外国人签证延期申请函

2024-08-22

外国人签证延期申请函(通用8篇)

延期付款申请函 篇1

XXXXXXXXXXX公司:

本公司于2016年1月1日与贵公司签订XXXXXXXXXXXXXXXXXXX《租赁合同书》,按照合同约定,本公司应于2016年2月29日前与贵司交付XXXX年XXX租金。

现由于年关将至,春节假期后已接近2月底,财务无法及时做出款项审批,不能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交付租金,特向贵公司申请延期付款,本公司保证在XXXX年X月X日之前将租金支付到贵公司。

本公司清楚上述延期已经违反了《租赁合同书》的相关约定,如若届时本公司仍不能与贵司按时付款,本公司自愿履行《租赁合同书》的相关规定。特此申请!

公司(公章):

工期延期申请报告函(定稿) 篇2

致:

中外建天利(北京)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巢湖市徽商森隆置地发展有限公司。我公司承建的徽商御花园A区工程,于2014年6月6日正式开工,计划竣工时间2015年6月30日,工程合同工期为390日历天。由于高考期间“禁嘈”为了确保考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巢湖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中高考期间“禁嘈”工作的通知。从2014年6月1日至2014年6月16日为中高考期间“禁嘈期”严禁在夜间(22:00-次日6:00)和昼间(12:00—14:00)进行产生环境嘈声污染的超标排放行为,且城管部门暂停土方挖运审批工作。因此本工程土方开挖工作暂停,下道工序无法施工,导致工程工期延误。

该影响工期因素是政策性因素,而且为了确保考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也是我们每个市民应尽义务。因此我司认为该工期延误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情形,要求本工程的工期给予顺延,顺延时间为2014年6月6日—2014年6月16日计11天,请给予确认为盼。

同时为了减少该因素对本工程造成的影响,我司也将为完善在此期间能做的工作(如塔吊基础施工、钢筋模板加工制作等等,并在今后的施工中采取相应的措施,尽量缩短工期,确保工程尽早完工。

此致

安徽常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外国人签证延期申请函 篇3

现在来美探亲旅游的人越来越多,延期申请也是大家常问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谈谈怎么办旅游签证的延期,希望能帮助来探亲旅游的父母亲人。其实商务签证的延期也类似,具体请咨询律师。

1.延期申请最早什么时候可以开始

B2探亲旅游签证延期应在1-94卡上的到期以前提出,但不得提前超过60天,否则移民局不受理。所以最佳申请时间是提前两个月左右(准确的说是过期前的45-60天之间递交申请)。过期后才提出的申请,只有对耽误的时间有充分的说明,如疾病、邮局耽误等,才能获得受理。

当这些材料寄出之后,如果在你的第一次签注时间到期之前没有收到美国国土安全部的回执,就表示你已经被拒绝延签,必须在规定的时间离开美国;如果在你的第一次签注时间之前收到美国国土安全部的回执,就表示你可以继续待在美国。你也就可以放心地办理机票的改签等一些相关的事项。延签正式的批准文件一般从申请人寄出资料算起,大概需要4个多月时间才收得到。移居美国指南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因此如要争取主动,最好是在你的签证到期之前两个月就开始办理延签手续。

2.延期需要材料的清单(以网上申请为例,推荐网上申请)

申请B-2签证延期所需提交下列文件:

1.护照的扫描件

2.1-539表

表格可以在移民局官方网站下载填写:http://www.uscis.gov/i-539

3.签证扫描件和1-94入境表

I-94现在都是电子版了,之前我们有文章讲怎么打印I-94的。

4.申请人的财务(银行)证明或其亲友出具的经济担保书。

这个是延期最重要的。基本上延期签证和申请签证侧重点不同,在国内申请旅游探亲签证,重点是没有移民倾向,延期的侧重点是说服移民局你有钱在美国停留,而不会成为美国政府的负担。

5.如有家眷,则需要提交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6.由邀请人、亲友或本人写的申请函,旨在说明延期的事由以及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维持在美的开支。

书面的申请函应该包含三部分内容:

o

申请延期的原因(就是为什幺要延期,比如继续旅行,身体原因等);

o o

延期的时间,一般是半年(证明自己在美国的逗留是短期的,比如离开美国的行程安排等);

o o

延期期间的经济支持能力(延期对自己在美国之外工作以及居住的影响)。

o

7.申请费。现在的价格是290美元,支票check/ money order要开给美国国土安全部(U.S.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只能是支票或汇票必须由美国境内的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签发,并且是以美元支付。

然后还可以有一些补充材料,其实没有一般也能过:比如父母证明自己经济能力的房产证翻译件,可以改成6个月之后的返程机票,自己工作的证明信等。

3.细节详细解释

一般的延期时间:都是延期半年或者更短,在半年的时间里,可以选择任何时间离开美国都没有问题,而超过半年则不行。

资金证明:申请人必须证明有充足的资金支付在美延期停留期间的费用, 并证明其在国内有牢固的社会、经济和其它方面的联系以迫使其在美短期、合法访问后如期返回。访问者自己的资金证明或者其子女的银行账户证明都可以。

通常移民局的审理时间:大约为两个半到五个月不等,目前一般都要3个月的时间,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加急处理。

延期申请被拒怎么办:一般情况,移民局都不会给予拒绝,如果拒绝,原 因大部分都是申请人的经济能力不够或经济担保不足。因此,如果旅游探亲签证延期被拒,申请人应考虑提供新的更有力的经济证明。要求移民局“从新考虑”(Reopen the Case),其方法和程序同签证相同。如果申请再次被拒,申请人最好按时离美,以免影响今后再次入境。

另外,申请人的护照有效期必须比申请人预计在美停留的时间长至少六个月。如果护照的有效期在预计离开美国的时候将不满六个月,或护照已经损坏,或护照上已经没有空白的签证签发页,在申请签证之前一定先申请一本新的护照。如果申请人的护照在其递交I-539申请时已经失效,该持有者必须同时向移民局递交一份书面说明,解释护照失效一事。

申请延期时,如果未能完整正确地填写I-539表格,或者未能提交必需的辅助材料,会导致申请得不到及时处理甚至被拒绝。另外,申请被拒绝之后不得上诉,因此申请者必须格外谨慎,不要遗漏了相关材料。

怎么申请:申请延期时可以选择网上递交I-539表格或者邮寄。

建议网上申请,方便太多了,不用担心邮局弄丢了,或者太慢。网上申请的时候注意一下,建立帐号应该选A为自己延期申请,虽然可能是你自己在帮你父母弄。

帮父母申请申请费怎么算:夫妻二人或者有血亲关系的父子/女或者母子/女是一起申请交一次290美元,如果是非血缘关系,比如妈妈和婆婆两个来,那要交两份钱

外国人在华居留证延期申请报告 篇4

致XXXX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XXXXXX先生,瑞典籍,护照号码为XXXXX,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其妻子XXXXXX, 护照号码XXXXX以及两个女儿:XXXXX,XXXX护照号码XXXXX;XXXX,护照号码XXXX.XXXXXX先生被XXXXX公司聘为XXXX,已办理专家证和居留证。其妻子和女儿将与XXXXX先生共同在宁波生活。现特为其及其家属申请居留证延期一年,望批准。

此致

敬礼!

XXXXXX公司

外国人签证延期申请函 篇5

网上申请流程

一、用户帐号注册申请(如用户已有帐号,可略过此步)1.在网站首页右下方,点击“注册”按钮,请按各栏目要求填写表中各项,并请选择“企业用户”,以便选择您所欲申请的电子政务项目,可多选。最后提交。

2.用户帐号申请成功后,马上生效。此时就可以运用此帐号在我们网站申请您的业务了。

二、用户申请

1.进入“电子政务”--“网上受理”,点击“外国人商务签证及工作签证申请”,进入“外国人商务签证及工作签证申请流程”页面。

2.如您符合申请条件,可在屏幕的下方点击“申请工作签证”或“申请商务签证”(若未登录,请先输入您的帐号和密码),进入“外国人商务签证及工作签证申请”表格填写页面。

3.点击“开始填写资料”开始填写,请您正确填写您的内容,如有不明,可参考我们的表格填写样例。

4.您的申请成功提交后,将会产生一个受理号,请您牢记此受理号。您可根据此受理号,查看您业务的办理情况。申领程序

一、提交申请并登记编号 申请单位可通过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网上审批系统或直接将申请表格和相关资料(申请报告须原件)提交至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对外经济联络处,经该处经办人员审查确认为有效申请后,登记并编号。若确需急办者,须在申请报告中写明理由,由该处经办人员按急件予以优先登记办理。

二、审核签发签证通知表

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根据申请单位提交的有关外国人入境审批表格一式四份进行审批,对符合规定的申请,按照外交部统一规定的英文函电格式,在五个工作日内签发《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审核内容:

1.被邀请方的姓名、单位、地址、国别、性别、身份、护照号码、入境后前往的目的地(只可填广州),来华目的,签证地点(指我驻外使、领馆、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签证处)。2.申请单位情况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领取签证通知表

申请单位经办人在五个工作日之后(急件例外)赴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对外经济联络处领取签证通知表,领取时须仔细检查通知表内容是否与申请表相符,并签名确认。

四、签证通知表的发送与核对

签证通知表经签发后,由申请单位发送给被邀请方,被邀请方持该签证通知表向我国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接受我国驻外使领馆对被邀请方签发签证时所作的名单核对。

外国人商务签证及工作签证申请所需资料

1、“外国人入境审批表”,该表须逐项准确完整地填写,字迹不清或涂改过大的视为无效申请;“有效期”“有效次数”“每次停留”须按业务需要客观填写,“来华事由”处须写明时地人事,含糊不清的视为无效申请。

2、资格证书和批准证书。办理申请外国人入境手续的单位,须填写外国人来华商务签证邀请函申办单位情况备案表,并提交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复印件,以备存档。

3、申请报告。由邀请单位用正式单位信笺纸打印(格式可参考附件1),报告须写明外商来华开展何种商务活动以及商务活动的日程表。(外商来华天数达10天以上的,须列明每日上下午具体行程及中方接待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4、邀请单位与被邀请客商商务往来的最新证明资料(如最新一期合同或达成意向的商务信件复印件等)。

5、被邀请外商的护照复印件。被邀请方有多人的、需按填写的顺序排列,要求页面清晰。

6、信用证明。由被邀请人或邀请人提供的有能力支付外商在华停留费用和往返国际旅费的银行证明或相关信用证明。

7、外商出入境相关证明的其他资料。

8、如申请就业签证,还须出具由劳动部门签发的就业许可证书

外国人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须知 篇6

一、外国人应当向直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局)、设有出入境管理专门机构的地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

二、外国人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三)与申请签证、居留许可有关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须由本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申请L签证:探亲者可以由在华亲属代办;团体旅游者可以由接待旅行社代办;看病者可以由亲属或者接待单位代办;

(二)申请F签证:可以由接待单位代办;

(三)申请居留许可:可以由工作单位或者就读院校代办。但首次申请居留许可,必须由本人申请。

四、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受理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外国人可以得到相应的签证或者居留许可。

五、对利用我国单方面提供免办签证政策来华者,入境后不得向公安机关提出任何签证或者居留许可申请。

六、对来中国旅游、探亲或者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外国人应当申请L签证。

(一)旅游者

申请个人签证,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无接待单位的,须提供能够保证在华生活费用的经济证明(现钞、旅行支票、汇票单据、现金卡等,每天按100美元计算)。

(二)探亲者

1、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的外籍配偶、父母及未满18周岁子女申请签证,外籍配偶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父母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外籍子女须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探望华侨和港澳台居民须提供6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1)探望中国内地居民的,还须提供亲属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实际居住地的相关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2)探望华侨,还须提供亲属的中国护照及国外定居证明;

(3)探望港澳居民,还须提供亲属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4)探望台湾居民,还须提供亲属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5)探望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还须提供亲属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外国留学生的外籍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外国留学生的父母或者境外监护人申请签证,须提供留学生就读院校公函及留学生护照或者居留许可。外籍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子女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监护人还须提供留学生父母的委托书。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签证有效期不得超过留学生的签证或者居留许可的有效期)

3、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外国人申请签证,须提供被投靠中国公民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投靠人境外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4、年满60周岁在华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配偶和未满18周岁子女申请签证,须提供房产证明、经济来源证明(汇票、存折、现金卡等)或者经国内公证机关公证的经济担保书或者经济自保书。外籍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子女还须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5、外籍华人、华侨在中国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申请签证,须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外籍父母的护照复印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人的,还须提供在境外定居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父母的委托书,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抚养或监护人、寄养年限等内容;

(3)抚养人或者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书面保证;书面保证须注明接受被寄养儿童父母委托,承担抚养与监护责任,保证被寄养者按期离境等内容;

(4)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6、其他探亲者

(1)探望中国内地居民,须提供亲属的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实际居住地的相关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2)探望华侨,须提供亲属的中国护照及国外定居证明;

(3)探望港澳居民须提供亲属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4)探望台湾居民,须提供亲属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5)探望常住外国人,须提供亲属的居留许可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6)探望华侨和港澳台居民还须提供华侨或者港澳台居民6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三)其他人员

1、来华看病者申请签证,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2、因其他私人事务申请签证,须提供相关证明。

七、对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的人员应当申请F签证。

申请F签证须提供本地接待单位公函。

八、申请团体签证分离,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

九、临时来中国采访的外国记者应当申请J-2签证。申请J-2签证须提供外交部新闻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函。

十、经中国过境的外国人应当申请G签证。申请G签证,须提供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有效签证及机(车、船)票。

十一、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及国际航行船舶的海员及其随行家属应当申请C签证。申请C签证,须提供民航或者交通等部门的公函。

十二、持特区旅游签证申请进入内地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对有紧急事务(工程抢修、索赔、签合同、探望危急病人、奔丧)须提供相关材料。

十三、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居留许可:

(一)持驻外使馆、领馆和香港、澳门公署签发的Z、X、J-1签证的外国人;

(二)根据互免签证协议免办签证来华,需超过协议规定的免签停留期的外国人,但不包括各国驻华使馆或者领馆、备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随任子女、父母、岳父母、同居者、经外交部礼宾司同意的非直系亲属以及执行联合国援华项目或者根据两国问协认来华长期工作的联合国官员、政府公务员及其随任眷属以及其他因公来华人员;

(三)持L、F、J-2签证入境,持有相关材料申请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十四、持Z、X、J-l签证入境申请居留许可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持Z证者须提供 《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或者文化部、文化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批准演出的批件及工作单位公函;

(二)持X签证者须提供就读院校注明学习期限的公函和《录取通知书》;

(三)持J-l签证者须提供记者证。

持Z、J-l签证者的随行家属须提供任职或者就业单位公函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父母和子女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十五、持L、F签证入境因任职或者就业申请居留许可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外国企业驻华常驻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须提供《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和《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

(二)三资企业外方投资人、法人代表以及国有、三资和私营企业聘请的外籍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须提供企业的批准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和《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

(三)来华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的人员需提供文化部、文化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批准演出的批件。

上述人员的随行家属须提供任职或者就业单位公函;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父母和子女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十六、持L、F签证入境因学习申请居留许可,须提供就读院校的《录取通知书》、JW201表或者JW202表和注明学习期限的公函。

十七、持J-2签证入境作为常驻记者申请居留许可,须提供外交部新闻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函。

十八、己满18周岁的外国人自入境之日起首次申请1年以上有效期居留许可,还须提供健康证明。负责对外国人进行健康检查、复查、对健康证明书确认的卫生医疗部门,是当地的卫生检疫部门,没有卫生检疫部门的,是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共同指定的县以上卫生医疗部门。公安机关对境外公立医院以及经公证的私立医院签发的健康证明书无法确认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当地指定的卫生医疗部门出具的确认证明。

十九、居留许可的有效期

(一)来华任职或者就业人员,对其中的投资者和企业的法人代表可以获得2年有效期居留许可,对其他人员,可以获得1年有效期居留许可;

(二)来华常住记者,可以获得1年有效期居留许可;

(三)来华学习,可以获得与其在华学习期限相同的居留许可。

二十、居留许可持有人的居留事由、护照号码、偕行人等情况发生变化的,须在10日以内向居留许可签发机关申请新的居留许可。

二十一、居留许可持有人的住址、就读院校、任职或者就业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须在10日以内向居留许可签发机关申请变更。

对由一城市迁往另一城市的,可以向迁出地或者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变更。

二十二、持新护照人员申请签证或者居留许可,除按申请签证或者居留许可须提供的相应材料外,还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因丢失护照领取新护照者,还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护照报失证明或者外国驻华使馆、领馆照会;

(二)因护照即将到期或者签证页用完等情况领取新护照者,还须提供本次入境时所持护照;

(三)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单独持有护照的外籍婴儿,须提供外籍婴儿的出生证明及父母双方的护照复印件。可以获得相应的签证或者居留许可。

二十三、旅游团或者访问团成员丢失护照,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护照报失证明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馆或者领馆照会以及接待单位公函随团出境。不随团出境的,应当向公安机关申请团体签证分离。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函格式 篇7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函

??市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

根据需要,我单位拟聘请国籍:性别出生年月:到我单位担任职务。聘用期限为年月日,请予以办理来华工作许可手续。

(联系人:联系电话:)

单位名(盖章)

(中文名:护照号码:年月 日至

******下这面这页不用打印******

附件:1.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2.护照有效页复印件

3.与单位的聘用合同(中英文)

4.最高学历证书证明

5.体检表

6.简历(中英文)

7、聘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以及营业

外国人签证延期申请函 篇8

日资企业商工俱乐部等会员企业的总公司等邀请中国公民时,按以下规定发给短期商务签证(一次、多次)。同一般短期商务签证申请相比,申请材料中可省略日本总公司应提交的资料。

1.对象

由日资企业商工俱乐部等会员单位的在日法人邀请的中国公民(有业务往来等)

※申请数次签证时,除上记条件外,所持护照能确认有一次以上访日记录和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者。

2.所需材料

一次签证:

(1)签证申请表(贴付照片)(PDF格式)(2)护照

(3)一次短期商务签证申请理由书

(日资企业商工俱乐部等会员企业制作)

(4)日资企业商工俱乐部等会员名簿中该公司记载事项页的复印件(5)停留日程表

(日资企业商工俱乐部等会员企业制作)(6)在职证明书(7)户口本复印件

(8)营业执照复印件

(9)暂住证或居住证明(仅限户籍不在本馆辖区内的申请)

多次签证:

(1)签证申请表(贴付照片)(PDF格式)(2)护照

(3)数次短期商务签证申请理由书

(日资企业商工俱乐部等会员企业制作)

(4)日资企业商工俱乐部等会员名簿中该公司记载事项页的复印件 ※所持护照能确认有一次以上访日记录。

3.申请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

1)申请方法

通过本馆指定的代办机构代理申请。

(2)手续费

一次签证为200元,多次签证为400元。

(3)审查所需时间

原则上,从本馆受理翌日起,3个工作日。

(4)签证有效期(仅限多次)

签证有效期为1年、3年、或5年,滞在日期为「15天」或「90天」。请所属企业的北京代表根据需要制作材料申请。另外,初次申请者有效期间为一年多次。

签证代办机构一覧表

可代理日本驻华大使馆管辖地区的申请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

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1号国旅大厦

4006008888

010-85227638

中国旅行社总社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8号

010-65241590

010-65593755

中青旅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7层

010-58158396/8341/8385

中国妇女旅行社总社

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50号2F202号

010-85169732/30

中国天鹅国际旅游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农光南里1号龙辉大厦4层411室

010-67319980

010-67310480

北京市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东后巷28号1号楼430室

010-64260008

010-64260396

中国和平国际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国际交流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3号金孔雀大厦930室

010-64480030

(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停办送签业务)

中信旅游总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2号楼7层

010-85263716

010-85263713

北京外企晨光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FESCO)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5号外企大厦B座7层702室

010-67771060

010-85618010/16

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内)

010-82361028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入境人员服务中心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A座2层(本部)

010-84187614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9号第一上海中心2层C200室(分部)010-84534905

中国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 北京市东城区台基厂大街1号

010-655974

42010-65597443

北京神舟方舟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8号501室(北京旅游大厦5F)

010-65158500

010-85157351

北京二十一世纪国际旅行社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0号 010-64624633 010-64644756

仅限代理天津地区的申请

天津市对外服务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2层

022-58785377、58785376

仅限代理陕西地区的申请

陕西省国际交流中心

陕西省西安市解放路282号

029-82496867、87452126、87939705

西安市外事交流服务中心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北路11号中陕国际大厦1409室

029-87805295

029-87803861

仅限代理河北地区的申请

河北省外事服务中心

河北省石家庄市师范街95号明月办公楼B座(省政府对面)

0311-87807327

0311-87807323

仅限代理河南地区的申请

河南省外事侨务服务中心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5号

0371-65688864

0371-65688786

仅限代理湖北地区的申请

湖北省对外友好服务中心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三号

027-62330912

027-87839475-8808

武汉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武汉市汉口中山大道1166号码金源世界中心B座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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