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公寓入住客户分析

2024-07-02

养老公寓入住客户分析(共6篇)

养老公寓入住客户分析 篇1

甲方:合川区九九养老公寓

乙方:监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养老居住的条件:

1、房间有独立卫生间洗簌间;公用卫生间、洗簌间;公用卫生间、洗漱间、客厅的套间等供入住老人选择。卫生间配有马桶、淋浴、浴霸等设施。房间配有空调、电视、衣柜、床被床单等。

2、休闲、娱乐、健身场所,室内大厅(兼餐厅)120平方米,室外场地100多平方米。另设有文化阅读室、伙房、办公等场地。

3、饮食安排,根据老年人身体的特殊性,按不同季节合理安排一日三餐的生活,经常征求老年人意见,制定食谱。亲属亲友可订餐包桌席。

4、健康医疗。甲方与合阳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公寓街对门)合作,由其提供医疗诊治,定期体检及健康档案的建立等医疗保障。如有需要就医的,甲方应积极送护诊治,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全额由乙方自行承担。

5、管理,甲方根据行业要求,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建立建全各项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确保入住老年人在本公寓居住期间生活舒适愉快。

6、经常与乙方(监护人)交流情况,让入住老年人住的安心,使其监护人放心。监护人的联系电话变更时应及时告知甲方。

二、乙方入住应具备的条件;

1、乙方应对本公寓进行实地考察,并对入住须知、入住协议、管理制度、服务水准及收费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后,老年人和监护人协商、意见一致,自愿入住。

2、入住老年人的身体较为健康,思维清晰正常,行动自如,可自行料理本人日常生活。能与其他老年人正常相处,喜欢集体生活。

3、入住前须经合川区级医院体检,证明无传染病、精神方面的疾病,或其他不宜集体生活居住的疾病。

4、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能按期足额缴纳入住费用。监护人能为老人承担监护的义务和责任,定期探望老人,对其进行必要的精神安慰。

三、入住费用,每人每月入住费用为元,乙方可选择年、半年、季度、月交费等缴费方式,每月25日前必须一次性缴清下月费用,不得拖延。其费用组成为、床位费、生活费、水、电、气、洗理、健身娱乐等费用。

四、医疗费用;乙方生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需要住院、就诊的,甲方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由监护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陪护。入住时,乙方同意向甲方交医疗备用金元,离退本公寓时,按实际余额退还。

五、安全防护

1、甲方应加强对乙方的安全意识提示,加强安全管理,设置必

要的安全标识、警示牌等,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2、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意识。

(1)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也可交由甲方代管(免费)。由乙方自己保管而发生遗失、被盗等问题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2)禁止在卧室内玩火、酗酒或趟在床上吸烟。并正确使用各种电器设备。如因乙方因素造成火灾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安全,上下楼梯时,应手扶扶手,小心慢行。如不慎发生意外受伤,甲方及时送医,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入住老年人因病身故,或因其他因素导致的自虐、自残、自杀等行为经抢救无效身故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由乙方承担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其他约定:。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监护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养老公寓入住客户分析 篇2

社会经济发展、医疗卫生条件改善以及居民生育观念的改变使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养老成为一大社会问题, 备受关注。当前我国主流的家庭结构为小规模家庭结构(4-2-1结构),一对夫妻既要抚养子女,又要赡养老人,养老负担沉重,“家庭养老”这种传统模式已不能适应社会环境变化,将老人送至养老机构成为部分家庭的选择。1999年,刘同昌[1]对青岛市7 642名60岁以上老人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10.5% 的老年人希望到养老机构养老,其中69.5% 的老人是为解决子女的后顾之忧。目前, 我国公办养老机构与民办养老机构并存,但由于政府补贴、设施条件等方面的差异,存在公办养老机构床位紧张,“一床难求”,而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低的问题。

国内外学者对养老机构的研究集中在养老模式及养老院入住满意度方面,缺少针对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问题的直接研究。为深入了解影响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的因素,特对青岛市某民办老年公寓进行实地调研,并对其周边小区中老年人群进行问卷调查,分析影响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的因素并提出改进措施。

2 民办养老机构概况

民办养老机构主要是指由政府以外的社会主体投资兴办并经营管理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以社区为依托,以区、街道兴办的各种老年公寓;各厂矿、民营企业等单位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还有利用个人资产、外资等民间资金兴办的各种老年公寓[2]。随着社会进步,居民养老观念逐渐改变,对养老机构的需求越来越大,各种类型的养老机构,尤其是民办养老机构迅速发展。以青岛市为例,截至2014年10月份,青岛市约150家养老院中,民办养老院达130多家,占比很大。相较于公办养老机构90% 以上的高入住率,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一般仅50% 左右[3]。本文调研的青岛市某老年公寓是一所集医、护、养于一体的民办养老机构,虽然综合水平较高, 但入住率仅30%。民办养老机构政府资助短缺,入住率是其营运保障。低入住率直接导致民办养老机构收入不足,缺少资金支持,使机构难以改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从而陷入生存困境。

3 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影响因素

在养老机构的选择决策上,子女是主要决策者,因此本文以青岛市某老年公寓及周边小区为例,通过调查老年人子女在为老人选择民办养老机构时着重考虑的因素得到影响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的关键因素。该老年公寓为高档公寓,周边小区居民生活水平较高,因此本研究排除价格因素对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的影响。经调研分析,得出对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影响最大的几个因素分别为“护理服务水平”“居住水平”和“饮食条件”。“看病医疗水平”“房间居住人数”及“交通便利情况”同样对入住率产生影响。

3.1 护理服务水平

调研结果显示,“护理服务水平”是影响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的首要因素,52% 的受访者将此选项作为选择民办养老机构时最看重的事项。受访者普遍认为养老机构比较专业,能为老人提供比家庭养老更完善的护理。护理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民办养老机构的优劣,也决定了民办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护理服务不到位,往往使民办养老机构陷入“低服务质量—低收费—低服务质量”的恶性循环。

3.2 居住水平

居住水平是影响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的关键因素之一。居住水平主要通过住房条件、室内卫生及周边环境来体现。调查发现, 室内亮度、床位设置及电视机等设备的摆放位置均会影响居住舒适度,安静、舒适、向阳的居住环境受到老年人群的青睐。同时,老人需要有适当面积的室外活动空间,封闭的环境不适合老年人居住。

3.3 饮食条件

饮食条件是影响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的另一重要因素。饮食条件是广义的概念,除饭菜可口外,还包括饭菜营养搭配、饭菜是否方便咀嚼和吞咽以及饮食时间等。一方面,不同的老人饮食偏好不同,在饭菜口味上存在差异,众口难调;另一方面,由于老人身体条件、自理能力不同,对饭菜的咀嚼、吞咽能力也有差别,这使得养老机构在改善饮食条件,满足老年人饮食需求方面面临更大挑战。

3.4 其他因素

影响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的其他因素包括“看病医疗水平”“房间居住人数”及“交通便利情况”等。其中,看病医疗水平影响较大。在养老机构入住的多数老人都患有各种疾病,需要得到医疗照顾, 医疗条件成为子女为家中老人选择民办养老机构的重要条件。调研结果显示,2~4人为每房间最佳居住人数,养老机构的交通便利情况对养老机构选择决策有一定影响。

4 提高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的策略

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低,既有民办养老机构自身的原因,也受政府支持力度、居民养老观念的影响。提高民办养老机构的入住率,不仅要从微观上改善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政府也应加强引导,从宏观上营造适合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社会环境。

4.1 政府加大支持力度,给予政策优惠

一方面,民办养老机构缺少资金来源,基础设施落后,居民入住意愿低;另一方面,民办养老机构获得的政府补贴少,日常缴费高, 部分老人对机构养老有需求却无法负担民办养老机构高昂的费用。政府应重视民办养老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在土地征用、税费及水电费用等方面给予优惠,使民办养老机构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改善硬件设施和提升服务水平,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

4.2 政府加强宣传引导,更新居民养老观念

民办养老机构的入住率还受社会观念的影响。按传统观念, 亲自侍奉双亲是天经地义的事,将老人送到养老院居住则意味着子女不孝。因此,有一部分老年人虽然家里人无法照顾,仍不愿去养老院居住,子女也因顾忌他人偏见,不得不放下工作全身心照料老人,养老负担沉重。对此,政府应当加强宣传引导,向中老年人群普及机构养老的优势,更新居民养老观念,使他们摆脱“不孝顺的子女才送老人去养老院”这一落后观念,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舆论环境。

4.3 提升机构自身的管理与服务水平

提高民办养老机构的入住率,最主要的还是养老机构自身经营管理水平的进步与服务质量的提升。由于缺少有效的评估监管机制,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参差不齐,部分民办养老机构质量较差,不能为老年人提供完善的养老服务。建议民办养老机构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改善,提升服务水准。

4.3.1 提高护理水平

提高护理水平的关键在于提高护理人员的工作满意度,保证他们以高昂的热情投入到护理老人的工作中去。民办养老机构应增加护理人员数量,分担护理工作;对护理人员进行系统的职业技能培训,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护理队伍,保证服务质量。此外,应适当提高薪资水平,鼓励先进,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并重,激发护理人员关怀老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3.2 改善居住条件

居住条件是硬环境,不易改变,但通过对青岛市某老年公寓的调研发现,可通过以下途径改善居住条件:老年人喜欢花花草草,喜欢到有阳光的地方晒太阳,养老机构应当多开辟这样的场地,供老人休闲娱乐;提高室内采光质量,可重新粉刷墙壁或适当调节房间灯光,营造敞亮的环境使老年人保持心情愉悦畅快。

4.3.3 改善饮食条件

饮食条件影响养老院的选择决策。由于饮食习惯及身体特质的不同,老年人在饮食需求方面存在差异。一般来说,老年人需要饮食规律、饭菜易嚼烂及营养搭配均衡。民办养老机构应关注自身饮食条件,聘请营养专家制订健康食谱,尽可能满足大多数入住老人的饮食需求。

5 结 语

通过对青岛市某民办老年公寓及其周边小区的调研,发现影响此区域范围内居民选择民办养老机构的主要因素是“护理服务水平”“居住水平”和“饮食条件”。本文在调研基础上,结合我国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现状,指出提高民办养老机构的入住率,不仅要关注民办养老机构自身条件的改善,也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支持鼓励,规范养老市场,更新民众养老观念,为民办养老机构提供发展机会。

摘要:人口老龄化使养老成为严峻的社会问题,机构养老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不同类型的养老机构入住率差别大,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低是现阶段的普遍现象。本文在调研基础上分析影响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的因素,为民办养老机构提高入住率提供建议。

关键词:入住率,民办,养老机构,人口老龄化

参考文献

[1]刘同昌.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青岛市老年人入住社会养老机构需求的调查[J].人口与经济,2001(2):77-80.

[2]毕素华,陈如勇.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的若干思考[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5):125-128.

老年公寓入住老人须知 篇3

一、老人入住时须入住者和家属同意,并仔细阅读协议书、公寓制度、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认可后签约入住协议书。

二、老人入住公寓,不准随身携带贵重物品(耳环、戒指、手镯等饰品),多额定金必须交公寓办公室保存,随用随取,否则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三、入住时须携带被褥、枕头、衣服、尿垫、便器等生活用品,每件物品均绣上名字。

四、入住时须携带送养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入住者的身份证原件、病历,如实填写入住登记表,有效联系电话。

五、入住时送养方应提供老人入住前30日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精神病、传染病的体检证明,若未提供,公寓负责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送养方承担。

六、入住时必须交纳医疗保健备用金1000元,以备应急之用。备用金用多少、补多少,公寓永保持1000元,出院时凭收据如数退回;如果备用金收据丢失,经核实后确交有备用金,扣除100元。如备用金未交或不足而造成的后果,由送养方负担。

七、入住前家属和入住者必须如实介绍入住者的自身情况及病情,送养方必须向公寓如实说明入住老人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对精神病、传染病、心脑血管病,各种老年病,如实告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送养方负责。

八、入住老人的代养费不包括:取暖费、降温费、过节费、医疗费。若饮食、住宿等有特殊要求,另外计费。

九、入住老人连续离开5天以上,除床位费外,其它费用按实际天数退回。

十、每月按时交费,逾期不缴,每天扣取2%滞纳金。不足半月按半月收费,超过半月按一个月收费。

十一、凡老人家属登记电话、住址如有变化,24小时内通知公寓办公室更改,否则因此而出现问题和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十三、老人入住公寓期间突患重病、急病,如老人家属不同意到医院抢救,只留在公寓治疗,送养方必须在合同上签约附加条款,老人病情严重或出现意外,由送养方负担。

十四、如老人病重未到医院抢救,病故在公寓,当月收取临终关怀费300元。

十五、老人在公寓服用自带药品应先告知诊所医务人员,便于管理观察,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送养方承担。

十六、老人不得在公寓住室使用电器、燃器、利器等危险设备,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或送养方负责。

十七、老人亲属应支持公寓做好入住老人的各项工作,如不配合或不履行对老人的义务,公寓有权终止入住协议。

十八、根据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要变更护理级别时,送养人应同意,否则发生意外,公寓不负责任。

老年公寓入住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责任担保人:乙方直系亲属或组织单位代表

甲方与乙方及其责任担保人,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居住、饮食及个人生活护理等服务,甲方每月1—5日按时收取寄养费,如遇节假日及休息日依次往后顺延。

2、甲方设立餐厅供乙方用餐,保证做到清洁卫生,一日三餐按老人要求及时供应面点、饭菜,伙食费自理。

3、甲方有医疗配套,每周定期进行保健检查,免费看病,药费自理。乙方如病必须去医院就诊或住院,甲方负责通知乙方委托的家属办理各项手续,同时甲方对急诊病人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帮助呼叫120急救车送医院治疗或抢救,费用自理。

4、甲方设立健身房、阅览室、棋牌室等活动场地,免费为住寓老人服务。同时还组织各种有益于乙方身体健康的文娱活动。

5、甲方服务人员将诚恳、负责、热情、周到地为乙方服务。如有态度恶劣者,将其辞退或调离本岗位。

6、根据寄养老人的年龄和健康原因,甲方有权调整老人的护理等级,望乙方积极配合。

7、因内部管理的需要,甲方有权对寄养老人的住宿房间在同类档次中进行调整。

8、甲方认真做好安全保卫、环境美化工作,为老人提供一个安全、详和、优雅的生活环境。

9、甲方对寄养老人实行非限制性开放型管理,如被寄养人在寄养期间不慎或主动发生事故,导致走失、自伤、自残、自杀或死亡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甲方每月每人提供20o电供照明使用,其余按抄表数实收,水按10元/人/月收费,有线收视费10元/房/月,多人间5元/人/月。

二、乙方的责任

1、首次办理入寓手续应一次性交纳医疗保证金3000元和当月寄养综合费元。老人退离寓时,保证金如数退还,月综合费按不超过半个月,以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以一月退费。

2、乙方入寓只须带被褥、换洗衣物,部分床上用品、洗漱用餐用具等,不准自带家具进住房,以免影响住房整洁,公寓备有电器设备,若老人仍需自带电饭煲、电磁炉、电烤炉等电功率比较大的,其使用不当或引起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公寓只提供第一次入住老人的房间设施设备,若有损坏需老人自配。

3、乙方不能把贵重物品和数量较大的现金存折等带入公寓,如遗失,甲方不负保管和赔偿责任。未经公寓允许,家属不得陪住。

4、乙方请假走亲戚或有事外出或住院,在三个月以内

者,月寄养综合费照交;但请假在三个月以上者,只交纳床位费;如乙方不要求保留床位,待再来时服从公寓安排者,月寄养综合费可不交。

5、乙方损坏公共财产及房间内配套设施,应照价赔偿。

6、公寓设有公共食堂,禁止乙方私带电磁炉、电饭煲等电器及明火烹饪。如违反,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被寄养人因病去世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家属来寓处理丧事,如乙方6小时内不能应约前来处理丧事,则甲方有权处理遗体,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家属负担。

8、甲方月寄养综合费,将随市场物价变动而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

9、乙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条款,如有不遵守公寓规定,无理取闹,不按时交纳月寄养综合费;或发现有隐瞒精神病和传染病史,以及发现患有老年性痴呆症往外走的情况,即将老人送回家,乙方家属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不接走,发生任何意外,本寓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老人属于骨质疏松症高危人群,极易造成病理性骨折,如寄养老人自身原因发生骨折或其他摔伤的(含特级护理的有活动能力的老年痴呆症老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乙方责任担保人或家属每月应至少来公寓探望一次,以便做好老人的思想工作,便于公寓各项工作的开展。

12、解除合同关系以办理离园手续为准,若未办理,期间发生房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或甲方、乙方负责

担保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深圳XX老年公寓入住协议 篇5

议编号()

甲方:深圳市XX老年公寓

乙方:(入住人)(夫)身份证号码(妻)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住宅单位手机委托代理人(监护人、担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宅单位手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现就深圳市XX老年康乐中心内的老年公寓入住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乙方入住到甲方的老年公寓幢,单元,室。房型型,面积为平方米,入住年限,月费用为元人民币,其中

阁楼面积平方米,月费用为元人民币,入住总费用为元

人民币。首付元人民币,余额于入住前一次付清。

二、乙方在签订协议后再提出退房的,甲方将收取退房手续费人民币1000

元。老年公寓房在土建竣工后,乙方必须在甲方书面通知的日期内确定选择由甲

方统一装璜或自行装璜。如选择由甲方统一装璜的,以样板房为准,装璜合同另

行签订。装璜完工后入住者如要求退房的,装璜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三、对选择自行装璜的,乙方在收到书面交房通知20天内必须付清全部余

款并办理入住合同手续。并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装璜完工,另需交付保证金10000

元。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装璜。甲方有权对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作

出处理。逾期不付清全部入住费用者作退房处理。

四、入住后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转租,可自由决定退房时间,但必须提

前30天通知甲方,甲方可将剩余时间按原入住收费标准计算至每一天退还乙方,协议即自行终止。协议终止和协议期满乙方必须无条件搬出该老年公寓,装璜费

用均不予退还。对于入住年限为5至20年者,协议期满如本人需续住则有优先

权,但必须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续订入住协议。价格

按当时物价指数由甲方另定。

对于入住年限形式为寿终年限形式的,如乙方寿终或因其它原因不再入住原房时,子女达到老年人年龄者可办理入住变更手续(其他条款不变),以此类推,入住变更手续费为期初入住总费用的2%。如入住者寿终后其子女在协议期内不需要入住的,可办理退房手续。也可转让给其它老年人使用,但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并办理入住变更手续,入住变更手续费为期初入住总费用的3%。

四、入住起算时间按装璜完工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在30天内付清全部费用后的下一个月的1号为准。另对自行装璜者入住起算时间以交房钥匙的下一个月的1号为准。

五、对入住在深圳市xx老年公寓的老年人需进入托老部者享有优先权。

六、老年公寓住房实行物业管理,乙方必须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具体价格另行颁布。天燃气初装费按市政府优惠价格实收。其它,水、电、气、电话、数字有线、宽带等费用乙方按深圳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七、乙方入住后必须服从深圳市xx康乐中心管理和遵守xx康乐中心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另行颁布)不得将所入住的老年公寓抵押和作为商品房上市交易。

八、对老年公寓房的公用部分由甲方永久维修保养。乙方居住部分的保修按国家规定执行。乙方不得随意变动住房结构,不得自行安装防盗窗,不得自行置放建筑外墙附着物,安装空调外机必须由甲方定位后方可安装。

九、甲方在xx康乐中心设有部分文化、体育和娱乐设施作为配套设施供入住者免费使用,但入住者必须遵守甲方对设施的管理规定爱护使用,如有损坏则照价赔偿。对有用餐、医疗护理等其他要求的按康乐中心管理章程办理。

十、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民政局一份备案。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深圳市xx老年康乐中心乙方:

托养入住老年公寓合同书 篇6

甲方:虎山镇盛泉老年公寓。

乙方:原住址。

身份证。

丙方:住址。与乙方关系。身份证。电话:住址。与乙方关系。身份证。电话 ;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托养入住甲方老年公寓事宜,经甲、乙、丙、三方自愿协商,签订如下合同(如乙方属无行为能力人,由赡养人代理签订合同): 一,乙方自愿入住甲方的老年公寓,接受甲方的管理。由甲方有偿提供生活护理服务。

二,乙方需护理的级别及应交付的托养费属于下列第种:

(一)护理级别为能够自理级别,甲方提供普通生活护理服务。甲方收取托养费(包括住宿费、饭费、护理费)每月元。如果今后乙方不能自理、需变更护理等级,甲方按规定变更乙方的护理等级,届时甲方可调整乙方床位,并按规定收取与护理等级相应的费用;

(二)护理级别为不能自理级别,甲方提供不能自理的护理服务,甲方收取托养费(包括住宿费、饭费、护理费)每月元。

三,本合同签订时,乙方或丙方要交付一个月的托养费,以后每月的托养费于前一个月的月底交付。(乙方或丙方也可预付数月的托养费)

四,按甲方的入住收费规定,共分3个月以下、3个月至6个月、6个月至一年(一年以上)不同的收费标准,如果乙方入住期间不满交费所适用的时间离开公寓时,按照实际入住时间所相应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五,乙方入住时,需预付非正常情况备用金元。该款用于乙方入住期间紧急、特殊情况的处理,乙方离开公寓时,甲方将备用金立即结清退还。乙方入住期间,如果备用金有花费,乙方及丙方应随时补齐。

六,乙方、丙方已详细阅读了甲方《关于入住老年公寓的管理规定》,(详见合同附件《关于入住老年公寓的管理规定》),同意接受管理规定的内容。乙方入住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必须按时交付托养费,如果乙方违反管理规定且经教育不改、或欠交托养费用超过7日,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入

住权利并补交欠费。

七,本合同未尽事项,均按《关于入住老年公寓的管理规定》执行。

八,三方约定的特别事项。九,为方便联系和及时反映乙方托养时的特殊或紧急情况,丙方提供给甲方的住址、电话等必须真实无误,如因故变更地址、电话等,应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无法联系丙方,后果均由丙方负责。

十,本合同附件《关于入住老年公寓的管理规定》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争议,三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诉至法院,三方约定由荣成市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名盖章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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