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人员作业管理制度

2024-06-08

特种人员作业管理制度(精选8篇)

特种人员作业管理制度 篇1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提高本公司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避免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外来人员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训考核要求。

3、职责

安全部门应根据各部门、各经营岗位上岗资格条件及培训要求,提出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由总经理批准。

4、内容

(一)本单位新进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率应达到100%,培训学时24个学时。

(1)一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h,其教育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 2)本单位的性质、经营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及有害气体防护常识; 4)职业安全卫生有关知识;

5)本单位和同行单位的典型事故教训。

(2)二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h,其教育内容:

1)本单位概况,经营特点,主要设施设备的危险源和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2)本单位安全经营实施细则及各岗位安全上岗规程; 3)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训。

(3)三级安全教育: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和实际经营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8h,经班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经营服务。

1)本岗位的经营程序及经营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2)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本岗位用电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4)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

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考核情况,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经公司安全部门效果评估后,方可上岗作业。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岗位的部门领导负责。

(二)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等)培训

本单位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未取得合格证的,禁止从事特种作业。对于已持证的特殊工种,严格按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定期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再教育培训学习、复审,复审合格的方能继续上岗。安全部门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资格证书和定期复审记录统一归档。

(三)外来施工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入公司时均要进行单位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入本单位作业,且必须办理入本企业临时证件,凭证出入,遵守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主要内容有: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本公司相关安全规定,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2)与生产/施工作业有关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提出安全要求,以及工程项目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

(四)管理人员培训

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重点内容是:

1)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消防及职业卫生防护知识

3)事故应急逃生和疏散知识及安全注意事项 4)典型事故案例

(五)全员再教育培训

培训时间:每年对全员进行一次脱产学习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8小时;

培训内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经营规程、危险危害的预防和处理、自救互救等相关消防知识。

5、归档管理

每次培训后,进行考试,将成绩表和试卷归档。对考试不合格的要重新培训,仍不及格的,不准上岗,继续培训直到考试合格才可上岗。

6、记录

6.1.培训需求识别记录 附件5-1 6.2.培训计划表 附件5-2 6.3.各项员工培训记录(新进员工、转岗和离岗、特种作业等)

附件5-3 6.4.外来人员培训记录 附件5-4 6.5.培训效果评估记录 6.6.评估报告(文件)附件5-5 6.7.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

6.8.三级安全教育卡 附件5-6 6.9.安全生产活动记录 6.10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6.11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台账 附件5-7 6.12员工教育培训档案 6.13考核试卷 附件5-10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范围

为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本单位的特种设备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及其记录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2.引用标准、术语

2.1特种设备:本单位使用的电梯、自动扶梯等特种设备。2.2特种作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2.3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本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有:电工。3.特种设备管理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电梯、自动扶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3.1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部门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3.2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3.3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安全办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4安全办和后勤部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5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档案由安全办负责管理,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6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相应政府管理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2)各设备使用地点、公司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

6)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7)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8)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9)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

10)特种设备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11)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

12)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X部门向AQ区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

f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b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

d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4.1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电工。

4.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本特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

4.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指定的专业培训部门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才能从事特种作业。

4.4工公司安全管理部对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外,还应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发证部门或其指定单位进行定期复审。

4.5体检中发现患有禁忌症者应及时调岗,人事行政部将其安排其他工作岗位。5.附件:

5.1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特种人员作业管理制度 篇2

随着国内工业的飞速发展,特种设备操作从机械、自控、人工智能方面都有明显提高。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的更新都给予新的要求,也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企业设备能够安全、平稳、高效地运行,必须要求现场技术工人、管理仪表人员接受严格的岗位作业训练,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透彻理解所操作对象、娴熟的操作技巧及处理异常事故的本领。

1 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培训机构

为切实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素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需加强对授权培训机构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环节上的监督、监管力度,施行合理的管理体制,分离培训、考核、发证环节。轮流委派监察人员对授权培训机构从招生审查、培训内容、培训学时等环节全程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使整个培训考核环节都在监察机构的监督管理下进行,杜绝培训机构为获得利益采取缩短培训时间、压缩培训内容、放松考场监督、提高考试通过率等行为。

1.1 动态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料

特种设备监察机构需对考核合格人员施行动态管理,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身体健康状况、考核情况、发证时间、有效期限、身份证号码、证件编号、复审记录、取证时的工作单位、有无违章违纪记录等信息等)相关信息的电子版培训考核档案,便于国内联网查询。倘若学员在异地可携带特种设备从业资格证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拟聘用合同,经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在网上核实、登记、备案后,方可在用人单位从事特种设备作业活动,一定程度上妥善保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权益。

1.2 加强特种设备使用企业的监管力度

特种设备监察机构需加强对企业在法规方面的宣传工作与监察力度,提高企业对特种设备危险性与危害性的认识。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实施公开电话举报,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对委派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或强令持证人员违章作业的企业及相关人员,应加大处罚、查处力度,纠正以往那种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简单的看成是熟练工的错误观念。为企业、为社会、为国家培养出更多合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1.3 搭建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网络平台教学

为提高特种设备培训中锅炉工的技术素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理论考核与实践操作紧密结合,在现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网站上增设网络学习平台,平台可播放下载相关规章制度、培训教案、演示文稿和现场实际操作录像,也可进行网上答疑,鼓励学员将工作、学习中的疑难问题上传到网络平台,让学员们各抒已见,教师通过网络平台实时答疑解惑,促进学员全面素质的培训,提高特种设备专业化水平,推动培训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提升特种设备作业培训质量。

1.4 适时推进特种设备培训无纸化考试改革理论考核方式

无纸化考试是在计算机上进行的考试。由计算机从已建立的题库中调题组卷,考生一人一机一卷,根据显示的题目用键盘或鼠标输入答案,考试结束后,计算机自动阅卷、评分、统计及分析等。在考核环节中每批次只需一台服务器完成组卷、发卷、判卷和成绩分析等工作,大大减轻了考试工作的劳动强度,同时也将使考试的公平性和严密性更有保障。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检验教学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培训环节,无纸化考核可避免烦琐的纸张印刷,有效地实现教考分离的全自动化管理,减轻了教师阅卷的工作强度,简化了传统考试的过程,极大地提高考试的灵活性、公正性、可信度和工作效率。无纸化考试是培训考核工作创新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实现以学员为中心的开放教育的有效途径。

2 仿真组态技术应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

仿真组态技术是综合性技术,它集成了计算机技术、系统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自动控制,是当今世界前沿科学中最活跃的领域之一。借助仿真技术可演示或反演系统的操作过程和运行结果,可以仿真出系统的特性,安全、快速、经济。有些事故运行人员可能很少遇到,平时难以有练手的机会。传统“师傅带徒弟”的现场简单培训模式可以学到锅炉运行的初级理论知识,了解锅炉的基本常识,指导常规的安全运行操作多数通过图片、文字给学员讲解,培训学员现场动手的机会少,独立操作的机会更少,为此掌握事故处理知识只能停留在理论上,学员正确判断和处理故障的综合操作能力不能得到有效训练。因此,仿真技术被广泛应用于辅助研究、辅助设计、辅助生产和辅助培训领域。

3 结论

目前特种设备作业授权培训机构正积极探索,创新改革培训模式,提高实作教学的培训效果。做好此项培训工作可增强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财产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摘要:围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面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阐述搭建培训网络教学平台,更新动态管理学员档案及无纸化考核等新举措入手分离培训、考核、发证环节,确保监察机构严格执行鉴定工作规范化、技术标准化和管理现代化。

关键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管,考核,模拟培训

参考文献

[1]陈继兴,侯秀旺.如何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管理工作[J].林业劳动安全,2009,22(4):5-7.

[2]王强,荣冈,李笕列.石化企业MES培训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化工自动化及仪表,2010,37(3):86-88.

特种人员作业管理制度 篇3

2004提12月17日,全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会议在厦门市召开,来自全省九地市安监局的领导和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工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施惠财莅会,并就进一步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对工作重要性、紧迫感、责任心的认识;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培训、考核、监管、协调“四到位”的工作体系;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培考分离。培训机构把好报名关、师资关、课时关,建立培训档案。考核工作要严格理论考试、实践技能考核,建立专兼职的考评队伍;安监部门对培训、考核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四是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作为日常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程序和工作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题库开发和技能实践基地建设。

会议对福州市安全监管局郑伟、厦门市安全监管局罗水香等9位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厦门市特种作业考核中心在会上介绍了经验;各设区市安监局领导对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工作分别进行了工作交流。

永春县安监局建立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档案

永春县安监局注重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工作,建立了专门档案室,配备了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现已完成全县331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345个煤矿井口、60家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建立工作。基础档案内容包括从业单位依法需办理的各种证照(批文)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企业生产经营类型、法人代表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同时把日常监管的相关信息,如日常检查记录、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也及时收入各企业档案中。档案室按照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不同行业进行分类编号,并将档案材料录入自主研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人、机管理,动态、静态管理相匹配,方便档案的查询和使用。该县还将逐步建立公共娱乐场所、建筑、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高危行业从来单位的基础档案,最终达到建立健全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基础档案,为县政府抓安全生产作决策和有关部门实施安全生产有效监管提供准确的依据;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施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奠定基础。

——戴天圣

泉州市政府制定《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近期,泉州市政府制定了《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预案》分总则、适用范围、事故应急救援原则、重大危险源分布状况及分类、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级别和应急行动等级划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程序、协调演练等九大部分。《预案》的制定,对及时有效地开展该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政府应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

泉州市安监局 戴天圣

大田县举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培训班

本刊讯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促使经济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由大田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县国土局、县安监局联合举办全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培训班,参训对象为乡(镇)分管企业领导、企业站负责人、金属、非金属和煤矿矿长、分管安全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探矿权人等约300多人。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水法》、《水土保护法》、《刑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细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共分三期培训。

(三明安监局供稿)

危化品特大事故福建省出台应急预案

福建省近日出台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今后,省境内发生因爆炸品、易燃液体、腐蚀品等引起的,有可能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含)以上,或中毒1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或险情时,将启动该预案。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篇4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施 工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日 期: 年 月 日

资料员(章): 资料员

证号:

关于印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的通知

总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特种作业人员的职能作用,确保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制定下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传达,并严格落实。

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年 月 日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登高架设工、塔吊起重工、信号工、急救人员、机械操作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建设部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

4.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安全有关部门同意,进行备案,一般工种转变为特殊工种时,应接受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精选) 篇5

一、目的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外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三、内容

3.1安技科负责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并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3.2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公司安技科同意,方可变动。

3.3特种作业的范围

(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

(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5)压力容器操作

(6)司炉工作业

(7)登高作业

3.4日常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关行政管理机构该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5)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行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

(7)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8)各部门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9)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3.5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

(1)各部门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报安技科核准后,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安技科组织安排培训和考核。

(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各部门必须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

(3)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市质监局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由各部门向安技科提供需要复审、初审的人员名单,安技科负责组织进行安技培训。培训和考核结束后,将有关培训资料和证件交到安技科,证件发放由安技科负责。

(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应当至少提前二个月将复审人员名单提供给安技科。

3.6外来人员在我厂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安技科应将本规定落实到外来作业单位和人员,确保安全作业。

3.7对违章作业或管理者,按企业《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记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内;对以下情况,由发证部门吊销“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追究责任。

(1)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

(2)持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事故的;

(3)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事故的;

(4)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

3.8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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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人员作业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以下简称发电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引用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549号令)

(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

(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6号令)

(六)《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15号令)

(七)《特种作业名录》(国家安监总局2006)

(八)《火力发电企业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评价标准》(神华集团)

(九)神华国能(神东电力)集团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明确了特种作业的范围、种类以及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范畴,对特种作业岗位与人员的资质的确认、1 培训管理、档案管理、资格证书管理、健康管理等有关要求,指导和规范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装、调试、操作、维修等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作业范围”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指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电梯维护、操作;潜水作业等。(详见附件)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爆破作业;潜水作业等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作业证”是指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由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的部门或机构颁发的资质证明证件。其中《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发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考核发证。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发电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生产技术部是发电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的归口部门,主要职责:

(一)按照本规定的规定及要求,负责制订和完善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对发电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换证工作,保存证件原件;

(二)建立发电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第七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完成培训任务,取得相应资格,持证上岗。

第三章 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八条 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之前,不能从事该工种的作业。

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本规定,确认所涉及的特种作业的范围、种类以及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并根据特种作业岗位与人员对其所接受的培训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是否符合国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的相关规定要求。

第十条 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以下的相关培训:

(一)发证机关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

(二)为适应工种的技术更新及证件复审的培训;

(三)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所必需的培训;

(四)安全技能认证培训;

(五)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人力资源部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基本状况、历次培训情况、考试考核成绩、所获资格的有效期、培训投入的费用及其他与培训相关的资料。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所在的部门、班组也应建立相应的档案,主要记录内部和外部培训的情况及所获资格证书的有效期。

第十二条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六个月以上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安全监察部门确认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 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应满足有关要求,不应有岗位禁忌症。

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 2 年进行一次体检,对身体条件差,不适应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调换工作岗位。

第四章 检查与评价

第十五条 生产技术部利用春、秋季安全大检查等各类安全检查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与安全监察部门共同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价。

第十七条 对本规定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安全技术部部,并定期对本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安全技术部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特种(设备)作业范围

附件

特种(设备)作业范围 电工作业 1.1 高压电工作业 1.2 低压电工作业 1.3 防爆电气作业 1.4 煤矿井下电气作业 2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2.1 溶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2.2 压力焊作业 2.3 钎焊作业 企业内机动车辆作业 3.1 叉车作业 3.2 工程机械作业

3.3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3.4 企业内准轨机车驾驶作业 4 高处作业 4.1 登高架设作业

4.2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5 制冷与空调作业

5.1 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 5.2 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6 爆破作业 6.1 岩土爆破作业 6.2 拆除爆破作业 6.3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 7 矿山安全作业

7.1 煤矿通风安全监测监控作业 7.2 煤矿瓦斯检查作业 7.3 金属非金属矿井通风作业 7.4 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作业 7.5矿山主提升机操作作业

7.6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绞车操作作业 7.7石油天然气司钻作业 8 矿山应急救护作业 危险化学品装卸、押运作业 9.1燃爆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 9.2燃爆危险化学品押运作业 9.3毒性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 9.4毒性危险化学品押运作业 10 烟花爆竹生产涉药作业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涉药、押运作业 11.1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涉药作业 11.2民用爆破器材押运作业

锅炉作业

12.1锅炉运行操作作业 12.2锅炉水处理作业 13 压力容器作业

13.1固定式压力容器运行操作作业 13.2氧舱维护作业 14 起重机械作业

14.1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作业 14.2起重机械指挥作业 14.3起重机械司索作业 14.4起重机械操作作业 15 电梯作业

15.1电梯安装维修作业 15.2电梯操作作业 16 客运索道作业

16.1客运索道安装维修作业 16.2客运索道运行操作作业 17 大型游乐设施作业

17.1大型游乐设施安装维修作业 17.2大型游乐设施运行操作作业 18 压力管道运行操作作业

特种人员作业管理制度 篇7

特种作业人员相对于普通作业人员, 由于工作岗位更为重要, 危险性更大, 容易发生伤亡事故, 因此, 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综合素质显得尤为重要。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的主要工作是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从事故发生环节来看, 全年统计范围事故中, 发生在使用环节的事故占79.62%;充装、储运环节的事故占6.64%;安装环节的事故占6.16%;维修改造环节的事故占7.11%;检验环节事故占0.5%[1]。操作失误是造成特种设备事故的最主要原因。因此, 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对保障安全生产十分重要。

二、存在问题分析

1. 笔者在日常工作中发现, 很多人容易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与“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混淆。

(1) 范围不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包括锅炉、压力容器 (含气瓶)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 (厂) 内专用机动车辆、特种设备焊接、安全附件维修和特种设备管理共计11项[2]。特种作业包括:电工、焊接与热切割、高处、制冷与空调、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石油天然气安全、冶金 (有色) 生产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烟花爆竹安全、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共计11种[3]。

(2) 颁发机构不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

(3) 有效期及复审年限不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 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2. 有的生产经营单位, 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任意调动岗位, 不能保持相对的稳定, 造成资本浪费和人才浪费。

(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从首次取证到定期复审, 有一定的费用支出, 人员岗位的调动容易造成资本浪费和人才流失, 也是造成事故的最根本的原因之一。

(2) 特种设备作业是一个高风险岗位, 对人员技能也有很高要求, 需要有持续培训做支撑。

3.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应与生产经营单位经常性安全教育相结合。

特种作业与其他作业不同, 是在法律层面上强制性的持证上岗, 因此, 许多企业用特种作业的取证和复审培训代替企业内部的日常培训。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妥。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只表明其具有了从事该项工作的必备知识, 具备了上岗的基本条件。因而除了定期进行复审工作外, 必须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教育, 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知识, 以强化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与知识技能。

4. 没有按规定持证上岗。

在有些企业, 一个特种岗位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只有一个有证, 以应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按规定持证上岗。

5. 部份培训机构存在教学能力不强、教学质量不高的问题。

笔者经常参加取证和复审培训, 并经常接触特种作业人员, 培训效果一般是大家的统一感受。究其原因:

(1) 有的培训机构聘用的教师综合素质不高, 未取得相应的有关部门的教师资格认可。

(2) 有的培训机构为了减少开支, 没有按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进行授课, 随意减少了“培训课程、课时”。

(3) 有的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班时, 由于条件所限, 只进行了理论考试, 不进行实际操作的考核。

因此, 导致整个培训质量差, 参培人员虽然持证了, 但通过培训所获甚微, 培训考核流于形式或走过场, 并没有起到真正的作用。

6. 特种作业人员的年龄分布不均衡, 呈现两极化发展趋势。

三、采取措施

1. 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重视。

充分认识到作业的特殊性、危险性, 保证人员的稳定性, 在定岗前优先考虑人员的流动性小的, 并在工作期间避免任意变动。

2. 转变培训模式, 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效果。

安全培训要采用多种方式方法调动学员积极性, 真正让特种作业人员听进去、记得住、用得好。

3. 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文化的建设, 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文化的建设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是相互促进的。一方面, 企业安全文化的推进和渗透, 使特种作业人员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一种安全方面自主约束倾向和潜在准则, 另一方面, 通过安全培训教育, 把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培养成既有自主安全意识, 又有驾驭安全熟练技能的高素质人才, 更有利于促进企业安全文化的发展。

4.

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作业人员不但要满足数量要求, 同时应满足对作业人员持证种类和技术能力的要求, 履行下列义务使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知识[4]:

(1) 制订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2) 聘用持证作业人员, 并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3)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 确保持证上岗和按章操作;

(5) 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

其他规定的义务。

结束语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 应对上述问题进行反思, 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复审等工作搞好, 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充分利用先进管理技术与手段, 加大管理力度, 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生产。

摘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素质, 进行有效的培训室保证作业安全的前提。本文就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和分析。避免持证上岗流于形式, 实现其真正实效。

关键词: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

参考文献

[1]《关于2011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情况通报[情况通报 (第27号) ]》.

[2]《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总局令第140号)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30号)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特种人员作业管理制度 篇8

社会生产规模扩大需要更多特种作业人员,法律法规又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提出了更严格的“准入”条件。两个因素共同作用,促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

一、我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质量管理的发展过程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 是我国第一个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国家标准。该标准对特种作业的定义、范围、人员条件,及培训、考核、管理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该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质量,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1991年,劳动行政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与发证实施国家监察,相继颁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大纲》,将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等六大类岗位确定为特种作业人员。《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考核规定》,将瓦斯检查工等十六种作业人员列为矿山特种作业人员。文件中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及课时、使用教材、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考核的范围和方法进行了界定。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工作在全国统一标准下,逐步展开。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职能划入国家经贸委。新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和基本培训教材,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制定和组织编写,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

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组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5年调整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的职能也随之转移到安监部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应实行教考分离制度。

至此,我国基本上形成了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使用的一整套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安全培训考核更加规范,教育培训质量也得到不断的提高。

随着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逐渐展开,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例如培训考核流于形式、培训时间不足、针对性不强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质量控制和评价体系亟待完善。

二、影响安全培训质量的几个要素

1.安监部门的监管是保证培训质量的关键

(1)对培训考核的监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培训具有教育活动和经济活动的双重属性。作为教育活动,职业培训的产品是技能人才;作为经济活动,又要追求效益最大化。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民办培训考核机构,为了尽量压缩教学成本支出,都有可能影响到正常教学。可见对培训和考核过程的有效监管,是保证培训考核大纲真正落到实处,提高培训考核质量的保证。

对培训考核过程的监管,还包括及时反馈有关培训效果的信息,指导培训、考核机构不断提高。

(2)对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必须规范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使用行为,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硬性要求。

(3)严把审核发证关,是监管的最后一道屏障。

2.培训机构资质及其教学管理直接影响培训质量

(1)培训机构的资质。国家安监总局对承担特种作业培训任务的教学单位有明确的资质要求,相应的教学场地、教学设备等至少应达到最低要求。师资力量也是培训机构保证办学质量的重要条件,目前培训机构大部分教师是专业理论教师,现场工作经验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安全生产培训效果。

(2)教学管理。培训机构要有完整的教学管理制度,按照培训大纲合理选用教材,制定周密的教学计划,精心组织授课。

(3)教学质量监控。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可以有效激活教学过程的各种要素,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3.特种作业考核机构对培训质量的影响

考核机构对培训质量的影响来自两个方面:考核过程的严肃性、考核内容的科学性。

(1)为了保证考核的严肃性,需要制度规范,明确各环节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加强对考核过程的监管。良好的考核机构应该充分体现考核的公平性、真实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2)考核内容是否科学,表现为考试能否真实地反映出培训质量及受训者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能否实现安全作业的最终目的。

考核机构的题库建设要服务于培训目标,突出特种作业特点,正确引导培训教学发展方向。要防止出现培训机构为了提高通过率,将考核题库作为培训内容的不良现象。

4.受训对象对培训质量的影响

培训的目的是使受训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达到上岗要求,所以受训人员是培训活动的主体,对培训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要提高受训人员对安全生产培训的重视程度,激发他们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要考虑到受训人员来源多样,生活背景、社会阅历、受教育程度等各不相同,对培训内容理解和接受能力也不同,因此需要针对不同对象采用具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

5.用工企业对培训质量的影响

特种作业培训的最终效果,要体现在受训人员在实际工作岗位上的具体表现。用工企业也会对培训质量产生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用工单位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程度;企业安全文化氛围对合格的持证人员违章比例的影响;企业的设施设备、工艺技术与培训时所学习的内容是否能满足要求,对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规程要求是否规范等。

三、安全培训质量控制和评价体系建设

1.质量评价的意义

所谓培训质量评价,主要指依据一定的客观标准,通过各种测量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对培训活动及其教学效果进行客观衡量和科学判定的系统过程。培训质量评价从本质上来讲,是对培训工作及其教学效果的价值判断,是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培训教学过程中发挥着检验教学效果、诊断教学问题、提供反馈信息、引导教学方向的作用,能够起到保证教学活动向预定目标前进并最终达到该目标的效果。

培训质量评价是培训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新一轮质量更高的培训工作的开始。

2.安全培训质量控制和评价体系建设

特种作业安全培训的目的,是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保证安全生产。受训学员是培训教学的中心,是学习的主体,所以培训质量评价的对象主要应该是受训学员。当然也要对培训考核机构、用人单位等进行评价,但评价的出发点要建立在是否有利于学员的“学和用”上。

特种作业培训质量控制和评价体系主要包括:质量目标系统、管理制度系统、监控管理系统、信息收集及分析系统、反馈和修正系统。其中每个系统相对独立运作,又密切联系,相互通信、互相影响,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1)质量目标系统。质量目标是整个评价体系的基础,集中反映在培训考核大纲中。构建质量目标,既要考虑安全生产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又要考虑受训对象的接受能力,目标过高或过低都会对培训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应该根据反馈和修正系统的数据,不断对目标作出调整,使之逐步趋向最理想的状态。

在需要考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中,除了受过专门职业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毕业学生,还有大量没有太多文化知识,又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农民工,尤其在中小型建筑、矿山等企业中更是农民工占大多数。实际培训情况证明:他们很难在规定的教学时间内达到现行大纲要求的水平。因此建议,条件具备时特种作业考试也可以分级,对从事不同级别岗位的人员,提出不同的安全技术要求。

(2)管理制度系统。经过不断制定、完善,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已经形成由培训考核大纲制定,培训机构资质及教学管理,考核机构及考核程序管理,审核发证程序,特种作业人员使用管理等一整套比较完整的管理制度。

对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以后的管理相对薄弱,应该借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加强取证后的管理。

建立起根据质量评价结果对培训、考核机构评级制度,及时淘汰不能胜任工作的培训和考核机构。

(3)监控管理系统。为了保证质量目标实现,必须有高效的监控管理系统,包括对培训机构的监管、对考核机构的监管、对受训对象的监管、对用工企业的监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通过职能部门与专家的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规范各个环节的行为。

(4)信息收集及分析系统。收集整个过程中各方面的信息,例如受训对象对培训的反应、对培训学习过程和学习内容的评价,培训是否使受训人员的行为发生改变,生产过程中存在特种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原因等。争取通过对有效信息的分析,准确了解活动各环节与预期效果的差距,为其他各系统提供科学依据。信息收集和分析系统也要不断接受外部信息,及时吸收国内外先进的培训经验,促进培训质量不断提高。

(5)反馈和修正系统。将信息收集和分析结果及时反馈到相应环节,不断修正偏差,通过正确的行为消除问题的根源,最终达到预定目标。反馈修正系统是链接整个体系的链条,其运转效率是体系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

由上述内容可见,影响特种作业安全培训质量的因素很多,所以对培训质量的控制和评价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由于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使用等管理职责集中在安监部门,所以安全培训质量评价体系在借鉴其他教育通用方式的基础上,完全可以实现超越,形成实用性更强、更加科学合理的质量控制和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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