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2024-07-24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共8篇)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篇1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做出了全面、科学的回答。这不仅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且对基层工作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必须清醒的看到,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人口众多、人均占有量少的国情,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压力沉重的局面,人口与资源环境关系紧张的状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无不与人口数量、素质、分布密切相关,在人口问题上的任何失误,都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难以逆转的现象。

我国三十多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主要是必须长期坚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和完善人口政策和生育政策,坚持人口和发展综合决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主导作用,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加强并改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坚持以开放务实的姿态开展国际人口与发展合作交流,树立负责任人口大国的形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在农村。必须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把农村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中之重,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要新农村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开创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如何理解低生育水平的首要任务?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重道远,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动情绪。完善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进一步落实法定代表人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工作协会等群众团体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

回顾总结几十年的人口和计生工作实践,从人口计生工作的性质、特点和规律出发,做好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指导思想应当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国情,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人口计生工作大的方向不动摇,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不动摇,保持生育政策持续稳定、人口计生工作持之以恒、促进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协调发展,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国建设良好的人口环境做好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工作思路应当是:一是以发挥政治优势为前提。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格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为做好人口和计生工作提供政治保障。二是以抓好四项经常性工作为重点。深化宣传教育,搞好社会化大宣传和面向群众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建设新型婚育文化。加大利益导向,健全完善鼓励和制约并举,政府和社会并重、民生普惠与计生优惠相衔接的政策体系。抓好管理服务,搞好政府依法行政管理和群众自治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抓好技术服务搞好避孕节育和优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篇2

澄合煤矿机械有限公司始建于1972年, 至今已有四十多年的历史, 作为一家生产矿用产品的企业, 公司在紧抓主产品的同时, 也不忘记自己的社会责任, 在公司职工中坚持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公司现有职工200余人, 其中女职工为43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 常年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职工队伍中没有超生现象的发生。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做好企业计划生育工作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与核心是“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出发于“人”, 着眼于“本”, 强调“人”是第一位的, 更强调对人的理解和尊重, 因而我们要牢牢树立“和谐人口, 诚信计生”的理念。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在实行计划生育国策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国实行计划生育, 是为了中华民族更好的生存和发展, 所以要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必须坚持好以人为本, 努力实现好、维护好职工计生家庭的切身利益, 维护好职工的根本利益, 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做到放下架子, 关心企业职工关于计生的合理要求和意见, 了解企业职工的处境, 做到由管理到服务的转变, 服务于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等。同时在工作中学会换位思考, “想职工之所想, 急职工之所急”, 和职工交朋友, 把职工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来做, 切实保证每位职工的利益。

二、持之以恒地坚持宣传教育, 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宣传氛围

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经济尚不发达, 旧传统观念影响较深的国家推行计划生育, 只有深入的宣传教育, 进行长期持久、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才有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积极支持, 才能有效的控制人口增长, 提高人口素质。因此, 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 是公司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

为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宣传氛围, 公司计生工作人员深入重点职工家中进行宣传, 做到了“三上门”, 即:送《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上门、送生殖健康知识上门、送避孕药具上门。还通过办黑板报、制作计生宣传标语、广播站广播计生宣传件及在公司举办独生子女才艺展、计划生育知识抢答比赛等活动来加强职工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创新理念, 走出一条具有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特色的新路

1. 公司领导重视队伍网络建设, 全面支持计划生育工作。

公司计生委坚持把计生工作作为一项大事来抓, 把计生工作摆在公司工作的主导地位, 层层建立领导组织, 明确由董事长为第一计生责任人, 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 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与工资、奖金、领导政绩挂钩。严格考核, 严格兑现, 充分调动各级领导的工作积极性, 确保各项指标的实现。

在公司八个支部中均有健全的计生组织, 组长分别由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担任, 计生网络延伸至生产班组一线, 各支部均建有员工计生档案, 公司年初与各支部签订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 年底由公司计生办牵头组织对计生工作进行考核兑现。

2. 规范计生工作, 做好计生信息登记, 大幅度提高职工的独生子女费待遇。

公司计生办把公司全体育龄妇女资料全部输入电脑, 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信息卡、工作台账齐全, 内容详实、准确, 各类报表及时、准确上报, 使计划生育率、女性初婚晚婚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独生子女办证率达到了100%。坚持一年一度的女工“三查”工作, 使我们及时掌握了全体女工的环情、孕情和病情。依据公司实际, 独生子女费由以前每人每月5元提高到如今的每人每月30元。特别是针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的职工在退休时享受的退休工资上浮5%优待奖励政策。

3. 公司计生办坚持计生例会制度, 每月月末星期三下午为公司计生例会日。

各支部计生专干在例会上要汇报本支部本月的计生工作, 工作内容含有汇报有无早婚人员, 有无计划外怀孕人员、对各单位外聘人员进行计生登记等, 及时学习国家、省、市下发的计生文件, 学习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方面的知识等。通过例会制度的实施, 对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和弱势群体进行紧急救助、物质帮助和精神慰藉, 亲情牵手等形式的关怀行动, 解决其在生产、生活、生育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篇3

关键词 档案工作 规章制度 服务 改革

近年来,随着人口计生事业得到前所未有的全面发展,全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大力发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确保人口计生档案保管安全和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深入研究和把握工作规律,推进计生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人口计生档案管理工作在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笔者作为基层人口计生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对如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口计生档案管理工作,有几点思考。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人口计生档案工作的重要性

档案是人类活动的真实记录,是人们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的重要依据。借助档案,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过去、把握现在、预见未来。档案管理是一项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工作。同样,计生档案管理也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是一项崇高的事业。恰恰是乡镇计生干部特别是乡镇领导干部缺乏这样的认识。因此,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开展广泛持久的档案管理法规的宣传教育,让《档案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深入人心,全面提高乡镇计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档案法治意识,增强对计生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市、县(区)人口计生部门要经常举办乡镇计生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班,特别是对乡镇领导干部,至少每年要开展一次系统培训,使乡镇领导干部和计生档案管理人员准确把握档案法的条款规定,掌握计生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提高对计生档案管理的认知程度和接受程度,避免在工作中不作为和乱作为。

二、要切实加强人口计生档案管理人员素质

只有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才能管理好档案,才能真正让档案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是政治素质,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档案事业。二是业务素质,要具备专业知识,熟悉所管的档案内容,熟悉档案法规。三是文化素质,要有较高的文化知识,能总结和分析利用工作中的经验。

三、要强化人口计生档案管理规章制

人口计生工作任务十分繁杂,为把档案管理工作融入人口计生部门的各项工作中,就需要有一套完整的制度来规范约束。一是人口计生档案收集、上报、整理、存档应做到规范,严格按照制度办事,严把“三关”,即:评查、归档和上架关。做到“细”,仔细查找档案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放过“蛛丝马迹”,逐一整改和修正;“严”,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验收整理,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重新按要求整理,直至验收合格;“精”,对已归档的资料,全部进行检查,按要求归类、装订。二是实行定期谈话制度,专兼职档案员要定期与服务对象谈话,经常到基层去,到育龄妇女家中去,获取第一手资料,取得工作主动权。三是实行计划生育项目检查治疗登记制度,为各级计生服务站以及医院的B超室、手术室、妇产科等相关科室专门配备专用检查登记簿,把第一手资料全部统计起来。只有严格有关规章制度,才能确保档案完整齐全,从而保证相关资料得以及时、准确、完整归档,这样既确保了人口计生工作的质量,也提高了档案的可利用性。

四、要强化服务理念,拓宽服务领域

首先应建立健全计生档案,主要是建立计生“七簿、一卡”。“七簿”是:干部职工初婚、离婚、复婚、再婚情况登记簿;未婚青年登记簿;干部职工历年办理生育计划、独生子女证登记簿;已婚育妇查环、查孕人员登记簿;非在职人员、职工家属已婚育妇年度查环、查孕情况登记簿;历年违反计划生育人员处理情况登记簿;干部职工变动情况登记簿。“一卡”是:计划生育登记卡。“七簿、一卡”档案反映了整个单位计划生育的各种基本情况。此外,还有一些计生的文件、照片等材料,也要收集归档。计生情况也是不断发展变化,有的结婚,有的离婚,有的复婚,有的计生节育,有的超生违法,有的获奖,有的受罚,有的调进,有的调出。因此,要对计生档案实行动态管理,计生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建立完整准确的计生档案,这就为计生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五、要加强档案管理的网络化建设

实现档案管理的网络化,不但减少工作人员的劳动量,提高工作效率,而且能搞好地起到资料的交流和共享作用。要不断强化档案的服务功能,编制和安装科学、实用的档案检索工具,力求实现档案资料查询“以计算机为主、案卷目录为辅”的查询系统,把“死档案”变成“活资料”。目前,全省人口计生网采用四级网络的树形结构,覆盖了省、市、县、乡四级行政区域,将常住人口信息和流动人口信息分别管理,同时又相互关联,建立两地联系,实现了数据一处输入,各处共享,既提高了档案管理水平和办公效率,又为杜绝违法生育行为奠定了基础,还可便于各级及时查询汇总信息,及时掌握育龄妇女管理工作情况,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供数据支持。

六、要不断深化改革

档案工作只有以超前的意识、超前的节奏、超前的服务占领市场,让使用者满意,才能使档案工作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要开创档案工作的新局面,就要创新档案管理的思路,拓宽档案管理渠道,强化档案工作的服务手段和长效管理机制。作为一名人口计生档案管理人员,首先要更新服务观念,不但要把档案管理好,而且要把档案利用好,把档案工作的重点放在开发利用上,从而更好地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做出档案工作者应有的贡献。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篇4

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对于指导我们分析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思路和举措,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意义,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国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根源,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历来重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近年来,全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云南地处边疆、民族众多、宗教复杂的实际,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认识不断深化。坚持把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思想观念转变作为根本,坚决克服重经济建设、轻社会建设,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牢固树立“两手都要硬”的理念,深刻总结和反思孟连事件的经验教训,依理说事,就事明理,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像抓经济建设那样,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格局不断完善。坚持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社会建设的重中之重,作为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在统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协调推进,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三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方法不断丰富。坚持把中央要求与云南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建立民情责任区、实行一线工作法、建立警民联系点、发放民情联系卡等有效方法和措施,组织开展“三走进三破解”、“串百家门、听百家言、知百家情、解百家难”等活动,深入推进平安云南建设,广泛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推进禁毒和防艾人民战争,有力地提升了社会管理工作的成效。四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不断增强。在各级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多层次全方位专题培训、典型案例教育、创办全国首家农村干部学院等方式,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水平,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本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实践锻炼,在实践中提高协调不同群体利益关系的能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五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制度不断健全。坚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来保证社会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维护稳定救助机制,在全国率先实行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针对自然灾害易发频发、“无灾不成年”的特殊省情,不断完善灾害应急机制,增强灾害救援能力,提高灾害预测预报水平,加强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建设,拓宽社会参与抗灾救灾渠道,健全救灾综合协调机构和队伍,出台抗灾救灾,防震减灾、防洪、气象、森林等方面的法规,全面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就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加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文件、作出了统一安排部署,出台了《关于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意见》,使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形成了联系群众、体察民情、解决民困的长效机制。通过不懈努力,云南省局部地区、领域和环节社会管理较为薄弱、社会矛盾较为突出的状况大为改观,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为全省加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人们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加快转型、利益格局加快调整,社会管理中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着力解决社会建设滞后、社会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不断更新社会管理理念,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加大社会管理力度,统筹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妥善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扎扎实实做好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社会管理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项管理活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就是要做好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战略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为关键,以加强制度体制机制建设为保证,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以社会管理的新成效促进我场各项事业的新发展。

第一,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社会管理格局,着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一是要从统揽全局的高度,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转变观念,高度重视社会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社会建设,科学制定社会管理的政策举措,支持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引导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拓展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提高党员干部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二是要适应职能转变的要求,切实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社会管理,确保政府应该负责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人员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三是要坚持守土有责的原则,切实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引导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志愿者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协调作用。四是要充分依靠群众,切实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性作用。扩大基层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深化政务公开,完善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制度,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健全群众参与机制。五是要大力增强法治意识,切实推进依法治省。结合云南实际,进一步建立完善全省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把社会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第二,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明确不同主体的管理和服务职责。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积极探索完善符合云南实际的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努力形成政府宏观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良好局面。一是各级政府要明确管理和服务职责。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加快完善社会领域的政策法规,加强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科学界定各职能部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职责任务,理顺关系,切实解决一些领域多头管理、分散管理特别是遇到难事推诿扯皮的问题,努力形成各职能部门运转协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合力。二是城乡社区要进一步强化自治和服务功能。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为载体,加快完善社区治理结构,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建设。发挥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推进社区居民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把社区建设成政府社会管理的平台、居民日常生活的依托、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三是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强化社会责任,明确管理和服务员工的职责。各级各类组织都要不断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更好地集中民情、反映民意、汇聚民智,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探索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新模式,完善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能,充分运用各种资源和条件,做好直接服务群众工作。第三,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切实打牢社会管理的根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不断夯实社会管理的基础。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千方百计使各族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一是要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不断完善鼓励就业、促进就业的政策,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的就业工作,继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劳动执法,保障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进一步规范分配秩序,不断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二是要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高度重视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做好城市低保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城乡零就业家庭和残疾人的救助工作。特别要妥善做好库区水电移民、被征地农民和城市房屋拆迁居民安置等工作。三是要加快解决群众“上学难”、“看病难”、“住房难”等问题。全力推动教育现代化,继续深化教育改革,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保障各族群众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认真解决群众就医看病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按照“廉租保底、公租解困、农村改危、抗震安居”的要求,通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形成符合省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解决好全省各族群众的住房需求问题。四是要加快边疆民族地区发展,坚持开发式扶贫,深入推进新一轮“兴边富民”工程,加快解决边远、民族地区深度贫困群众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贫困问题。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抓好了,就从源头上根本上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创造了条件,社会管理的群众基础就会变得更加坚实。

第四,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大量工作在基层一线,必须切实加强基层工作。要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壮大基层力量,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引领服务群众、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作用。一是要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和社区组织建设。基层组织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要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的影响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管理和服务的优势。推动街道(乡镇)把工作重心转到社会管理和服务上来,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综合服务。整合基层管理和服务资源,以构建和谐社区、平安社区为切入点,搭建基层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社区的具体管理和服务,增强基层管理和服务能力。二是要做好基层社会管理干部选拔培养工作。进一步突出重视基层社会管理的用人导向,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和落实政策等多种方式,使那些适合基层工作、作风好、能力强的干部留在基层,让那些在基层工作有经验、有实绩的优秀干部得到更好的培养和使用。加大从机关选拔干部到基层工作的力度,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社会管理队伍。三是要切实加大对基层社会管理的投入。把工作精力更多地放到基层,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地投到基层,不断改善基层工作条件,确保基层社会管理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第五,针对社会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力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针对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优先的理念,切实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要抓好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做好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至关重要。要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动态管理机制,把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纳入流入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保流动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政策,加强对精神病人、艾滋病病人、吸毒人员等的管理和服务。落实刑释解教人员有关安置政策,帮助和教育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认真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对社会闲散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做好重点人群的心理疏导。加强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管护,积极组织他们学文化、学技术、学法律,帮助他们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加快建立境外来滇人员管理和服务联动机制,构建覆盖境外来滇人员全过程、信息化的动态管理体系。二是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管理。加快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群众组织,指导和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规章制度,改善员工工作和生活环境,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和企业内部安全稳定。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经济类、公益慈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完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健全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监管,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三是要切实加强信息网络管理。建立健全互联网管理体系,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严格落实互联网管理责任,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严格管理、企业依法运营、行业加强自律、全社会共同监督的互联网综合管理格局。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加强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完善舆情监测体系。建立网上网下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加强网上技术手段和力量建设,建立对网上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问题的监测、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加强对网吧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网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不断提高危机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围绕提高预知、预警、预防、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建立主动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传统方法和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公共安全体系。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由于特殊的地质地理环境和复杂的地形地貌特征,云南是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干旱、洪涝、泥石流、地震、冰冻雨雪等自然灾害时常威胁着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几乎每年都会造成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给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加强防灾减灾,始终是我们强化公共安全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必须以加强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增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提高气象灾害防治水平、加大生物灾害防控力度为重点,不断完善防灾减灾体系,提高灾害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二是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加大公共安全投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尤其是要针对山高坡陡、道路崎岖、通航条件差,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频发多发的情况,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少交通安全事故。三是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社会化、网络化、信息化为重点,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和政法队伍建设,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四是要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严肃查处食品药品质量问题的案件,确保各族群众吃上放心食品、用上放心药品。五是要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坚持预防和应急并重、常态和非常态结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全民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公共安全的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

第七,加强边境地区、民族地区的管理和服务,继续巩固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的良好局面。云南省边境线长,民族宗教问题复杂,促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的任务繁重,必须进一步加强对边境地区、民族地区的管理和服务。一是要加大边境地区违法犯罪活动的整治力度,加强防范境外突发事件及边境冲突对边境地区社会稳定的影响,维护边境安宁。二是要强化反渗透工作大力加强国家安全队伍和缉毒队伍建设,增加必要的设备和装备器材。推进口岸设施建设,加强边防、海关、电信、邮电、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宗教管理部门之间的联动配合,进一步发挥整体作战优势。加强文化稽查队伍建设,切实搞好市场管理,改善稽查监督的方式和手段。三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保持宗教领域的稳定有序。对宗教问题较多的地区特别是边境地区,要进一步充实宗教工作部门力量,尽快建立和完善各宗教团体组织,妥善解决他们的活动经费、办公地点和开展正常工作的相关问题。四是要大力推进平安云南建设,巩固和深化“平安乡镇”、“平安村寨”、“平安社区”等平安创建活动成果,积极组织开展“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寺院”等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五是要启动实施新一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进一步加大政策和经费支持力度,不断完善境外罂粟替代发展政策,严厉打击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遏制艾滋病上升势头。

第八,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营造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只有人民群众自愿参与的社会管理才是真正有效的社会管理,社会秩序只有成为全省各族群众的共同价值规范,才能真正牢固稳定。必须坚持把提高各族群众文明素质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打下牢固的思想道德基础。一是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准确把握群众思想脉搏,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看待社会生活中的现象和问题,分清是非、提高觉悟,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看待改革中的利益调整,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不断提高认识水平和判断能力。二是要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引导各级党组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引导群众用合法手段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推进诚信社会建设,增强诚信意识,建立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和行为规范,通过自律、他律、互律,使全体社会成员和社会组织的行为符合社会共同行为准则。三是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用群众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教育群众,深入开展学习杨善洲等先进模范人物活动,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倡导修身律己、尊老爱幼、勤勉做事、平实做人,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四是要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民族文化强省建设,加强企业文化、乡村文化、社区文化、家庭文化、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保障各族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充分发挥好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更好地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九,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社会管理与利益问题密切相关,必须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公正合理、及时有效地解决好群众的利益诉求。一是要针对云南边疆民族地区的实际,认真研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种因素,找准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照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二是要继续深入开展领导接访和干部下访回访工作,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反映出来的问题,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三是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为主,仲裁调解、行业调解、民间调解等为补充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综合运用各种有效手段,以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为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各种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把矛盾控制在源头、纠纷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一线。四是要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食品药品行为,加大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及执法司法不公等背后的腐败案件或渎职行为。

第十,全力以赴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的实效。一切工作都离不开群众工作,社会管理更是如此。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一切社会管理工作都是为群众谋利益的工作,一切社会管理过程都是做群众工作的过程。群众工作是社会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群众工作的好坏,是检验社会管理成效的重要尺度。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是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穿到全部工作的始终。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正确把握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摆正同人民群众的位置,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真正做到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紧抓民生之本、解决民生之急、排除民生之忧,带着责任做群众工作,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带着爱心做群众工作。二是坚持把群众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说话办事,把服务群众、造福百姓作为最大责任,做到决策部署到哪里、工作推进到哪里,群众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与群众同坐一条凳子,置身于群众之中,认真研究政策、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既让群众得实惠,又让群众高兴满意,用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取信于群众。三是进一步健全群众工作制度和机制。通过健全服务群众制度、联系群众制度、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制度、群众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建立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群众工作机制等制度和机制,不断提高群众工作的制度化水平。四是不断改进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针对当前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在用好传统办法的基础上,积极适应形势和社情民意的变化,抓住维护群众利益这个根本,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牢牢树立以人为本的决策理念,正确反映并妥善处理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关系,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制度、公共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做到有明显不稳定风险的政策不出台、绝大多数群众不支持的项目不立项、劳民伤财的事情坚决不干,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决策中体现和维护群众权益。掌握群众心理,熟悉群众语言,善于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信得过的方式处理问题,做到说服而不压服,换位思考而不居高临下,体谅包容而不斥责训示。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按政策法律办事,以理服人,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把政策讲清,把道理讲透,取得群众的谅解和支持;在不违反法律政策的前提下,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坚持沉到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地开展工作,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增进干群互信,增强亲和力和感染力,不断完善一线工作法,真心实意在一线办实事、解难题、抓落实、促发展。五是及时把各地的好做法上升为制度。坚持传统与创新相结合,把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行之有效的传统方式与应运而生的新方法结合起来,主动适应信息社会发展需要,有效引导网络舆论,疏导群众情绪,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群众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以更具实效的多样化形式,进一步增强群众工作主动权。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把新形势下的社会管理工作抓实抓好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我们必须担当的神圣职责。各级党委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搞好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社会管理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级党委要坚持把社会管理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社会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社会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是社会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带头做好群众工作。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要具体抓,把社会管理工作抓出成效。其他领导干部必须履行“一岗双责”,既要对分管工作负责,又要对分管范围内的社会管理工作负责。各部门要把社会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同步抓好落实。各地要把社会管理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绩综合考评体系,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是优化队伍,增强本领。坚持正确的政绩导向和用人导向,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任用干部制度,注重从实践中发现和培养人才,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善于做社会管理工作、乐于做群众工作、有奉献精神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结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社会管理工作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学习社会管理知识,不断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新社会管理的手段和方式方法,把社会管理得更加井然有序、健康向上、团结和谐、充满活力。

三是凝聚力量,形成合力。社会管理工作涉及各个领域、各个方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级人大、政协要依法履行职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主动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增强社会管理服务能力,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宣传群众的特殊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篇5

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以下简称“人口计生”)工作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挑战与机遇并存。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群众的婚育观念也在发生深刻甚至根本性的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口计生工作难度应该越来越少,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的压力也应该越来越小。但是,广大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却刚好相反,甚至感到很困惑,觉得新形势下的人口计生工作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无从下手,无所适从,一片茫然。我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已经历了从控制人口增长、到稳定低生育水平、再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三个历史性阶段的变迁。为此,我局通过开展科学发展大调研活动,现以“实践”的角度对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以“发展”的高度粗浅提出解决办法,供各级党委政府决策参考。

一、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也是广大农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之一。纵观多年人口计生政策和环境,剖析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归纳起来,突出表现为“八大矛盾”:

矛盾一:考核目标过高与实际工作低水平的矛盾。一是考核指标定得高。计划生育率(符合政策生育率)是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考核中的一个核心指标,直接反映一个地方的人口计生工作实际水平。而这个指标在我省、我市多年来一直处于高位运行,在2005年前一直都以92%以上的指标对各区(县)和各乡(镇)进行考核,与各地的实际工作水平有较大差距,不符合农村农民和基层的实际。尽管近两年我省、我市人口计生委求真务实,对符合政策生育率这一考核指标在原来基础上主动下调了3—4个百分点,但仍然与各地的实际水平存在一定差距。由于党和国家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政理念的深入落实,据不完全统计,如今我县、我市乃至我省、我国的相当一部分农村,可以说是“自觉主动只想生育一孩的少了,想方设法还想生育二孩的多了,多孩生育的现象又开始有些抬头了”。由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主体考核指标的不科学,因此,各地的人口计生工作在“一票否决”的压力下,只能前行,不能后退,上报数据一年比一年高,与实际工作水平差距渐行渐远。二是考核要求太严。人口计生考核总体分为“定量”、“定性”两大块。现在我省、我市在推进人口计生改革中,推行“三线”考核,即党政领导线、人口计生业务工作线和部门综合治理线。考核内容大大小小涉及近百项,且每一项内容都有严格的考核标准。尤其在“定性”资料方面原则很多,如X年,X县在接受省定性资料年终考核时,在县委中心学习组学习人口计生相关政策的记录里只有几个领导的发言纪录,就被省考核组扣了分,事实上,这个县的县委中心学习组切切实实地组织学习了人口计生相关政策,也进行了讨论,只不过是大部分领导的讨论意见基本一致,没有异议,就没有讲了。难道这也要扣分,这个县的领导有口难言。目标过高,标准太严,不符合农村农民和基层实际,虽然付出了较大代价,但目标仍然不能实现,于是,在考核指标的强大压力之下,基层干部为了完成工作任务,难免不出现重政策、轻法律,重目的、轻手段,重实体、轻程序,重权利、轻义务,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有的甚至采取简单粗暴,以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手段去换取完成工作任务。因为,人口计生“一票否决”无时无刻不在提醒各级领导干部,完不成目标任务,就要受处分,甚至丢官免职。在这样一个政治压力下,部分或者说很大一部分基层干部不得不在指标数据上铤而走险,弄虚作假,蒙混过关。我可以直言不讳地讲,当前人口计生弄虚作假的问题在我国、我省、我市、我县不是某个地方的个别现象,而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重灾区,长此下去,于党于国于民都将产生极大的危害。

矛盾二:依法行政与群众落后的思想素质的矛盾。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是一个地方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依法治国方略的一个具体要求。人口计生工作方法由过去的暴风骤雨、到和风细雨、再到现在的春风化雨,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逐步在人口计生工作者的头脑中扎根。国家、省人口计生委也出台了一些以人为本的措施,如人口计生“七不准”、“十禁止”等,使人口计生行政执法逐步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殊不知,在农村,部分群众认为过去不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干部可以拆屋、押物„„等等,确实怕,不敢超生;现在计划生育有“七不准”、“十禁止”这些所谓的“尚方宝剑”护着,我们不去参加妇检、不落实节育措施,甚至违法生育,干部不能把我们不怎么样?也不敢把我们怎么样?这确实在基层工作中得到了很好的印证。如X县X乡X村一个违法怀孕对象躲在家里,看见乡村干部上门来了,立即把门锁上,乡村干部只好做思想政治工作,要她把门打开,到乡里去落实补救措施,可她就是不开门,乡村干部也没有办法,忍饥挨饿、苦口婆心地与之磨了两个昼夜,硬是等到她把门打开,首先还是做思想工作,动员她去落实补救措施,可她还是思想顽固,乡干部见她不去,就准备强行拉她走,她于是就有意倒在地上,手指上出了一点血,组里群众迅速赶过来,对乡干部进行围攻,进而发生人口计生群体事件,结果这2名乡干部因作风粗暴而受到了处分。还如,X县X乡X村有一对夫妇违法生育,家里经济条件在当地算是一个小富翁,身家上百万,违法生育后长期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人口计生部门上门去要求该夫妇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时,该夫妇居然从衣兜里摸出一大把一大把的钱在工作人员眼前晃来晃去,并挑衅地说:“老子有的是钱,但我不交,你们有本事把我抓了嘛?”说完,还把家里的门全部打开,又挑衅地说:“我家里的东西多得很,抽屉里还有很多钱,你们进去拿就是了”,说完便大摇大摆地走了„„这样的事例举不胜举。无可否认,现在农村群众的民主和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但他们过分强调权利,而对应履行的义务普遍淡化,特别是履行人口计生义务意识十分淡薄。因此,在工作中极不配合、不支持,使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苦不堪言,有时象“老鼠钻风箱——两头受气”。针对社会抚养费普遍征收难的问题,国家也出台了可以通过采取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但在实际征收社会抚养费中,并不是法院也可以完全征收到位的,何况,法不治众,并不是每个违法生育对象都可以交给法院去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加之,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尚未建立和完善;少数地方信访机制不健全,对群众来信来访处理程序不规范,查处不到位,个别地方群众诉求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对违法生育案件,强制执行难度大,非诉讼案件执行成本高,影响了案件执行到位率,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人为因素,从而造成有钱的“能生”、无钱的“赖生”、落后的“想生”、外出的“躲生”等现象十分突出,后果是“有钱的不怕罚,没钱的罚不怕”。

矛盾三:改革措施与人口计生政策不兼容的矛盾。随着社会经济发生深刻变化,为适应新形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也在不断改革创新。但是,大多数的改革措施没有把人口计生政策统筹考虑进去,使人口计生工作成了一个“孤岛”,甚至起到反导向作用,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巨大冲激。最突出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婚姻登记管理改革。现在的婚姻登记归口集中到民政部门办理,不再需要村(社区)或乡(镇)有关部门出具任何证明,男女双方只要持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就可以办理结婚证书。由于没有经村(社区)、乡(镇)两级把关和监管,以致对新婚夫妇管理难以到位,直接产生四种后果:

1、不能及时掌握初婚情况;

2、不能及时掌握一孩怀孕和生育情况;

3、不利于人口计划的安排和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

4、重婚现象也由此屡见不鲜。二是户籍管理改革。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乡二元化的格局已逐步打破,一方面是公安部门上户口不再需要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任何手续,换句话说,不管是不是超生的、也不管缴没缴纳社会抚养费、落没落实人口计生避孕节育手术,在公安部门都可以无条件入户;另一方面是一部分农民通过购买城镇户口或通过政策自动农转非方式,已成为城市人,但人户两分离,甚至有的还是口袋户,这给人口计生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三是惠农政策。按照“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方针,近年来,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农村粮食直补、农村合作医疗、移民后扶、公共建设征地补偿、退耕还林(草、桑)补偿等一系列惠农利民政策,但这些惠民政策的补偿,都是以农村人口为基数来计算补偿金额,也就是说,人口多,补偿金额多,讲得更具体一点,也就是即便是超生的人口,也能按人头享受到各种惠农政策,给人口计生政策背道而驰,起到反导向作用。比如,笔者最近在报上看到,X县X镇一个因修高速公路而补拆迁房屋的独生子女户农民,他说,按照国家人口计生政策规定:独生子女在享受集体土地分红时可以增加一人份额;就此事,他也向村、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反映过,村、镇和县级相关部门也高度重视,分别派人到组里开会调解,可组内的几个横蛮汉就是不同意,一直到现在组内土地分红还没有分下去,而超生人口却可以“名正言顺”地拿到人平9000多元的土地分红款,这件事让这位独生子女家长非常寒心。还有,现在由于中央的惠农政策很多,当然这是中央的英明决策,本是好事,但关键的是那些因不自觉遵守计划生育的对象户,特别是那些因不自觉遵守计划生育而造成贫困、贫穷的对象户,他们不但不自觉履行相关义务或没有办法履行相关义务(主动缴纳应缴纳社会抚养费或没有钱缴纳社会抚养费),相反,国家和各级各部门每年还要通过“政策性”和各种“送温暖性”的方式对他们进行支持及扶助。再者,像“两免一补”这样的惠农政策,计划生育超生家庭的子女也可以享受吗?这恐怕值得探究。四是改革开放,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随着改革开放的纵深推进,从90年代起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在这些外出务工的人群中有80%为育龄群众,由于流动人口就业的随意性,流动的频繁性,居住的不稳定性,给人口计生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一部分育龄群众趁此机会,在流动中违法生育,违法生育后流动,逃避计划生育的处罚。无论是村(社区)、乡(镇)还是人口计生主管部门,既没有财力,也没有精力,对他们实行跟踪管理到位。有时,即便是知道有些夫妇在外已违法生育,但也是鞭长莫及,无可奈何。就拿我县来说,据初步统计,我县每年外出务工已达近10万人,全县每年违法生育对象属流动人口的占80%左右。随着人口大量流动、城乡结合部农转非人员增加、再婚生育、非婚生育、特别是长期人户分离现象,增加了人口计生工作依法行政的管理难度,出现了漏管、难管和管不到位的问题,给流动人口在流动中超生、躲生留下了很大空间,人口隐形增长难以遏制。同时,由于目前人口计生没有“钢性”的硬措施对超生对象实施处罚,近几年来,部分城区居民和少数国家公职人员对生育二孩由跃跃欲试的想法开始付诸于实际行动:有通过各种弄虚作假手段在上一级相关部门取得病残儿童鉴定证明进行所谓的“合法超生”的、有通过户口搞假双胞胎的、有通过民政搞假收养的、有名人和富人明目张胆超生的„„综合治理的措施难以到位,奖惩机制不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难落实,处罚力度不到位等造成违法生育者逍遥法外。

矛盾四:队伍建设与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的矛盾。社会改革的深入推进,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维权意识和社会需求呈现多样化。农村育龄群众的服务需求不仅局限单一的孕情监测服务,而是向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优生优生、生殖保健、政策咨询等多样化发展。这对基层人口计生工作队伍(含区县人口计生局机关队伍、乡镇计生办队伍、县和乡镇计生技术服务队伍)的综合素质、能力水平提出严峻挑战。就以我县为例:一是县人口计生局机关队伍。目前在我县人口计生局现有职工19名(含2名司机,1名离岗待退人员)在职在编人员中,50岁以上9人,占现有在职在编人员的48%;40-49岁9人,占现有在职在编人员的48%;40岁以下仅有1人,局机关人员年龄结构已严重老化,许多老同志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要求,这一情况已经引起了省、市人口计生委领导的关注和担心。二是乡镇计生办队伍。一方面是乡(镇)计生办主任和负责统计、微机的业务人员变动较为频繁,有的乡(镇)基本上是一年一变,甚至有的乡(镇)是一年几变;另一方面是由于乡(镇)机构的撤并,大部分乡(镇)原来从事人口计生工作的人员,特别是多年在乡(镇)担任计生办主任和负责统计、微机的业务人员,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近两三年来,全县还有14名的计生办主任已经离开人口计生系统。三是计生技术服务队伍,我县目前县计生服务站和乡(镇)计生服务站共有技术人员共有76人,其中有职业医师资格的仅有18人,占全县技术服务人员的24%,有助理职业医师资格的33人,占全县技术服务人员的43%;近两三年新招进的23人,占全县技术服务人员的30%,这些新招聘人员需要经过至少一年以上的专业培训和一年以上的实践锻炼才能开展男扎、女扎、人流、引产等计划生育手术;同时,由于多种原因,近几年来也有多名计生技术服务人员也相继离开了人口计生系统。如何加强人口计生队伍的职业化建设,是当前摆在我们各级党委、政府面前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矛盾五:实际财政投入与社会发展要求的矛盾。人口计生工作进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以后,要实践以人为本和落实利益导向,都迫切需要各级不断加大计生投入。如奖励扶助、优质服务、人口计生公益金等,尤其是流动人口管理需要大量的经费作保证。党中央、国务院于2006年12月在《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指出:“到2010年全国人均人口计生事业经费在‘十五’期末人均10元的基础上增加到22元,届时,各级人口计生事业费达到人均30元,其中乡(镇)统筹费纳入财政预算的人口计生事业经费要求达到人均8元”。这个数字对于我们这些偏远贫困山区、经济不发达的县和乡(镇)来说,可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很难以达到。从乡(镇)现阶段来看,由于全面取消农业税后,乡(镇)几乎没有财政收入,日常运转全靠上级下拨的转移支付来维持,更谈不上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的投入了。相反,目前许多乡(镇)不是加大财政投入,反而挤占、挪用社会抚养费,靠征收社会抚养费来弥补乡(镇)财政不足,这种运作方式,其结果是直接导致人口计生的“放水养鱼”,成为制约人口计生工作上水平的一个重要原因。

矛盾六:基层基础差与上级要求高之间的矛盾。人口计生工作最终的落脚点在基层(乡镇和村),宣传教育、药具发放与管理、手术落实、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群众工作等等,构成了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主要业务的基本框架,而这个基本框架的所有部位都涉及人口计生工作的诸多方面,犹如一盘机器上的链条,哪里出现毛病,哪里就是薄弱环节,发展下去势必会造成滑坡的结果。突出的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部分乡(镇)党委、政府对当前人口形势和人口计生工作认识不足,对上级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部署、要求理解得肤浅,甚至失偏,生搬硬套贯彻的多,联系实际落实的少,工作一般化,没有形成自己的亮点和特色,其工作业绩平平。二是部分乡(镇)计生办日常工作缺乏计划性、条理性、主动性和扎实性,思路不清,头绪不清,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顾此失彼,整体性差,忙东忘西,工作重点、难点不明确,手脚忙乱的现象比较严重,常常是只顾埋头苦干,不顾效率怎样,特别是缺乏学习思考、分析和总结的精神与作风,使得许多好的工作创新、成果、经验没有提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没有得到充分的肯定和张扬,工作发展力形成得缓慢。这是导致乡(镇)工作被动的主要因素。

三是绝大多数的村、支两委对人口计生工作认识肤浅,对人口计生工作基本上是乡(镇)安排一下就动一下,有的是乡(镇)安排几下也不动一下;很多村计生专干对自身业务工作也很不认真负责,对出生人口、手术落实等情况本应该是可以掌握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但一但问起具体情况来,常常是说不清、道不明,心里无数,越接触实际越含混不清,应该一口清、一口咬死的数据和情况却越弄越糊涂,甚至出现逻辑错误,不能自圆其说,漏洞百出,令人尴尬难受。

由于基层基础较差,因此,在很多工作的落实上,常常是上级要求越高、期望值越高,往往是到了基层落实的效果却越差、失望值却越大。而这些问题,单靠县级人口计生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督促是不能得到很好转变和彻底解决的。

矛盾七:基层头绪多任务重的工作与接受频繁检查之间的矛盾。人口计生工作无论怎样要求,都离不开“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个适合我国国情的总体战略要求,作为人口计生职能部门,应该紧紧围绕这个总体战略要求,始终扭住“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个核心“指挥棒”不放松。但目前,一方面是我们人口计生上级主管部门(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委)自身制定的许多东西,不符合或者说至少不太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最基层工作的实际,基本上是处于“自己配药自己吃”、“自己想招自己用”、“自己做事自己兜”、“自己检查自己受”、“自己有苦自己吞”、“自己制绳自己捆”的境地;另一方面是省、市人口计生委对基层的检查过于频繁,常常是两月一大查,一月一小查,甚至有时候是一月几次查,今天查“三结合”、明天查村(居)民自治、后天查流动人口、再后天查出生人口、再再后天查综合改革、接下来还要查信访、药具管理、统计监测点、优质服务等等等等。基层一年到头除了迎接上级检查,根本没有多少时间深入村(社区)、组和农户,对婚育情况进行了解、对出生人口进行清理、对育龄群众开展各种随访、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对违法生育对象进行调查处理、对整个人口计生工作进行调研等等。从上面两层意思讲,笔者认为人口计生上级主管部门缺乏对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和工作者的了解和理解,使许多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在“一票否决”的前提之下感觉到迎检压力特别大,更何况基层处于“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针眼”的位置,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加之,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许多切身利益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和解决,工作又苦又累又难,长此下去很多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不会再有积极性、创造性,想跳出人口计生系统岗位的人大有人在,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上质量、上水平面临着闹“人荒”和后继乏人的挑战。这是一个必须正视和解决的一个大问题。

二、对策探讨

针对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上述谈到的这些,只是从几个侧面揭示的,实际上所存在的问题远不只这些。针对问题的存在,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审视和对待人口计生工作,采取一些积极的、具体的、行之有效的对策和措施加以解决,切不可等闲视之。使这“天下第一难事”变成“天下第一易事、好事”,这是我们人口计生工作者的立足点和方法论。

对策一:科学设定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案。考核指标是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指挥棒,棒之所指,力之所向。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不仅是一种工作方法的问题,更是一种作风导向问题。要用“跳着摘苹果”的方法来引导基层,用力跳起来能够摘到苹果,这就是成功之举,坚决克服“跳起来摘不到苹果”的不良倾向,从源头杜绝“弄虚作假”。一是要实事求是设定考核指标。据笔者了解,甘肃、河南、广西等省的符合政策生育率考核指标都在70-80%左右,我认为这个指标比较切合当前农村人口计生的实际。我省、我市、我县的人口计生工作虽然走在全国、全省、全市前列,但是不是可以再大胆一点,在近两年这个考核指标有所下调的基础上,把符合政策生育率这个考核指标降到80%左右。二是要改进考核方案。近几年,我省、我市对人口计生的考核办法涉及内容太多,有的还相互重叠,如果累计下来,每年各项人口计生考核指标达100项之多,哪一项都非常重要,都不能丢分,也丢不起分,因为在全市、全省评估排名中,差0.1分可能掉几位乃至十几位。因此,为了便于基层操作,把基层的主要精力放到抓人口计生主体指标上来,必须要精简考核内容,突出考核重点,只设置符合政策生育率、性别比等事关稳定低生育水平主要指标,因为这两个指标完成了,人口增长也就控制了,人口结构也就改善了,其它派生指标,如初婚率、一孩率、统计误差率、综合节育措施落实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到位率等均会自然完成;另外,村(居)民自治、“三结合”、计生协会等派生指标不再列入“一票否决”的考核范围。三是要减少检查、评估,为基层松绑。省、市人口计生主管部门,要尽量杜绝并没有实际意义的检查、评估,让区(县)、乡(镇)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能从连篇累牍的“纸堆”里面,从不切合实际没有操作性达标的“指标”里面解脱出来,用更加充沛的精力和充足的时间深入村(社区)、组和农户搞指导和服务,使基层基础更牢固。变排序压力大的考核结果为指导、帮助、促进基层发展、而且能够密切业务联系的调研。时代发展到今天,任何一项检查、考核活动的开展,都应该是以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能够促进人的发展和事业的发展为原则,而不是引发和变相引发抵触情绪的产生。因此,改革人口计生检查、考核工作势在必行。对策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法制观念。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党的一大法宝。要加大人口计生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知晓自己对人口计生的责(任)、权(利)、义(务)、利(益),从而增强群众实行人口计生的自觉性。同时,要加大反面典型的宣传和爆光,使不自觉遵守人口计生相关法律法规或履行人口计生义务的群众成为众矢之“敌”,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要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态势和运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手段,让那些不自觉遵守人口计生相关法律法规或不履行人口计生义务的人无“容身之地”。

对策三:统筹社会综合改革,做到政策兼容。各级党委政府和国家各部(委、局)在制定和出台相关法规性文件、规章等时,应广泛征求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把人口计生政策统筹考虑进去,特别是应将实行人口计生作为享受各项惠农政策的前置性规定,从而形成一个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舆论导向,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同时,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必须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综合管理力度,形成全国流动人口管理“一盘棋”格局,否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根本到不了位的。

对策四:强化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要加强人口计生行政执法队伍、技术服务服务、基层工作队伍这三支队伍的建设。在行政执法队伍上。目前卫生、国土、工商、城管、农业等这些部门均成立了专门的执法队伍,笔者认为,人口计生工作是一项“国策性”的工作,尤其是在当前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面临“执法难”与“执行难”的情况下,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应成立专门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机构,以进一步提高违法生育案件的结案率。在技术服务队伍上。要进一步采取强化培训和进修、函授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服务水平,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计划生育服务的需求,并进一步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形式,招聘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技术人员充实乡(镇)计生服务站。同时,要整合卫生、计生技术资源,对缺乏技术和设施的乡(镇)计生服务站,可以考虑与乡(镇)卫生院合并,从而解决群众服务难的问题。在基层工作队伍上。一方面要按照《决定》精神,把乡(镇)计生办从目前的“人口和社会事务办”中独立出来,成立单独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并将乡(镇)计生服务站实行县人口计生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另一方面,要切实提高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的待遇,将村计生专干误工补助提高到150/月/人以上,并将村计生专干误工补助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以确保基层人口计生队伍的稳定。

对策五:保障财政投入,增强工作后劲。取消农业税后,以农业为主的县、乡财政收入大大减少,财政支出捉襟见肘,在正常运转都不能保证的情况下,要加大对人口计生事业的投入显然是不现实的。建议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对县、乡的转移支付力度,特别是加大人口计生事业经费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县、乡有足够的财力,保障人口计生工作正常需要,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同时,要改革社会抚养费管理,乡(镇)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要及时上解县财政,县财政根据实际统一调剂下拨乡(镇),并加大社会抚养费专款的监管力度,确保社会抚养费全额用于人口计生事业。

对策六:解决发展“瓶颈”,促进和谐协调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将人口计生工作视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既要用其解决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问题,确保其人员、任务、指标、措施、经费的落实,又要用其衡量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是否彼此协调、和谐,看看还有什么障碍需要排除。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应该牢牢握住“瓶颈”,想方设法使用好“瓶颈”,让“瓶颈”为决策服务,为发展出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

对策七:夯实基层基础,解决“五难”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要本着立足现实、放眼长远的态度,要切实通过工作重心的下移,进一步解决好基层底数难清楚、信息难掌握、措施难落实、服务难到位、群众需求难满足的“五难”问题。具体地说,就是要在基层业务素质、服务阵地、工作经费、机制建设等方面去狠抓基层基础工作的落实。在业务素质上,可以说当前乡(镇)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较差,是人口计生许多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主要因素,也是影响整个人口计生工作与时俱进的主要障碍,因此,可采取强化力量、加强培训、岗位练兵、表彰鼓励等办法,让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人员都能成为理论深、政策明、情况清、业务精、业绩实、作风正的行家里手;在服务阵地上,要按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对计生服务站建设的总体要求,从标牌、标室、服装、科室设置、病历文书、器械设备等方面统一加强规范化建设,建好育龄群众之家,树立人口计生服务品牌和窗口形象;在工作经费上,必须加大公共财政对基层人口计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在机制建设上,笔者认为,必须抓好两点:一是责任逗硬问题,二是激励机制问题。

对策八:出台具体措施,依法落实综合施治。人口计生工作既然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那么,如何让人口计生部门从唱“独角戏”里面解放出来,真正让综合治理人口问题不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形式上,各级党委、政府就必须出台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具体措施,依法依规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对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职责,将当前我国面临的人口问题的种种压力,通过以具体的、钢性的、可操作的措施转化成全社会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切实改变当前人口计生部门单打独斗唱“独角戏”的局面。比如:公安部门必须把好户口凭人口计生和卫生部门出具的相关手续再进行登记及流动人口清理查验关;卫生部门必须把好打击“两非”和新生婴儿关、工商部门必须把好外来人员经商办审证件关、民政部门必须把好初婚关、财政部门必须把好人口计生事业经费预算和监督关等等,只有切实做到每一个部门主要抓好1-2个或2-3个关键环节,并将这些环节的工作纳入其重点考核、重点督查的内容,也同样实行“一票否决”,只有这样,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流动人口人口计生管理问题、人口老龄化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只有全社会各级各部门行动起来,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工作上地区与地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做到互通相信、资源共享、相互协作,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真抓实管、统筹解决的局面,才能有效地解决好综合施治的问题。否则,都是口号、空话、白话、套话,没有现实意义。

对策九:认真落实《决定》精神,寻求工作突破。《决定》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就全面加强人口计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指导新时期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决定》中,对如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人口老龄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及机制、队伍、经费、思路、方法等问题都提出了许多战略性、指导性、前瞻性的措施、方法和意见。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精神,以《决定》为纲领,切实从各个方面寻找人口计生工作的突破口,寻求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先机。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篇6

与乡村干部打交道,时常听到一句话,就是“现在的群众工作不好做”,表现出一筹莫展,一脸无奈。群众工作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大局稳定,事关基层组织的巩固加强,事关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好当前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

乡村干部“官小事多,权小责大”。“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一方面乡村权力在缩小,另一方面任务和责任却在不断增加,权力有限,责任无限。各种指标考核和一票否决让乡村干部倍感压力。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一家一户与集体的关系发生变化,靠集体生产生活的依赖程度降低,乡村基层组织缺少直接给老百姓带来实惠的平台,又没有影响老百姓生产生活的约束机制。尤其在免征农业税后,尽管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力度越来越大,但在涉及到集体公益事业的时候,群众的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却相对“淡”了,上级部署的工作、下达的任务,乡村干部只好靠个人魅力和私人感情去动员群众完成。一些乡村干部由于受旧的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的束缚,一时转换不了角色,对如何做好新时期的农业、农民和农村工作不知所措,信心和底气不足,有畏难情绪。加之个别乡村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缺少细致耐心的思想工作,对诸如特困户补助、低保补助等事关民生的事暗箱操作,不能做到公平透明,造成个别群众意见多、抵触情绪大,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干群关系,影响了乡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面对当前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应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关系着党的事业成败,关系着基层战斗堡垒的强弱,也是对每一个乡村干部执政水平、执政能力的考验。我们每一个干部都要引起重视,不可听之任之。做好群众工作,首先要提高自身政治素养。“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系。”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是人民公务员,必须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当好人民的公仆。其次,要提高政策水平。“打铁首先要自身硬。”要积极推行阳光政务,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我们要先老百姓学习和掌握,才能运筹帷幄,争取主动。同时,要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法是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破解新形势下“三农”工作难题的有效手段。结合“三具两基一抓手”要求,乡村干部不妨在“五要五戒”上下点工夫,也许对做好群众工作是个有益探索。

要有责任心。“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要本着对群众负责、对工作负责、对党负责的态度,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我们每一个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有热心。热心是干

好工作的前提和动力。作为一线基层干部要对事关民生的事,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要放在心上,对群众愿望要上心,对群众生活要关心,对群众疾苦要动心,决不能冷眼观之,冷漠处之,多一点真情就会少一些矛盾。要有耐心。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要细心听取,耐心解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能敷衍塞责,尤其不能对群众动粗,杜绝“通不通,3分钟;再不通,龙卷风”。要有平常心。要换位思考,要站到老百姓的角度去考虑老百姓关注的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要与群众打成一片,不能用有色眼睛看待群众,特别是对待来访群众,要以一颗平常心待人处事,要有亲和力,要以处朋友、交心的方式来对待群众。要有诚心。“有诚则灵”,一方面要多为老百姓办些惠及民生的事,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我们是在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对群众承诺的事要认真落实。另一方面,还要诚心对待群众的批评。“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毛泽东《为人民服务》)。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 篇7

(4) 从物权请求权适用的对象来看, 物权请求权通常适用于各种持续性的对物的侵害行为, 例如非法占有他人之物、妨害或危及他人行使物上之权利等等, 均为持续性行为。因此, 对于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物权请求权而言, 很难确定时效的起算, 而且, 如果严格按照诉讼时效的期间起算办法, 来计算物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将会导致大量的权利人由于没有及时行使自己的物权请求权而导致时效已过, 物权请求权因此消灭, 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使自己的权利恢复原状, 并会导致不法行为合法化。所以, 为了方便时效之计算, 以及更好地保护权利人, 惩罚侵权适用对于权利人的不行使权利之行为状态并无特殊要求。并且, 纵观各国立法, 大多数国家的取得时效都设置了较长的时间, 有规定十年、二十年, 而消灭时效的期间相应较短。这意味着在相同的条件下, 比起适用取得时效来说, 权利人更容易在适用消灭时效的情况下丧失对物的权利。在物权制度本身适用取得时效的情况下, 如果物权请求权再适用消灭时效, 则相应地加重了权利人的负担, 不利于物权的保护和行使。

由此可见, 物权请求权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物权本身, 其存续期间必然要适应和满足这一目的的需要。因此, 物权请求权不可能按照债权请求权那样一概地适用消灭时效。但是, 对于恢复原状请求权来说, 如果将恢复原状请求权也列入物权请求权之中, 那么, 是否恢复原状请求权也不应当适用消灭时效, 值得探讨。

参考文献:

[1]梁慧星.民法总论[M].法律出版社, 2004:71.

[2]陈华彬.物权法原理[M].中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1998:102.[3]李宜琛.民法总则[M].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4:365.

[4]郑玉波.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M].三民书局, 1982:77.

作者简介:

周天, 男, 江苏南京人, 南京大学法学院2007级在职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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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105页)

要培育更大范围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拓展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构成, 吸收像青年志愿者或者义工这样的社会力量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彰显思想政治工作的群众性特征;也要根据社会需要和对象的变化, 像培养和造就其他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精英那样, 培养和造就思想政治工作学术精英和学术骨干, 建设一支思想政治工作专家队伍。

思想政治工作方法需要不断创新, 方法上要考虑受众的接受度, 可以抛弃传统的说教, 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自我教育。可以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报告会和讲座进行理论教育和形势教育, 可以通过融入业务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强化日常思想教育, 可以通过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进行引导, 可以通过推出优秀文艺作品和开展健康娱乐活动感染群众, 可以通过宣传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典型的方式进行示范教育。

作者简介:

熊鉴衡, 男, 现为江苏省测绘局政工干部。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

熊鉴衡

(江苏省测绘局, 江苏南京210013)

摘要:崭新的时代需要崭新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思维, 在新形势下, 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联系人们思想观念变化特点全面创新和转型, 改进工作内容形式、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 这样才能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精神动力。

关键词:信息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创新

中图分类号:F24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 (2009) 11-104-03

我们正处在一个崭新的时代, 传统社会向以信息化为基础的现代社会转变, 以外部控制、权力崇拜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体制向以分散、自主、灵活、创造为特征的市场经济转变, 区域性、封闭性视域向全球化、开放性的扁平世界转变。在这样的新形势下, 思想政治工作必须牢牢把握“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总要求, 全面创新和转型, 不断改进工作内容形式、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 紧密联系人们思想观念变化特点, 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 紧密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精神动力。

一、聚人心、促和谐———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着力点

随着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 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 社会结构深刻变动, 利益格局深刻调整, 人们在思想认识、道德选择、价值取向等方面的独立性、多样性、多变性日益增强, 主流与非主流思想观念相互交织, 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趋频繁。

我国的发展已经处于社会矛盾凸现期和心理困惑高发期, 过硬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建设和谐江苏的精神支撑。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已经被赋予新的内涵, 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成为其主要内容, 同时要突出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心理疏导和追求和谐幸福生活等关乎主体需要的内容。所以, 创造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是化解矛盾、凝聚人心、激发干劲、构建和谐的重要手段, 正确引导个人利益及其实现是以人为本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课题。

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要着眼于新的实践、新的情况、新的问题, 加强形势政策教育, 引导干部群众正确看待当前形势, 进一步坚定应对挑战、战胜困难的信心。要以返乡农民工、困难企业职工和大学毕业生为重点对象, 开展面对面的思想政治工作, 积极排忧解难、释疑解惑、疏导情绪, 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实事, 在解决实际问题过程中解决思想问题, 维护社会稳定。

当前,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全省工作的中心, “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是全省工作的大局。思想政治工作要适应新形势, 围绕这个中心, 自觉服务这个大局, 起到钝化矛盾、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二、新组织、新群体———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关注点

随着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和社会生活日益多样化, 新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不断产生, 新的社会群体和从业人员大量涌现, 思想政治工作的范围和对象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 因此, 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要紧跟时代步伐, 关注不同性质的对象, 关注不同领域中的对象, 努力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全覆盖”。

随着江苏改革开放的深入, 思想政治工作所依托的传统组织结构或已更新或已消失。与此同时, 出现了许多新型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形式和生活方式, 如非公企业、社区、虚拟空间、各种自治组织, 等等。思想政治工作是人所特有的, 有人的地方就有思想政治问题需要解决, 上述新型组织结构和生活方式还是思想政治工作的盲区, 思想政治工作有待进入这些区域, 实现“全覆盖”。民营企业多数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 思想政治工作一般没有制度性安排, 需要地方党组织进一步关注, 尽快落实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责。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社会上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新社会群体, 如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农民、失业学生、流浪人员等, 根据社会进步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在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上不能厚此薄彼, 要全方位、面向全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如何开展这些群体的思想政治工作, 需要政策安排, 需要创新思维, 更需要新的形式与方式。

新的社会群体往往缺乏社会归属感, 尤其是在某些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的人群, 包括某些甚至是经济上强势而政治上弱势的群体, 他们都需要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呵护和关心, 需要引导他们走出泥泞、获得社会地位。思想政治工作在这些群体中针对性开展非常迫切, 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之一。

三、抓基层、基层抓———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

基层单位是基础, 是我们事业的根系所在,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厦的基本单位、细胞, 是我们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基层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要积极

一些领导干部埋头业务工作, 对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 思想政治工作在部门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存在弱化状况, 不少单位呈现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逐年减少的趋势, 后继乏人的问题显得非常突出。一些企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由于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而长期处于附属地位, 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一些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难以适应新形势要求, 文化素质偏低、年龄结构偏大、就职年限偏长、做事能力偏低的“四偏”现象严重影响思想政治工作的质量。思想政治工作仍然存在着济学, 尤其是心理学的有用成份, 开展更宽层面、更深层次的探讨。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国有林场工作 篇8

关键词 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四川省达州市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1673-890X(2014)27-0-02

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而林业是对森林的经营组织,主要以木材、林产品的生产与保护性资源作为基础的一项国有公益事业与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与林产品供给的主要任务,是完成生态和经济协调、稳定发展的关键部门。

1 国有林场工作概况

四川省达州市的国有林场有21个,工区为90个,经营的总面积为47 886.67 hm?,而公益林是2 766.67 hm?,商业林为19 700 hm?,其经营的范围关系到128个乡镇,394个村落,其中国有林场的经营范围总人口数是36.69万人。该地国有林场的特点就是经营的面积相对较小,员工人数多,且分布的范围比较广,但是林农交错,比较分散,经营区域的情况比较复杂。通过长时间的发展,该国有林区已经成为达州市森林资源相对丰富、森林景观优美、生物多样性腹肌等相对完善的区域。国有林区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由于多种原因,基础设备建设比较落后,人们并未充分获得农村改革的红利。

2 国有林场存在的问题

2.1 管理体制和国有林场承担的任务难以适应

国内的国有林场大部分位于生态区比较重要的生态脆弱区域,一般承担生态的建设任务较重。然而国有林场当前利用的是事业单位的企业管理体系,其是在木材生产作为核心思想指导基础上制定的[1]。另外,林业指导思想在转变为以生态建设作为主体之后,国家针对国有林场的木材生产出台了禁伐和限伐的政策,林场需要承担国家的生态环境建设重要任务,而自身的创收却又难以养活自己。此种管理体系难以满足国有林场发展相关要求。

2.2 国有林场的内部经营体制和经济发展与要求难以适应

以前,利用的为计划型经济,造林、营林的计划主要由国家下达,而且投资也是由国家进行安排,每一项任务都要依赖林场的大量聘用固定员工来完成。目前,国家已经没有造林任务,退休的员工逐年增多,出现了许多富余员工,现阶段,国有林场面临分流、转产富余员工的巨大压力,多种社会与经济负担变得更为严重。特别是林场内部的大锅饭和铁饭碗体系并未在本质上彻底打破,满足现代化社会主义市场的先进人事制度与劳动用工制度等依然未完善,导致国有林场的内部运行体制缺少活力。

2.3 国有林场本身素质、管理难以适应发展的要求

许多国有林场因为地处偏远,信息闭塞,导致林场干部、员工的思想比较落后,现代化市場经济意识不足,知识结构与管理水平和目前形势、发挥在哪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国有林场当前正处在经济困难地步,优秀人才不愿选择林业,而已有的人才却又留不住,进一步影响了国有林场的发展。

3 加强国有林场工作对策

3.1 强化国有林场工作的领导

首先,要经过自身的努力工作,积极争取各个级别的党委政府对国有林场工作给予充足重视和支持[2]。其次,各个级别林业主管机构要强化国有林场的有关工作,制定与完善面向国有林场工作的管理与服务体制。最重要的是充分认识国有林场是国内林业建设的主要力量,把其放在目前林业建设相应位置上,充分发挥出其重要作用。

3.2 加速国有林场改革的步伐

全方面加速国有林场的分类经营改革,把国有林场划分成生态公益型的林场与商品经营型的林场,分别依据不同的要求完成规范管理。经过分类的经营改革,不但要处理好生态公益的林业的补偿问题,还要在根本上改革管理体系。对各种类型的林场出台不同的政策,搞活商品林的经营方式。在进行分类经营的改革过程中,将某些方面管理相关权限进行合理调整。对于林场森林资源的管理和林场有关任命等方面,要提出更高的要求。

3.3 综合考虑国有林场工作

目前,除了林业建设的有关指导思想出现本质改变外,国有林场面对的外部体系改变成了现代化的市场经济体系。尤其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后,不但相关政策与法律制度要依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则进行调整,还要面临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因此,国有林场的资源可以利用市场的方式,转交给经营效率相对较高的经营者进行经营[3]。此种方式是在加强所有权的前提下,完成林场本身的发展。另外,可将国有林场的有关工作归属到目前市场的经济体系的大环境中,实现多种经营方式的充分利用。

4 结 语

解决国有林场的发展体系问题,可以加强国有林场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使林场走向稳定、可持续发展道路,促进国内生态建设工程的进程,实现国有林场体制的进一步创新。

参考文献

[1]顾蕾,沈月琴,李兰英.天然林保护的利益相关者分析——基于对天然林保护地去的典型案例分析[J].林业经济问题,2011,(5):425-428.

[2]朱永法,魏远竹,陈建祥等.国有林场分类经营改革探讨[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12,23(2):61-66.

[3]田明华,陈建成,陈晓倩.我国生态林业运作制度框架研究[J].林业经济,2010,(4):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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