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2024-07-22

教育系统内部控制制度(试行)(共9篇)

教育系统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县教育系统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全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县教育局机关和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条 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 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七条 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实施内部控制。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有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第二章 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

第八条 单位应当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

第九条 单位开展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应当成立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单位领导担任组长。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并及时提交单位领导班子,作为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

第十条 单位进行单位层面的风险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以 2 下方面:

(一)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包括是否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领导和职能部门;是否建立单位各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

(二)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情况。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是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

(三)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

(四)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工作人员的培训、评价、轮岗等机制,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五)财务信息的编报情况。包括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六)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 单位进行经济活动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预算管理情况。包括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是否充分,预算编制与资产配臵是否相结合、与具体工作是否相对应;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决算编报 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二)收支管理情况。包括收入是否实现归口管理,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收入的有关凭据,是否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事项时是否按照规定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形。

(三)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是否按照规定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的有关档案。

(四)资产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是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是否按照规定处臵资产。

(五)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概算投资;是否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是否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有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六)合同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合同归口管理;是否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是否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是否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

(七)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 单位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一般包括:

(一)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合理设臵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 监督的工作机制。

(二)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有关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

(三)归口管理。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采取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并确定牵头部门或牵头人员等方式,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四)预算控制。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五)财产保护控制。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六)会计控制。建立健全单位财会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机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处理程序。

(七)单据控制。要求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经济活动业务流程,在内部管理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项经济活动所涉及的表单和票据,要求有关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填制、审核、归档、保管单据。

(八)信息内部公开。建立健全经济活动有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信息内部公开 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

第三章 单位层面内部控制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单独设臵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者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同时,应当充分发挥财会、内部审计、纪检、政府采购、基建、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第十四条 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应当相互分离。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

重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五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单位应当实行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轮岗制度,明确轮岗周期。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单位应当采取定期检查审计等控制措施。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主要包括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等经济活动的关键岗位。

第十六条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

单位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 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建立会计机构,配备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会计人员。

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第十八条 单位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对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归口管理,将经济活动及其内部控制流程嵌入单位信息系统中,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保护信息安全。

第四章 业务层面内部控制 第一节 预算业务控制

第十九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臵岗位,明确有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十条 单位的预算编制应当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

(一)单位应当正确把握预算编制有关政策,确保预算编制有关人员及时全面掌握有关规定。

(二)单位应当建立内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基建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或岗位的沟通协调机制,按照规定进行项目评审,确保预算编制业务股室及时取得和有效运用与预算编制有关的信息,根据工作计划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第二十一条 单位应当根据内设机构的职责和分工,对按照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进行合理分解,规范内部预算追加调整程序,发挥预算对经济活动的管控作用。

第二十二条 单位应当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单位应当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定期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 单位应当加强决算管理,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加强决算分析工作,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单位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

第二十四条 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二节 收支业务控制

第二十五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收入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臵岗位,明确有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收款、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十六条 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由财务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

业务部门应当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财会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

第二十七条 涉及非税收入收缴的单位,应当依法组织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者私分。

第二十八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应履行规定手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臵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票据应当按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废旧票据管理。负责保管票据的人员要配臵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发票等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

第二十九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单位经济活动的各项支出标准,明确支出报销流程,按照规定办理支出事项。

单位应当合理设臵岗位,明确有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三十条 单位应当按照支出业务的类型,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应当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一)加强支出审批控制。明确支出的内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有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二)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

(三)加强支付控制。明确报销业务流程,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签发的支付凭证应当进行登记。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当按照公务卡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业务。

(四)加强支出的核算和归档控制。由财会部门根据支出凭 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与支出业务有关的合同等材料应当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可以举借债务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债务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债务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不得由一人办理债务业务的全过程。大额债务的举借和偿还属于重大经济事项,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并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单位应当做好债务的会计核算和档案保管工作。加强债务的对账和检查控制,定期与债权人核对债务余额,进行债务清理,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第三节 政府采购业务控制

第三十二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单位应当明确有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三十四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预算与计划的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和有关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预算申报政府采购计划。

第三十五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归口管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建立政府采购、资产 11 管理、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或岗位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申请的内部审核,按照规定选择政府采购方式、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等事项应当加强内部审核,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十六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管理。根据规定的验收制度和政府采购文件,由指定部门或专人对所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有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

第三十七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的管理。指定牵头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参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工作。

第三十八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妥善保管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等政府采购业务有关资料。定期对政府采购业务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并在内部进行通报。

第三十九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安全保密的管理。对于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单位应当与有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

第四节 资产控制

第四十条 单位应当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内 12 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臵岗位,明确有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四十一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合理设臵岗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一)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专用章应当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负责保管印章的人员要配臵单独的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三)按照规定应当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当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四十二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

第四十三条 单位应当加强货币资金的核查控制。指定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调节不符、可能存在重大问题的未达账项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明确有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强化对配臵、使用和处臵等关 键环节的管控。

(一)对资产实施归口管理。明确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人,落实资产使用人在资产管理中的责任。贵重资产、危险资产、有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资产,应当指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规定严格的接触限制条件和审批程序。

(二)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明确资产的调剂、租借、对外投资、处臵的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

(三)建立资产台账,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清查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财会、资产管理、资产使用等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对账,发现不符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

第五节 建设项目控制

第四十五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臵岗位,明确内部有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四十六条 单位应当建立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议事决策机制,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决策过 14 程及各方面意见应当形成书面文件,与有关资料一同妥善归档保管。

第四十七条 单位应当建立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审核机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竣工决算报告等应当由单位内部的规划、技术、财会、法律等有关工作人员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

第四十八条 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单位应当采取签订保密协议、限制接触等必要措施,确保标底编制、评标等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九条 单位应当按照审批单位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

财会和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

第五十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做好有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五十一条 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如有调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批准。

单位建设项目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五十二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并根据批复的竣工决算和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

建设项目已实际投入使用但超时限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单位应当根据对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暂估入账,转作有关资产管理。

第六节 合同控制

第五十三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臵岗位,明确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

单位应当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建立财会部门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

第五十四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工作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有关工作。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并妥善保管。

第五十五条 单位应当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合同 16 履行过程中,因对方或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可能无法按时履行的,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单位应当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审查制度。对合同履行中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解除合同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第五十六条 项目管理业务部门和财会部门应当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办理价款结算和进行账务处理。未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的,应当在付款之前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五十七条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合同登记的管理,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实行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与单位经济活动有关的合同应当同时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单位应当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

第五十八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合同纠纷的管理。合同发生纠纷的,单位应当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协商谈判。合同纠纷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并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章 评价与监督

第五十九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明确各有关 17 部门或岗位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定内部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

内部监督应当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保持相对独立。

第六十条 内部审计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臵情况等,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十一条 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内部监督检查的方法、范围和频率。

第六十二条 单位负责人应当指定本单位有关部门或专人负责对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出具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六十三条 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接受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提出的针对性检查意见和建议,单位要进行整改。

第六章 附则

教育系统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篇2

在新《规范》颁布之前, 《会计法》、《审计法》、《预算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中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都有零散的不成体系规定, 有些甚至只是源于审计部门没有形成制度体系的不成文要求, 这些规范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促使了我国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了部分的内部控制制度, 但因缺乏一个专门的、系统的规范指导,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问题重重。随着《规范》的出台, 虽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相关研究取得一定的进展, 但目前仍没有建立完整的理论体系, 无论是实务界还是财政部的相关利益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尚未形成统一认识, 财政、审计、纪委等有关部门没有形成强大合力推动《规范》的实施和落实, 严重制约《规范》的有效执行。

二、《规范》的制度特点分析

(一) 《规范》较为系统的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适用范围、目标、原则和控制方法, 并以经济业务活动为主线规定了内部控制措施, 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提供了规范指引, 推动内部控制建设的发展和完善。《规范》充分结合行政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 重点针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项目建设、经济合同的订立执行等方面的经济活动风险, 按照内部控制基本原理, 制定相关的风险防控措施, 为建立健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起了较好的指导作用, 为有效防范舞弊、预防腐败提供合理的保证。

(二) 《规范》将“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作为内部控制的目标之一, 体现我国严惩腐败的坚定决心。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为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供合理保证。风险评估和内部监督被视为内部控制实施的重点, 各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 都含有风险评估和内部监督所关注的重点事项以及监督中所实施的检查方式。

(三)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是按照COSO内部控制五要素即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进行构建的。而《规范》没有拘泥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构架, 将内部控制五要素融入到了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单位层面的内部控制、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以及评价与监督等章节中。

(四) 《规范》吸收了COSO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精髓, 重点突出了风险管理的作用, 规定实施内部控制应当从单位整体层面和业务层面对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以提高内部控制运行的效率和效果。

三、政府部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的完善建议

(一) 完善《规范》的审计规定

在内部控制体系中, 审计应当发挥实时监控的功能, 而不单纯只是事后审计。在实务中, 内部审计和政府审计都是内部控制的一个薄弱环节。《规范》对内部控制中的审计职能规定中没有突出强调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制度缺陷和执行不力的发现者和风险的主要预警者, 内部控制系统有效运行依赖于内部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另外, 《规范》对内外部审计的定位仍停留在内部控制缺陷的发现者, 没有发挥审计对于内部控制的推动作用。因此,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充分调动内部审计职能的积极性, 建立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反馈的内部审计全程参与的监控模式。

(二) 制定《规范》的配套指引

借鉴国外政府部门内部控制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建设, 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不仅要包括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还应当包括内部控制规范配套指引和解释公告, 如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规范》缺乏配套指引也没有提及是否可以参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配套指引》, 导致内部控制的评价和审计“无的放矢”, 从而削弱了《规范》的可操作性, 影响了《规范》的推广和实施, 财政部门应当尽快出台《规范》的配套指引。

(三) 制定政府部门各系统的具体内部控制规范

《规范》以经济业务活动为主线, 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但政府部门与企业不同, 企业主要从事经济业务活动, 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 但政府部门管理公共事务的所有业务流程不单单涵盖经济业务活动, 可能涉及到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党建等多个领域, 可是《规范》对非经济业务活动有关的内部控制未进行相应规定。由于不同的政府部门系统从事的公共事务管理活动不同, 业务流程也有很大不同, 因此, 制定政府部门各系统的具体内部控制规范将是未来政府部门内部控制体系构建的发展趋势。

总之, 《规范》的颁布对于深化我国政府体制改革, 提高政府服务效益, 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但政府部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鉴于《规范》只是初步颁布试行, 仍然存在许多欠缺和不足, 目前的实施执行情况仍然不尽人意。《规范》的贯彻实施需要财政部、审计署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大力推动, 包括结合《规范》对相关人员进行内部控制培训, 强化领导层对内部控制的意识, 提高审计队伍的人员素质, 以及对政府部门《规范》的执行进行有力监督等。

参考文献

教育系统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篇3

关键词: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内部控制

中图分类号:TP309.2文献标识码:A

随着信息技术特别是以国际互联网为代表的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进一步向深层次发展,这些变革无疑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效益,但同时也给内部控制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因此,加强会计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不断探索适合电算化环境的内部控制措施与方法成了当前企业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1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的特点

在电算化系统中,内部控制的目标仍然是保证资产的安全性,数据资料的准确性与可靠性,提高经营效率以及保证管理方针的实现。但其控制的重点、方式、内容、范围有所不同,概括为:(1)控制的重点转向系统职能部门;(2)控制的范围扩大;(3)控制方式和手段由手工控制转为手工控制和程序化控制相结合。

2会计电算化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

会计电算化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从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建立和运行过程来看,可分为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

2.1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的一般控制

一般控制是指任何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普遍使用的、为系统的安全可靠而对系统构成要素及环境实施的控制。可具体划分为:

2.1.1系统开发、维护控制

计算机会计系统的系统开发、发展控制包括开发前的可行性研究、资本预算等工作。

2.1.2组织与管理控制

组织与管理是指通过部门的设置、人员的分工、岗位职责的制定、权限的划分等形式进行的控制。

2.1.3系统操作、系统软件及数据和程序的控制

(1)系统操作控制。每个在岗的人员只能按照所授予的权限对系统进行作业,不得超越权限接触系统。

(2)系统软件控制。系统软件控制是指为保证系统软件正常运行而预先在系统软件内部设计各种处理故障、纠正错误、保证系统安全的控制。

(3)数据和程序控制。数据控制的目标是要做到任何情况下数据都不丢失、不损毁、不泄露、不被非法侵入。

2.1.4系统安全控制

系统安全性指标包括数据加密、访问控制、身份识别、不可否认和完整性等。针对这些方面,可采用一些安全技术,如数据加密技术、访问控制技术、认证技术等。

2.2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的应用控制

应用控制是对电算化系统中具体的数据处理活动所进行的控制。可划分为输入控制、计算机处理与数据文件控制和输出控制。

2.2.1数据输入控制

操作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手工记账凭证进行数据输入,数据输入的依据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一般不得变更;数据输入一般应采用二次重复输入法进行;数据输入后生成的记账凭证的格式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计算机生成的记账凭证必须经审核后才能登记机内账薄;审核确认后的机内记账凭证不能再进行机内直接修改,

2.2.2计算机处理与数据文件控制常用的控制措施包括:登账条件检验、防错纠错控制;重复或出错的控制措施、修改权限与修改痕迹控制等。

2.2.3数据输出控制

为保证合法、正确地输出各种会计信息而进行的控制。这种控制直接影响到会计信息的使用。对于输出的纸介质的会计资料应由专人进行核对,检查其完整性、正确性、检查打印的账簿和报表页号是否连续,有无缺漏或重叠现象。

3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可行性的方法和措施

3.1加强程序操作控制

制定上机守则与操作规程的办法,主要包括:(1)无关人员不能随便上机操作;(2)各种录入的数据均需经过严格的审批并具有完整、真实的原始凭证;(3)数据录入员对输入数据有疑问,应及时核对,不能擅自修改;(4)机房工作人员不能擅自向任何人提供任何资料和数据;(5)发生输入内容有误的,需按系统提供的功能加以改正;(6)开机后,操作人员不能擅自离开工作现场;(7)要做好日备份数据,同时还要有周备份、月备份。

3.2加强人员岗位控制

设立电算主管、操作人员、审核人员、出纳人员、档案人员。在功能权限设置上负责审核人员,不赋予制证权限,不兼任出纳工作,对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完整性负责。制证人员赋予审核权限,出纳人员不赋予除固定资产管理之外的其他工作,电算主管和系统管理员负责日常监督、系统安全运行、数据安全以及协调各工作人员关系等。

3.3加强系统安全与网络安全的控制

加强系统安全控制主要从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擅自动用系统各种资源、减少因外界因素导致计算机故障等方面人手。主要控制措施包括:(1)订立内部操作制度。禁止非电脑操作人员操作财务专用电脑;(2)设置操作权限限制;(3)操作人员身份的密码控制;(4)数据存储和处理相隔离;(5)机房的工作环境保护。

3.4加强内部审计

在会计电算化中,由于是“人机”对话的特殊形态,因而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内部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审计,电算化会计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遵照《会计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凭证附件是否规范完整;(2)审查机内数据与书面资料的一致性;(3)监督数据保存方式的安全、合法性,防止发生非法修改数据的现象;(4)对系统运行各环节进行审查,防止存在漏洞。

4结束语

村农民夜校教育培训制度(试行) 篇4

为贯彻落实农民大教育工作相关要求,圆满完成农民培训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任务

开展农民教育,每年开展教育500人左右。通过培训,使之达到新型农民标准。

二、培训模式

(一)组建教育培训机构

文峰村农民夜校由文峰村农民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龙泉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农民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备案。

(二)组建师资队伍

根据培训内容,聘请县内各行业领先人物讲解、镇各股室负责人为宣讲团的教师队伍。

(三)落实培训内容

围绕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需求和生产环节,依据生产、经营两条主线设置课程,培训内容包括各产业生产领域关键技术、农产品销售及服务、农产品储藏加工、市场开拓、品牌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土地规划、农场管理等;农村第三产业与服务业;公共道德、卫生与健康、民生政策等。组织教师围绕培训内容,编写书面教材,印制实用技术资料,购置声像教材,并自主制作多媒体课件,多种教学方式综合运用,力求培训内容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积极推进 “固定课堂”、“田间课堂”一体化建设。组织学员到基地观摩、学习,提升学员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创新培训形式。

统筹全村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发挥文峰村农民夜校的主渠道、上下联动,邀请镇各行业负责人广泛参与积极配合的教育培训体系,探索运用先进的培训模式,每年对学员开展不少于20天的培训。

1.定期入村进基地开展培训。组织教师定期进村、到实习基地、专业合作社或田间地头开展技能培训。

2.利用村工作之余,晚上进村入户开展培训。

3.办好田间课堂。在农业生产关键环节,深入田间地头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的技术指导和理论讲解,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4.举办系统培训班。一是利用冬春农闲季节,开展全天候长班培训,提升学员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二是开展大、中专学历教育,吸收优秀学员参加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学员学完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颁发学历证书。

农民夜校机构组建

为了进一步加强群众教育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现代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农民教育综合效果,经村农民教育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成立文峰村夜校机构成员。如下:

校 长 副校长

成 员:

夜校下设办公室,副校长欧军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农民夜校学员管理制度

一、按时作息。按时参加集中培训,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课中不随便出入教室,无特殊事情不请假。

二、文明守纪。认真听课,做到上课不讲话,不打瞌睡,不接打电话(上课前关闭手机或将手机铃声设置为振动模式),不抽烟,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等;行为文明,不说脏话;守法护法,不赌博、不传谣信谣、不传播淫秽制品、不宣传反动邪教组织、不聚众闹事、越级上访,理直气壮地抵制一切不法行为。

三、努力学习。培训前合理安排工作或家务,保证集中培训时间;培训中,集中精力,认真听课,认真思考,学有所得;培训后认真自学,认真完成作业,力求达成学习目标。

四、爱护公物。爱护教学站公共设备设施,不乱涂抹、乱刻画、乱拆卸、乱搬动,损坏公物一律照价赔偿或恢复原样。

五、讲究卫生。讲究个人卫生,保持公共卫生,不乱丢乱扔,不随地吐痰,保持教学点干净整洁,按照相关要求搞好传染病、流行病的防控。

六、团结友爱。师生之间相互支持,学员之间相互帮助,不称兄道弟、拉帮结派、滋事生非、打架斗殴,制造或传播是非,努力营造稳定和谐地学习环境。

教育系统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篇5

第一节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讲解

1.《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五大变化包括(abcde)22:42

a)制度规范行为“扩大化”

b)成本核算范围“多程化”

c)成本核算对象“管理化”

d)成本核算项目“统一化”

e)成本归集分配方法“国际化”

2.成本计算即按照成本计算对象分配和归集生产费用并计算其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过程

(√)36:40

3.本制度不适用于金融保险业的企业(√)58:07

4.直接人工时指直接从事农业生产人员的职工薪酬(√)1:20:30

第二节 制造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方法

1.费用分配率=待分配费用总额/分配标准总额(√)23:14

2.直接分配法适用于辅助生产内部互相提供劳务不多的情形(√)46:41

3.间接材料各生产单位耗用的一般性消耗材料(√)56:05

第三节 品种法

1.品种法是以产品品种为成本计算对象,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和方法(√)19:

2.品种法是成本计算的最基本方法(√)40:00

第四节 变动成本及案例

1.边际贡献:销售收入扣减变动成本后的余额(√)14:44

2.完全成本法是以成本按其经济用途分类为前提把全部成本分为生产成本非生产成本

(√)52:44

3.变动成本法的局限性饰包括:不能满足长期预测、决策的需要(√)58:57

第五节 作业成本法及案例

1.在作业成本计算中,作业是汇集资源耗费的第一对象,是连接资源耗费和产品成本的中

介(√)21:09

2.作业成本动因是指一项作业产出的计量单位,如直接人工小时,产品种类机器准备次数

等(√)39:12

3.作业管理是指管理者利用作业信息所采取的行动(√)01:00:20

4.客户盈利就是将服务客户的成本与产出的收益进行比较(√)01:21:54

5.与传统成本公法相比,作业成本法采用了更加符合实际的成本分配观(√)1:41:00

教育系统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篇6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4分,共40分。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中止已开展的行为是()的一种的形式。

A.风险转移

B.风险规避

C.风险承受

D.风险降低

A

BCD

答案解析: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转移和风险承受是最常用的四种风险应对策略。2.单位应当对资产实行()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A.集中

B.全面

C.分类

D.整合ABCD

答案解析:《规范》第四十条。

3.根据我国政府收入构成情况,结合国际通行的分类方法,将政府收入分为四级()。

A.类、款、项、目

B.类、款、项

C.类、款、目

D.款、项、目

ABCD

答案解析: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4.下列()不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业务流程主要环节。

A.工程立项

B.工程设计与概预算

C.签订工程合同

D.工程建设与工程竣工验收

ABCD

答案解析:参看建设项目业务流程。

5.单位应当加强决算管理,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加强()工作。

A.决算分析

B.决算归档

C.预算分析

D.绩效评价

ABCD答案解析:《规范》第二十三条。

6.()审议批准政府预算草案后,即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预算。

A.国务院

B.人民代表大会

C.最高人民法院

D.全国政协

ABCD

答案解析: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政府预算草案后,即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预算。7.在资金支付管理环节,对报销或借款业务进行授权审批的是()。

A.部门经办人

B.部门负责人

C.出纳

D.审批岗或授权会计

ABCD

答案解析:参看资金支付环节的业务流程。

8.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制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有()。

A.《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D.《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ABCD

答案解析:依据参考《规范》第一条其他几部法律法规针对的是营利组织,而非行政事业单位。

9.单位领导是预算的()。

A.决策机构

B.编制机构

C.执行机构

D.监督机构

ABCD

答案解析:单位领导是预算的决策机构,财务部门是预算的编制机构,业务部门是预算的执行机构。

10.单位应当实行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轮岗制度,明确轮岗周期。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单位应当采取()等控制措施。

A.相互监督

B.业务抽查

C.专项审计 D.风险评估ABCD答案解析:《规范》 第十五条。

二、判断题(本类题共

15小题,每小题4分,共60

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认为表述正确的请选择“对”,认为表述错误的,请选择“错”。)

1.单位应当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严 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对错

答案解析:《规范》第四十七条。

2.预算编制的责任是在预算编制部门,因此预算编制无需其他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基建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或岗位的参与。()

对错

答案解析:单位应当建立内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基建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或岗位的沟通协调机制,按照规定进行项目评审,确保预算编制部门及时取得和有效运用与预算编制相关的信息。

3.单位应当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风险评估应该至少每月一次。()

对错

答案解析:风险评估应该至少每年一次。

4.内部审计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对错

5.单位对外投资,应当由适当权限的领导按个人权限大小决定。()

对错

答案解析:单位对外投资,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6.内部监督是单位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自下而上的单向检查。()对错

答案解析:自上而下的监督。

7.单位应当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单位应当建立预算执行绩效考核机制。()

对错

答案解析:单位应当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单位应当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

8.单位应当加强货币资金的核查控制。应该由出纳定期盘点库存现金。()

答案解析:单位应当加强货币资金的核查控制。

指定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调节不符、可能存在重大问题的未达账项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9.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由财会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对错

答案解析:《规范》第二十六条。

10.单位可以固定一名授权审批人,将所有需要审批的事项都由其进行审批。()对错

答案解析:每类审批都要由对应的有权限的领导进行审批,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11.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主要在财务部门内部进行,只跟出纳这个岗位有关。()

对错

答案解析: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主要在财务部门内部进行,涉及出纳、会计、稽核、财务部门负责人、分管财务单位领导等岗位。

12.政府采购方式中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等方式可以平行选择,全看单位的意愿。()

对错

答案解析:五种方式使用中有优选选择次序,一般首选公开招标,然后是邀请招标,以上两种方式都不适合时,再考虑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

13.批准某项业务的人员不可以执行该项业务,但是却可以作为记录人员对该业务进行记录。()

对错

答案解析:规范第十二条,业务授权(决策)与执行职务相分离;业务执行与记录职务相分离。

14.信息技术的采用必将彻底消除人为操纵因素,保护信息安全。()

对错

答案解析:只能减少或消除,不能全部消除。

15.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对错

教育系统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篇7

【关键词】成本制度;小型制造企业;应用

2013年8月16日,财政部以财会〔2013〕17号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以下简称《成本制度》)。《成本制度》由2014年1月1日起在除金融保险业以外的大中型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施行,小企业参照执行。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既是企业的一项重要会计工作,也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管理活动。企业的产品成本信息在企业战略决策中起着关键作用,现行的会计体系关于成本核算的要求零散的分布于有关具体准则中,缺乏系统的框架,难以起到规范企业进行成本核算行为的作用。会计人员在核算成本过程中的随意性,不仅严重影响了成本信息的客观性、可比性,使企业成本核算难以适应日益变革中的商业环境对企业成本管理的更高要求,导致相关人员无法进行企业间价值链分析,进而影响了企业的决策。制定统一的《成本制度》,不仅丰富和完善了会计规范体系,也为企业成本核算行为明确了方向,更为小企业成本核算行为明确了方向。

一、《成本制度》关于制造行业产品成本核算的主要内容

《成本制度》整合了会计准则制度中关于产品成本核算的零散内容,根据制造业、农业、商业、建筑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成本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产品核算对象、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确定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的操作规范。对产品和成本进行了内涵界定。明确了产品包括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也就是产品不仅指企业日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还包括企业提供的劳务或服务;产品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不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

制造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一般按照产品品种、批次订单或生产步骤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可以是一件产品、一项服务、一项设计、一个客户、一种商标、一项作业或者一个部门等,也可以是产品的批次或品名。

在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方面,规定每个成本核算对象都必须设立成本核算项目,对成本按一定标准进行分类。制造企业一般设置直接材料、燃料和动力、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成本项目。

在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方面要根据生产经营特点,以正常生产能力水平为基础,按照资源耗费方式确定合理的分配标准。重申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规定,以及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实际成本核算方法,生产经营成本通过多次的分配,最终计算出产品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从新制度来看,发出的材料成本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方法还是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此外企业可以结合生产工艺的特点和成本管理的要求,采用分类法、定额法、标准成本法等辅助核算方法。按照核算与管理结合起来考虑,为了做到算为管用,算管结合,企业还可以选择变动成本法、作业成本法等新的成本核算方法。从发展的趋势来看,成本核算应当与管理会计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向战略成本管理方向发展。

二、《成本制度》在小型制造企业的应用探讨

我国小企业规模小、业务简单、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相对单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实行简化要求,比如在会计计量方面,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计量等,但是在产品成本核算流程不规范,核算口径不统一情形下取得的财务信息,无法满足企业成本领先经营竞争战略决策对企业成本管理提出的要求。因此,依据《成本制度》建立健全企业成本核算的规范程序,才能有效实现企业成本信息的真实完整,增强企业自身的市场竞争力。成本核算流程包括成本核算的要求和成本核算程序两个方面。

1.成本核算的要求

(1)算管结合,算为管用

成本核算工作必须以成本管理为基础而展开,为成本管理服务,使企业持续保持成本领先优势,不断提升竞争力。

(2)正确划分各种费用界限

成本核算必须正确划分以下四个方面的费用界限:①产品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②各月份的费用界限;③成本对象的费用界限;④完工产品与在产品的费用界限。上述四个方面费用界限的划分过程,也是产品生产成本的计算和各项期间费用的归集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应贯彻受益原则,即谁受益谁负担费用,何时受益何时负担费用;负担费用的多少应与受益程度的大小成正比。

(3)正确确定财产物资的计价和价值结转方法

企业财产物资计價和价值结转方法主要包括: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原值的计算方法、折旧方法、折旧率的种类和高低,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资本化处理后的摊销期限的长短;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划分标准;材料成本的核算办法等。对于各种财产物资的计价和价值的结转,应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各种方法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随意改变,以保证成本信息的可比性。

2.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产品成本核算,就是按照成本计算对象分配和归集生产费用并计算其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过程。成本核算的主要步骤包括:

(1)开设成本明细账

按照产品品种、批次订单或生产步骤等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开设产品明细账,同时按根据管理要求设立制造费用明细账,开设的明细账按成本项目或费用项目设置明细科目。

(2)分配各种要素费用

每月根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的原始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各种费用分配表,分配各种要素费用。根据要素费用分配表分配的结果,录入会计核算系统生成会计凭证。主要操作如下:

①根据货币资金支出业务,按用途分类汇总各种付款凭证。

②按照材料的用途和材料的类别,根据归类后的领料凭证或期末原材料盘点表,按照企业制定的成本核算制度及相关分配标准,编制材料费用分配表,分配材料费用。

③根据工资结算凭证,编制工资分配表。

④根据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编制折旧分配表,分配折旧费用。

⑤根据按权责发生制发生的待摊和应付费用款项,编制待摊和应付费用分配表。

(3)分配制造费用

根据“制造费用明细账”上归集的生产费用,可以采取包括机器工时、人工工时、计划分配率等分配标准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编制制造费用分配表,根据分配表分配的结果,录入会计核算系统生成会计凭证。

(4)分配计算各种产品核算对象的完工产品成本和在產品成本

月末根据“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中归集的生产费用,按照企业既定的完工产品成本和在产品成本的分配方法,计算分配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实际成本,编制成本计算单。

(5)编制产成品成本汇总表,结转产成品成本

生产成本归集完毕后,依据各个产品成本计算对象的成本计算单编制产成品成本汇总表,运用企业确定的产成品成本计算方法,计算各种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将完工入库产品的产品成本结转至库存产品科目。

3.核算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选择适合企业产品的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的成本核算流程

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于2013年1月1日起实行)规定的费用确认原则和计量原则,参照《成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成本核算的相关制度流程。首先,根据企业自身产品生产过程的特点、生产经营组织的类型、产品种类的繁简和成本管理的要求,制定企业成本核算政策和成本核算方法,确定产品成本核算的对象、项目、范围;其次,获取企业产品相关消耗定额,及时对有关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按成本计算期结转成本。

(2)制定适合本企业的成本核算制度

结合小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在不违背重要性原则的前提下进行一些简化处理。例如原材料的核算,将构成产品成本比例较大的几种材料作为原材料,把非主要的原材料提前进入成本;对几个产品共同耗用的原材料,可以采用产品定额消耗量或定额费用的比例分配。辅助生产的费用归集,一般可以不设辅助生产成本明细账,辅助生产的费用直接列入制造费用科目核算。在产品数量很少、金额对计算完工产品成本的影响不大,或在产品期初期末数量比较稳定,可以不计算在产品成本等。产品成本核算方面,可根据产品的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选择合理简便的完工产品成本和在产品成本的分配方法,确定产成品成本计算方法。

(3)会计核算与生产管理密切联系,算管结合

小企业中相当一部分属于个体、私营性质,企业领导者集权现象严重,老板个人制定成本预算,财务人员通常只能充当记账员,至使企业成本预算与成本核算脱节,成本预算没有作为成本核算的依据,产品生产过程控制与财务核算工作脱节,缺乏系统的企业成本核算制度,无法进行有效地成本核算管理。为了解决以上弊端,小企业主首先要认识到成本核算的重要性,充分利用会计的核算、监督功能,其次要求会计人员应主动了解生产标准,及时取得各项消耗的预算定额,例如工时定额、材料消耗定额等,及时反馈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的差异,使企业保持低成本优势,增强竞争力。

(4)合理确定产成品成本核算方法

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构造市场经济的主体之一,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企业一般是根据顾客的不同需要进行生产,小批量“单元生产”和批别成本核算是产品成本核算的主要特点,适宜采用分批法进行产品成本核算。管理环境较先进的小企业,还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管理特点和条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采用作业成本法进行成本核算,以弥补因用产量作为分配基础来分配无因果关系的间接费用,而导致夸大高产量产品成本的缺陷,为决策提供更精准的数据。

(5)加强管理层对成本核算与管理工作的支持

公司管理层或治理层应从管理企业角度要求财会部门做好与成本核算相关的成本核算基础工作 , 如在内部控制方面,资产进出仓手续及凭证、领料汇总表的传递和核对等,在定额管理方面,及时核定工资定额、材料定额、费用定额、成本动因、目标成本等。懂得要求财会部门提交成本核算数据和成本分析报告,及时了解企业产品成本的变化,促进会计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达到不断提升企业成本领先竞争力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朱华.对建立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设想经济.研究导刊,2012(21).

[2]潘丽娜.工业企业成本核算的深入管理及控制.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10).

教育系统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篇8

关于印发平凉市崆峒区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将《平凉市崆峒区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八日

本预案适用于崆峒区卫生系统开展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管理 2.1 组织机构

2.1.1 区卫生局在区政府的领导下,与农牧、食药监、质检、工商、财政、宣传、公安、旅游、教育以及爱卫会等有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依法开展各项预防控制工作。

2.1.2 成立“崆峒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卫生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科室和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疫情处理、医疗救治3个工作组,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应急工作任务。

2.1.3 成立“崆峒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专家技术组”,由区级医院及疾控中心从事内科、儿科、放射、检验、疾病预防控制、流行病学等工作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全区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控制、临床诊断、治疗、会诊、排查及医务人员的分级培训等技术指导工作。

2.1.4 成立“崆峒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疫情应急队”,由疾控中心从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灭菌、卫生检验等工作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全区甲型H1N1流感的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应急处置、疫情报告管理、病原学、血清学样品采样、运送等工作。

2.1.5 成立“崆峒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医疗救治队”,由

知识宣传教育;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保证政令畅通;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疫情处理组:由卫生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人员和疾控中心负责人组成。负责防控工作预案的制定;指导和协助各单位开展甲型H1N1流感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疫情监测报告以及现场处置工作;组织对疾控专业人员进行培训;负责分析、统计、汇总疫情资料和疫情报告,及时提出防控工作措施和建议;指导疾控中心做好防护用品、消杀器械与药品的储备;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医疗救治组:由卫生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人员和有关医院负责人组成。负责医疗救治情况的统计、汇总和上报;确定医疗救治定点医院,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物资、器械、药品的储备;指导医疗机构做好预检分诊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负责疑似病例的核实和诊断;组织制定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措施,指导全区医疗救治工作;培训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2.2 区卫生局职责

区卫生局负责指挥、协调、管理全区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制定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和防控策略;组织专家技术组对甲型H1N1流感例进行会诊;开展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应急处置;加强与教育、宣传、广电、食药监、建设、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部门间信息沟通和联络制度,健全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症状至肺炎不同程度疾病表现的病例(体温≥38℃),加强对本单位医务人员及辖区内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2.2.5 卫生监督机构职责

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预检分诊、消毒管理、医疗废弃物处置、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措施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重点开展对传染病防治管理、医疗机构、预防保健机构、食品卫生、水源卫生、大型活动场所、车站、候车室、学校、消毒灭菌产品、血液制品和生物制品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2.2.6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爱卫办负责疫情发生地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在城市以整顿环境卫生为主,在农村积极推广改厕、改水和粪便的无害化处理。搞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宣传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消除群众的恐慌心理,提高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疫情监测和报告 3.1 疫情监测

3.1.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流感样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仔细询问患者的流行病学史,对有甲型H1N1流感病例接触史以及曾赴疫情发生地旅行的流感样病例要及时进行登记报告。

3.1.2 区级医院为全区甲型H1N1流感定点监测医院,对就诊患者进行监测。流感监测哨点医院要按照《全国流感监测方案》的要求,认真筛查流感样病例,做好病例的登记、报告和病例采样等工作。

报告人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为甲型H1N1流感病例或疑似病例的义务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3.3.2 报告时限

责任报告单位和个人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城区应于2小时、农村应于6小时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区疾控中心应当在2小时内向区卫生局报告。区卫生局在2小时内向区政府报告,同时向市卫生局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甲型H1N1流感疫情。

3.3.3 报告内容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在甲型H1N1流感流行期间,对甲型H1N1流感医学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的发病转归等情况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医疗救治 4.1 诊断标准

4.1.1 医学观察病例:曾到过甲型H1N1流感疫区,或与病猪及甲型H1N1流感患者有密切接触史,1周内出现流感临床表现者,列为医学观察病例者,对其进行7天医学观察(根据病情可以居家或医院隔离)。

4.1.2 疑似病例:曾到过疫区,或与病猪及甲型H1N1流感患者有密切接触史(也可流行病学史不详),1周内出现流感临床表现,呼吸道分泌物、咽试子、痰液、血清H亚型病毒抗体阳性或核酸检测阳性。的预检分诊工作。要在门(急)诊所有入口处设立流感样病例预检分诊点,必须在呼吸科等科室实行二次分诊,指定专人加强预检分诊工作和对不明原因肺炎、流感样病例的症状监测,详细询问患者的流行病学史,发现可疑患者,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进行临床诊疗活动。当初步怀疑为医学观察病例或疑似甲型H1N1流感病例时,要立即进行隔离和报告,并及时采集标本,按规定送检。

4.3.3 严格落实转诊制度,严禁不具备传染病诊治条件的医疗机构留治相关患者。疑似、确诊病例要立即转到定点医院进行治疗。转运工作由接诊医疗机构承担,患者转诊转院使用的救护车必须符合隔离防护要求和急救要求,转运过程中司机和医护人员要采取预防措施。

4.4 院内感染控制

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消毒隔离和人员防护,防止医院感染发生。疑似病例、临床和确诊病例应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医院应严格进行院内感染控制,合格布局,设置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规范处理医疗废物,同时应对病人污染或可能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将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分病房管理,并佩带外科口罩。医务人员和参与疫情现场处置的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发热门诊和感染性疾病科等重点部门应加强室内通风和规范消毒。疫情分级和应急响应 5.1 疫情分级

1(5)开展甲型H1N1流感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控甲型H1N1流感知识水平。

5.2.2 本区范围内发现医学观察病例或疑似病例,采取IV级响应措施:

(1)加强甲型H1N1流感应急监测,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2)立即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和标本、样品采集工作。

(3)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

(4)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疫点内居住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

(5)医疗机构做好病人接诊、救治、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6)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和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

5.2.3 本区范围内发现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但未发现本地感染病例,且无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人群扩散的趋势,在IV级响应的基础上,启动Ⅲ级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区疾控中心设立统一的咨询热线电话:8212862,24小时解答群众有关流感防治的咨询、举报和投诉。

(2)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甲型H1N1流感的危险性,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3)结合疫情发展趋势,指导开展学校、农村、建筑工地、车站及公共场所等重点部位、场所、人群的疫情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

36.2 标本采集和送检

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09版)》附件2)要求,及时采集相关标本,由区疾控中心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

标本采集类型、方法参见《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实施方案》有关内容。标本储存、包装和运送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6.3 病例管理

列为医学观察病例的,由医疗机构对其进行7天医学观察(根据病情可以居家或医院隔离)。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应送至定点医院进行为期至少7天的隔离治疗,若7天结束后仍发热,应继续隔离直至体温正常。隔离治疗期间,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要分开管理。

各医疗机构应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以及医务人员和病例的个人防护。

6.4 密切接触者管理

按照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原则,对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并对其进行7天医学观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区疾控中心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随访,每日测量体温和健康询问,做好登记。对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在采取有效防护条件下,立即转送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参照《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09版)》附件5。

5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知识,提高早期发现病人的意识、能力和诊疗水平。

8.1.3 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演练。区疾控中心要依照本预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演练方案,认真组织模拟演练。演练工作要融锻炼队伍、规范程序、确立标准、宣传教育于一体,增强应急能力,提高全区防控水平。

8.1.4 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各单位要保证必需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经费,储备必要的应急预防性药品、抗病毒治疗、对症治疗药品和检测试剂、消毒器械、防护设备等物资,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

8.1.5 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各医疗机构要加强门、急诊和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和管理,设立发热门诊、落实预检分诊、转诊、隔离、消毒、医疗废物处理等制度。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要求建设、管理隔离治疗病房。落实传染病患者的转诊、会诊制度,保证诊疗安全。

8.1.6 强化病原微生物安全管理。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人员,强化专业人员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切实加强检验标本的采集、运输和管理工作,使生物安全管理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车辆检查制度(试行) 篇9

CLZD-1

3车辆检查制度

本标准起草人:

本标准审查人:

本标准会签人:

本标准批准人:

发布实施

焦煤集团动力分厂机修中心发布

编号:CLZD-13车辆检查制度

1目的及范围

为保证机修中心车辆运行安全以及日常检查制度的进一步落实,确保车辆出现故障时及时得到处理,特制订车辆检查制度。适用范围:服务于焦煤集团、生产单位以及辅助单位的各种车辆。

2职责

3.1 机修中心主任负责车辆检查的统一管理。

3.2机修中心车辆专工负责车辆检查的日常管理。

3.3 机修中心车辆班长负责司机和车辆日常工作安排及协调沟通。

3.4车辆司机负责车辆安全驾驶和日常检查,遵守国家交通法规以及机修中心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规定执行。

3工作要求

车辆检查包含每日自检、周检以及月度抽检三项内容。

3.1驾驶员每日自检

出车前的检查

3.1.1检查行车证件、牌照是否齐全,并检查随车装置、工具及备件等是否齐全带足。

3.1.2环绕车辆一周,检视车身外表情况和各部件完好状况,是否有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现象。

3.1.3擦拭门窗玻璃、清洁车身外表,保持灯光照明装置和车辆牌号清晰。

3.1.4检查燃油箱储油量、散热器的冷却液量、曲轴箱内机油量、制动液量(液压制动车)、蓄电池内电解液量等是否合乎要求。

3.1.5检查发动机风扇皮带是否有老化、断裂、起毛线等现象,松紧度是否合适。

3.1.6检查轮胎外表和气压。剔除胎间及嵌入胎纹间杂物、小石子,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还要注意带好备胎,放置要牢靠。

3.1.7检查转向机构是否灵活,原地转动方向盘听是否有异响(带转向助力器将车发动)。

3.1.8上车前检查遥控器是否灵活,中控锁动作是否准确。进入驾驶室内,检视驾驶室内各个仪表和操纵装置的完好情况。检查灯光、雨刮器、室内镜、后视镜、门锁与升降器手摇柄等是否齐全有效。

3.1.9检查方向盘、离合器、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和驻车制动器的情况是否正常,离合器踏板与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应符合正常规定值。

3.1.10起动发动机后,检查发动机有无异响和异常气味,察看仪表工作是否正

常。

3.1.11检查车厢栏板及后门栏板是否牢固、可靠,车箱内严禁堆放杂物,货物的装载必须捆扎牢固、平稳安全。

行驶途中的检查

3.2.1车辆起步后,应缓慢行一段距离,其间应检查离合器、转向、制动等各部分的工作性能。

3.2.2在行驶中,应经常注意察看车上各种仪表,擦拭各种驾驶机件,察听发动机及底盘声音;如发觉操纵困难、车身跳动或颤抖、机件有异响或焦臭味时,即应停车检查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理。

3.2.3行驶中发动机动力突然下降,应检查是否冷却液或机油量不足引致发动机过热所致(注意水温高时不准打开水箱盖)。

3.2.4行驶中方向盘的操纵忽然变得沉重并偏向一侧,应检查是否因其中一边轮胎泄气所致。

3.2.5检查车轮制动器有无拖滞、发咬或发热现象,驻车制动器作用是否可靠。

3.2.6检查轮毂、制动毂(盘)、变速器、分动器和驱动桥温度有无异常。

收车后的检查

3.3.1停车后,应将手制动杆拉紧,并把变速杆挂入一档或倒档,防止汽车自动滑移,发生危险。

3.3.2熄火前,观察电流表、机油表、水温表、气压表的工作是否正常;熄火后,观察电流表是否有反向漏电的指示(若电流表指针偏向“一”侧,则说明存在漏电现象)。

3.3.3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视需要补充燃油、润滑油和冷却水。

3.3.4检查轮胎气压,清除胎间及表面的杂物。

3.3.5对于气压制动装置的车辆,应将贮气筒内的空气放净并关好放气开关;对于液压制动的车辆,应检查总泵制动液和液面高度。

3.3.6检查风扇皮带和空压机皮带的松紧度以及完好情况,必要时应进行调整。

3.3.7在冬季当气温低于或接近0°C 时,应及时加防冻液。

3.3.8检查、整理随车的工具、附件,并切断电源。

3.3.9打扫车厢和驾驶室,清洗底盘,擦拭发动机、各部附件和清洁整车外表,同时察看各部有无破损。

3.3.10及时排除已发现的故障,为下次出车作好准备。

3.4每周检查(除司机日常检查内容外,还应检查以下内容)

3.4.1检查轮毂轴承、转向节主销是否松动,轮胎、半轴、传动轴、钢板弹簧等处的螺母是否紧固。

3.4.2检查转向、制动装置和传动轴、轮胎、钢板弹簧各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

3.4.3检查轮胎螺母和半轴螺母是否松动,并检查钢板弹簧总称是否有折断及骑马螺栓是否松动。

3.4.4检查车辆的交接班表、车辆运行记录是否填写完整。

3.5每月抽样检查(每月对车辆进行抽样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以上两项检查的所有内容,并同时检查日检、月检记录是否详细、准确)

4引用文件

4.1

5附表

附表1动力分厂机修中心用车登记表

附表2 动力分厂机修中心车辆运行记录

机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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