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管理制度

2024-07-12

特种设备作业管理制度(通用8篇)

特种设备作业管理制度 篇1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提高本公司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避免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外来人员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训考核要求。

3、职责

安全部门应根据各部门、各经营岗位上岗资格条件及培训要求,提出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由总经理批准。

4、内容

(一)本单位新进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率应达到100%,培训学时24个学时。

(1)一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h,其教育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 2)本单位的性质、经营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及有害气体防护常识; 4)职业安全卫生有关知识;

5)本单位和同行单位的典型事故教训。

(2)二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h,其教育内容:

1)本单位概况,经营特点,主要设施设备的危险源和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2)本单位安全经营实施细则及各岗位安全上岗规程; 3)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训。

(3)三级安全教育: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和实际经营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8h,经班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经营服务。

1)本岗位的经营程序及经营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2)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本岗位用电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4)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

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考核情况,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经公司安全部门效果评估后,方可上岗作业。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岗位的部门领导负责。

(二)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等)培训

本单位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未取得合格证的,禁止从事特种作业。对于已持证的特殊工种,严格按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定期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再教育培训学习、复审,复审合格的方能继续上岗。安全部门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资格证书和定期复审记录统一归档。

(三)外来施工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入公司时均要进行单位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入本单位作业,且必须办理入本企业临时证件,凭证出入,遵守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主要内容有: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本公司相关安全规定,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2)与生产/施工作业有关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提出安全要求,以及工程项目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

(四)管理人员培训

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重点内容是:

1)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消防及职业卫生防护知识

3)事故应急逃生和疏散知识及安全注意事项 4)典型事故案例

(五)全员再教育培训

培训时间:每年对全员进行一次脱产学习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8小时;

培训内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经营规程、危险危害的预防和处理、自救互救等相关消防知识。

5、归档管理

每次培训后,进行考试,将成绩表和试卷归档。对考试不合格的要重新培训,仍不及格的,不准上岗,继续培训直到考试合格才可上岗。

6、记录

6.1.培训需求识别记录 附件5-1 6.2.培训计划表 附件5-2 6.3.各项员工培训记录(新进员工、转岗和离岗、特种作业等)

附件5-3 6.4.外来人员培训记录 附件5-4 6.5.培训效果评估记录 6.6.评估报告(文件)附件5-5 6.7.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

6.8.三级安全教育卡 附件5-6 6.9.安全生产活动记录 6.10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6.11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台账 附件5-7 6.12员工教育培训档案 6.13考核试卷 附件5-10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范围

为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本单位的特种设备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及其记录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2.引用标准、术语

2.1特种设备:本单位使用的电梯、自动扶梯等特种设备。2.2特种作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2.3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本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有:电工。3.特种设备管理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电梯、自动扶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3.1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部门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3.2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3.3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安全办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4安全办和后勤部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5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档案由安全办负责管理,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6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相应政府管理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2)各设备使用地点、公司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

6)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7)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8)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9)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

10)特种设备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11)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

12)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X部门向AQ区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

f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b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

d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4.1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电工。

4.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本特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

4.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指定的专业培训部门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才能从事特种作业。

4.4工公司安全管理部对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外,还应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发证部门或其指定单位进行定期复审。

4.5体检中发现患有禁忌症者应及时调岗,人事行政部将其安排其他工作岗位。5.附件:

5.1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管理制度 篇2

随着国内工业的飞速发展,特种设备操作从机械、自控、人工智能方面都有明显提高。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的更新都给予新的要求,也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企业设备能够安全、平稳、高效地运行,必须要求现场技术工人、管理仪表人员接受严格的岗位作业训练,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透彻理解所操作对象、娴熟的操作技巧及处理异常事故的本领。

1 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培训机构

为切实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素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需加强对授权培训机构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环节上的监督、监管力度,施行合理的管理体制,分离培训、考核、发证环节。轮流委派监察人员对授权培训机构从招生审查、培训内容、培训学时等环节全程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使整个培训考核环节都在监察机构的监督管理下进行,杜绝培训机构为获得利益采取缩短培训时间、压缩培训内容、放松考场监督、提高考试通过率等行为。

1.1 动态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料

特种设备监察机构需对考核合格人员施行动态管理,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身体健康状况、考核情况、发证时间、有效期限、身份证号码、证件编号、复审记录、取证时的工作单位、有无违章违纪记录等信息等)相关信息的电子版培训考核档案,便于国内联网查询。倘若学员在异地可携带特种设备从业资格证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拟聘用合同,经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在网上核实、登记、备案后,方可在用人单位从事特种设备作业活动,一定程度上妥善保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权益。

1.2 加强特种设备使用企业的监管力度

特种设备监察机构需加强对企业在法规方面的宣传工作与监察力度,提高企业对特种设备危险性与危害性的认识。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实施公开电话举报,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对委派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或强令持证人员违章作业的企业及相关人员,应加大处罚、查处力度,纠正以往那种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简单的看成是熟练工的错误观念。为企业、为社会、为国家培养出更多合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1.3 搭建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网络平台教学

为提高特种设备培训中锅炉工的技术素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理论考核与实践操作紧密结合,在现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网站上增设网络学习平台,平台可播放下载相关规章制度、培训教案、演示文稿和现场实际操作录像,也可进行网上答疑,鼓励学员将工作、学习中的疑难问题上传到网络平台,让学员们各抒已见,教师通过网络平台实时答疑解惑,促进学员全面素质的培训,提高特种设备专业化水平,推动培训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提升特种设备作业培训质量。

1.4 适时推进特种设备培训无纸化考试改革理论考核方式

无纸化考试是在计算机上进行的考试。由计算机从已建立的题库中调题组卷,考生一人一机一卷,根据显示的题目用键盘或鼠标输入答案,考试结束后,计算机自动阅卷、评分、统计及分析等。在考核环节中每批次只需一台服务器完成组卷、发卷、判卷和成绩分析等工作,大大减轻了考试工作的劳动强度,同时也将使考试的公平性和严密性更有保障。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检验教学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培训环节,无纸化考核可避免烦琐的纸张印刷,有效地实现教考分离的全自动化管理,减轻了教师阅卷的工作强度,简化了传统考试的过程,极大地提高考试的灵活性、公正性、可信度和工作效率。无纸化考试是培训考核工作创新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实现以学员为中心的开放教育的有效途径。

2 仿真组态技术应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

仿真组态技术是综合性技术,它集成了计算机技术、系统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自动控制,是当今世界前沿科学中最活跃的领域之一。借助仿真技术可演示或反演系统的操作过程和运行结果,可以仿真出系统的特性,安全、快速、经济。有些事故运行人员可能很少遇到,平时难以有练手的机会。传统“师傅带徒弟”的现场简单培训模式可以学到锅炉运行的初级理论知识,了解锅炉的基本常识,指导常规的安全运行操作多数通过图片、文字给学员讲解,培训学员现场动手的机会少,独立操作的机会更少,为此掌握事故处理知识只能停留在理论上,学员正确判断和处理故障的综合操作能力不能得到有效训练。因此,仿真技术被广泛应用于辅助研究、辅助设计、辅助生产和辅助培训领域。

3 结论

目前特种设备作业授权培训机构正积极探索,创新改革培训模式,提高实作教学的培训效果。做好此项培训工作可增强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财产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摘要:围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面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阐述搭建培训网络教学平台,更新动态管理学员档案及无纸化考核等新举措入手分离培训、考核、发证环节,确保监察机构严格执行鉴定工作规范化、技术标准化和管理现代化。

关键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管,考核,模拟培训

参考文献

[1]陈继兴,侯秀旺.如何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管理工作[J].林业劳动安全,2009,22(4):5-7.

[2]王强,荣冈,李笕列.石化企业MES培训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化工自动化及仪表,2010,37(3):86-88.

特种设备作业管理制度 篇3

摘 要:目前国内使用水力压裂技术进行油田增产的项目一般使用拖车式液罐、搅拌器、水合动力撬、压裂泵等设备,仅能用于陆上油田增产,局限性比较大,且设备接口需重复拆装,自动化程度低。由我公司承建的8 000 hp油田增产作业支持船,集成油田增产设备及管路于一体,自动化程度较高,且可在海上作业,是国内首艘海上集成油田增产设备的船舶。该船固定甲板特种设备所用的部分基座在海工船上也是首次使用,具备固定效果好、拆装方便、可重复利用的优点。

关键词:可拆卸;通用;紧凑;集成

中图分类号:U674.38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Oil production was increased in China commonly with water fracturing technology by trailer type tank, mixer, hydration power package and fracturing pump,these equipment can only work on land, the interfaces of them have to be removed repeatedly and the automation level is very low. Our company has built an advanced 8 000 hp well stimulation vessel, the first offshore well stimulation vessel in China. It integrates all the well stimulation equipment, piping, accessory as a compact and high-automation level unit and can operates offshore. Some foundations firstly used to fix special deckequipments in it have good performance and can be removed easily and used repeatedly.

Key words: Removable; Common; Compact; Integration

1 技术背景及存在问题

特种用途工程船特别是海洋工程船,常会遇到需要改变作业类型的情况。因为选择的作业类型不同及转换,需要配合进行模块化、撬装式特种设备的快速安装和拆卸,且要保证船舶在各种航行及作业工况下设备能良好固定。通常,海洋工程船的特种设备采用专门的焊接在船体结构上的整体式设备基座并配钻螺栓孔固定的方式进行安装、固定和拆卸。此种常规安装方式,基座庞大、焊接工作量大、安装工时消耗多、拆卸不方便、设备微调位置困难。

本文介绍一种新型安装基座及管路和接口布置方式。

2 基座及设备安装

本船设备达24个,其基座及安装既要满足设备的使用需求和管线布置,也要考虑到人员行走通道和维修空间。同时,设备的装配顺序也很重要。

(1)压裂泵组基座及安装

压裂泵组安装于船体尾部(左、右舷各3台,右舷靠船尾布置)甲板载货区域。压裂泵组柴油机端通过螺栓与集装箱燕尾槽(焊在单燕尾槽底座上)连接固定,而压裂泵侧则通过螺栓与集装箱立式底座连接固定。

本船在安装过程中发现泵组较长,其自带基座框架大部分处于悬空状态,因此在悬空的部分增加槽钢作为支撑,放置泵组运行过程中跳动过大对设备带来的损坏,如图1所示。

(2)撬组( 混砂撬、混配动力撬、混配主撬、混配水合罐撬等)基座及安装

混砂撬安装于船中右舷区域液罐旁,采用集装箱扭锁固定,两端配眼板和绑扎索(链),另设限位支座固定。

液罐框架式货柜、高压软管滚筒、混配主撬、混配动力撬、混配水合罐撬、胍胶存储箱、交联剂罐柜、1方胍胶罐柜和数采控制房等,采用螺栓方式固定,在设备底座侧面焊装螺栓安装面板,并与焊接固定在甲板上的安装支座用螺栓连接,如图2所示。

在安装过程中,为防止设备跳动过大,在混配主撬、混配动力撬下方基座间增加垫板。

(3) 液罐基座及安装

酸液罐、泵和管路区域下方的甲板,应设有抗腐蚀材料制成的衬里,高度应至少为500 mm。相邻的液罐柜之间、交联剂罐柜之间,在其顶部角隅处应采用集装箱桥码绑扎件将其相互固定。

酸液罐安装区域及装卸货区域设置围堰,围堰及围堰内的上甲板都涂有耐盐酸腐蚀涂层;在装卸货接头处装设防溅板和有足够容量的收集盘以便处理收集物,防溅板和收集盘都需为耐盐酸腐蚀衬垫或涂层,或用耐盐酸腐蚀材料制造。

在安装过程中,由于4台液罐紧靠中间无法焊接,采用增加螺栓固定支座的方法,另在顶部增加固定角隅件,使其设备间的震动减小。取消绑扎索,因为绑扎索紧固效率低,且影响管线的布置,仅保留固定管线的眼板,如图3所示。

(4)砂罐的基座及安装

4个砂罐并排于船中65肋位处,贮存支撑剂为陶粒或石英砂。

砂罐框架底部设置复板并通过定位支座或搭接板与甲板焊接固定(见图4),相邻的砂罐柜之间,在其顶部角隅处应采用集装箱桥码绑扎件将其相互固定。

在安装过程中,砂罐采用直接跟垫板焊接的方式,为保证基座不被锈蚀,需将设备间缝隙焊接。为防止设备内积水,将封闭垫板开流水口。且砂罐下方铺设格栅,方便人员行走。

(5)高压软管滚筒基座及安装

高压软管滚筒通过螺栓与高压软管滚筒螺栓安装支座(焊在软管滚筒底座复板上)连接固定见图5,安装于尾部左舷。

(6)绑扎件及紧固件

为本船酸化压裂作业设备所配的集装箱固定和绑扎零部件应与现有设备相配,集装箱燕尾槽座、扭锁、绑扎眼板及绑扎索(链)的配备和安装应符合专业供应厂商的要求。

立式底座、燕尾槽座底座和支承座的安装高度须考虑与扭锁的配合,以及甲板实际平整度等因素的影响,保证扭锁和支承座的支承面在同一平面。

3 甲管系及接口布置

本船设置的特种系统主要具备支撑剂压裂、酸化、酸化压裂、防砂等专业功能。

(1)支撑剂压裂系统

本船支撑剂压裂作业流程分为低压侧管系和高压侧管系。

低压侧作业设备主要包括:液罐;混配主撬、连续混配水合罐撬、混砂撬。

作业工况分为两种:

第一种为作业前胶液舱内存放配制好的瓜胶液,作业时直接供液至甲板上的4个液罐,从液罐向混砂撬供液。此时,砂罐通过输砂带把陶粒运送到混砂撬中,与瓜胶液搅拌均匀后输送到6套压裂泵组;

第二种为胶液舱存放过滤好的海水,作业时将海水供至甲板上的4个液罐,4个液罐向连续混配撬供海水,由连续混配撬配制瓜胶液,配制好的瓜胶液向混砂撬供液,陶粒通过混砂撬与胶液混合送至压裂泵组。

考虑到胶液的强碱性和陶粒的耐磨性,低压侧管系采用复合橡胶软管(内胶采用天然橡胶,外胶采用氯丁橡胶,中间为钢丝骨架及四层天然橡胶帘子线),两端带4" CAMLOCK型接口。

(2)高压侧作业设备主要包括:柱塞压裂泵组;高压软管滚筒。

高压侧作业主要是指从混砂撬来的压裂液(胶液与陶粒的混合物),经压裂泵组加压后,通过高压软管滚筒直接输送到井口压裂。此处的压裂液不仅具有低压侧介质的性能,还具有100 MPa左右的高压,该高压管线采用高强度合金钢(105 MPa)焊接连接。

(3)酸化、酸化压裂系统

酸化、酸化压裂系统与支撑剂压裂作业系统差不多,也分为低压侧管系和高压侧管系,唯一区别是酸液通过混砂撬时不需要与陶粒混合即可输送至压裂泵。

4 结论

(1)目前大部分设备是通过焊接在船体结构上的整体式设备基座并配钻螺栓孔固定方式进行安装。针对模块化、撬装式特种设备需快速安装和拆卸的问题,本文提供一种螺栓式的设备固定连接件,如图6所示。

通过旋动螺栓,调整面板3和面板4的间隙,即可对设备位置进行微调和适配。螺栓拧出后,面板3和面板4脱开连接,设备即可拆除。

本可拆卸式设备固定连接件的优点:

本设计结构简单,使用方便,通用性好,可快速安装、固定或拆卸特种设备;

安装工艺性好,可通过螺栓调整两块面板之间的间隙,使座板与设备紧密贴合,保证受力均匀;连接件的安装或者修改工作量相对小;连接件拆除后可重复使用;

(2)由于压裂泵组设备重而且长,集装箱运行过程中振动大,采用燕尾槽与集装箱立式底座组合使用,可使设备框架底座在XYZ三个方向上受力均衡,增强设备使用安全系数,为图7所示。

(3)绑扎索固定效果差、成本高,且其布置影响设备正常使用。采用此桥型连接件固定效果好、成本低、拆卸方便。

(4)采用软管连接,便于根据不同作业情况调整管子布置方案,同时也便于管系迅速拆装。此外,由于输送介质具有强碱性,软管比钢管更具有耐酸防腐性能,延长管子的更替周期。再者,所有特种设备/阀门接口统一采用4”法兰式CAMLOCK接头连接,便于迅速拆装管路和具有同类型设备接头互为替换功能。

参考文献

[1] 延长油田增产改造特色工艺技术[M].石油工业出版社,2011.

[2] 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6.

[3] 水力压裂技术新发展[M].石油工业出版社,1995.

[4] 实用紧固件手册(第三版)[M].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12.

特种设备作业管理规定 篇4

第六十七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对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十八条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总体状况。

第五章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十九条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制定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后纳入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或者纳入相应的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第七十条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事故现场和有关证据,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应当尽快核实情况,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对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

与事故相关的单位和人员不得迟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况,不得隐匿、毁灭有关证据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第七十一条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应当依法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应急救援。

第七十二条 特种设备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发生重大事故,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发生较大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发生一般事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应当依法、独立、公正开展调查,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七十三条组织事故调查的部门应当将事故调查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事故责任单位应当依法落实整改措施,预防同类事故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事故责任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制造的特种设备,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已经实施安装、改造、修理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改造、修理。

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未经鉴定,擅自用于制造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制造的特种设备,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进行型式试验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随附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书面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验收后三十日内未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监督检验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第八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电梯制造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调试的;

(二)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时,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的。

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一)不再具备生产条件、生产许可证已经过期或者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的;

(二)明知特种设备存在同一性缺陷,未立即停止生产并召回的。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生产、销售、交付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交付的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生产许可证的,责令停止生产,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销售、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二)销售、出租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或者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特种设备的。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销售单位未建立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或者进口特种设备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销售、交付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

(二)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的;

(三)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

(四)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的;

(五)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

(六)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

(二)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

(三)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的。

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

(二)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充装的气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

(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

(三)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

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

(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未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未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的;

(三)未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的。

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八十九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主要负责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

(一)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二)对特种设备事故迟报、谎报或者瞒报的。

第九十条 发生事故,对负有责任的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一条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

(一)发生一般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第九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吊销相关人员的资格。

第九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对机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机构资质和有关人员的资格:

(一)未经核准或者超出核准范围、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检验、检测的;

(二)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的;

(三)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

(四)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立即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的;

(五)泄露检验、检测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

(六)从事有关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七)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的;

(八)利用检验工作故意刁难相关单位的。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格。

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实施许可的;

(二)发现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或者检验、检测活动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三)发现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不再具备本法规定的条件而不吊销其许可证,或者发现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发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不再具备本法规定的条件而不撤销其核准,或者对其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行为不予查处的;

(五)发现违反本法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不立即处理的;

(六)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向上级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或者接到报告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不立即处理的;

(七)要求已经依照本法规定在其他地方取得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重复取得许可,或者要求对已经依照本法规定在其他地方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重复进行检验的;

(八)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的;

(九)泄露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

(十)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未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按照规定上报的;

(十一)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十二)妨碍事故救援或者事故调查处理的;

(十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注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第九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被依法吊销许可证的,自吊销许可证之日起三年内,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不予受理其新的许可申请。

第九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九十九条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检验的收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一百条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不适用本法。

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实施。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论文 篇5

2.1切实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由于化工生产具有以下几种特点:

(1)连续性较强

(2)易燃易爆物质多

(3)工艺复杂多变

(4)承压设备工作条件较为恶劣,这些特点就对操作人员作出了较高的要求,要求操作人员具有专业的操作技能,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要具备对事故进行准确判断并加以分析处理的能力。若操作人员对化工生产特点不够了解,对工艺设备也不够熟悉,对仪器仪表的性能不加以了解,那么在生产过程中,一旦出现了异常现象,那么势必会惊慌失措,不知道该如何对这些问题进行处理,甚至会出现误判以及错误的操作,致使事故状态进一步扩大。抓好安全技术培训主要目的在于使作业人员的专业操作技术得到提升,能够防止他们出现违规操作[3]。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从安全教育入手,要对企业的安全教育体系予以完善,要通过专业的培训,促使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对生产的特点以及工艺流程有着深刻的了解,要对设备结构有所了解,对安全装置的工作原理有一定的了解。除此之外,要增强特种操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使他们在工作过程中用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

2.2进一步加强对现场的管理

在企业安全管理中,现场管理是其中的基础,在企业管理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现场安全管理如果没有做好,那么事故的发生概率也会大大增加。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就是要求化工企业运用科学管理的思想,对生产现场的有关要素进行有效的控制,如“人”、“机”、“料”、“环境”等,此外,针对作业中的一些不安全因素,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以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事故的发生通常受到以下两方面因素的影响,第一,人的不安全行为、第二,物的不安全状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主要目的在于对人的行为进行控制,以便更好的消除事故的隐患,而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对规章制度进行严格的`管理,要切实做到有章可循。

(2)要对现场检查工作加强管理,制止违规操作行为的发生,要对不安全因素的(上接第257页)作业岗位加强监督,落实安全技术措施[4]。

(3)结合生产的具体情况,开展岗位操作技能的训练,使特种操作人员能够掌握分析事故的方法,能够提升他们处理事故的能力。

2.3进一步提高设备的安全性

设备安全性能的优劣,对一个企业的安全生产有着重要的影响,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化工生产具有较强的连续性,在生产个过程中,任何一道工序出现故障都会对产品的产量以及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设备没有一个稳定的运行,也就难以形成高产量,设备的安全性能如果较差,那么其在运行时的故障也会较多。设备如果经常性的出现故障,那么会极大的浪费原材料,会导致生产装置的运行受到威胁。就锅炉压力容器而言,由于其工作条件较为恶劣,再加上其长期受到工艺介质的影响与作用,设备本体、安全装置等容易产生磨损、变形等缺陷,若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消除,那么有可能会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近些年来,国内外所发生的特大承压设备爆炸事故,都说明了设备安全性的重要性。要想确保化工装置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就需要从设备的安全性方面着手。提高设备的安全性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5]:

(1)对工艺进行严格的管理,防止出现超温、超负荷运行;

(2)对设备的维护要予以高度的重视,要及时消除设备所呈现的隐患。

(3)对设备运行中的状态加强监测,并定期加强设备安全性能的检验。

(4)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修理,要保证检修的质量。

3结语

综上,对特种设备加强安全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加强安全管理,能够有效的维护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而要实现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就需要加强对特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使他们能够对生产流程、机械设备内部构造等有着深入的了解,以便在遇到问题以及故障时能够进行正确的处理;需要加强对现场的管理,以便更好的消除一些不安定的因素;要切实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将一些内在的隐患进行及时的检修,以确保设备本身的安全运行。如此,就能够更好的实现对特种设备以及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管理,进而提高化工生产的安全性,提高化工企业的生产效率。

作者:邢立伟 单位: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

参考文献:

[1]汪兆武.强化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是维系化工安全生产的关键[J].化工劳动保护,,02:44-46.

[2]汪兆武.强化特种设备管理是化工安全生产的关键[J].泸天化科技,2001,02:159-160.

[3]戴巍.强化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是维系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J].安全,,02:33-34.

[4]于洪颖.化工安全生产中特种设备管理的强化[J/OL].科技资讯,(30).#/kcms/detail/10.16661/j.cnki.1672-3791.2016.30.079.html

特种设备作业管理制度 篇6

(A4)判断题

1.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毁灭证据、未及时报告事故等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当事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答案:正确

2.电梯钥匙未经业主管理部门人员同意,不得随意使用。因工作需要使用时应做好记录。答案:正确

3.凡机房无人值守的电梯,对讲装置必须接到管理部门的值班处。答案:正确

4.因与电梯维保单位签定了维保合同,则电梯的安全问题应全部由电梯维保单位负责。答案:错误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答案:正确

6.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规定电梯的含义,电梯是只能做垂直运动的机电设备。答案:错误

7.对定期检验的配合是电梯维保单位的职责,使用单位可以不到场配合。答案:错误

8.特种设备的事故原因往往是多方面,常常是多种不安全隐患和因素交叉在一起,促成了事故的发生。答案:正确

9.自动扶梯的梯路导轨系统包括主轮和辅轮的全部导轨、反轨、反板、导轨支架及转向壁等。答案:错误

10.电梯维修单位应制订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而使用单位则不需要。答案:错误

11.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特种设备事故的,撤销《特种设各作业人员证》,持证人终生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答案:错误

12.电梯能够稳定在一定的速度下运行是因为有限速器限制电梯速度的原故。答案:错误

1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设备日常运行状况记录。答案:正确

14.电梯使用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进行监督,并对维保记录签字确认。答案:正确 15.因与电梯维保公司签定了维保合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无须再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答案:错误

16.使用单位的电梯钥匙应专人保管、使用a但使用人无须经过培训。答案:错误

17.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所有在中国领域内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单位,凡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工作,都必须接受这种统一的监督管理。答案:错误

18.一部电梯总体的组成有机房、井道、轿厢和层站四个部分,也可以看成一部电梯占有了四大空间。答案:正确

19.每天电梯投入运行前,维修人员检查照明灯和操纵盘上各罗、开关、显示是否完好,电梯司机检查轿厢是否清洁。答案:正确

20.由司机操纵的电梯在使用中,只要司机在轿厢内,就可以使电梯转入自动运行状态接送乘客。答案:错误

21.因为检验检测工作具有强制性,所以企业必须听从检验检测单位的安排。答案:错误 22.申请人经指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的,持考试合格证向考试场所所在地的发证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答案:正确

2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答案:正确

24.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现场和作业人员的管理,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答案:正确

25.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特种设备事故的,撤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人终生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答案:错误

26.电梯运行中因停电或其他原因突然停梯而造成将乘客困在梯内时,若轿厢正好停止在层站的站区范围内,司机可以从轿厢内打开轿门和层门,将乘客放出。答案:正确

27.电梯电力拖动系统的功能是输出与传递动力,驱动电梯运行。答案:错误

28.限速器动作速度调定后,其调节部位应有可靠封记。答案:正确 29.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规定电梯的含义,电梯是只能运载人上下的机电设备。答案:错误

3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指操作、安装、维修及改造特种设备的人员,不包括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答案:错误

31.因检验检测机构可在检验管理系统中查找到电梯运行合格证的有效日期,使用单位不用每年主动申报定期检验。答案:错误

32.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试机构与培训机构是阿一单位。答案:错误

33.对特种设备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找出确切原因,其目的是逐步摸清和掌握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规律和科学管理的方法。答案:正确

34.自动扶梯或人行道的开关位置应能在操作前看到整个自动扶梯或人行道。答案:正确

35.电梯的驱动有曳引驱动、卷筒驱动(强制驱动〉、液压驱动等,但现在使用最广泛的是曳引驱动。答案:正确

3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包括考试、审核、发证和复审。答案:正确

37.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答案:正确

38.《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答案:正确

39.《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答案:正确

40.为了美观,对投入使用的电梯轿愿进行装潢,并铺设大理石地面,对电梯系统毫无影响。答案:错误

41.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要求对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在其他地方检验检测合格的特种设备,重复进行检验检测,但是跨省检验的设各应当进行验证性检验。答案:错误

42.电梯层门钥匙任何人都可以使用。答案:错误

43.紧急开锁装置为应急需要,在层门外借助层门上的三角钥匙可将层门打开。答案:正确

44.对违法行为、严重事故隐患的处理需要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时,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处理。答案:正确

45.《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答案:正确

46.《特种设各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答案:正确

47.电梯平层后,门不开,将乘客困在轿厢里。这是一种很危险的状态,司机应赶紧将乘客放出去。答案:错误

48.只要管理单位同意你操作电梯,你就是合法的电梯司机。答案:错误

49电梯在正常条件下运行,安全钳误动作,电梯司机应立即按下急停开关并通知管理人员及电梯维修人员。答案:正确 50.钢丝绳使用过程中,由于各种应力和摩擦、腐蚀等,使钢丝绳产生疲劳、断丝或磨损。当强度降低到一定程度,不能安全地承受工作负荷时就应报废。答案:正确

51.电梯停在某层,乘客进入轿厢后,超载信号报警,电梯己经超载,为了使乘客方便,这时电梯司机应主动退出,让乘客优先乘座电梯。答案:错误

52.轿厢体是形成轿厢空间的封闭围壁,除必要的出入口和通风孔外不在有其他开口,轿厢体由不易燃和不产生有害气体和烟雾的材料制成。答案:正确

5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停距离越小越好。答案:错误

54.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的行为作出行处罚决定,是特种设各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的职权。答案:正确

55.对重装置是曳引驱动不可缺少的部分,对重的重量增加了曳引系统的重量,而增加了电机功率损耗。答案:错误

56.对于电梯定期检验中发现的一般项目缺陷,因对电梯安全运行影响程度小,可不整改。答案:错误 57.在轿顶运行作业,着装应利索,应佩戴安全带。答案:错误

58.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作业人员是指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各项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但不包括临时聘用的人员。答案:错误

59.《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中规定,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必须取得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资格许可。答案:错误

60.电梯的每次运行过程分为:起动加速、稳速运行和减速制停三个阶段。答案:正确

61.当轿厢位置高于或低于楼层超过Oj米时,应采用在机房进行人工盘车的方法进行救援。答案:正确

62.特种设备报废后,使用单位必须到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报废的特种设备注销。答案:错误

6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是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答案:正确

64.电梯工程施工中,只要把过程控制好了,就不会出现质量问题。答案:错误

65.自动扶梯或人行道的所有停止运行装置应通过直接切断主电流,来使自动扶梯和人行通道停止运行。答案:正确

66.电梯在直驶状态下,可以应答厅外顺向召唤信号。答案:错误

6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是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不是上岗必带着。答案:错误

68.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必须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答案:错误

69.电梯有多个呼梯信哇,电梯司机只要内选最远端呼梯信号,就可以应答呼梯要求。答案:错误

70.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后,必须重新启动。答案:正确

71.电梯的参数不包括运行方式。答案:错误

72.《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进行改造、修理,按照规定需要更使用登记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方可继续使用。答案:正确 73.在任何情况下应做好电梯钥匙的交接工作,保证做到正确使用,特别要预防电梯钥匙的丢失及误操作。答案:正确

7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答案:正确

75.事故调查报告应当经事故调查组全体成庐、签字。事故调查组成员有不同意见时,不能出具报告。答案:错误

76.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不适用。答案:错误

77.电梯安装现场中,所有手持电动工具均可使用。答案:错误

78.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注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儿持证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答案:错误

79.门的运动保护装置的作用是,乘客在门的关闭过程中被门肩撞击或可能会被撞击时,保护装置将停止关门动作使门重新自动开启。答案:正确 80为防止轿厢超载,电梯载荷按乘梯人数核算时,每人是按75Kg核算的。答案:正确

81.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答案:正确

82.特种设备出租单位不得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以及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答案:正确

8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是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之一。答案:正确

84.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最重要的目的是制裁各种特种设备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答案:错误

85.电梯运行中因停电或其他原因突然停梯而造成将乘客困在梯内时,若轿厢不在层站的门区位置内,司机可以从轿厢内打开轿门和层门,将乘客放出。答案:错误

86.在发生轿厢或对重蹲底时起保护作用的是强迫换速开关、限位开关和极限开关。答案:错误 r 87.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监督检验申请。答案:正确

88.一部电梯总体的组成有机房、井道、轿厢和层站四个部分。答案:正确

89.事故现场保护要注意尽量保存与事故有关的各种信息,对于易丧失的信息,要尽快收集,并详细记录。答案:正确

90.返回基站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操作基站的消防开关,电梯将自动返回基站。另一种基站,是司机将梯转入直驶状态,直接运行到基站,疏散乘客,然后断开电源或交消防人员使用。答案:正确

单选题:

1.电梯的补偿链中穿有麻绳,其主要作用是()A.增加强度: B.便于安装: C.便于加油: D.防止噪声: 答案:D 2.在用电梯配备司机是()的需要。A.领导: B.乘客方便: c.安全运行管理: D.电梯设计 答案:C 3.设置在层站门侧,当有呼梯信号时,在轿厢内即可显示或登记令其运行,停靠在相对应的呼梯层站的装置,叫()A选层器; B.楼层指示器; c.控制器: D召唤盒或呼梯装置 答案:D 4.电梯工作的机房内的空气温度应保持在()℃之间。A.-15~60 B.-5~60 C.5~40;D.5~60 答案:C 5.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对主要负

责人处()罚款:主要负责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 A.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B.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c.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答案:A 6.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发生事故,()特种设备事故。A.属于: B.不属于: c.视具体情况而定: D.经技术检验后确定 答案:B 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属于()。A.连续运输机械: B.间歇运输机械; c.曳引驱动的运输机械: D.以运输货物为主的运输机械 答案:A 8.如图

为端部驱动自动扶梯上部结构的一种结构形式,编号1指代的是()。A.传动链条; B。扶手驱动轮; C.传动机组; D.扶手胶带 答案:D 9.如图

为自动扶梯直线压带式传动图,图中代号为3指代是()。A.上滚轮: B.压带机构: c.传动链条张紧机构: D.传动链条 答案:C 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因劳动保护措施缺失或者保护不当而发生坠落、中毒、窒息等情形的,()特种设备事故。A属于 B.不属于 c.视具体情况而定 D.经技术检验后确定 答案:B 11.《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销售单位销售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的要求,其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当齐全。A.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B.企业标准: c.行业标准 答案:A 12.电梯的日常保养通常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电梯的日常巡检,该项工作主要由饪来完成。A.检验人员: B.安全监察人员:

c.电梯使用单位的电梯安全管理员或电梯司机:

D.取得资格认证的电梯维修单位派出的取得电梯维修作业人员证书的维修人员

答案:C 13.电梯型号品种代号中字母“L”表示的意思是()。A.低速电梯: B.冷库电梯: c.客货两用电梯: D.并联电梯 答案:C 1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年龄的上限作出规定()。

A.男年龄不超过60岁,女不超过55岁'; B.男女都不超过55岁: c.男女都不超过60岁 答案:A 15.《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势。A.效率负责: B.安全负责: c.节能负责 答案:B 16.电梯在紧急状态下人工救援的程序为()。(1)确定轿厢停止的位置;

(2)与轿厢内的人员联系:指导他们关好轿门,离开门口:(3)应切断主机电源:

(4)应由两λ配合在主机上进行人工盘车;

(5)在轿厢所在层站,用专用三角钥匙打开厅、轿门让人员有序地疏散;

(6)关闭轿门,及时对电梯进行检修。A.(2)→(1)→(4)→(3)→(5)→(6);B.(l)→(6)→(2)→(4)→(3)→(5);C.(l)→(2)→(3)→(4)→(5)→(6);D.(3)→(1)→(2)→(5)→(4)→(6);答案:C

17.如图是一种自动扶梯附加制动器。传动链轮()(填图中代号)带动驱动主轴1;呈不对称扇形的多个制动块4装在圆盘3上,压簧5和挡块11安装在圆盘3上,压簧5将制动块4紧压在传动链轮的内侧,使圆盘3在传动链轮转动时也在一起转动。A.1;B.2;C.6;D.7 答案:B 18.机房内的开闸板手应漆成()色。A.红: B.黑: c.黄: D.蓝 答案:A 19.电梯型号品种代号中字母“Q”表示的意思是()。A.汽车用电梯; B.轻型电梯: c.牵引电梯: D.切换电梯 答案:A 20.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罚款。

A.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B.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c.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答案:A 21.乘客对电梯服务有意见时,安全管理人员应()。A.据理力争;

B.耐心解释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C.禁止其乘坐电梯: D.关闭电梯,停止运行 答案:B 22.为公众提供服务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A.电梯: B.起重机械: C.锅炉: D.厂内机动车辆 答案:A

23.电梯按用途分类有()等。①液压电梯:②船用电梯;③汽车用电梯:④观光电梯 A.②③④: B.①③④: c.①②③④: D.①②③ 答案:A 24.电梯型号品种代号中字母“G”表示的意思是()A.高速电梯: B.观光电梯; c.工程电梯 D.高层电梯 答案:B

25.电梯按用途分类有()等。①冷库电梯:②齿轮齿条电梯:③建筑工程电梯:④矿井电梯 A.②③④: B.①③④: C.①②③④; D.①②③ 答案:B 26.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

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罚款: A.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B.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c.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答案:A 27.电梯有以下几项基本要求()。①安全可靠,方便舒适:②起、制动平稳,噪音低,故障率低:③操作方便,平层准确:④智能化 A②③④: B.①③④: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 答案:C 28.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A.审批: B.备案: c.监督检验: 答案:C 29.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直接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A.可以: B.必须: c.应当: D.不得 答案:A 30.维修或检查人员在()时,可以进入工作岗位进行维修、保养和检查电梯。A.睡眠严重不足: B.酣酒后未完全清醒: c.精神受刺激: D.身心状况良好 答案:D 3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工作,对其检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A检验检测: B.法律:

c.与检验检测费对等的责任; D.监管责任 答案:B 32.电梯运行中因停电或其他原因突然停梯而造成将乘客困在梯内时,司机的处理方法错误的是()。

A对乘客进行安抚,说明情况,不要敲打或撞击轿厢、轿门: B.撤按警铃通知值班人员,并通过轿内对讲机进行联系; C和乘客一起强力把轿门打开: D.判断轿厢停止的位置 答案:C 33.电梯的曳引机是()。A.是驱动电梯运行的动力装置;

B.电动机、制动器和减速齿轮箱组成,靠曳引钢丝绳与曳引轮的摩擦来实现轿厢运动的驱动器;

c.是一种使快速电动机与曳引绳传动机构的旋转频率协 调一致的机械:

D.当轿厢运行速度达到限定值时,能发出电信号并产生机构动作的安全装置 答案:B 34.《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A.显著位置: B.前面: c.后面 答案:A 35.自动扶梯设置扶手带入口保护装置保护,气使侈免受伤害。A.用长行程开关装在基站和顶站井道轿厢导轨侧面适当位置,以限制电梯越位的装置:

B.一般设置在井道底坑内,当轿厢超过下极限位置时,用来吸收轿厢或对重装置所产生动能的制停安全装置;

c.当轿厢将到达端站时,强迫减速并制停的保护装置;D.当轿厢运行超过端站时,轿厢或对重装置未接触缓冲器之前,强迫切断主电源和控制电源的非自动复位

安全装置.答案:D 42.对事故的技术分析就是要找出这些不安全因素和它们之间的影响和关系,从不同角度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答案:A.43.为防止发生坠落和剪切事故,层门由()锁住,使人在层站外不用开锁装置无法将层门打开。A.门刀: B.安全触板: c.电气安全触点: D.门锁 答案:D 44.《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方可从事相关工作。A.相应资格: B.检验员证: c.作业人员证 答案:A 45.电梯的限速器是()A.当轿厢运行速度达到限定值时,能发出电信号并产生机构动作的安全装置;

B.对主动转轴起制动(刹车或放开)作用的装置

c.使曳引绳从曳引轮导向对重装置或轿厢一侧所应用的绳轮: D.张紧限速器钢丝绳的绳轮装置 答案:A 46.跨地区从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向从业所在地的发证部门申请复审。A.可以: B.不能; c.必须 答案:A 47.电梯型号拖动方式中字母“Z”表示的意思是()。A.重型电梯;B.直流电梯;c.拽引电梯: D.住宅电梯 答案:B 48.电梯维修人员必须是()的人员。A.有电工维修经验: B.有司机操作证: c.安全运行管理: D.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维修操作证 答案:D 49.《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A.一个月: B.15天: c.周: D.三个月 答案:A 50.在需要进入电梯井道时,应使用()打开电梯层门.A.双手用力向两侧扒门: B.用撬棍撬: c.用电焊切割: D.层门钥匙 答案:D 51.电梯的日常保养通常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电梯的定期维护和检修,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该项工作必须由()来完成。A.检验人员: B.安全监察人员:

c.电梯使用单位的电梯安全管理员或电梯司机: d:取得资格认证的电梯维修单位派出的取得电梯维修作 业人员证书的维修人员 答案:D 52.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监察人员进行执法,应当出示安全监察员证:其他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应当出示相关证件。不出示证件的,被检查者()。A.也应接受检查: B.不能拒绝检查: c.有权拒绝检查 答案:C 53.安装在驱动主轴上的摩擦制停装置如图

()平时是由弹簧施力通过摩擦片与驱动和驱动轴一起转动。当发生断链事故,动作装置的棘爪卡住棘轮后,通过摩擦制动衬垫便驱动轮和驱动主轴制停,并保持停止状态。A.牵引链轮: B.棘轮: c.制衬垫; D.扶手胶带 答案:B 54.发现建筑物出现火灾时,司机首先应如何操作电梯。()A.立即去往着火层救人: B.舍弃电梯逃离: c.打火警电话报警:

D.去往疏散层(或基站〉锁梯或转入消防状态 答案:D 55.《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国家(A)投保特种设各安全责任保险。A鼓励: B.推行: C.实行 答案:A 56.《特种设各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的特种设备(岛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A.经营单位: B.使用单位; C.生产单位 答案:B 57.《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可以继续

使用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并(),方可继续使用。A.取得检验合格证后: B.取得评估合格报告后; c.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 答案:C 58.限速器动作时应带动。动作。A.限位开关: b.断绳开关: c.安全钳: D.缓冲器 答案:C 59.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盼负责。A.可靠性: B.安全性能 c.使用性: D.舒适性 答案:B 60.电梯司机在非运行高峰期间暂时离开时,应将电梯()。A.打成自动状态: B.锁梯:

c.交给认识的人替开电梯: D.锁梯,并悬挂“请稍候”标志牌 答案:D 6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规定处以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

A.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B.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C.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D.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答案:C 62.电梯井道内应设置照明,井道最高与最低m以内各装 一灯外,中间灯距不超过m。()A.O.5、5;B.0.5、7;C.0.8、5;D.0.8、7 答案:B 63.缓冲器分蓄能型缓冲器和耗能型缓冲器。前者主要以弹簧和聚氨酶材料为缓冲元件,后者主要是()A.弹簧缓冲器;B.油压缓冲器;C.水压缓冲器;D.聚氨酯材料缓冲器 答案:A 64.下集选控制电梯有下向厅外召唤按钮,电梯⑩行时停车。A.上 B.下 答案:B

65.如图为梳齿板,其中代号3指代的是()。A.前沿板: B.梳齿板: c.梳齿: D.梯级踏板 答案:C 66.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最多()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A.0.5;B.l;C.2;D.3 答案:B 67.电梯在紧急状态下人工救援的程序为()。(1)确定轿厢停止的位置:(2)与轿厢内的人员联系:指导他们关好轿门,离开门口:(3)应切断主机电源:(4)应由两人配合在主机上进行人工盘车:(5)在轿厢所在层站,用专用三角钥匙打开厅、轿门让人员有序地疏散:(6)关闭轿门,及时对电梯进行检修。

A.(2)→(1)→(4)→(3)→(5)→(6): B.(1)→(6)→:(2)→(的→(3)→(6): C.(1)→(2)→(3)→(4)→(5)→(6): D(3)→(1)-(2)→(5)→(4)→(6);答案:C 68.作业人员培训的内容按照()等安全技术规范执行。A.国家统编教材: B.培训重点:

c.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相关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大纲; D.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相关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大纲 答案:C 69.特种作业人员的考试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单项考试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不合格,需重新申请。A.实际操作考试; B.两项或补考: c.单项: D.理论考试 答案:B 70.当发生火灾、地震时应立即将电梯返回()站,停止使用。A.底: B.顶: c.基: D就近答案:C 71.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发生事故,()特种设备事故。A.属于: B.不属于: c.视具体情况而定 D.经技术检验后确定 答案:B 72.低层站的电梯一般是安设警铃,警铃安装在轿顶或井道内,操作警铃的按钮应设在轿厢内操纵箱的醒目处,上有()色的标志。A.红: B.黄: C.黑 答案:B 73.国家对特种设备的(),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A.生产、经营、使用: B.生产、经营、检验: c.生产孙经 答案:A 74.《特种设备安全法》所称的县以上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现行体制下是指()。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c.交通部门: D.劳动部门 答案:B 75.消防电梯是消防专用电梯,在井道和电梯的设计上、结构上应满足消防要求,平时()作为乘客电梯使用。A.也可; B.不可:

c.有的电梯可以,有的不可 答案:A 76.轿厢内的电话报警应通到()。A.轿厢顶部; B."110”报警台: c.电梯井道中: D.有人值班处 答案:D 77.电梯关门后不启动运行,应()。a、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查;b、察看是否在操纵盘上登记选层了,电梯是否已显示主行或下行:c、按强迫开门按钮,打开厅轿门,疏散乘客:d、应立即停止使用:e、断开电梯电源:悬挂警示标志“电梯故障,停止使用飞f、检查门是否关闭到位

A.a→c→b→d→e→f;B.d→a→c→b→e→f;c.f→b→d→c→e→a;D.→a→b→c→de→f 答案:C 78.门运动过程保护装置一般安装在轿门上,常见的有接触式保护装置、光电式保护装置和感应式保护装置,光电式保护装置一般使用()光,实现保护功能。A.紫外; B.红外: c.光电离子 答案:B 79.安全钳按结构和工作原理可分为瞬时式安全钳和渐进式安全钳,()只能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0.63m/s的电梯。A.瞬时式安全钳: B.渐进式安全钳 答案:A 80.电梯按用途分类有()等。①乘客电梯;②客货电梯;③杂物电梯:④交流电梯 A.②③④: B.①③④: c.①②③④: D.①②③ 答案:D 81.为起到警示作用,电梯的旋转部件应涂成()。A.红色: B.黄色: c.绿色: D.蓝色 答案:B 82.《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公众乘坐或者操作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应当遵守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遇有运行不正常时,应当()。A先妇女、小孩撤离; B.按照安全指引,有序撤离: c.快速撤离 答案:B 8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试,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当向@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报名参加考试。A.培训机构; B.考试机构: c.发证部门: D.都可以 答案:B 84.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中,现场作业人员至少不得少于()人。A.l;B.2;C.3;D.4 答案:B 85.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作业入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A.使用单位: B.维保单位: c.国家: D.上级主管部门 答案:C 86.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为()。A.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严重事故和一般事故: B.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严重事故和一般事故: c.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D.重大事故、爆炸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答案:C 87.《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义务。A.不说不讲: B.保密: c.不汇报 答案:B 88.《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在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由特种设备份,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A.出租单位承担: B.承租单位承担: c.检验单位承担 答案:A 89.开闸装置一般应漆成()色放置在曳引机附近如挂在墙上,紧急需要时随手可以拿到。A.蓝: B.黄: c.紫: D.红 答案:D 90.电梯出现关人现象,维修人员首先应做的是()。A.打开抱闸,盘车放人: B.切断电梯动力电源; c:与轿内人员取得联系: D.打开厅门放人: 答案:C 91.用机械钥匙开关打开任一层厅门时,手一离开厅门,厅门应仙〉。A.立即关闭: B.原地不动: c.报警: D.继续打开 答案:A 92.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事故现场和有关证据,并及时向事故发

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A.事故发生单位;

B.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C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答案:A 多选题:

1.电梯进入消防员操作控制后,具有以下特点。()A.取消所有自动运行和自动开关功能; B.向召唤信号失效;

C.外召唤信号只能选择一个最先到达的层站有效: D.开门需持续按开门钮,松开按钮即转为关门 答案:AIBICID 2.电梯的参数包括()。A.额定载重量: B.额定运行速度;C.门的形式: D.总的提升高度.答案:AIBICID 3.电梯日常巡查的区域主要是()。A.少机房; B.层站: c.轿顶: D.底坑 答案:AIB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A.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B.拒绝违章指挥:

C.发现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D.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答案:AIBICID 5.电梯在紧急状态下紧急电动操作特点正确的是()A.紧急电动运行时,安全开关仍有效:

B.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开关时,操作者应能直接观察到电梯驱动的主机: C.紧急电动运行的速度不应大于0.63m/s;D.紧急电动运行开关应是须持续撤按的点动按钮 答案:BICID 6.型号为TK.11000/1.6-JX表示的意义表述正确的是()。A.额定载重量为1.6吨: B.是乘客电梯: C.交流电机拖动; D.集选控制方式 答案:BICID 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A.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 B.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 C.自觉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D.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青和安全技术培训 答案:AIBICID 8.特种设备出现()情况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A.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设计年限: B.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 C.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 D.改造维修费用大于新设备的 答案:BICID 9.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发生地点 B.事故发生时间 C.事故设备名称 D.事故类别 答案:AIBICID 10.用人单位应当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A.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B.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技能; C.作业人员按领导指挥操作; D.及时进行知识更新 答案:AIBID 11.若是电梯设备发生火灾,应使用()等灭火器灭火。A.干粉: B.121: C.二氧化碳: D.泡沫 答案:AIBIC 12.在()情况下自动扶梯或人行道应自动(故障)紧急停止运行。A.无控制电压、电路接地、过载: B.扶手带入口有异物卡入;

特种设备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初探 篇7

关键词:特种设备作业培训,现状,发展方向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 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 (含气瓶, 下同)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此类设备用量广泛, 并且国家在它们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改造等7个环节进行管控, 从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这些设备的事故发生率。

但是, 现实仍然告诉我们, 特种设备事故还在不断发生, 并且通过统计发现, 导致我们相关作业人员巨大伤亡事件发生最多的区段是使用环节, 而在这个环节中又牵扯了各种各样比其他环节要复杂得多的外在和内在因素。在这些因素中, 我们的特种作业人员又恰恰处于这么一个重要的地位。所以, 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该具有较高的技术能力和实践经验。

可是现在的情况是, 我们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整体素质并没有显示出这样的重要性。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整体素质未显示出重要性的原因

1. 对特种设备培训的认识有误区, 重引进轻培训

(1) 有人认为企业培训既花钱又占时间, 影响企业的生产和效益, 还不如花重金从外部挖掘有用之才, 能解企业人力资源不足的燃眉之急就可以, 所以不愿派人参加培训。 (2) 重成本轻培训。有些企业认为培训是企业出钱, 个人长本事, 成本投入为别人做嫁衣, 所以怕出钱不合算, 不愿派人去参加学习。 (3) 重使用轻培训。特种设备安全培训是经常强调的事, 你抓紧了我就派人应付, 你不提了我就不参加, 所以企业采用先用人, 等你查到了再说。这些认识危害极大, 使企业特种设备安全培训管理工作无法放在应有的高度以形成正常的培训管理体系和制度。

2. 对特种设备安全培训的定位不清, 导致培训与企业长期发展脱节

特种设备安全培训的首要目的应该是满足企业长期发展的需要, 然而现实中往往是企业没有将培训放在一定的高度来考虑, 企业生产紧张了不培训, 企业效益不好了不培训, 安全方面不出事不培训。与此相应的最为明显的是, 许多职工也就认为培训就是来应付差事, 培训结束了事情也就了结了, 培训根本没有与企业的发展目标相联系。

3. 对特种设备岗位安全需求分析不深入, 对特种设备安全培训的重视度不够

企业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应根据生产需求进行科学、细致的分析, 更应该对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必要的重大危害性分析和评价, 充分认识岗位的危险因素和发生事故的机率。部分企业管理者把日常管理的重点放在企业的重要岗位上 (如流水线上) , 而不是放在危险的岗位上 (如锅炉) , 他们可以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管流水线, 而不肯花钱培训几个高层次的锅炉工。这就是企业中安全需求和生产需求发生矛盾的时候, 片面强调了生产需求而忽视了安全需求, 造成了对特种设备安全培训的重视度不够。

4. 与国外企业相比, 我国企业培训投资太少, 使培训管理受到严重制约

据有关资料显示:近年来, 美国公司用于员工培训的投资已占到全美培训投资的一半, 且以每年5%的速度递增, 每个员工平均每年接受1~2次培训;而我国企业只有5%左右的企业加强了培训经费投入, 20%左右的企业培训费人均仅为10~30元, 30%的企业只是象征性地拨一点培训费, 年人均在10元以下, 其他的亏损企业已停止了投资。有些企业现在根本就不存在培训这一块, 说是“培训社会化”。然而参加社会培训又是心不甘情不愿, 不愿投资出钱, 造成了对特种设备安全培训的严重制约。

5. 由于历史的原因, 我们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素质本身也处于不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状态

大部分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职工文化水平和技术素养普遍不高, 这批人基本上都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后出生的, 所受教育不规范、不全面, 大部分只有初中以下学历, 在面对现今的先进技术时比较不适应, 极大制约了培训效果。

6. 开展培训的方式不符合特种设备行业发展要求

现阶段, 在特种设备培训中存在方法单一、手段贫乏、理论与实际不符、面广内容粗等问题, 无法满足企业和职工对特种设备技术知识的需求。

二、如何改善这种现状

1. 完善并强化体系管理力度

我国应该在现有特种设备管理体系中, 开展以政府为主导、以技术培训为导向的特种设备培训工作来推动特种设备技术培训。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 强化企业对特种设备人员培训的责任意识和职工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培训的认知, 让企业职工能主动组织参加特种设备相关的技术培训。

2. 要将危险隐患识别和评价的知识加入特种设备培训中去

在特种设备的培训中要大力宣传对特种设备作业危险隐患进行识别和评价的目的、作用, 以及对识别和评价结果的整改活动, 提高工厂企业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观念;要主张在生产岗位上广泛开展安全检查和危险源预知活动, 要发挥员工的积极性, 在生产岗位上组织自查。

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篇8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销售、使用、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包括特种设备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的专用设备的安全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压力管道设计、安装、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履行职责,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必需的经费,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设、财政、价格、工商行政、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本行业内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自律管理,配合、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单位,应当依法报经国务院或者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向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报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检验检测人员证书。

第七条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使用,保证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提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办理第三者责任保险。

第八条特种设备的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第九条销售、转让二手特种设备,应当向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二手特种设备在销售、转让前,应当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或者安全技术鉴定合格,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使用二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二手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向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鼓励二手特种设备进入特种设备专业市场进行交易。

第十条禁止销售、转让、出租、出借和使用下列特种设备:

(一)非法生产的特种设备;

(二)未附有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相关文件的特种设备;

(三)未附有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相关文件的二手特种设备;

(四)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

(五)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报废的特种设备。

第十一条气瓶充装单位、瓶装气体销售者在气体充装、销售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气瓶进行安全检查。

禁止使用下列气瓶充装、销售气体:

(一)没有检验检测标识的;

(二)超过定期检验周期的;

(三)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

(四)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

气瓶充装单位、瓶装气体销售者发现有前款第(一)、(二)项规定的气瓶,应当按规定送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发现有前款第(三)、(四)项规定的气瓶,应当作出回收处理。

气瓶的回收处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二条锅炉房的建造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依法不需要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小型锅炉房建筑工程,其锅炉房的建造设计方案应当报经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施工。

锅炉房的竣工验收报告及标明与相邻建筑距离的图纸,应当在锅炉安装前报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锅炉用水的水质、锅炉的化学清洗和停炉保养,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锅炉停用一年以上重新启用的,应当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合格。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履行法定的检验检测义务时,有权自主选择委托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有关部门不得对其选择委托权进行限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法定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报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应当客观、公正,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依法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禁止伪造、冒用、转让、出租和出借下列证书、文件或者标识:

(一)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使用登记证书、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书;

(二)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检验检测人员证书;

(三)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检验检测标识。

第十七条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用油桶等容器改装或者采用其他类似材质卷制、焊接的可以输出蒸汽、产生压力的简易设备。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执法责任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三款、第十一条第一、三款、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法销售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销售的特种设备,并处特种设备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二)违法转让、出租、出借、使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转让、出租、出借、使用的特种设备,并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气瓶充装单位、瓶装气体销售者的气瓶,并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法生产、销售简易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简易设备,可以并处简易设备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或者二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二)违法使用简易设备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拆除、销毁;逾期未改正的,予以没收或者强制拆除、销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追究行政、刑事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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