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

2024-09-06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通用5篇)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 篇1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保障区域粮食安全为重点,以实施优质小麦加工贸易基地建设为抓手,推动我省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夯实产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突出市场主导,强化政府引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国有、混合所有和民营等各类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和企业创新力。针对粮食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瓶颈制约,更好地发挥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监管服务等作用,着力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2.促进产业融合,注重协调发展。树立“大粮食”“大产业”“大市场”“大流通”理念,充分发挥粮食加工转化的引擎作用,推进粮食种植、仓储、物流、加工、贸易等各环节有机衔接,以相关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培育全产业链经营模式,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融入“一带一路”,拓展“两个”市场。依托连接欧亚大陆桥战略通道、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以及甘肃国际陆港物流集散地等优势,搭建粮食贸易合作平台,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和兄弟省区市的交流合作,主动融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建立开放共赢的粮食贸易大格局。

4.推进改革创新,着力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机制,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培育壮大产业主体,创新产业发展方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经营方式、产业模式创新,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功能,促进粮食产业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全面提升粮食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初步建成适应我市市情和粮情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绿色优质粮食产品有效供给稳定增加,更好地保障粮食安全和带动农民增收,粮食优质品率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粮食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88%,主食品工业化率提高到25%以上。优质小麦加工贸易基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粮食产业集群辐射带动能力持续增强。

二、培育壮大粮食产业主体

(四)增强粮食企业发展活力

适应粮食产业经济发展需要,积极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市场化经营能力和产业经济发展活力。按照区域布局合理、经营优势互补、整体实力增强的原则,稳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优化重组,做强做优做大一批骨干国有粮食企业,有效发挥稳市场、保供应、促发展、保安全的重要载体作用。积极推进粮食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集中统一监管,加快建立国有粮食企业收购贷款融资担保机制,为拓展市场化经营提供融资担保。培育、发展和壮大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的多元粮食市场主体,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

(五)培育壮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

认定和扶持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行业带动力的省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资产、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支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优质粮食种植,带动农民增收。有重点地引进产业链条长、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粮油加工项目,壮大我市粮食产业规模和实力。在确保区域粮食安全前提下,探索创新重点龙头企业参与地方粮食储备机制。(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农林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支持多元主体协同发展

打破行业、地域和所有制界限,以效益为纽带,大力培育粮食产业“产购储加销”联合体。鼓励大型骨干粮食企业和多元粮食市场主体组建“嘉峪关粮食产业联盟”,发挥资源优势,促进信息共享,形成发展合力,增强竞争实力。支持多元粮食市场主体通过产权置换、股权转让、品牌整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粮食产业资源优化配置。扶持民营粮食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粮食经纪人等新型市场主体发展,鼓励参与“优质粮食工程”等项目建设。指导粮食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为粮食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沟通协调、政商协作、自律监督等服务,推进多元主体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农林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创新粮食产业发展方式

(七)促进全产业链发展

扶持优质小麦、玉米、马铃薯和特色杂粮发展,重点支持优质春小麦种植、杂交玉米制种和小杂粮产业发展。健全完善特色粮油质量标准体系,形成以小麦、玉米、马铃薯为支撑,特色杂粮为补充的粮食生产体系。鼓励骨干粮食企业向上游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产销对接,大力发展订单种植,建设规模化的优质粮食产业链。向下游延伸优化营销服务网络,建设优质粮食产品供应链,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经营模式。推动粮食企业开展绿色优质粮油定向种植、专收专储、专加专供,体现优质优价,保护农民的种植积极性。开展粮食全产业链信息监测和分析预警,引导粮食实现产销平衡。(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农林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依托省内粮食主产区、特色粮食产区兰新铁路沿线货场和铁路物流园等粮食物流节点,重点推进我市粮食产业物流园区建设,整合粮食生产、加工、物流、仓储、销售以及科技和人才等资源,推进粮食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布局,带动全省粮食产业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九)加强粮食领域交流合作

支持粮食部门和粮食企业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与周边国家和相关企业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交流合作,与粮食主产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机制。鼓励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走出去”,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国内粮食主产省合作建立粮食生产基地。(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商务局)

(十)发展粮食循环经济

促进循环农业发展,支持粮食企业发展绿色产业,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探索开展粮油副产物循环、全值和梯次利用等方面的创新实践,提高粮油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倡导绿色粮源、绿色仓储、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在粮食生产、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各环节,体现再利用、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物耗水平,建立绿色、低碳、环保的循环经济。支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实施“仓顶阳光工程”等新能源项目,开展麦麸、麦胚、玉米芯、饼粕等副产物综合利用示范,逐步构建绿色可持续的粮食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农林局)

(十一)积极发展新业态

规范发展粮食电子商务,推进“互联网+粮食”行动,推广“网上粮店”“放心粮油+主食厨房”等新型粮食零售业态,鼓励粮食企业建立“粮食银行”。利用兰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吸引大宗粮食业务进场交易。支持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基地和粮食文化展示基地建设,鼓励发展粮食产业观光、体验式旅游等新业态。(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十二)发挥品牌引领作用

加强我市粮食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粮食品牌。开展粮食品牌创建和产销对接活动,挖掘区域性粮食文化元素,联合打造区域粮食品牌,提升品牌美誉度和产品附加值。借助省内外有影响力的展会活动,支持粮食企业开展品牌宣传推介和精品粮油展示,扩大品牌社会影响力。加大粮食产品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利用信用中国、信用甘肃、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规范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农林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三)推进放心粮油供应网络建设

适应粮油产品消费由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放心、吃得健康转变的需求变化,以放心粮油示范店建设为重点,构建覆盖更全、服务更优、质量可溯、渠道可查的放心粮油供应网络。支持放心粮油示范店建设,严格统一授牌编号、统一店面标识、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报表台账、统一质量承诺,合理布局,动态管理,规范服务,引导放心消费、安全消费、健康消费,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鼓励有条件的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开办主食厨房,加快粮油的转化和增值,使其成为政府监督规范、行业动态管理、百姓评价满意的“大厨房”。(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加快粮食产业转型升级

(十四)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

加快建立优质优价的粮食生产、分类收储和交易机制,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推进绿色优质粮食产业体系建设。开展标准引领、质量测评、品牌培育、健康消费宣传、营销渠道和平台建设及试点示范。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实现内销转型,带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品结构,开发绿色优质、营养健康的粮食新产品,增加多元化、定制化、个性化产品供给,促进优质粮食产品升级扩面。推广小麦粉和食用植物油适度加工,大力发展全谷物等新型营养健康食品。推动地方特色粮油食品产业化,支持发展杂粮、杂豆、木本油料等特色产品。适应养殖业发展新趋势,发展安全环保饲料产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林局)

(十五)大力推进主食产业化

支持推进米面、玉米、杂粮及马铃薯主食制品的工业化生产、社会化供应等产业化经营方式,大力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方便食品、速冻食品,保护并挖掘传统主食产品和特色食品。促进应急供应、军粮供应、成品粮储备、粮油销售、主食厨房融合发展。开展主食产业化示范建设,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放心粮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作坊置换+联合发展”等新模式。加强主食产品与其他食品的融合创新,支持开发个性化功能性主食产品。推动军粮供应主副食品向即食化、野战化、军种化方向发展。(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农林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六)加快发展粮食精深加工与转化

大力促进粮食加工业发展,重点扶持优质小麦、杂粮、亚麻油等地方特色粮油精深加工。支持粮食加工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开发精深加工产品,提升转化能力和转化质量。适应养殖业发展趋势,立足优质玉米资源,鼓励发展安全环保饲料产品,助推养殖业发展。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环保、能耗、安全生产等约束,促进粮食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淘汰落后产能。(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强化粮食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

(十七)推动粮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坚持科技兴粮,推进形成政府有序引导、企业积极参与、产学研有机结合的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机制。加强与国家粮食科研机构和有关高等院校的有效对接,深化符合我省粮食资源特点的种质资源创新、绿色储藏、智能仓储、精深加工技术攻关和特色粮油产品开发等领域的合作。支持粮食企业引进国内外粮食领域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扶持科技型粮食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应用信息、生物、新材料等高新技术。建立粮食产业协同创新、资源共享、成果转化、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发布粮食科技成果,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六、夯实粮食产业发展基础

(十八)实施“优质粮食工程”

积极申报实施国家“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加快建设我省绿色优质粮食产业体系。落实“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工程配套政策,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加快示范企业建设,扶持优质特色粮油种植基地和粮食加工能力建设,加大品牌培育、宣传和推广力度,扩大优质粮食品牌效应,增加优质粮食产品供给。推进农户科学储粮行动,促进粮食产后减损和农民增收。(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农林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九)完善现代粮食仓储物流体系

优化仓储企业和物流节点布局,着力改善仓储物流设施基础条件,提升粮食仓储物流能力。依托“一带一路”建设,加快建成以现代粮食物流园区为龙头、大型骨干库为支撑、基层购销网点为基础的现代粮食物流体系。依托铁路大通道绿色环保和运能运力优势,增加铁路运量,加快物流关键节点公铁联运能力建设,推进粮食物流与信息化融合发展,促进信息共享,提高物流效率。(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十)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提升粮食质量检验机构检测能力,形成以省级为骨干、市级为支撑的公益性粮食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开展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安全风险监测,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逐步建立从生产到消费的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粮食种植、收购、储存、销售及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加工。(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林局)

七、保障措施

(二十一)健全金融保险支持政策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粮食收购、加工、仓储、物流等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对粮食产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将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纳入甘肃省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支持范围。积极开展企业厂房抵押和存单、订单、粮食仓单、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创新“信贷+保险”、产业链金融等多种服务模式。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为粮食企业对外贸易和“走出去”提供保险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农林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人行嘉峪关市分行、市银保监分局、农发行嘉峪关市分行)

(二十二)切实做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

围绕保障区域粮食安全、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总目标,结合各地实际,优化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促进优质粮食生产、培育壮大产业主体、加快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提升粮食产业发展质量。制定符合我市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实际的目标,细化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加大粮食考核比重,全面做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林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二十三)认真履行战略合作协议

坚持“合作、共享、创新、发展”的原则,全面落实省政府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签订的《共建区域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加快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对接,落实支持措施,促进我省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林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 篇2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56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36号)、《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聊办发【2018】4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生态农业建设,促进我县农业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突出茌平枣乡特色和生态优势,聚焦聚力“五大振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推进农业功能布局优化、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加快建设产出高效、产品 1 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绿色生态农业,以农业绿色发展引领乡村生态振兴。

2.目标任务。突出农业绿色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全局的重要位置,全面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制度体系,加快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农业发展新格局。

到2020年,全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75万吨,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效企业数量、产品数量不断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品牌农产品占比明显提高,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到2030年,农产品供给更加优质安全,农业生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保护和节约利用农业资源,努力实现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到2020年,严守96.9181万亩耕地红线,全市耕地质量平均比2015年提高0.06个等级,到2030年,全市耕地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

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提高水利用系数,不断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0年,力争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0%以上、4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363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9%,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以上,力争实现全市废弃农膜基本回收。到2030年,化肥、农药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农业废弃物全面实现资源化利用。

保护和修复田园生态系统,农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到 2 202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30.46%,湿地面积达到2万亩,基本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到2030年,田园、森林、湿地、水域生态系统进一步改善。

二、优化农业绿色发展空间布局

3.落实农业功能区和生产力布局制度。因地制宜,调整优化农业主体功能布局,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分别划定小麦、玉米粮食生产功能区63万亩、60万亩,划定棉花生产保护区2.1万亩。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以博平镇、冯屯镇、乐平镇、杜郎口镇为粮食核心区域,打造优质专用粮食高产创建基地,优化粮食种植结构和品种结构,引导粮食生产走“规模化+专用化+优质化”的路子,依托三月柳、鲁星食品等大型面粉加工企业,建设规模化优质专用小麦基地。做大做强高效特色产业,探索培育“名优特稀新”经济作物,围绕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林特产品、杂粮、中药材等,打造一批品种丰富、集群发展、绿色高效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畜牧局、水产局)

4.适当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开展“粮改饲”试点工作,搞好优质饲草料生产基地建设,加快构建粮经饲协调发展的三元种植结构。到2020年,全县全株青贮玉米种植面积稳定在10000亩以上。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支持大型龙头企业养殖基地向环境容量大的适宜养殖区域转移,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和林下经济,推广林菌、林药等林下经济模 3 式,推进农林复合经营。到2020年,建成特色经济林基地2万亩以上,林下经济规模发展到1.5万亩以上。大力培育农业“新六产”,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拓展农业生态功能,依托自然人文资源,挖掘特色农产品加工和传统农耕文化,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智慧农业,培育、支持圆铃大枣生态农业园区、浩佳森林海花园等特色体验型项目,发展文化传承、农耕体验、休闲观光等体验型业态。突出抓好农业“新六产”的“四型业态”,深入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加强对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的梯次利用,在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培育、支持齐鲁味精、圣康食品等具有示范作用的龙头企业,带动相关产业集群发展。到2020年,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2个。培育“新六产”示范主体3家。(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畜牧局、水产局)

5.推行绿色低碳循环生产方式。深入推进贾寨镇一二三产融合特色小镇建设,集成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绿色防控等农业绿色发展技术,到2020年水肥一体化推广面积达到1.5万亩。改造提升传统畜牧业生产方式,建设一批以规模化养殖为基础,以农牧结合、生态循环为发展方向,一二三产融合的现代畜牧业产业园。大力推进“两全两高”农机化发展,提高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广渔业健康生态养殖模式,加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强化水产养殖污染防控。(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财政局、科技局、畜牧 4 局、农机局、水产局)

6.加强农业资源环境综合治理。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强化耕地、水域岸线、湿地等用途管控,严禁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资源环境的破坏。以县为单位,针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分类推进重点地区资源保护和污染治理。(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环保局、林业局)

7.健全农业绿色扶贫机制。统筹推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科学选择精准扶贫产业,将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支持贫困地区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让贫困群众从农业绿色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牵头单位:农业局、扶贫办)

三、强化农业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

8.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纳入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坚守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创建,全面推进建设占用和工矿企业生产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加大土地整治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全县建设高标准农田50万亩。深入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计划,推广秸秆还田、土壤改良修复、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综合配套技术。坚持种地 5 养地协调发展,推广粮油轮作等栽培模式,积极争取国家轮作休耕试点。探索耕地质量管理保障机制,完善管控措施,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保护。(牵头单位:国土局、农业局,责任单位:环保局)

9.健全农业节水制度。实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旱作农业,加快完善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先进节水灌溉工程体系。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耐旱品种和节水保墒技术,探索田间雨水集蓄利用技术和模式。到2020年,全县节水灌溉面积达到50万亩。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条件。到2030年,建立起合理反映农业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牵头单位:水利局、农业局)

10.强化农业生物资源保护和利用。开展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和抢救性收集和普查,科学推进农业野生植物和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原生境保护区(点)建设,做好阳谷县野生大豆资源的保护工作。加强濒危野生植物资源保护、保存和人工繁育。加大畜禽地方特色品种的保护和利用力度。完善外来物种风险监测评估与防控机制,积极开展外来入侵有害生物黄顶菊普查和防治工作,开展综合防治示范技术试点。(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部门:林业局、畜牧局、水产局)

四、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

11.建立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转移防控机制。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管,严格工业和城镇污染物处理和达标排放制度,依法禁止未经处理达标的工业和城镇污染物进入农田、养殖水域等农业区域。完善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条款,加大对破坏农业资源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对典型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国家技术指南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开展污染耕地分类治理。(牵头单位:环保局、国土局,责任单位:农业局)

12.积极开展农业“四减四增”行动。深入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工程,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技术,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到2020年,全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深入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工程,加快农药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进程,集成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天敌控害等绿色防控技术。到2020年,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0%以上。(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13、加强农业投入品安全监管。加强农药管理,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和《聊城市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管理规定》,探索建立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贴机制。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严格农药、化肥、种子等投入品市场监管,加强农业投入品电子追溯体系建设,成立1家以农药为主的农业投入品集中配送中心,推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分散经营、7 统一标识、全程追溯的管理模式。强化农业投入品或生产经营主体登记备案管理,实施农药、兽药标签二维码标识制度,落实农药、兽药、添加剂使用台账记录制度及使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支持低消耗、低残留、低污染农业投入品生产。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质监局、畜牧局、水产局)

14.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严格依法落实秸秆禁烧制度,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重点,建立秸秆禁烧目标责任制,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精细化还田、秸秆青贮、秸秆基料化、秸秆生产有机肥等技术,建立农用为主、多元利用格局。加强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以肥料化和能源化为主要利用方向,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养殖业户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度和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实施动物疫病净化计划,大力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到2020年,通过全市建设的4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基本满足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要求。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处理,严格执行新的国家地膜标准,依法强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地膜,以县为单位开展地膜回收和残留治理试点,加大全生物可控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力度。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理方式,依法落实使用者妥善收集、生产者和经营者回收责任,由具有危险物经营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8 积极保障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用地。(牵头单位:农业局、环保局,责任单位:国土局、农机局、畜牧局)

五、加强农业生态系统养护和修复

15.养护构建田园生态系统。开展田园生态系统建设试点,建设完善生物缓冲带、防护林网、灌溉渠系、植物篱等田间绿色基础设施,构建种养结合、生态平衡、环境优美的田园生态系统。保护和发展地方独特品种,保持农业物种的多样性。推广环境友好型生态种养技术,保护病虫害天敌,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促进动物、植物、微生物“三物”循环。保护和改善田园生态景观,优化乡村种植、养殖、居住等功能布局,拓展农业生态观光、休闲体验功能,培植田园综合体。(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茌平县旅游发展中心、林业局、畜牧局)

16.保护水生生态环境。实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科学确定放流品种与数量,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严厉打击使用“绝户网”等非法捕捞行为,维护渔业生态资源。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推动河湖管理保护专业化、社会化,打造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的河湖生态新格局。在河道沿岸加大土地流转力度,优先种植苜蓿、牡丹、构树等需肥需药量低、经济效益突出的作物。以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2018-2020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平方公里。(牵头单位:水利局,责任单位:农业局、水产局、林业局)

17.加强林业和湿地建设。积极培育林业新业态、新模式,完善林业产业负面清单制度,严格限制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准入。加强生态公益林、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和维护,突出村镇绿化工程建设,推进高标准综合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2018-2020年,全县新建、改建农田林网化面积4万亩。(牵头单位:林业局)

六、健全农业绿色发展支撑体系

18.强化农业绿色发展科技支撑和人才建设。做大做强县级农业科技园区,推进县级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示范区的布局和建设,规范县级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加强与省农科院、山东省农业大学、聊城大学、市农科院等高校院所对接,积极引进千人计划、泰山学者、长江学者等高端人才,聘请有实践经验、能解决基层实际困难的技术专家,组建种植、畜牧、水产、林业等行业专家顾问团。开展农业投入品减量高效利用、优质高产抗病抗逆新品种选育、环境友好型种养、有害生物绿色防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地环境修复以及农产品绿色加工储藏等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建立健全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积极推动与国外先进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落实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的二十条措施,建设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业绿色发展管理服务和技术推广人才队伍。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探索建立“创新团队+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培养一批具有绿色发展理念、掌握绿色生产技术技能 10 的高素质农村实用人才。落实生态管护员制度,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增加护林员等公益岗位。(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财政局、人社局、科技局、林业局)

19.健全农业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实施农业品牌战略,继续打造“圆铃大枣”、“十孔莲藕”“茌梨”等农产品品牌,推进优势特色农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专业化服务,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管理工作,建设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原产地保护基地。到2020年,培育农产品公用区域品牌2个,企业产品品牌10个,全县“三品一标”认证个数达到120个,认证面积与食用农产品生产面积的占比达到60%,启动农业质量提升年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和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推动更多作物品种实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双证制”管理,建设聊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暨产销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推动健康肉供应链建设行动,夯实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质监局、林业局、畜牧局、水产局)

20.建立农业资源环境监测体系。加强耕地、渔业水域、生物资源、产地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提高农业资源环境及农业污染状况监测和预警能力。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推进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全覆盖布设、运行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发布监测报告。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提升水土流失及面源污染监测能力。按照国家统 11 一安排,开展农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对重要农业资源实行台账式管理。(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环保局、国土局、质监局)

七、保障措施

2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农业绿色发展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内容。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农业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扶贫、发展改革、科技、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水利、旅游、环保、质量技术监督、林业、农机、畜牧兽医、水产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建立起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2.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机制,整合涉农资金要向农业绿色发展领域倾斜,加大对耕地质量提升、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业废弃物处理利用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强绿色生态类公益项目的后期管护。建立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建立金融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贷、保险服务农业绿色发展的支持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资源节约、生态保护修复、废弃物处理利用、动物疫病防控等领域。

23.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国民教育、新闻宣传、科学普及、思想文化等多种渠道和各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农业绿色发展的理念、政策、路径和成果,及时总结推广生 12 产领域、消费领域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的先进经验、典型事迹和技术模式,积极倡导农业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努力营造农业绿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24.强化考核奖惩。完善全县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制定农业绿色发展评价指标,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县政府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农业绿色发展情况开展联合督查,每年开展一次自查和评估,终期要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评估,并以适当形式公布。评估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各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充分发挥涉农财政资金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整体效能。对在农业绿色发展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落实工作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 篇3

近年来,通化县结合实际,以调整结构、转变方式、促产增收、融合“三产”等方式方法为重点,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厚植现代农业发展新优势,不断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内涵,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一、立足优势,培育精品,创立特色农业。

以建设全省园艺特色产业大县为目标,依托现有资源优势,将中小药材、食用菌、棚膜蔬菜、特种经济作物、经济动物养殖作为我县农业特色支柱产业。2017年,全县园艺特产产值预计达到18.1亿元,园艺特产面积稳定在16.9万亩。其中,英额布镇转水湖项目计划投资近1亿元,建设可控大棚200栋,首期建造的两个温室大棚种植车厘子已经成功,每个大棚盛果期保守收益在25万元以上,开启了通化地区种植车厘子的先河,该项目拟打造集吃、住、游、玩、赏于一体的休闲农业旅游综合开发项目;西江镇整合1万亩水田实施农业观光园建设项目,打造梦里水乡贡米小镇。

二、调整结构,提高效益,构建高效农业

深入贯彻高效发展理念,逐步形成通化县农业特色体系,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调优种养结构,提高产业效益。加快种植结构调整,针对玉米价格下调,农民增产不增收的现状,今年调减玉米种植4万亩、落实订单农业总面积15.5万亩。引导全县土地流转率逐步达到60%以上。其中,三棵榆树镇万通药业万亩平地人参项目、四棚乡万亩贝母项目、石湖镇 4000亩苗木、光华镇 5000亩蓝莓项目成为引导土地流转,促进农民增收的生动范本。注重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以 “新型职业农业培育工程”为载体,通过创办田间学校、农村赶大集、请专家授课和成立农业专家技术服务团队等方式,经广泛调研,按需授课,开展针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280人,综合素质得到显著提升。

三、创先争优,激发活力,发展现代农业

突出农业现代化、集约化、集群发展,进一步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让农业和工业一样有竞争力。利用电子商务进农村国家试点县的契机,我们建成了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逐步完善物流配送,实现蜂产品、松子、木耳、榛子、人参等农产品网上交易,“互联网+农特产品”的模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我们要加大电商服务平台的运营管理和培训,全力铺开营销网络,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据统计,2016年全县网络交易额达到4.1亿元。

四、转变理念,产业入手,打造绿色农业

我县将以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为抓手,重点从加快人居生态、田园生态、产业生态等入手,加快培育生态文明建设的“细胞工程”。推进蝲蛄河景观带和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打造集水生植物观赏、生态科普、候鸟栖息、观光游览于一体的生态长廊。加快石湖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开发以及四棚乡万亩红松林的保护,释放天然“氧吧”效应。加大农业执法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力度,新建340平方米的检测室,严格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目前全县已完成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认定2个,认定基地面积30万亩,基地农产品总产量达27.5万吨。在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基础范围内,全县通过国家认证的企业数量达11个,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数量33个、认定基地数量13个,“三品”基地面积86430亩。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 篇4

【背景资料】

2016年12月19日至20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此次农村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三农”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关系农业的长远发展。这次会议继16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2017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后,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出重要部署,也是党中央首次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标准表述】

从外部看,经济增长换挡降速,农民外出务工和工资性收入增长明显受限,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导致对农业农村投入的增幅明显回落。从内部看,农产品需求升级了,有效供给跟不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到极限了,绿色生产跟不上;国外低价农产品进来了,国内竞争力跟不上;农民增收传统动力减弱了,新的动能跟不上。这些问题,供给和需求两侧都不同程度存在,但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突出的是结构性、体制性矛盾。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从供给侧入手、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发力,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结构性矛盾问题。

农业本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涵盖范围广、触及层次深的一场全方位变革。现在更注重产业结构、技术结构、经营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绿;过去主要着眼生产力范畴,现在更注重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激活农业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具体措施】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可以把握以下三点: 第一,主要目标是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

将“农民增收”放在第一位,意味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不成功,不仅要看供给体系是否优化、效率是否提高,更要看农民“钱袋子”是否鼓起来。供给体系优化,最终目的也是为了让城市消费者和农民实现双赢。

第二,主攻方向是提高农业供给质量

要紧跟消费需求变化,以市场为导向,让人们吃饱、吃好,还要吃得健康、吃出个性;不仅满足人们对优质农产品的需求,还要满足对农业观光休闲等体验性服务性需求,满足对绿水青山的生态化绿色化需求,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第三,根本途径是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 篇5

关于服务加快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琼工商法字〔2010〕30号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决定》,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服务我省文化产业 “一区三带九重点”战略布局,促进我省文化改革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发挥企业注册登记的配置资源功能,服务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资源整合与重组

1、继续巩固、完善主动跟进、主动献策、主动服务的“三主动”服务措施,全力支持我省文化体制改革。全省各级工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与文化主管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协调机制,采取预约上门、确定联络员等方式,及时为企业提供业务指导、政策咨询,特事特办、即来即办、快办快结。

2、原文化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或原非公司类企业法人改制为公司类企业法人的,允许在原有名称基础上直接加“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样,以保留原有单位品牌价值,提高改制后企业的市场知名度。

3、鼓励原有文化资源企业特别是国有文化资源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在改制登记时,对采取整体改制、分立、合并等方式进行的,简化登记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对原有企业取得的特许经营范围,由改制后的企业继续承接;对文化企业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需要到场确认,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签字确认的,由工商部门提供上门确认服务。

4、放宽文化企业出资方式。支持、鼓励投资者用股权、债权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作为出资方式,拓宽文化企业出资渠道,鼓励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5、放宽股东人数、注册资本比例限制。鼓励文化事业单位内部职工参与转企改制,对改制后的股东人数,有限公司可以突破50人;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突破200人。国有文化企业整体改制为公司的,可以以原企业净资产作为注册资本出资,提供经当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查的审计报告即可,不须再重新提交验资报告;对改制后的公司,取消现金部分必须达到注册资本30%的限制。

6、鼓励发展创意、动漫、体育休闲等新兴产业。允许在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市场认可的新兴用语,在行业门类上,鼓励投资者使用新兴的小类专业术语作为经营范围,推动文化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发展道路。

7、放宽文化企业集团登记条件。组建文化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放宽到2000万元;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由1亿元放宽到5000元;子公司由5家放宽到3家。

8、下放文化企业登记权限。授权各市、县工商局直接登记注册文化企业集团,推动市县重点、大型文化企业发展。允许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以特色旅游、地方风情文化、民俗文化为特点的文化经营活动,形成大型企业集团--一般文化企业--农民文化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齐头发展的格局。

二、大力推动实施商标战略,提升文化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9、加大商标宣传力度,增加文化企业商标战略意识。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取各种形之有效的办法,推动包括“琼州百景”在内的民族民俗文化、文化体育、文化创意、企业品牌等注册成商标,形成知名品牌,提高产品价值,提升市场竞争力。引导、培育全省各市县文化类商标注册。力争每个市县、每个文化产业、每个文化企业都有自己的商标、著名商标或驰名商标,形成商标在文化产业的全覆盖。

10、加大文化类商标保护力度,建立商标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及文化企业的商标侵权案件,建立维权“绿色通道”,组织力量查处。对涉及商标争议纠纷,积极协调国家工商总局,保护我省文化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有效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维护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11、充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9+2”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机制,促进我省文化企业在九省两市范围内、在市场准入、监管、维权保护等领域享受同等待遇。

12、加大市场监管巡查力度,充分发挥“12315”24小时全天候、人工值班值勤的优势,查处商标侵权、合同欺诈等侵害文化企业利益行为,保护文化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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