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财务核查风暴

2024-07-24

IPO财务核查风暴(精选4篇)

IPO财务核查风暴 篇1

2013-03-02 01:04:36来源: 经济观察报

李建国很生气,气却无处发。

他的那家准备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被保荐人告知先不要提交上市申请了。“一季度报材料是不讲政治啊!”

这家福建的公司向自己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询问报材料的时间时,得到的答复是二季度末再说吧。“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李先生说。而2月28日,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在媒体通气会上表示,IPO开闸没有具体时间表。

蛇年初七,北京一家券商的保荐代表人就奔波在出差的旅途上了,她用相机拍下每一个到过的火车站和机场,保留了所有交通票根,每一个谈话对象,她都做好了录音。不只是她这样,自从1月8日证监会召开“IPO在审企业2012年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会议”以来,拟上市公司,保荐券商,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员工们,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的“上山下乡”运动。他们将对拟上市公司的报告期内收入、盈利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粉饰业绩或财务造假等项目逐步自查。

虽然证监会表示不会直接插手拟上市公司财务核查活动,但《经济观察报》从接近监管层人士处获悉,本月之后,证监会将派出百人抽查小组,抽查近60家拟上市公司。这场严厉的财务核查运动只是开始,监管层的检查尚未启动,就有数十家在审企业撤回了材料。有监管层人士向本报透露,这次财务核查预计至少逼退200家企业,而且对发现造假问题的拟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有可能进行处罚。实际上,对目前在审的869家企业而言,如果按照2012年的发行速度,需要5年时间才能全部上市,这还不包括正在准备上报材料的数百家企业。一次核查能出多少问题,一定程度上验证着众多中介机构在IPO项目上的问题有多大。大限之前

作为一家沿海技术型企业,李建国的公司客户几乎全在海外,国信证券的保代告诉他,你最好现在就按照证监会的财务核查要求准备材料。

今年初开始,李建国就开始和中介机构一起收集代理商和销售商的财务信息,这包括银行流水账单,纳税记录,公司详细股东资料等等。对此,国内的代理商和销售商们均拒绝提供相关材料,“他们说没有这个义务,此外一些企业存在偷漏税问题,更不愿意向我们提供这类信息。”李建国说。而国外的销售商更是完全不能理解李建国的诉求,“外国人根本不搭理我。”李建国称。

为了尽量满足监管层的要求,李建国四处托关系收集上下游相关企业的资料,“我有朋友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我们有的代理商在这里投保,保险公司会审核他们的资质,手里也有详细的财务数据和股东资料。”

在3月31日前的日子里,在审企业的会计师和券商保代注定是最忙碌的人。根据监管层的要求,财务自查行动主要要上交两份报

告,一份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

年年审报告,另一份是保代们的自查报告。从今年一月下旬开始,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王先生和其同事就一直往返于杭州及嘉兴之间,对其负责的一家准IPO企业进行财务上的核查。“真的很辛苦。”王华说,“按照所里的要求,这次对企业的核查力度非常大,开始核查之前就做了详细的计划。”

这最近的一个月里,王先生不仅要重新核对企业的许多原始凭证,还要针对可能影响企业盈利的多项财务处理进行逐一确认,而更让他感到辛苦的是,这一次现场核查代替了案头工作成为了核查过程的主要工作方式。“这次自查很重视现场,尤其是不能出现虚假,所以我们出差的过路费都要整理好,以备监管部门抽查。”王先生说,“我们一些同事出差远的,机票、住所费票据更要保存好。”

据了解,此次核查开始前,许多会计师事务所要求核查人员的工作要非常细致,哪怕一个公章、一张凭证、一个客户地址及电话都要一一核实。事实上,以往对IPO企业的财务问题,监管的关注重点通常在保荐机构上,而这次会计师事务所也被拉进来,甚至还放在与保荐机构同样重要的地位,让会计师事务所们感到了很大的压力。

通常,在一年的11月份,会计师事务所都会将来年一季度的计划安排完毕,但由于财务核查计划突然,许多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安排完全被打乱。为了赶在3月31日之前提交审计报告,很多事务所不得不加班加点的工作。不过,包括王先生在内的多位会计师也承认,以前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准备IPO企业的财务审计尺度还是较松的,与企业的关系很很“暧昧”,“因为企业上市成功与否和审计费用的高低是挂钩的。”王说。

相比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券商,则更是手忙脚乱。虽然有些券商本来想与会计师事务所一同提交报告,但证监会的意思还是坚持分开报,各负其责,这和往常并不一样。在记者获取的齐鲁证券《IPO在审企业2012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核查要点与工作底稿指引》中,核查报告的范围被规定为9大类数百个相关问题。另外,此次大核查中对于自查报告有较为详细的要求,具体核查人员、核查时间、核查方式以及调取相关证据等都需要在核查过程中进行明示,“相关出差核查证明要贴在申报材料底稿上,不能马虎。”齐鲁证券一位保荐代表人告诉《经济观察报》。

中介机构也碰到了一些以往没有遇到的问题,例如,一位保荐人前往房管局打印企业的房产证明,单这一项费用就达到了10万元,这笔费用究竟由谁负担?在类似的问题上,已经有拟上市公司和保荐券商发生了矛盾。

报上去就要承担责任

2月27日,证监会通报了绿大地上市造假案的处罚决定,撤销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相关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和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撤销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这个时候出来更被视为是为IPO财务大核查的警钟。绿大地在2007年至2009年的三年中,虚增资产和业务收入,这些行为与华泰联合证券、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及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的不尽职有着密切关系。

在今年1月8日召开的“IPO在审企业2012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会议”中,证监会的相关负责人明确指出了现在IPO财务造假有抬头的趋势,加上去年新上市企业业绩下滑情况明显高于前年,因此监管层在大核查这一项工作上下了很大的决心。而工作重心则是针对销售收入、利润造假。

据了解,在3月31日自查期限之后,证监会将组织100人左右的核查队伍,组成15个左右的小组,抽查将近60家企业的自查情况。

一位参加了工作会议的券商投行负责人则说,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在会上介绍了这次大核查的背景,“在我理解看来,只占社会融资总量2%的直接融资(主要是指IPO),却不断惹出麻烦,这让监管部门有些难堪。”

在监管部门看来,虽然企业本身的问题是主要的,但中介机构没能承担应有的义务也是造成IPO现有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其中中介机构的一些“暧昧”态度更是让监管层很不满。而此次,监管层的高压态势也让很多券商主动要求企业放弃申请,广发证券[16.11-0.06%]的保荐代表人表示,这一次对券商最大的不同在于,以往如果有问题,报上去被否了就没事,但现在只要是报上去了,就要承担责任。

一旦出了问题,会有监管措施或者行政处罚,如果收到警示函,评级、创新和资格都要受到很大影响。而如果涉及法律问题,证监会就会立案调查,保代就麻烦了,甚至会升级到刑事层面。“最麻烦的是,如果一家券商的某个项目被证监会发现问题,那这家券商已经报会的所有项目都将被撤回来,这点非常致命。”北京一家券商的保荐人告诉记者。

由于不知道证监会选取抽查企业的标准,所有拟上市公司的保荐人们都在战战兢兢的揣摩着监管层的意思。比较统一的共识是,证监会将会重点关注农业和消费品行业的拟上市公司。虽然很多保荐人表示已经大体完成了自查,但是几乎没有人愿意第一个将自查材料上交证监会,“如果在2月份上交材料,可能会被证监会首批抽查,但是如果在3月31日时申请延期或中止审查,也可能会被作为重点抽查对象。”一家北京券商的保荐人说。

不过,虽然抽查还没有开始,但上海、深圳等几个证监局和沪深交易所已经派专人进行督促,让抽查在开始之前就掌握一定的情况。在1月8日会议过后仅仅两天,遵义钛业就主动要求撤回上市材料,随后,近20家企业开始跟随他们的脚步,多米诺骨牌效应开始显现。

利剑指向信批虚假

2月28日,证监会透露了发行体制改革的五个方向: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细化信披的要求;开展IPO专项核查工作,规范中介机构和发行人的相关行为;完善定价约束机制,会进一步提前预披露时间;继续抑制炒新;打击粉饰业绩等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从监管层的操作思路而言,借财务核查之风,重塑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质量的信心才是重中之重。去年9月,湖南证监局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万福生科[0.00 0.00%]业绩造假,一些问题甚至可以追溯至其2011年9月登陆创业板之时。而绿大地案的后续影响远远没有结束,春节前的2月8日,昆明市中级法院重审绿大地上市造假案,实际控制人何学葵的刑期被加重至10年。

一家大的券商投行人士认为,这次高标准的财务核查,标志着监管层对拟上市公司的要求从单纯的业绩成长到信披真实的转变。对此,大部分的中介机构人士表示了欢迎。中信建投证券一位保荐人表示,以前证监会对拟上市公司的财务真实性虽然也有要求,但是没有细化到中介机构应该如何具体操作,而这次的核查活动中,根据证监会的会议要求,各家券商都拿出了相当细致的核查指引,这种按图索骥式的程序化操作指引,十分方便。

发行市场化改革的步伐中,许多细节被市场所忽略,从保荐人制度改革以来,证监会已经数次强调了保荐人在企业IPO过程中的责任义务。花旗银行全球并购部一位高管告诉《经济观察报》:“在香港和美国,证监机构良好的扮演了裁判角色,他们不会下场干预比分,但是如果中介机构敢于挑战规则,一定会负上责任。目前看来,除了发审委员会的权力外,大陆的IPO流程和海外已经没有大的区别。”

这为未来进一步改革发审制度打下基础,证监会不再扮演保证上市公司业绩的监管机构,而是逐步转变为监管信披真实的路子上来,投资者未来只会有投资判断失误的问题,减少了被虚假上市信息欺骗的圈钱陷阱。

证监会将要进行的后的抽查行动可能不会预先通知拟上市公司。一位地方证监局负责人告诉《经济观察报》:“我们预计到今年2季度,会有超过400家企业申报上市材料。”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IPO财务核查肯定将会制度化,而这次的抽查行动,监管层预估会在800家拟上市公司中,逼退至少四分之一的公司,“上面的意思是一定要抓典型,严办。而企业上市前的财务核查可能会长期化、制度化。”

“IPO核查风暴”内幕 篇2

1月8日,证监会副主席姚刚、主席助理张育军召集各地证监局、交易所、发行部、创业板部人员召开了“IPO在审企业2012年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会议”,姚刚在会上作了上述表态。

这场号称“史上最严厉”的财务专项检查工作将分为券商自查、证监会复核以及现场抽查,剑指IPO在审企业的财务真实性,严打粉饰报表、虚假上市,力求“挤水分、说真话”。

姚刚表示,对于没有把握的公司,保荐机构就把材料撤回去。姚刚还要求中介机构在3月31日前完成对申报企业的财务自查工作,证监会将成立抽查小组进行重点抽查。多位参会券商人士表示,此次IPO在审企业财务核查是“动真格”的,无论内容还是力度均史无前例。

“醉翁之意不在酒”。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本次IPO在审企业财务核查剑指高悬在A股市场之上的IPO堰塞湖,以及近两年来愈演愈烈的新股业绩“变脸”问题。

根据证监会最新披露的数据,截至上周末,IPO在审的企业数量已经达到了878家,按照此前的发行速度,至少需要5年左右的时间才能消化,而通过此次“严打”,将会有一大批企业被踢出IPO在审行列,大大缓解IPO的压力。

而本刊记者亦从多个渠道获悉此次监管层的核查重点,包括明确12条重点核查事项、注重实地走访、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衔接、以非常规手段洞察舞弊、形成自查——复核——抽查机制,以及鼓励撤单与严格追责。

明确12条重点核查事项

在本次IPO在审企业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会议上,发行部二处的蒋彦提出了12条重点核查事项,内容包括自我交易、与客户或供应商串通、关联方代付成本费用、共用采购或销售渠道、利益相关方最后一年的交易情况、体外资金追踪、互联网造假、成本与存货、在建工程项目造假,乃至关注劳务派遣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压低员工薪金等内容。上述内容均明确针对部分IPO企业在上市冲剌时对收入、利润进行暗箱操作的各种情形。

自我交易是非常普遍的一种财务造假手段,即拟上市公司通过代理人设立公司,向拟上市公司采购,并营造销售额逐年高速成长的假象,这种现象也在上市公司中存在,比如,紫鑫药业就是利用这一方法进行财务造假的。更有甚者,将关联公司设在海外,以逃避监控,在合适的时间点将海外关联公司注销,最终“死无对证”。关联方代付成本费用问题常体现在发行人从关联方获得的原材料价格较低,或者不符合行业惯列,这种公司在上市以后,往往表现为毛利率大幅降低。

蒋彦还强调对利益相关方最后一年的交易情况进行核实,“如果没有该类交易,是否会导致发行人的利润下降?特别是PE,最后一年的新客户出现大额交易的情况,一定要警惕并深入核查。”成本与存货也是常用来造假的手段之一,他要求会计师对此保持警惕性,只要核查就能发现被否企业中,期末存货余额较大是比较常见现象,如果同时毛利率异常增高,就更加值得怀疑。

此外,蒋彦还提醒与会代表,某些公司还可能通过推迟维修、广告支出等费用来装饰当期利润,如消费品类企业,需要详细分析广告费的阶段投入、地区投入对销售的影响,发行人的开支明细中不符合往年常态的项目要更加关注。

事实上,最近几年被证监会真正查实存在严重财务造假的案例并不多,胜景山河是其中的几个典型案例之一,该公司是继立立电子、苏州恒久之后,证监会第三次撤销已过会公司的上市资格。记者了解到,胜景山河的造假也没有很多新意,主要是通过虚增收入、利润进行,比如,本身是行业内的“小角色”,招股说明书却宣称产品销售价是行业龙头企业的3-4倍、毛利率比行业平均水平高10%。事后来看,胜景山河的造假在很多地方是不合常识的,却能够“过五关,斩六将”,成功过会。

这说明即便是运用传统的财务造假手段,若不深入核查,也容易让一些“南郭先生”滥竽充数,而蒋彦所提到的12条重点核查事项相当于一剂猛药,为审计人员列出了核查的具体标准与范围,只要认真执行下去,再狡猾的“狐狸”也会露出尾巴。

注重实地走访

记者从本次会议获悉,针对信息真实性问题,创业板部二处的杨郊红重点提到了自查“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衔接”。这包括“产量与水、电量的匹配,销量与运费的匹配,产量与销量、存货的匹配,毛利率的波动与工艺改进、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匹配”等。对于利润增长高于收入增幅,与行业背离,以及“真实的报表数据、虚假的盈利能力”均是本次核查要重点关注的方面。

在检查关联交易方面方面,杨郊红要求不仅限于工商资料,要实地走访、核对工商税务银行资料,并表示“目前几单造假案例,都在此方面有问题。”

对于客户和供应商往来关系,杨郊红提出了几近“苛刻”的审计要求,比如,证监会将抽查机票记录、高铁记录,以及住宿记录来佐证。而在存货盘点方面,保荐机构可以不监盘,但应该跟踪会计师的工作,在报告中要说明存货盘点的具体情况,时间、地点与具体人员等。杨郊红还提到,若是深海养殖企业,要说明雇佣哪位潜水员进行盘点,可见尺度之严。

以非常规手段洞察舞弊

“低层次的舞弊存在明显的行为特征:明细账与总账不平、客户名字是常见名、存货的废料大量增加、验证某事时当事人辞职或不在、单据有替换痕迹、长时间无交易的账户突然出现交易等。”李海军在会议上表示。

对于某些非常规问题,李海军提出以非常规方式来洞察。他指出,企业如果舞弊会出现诸多信号,总结起来,包括管理层撒谎、过去回避某些问题;访谈时,管理层的眼神、手势、面部表情、肢体语言透露出不诚实(FBI读心术);管理层过分强调某个财务指标;管理层与会计师发生争执;或有收费情况,即过会付费多少,而不过会付费多少(本质是收买审计意见;管理层对财务报表表现得很激进;内控系统非常薄弱;中、高层的薪酬严重依赖于公司能否上市;管理层对外部机构的建议非常不屑;一人或少数人决策;对会计师充满非常规的敌意;难以审计的项目非常频繁,故意增加审计难度等;重要岗位的经理人员某些工作、生活方式不合理等等。而一旦被审计企业出现舞弊信号,他建议会计师拒绝接受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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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军还建议审计机构关注公司的回函率问题,其认为,“在国内目前信用环境下,回函率一般不高,如果某事项回函率特别高,值得关注,而且应仔细检查回函的内容,地址与日期,会计师不是鉴别凭证真伪的专家,但认真观察是可以发现伪造的明显特征。”

形成自查——复核——抽查机制

据发行部主任刘春旭透露,在2012年1至6月新上市的104家公司中,上半年业绩下降的占29%,下降幅度超过50%的占6%,比往年有明显增加。截至2012年11月,在审企业中业绩下降的占比也较高。在这种背景下,证监会通过多重核查“挤出” IPO在审企业的“水分”就显得很有必要。

根据具体工作安排,IPO在审企业的自查工作主要由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来完成,对报告期全部财务状况进行自查,最迟在3月31日前完成。根据规定,若企业自查工作不能够在3月31日前完成,则20个工作日之内将申请中止审查,如果重新补交自查材料,复核自查报告的时间将可能要延迟到6月份。

在中介机构完成企业自查后,证监会审核部门将在4~5月份对每家在审企业的自查报告进行全面复核,预审员还要结合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反馈及回复),对照自查报告,发现有该查不查的,直接移交稽查立案。

抽查相当于现场检查,证监会将从发行部、创业板部、稽查局以及上海、北京、广东、江苏等六证监局抽调约100多人,不少于15个小组,选取20-50家公司进行重点抽查,以确认发行人披露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刘春旭对此强调了两点:一是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要把底稿带到发行人处;二是现场检查并不意味着通过验收及过会。

鼓励撤单严格追责

2012年,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变化,部分行业景气度下滑,光伏、纺织、制造等行业的企业上市后业绩普遍下滑。对此,创业板发行部主任冯鹤年明确要求在审企业在招股书、上市公告书要充分说明业绩下滑的风险因素,发审会后发行之前业绩下滑隐瞒不报的要予以监管。

会计部主任贾文勤则表示,新股发行的监管越来越严,一方面新股信息披露提前;另一方面,监管机构强化监管,对欺诈实行零容忍;以后的处罚会从上限,涉及绿大地、胜景山河的一家事务所目前已经名存实亡。冯鹤年提到,证监会目前已经对7家保荐机构、20名保代、4名签字律师进行了处罚,对珈伟股份、南大光电出具了警示函。

对于投资者普遍关心的创业板企业的成长性问题,冯鹤年表示,“如果公司2012年业绩下滑,则已经不满足发行条件,要及时撤回申请,保荐机构不允许以中止方式排队等时间。我们也欢迎主动撤材料的企业,在符合条件后再次申请。”记者了解到,自1月8日本次大会召开以来的10多个交易日中,就有5家公司被终止审查,而2012年全年终止审查总数才68家,IPO撤单的速度显著加快,背后的原因很可能就是财务“严打”使部分“心知肚明”的企业心生怯意,从而离场出走。深圳一位资深投行人士分析称,部分行业的拟上市公司由于业绩问题,撤单只是早晚的问题,而大规模的撤单潮还没有到来。另一方面,目前几乎所有券商投行均停止了申报新项目,“避免撞在枪口上”。

种种迹象表明,IPO财务核查是一箭双雕的妙计,既能起到新股打假,从侧面瓦解IPO“堰塞湖”的威胁,又能起到加强信息披露水平的目的。或许,由此刮起的风暴还未真正开始,在风暴的中心,谁将身陷泥潭而不得自拔,谁将屹立不倒,让我们拭目以待。

财务核查办法 篇3

财务核查办法

为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控力度,确保帐帐相符、帐实相符,特制定本财产核查办法。

一、核查对象:全公司范围内所有资产;

二、核查人员:公司财务部指派专人及公司物资管理员; 核查细则:

一、核查人员根据既定的“财务盘存办法”督导各单位物资管理员按时、如实的对各单位资产进行清查;

二、核查人员根据资产盘存表对在库及在用资产进行抽样核查,核对帐面数量与实际数量;

三、核查人员应注意各单位贵重、易损、易丢物资(如:金器、桌布、口布等)必须每月进行抽查确保帐实相符;

四、核查人员核查发现帐实不符时,必须通知单位经理要求自行复查,如果仍然帐实不符,查明原因,属报损范畴须办理报损手续,原因不清者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五、公司财务部必须在每年12月下旬组织公司物资管理员、各单位物资管理员等相关人员对全公司内所有资产进行拉网式全面盘点;

财务核查旨在驱离IPO造假 篇4

因为有被官媒多次赞誉为极其擅长调控艺术的证监会在此镇守关隘,有IPO“核准制”的打死也不言放弃,不论寻租生意多么昌盛、欲进入IPO“围城”的队伍有多长,监管当局都不可能让“堰塞湖”的险情发生。其实,只要IPO“核准制”一天不改变,业界有关“堰塞湖”高危险性之后果的种种揣度与臆测,不过都是人吓人的忽悠而已。

去年10月和11月先后登陆A股的洛阳钼业和浙江世宝,在上市初期被游资爆炒,给外界留下的印象是,新股极受二级市场欢迎,且新股不会对二级市场形成抽水效应。但这是一个假象。官方对此有一个还算是客观中肯的评价:叫做新股是宏观上供大于求,微观上求大于供。

“堰塞湖”就是宏观上供大于求的最好证明,也的确给证监会带来巨大压力。其要想方设法分流这些源源不断排大队的企业,并开出各种药方。比如降低赴港股市场以及海外上市的门槛与要求、鼓励部分公司先去新三板及各省市的股权转让市场、还有去债券市场集资等。但很显然,对这些久候多时的待审企业而言,分流药方对其大多缺乏吸引力和兴趣。监管当局之前同时还提供了其他几条出路,但几乎难以撼动IPO排队企业离去的决心。

出于无奈的下策,监管当局这一次或许是不得不祭出“辣招”,采用财务核查的办法,几乎就等同于公开的强行驱离。证监会在上个月底就专门发出对其“财务报告专项检查的通知”,重点的内容就有12项,包括: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收入、利润的虚假增长;发行人或关联方与其客户或供应商以私下利益交换等方法进行恶意串通以实现收入、盈利的虚假增长等。

到上周末,已经有7家正在排队申请IPO公司识趣的“主动下场”。分别是:遵义钛业,主板排队企业中的福建安溪铁观音、浙江华正新材料、山东海力化工,以及创业板排队企业中的北京电旗通讯、深圳华北工控、大连路明发光共六家公司撤回申请材料,以规避财务核查风暴的洗礼。后面六家企业均为2012年申报上市,分属消费品(茶叶)、新材料、化工、信息技术设备及信息服务等行业。

其实,遵义钛业的IPO运程实在太差。该公司的IPO上市工程曾被贵州省在2007年就被列为全省金融计划重点工作之一,喊出了“力争2007年底上市发行”的响亮口号。在2008年4月29日,其IPO发行申请已顺利过会,但当年9月因遭遇全球金融危机,A股IPO全面暂停,公司上市遂进入停滞阶段。2009年IPO重启,但该公司因年报披露不及时未能赶上“首班车”。从当年顺利过会到今天,历时已近5年,创下A股IPO市场“过而不发”耗时最长的纪录。

根据规定,申请上市的公司需满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纯利均为正数的“上市条件”。遵义钛业在等待正式发行的过程中,应该并未达到上述条件。否则,该公司已经拼搏了5年,怎么可能说撤就撤呢?有爆料指该公司“主营产品价格变化剧烈,海绵钛价格急跌之后一直未能回暖,加之遭遇环保检举和公司内部管理问题等因素,导致公司上市失败”。

拟上市公司之所以会形成“堰塞湖”现象,还显示出,A股对这些拟上市公司而言,就是一个难得的集资福地。容易圈钱、尤其容易多圈钱,且各种监督、制约与压力,包括在企业财务数据粉饰与造假等方面,A股都要比港股和海外市场容易得多,宽松、方便得多。包括很多拟上市企业的主营业务完全以内地为主,与海外丝毫不搭界。如果改为到海外上市,恐怕连看其作秀的观众都不会轻易给出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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