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内心得体会

2024-08-03

关于党内心得体会(精选9篇)

关于党内心得体会 篇1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前提。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推进,形形色色的诱惑扑面而来,一些共产党人无法经受住利益的考验,走上一条自我腐化的道路,磨灭了自身的党性,违背了原则,破坏了规矩。痴迷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最终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忘记了共产党人原本的初心。这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就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坚定不移的惩治腐败,完善党内法规。

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起

全会明确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全党的一项重要任务,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再次强调“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党内基本政治生活的重要性。党内实践证明,只有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起,不断强化党内制度约束,解决好影响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各种问题,才能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才能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二、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以促提升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保持共产党思想先行性的有力武器,是缩小分歧,团结一致的重要保障。是在党内弘扬正气之风的强大基础,但在真正开展这项活动的时候,有些人在思想上存在一定的误区,不敢说明自己真正的缺点,真正的不足,怕影响自己的形象,也不敢提出领导、同事真正的缺点,怕影响同事之间的感情。前怕狼后怕虎,难以体现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真正内涵。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坦诚相待才能消除大家的思想误区,才能真正为我们自己、为他人、为我们党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才能真正延续一颗建党时的初心。

关于党内心得体会 篇2

追求民主一直是中国共产党既定的政治目标。应当看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创了改革开放的新局面, 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特别是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政治发展虽然也取得很大进步, 但仍显得相对滞后, 腐败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十分严重且未能加以有效的抑制, 某些党政干部的权力没有得到合理的约束, 党内决策民主化的目标尚未实现, 民主不够和集中不够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 一些初步建立起来的党内民主制度还有一个在实践中逐步完善的过程。所以说无论是在国家政治民主化还是在中共自身民主化方面, 都需要我们不断地去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加以探索。

从理论意义上说, 党内民主从来就是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重大课题, 本文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为指导, 通过对党内民主概念本身的科学界定与分析, 力图从党史学科角度, 以较为扎实可信的史料为依据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的发展历程进行宏观脉络的梳理和把握, 并以此为基础试图总结党内民主发展的历史经验和教训, 这样既回答了某些人的党内民主能否实现的疑问, 又能从党史学科的角度深化党内民主这一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特别是执政党建设重大课题的研究。

从实践意义上说, 经过八十多年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的党员队伍, 党所处的地位和环境, 党所肩负的任务和使命都发生了重大变化, 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乃是当务之急。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把发展党内民主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他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不是偶然的, 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个战略决策。江泽民还对发展党内民主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思路和要求。如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健全集体领导制度, 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等等。

党内民主是民主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在党内生活中的具体体现。这种体现是党基于自身的性质、基本宗旨和纲领, 依据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而对自身的组织和生活所做出的民主安排。它的实质就是“要发扬党员的自觉性与积极性, 提高党员对党的事业的责任心, 发动党员或党代表在党章规定的范围内尽量发表意见, 以积极参加党对于人民事业的领导工作, 并以此来巩固党的纪律和统一。”党内民主对于“发挥全党的积极性”和“锻炼出大批的干部、肃清宗派观念的残余、团结全党像钢铁一样”有着重要的作用。“党内缺乏民主生活, 发挥积极性的目的就不能达到。大批能干人材的创造, 也只有在民主生活中才有可能”。所以应该把扩大党内民主“看作是巩固党和发展党的必要步骤, 是使党在伟大斗争中生动活泼、胜任愉快、生长新的力量, 突破战争难关的一个重要的武器。”党内民主是中国共产党跳出“周期律”的有效武器。党内民主建设的目标在于“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 又有纪律又有自由, 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 那样一种政治局面。”

一、学术界研究概况

关于党内民主的探讨和研究起步较早, 在20世纪80年代就曾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研究的兴起而出现第一次热潮, 产生了第一批成果, 例如1988年春秋出版社出版的政治体制改革研究与资料丛书, 特别是其中侯少文先生的《党内民主研究》一书就从政治体制改革的角度进行了基础性和对策性研究。由此发轫, 关于党内民主的研究成果便不断问世, 他们都从自己的角度对党内民主的研究做出了贡献。其他一些涉及到党内民主的书籍种类繁多不胜枚举, 当然这其中许多研究都是对党内民主或民主集中制等大发议论, 这种探讨不可以说不深入, 但大多原则性、政策性太强, 故不宜纳入学术研究的范畴。

党的十五大特别是江泽民同志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来, 发展党内民主成为一种主流观念。学术界借助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党内民主, 推进人民民主的春风, 关于党内民主的研究又发展繁荣起来。在前一阶段学术积累的基础上, 一些学者还引入了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分析方法, 学术界的研究思路和视角进一步开阔起来。现有的研究思路和角度比较多, 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 把党内民主纳入整个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体系内来考察

邹永贤先生认为, 共产党的领导体制是民主集中制, 集中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之上的,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 集中和民主两个方面都会受到扭曲而使民主集中制受到破坏。但从总的来看, “民主”在党成为执政党以后更容易受到扭曲和破坏, 纠正也较为不易。所以发展党内民主应当是治党的关键。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已建立的条件下, 发展党内民主既是建党学说的重大问题, 也是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重大问题。

(二) 在政党政治与中国现代化的关系的视野内考察党内民主

林尚立先生认为, 自新中国建立以来, 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总体上是有效的, 但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未能形成完善的领导体制和健全的领导方式, 党的领导常常处于“非常状态”, 采用的是“非常体制”和“非常形式”来实现领导。21世纪中国现代化发展需要中国共产党的有效领导, 党在新世纪建设和发展面临的最核心问题就是重新确立党与国家、社会之间的关系。而“强化党内民主”是重新整合党与国家、社会关系, 实现党的有效领导的重要一环。林尚立先生在另外一篇文章中对此进行了详细论述。他认为, 任何掌握政权的政党都必然维系着国家与社会, 由此形成的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执政党活动的现实基础, 决定着执政党的执政方略、执政体制和执政基础。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党、国家与社会三位一体的结构并使其向各自相对自主的格局转型。在此过程中, 党面临着如何有效地整合自主多元的社会的挑战。无论是在党与国家的关系上, 还是在党与社会的关系上, 党的领导都要能够对党的执政产生积极的正面效应, 强化党内民主不仅处于“关键的关键”之地位, 而且是“新时期的党建新战略”的重要方面之一。

还有学者认为, 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 党的领导方式以及党自身的运作方式都要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做出相应的变革。而在社会变迁之中, 党的现代化是政治现代化的关键, 为此必须排除种种思想障碍, 探索执政的合法性, 改善党的领导, 推进党自身建设的民主化发展, 不断推进党的现代化。党自身建设的民主化、制度化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的客观要求。

(三) 在执政党自身建设如何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的范畴里讨论党内民主问题

有学者分析, 全球化必然形成一个由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的资本主义市场, 这就注定了全球化不仅和我国作为后发展国家的经济利益存在着内在的紧张, 而且和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利益存在着内在的紧张, 这种紧张很大程度上集中表现为对执政党的体制和地位的挑战。而挑战的一个重要层面就体现在中国共产党高度集权的组织结构上。虽然高度集权在历史上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 但它既弱化了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同时也导致了政党功能的退化, 逐渐失去了党联系群众、表达民意、整合社会的功能。在改革开放后国家与社会分离的趋势中, 这种组织结构很难从政治上动员社会力量应对全球化的挑战, 所以扩大党内民主是应对全球化挑战的需要。

(四) 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的角度分析党内民主的必要性

根据朱学勤的研究, 革命党相对于执政党, 主要区别在于状态不同、目标不同、社会基础不同、组织方式不同、活动方式不同与既定法律体系的关系不同等几个方面。单从组织方式上看, 革命党为保证非法状态下的安全, 多半为秘密结社, 内部组织结构为单向集中;执政党则多半采取民主制, 领袖产生于党内民意, 中央及地方职能部门之间也配置有民主监督、权力制衡。目前, 实现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观念转变, 必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把党内民主机制落实到制度层面上去。

(五) 从政党权威及其对中国政治发展的影响角度研究党内民主

杨松先生在文章中分析了中国政党权威的形成过程及其对政治发展的意义, 重点探讨了政党权威在当前所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措施, 并对中国政治发展中的权威转型提出了自己的假想。他认为中国政治权威转型分四个阶段:非党领导下的人治权威、党领导下的人治权威、党领导下的法治权威和建立法治社会与法治国家。我国目前正处于权威转型中最为关键、最为复杂的第三阶段的初期, 中国共产党必须加强党内民主建设, 才能处理好三种关系:党内关系、党政关系和党群关系, 文中还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和措施。

另外, 还有一些学者着重从历史和时代发展的角度, 在分析了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历史背景及历史局限性的基础上, 认为在今天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及国际环境下中国共产党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 不断扩大党内民主, 不断改进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 不断提高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中央党校卢先福教授也认为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 切实扩大党员对于党内事务的参与是新形势下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基本思路之一。

目前就党内民主这一课题的研究已经有了上述成果面世。这些研究著作和成果是本文研究的基础, 但是就笔者所掌握的资料来看, 从党史角度系统评述改革开放以来党内民主发展状况、从党史的角度总结党内民主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内民主建设的经验教训, 并从党史的角度对党内民主在党的建设乃至国家民主建设中的定位进行再思索的系统的专门的论著还比较少。

二、党内民主的概念和原则

在新世纪,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内民主意义重大, 这已是不争之论, 问题在于怎样理解、从什么样的角度去把握党内民主这个概念本身。对党内民主概念和内涵的理解, 分歧就很大, 存在着不少模糊认识和似是而非的观点。有鉴于此, 有必要在对有关党内民主的几对关系进行一些分析和思考的基础上, 对党内民主概念做个界定。

(一) 革命导师和领袖们对党内民主问题的思考

马克思在描述共产主义者同盟的“民主制度”时突出了选举制度:“支部、区部的领导人和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全是选举出来的”, 显然, 在马克思所描述的当时尚处于雏形的党内民主概念中, 组织制度处在核心地位。

列宁有两段著名的论述, 一段是“全体党员选举领导人即委员会的委员等, 全体党员讨论和决定无产阶级政治运动的问题。”另一段为:“俄国社会民主党是根据民主原则组织起来的。这就是说, 党内的一切事务一律由一律平等的全体党员直接或者通过代表来处理;并且, 党的所有负责人员、所有领导人员、所有机构都是选举出来的, 是必须向党员做工作报告的, 是可以撤换的。”就这样, 列宁不仅突出了制度, 而且明确了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

刘少奇曾说:“党内民主的实质, 就是要发扬党员的自觉性与积极性, 提高党员对党的事业的责任心, 发动党员或党员的代表在党章规定的范围内尽量发表意见, 以积极参加党对于人民事业的领导工作, 并以此来巩固党的纪律和统一。”这是刘少奇从党内民主的政治功能角度对党内民主所做的界定。

(二) 党内民主与一般意义上的民主之间的关系

这个问题上, 有代表性的看法是:党内民主与一般的民主不同, 既不能用一般的民主来套用党内民主, 也不能不加分析地将一个政党的民主套用到另一个政党。如果从民主的特殊性方面来看, 这是不言而喻的, 因为任何类型的民主都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但是也有学者认为, 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结晶, 我们讨论的党内民主建设, 理所当然地要吸收人类政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 如果脱离一般的民主范畴去谈党内民主, 难免有隔靴搔痒之嫌疑。我们的立场是, 尊重特殊性与尊重普遍性相结合, 即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既不能照抄照搬其他社会、其他政党的民主经验和做法, 也不能脱离民主的一些基本要素, 如平等、选举等等。我们发展党内民主, 既要从我们党和国家的实际情况——“国情”、“党情”出发, 同时不能以此为借口把人类政治文明的优秀成果拒之门外。

(三) 党内民主与党的民主集中制之间的关系

有人认为, 发展党内民主会削弱党的集中统一, 造成党的软弱涣散, 冲击民主集中制。这种担忧使得许多人在发展党内民主问题上顾虑重重, 裹足不前。其实, 此观点在理论上很难站得住脚, 因为其没有划清民主政治与无政府主义的界限, 把民主看作是不要权威和集中, 将民主与集中对立起来, 其问题的症结在于没有能够区分两种不同范畴的民主即国体范畴的民主和政体范畴的民主, 把作为政治原则的民主与作为组织原则的民主混淆起来。民主, 有国体范畴的民主与政体范畴的民主之分。我们这里谈党内民主, 由于其普遍性与特殊性之统一, 可以包涵上述两种范畴, 它既是政治原则意义上的, 也是组织原则意义上的。而我们通常所说的党的民主集中制, 是指无产阶级政党内部的组织形式, 由此派生出来的还有党的民主作风、各项具体的民主制度等等。一般认为, 民主集中制的民主, 是政体范畴的民主。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 在党内生活中对民主集中制存在着一种很不科学的认识:即把民主集中制里的“民主”和“集中”提取出来并使之对立起来, 割裂开来。实际上, 民主并不是无政府主义, 而是一种统治秩序和制度安排, 没有哪一种“民主”之后没有“集中”, 民主本身就包含了权威和集中。“民主”和“集中”本来是民主这个整体的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民主集中制中的“民主”和“集中”是不能分割开来的。而且, 民主集中制中的“民主”, 不是我们一般意义上的民主, 而是一种侧重于在平等自由基础上对党的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和看法的组织原则和工作原则、工作作风。目前, 这种观点已经基本上为大多数学者所认可, 其分析和表述也在某种程度上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部门和理论家们所接受。所以, 我们有理由认为, 发展党内民主的关键在于真正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实质, 就是不断发展党内民主。

(四) 党内民主概念的界定问题

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党内民主就是允许党员讲话;党内民主就是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党内民主是指“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党员都有自由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的权利”;党内民主是“党内生活中党员一律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的根本制度”, 党内民主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基本原则, 本着平等、参与、公开的精神而形成的一种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制度”, 甚至有的书籍在提到党内民主好像就是专指民主集中制问题, 其实这是对党内民主概念理解的一个误区。诚然, 这些说法都从某一个方面阐释了党内民主, 甚至本身也是党内民主的具体内容, 但却未能真正说明党内民主的实质, 更未涵括党内民主概念的全部含义。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 党内民主概念是丰富的、多层次的, 发展党内民主也是多层次的、多方面的、多途径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党内民主的目的、原则、范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党内民主要以实现党的纲领为目的, 以引导、保护、发挥积极性为出发点, 紧密结合党组织的职能和党员的权利、义务而展开”。其实, 这也从侧面勾勒了党内民主的概念边界。

本文认为, 党内民主是“党基于自身的性质、任务和宗旨, 依据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对党的组织、体制和过程所做出的民主的制度规定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党内政治生活”。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上概括党内民主的内涵, 一是制度规定层面, 即作为制度的民主, 体现为党内生活的各种制度。制度的核心问题在于全体党员一律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行使党员权利, 决定党内事务;二是政治生活层面, 即民主意识、民主方法和民主作风, 这种意识、方法和作风是建立在民主制度的长期坚持和正确贯彻的基础上的, 是由党的民主制度派生出来的。科学的制度规定是基础, 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是具体表现。

简而言之, 党内民主是党内民主制度与党内民主生活的有机统一, 它包含将民主从政治原则高度体现到组织制度上和从组织制度贯彻落实到党内生活中去的两个环节。党内民主制度的创建与完善是一个过程, 而制度在党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以至全党民主素质的提升、民主习惯的养成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就是本文分析探讨党内民主问题的概念平台和基本视角。

在党内民主概念之基础上, 有必要对其边界进行进一步界定。第一, 党内民主是一个渐进式的历史过程, 它不能是跃进式的。事实上, 民主内在冲突理论也认为:民主是一种政治过程, 是历史演进的结果。而我们可以同样认为, 党内民主的发展也是一种政治过程, 也是历史演进的结果。由于党内民主包含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双重意义上的民主含义, 而将民主从政治原则高度体现到组织制度上, 在将其从组织制度贯彻落实到党内生活中去, 形成民主意识、民主方法和民主作风, 是坚持和发展党内民主的必由之路。毫无疑问, 这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过程。第二, 党内民主既不是单纯的目的, 也不是单纯的手段。我们党不能成为民主的实验地, 发展党内民主的目的在于保持党的生机活力, 以实现党的纲领, 并成为我国人民民主、民主政治发展的切入点和原动力, 其发展应该是目的与手段的有机统一。第三, 党内民主的基础不是党内派别或党内“联邦制”, 而是广大党员和各级组织, 党内民主的发展不能依靠政治性的组织动员, 不能单单依靠党员的民主意识, 而是一个制度化的民主过程。党内民主发展、成熟的标志和成果是党内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

党内民主有几个重要的原则:一是平等原则, 即党内政治生活人人平等。二是参与原则, 即疏通和拓宽党员了解、参与党内事务民主管理的渠道。三是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即党的重大问题, 都应在一定范围内提交党员或代表讨论,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 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四是民主选举原则, 即要求党的领导人和党的领导机构必须经过民主选举产生, 党内选举必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五是集体领导原则, 即凡有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及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六是党的领导干部任期制原则, 即党的重要干部包括中央的领导同志, 必须有一定的任期限制。七是监督的原则, 监督是党内民主不可缺少的机制之一, 它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的重要保证, 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 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党内监督的任务是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切实督促从组织上防止和处理破坏党内民主的现象。八是批评自由和讨论自由的原则, 即在党内, 所有党员都有批评的自由和讨论问题的自由。但这种批评和讨论只能在党的会议上和党的刊物上进行, 任何人不得剥夺党员的这种权利。九是纪律原则, 民主不是无政府主义, 共产党不是松散的俱乐部。因此, 党内民主理所当然地包含对党员的纪律要求。

摘要: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 是中国共产党跳出“周期律”的有效武器。党内民主建设的目标在于“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 又有纪律又有自由, 又有统一意志, 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 那样一种政治局面。”

关键词:党内民主,制度建设

参考文献

[1]侯少文.党内民主研究.春秋出版社, 1988年.

[2]李思文.党内民主的含义及其规定性要求.探索与求是, 1999年, 第9期.

关于党内监督体制的思考 篇3

关键词:党内监督 体制 思考

中图分类号:D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25X(2012)O9-0055-01

世界各国的执政党都非常重视自身的建设,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其执政能力。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必须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搞好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是永葆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是提升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的现实需要;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还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新时期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更应立足实际,充分考虑到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存在的种种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1]。

1、目前党内监督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现行的党代会制度存在局限性

党代会是党的领导机关,是党内最强有力的监督形式,应该发挥最权威的监督作用。但是现行格局下的党代会制度所发挥的监督作用十分有限。一是在实践上缺乏经常性的监督。现行党代会,每五年只召开一次,每届党代表发挥作用的机会就在这次唯一的会议期间,而在长达五年的休会期间,党代表没有行使代表权发挥监督作用的机会,对党委及其部门平时的工作情况缺乏经常性的监督。二是在空间上缺乏全方位的监督。由于党代会每五年只召开一次,而且时间有限,其作用实际上就是搞一次选举,审议一下工作报告,作出几项有关决议;而对同级党委主要成员的工作情况,对党委各个工作部门的工作情况缺乏应有的日常监督。可以说,现行的党代会制度,实际上只有选举和决议的职能,缺乏监督的职能。三是党代会代表的选举也由于党员对候选人情况不甚了解而流于形式。

1.2纪检监督体制方面存在不适应性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在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等方面担负着重要的职责。但是,从多年来的实践结果和当前的现状看,纪检机关的现行体制和职权与其所肩负的历史重任存在诸多不适应的地方,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一是纪检机关对同级党委或党组的直接监督实行起来困难较大。纪委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很难核实同级党委成员的问题,使得纪检机关对党委或党组的监督力度和制约功能受到很大影响,难以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的监督。二是纪检与组织部门工作两层皮,使本来已经很脆弱的监督变成了无效的监督。按照常理,纪检部门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与评价应成为干部管理和使用的重要依据,但是由于纪检部门与组织部门工作上的分割,使两方面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处于脱节状态,于是便出现了许多“带病提拔”的现象[2]。

1.3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存在体制真空

党内监督,实质在于监督权力,根本目的在于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而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权力集中和缺乏监督是导致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地位提高了,权力大了,封建特权思想也就冒头了,甚至对监督有厌恶和反感情绪;一些垂直管理部门的领导,更是“条条管不透,块块管不够”,基本上是监督的空白区。另一方面,监督主体缺少对主要负责人开展监督的有利条件和环境,实施监督的积极性不高,监督和惩戒的威慑作用不大,某些监督条款仅仅是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是落实不到行动上。

2、加强党内监督体制建设的对策

2.1提高党内监督制度的公信力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公信力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信誉和形象,是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党内监督制度的公信力是党和政府公信力的有机构成部分,也是广大党员干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外在动力。因此,有效地提高党内监督制度的公信力,解决实际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制度的建设。在这个监督过程中,广大党员要做到依法执政,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执政,并要自觉接受监督和约束。领导干部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如果他们能身先士卒,起到规范指导和监督的作用,那么党的各项制度就很容易地得到贯彻和执行。

2.2夯实党内监督的群众基础

党内知情权是党内民主的基础,推进党务公开有利于扩大党内知情权。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也享有对党内事务的监督权。伟大的革命导师列宁在苏维埃政权建立之前,就谈到苏维埃政权与旧政权的一个显著区别就在于,“这个政权对大家都是公开的,它当着群众的面办理一切事情,群众很容易接近它”。监督引入公开原则,使监督成为阳光下的监督。在腐败现象多发易发且大多呈暗箱操作特点的情况下,党务公开对权力运行首先起到了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作用。推行党务公开,可以扩大党员和群众在党内事务上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择权,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参与党内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开展党内监督创设了一个宽松的环境。

2.3自觉提高遵守党内监督制度的自觉性

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党委要做到持之以恒,要善于发现党内监督的客观规律,努力做好落实监督制度的工作,把它作为一场“持久仗”来打。各级党组织既要明确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长期性的特点,于此同时又要体察到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其实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要使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工作取得全面、长久的成绩,抓好监督制度的有效落实,必须克服沾沾自喜的工作态度和“一阵风”,似的短暂应付,应该突出党内监督制度的有效落实在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把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推向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3、结论

总之,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必须在实践中得到改革和完善。新时期党内监督制度建设要以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指导,维护监督制度的权威性、强化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实效性、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研究并解决新形势下党内监督制度建设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会得到不断加强。

参考文献:

[1]梅丽红.党内民主发展中的三大矛盾及其解决途径[J].

关于党内心得体会 篇4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具体规定。批评和自我批评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特征,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所以必须坚持不懈的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

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曾在延安整风运动中提出必须要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来解决矛盾,必须要把错误的严肃性和对同志的阶级感情结合起来,以达到“既弄清思想,又团结同志”的目的。他在《整顿党的作风》中指出,我们对待错误“有两条宗旨是必须注意的。第一是惩前毖后,第二是治病救人”。即我们现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的“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打消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等顾虑,实事求是、公心为民、与人为善的做自我剖析与检讨。

关于党内心得体会 篇5

11月14日,博山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博山区委书记许冰主持学习并讲话,区领导任书升、宗志坚、聂玉彬、刘承志、成文、刘庆法、许珂、郑良宪、梁文胜、张希民等博山区各大班子领导参加集体学习。

在集体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后,许冰作总结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准则》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实现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抓手,注入了强大动力。就学习好贯彻好《准则》他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学习贯彻《准则》的自觉性坚定性,深刻把握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科学筹划部署,准确把握基本精神,深入开展系统学习,全面抓好贯彻执行,认真抓好《准则》的学习贯彻,为推动博山老工业区转型发展提供强大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组织保证。要注重做好结合,突出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抓好换届工作、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安全生产、明年工作谋划等工作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把《准则》的各项规定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实践中。

关于党内心得体会 篇6

一、科学判断并准确把握党的建设的历史方位

在新中国成立前期,党的七届二中全会针对进城后党面临的形式和考验,深刻分析了党内表现出的一些自满情绪,明确提出了“两个务必”的思想。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反复强调要反对党内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提出要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党的八大提出加强党的建设一系列任务,转向要加强经济建设的工作重点。后来,“左”的错误指导思想的滋生,对党的建设带来重大损失。改革开放以后,党在指导思想上进行了拨乱反正,鲜明提出执政党应该是什么样的党,执政党的党员怎样才算合格,党怎样才叫善于领导。明确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确立了党的建设的根本任务。改革开放30年来,每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届内都安排一次中央全会讨论党的建设问题。1983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1990年3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1994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2001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2004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党的十七大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总体部署,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贯彻落实党的建设工作做出安排。

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中国共产党把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与主观世界的改造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党领导的伟大事业推进党的建设,通过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来推进伟大事业。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政治和组织路线,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二、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取向

发展观是在发展问题上的世界观,是关于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有什么样的发展模式。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与中国当前实际有机结合,形成了科学发展观,它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脉相承的,同时又体现出与时俱进的特征。中国共产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科学分析世界形式,敏锐把握我国发展大势,切实解决现实问题。

随着中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不断发展,中国共产党科学分析中国当前的国情、党情,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进一步回答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要求下,如何实现发展和怎样实现发展的问题。科学发展观正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出发,着眼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行科学的指导。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中国共产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中国共产党与时俱进的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走新兴工业化道路。科学发展观回答了“为谁发展”的问题、“什么样的发展”的问题、“怎样发展”的问题、“靠谁发展”的问题。中国共产党要实现科学发展,就要从党自身做起,加强党的建设。科学发展观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的升华,把“民主执政”作为“科学执政”的先决条件。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只有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才能真正实现“执政为民”和“民主执政”的统一。

三、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加强党内民主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共产党站在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来的重大战略思想;它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汲取和借鉴国外关于发展规律认识的最新理论成果;它充分反映出了中国共产党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党的中心任务是要领导全国人民走均衡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强国之路,实现现代化。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战略目标,需要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和提高执政能力,才能完成历史使命。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

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发展党内民主是推动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途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从中国共产党诞生到新中国成立,从新中国成立到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从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到改革开放,从改革开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国发展的每个阶段都体现了民主建设令人瞩目的成就。历史告诉我们,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这是中国共产党总结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得出来的基本结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发展党内民主与发展人民民主具有一致性,发展人民民主包括发展党内民主,发展党内民主也就是发展人民民主。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党作为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的忠实代表,党内民主的实现是人民民主的实现,党的意愿也就是人民群众的意愿,发展党内民主是实现人民意志的重要形式。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近些年来,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的实践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如党务公开、民主测评、公推直选、民主恳谈等形式,中国民主政治的实践在不断深化。通过各种党内民主活动形式,党在社会生活中的政治权威在不断加强,党内的各种矛盾得到化解,党内各种关系得到和谐,党员之间、党员与干部之间、干部与干部之间在思想方面得到交流,党内形成了相互信任、团结向上的氛围。通过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党的执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这就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了强大的机制保障。

四、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发展党内民主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重点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由此可见,加强党的领导归根是要由民主集中制来实现。邓小平曾经提出:“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最根本的制度,也是我们传统的制度。坚持这个传统的制度,并且使它更加完善起来,是十分重要的事情,是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命运的事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健全民主集中制,使党内民主制度内化为人的理性、德性,转化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内心信念和行为模式。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必须从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架构下,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形式与内容、目的与手段的有机结合。

科学发展观体现了人民意志,人民意志需要执政党去实践。千千万万的党员来自于人民群众,党员是各级党组织权力的终极所有者,各级领导机关及其领导者的权力来源于相应范围内的党员,他们与党员之间形成权力的委托代理关系。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党内权力机构和领导关系就是由此建立起来的。正亦如此,基于权力和权利的关系,健全民主集中制是实现党内民主的本质要求。通过党内民主,实现党内客观存在的各种权利的限制和监督,真正使党的权利为人民群众谋福利。通过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改善党代表大会代表结构、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任期内职务变动、完善差额选拔干部办法等新举措,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为巩固和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大力加强民主集中制,通过制度切实保障党员权利的实现和党内民主的发展。要从实现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等方面,促进党员权利的充分实现。在充分尊重党员基本权利的情况下,通过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才能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通过拓宽党内民主渠道,才能真正落实好科学发展观。

五、结语

关于党内心得体会 篇7

“任何一名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成就大小,都必须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强调,各级党组织都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内各项制度规定,努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

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铁的纪律,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也是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鲜明标志;自觉遵守党内生活准则,严格执行党内纪律,是党保持先进性和强大战斗力的根本保证。因此,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个永恒的课题,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自觉遵守党内生活准则,就应当严格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准则;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由少数人说了算,更不允许个人专断;每一名党员对组织都要忠诚老实,要讲真话、报实情,不能耍小聪明,不糊弄和欺骗组织;各级党组织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勇于坚持真理,敢于同歪风邪气作坚决斗争。

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就必须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全面掌握党章基本内容,严格遵守党章各项规定,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共同来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做到“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坚定跟党走,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遵守党的纪律是全面的、无条件的,不能做选择题。”现实生活中,有的干部,工作很辛苦,也做了一些有益的事情,但老百姓却不那么认可,究其原因,不是群众的要求高了、口味变了,从根本上说还是某些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出现了偏差,党的群众纪律执行得不够好。扎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在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实践充分证明,严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真正用好民主集中制、批评和自我批评等重要法宝,党员干部就会受到严格的党性锻炼,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就更加牢固,对外部环境的诱惑、渗透就能具备更强有力的防范和抵抗力。

通过学习使我发现了自己很多的不足和缺点,更有很 多东西是我需要努力学习的。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我们要以无产阶级先锋战士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觉悟程度和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本领,以求为单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 教师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 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 加强党内监督心得体会

★ 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 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 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

★ 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 《中考准则》心得体会

★ 党内两部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关于党内心得体会 篇8

得体会

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和党风。“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总书记明确提出党内政治生活新要求,释放出一个强烈信号:在全党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将成为从严治党新常态。

“补了课、充了电,思想受到洗礼,灵魂受到触动”,这是很多党员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感慨。查摆问题,一些人的对照检查材料数易其稿,自我剖析触及痛处;互相批评,专题民主生活会充满辣味,脸红心跳揭短亮丑……教育实践活动让党员经历了一次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发扬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优良传统,探索出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效途径。

党内生活是锻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熔炉。如果炉子长期不生火,或者生了火却没有足够的温度,那是炼不出钢来的。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密切相关;一个领导干部强不强、威信高不高,同是否经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密切相关。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执政党,要不断增强创造力、战斗力、凝聚力,党内生活就必须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决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

这些年,为什么一些地方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盛行,为什么一些单位出现了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搞利益集团、利益交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少了严肃的党内生活。活动收官,要把清朗的政治生态保持下去,就需要继续下大气力解决好影响党内政治生活的各种问题,提高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

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坚持集中统一,决不能表面上喊着和中央保持一致、实际上却没当回事甚至自行其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党内各种重要关系都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来设定和处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

关于党内心得体会 篇9

一、党章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总依据总规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作为党的根本大法,作为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在党内具有最高权威性和最大约束力,为全党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了根据和基础,是制定《准则》的总依据、总原则、总基准。

(一)党章是立党的根本。具有纲领性质的党章,一般都规定了一个政党的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是它的各级组织和成员必须共同遵守的最高准则。我们党的党章是党的政治主张和组织形态的集中体现,明确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解决的是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重大问题。党章亮出的是旗帜,宣示的是立场,展现的是形象,这些对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都是起指导作用、引领作用的。《准则》把党章中事关方向、原则、根本的重大问题用制度规范充分体现出来,直接、具体地落实到党内政治生活之中。

(二)党章是兴党的方略。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是党的性质定位,也是党的建设方向。党章明确提出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总要求,并强调必须坚决实现四项基本要求,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党章对党的建设的要求,体现的是庄严使命,坚持的是科学理论,强化的是根本宗旨,明确的是组织原则,这些都对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的党内政治生活具有定盘星、路线图、坐标系作用。《准则》通过一系列创新的制度设计深入贯彻党章要求,进一步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确保党成为有统一目标、统一纲领、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战斗集体。

(三)党章是管党的规范。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由各级组织构成的一个严密的统一整体,有44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8800多万名党员,党的组织和党员管理任务繁重。党章对党的各级组织的职责任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员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也对党的领导干部基本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既是必须做到的最低要求,也是必须经常做、始终做、全程做的最高要求,对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的党内政治生活都是起最基本、最重要、最关键的政治约束作用的。《准则》把党章的各项规定落实到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党章作为判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表现的基本标准,作为解决党内矛盾、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规则。

(四)党章是治党的基准。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注重依规依纪治党。党章确立了党的组织原则和政治规矩,对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都提出了总体要求。党章标出的是红线、划出的是底线,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始终遵守、自觉遵守的,这些都为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的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基准和规范。《准则》把党章中的重点要求讲明白,把容易出问题的关键环节理清楚,把防范违纪行为的制度笼子扎严实,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不断增强党的生机活力。

二、《准则》贯彻党章要求的着力重点

《准则》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重点,把党章要求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地落实到了各项上接天线、下接地气的具体规定之中。

(一)铸牢精神支柱。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党性修养是共产党人的“心学”。党章确立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强调党员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员干部要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准则》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要求全党同志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必须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抓好学习、增强党性修养。同时,必须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违背党的政治主张、政策主张、意识形态的言行。这些规定着眼于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追求,着力于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固本培元的基础建设。

(二)压实使命担当。党的历史使命决定着党的行动方向和工作重点。党章规定了党的基本路线,这是我们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行动纲领。《准则》强调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强调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改革开放;全党必须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全党必须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考察识别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首先看是否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不能动摇基本政治立场,不能被错误言论所左右。这些从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新问题中提炼出来的一个又一个“必须”,精准鲜明、掷地有声,集中显示了党的意志,明确了更好地肩负起党的历史使命的基本要求,着力压实党的责任担当。

(三)强化集中统一。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准则》对此作出一系列重要制度性安排,强调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全党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重申“四个服从”,核心是全党服从中央;强调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进一步对中央与各地方各部门、地方党委与同级各个组织中的党组织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作出制度性规定。强调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对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保障党员在党内选举中的权利、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党员揭发检举的权利等作出具体规定。这些规定为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确保党的高度集中统一提供了坚强保证。

(四)夯实执政根基。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准则》强调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并分别列出反对“四风”四个方面“重在解决”的问题,特别是要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这些规定着眼于解决为了人民、相信人民、依靠人民这个党执政的根本问题,表明全党在思想上决不能有丝毫动摇,行动上决不能有半点马虎,工作上决不能有任何懈怠,自觉坚守初心,确保党始终打牢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

(五)严肃组织生活。党的力量在组织,党员只有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反复锤炼,才能坚强党性,百炼成钢。党章要求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准则》强调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对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员民主评议等作出具体规定;强调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做到“两个坚持”和“两讲两不讲”,即“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团结——批评——团结’”,“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这些规定构筑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经受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锻炼的大熔炉,必将进一步激发党的生机活力。

(六)造就干部队伍。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必须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准则》重点在选人用人、强化监督、筑牢防线等方面立规矩、定举措。把选人用人放在干部队伍建设的核心位置,强调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好干部”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选人用人必须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按政策、原则、制度办事,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问责;把强化监督作为重要举措,强调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筑牢防线作为重要保障,强调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和队伍纯洁。同时,对各级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注重家庭、家教、家风问题等提出明确要求。这些与时俱进的新规定,为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打造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确立了行为规范体系。

三、《准则》落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的方法特点

《准则》运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突出党内政治生活功能作用,突出解决党内存在的主要问题,切实把党章的重大要求落细落实。

(一)坚持聚焦主题和各有侧重相兼顾。《准则》是介于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之间、位阶很高的党内法规,在制定《准则》时,既贯彻党章精神、体现党章要求,也处理好与党内下位法规的关系。因此,《准则》既注重上承党章,对各项重大要求进行集中阐述和规范,又注重下启其他党内法规,对已有的党内法规综合分析和概括其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基本政策,对需要制定的党内法规提出原则要求。《准则》作为一部体系庞大的党内法规,也体现出自身各条文之间及各条文内部彼此关联的关系。实际上,一条准则涉及党章的多项要求,党章的一项要求又体现在多条准则之中。比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本身已经独立成篇,同时又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等条文中各有体现。这样相互贯通,详略有度,条理分明,彼此照应,既尽量避免重复,又要求在学习贯彻《准则》中,注意把每条要求同其他各项要求贯通起来理解、结合起来执行。

(二)坚持价值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准则》既坚持正面倡导,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强调自律,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又针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破解难题的途径和方法,根据党章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不可突破的底线。《准则》重点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要求转化为具体条文,力求符合实际、务实管用。

上一篇:人美版美术电子课本下一篇:Youre a hero Daley B 我不知道我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