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格范文

2024-06-07

家庭经济困难格范文(通用6篇)

家庭经济困难格范文 篇1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定义及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 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根据学生家庭收入状况可划分为: (一)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 在扣除基本生活费用后, 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国家规定应该由学生缴纳的费用的, 为一般困难档; (二) 学生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为特殊困难档。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与档案建立

由于高校贫困学生身份的流动性和家庭情况的变化性, 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变动性比较强。鉴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这种特殊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程序应与普通档案有所不同。一般来讲, 应由学校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院系审定工作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 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此项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建立可按如下步骤进行:

(一) 学生提出申请。

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 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每学年结束之前, 向在校学生发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如实填写调查表, 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 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的实际状况。学生入学后, 向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提交申请材料时, 应同时出具此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 班级民主评议。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 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收集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并组织申请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申请表》。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校制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及学生提交的材料, 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学校所在省辖市或重点扩权县 (市)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结合学生日常实际消费水平, 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 进行民主评议, 确定本年级 (或专业) 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

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重点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 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最后确定本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 报院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三) 院系审定。

院系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 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四) 公示。

院系审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 要将持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 可通过有效方式向院系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院系审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 可通过有效方式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 应做出调整。

(五) 特殊程序。

学生由于家庭突发变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时, 辅导员、班主任可在了解部分学生意见的基础上, 经院系审定工作组审核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六) 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各院系审核通过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以此为依据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主要内容

(一)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信息。

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的基本信息、家庭基本情况信息、获得资助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等。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由证明材料的出具者和审核者如当地村 (居) 委会, 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后视为有效。这些文件和材料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最为有效的证明材料, 也是构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中最原始、最基本的内容。

(二)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原始材料。

是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字性材料。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常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学生在认定过程中填写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产生的基本材料。同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班级民主评议过程中的记录、评议结果、公示情况也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充分体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的真实性。

(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各种资助的情况。

目前, 随着国家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高校逐步建立健全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 包括助学奖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特殊困难补助、社会捐资助学等在内的“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完整的助学体系。许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入学前或一入校就能享受和获得国家、学校和社会等各方面的资助, 从而产生纪录资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和整理学生接受资助的原始材料, 尽可能完整地归档, 以便及时了解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的状况, 避免重复资助和遗漏资助现象的发生, 从而使资助资金得到合理分配。

(四)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相关材料。

能够反映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情况的资料也应进行记录和归档。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成绩单、获得的各级各种奖惩情况等材料。

(五)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健康材料。

随着大学生资助政策的改革和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 贫困生现象及相应的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显得日益突出。贫困大学生由于经济上的原因使他们比其他大学生面临着更大的心理压力和焦虑, 容易产生自卑心理和人际交往方面的问题, 常常表现出自卑、抑郁、人际交往困难、疑惑嫉妒、怨恨等心理问题, 从而对心理健康造成一定影响。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贫困, 应认识到高校贫困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决不应仅仅限于心理咨询, 而应形成一个包括校园文化建设、思想道德教育和经济帮助体系在内的综合性的教育环境。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则可以在高校预防学生“心理贫困”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中可以纳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立的心理档案, 作为学生辅导员和心理咨询人员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心理疏导的参考资料, 如抑郁咨询量表、大学生适应量表、人际关系量表、心理状况测评报告等, 从而有利于把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健康状态, 及时地帮助其健康成长。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原则

(一) 真实性原则。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地反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 能够准确描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受资助情况、学习及获奖励情况、心理状况等, 从而为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因此,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信息记载应全面、真实、准确, 在收集整理档案过程中要求准确细致, 认真负责。同时, 高校应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 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果发现弄虚作假现象, 一经核实, 取消资助资格, 收回资助资金。

(二) 动态性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建立不是一劳永逸的。当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时, 应及时更新, 并对资助措施进行相应调整。每学年应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内容进行及时更新。因此,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整理工作也应当每学期开展一次。同时, 鉴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具有不稳定性的特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应当及时、客观地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的变动, 及时为突然陷入经济困难的学生建立新档案, 对已摆脱贫困学生的学生档案予以注销。高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派遣有关工作人员对申请的贫困生家庭进行抽查走访, 从源头上掌控贫困生的界定, 使有限的资助资源充分的惠及每一个贫困生。

(三) 信息化原则。

为提升工作效率,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应实现信息化, 以充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内容及时有效地更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信息化的建设可以依托校园信息网络系统进行, 及时收集信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系统的最大优势是保证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的共享性。学校各部门可以共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电子档案, 为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的各项工作提供了便利, 尤其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便利。同时, 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系统运行的规范化起到积极的作用。

摘要:本文结合在高校资助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建立程序和主要内容, 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原则进行阐释。

关键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资助

参考文献

[1]赵娜.高校学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05.3.

[2]黄俊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探讨.教育评论, 2006.5.

[3]万茗.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商洛学院学报, 2008.22.1.

家庭经济困难格范文 篇2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认定

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09)30-0087-02

历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和各大高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1987年以来,教育部(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旨在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和措施,主要包括“奖、贷、助、补、减”五项内容以及新生入学时开通的“绿色通道”和正在推广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等。然而,贫困生的问题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高教事业的健康发展,如学生欠费现象严重,扶贫助学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未能尽如人意。扶贫助学工作经常遭遇到的尴尬和困惑等现象的存在,有待我们对此项工作做进一步思考,提出对策并不断完善。

2007年6月,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制定并下发《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行了规范,也对认定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因此从认定材料、认定程序和认定方法3个方面,建立有效、可操作的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对目前和以后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都是十分紧迫和重要的,对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1认定材料作为衡量标准有待商榷

1.1家庭情況调查表失效

家庭情况调查表存在真伪难辨的问题,这是各个学校普遍存在的现象。由于生源地民政部门在贫困生认定中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且没有相应的监管机构对其进行监督和约束,加上人为因素的影响,其家庭情况调查表的真实性和可信性较差。

1.2参考标准缺乏可操作性

目前,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主要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家庭总收入和人均收入,这一指标虽可作为家庭经济总体情况的观测口,但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和

消费水平差异较大,因此不具有横向比较性。

第二,家庭状况。如父母双亡、单亲和变故等情况,或者是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和突发疾病等意外情况,这些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

2认定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都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制定各校的认定方案,并依次来确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校具体做法虽不尽相同,但基本模式仍然是“学生申请——评议小组评定——辅导员审核——学校审批”,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组织方面

目前,认定及资助工作一般由校资助中心组织策划,各院辅导员具体落实,一般高校辅导员的师生配比是1∶200~1∶300,由于辅导员日常事务性工作较多,很难将全部精力投入到认定工作中,因此,贫困生认定工作常被淹没在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之中。此外,部分干部工作态度与工作责任心不强,缺乏深入的调查,不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导致认定工作随意性较大,就会导致有限的资源“轮流享受”或“平均享受”的现象。

2.2指标分配

为操作方便,许多高校采取按各院学生的人数分配指标的办法,而不是依照各院贫困生的实际人数进行分配,这就造成资源分配不公平,有的院贫困生人数较多,但由于名额的限制,一部分贫困生就享受不了资助。有的院名额相对较多,为完成指标,只能放宽对贫困生认定的标准,致使一些家庭条件较好的学生也享受了资助,不能真正有效地达到认定工作的目的。

2.3人为因素的影响

在认定过程中,要求评议小组的学生本着公平、公正的心参与评议,但在实际操作中,同学之间的关系对于参与评议的学生影响较大,更有甚者,一些同学利用各种关系来使自己披上“贫困生”的大衣,混入受资助的范围之中。

3认定方法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根据高校贫困生在认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惑,建立一套较为成熟的贫困生认定体系和办法势在必行,目前,高校贫困生认定的界定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3.1学生在校平均消费水平界定法

如果学生在校的月平均生活费低于全校学生月平均消费水平,可初步定为贫困生,[1]这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学生家庭紧急状况,但由于个人消费观念、水平和个人修养水平的差异,可依据性并不是很高。

3.2家庭收入高校对比界定法

以学生提供的家庭情况调查表上家庭人均收入与高校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线进行对比来确定贫困生,[1]但由于学生在提供家庭收入支出证明时,难免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现象,使我们在认定过程中无法可靠地获取学生家庭真实情况。

3.3综合素质界定法

实际生活中,贫困生的综合技能一般比家庭条件好的学生偏低,而在年度各项评优和评奖时,主要依据综合测评成绩,因此学生在学习、生活和参与各种活动中,会尽所能展示自己的能力和优势,假贫困生往往会暴露出来,此法虽然具有一定的适用性,但不一定适用于所有学生。

3.4心理特征界定法

贫困生由于其特定的生活环境,一般在心理或人格上存在某些缺陷,在生活中表现出异样的特征,我们可根据贫困生所表现出来的共性来避免传统认定方式带来的弊端,但现在辅导员身兼数职,常被其他日常工作“淹没”,可能增加认定工作的误差性。

4建立贫困生有效的认定机制

以上几种贫困生界定方法虽各在一定程度上能解决认定工作中的困难,但各自均有其使用局限性和弊端,因此,需要寻求一种综合性的认定机制,不断提高认定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4.1源头控制

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是高校认定贫困生的首要条件和必要条件,在当前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尽快建立全国认证和信用体系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在地方政府设立专门的认定机构,明确认定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加大对造假的惩罚与追究力度,建立起包括政府、高校、社会和学生在内的“四位一体”贫困生认定监督机制势在必行。

4.2规范认定程序

首先,学校在指标分配过程中,应根据各院贫困生实际认定人数,同时结合地矿类专业的特殊情况,合理分配名额。

其次,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必须有规范的认定程序,建立专门的机构,做到人员、资金到位,职责明确,认定过程从个人申请、诚信承诺和证明、家庭情况调查表、集体民主评议材料以及动态跟踪调查等多方面加强管理和监控,杜绝主观和人为因素的影响。[2]

4.3合理、科学地界定贫困生

高校贫困生问题表面上反映的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结果,其实质则是社会转型期出现的社会中下阶层利益保护问题,该群体的贫困问题不仅关系到贫困大学生自身的发展,而且也关系到社会阶层间的有效的融合,即特殊性。从社会学角度看,高校贫困生的贫困不仅是经济上的匮乏,其更是机会和能力的被剥夺。[3]因此,在界定贫困生时,应分层次、分重点地进行。如:可将贫困生分为3个层次,[4]第一层次是面临生存、生活和发展全方位困难的学生;第二层次是面临生活和发展问题的学生;第三层次的是面临发展的困境的学生。对第一层次学生,我们应纳入特困认定范围之内并给予相应的资助,对第二、第三层次的学生,纳入一般贫困的资助范围并给予相应的资助。在同一层次上的同学,我们应该从其心理特征、在校表现、诚信意识和参与各种公益活情况来区分鉴别。

4.4加強诚信教育,增强责任感

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假贫困证明”的出现反映出当代大学生诚信意识的淡薄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高校各层面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诚信教育,一方面让所有学生能积极地参与到贫困生评定与监督的行列,客观地反映周围同学生活实际情况,提高贫困生资助的效益与效率;另一方面,通过诚信教育使那些“假贫困生”增强诚实守信的意识,自觉避免与真正的贫困生争夺资助资源,从而降低认定成本,提高资助的效益。此外,通过诚信教育,还可以帮助同学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校园形成和谐、友善、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

总之,贫困生认定工作应该以人为本,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更新观念,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高认定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 杨得利、熊志忠.高校贫困生认定方法研究.煤炭高等教育,2007.9

2 丁志强.构建大学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思考.高教高职研究,2007.9

3 余 冲、李立文.高校贫困生认定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江苏高教,2008.5

4 党政峰.高校贫困生认定及资助方法初探.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7.9

Financial Difficulties Students of University’s

Family Assert Mechanism Analysis

Liu Li,Gao Zhendong

Abstract: Financial difficulties students of the family assert the work is the basic work of the financing work of every university, it is the difficult point work in the financing work too. The accuracy that the poor student asserts influences the efficiency and result of university’s financing work directly, this text, through analysing the poor student asserts the working existing problem at present,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improvement measure, to guaranteeing to help the rational disposition and benefit of stranding resources to maximize, realize educating and is significant fairly.

家庭经济困难格范文 篇3

教育部、财政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如下界定:所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 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既具有贫困的共性特征, 同时也具有其自身的特性, 表现在物质、教育健康、能力、心理贫困等层面。根据教育部规定, 新生入学时实行“绿色通道”制度, 即对被录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 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 后根据核实的实际情况, 实行不同的资助政策。

高校贫困学生为保证在校期间正常的学习生活, 无法直接获得收入, 其主要经济来自于家庭, 家庭能够供给学生的学习生活费用直接影响了这一群体的经济程度。另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在地区医疗卫生条件较差、教育水平落后, 直接影响其身心健康发展, 导致身体素质较差, 基础教育水平落后等后果。由于身心健康发展与来自发达地区或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学生群体相比较差, 这一类学生容易产生自卑心理, 心理能力、生活能力、发展能力较为脆弱, 容易引发学生心理不平衡、自卑自弃等后果, 同时, 缺乏表达自身需求的机会、参与空间和资源严重不足。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现状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 、贫困生比例高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 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逐年增大。 (二) 贫困表现多元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面临的问题不仅仅是经济贫困, 更多的是要面对因家庭经济困难引发的能力欠缺、心理问题、身体健康等多方面问题。

二、学生贫困问题的根源及影响因素

(一) 经济发展不平衡

由于我国现存的经济结构, 城乡发展不平衡, 导致了农村经济发展步伐较城市缓慢, 城乡差异化明显, 贫困人口不少;同时,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表现在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优势显著, 西部地区由于历史、地域、自然条件等原因发展受限, 较东部地区发展缓慢。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多数来自农村, 其家庭经济收入主要以农业收入为主, 传统的农业生产技术落后, 先进的农业技术匮乏, 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交通不便, 农产品价格偏低, 致使农村生源学生家庭收入低。同时, 城乡差异化、区域发展不平衡还表现在城市与农村人口、东西部地区人口的文化、教育方面的差异, 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地区教育水平跟不上, 致使该地区人口不能接受到良好的基础教育, 从而导致农村、西部偏远地区生源学生在学习水平、心理健康、价值观念等方面与城市生源学生存在较大差异, 不仅影响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 还会影响学生的就业及未来发展。

(二) 家庭及学生个人原因

高校学生学习费用和日常开支主要来自于家庭提供, 经济困难的家庭多表现为家庭成员文化程度低、收入来源单一, 家庭人口多、成员多疾病、无劳动能力, 家庭遭遇突发变故等方面。许多学生来自经济发展欠发达地区或城镇下岗职工家庭, 此类家庭中成员长期依靠传统农业劳动或从事零散工作获得收入, 对现代科技接受能力低, 家庭收入增长空间有限, 收入低且不稳定。家庭出现诸如车祸、离婚、家长死亡等突发事件后, 主要劳动力丧失, 短时间内无家庭正常收入或收入减少, 不仅影响学生正常的生活, 同时也会影响学生的情绪和心理变化。另外, 自身原因也是导致学生出现贫困问题的原因之一, 不合理的消费习惯、缺乏自救意识、对贫困问题的错误认识等导致困上加困, 最终由经济困难走入了心理困难的困局。

(三) 高校收费改革和招生规模的扩大

自1997年, 我国全面实行公费生和自费生“双轨制”以来, 高等学校学费逐年大幅度提高, 家庭承担教育费用的压力逐年增大;同时, 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 经济体制改革, 产业结构调整, 出现职工下岗潮、城乡差异化明显、收入差距不断拉大, 更加增加了家庭的负担, 从而增大了高校贫困学生比例。

三、学校学生反贫困策略及具体措施

(一) 反经济贫困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反贫困的重要前提是反经济贫困, 只有解决了经济基础, 才能有效地消除其他方面的贫困。反经济贫困的关键要点在于让困难学生意识到自身的贫困, 树立反经济贫困的意识, 并正视经济困难, 自发自愿的投入到反经济贫困的行动中去, 找到适合自身的改变困难的途径和方法。即树立自力更生的意识, 找到获取经济收入的正规渠道, 提高自身创造财富的意识和能力。如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式支持, 这一类资助方式资助金额较大, 能够解决一学年的学习费用或生活费用。但存在一定的弊端:此类资助方式单次资助金额较大, 且仅参考学生学习成绩或家庭经济困难程度, 不利于学生正确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不利于学生找寻正确获得经济收入的方法, 易引发学生依赖社会的心理, 从而影响学生的长远发展。高校可组织学生参与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设立创业活动项目, 引导学生积极投入到社会实践活动中, 通过劳动获得经济收入, 从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同时, 高校应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开展感恩教育, 引导学生知恩图报, 正确理解社会资助。

(二) 反学习贫困

1956年美国心理学家布鲁纳提出学习策略概念, 认为学习不应只重视知识教学, 而忽略了学生的智力发展和学习方法教导, 指出学生不仅要掌握专业知识技能, 同时也要掌握学习方式方法, 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和创造精神。高校教育工作者应当改变输入式教育模式, 将造血式教育作为反学习贫困的主要途径, 结合学校相关教学部门、学院教学资源, 了解学生具体需求, 有针对性的开展教学教育工作;组织科研创新比赛, 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科研活动, 使学生主动自愿的参与科技创新活动中, 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模式, 从而促进学生经济、心理、技能与学习之间形成良心循环, 从根本上实现反学习贫困。

(三) 反心理贫困

贫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产生的心理问题日渐显现, 直接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状态、心理状态等, 导致贫困学生出现意识偏差、行为失态等现象, 不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 严重者还会对其造成毁灭性打击。高校贫困生心理贫困问题多表现在:心理健康状况不佳、自卑、抑郁焦虑等负面情绪、主观幸福感缺乏。因此, 针对贫困学的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迫在眉睫, 高校贫困生教育应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自信心建立、情绪管理能力、压力管理能力培养, 树立自尊自爱的价值信念。另外, 在西部地区开展贫困学生反心理贫困教应当重点关注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的心理问题。西部地区为少数民族聚集地, 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落后, 健康教育水平低下, 少数民族学生比例较大, 因此, 少数民族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容易受到不同文化差异的影响, 而引发心理、价值观念偏差, 需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引导。第三,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反心理贫困中还需特别注意贫困女生这一特殊群体, 女生因心理承受能力、抗压能力等较男生差, 更易引发心理健康问题, 高校思想教育工作者更应多关注这一群体。高校资助工作可与心理教育工作相结合, 建立心理干预机制, 定期组织心理沙龙、讲座、访谈, 采取“一对一”对话的模式, 有针对性的开展贫困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四) 反技能贫困

高校学生反技能贫困重点在于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以适应未来社会和用人单位的需求, 打好摆脱贫困的基础, 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 通过技能培养提升学生的经济能力、学习水平和身心健康发展水平。当代大学生的基本技能包含认知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交际沟通能力、适应能力、表达能力、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根据调查研究显示, 高校学生普遍需要接受英语、计算机操作等基本能力的培训, 再次, 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协作能力等方面也是贫困学生继续培养的技能。高校需广泛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 锻炼和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 培养学生主动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活动中以团队的形式可锻炼学生团队协作精神、组员间有效沟通。教师可通过授课过程中有意识的帮助学生改变学习方式方法, 从被动式学习转为主动式学习、创新式学习模式, 转变学生思维模式, 完善知识体系, 引导学生建立适应社会需要的知识结构和学习体系。分类分层次的指导学生加强人际关系的适应能力, 引导学生做好角色转变, 形成健康完善的人格。开设礼仪知识、职业生涯规划课程, 培养懾人际认知能力、情绪控制能力, 学习商务职场礼仪, 根据个人性格特点做好职业生涯规划。举办各式各样的活动, 如演讲比赛、歌唱比赛、辩论赛等, 为学生创造表达自我、开口表达的机会, 搭建学生自我展示的平台, 锻炼学生表达沟通能力。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反贫困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 任重而道远, 需要国家政府支持, 社会各界、高校等共同参与才能完成。作为高校资助工作者需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从本校贫困学生的实际出发, 切实落实国家资助政策, 深入研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反贫困的途经, 合理利用资助资源, 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 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健康有效发展。

摘要:本文旨在通过对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学习、心理和技能等方面现状、困境、影响因素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 得出学校学生反贫困策略的总体思路, 提出保障贫困学生摆脱经济、学习、心理及技能贫困的有效措施, 从而健全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关键词:贫困学生,反贫困,策略

参考文献

[1]刘恒新:《西部高校学生贫困与反贫困策略》,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9年。

[2]姚君:《高校贫困大学生的现状及对策分析》, 《科技咨询导报》, 2007, (4) 。

家庭经济困难格范文 篇4

关键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11)07-014-0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解决好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保证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不仅直接关系到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也关系到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高校贫困生的合理认定,是切实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基础,是保证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的前提。

一、目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1、因缺乏有效的协同工作机制,导致认定参考信息失真

在认定过程中,班级评议小组和学院认定工作组可参考的信息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学生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上填写的家庭经济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二是学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的签章证明。然而目前,有学生存在“打悲情牌”的心理,在填写信息时刻意夸大,而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核实也管得比较松,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高校、地方行政部门之间没有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未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的情况下,部分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2、因缺少具体量化手段,导致认定标准过于抽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开展资助工作的前提,认定标准更是基础中的基础和必要条件。但目前的认定标准多以定性的方式确立,而无统一细致量化的标准。然而“家庭经济困难”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不同的人眼里,“贫困”的阈值并不一定相同,从定性的角度,很难准确判定学生是否真正的“困难”;在有认定比例的(一般困难15%,特殊困难5%)的前提下,也比较难于准确区分谁“更加困难”。

3、因评议标准不统一,导致民主评议缺乏实效

目前高校普遍采用的民主評议方式,各班级被认定人数按比例分配,在一个比较小的范围内进行认定,造成名额分配不均,有的班级名额不够,有的班级名额浪费。同时,受主观印象、个人感情色彩、人际关系压力等因素影响,部分评议小组成员在半公开的民主评议时存在未实事求是,公正客观表达真实意见的情况。此外,不同年级不同班级的评议小组,评议的标准也因各自不同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由此导致民主评议无法实现其预设效果。

二、建立家庭困难学生等级认定量化系统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各班级的分布不均衡,若以班级为单位开展评定,可能差异很大。因此,首先应改变将认定名额简单分配到各班的做法,建立学校家庭困难学生等级认定量化系统,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额的总体控制和把握,将所有学生在统一的标准下进行审核认定,根据困难程度从高到低选取相应数目学生加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班级认定小组只负责被认定人的材料取证。

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影响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多种因素,设立一套完整的认定指标体系,给相关信息赋以权值;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结合《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学生日常生活表现情况进行打分。以权值和评议分数为依据,在全局范围内从高到低筛选出相应名额的学生。

具体操作见下表(表1-表3):

根据表三, 最高分D(621点) 就是家庭经济最困难的学生,它们的困难程度排序分别是D、A、B、C。

参考文献

[1]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Z].教财[2007]8 号

[ 2] 斯蒂芬•P•罗宾斯,玛丽•库尔特 管理学[M]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家庭经济困难格范文 篇5

近年来,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不断加大对贫困生资助经费的投入,覆盖面也不断扩大,贫困生生活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决。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出现了新的问题,也面临新的挑战。为做好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工作,提高资助工作管理水平,促进我国教育公平,我们开展了高校农村贫困生现状调查。

这次调查是由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组织和实施的一次专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状调查,调查研究方法主要是参考有关文献、发放调查问卷、个别专访和个案分析等,采取抽样调查方法。调查时间从2013年2月到5月,共4个月,调查对象主要以地方农业院校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在校贫困生为主。调查内容以学生家庭经济收入、学习表现、生活状况、心理素质和就业意向等方面为主。这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100份,收回有效问卷1053份,回收率95.73%。

调查结果分析

地方农业院校生源主要来自农村,农村贫困学生比例较大。关于提到“您的家庭户口所在地是哪里”的问题时,调查数据显示,14.29%的学生来自城市,85.71%的学生来自农村(县级以下含县级)。这表明地方农业院校农村生源比较丰富,占比例比较大。据2012年学校招生统计,51%生源来自农村,贫困生中农村学生又占了86%,农业专业学费较低是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选择农业院校就读的一个主要原因。

在“您的家庭贫困的原因是什么”问题上,数据显示,60.29%的学生选择经济收入不稳定,43.43%的学生选择地区经济贫穷,42.29%的学生选择家里子女多,24.29%的学生选择父母下岗,10%的学生选择是单亲家庭,19.71%的学生选择家庭主要劳动力长期患病。这表明农村地区经济收入较少,双亲下岗,家庭经济收入不稳定是造成农村农民贫困的主要原因。其次,农村家庭子女比较多,也是导致农村很多家庭贫困的一个重要因素。

农村贫困生家庭收入主要靠传统的种田所得,外出打工收入有所增多。在提到“您的家庭月总收入大概是多少”调查中,数据显示,选择家庭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占30.86%,选择1000~2000元的占41.71%,选择2000~3000元的占20.86%,选择3000~4000元的占5.71%,选择4000元以上的占0.86%,表明有相当部分农村贫困生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属于特困生,也是当地政府扶贫对象。

关于“您家庭的经济收入来源主要是什么”提问时,统计数据显示,选择种田经营收入的占69.43%,选择劳务输出工资收入的占26.29%,选择政府农业补贴收入的占12.57%,选择家庭财产性收入的占3%。表明我国很多地区农民收入来源主要是农村农民生产性经营收入,而传统的农业收入是有限的。

贫困生在校生活费用开支偏低,主要依靠助学金及勤工助学收入。在“您在学校每月的平均支出大概是多少”选项上,调查数据显示,选择300元以下的占27.71%,选择300-400元的占56.86%,大部分学生生活费用在300-400元之间。调查组近日到食堂现场考察和专访学生时发现有部分学生,特别是女生,午、晚餐费用在2.4-2.8元之间,一天的伙食费用也仅只有6-8元,以此均值计算,一个月的生活费用在300元以内。从当前生活费用水平来看,伙食费用在300元以下的学生,伙食营养远远达不到一般青年人的标准要求,易造成发育不良,影响身体健康。

关于“您的大学生活费用主要来源渠道是什么”调查时,选择助学金的学生占58%,选择勤工俭学的占67.43%,选择父母寄钱的占46.29%,选择向亲友借款的占14.57%,选择奖学金的占25.13%,选择学校资助(专业、优生、专项)的占6.57%,选择贷款的占26.14%。表明农村贫困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主要来自助学金、勤工助学和父母寄钱。数据说明了国家助学金在资助困难生中起到主导作用,目前农业高校国家助学金已经基本上覆盖68%的贫困生,总额每年3000元,按10个月发放。另外,很多贫困生靠勤工助学取得报酬来解决生活费,校内勤工助学工作酬金是每月320元,有的学生除参加校内勤工助学之外还参加校外兼职赚钱,有少数学生靠父母寄钱来补充生活费。

农村贫困生学业成绩表现一般,应用知识水平较低。关于“您的成绩情况如何”的调查,数据显示,选择成绩突出的占13.14%,成绩一般的占72.57%,选择英语较差的占61.43%,选择计算机知识较差的占62.86%。表明农村贫困生在学习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困难,特别是在计算机应用以及英语方面。调查组通过专访和考查,发现部分农村毕业生连计算机二级和英语四级资格证书都还没能考取到,而且在学校年度评优方面,成绩比较低,几乎没有贫困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在专访交谈中发现农村贫困生长期生活学习在农村基层,较少接触计算机及网络等知识,知识面相对较窄,与城里学生相比,存在一定差距。

农村贫困生具有较强的自卑感,社会活动能力较差。在提到“平时在学校给你带来的主要压力的是什么”问题时,选择贫困的家庭背景的占45.71%,选择拮据的生活费用50%,选择较大学习压力的占42.57%,选择恋爱上的负担的占4.57%,选择“低人一等”的自卑心理的占17.71%。表明农村贫困生在学校心理压力主要在于家庭经济困难和拮据的生活费用,加上有的学生学习基础薄弱,成绩进步不快,学习压力也大,因而产生较强的自卑心理。通过个别专访,发现一些农村贫困生由于经济上的拮据,心理压力比较大,有较强的自卑感,造成平时较少与城市经济较好的同学进行交流,阻碍了同学间的正常交往,无法建立良好平等的基础,易引发各种矛盾。

关于提到“您参加过的主要活动有哪些”问题时,选择社会活动(社会实践、实习、三下乡等)的占92.29%,选择学校组织活动(社团活动等)的占69.29%,选择各项比赛活动(作文比赛、规划比赛等)的占48.86%,选择公益活动(无偿献血、捐款、义教、志愿者等)的占43.71%。从调查结果看,农村贫困生基本上能够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活动,如“三下乡”、外出实习活动等,但对于一些公益活动、比赛活动还是不够积极主动。

贫困生就业意向倾向城市,没有兴趣到农村基层就业。在提到“对于未来,您有何打算”问题时,调查数据显示,选择到大企业就业的占45.71%,选择外资企业就业的占25.43%,选择自主创业的占12.08%,选择考公务员的占7.71%,选择考研的占6.43%,选择农村基层就业的占3.14%。表明农村学生就业意向倾向城市企业,意向考公务员和选择读研的比较少。调查发现有部分贫困生对自主创业比较感兴趣,创新意识有所增强,而选择到农村基层就业的比例很低,表明很多农村学生还是向往城市,不愿意再回到农村就业、再过着父辈农村的生活。

解决农村贫困生经济困难问题的建议

健全资助管理体制,实行规范管理。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目前,很多高校都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但一般都挂靠在学生处,作为下属部门开展工作,未能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因此,建议高校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高校二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管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和校内外学生勤工俭学等,发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职能作用,完善大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为贫困生提供服务。

建立贫困生资格评审制度。贫困生资格认定是保证资助工作有序、公正、有效进行的关键,是实现教育公平的保障。农业高校要成立贫困生资格认定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属院系成立贫困生资格认定评审工作小组,形成校院二级评审体系。完善贫困生资格认定办法,科学划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贫困等级:特困生、困难生和一般困难生。坚持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贫困生资格认定的规范性、科学性、真实性。

加大经济资助力度,实现教育公平。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政府要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扩大贷款规模,按在校学生的35%的幅度给予贷款,贷款限额可根据不同专业的学费标准,如针对艺术专业学生的学费比较高的情况,贷款总额应增加到12000元/年,贷款期限适当延长到10年,贷款年利率降到2%以下,减轻学生债务负担,缓冲付息还贷压力。

扩大国家奖助学金范围。国家要加大财政奖助学资金投入,提高资助标准,让更多贫困生得到惠顾,体现国家教育公平。关于各项奖助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生服役的学费代偿补偿以及有关专项补助等项目,要增加资助金额,扩大学生资助面,以解决更多贫困生的实际困难。比如,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覆盖面可以达到在校学生的30%,国家助学金额提高到5000元/年,励志奖学金提高到7000元/年,国家奖学金提高到10000元/年。

加强学校助学金管理。高校要积极筹集助学经费,按政策要求在教育事业经费中提足资金,保障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在做好各项贫困生经济资助的同时,要完善勤工助学制度,增加勤工助学资金,设置更多岗位,规定时间,安排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学生的劳动工资报酬要增加到每小时12元。此外,加强校外勤工助学管理,建立校外勤工助学平台,联系有关企业单位,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加强勤工助学安全管理,为贫困生提供更多的见习机会和勤工助学岗位。

积极筹集社会资助基金。高校要多元化筹集资金,解决贫困生经济困难问题,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宣传和引导,鼓励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参与学生资助事业,实现资助主体多元化。

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发展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针对农村贫困生的特点,着重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社会实践能力。不但在教学方面强化专业知识学习,重视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而且在实践方面,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校内校外勤工助学,参与校内外各种组织活动,提高农村学生综合素质。

鼓励学生农村就业。贫困生就业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大批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因此,农业高校要鼓励农科专业毕业生到边远地区、山区、贫穷地区就业,到农村当村官,到农村就业,发挥自己所学专长,增强自身发展能力,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家庭经济困难格范文 篇6

1、评定工作准备不足, 评定方法单一、以偏概全。部分高校注重单一评定的方法, 以为唯一的某一方面为评定标准, 比如家庭的户籍、居住地等。这种方法太过死板单一, 会直接导致评判结果的偏差和分配不合理的结果。

2、评定标准不合理, 流程不规范。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 同时缺少同学的参与, 实际评定过程中往往不能进行充分讨论, 常常出现大家的意见被个别人所左右的情况。根据在上海财经大学调研显示, 对于问题 “你所在班级得到国家、学校资助的同学, 其家庭经济情况确实是存在困难”的回答, “不同意”和 “很不同意”此说法的学生占被调查学生人数的10% 。而对于问题 “你所在班级有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的同学, 都得到了国家、学校的资助” 回答, “不同意”和 “很不同意”此说法的学生占被调查学生人数的9.3% 。可见, 确实有部分应该获得资助的学生没有获得资助, 而不应该获得资助的学生却获得了资助。结果是一方面造成资助面扩大, 稀缺的资助资源更加紧张, 另一方面并不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于挤占了有限的资金, 损害了真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权利, 降低了资助的效益。

3、学生思想存在问题。有的同学为了能拿到助学金伪造贫困证明, 因为高校学生家庭贫困的判定方法存在的弊端, 所以让某些学生钻了这个漏洞。学生因一己之欲丧失了诚信, 加大了评定工作的难度。

针对现阶段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方法目前存在的弊端, 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方案。

一、家庭户口和生源地确认法, 加强各地民政部门开具证明的监督力度。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和学生总量的快速增长, 特别是高校招生、收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有较大增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国家也不断地加大了对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和范围。但是由于国内没有统一贫困生认定标准, 各高校实行的方法也不尽相同, 绝大数的评定还停留在主管判断为主的层次上, 因此出现了认定成本较高、实施过程中侵犯学生隐私等问题。普遍缺乏科学性和缺乏相应的原则。所以, 加强各地民政部门开具证明的检查力度对于高校学生生源地的真实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同时也能大大节约成本和时间。

二、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

对于学生家庭情况的真实掌握一直是高校老师的难题。学生一旦进入大学以后, 随着年纪的增长和思想上的日益成熟。在学习上, 思想上越来越不想与别人沟通, 感觉别人不了解自己。在面对各种迎面而来的问题时, 多数选择为自我承受, 不愿意与家人朋友沟通。表面上是成熟、有思想, 独立承担问题责任, 但是实际上, 对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非常不利, 不利于老师及时的掌握学生的真实信息, 从而导致认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针对上述, 以班级为单位建立民主评议小组, 并通过申请家庭贫困的学生在学校当中的消费情况为辅助依据对其进行评估和判定是非常必要的, 也是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重中之重。

三、高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和诚信教育。

大学期间, 是高校学生思想道德和诚信形成的重要时期。由于大学脱离了中学时期的管理教学模式, 在很多方面都体现了学生的自主性。所以, 不管是学生上, 生活上, 还有行为上都要求学生能自我把控。凡是都有一个底线, 一旦触及了底线, 将面临一定的惩处。所以, 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是迫在眉睫的, 同时也要提高学生独立自主的意识, 减少学生对家庭和学校的过度的依赖性。

摘要:对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不让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为经济问题而辍学, 这是创建高校和谐校园的应有之义, 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 构建和谐社会, 体现教育公平的具体实践, 对于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对家庭贫困学生的助学工作不仅关乎社会的发展, 更加表现出国家对人才培育的重视。本文主要分析了现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法所存在的原因和弊端, 从比较客观的角度, 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和策略。

关键词:贫困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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