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承包合同分析

2024-09-13

学校食堂承包合同分析(共10篇)

学校食堂承包合同分析 篇1

立合同双方(以下简称)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承包学校食堂,承包期限为一年,即从______年__ __月___ 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定金 元,剩余款于 日前交清。

二、在承包期间,税金、执照、卫生、防疫、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同时也负责自己的人身安全及财、物安全。

三、甲方只为乙方提供食堂及工作人员房舍,其它一切经营的设施设备及场所装修均由乙方自备自筹。

四、甲方提供水、电源,费用由乙方按实际使用量与甲方总务处结算,超过三个月不结算费用,视为乙方违约。为确保用电安全,乙方不得私自乱接电器,超负荷用电。

五、合同期满甲方组织重新招标,乙方若需继续承包,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投标,若未中标,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前10天无条件移交房屋及有关设备。如强行占房,甲方有权按原承包价双倍收取占用金,并且依法强制搬出。

六、乙方承包期间,应多动脑筋,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如出现服务态度差,不能保证正常的伙食供应,师生意见大,反映强烈,甲方有权采取应急措施,并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退还承包金。

七、甲方负责有责任统计准确用餐数量,并按时提供给乙方。

八、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卫生、设施设备、经营与管理等;乙方如有以上方面的错误,应及时整改;乙方如有严重错误,必须无条件地停止营业。

九、乙方要做到文明经商,对学生能做到呵护、正确的引导与教育,不得对学生有恐吓、欺诈、谩骂、哄骗等行为,如有以上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十、甲方正常执行教育教学活动或节假日安排,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借故提出额外要求。

十一、乙方在承包期间,遵章守法,维护学校名誉。做好“门前三包”及食堂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出现问题,造成严重后果,后果由乙方自负,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十二、乙方承包期间,不得在承包场所聚众赌博、酗酒及从事违法活动。

十三、乙方中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改变服务性质。若擅自变更经营者或改变服务性质,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因终止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四、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须提前____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____日内必须撤离。

十五、在承包期间,乙方不按照承包协议办事,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协议。

十六、甲方无故中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十七、乙方中途不得借故终止协议,否则甲方不返还给乙方余下的承包费;如有上级行政部门的指示责令双方终止协议,甲方只返还给乙方余下的承包费。

十八、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导致房屋毁损,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不承担责任。

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双方签字,见证和交租金后生效。

甲方: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食堂承包合同分析 篇2

学校食堂是学校后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卫生条件如何, 不仅直接关系到用餐学生的身体健康, 而且关系千万家庭的切身利益。近年来, 在学校后勤社会化的趋势下, 许多食堂纷纷进行了承包。据统计, 目前廊坊市共有学校食堂439个, 其中对外承包食堂220个, 占50.3% (其中市区共有54个学校集体食堂, 对外承包食堂30个, 占66.7%) 。由于食堂管理体制的变化, 承包后校方与承包者之间管理职能未能很好地衔接, 以及承包者片面追求利益、缺乏有效的管理经验, 导致食堂管理混乱, 学生用餐质量下降, 食品安全隐患增多等一系列卫生问题, 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为提高学校承包食堂的卫生管理水平, 探索建立学校承包食堂科学的长效管理机制。笔者对廊坊市区30家对外承包学校食堂进行调查, 最终提出适合本市市情的监督管理对策。

1 对象与方法

以廊坊市区对外承包学校食堂30个为调查对象, 制做《承包食堂基本信息调查表》, 内容包括食堂经营面积、就餐人数、承包形式、承包人资质、承包者学历以及与学校的关系等, 同时参照《河北省集体食堂卫生许可量化评分表》、《河北省集体食堂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1]进行现场评分, 综合分析后筛查出六大监管措施并在其中15家承包食堂实施将其设为实施干预组, 半年后再次量化评分定出信誉等级 (良好:A级, 一般:B级, 差:C级共3个等级) [2], 并与另15家个人承包食堂进行对照六大管理措施为由政府出台政策规定小学及幼儿园食堂不得对外承包。 (2) 将食品安全纳入教育部门考核体系与领导绩效挂勾。 (3) 所有对外承包食堂必须采取公开竞标的方式, 教育、卫生两部门负责承包资质的严格审查。 (4) 对重点食品由学校实行统一采购, 统一管理。对面粉、大米、食油、肉类、调味品等便于储存的原料实行索证采购, 统一管理, 严把质量关, 定期查看供货厂商提供的产品合格证, 保证入库原料的质量。 (5) 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 明确承包者与学校的责、权、利, 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6) 执行从业人员定期岗位培训制。让不同岗位的从业人员熟练掌握规范的操作规程, 提高卫生知识水平。调查人员统一培训, 统一标准。采用χ2检验对调查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不同承包方式食堂卫生状况比较

经量化评分, 通过公开竞标方式的承包公司所管理的食堂量化评分得分为总分的85%以上, 个人承包食堂量化评分得分为总分的68%以上。各项卫生状况对比见表1。由调查结果可见, 通过公开竞标方式达成的公司承包食堂的各项指标均好于个人承包的食堂。其中粗加工间、流程布局、洗消设施的达标率远高于个人承包食堂,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χ2值分别为13.133, 6.533, 10.800, P值均<0.01) 。

2.2 规范性管理状况比较

实施具体干预措施后, 研究组即公司承包的食堂现场食品卫生量化评分得分为总分的85%以上, 卫生等级均达B级以上, 学校食堂管理的六大关键环节控制率较高, 食品安全风险度大大降低。工作场所、采购贮存、冷菜生食3个环节控制率远高于对照组的三大关键环节控制率,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值分别为9.449, 16.426, 30.000, P值均<0.01) 。见表2。

注: () 内数字为检出率/%;*P<0.01。

注: () 内数字为检出率/%;*P<0.01。

3 讨论

研究结果显示, 实施六大管理措施后, 学校承包食堂的卫生水平和卫生等级大大提高效果显著为今后进一步完善廊坊市学校承包食堂的长效管理机制提供了科学依据。

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的管理方式已占主导, 而由于学校对食堂承包者的准入要求不高, 管理不规范, 承包者素质不高, 无管理经验, 片面追求承包利益以及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水平低等原因造成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增大因此针对性地实施管理措施提高学校承包食堂的信誉度是保障学生食品安全的关键。

参考文献

[1]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集体食堂卫生许可量化评分表, 河北省集体食堂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2007-04-17.

学校食堂承包合同分析 篇3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问题;途径

近年来,我国农民就业形势更具多元化,从事非农业生产人员数量呈逐年增加的态势,这对农村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和流动带来了较大的影响,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逐渐增多,对农村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因此,需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有效的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的安定团结。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不够

农民不仅自身法律意识淡薄,而且文化素质普遍不高,这就导致大多数农民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缺乏深入的了解,从而导致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不断,甚至还存在个别村委员会对集体土地经营权利进行侵犯的行为,承包合同相关条款得不到执行。

2.土地承包合同的程序没有法律效力

当前,农村土地承包合同30年不变,但在一些土地承包合员签订时,没有在公开及公正的环境下签订,部分合同甚至是以口头确立的,合员签订十分随意,缺乏书面的保证。部分合同甚至是由村领导干自行确定,不仅没有相关方案,而且没有经过村民的同意,合同缺乏公正性,个别村干部利用手中职权,往往以较低的价格在土地承包合同签订过程中使亲朋好友获得利益,非法承包现象较为严重。部分没有书面合同的村民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一旦出现问题,则会对农村的和谐、稳定带来较大的影响。

3.土地经营权流转不规范

一直以来我国城乡之间经济发展都存在较大的差距,这也导致当前许多农民不再从事农业生产,涌入城市。大量农民外出外工,使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现象十分普通,但很多农民土地流转过程中采用的都是口头约定,不签订法律合同,甚至存在土地弃耕的现象。一些较偏僻落后地区,不仅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不合理,而且在政策上对土地承包行为监督不及时,再加之农民自身文化素质较低,这就导致土地承包过程中对于自己和对方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明确,从而导致土地经营权流转不规范,存在着许多违规现象。

4.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归属于政府机构管理,但由于实际工作中,管理人员自身素质不高,再加之对工作缺乏认真、负责的态度,这就导致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不到位,在执行土地承包合同过程中极易出现各种矛盾和问题,从而导致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产生。

二、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途径

1.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力度

需要在实际工作中重视村级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合其能够知法、懂法,从而在实际工作中充分的运用法律来维护好农民及村集体的切身利益。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可以将其印制成册,做到农民人手一份,还可以以公告牌的形式在各村委会进行张贴,加大对土地承包法的宣传,使村干部及村民都能够认真、深入的领会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各种规定,从而做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2.做好合同收集工作

管理部门在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处于重要地位。为此,管理部门应该提高自身责任意识,注重工作的实效性。工作中,要着重对土地合同档案管理做好收集工作,实现制度规范化,通过专人进行管理,形成完善的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责任制度。在农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相关部门应该及时有效进行收集,避免合同长时间在农民手中存放。在进行收集的过程中,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严格检查,做好合同和实际的核查工作,只有二者相符才能入库,确保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信息的真实性。

3.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首先,对于乡镇人民政府和农业主管相关部门应在制度上、法律上、合同上、管理上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相关工作,通过流程制度的确立,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从而做到制度上的保障。其次,在进行承包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应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化管理。

4.提高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面对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管理工作将不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没有一支业务精、政策通、纪律严明、管理科学的人员队伍是很难胜任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重任的。因此,需要我们不断地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花力气,为做好新时期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

5.规范农村土地流转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来做好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同时制定详细的土地流转规程,进一步对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进行引导和规范,确保流转程序的合法性,合同的规范性及流转手续的完备。作为农经部门,更需要对农民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进行引导和指导,办理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证,积极调解土地流转纠纷,对土地流转合同进行备案。进一步完善乡镇农经监管部门职能,强化对土地流转的监管,更好的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另外,当前还要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充分的的利用市场调节来强化对土地流转的有效管理,构建农村土地流转长效机制及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库,更好的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三、结束语

在当前农村发展过程中,作为农村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其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构建和谐农村的基础,因此需要针对当前农村经济的新特征,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构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体系,对各方面工作进行统筹,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新农村的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吴木生.福建省潭头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探析[J].北京农业,2013,12.

[2]郑永宁.原州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意见和建议[J].农业科技与信息,2010,21.

学校食堂承包合同 篇4

乙方:

为早日发挥食堂建筑应有的使用功效,推行后勤服务社会化,方便广大师生用餐,学校食堂经营承包实行第一轮竞标。竞标面向校内外,竞标领导组有校长室、总务处和三位教师代表组成。通过公开竞标,中标,承包师生食堂、学校餐厅、小卖部。承包期限为五年,即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开城中心校食堂承包竞标方案》,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本着节约、简易、实用和安全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配置食堂内部设施。主要有隔断、教师餐厅、灶台、消毒柜、炉灶、蒸饭箱、冰柜、热水器、餐桌、碗盆、勺瓢、小卖部货架等。在乙方承包期间,甲方不再负责食堂、餐厅的内部改造和维修以及易耗物品的添置。

2.甲方负责在学生上课时间实行封闭管理,教育和要求学生遵守就餐秩序,做到文明用餐。

3.甲方负责制定食堂卫生、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管理制度。

4.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派人对食堂卫生和安全、出售的小商品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检查食堂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食品原料索证和饭菜留验情况。

5.若乙方经营不善,管理服务不良,违反食品卫生法规,或不服从甲方管理,不遵守甲方作息时间和内部管理制度,擅自停业,影响甲方的师生健康和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且扣留部分借资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食堂,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期为五年。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在下一承包经营竞标中享受优先权利。

2.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

3.乙方因食堂内部设施、水电主干路线不通而严重影响正常经营,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整改。

4.乙方聘请的从业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关爱学生,热情服务,文明经营,身体健康,年龄在18-60岁之间,有从事饮食业能力和经验,熟知食品安全、卫生法规,严格遵照各级卫生、教育、消防管理等部门的相关规定。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小买部必须持照经营,办证办照费用自理。

5.乙方必须保证饭菜质量、分量。不得购买品质低劣、腐败变质、有关部门禁用的饭菜原料。严加食品采购索证、饭菜留验管理。因饭菜质量不佳,导致用餐人员流失和事物中毒,后果自负,并追究承包经营人经济和法律责任。

6.乙方不得在上课时间、课间容留学生,不得出售劣质商品,不得安置电子游戏机、台球、棋牌、上网电脑等设备,不得在食堂内容留学生和无关人员住宿。

7.乙方负责食堂四周20m范围环境区的卫生,及时清理环境区和食堂卫生。

8.乙方承包期间必须妥善保管、使用甲方提供的现有设施和财产,负责相关的维护费用,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应按价赔偿。食堂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食堂内部设施如需改造需经甲方同意。

9.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严格遵守甲方作息时间,不得擅自停业。

10.甲方因来客、召开会议、加班等需要安排就餐应尽可能在乙方用餐。由甲方买菜、乙方加工,加工费面议。

11.因甲方资金紧,承包款(每年3万元,五年共15万元)、内部设置使用押金(1万元)共计16万元由乙方一次性交与甲方,此16万元用于配置食堂内部设施。1万元内部设置使用押金在乙方承包期满时,甲方扣除内部设施损坏赔偿金后,余额归还乙方。乙方交与甲方的16万元必须在订立合同前汇入甲方入财政帐户。

1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注意防火、防触电、防盗窃,注意劳动生产安全,防范意外事故发生,若发生此类损害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13、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违约责任(双方本着平等、公平原则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校长(签字):

学校食堂承包合同书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方经充分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以保证办好食堂,服务广大师生。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于年月日将**食堂提供给乙方使用。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食堂场所、厨具、餐具、售饭系统、灶具、水电设施。甲方依据市卫生监督所指导意见,对食堂进行较为科学、合理的功能划区。

2、甲方负责食堂正常供水、供电。

3、食堂的开业停业时间由甲方根据校历安排统一规定;

4、甲方对乙方经营的食堂在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拥有检查监督权力,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管理,并予以积极配合。

5、在甲方召开膳食工作会议时,提前三天告知乙方。

二、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在甲方规定的各功能划分区内进行相应作业,承诺不改变各功能区用途,不得变更各功能区使用范围,不得扩大使用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师生所有买卖行为必须持卡消费。

2、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对食堂实施水、电改造、房屋装修以及结构改造。

3、乙方对其承包的食堂享有经营自主权。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消防安全法》及学校的相关规定。

4、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上交风险抵押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和设备抵押金叁万元整。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营业额的3﹪作为甲方管理费用。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应将风险抵押金和担保抵押金如数退还乙方;承包期内食堂内的甲方资产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维修年检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

应于开业前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个人健康证、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培训证、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坚持持证上岗的原则。

5、食堂的水、电、天然气、燃油费由乙方自负,并按月上交甲方财务室。

6、食堂员工营业期间衣帽应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至少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食堂内所有垃圾应倒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不得乱倒。乙方应遵守《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食堂卫生。

7、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8、乙方承包者应在岗在位,亲自参与食堂管理,倾听甲方师生意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在甲方召开膳食工作会议时,乙方应到场参加,虚心听取学生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乙方应树立热情为广大师生服务的观念,降低成本,减轻用膳师生的负担,努力做到饭热、菜香、价廉物美,优质服务。

9、乙方应在售饭间设教师售饭窗口,保证教工专用;认真按甲方要求做好寒假、暑假、“五一”及“十一”期间的值班工作。值班期间食堂应有小炒或饭菜供应。

10、若工商、卫生、税务等校外行政部门需要收取有关费用(含税费)由乙方自负。

三、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乙方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纳管理费、风险抵押金及抵押担保金作为乙方不正常营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

2、乙方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消防安全法》及学校有关规定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3、合同期满后,乙方应负责将甲方所有资产完好交还甲方,否则甲方将按资产的实际损失收取修理费或赔偿费。修理费或赔偿费或在风险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求偿。

4、乙方逾期无法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合格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因乙方不具备上述证件而使甲方被卫生防疫部门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

视情况直接从乙方所交的风险抵押金中每次抵扣伍佰元直至全部,作为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若违约金使用超过伍万元,超出的部分由乙方如数交纳。

6、若乙方将所承包的食堂转包给他人经营,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的风险抵押金及所交承包费不予退还外,且停聘乙方三年。

7、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甲方应赔偿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四、合同的解除

1、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停止营业(指停止向师生供应饭菜一餐以上),若乙方实施了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的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应依本合同第二条第4款的约定按时缴纳管理费,若逾期缴纳,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食堂另行发包,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当出现本合同第四条第2、3款的情形时,合同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或将解除通知张贴在食堂大门时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 24 小时内将食堂清理整顿完毕交还给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了其在食堂的任何财产,甲方有权自行对食堂进行清理。乙方不得就其在食堂的任何财产向甲方提出任何请求。

4、如遇特殊情况,甲方(乙方)需中止合同,甲方(乙方)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后续问题由双方协调解决。

五、承包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裳华学校食堂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方经充分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以保证办好食堂,服务广大师生。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方式及承包费、水电费支付方式:

1、承包方式:按学年承包,以合同签订期限为准。

2、承包期限:自2013年9月1日起至2014年7月10日止。

3、承包费及支付办法:甲方将位于楼侧场地提供给乙方使用,前台及后厨(包括阳台面积)建筑面积共平方米,每月每平方收取承包费元,合计元每月,承包费、水电费将于每月结算费用中扣除。

二、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允许乙方在食堂内经营餐饮。不得经营烟、酒、生活用品、食杂、文具、水果、冷饮等与饭菜无关的食品,乙方不得在食堂内开设小卖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承包合同。

2、甲方提供相应的经营场所,水表、水管、电表、线路接通到位。(注:

若停电,甲方应及时发电;以确保乙方能正常经营。)

3、甲方根据校历安排统一规定安排乙方食堂的开业停业时间;

4、甲方派专人负责各食堂饭卡充值的统一管理,并定期每月28号――

30号与乙方结算。

5、甲方对乙方经营的食堂存在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有

检查监督、奖励、罚款的权力,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管理。

6、在甲方召开工作会议时,乙方(承包者)应亲自到场参加,听取学生

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及时改正,提高服务质量以利于乙方将食堂办得更好;

7、乙方对餐厅后厨的水、电装修及房屋结构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

施工。

8、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有损甲方形象事故,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三、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对其承包的餐厅享有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营自主权。乙方

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裳华职业技术中专餐厅后厨管理制度》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包他人经营。

2、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上交保证金人民币元整。

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应如数退还乙方;承包期内餐厅内的甲方固定资产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维修年检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3、餐厅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负,并按月上交甲方财务部。

4、乙方负责本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用具卫生和个人卫生。

5、食堂内严禁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盒或塑料袋及竹签等。

6、食堂内粗加工间、更衣间、仓库、面点间等功能区区分应明确。食

堂采购

应有厂家卫生许可证及每批产品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餐具应严格洗、消、冲、保洁。应配备大型消毒柜两台并正常运行和使用,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

7、食堂员工衣帽应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

工作服各两套。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乙方应认真搞好食堂内外卫生,制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食堂内所有垃圾应倒在甲方指定的地点。

8、食堂必须统一使用刷卡机售饭,不得使用现金,学校已将刷卡机配

备到位,承包期内乙方负责其维护与维修及费用。

9、不得使用塑料袋盛装食品,工作人员出售饭、菜、馍时须戴干净的工作帽、工作服,不得用手直接接触食品,并须严格遵守食堂管理

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工作制度、食品的购置、贮存、加工等制度,并制定购物台帐,定点购物并全部记录在案。

10、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承包期满合同终止后,后厨应恢复甲方所提供场地原样,设备正常。

11、乙方在承包期内对食堂经营负全责,必须参与有效管理,不能转

包,如发现转包,甲方有权收回,保证金及其他有关费用不予退还及结算。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在校内饲养家禽家畜,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甲方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其手续必须由乙方亲自办理(不得委托办理)。

12、乙方不得干涉学生在校内选择就餐的自由。

13、乙方的经营场所以甲方提供的现有场所为限,乙方不得扩大经营

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乙方不得随意改变经营窗口的使用性质。

14、若工商、税务等校外行政部门需要收取有关费用(含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5、乙方负责承担各经营场所内所需用具、物品等。并负责本经营场

所内水、电费及相关的维修与更换。

16、乙方须服从甲方在物品价格、卫生状况、经营方式、物品质量等

方面合理的宏观调控与管理。

17、承包期满,甲方继续发包,并将在2014年7月20日前公布承包

人决定。如乙方未取得承包权,须在2014年8月5日前将乙方所购置物品搬离校区(甲方不予任何补偿)。

四、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乙方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乙方违约给甲

方造成损失的补偿。

2、乙方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裳华职业技术中专餐

厅后厨管理制度》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3、合同期满后,甲方所有固定资产应完好交还学校,否则甲方将按实

际收取修理费或赔偿费。

4、乙方逾期无法办理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甲方有权责令乙

方整改。因乙方不具备上述两证而被卫生防疫部门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或后厨管理制度,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

整改,并视情况直接按制度中所列给予罚款处理。

6、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甲方应赔偿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乙 方:

朝阳镇城区学校食堂卫生现状分析 篇7

1 基本情况

共检查48所中小学校的集体用餐卫生 (其中高中2所、初中16所、小学22所、幼儿园8所) , 有卫生许可证45所, 占95.8%, 有食品从业人员192人, 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的有184人, 占95.8%;制定有卫生管理制度的39所, 占77.6%;就餐人数为9500人。

卫生管理情况见表1。

2 检查结果

辉南六中、县幼儿园等9所学校能做到工艺流程合理布局。主食品加工到配售一条线;副食品加工到配售一条线;餐具清洗、消毒、保洁一条线;原料入口、垃圾废弃物出口、食堂工作人员出入口及就餐学生出入口各分通道。并配有初加工间、切配间、面食间等, 能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 标志明显。生、熟食品不在同一库房, 同一冰箱存放。专人定点进货, 货物进出有台帐。其他39所学校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基本设施情况见表2。

3 存在问题

部分学校的厨房建筑陈旧简陋地方狭小。配菜、烹调、面案加工、原料加工等同在一室;食物采购渠道杂乱, 贮存保管不当, 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 食堂进货没有固定渠道, 管理员随意采购, 存在食物中毒隐患;食堂缺乏冷藏设施或冷藏设施少, 剩余食物常暴露与室内常温下, 使微生物大量繁殖, 食用前如不彻底加热, 易发生食物中毒;经营操作不规范, 部分学校食堂经营过程中室内环境不够清洁, 厨房地面有食物残渣、食物废料, 地面有积水;食品存放未归类, 未隔墙离地, 并堆有洗衣粉、洗洁精、鞋等生活杂物;个别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缺乏;食堂管理不完善, 从业人员素质低下, 工作衣帽不整洁, 缺乏相应的卫生知识。

4 讨论

转让学校食堂承包合同的协议 篇8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将林州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10号窗口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共识:

1、甲方现将林州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10号窗口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从 年 月 日起,甲方将食堂交付于乙方接手经营,接手后食堂一切事务由乙方负责。

2、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设备费共计 元()。乙方分两次付给甲方,第一次在双方交接日支付人民币 元(),第二次在完全步入正规支付人民币 元(),其中设备包括:

3、甲方与其餐饮公司签订的原合同,乙方在经营期间权利不变。

4、甲方应该就该食堂的未尽事项,债务等各项工作事宜交接好。

5、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与贵餐饮公司续签合同的权利;

6、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或变相反悔。

7、本合同由双方签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有同等效力。

学校食堂和小卖部承包合同 篇9

甲 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承包经营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_________小卖部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_________小卖部交由乙方承包经营。

第二条 乙方承包期为___年,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承包金每年为(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

第三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小卖部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_________[小写]元)。甲方收取担保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担保金退还乙方。

第四条 合同有效期间,甲方负责提供房屋两间。乙方负责其他全部费用,如水电费、卫生费、管理费、食品检测费、电话费、小卖部执照年审费、税务费等。

第五条 乙方可在校园内经营文化用品、饮料、糕点等,不得出售国家禁止出售的货物和不利于中学生健康成长的物品。

第六条 甲方保证小卖部的使用符合规定。乙方保证经营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七条 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各项设施设备,防止不正常的损坏。合同

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及设施设备,如属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现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第八条 乙方在使用房屋,设施设备过程中,如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维修。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小卖部进行改建、扩建、装修,经乙方同意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签书面协议。如乙方进行改建、扩建,须经甲方同意。双方也应就此签定书面协议。

第十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小卖部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柜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地,需拆除使用的房屋。

(三)上级部门有明文规定不准在校园内办小卖部。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一)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师生饮食事故。

(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屋用途的。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租给他人。

(五)经营出现生重大过失,如食物卫生安全和影响危害学校正常秩序等,经上极有关部门认定的。

甲方根据上述情况单方解除合同时,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将甲方的房屋、设备设施交回甲方,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担保金无权要求退还。

第十三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乙方无法继续费用房屋、设备、设施。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

(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相当于小卖部每月承包金3倍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满,乙方需继续承包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要求。甲方需继续让人承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十六条 乙方应按有关法规、规章进行经营,执行学校规定,特别是搞好安全、卫生。定期接受上级卫生部门的检查,办好卫生许可证,按照验证。定期进行员工的健康检查。小卖部员工必须持有合格健康证。乙方应加强对员工的经常教育,保持良好的治安情况及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十七条 其它

双方就本合同末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补充协议。

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员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学校食堂承包合同分析 篇10

一、文献综述

从系统论角度来看, 以工程承包方式实施一个工程项目的过程就是一项系统工程, 合同规定了系统执行的目标、条件以及各种管理规则[3]。根据成虎、李晓龙等对于合同状态方法论的研究结果, 合同状态指从合同签订到执行结束的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 任一时刻所对应的全部计划合同目标以及当时按照合同应该具有的基本条件等方面所包含全部要素的总和。其中合同价格是承包商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完成特定的合同义务应得到的支付, 故包括价格在内的全部合同文件构成一个整体, 即“合同状态”。合同签署实质上是双方对签约时的合同状态 (各方面要素的总合) 作出的一致承诺。如果在工程实施中构成合同状态的某一要素发生变动, 即原有的合同状态发生变化, 此时应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状态 (例如变更价格或调整工期) , 从而达成新的平衡[3~4]。外在不确定性风险因素的存在是导致合同状态随时间推移不断发生变化的本质原因[5]。已有文献较多集中于合同状态补偿理论并针对施工合同变更调价、索赔管理、争端解决等问题产生的机理或定量方法展开探讨, 且在合同状态的划分上存在分歧意见[3、6、7];鲜见对于工程合同价格状态尤其是核电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价格状态及其风险性价格动态构成应用性的专题研究。故本文将尝试建立核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价格状态及其合同状态的描述与分析时变模型, 并据之对总合同订立与执行暨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价格状态的演变和动态风险性价格要素、价格结构及其构成方式等进行系统和比较详细的探讨。

二、总合同状态描述模型的建立及分析

依据核电厂建设项目实施的特点, 建立EPC工程总承包合同订立与执行过程的状态描述模型, 据之对不同阶段和特定时点的总合同状态进行分析。

(一) 第一步, 总合同状态概念界定。根据核电项目实施特点, 首先将合同状态概念扩展至包括合同签署以前的整个订立过程, 即不但以合同状态描述合同签订以后的项目实施状况, 也用以描述签订以前的订立过程并且直到合同执行结束。则核电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状态是指从合同订立 (签署总承包意向协议) 开始到合同执行结束过程中任一时点t对应的合同文件内容、合同订立进展以及合同执行进展诸要素的总合。若从计价条件的角度对总合同内容进行归类, 任意时点t的总合同状态 (记为Sa (t) ) 可以表述为已经签署的计价条件 (记为Sa1 (t) ) 、未签署的计价条件 (记为Sa2 (t) ) 以及合同执行进展 (记为Sa3 (t) ) 三类状态分量构成要素的集合。即:

(二) 第二步, 总合同状态构成要素描述变量界定。如前所述, 总合同内容可以看作对合同计价条件的相关规定, 从计价条件构成要素角度对核电EPC总承包合同内容进行梳理, 将结果概括为以下方面:总承包工作的范围和要求及限定条件、工程技术方案、工程实施方案、风险分担的约定、商务条件的约定及其他合同条件的约定;以此作为总合同状态要素变量的基本框架, 据之对Sa (t) 的三个状态分量进行描述与分析。

(三) 第三步, 建立总合同状态描述模型。基于国内核电项目的工程实践, 设定了在总合同订立和实施过程中任一时点的合同状态, 及其通常经历的不同时段和特定时点的典型状态, 时变描述模型见图1 (Sa (t) 及以上部分) 。

不同阶段和特定时点的总合同状态分析。Sa (t) 为任一时点t的总合同状态, t=a1~a4为总合同订立过程以及合同执行阶段, t=a4~a7为总合同签署完成以后的合同执行阶段。其中:t=a0~a1, 订立和签署工程总承包 (意向) 框架协议;项目前期准备可研编制阶段。t=a1~a2, 订立和签署总合同文本;在此阶段先后开始长周期设备采购、初步设计及部分施工图设计以及前期准备工程施工。t=a2~a3, 总合同文本第一次修编和一阶段定价签署完成;在此阶段可研核准、项目正式开工。t=a3~a4, 总合同文本第二次修编和二次定价完成;在此阶段总承包工作范围明晰并达成一致, 总合同定价的其他前提条件已经具备。t=a4~a7, 合同执行状态或即时变更状态或一揽子变更状态;在此阶段继续实施项目直至合同结束。按照正常实施周期估计的两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EPC工程总承包合同订立与执行过程持续的时间, 其中前期准备工作阶段约为2~3年, 项目实施阶段约为5.5~6年。

三、总合同价格状态描述模型的建立及分析

(一) 总合同价格状态的概念界定。依据前述核电总承包合同状态概念定义, 相应地从合同订立开始到执行结束过程任一时刻的合同状态都对应着一组或几组合同价格。将在任意时点t按照最新输入条件预估确定的总合同价格及其形成要素定义为核电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价格状态 (记为P (t) ) , 它是t时刻可获得的以下四组价格及其要素的集合:一是工程造价预估价格, 记为Pc (t) 。对应t时刻或t之前某一设定时点所约定的总合同范围, 由对于当时可获得的工程造价 (技术经济) 设计文件进行切分所确定 (基础价基准日期早于t时点) ;二是实施总合同的估测价格, 记为Pe (t) 。依据在t时点从总承包商角度进行的费用测算, 即依据t时刻或t之前约定的基准时点的合同计价条件、市场因素及项目实施情况等所确定的合同执行估测价格;三是总承包商的合同报价, 以Pq (t) 表示。基于某一约定时点总合同执行 (费用) 估测价格所确定;四是已签署的总合同价格, 以Ps (t) 表示。在t时点有效的、对应t之前签署时点总合同状态的签约价格。则:

(二) 总合同价格状态要素的描述变量。根据定义, 总合同价格状态包括价格及其形成要素两个关键方面。一方面, 总合同价格形成要素应为总合同规定的一组计价方法的集合, 它们是合同状态要素类别中“商务条件的约定”核心内容的细化;一为总合同签约价格的形成方式即计价范围和计价方法 (包括依据、方法、程序等) , 二为合同执行实际价格形成的约定即价款支付、调整及结算等内容。另一方面, 总合同的价格系依据上述计价方式确定计价科目并进行组合计价后得到, 并以总价和分项价格表形式呈现计价结果, 故总、分项价格表及其组合形式 (价格结构) 也应为合同价格状态的关键要素。综上所述, 将总合同价格状态要素变量界定为以下五个方面:计价范围;计价方法;价格结构;总、分项价格表;支付、调整和结算。

(三) 建立总合同价格状态描述模型。根据前述价格状态概念定义, 在总合同订立与执行过程中任一时点都对应着四组总合同的价格状态, 基于所建立的总合同状态模型, 设定了任意时点及不同阶段和特定时点的典型价格状态, 时变描述模型见图1。

(四) 不同阶段和特定时点总合同价格状态的分析。图1中, Ps (t) 为任一时点t对应的双方最新签署的总合同价格状态。t=s0~s1, 总合同一次定价阶段;t=s1~s2, 总合同二次定价阶段;t=s2~s3, 一揽子变更与调整定价阶段;t=s3~s4, 最终结算定价阶段。

Pe (t) 和Pq (t) 分别为在任一时点t实施总合同的预估价和报价价格状态, 各时点价格估测均以当时可获得最新出版的设计文件、下游合同订立及相关市场状况和总承包商成本数据等作为基本依据。t=q0~q1, 可获得的基础数据包括某版可研投资估算、部分长周期设备采购合同及前期准备工程建安施工合同等;t=q1~q3, 在此阶段项目正式开工 (FCD) , 主要建安施工合同订立;可获得数据为经过评审的可研投资估算、某版设计概算及部分新签设备采购和建安分包合同等;t=q3~q4, 可获得经过评审的设计概算、部分施工图预算及主要设备采购、建安施工、设计分包合同等;t=q4~q5, 可获得经过评审的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新签下游分包合同及某版设计调整概算 (如果有) 等;t=q5~q7, 可获得经过评审的设计调整概算 (如果有) 和用于总合同变更、调值及最终结算的所有下游支持材料。

Pc (t) 为任一时点t对应于总合同工作范围的工程造价价格状态。t=c1~c3, 可研投资估算编制及评审阶段;t=c2~c6, 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评审等阶段;t=c4~c7, 施工图预算编制及评审阶段;t=c8~c9, 设计调整概算编制及评审阶段;c10~c11, 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

(五) 四种价格状态分量的关系。第一, 在最终价格确定之前P (t) 的四种状态分量Pc (t) 、Pe (t) 、Pq (t) 和Ps (t) 都是实施总承包合同的预估价格, 并且相互影响、互为补充。其中Pc (t) 在特定时点依据工程造价 (设计调整概算) 切分的价格通常作为总合同执行范围项目投资控制的基础依据, 因此在理论上Pc (t) 应该包含总合同最终结算签约价格, 即在最终时点上, Pc≥Ps。第二, 从各自要素构成及其与系统环境的联系来看, 总合同的四种估测价格在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上不尽相同。工程造价切分价格Pc (t) 来源于当时可获得设计文件中的技术经济文件, 总合同估测价格Pe (t) 和报价价格Pq (t) 分别来源于总承包商基于当时自身成本及市场等因素的合同价格综合测算, 总合同签订价格Ps (t) 来源于当时合同双方通过谈判最新达成的一致意见。第三, 在同一时点上可获得的四种价格并非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连续变化, 由此导致四种价格状态分量在基准计价时间上不完全同步, 且存在特定的时点转换关系。

四、价格状态及合同状态的综合分析

(一) 特定时点价格形成的过程。总合同订立与执行过程中任一时点价格状态P (t) 下可获得的四种预估价格形成过程如下:一是通过总合同状态的分析, 核实计价条件, 确定计价时点和计价方法;二是通过与价格直接相关的设计文件的分析, 确定总合同的工程造价切分价格Pc (t) , 并以此作为当时最新总合同价格估测的重要的基础参考数据;三是通过下游分包商市场分析及市场询价等, 对实施总合同的基础费用进行估测;四是通过工程总承包的风险分析, 对实施总合同的风险性费用进行估测, 综合确定总合同执行的估测价格Pe (t) ;五是通过总承包销售市场分析与报价策略分析, 确定拟提出的总合同报价Pq (t) ;六是通过价格谈判达成一致并签署价格条款, 确定对应于既定时点总合同状态的初始签约价格Ps (t) 。

(二) 价格状态与合同状态的时点对应关系。综合前文所述, 核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合同价格构成的动态过程可以用价格状态时变模型P (t) 及合同状态时变模型Sa (t) 进行描述与分析。Sa (t) 以三组计价条件及其形成要素表述了特定时点对应的总合同文件内容、合同订立与执行进展及其状态演变过程;P (t) 以四组预估价格及其形成要素描述了特定时点总合同的估测价格以及最终价格的形成过程。在总合同签订与执行过程中的任意时点t, P (t) 与Sa (t) 两者分别受到上游设计输入等基础条件和下游分包合同及其价格状态的影响和制约, 且t点可获得的价格状态P (t) 滞后于当时的合同状态Sa (t) ;伴随着t向最终时点的推移, P (t) 及Sa (t) 状态要素逐渐具体和细化, 并在最终状态达到同步。

五、总合同价格结构动态要素的分析

(一) 任意时点价格风险因素的存在方式。核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工作内容部分采用分包模式、部分由总包商内部机构直接实施, 据此对任意时点总合同价格中包含的风险性因素进行分析。

EPC核电总承包的设备采购和建安工程施工以及部分设计与技术服务等工作采用分包模式进行, 对于分包部分总承包价格的确定主要取决于下游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在任意时点t的总合同价格预估包含已签采购或分包合同初始价格和未签合同估价两部分。已签合同价格中的风险性因素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由合同变更导致的合同价格调整;二是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价格进行的调值 (例如对于市场价格变动的调价约定、对于单价合同工程量调整的约定以及其他费用开口项约定) ;三是已签合同未支付部分由于业主资金原因导致总包商对于下游分包支付不及时而产生额外费用。未签下游采购或分包合同价格为依据当时可获得资料估测, 价格风险因素为当时预估价与未来分包合同实际价格的差异亦即未来合同签订及执行中可能发生的所有不确定性费用。

EPC核电总承包的主要设计与技术服务、总承包管理和工程调试工作由总包商内部组织机构直接承担, 总包商直接完成工作的总承包价格与其工作内容直接相关。此部分总合同价格在任意时点的预估值包含已完成工作对应的费用和待完成工作的费用估测两部分。已完成部分工作的范围、内容及费用相对明晰, 价格中的风险因素主要为已经发生但尚未识别的工作变更 (相对于签约时合同状态) 所导致的费用增加;未完成部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在较前阶段由于EPC相关环节交叉进行而无法完全明晰, 价格中的风险因素为当时预估价与未来时点实际合同执行价格的差异。

任意时点总合同预估价格的风险因素除了上述可以包含在已签合同和未签合同价格分项中的部分以外, 还包括无法分解至具体合同包或工作包的综合性风险导致的不确定性费用。

综上所述, 任意时点总合同预估价格的风险因素分布于分包模式下已签合同和未签合同对应的价格分项、总承包商直接承担已完成和未完成工作对应的价格分项, 以及无法分解至具体工作包的综合价格分项之中。当计价时点发生变动时, 这些存在于总合同预估价格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即风险性费用是导致总合同价格随时点推移发生变化的动态要素。

(二) 不同基准计价时点价格结构的比较。核电EPC总承包合同价格的基本分项为设计与技术服务费 (E) 、设备采购费 (P) 、建安工程费 (C) 、工程调试费 (S) 和总承包管理费 (M) 。在总合同预估价格阶段, 由于难以准确预测上述基本分项中所包含的价格风险而将当时所论基准计价时点之后可能发生的不确定性费用单独设立为风险费 (R) 分项 (暂未将利润单独列项) , 则总合同预估价格的基本构成要素为 (E;P;C;S;M;R) 。将基准计价时点t1及t2 (t2>t1) 的价格结构要素分别记为 (E;P;C;S;M;R) t1和 (E;P;C;S;M;R) t2;其中风险性价格Rt1和Rt2既包括未来一定会发生但发生时间和数额不确定的费用, 也包括未来有可能发生但发生时间和数额不确定的费用。在正常项目实施环境下, 当总合同执行进展由t1推移至t2时点时, 不确定性因素对总合同价格的影响将随着计价条件的逐渐明晰而减少;具体表现为在较前计价时点t1预估的风险性费用Rt1相对于未来计价时点t2而言, 将部分或全部转化为确定性费用, 即当t2>t1时, Rt2<Rt1;从而使E、P、C、S、M基本价格分项中所包含的风险因素随着时间推移逐步减少直至完全消失。

综上所述, 任一时点可获得的总合同预估价格的构成为:基础费用+风险性费用。其中风险性费用Rt是依据当时基准计价时点的合同状态和价格状态对未来不确定性的价格风险预估和预留的费用额度。当计价时点发生变动时, Rt即为总合同的动态风险 (预估) 价格。随着基准计价时点向未来的推移, 包含在基础费用各价格分项中的风险因素将逐步明晰, 在此前时点预估的风险性费用的一部分将转化为确定性费用, 从而使Rt逐渐减小直至为零。

六、总合同预估价中风险性价格构成分析

(一) 最终时点风险性费用归类。根据前文, 在最终时点, 此前某时点预估为不确定性的因素全部明晰, 部分原风险性事件已经发生并转化为合同实际执行费用。根据总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和风险分担条件, 将最终时点相对于签约价格基准计价时点实际发生的风险性费用R进行识别和归类, 分析结果记为:

由此得到最终时点相对于特定预估计价时点的风险性价格结构。

其中:R (1) 表示可以通过合同变更、合同调值等途径补偿的风险性费用, 应为按照总合同约定由业主方承担的风险事件导致总包商增加的费用。例如由于重大或者重要设计变更以及建设期物价上涨等原因导致的合同费用增加。

R (2) 表示根据总合同约定, 可以在总合同初始签订时报价并已包括在签约价格中的风险性费用, 一般应为按照总合同约定总包方承担风险的一部分, 通过风险费报价抵消部分确定会发生且数额过大以致超出总包商承受能力的风险费损失。例如可研技术方案转化为初步设计再转化为施工图设计过程中, 由于设计深化以及设计文件升版等原因引起总合同增加费用的一部分可以通过协商在风险费报价中列项。

R (3) 表示既未包括在总合同签约价格中又不能从业主那里得到补偿的风险性费用, 属于总包商风险自留事件导致的总合同费用增加。例如按照总合同约定不能计入报价的一般常规性设计变更增加的费用, 总包商自身行为导致的费用增加 (例如设计错误、计量计价错误、未能识别的变更等) 。

R (4) 表示有待合同双方进一步协商以明确归属的风险性费用。例如, 设计深化及升版导致的风险费的一部分;报价和签约价格中除外的一部分费用缺口, 例如异常工期延误、超限风险预防措施性费用等。合同条款不完备的固有特性导致了R (4) 存在的必然性, 处理由此可能引发的合同价格争议是总合同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

(二) 任意时点风险性价格的内容构成。将最终时点相对于签约计价时点的风险性价格结构推广至总合同订立与执行全过程。根据前文, 任意时点t价格状态P (t) 下存在的风险性费用Rt是对当时所论基准日期之后可能发生的不确定性费用的预估。据此进一步考察t时点价格状态分量中四种可获得的总合同预估价格风险性费用构成。

1.考察Pc (t) 。以Cyt表示t时点可获得的工程造价数据中预备费相应于总承包范围的切分数额。根据我国能源行业标准对于核电厂建设项目技术经济文件中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的定义[8], 可以认为预备费不包含或至少无法完全覆盖以下不确定性风险:一是重大或重要设计变更以及相同程度的设计深化和设计升版;二是工程造价文件中除外的费用缺口项;三是非一般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及其预防措施费用。据此将预备费包含的风险范围与国内核电建设中比较共识的主要风险即政策调整、市场价格波动、设计变更、工期延误以及新机型首次建设等相关风险进行比较, 则基本预备费包含后者中一般设计变更等内容, 价差预备费与后者中市场风险等相对应。因此, 若以最终时点相对于计价基准时点风险费的构成类别R (1) ~R (4) 描述t时刻可获得的基本预备费切分数额Cyt, 则Cyt在范围上包含R (1) 中的建设期价格上涨合同调值费用以及R (2) ~R (4) 的一部分内容, 即包含一般设计变更和一般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及其预防临时措施等费用。

2.考察Pe (t) 。以Ret表示t时点可获得的总合同执行预估价中的风险性费用;进一步来看, Ret是总承包商依据己方所承担的风险及其风险控制决策预估和预留的费用额度。根据所设定的估价范围, Ret相应包括R (1) ~R (4) 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3.考察Pq (t) 和Ps (t) 。以Rqt、Rst分别表示t时点可获得的总合同 (拟) 报价和签订价格中的风险性费用。其中Rqt是总包商基于风险分析和风险费预测并综合考虑市场竞争状况以后在报价中预留的风险费额度;Rst是总合同双方达成一致的预估、预留风险费额度。根据总合同对于风险费范围的相关约定, Rqt、Rst包含R (2) 并与R (4) 的一部分内容相对应。

综合所述, 风险性费用R的完整构成包括四部分:按照合同约定可以补偿的费用R (1) 、可以报价并包括在签约价格中的费用R (2) 、不可补偿的费用R (3) 以及待明确归属的费用R (4) 。任意时点价格状态下四种预测价格的风险性费用构成范围不同, 其中总承包商的报价和总合同签约价所含风险费的范围需要通过总承包合同进行约定。

七、结语

在合同状态理论的基础上, 本文从工作实践出发提出了核电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下总承包合同的价格状态及合同状态的概念定义, 梳理了合同状态和价格状态形成的要素, 构建了总承包合同从开始订立到实施过程中价格状态及合同状态的时变描述模型与整体分析框架。据此系统分析了特定时点的四类价格状态分量及其对应的合同状态和状态演变过程;并进一步分析了总合同价格的动态要素及风险价格构成, 一是总结和梳理了特定时点价格形成的过程和任意时点预估价包含的风险因素, 明确指出当计价时点发生变动时, 总合同预估价中的风险性费用即为合同价格变动的动态要素;二是基于不同计价时点动态价格结构的比较分析, 提出了最终时点相对于签约计价时点风险性费用的构成与归类的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三是进一步分析了任意时点四种总合同预估价格中动态风险性价格的内容构成。从而根据所构建的状态时变模型完整阐释了总合同价格的演变过程及其风险要素的动态构成, 理清了价格风险因素在项目实施各阶段的存在方式, 为总承包合同的定价及价格管理提供了理论支持。

应用合同状态理论对EPC核电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价格状态及合同状态进行系统探讨, 可以提供认识和分析合同费用管理相关问题的整体视角。合同状态表述了总承包商所承担工作的范围、权利与义务以及责任与风险具体内容的逐渐明晰及变化过程, 合同价格状态确定了在相应计价条件下总合同预估价格的形成方式和动态价格结构。总承包商在承接合同约定的风险的同时也应获得相应的权利和经济对价。故在合同文本修编、估价与报价分析、合同谈判和后续合同执行商务管理中, 应该系统评估相关状态要素对于实施结果和合同价格的整体影响;跟踪分析动态价格要素的变动情况, 关注价格状态与合同状态的时点对应关系并识别二者的偏离情况, 从而对总承包合同价格管理的阶段性问题及时作出合理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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