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7-17

关于印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共9篇)

关于印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1

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系改革的意见》和卫生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城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中的枢纽和网底作用,市卫生局根据卫生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省市等文件要求,制定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

主题词:卫生

社区卫生

绩效考核方案

通知 抄送:###卫生局,###政府办公室。

###卫生局 2012年8月8日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完善服务功能,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充分体现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根据卫生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组织管理,规范社区卫生工作,建立以公益性质为导向、以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核心、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的奖惩机制,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积极性,为市财政补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科学依据。

二、考核对象

市金海、启平、新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考核原则

(一)科学、规范、有序。科学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规范绩效考核工作流程与方法,有序开展考核工作。

(二)公平、公开、公正。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考核标准和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服务数量考核与服务质量考核相结合,保证群众受益。

(四)激励、促进、有效。充分发挥考核作用,奖惩分明,调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

(五)彰显公益性。考核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重点,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履行职责,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和社会效益。

四、考核内容

(一)机构管理。主要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环境、人力资源管理、财物管理、药品管理、信息管理和服务模式等;

(二)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等;

(三)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医疗工作效率、医疗安全与质量、合理用药、中医药服务、医疗费用、康复服务以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等;

(四)服务模式。主要包括社区参与、团队服务、责任制服务、主动服务等;

(五)满意度。主要包括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卫生技术人员满意度;

(六)特色工作。主要包括科研和特色服务等。

五、组织管理

(一)市卫生局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二)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协调。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 市卫生局基层防保科科长

市卫生局人事科科长

市卫生局计财科科长

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市卫生局监察室

(三)成立绩效考核专家组。绩效考核专家组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督查、指导和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专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市卫生局防保科科长 成 员: 市人民医院医务科主任

市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 市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

市中医院医务科主任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长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长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长 市妇保院科长 市妇保院副科长

市卫生监督所科长

市卫生监督所科长

市第三人民医院副科长

六、考核程序及方法

按照《###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绩效考核评估标准》(见附件1),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综合考核与专业考核相结合方式,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现场访谈与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考核。

(一)考核程序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绩效考核评估标准》进行自评,并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逐一考核,每年9月上旬完成,考核自评表上交局基层防保科。市卫生局于每年9月中旬组织对金海、启平、新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一考核评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抽查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考核方法

1、查资料。查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计报表、工作记录、处方、病历相关文件、医疗文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资料。

2、看现场。查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内部设置、设备、服务流程和就医环境。

3、满意度调查。走访10个居民,进行问卷调查,随机抽5-10名医务人员和5-10名患者座谈征求意见。

(三)考核等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绩效考核结果分值90分以上的为优秀,89—60分为合格,小于60分为不合格,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30%。

(四)考核结果公示

市卫生局绩效考核结束后,及时将各单位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市卫生局提出复核申请,市卫生局接到复核申请后,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并将复核结果反馈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市卫生局考核结果无异议,最终确定各单位考核等次。

七、考核奖惩

(一)市卫生局依据考核结果,对考核成绩突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予以奖励,对考核成绩较差的机构予以批评。

(二)考核结果将作为核拨社区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结果将作为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以及人员晋升聘用的参考依据,考核优秀的机构和个人可予以适当奖励。

(四)根据考核结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进一步强化管理,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关于印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2

为客观全面评估我省工商领域行业协会工作绩效,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管理,促进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水平,根据《江苏省工商领域行业协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江苏省工商领域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意见》,我委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工商领域行业协会绩效考核评估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七月十四日

江苏省工商领域行业协会绩效考核评估暂行办法

一、总则

(一)为客观全面评估我省工商领域行业协会工作绩效,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管理,促进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协会是指我省工商领域以行业为标识,具有自律性、互益性、非赢利特征的行业组织及社会团体。适用范围为我省工商领域各类省级行业协会。研究会、联合会参照执行。

(三)行业协会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全面、科学、客观、民主、透明、规范”的原则,采取自评复评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四)省经贸委行业协会办公室依据本办法具体负责实施绩效考核评估工作,并对协会内部绩效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评估项目与主要内容

(五)组织建设。协会负责人经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秘书长由专职人员担任,秘书处配有专业人员。协会任期满能按时换届,确定或变更负责人时,能按规定报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并严格履行换届手续。(15分)

(六)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机制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实行会务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会务情况,建立能够广泛接受会员监督的制度保障体系。(15分)

(七)行业自律。制定并实施行规行约,协调行业内部关系,引导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防止垄断和不公平竞争。推进行业诚信建设,组织实施行业道德准则,维护正常市场秩序。(15分)

(八)联系政府。充分发挥协会熟悉行业情况的优势,深入研究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政策建议,为政府提供决策支持。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行业调研,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战略、行业准入条件等,认真做好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工作。(10分)

(九)行业统计。配备必要的人力物力,加强行业信息的统计分析,建立生产运行、价格调整、市场变化等分析报告定期报送制度,为会员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必要的决策支持。(10分)

(十)行业培训。按计划开展各类培训,促进技术交流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供市场、技术、产品、营销和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中小企业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10分)

(十一)对外交流。举办和组织企业参加全省性、全国性和国际性的相关会展,宣传和展示我省产品,帮助企业拓展市场。组织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协助企业招商引资和对外投资。探索建立业内上下游产业链的沟通协商机制。(10分)

(十二)行业维权。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涉及行业利益的有关重大问题,积极参与事关行业共同利益的政府决策的论证。代表行业提出反倾销、反垄断、反补贴调查等申请,组织或参与对外贸易争端案件的诉讼,维护行业正当权益。(5分)

(十三)信息沟通。建立信息交流网络(网站、内部刊物等),主动收集、分析国家和省相关的产业政策、市场运行、发展趋势、科技动态等方面信息,并及时向会员单位发布。(5分)

(十四)改革发展。审慎稳妥地推进行业协会的改革发展,创新工作方式,推进社会化、市场化、民间化,提高行业代表性,努力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行业发展需求。(5分)

三、评估程序与方法

(十五)实行自评与复评相结合。行业协会结合年度工作情况,对照评估内容和规定分值,在下发的《年度绩效评价表》中逐项自评打分。打分结果提交协会年会或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报省经贸委行业协会办公室评估组复核。评估组结合年检,确定最终评估结果。

(十六)实行百分制分档评级。评估结果共分五档:累计分值0-59为“差”,60-69为“较差”,70-79为“合格”,80-89为“良好”,90-100为“优秀”。

(十七)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如果考评年度出现协会工作人员违法或严重违纪,该协会的年度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一律为“较差”以下。

(十八)实行奖惩激励制度。年度考核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协会,在委托职能、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并予以适当物质奖励。年度考核评估结果为“差”的协会,当年年检视为不合格;连续两年评估结果为“差”,协会须整改合格方可开展活动;连续三年评估结果为“差”,视情况劝其注销。

四、附则

(十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3

现将《关于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文化部

卫生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4月8日

关于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意见

离退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关心照顾好离退休干部,发挥好他们的作用,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当前,离休干部普遍进入高年龄期、高发病期,退休干部人数逐年增多,服务管理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适应离退休干部高龄养老和服务管理的需要,更好地落实离退休干部的各项待遇,更好地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积极作用,现就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是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于部工作的有效途径。做好这项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持原有服务关系、管理关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方便离退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家庭、单位、社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相结合的服务管理体系,为离退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创造更好的条件。

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要区别机关、事业、企业单位離退休干部中的不同情况,坚持原单位服务与社区服务相结合,在不削弱原单位服务的基础上,通过社区为离退休干部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按规定移交到街道、社区的,主要由所在社区负责);坚持面向全体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对离休干部和参加工作时间早、年龄大、身体条件差、家庭生活有特殊困难的退休干部,要给予更多照顾;坚持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服务措施,逐步推进服务工作的多样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基本形式和主要内容

1组织离退休干部就近开展学习和活动。要充分利用社区现有教育教学资源,通过建立社区老干部学习小组、开办“老干部社区课堂”、举办报告会等形式。使离退休干部及时学习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际国内形势以及本地区的重要情况,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社区设立阅文室,为离退休干部学习提供方便。充分利用辖区内的公益性活动场所和设施,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适合离退休干部特点的文体活动,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社区基层服务点要积极为离退休干部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各级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要加强对社区老年文化活动的指导,积极开展适合离退休干部的文化活动,配送文化资源,不断丰富离退休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有条件的地方,可在社区公益性活动场所加挂“社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站、室)”匾牌。对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干部,可采取“送学上门”、“送恬动上门”。各地各部门老干部活动中心(站、室)和老干部大学(老年大学)要积极创造条件。向周边的离退休干部开放,努力实现资源共享。

2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服务管理。社区党组织要与离退休干部党员原工作单位加强联系,对按规定应当或自愿将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的离退休干部党员,要及时予以接收;对尚未转入的,要允许他们参加社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生活;探索在离退休干部居住相对集中的小区、楼宇和老干部活动学习场所设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他们就近参加组织活动创造条件。要及时向本区域内的离退休干部党员通报有关情况。采取适当方式组织他们开展适宜的活动。对那些体弱多病、行动不便和生活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党员,要主动关心,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要注意培养本区域内离退休干部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吸纳进党组织。

3就近为离退休干部提供生活照顾。要充分发挥社区服务中心(站、点)、社区志愿者的作用,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离退休干部的基本情况和特殊需求,通过编发服务指南、设立热线电话等方式,为他们得到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方便。对“空巢”、独居和长期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可通过走访慰问、谈心交流等方式,为他们提供爱心帮扶和精神慰藉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辖区内离退休干部建立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指导离退休干部进行疾病预防控制和自我保健,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为离退休干部提供方便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简化就诊流程,对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干部,可送医送药上门。要充分利用社区紧急救助网络,为突发意外情况的离退休干部提供紧急救助服务。

4为离退休干部就近发挥作用搭建平台。要从工作需要出发,适时、适度地组织离退休干部参与志愿服务和承诺服务等活动,鼓励和引导他们运用自身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在社区建设、社区党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建言献策、帮智出力、作出贡献,在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开展健康文娱活动和搞好家庭教育等方面作出表率。对表现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和宣传。

三、加强对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千部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

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对于加强社区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的重要内容,与推进社区党组织“三有一化”(社区党组织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构建区域化党建格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夯实社区服务基础,提供必要服务支撑,定期进行部署和考核。街道、社区要将这项工作纳入职责范围,明确人员负责,主动听取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工作。组织部门要加强街道和社区党建工作,指导街道、社区开展经常性的组织活动,加强对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教育、管理。老干部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汇报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的职责。民政部门要加强社区老年人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更好地向离退休干部提供公益性养老服务。财政部门要结合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经费安排情况,统筹考虑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实际,合理安排相关支出。卫生部门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为包括离退休干部在内的社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文化、体育部门组织开展社区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时,要充分考虑离退休干部的特点和需要。共青团、老龄办等组织和机构要充分利用各自服务网络,组织和指导社会志愿组织、老年群众组织、各类公益组织等为社区离退休干部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提供志愿服务,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离退休干部原单位要主动向社区提供离退休干部的有关情况,为社区服务离退休干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活动场所等方面的支持。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发展。

关于印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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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潜山县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潜卫人[2010]150号

各中心、乡镇卫生院:

《潜山县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指导意见》已经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请于2011年元月15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并上报单位内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潜山县卫生局 潜山县人社局 潜山县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

潜山县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66号)和《潜山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潜政[2010]54号),建立比较完善的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经研究,就潜山县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乡镇卫生院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乡镇卫生院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绩效工资实施对象

政府举办的中心、乡镇卫生院中通过竞聘上岗、签订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

四、绩效工资构成

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补贴;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10%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津补贴部分(含原工资构成比例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新增绩效工资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我县将绩效工资总额的30%确定为基础性绩效工资,70%确定为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和个人基本工资根据每月考勤等情况按月发放,个人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事假、旷工扣除标准按照本单位管理规定执行。

扣除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个人基本工资充入单位考核周期内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再分配。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90%分季度拨付(每季度拨付22.5%),前一至三季度县财政根据各乡镇卫生院季度岗位考核结果拨付,第四季度与预留总量的10%根据县卫生局对各乡镇卫生院年度考核结果拨付。

(一)乡镇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县财政预留的第四季度各乡镇卫生院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预留的10%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县卫生局根据《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试行)》对各乡镇卫生院年度考核结果拨付。

绩效考核≥80分的,全额拨付;低于80分,按得分比例拨付。扣除的不合格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按1.0∶0.8∶0.6的比例用于奖励绩效考核合格并排序前三名的卫生院。

(二)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乡镇卫生院对县财政每季度核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可先提取院长奖励基金,剩余部分依据对职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1、院长奖励基金。乡镇卫生院可提取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5%, 设立院长奖励基金。用于发放给单位职工在考核周期内工作量大、贡献量大、关键岗位成绩突出人员的绩效奖励。各单位应制定院长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其激励创新作用。

2、加、值班费。由县财政按照规定另行安排,不占绩效工资总量。

(三)工作人员考核方法

1、岗位分类。乡镇卫生院将职工依据工作性质分为临床医疗、公共卫生、护理、医技(包括心电图、B超、检验、放射、药房等科室)、行政后勤(包括总务后勤、收费等)五个考核单元。

2、岗位考核内容。各单位对每个单元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行为、医德医风、收支结余等指标核定任务,实行百分制考核(公共卫生岗位千分制)。

①服务数量:主要考核门诊诊疗人次、住院人次、收治病人数、病房出院病人次、实际占用床位、手术台次、医技检查与治疗人次、药剂调配处方数及行政后勤科室完成相关任务情况;健康档案建档数;健康教育数;免疫规划接种人(剂)次;传染病报告处理数;孕产妇、儿童保健数;老年人体检数;慢性病管理数;重症精神病人管理数、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执行情况等;

②服务质量:主要考核医疗文书(包括门诊病历、门诊登记、传染病报告、住院病历等)合格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差错事故发生率、病区管理、消毒隔离管理、基础护理、级别护理、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等;九项公共卫生服务建档率、覆盖率、管理率、报告率、符合率等以及各项制度制定实施情况。③服务行为:主要考核对卫生院规章制度的遵守、医院核心制度的执行、出勤情况、医疗收费与药品价格政策的执行等;

④医德医风:主要考核遵纪守法、因病施治、廉洁行医、医患和谐、团结协作、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服务满意率等;

⑤收支结余:进行科室成本核算,合理核定各考核单元收支指标,根据收支增减率评价计分。

具体每项指标及分值根据《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试行)》由各乡镇卫生院确定。

3、岗位系数

各乡镇卫生院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责任风险、工作量等确定每个岗位的系数,根据调研分析和测算,提出如下岗位系数设臵指导性意见:临床(门诊)、公共卫生、护理、医技、总务后勤系列分配系数分别按1.15∶1.05∶1.05∶1.0∶0.95确定;其中副高、中级、初级师(高级工)职称各在本岗位系数上加0.10、0.07、0.05;无执业(从业)资格人员的岗位系数减少0.1;副院长、分院负责人加岗位系数0.12,其他院务会成员加岗位系数0.1,中层干部加岗位系数0.08(上述人员不得重复计算系数);兼职人员加岗位系数0.08(兼职人员岗位系数原则上只累加1次)。各乡镇卫生院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完善。

4、乡镇卫生院院长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乡镇卫生院院长岗位系数确定为1.4,不再享受其他加权系数。乡镇卫生院考核得分≥80分,得分系数按岗位系数100%确定;乡镇卫生院考核得分<80分的,得分系数按照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系数与得分比例确定。

5、考核结果确定

(1)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考核得分系数根据乡镇卫生院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确定,个人考核得分系数=考核得分率×岗位系数。(2)考核周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实后,按岗位系数50%及以下确定考核得分系数(具体由各单位在考核细则中明确)。

①违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被上级部门通报处罚的; ②收受红包、回扣等经调查核实的;

③私自非正常途径转诊病人或擅自在院外从事各种医疗经营活动等经查实的; ④因服务态度引发医疗纠纷给单位造成损害的;

⑤遇有重大事件不及时逐级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的; ⑥私自收取现金不及时入账的;

⑦以医谋私擅自漏收、免收、少收各种辅助检查费经查实的。

⑧对损坏卫生院荣誉,造成不良后果,或受各种党内、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⑨不服从院领导工作安排的。考核周期内实行医疗责任事故、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挂床骗保、胎儿性别鉴定等一票否决制,奖励性绩效工资零发放,同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

6、考核时间及结果运用

县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每年进行1次,于每年12月下旬集中组织进行。

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分季度进行,分别在季度结束后10天内进行。绩效考核结果是工作人员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未开展绩效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县财政局分季度拨付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2.5%,其中第四季度的22.5%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预留的10%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年终县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结果发放。

奖励先进,惩戒后进。对考核合格且得分位列全县前三名的乡镇卫生院,在县财政按照各乡镇卫生院收支资金节余情况给予的奖励基金总量中安排15%专项基金予以奖励,并对乡镇卫生院及其负责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连续3次考核合格且得分位列全县前三名的乡镇卫生院负责人,要在提拔重用上优先考虑;对考核不合格、得分位列全县最后二名的乡镇卫生院,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3次考核均位列全县最后二至三名、工作不能改进的乡镇卫生院,免去负责人职务。

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季度拨付到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总额—院长奖励基金)/考核得分系数和×个人考核得分系数。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晋级、奖励评优、提拔任用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依据,年度内两次绩效考核达不到60分的,个人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一次绩效考核达不到60分的,定为基本合格。

七、有关意见

(一)为激励乡镇卫生院在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量的前提下,认真执行医疗收费价格政策合理合法合规组织收入、增强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性,县财政在严格执行通过服务增加收入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乡镇卫生院实行“经费包干、超收返还、超支不补”的激励政策,年末收支结余优先用于乡镇卫生院事业发展。

(二)因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并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的,其病假期间绩效工资发放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非工作急需本人主动申请并经单位同意脱产进修的,其进修期间不享受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法定产假、婚嫁、因公致残按国家规定执行工资待遇。

(五)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政策根据县人社局、财政局、卫生局《关于印发<潜山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潜人社字[2010]19号)要求执行。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是完善乡镇卫生院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重要基础,对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组织领导,县卫生局成立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落实具体经办人员,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各乡镇卫生院要成立考核组和监督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组和监督组中职工代表均应不少于2人。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各乡镇卫生院要依据本实施意见,将本单位目标工作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岗位的工作任务量,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乡镇卫生院院务会集体研究后,经院职工代表会议或院职工大会通过后,报县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正公平。各乡镇卫生院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考核,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考核结果要及时公示,自觉接受职工监督。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各乡镇卫生院一律不得擅自发放津补贴。

关于印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5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财政局: 为提高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使用效率,促进项目工作全面深入开展,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发〔2009〕70号、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桂卫妇社〔2009〕34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妇社〔2009〕3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们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09〕29号精神,按照《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强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确定考核内容、指标、方法和监督措施等。

(二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原则。考核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考核结果要客观反映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落实的真实情况。

(三坚持全面考核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原则。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管理,通过全面考核促进任务落实和日常管理。

(四坚持绩效考核与经费补助挂钩的原则。根据经费预算安

排,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情况,按照奖惩结合的原则,具体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金额。

三、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的数量和质量,项目实施效果、群众满意度等。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核、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考核。社会满意度等调查应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

(二分级进行考核。

1.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月或季度,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机构内部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自查自评。

2.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或独立的评审考核机构等中介机构,每半年对所有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面考核。

3.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或独立的评审考核机构等中介机构每年对各县(区、市进行重点抽样复核,并将考核情况报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

4.自治区卫生、财政部门每年对各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和督导检查。

五、考核结果评定与应用。(一考核结果评定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采取1000分制,得分900分以上的为

优秀,得分800-900分为良好,得分700-800分为合格,得分70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以及单位主要领导的考核和任免挂钩,作为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对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机构,按照规定全部兑付补助资金,不合格的,通报批评,并按分值比例扣减补助资金。

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各县(市、区卫生和财政部门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六、组织管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充分认识组织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任务,成立由同级卫生、财政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完善制度,健全组织。各地要根据本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完善考核办法。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技术指导组,充分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作用,指导、培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职人员,帮助完成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并参与考核。

(三规范管理,确保实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配备专人、设立专用场所,配臵专用设备,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各相关考核部门要严格按规定的考核项目和标准逐一考核评分,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要追减补助资金并通报批评。

(四加强宣传,接受监督。各地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

宣传,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要鼓励街道、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参与考核,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 考核指标 分 值

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得 分

一、城

乡居民健康档案管 理 1 00

1、城

乡居民健康档案建 档 5 规范化的健康档案包括 居民个人、家庭基本信息,个 人专项档案,长期健康问题、近期主要健康问题,诊疗用药 情况等服务记录,如该居民有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时,须 包括慢病专项信息。至少须包 2009年规范

化建档率城市≥ 30%,农村≥5%, 得40分;低于要 求按比例得分。2010年农村规范 化建档率城市≥ 指标值

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分括一般情况、既往史、家族史、过敏史、暴露史和主要健康问 题等,对档案进行定期更新。规范化建档率=本考核 末居民的规范化建档人数 / 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40%,农村≥20%, 得40分;低于要 求按比例得分。

2、城

乡居民健康档案合格率 健康档案合格指:健康档 案项目内容完整、真实。合格 率=合格的居民健康档案数/ 随机抽检的健康档案数× 100%,分母为从信息系统随机 抽取30份健康档案,分子为 随机抽查的档案中的合格档 案。健康档案合 格率90%,得30 分;低于90%按 比例得分。

3、城

乡居民健康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 2 机构对健康档案实行计 算机管理,有管理软件及有更 新记录的居民健康电子档案。

有管理软件 得10分;实施城 乡居民健康档案 电子化管理得10 分。

二、健康教育 1 00

1、发放健康教 1 5 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 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健康手 健康教育印 刷材料发放10 指标值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分 育印刷资

料册和医学科普读物等,各基层 医疗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2

种内容的印刷资料。健康教育印刷资料要求放臵 在候诊区、诊室、咨询台 分,本项考核得 分=健康教育印 刷材料发放率(每年发放健康 教育印刷材料种 类/12*100% *10;资料放臵区域5 分,在规定区域 内没有放臵的, 每少一个区域扣 2分,扣完为止。

2、播

放健康教育音像资 料 1

音像资料包括录像带、VCD、DVD等视听传播资料,在 门诊候诊区、健教室、输液室、观察室内播放。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年播放 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播放音像资 料6分,本项考 核得分=健康教 育音像材料播放 率(每年播放健 康教育音像材料 种类/6*100% *6;播放场所4分, 查看候诊区和观 察室,没有播放

指标值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分 的,每个场所扣 2分,扣完为止。

3、设臵健康教育宣传栏 1 5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 镇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 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要求设臵在机构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输液室 或收费大厅显眼处,每年更新 至少12次。

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 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 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要 求设臵在机构户外、健康教育 室、候诊室、输液室或收费大 厅显眼处,每年更新至少6次。无宣传栏不

得分,每少一块 宣传栏扣10分;宣传栏面积少于 2平方米扣5分;更新少一次扣1 分,扣完为止。设臵位臵不显眼 的,每一块扣2 分。

4、开

展公众健康咨询活 动 1 5 在各种卫生宣传日、健康 主题日、节假日,利用会议、集会、电影放映等社会活动, 开展特定主题的健康教育宣 传活动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每年至少开展6次公众健康咨 本项考核得 分=公众健康咨 询活动完成率(每年组织公共 健康教育活动次 数/6*100%*15。每缺少一次扣 2.5分。指标值

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分询活动。

5、定期举办健康讲座 1 5 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结 核病、精神分裂症患者或家

属、孕产妇、0-36个月儿童家 长等,定期举办健康讲座,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 院每月至少需要举办1次健康 知识讲座。每少一次健 康知识讲座扣 1.5分,扣完为 止。

6、健

康教育工作档案管理规范有 序 1 各基层医疗机构要有专 门的书柜、专门的文件盒、文 件盒外部要标识清楚、分类要 合理、资料要收集齐全、要有 目录、装订整齐、摆放整齐美 观。

每有一项不 合格扣1.5分, 扣完为止。

7、健

康教育人员配备4 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和乡镇卫生院配备1名健康教 育专业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 和村卫生室有专人负责健康 教育工作。有专兼职健 康教育人员得4 分,否则不得分。

8、健

康教育场地和设备4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 乡镇卫生院应设健康教育室, 面积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并配 备数码相机、电视机、DVD机、没有健康教 育室扣2分,面 积不够扣1分, 设备每少一种扣 指标值

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分投影仪。1分,设备不能 使用的按缺少设 备计算,扣完为 止

9、健

康教育人员培训2 各基层医疗机构专兼职 的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上一级 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 训不少于8学时,获继续医学 教育一类学分不少于2分,参 加经卫生部、自治区卫生厅认 可的远程教育并考试合格可

列入培训学时。培训内容为健 康教育基本理论、内容、方法、技巧、健康教育设备的使用、健康教育效果评价等。本项考核得 分=接受培训学 时率(每年接受 上一级培训学时 数/8 *100%*2。

10、健

康教育方案制定6 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制定 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工作 总结,包括健康教育的内容、形式与时间、实施和质量控制 方法、组织实施流程、人员安 排、经费预算、设备和材料准 备、效果评价等。没有工作计

划、工作总结各 扣3分,工作计 划不完整的,每 小项扣0.5分, 扣完为止。

11、督 4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督导每少一 指标 值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分 导检查

镇卫生院分别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效果评价。要求至少每季度1次。

次扣1分,扣完为止。

三、预防接种 1 00

1、接种门诊 接种门诊必须是区(市、县卫生局指定的、达到免疫 规划合格接种门诊标准的预

防接种单位;接种人员应通过 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 格。接种门诊达

到免疫规划合格接种门诊标准得 10分,人员符合 要求,得10分。

2、免疫接种 80 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卡,建证(卡率≥95%;根据国家免疫规划

程序,对适龄儿童定期开展一 类疫苗接种、补种,免疫规划 疾病的应急接种和强化免疫, 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

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免疫规划接种率≥90%,免疫规划疫苗及时接种率≥90%。

建证(卡 率≥95%,得10 分;<95%,不得 分;

指标值

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分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按相 关规定进行管理。免疫规划接 种率≥90%,得 20分;<90%, 得分=接种率 /90%×10分;按要求进行免疫规划可 预防疾病报告与调查,免疫规 划可预防疾病报告与调查率 100%。扩大国家免 疫规划按相关规 定进行管理,得 10分;建证(卡率=辖区

内建立预防接种证(卡人数 /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 证(卡人数×100% 抽查10份 计免卡,查看是 否按照规范及时 接种,及时接种 率≥90%,得20 分;<90%,得分 =及时接种率 /90%×20分;免疫规划接种率=辖 区内实际接种人数/内应 接种人数×100% 计划免疫可 预防疾病报告率 100%,得10分;调查率100%,得 10分。

四、传7 指标值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分 染病报告 与处理

1、传

染病疫情网络直报条件 1 有相应的传染病疫情网 络直报设备和人员条件 能网络直报 得2分,有疫情 专用电话得1 分,有疫情专用 传真机得1分, 有激光打印机得 1分,有专职或 兼职疫情管理人 员1-2人得5分

2、传

染病相关知识的培 训5 定期对本单位医护人员 和辖区内医生进行相关知识 及培训。每年培训2 次以上得满分, 不足按比例扣 分。

3、传染病登记与报告 1 5 各项登记完整,门诊日志 基数符和 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检 验(影像登记 和传染病登本项

目设计及登记情 况,均齐全者得 5分;不全按比 例扣分。门诊日 指标值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分

志数与挂号或处 方的符合≧ 80% ,得10分, 低于80%按比例 得分

4、重点传染病 管理 1 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 开展重点传染病(艾滋病、结 核病等的治疗、管理和调查。查阅有关记 录,符合要求得

满分,不符合要 求酌情扣分

5、传染病报告 质量 3 传染病报告率、传染病 报告及时率、传染病报告卡填 写准确率、传染病报告卡填写 的完整率、传染病报告卡一致 率达到要求。传染病报告 率≧95%,得10 分,及时率≧ 95%,得5分,准 确率≧95%,得5 分,传染病报告 卡填写的完整率 ≧95%,得5分, 一致率(5分

≧98%,得5分。不达标按比例得 分。

五、儿童保健 1 00 指标值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分

1、建立儿童保健手册。2 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 儿童保健手册 抽查10份 儿童保健手册, 一份不合格扣4 分,扣完为止。1 名儿童未建立儿 童保健手册扣8 分,扣完为止。

2、开展新生儿

访视 3 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重 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 小便、黄疸、脐部情况等。为 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其出生 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 指导母乳喂养,对还未建立 《儿童保健手册》的给予建 立。新生儿访视率=辖区 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 儿人数/辖区内活产数× 100% 新生儿访视 率≥90%,得30 分;<90%,得分 =新生儿访视率 /90%×20分;

3、开展儿童系统管理 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 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 2次,要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 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 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儿童系统管 理率城市≥80%, 农村≥70%得50 分。城市<80%, 得分=儿童系统 指标值

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分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 等健康指导,在6-8月、18 月、30月龄分别进行一次血常 规。儿童系统管理率=辖 区内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 0~36个月儿童数/辖区

内应管理的0~36个月儿童数 ×100% 管理率/80%×50 分;农村<70%, 得分=儿童系统 管理率/70%×50 分;

六、孕产妇保健 1 00

1、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2 在孕12周前,孕妇首次 产前检查时为孕妇建立孕产 妇保健手册。抽查10份 孕产妇保健手 册,一份不合格 扣4分,扣完为 止。1名孕妇未

建立孕产妇保健 手册扣8分,扣 完为止。

2、产前健康管 理 5 对每位孕妇开展至少5次 孕期保健管理,进行一般体格 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 指导,其中第一次孕早期检查 要进行妇科检查和血常规检 ①产前健 康管理率≥80%, 得30分;<80%, 得分=实际值 /80%×30分;② 指标值

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分查;发现社区高危孕产妇并

及时转诊。孕妇产前健康管理 率≥80%,高危管理率100%。产前健康管理率=辖区内按 照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 以上管理的人数/该地该时间 段活产数×100%。高危管理率 =辖区内按照规范接受管理的 高危孕产妇数/该地该时间段 内高危孕产妇数×100% 高危管理率达到 100%,得20分;<100%,得分= 实际值×20分;

3、产后访视 3 对每位产妇开展至少2次 产后访视,了解产后恢复情况 并进行产后常见问题指导。产 妇产后访视率≥85%。产后访

视率=辖区内产后28天内接受 过1次及以上产后访视的产妇 数/该地该时间段活产数× 100% 产后访视率 ≥85%,得30分;<85%,得分=实 际值/85%×20 分;

七、老年人保健 8 0

1、登记管理 2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 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 险因素调查,提供疾病预防、老年居民健 康管理率≥60% 得20分;低于要

指标值

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分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 健康指导。老年居民健康管理 率=接受健康管理人数/年内 辖区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 ×100% 求值,得分=实际 值/60%×20分;

2、健康体检 4 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 人进行1次普通健康体检(包 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腰围、臀围、皮肤、淋 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体 格检查及视力、听力和活动能 力的一般检查,并记录完整;每年一次空腹血糖检查。健康

体检表完整率=填写完整的 健康检查表数/抽样的健康检 查表数×100% 满分40分。抽查老年人健康 档案10份,查是 否有当年体检 表,少1份扣3 分。抽查10份体 检表,是否按要 求的项目进行体 检,内容是否填 写齐全,健康体 检表完整率≥ 80%,得20分;<80%,得分=实 际值/80%×20 分。

3、健康指导和

干预 2 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 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 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 满分20分。抽查已管理的老 年人健康档案10 指标值

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分理。对存在危险因素且未纳入 其他疾病健康管理的居民建 议定期复查。对老年居民进行 慢性病危险因素和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及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和自救等健康指导。份,不按要求进 行健康指导和干 预每份扣3分,扣完为止。

八、慢性病管理 8 0(一高血压患者管理 1 高血压病患者筛查。对35 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 血压。高血压筛查 人数≥2000人/ 万居民〃年,得 10分;<2000人 /万居民〃年,得 分=每万居民实 际筛查数/2000 ×10分;1 对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 管理,每年对原发性高血压患

者进行面对面随访至少4次, 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 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高血压患者 高血压患者 健康管理率≥ 30%得10分;低 于要求值,得分= 实际值/要求值 ×10分;指标值

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分健康管理率=年内已管理高 血压人数/年内辖区内高血压 患者总人数×100%。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较全 面的健康检查,包括血压、体 重、空腹血糖,一般体格检查

和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的一 般检查。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 率=按照要求进行高血压患 者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高血 压患者数×100% 高血压患者 规范管理率≥ 60%得10分;低 于要求值,得分= 实际值/要求值 ×10分;1 0 高血压管理质量控制。满分10分。抽查10份高血 压患者健康档 案,每年是否管 理4次(面对面 访视,是否有

当年体检表,1 份不合格扣2 分,扣完为止。

(二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 1 2型糖尿病筛查。重点对 35岁以上人群进行筛查(门诊 服务、健康体检等。糖尿病筛查 人数≥500人/万 居民〃年,得10 指标值

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分

分;<500人/万 居民〃年,得分= 每万居民实际筛 查数/500×10 分。对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 记管理,每年对确诊的2型糖 尿病患者进行面对面随访至 少4次,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糖尿 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内已管 理糖尿病人数/年内辖区内糖 尿病患者总人数×100% 2010年糖 尿病患者健康管 理率≥30%(2011 年≥40%,2012 年≥50%,得5 分;低于要求值, 得分=实际值/要 求值×5分;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较全 面的健康检查,包括血压、体 重、空腹血糖,一般体格检查(含足背动脉搏动检查和视 力、听力、活动能力的一般检 查。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按照要求进行糖尿病患者管 理的人数/年内管理糖尿病患 者数×100% 糖尿病患者 规范管理率≥ 60%得10分;低 于要求值,得分= 实际值/要求值 ×10分;指标值

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分1 0 糖尿病管理质量控制。

满分20分。抽查10份糖尿 病患者健康档 案,每年是否管 理4次,是否有 当年体检表,1 份不合格扣2 分,扣完为止。

九、重

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4 0

1、精神病患者 筛查 1 收集本地区固定人口中 患者的信息,并做初步筛查。查阅筛查记 录本,按要求开 展工作得满分,达不到要求酌情 扣分。

2、重

性精神病患者并建 档 1 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 家居住的恢复期重性精神疾 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 指导,每年随访不少于4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 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 重性精神疾 病患者管理率≥ 30%得10分;低 于要求值,得分= 实际值/要求值 ×10分;指标值

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分神疾病患者数/(辖区内15岁 及以上人口总数×患病率× 100%

3、重

性精神病患者健康体检 1 精神病患者每年至少进 行一次健康检查,包括血压、体重、空腹血糖,一般体格检 查和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的 一般检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规范管理率=每年按照规范 要求进行管理的确诊重性精 神疾病患者数/登记在册的确 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 100%。重性精神疾 病患者规范管理

率≥60%得10 分;低于要求值, 得分=实际值/要 求值×10分;

4、质量控制 1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各环节规范。满分10分。抽查5份档案, 每年是否管理4 次,是否有当年 体检表,1份不 合格扣3分,扣 完为止。

十、效果性指标 2 30

1、群5电话随访30位居民。满意率≥ 指标值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众满意率0 80%,得50分;<80%,得分=实 际率/80%×50 分;

2、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5 深入社区调查30位居民。居民健康知 识知晓率≥70%, 得50分;<70%, 得分=实际率 /70%×50分;

3、居

民基本健康行为形成率 5 深入社区调查30位居民 健康行为。居民基本健

康行为形成率≥ 60%,得50分;<60%,得分=实 际率/60%×50 分。

4、血压控制率 4 随机抽查已规范化管理 的高血压档案20份 血压控制率 ≥60%,得40分;<60%,得分=实 际率/60%×40 分;血压控制率=最近一次随 访血压达标人数/20×100%

5、血糖控制率 4 随机抽查已规范化管理 的2型糖尿病人档案20份 血糖控制率 ≥50%,得40分;<50%,得分=实血糖控制率=最近一次随 指标值

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分访空腹血糖达标人数/20× 100% 际率/50%×40 分。

关于印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6

作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永嘉县乡村医生考核及再注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嘉县卫生局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

永嘉县乡村医生考核及再注册工作方案

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规范乡村医生考核和再注册工作,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更好地为广大群众健康服务,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卫生部《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和《浙江省乡村医生考核及再注册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村医疗机构中执业的乡村医生。在村医疗机构中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考核,按省卫生厅医师定期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机构

县卫生局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负责全县乡村医生考核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各中心卫生院级医疗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的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工作,并及时将考核情况报告考核委员会。考核小组负责人在考核委员会成员当中产生,考核小组的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

三、考核周期

乡村医生考核每两年组织一次。本次考核周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各考核小组须于2009年7月31日前完成考核。

四、工作原则

乡村医生考核及再注册工作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考核内容

乡村医生考核包括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两方面内容。

(一)业务考评主要包括:

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公共卫生任务完成情况、一般疾病诊治的开展情况等。

2、业务水平。从事公共卫生和一般医疗服务所具备的知识和技能情况。

3、学习培训情况。参加省卫生厅规划的乡村医生培训、在岗医学学历教育等情况。

4、规范服务情况。依法执业、诊疗规范、医疗文件书写和《浙江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试行)》等的执行情况。

(二)职业道德评定主要包括医德医风情况。

六、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考核方式:

1、个人述职。乡村医生需提交书面述职报告材料,也可辅以口头述职。

2、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采取日常工作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规范服务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

3、学习培训和业务水平测试。乡村医生在本轮考核期间内须参加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省卫生厅培训规划组织的学习培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考核委员会审核。

4、职业道德评议。考核小组在评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其他乡村医生和村民的意见。

(二)考核程序:

1、考核委员会应当于考核前将《乡村医生考核通知书》及回执送达需参加考核的乡村医生或乡村医生所注册的村医疗机构。收到书面考核通知后收件人在回执上签字。回执由县卫生局保存。

2、各考核小组应按照本方案规定的考核方式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在完成乡村医生考核后,应将考核情况报考核委员会。

3、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4、考核委员会向乡村医生送达书面考核结果。

5、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签署意见。

6、考核委员将最终考核结果通知各乡镇,由考核小组在乡村医生执业的所在村公示。

7、暂缓考核:乡村医生因特殊情况需要暂缓考核的,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经考核委员会批准同意后,予以暂缓考核。一个考核周期内,每名乡村医生仅能暂缓考核1次,暂缓考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

8、不予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考核,直接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1)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4)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

(5)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执业医师资格的;

(6)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7)有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乡村医生认为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向考核委员会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考核委员会应当予以准许。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七、考核结果及应用

1、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县卫生局将考核结果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中的“考核记录”栏。

2、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乡村医生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乡村医生本人。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乡村医生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

3、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县卫生局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4、乡村医生在考核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的。(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

八、乡村医生再注册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县卫生局申请再注册。县卫生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再注册,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申请乡村医生再注册应提交资料:

1、乡村医生再注册申请审核表;

2、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4、相关学历证明、证书;

5、申请人身份证明;

6、村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和村委会推荐证明;

7、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8、执业注册期间两次以上考核合格证明。

(二)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再注册,由县卫生局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1、考核不合格的;

2、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3、受刑事处罚的;

4、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5、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

6、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的;

关于印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7

关于开展第一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督查考核的通知

渠沟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要求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第一季度相山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考核对象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所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督查考核,渠沟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十二所村卫生室的督查考核;区卫生局负责对渠沟镇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督查考核和对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抽查。

二、督查考核内容

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电子档案录入情况、健康教育、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健康管理、糖尿病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十一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养护情况进行督查。

三、考核时间

2012年3月28日——2012年3月31日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所辖社区卫生服务站、渠沟镇卫生院对所辖村卫生室的督查考核。

2012年4月1日——2012年4月3日为区卫生局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渠沟镇卫生院的督查和对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渠沟镇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提高认识,及时成立督查考核组,认真对辖区各村卫生室、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督查。

(二)督查过程中应坚持标准,公平公正,严格按照督查要求真实记录考核结果。

(三)做好督查材料记录、整理工作,并将考核分数、图片等相关资料于4月1日前上报区社区卫生管理办公室。

本次督查考核结果作为平时考核成绩列入年终考核分数。考核不合格的机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取消该机构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

相山区卫生局

关于印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8

桂人社发〔2011〕71号

关于印发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有关问题

答复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最新医改政策精神,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对当前各地在实施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明确如下:

一、各级在开展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清理核查时,对“坚决取消资金来源不合法、不合规的项目”如何把握?

答:桂政办发〔2010〕110号文件规定“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外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摸清

收入来源、支出去向、账户情况和津贴补贴实际发放水平,坚决取消资金来源不合法、不合规的项目。”对于项目保留与否,把握的关键主要有两点:一是看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二是发放的项目是否合法合规。只要是津贴补贴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发放的项目也不违法不违规,可予以保留并归并至绩效工资总量。

二、各级在开展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清理核查时,如何界定津贴补贴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答:对于津贴补贴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判断:

1、不是在专项用于建设或发展项目资金上提取的资金;

2、不是用虚高药价部分的资金,或者是将卖药后该支付给药商的购药款用来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

3、不是违反财务收支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三、当地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水平如何确定?

答:各地在核定绩效工资水平时,要把握一个总的原则,即根据桂政办发〔2010〕110号文件规定,绩效工资水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具体操作时,在取消资金来源不合法、不合规的项目基础上,以大口径(原在编在岗人员和通过过渡考试竞聘上岗人员人数之和)计算出平均津贴补贴水平,对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可按照托低不限高的办法核定绩效工资水平,以确保其合理收入水平不低于改革前。各地要以县为单位,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科学设定财政托低水平线。对低于财政托低水平线的,可将其调整至财政托低水平。

——

四、各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如何核定?

答:按照核定的各单位年绩效工资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编制数内(含编制控制数)实际在岗人数分别核定市本级、县(市区)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年绩效工资控制总量后,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将控制总量分解到各单位。

五、绩效工资结构比例如何确定?

答:桂政办发〔2010〕110号文件规定“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在绩效工资中所占的比重为 60%—70%”,《关于全区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政策和操作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147号文件规定“基础性绩效工资……鉴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具有公益性的特点,在绩效工资中所占的比重全区统一为70%”。当时出台此政策主要因为各地出于减少内部矛盾和单位领导压力考虑,普遍要求全区统一比例为70%。但随着绩效工资工作的深入推进,发现这个比例有一定局限性。为此,在深入开展区内外调研的基础上,借鉴了部分兄弟省市的做法并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对财政托低水平线部分的绩效工资结构比例,按国家和自治区文件规定执行,即基础性绩效工资占60~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40%。

六、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原有平均津贴补贴水平高于当地财政托低水平线的部分如何处理?

答: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原有平均津贴补贴水平(按原在编在岗人员和通过过渡考试竞聘上岗人员人数之和的大口径计

算)高于当地财政托低水平线,且经费来源符合有关财务规定的,经卫生、人口计生主管部门商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核批准,高出部分可予以保留,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不受绩效工资结构比例限制。

七、绩效工资总量能否进行增量调整?

答:为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人员的积极性,有条件的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合格后,可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从收支节余中提取奖励性基金,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绩效工资的实施用于职工绩效考核奖励。

八、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如何解决?

答:桂政办发〔2010〕110号文件规定,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额安排,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各级财政负担。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的补助,按医改政府卫生投入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高出当地财政托低水平的绩效工资部分,其经费来源由事业单位负责,不增加财政支出。

九、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如何确定?所需经费如何解决?

答:将退休人员原执行的津贴补贴项目全部归并至新的退休人员补贴项目。各级在制定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时,可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大致平——

衡的原则制定统一的退休人员补贴标准。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与在职人员绩效工资之间的比例按当地机关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与在职人员津贴补贴之间的比例执行。

关于经费负担问题,根据桂政办发〔2010〕110号文件规定。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公共卫生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额安排,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各级财政负担。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各级财政负担;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为有效控制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收入水平差距过大,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规范京外中央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津贴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3号)规定,对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相当于当地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规定补贴平均水平2.5倍以上的单位,其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该单位自筹解决。

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过渡考试合格并竞聘上岗人员的工资如何套改?

答:各市县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新核编后,实施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的单位中,已经参加了自治区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过渡考试合格的人员,在完成竞聘上岗和签订聘用合同后,只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岗位上,即可按桂政发〔2006〕50号文件规定进行工资套改,符合条件享受与编内人员同样的工资待遇,实现同岗同酬。

十一、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是否应当纳入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范围?

答:由于当前多数乡镇人口计生服务所与乡镇计生办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当前主要是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其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相对较弱,因此部分县区为平衡乡镇所属七站八所,认为乡镇人口计生服务所不宜纳入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范围。但是,乡镇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具有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应当纳入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 事业单位 绩效工资 答复 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1年5月19日印发

(共印550份)

关于印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9

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的通知》(….市卫创字„2012‟…号),推动全县卫生系统及广大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服务群众众健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民、执政为民理念,紧紧围绕“落实医改任务、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医德医风、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目标,主动服务赣南苏区发展振兴,着眼于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和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深化和拓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各单位和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向人民群众学习,拜人民群众为师,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中培养深厚感情,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和基层党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干部下基层常态化、教育锻炼干部制度化,建立健全干部下基层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长效机制,为建设…….新某某,实现某某卫生事业发展振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范围对象

局机关、全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和干部。

三、目标任务

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广泛走访群众,深入基层调研,大力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按照县委“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全覆盖常态化的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三送”活动,继续实施医疗技术帮扶、卫生人才帮扶、资金设备帮扶。做到三个结合:与落实医改任务相

结合,与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相结合,与整治干部作风相结合。达到下基层转作风、察民情办实事、解纠纷保稳定、理思路促发展、打基础强基层的目标。

(一)大力开展宣讲活动。大力宣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三次、市第四次、县第……次党代会精神,同时结合卫生工作实际,重点宣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和卫生工作重点以及惠民政策,帮助指导群众理解、拥护、执行各项政策,使党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惠及群众。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利用“…….”等形式加强教育培训和宣讲工作,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深入进行调查研究。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建立市县乡领导干部“民情家访”制度的意见(试行)》(赣办字„2011‟58号)和《县委组织部关于……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组发„2012‟…..号),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领导干部要结合“三送”工作,深入联系点和挂点单位开展调查研究,捕捉第一线信息,掌握第一手资料,深入了解党的政策在基层落实情况、基层工作的困难问题、基层干部群众的真实想法,提出推动发展、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认真记好“民情日记”,撰写既有情况分析、又有对策意见、充分反映社情民意的调研报告。“三送”驻村工作干部要与当地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切实帮助挂点村提高卫生服务水平,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畅通民情渠道,化解矛盾隐患,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认真摸排梳理群众工作积案情况,摸清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上访老户以及可能发生的信访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完善医患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源头预防”,促进医患关系和谐。领导干部坚持

群众路线,切实把心思放在基层,精力用在基层,工作做在基层,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被动接访为主动询访,变等待解决为现场处理,及时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问题,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老百姓的家门口。

(四)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集中力量为群众办好1-2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实事。积极参与省卫生厅组织开展的“惠民利民实事”评选活动。认真抓好中央、省、市、县各项惠及卫生的民生工程落实,继续大力推进“光明.微笑”工程和儿童“两病”免费救治,着力抓好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让群众得到更多健康实惠。

(五)认真指导开展群众评议。领导干部要按照《关于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实施意见》(…..创先争优组发„2012‟….号)要求,现场参加、指导联系点及所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工作。坚持简便易行、公之于众的原则,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最广泛地吸收群众参与进来,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六)开展形式多样的结对帮扶。广泛开展“访民情、办实事、转作风、作表率”和“弘扬苏区精神、树立模范作风、推动苏区振兴”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党员干部下基层常态化制度,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办实事、服务群众作表率。深入开展以帮扶困难群众、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帮扶薄弱基层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三帮扶”和以“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医疗技术帮扶、卫生人才帮扶、资金设备帮扶为主要内容的“三送三帮”活动。各党组织、下基层党员干部要与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结对子、交朋友,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方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同时要抓好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建工作,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的党组织建设,不

断壮大党的力量,扩大工作覆盖面,带动群众组织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深入基层“访民情、解民忧、保民安、促民康”为民服务,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也是教育锤炼党员干部作风、展示卫生工作者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因地制宜开展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局机关和党员干部,要带头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深入基层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带头深入群众,认真做好建立联系点、结对帮扶等工作。要带头做好服务群众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带好队伍,推动深入基层“访民情、解民忧、保民安、促民康”为民服务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二)严守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形象。领导干部下基层要严格自律、轻车简从,不扰民,不搞层层陪同。党员干部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在下基层蹲点期间自觉做到“七不准”,即:不准无故请假、“走读”、借口单位有事溜岗;不准在解决基层困难、调处矛盾纠纷中优亲厚友;不准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不准收受基层馈赠的土特产和违规购买土特产;不准打牌赌博和公款娱乐;不准违反规定大吃大喝;不准包办代替,强迫命令,干扰基层正常工作。要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自觉维护卫生系统良好形象。

(三)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工作实效。局创先争优活动督导组和局监察室要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和创新督查方式、方法,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要采取明查暗访等有效办法,对活动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责任单位要及时整改。各单位要把深入基层为民服务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核范围,列为民主评议党员和群众评议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干部下基层工作台

账,认真考核干部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中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等情况,把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宣传深入基层“访民情、解民忧、保民安、促民康”为民服务的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积极主动与当地宣传部门联系沟通,在充分利用好本单位简报、政务公开网站、宣传栏等载体的同时,借助社会主流媒体,及时跟踪报道活动开展情况、特色做法、涌现的好典型、好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努力营造活动浓厚氛围,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在服务群众中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五)及时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要制定深入基层“访民情、解民忧、保民安、促民康”为民服务工作规划,健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工作台帐,及时总结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把基层群众认可、务实管用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干部下基层长效机制。每个单位、科(股)室至少建立和完善一项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干部下基层方面的制度。坚持常抓不懈,切实防止走过场、一阵风,力戒形式主义,把深入基层为民服务转化为党员干部创先争优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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