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集团公司评优评先的通知

2024-08-26

关于2012年度集团公司评优评先的通知(精选11篇)

关于2012年度集团公司评优评先的通知 篇1

各权属公司:

2012年是国民经济发展较为复杂的一年,面对复杂的经济环境,集团各权属公司紧紧围绕年初所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扎实工作、主动进取,努力提升经营质量和规模。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工作业绩优秀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了弘扬先进,树立典型,经公司研究决定,评选和表彰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优秀干部和优秀员工。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组织部门: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审计部、集团办公室

二、评选类别与条件

(一)先进集体(个)

1、最佳贡献集体奖(个)

针对权属公司。销售收入占全集团总销售收入的比重,及其计划完成率;净利润占全集团总利润的比重,及其计划完成率;投资回报率;综合考核在集团内排名前列。

2、最佳经营效果奖(个)

针对权属公司。从销售规模、盈利能力、投资回报、资金管理及对集团的资金支持五个方面对权属公司进行综合考核,同时综合考虑人员流失率、新产品销售比率、研发/技改投入比率、产品质量一检合格率、安全事故发生次数、生产成本(或总体费用)比率等指标。考核成绩在集团公司的全部被考核单位内排名前列。

3、最具成长企业奖(个)/

5针对权属公司。销售收入同比增长率、销售回款同比增长率、净利润同比增长率、销售回款比例综合排名第一。

二、优秀干部(名)

1、杰出营销带头人(名)

主要针对权属公司营销管理人员。所带领的营销团队在计划完成率、销售费用率、毛利率综合考核位居同类人员前列;销售收入(或消化)同比增长率达到40%在上。

2、杰出技术带头人(名)

主要针对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工艺革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考核成绩为优秀的科研技术人员。所取得的技术创新成果对企业的产品研究、工艺技术改造、市场推广、质量成本控制等方面具有长远的显著意义或巨大现实价值。板块企业的科研技术人员须获得省级(含)以上的表彰,其他板块企业的科研技术人员须获得市级(含)以上的表彰。

3、杰出管理干部(名)

主要针对管理干部。考核成绩为优秀等级,严格执行公司管理制度,勤奋敬业、细化管理,创新并推进新的管理方法,取得突出效果的优秀管理人员。

三、优秀员工(名)

1、首席员工代表(名)1)营销类

个人的消化/销售/回款等经济指标的计划完成率在100%(含)以上,且在同类人员中处于领先水平;或在新品种/新业态/新销售策略推广、单品种/单客户推广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产生广泛模范效应的营销人员。

2)非营销类

考核成绩为优秀等级的基层工作人员。包括产品开发、技术

创新、技术改造和工艺革新等优秀科研技术人员。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在生产设备操作维护、技术革新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节约生产成本和提合理化建议方面在突出贡献的生产人员。严格执行公司生产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创新、细化管理,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职工。在企业重大项目申报及建设过程中,取得重大项目进展和成绩的优秀员工。所做出的工作成绩产生突出效果或较大经济价值,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为同类人员中的表率。

2、最佳新人(名)

主要针对司龄两年以内的新员工。内个人负责的经济指标的计划完成率及同比增长率在同类人员中处于领先水平,或在新品种/新业态/新销售策略推广、单品种/单客户推广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具有表率作用的营销人员;在产品研发、生产技术、行政服务方面取得了重大工作成果、工作进展,本人业务能力取得了重大提升的员工。

四、其他

经集团公司认定内存在重大经营、生产、质量事故,属于集体责任的,取消该公司2012集团授予的荣誉和嘉奖,属于个人责任的,取消2012集团授予的个人荣誉和嘉奖。

五、相关说明

1、先进集体的评比,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配合审计部考核得出,考核指标权重比例参照《2012高管人员绩效考核指标》;其他奖项由各权属公司根据通知申报。各权属公司要根据通知要求,按照分配名额,认真组织好评优评先活动,评选结果及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2、经营亏损的企业,或主要经济指标负增长的企业不得申报先进集体、先进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干部员工,或没有参加绩效考核或成绩不全的干部员工,不得申报优秀。

3、各权属公司必须严肃认真对待评选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选。

4、各权属公司评出的优秀员工名单由集团公司公示,接受员工监督后,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集团公司先进个人人选。

5、各单位先进集体、优秀个人材料必须于 年 月 日下午5时前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

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1:《优秀个人推荐名额分配数额参考》 附件2:《优秀个人申报表》

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1:

优秀个人推荐名额分配数额参考

说明:以上表中为推荐名额。各权属公司推荐后,由集团公司从中评选出相应名额的先进个人。

附件2:

关于2012年度集团公司评优评先的通知 篇2

工业部于近日发出的《关于开展2012年度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 (产品) 淘汰目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指出, 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严格控制重点用能行业能源消耗过快增长, 加快推进淘汰落后产能, 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 决定开展2012年度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 (产品) 淘汰目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对象是主要产品列入国家28项能耗限额标准目录和使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 (产品) 淘汰目录》设备 (产品) 的工业企业。检查内容包括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以及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 (产品) 淘汰情况。

关于2012年度集团公司评优评先的通知 篇3

各分公司、部室、站区:

为树立标兵,表彰先进,弘扬企业文化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形成人人争先进、人人比贡献的良好氛围。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评选2013优秀管理者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先进个人面向基层、关键岗位,以忠诚企业、德才兼备为重要原则。

2、本次评比不具体限定各部门名额比例,具体名额以综合评比结果为准。3、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集团OA通报批评者不参与评先。(处罚通报中“负管理责任”项除外)

二、奖项设立

优秀管理者、先进个人

三、评选范围、标准及条件

(一)优秀管理者

评选范围:各分公司、部室、站区 评选条件: 1、2013年全任职中层管理岗位的管理者; 2、2013中层管理干部360度综合考评结果80分以上者;

3、本部门的绩效指标达成及管理业绩突出,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者;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行能力,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在员工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二)先进个人

评选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评选条件: 1、2013年1月1日前入职的员工; 2、2013内受到集团、实体或社会表扬者;

3、全内未受到集团或实体通报批评者;

4、全业绩完成情况优秀,月度管理考核平均分为90以上者;

5、在本岗位做出重大突出贡献者;(需有具体案例说明)

6、维护公司的大局利益,具有团队协作精神,且在员工中口碑良好者;

7、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很强的学习能力,内个人进步较快者;

四、评选方法

(一)评选方式

1、优秀管理者由各分公司、部室主管领导推荐,填报推荐理由;

2、先进个人需采取部门领导推荐和组织民主评选两种方式共同进行,并填报先进事迹资料;

以上奖项均需公司领导班子审核、并报集团公司通过。

(二)评选要求

1、各实体、部室在推荐人选时需依据评选原则,优秀管理者比例为8:1;先进工作者人选比例为20:1。

2、优秀管理者和先进个人的推荐人选不得重复。

3、推荐人选时,要严格把关,结合年终考核结果,被推荐人应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4、各分公司、部室要认真组织好内部评选推荐活动,事迹材料要真实具体,侧重实绩,严禁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5、对上报的推荐表,由企管部和人力资源部核实审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评选资格,且不再增补本部室名额。

(三)上报时间

各分公司、部室认真组织2013的评优评先工作,并务必于12月11日下午5:20前将《优秀管理者推荐表》、《先进个人推荐表》通过OA发送至天然气人力资源部-任彬彬,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周口天然气企业管理部

人力资源部

关于2012年度集团公司评优评先的通知 篇4

学通字[2014]15号签 发 人: 孙文博

关于开展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2014年评选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务工作者的通

各系团总支:

一年来,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全院广大团员青年在日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鼓励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为我院今后发展奉献自身力量,努力奋斗,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以及“优秀团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共青团员、团支部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认真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

3、积极上缴团费,无未缴纳团费现象;

4、积极参加支部、社会实践等活动;

5、团结同学,热爱集体,乐于奉献。上学期平均成绩在专业前40%,无违纪行为,无不及格现象。

(二)优秀团干部申报条件:(在符合优秀团员条件的基础上,增加下列条件)

1、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2、担任学院内主要学生干部、团干部;

3、热爱团务工作,坚持原则,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发挥表率作用;

4、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并成功地组织一次以上有积极影响的活动;

5、本人在任职期间无违纪行为,无不及格现象。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条件:

1、团支部班子健全,支委表率作用发挥好;团结有威信,有号召力、战斗力强,支部凝聚力较强;

2、组织建设制度健全,工作有计划,活动积极向上,团日活动有特色;

3、团支部工作手册有详细的工作内容记录;

4、团费收缴制度健全落实,积极上缴团费;

5、整个支部的团员素质高,支部成员积极参与学院各项工作与建设;

6、支部团员无违纪现象。

(四)优秀团务工作者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团有关知识,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

2.担任教师团干部时间半年以上;

3.在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等团建工作中能起带头作用,师生关系好,群众威信高;

4.积极组织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有开拓创新精神,表现突出,工作成效显著。

三、名额分配

(注:在符合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条件的基础上,由各团支部提出申请,准备好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具体包括团支部工作手册和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要明确注明团支部工作的目标、计划和总结。团支部组织建设制度健全。定期组织团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和有特色的团日活动详细记录、当年班级成员的平均成绩、挂科人次及比率、出勤率等。由辅导员评分择优排名,上交学院团委评比选出。)

优秀团务工作者,具体拟定人数为10人。

四、评选程序:

1、“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五四红旗团支部”每年五四前评选一次,依据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民主评选的方式进行。

2、“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由各团支部提名,个人提交事迹,支部全体团员评议,支部填写意见,报请辅导员推荐,经初审公示一天,无异议后报院团委批准备案。

3、“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支部申请,辅导员审批确定上报到院团委,经院团委评比选出并在全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院团委备案。

4、凡获得 “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称号的学生,院团委将颁发证书,并记入档案;“五四红旗团支部”将颁发奖状。

5、优秀团务工作者由学院团委统一组织评选产生。

未满28周岁、保留团籍的正式或预备党员,同样可参评“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

以上获奖个人的评优材料在学校正式发文后,由学院团委统一安排存入其档案。

五、相关要求

1、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组织各支部学习文件精神,把本次评优工作当做推进团工作的良好契机,在广大团员中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各系要按照所分配的名额和申报条件,自下而上,严格把关,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细心组织,认真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3、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1份,在规定日期内送至学院团委(活动中心—204室,电子版应一并上交)。

4、参加评比的集体和个人必须要有书面总结材料,材料须客观真实,自评记分要有依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评优资格,情况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5、上报时间:2014年4月26日下午6:00之前。附件:

1、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审批表

2、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 评分细则

3、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优秀团干部”审批表

4、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优秀团员”审批表

5、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 “优秀团务工作者”审批表

6、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统计表

7、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优秀团干部”申报统计表

8、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优秀团员”申报统计表

共青团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委员会

评先评优通知 篇5

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

根据《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奖励规定(试行)》(江财字„2010‟71号)的文件精神,即将开始2011—2012学的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先进个人: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

(2)企业奖助学金(具体指标见附件一):科瑞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鼎汉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兴业证券奖学金、上海校友会奖学金、九江银行奖学金、洪银兴经济学奖学金、“岳向东”奖助学金、“用友”奖学助学金、“移动之星”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北京银行奖(助)学金。

2、先进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候选(1个)、先进班集体(6个);

3、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二、评选要求

1、本次评选严格按照《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奖励规定(试行)》(江财字„2010‟71号)的文件规定的条件、程序执行。

2、各学院要加强对本评先评优工作的领导,组织班主任认真学习《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

体奖励规定(试行)》(江财字„2010‟71号)及学院的评选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指导各班深入细致地做好评选工作。班主任要在本次评优工作中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全面考核,严格按照评选条例的各项要求,做好本班的评先评优工作。

3、为保证评先评优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性,所有拟评选的候选单位及个人必须进行公示:学习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学院指标确定的企业奖助学金等项目候选人由各学院向全校师生公示;“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班集体标兵”的评选结果由学工处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广大师生的监督。学校评选的学习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的奖学金只能颁发最高项目。

4、各班企业奖助学金的候选指标划分见附件, 企业奖学金每位学生只能评选其中一项。企业奖助学金实行评选和颁奖分离的制度,即学校负责评定学生的获奖资格和荣誉,设奖单位负责颁发奖(助)学金。因此,企业奖(助)学金颁发的时间和颁奖仪式可能有不一致的情况。有一些学院涉及到研究生的学院,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选。

5、关于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评选的说明:

拟被推荐为“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专升本学生,其升入我校之前所获得的校级荣誉称号,如果是按学期为时间单位的评选,必须同一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均获得校级荣誉,才能认定为学年评优;学校统一组织的留学生、交换生在留学内所获得的校级荣誉由国际学院或校外事处认定;一

内获得的多种荣誉称号,只认定一次,不重复计算。

被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需认真填写《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审查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将成绩单和荣誉证书复印件附后。

6、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由学院组织各班打擂台产生,各参与先进班集体评选的班级要求撰写典型事迹材料、展示3分钟的PPT;各企业奖学金候选人只做3分钟典型事迹发言,不展示PPT。企业奖助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具体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1、各班要根据本班学生特点,按照《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奖励规定(试行)》(江财字„2010‟7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班学生先进个人、企业奖助学金候选人评选细则,并征得本班大部分同学同意,并在10月10日前报分团委备案。

2、学工处的评先评优举报电话:83823726。(南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07室学工处思想教育科);学院评先评优举报电话:83823207(国际学院学生宿舍4栋分团委办公室),83823035,83816112(党总支)

3、各班需要上交的各类评选材料有:

(1)先进个人登记表(纸质材料各一份)、先进个人汇总表(纸质、电子材料各一份);

(2)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审查表(纸质材料各一份)、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纸质、电子材料各一份);(09级)

(3)企业奖学金个人登记表(纸质材料各一份)、企业

奖助学金材料(电子稿)、先进班集体候选评比材料(电子稿);

(4)所有纸质材料务必请于10月10日17:00时前以班为单位交国际学院分团委办公室(学生宿舍四栋四楼),电子材料发分团委公共邮箱。

特此通知

国际学际学工小组

关于2012年度集团公司评优评先的通知 篇6

各位培训管理员:

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XX年度培训“评优评先”述职会。

时光荏苒,XX年度已悄然逝去,在此也对大家一年来关于培训方面的付出表示感谢——你们辛苦了!

无独有偶,借此一年一度培训述职会之契机,我仅代表培训中心向大家简要回顾我们这一年度的主要工作:

XX年度是培训中心各项事务走向常规化的关键一年,在此一年中各模块业务有序合理开展,并都不同程度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常规入司第一次实现囊括生产、质量及各行政科室的全集团、全覆盖培训体系,并就课程体系、考评机制进行了多次的优化及升级;中高层培训主题继续深化和拓宽,并加强对培训出勤、档案建立完备性的公示、监管工作;部门培训监督实现落地跟踪,加大了对各部门培训实施的过程控制;外聘内训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逐步实现了内外部培训资源的有效整合、培训课程库建立等,通过团队拓展、班组长项目、精益生产、新生代员工管理等培训主题的不断开展,已初步彰显“培训塑造价值”的良好理念。

关于对评优评先人员表彰的决定 篇7

各科室、大队:

近年来,在司法部、厅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岗位练兵活动,积极提升民警队伍的战斗力和教育改造质量,全力维护场所安全稳定,为“和谐河北、法治河北”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事迹感人、催人奋进的先进典型。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我所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展示我所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的良好形象,我所组织开展了“全所优秀人民警察”评选活动。经基层民警推选、所党委评审研究决定,授予xxx等几位同志“优秀劳教人民警察”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能够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以获此殊荣为新的起点和新的动力,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进一步发扬成绩,努力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步,为推动我所各项工作发展,维护场所和谐稳定,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优秀劳教人民警察”是我所民警队伍中的杰出优秀代表,是全面提升我所工作水平的旗帜和标杆,他们的工作堪称一流,他们的事迹生动感人,他们的精神弥足珍贵,具有很强的典型性、示范性和代表性。全所民警都要深入学习他们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开阔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学习他们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创先争优,求真务实的优良工作作风;学习他们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严格、文明执法,全力维护场所安全稳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学习他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崇高职业风范。全所要以学习“优秀劳教人民警察”为契机,继续保持和发扬高昂的精神状态、优良的工作作风和饱满的政治热情,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为实现我所劳教工作的新跨越,开创劳教工作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 “优秀劳教人民警察”名单

关于2012年度集团公司评优评先的通知 篇8

2014-03-11来源:评论:0 点击:234 各学院(处)团委: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共青团争先创优工作,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根据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校2013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完善团员教育评议和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

各学院(处)团委根据《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的相关规定,完善团员教育评议和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

二、做好2013年度团内评比表彰工作

(一)评比表彰内容

各学院(处)团委在认真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和团支部达标升级等常规工作的基础上,参照《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团内评比表彰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推选校级优秀团支部、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员做为候选单位(人)报校团委审批。

(二)评比表彰名额

根据《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团内评比表彰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经核实各学院团支部数、团干部数、团员数,各学院(处)候选单位(人)名额详见附件1。

(三)评选要求

各学院(处)团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切实把此次评选活动抓紧抓实。各学院(处)团委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要确保评选推荐质量,宁缺毋滥。对逾期不报的按自动放弃论,对弄虚作假、滥竽充数者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四)材料报送

1.各学院(处)推荐的校级优秀团支部、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员汇总名单(附件2),请严格按照模板中的字体、字号整理汇总,纸质版打印盖章后报送校团委。请将汇总名单(附件2)、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以“**学院团内评优”命名压缩后发至邮箱jdtw7322@163.com。以上材料请于3月25日完成。

关于2012年度集团公司评优评先的通知 篇9

各团委(总支):

校团委定于2012年5月4日(周五)召开2012年兰州

大学五四评优表彰大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5月4日19:00

二、地点:闻欣堂

三、各学院团委负责组织、协调本学院获奖集体和个人

代表(见附件2)于5月4日16:50参加排练,上台领奖人

员要求仪表整洁大方。

四、要求全体专职团干部带队参加表彰大会,先进集体

由相应学院团委安排人员上台领奖,请各团委按照附件1的要求安排参加庆祝建团90周年表彰大会的学生,务必于

18:40之前到会并按照指定位置就座。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2年兰州大学五四评优表彰大会座次示意图2、2012年兰州大学五四评优表彰大会上台领奖集体和

个人名单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附件1:

2012年兰州大学五四评优表彰大会座次示意图

附件2:

2012年兰州大学五四评优表彰大会上台领奖

集体和个人名单

一、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共计10个)

法学院团委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 化学化工学院团委教育学院团委

历史文化学院团委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 资源环境学院团委生命科学学院团委

管理学院团委政治与行政学院团委

二、兰州大学先进基层学生会(共计8个)

历史文化学院学生会法学院学生会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会教育学院学生会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管理学院学生会

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公共卫生学院学生会

三、兰州大学先进基层研究生会(共计6个)

法学院研究生会管理学院研究生会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研究生会教育学院研究生会

经济学院研究生会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会

三、兰州大学学生社团标兵(共计3个)

兰州大学绿队兰州大学文史学社

兰州大学达尔文协会

五、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共计10个)

生命科学学院2009级生物学基地班团支部

教育学院2009级教育学团支部

法学院2010级法学团支部

公共卫生学院2009公共事业管理2班团支部

经济学院2011级经济学一班团支部

管理学院2010级管理学基地班团支部

外国语学院2009级英语3班团支部

兰州大学国旗护卫队团支部

艺术学院2009级音乐表演舞蹈班团支部

文学院2010级汉语言二班团支部

六、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代表(共计8个)

哲学社会学院 2009级社会学团支部

新闻与传播院 2011级新闻二班团支部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09级基地班团支部

大气科学学院 2010大气科学国防班团支部

地质科学与矿产资源学院 2009级地质学团支部

草地农业科技学院 2010级草业科学基地班团支部

土木工程与力学院 2009级理论与应用力学基地班团支部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0级放射化学团支部

七、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共计12人)

王西文、董廷云、林杨、赵秉前、吕洁、王岩磊

刘淑伟、靳瑞明、张娜、李贞源、马赛凤、苏静

八、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共计10人)

肖晓娟(第一临床医学院)左滕慧子(历史文化学院)张笑天(化学化工学院)郑婕(化学化工学院)秦怡萌(教育学院)燕莹莹(大气科学学院)刘璇(法学院)吴文波(萃英学院)

熊智军(哲学社会学院)吴琼芳(基础医学院)

九、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代表(共计8人)

强浩桐(经济)朱文敏(政治)王璇(文学)向楠(外国语)李佳雪(管理)魏宝来(数学)史刘嵘(物理)张佳舟(资环)

十、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代表(共计8人)

温如燕(新闻)程晗(艺术)刘翔宇(生科)冯丽洁(信息)

关于2012年度集团公司评优评先的通知 篇10

辖区各高校:

本年度直招士官工作即将展开,为保证今年招收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予以明确。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士官招收即可组织开展宣传报名,其他问题待省、市士官招收工作会议召开后再予明确。

一、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等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男性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函授生、自考生、委培生和中专生。招收对象应当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

二、招收对象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规定要求,与总部明确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严格一致,高职高专与普通本科专业代码必须严格对应,区征兵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学校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毕业生进行专业审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专业,否则作废。

三、招收对象必须取得相关学历证书,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院校开具的学历证明,以便查验。证书编号已上网的可到教育部门网站上查验。各单位报名情况5月20日前统一报区征兵办公室,区征兵办公室收集整理后上报,省、市征兵办公室将会同教育部门对预招对象学历证书逐一审核。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专业所在高校已经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五、对外省籍毕业生,如户口随迁到学校的,可安排其在毕业学校报名;如户口仍在原籍的,原则上不安排报名。招收对象在其毕业学校所在地报名的,无论户口是否转入高校,其政治审查一律由毕业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协查。

六、对招收士官的档案材料要严格审查,防止出现资料或手续不齐全、不规范的问题,特别是毕业生学籍档案,必须包括《入学登记表》、《学籍登记表》、《成绩单》、《毕业登记表》等在内,学籍档案、成绩单等学籍证明材料要作为《专业审定表》的附件,装入招收士官入伍档案。

评先评优方案 篇11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为主线,以创建“和谐医院”为主题,以打造“优质服务链”为举措,紧紧围绕“一个核心”,纵深推进“一个目标,两个重点,三个提高”的发展战略,着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激励全院职工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积极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扎实推进医德医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对医院的满意度。

二、评选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

三、设置奖项和名额

全院各科室及全体职工均可参与评选,其中: 1.先进集体3个; 2.文明服务示范科室3个; 3.优秀中层干部5名; 4.十佳先进工作者10名; 5.科技创新标兵1名; 6.岗位能手5名; 7.医德医风标兵5名; 8.优秀共产党员5名; 9.优秀共青团员10名; 10.优秀护士12名; 11.巾帼标兵10名。

四、评选对象、条件及程序

(一)先进科室

评选对象:全院所有科室。评选条件:

1、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政策,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年既定考核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2.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科室人员讲学习、讲团结,勤奋敬业,廉洁行医,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民主评议满意度每月在95%以上。

3.科室环境整洁、舒适,服务承诺、便民措施等上墙公示。科室人员佩戴胸卡上岗,着装整洁,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对病人服务热情,态度和蔼,群众口碑好,无医疗服务投诉或违法违纪事件发生,未发生医疗纠纷和医疗差错。

4.科室管理规范,模范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超额完成年初制订的各项经济指标,节约成本支出。与其它科室之间协作精神好,按时上报各类数据、总结、计划,超额完成宣传工作任务等。

5.科室人员按章操作,技术熟练,医疗质量检查和服务质量检查位居全院前列,业务科室完成目标任务;职能科室工作效率高,完成各项限时办结工作任务。

6.科室人员认真落实医德规范,严格执行行业八项纪律,因病施治,因病施检,合理用药,规范收治,不做有损于医务人员形象的事情。

7.积极开展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按照活动实施方案扎实有效地落实活动内容,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并至少在一项主题活动中取得前两名的成绩。科室整体考评总分在信息化考核中居全院前五名。

申报程序:科室于12月30日前将申报先进集体的事迹材料以书面形式递交至行政办公室。医院根据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结果,结合科室全年工作开展情况、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测评,确定2012全院先进集体名单,院内公示后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二)文明服务示范科室

评选对象:全院所有科室(每季度评选一次)。评选条件:

1.服务意识强。科室人员科学发展观树得牢,服务科学发展的理念新,为群众和医院职工服务热情、及时、周到。

2.服务措施实。模范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科室管理严格,服务机制健全,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理制、AB岗工作制等落实到位,能从实际出发创新服务方式方法。

3.服务业绩好。科室工作目标明确,高标准完成各项任务,在全院各科室中处于领先或较好位次,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4.服务评价高。科室人员虚心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勤奋敬业,廉洁行医,为患者和医院职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民主评议满意度在95%以上。

5.服务风尚好。科室人员认真落实医德规范,严格执行行业八项纪律,不利用工作之便搞“吃、拿、卡、要”及其它不廉洁行为,不以权谋利,不徇私情,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6.服务环境好。科室文件资料和办公用品摆放有序,室内无杂物、积垢,办公室内外长期保持整洁卫生。

申报程序:科室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申报文明服务示范科室的申请材料递交至行政办公室。医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综合测评,确定每季度文明服务示范科室名单,颁发流动红旗。

(三)优秀中层干部 评选对象:全体中层干部。评选条件:

在中层干部任期考核中成绩为全院前五名。

评定程序:在中层干部任期考核的基础上,由院长办公会综合研究确定,评选出5名优秀中层干部并进行表彰奖励。

(四)十佳先进工作者

评选对象:各科室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均可参加评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临床工作水平或工作能力。

2.爱岗敬业,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医疗规范和单位、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量较大,工作效率高,超额完成年初制订的经济指标等。

3.医德高尚、文明执业、礼貌待人、病人至上,模范带头作用明显,受到群众表扬者。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没有参加过法轮功等非法组织;没有收受商业贿赂等违反行风建设行为。

5.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能认真按照活动实施方案扎实有效地落实活动内容,表现突出。同时,在岗位信息化考核中成绩为前20名。申报程序: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要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各科室民主推荐,每个科室按总人数的10%推荐人选,12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书面报行政办公室。再由医院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出10名先进工作者并进行表彰奖励。

(五)科技创新标兵 评选对象:全体职工。评选条件:

1.通过自主创新,开展新技术项目填补了我院的空白;2.参与了医院项目课题,通过市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3.在医疗科研或其他方面积极攻克难关,取得重大突破,给医院带来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善于研究总结,并积极将所学传授给身边的同事。

申报程序: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通过科室民主推荐,于12月30日前报送推荐人选名单到医院办公室,再由医院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出1名科技创新标兵并进行表彰奖励。

(六)岗位能手 评选对象:全体职工。评选条件:

1.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勇于攀登高峰,有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在本专业的工作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在院内有一定的口碑,深得职工、群众、患者及家属的尊敬、信任和赞誉;在学科建设、技术开展、业务水平、服务技能等方面有较突出成绩。

2.热爱本职工作,把病人当做自己的亲人,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无私奉献,在患者中有良好的口碑。

3.在医院“三基”知识考试、技术考核、大比武以及省、市有关竞赛活动中取得前三名的。

4.在岗位信息化考核中其业绩考核成绩居全院前十名。

申报程序:各科室于12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报医院办公室(同时附岗位能手先进事迹),再由医院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出5名岗位能手并进行表彰奖励。

(七)医德医风标兵 评选对象:全体职工。评选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

2.具有高尚的医德医风,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踏实,一丝不苟,待病人如亲人,深受病人的信任和爱戴,一年内无投诉、纠纷、差错事故;

3.严守职业规范,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卫生部“八项职业纪律”等法律法规,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利益和卫生行业良好形象;

4.廉洁从医,秉公办事,恪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患者的健康服务,尊重患者、关爱患者、方便患者,主动为患者献爱心、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并且兑现了无红包、无吃请、无回扣的承诺,社会形象好,患者满意度高。

5.在岗位信息化考核中医德医风考核项目的成绩在前十名。

申报程序:各科室先进行民主推荐,于12月30日前将向行政办公室申报医德医风标兵候选人及先进事迹书面材料,再由医院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出5名岗位能手并进行表彰奖励。

(八)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护士、巾帼标兵

另行制定“优秀护士”评选方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巾帼标兵”评选方案。

五、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成 员:

六、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和职工应本着客观真实的原则进行申报,申报时需要填写评先评优申报表并上交不少于800字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并且符合申报奖项的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评选资格。

(二)各科室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发掘先进人物及其先进事迹,培育先进典型,保证评选质量,确保整个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三)严格遵循评选和推荐先进的标准和比例,注重实际,不搞照顾和“轮流坐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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