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会系统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2024-08-22

关于做好学生会系统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精选10篇)

关于做好学生会系统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篇1

关于做好2010年至2011年度工会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2010年以来,矿区各级工会组织在各级党委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践行“一切为了发展,一切为了职工”的企业宗旨,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健康、前瞻、集成、精细”的管理理念,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团结带领广大职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为推进矿区“十二五”发展,加快建成千亿元规模新型能源企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矿区工会决定评选一批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1、模范职工之家

(1)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厂务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操作规范,资料齐全。

(2)切实承担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协调劳动关系,积极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认真做好职工疗休养工作。

(3)紧紧围绕企业的安全生产建设和企业自主创新,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群监网员作用,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调动和保护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培养、关心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

(4)重视抓好文化阵地建设,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学习、娱乐条件。经常组织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满足职工多样性需求。

(5)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工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会财务管理、财产管理和其它各项基础工作管理替规范、制度健全;建小家活动进一步深入,工会各项职能在基层真正得到落实。

2、模范职工小家

(1)工会组织健全,工会工作受到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2)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制度,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规范化;职工民管组织健全活动经常化。“区队务公开”制度健全,形式多样,实施到位。

(3)关心职工生活,积极做好扶贫济困工作,互助互济活动卓有成效。

(4)开展职工业余文化活动,有固定的小家活动阵地。(5)围绕安全生产推进自主管理,发动职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本下降,效益提高,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6)连续两年被本单位评为先进职工小家。

3、先进工会工作者

(1)加强理论学习,有较高的思想境界和工作能力,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任务和工会工作重点,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热心为基层服务,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主动地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热心为职工排忧解难办实事,努力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在动员和组织职工开展民主管理、安全生产以及做好职工思想工作等方面成绩突出。

(4)在开展创建职工之家、职工小家活动,推动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评选办法

1、各基层工会要对照《淮南矿区职工之家考核细则》、《淮南矿区区队(车间)工会职工小家考核细则》认真做好自查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会员群众对工会工作的意见。通过自查,达到总结工作,找出差距,促进工作的目的。模范职工之家由各基层工会在自查的基础上申报。矿区工会在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并结合日常工作情况综合评议后确定。凡年内出现克扣截留职工工资奖金的单位不得申报为模范职工之家和小家。

2、模范职工小家,按名额分配表由车间工会申报,基层工会考核并签署意见,报矿区工会审核后确定。各单位按照《职工小家考核细则》对车间工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从表彰和命名的先进职工小家中推荐、申报模范职工小家。

3、先进工会工作者,按名额分配表由各基层工会推荐评选。被推荐为先进工会工作者的工会主席,应征得基层党委同意,并在推荐登记表上加盖基层党委公章。

三、几点要求:

1、申报模范职工之家的单位除填报申报表外,还应附2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文字材料要重点突出,充分反映《淮南矿区职工之家考核细则》自查情况和存在问题以及本年度开展的有特色、有创新的工作情况。

2、各类表格、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矿区工会权益保障部韩凯旋处,愈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3、矿区工会根据各单位的申报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先进工会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模范职工小家名额分配表;

3、模范职工之家申报表;

4、模范职工小家申报表;

5、先进工会工作者登记表。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工会 评选 先进 通知 抄报:市总工会。抄送:

关于做好学生会系统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篇2

通 知

各科室:

为了激励广大职工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患者,为医院建设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2013年度在业务及创建“二甲”评审工作中成绩显著、有突出贡献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这次评选活动,力争将工作积极、廉洁奉公的科室和个人推荐出来,所表彰的科室和个人要有代表性和模范性(条件见附页)。

二、本次准备评选表彰先进科室3个,先进个人15名。先进个人指标分配如下:内儿科2名(含护理)、外科2名(含护理)、妇产科1名、针推科2名(含护理),门诊部2名,药剂科2名,行政职能科室2名,泌尿科及妇科2名。

三、此次评选办法:先进科室由全院科主任以上领导投票选举,经院长办公会审查决定,原则上行政职能科室不参与。先进个人根据指标分配情况,由科室推荐,经院长办公会审查决定,原则上院领导不参与。坚持一票否决,受过医院通报批评、处分,或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致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或纪律涣散的科室和个人,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四、奖励办法:先进科室一等奖奖励1000元,二等奖奖励800元,三等奖奖励600元;先进个人每人奖励100元。

五、希望各科室积极酝酿推荐,尽快完成评选工作,务必于2013年12月25日前将评选结果上报院办公室。

特此通知

奉新县中医院办公室

2013年12月17日

附页:

奉新县中医院评选2013年年度先进科室条件

一、科内团结协作风气好,学习气氛浓厚,全年无工作 人员吵架、工作扯皮推诿及违法违纪现象。

二、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全年无患者因态度和质 量问题上访,无医疗纠纷及事故发生。

三、在业务和创建“二甲”工作中成绩突出,全年人均业务收入(利润)、病案及时归档率、医疗质量考核居全院前列,同时能接受并完成医院分配的临时性任务。

四、科室安全管理工作做得好,各种电器设备用完后及时关闭电源,全年无盗窃、失火等事件发生。

奉新县中医院评选2013年度先进个人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关心集体,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钻研业务。

二、廉洁自律、不以权以医谋私,全年零投诉。

三、在工作中成绩突出,起到表率作用。

关于做好学生会系统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篇3

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学字 [2012] 11 号)、《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 [2009] 23 号)、《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 [2009] 22 号),学校决定进行2012-2013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以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具有武汉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学生班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二、奖学金评选条件和要求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能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评奖无违法违纪行为。3.学习态度端正,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评选内必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成绩优良;应当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的,考试成绩合格以上。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努力提升综合素质;自觉锻炼身体,保持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应当参加军训的,军训合格。

5.综合测评优良,基本素质和课程学习成绩两个测评项目位于本测评单位的前50%。

6.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各项条件,且课程学习成绩位列本测评单位的前10%的学生,原则上应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专项奖学金的评选要求

各专项奖学金的评定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一般应同时进行。有资格同时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学生,最多可申报一项专项奖学金,可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荣誉,但只能获得金额较高项的奖金。

三、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出勤率高,效果好;思想积极上进,要求进步的同学多。

2.全班同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系融洽;尊敬师长,诚实守信,文明礼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遵守公共道德。3.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法违纪行为;能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全班同学必修课学习成绩优良达70%以上,不及格率低。

5.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和文体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同学自觉锻炼身体,体育达标率在90%以上。

6.班委、团支部组织健全,有健全有效的班级制度;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条件

1.符合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能起到示范作用,受到师生广泛好评。

2.前一学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的荣誉称号。3.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者优先:

(1)对国家和社会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2)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四、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能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

3.学习态度端正,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积极实践,勇于创新;评选内必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成绩优良;应当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的,考试成绩合格以上。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努力提升各项综合素质;自觉锻炼身体,保持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应当参加军训的,军训合格。

5.评选获得丙等或丙等及以上奖学金。

(二)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学生评选条件中的各项规定。

2.评选内基本素质测评和课程学习成绩以及实践创新能力均位列参评班级前50%。

(三)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标兵除符合优秀学生评选条件中的各项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获得公认与好评。2.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内平均学习成绩在班级或专业前10%,并获得甲等或等同于甲等的专项奖学金。3.前一学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五、评选比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及奖励额度

1.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甲等奖学金、乙等奖学金、丙等奖学金,比例分别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5%、10%、15%,奖金分别为人民币3000元、2000元、1000元。

2.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哲学、历史学(含世界历史、考古学)、地理科学、经济学等基地班、弘毅学堂数学班、物理班、化学班、生物学班、计算机班、国际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班、国学班等弘毅班、人文科学试验班学生评选基础学科优秀学生奖学金。甲等、乙等、丙等的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该类参评学生总数的5%、15%、30%,奖金分别为人民币3000元、2000元、1000元。

3.农业水利工程专业、测绘工程专业等本科专业学生评选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甲等、乙等、丙等的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该类参评学生总数的5%、10%、35%,奖金分别为人民币3000元、2000元、1000元。

(二)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的评选比例

先进班集体每年评选数量一般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10%,先进班集体标兵每年评选数量不超过10个。

(三)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的评选比例

三好学生标兵全校共评选60名,由学生所在学院依照评选条件和学校分配的名额提名推荐,本科学生人数1000人以下的学院限报2名,1000人以上的学院限报3名,学校评审确定最终名单;三好学生每学年评选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0%;优秀学生每学年评选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23%。

六、评选程序

(一)奖学金和先进个人的评选程序

1.各学院(系)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评分细则,明确“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加分标准,并公布院系评审小组办公电话以及电子邮箱。2.由班导师、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测评小组进行评议和核查,根据得分和奖励比例确定初选名单。

3.由班导师签名并经学院(系)辅导员、主管领导审核后,填写《武汉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审批表》报学院(系)评审小组评审。4.各学院(系)于10月14日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初选名单,同时将公示网址上报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学生监督。

5.各学院(系)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获奖学金及先进个人的学生名单于10月21日前报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学生个人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或撤销奖学金的决定有异议者,可在本单位初评结果或撤销奖学金的决定公布之日起3日内(指工作日,下同)向所在学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在3日内作出答复。

学生若对所在学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评审小组答复后3日内向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电话:68772020,电子邮箱:xgbswb@whu.edu.cn)提出申诉,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征求各方面意见,综合审查后,在10日内作出处理意见,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学院(系)。

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学院(系)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报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

由班级在总结自评的基础上向学院(系)提出申请,学院(系)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填写《武汉大学2012-2013学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推荐表》,经学生工作部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三)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程序

由学院(系)在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个班级,填写《武汉大学2012-2013学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推荐表》,准备详尽推荐材料并提供相应证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学生工作部将遴选15个候选班级参加学校公开答辩,经学校评审小组评审后,答辩得分位列前十位的班级将获得“先进班集体标兵”称号,其他班级将获得“先进班集体”称号,最后报学校审批。

七、工作要求

1.评奖评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系)要加强领导,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和学院(系)的有关文件,明确各项评奖评优的要求和规定,指导学生对本学的学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2.评奖评优工作涉及面宽、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系)要依照本通知精神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同时,要及时反映和解决评奖评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学生有关评奖评优的申诉要认真及时答复。

3.开展评奖评优活动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基本形式,各学院(系)要通过评奖评优活动在学生中树立榜样,大力宣传先进典型,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建设优良的校风和学风。同时,要积极帮助后进学生分析落后的原因,加强对他们的指导,争取先进。

4.各学院(系)对推荐的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三好学生标兵,要进行全面总结,制作汇总表并上交详细的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并提交电子版),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

特此通知

附件: 1.武汉大学专项奖学金评选说明

2.武汉大学2012-2013学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推荐表

3.武汉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审批表

武 汉 大 学

2013年9月16日

 附件 :附件1 武汉大学专项奖学金评选说明

 附件 :附件2 武汉大学2012—2013学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推荐表

 附件 :附件3 武汉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审批表

关于做好学生会系统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篇4

关于评选2013年度省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位辅导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黔教学发[2013]415号)文件精神,经商务学院领导研究,应认真组织开展好这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细则

1、评选范围及条件:

“三好学生”为商务学院2010、2011、2012级在校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2012—2013学年被评为得校级“三好学生”;(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要达到合格线(425分)及以上和获得国家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考试合格证书;(3)该生在2012-2013学年没有受到任何处分。(4)该生入学以来无不及格科目。

(5)一名学生不能同时评选省级“三好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为商务学院2010、2011、2012级在校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2012-2013学年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要达到合格线(425分)及以上和获得国家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考试合格证书;

(3)该生在2012-2013学年没有受到任何处分。(4)该生入学以来无不及格科目。

(5)一名学生不能同时评选省级“三好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为商务学院2010、2011、2012级所有班级,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2012-2013学年获得校级优良学风班;

(2)班级全部学生在校期间无人被处分,班级整体英语过级率、计算机过级率、整体成绩、出勤率高。

2、商务学院应参评省级“三好学生”26名,在达到前述条件后,按2012-2013学年综合测评表总成绩分值排序,根据排序情况,通过大学英语六级的优先,兼顾专业和年级间平衡评出;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9名,在达到前述条件后,按2012-2013学年综合测评表总成绩分值排序,根据排序情况,通过大学英语六级的优先,兼顾专业和年级间平衡评出;

先进班集体2个,达到前述条件后,按班级整体英语过级率、计算机过级率、整体成绩等情况评出。

二、评选程序

1、请各辅导员老师于2013年10月15日将符合评选条件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的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报告单原件和复印件(需要辅导员签字)、计算机的二级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要辅导员签字)、学生的各项综合情况一览表,其中的综合测评分要和提供给学生工作部刘老师的数据一致,评先选优加分需要详细的加分明细表,附上相关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并且辅导员老师审核签字。(按附件9的格式报送,需要电子版、纸质版,辅导员签字)、教务部门盖章的学生入学以来所有必修课成绩单(原始成绩)等材料交到学生工作部易丽原老师处。

2、经过审核、筛选后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综合测评分数排序后,报院领导研究确定推荐名单,之后再通知被推荐学生填写相关表格。拟推荐学生的辅导员请于2013年10月22日前将每个学生的先进事迹2000字左右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推荐登记表(附件3、4)一式二份、教务部门盖章的学生入学以来所有必修课成绩单(原始成绩)、获得奖项的相关证明材料、推荐汇总表(附件6、7含电子版)一式一份报给商务学院学生工作部易丽原老师。

3、参评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由辅导员核查班级学习、处分情况后,填写先进班集体各项指标一览表,需提供过级证书的复印件和全班学生成绩作为证明材料,并且辅导员老师审核签字。(按附件10的格式报送,需要电子版、纸质版,辅导员签字)于2013年10月15日交到学生工作部易丽原老师处,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后报院领导研究确定名单之后再通知被推荐班级填写相关表格。拟推荐班级的辅导员请于2012年10月22日前将班级的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要求装订成册,有封面、目录、正文等,要用字规范,图文并茂)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推荐登记表(附件5)一式二份、推荐汇总表(附件8,含电子版)一式一份报给商务学院学生工作部易丽原老师。

附件:

1、贵州财经学院商务学院关于评选2013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2、贵州财经学院商务学院评选2013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

3、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

4、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5、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6、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推荐汇总表

7、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

8、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

9、学生各项综合情况报送模版

10、先进班集体各项指标一览表

中共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委员会

关于做好学生会系统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篇5

关于评选201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分团委,各团支部:

一年以来,校团委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在促进学校实现内涵式发展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一定成绩。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优异的成绩向合校10周年献礼,校团委决定在“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内容

1、“五四”红旗团委

2、“五四”红旗团支部

3、优秀团务工作者

4、优秀团员

5、优秀团干部

6、优秀学生干部(学生会干部、学生社团干部)

二、评比条件和比例

(一)五四红旗团委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卓有成效。

2、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在班子建设、支部建设、主题活动和阵地建设等方面措施有力、成效显著;有效实施“一院一品”校园文化建设工程,团学工作有品牌、有特色。

3、在2012年暑期和冬季社会实践、第六届青年志愿者活动月活动、第四届大学生社团活动月、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活动和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

4、能够按照要求,及时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2、抓好团的建设,及时高效的完成上级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主题活动好:能抓好主题活动和服务载体,增强基层团组织的活力。在青年志愿者活动月、“我的团日我做主”系列活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社团活动月等方面有特色的活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的比较好。

4、本支部无任何人受过学校行政处分或团内处分,考试无作弊现象。

5、按时交纳团费,履行团的各项义务。

6、五四红旗团支部比例不超过所在学院团支部数的10%(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不够一个的按一个计。

(三)优秀团务工作者(教师)

1、热爱共青团工作,把团的工作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从事团学工作一年以上并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专、兼职团干部和指导教师。

2、能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政治、经济和科学文化知识以及团的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积极主动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能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4、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能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优秀团务工作者的产生采取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评选的办法,每个学院最多可以申报2名。

(四)优秀团员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各类有益活动,必须是我校注册青年志愿者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挑战杯”竞赛。

2、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能够模范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权利和义务,深受广大团员青年的好评。

4、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本学年各科成绩合格。

5、在2012-2013按规定已交齐团费并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团员(学生党员不在评比之列)。

6、获“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的支部可以评选优秀团员6名,一般团支部评选优秀团员4名(团费没有交齐的团支部取消优秀团员的评选资格)。

(五)优秀团干部

1、必须具备优秀团员的标准。

2、热爱共青团工作,品德高尚,团结同学,严于律已,工作勤奋,认真踏实,在团的岗位上做出较为突出的成绩。

3、优秀团干部的名额为:获“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的支部可以评选优秀团干部2名,一般团支部评选优秀团干部1名(团费没有交齐的团支部取消优秀团干部的评选资格)。

(六)优秀学生干部(学生会干部、学生社团干部)

1、必须具备优秀团员条件,在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工作中具有表率作用,能率领广大同学开展各项活动,活跃校园业余文化生活。

2、能及时向校内各部门反馈学生情况,起到桥梁纽带作用,认真完成上级团委交给的各项工作。

3、工作有思路、有创新,能自觉为学生服务,以身作则,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望。

4、学习成绩优秀,本学年各科成绩合格。

5、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6、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为:校团委分团委各20名(包括学生会、社联、青协、科协成员)。

三、评选时间和办法

1、评选时间:4月15日前完成有关材料上报(《推荐申报表》和电子版名单),材料不全、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单位受表彰的资格。

2、评选办法: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评选条件、评选名额,认真考核,严格把关,自下而上,组织好评审推荐工作,推荐结果报请学院党委核定后并公示3天报校团委评定,校团委评定后在各校区公示3天。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评优领导小组,高度重视,严格掌握标准,严密组织实施,切实搞好评优工作,并把评优过程、有无违纪学生和团费上缴情况以书面形式于4月15日前同推荐材料一并上报校团委,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本学院所有评优资格。

2、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学生会干部、学生社团干部)只能申请其中一项,重复申报视为弃权。

3、要认真填写申报表(标题为宋体小三号加粗,集体和个人名称为楷体四号,内容为仿宋四号)和推荐申报名单(专业班级全称、姓名格式上报),以电子版word格式和书面形式各一份(加盖公章)。

附1:附件1共青团河北北方学院委员会20122013先进集体推荐申报表.doc

附2:附件2共青团河北北方学院委员会20122013先进个人推荐申报表.doc

共青团河北北方学院委员会

关于做好学生会系统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篇6

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郑州轻工业学院共青团系统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在2010—2011学年中,我校各级共青团组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全体青年”重要要求和党中央书记处的重要指示,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团的各项工作,在思想教育、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一大批政治素质过硬、模范作用突出、骨干作用明显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集中展示我校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精神风貌,加强基层团组织的经验交流、相互学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在广大基层团组织中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团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引导和激励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奋发进取、成长成才,在喜迎建党90周年、五四运动92周年之际,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团内评优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0年4月

二、评选表彰范围

学生团支部,学生团员。

三、评选类别及比例

先进团支部:团支部总数的20%。各班级团支部请积极申报,须附材料(一个申报表、一个事迹材料,要求见后);

优秀团干部:校级每班1名,院级每班2名;须附材料(一个申报表、一个事迹材料,要求见后);

优秀团员:校级每班3名,院级每班4名;须附材料(一个申报表、一个事迹材料,要求见后);

十佳红旗团支部请各班积极申请,全校共十名。我院是在评选出先进团支部的基础上推荐,须附材料(一个申报表、一个事迹材料,要求见后);

十佳团干部、十佳团员各10名。我院是在评选出优秀团干、团员的基础上推荐;(一个申报表、一个事迹材料,要求见后);

四、评选标准

(一)“先进团支部”评选标准:团支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好,积极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科技文化活动及主题团日活动,“推优”工作规范。团干部能够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班风积极向上,学风优良,遵纪守法,热爱集体。

(二)“十佳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为“先进团支部”中特别突出者。

(三)“优秀团干部”评选标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品德高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热心为同学服务,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团的建设中贡献突出者。

(四)“十佳团干部”评选标准:为“优秀团干部”中特别突出者。

(五)“优秀团员”评选标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进步,品德高尚,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勤奋学习,成绩优良者。

(六)“十佳团员”为优秀团员中特别突出者。

五、评选办法

(一)“十佳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十佳团干部”、“十佳团员”采取申报制,需填写申报表,提交事迹材料,并在演讲答辩的基础上择优产生。

(二)优秀个人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所在团支部要充分酝酿,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推荐产生。

六、有关要求

各班级团支部要对照评选标准,做好组织鉴定,确定推荐名单。4月18日前将评优名单汇总表、集体个人申报表及事迹材料和“十佳红旗团支部”、“十佳团干部”、“十佳团员”申报表及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报送院分团委,同时将电子版发信箱:dqxxgcxy@163.com。

附件:

1、郑州轻工业学院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

2、郑州轻工业学院共青团系统先进个人申报表

3、评优汇总表

电气分团委 2011年4月11日

注:

1、集体或个人必须整理申报表及事迹材料

2、申报表按附件表格填写

关于做好学生会系统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篇7

关于评选表彰全县“五四红旗团委(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

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乡镇团委,各学校团委、各县直机关单位团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团工作,推进全县团建工作创新,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认真学习,勤奋工作,艰苦创业,积极响应县委“站在新起点、大干新三年、实现新跨越”的号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麻阳的伟大实践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团县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五四红旗团委(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一)“五四红旗团委”申报条件:

班子建设好。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整体战斗力强,制度健全有效,思想作风过硬。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大局,1服务青年的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活动,在所在单位党的中心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生力军作用。围绕青年成长、成才,办实事,效果好。支部建设好。履行团委职责,加强支部建设,指导支部工作,带动支部工作全面活跃。所属支部能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制度健全有效,富有活力。活动阵地建设好。活动有阵地,工作有依托,经费有保障。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条件:

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团的活动,作出了突出成绩;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整体素质高;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和团费收缴工作,支部(总支)工作制度健全有效;有开展团的工作所必须的经费和活动阵地;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条件:

坚持坚定正确的政冶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道德品质高尚,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成绩显著,密切联系青年,勤奋工作,锐意进取,积极开拓共青团工作新局面。

(四)“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条件:

坚持正确的政冶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刻苦学习,工作勤奋务实,具有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贡献突出。

二、评选程序和方法

1、推荐。各乡镇团委和县直机关团组织根据名额分配表,分别填写推荐表格,撰写1000字以内的推荐材料,用A4纸张打印,和电子版本一起于4月18日前报团县委办公室参评。

2、评选。由团县委召开会议,根据各基层团组织上报的情况差额评选出“五四红旗团委(支部)”10个、“优秀共青团干部”30名和“优秀共青团员”60名。

三、有关要求

评选全县“五四红旗团委(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是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的一项严肃工作,此次评选采用差额评选的办法,各推荐单位要充分走群众路线,严格按照程序层层推荐,优中选优,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照顾人情关系等现象,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获奖资格。此次推荐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全县各级团组织一定要认真对待,充分发现、培养和树立本地本单位的先进典型,积极进行推荐,精心组织参评,使评选活动真正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激励作用。材料不齐者不予评选,逾期视为不报。

附件:

1、“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分配表

2、“麻阳县五四红旗团委(支部)”申报表

3、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共青团麻阳苗族自治县委员会

二0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共青团评选表彰通知共青团麻阳县委办公室2011年3月15日

全县“五四红旗团委(支部)”推荐表

关于做好学生会系统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篇8

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2012级、2013级各团支部:

过去的一年里,我院共青团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团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思想引领、文化育人、竭诚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为重点,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校团委相关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类别及名称 1.优秀共青团干部 2.优秀共青团员 3.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 4.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 5.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 6.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 7.自立自强优秀学生及标兵 8.优秀志愿者及标兵 9.先进团支部

二、评选表彰的条件及名额 1.优秀共青团干部(校级9人+院级9人)

(1)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敢于旗帜鲜明地同各种错误思想作斗争,在各项工作中,特别是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2)积极要求进步,要求是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3)工作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人际关系良好,能处理好校、院、班三者关系及班团工作关系。

(4)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工作效率高,学习成绩优良,考试无不及格现象,13-14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

2.优秀共青团员(校级28人+院级28人)

(1)思想品德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团员意识强,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青年志愿活动。(3)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起到模范作用,有比较典型的先进事迹;是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典型人物。

(4)勤奋学习,考试无不及格现象,13-14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3.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校级2人+院级2人)

(1)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2)在我校各项共青团工作中积极发挥骨干作用;富有成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我校共青团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3)勤奋学习,考试无不及格现象,13-14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备注:同等条件下团总支各团学组织优秀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5.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无名额限制,凡符合条件均可申报)(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任何违纪行为。(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考试无不及格现象。(3)积极参加科研创作活动,科技成果显著。

(4)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将对具有以下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①“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全国机器人大赛等全国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获奖者;

②在公开发行的各类学术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③在市级学术科技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者。

4.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无名额限制,凡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纪行为。(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考试无不及格现象。(3)积极参加文艺、体育活动,成绩显著。

(4)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将对具有以下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个人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校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获得以下集体奖励之一的主要成员:

①在校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5.自立自强优秀学生及标兵(校级3个+院级3个)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记录。

(2)热爱集体,关心帮助他人,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能够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吃苦耐劳的拼搏奉献精神。

(3)家庭困难,符合贫困生的生活标准。

(4)生活中能克服困难,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自立自强,具有顽强的意志和拼搏精神。(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知识结构全面,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异,13-14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6.优秀志愿者及标兵

所有参评个人要求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刻苦学习,成绩优秀;热心公益事业,真诚服务社会,从事志愿服务一年以上,在各项志愿服务中有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特别是在国际交流、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三下乡”社会实践服务、社区建设、城市环境卫生建设等方面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贡献。7.先进团支部(校级6个+院级6个)

(1)有一个配备完备、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领导核心。(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风气。本学年来原则上无人受纪律处分。

(3)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团支部内青年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成果突出;认真积极组织参加学校、院的各项活动;团组织生活质量高、效果好。

(4)团支部内学习风气好,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本学年内,支部成员无考试作弊现象,大多数同学成绩优良,总评成绩在同年级名列前茅,同时,团支委干部原则上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三、评选流程及要求:

1.各团支部应按照《通知》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讨论,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评出先进典型,并充分利用评选和表彰的机会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

2.各支部在申请时严格按照条件进行评选与推荐,不可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从重处理。3.网上申报时间:4月1日-6日,申报方法:学生个人的优秀奖通过登录数字化校园(学工系统-评奖评优-奖项申请)进行申请,申请理由充分、真实,同时,申报“标兵”的要注明;“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优秀志愿者标兵”、“自立自强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上报详细支撑材料一份;先进团支部需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附一份支撑材料,于4月6日(周一)21:30-22:00报送纸质材料至柏轩四楼活动室。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团总支

关于做好学生会系统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篇9

重文理学„2011‟35号

关于评选表彰2010-2011学 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

2010-2011学,全校学生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努力践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和关心下,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刻苦学习、励志成才,涌现出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树立榜样,激励先进,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我校学风建设,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根据《重庆文理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规定,现将我校开展本学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做好学生会系统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篇10

关于评选表彰2011铅山县妇女工作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乡(镇)妇联、县直各单位妇委会:

2011年,我县各级妇女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团结引领广大妇女进一步弘扬“四自”精神,集中展示了新时期铅山妇女的精神风貌。在“共

促和谐发展、共建和谐社会、共创美好生活”的伟大实践中

锐意进取,务实创新,为促进铅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充分发挥了妇女“半边天”的作用。

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在围绕“四大主题”,全面推

进“四大工程”,打造赣闽交界区域新型工业化生态城市中

实现自身全面发展,县妇联将在铅山县妇联十三届八次执委

(扩大)会暨表彰大会上表彰一批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请各级妇女组织高度重视、认真推荐,并于元月18日前按文件要求及时上报相关表格至县妇联办公室。

一、评选条件

1、“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体现当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2、妇女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机构、工作制度健全,活动载体有特色,社会效益良好。

3、“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双学双比女能手评选条件:(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

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具有自

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

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3)在工作岗位刻苦

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技能,爱岗敬业,在提高自

身素质上创先进,争优秀,在本单位、本系统业绩显著;(4)

努力学习文化科学技术知识,积极参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艰苦创业,利用科技资源和市场信息,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

4、巾帼文明示范岗评选条件:女职工占单位总数的60%以上,部门负责人为女性,工作业绩突出。

5、平安家庭示范户评选条件: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模范遵纪守法,家庭安全防范好,家庭成员无赌博、无毒品、无暴力、无邪教、无安全事故、无违法行为。

附件:

1、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表

2、名额分配表

铅山县妇联 2012年元月9日

主题词:妇女工作评选表彰通知抄报:上饶市妇联,黄金福副书记,周福花副县长铅山县妇联2012年元月 9 日印发

附件;

2011铅山县妇女工作先进集体(个人)推荐表

备注:主要事迹材料需500字以上。

2011铅山县妇女工作先进集体(个人)名额与分配表(乡镇)

2011铅山县妇女工作先进集体(个人)名额与分配表(县直)

2011铅山县妇女工作先进集体(个人)名额与分配表(县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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