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半年工作总结

2024-09-08

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半年工作总结(共9篇)

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半年工作总结 篇1

(xx县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办)

xx年xx月xx日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是扶贫攻坚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今年上半年在上级部门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州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前期工作,深入调查,广泛宣传发动、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抓好落实,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基本情况

今年省州下达我县易地搬迁任务3000人。为此xx年我们围绕3000人的目标任务积极备战,上半年主要从以下几各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召开动员大会传达省、州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易地扶贫搬迁有关工作。

(二)成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工作组,为加快推进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由工委书记副县级干部为常务副组长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工作组,即(xx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改局xx兼办公室主任,并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充实到办公室工作。

(三)制定实施方案,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小组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走访调研结果,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初步拟定了《xx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xx年xx月xx日召开的县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讨论;xx月xx日召开政府常务会中对《xx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初审。xx月xx日召开xx县人民政府第xx次常务会议,对《施意见》进行了再审核。

(四)研究出台文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按照省、州要求,我县先后研究出台了相关政策,一是县人民政府批准印发了《关于设立xx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文件,明确了融资平台,二是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确认易地扶贫搬迁区域的通知》对全县的xx个乡镇搬迁区域进行了明确,便于搬迁对象的确认。三是县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抓紧做好“十三五”xx县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宣讲解读的通知》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2016年计划主要的安置点xx、xx共需3000安置人任务,目前已完成对xx、xx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xx、xx安置建房均设计为“6+1”模式(即第一层设计门面,以上六层为安置住房)。设计户型为75㎡、100㎡、125㎡。目前方案已交至省、市批复备案。

(六)确定易地扶贫搬迁区域,根据《湖南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确认办法(暂行)》的要求,对全县xx个乡镇的搬迁区域进行核实确认,有利的推动了搬迁对象户的摸底核实工作。

(七)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召开群众会议,广泛宣传国家扶贫开发、易地搬迁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动员群众积极参加工程建设,并进村入户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切实解决搬迁工作中涉及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打消群众的思想凝虑,保证搬迁工作的顺利进展。

二、主要做法

(一)迅速传达,扎实部署。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作了专题讲话进行全面部署。各相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要制定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并把易地搬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要成立机构、落实人员、制定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确保把这项造福百姓,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办实。通过传达学习,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思路和工作方向。

(二)认真摸底,搞好规划。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结束后,各乡镇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相应的机构,确定专人办公,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宣传力度,实行领导干部包片,一般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责任制,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乡镇干部走村入户、宣传政策、调查摸底,根据群众意愿、制定规划、选定搬迁地点,确定搬迁年度,并登记造册。县扶贫和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工作组还组织对乡镇的扶贫专干进行了专题培训,并要求各乡镇在摸底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意愿,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与群众签订书面协议书,同时要严格把握政策,摸出的对象进行公示,确保底子清、对象准。

(三)强化措施,细化方案。为了确保全县易地搬迁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强化了落实措施。一是成立机构,县政府成立了强有力的领导小组,扶贫办、发改局、国土局、等xx个部门组成了成员单位,切实加强了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明确了责任,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的建设主体的责任和各部门的协作配合责任。形成了分工有序、协作推进的良好工作机制。三是实行包抓、抓点示范责任。四是编印宣传单上户宣传。同时还由扶贫和移民办牵头,深入走访乡村干部和地灾户,在省州总体政策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补助标准、优惠政策等具体要求。

(四)抓点带面,推动工作。在前期摸底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干部深入到搬迁要点、现场调研、现场决策、现场指导、推动工作,在抓好面上工作的同时,抓点示范,把群众搬迁热情高、急需搬迁的组户作为工作重点,全力推进,2016年全县确定了xx、xx两个集中安置点,目前xx安置点正在准备项目施工的招投标工作,预计7月初旬可建设施工。xx已完成初勘、详勘,项目评审工作,预计10月施工建设。通过抓点示范,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整个工作的开展。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由于易地扶贫搬迁补助对象主要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而需同步搬迁的非建档立卡户尚未出台相关政策,因此同步搬迁的补助标准问题需要研究解决,便于顺利稳妥的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二)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后扶政策制定问题,需要通过大量的调研研究,科学的掌握信息,尽快研究制定详细的后扶政策,有助于提高搬迁户的信心和后期工作的推动。

四、下一步打算

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讲究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加快进度,确保今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目标的实现。

1.加强协作,确保形成工作合力。易地扶贫搬迁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既是一项重要的脱贫攻坚 “民生工程”,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把这件好事办好,需要强有力的综合协调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策措施,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任务顺利完成;并在加强部门协作,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各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合力攻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2.是加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让他们多与省、市国土部门协调,尽快落实集中安置点用地指标的审批。

各地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情况 篇2

一、1270个县已全面开工,项目开工率达98%以上

截至9月底,22个省(区、市)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全面启动,开工县数1270个,占计划县数的99%以上。开工项目17269个,项目开工率达到98%。其中,已竣工项目2093个,已搬迁入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万人。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以来,项目开工率达到100%的省份由此前的仅重庆市1个,增加到吉林、山东、湖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青海8个,山西、河北、宁夏3个省份开工率提高了50个百分点以上。目前,仅河北、广西、福建3省区因土地审批程序等原因,开工率在90%以下,分别为88.6%、84.7%和84.4%。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为23.84平方米,总体控制在政策“红线”之内

截至9月底,全国已开工建设安置住房108万套,9244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学校及幼儿园1345个、卫生院所1347个、安置区活动室1964个。已累计完成总投资951.58亿元,投资完成率41%。初步统计,2016年计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为23.84平方米,总体控制在人均25平方米的“红线”之内。

三、各省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已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今年3月和6月分2批下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193.6亿元,实现对年度建档立卡搬迁任务计划的全覆盖。截至9月底,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已全部分解下达到市(县),并按照今年249万人搬迁任务要求,用于补助年度计划内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

四、18个省级政府已与投融资主体签订购买服务协议,贴息贷款承接速度明显加快

目前,22个省(区、市)均已明确由省级政府或授权有关部门与省级投融资主体签订易地扶贫搬迁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除安徽、福建、河南、重庆4省(区、市)外,其余18个省份省级政府均已与投融资主体签订了购买服务协议,其中:吉林、江西、山东、湖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1个省份为现场会后新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同时,省级投融资主体承接贴息贷款速度明显加快。河北、山西、湖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青海等10个省份已与两行签订贷款合同,并承接贴息贷款337.7亿元,较现场会前增加238.3亿元,其中云南、四川、湖北3省分别新增105亿元、74.5亿元、47.6亿元;河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宁夏8个省份已承接专项建设基金189.95亿元,其中,湖南、四川、云南3省已完成“十三五”时期专项建设基金全部额度的注入工作。

五、283亿元地方政府债所筹资金已支付到项目,部分省份存在债务资金滞留现象

截至9月底,除山东、湖南2个省份未发行地方政府债外,其余20个省份已发行地方政府债635亿元,占“十三五”时期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控制规模的63.87%。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福建、江西、湖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5个省份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地方政府债已全部发行完毕。在已发行的地方政府债中,有615.54亿元已注入省级投融资主体,283.06亿元已支付到具体项目,分别占已发行地方政府债总额的96.93%和44.57%。其中,内蒙古、吉林、江西、重庆、甘肃、宁夏、新疆7个省(区、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全部滞留在省级投融资主体或市县实施主体,滞留资金132.1亿元,其中甘肃49亿元、重庆24亿元、江西和内蒙古各20亿元。有11个省份出现部分资金滞留,其中贵州100亿元、山西34亿元。仅湖北、西藏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已全部支付到具体项目。

六、搬迁与脱贫同步规划,后续脱贫措施和就业岗位正在加快落实

各地在编制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时,同步制定了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扶持计划。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同步开展产业培育、就业培训等工作。初步统计,今年计划搬迁的贫困人口中,各地已开展就业技能培训62.33万人次,在本地落实就业岗位42.2万个,拟劳务输出人口81.73万人,通过产业扶持人口117.6万人。

七、12个省份专门成立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半年工作总结 篇3

为推进全镇扶贫开发工作,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存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根据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精神及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联系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一项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工程。为积极稳妥推进项目的实施,在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组织、群众自愿原则。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土地等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上,镇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要发挥中央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以及对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调动搬迁户自愿搬迁的积极性。

(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开工一个,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的稳步推进。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搬迁方式不搞一刀切,根据各搬迁点具体情况,能就近插花安置尽量就近插花安置,宜分散安置的则分散安置。有经济基础、建房用地条件较好的搬迁点,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

(四)镇人民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的原则。镇人民政府作为工程业主,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制定相应措施,积极支持工程建设;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督促、负责检查。

二、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选择

(一)搬迁对象选择依据

搬迁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居住地生态环境恶劣,自然条件差的石山区贫困群众,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以下的;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工程建设中需要搬迁的农户;贫困地区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民。(属地质灾害搬迁须市一级国土部门鉴定并确认)。

2、有劳动能力,遵纪守法,实行计划生育,愿意到搬迁地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的。

(二)搬迁区域的确定

根据我镇居住地生态环境及地质灾害情况,搬迁区域确定为我镇的高堆、甘棠2个村。

(三)扶贫搬迁对象的确定

1、凡符合扶贫搬迁条件的农户,必须自愿提出申请。

2、审批程序:搬迁户自愿申请。填写好《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农户申请书》和《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人口迁出审查表》,各一式四份。镇派出所、镇人民政府审查后签意见盖章,再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报县林业局审查签意见盖章,最后报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定案。

(四)各迁出点的移民规模

全镇计划搬迁规模为4户15人(其中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地建设

(一)迁入地选择依据

1、各搬迁户就近插花安置,搬迁户不改变其原住小组所在地行政性质,生活住宅建设用地在自有的旱地(坡、荒地)安排,要有发展余地。由镇人民政府审查,上报县土地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2、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3、所在地的干部群众积极配合搬迁户搬迁工作。

(二)迁入地的确定方法及各迁入点的搬迁人口规模

迁入地全部在迁出地本屯(组)选择,不存在土地纠纷,也可降低搬迁成本,易于群众搬迁。全镇迁入地及搬迁人口规模为4户15人,分别是: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点的建设内容

1、迁入点的主要生活和生产条件及移民生产发展方向

各迁入点交通相对便利,具备路通、电通、水通条件,居住环境改善后,移民能安心搞好生产,通过发展种植、养殖业达到脱贫致富的目标。

2、搬迁户的生产用地来源

搬迁户仍使用原来生产用地,并在荒地、坡地垦荒开挖土地45亩(人均3亩)种植经济作物。

3、搬迁户生活资料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

新开垦耕地45亩,新建道路3公里,清理水利渠道2公里,搬迁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250平方米。

四、迁出地建设

(一)退耕还林方案

1、移民迁出后,在县水果、林业部门的指导下,计划种植水果和毛竹或造林,恢复植被。

2、条件允许可垦为耕地,种植木薯或种桑等,发展经济达到脱贫致富目标。

(二)方案实施时间

搬迁后,用两年时间实施完毕。

五、投资预算

工程总投资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4.5万元,地方配套

3万元)。

六、实施时间及进度安排

2005年9月-11月,对2个搬迁点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做好宣传发动和搬迁户的思想工作,完成项目的实施设计方案。

2005年11月-2006年6月,项目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期内要完成住宅、道路、水电、新开垦耕地等建设,组织农户为下一步的生产、生活做好准备。

2006年7月检查验收阶段。项目竣工后,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自检、自验,并将项目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自验合格后,写出申请报告,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再申报市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七、工程效益及试点意义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我镇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工程建成后,易地搬迁户生产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从而使未摆脱贫困的群众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的群众安居乐业,走上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

**镇人民政府

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半年工作总结 篇4

2016年2月25日

根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等部委工作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安排部署,结合《河北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特制定2016年实施计划。

一、总体安排

重点针对“十三五”时期国家确定的我省需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万人的任务要求,按照“五年任务、两年完成,首年启动、压茬推进”的工作总基调,2016年全面启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万人及同步搬迁人口9万人,共计18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综合考虑规划选址、前期论证、土地整理、建设周期等客观因素,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4月份全面启动,6月份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力争2017年上半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8万人左右,确保到2017年底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8万人左右。

二、搬迁对象与安置方式

按照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重点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万人,以及确需与之同步搬迁的其他人口9万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搬迁对象的最终确定,以县级进村入户调查造册、经户主签字同意、列入县级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的名单为准。

安置方式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

(一)集中安置

依托县城、小城镇、产业园区安置。结合新型城镇化和县域经济发展,在县城、小城镇、产业园区建设47个集中安置区,安置搬迁对象1.9万人左右。

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新开垦或调整使用的耕地,在周边乡镇或行政村规划建设移民新村53个,引导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4.1万人左右。

依托旅游景区安置。挖掘当地生态旅游、民俗文化等资源,因地制宜打造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引导周边搬迁对象适度集中居住并发展乡村旅游,建设23个集中安置区,安置搬迁对象0.7万人左右。

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依托靠近交通要道、自然条件较好、生产生活便利的中心村,引导本行政村内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的自然村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建设245个集中安置区,安置搬迁对象7.6万人左右。

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及其他类型安置2.2万人左右。

(二)分散安置

插花安置。依托安置地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由当地政府采取回购空置房屋、2 配置相应耕地等资源,安置搬迁对象1.3万人左右。

投亲靠友等其他方式安置。迁入地和迁出地政府制定支持政策,引导搬迁对象在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政策的基础上,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0.2万人左右。

三、主要建设任务

(一)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 1.建设标准

安置点选址和建设,要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优先选用存量建设用地,尽量依托现有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安置点生产生活配套设施。按照国家确定的“保障基本”原则,中央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与之同步搬迁的其他人口,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在旅游景区及周边的安置点,各县(区)可结合地方财力和农户自筹能力,适当提高住房面积控制标准,坚决防止盲目扩大住房面积。

2.补助标准

根据国家确定的“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投资规模测算,搬迁安置建设标准为人均6万元,主要用于搬迁对象的住房安置、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为保障搬迁对象能够最大程度享受搬迁政策,对选择投亲靠友等自行安置的,综合测算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建设基金投入规模,确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3 人均享受住房建设最低补助2万元;同步搬迁的其他人口,人均享受的住房建设最低补助标准应略低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具体标准由相关县(区)自行确定。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按照国家确定的建设标准和各地搬迁实际,2016年全省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估算如下:建设安置住房440万平方米;配套道路1695公里,铺设饮水管网2511公里,架设供电线路1967公里,其他附属设施179万平方米;建设学校及幼儿园54万平方米、卫生院所27万平方米,其他村级服务设施91万平方米;基本农田改造15万亩,新增及改善灌溉面积7万亩,宅基地复垦4万亩;迁出区生态修复28万亩。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国家确定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人均6万元标准测算,我省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总投资108亿元。

(一)建档立卡9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投资54亿元。资金来源包括四项:一是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6.3亿元,搬迁群众自筹资金2.7亿元;二是省财政扶贫资金8.8亿元,由省财政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集;三是利用国开行、农发行专项建设基金4.5亿元;四是省国开行、省农发行提供的政策性长期低息贷款31.5亿元;五是其他长期贷款0.2亿元。

(二)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步搬迁9万人的安置工程投资54亿元。资金来源包括两项:一是同步搬迁人口自筹 4 资金9亿元;二是向省国开行、省农发行申请长期贷款45亿元。

五、融资运作

(一)承贷主体

省级层面于2016年3月底前,组建河北省易地扶贫搬迁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省开发投资公司),作为省级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投融资主体和项目资本金承接主体。省政府授权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省财政厅与省开发投资公司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省开发投资公司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和还款,承担的易地扶贫搬迁业务与其它业务物理隔离、独立封闭运行,承接的各类资金应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有关县(区)政府要在2016年5月底前,确定一家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县(区)项目实施主体,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与省开发投资公司签订相关协议,从省开发投资公司获得资金,并按相关协议约定使用和偿还资金。县(区)政府与县(区)项目实施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制定还款计划,纳入县(区)财政预算,支持项目实施主体按期还款。县(区)项目实施主体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新建住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各项前期工作,可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承建公司,由承建公司负责工程实施。

(二)承接资金规模

2016年省开发投资公司计划承接资金总规模为44.8亿元,包括:省财政扶贫资金注入项目资本金8.8亿元(由省 5 财政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集),专项建设基金注入项目资本金4.5亿元;省国开行、省农发行提供的政策性长期低息贷款31.5亿元。

(三)还贷期限

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和承贷主体还贷能力确定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还本宽限期最长不超过3年。

(四)还贷来源

资金偿还渠道:一是省财政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由省级财政偿还。二是专项建设基金,本金和银行收益由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偿还。三是省国开行和省农发行提供的长期贷款(含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同步搬迁人口提供的长期贷款),本金由市、县(区)政府统筹地方可用财力(含土地出让纯收益)负责还款。对纳入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并享受国家政策支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的长期贷款,中央财政贴息90%,省级财政贴息10%;对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步搬迁人口提供的长期贷款,省级财政贴息100%。各有关设区市政府要统筹地方财力,支持所辖有搬迁任务的县(区)履约还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行“省负总责、市抓协调、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省有关部门和有关市、县(区)政府要按照《河北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加强工作统筹,6 协调解决搬迁安置过程中的问题,形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二)分阶段组织推进

2016年按以下三个阶段组织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

1.项目准备阶段(1-3月):省发改委、省扶贫办会同省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五年规划及实施方案、计划等编制上报工作;协调组建省级投融资平台,指导投融资平台开展相关工作;督促指导有关市、县(区)修改完善本地区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实施方案,细化2016年实施计划。省发改委组织有关市、县(区)编制上报易地扶贫搬迁投资建议计划,努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及时分解下达投资计划。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在涞源县组织召开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举行2016年首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启动仪式,打好“当头炮”,下好“先手棋”,确保“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局良好。

各有关市政府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省级规划、方案、计划及政策对接,督促有搬迁任务的县(区)把搬迁对象迁出点、安置点、住房建设、配套保障、后续产业发展、帮扶责任等工作落到实处。

承担搬迁任务的县(区)要明确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切实发挥好组织实施主体作用,督促指导县级投融资平台做好与省开发投资公司项目资金衔接及 7 项目建设组织管理等工作,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深入搬迁农户,把相关政策宣传到户,将搬迁村安置住房拟建情况、搬迁人口基本情况、补助标准等按要求进行公示,扎实做好搬迁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2.启动实施阶段(4-10月):省发改委、省扶贫办会同省有关部门指导有关市、县(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督促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进度。各有关县(区)根据2016实施计划,明确搬迁“路线图”、“时间表”和项目责任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搬迁建设任务按计划完成。

3.盘点阶段(11-12月):省发改委、省扶贫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对2016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计划完成情况,梳理存在问题,完善工作举措,研究提出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

(三)落实工程进度

各有关县(区)及项目实施主体要加强工作协调,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进项目实施,按照定额工期的要求,统筹谋划,科学施工,确保高质量、按期限完工。具体要求如下:

2016年6月底前,所有涉及到的县(区)都要完成规划、选址、土地指标、环评等各项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

2016年10月底前,三类地区完成主体工程; 2016年11月底前,二类地区完成主体、砌体、安装工程等;

2017年6月底前,部分集中安置区基本具备入住条件,实现安置8万人左右;

2017年底前,全部集中安置区具备入住条件,各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实现安置10万人左右。

(四)强化项目管理

按照“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的要求,由县级项目实施主体组织编制项目总体方案。搬迁规模10000人以上的实施方案,由省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组织审核后,委托市发改部门审批,报省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备案;搬迁规模5000-10000人的,由市发改部门征求市有关部门意见后审批,报省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备案;搬迁规模5000人以下的,由县(区)发改部门征求县(区)有关部门意见后审批,报市发改部门备案。对具体安置点建设项目,由县(区)扶贫、国土、规划、环保、建设等部门依据职责提出审查意见,县(区)发改部门履行审批手续。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各类资金专款专用。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公告公示制度,规范运行、阳光操作,主动接受搬迁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严格监督考核

易地扶贫搬迁情况工作汇报 篇5

(一)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我市进一步加强以工代赈项目管理,积极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截止20xx年年底,20xx年计划下达的53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解决了1.2万人、0.5万头畜的饮水困难,新增有效灌溉面积0.6万亩,新建和改建县乡村公路237.8公里,完成项目总投资4865万元。20xx年第一批安排项目45个,总投资3726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2410万元,省财政配套245万元,市县配套1071万元。截止目前,已有23个项目开工建设,全部项目预计明年10月底前建成。

(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展情况

自国家开展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以来,我市20xx年、20xx-20xx年四个年度共下达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四批,项目总投资14247.3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专项资金6176万元,中央其他专项资金1360.3万元,省预算内基建资金87万元,县乡及群众自筹6624万元,搬迁贫困群众2872户、13798人、生态移民57户、241人。

20xx年我市环县被纳入了首批试点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609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专项资金333万元,县乡及群众自筹276万元,安置移民250户、1000人。项目截止20xx年11月底,所有单项工程全部竣工,工程完成总投资697.5万元,占计划的114.5%。搬迁贫困人口986人,占计划的.98.6%。20xx年底市上组织财政、建设、水务等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了初验,评为合格工程。

20xx年我市华池、合水、宁县3县被省上列入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3县项目总投资2971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专项资金1576万元,中央其他专项资金149万元,省预算内基建资金87万元,县乡及群众自筹1159万元,搬迁贫困群众694户、3162人。截止20xx年年底,3县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2981.7万元,占计划的100.4%。其中:累计新修基本农田3761.5亩;完成人饮工程8处及配套设施建设;新修道路57.44公里;改扩建学校10所、卫生所11处;架设农电线路38.35公里;建成移民住宅667户,占计划的96.1%。目前已有454户移民搬迁入住,占计划的65.5% 。

20xx年我市宁县、合水、镇原、华池4个县被省上列入易地扶贫搬迁工程。4县项目总投资2964.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301万元,整合中央其他渠道专项资金289.3万元,县乡及群众自筹1373.9万元,计划搬迁627户、3159人。截止20xx年年底,4县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1378.2万元,占计划的46.5%。其中:累计新修基本农田555亩;完成人饮工程3处;新修道路12.5公里;改扩建学校7所、卫生所5处、村部5处;架设农电线路5公里;建成移民住宅425户,占计划的67.8%。

20xx年我市有7个县被省上批准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7县项目总投资7703.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966万元,整合中央其他渠道专项资金922万元,县乡及群众自筹3815.1万元,计划搬迁1358户、6718人。20xx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批复及投资计划下达后,我们及时向各县进行了下达,并督促各县抓紧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各县主要开展了在迁出、迁入区召开群众座谈会,宣传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搬迁群众建档立卡、落实住宅建设用地、编制单项工程设计等工作,明年3月份项目可全面开工建设。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优秀范文 篇6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一

20**年围绕“建房、搬迁、就业、保障、配套、退出”六个关键环节和“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四个目标,周密组织、精心实施,现将20**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板栗村集中安置点:规划总用地面积11420平方米,拟安置易地扶贫搬迁户34户、141人,均为建卡贫困户。规划建设安置住房共34套,其中安置住房3525平方米,生产性辅助用房112平方米,配套完善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文化站605平方米、幼儿园800平方米、议事大厅300平方米、篮球场741.8平方米等公共服务设施;流转菜园地20亩。工程总投资1504.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99.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4.33万元。资金来源为农户整宗地收益退出资金180.0万元,农户自筹资金20.0万元,易地扶贫专项补助资金1304.0万元。项目于20**年10月份开工建设,目前有序推进中,预计20**年2月完工。

坡坪村集中安置点:规划总用地面积13496.19平方米,拟安置易地扶贫搬迁户26户、86人(均为建卡贫困户,规划建设安置住房26套共2350平方米。)配套完善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其中:建设安置点内部道路360米(含配套综合管网、路灯照明工程);建设议事厅200平方米、篮球场645平方米、广场1561.17平方米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进行后续产业扶持、旧房拆除及宅基地复垦、迁出区生态恢复等。工程总投资为974.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50.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3.54万元。资金来源为易地扶贫专项补助资金818.33万元;群众自筹17.80万元;房屋整综地收储138万元。项目于20**年11月份开工建设,目前有序推进中,预计20**年4月完工。

二、主要做法

(一)坚守自愿底线,精准锁定搬迁对象。坚持把“群众自愿”作为工作底线,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引导群众自力更生、主动搬迁。同时,扣准“第一颗纽扣”,在识别程序上不少一环,公开宣讲政策,公开评议对象,公示评议结果,把知情权、评议权、监督权交给群众。

一是强化宣传工作。采取进村入户、召开群众会、集中组织学习、悬挂标语、发放资料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搬迁政策,确保家喻户晓。组织搬迁户到安置点参观、监督,帮助群众算清搬迁家账、发展账、脱贫账,并介绍入住后的产业规划,做到一户一策,让群众做搬迁的明白人。

二是精准识别对象。始终把精准识别搬迁对象放在首位,对所有搬迁对象户信息进行严格比对,坚决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防止出现“不该搬迁的要搬迁”、“应该搬迁的不搬”、“不想搬的被搬”等现象。

三是规范识别程序。严格按照选定搬迁对象目标区域、群众申请、入户核实等规定程序,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干部,深入村组和贫困户家庭,对搬迁对象户进行严格识别和筛查,锁定搬迁对象。

四是落实发展措施。再次精准识别后,与搬迁贫困群众面对面摸清其家庭情况,并一道共同制定切实有效的后续脱贫计划,编制具体、有效的后续就业保障措施,确保务实推动搬迁就业保障到户、到人、到就业岗位。

(二)坚持精准务实,科学编制搬迁规划。始终把规划编制摆在重要位置,在深入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组织编制芦塘乡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做到安排到点、落实到户。

一是坚决守住“两条红线”。坚持“保障基本、基本保障”,坚守“建卡贫困人口搬迁建房户均负债不超过1万元、人均负债不超过2000元”和“建卡贫困人口搬迁建房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两条红线,不搞豪华装修,确保建成的房子有人住、当年建设当年住。同时对深度贫困、无力建房的特殊建卡贫困户采取“兜底”搬迁,实施“交钥匙”工程,实现“零负担”拎包入住。

二是立足“四好三美”目标。综合考虑搬迁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优化模式,创新方式,因地制宜推进搬迁住房、配套设施建设,确保搬迁群众安心、舒心、放心入住“质量好、风貌好、环境好、配套好”的“四好”搬迁住房。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系统工程进行统筹谋划,切实提高搬迁质量和水平,使搬迁安置地成为“生态美、产业美、生活美”的“三美家园”。

三是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始终尊重搬迁群众意愿,让群众全程参与,坚持搬迁对象让群众评、安置去向让群众选、规划设计让群众议、分配方案让群众定,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创新建设机制,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坚持扶贫与党建“双推进”,把支部建在工地上、建在群众中,筑牢战斗堡垒,做到征地、搬迁、建设、监理一盘棋,确保政策落地、工程质量好。

一是强化支部引领。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村支两委的作用,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和工程建设监管。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协助做好政策宣传和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同时,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将党支部健在工地上,发挥党员作用,以党的建设助推工程建设。

二是支持群众监督。组织搬迁农户通过开会推荐5名威望较高、处事公正、群众认可、熟悉建筑的搬迁户代表,成立了芦塘乡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自主管理委员会,全程参与选址、规划设计、协调服务、质量监管、资金监管、督促进度、房屋分配等工作,切实保障了搬迁农户的合法权益。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乡长为安置点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主抓亲管、强力推进。要求每天跟踪督促安全质量和进度,施工单位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按图销号,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同时每周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建立工程进度“半月报制度”,确保了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目标管理。一是盯紧时间节点。按照目标要求,对表算账、挂图作战、挂牌督办,确保2月底前完成第一批安置房建设。二是紧盯关键环节。围绕“建房、搬迁、就业、保障、配套、退出”六个环节,周密组织、精心实施,具体到每一点、每一户,倒排工期、环环紧扣,有力有效的推进工作。三是紧盯工程管理。强化合同管理、材料管理、队伍管理、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批准的建设方案、施工图、投资概算和相关规范,确保建设质量过硬。

(二)科学组织施工。一是加快工程进度。科学精细组织工程施工,合理调整思路、摆布力量,提高工程施工管理技术水平,抓紧房屋主体施工、室内装修和环境打造,确保工程进度。二是严格工程质量。加强施工现场全程监督管理,强化工程设计、施工、交付使用等环节质量监管,杜绝偷工减料、降低建设标准等现象。三是强化群众监督。积极发挥自管委的作用,切实保障搬迁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工程项目概况、资金来源、建设进度、监督部门及受理方式等就近公示,接受监督。

(三)落实后续措施。一是尽快分房入住。细致耐心地做好群众工作,尽快组织搬迁农户抓阄选好分房,待房屋建成后尽快搬迁入住。二是落实后续扶持。实施安置点后续扶持计划,尽快为搬迁户落实菜园子地。三是完善档案资料。完善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档案资料,及时查漏补缺、举一反三,确保数据信息准确无误,确保经得起历史检验。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二

今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和脱贫攻坚指挥部统筹安排和计划下,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和帮助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镇脱贫攻坚的“关键之战”,务求20**年首战告捷,为争取率先在索县完成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开局。做到了提前实施了20**、20**年易地搬迁,这一年来我镇在在扶贫易地搬迁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有很多不足,结合这里来的工作总价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一)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谋划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小组,成员为全镇各职能部门和各村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村两委成员,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任组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工作,片区领导配合的工作体系。

(二)扶贫易地搬迁是一项民生工程,我镇从来没有接触过此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易地搬迁建设图纸。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了解相关易地搬迁的相关政策。

(三)我镇为了更好的开展易地搬迁工作,我镇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扶贫易地搬迁工作,形成部门联动和易地搬迁联席会议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相关材料工作

今年我镇上报易地搬迁简报10余篇,统计上十四五期间易地搬迁劳动力统计表、在校生和20**年易地搬迁脱贫户信息。填写易地搬迁设计方案,与易地搬迁签订了易地搬迁资金整合责任书和易地搬迁保证书,与村签订了易地搬迁责任书,要求搬迁户和各村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落实,不得寻衅滋事和无理取闹。上报了有意愿搬迁那曲易地搬迁户2户10人。

三、具体实施和主要做法

(一)20**年易地搬迁计划落实情况

1、年初贫困户通过个人申请、村民大会评议、村级公示、村上报镇脱贫攻坚指挥部、镇级复审、镇报告向脱贫攻坚指挥部的程序,确定了“十四五”期间的易地搬迁人员名单。二是易地搬迁户的确认标准为,交通不便、地质灾害多发地段、不适合居住、危房户和无房户。家中2人及以上才可以申请易地搬迁。年初制定“荣布镇20**年易地搬迁计划”(14户58人),将无房户、A级危房户和急需改善住房户纳入今年的搬迁计划中,4月对20**年计划搬迁户,日曲朵村(4户)、瓦多改村(3户)、恰达卡村(3户)、同日达村(4)14户58人进行了入户走访调查,了解搬迁户遇到的实际困难和担忧。建房屋选址一一进行了实地调研,坚持做到交通便利、通水、适合居住,对没有宅基地的的易地搬迁户积极与各村协调,解决建房用地问题。二是并结合搬迁地点分散,涉及村较多,房屋建设要求高,最终确定我镇易地搬迁房屋为石混结构,20**年实施14户的易地搬迁项目,房屋造价为2600元/㎡(不含附属)。

2、施工队的选择方面,我镇考虑到本地的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顺便还能带动贫困户临时就业,经会议研究最终决定将今年的易地搬迁14户承包给玉雄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

3、年初制定“荣布镇20**年易地搬迁计划”(14户58人),将无房户、A级危房户和急需改善住房户纳入今年的搬迁计划中。

4、是4月对20**年计划搬迁户,日曲朵村(4户)、瓦多改村(3户)、恰达卡村(3户)、同日达村(4)14户58人进行了入户走访调查,了解搬迁户遇到的实际困难和担忧。4月对新建房屋选址一一进行了实地调研,坚持做到交通便利、通水、适合居住,对没有宅基地的的易地搬迁户积极与各村协调,解决建房用地问题。

5、5月份20**年14户易地搬迁户完成分包并开工。

(二)提前实施的20**、20**年计划落实情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和脱贫攻坚指挥部的要求,提前实施20**、20**年易地搬迁,我镇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及时召开专题会,研究提前实施易地搬迁相关事宜,主要对房屋的造价和审核了施工上报资质,最终确定,南岔片区6个村房屋造价2700元/㎡(含围墙、燃料房和厕所)。其余17个村(含集中搬迁48户)村房屋造价2700元/㎡(含围墙、燃料房和厕所),有18个施工队符合分包标准。

1、7月份召开 了20**、20**年易地搬迁召开分包发包会,制作了标段的方式将156户分包给了12个施工队。

2、按照要求落实项目管理规定,及时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条款中要求施工必须在所在的施工村解决5-8名贫困户劳动力解决临时就业,同时要求施工必须在8月1日前进场施工。

3、加大工程质量监督,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让搬迁户住上满意放心的住房,我镇相关业务部门多次进行易地搬迁工程质量,先后召开3次易地搬迁整改会议,将存在的一一指出,并对没有按照图纸要求施工的房屋勒令将其整改。出现质量问题的房屋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时整改,没有按照图纸施工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坚决将其拆除重新新建。

4、加强安全生产教育,要求施工队严格按照施工安全工作,工人必须戴安全帽工作,施工地点要设置安全警示牌,严禁带病工作、违规操作,综治办与施工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积极维护农民工权益,民生办前往工地了解情况,询问工资待遇和是否签订用工合同。

5、加大宣传力度,我镇主要领导多次到涉及到的搬迁村给群众做宣传教育工作,教育群众要遵规守纪,不要到工地捣乱,一经发现并严肃处理,教育贫困户到工地上打小工增加收入。

6、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村两委积极配合易地搬迁工作,要求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村两委经常去易地搬迁工地查看,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我镇反应。

7、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款,拨款时一定到施工地点查看施工进度。

四、取得的成效

1、截止目前经过7个月的施工,20**年易地搬迁计划14户已全部完工,截止目前为止14户已全部交工和入住,改善了贫困户户的住房条件。

2、提前实施20**、20**年的易地搬迁户,完成总工程量的50%,部分危房户入住了新的易地搬迁房。

3、通过易地搬迁项目,解决了进100名贫困户临时就业,增加了贫困户收入。做到了搬得出,有就业总要求。

五、存在不足和下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不足

1、个别施工专业技术人员少,施工队实力不同,工程质量不一致,房屋外的石头使用不一致,施工标准不一致,个别施工没有按照图纸施工。2、已入住的房屋屋顶出现漏水,大门没有统一标准。地板出现变形,没有压脚线。个别房屋电线是明线,没有安装配电箱。没有打排烟空,窗户是单框单薄,窗户封闭不严。外墙不整齐,出现凹凸不平,120㎡、140㎡房屋的楼梯过窄,楼梯没有安装附属。

3、搬迁地点分散,转场次数较多,增加施工成本。

4、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和欠运输款现象。

5、对易地搬迁施工经验不足,虽然经常检查施工情况,但是几乎没有专业人员,对水泥标号,钢筋用量和标准职能看表面,对具体内容和其他内容根本不懂 。

6、搬迁的群众思想尚未改观,部分群众还是保持观望态度,剩余劳动力不愿意到工地。

7、工程质量监督力度不够,主要是施工地点分散、人员少。导致出现检查盲区,检查这边就没有时间去检查另一边。

(二)下步工作计划

1、加强加快施工监督力度,要求施工队增加施工人员,主要增加技术人员。

2、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力度,明年计划主要领导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并且每个施工点都要检查到位。片区领导检查不少于2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施工队易地搬迁专题会议和班子会议。

3、加强业务培训,指挥部人员一定要能看懂图纸,知道房屋基本构造情况。

4、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款,拨款时一定到施工地点查看施工进度。

5、转变群众思想,教育群众到工地上打工增加收入,搬迁户对自己的房屋进行监督,发现质量有问题的及时向驻村工作队或村两委反应。

6、20**年10月170户全部完工,并进行本镇初验,20**年底通过上级验收,贫困户全部入住。

7、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理解易地搬迁的相关信息。对房房屋施工中不明白和确定不下来的事情及时询问解决办法。

8、加大易地搬迁政策宣传力度,让所有贫困户知道易地搬迁政策,知道什么样的人能享受易地搬迁。

9、积极帮助搬迁户实现就业,做到搬的出、有就业、能致富,对没有技术的剩余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做到有一技之长,拓宽就业门路。

10、计划20**年4月进行复工,所有施工队必须全部入场,做好复工前所有祖辈工作。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三

现将我县20**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20**年国家下达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764人。其中371户1025人住房建设已于20**年提前实施完成并已搬迁入住,20**年实施583户1739人住房建设,累计新建住房面积68012平方米,且厕所、院坝、水井等附属设施齐备,户户通水、通电、通电视。同步完成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公路119.358公里、便民路28.17公里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文化室、卫生室、公共厕所、文化广场、绿化设施等。累计完成投资14841.9386万元(其中住房建设完成投资7742.1799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完成投资7099.7589),实现住房建设资金补助率93.4%。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一是压实各级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推进、亲自督办;县级牵头部门集中精力抓落实、抓进度、抓检查,严把施工工序关、工程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项目镇主要负责人亲自上阵、克难攻坚、落实细节、扎实推进,努力将搬迁工程打造成精品工程和群众满意工程。二是明确部门职责。由发改、扶贫负责牵头总抓,指导项目具体实施;财政、兴资公司负责协调建设资金筹措及投放;住建负责核实项目规划选址;财政、审计负责指导资金运作与使用;国土负责指导用地报批和原宅基地复垦;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优先保障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需要,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条件。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健全督查机制,制定《资中县易地扶贫搬迁奖惩办法》。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设进度、建设质量等通报情况纳入年度考评指标。认真开展镇级全覆盖自查、县级全覆盖督查,做到发现问题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四是严肃工作纪律。把廉洁履职、尽职尽责贯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全过程,县纪委全程参与、不定期督查,及时对工作中措施不力、工作不实、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进行约谈。对孟塘镇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不按设计图纸施工,瞒报谎报工程进度等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二)完善工作措施,狠抓项目落实。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培训。县级召开专项推进会及培训会8次,各项目镇分别召开培训会6次以上,集中学xxx省、市关于“十四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切实把政策宣传到村、传达到户。二是精准识别搬迁对象。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为基础,逐村逐社,逐户逐人摸底调查,按照群众申请、入户核实、群众评议、村委复议、镇级审核、县级锁定等步骤严格精准识别搬迁对象。三是科学编制搬迁规划。合理规划、科学布局,编制了《资中县易地扶贫搬迁住房部分20**年提前实施计划》、《资中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细则》、《资中县20**年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施计划》和《资中县“十四五”易地扶贫搬迁剩余规模实施计划》。四是合理设计优化户型。坚持“风貌一致、布局合理、美观质朴、安全适用”理念,以“红瓦、白墙、宽屋檐”的川南民居新风貌,统一设计“接地气、有档次、重实用”3套方案5种户型供搬迁群众自由选择。五是严格把控政策红线。明确“三不一必须”四条红线,即:严格控制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农户自筹人均不超过2500元、户均不超过10000元,新建选址绝不占用基本农田,必须拆旧复垦。六是精细管理确保质量。按程序确定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遵循“政府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的原则,把好材料采购关、技术指导关、施工过程关、项目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七是倒排工期完成目标。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方案,倒排工期,落实专人挂点专门抓,竭力推进项目进度,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成我县“十四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三)创新安置方式,强化后续帮扶。一是因地制宜做好安置。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依托产业发展,围绕资中经开区凤凰工业园、明心食品园、内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孟塘镇“千亩中药材基地”、兴隆街镇养牛产业、金李井镇“圣灵山大溶洞”旅游资源、龙山镇制种基地、龙江镇粉丝加工厂“插花”式分散安置,切实做到“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脱贫同步。二是用活用足扶贫政策。继续加强帮扶,通过“政府补助一点、部门帮扶一点、社会捐赠一点”等方式,添置基本生活用品、基本生产资料,达到有“一套餐具、一套厨具、一套农具、一套洁具、一套实用技术、一套床上用品、一套基本家俱”标准。三是综合施策带动脱贫。培育玉米、血橙、香梨等特色优势产业实现产业发展脱贫一批;加强劳务技能培训、开发公益性岗位实现发展劳务经济脱贫一批;通过“企业+专合社+基地+农户”形式,吸纳搬迁群众务工,引导搬迁群众发展种养业、小型加工业、乡村旅游业等,实现多元发展带动脱贫一批;将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实现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巩固搬迁成果,树立感恩之心。紧紧围绕“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易地扶贫搬迁户“搬后怎么办”问题,完善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后续扶持服务等机制,全力巩固易地扶贫搬迁成果,严防贫困反弹,切实解决搬迁对象后顾之忧。同时,在巩固脱贫成果基础上,继续加大搬迁户精神文明建设,引导贫困户“存感恩之心、兴勤劳之举、创文明之风”。

(二)合理安排资金,落实补助政策。我县“十四五”易地扶贫搬迁计划投资1580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15223万元,农户自筹584万元。我县将及时落实补助资金的拨付,合理安排结余资金的使用,确保补助政策落实落地。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心得体会 篇7

“水浊不可饮,壶浆半成土”,这是许多贫困地区发生的现象,贫困地区百姓的生活始终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今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为确保小康路上一个都不掉队,实现贫困百姓真脱贫,答好易地扶贫搬迁在“经济、文化、思想”三道题至关重要。

答好就业“经济”题,稳住群众致富心。欲茂其枝,必深其根。就业作为“六稳”“六保”的首要任务,是“五个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关乎民生幸福指数,关乎搬迁群众能否尽快融入城镇生活,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因此基层工作者应着重把就业摆在突出位置,真抓实干,着力为搬迁群众提供有效就业帮扶,帮助群众换上新业,增加收入,扎下根来,适应市民新身份,融入城镇新生活,谱写人生新篇章。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降低返贫风险、巩固脱贫成果、稳住群众致富心,切实答好群众就业这道“经济”题。

答好乡愁“文化”题,解开群众乡愁锁。文化是一个民族的魂,是一个民族的根,是民族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强大力量。然而易地扶贫搬迁的群众在职业上、民族上、文化上存在一定差异,文化在一定程

度决定搬迁群众是否真正扎下根来,加上易地扶贫安置点缺乏相应文化活动场所,以至于“原乡文化”融入面临“水土不服”,搬迁群众“魂”无处安放。作为时代的答题者,切不可让贫困群众身进城,其“魂”依然锁于村,要做群众乡愁的解锁者。时刻保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态度,放下架子,降低姿态,找准角色,做群众的贴心人,主动了解群众文化需求,及时提供乡愁的港湾,切实答好乡愁这道“文化题”。

XX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2 篇8

(2017年8月16日)

现将XX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镇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406户1566人,其中XX镇东区幸福家园安排374户1448人,麻林河村安置点安排32户118人。

二、项目建设进度:

镇东区幸福家园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占地80.72余亩,初步规划建设一个建筑面积37477㎡18幢6层

套住宅楼,分为50㎡、75㎡、100㎡、125㎡、150㎡五个户型,安置2017易地扶贫搬迁户374户1448人,配套建设一所幼儿院。目前已有6栋178套房屋主体封顶,正在进行室内涂料粉刷、地坪硬化、水电安装、外墙保温及墙漆粉刷等建设内容,目前进度已完成90%,部分上下水管道已经完成,部分道路硬化已经完成,部分道牙安装结束,预计9月底可以分房到户;其余196套已经完成项目选址、农转用土地手续已经办理和征地等前期工作,住宅楼地基已开始施工,预计11月底建成交付使用。XX村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占地21.2亩,建筑面积2950㎡,计划安置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户32户118人。已经完成项目选址、征地及地表清理,地基开挖已经完成,沙土垫层、地基承载力检测已完成,目前地基墙体开始砌筑。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93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1096.2万元,通过省政府债务注入项目资本金2192.4万元,通过承接专项建设基金注入项目资本金783万元,承接长期低息贷款4854.6万元,省市县三级财政各156.6万元计469.8万元。

XX镇人民政府

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半年工作总结 篇9

(一)一、如何把握“易地扶贫搬迁”问题

“易地扶贫搬迁”是指对生存和发展环境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安置,根本改善其生存和发展环境,实现脱贫致富。通俗的讲,就是指搬离原址、在新的地方安家,具体包括了从农村搬到县城或乡镇、从山里搬到山外、从山上搬到山下、从山腰搬到山脚、从村中搬到村外、从村后搬到村前、从村这头搬到村那头、从陡坡搬到平地、从危险搬到安全、从条件差搬到条件好、从交通不便搬到交通便利、从产业发展基础差搬到产业发展基础好、从土地资源匮乏搬到土地资源丰富等搬迁方式。搬迁要有利于主要基础设施配套,有利于搬迁人口便利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有利于搬迁人口就业发展。

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由原则上按不超过全县搬迁规模10%的比例确定并分实施。因采矿沉陷、开发占地、工程建设、城镇扩建等原因需要搬迁的人口,不得列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范围。

二、搬迁任务落实到人到户问题

(一)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勾选范围

主要是经过2015年精准识别核查确定的建档立卡对象中,有搬迁意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贫困户和部分不属于建档立卡对象的其它非贫困户:

1.居住地环境恶劣、生态脆弱或土地贫瘠,水资源匮乏,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极差且建设成本高、难以改善的深山老林区的;

2.居住在地质灾害频发或易发区,确有避险搬迁必要的; 3.居住在重要水源区、自然保护区,根据规划必须搬迁的; 4.居住在大中型水库库区,缺乏生产生活资料的; 5.优先安排现住房是泥房、危房和无房的搬迁对象。

现有住房是水泥砖混楼房的和曾获得危旧房改造资金的农户,原则上不在勾选范围、不得申请易地扶贫搬迁补助,但是整屯搬迁的除外;搬迁对象最终以农户申请,经村委、乡镇、县扶贫办、县发改局逐一审核,列入全县扶贫移民搬迁实施方案的对象为准。

(二)“十三五”时期全县10699建档立卡搬迁任务落实到人到户办法。

各地易地扶贫搬迁具体对象,以县人民政府规划的整村整屯搬迁全部住户(其中的非建档立卡户为同步搬迁)以及其他有意愿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准。“十三五”时期全县10699建档立卡搬迁对象首先从2015年建档立卡的32277人口规模中勾选(即2015年精准识别得73分及73分以下的建档立卡对象),不足本县计划规模的,可在属于2013年和2014年建档立卡人口(即2015年精准识别得74分-80分的建档立卡对象)规模内勾选补足。凡进入2013年-2015年建档立卡人口范围的农户,享受“十三五”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标准;未进入2013年-2015年人口范围的农户,可列为同步搬迁户,享受同步搬迁户补助标准。各乡(镇)建档立卡搬迁对象具体按以下原则勾选:

一是从自治区下达我县的2014年和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村中勾选落实对象。

二是在2015年底全区精准识别中,已有搬迁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其他经过政策宣传有搬迁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三是20户以下脱贫成本高、且不适合人居住需整村整屯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四是地质灾害隐患点、隐患村或多发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五是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生态恢复区范围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六是住房是泥房、危房和无房的,或有特殊情况需要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七是按以上顺序勾选后仍未达到计划搬迁规模的,各乡(镇)可再从属于2013年和2014年建档立卡的对象范围内补充勾选。

(三)搬迁任务落实到人到户方法。

搬迁对象的确定是一个动态过程,各乡(镇)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根据搬迁对象意愿变化进行适当调整,确保精准搬迁、实现精准脱贫,今后国家和自治区将按各地实际搬迁的建档立卡对象进行考核验收,我县也依此对乡(镇)进行考核验收。各乡镇搬迁对象落实到人到户按以下方法执行:

一是各乡(镇)根据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确定本乡镇搬迁计划,报县发展和改革局,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统一上报来宾市委,并在系统中勾选出本计划搬迁对象名单。

二是各乡(镇)根据自治区下达搬迁计划规模在系统中调整本计划搬迁对象名单和规模。

三是待年末,各乡(镇)再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年初下达的搬迁规模,在系统中重新调整勾选本实际搬迁对象,上报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此,逐年通过年初勾选计划搬迁对象,年末调整勾选实际搬迁对象,即可把搬迁对象落实到人到户。

三、搬迁、安置方式问题。

(一)按不同对象实施分类搬迁。

1.对经过精准识别需要整村整屯搬迁的对象实行整屯搬迁。重点支持以自然村屯为单元的整体迁出方式,特别是对20户以下扶贫成本极高的自然村(屯)实施整体搬迁。整屯搬迁允许有同步搬迁的非建档立卡户。

2.对没条件实施整村搬迁的对象实行分散搬迁。除了需要整屯搬迁之外,其它的搬迁建档立卡户实行分散搬迁。由群众意愿,可以自主选择到县城、乡镇、村内、本屯内安置。分散搬迁只限于建档立卡对象。

3.对特殊贫困群众实行差别化搬迁。通过严格的调查评估,确认属于特殊贫困群体的由政府兜底,把解决这部分特殊贫困群体的搬迁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起来,根据不同搬迁对象采取敬老院、养老院、利用公租房过渡安置和加强小额信贷支持、结对帮扶等办法解决搬迁住房问题,确保搬得出、不落下。

(二)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1.“整村整屯”近村集中安置模式。对于必须全部迁出的村屯,要根据搬迁群众意愿,采取统一规划,群众自主建设安置新村。

2.“多户连片”近村集中安置模式。对于村中建档立卡户比例不高,以及确实不具备整体搬迁条件的村屯,可以按照群众意愿,将本村屯和附近村屯的多户建档立卡户,在村屯附近集中自主建设小村安置。

3.城镇集中安置的模式。针对各乡(镇)有意愿到县城、乡镇集中安置的分散建档立卡户。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农户购买、政府补助的方式建设移民集中安置区。安置区建设由政府和开发商合作建设。

4.零星分散安置方式。根据群众意愿,建档立卡农户可以在本县内自行解决土地、自行建房,也可以到县城、乡镇购买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和由政府回购的空置房。

5.养老机构安置方式。对鳏寡孤独残(“三无人员”)等特困户,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敬老院、养老院、五保村等),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也可结合民政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安置。

考虑到农村实际发展需要,在农村建房的,原则上“一户一宅”式建设,可采取在分配的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等办法,搬迁户按照规划自主建设一层;人口较多的,一层未达到规定的人均建筑面积标准的,可建设第二层,待审计验收和搬迁对象脱贫后,由搬迁对象再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改善状况和实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扩建;人口较少的户,可采取和父母、兄弟姐妹等亲属共宅基地合建,但要签好合建协议并交村委、乡镇、县扶贫办和县发改局各一份存档。

四、移民安置住房建设标准问题

按照自治区规定,“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重点是要解决好搬迁对象住房安全和脱贫问题。考虑到建档立卡搬迁对象的特殊性,安置住房建设要以“保障基本、安全适用”为原则,纳入搬迁补助的农户无论是自建房还是购买安置房、商品房,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人均2 5平方米以内,其中:单人户每户不超过40平米、2人户不超过50平米,3人户不超过75平米,4人户不超过90平米,5人户以上每户不超过120平方米,户均宅基地占地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各乡(镇)具体执行中,不得变相扩大建设面积,也不得脱离实际提高建设标准,防止因搬迁大量举债而影响脱贫。

对于按照“一户一宅”自建房屋方式安置的,住房建筑面积也要严格控制在人均25平方米以内,户均宅基地占地不超过80平方米,严禁超标准建设。各地在实际操作中,可采取在分配的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等办法,搬迁户按照规划自主建设一层,人口较多,一层未达到规定的人均建筑面积标准的,可建设第二层,待审计验收和搬迁贫困户脱贫后,由搬迁对象再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改善状况和实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扩建。

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住房建设标准,可参照建档立卡搬迁贫困户标准执行。

五、搬迁对象建房补助标准问题

(一)根据建档立卡搬迁对象贫困程度确定到人到户补助标准。以县人民政府精准识别划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数线为基准,将搬迁对象按一般贫困、中等贫困、特别贫困、极端贫困四种情形进行分档补助,上下档之间补助标准相差2000元。即一般贫困对象每人2.4万元,中等贫困对象每人2.6万元,特别贫困对象每人2.8万元,极端贫困对象每人3.0万元。贫困对象档次由县扶贫办确定。

按照上述原则补助后,实际补助金额不得高于控制面积内的实际建(购)房成本。

对差异化补助后仍无法筹措缺口建(购)房资金、又不具备申请移民搬迁建房贷款条件的搬迁对象,经县扶贫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同意后,可在控制建设标准内按照以上标准给予全额补助。

(二)在规定的住房建设标准内,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补助标准按每人1.8万元执行。

(三)2014-2015年已被选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且已按照当时自治区扶贫生态移民搬迁政策领取搬迁补助的搬迁对象,按“十三五”同类别补助标准平衡,应当扣除原已给予的补助金额,补足差额部分。

(四)由政府统一建房和购买房子给搬迁对象的,补助资金原则上不发放给搬迁对象,由县政通过公司直接用于搬迁户的住房建设,补助金额直接体现在房价上。不足部分由群众自筹解决。

(五)个别搬迁对象要求自主建房的,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先由支付50%的补助资金,待验收合格后,再按政策规定拨付搬迁户剩下50%的建房补助资金。

(六)支持各乡(镇)利用我县现有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库存作为房源及利用农民进城落户自愿有偿退出的农村空置房屋和实现搬迁安置。

(七)鳏寡孤独残等特困户,可由县级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也可结合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

(八)正确引导易地扶贫搬迁户按相关政策和程序搬迁建房,才能获得易地扶贫搬迁有关补助。首先搬迁户须向政府提交易地搬迁申请书并签订易地搬迁入住安置新房协议,其次各乡镇要动员和促进搬迁户签署拆除原住地旧房协议。申请书和协议书由自治区移民搬迁专责小组制定统一格式。

六、搬迁农户自筹建房资金问题

除开获得的易地扶贫搬迁建(购)房补助资金外,资金不足部分,由搬迁户通过向亲戚、朋友和金融部门借贷来解决。为提高贫困户参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积极性,强化主人翁意识,激发建档立卡搬迁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根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新建或购买住房申请贷款贴息的,根据信用评级和实际需要,建档立卡贫困户可申请5万元以下、3年以内(含3年)的免抵押、免担保、按基准利率财政全额贴息的信用贷款。

七、搬迁后旧房屋拆除和宅基地处置问题

一是动员引导搬迁户退出旧宅基地或进行旧宅基地平整。对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在规定时间拆除旧房的搬迁户(含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同步搬迁户),按退出的宅基地面积大小给予每户奖励2万元-3万元。

二是对贫困户暂不愿意退出原有旧宅基地的,可暂时保留,不作硬性要求。

三是对搬迁户暂不愿意退出原有旧宅基地但又承诺以后退出的,可采取由县级政府与搬迁户签订承诺协议书方式,引导搬迁对象退出旧宅基地,在搬迁户同意退出原有旧宅基地后,及时组织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

具体以《广西壮族自治区鼓励易地扶贫搬迁群众退出旧宅基地差异化补偿办法》为准。

八、组织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传工作问题

各乡(镇)、各单位要将政策宣传到位,严禁未经申请、未经核实批准就擅自搬迁建房,以及搬迁建房面积或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切实避免因程序不当而出现不能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等问题。

各乡(镇)、各单位要组织工作队员深入应搬迁农户宣讲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张榜公示搬迁户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进行阳光操作。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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