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2024-07-13

阜新市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共10篇)

阜新市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7‟3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政发„2007‟4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乡镇政府及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乡镇机构编制人员只减不增,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及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巩固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速县域经济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改革的目标:按照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或用更长一些时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政府保障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和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改革的总体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解决遗留问题,扎实稳步推进;加强调研总结,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实践,实行重点突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与推进以县域经济为重要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并做好农村综合改革与其他各项改革之间的配套衔接。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当前,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继续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三项改革。

(一)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乡镇机构改革的总要求是:坚持因地制宜、精简效能、权责一致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乡镇政府要重点强化以下职能: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

在乡镇机构改革中,要合理调整乡镇政府机构,对乡镇机构进行整合,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区域面积、区位功能等因素,对乡镇进行分类,确定不同的机构设臵和限额,严格控制领导职数。改革和整合乡镇事业站所,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减轻基层财政压力。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健全农村公益服务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合理区分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实行分类管理,强化经费主要由财政保障的公益性服务职能。强化经营性事业单位自我发展能力,逐步走向市场。

加强乡镇人员编制管理,在乡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一律由省实行总量控制基础上,全市乡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一律由市统一管理。全面推行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协调机制,确保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数只减不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障工作,抓好政策落实,妥善安臵分流人员,确保社会稳定。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区划的合理调整。上级部门要大力支持基层改革,不得以机构“上下对口”,或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年终考核等手段干预乡镇机构设臵和人员配备,为基层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二)以落实农村教育保障机制为重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改革的总要求是: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办学、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各县区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6‟22号)精神,切实管好用好各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有关专项经费,不折不扣地落实地方各级政府的经费分担责任,进一步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人员聘任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坚决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合理配臵城乡教育资源,建立健全鼓励城镇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制度,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体系。统筹规划,量力而行,合理调整农村教育布局,严禁超标准建设和搞不切实际的各种达标升级活动,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臵,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积极推进城乡及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要求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原则要求,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明确界定县乡政府支出责任,合理调整政府间收入划分,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县乡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积极贯彻实行省、市两级政府在财力分配上向财政困难县乡倾斜的政策。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增强县乡财政实力。

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对来自于乡镇的省级共享税收定比增量返还,要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调整和取消乡对县的专项资金上解政策,加大对乡镇财政的补助力度。落实省对县乡专项资金直拨政策,进一步缓解县乡财政运行困难,减少省补助资金流转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轻基层财政国库资金调度压力。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政策,切实提高基层政府经费保障能力。改善县乡财政困难状况,落实和完善财政对村级的补助政策,确保乡镇机构和乡村组织正常运转。完善城乡公共财政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土地收益用于农村的比例要有明显增加。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各县区要按《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财预„2006‟402号)精神,在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在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债权债务关系等不变的原则下,积极推进“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建立完善农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引导农民开展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鼓励农民举办农村公益事业,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积极筹资投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加快农村公益事业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三、稳妥开展化解乡村债务工作,坚决制止新的乡村债务发生

各地区要继续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高度重视和扎实开展化解乡村债务工作,健全和落实对县乡领导干部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考核制度。坚决制止乡村发生新的债务,认真开展化解旧债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39号)规定,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制止新债的“三个不准”和“两项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发生新债的各种行为。合理划分债务类别,要根据乡村债务的形成原因,明确债务偿还的责任,落到实处。财政、农业、审计、监察、金融等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债务的监察审计工作,逐项认定,清理核实债务底数,锁定债务数额。要区分乡镇债务和村级债务的不同性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方法,实施分类处理,逐步化解。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化解债务的优先顺序,区别轻重缓急,从群众关心、社会影响大、政策明确的项目入手,要特别注意优先化解与农民利益直接相关、基层矛盾比较集中的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把确因用于乡村公益事业而造成的对农民个人、乡村干部、乡村工程业主等个人债务的化解工作放在突出位臵。各县区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部分乡镇开展化解债务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集成现有政策,整合资金,重点突破,分项化解。各县区要妥善处理好历年农业税尾欠,在严格把握政策和加强审核的前提下,该减免的要坚决减免,能豁免的应予豁免。有条件的县区还可以安排一定的资金,建立偿债奖励机制,支持基层推进化解债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总结经验,进一步研究制定清理化解乡村债务的意见,及时指导各地工作。要认真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72号)精神,严格控制新债发生,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决不能盲目举债搞建设,形成新一轮乡村负债。

四、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加强领导和协调,统筹规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各县区党委、政府是实施农村综合改革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赋予相应的工作职能,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为推进改革提供组织保障;要在改革的总体框架内,结合实际,把握切入点,选准突破口,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实施;要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的创新精神,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改革路子。

为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阜新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综合全市改革进展情况,指导县区按期完成改革工作等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处室,指定一名科级干部定期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同时负责本单位具体改革任务的实施。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是:

市农委、林业局:负责化解村级债务,创新农民(农工)负担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建立并不断完善债务管理、债务预警、政绩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镇和村级组织行为,坚决制止新债。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严格规范涉及农民(农工)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项目公示的审核。

市人事局、编办:负责乡镇机构改革,优化农村机构设臵,精简机构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市财政局:负责县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化解乡镇债务,建立保证乡镇基本运转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所需财力的保障机制,建立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基层政府经费保障能力,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常运转。

市教育局:负责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完善政府投入办学机制,明确各级办学责任,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妥善分流安臵富余人员,完善乡镇社会保障制度,做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农村公共卫生改革,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民健康需求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

市民政局:负责涉及农村综合改革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有关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有关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及需要审计部门进行审计认定事项的检查工作。

市物价局:负责对农民收费项目清理,查处针对农民乱收费等加重农村负担的行为。

市监察局:按有关规定负责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中违规违纪责任人、当事人进行查处。

中国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负责农村金融改革,构建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安全监管机制及农村综合改革中有关业务事项。

各县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加强指导,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五、各县区、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

(一)工作任务

按照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我市选择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简称阜蒙县)进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全面试点。其它县区也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到2009年底前在全市推开农村综合改革,到“十一五”末期,全市基本完成农村综合改革任务。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以下职责和分工,加强工作配合,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1)市人事局、编办在统筹考虑全市乡镇机构总体情况下,重点支持阜蒙县形成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市财政局牵头,教育局配合,与阜蒙县有关部门对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问题形成意见并组织实施。

(3)市教育局牵头,人事局、编办配合,制定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人员聘任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坚决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

(4)市教育局牵头,人事局配合,研究制订建立健全鼓励城镇教师、在校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制度。

(5)市财政局牵头,支持阜蒙县推进 “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6)市农委负责对化解乡村债务、制止新的乡村债务发生进行调研并提出化解乡村债务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方法逐步化解乡村债务。

(7)市物价局牵头,进一步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的管理。

(二)实施步骤

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阶段(2008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主要是健全机构,调查摸底,广泛宣传,为制定农村综合改革和配套政策做好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方案制定阶段(2008年7月1日至7月15日)。主要是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7月16日至12月31日)。认真组织实施以“三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

第四阶段:总结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是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提高。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于年底前向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阶段性工作总结。

阜新市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篇2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概述及其实施中的问题

(一)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概述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由地方政府为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群众, 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提供维持其基本生活的物质帮助。该制度是在农村特困群众定期定量生活救济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和完善的一项规范化的社会救助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 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其管理实行严格规范, 从农村实际出发, 采取简便易行的方法。包括: (1) 申请、审核和审批; (2) 民主公示; (3) 资金发放; (4) 动态管理。

(二)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中的问题

1. 在审核和审批过程中, 存在人情保与关系保问题

人情保指乡镇政府干部、村社自治组织干部在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时受到了基于血缘等的人情网络的影响, 部分工作人员和村干部优亲厚友, 没有让村民参与评议, 直接把亲朋好友列为低保对象。1关系保是指乡镇政府官员以及村社组织的干部在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时往往偏向于熟人, 或者与自己具有地缘、趣缘、业缘等各种关系的个人, 以关系强弱、远近作为确定低保对象标准。2我们所发问卷300份, 244份有效问卷, 其中172位被调查人员认为存在人情保和关系保现象, 占70.49%的比重 (参见表1) 。当某一个家庭中的人员与村干部或乡镇干部相识, 则会给予其相应的“照顾”。这些家庭可能并不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 却凭着所谓的关系享受该政策支持, 而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可能因此失去领取低保金的资格。这也折射出, 该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另一个问题, 即低保对象确定不合理。低保对象确定不合理主要表现为, 不该保得保、应保而未保。出现该现象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 上述人情保和关系保问题存在。致使没有“关系”的贫困家庭, 无法得到国家先进政策的支持。二是, 对象评选过程不合理, 主要由于没有采取民主评议制度, 没有充分考虑所在地村民的意见。

2. 在制度执行过程中, 未切实实施民主评议制度

在被调查人员中59.02%的人认为, 其家庭所在地确定低保对象时未公开征求过群众意见。 (参见表2) 由此可见, 在确定低保对象时民主评议未被有效落实。有的学者在调查研究中也发现该现象,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 民主评议和公示往往被忽略, 如:有的地方在确定对象时, 民主评议往往流于形式, 没有充分征求广大村民的意见, 有的乡镇贫困户的产生甚至直接由基层干部指定。3

3. 在动态管理中, “只保进不保出”问题突出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在申请审批阶段会进行相对严格的调查, 但是一旦被纳入到低保体系之后就会缺乏事后的监管和跟踪调查。在实际工作中, 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难度很大, 造成低保对象该进的进不来, 该出的出不去。4这会使得仅有的低保资金并不能最大限度地用于真正困难、真正需要低保支援的家庭身上, 使得低保资金并没有真正地发挥其功效, 最终造成我国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保尽保”难实现, “应退尽退”难到位。

4. 在资金发放中, 低保资金难以落实

笔者在实地调查中发现, 部分享受低保制度的村民认为低保资金发放较少且有不实的情况。 (参见表3) 其原因主要是, 一方面, 低保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 而较为贫穷的农村地区对低保财政投入不足, 同时, 资金凑集渠道单一。另一方面, 基层工作人员思想觉悟较低, 对农村低保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时会为了一己私利而侵占挪用低保资金。

5. 在民主监督中, 村民法律意识淡薄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 有不少家庭申请过低保, 但多数申请不成功。有的是因为不知道具体的申请流程, 有的是不知道具体的申请标准, 有的是由于评选的不公正导致未能享受该制度。而在这些244名被调查人员中只有不到1%的人会选择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61.88%的人没有办法, 只能无奈放弃;更有甚者, 少数人选择自己解决问题不惜采取暴力手段。 (参见表4) 可见, 由于村民的文化水平较低, 法律意识淡薄, 无法助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这种情形下, 更难以让村民自觉有效地对农村低保制度的实施进行民主监督。

二、解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对策研究

1.建议应当在相关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诚实信用原则

这一原则无论从社会道德层面还是法律规范层面都是极为重要的。社会存在诚信缺失, 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中也是如此。前述存在人情保与关系保问题, 对象确定不合理问题, 主要与作为村干部或乡镇干部工作未实际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有关, 而对于此,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二款已经作出了相关规定。诚实信用原则主要针对申请人员而言, 不符合标准的家庭, 不应为了享受优惠, 虚报家庭情况, 使用权钱, 毫无诚信, 使真正需要获得帮助的家庭得不到相应救助。

2.落实监督透明度

落实监督透明度主要在于申请、认定、核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真实情况时, 公开进行民主评议。如有学者认为, 应当建立多个层面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监督体制, 加大低保监督工作的透明度, 监督和自律为一体。5首先必须依据法律的强制性来规范制度的实施, 其次要加强农村村民的宣传教育力度, 保障对象认定过程的透明度。6在审核认定过程中, 由村民评选, 或者由村民代表评选。再将评选结果尽快进行公示, 告知村民, 如有错误或疑问可以向村委会提出, 并及时予以解答, 从而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

3.实行动态管理, 完善低保退出机制

在贫困人口较多, 低保资金缺乏, 保障名额有限的客观条件下, 实行动态管理, 将为数不多的低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尤为重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不是一项“一劳永逸”的制度, 工作人员应定期对低保对象进行核查, 核对家庭人口与收入的变化情况, 并重新审定, 对收入超过标准的低保户, 及时取消其保障待遇, 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遵循有进有退的原则, 切实发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扶贫、救急和救穷的作用。

4.加强资金管理

相关部门应当制定相关法规, 使资金发放做到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多渠道凑集资金, 发挥社会各界力量, 进行爱心捐款。注重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 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有关业务进行公开, 实现群众监督。与此同时, 尽量减少低保资金发放的中间环节, 为低保对象建立专门的银行账户, 确保低保资金足实发放到低保户手中。7真正做到公开透明, 以发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作用。

5.建议设立法律援助站点

此处所提的法律援助站点, 专指设立在乡镇一级的或部分基层组织的, 以解决农村居民法律问题,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从而增强村民法律意识的法律援助中心。对此, 本文提出三点建议:一是, 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作用, 作为学习法律的大学生应当在这些方面为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寒暑假期间可以下乡服务, 同时进行社会实践, 为村民提供帮助和宣传法律知识。二是, 发挥志愿服务的作用, 广大社会群众中大部分人具有相应的文化水平, 有些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 他们都可以成为服务乡村的一员。三是, 政府应当主动建立相应体制, 从而在乡村设立法律援助站点。

三、结语

我们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是否切实得到改善, 关系到能否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农村居民中一部分家庭由于收入低、家庭成员劳动力低下、家庭成员病残等原因, 还处于贫困状态, 甚至还未能很好地解决温饱问题。因此, 切实有效地实施社会救助显得尤为重要, 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更应该得到很好的实施,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笔者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 针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村低保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简单分析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提出解决的建议, 本文认为, 完善该制度及其实施, 应当引进诚实信用原则、提高监督透明度、建立法律援助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和资金管理。

注释

1 郭剑平.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现状与路径选择[J].河南社会科学, 2013 (02) 。

2 何植民, 熊小刚, 李彦娅.农村低保乱象:表现、成因及治理对策[J].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5 (04) 。

3 杜毅, 肖云.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研究[J].西部论坛, 2015 (12) 。

4 高凡变.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对策思考[J].农业经济, 2012 (2) 。

5 李奥莉.关于农村低保发放的公平性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2015 (12) 。

6 徐婉心.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现状及改进对策[J].陕西农业科学, 2015。

阜新市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篇3

1、《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出台。

2、农村改革聚焦5大领域。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11月2日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农村各类所有制经济尤其是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保护制度更加完善,农村经营、农业保护、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科技创新、农村金融五大体系更加健全,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

《方案》提出深化农村改革主要聚焦5大领域: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2)农业经营制度;3)农业支持保护制度;4)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5)农村社会治理制度。要明确大的方向、主要内容和重大方针对策,进一步理清改革思路。

此次中办、国办出台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具有明确方向、总领全局的作用,是当前我国农村改革的顶层设计,是农村深化改革关键时期的重要部署。明晰农村集体产权,促进农村市场化改革。加速土地流转,适度规模化经营是大方向。顶层方案再提农垦改革发展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大力发展电商等农产品流通新业态。可持续发展呼唤节水节肥种植业。农业现代化急需完善金融体系支持。

关注标的:种植业板块的农垦系北大荒、海南橡胶等;种子板块的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农化板块金正大、史丹利;农村电商的新都化工、诺普信、辉丰股份;农机板块的吉峰农机、星光农机、一拖股份;农村互联网金融:大北农、新希望、国农控股。

阜新市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篇4

【权威】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方案》对于未来农村改革作出怎样的部署?“十三五”时期,我国农村改革应如何系统科学推进?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对此进行了解读。

《方案》中提出了农村改革的5个关键领域和26项重大举措。其中第一项就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此,陈锡文表示,5个关键领域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放在首位,对整个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来说具有基础性的意义和作用。“中国农村实际上呈现出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我们整个国土面积中约45%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其中包括18亿亩耕地,还有林地、草原和未利用土地,因此,集体经济在农村经济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陈锡文说。

“未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有三大重点:一是耕地,二是农村的非资源性经营性资产,三是农村非经营性的集体资产。”陈锡文分析指出,根据第二次土地详查结果,我国现在保有耕地亿亩,有亿户农民承包了集体的土地。因此,怎样进一步明晰耕地产权制度,这是当前农村改革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陈锡文介绍,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试点3年,在全国2200多个农业县市区开展试点,到今年6月共有亿亩农民承包地明确了承包经营权,通过确权登记颁证把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稳定下来,明确它的用益物权的性质,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利。

而对于农村非资源性的经营性资产,例如农村乡镇企业、物业经济和物流经济等,未来改革又将如何推进?《方案》中对此也作出了明确部署,提出“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能,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在改革中,把集体的经营性资产通过一定的形式,通过让老百姓认可的方式确权到每个家庭、每个农民身上,从而提高农民对经营性资产的参与性、知情权和监督权,保障每一个拥有股份的集体组织成员都有对资产分红的权利。而对非经营性资产例如幼儿园、小学校、卫生所等,《方案》明确“重点是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这都为未来改革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我国国内农业生产成本快速攀升,大宗农产品价格普遍高于国际市场。随着财政收入增幅趋缓以及农业补贴日益逼近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黄箱”补贴上限,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也迫切需要调整和完善。

对此,《方案》明确指出“建立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农业农村投入只增不减”“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

“现在虽然经济下行的压力加大,但是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无论国家财政多么困难,今后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不会减弱,对‘三农’的投入不会减少。”陈锡文明确回应,在新的情况下,财政职能的方式需要创新,例如财政可以通过以奖代补、财政贴息、建立担保体系、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来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来参与有回报的、准公益性的基础设施建设,参与现代农业的开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参与一些有收益的水利项目等。

在陈锡文看来,这两年,金融和社会资本投资“三农”势头不减。今年一至三季度,我国“三农”领域投资增长超过26%,尤其是农村旅游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投资增长速度更快。“期待随着政策的完善,这个领域能够更加成为‘三农’投资的亮点领域。”陈锡文说。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迅速推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进城,农业劳动力老弱化问题日趋突出,村庄空心化、农业兼业化问题不断加重,“谁来种地”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

“破解‘谁来种地’的难题,最重要的还是要在农村留住一部分青年人,特别是要把中年人留在农村,而不是让农村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成为一个记忆中的故园。”韩俊忧心地说,怎样能够让农业更有吸引力,让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人能够过上体面的生活,是“三农”政策中要破解的一大难题。

对此,《方案》和“十三五”规划建议里都明确提出“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要求,这成为激发未来农业农村发展潜能的关键一环。

韩俊建议,要把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结合起来,要让一些进城务工的农民甚至一些农业职业学校毕业的学生愿意回到农村务农。

“我最近看到江苏省做了一个调查,大学生中愿意回到农村务农的占到了5%~6%,看到这个数据我感到很惊喜。如果这个数字连1%都不到,就很成问题。”韩俊表示,发达国家的农民是职业化的,农场主很多都是大学本科毕业。而我们现在的农村,大部分农户只种七八亩地到十几亩地,他们种六七亩地和在城里打工一个月的收入相当,这并不具备规模效应,没有吸引力。

农村综合改革 篇5

“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在农村推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以下简称“普九”)制度,并由此产生了相当数额的债务。近年来,一些地方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积极开展化解“普九”债务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由于“普九”债务跨越时间长、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化解债务工作总体进展缓慢。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推进,“普九”债务对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日益显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6号)的有关精神,为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探索化解乡村公益事业债务,消除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经国务院同意,在总结一些地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选择部分省(区)开展清理化解“普九”债务试点。现就做好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试点的范围和目标

根据各地“普九”债务清理核实情况和近几年自行化解试点情况,并考虑各地的财力状况,确定在具备条件的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宁夏、贵州、陕西、甘肃等省(区)以省(区)为单位开展清理化解“普九”债务试点。各试点省(区)人民政府要抓紧制订试点实施方案,尽快报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其他省(区、市)可在对“普九”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核实锁定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选择2-3个县(市、区)进行化债试点,试点实施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报工作小组备案。

各试点省(区)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制止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在严格制止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基础上,从2007年12月起,用2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普九”债务化解工作,同时建立起制止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稳定机制;在此期间,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普九”债务化解的,可着手化解农村义务教育的其他债务。

二、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谁举债谁负责。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实行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县级人民政府为主实施的管理体制,“普九”债务的化解试点工作主要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县级人民政府具体实施。

(二)先清理后化解。在全面摸清“普九”债务底数的基础上,锁定债务,明确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区分轻重缓急,确定化债的优先顺序,逐步化解。

(三)先化解后补助。为调动地方化债的积极性,中央财政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先化解后补助的办法,对已经化解“普九”债务的地方给予补助,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当兼顾东部地区。未在规定期限内化解相应债务的不予补助。

三、“普九”债务的界定及偿债资金来源

“普九”债务是指各地以县为单位推进“普九”工作,至通过省级“普九”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债务,主要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与学校建设直接相关的债务。至今仍未通过“普九”验收的县,债务计算时间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

试点省(区)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可靠的偿债资金来源。可从以下渠道筹集偿债资金:一是统筹安排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中央财政给予的化解“普九”债务补助资金;二是从地方征收且作为地方收入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其他基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偿债;三是进一步整合地方现有教育专项资金;四是通过盘活闲置校产筹集偿债资金;五是通过统筹有关非税收入途径筹集偿债资金;六是社会和民间自愿捐资赞助的偿债资金。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积极筹资用于偿债。省级财政要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化债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为保证偿债资金安全可靠,各地不得借新债还旧债,不得向农民摊派,不得挤占挪用其他必保的专项资金,不得影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进行。各级财政用于化解“普九”债务试点的支出应在预算中单设科目、单独反映,不作为预算安排教育正常支出的基数。

四、试点工作要求

(一)摸清底数,锁定债务。要坚持程序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审计等机构,认真开展“普九”债务的清理核实工作,逐笔审定,剔除不实债务,锁定实际债务,并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试点省(区)要对县(市、区)上报的“普九”债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和认定。要按照举债主体、1

债务来源、债务用途对债务进行分类,严格划分县乡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等单位的责任,将审核认定的债务从学校剥离出来,交给当地政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普九”债务的清理、核实、锁定等有关工作。

(二)制订方案,抓紧实施。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制订化解“普九”债务试点实施方案,分清化债责任,明确化债资金来源和工作进度,拟定化债计划。试点实施方案获得批准后,要尽快启动化债试点。

(三)突出重点,分类处理。要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偿还对教师、学生家长等个人和工程业主的欠债。试点省(区)的地方国有农场、林场等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九”债务纳入化债试点的范围,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中央直属农场、林场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九”债务化解试点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订。

五、试点工作保障措施

(一)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试点省(区)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对涉及农村义务教育的建设项目应由县级人民政府通盘考虑,确需建设的项目要用政府财政资金解决,不留缺口。对学校各项预算支出严格审核,对超标准、超预算和没有资金保障的建设项目与投资不予批准,严格控制学校的公用经费支出,严禁将用于偿还“普九”债务的资金挪作他用,严禁超标准发放教职工津贴补贴。

(二)建立健全债务监控体系。试点省(区)要在做好清理核实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债务的来源和用途,逐笔登记造册,建立债务台账和债权债务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和定期报告制度。同时,要研究探索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有关办法。

(三)实行债务控管领导责任制。试点省(区)要按照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积极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正确处理教育发展与财力可能的关系,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得超越自身财力可能借债搞建设、上项目,对不切实际的指标要进行相应调整,引导学校适度、健康、规范发展。要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并将农村义务教育借新债和清理化解旧债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对盲目搞建设、上项目、借新债的学校和部门,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四)建立化债激励机制。中央财政按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人数、地方财政状况等客观因素,并综合考虑试点省(区)“普九”债务负担及化债试点完成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订。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为确保偿债资金的规范、安全和有效,财政、教育、农业、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和制约机制。要严明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补助资金、造成资金损失及产生新债的行为,除追回补助资金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农村综合改革考察报告 篇6

一、考察的方法:根据考察工作方案,我们召开了城隍镇在家的全体机关干部会,王组长通报了这次考察的对象、考察的目的和考察的内容及重点,刘*进行了述职,机关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随后我们找相关的党政领导和中层干部进行了个别座谈。

二、民主测评情况:应参加民主测评33人,实到29人,得优秀票26票,称职3票。

三、考察的综述

考察组认为:在七个月的挂职期间,刘*同志能够摆正位置,端正思想,妥善处理机关工作与挂职工作的相互关系,突出工作重点,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充分发挥自己的政策业务优势,做出了较大的成绩。概括来有以下几点:

一是进入角色快。他能从机关工作很快适应农村工作,与城隍镇机关干部打成一片,与姚花村的工作接上头。经常深入姚花村,帮助村解决实际问题,理顺村班子,积极支持村长工作,合理分工。

二是工作能力强。能够把驻村的合作医疗、水费等工作任务征收完成,使一个工作困难村、后进村变成先进村。

三是相融性好。虚心向机关干部学习,与他们打成一片,很亲近,融为一体,关系处理融洽。

四是工作经验丰富。对姚花村的上访户能亲自上门做思想工作,与农户交心谈心,帮助解决征地补偿问题,维护农村的稳定。

五是有大局观念。他有奉献精神,帮助跑项目、争取资金4万元,解决村的机泵站长久失修的问题。他发挥自身的特长,指导城隍镇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使这块的工作档案齐全,政策落实到位。

六是合理利用时机,大力宣传党的农村政策,督促农村政策落实到户。他还能参加党校的副科级理论培训,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总之,通过挂职锻炼,锤炼了思想,提高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开拓创新能力,拓宽了视野,增强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市委组织部:

一、考察的方法:根据考察工作方案,我们召开了镇在家的全体机关干部会,王组长通报了这次考察的对象、考察的目的和考察的内容及重点,刘军进行了述职,机关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随后我们找相关的党政领导和中层干部进行了个别座谈。

二、民主测评情况:应参加民主测评33人,实到29人,得优秀票26票,称职3票。

三、考察的综述

考察组认为:在七个月的挂职期间,刘军同志能够摆正位置,端正思想,妥善处理机关工作与挂职工作的相互关系,突出工作重点,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充分发挥自己的政策业务优势,做出了较大的成绩。概括来有以下几点:

一是进入角色快。他能从机关工作很快适应农村工作,与城隍镇机关干部打成一片,与姚花村的工作接上头。经常深入姚花村,帮助村解决实际问题,理顺村班子,积极支持村长工作,合理分工。

二是工作能力强。能够把驻村的合作医疗、水费等工作任务征收完成,使一个工作困难村、后进村变成先进村。

三是相融性好。虚心向机关干部学习,与他们打成一片,很亲近,融为一体,关系处理融洽。

四是工作经验丰富。对姚花村的上访户能亲自上门做思想工作,与农户交心谈心,帮助解决征地补偿问题,维护农村的稳定。

五是有大局观念。他有奉献精神,帮助跑项目、争取资金4万元,解决村的机泵站长久失修的问题。他发挥自身的特长,指导城隍镇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使这块的工作档案齐全,政策落实到位。

六是合理利用时机,大力宣传党的农村政策,督促农村政策落实到户。他还能参加党校的副科级理论培训,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总之,通过挂职锻炼,锤炼了思想,提高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开拓创新能力,拓宽了视野,增强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农村综合改革取得七大成效 篇7

谢旭人在讲话中指出,2006年,随着农业税的全面取消,中央不失时机地作出了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大决定。六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和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取得了七个方面的阶段性成效。

乡镇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初步建立了符合农村实际和乡镇工作特点、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提升了乡镇政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能力,巩固了基层政权。

农村义务教育改革顺利实施,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目前,全国每年大约有1.3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中西部地区约有122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生活费补助。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到2011年,中西部地区已经达到年生均小学500元、初中700元的标准,东部地区达到年生均小学550元、初中750元的标准。

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基层政权组织履职能力明显增强。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27个省份对1080个县实行了财政直接管理,2.93万个乡镇实行了乡财县管。据统计,2010—2011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250亿元。继续做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2011年各级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经费251亿元,村均约4.2万元,进一步增强了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能力。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全面提速。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完成确权林地面积26.77亿亩,占全国集体林地总面积的97.81%;发证面积累计达23.69亿亩,占确权林地总面积的86.65%。同时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27个省(区、市)林权抵押贷款529.9亿元,全国森林保险投保面积7.72亿亩、保费7.92亿元,确定了200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合作经济组织达10万多个。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全面铺开,据统计,2008—2011年各级财政共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050亿元,带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总投入2800多亿元,共建成98.5万个项目,惠及亿万农民,初步构建了“农民筹资筹劳、政府财政奖补、社会捐资赞助”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清理化解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环境得到优化。截至2011年底,全国累计偿还农村义务教育债务921亿元,完成化债工作目标的96%,惠及农村债权人280多万人。为支持地方做好化债工作,中央财政累计拨付化债补助资金384.7亿元。在总结农村义务教育化债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试点工作,主要是开展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形成的债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负债、地方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等。截至2011年底,中央财政共拨付上述化债补助资金83.4亿元。

镇农村综合改革汇报材料 篇8

小池镇地处九江长江大桥头,辖43个村委会、16个居委会,总人口11.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52万人,农业户数18792户,耕地面积79450.8亩,人均收入5868元,社会总产值29.12亿元.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综合改革重要精神要求,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到位,“以钱养事”机制已建立并正常运行,涉农收费和农民负担管理规范,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村级债务得到较好的化解,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村干部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在财政奖补政策下有较好的发展,农村中小学“普九”债务得到化解。具体汇报如下:

一、行政事业单位改革情况

政府机关定编45人,现在编45人,实行了“一人一编一卡一证” 管理,并已上网公示,无编外借用、聘用人员,对原党校事业编制28人、行政落岗2人、合同制工人9人、共计39人全部置换了身份,发放了一次性安置费,办理了养老保险;2010年党委政府交叉任职5人,内设机构3个,其中:党政综合办公室内设主任1 人,副主任1人、干事5人,经济与发展办公室内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干事2人,社会事务办公室内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干事2人。县延伸派驻的事业单位财政所和经管站实行了合并,成立了小池镇财经所,现在编在岗33人。

二、“以钱养事”机制建立及考核情况

镇直各站所办人员都退出了事业编制,组建了服务中心,全面建立了“以钱养事”工作新机制,各服务中心在岗人员 23人,其中:文化 1 人、计生8 人、广电 1 人、农技 9 人、畜牧 1 人、水利 1 人、水产 1人、农机 1 人。

按照省、市、县委有关综合配套改革文件精神,“以钱养事”部门已全部脱离了事业编制,<莲~山 课件>建立了新机制。由镇政府作鉴证,县业务主管部门与各服务中心签订了“以钱养事”服务合同,全面履行公益服务职能。同时,县各主管局、镇政府针对签订的服务合同,通过听取各中心上岗服务人员的工作情况汇报,采取随机抽样、抽查农户、征求群众意见,对公益性服务职责、服务内容、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二次考核。通过量化考核,规范服务行为,完善服务体系,极大地促进我镇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涉农收费整治和公示情况

2010年,全镇涉农收费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对收费项目、标准、审批文件进行了公示,没有发生任何乱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的行为。农村中小学实行了九年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学杂费全免;派出所装订式户口本收6元、户口迁移证收5元、居民身份证20元、暂住证5元。计生办只收取一孩准生证、二孩准生证10元,社会抚养费严格依法征收;国土资源分局依据省物价部门的核定标准,依法收取土地开垦费和工本费。工商、镇民政部门无涉收费。

四、农民负担情况

政策监督卡填写使用统一软件打印,财政干部直接发放到户,同时配套发放惠农补贴资金发放通知书、致农民朋友公开信。村内筹资筹劳53个村(居)委会,村民筹资总额 1139804元,按受益79653人口计算,人平筹资14.31元,村民筹劳158029 个工日,劳力33957人,劳平筹劳4.65个工日。村组收费监管多措施:一是监督卡监管,告诉农民,卡外负担有权拒交;二是公开信监管,让农民明白合理负担; 三举报电话监管,3433559和3439931二十四小时接受群众举报。四是专项检查监管,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深入村组户检查。2010年全镇无一例乱收费,无一例因乱收费而发生上访事件。

五、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全镇共发放惠农补贴资金“一折通”18080本,共发放惠农补贴资金5255140.56元,其中粮食直补618580.20元,综合补贴2876065.36 元,早稻良种补贴50000元,中稻良种补贴570000元,晚稻良种补贴84540元,油菜良种补贴392920元,小麦良种补贴159800元,玉米良种补贴18980元,棉花良种补贴415755元,水库移民扶持补贴68500元。

所有补贴资金均在信用社办理专用存折,由农户凭存折到信用社直接支取,资金入户率100%。全镇未发生一起抵扣、挪用惠农补贴资金现象,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粮食生产积极性和对共产党热爱之情。<~课件>

六、村级化债情况

2010年底全镇债务总额 40085009.93元,2008年省政府审计认定债务总额60525482.74元,两年多时间化解债务20440472.81元,全镇无债务增长现象,债务实现“零增长”目标。同时,在债务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债权债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化债机制,制定了化债目标责任制,健全了债务管理制度,使债务管理步入规范管理阶段。

七、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

2010年全镇拨付村级转移支付资金159万元。转移支付资金及时拨付,确保了村级干部工资的足额发放,全镇无截留、抵扣、挪用转移支付资金现象。

八、村干部工资的发放情况

全镇村干部221人,由于转移支付资金和两税附加资金及时拨付,以及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2010年共计发放村干部工资222.2万元,村干部工资人平1万元左右。村干部工资的发放在镇、村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得到保障,全镇采取统一标准核算,统一镇委文件明确,分村发放落实的办法,确保村干部工资兑现,极大地提高了村干部投身农村工作的积极性。

九、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情况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15万元,受益21个村委会。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物流园相关四个村公益建设使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40万元,其中:中埒村修建白沙湖路10万元,水月村新建肖圩泵站10万元,陈坝村陈圩里沟清於10万元,泥池村修建通组公路10万元。

关湖港水系相关五个村公益建设使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43万元,其中:妙乐村二级港清於9.4万元,三埒村二级港清於7.1万元,沙池村二级港清於4万元,长埒村二级港清於13.1万元,河桥村二级港清於9.4万元。

军圩港水系相关二个村公益建设使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3万元,其中:刘畈村军圩港扩口1万元,杨埒村军圩港扩口2万元。

光明港水系相关二个村公益建设使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3万元,其中:徐桥村梅家桥修建1万元,素埒村光明港清草清障2万元

东港水系相关二个村公益建设使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4万元,其中:杨塘村电灌站改造2万元,石团湖村清江口闸清於2万元。

镇重点建设相关二个村公益建设使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0万元,其中:虞菜园村修建新港路5万元,涂咀村修建八一畈路5万元。

财政建设相关四个村公益建设使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2万元,其中:卢段村电灌站及水渠改造3万元,周廊村电灌站及水渠改造3万元,板桥村电灌站及水渠改造3万元,李大墩村跃进港清障3万元。

十、农村中小学普九债务化解情况

我镇学校“普九”债务经审计认定共计3779474.90元,所有债务于2009年由财政资金全部直接支付到债权人账户,所有学校“普九”债务化解完毕,具体情况如下:“普九”债务项目学校共5所:一中、二中、王埠中学、一小、二小。“普九”债务项目个数19个:一中2个、二中10个、王埠中学3个、一小2个、二小2个。各校“普九”债务数:一中414129.80元、二中1959107元、王埠中学387281元、一小506854元、二小512103.10元。“普九”债务所涉及债权人8人:黄树西、刘再柱、冯树仁、王银华、余序文、曾正国、戴大明、张江明。

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自查报告 篇9

一、强化了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严把“三关”

为了强化了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镇党委调整充实了“一事一议”工作领导组,同时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实施意见,依据意见,各工作小组对各村申报的项目进行了预算审核、实地调查,对群众积极性不高、“两眼向上”的申报项目一律取消,把好了申报关;工程实施中,工程质量监督小组不定时进行检查,对质量不符合的工程坚决要求返工,以达到符合质量标准为止,严把质量关;工程实施结束,领导组适时进行验收结算,并督促各村将工程的实施情况、验收情况、结算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体现透明关。

二、强化宣传,明确政策,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

1、充分利用标语、广播,加强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政策的宣传,让大部分群众了解该项政策、支持该项政策;

2、通过宣传,明确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范围、管理原则、政府与村民各自的职责,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让群众主动要求建设,变我们“要求群众改变环境”为“我们群众自己要求改变环境”。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XX镇辖15个村和1个社区,20XX年我镇在其中的6个村共实施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7个,所有项目在20XX年12月已全面完工,20XX年12月镇政府组织人员对所有工程进行了逐一验收,经初验全部为合格工程,根据初步结算,该项目总投资达212余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106万元,群众筹资(含投劳抵资)、投劳折资106余万元,实施的基本情况是:

实施村内道路建设工程7个,改扩建公路40.6公里(其中公路硬化0.5公里,新建1公里)。其中XX村改扩建公路14公里,公路硬化0.5公里;XX村改扩建公路3.3公里,新建1公里;XX村改扩建公路5.5公里;XX村改扩建公路5公里;XX村改扩建公路4.8公里;XX至XX公路改扩建6.5公里。

四、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后成效明显

1、XX、XX、XX、XX、XX、XX等6个村修通了6个自然村的公路,极大的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2、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进一步得到了加强和完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民劳动强度降低,生产率大幅提高,农民增加收入的积极性逐步增强。

3、干群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通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加快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得了实惠,原来有些村干群关系比较紧张,但通过在项目实施中的零距离接触和村干部的实干精神感动了群众,干群关系得到了密切,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逐步减少,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4、据不完全统计,该项目的实施,全镇直接受益的农户达到了30000余人。

五、存在的问题

1、所建工程一是资金不足,二是均为非专业队伍建设,质量不够保证,加之管护落实不够,一部分村只建不管,致使已建成的工程为时不长,造成了资源没有充分的得到利用。

东莞农村综合改革的探索与思考 篇10

关键词:东莞;农村综合改革;城市化

中图分类号:F327.6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697(2015)06-0050-05

改革开放以来,东莞坚持走统筹城鄉发展的道路,通过大力推进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有效推动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短短数十年间,东莞从一个农业县跃变为国际制造业城市,迅速成为国际资本和国内劳动力高度汇集的地区,迸发出巨大的生产力,全市经济总量跃居全国第22位,创造了令世人瞩目的“东莞奇迹”和“东莞模式”。然而,近年来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持续加深,经济发展的新形势给曾经的奇迹带来了许多新的挑战,外源型的增长模式面临动力不足、发展疲软的困境,甚至一度出现“希腊化”的隐忧。面对经济和社会转型的双重压力,东莞市以农村综合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农村发展转型升级之路,以“激活内动力”为核心,即以经济转型、服务完善、治理升级为三大动力,探索农村综合改革的有效途径,在盘活资产中提升经济水平,在治理改善中促进社会转型,推动东莞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实现。

一、背景动因

东莞农村综合改革主要源于以下三方面的背景动因:

(一)传统的农村管理体制难以适应城市化快速发展对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要求。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东莞已由一个传统农业县发展成为一座经济总量庞大、人口密集的新兴城市,许多已经村改居社区聚居大量外来人口,在以原住村民为重心的传统农村管理体制下,繁杂的经济社会事务集于一身,大多数村(社区)力不从心,加上社会化、专业化程度较低,管理能力和水平处于较低层次,传统农村管理体制与城市化发展的矛盾日益显现,不能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的要求。

(二)单一的物业租赁经济发展模式难以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农村经济增长后劲乏力。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持续加深,依靠出租土地、厂房、廉价劳动力支撑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基本走到尽头,在国内新一轮的发展竞争中已经失去优势,增长缓慢甚至下滑不仅成为现实且有扩大的趋势。一些村组画地为牢、各自为战,导致村组间资源不能优化整合,甚至出现恶性竞争,甚至个别村组还向银行借贷等方式进行超前分配,既严重妨碍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也制约了东莞市整体腾笼换鸟、转型升级战略的实施。

(三)村组日益繁重的社会管理负担和公共事业支出难以适应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近年来,随着集体经济增长乏力、收入增量减少、公共支出压力加重和农村超前分配等因素影响,入不敷出、收不抵支的集体经济组织数量出现逐年上升现象。一方面,村组集体经济公共开支负担日益增大;另一方面,本地居民的公共服务均等化需求日益增加,而政府公共财政尚未完全到位,导致常住人口大量增加的同时,公共服务水平提高缓慢。

二、探索突破

2013年,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2013年扩大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13〕15号)精神,全市被正式批准为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单位。3年来,全市以创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为契机,实施“一二三四五”工程,着重在土地确权颁证、农村产权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和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体制等重点领域的进行了改革探索,力求取得更大突破。

(一)“一个确权”

在改革中,全市切实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4年以来,全市选取麻涌、石龙2个镇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因地制宜采取“确股确地”或“直接确地”的方式,加快推进土地确权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2015年11月,召开了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会议,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全市全面铺开。

(二)“两个平台”

从2012年开始,全市大力推动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和“三资”监管平台“两个平台”建设,解决市场化运作和信息化监管的短板,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第二次飞跃”。目前,全市共建立镇级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32个和村级交易点372个;建成覆盖市、镇、村、组四级的“三资”监管平台,将全市近310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纳入平台实时全程监控。到2015年9月底累计成功交易2.3万宗,总体溢价率达9.4%,直接为农村集体增加收益24亿元。

此外,全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推行网上竞价、网上拍卖,进一步推进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化、公开化、市场化。2015年9月29日正式启动网上交易平台,10月20日完成首批网上交易事项,溢价率达9.9%。全市集体资产公开交易实现了从局限在东莞当地的“有界”交易跃升至向全国各地开放的“无界”交易。

(三)“三个统筹”

一是统筹村级公共开支。从2013年起用5年时间逐步实现“两保三统筹”,即以“保基本、保必须”的原则,逐步由市镇两级统筹承接村一级的治安、环卫、行政管理三大方面的开支。每年从市镇参与税收分成收入中切块5%,设立补助专项资金,五年后,集体经济组织不再负担公共事业开支,初步估算将为村一级减轻负担80亿元。据统计,截至目前已安排补助资金49.6亿元,其中,2013年补助资金14.5亿元,2014年补助资金16.8亿元,2015年预计安排资金18.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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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统筹村级治安管理。全市32个镇街全面完成治安管理统筹改革,镇街成立辅警大队,村(社区)成立辅警中队,对各村(社区)治安联防队进行整合统筹管理,按照现行村(社区)常住人口数量的3.5‰统一配置村级辅警,由镇街公安机关对村(社区)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着装、统一培训、统一指挥调度、统一考核标准),将全市村治安员27152人整合为村级辅警20406人。

三是统筹村级环卫管理。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以镇街为单位,统筹全市村级环卫管理事务,由镇街统一采用市场化的方式负责村级环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工作,并统一将垃圾转运至市级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处理,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标准化管理。目前,全市有20个镇街实现城乡市容环卫一体化管理,村(社区)市容环卫管理资金负担减轻60%以上,其中12个镇街实现村级环卫支出“零负担”,415个村(社区)环卫管理事务由镇街统筹管理,完成率约为70%。改革后,各村(社区)路面保洁明显提升,随意填埋垃圾、造成二次污染等情况减少,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四)“四个转变”

一是推动干部思想转变。针对部分基层干部谈到发展就想到要地建厂出租的情况,积极教育引导各级干部解放思想,认清发展形势,全力突破对传统发展路径的依赖,争取通过集约节约用地产生更大的产值,通过资产有效运作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

二是推动分散开发向统筹开发转变。推行“市、镇主导开发,市、镇、村三级分利”的发展模式,引导村(社区)以土地、资金等形式入股市镇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开发、“三旧”改造项目。2015年,“一区三镇街”各村(社区)共投资44亿元,参与投资厂房、商铺及其他企业项目共2524宗,有效地促进了市、镇、村共赢发展。谢岗镇大厚村将2.24亿元粤海产业园征地补偿款参股镇属重点项目,预计2015年将增加集体收入1000多万元。

三是推动低层次物业出租向高级物业经济转变。出台镇村招商引资、“三旧”改造、村制造业纳税大户和村重点项目税收等奖励政策,设立镇村产业升级奖补资金,对“工改工”、创新型经济等9大类产业升级项目进行补贴,鼓励集体引进上规模的优质项目,促进集体物业租赁经济转型升级。2015年以来,全市村组集体物业平均租金价格上涨到11.4元/平方米。虎门镇将虎门寨原第二工业区改造成电商产业园,引进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东盟采购网等一批第三方服务机构,吸引400余家电商企业入驻,集体物业收益率增长达到34%。

四是推动集体闲置资金从银行收息向多元化投资转变。鼓励集体经济按自愿和稳健的原则,将闲置资金投入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以及收益稳定、风险较小的股权型项目。支持市信托等市级投融资平台,择优选定一批经营稳定、收益良好的优质项目,面对集体经济融资。目前为止,全市已有12个镇83个村累计投资11.1亿元参与东莞信托的“从莞高速”等理财项目,已实现投资收益8400多万元。

(五)“五个创新”

一是创新农村基层组织运行机制。在村(社区)进行区域化党组织设置改革,建立作为镇街党委派出机构的党工委。创新构建“一核心、两联席、三统筹、四公开、五监督”的党工委运行机制,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创新和完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机制。以党政工作有效落地、群众诉求统一受理、服务管理一站提供,党委、政务和村(居)务统筹推进为目标,整合规范党委政府各部门延伸到村(社区)的服务事项和现有管理服务平台载体,打造统一的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更为公平、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解决党委政府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成功打造“阳光雨党员服务中心”、“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等一批群团组织,扶持发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社会治理的作用。

三是创公共服务均等化治理机制。坚持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保、就业、教育、卫生等服务体系,推动了基本民生服务由城市人口向农村人口延伸。制定完善“新莞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指导性文件和配套政策措施,在全省率先取消积分入户指标限制,逐步健全与积分制相协调的户籍、社保、教育、住房、医疗等配套政策,将“新莞人”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创新社工服务方式,试点推行新莞人社工岗位,面向新莞人开展家庭纠纷调解、子女关爱等“社工+志愿者”社会服务。在莞城等镇街探索试行选拔异地务工人员参与社会管理和参政议政,选拔优秀新莞人党员挂任社区党工委兼职委员(无薪酬)。

四是创新推行村级预算制度。2015年,全市556个村(社区)全面铺开村级预算制度,将年度各项经營性收入、经营性支出、管理费用、收益分配、重大项目等纳入预算范围,实现了预算编制和预算审核“两个100%”。预算编制程序方面,实行“两上两下”,即村(社区)编制预算方案上报镇街业务部门,经镇街业务部门一审后,村进行修改完善再上报镇街业务部门审定,然后提交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预算执行方面,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事项,达到一定标准的事项预算内或外的调整事项,必须由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才能实施。

五是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作出“发展都市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模式”战略部署,出台了《关于推进都市农业发展的意见》( 东府办〔2013〕32号) 和《关于加快都市农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东府办〔2013〕34号)等系列政策及配套措施,加快培育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体验农业,设立推介了一批特色水果、蔬菜休闲采摘点。如,通过加强水乡地区农业统筹,依托水乡特有的水生态资源,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建立与水乡现代工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具有岭南水乡特色的农业产业体系,大力发展观光休闲农业、精致发展特色种养业、加强农业园区载体建设。建设4个产业特色鲜明、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业园区,以及5个特色农业产业带、10个精品农业示范基地,打造现代农业发展载体和示范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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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成效

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促进了农民收入增加

据相关职能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4944元,较上年增长9.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1:1.72;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214元,较上年增长9.1%,居广东省21个地级市之首,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06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1:1.71。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呈稳定持续增长状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减少。

(二)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通过规范完善股权管理,化解了生生不息的农村人口与有限的土地资源和股权的矛盾,减少了因股权、分红发生的基层利益纷争。通过本地人口与外来人口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本地人口与外来人口的融合。例如,2014年因村务管理到市上访47批173人次,同比2013年大幅下降53%和65.6%;2015年前三季度涉农到市上访140批619人次,分别同比下降38.6%、49.05%。

(三)增强了农村发展内生动力

通过建设“两个平台”,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算管理制度,建立,使“三资”管理制度化、公开化、透明化,实现科学管理、阳光交易,集体经济多项指标创历史最佳水平,村组两级经营纯收入在2014年突破百亿元大关后继续保持双位数增长,全市集体经济组织收不抵支面连续3年大幅下降。2014年收不抵支的经联社182个,比2012年减少了110个,占经联社比例由2012年的52.5%减少至32.7%;收不抵支经济社703个,比2012年减少了153个,占经济社比例由2012年的37.6%减少至30.7%。

(四)推进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全市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关键环节,推动城乡二元向城乡一元管理体制转变、农村管理体制向城市管理体制转变、农村社会形态向城市社会形态转变、传统农村居民向现代市民转变,促进了本地人口与外来人口的融合。不断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10元。对城乡残疾、病患等困难对象实施分类救助,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统筹农(居)民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村人均养老金达每月669元。统筹城乡公共卫生事业,建成388个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群众步行15分钟即可就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逐步将640多万异地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纳入基本民生服务覆盖范围,初步保障了新、老莞人享有同等的生活发展基本条件的公平。60.9万名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在全市接受义务教育,其中23%以上约14.2万人在公办学校就读,并将异地务工人员纳入医保范围,参保人数达到2500多万人次,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户籍人口向非户籍人口、由就业人群向非就业常住人群扩展。2015年,全市《创新推广积分制管理 不断完善基层治理体系》获评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十大最佳案例。

四、启示思考

通过几年来改革的实践探索,我们深深认识到:要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应切实做到“四个必须”。

(一)必须强化组织领导

农村改革发展历来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组织领导的,才能切实有效地推进农村改革工作落实到位。全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综合改革工作,2013年以来,将有关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政协提案列为市委市政府牵头督办的重点提案。为切实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责任分工会议,部署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更是亲自带队深入镇街调研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在每年的全市重要工作会议上部署农村改革工作,并多次批示要求做好农村改革工作。由于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东莞市农村综合改革及创建示范试点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必须完善政策支撑体系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是一项具有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切实强化顶层设计,系统配套改革举措和保障措施,才能有效确保各项改革工作系统、整体、协同推进。对此,东莞市围绕农村综合改革重点和目标任务,先后制定出台农村综合改革“1+5”等系列政策文件,包括“两个平台”建设、基本公共服务资金补助、治安统筹、环卫统筹、政府购买村(居)服务、村(居)各组织职责分工、《东莞市建设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方案》等系列农村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或细则,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

(三)必须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

由于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大多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在改革中必须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着力在取得经验的情况下逐步铺开推广。全市各重点改革事项基本都设有试点单位,并按有关方案有序推进。其中,在麻涌镇、石龙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在虎门等镇开展“两个平台”建设试点;选定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与莞城、黄江、虎门作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创建单位等,探索农村改革经验。

(四)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由于各镇街情况千差万别,在改革中必须实行分类指导,不设立统一标准,不搞“一刀切”。其中,综合服務管理中心建设,要求镇街既要考虑中心服务的覆盖面,又要尊重基层和群众意愿。总之,在改革探索过程中,秉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理念,鼓励和引导各地实事求是、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力争探索出各具特色的农村综合改革路子。

(责任编辑:石大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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