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鉴定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4-08-14

关于加强学生鉴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精选8篇)

关于加强学生鉴定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品牌建设”为核心,依照“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的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学生职业能力培养,贯彻落实“双证书”制度,培养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二、总体目标

加强学生技能鉴定工作,做到“规范程序、明确责任、精心组织、高效实施”,力争实现学生技能鉴定参加率达到100%、技能鉴定通过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

三、具体措施

1、加强学生技能鉴定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明确部门责任,各相关部门把学生技能鉴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①教务处在每学期开学初负责制定学院学生技能鉴定工作总体计划,统筹协调教学与鉴定的关系,统一部署技能鉴定复习和技能鉴定考试工作。

②各专业系负责学生技能鉴定工作的宣传动员;以班为单位组织办理学生技能鉴定报名手续;认真落实技能鉴定复习计划;积极做好鉴定考试前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完成技能鉴定考试工作。

③鉴定中心负责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落实每次学生技能鉴定考试时间和地点;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布并发放鉴定考试成绩和职业资格证书。

2、成立由鉴定中心、教务处、专业系组成的学生技能鉴定工作研究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①建立定期联席会制度,每学期在鉴定复习前研究制定学生技能鉴定复习计划,鉴定工作结束后汇总鉴定情况,针对鉴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鉴定工作改进措施。

②及时掌握职业技能鉴定新政策、新动向,结合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研究各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改革方案。

③研究职业技能鉴定考核题型和内容,组织开发各专业鉴定复习题库。

④加强与职业技能鉴定主管部门的联系,积极与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接,努力争取职业技能鉴定考核与学院教学实行双证融通。

⑤及时总结交流各专业系在学生技能鉴定工作中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为各专业教学与职业技能鉴定对接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学院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3、加强学生技能鉴定的宣传工作,让全院师生充分认识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力争实现学生技能鉴定参加率达到100%。

①各专业系加大学生技能鉴定工作宣传力度,让每一名学生了解省人社厅要求的“高技阶段学籍注册必须具备职业资格证书”的新精神,引起学生的高度重视。

②班主任要利用班会、板报等各种宣传形式,教育学生充分认识取得“双证书”的意义和作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关于加强学生鉴定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2

一、充分认识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机试验鉴定是《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的农机化管理重要职能, 直接关系到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装备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先进性, 关系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关系到农机装备结构改善和优化, 关系到农机企业技术进步, 是促进农机化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基础。《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就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强调要加大对农机推广鉴定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增强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试验鉴定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 努力促进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基本原则

要按照立足公益、依法鉴定、科学高效、公正廉洁的基本原则开展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坚持公益性职能定位,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 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 满足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坚持依法鉴定、依法监督,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程序和要求开展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坚持科学管理, 创新方法, 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服务水平和工作水平;坚持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不断提高农机试验鉴定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和道德素养, 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三、不断提升农机试验鉴定能力

各地要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 按照保障重点、调整结构的要求, 不断完善提高农机试验鉴定能力。当前要着力提升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试验鉴定能力, 优先发展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50-70马力节能环保型水田拖拉机、高地隙拖拉机、多功能谷物联合收割机、玉米收获机、甘蔗收获机、棉花收获机、大中型动力机械配套机具等试验鉴定能力;加强节水灌溉、精量播种、高效植保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增产增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农机化技术配套机具的试验鉴定能力;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作物、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农业等机具试验鉴定能力;加快发展适合丘陵山区使用的小型机械试验鉴定能力。进一步优化全国农机试验鉴定能力结构, 统筹部省两级鉴定能力建设, 逐步形成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的鉴定能力分布格局。积极推进农机试验鉴定机构部级鉴定能力认定, 引导省级农机试验鉴定机构按照全国农机试验鉴定规划, 完善基础设施, 提高鉴定能力, 承担部级鉴定任务, 促进鉴定资源优化整合。各省级鉴定机构要根据当地实际, 积极发展区域性农机装备试验鉴定能力, 满足当地农机化发展需求。

四、大力推动农机试验鉴定科技进步

各农机试验鉴定机构要不断加强农机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等农机试验鉴定评价方法研究, 不断改进完善试验鉴定方法, 提高科技应用水平。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要组织实施好《农业机械适用性评价技术集成研究》《农业装备可靠性检测技术试验方法研究》等行业科技项目, 确保取得成果并促进成果应用。加快农机试验鉴定大纲的制修订工作, 为农机试验鉴定提供科学依据。要提高大纲制修订工作质量, 充分体现农机试验鉴定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评价特色, 保证大纲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协调一致。不断完善试验鉴定手段, 改进检测设备和检测方法, 推动自动化、数字化和信息化技术在试验鉴定中的广泛应用, 提高试验鉴定质量、效率和科技水平。

五、继续推进农机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化管理

各农机试验鉴定机构要认真落实《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加强制度建设, 完善工作程序, 切实规范农机推广鉴定受理审查、检测鉴定、证书变更和证后监督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加强推广鉴定检验员和审查员的培训考核, 完善上岗考核制度, 做到检验员和审查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推广鉴定大纲和通则要求开展鉴定工作, 坚决杜绝简化工作程序、减少鉴定内容、以偏概全和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认真落实监督管理制度, 强化内部管理措施, 完善企业监督等外部监督机制。各农机试验鉴定机构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 进一步推动省际间推广鉴定工作的有序管理。各农机试验鉴定机构在受理外省企业产品鉴定或其他省区委托鉴定业务时, 要严格按照规定受理, 不得放松要求或提高受理条件。

六、认真开展获证产品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监督

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根据农机使用者质量投诉情况和农业生产实际需要, 定期组织对在用获得推广鉴定证书的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和重点检查。有关质量调查和重点检查的计划和结果, 要报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备案, 并按程序向社会发布。对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农机产品, 要及时督促生产企业或经销商整改, 妥善处理, 切实维护农机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县级以上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全国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网络, 遵循“属地管理、首问负责、就近处理、无偿服务”的原则开展工作, 方便农机用户投诉。按时汇总和认真分析辖区内的农机质量投诉信息, 并逐级上报。获证产品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集中质量投诉, 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有效解决的, 可对其证书予以撤销。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在重点农时季节、产品旺销季节组织开展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 推动补贴机具质量不断提高。

七、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试验鉴定机构要认真贯彻《农业部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和《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 切实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以推广鉴定和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制定工作为重点, 围绕权力运行, 对每个岗位、每个工作环节进行认真梳理, 逐一排查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点, 并对风险点进行风险等级评估, 制定完善防范措施, 形成完整的防控体系, 构建预防腐败、促进廉政勤政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廉政风险警示教育, 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和廉洁自律自觉性。

八、切实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关于加强学生鉴定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3

一、充分认识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

(一)加强审计监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把审计监督提升到与党的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8大监督的同等地位,同时作出了加强审计工作的重大部署。《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作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狠抓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推进审计职业化等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审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审计工作的战略意图,增强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的自觉性。

(二)加强审计工作是建设“三个陕西”的重要保障。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以中央精神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机制,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坚持依法审计,充分发挥国家利益捍卫者、公共资金守护者、权力运行“紧箍咒”、反腐利剑和深化改革“催化剂”作用。加强对中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尤其要在“促改革、促发展、促反腐”上积极主动发挥作用,为 “三个陕西”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机制

(三)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不得设置障碍阻扰审计。审计工作所涉及到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及时、全面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会计、业务和管理等资料,不得制定限制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料和开放计算机信息系统查询权限的规定,已经制定的应予修订或废止。对不配合、不接受审计,阻扰审计工作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审计机关依法处理,或提请本级政府或者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严肃查处。

(四)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电子数据。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审计工作需要,依法向审计机关提供与本单位、本系统履行职责相关的电子数据信息和必要的技术文档;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应当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数据接口,按照审计要求的数据格式提供电子数据;在确保数据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在网络连接、数据传输、工作环境等方面积极协助审计机关开展联网审计。

(五)积极协助审计工作。审计机关履行职责需要调查、函证、问询、查阅相关资料时,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要积极予以协助和支持,并对有关审计情况严格保密。完善审计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以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对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有关部门要认真查处,及时向审计机关反馈查处结果。审计机关要跟踪审计移送事项的查处结果,适时向社会公告。

(六)加大审计成果运用。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对审计机关上报的重要审计情况、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审阅和研究,把审计结果作为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要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部门考核、领导干部奖惩、选拔任用的参考依据。

(七)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事业单位要落实内部审计职责,加强日常内部审计监督。审计机关通过内部审计自查、审计机关抽查方式进一步扩大审计覆盖面。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三、不断强化审计监督作用

(八)加大对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发挥审计促进中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保障作用。全省审计机关要持续组织实施好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着力督查各地各部门落实情况,加大跟踪审计力度,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重大项目落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密切关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改革政策措施的协调配合情况以及实施效果,对不合时宜、制约发展、阻碍改革的制度规定,及时予以反映,推动改进和完善。

(九)加强公共资金审计监督,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从财政资金筹集、管理、分配、使用全过程强化审计监督,促进财政预算管理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密切关注财政资金的存量和增量,促进减少财政资金沉淀,盘活存量资金,推动财政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建设。要看护好财政资金和社会公益资金以及行业协会资金等公共资金,严防贪污、浪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公共资金安全。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持续开展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以及“三公经费”、楼堂馆所建设情况等方面的审计监督,有效控制行政运行成本,促进节约型政府建设。

加大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认真贯彻《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建立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平台,从投资项目建设程序、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质量以及项目投资效果等全过程开展审计监督,促进投资项目强化管理、提高效率、顺利实施。

(十)加强民生资金、“三农”资金以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促进改善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对“三农”、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扶贫、救灾、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完整,严防挤占挪用,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对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以及大气、水、固体废物等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情况的审计,确保各项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合理利用,促进资源、环保等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

(十一)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动履职尽责。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强化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全面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重点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职尽责情况,深化审计内容,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切实履职尽责;依法依纪反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促进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以任中审计为主,创新审计方法,把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等专项审计相结合,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高审计效能和效率。

(十二)加大对依法行政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加大对依法行政情况的审计力度,注意发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维护法律尊严。要着力反映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妨害公平竞争等问题,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

(十三)加大对经济运行中风险隐患的审计揭示力度,维护全省经济安全。要密切关注财政、金融、民生、国有资产、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以及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各级政府性债务、重点地区金融稳定等情况,注意发现和反映非法集资、违规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以及融资担保、金融租赁等业务环节的风险隐患,提出解决问题和化解风险的建议。

(十四)加大对经济案件线索的查处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审计发现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查处力度,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国有资产和股权转让、投融资环节、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揭露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违纪违法问题,注意发挥好审计与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的合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力度

(十五)健全整改责任制。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按照《陕西省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陕政办发〔2012〕124号)印发的规定和要求,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整改工作的主体,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要及时整改和认真研究,整改结果在书面告知审计机关的同时,要向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并通过本单位网站等公开媒体向社会公告。

(十六)加强整改督促检查。全省各级政府每年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审计机关要建立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必要时可提请政府督查等有关部门协助落实整改意见。根据各级人大监督的需要,审计的重点单位和部门,可直接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十七)严肃整改问责。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监察、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依纪作出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政府及有关部门、被审计单位要及时研究,完善制度规定。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政府分管领导要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并将问责结果向社会公告。

五、提升审计能力建设

(十八)推动审计管理模式、审计方式的创新。加大全省审计机关审计计划、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审计业务统一组织管理力度,从工作安排、组织实施、工作报告、审计处理等业务环节积累统一管理经验。加强统筹协调,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等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加强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强化系统审计质量和审计风险控制,建立健全工作报告等制度,各级审计机关将审计结果和重大案件线索向同级政府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根据审计项目实施需要,审计机关在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信息系统审计、大型企业集团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项目中可以通过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方式,解决审计力量和专业人才不足的矛盾;涉及一些专业性强的工作,可以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参与。

(十九)强化审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审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建立审计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实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逐步推行职务、职级和专业技术资格并行制度。完善审计职业教育和后续教育培训体系,加强系统内审计人员的交流,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作风过硬的审计队伍。严把审计人员进口关,审计机关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经济、法律、管理等工作背景。招录审计人员应加试审计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部分专业性强的职位可实行聘任制。

(二十)加快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与审计机关实现信息共享,加大数据集中力度,构建省级审计数据系统,省政府电子政务建设部门应当积极协调、支持审计信息化建设工作。审计机关要积极探索在审计实践中运用大数据技术的途径,加大数据综合利用力度,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创新计算机审计技术,提高审计工作能力、质量和效率。推进对各部门、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的审计。

(二十一)保证履行审计职责必需的力量和经费。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按照依法行政要求,配备合理的人员力量,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做好审计工作。按照科学核算、确保必需的原则,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切实保障本级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需经费。

六、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十二)健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全省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依法直接领导本级审计机关,支持审计机关工作,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要加强政府监督检查机关之间的沟通交流,充分利用已有的检查结果等信息,避免重复检查,维护审计机关的权威性。全省各级政府要关心审计干部成长,重视审计干部的选拔任用,对优秀的审计干部,可以选拔充实到相关的经济管理部门或单位任职。

关于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4

中共江油市统计局党组

关于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股、室、普查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提高党组织工作透明度,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江油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江委发„2011‟12 号)和中共江油市委《关于加强市委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江委发„2011‟11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力保障条例》为依据,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机关内部建设,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以 1

务实的工作风范,树立全市统计工作的良好形象,更好地为“李白故里、特钢新城”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协调发展的良好环境,确保党务政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依法依纪、有序推进。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党纪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党务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确保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三)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将激励、约束与监督相结合,将党员群众的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科学把握党务政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科学规范、突出重点。规范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公开结果公平公正。

三、公开的内容、程序和形式

(一)公开内容

以全局的中心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政务公开等方面内容为重点,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它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本单位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均实行公开。主要包括:

1、常规公开事项。局领导班子分工、工作职责、局内部机构设置、各科室工作职责、局党组、党支部成员及分工情况等,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等。

2、中心工作方面。党组织工作计划、主题活动安排和阶段工作重点;党建管理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及检查、落实情况等。

3、领导班子建设方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有关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

4、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党员教育计划及其落实情况,党组织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建教育活动安排,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及总结等。

5、组织建设方面。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和民主测评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交流挂职,推荐后备干部。党组织选举、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表彰奖励和组织处理情况;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等。

6、作风建设方面。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情况;领导干部述职情况及评议情况等。

7、制度建设情况。党务、政务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服务标准和工作要求,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情况等。

8、其他事项。多数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二)公开程序

党务公开工作在程序上应力求规范、有序、到位,接受群众监督,吸纳群众意见,争取群众支持。

1、制定目录。按照全市公开目录,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吸收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建议,制定本局的公开目录,分别报市纪委和机关党工委审核批准后进行实施。

2、制定公开方案。局党组对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范围进行审核。重大、敏感的事项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

3、公开环节。局党组将经审核后的党务公开内容,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进行公开。

4、反馈环节。实施党务公开期间,由局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建议,汇总整理后及时分解到相关科室,并将处理结果和落实情况在相应范围内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立案归档。办公室应对公开的有关资料进行归档,妥善保存,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公开方式

按照便于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的公开内容和特点,以简明实用、灵活规范的形式在党内外进行公开。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召开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采取发放党务公开信、党务公开专项网页等形式进行公开。统一公开时间,在网上设置意见箱、公开邮箱、监督电话等。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市统计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局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党务领导和机关党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局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提高认识,有序开展。进一步统一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局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全面提高局党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3、强化监督,务求实效。领导班子成员在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的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建设性指导意见,保障党务公开健康有序开展。

中共江油市统计局党组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党的建设党务公开实施意见

送: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油市统计局办公室2011年7月14日印

关于加强学生鉴定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5

(2006-2-14 16:59:00)

各授权企业:

企业效能监察是国有企业内部一项综合性的监督,是推进企业强化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融入企业管理和服从服务于企业改革发展大局,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在长期实践中探索出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近年来,一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开展效能监察,不仅促进了企业管理,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而且有效地发挥了监督作用,推动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国资委、市纪委、市监察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精神,我们在总结一些单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市国有企业进一步搞好效能监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企业效能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有利于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通过效能监察能及时发现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有效改变制度不严、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等现象,是促进企业实现自我约束、良性发展的有效途径。

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有助于发现和堵塞漏洞,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有助于发现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查处腐败分子;有助于不断健全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有利于纪检监察组织提高自身素质,探索适应企业特点的工作方法和规律,是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贴近生产经营管理,直接服从于经济建设中心的有效切入口。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与生产经营相结合,融监督于企业日常管理之中,体现了与时俱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更好地适应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新形势的新要求。

二、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确保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健康发展

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服从和服务于企业中心工作,通过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能,促进企业实现发展目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

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应实行企业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各业务、管理部门密切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实施,动员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1、紧密围绕企业的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的目标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要始终围绕企业每一时期生产经营的中心任务,抓住那些妨碍实现企业中心任务或已经暴露出的影响企业效率、效益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2、坚持企业效能监察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相结合。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时要注意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的线索,深入进行查处;同时要标本兼治,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不断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3、坚持事后监督与事前、事中监督相结合。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既要对已经发生的问题进行检查,查处失职渎职、挥霍浪费、营私舞弊、侵吞国有财产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时堵塞管理漏洞;更要注重治本抓源头,积极开展事前、事中监督,防患于未然,做到监督到位,关口前移。

4、坚持监督检查与改进管理相结合。要通过监督检查,发现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采取切实措施,改进企业管理。

三、企业开展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方法、程序

企业效能监察的内容要针对企业特点,从生产经营的薄弱环节和易发生问题的关键领域、重要部门(岗位)入手,围绕企业的效益、效率、质量方面的重要问题开展工作。其主要内容是:

1、企业领导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履行职责和执行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况;

2、企业改制重组等重大改革措施,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情况;

3、企业的投资项目、基建技改项目的决策程序,招投标过程及经济效益情况:

4、企业的物资采购、产品销售情况:

5、企业大宗债权的形成和回收情况:

6、企业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7、上级明确要求和企业实际需要的其他项目。

效能监察工作要从本企业的实际出发,根据实施效能监察的具体 情况,可进行事前的预防性监察;事中的跟踪性监察;事后的改进性监察,还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专项监察或对某一项目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综合监察。

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监察部门单独进行直接监督检查;监察部门与相关管理部门联合进行综合监督检查;监察部门与主管部门共同制定方案后,由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

效能监察工作的程序一般可分为:调查研究、选题立项,制定方案、组织实施,抓好落实、跟踪监督,总结工作、立卷归档等几个阶段,有步骤,分阶段地有序开展。

1、调查研究、选题立项。围绕企业的中心任务,对群众关心的热点,企业改革的重点,生产经营的难点,影响管理效能、生产效益、工作效率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确定项目,报领导小组批准并送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2、制定方案、组织实施。效能监察项目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入到被监察企业或部门,了解情况,核准事实,综合分析,找准原因,实事求是地写出效能监察报告,提出处理建议或效能监察决定,并填写《效能监察决定(建议)通知书》。对在效能监察中发现和揭露出来的问题,要分清责任,及时处理。对因管理混乱、工作失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向有关机构提出责任追究的处理意见;对违反纪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违法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抓好落实、跟踪监督。被监察企业、有关部门和人员按照《效能监察决定(建议)通知书》,将执行情况通报给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做到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强化管理,改进工作。纪检监察组织要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落实和巩固效能监察成果。

4、总结工作、立卷归档。效能监察工作告一段落后,纪检监察机构负责撰写效能监察结果报告,进行工作总结。同时将有关材料搜集整理,立卷归档。

四、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及职责

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要在企业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和业务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企业领导班子领导,主要经营管理者负责,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和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各企业要成立由主要经营管理者为组长,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以纪检监察部门人员为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必要时还可依据监察内容的需要,聘请相应专业人员参与。

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主要职责划分:

1、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职责:负责效能监察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立项报告、监察报告的审批;协调解决效能监察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督促监察建议、整改措施的落实。

2、纪检监察机构职责:贯彻上级有关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提出效能监察工作计划的设想;与有关业务、管理部门配合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针对重大生产经

营管理活动,提出效能监察工作选题立项建议;组织调查研究和项目跟踪监督,纠正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及时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分析查找企业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认真做好效能监察工作总结、归档,宣传交流经验,及时主动向上级反映工作情况。

3、有关领导人员和部门的职责:积极主动参与效能监察工作,在各方面给予支持和保证;自觉、认真地检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监察建议、监察决定的执行落实。

企业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有下列权利:

1、列席被监察企业(部门)的有关会议,召集与效能监察工作有关的会议。

2、查阅、复制与效能监察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其它必要的情况。

3、要求被监察企业(部门)和有关人员提供与效能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其它必要情况。

4、要求有关人员就效能监察事项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5、责令有关企业(部门)和有关人员停止正在或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6、向被监察企业(部门)有关人员提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奖优惩劣等方面的建议或作出监察决定。

7、对严重干扰效能监察开展的单位、部门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监察建议(决定)》的有关人员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五、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抓好企业效能监察工作

国有企业党政领导不仅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企业经济效益负责,也要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要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高度重视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要积极鼓励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抓好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把效能监察纳入企业工作的整体,与企业其他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要认真听取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反映和建议,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对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开展得好、成效显著的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企业应给予相应的奖励。

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是开展企业效能监察的具体工作部门,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作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当好党政领导的参谋助手,以工作实绩争取领导的重视和群众的支持。要从改善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出发,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薄弱环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选题立项,并认真组织实施,不断促进企业改善管理,提高效益。要主动与各有关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既要充分调动各业务、管理部门的积极性,又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地做好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对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实践探索,积极有效地推动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为又快又好地推进我市实现“两个率先”发挥应有的作用。

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6

根据《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按照市委的有关要求,经区委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完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防线,构建服务群众的第一平台,为建设现代化生态精品城区、构建和谐克拉玛依奠定坚实基础。

总体目标:全面落实社区党组织实体化管理,强化对群众组织的领导和支持,大力推进“五百”工作机制,积极搭建社区共驻共建平台,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不断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 的和谐社区。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社区党组织的实体化管理 强化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要进一步明确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各类组织的关系。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以及各类民间组织是领导关系,与职能部门派驻社区的工作机构是双重领导关系,与辖区单位基层党组织是指导、协调关系,与辖区内无主管部门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是政治领导关系。要进一步落实社区党组织管大事、抓队伍、推机制、带群众、促文明五大职能,确保社区更加稳定、进步、文明、和谐。

规范社区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制定《克拉玛依区社区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居民代表大会决策、议事协商委员会议政、居委会执行的工作模式。社区党组织的工作机构和居委会的工作机构实行合署办公,由下设的六个工作委员会和工作站进行实体化运作。合理配备社区工作 者,800户以下的,配备社区工作者11人;800户至2000户的,每增加150户增加1人;2000户以上的,每增加200户增加1人。

配齐配强社区领导班子。按照精兵强将上一线的原则,采取上派、下选、内育、外聘等方式,多渠道选贤任能,逐步改善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选好配强社区领导班子,社区党组织书记原则上由国家干部担任,配齐社区专职副书记。全面实行“两委”交叉任职,逐步实现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业绩突出或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可以高配。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制定《克拉玛依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注重从大中专毕业生中招聘社区工作者,优先从具有社区工作经历、素质优良、实绩突出的社区工作者中考录社区干部。从2009年起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到社区任职或挂职锻炼制度,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的工作人员,要分批安排到社区工作1至3年。表现突出的社区干部要作 为上一级提拔使用的对象。要将社区工作者纳入区级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重点抓好社区领导班子的培训工作。合理确定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全面落实各项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社区工作者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二)夯实社区党建工作基础

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在充分尊重社区居民的民主意愿和利益诉求的基础上,按照180户左右划分一个片区,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在每个片区,继续完善党员活动支部,规范楼寓自治理事会的运行,要建立以党员活动支部委员为骨干的楼寓自治理事会队伍。要进一步健全党员活动楼组,积极倡导党员活动楼组的负责人争当楼栋长和单元长,全力支持楼栋单元工作,从而形成以党员为骨干、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网格化管理格局,推动社区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向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深化社区“红细胞”工程。各社区党组织要继续健全社区党员代表委员会、片区党员活动支部和党员活动楼组等社区党员活动组织。要不断 丰富“党员亮身份”、“一管三带一联四满意”党性实践锻炼活动内涵,在社区党组织和党员活动楼组的带动下,号召党员管好自己,带好家庭,带好邻居,带好楼道单元,帮联一户居民,发挥好政策时事宣传员、社区建设议事员、为民办事服务员、文体活动组织员、社区管理信息员等五大员作用。将党员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纳入评优机制,积极探索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双向服务”的有效形式,进一步健全党员在社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长效机制。

推进义工和志愿者服务工作。义工、志愿者队伍是区委、区政府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骨干力量。要深入推进“社工带义工”的有效服务模式,继续巩固和拓展我区义工、志愿者服务的特色品牌,着重发展楼栋(单元)长义工、志愿者服务队伍和楼寓自治理事会义工、志愿者服务队伍,全力支持“五百”工作机制的进一步深化。组建克拉玛依区义工志愿者联合会,加大培训力度,完善工作制度,有效整合资源,推进义工、志愿者服务组织和义工、志愿者服务事业的规范 化、长效化、品牌化,鼓励广大党员在推进社区和谐家园建设中继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深入开展“五个好”党组织创建工作。以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运行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满意好为目标,充实和细化“五个好”党组织创建内容。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认真开展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向社区和“两新”组织倾斜,继续深入开展以“我为和谐克拉玛依做贡献”为主题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争先创优活动。完善和落实两级督导检查制度,强化对社区“五个好”创建工作的指导。

(三)推进“五百”工作机制

“串百家门、知百家情、管百家事、解百家难、暖百家心”既是我区社区建设的一面旗帜,也是我区过去十年社区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的重要载体,更是我们今后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维护稳定、管理社区、服务群众、促进发展、构建明确“五百”工作内容。一是串百家门,通 和谐作用,提升社区党建工作水平的根本途径。过社区关爱居民联络员带领楼栋长、单元长定期上门走访等方式,做到 “五必到六必访”;二是知百家情,要求区、街道、社区分层次做到“四知四清四掌握”。三是管百家事,搭建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平台,全面开展社区安全、医疗健康、计划生育、救助保障、文化娱乐、居民教育、体育健身、环境保护、普法维权、便民利民等十大系列服务,全力满足各族居民物质和精神方面不同层次的需求。四是解百家难,以“七帮六助”活动为载体,着力解决社区内出现的急难问题、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供个性化服务,提高服务水平。五是暖百家心,以为群众服务为落脚点,以群众满意率为标准,始终做到“三实一满意”,努力实现社区居民群众困有所帮、难有所助、需有所应,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各得其所各享其乐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健全“五百”工作制度。一是分片包户制度,每个社区以180户左右为单位划分片区,由社区党组织委员和社区居委会委员担任社区关爱居 民联络员,分片承包辖区所有住户,不间断地入户走访,及时掌握社情动态。二是“一岗双责”制度,社区关爱居民联络员既要做好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还要承担分片包户的职责。三是民情日记制度,社区关爱居民联络员应通过民情日记的形式详细登记居民的基本情况,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四是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区、街道、社区要定期召开民情分析研判会,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五是民情回应制度,对入户走访过程中收集到的社情民意,社区自身能够给予解决的当即办理,难于解决的及时上报街道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六是AB岗无缺位制度,社区工作者在分片包户和本职工作两方面实行两人一组,双人负责,在人员离岗或缺失的情况下,确保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关于加强学生鉴定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7

1.1 加强舆论宣传, 树立抗旱信心。

今年以来持续干旱, 降水稀少, 上游来水不足, 水库蓄水少于往年, 旱情形势持续加剧, 对当前春耕春播造成了一定影响。水务、农牧、林业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平台, 宣传报道当前的旱情形势, 增强群众抗旱意识。同时要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 指导农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开展抗旱生产, 牢固树立抗大旱、保增收的信心。

1.2 大力调整农业种植结构。

各乡镇要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 全力推进“设施农牧业+特色林果业”主体生产模式, 大力压减小麦、套种玉米等高耗水低效益作物种植面积, 积极落实日光温室和养殖暖棚建设任务, 大力发展亩产值在2000元以上、亩耗水在400方以下的产业面积。

2 加强调度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

2.1 科学制定水库汛期调度计划。

水务部门要科学编制水库汛期控制运用计划, 加强汛期水量调度管理。要兼顾水库防汛与灌溉的相互关系, 形成科学合理的地表水调度机制。积极研究制定水库汛期调度方案, 非灌溉季节重点保障草畜产业灌溉配水, 水库汛期、农作物非灌溉期要满足饲草灌溉需水, 最大限度地提高地表水灌溉效益。

2.2 优化地表水调度方案。

各灌区要结合各村社轮次水量确认表确定的灌溉轮次, 合理安排地表水灌溉次序, 优化地表水调度运行方案。每一轮次地表水灌溉时, 各干渠要同时开口灌溉, 支渠要集中流量实行轮灌和续灌。即:本轮次配水量可满足需水量时, 安排所属斗渠全部开口浇灌;若本轮次配水量不能满足实际需水量时, 可安排所属的部分斗渠开口浇灌。同时要以斗渠或行政村为单位, 建立地表水灌溉次序轮换制度。

2.3 适时启动“三水”联合调度措施。

加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力度, 有效增加降雨量, 建立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三水”联合调度长效机制。在灌区农作物灌溉期间, 县水务和气象部门密切关注区域天气变化情况, 当一次降雨量达到5毫米以上时, 拉长轮次灌水间隔时间;当一次降雨量达到10毫米以上时, 减少一个轮次的灌水量。在作物灌溉期间, 继续推行1亩1轮次节约1度电计划, 分轮次安排农业灌溉用电量, 对农业灌溉用水进行过程性控制。

3 落实工程节水措施, 提高灌溉效率和效益

3.1 加强已建节水工程运行管理。

全面启动运行已建节水工程, 建立健全重点治理项目等已建节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制度和措施, 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引导, 提高群众自主管理节水工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乡镇要细化大田滴灌的运行管理监管责任, 明确区域监管第一责任人。要将大田滴灌工程运行和水权落实相挂钩, 对工程未运行或运行效果不好的区域, 核减相应水权。

3.2 抓好田间常规节水措施落实。

积极推广以膜下滴灌、小畦灌溉、垄作沟灌、地膜再利用免耕四项农田节水和设施农业节水为主的农业综合节水技术, 切实提升用水效益。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 切实加强管理, 认真抓好落实,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3.3 全面推行合理的灌溉制度。

及时向群众宣传节水灌溉技术和合理的灌溉制度, 积极推广生物、农艺、工程、管理等多项措施, 动员群众及时采取顶凌覆膜、耙耱镇压等传统保墒措施, 最大程度地减少土壤水分蒸发损失, 保持土壤水分, 增强抗旱能力。

3.3.1 节水型畦灌技术。

畦灌作为渠灌及低压管灌的配套措施, 适用于窄行距密播作物, 田块规划与调整也是节水土地整理的重要方面。

3.3.2 节水型沟灌技术。

沟灌作为渠灌及低压管灌的配套措施, 适用于灌溉宽行距的中耕作物, 如棉花;玉米和薯类作物, 某些宽行距的蔬菜也采用沟灌, 沟灌比较适宜的土壤是中等透水性土壤。

3.3.3 农田覆盖灌水技术。

农田覆盖作为渠灌、低压管灌及滴灌工程的配套措施, 是一项人工调控土壤-作物间水分条件的栽培技术, 是降低农田水分无效蒸发, 提高用水效率的有效农业措施之一。

3.3.4 推广平整土地及深耕技术土地平整作为渠灌和管灌工程的配套措施, 是最常规的农业节水措施, 主要是根据作业田块的地面坡度, 田面高差、土层厚度等因素进行科学设计项目区属于老灌区, 田块在农户耕作的过程中已经进行了错略平整, 为了进一步减少水分流失与深层渗漏, 提高灌溉的均匀度, 缩短灌水时间, 本次设计利用激光平地设备进行土地平整。从而降低田间无效蒸腾, 降低灌溉定额。

3.3.5 增施有机肥, 推广节水施肥技术。

大田作物推广增施有机肥料, 可以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 促进土壤团粒结构的形成, 使土壤容重变小, 孔隙度变大, 能使雨水和地表径流水渗入土层中。有团粒结构的土壤能把入渗土壤中的水变成毛管水保存起来, 以减少蒸发。因此, 增施有机肥既能提高土壤肥力, 又可改善土壤结构, 增大土壤涵蓄水分的能力, 增强根系吸收水分的能力, 达到以肥调水、提高水分生产率的效果。

4 实行精细化管理, 切实转变灌溉模式

4.1 严格水权审批, 建立长效机制。

强化水权分配、轮次控制、逐级审批、水电双控、动态考核、审计监督、责任追究等水权监管措施, 继续推进水资源预决算管理和审计工作, 加强乡镇水资源管理办公室的职能职责, 建立分级管理、职责明确、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水权监管长效机制, 形成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的水资源常态化管理模式。

4.2 落实农业用水差别水价制度。

加大宣传力度, 积极推行农业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充分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 以水价调控措施大力促进各行业节约用水和全县产业结构的大调整。

4.3 完善智能化控制设施运行管理。

加强智能化计量控制设施的运行管理, 设计安装机井水泵电缆线防盗设施, 杜绝低压线挂接或绕过智能化控制器搭接线路偷电取水现象。对机井小表的管理与智能化控制器的管理, 一并列入水行政执法监督的范围。对智能化控制设备进行改造升级, 加固防撬防盗功能, 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规范取水行为。

5 强化过程控制, 严格责任制考核

5.1 强化水权监管网格化管理。

水务部门要加强水权监管和水政执法网格化管理力度, 层层划分网格, 及时更新责任区责任人, 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和任务, 对网格内的水资源管理和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实施动态管理, 形成全县水权监管和水政执法全覆盖、制度化、长效化的管理体系。加大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 做到查处一起, 震慑一片, 通过严格水政执法, 有效保证取用水程序规范有序。

5.2 加强水资源预算执行审计。

各乡镇、各水电管理单位、各村用水者协会, 要自觉接受审计, 正确对待审计, 主动配合审计, 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

5.3 严格责任考核。

水资源分配方案的落实和节水灌溉措施的落实, 按照属地管理和归口管理的原则, 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部门和各乡镇要根据签订的目标责任书, 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 严格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对在水权落实过程中违规和不执行水权配置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 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切实巩固水权制度改革成果。

摘要:加快转变传统的灌溉方式, 加强用水管理,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确保大旱之年农民收入不减, 水权控制约束性指标全面实现,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学生鉴定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8

继续教育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接受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对于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现就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学习型社会、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紧紧围绕《规划纲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有计划、分领域、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大规模的继续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大力提升继续教育地位,加强继续教育基础,完善继续教育制度,提高继续教育质量,不断增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推动继续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建设工作体系,形成运行机制,实现全员培训。进一步建立政府人事部门主管、业务部门实行行业管理、用人单位和施教机构为实施主体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体系;逐步形成以需求为导向,政府主导与单位自主相结合,个人履行义务与自觉自愿学习相结合,各方面积极性充分发挥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和经费投入,逐步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继续教育,使他们得到与科技进步、岗位要求和个人发展相适应的培养与训练,知识结构及时更新,创新能力全面提高,为实施《规划纲要》、增强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以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开展大规模的继续教育活动

(一)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是列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一项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工程涉及的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技术和现代管理五大领域,与《规划纲要》明确的重点领域密切相关。各级人事部门和各领域牵头主管部门、协会要从落实“十一五”规划和《规划纲要》的高度,按照工程的总体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政策措施,狠抓项目落实,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完成培训300万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任务。

(二)大力开展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继续教育

紧紧围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等方面的主要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继续教育,着力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科研、工程项目承接单位要结合实施中的重大理论、技术、工艺和管理等方面的课题,推出一批创新攻关与培养训练相结合的科目,实现项目、资金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配合实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等人才培养工程开展继续教育,“十一五”期间对工程国家级人选轮训一遍,着力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并通过他们的影响、辐射和带动作用,形成优秀创新团队。

(三)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

各级人事部门要会同教育、科技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实际,制定继续教育规划。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需求预测,确定重点领域,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分解落实各项任务,加强监督检查,解决好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人事部门在政策上要积极支持各专业领域的继续教育,根据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农业等主要专业领域科技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分类推进继续教育工作。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防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加大对国防科技人才培训力度。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继续教育工作,遵循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成长规律,重点培养一支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中青年专家队伍。

各级人事、教育、科技部门要适应建设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需要,加强统筹规划和整合资源,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学科综合、科研项目和人才汇聚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形成开放式的继续教育网络,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素质和能力提供高质量的继续教育服务。

(四)组织实施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

专业科目培训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主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专业科目培训要立足科技前沿,体现专业发展趋势,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专业科目培训学习,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掌握本专业的最新科技理论和方法,了解发展动态,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各级人事、教育、科技部门要积极配合各专业领域主管部门,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培训机构的优势,制订、完善专业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汇聚优势培训资源,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培训项目,提供优质的继续教育服务。

公需科目学习是专业技术人才拓展知识、开阔眼界、启发创新思维的重要途径。公需科目培训

由人事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开展。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开展一到两门公需科目的培训,各级人事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也可开展一些具有特色的公需科目培训,供广大专业技术人员选修。公需科目的学习一般不超过国家规定继续教育总学时的三分之一。

(五)加强企业继续教育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及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以提高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广泛开展企业继续教育活动。政府人事部门要针对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继续教育动力不足、资源匮乏、信息不畅等问题,加强指导扶持,积极提供政策、项目和信息等服务。充分发挥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机构在企业继续教育方面的作用,使其成为培养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基地。要按照国家有关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规定,落实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

(六)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继续教育

政府人事部门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在制定规划时,要通盘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对人才的需求和培养。建立适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自身特点的继续教育模式,帮助他们培养急需人才,促进继续教育工作协调发展。政府实施的继续教育项目和掌握的继续教育公共资源,要面向社会各类经济组织、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平等开放。

三、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制度化和法制化

(一)积极推动法制化进程

加快研究制定《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继续推动地方和行业部门继续教育法规制度建设,使我国的继续教育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二)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完善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各级人事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证书、学习档案、网络管理等方式,连续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基本情况,规范登记内容和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有条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可以实行学分制,实行网络化和量化管理。实行继续教育评估制度,对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总体工作、责任目标、活动过程内容、个人学习效果等实施评估。加强统计工作,把继续教育纳入人才工作整体统计体系之中,对继续教育人数、时间、内容、经费等进行统计。

建立继续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对其考核评价和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对依法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的专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应依法参加继续教育。对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也要把其参加继续教育作为持续提高职业能力的基本途径,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时,作为重要条件。

(三)完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制度

总结近年来举办高级研修班等示范性继续教育活动的经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制度。人事部会同相关部门围绕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专业技术课题,每年举办30至50期示范性高级研修班,培训2000至3000名各专业技术领域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各级人事部门也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大发展战略、工程项目和重点问题,举办一批高级研修班。

四、创新培训形式,完善服务措施,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体系建设

(一)不断拓展继续教育的新形式

继续教育要因地制宜、按需施教,重在学以致用,取得实效。根据不同项目、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特点,精心设计培训方案,综合运用集中培训、研讨、进修、自修、案例教学、技术考察、咨询服务、对口培训、特殊培养等多种培训形式,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量身合体的继续教育服务。对重要、特殊和关键岗位上的人才可以采取个性化方式进行培养。大力推广网络继续教育,开发网络课程,实行网络化管理,不断提高继续教育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各级人事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大力加强公共服务,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继续教育服务体系。举办各种继续教育交流服务活动,发布质量高、信誉好、公益性强的培训科目、项目和教材,引导各类继续教育主体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开展社会化的继续教育,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鼓励政府资助的培训项目、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展的培训项目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施教机构。鼓励民营、外资施教机构,依照我国法律和有关规定,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各级人事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规范培训、发证行为,加强对继续教育市场的监管。

(二)加强继续教育基础建设

按照兼职为主、兼专结合的原则,加快培养建设一支政治优良、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研究。加快继续教育施教机构专职教师知识更新,落实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个月的政策规定。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聘任政治素质高、专业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作为兼职教师。建立继续教育师资库,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师资资源共享。以继续教育政策法规、专业基础理论、培训管理实务、人文素养等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培训者培训活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继续教育管理人员队伍。组织编写一批高质量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教材,并不断更新完善。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可以通过市场机制筛选一批优秀教材,实现教材资源的社会共享。

(三)加强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建设

实施继续教育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现有的办学条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的培训机构及其他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基地,各类学术团体、专业协会、学会和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是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力量。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继续教育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为社会提供继续教育服务。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学术团体以提高继续教育的效益和质量为目的,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提倡有计划、有组织的委托办学,建立生产、科研、教学相结合的协作关系。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评估标准与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行业标准和规范。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扶持一批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市场前景广、信誉度高的施教机构,支持他们做大做强。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建设一批国家和省两级示范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带动施教机构整体质量提升。建立继续教育施教机构信用管理数据库,对参与实

施继续教育的机构和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并作为政府有关培训项目支持的依据,定期向社会公开,营造良好的继续教育市场秩序。

(四)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相关中介机构的作用

充分发挥各级继续教育协会在培训服务、理论研究、参谋咨询、学术交流、国际合作和行业自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继续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和支持继续教育协会和相关行业协会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发挥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联系广泛、专业性强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活动。

(五)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国际培训与交流活动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继续教育活动,联系沟通国(境)外继续教育机构、团体、协会,及时了解国际继续教育发展动态。采取送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法,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国际培训,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优先安排重点、关键岗位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积极引进和推介国外先进优质的继续教育资源,推进我国继续教育事业的国际化进程。

五、加强西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一)加大倾斜支持力度

统筹不同区域之间继续教育工作的协调发展,在政策及重点项目等方面,给予西部、东北和中部地区必要的指导、帮助和支持。必要时设立继续教育工作专项,支持这些地区的重点人才需求和重大工程建设。在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举办高研班、组织专家咨询活动、基地建设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向西部、东北和中部地区倾斜。

(二)探索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口支援制度

人事部会同有关地区和部门每年组织10个左右对口支援培训项目,为西部、东北和中部地区培训500名左右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鼓励东部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省份面向西部、东北和中部地区开展对口培训项目。继续组织留学人员和高级专家“西部行”、“东北行”、“中部行”,开展技术服务、人才培养等活动。在总结对口培训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口支援制度。

(三)做好西部地区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

继续开展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培工作,“十一五”期间,国家为新疆培养2000名左右业务精、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少数民族科技骨干。同时,在总结新疆特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统筹西部其他地区少数民族特培工作,实现制度化,使特培工作成为加强西部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组织实施好青海三江源人才工程,争取用3年的时间把三江源工程管理人才和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轮训一遍。

六、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主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职能,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把继续教育纳入人才工作总体布局,重点做好政策制定、规划指导、组织协调、公共服务、示范培训、监督检查和调查研究等工作。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任务明确、人员到位、经费落实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各级继续教育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联络和动员会员单位,配合继续教育中心工作,提供咨询和服务,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活动。企事业单位要根据继续教育任务需求配备相应人员,具体负责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日常管理、评估考核等工作。各级各类工作机构之间要加强协调联系,以联席会议、专门沟通、联合办公等多种形式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在继续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宣传和表彰。

(二)不断加大对继续教育事业的投入

建立健全政府、单位、个人共同出资的多层次、多渠道的继续教育投入机制。加大对继续教育事业的投入,中央财政继续在部门预算中保证继续教育工作经费。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事业单位可参照企业相关规定,不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要在重大项目中拿出一定份额的项目经费用于培训人才,使项目建设与人才培养同步发展,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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