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的规范化设置

2024-08-01

村卫生室的规范化设置(共6篇)

村卫生室的规范化设置 篇1

村卫生室是为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场所,承担着预防接种、防病治病、健教康复、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等职能,是三级卫生管理体系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国家规定每村设立一个卫生室,村卫生室须设立在村辖区的中心位置,方便群众就医问药。

村卫生室的建筑与布局:村卫生室医疗区与生活区严格分开,标准化卫生室业务用房500人以下的村不低于40平方米,500人以上的村不低于60平方米,并至少做到诊断防保、治疗、药房三室分开,开展静脉输液业务应增设留观室,有条件的应单设预防保健室。医护人员应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基本设备满足开展业务需求,配备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满足农民需要

一、卫生室设置标准

(一)诊室

诊室宽敞,布局合理。应具备诊断桌、诊查床、诊查凳、候诊椅、血压计、听诊器、脉诊枕、手电筒、一次性压舌板、治疗台、污物桶、身高体重仪、视力表,诊查用物规范放置,门诊登记、诊查记录书写及时、清楚、详细,并设置资料柜

分类放置。

(二)治疗室

治疗室为相对无菌区,室内宽敞,光线充足,无色透明,四面光洁(地面、墙面、天花板、桌面),便于清洁消毒,备有药物配伍禁忌表、药敏配制表。治疗台宽敞,方便无菌操作。移动式紫外线灯管,定时消毒、监测并登记。治疗台上摆放无菌持物钳、缸、治疗盘、弯盘、消毒缸。有无菌物品柜,并将无菌物品贮存在离地面25cm、离天花板50cm、离墙壁5cm,清洁干燥密闭之处。无菌物品要分类摆放,与清洁物品严格分开。静脉输液与安瓶、口服药品分类摆放。设置急救药品专柜,所有药品定期检查并按有效期先后使用。如开展外科诊疗者,另需准备外科的换药器械、敷料缸、有盖方盘等,各种型号的输液管、注射器、吸氧管、针头、消毒棉签配备齐全,并配备压脉带、输液网袋、启瓶器、剪刀、胶布、签字笔、消毒泡手水或消毒毛巾等。

(三)处置室

室内三面光洁,为污染分类、处置的地方。一般在治疗室附近处。作为污染的体温表、回收输液管、注射器、输液瓶、玻璃瓶、压脉带、输液袋、外科换药器械等一切医疗物品的处置之所,已用过的医疗物品按四类分类消毒,盛放在有盖容器内并标记,医疗废弃物消毒后及时毁形、登记并规范处置。室内设处置柜,内盛消毒液、量杯、手套等外用物

品。

(四)留观室

留观室光线冲足,留观床两张以上,床位为标准的病床(高60~65cm,宽85~90cm)。每床占用面积5~7㎡,床旁桌、桌旁椅、褥垫、棉被、毛毯、枕芯、被单、被套统一整洁,并配备输液架,氧气瓶(袋)、痰盂,有条件的安装电视机、天轨输液架,房内设置厕所、洗手池等。

(五)药房

药柜整齐清洁,中成药、西药分类摆放,明码标价,正名正字。调剂台宽敞、透明,中药调剂设备齐全,清洁,摆放适宜位置。冰箱清洁无污渍,温度适宜。无过期药品、变质药品及假药。

二、村卫生室的诊疗规范

(一)病历

有门诊病人登记本,详细、准确记录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地址、合作医疗证号、症状、体征、拟诊及处理等,有中医诊断和中医处理,门(急)诊、留观病人有病历,危重病人要告知并有签字。出诊要有记录,分别写明被叫(接电话)时间、出诊时间及到达时间,处理经过及结果。

(二)处方

用药使用新格式处方。处方各栏填写完整,处方内容书写规范,使用通用名。中西药处方按日按月装订并保存。

(三)传染病报告制度

有传染病人时,应及时做好相应的处置和登记,并及时报告。报告内容、项目齐全,写清报告时间、报告人签名。

(四)收费管理

收费要有票据,并盖卫生所收费章,处方要有划价,并加盖收费章。

(五)机构执业规范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悬挂,医务人员要有执业资格并注册,执业地点符合要求。机构有制度并上墙,工作时工作服、口罩、帽子等着装整齐、清洁,挂牌上岗。

(六)中医工作建设

积极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并有光盘,病例不少于每年50例,并有相应的登记。中医工作台帐登记齐全,事迹清楚。

(七)共示宣传

村卫生室的规范化设置 篇2

我国现阶段生态环境的基本国情不容乐观。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我国资源环境瓶颈制约加剧, 国民经济重要资源的人均占有量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如我国可耕土地的人均占有量, 只相当于世界人均占有量的43%。我国可利用淡水的人均占有量, 只相当于世界人均占有量的28%。我国石油依赖进口的比例达到59.5%, 我国天然气依赖进口的比例达到31%。二是我国社会环境承载能力极度饱和, 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式相较于国外先进水平属于粗放低效型, 比如我国单位GDP能耗指标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 即我国每生产1元钱的产值, 所消耗的能源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 浪费严重、效率低下。三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总体上滞后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步伐。生态环境污染严重, 生态系统连续恶化, 固体污染、水污染、空气污染程度远远超过我国生态环境所能允许的程度。各大城市的雾霾天气接踵而至, 2014年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 只有8个城市空气达标, 而其余66个城市均不达标。我国森林总量不足, 草原退化、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问题严峻。资源环境制约已经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面临的最紧迫问题。

2 设置生态文明建设基层机构的组织依据及法律依据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需要填补大量的生态环境空白, 偿还大量的生态历史欠债, 研究并解决大量的涉及生态环境课题的实际情况和复杂工作, 任重道远。要贯彻全方位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艰巨任务, 就必须按照自上而下的原则层层落实, 先落实到社区或村, 再落实到小组, 最后落实到家庭, 落实到每一个人[2]。应当依据国家宪法, 设置社区或村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这一行政机构。

世界各国的国情不同, 民族风俗和文化习惯也不同, 但国家行政权利机构的组织结构却大致相同, 都是自上而下一层一层的组织、领导、管理、监督。在我国, 现阶段行政区划管理的层级顺序是:国家、省 (直辖市、自治区) 、市、区 (县) 、街道 (乡、镇) 、社区 (村) 、小组、家庭、个人。笔者讨论的社区, 特指行政社区, 即在社区范围内设立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笔者讨论的村, 特指行政村, 即在村范围内设立农村村民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第二章第七条之规定,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 居民、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的委员会的成员, 居民、村民较少的居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的委员会, 由居民、村民委员会成员负责有关工作。笔者介绍的“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 就是宪法和宪法相关法法律意义上的下属委员会。设置“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必须依据国家宪法和宪法相关法, 事先做好充分准备, 制定章程、制度、实施细则, 落实经费来源, 举行居民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通过, 并报上一级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备案监督指导。

3 当前社区或村生态文明建设现状及瓶颈

社区或村生态文明建设要推行, 设置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势在必行。该机构对从业者的专业技术能力要求较高, 工作中所涉及的范围较广, 如经济、政治、社会保障等, 所需要的学科知识较多, 如物理、化学、动植物、法律、环境污染治理、金融、建筑等, 与此同时还需要有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但在对照现有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组织成员构成时, 也存在瓶颈, 一方面面对如此高的工作标准, 现有的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无论从知识储备上, 还是学历层次上是不能满足要求的。另一方面, 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实现途径主要是在市场机制下, 对节能减排技术进行扶持, 控制环境污染, 实施资源修复的大致方针及树立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的理念。生态文明办公室的主要职能在于制定适合于各地方操作性强的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细则, 具体负责其所在社区的关乎生态文明建设的大事小情, 并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将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念真正地落实到每家每户, 贯彻到底。

4 社区或村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的设置及具体工作

社区或村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是全方位、全过程落实党的“十八大”文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 在行政社区或行政村的级别下, 依据国家宪法设置的下属办事机构。由于考虑到当下社区及农村的发展现状及设置社区或村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的多种局限, 必须对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在法律地位和组织性质上进行准确定位。在制定具体工作条例时, 要贴合所在社区的实际情况, 同时也要兼顾其未来的发展方向, 制定出操作性强, 有创新的工作方法, 以满足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

4.1 社区或村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的设置

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是社会组织, 依据国家宪法成立并运行。机构干部配置为四人, 设主任一人, 副主任三人, 由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成员兼任, 是兼职干部。社区或村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是居委会或村委会的下属机构, 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章程可以参照居委会或村委会章程制定, 在遵守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规定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的组织性质、权利和义务。社区或村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依据国家宪法及以上法律法规, 分别详细分解制定社区或村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行政执法管理实施细则, 交由居民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通过, 并报本级居委会或村委会备案, 报上一级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备案监督指导。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行政执法管理实践活动中贯彻实施, 并依据实际情况的变化总结经验, 及时完善、修改、制定。

4.2 具体工作安排

该社区或村的所有生态文明建设问题全部在基层组织范围内部彻底解决, 矛盾决不上交, 一律不出社区或村范围, 政府工作重心下移, 全心全意地为社区或村服务, 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简政放权, 并为社区或村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鼓励和支持社区或村群众自治, 制定出更加严格的“村规民约”。具体工作包括制定并执行《垃圾分类制度》, 《停车收费制度》, 布置社区和村范围内的绿化工作等。

(1) 为了将垃圾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理, 垃圾分类势在必行。而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很早就已经实行垃圾分类。我国也是最早提出垃圾分类的国家之一, 有些城市也采用分类垃圾桶, 但由于后续工作的不完善等问题, 实行的情况很不理想。而垃圾分类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却是成功的, 也是可行的。在台湾地区, 垃圾分类早已深入人心。由于分类精细, 许多原本被废弃的垃圾变成了“商机”。截至2013年底, 台北市垃圾回收率达到67.83%, 其中, 资源垃圾回收率更是高达56.15%。在台湾“垃圾不落地”政策也已经执行了十余年, 每天清晨垃圾回收车都定时定点出现在社区里, 社区的居民迅速将已经分类好的垃圾交给随车工人, 每个回收点仅停留3min[4]。

社区或村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实施对本社区的垃圾可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是粗分, 即将垃圾分为可发酵垃圾和不可发酵垃圾。可发酵垃圾被分拣出来后, 运往农村的沼气池发酵处理, 成为宝贵的农业资源。不可发酵垃圾可以运往专门的处理机构进行进一步的分类。但粗分往往会导致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率不高, 所以并不推荐种方法。第二种方法是细分, 即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 将垃圾进行精细分类, 是一种彻底的, 在世界范围内被充分认可的垃圾分类方法。社区或村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制定适用于本社区或村范围内的《垃圾分类方法》, 规定每天的垃圾回收类别, 要求居民或村民用垃圾专用袋将该日所要回收的垃圾分类集中, 交给社区清洁工人。凡未进行分类的垃圾或未使用专用垃圾袋一律不予接受, 并依据《垃圾分类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在规定时间未逾时交付垃圾的, 可以到社区的指定地点储存, 但需要支付较高的费用。

(2) 社区或村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要制定并实施《停车收费制度》, 主要针对社区或村范围内的停车乱象。《停车收费制度》规定, 一个社区内可以容纳的汽车数量是该社区已有的底楼车库和地下人防停车场, 除此之外的所有停放在社区或村内的车辆均为违停, 将依据《停车收费制度》的相关规定, 收取较高的违停费用, 并按极差地租的标准设定, 越是对社区内交通造成危害大的地点收费越高, 直至车主因停车占位支付的费用远远大于心理盈亏平衡点, 而宁愿放弃汽车的价值, 不再支付停车占位费。经过一段时期的执行, 社区内的停车占位现象大幅减少, 只有少数钉子户, 此时将执行更为苛刻的惩罚性收费。迫于经济和舆论压力, 最终社区内除了车库和地下人防工程外, 没有一部汽车占位, 达到了社区或村范围内的节能减排, 实现了生态文明。与《停车收费制度》相配套的还有一些措施, 如将社区或村范围内的车牌号进行电子记录, 开设电子帐户。一旦车主任意停车占位, 都将自动电子扣费, 并将扣费情况发送短信通知车主, 车主如接到短信后, 将汽车开走, 则必须要先行向社区或村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申报, 经核实后停止收费。社区或村范围内的每一户家庭和经营场所都被要求设立电子帐户, 一旦发现有乱搭乱建, 占用人行道, 砍伐树林等违法行为的, 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都将开具罚单, 并自动扣款。

(3) 社区或村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还要负责社区或村范围内的绿化, 包括地面、屋顶、墙面、立体、垂直、室内的绿化等。为保护绿化植被免遭砍伐、破坏, 鼓励居民和村民对绿化的保护意识, 可将本社区或村范围内的现有绿化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 由居民或村民家庭承包养护, 承包期为30 年, 承包权可由家庭内其他成员继承。并依据《物权法》保证承包人得到收益。社区或村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负责测定承包范围内现有绿化植被的原始价值。如遇拆迁, 承包人可得到除去原始价值以外的所有收益。社区或村内的空地位置也可由社区或村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对其进行绿化招标。

(4) 社区或村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要做的事远不止以上内容。美丽家园, 保护野生动物, 海绵城市, 净化水源, 降低噪声, 低碳生产, 达标排放, 节约能源, 生态文化, 环境保护, 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追究, 科技创新等。

摘要:指出了落实党中央“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建设”基本国策应当落在社会最基层的最实处, 大量的生态文明建设实际工作最终需要社区或村里的专职干部在基层完成。提出了设置社区或村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 就是先从组织上落实生态文明建设, 夯实组织基础, 然后才能砌筑其他上层建筑, 保质保量地全面落实党的生态文明思想建设、文化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财政建设。

关键词:社区或村,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

参考文献

[1]吴树青, 陈占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4.

[2]宁平.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7.

[3]卫兴华, 顾学荣.政治经济学原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4.

[4]孙易恒.台湾“垃圾不落地”政策[DB/OL].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14-08/01/c_133524167.htm.

[5]张九童.人本生态秩序价值观新探——戴维·佩珀人类中心主义思想评析[J].南京林业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 2014 (2) .

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发言材料 篇3

。。镇人民政府

。镇位于。西南,属丘陵地带,总面积。平方公里,辖区人口。余人,共有。个行政村。个社区居委会,近年来,我镇以筑牢农村卫生服务网底,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为目标,积极开展了村卫生室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实行了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基本达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镇的目标。全镇现有村卫生室14个,去年投资60万元,已建设达标8个,其中省级示范村卫生室3个,占全镇村卫生室的57.1%。现将我们的做法汇报如下:

一、确保三个到位,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一是认识到位。我们及时召开了全镇组织动员会,全面启动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工作,同时以政府文件下发了《关于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并和镇卫生院、各村签订责任状,激发乡村医生和村委会参与建设的热情,营造了浓厚的氛围。二是机构到位。从2010年5月开始,我镇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卫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卫生、财政、国土、城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卫生院长任办公室主任,为村卫生室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三是指导到位。专班人员经常深入各村,对卫生室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和村两委一起商讨方案,制定计划,具体问题具体处理,现场办公,寻找方法,突破难点,对有能力解决建设用地的村要求无偿提供,对有困难的村积极协调建设用地,难度较大的由镇主管领导及卫生院长参与协调,解决了土地、道路、人员调配等方面的问题,为村卫生室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注重五个坚持,强化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坚持选址科学化。为充分发挥村级卫生室的建设功效,我们把村卫生室建设与村办公室建设结合起来,把村卫生室建在村民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地方,方便群众就医。二是坚持设计标准化。依照村级卫生室功能定位的要求,每个村建成一所占地面积不少于 1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坚持一张图纸绘到底、一个规划统到底、一把标尺建到底,确保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使用效率。三是坚持奖补扶持化。为了解决村卫生室建设资金的瓶颈问题,我镇采取了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广泛吸引乡村资金”的办法,大力推进村卫生室的建设。按照一村一室一证的要求,坚持谁投资谁受益,但产权必须归卫生院或村委会所有,不得随意改变村卫生室用途的原则,明确了村卫生室建设投资主体,在争取上级补贴 1万元的基础上,镇财政对在规定时间完成建设任务的村以奖代补 2万元,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建设村卫生室的负担。四坚持建设规范化。为保证建设规范,镇政府为监督单位,各包村干部担任质量监督员,参与签定施工合同,加强对村卫生室建设管理监督,严把工程质量和进度关,切实把村级卫生室建成民心工程和样板工程。五是形式多样化。在利用闲置集体房屋改造的基础上,能村集体建的集体建,能联合建的联合建,但卫生室资产必须归集体所有,并签订村、卫生院和乡村医生三方管理协议,确保其公益性不变。卫生室由村委会和卫生院共同管理,以卫生院管理为主。经过努力,2010年6月我镇。村、。村率先启动村卫生室改扩建工程,建设达标后移交乡村医生使用,并一举通过了全省“百镇千村范卫生室”的达标验收。2011年4月,我镇。村在新建村办公室时,我们要求一并规划新建了村卫生室,目前已建设达标,今年拟申报湖北省示范村卫生室。

三、加强四项管理,提高村卫生室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卫生室管理。村卫生室各项制度全部装框上墙,职责、任务明确,各种信息资料齐全,资料归档统一规范,做到“五制八统一”(五制:职责及基本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培训考核;八统一:标识形象、规章制度、用药目录、人员培训、设备配置、业务指导、检查考核、信息资料)。二是加强乡村医生管理。严格了村医上岗准入制度,各村卫生室至少配有1名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每年坚持对乡村医生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和全面考核,实行优胜劣汰。三是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做到对症治疗、合理用药、收费透明。严格药品管理,明确进货渠道,分类存放,定期清点,及时销毁过期药品,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四是加强绩效管理。按照市卫生局制定的乡村医生绩效办法,每季度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核定绩效报酬。

领导和同志们,通过这两年的努力,我镇的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已初步带来了明显的效果,村卫生室已成为村里的一个亮点,既得到老百姓的认可,又得到乡村医生的认可,既彻底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又解决了乡村医生使用陈旧的房屋,各自为战的问题。正如有些群众感慨的说,还是党的政策好呀!在家门口建这么好的卫生室,以后我们生病就不用愁了。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村卫生室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任务还非常艰巨,我们目前取得的成绩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充分的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再宣传再动员,再规划再筹资,认真抓好未达标村卫生室建设,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村卫生室的规范化设置 篇4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的管理,规范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依据卫生部《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河北省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标准》、《保定市创建标准化规范化村卫生室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现,合理规划建设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村卫生室,改善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环境,确保农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全县每个行政村建一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行政村卫生室全部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三、工作内容

(一)行政村卫生室的设置

村卫生室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行政村卫生室要按照“规模适度、功能适用、装备适宜、经济合理、方便群众”的原则规划、设置和建设。宜与村民委员会、党员活动室等公共活动场所集中建设。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建一所标准化的村卫生室。

(二)行政村卫生室的建设规模

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一般不低于60平方米,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药房,有条件的可设防保室,开展静脉输液业务的还应增设留观室。各工作室应独立设置、布局合理,村卫生室与生活用房严格分开,相对独立。

(三)行政村卫生室的设备配置

配备以下31种常用设备: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诊查床、吸痰器、观察床、无茵柜、身高体重计、健康档案柜、便携式高压消毒锅(带压力表)、西药品柜、清创缝合包、出诊箱、桌椅、治疗盘、健康宣传版、冷藏包(箱)、担架、各种规格一次性注射器(至少50支)、处置台、医用储槽、有盖污物桶、有盖方盘、输液架、氧气包、地站灯、开口器、手电筒、压舌板、应急照明设施、止血带。

其他必要的医疗设备以及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疫情、新农合门诊统筹网络报告设备。药品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基本药物目录框架内配备,至少配备80种基本药品。

(四)行政村卫生室的人员配备及补助办法

每个村卫生室原则上要配备一名女乡医负责妇保儿保工作,配备一名助理医师,以更新乡医队伍的知识结构,能够运用适宜的中西医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工作;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以及新农合有关政策。对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办法》(办字[2009] 139 号)执行。

(五)行政村卫生室的工作任务

行政村卫生室主要承担辖区农村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

1、负责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工作。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儿童免疫规划预防接种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3、协助乡镇卫生院参与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与更新,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病的随访工作。

4、开展健康教育,向村民宣传普及卫生知识。

5、开展妇幼保健,做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

6、协助做好老年人保健、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村级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

7、使用适宜技术和国家基本药物。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危重病人的初级救护、及时转诊和家庭康复指导。

8、积极宣传新农合政策,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做好参合农民门诊医药费用补偿登记、报销及医药费用补偿情况的定期公示。

9、防止过度医疗,保障医疗安全。(六)行政村卫生室的管理

1、认真执行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业。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村卫生室必须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制度。

3、坚持24小时应诊,出诊随叫随到,文明行医,服务热情;室内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

4、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管理规范,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用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门诊登记、处方等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符合要求。

6、按规定认真填写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报告,符合规定时限和要求。

7、加强基本药物的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建立药品进销存帐,确保使用环节药品质量安全。认真执行《河北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

8、依法承担责任,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各种收费及常用药品价格上墙,收费合理。

9、加强医疗事故防范,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10、服从所辖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培训和业务指导,绩效考核成绩合格。

四、实施步骤

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考核验收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5月中旬)5月15日前,县卫生局制定印发《清苑县创建标准化、规范化村卫生室活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5月底前)各乡镇卫生院结合本地实际,整合卫生资源,合理设置村卫生室,组织行政村卫生室按照活动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开展创建活动。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1年6月一7月)卫生局按照《保定市村卫生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管理考核标准》对本县辖区内村卫生室进行自评。考核评估报告于8月30 日前报市卫生局农村卫生管理处。市卫生局于9月份组织考核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村卫生室是农村卫生三级服务网的网底,承担着辖区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对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对于落实医改任务,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积极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提升基层医疗保健水平,规范基层医疗服务市场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各乡镇卫生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谋划组织实施。(二)把握原则,合理设置

要把握一个行政村设置一个村卫生室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村卫生室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已经建设并且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再新建;不符合要求的,通过改建或新建达到标准要求,有条件的乡、村要逐步实行由村集体举办,并加强绩效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三)加强指导,严格监管

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要将村卫生室纳入非营利性机构实行目标管理,具体指导由乡镇卫生院组织实施,按照卫生部 《乡村医生考核办法》,每年考核不少于2次。具体考核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乡镇卫生院组织实施。确保乡村医生认真履行职责,村卫生室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保定市村卫生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

规范村卫生室药房规章制度 篇5

目录

药房管理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养护、保管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销毁制度 安全用药用械责任承诺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不合格药品报告制度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次性医疗器械采购、使用、销毁制度 药房管理制度 药品购进验收制度

工作制度

(1)村卫生室必须在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下,开展预防、保健和医疗工作,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授权单位的监督管理。

(2)承担本村的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指导、双向转 诊、健康教育等卫生工作任务。

(3)诊疗病人认真负责,不能诊治的病人及时转诊,必要 时亲自护送到上级医院。

(4)建立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服务、健康教育各种 登记和医疗服务工作中的门诊病历登记、传染病登记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各项登记、统计资料数据要真实可靠、完整齐全,按时统计上报乡镇卫生院。

(5)保质保量地完成本村内的预防接种和有关业务任务。及时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全面掌握本村基本情况。

(6)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结合实际定期更换内容,大力开展预防保健、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妇幼卫生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筛查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2)准确掌握出生人口、孕产妇、婴幼儿基本情况,规范 各类表册,做到底子清、数据准。

(3)指导妇女开展“五期”卫生保健,推行科学接生和科 学育儿知识,实行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和卫生知识知 晓率。

(4)协助上级预防保健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和儿童保健工作,大力宣传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知识。

(5)对各种妇女保健措施的落实和疾病发生情况的统计表格要认真填写,按时上报,定期分析,妥善保管。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切实加强各类传染病的管理和防治工作,做到有法必依。

(2)做好传染病疫情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3)按规定免疫程序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建立健全预防接种登记,及时妥善处理接种异常反应。

(4)按规范管理和使用预防接种器材及冷链设备,确保接种工作质量。

(5)做好地方病、结核病、传染性肝炎的统一归口管理工作,对新发病人进行系统管理,定期进行预防性投药。

传染病报告工作制度

(1)报告病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5种,丙类传染病10种。

(2)报告方式: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病例由乡村医生通过电话或乘交通工具等方式报告乡镇卫生院。

(3)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于6个小时内逐级报告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其他乙类传染病应于12个小时内报告。丙类传染病应在24小时内报告。

(4)传染病报告的同时,应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好传染病报告卡。

(5)配合乡镇卫生院或上级疾控机构进行病源调查、采取防控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1)报告内容:

①传染病暴发疫情:某种传染病就珍人数突然增多,有可能发生暴发流行时;

②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数天内就诊多例同一病症的不明原因的疾病,或就诊同一症状病例有相对地区聚集性;

③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

④历史上未曾出现过或本地罕见的传染病; ⑤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报告方式:通过电话报告,无通讯条件的乘车、骑马或步行报告。

(3)报告时限: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在2小时内报告。

药 品 管 理 制 度

(1)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目录,明码标价,公示公开。(2)按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要求,药品计划经乡镇卫生院审批,由有资质的药品供应网点配送或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供应。

(3)各类药品按种类和品目摆放,做到防潮、防蛀、防尘、防晒、防冻,严禁与食品、百货、农药等共同存放。

(4)定期对各类药品进行查验,防止过期失效和发霉,严禁使用过期失效、假劣和霉变药品。

(5)坚持合理用药,不得乱用、滥用抗菌素,西药调配时禁止直接用手接触,中草药调配必须使用量具。

(6)进购药品的各类票据要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医疗文书管理制度

(1)村卫生室必须使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统一处方、门诊病历登记、传染病登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等,必须用蓝黑墨水或书写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2)处方填写要完整,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日期、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服法、次数、药价等,并有医生和配方人签名。

(3)门诊病历登记、传染病登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必须坚持随诊随登,做好填写内容完整规范不漏项,传染病报告卡要准确及时上报。

(4)处方及各种医疗文书必须装订完整,妥善保存,处方应保存1年,各种医疗文书保存期不少于10年,信息资料长期保存。

(5)《村基本情况统计表》、《孕产妇及儿童预防保健情况统计表》图表要及时上墙,逐年类推前五年的数据,保持图表的干净、整洁和完好。

消毒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程和隔离消毒程序把消毒关。

(2)各类器械均要经高压消毒后方能使用,并实行一人一针一管,防止发生交叉感染。杜绝因消毒不严而发生的医疗事故和差错。

(3)做到消毒、非消毒器械分开,并在方盘注明,防止交叉污染。

(4)对所使用的棉球、安瓿、一次性注射器及废弃物要定期进行深埋或焚烧处理,严禁重复使用。

门诊管理制度

(1)保持室内外干净卫生,各类用具、器械摆放有序,标志明显,为患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2)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上岗,无菌操作时必须戴口罩,要经常讲究个人卫生。

(3)对就诊的患者全部实行医疗文书登记制,做到看病有登记、开药有处方、转诊有记录、传染病有报告。

(4)对患者做到随到随诊,态度和蔼热情,对老年疾病、残疾人坚持上门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多q6方便和服务。(5)通过患者就诊,大力宣传卫生保健和卫生防病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积极预防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6)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急诊的初步救护治疗工作,负责及时转送急、危、重症病人到上级医院。

乡村医生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努力工作。

(2)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导村民积极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健康教育,做好改水改厕,改善居住、生活环境。

(3)做好以传染病预防、寄生虫病和地方病为重点的防病工作,做好疫情管理及计划免疫工作。

(4)协助村妇幼保健员开展妇幼保健,实行儿童系统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筛查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5)协助村委会搞好新型合作医疗、特困医疗救助的宣传动员,做好门诊医疗服务工作。

(6)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急诊救护工作,对不能诊治的病人及时转诊。(7)积极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创建规范化村卫生室,大力开展六统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

(8)努力完成卫生项目的各项工作指标,做好各项卫生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和管理工作,并准确、及时上报。

村妇幼保健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地方性法规、规章。

(2)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妇幼卫生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

(3)做好儿童系统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筛查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努力完成妇幼保健项目的各项工作指标,做好妇幼卫生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和管理,及时上报。

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制度

1、药剂人员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做好购进、验收管理工作。

2、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以质量为前提,按就近采购原 则从合法的经营企业进货。

3、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前,由负责人对与本卫生室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人员进行合法资格验证,包括查验身 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索取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备查。

4、购进药品医疗器械须索取并保留合法票据,做到票、货相符。

5、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由质量验收人员负责按送货票 据、批号进行逐批验收,对照实物进行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的核对,并对药品外观、性状、内 外包装质量和标识情况进行检查,准确无误后,验收员在送 货凭证上签字,购货凭证每月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保存至 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且不得少于三年。

6、验收时,发现质量可疑的品种,以及实物名称、批 号、数量与送货凭证载明的名称、批号、数量不相符的,予 以拒收,不得入库陈列。发现假劣药品,及时向县药品监督 管理局报告。

药品和医疗器械养护、保管制度

1、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 般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它药分开存放。用于陈列药 品的货柜、货架等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2、急救药品应集中定位存放。出诊箱药品原则上使用 药品原包装,标明药品生产厂家、名称、批号、有效期,拆 零使用的应当符合拆零药品管理要求。

3、特殊管理药品保管实行专人专柜专锁,保留使用药 品处方代替专帐登记。

4、中药饮片应一味一斗,不得错斗、串斗、混斗。装 斗前应进行质量复核。中药饮片斗前必须写正名正字,斗内 保留原包装的标签直至使用完。保持斗内清洁卫生,斗内药 品无虫蛀、霉变、潮解、杂质等。每季度进行一次中药饮片 清斗养护。

5、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保留原包装和 说明书,直至该药品使用完,并保留使用药品处方代替药品 拆零记录。

6、药品陈列地点应当符合药品包装或说明书上规定的 贮存条件。每天上午 9 点、下午 4 点对药品储存场所温度、湿度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温度或湿度超过正常范围(常温 0-30℃,相对湿度 45-75%)或药品说明书上规定的 温度范围时,及时采取调控措施,达到正常范围,并记录调控措施及结果。温度高于 30℃时使用风扇等设备降温,湿度 高于 75%使用生石灰吸潮或风扇除湿,湿度低于 45%适量在 地面洒水增加药房湿度。

7、每月对陈列药品进行一次检查养护,并做好药品 养护检查记录。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

8、在药品养护检查中发现过期失效以及氧化、潮解、退色、变质等不合格药品时,应立即下柜,存放于有显著标 识的不合格药品区。

9、保持个人清洁卫生,直接接解药品的人员应身体健 康,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根据药品的使用情况,对一般品种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重点品种(如:易潮解、易霉变、见光易分解等)按月进行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10、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储存,内用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标志明显、清晰。药品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储存,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

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销毁制度

1、从事处方调配、审核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 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或由经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培训合格的专职(兼职)药学技术人员担任,对调配处方进 行审核、核对。

2、村卫站(室)在核定的诊疗范围内,凭执业医师或 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调配使用药品。调配使用特殊管理的药 品,须严格使用专用处方限量供应,调配人员须在处方上签 字或盖章。处方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3、调配药品需要拆零时,调配人员、工作环境、使用 工具、包装物品应当符合卫生和质量要求,不得对药品产生 污染。

4、加强合理用药管理,避免滥用抗菌素。药品调剂人 员应当向药品使用者正确说明药品性能、用法、用量、禁忌 等事项,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5、药剂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 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 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6、不得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 淘汰的医疗器械,不得使用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 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

7、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应当消毒并做毁形处理,做好回收及销毁记录。

8、不合格药品销毁做好记录,特殊管理药品的销毁应 当通知药品监督部门执法人员在场监督并签字确认。

9、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注意考察、收集本单 位使用药品的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 良反应时,按规定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报告。

安全用药用械责任承诺制度

1、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 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主动接受政 府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患者及社会的公开监督。

2、坚持“合理用药,质量优先”,严格执行规范药房 实施标准及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有 效。

3、严把药品、医疗器械购进关口,保证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决不使用不合格药品和 不合格医疗器械。

4、积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患者的投诉和建 议,最大限度地满足患者的要求,树立诚实信用的社会形象。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一、按照药品温湿度储存条件的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常温库温度在0-30摄氏度之间,阴凉库温度在0-20摄氏度之间,冷库温度在2-10摄氏度之间,正常相对湿度在45%-75%之间。

二、对库房(药房)温湿度条件实施动态监测、控制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记录一次库内温湿度,根据温湿度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通风、降温、除湿等措施。

三、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存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无倒置现象,五距要适当。(即药品货位之间的距离不少于100cm,跺与墙的间距不少于30cm,跺与屋顶间距不少于30cm,跺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少于30cm,跺与地面的间距不少于10cm)。

四、药品实行分类管理,具体要求:

1、药品与非药品(消毒防腐用品、医疗器械等)、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货位存放;

2、一般药品与易串味药品分库存放;

3、特殊管理药品要专人保管、专库(柜)存放、专帐管理,专朋登记,专用处方;

4、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照不同品种的要求,分开摆放;

5、不合格药品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五、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按照药品养护管理程序对在库或药房陈列的药品根据流转情况按月进行检查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药品的质量。

六、检查养护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

七、对效期不足三个月的药品实行重点监控,按月进行催销。

八、检查养护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下架,停止使用,集中堆放,做好标记,报单位药事管理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进一步处理,并做好记录。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一、为强化特殊药品的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特殊管理药品的进、存、销行为,确保依法使用,根据《药品管理法》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特殊药品,是指国家规定有特殊管理办法的医疗用诊断或治疗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四大类。

三、特殊药品必须从具有相应合法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

四、药房质量负责人负责审核特殊管理药品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并索取相关证明资料,建立档案.

五、特殊药品的购进计划必须由主管领导审核,合理调配储存,不得超过规定储存量。

六、购进的特殊药品外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标识。

七、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实行双人验收,储存于专库(柜),放射性药品的储存专库(柜)应配备与放射剂量相适应的防护装置,双人双锁,专帐记录,专人保管,并配备防盗措施。第二类精神药品验收同普通药品,但应存放于相对独立的专门区域,实行专人专帐管理。

八、加强特殊药品的帐货管理,做到帐、货、票相符,发现差错应认真查找原因,并按规定及时向药监、公安部门报告。

九、特殊药品严格按规定使用,其中毒性、麻醉中药品种只能用于中药处方配方使用,并严格限定剂量,不得单剂出售,二类精神药品应按规定使用,药品质量负责人和药剂调配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保存两年。

十、不合格品种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告、确认、报损、销毁,需报损、销毁的特殊管理药品必须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在公安等部门的监督下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一、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二、药房质量负责人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院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三、凡本单位使用的药品,如有不良反应情况出现时,核实后立即逐级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

四、如用药后有异常反应,要及时停止用药并向医生咨询。

五、发生药品不良反应隐情不报者,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不合格药品报告制度

一、为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药品进入药房(库),特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和使用,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

三、药房质量管理人员负责不合格药品的上报工作,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控制和管理.

四、在药品购进验收和检查养护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及时下架,集中存放,设醒目标志,并及时报告单位药事管理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药品,药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单位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六、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废和销毁,特殊管理药品的报损、销毁应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

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责任到人,药房(库)应明亮、整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库区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无环境污染物,各类药品分类摆放,规范有序。

二、保持药房(库)内外清洁卫生,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药房(库),放入货架.

三、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防潮、防污染、避光设施。

四、药剂人员在岗期间应佩戴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做到个人卫生整洁,勤洗手、勤剪指甲,着统一的清洁工作衣帽。

五、药剂人员每年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剂人员的健康档案。

六、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患者,应立即调离药剂岗位。

一次性医疗器械采购、使用、销毁制度

一、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

二、购进医疗器械实行采购验收制度,并做好记录。采购验收记录应包括: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品名、型号、规格、数量、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等。在验收和使用中,发现不合格医疗器械应立即封存,并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三、医疗器械采购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从非法渠道购进无菌器械;

(二)使用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

(三)使用过期、已淘汰无菌器械;

(四)使用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无医疗器械产品合格证的无菌器械。

四、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销毁制度。使用后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必须按规定销毁,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按毁形一一消毒一一再毁形或焚烧程序处理,决不允许重复使用,并有完整详实的销毁记录。

药房管理制度

一、药房药品摆放应符合分类摆放的要求,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内服与外用药品分开,中成药与中药饮片、西药分开,特殊管理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

二、药品调配工具应集中存放,定期清洗消毒。

三、药品应做到防潮,防尘、防晒,配备必要的通风、采光、防鼠、防火等设施、设备。

四、调配处方时应仔细核对处方,对患者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用法用量、禁忌等详细审核后方能调配,处方调配人及核对人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五、发现药品用法用量不妥或有配伍禁忌者,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改或由医师重新签字后再行调配。

六、调配处方应遵守药剂调配技术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时禁用手直接接触药品。拆零药品包装袋上要注明药品的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注意事项等内容。

七、配方时如发现药品标签模糊,要查明原因,变质过期药品应及时清理。

八、调配发出的方剂应将服法、注意事项详细写在外包装上,并向患者说明。

九、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药房。、规范药房准备档案目录

一、组织机构档案(成立文件、原始会议记录、人员分工等情况)。

二、管理制度档案(各项管理制度、制度考核情况记录等)。

三、人员档案(人员花名册、人员简历表;职称证书、毕业证、培训证书等)。

四、培训档案(培训计划、培训记录、个人培训记录、培训证明材料;学习笔记、考试试卷等)。

五、健康档案(体检计划、体检统计表、个人体检档案、健康证、体检表等)。

六、合格供货档案(供货方许可证复印件、质量保证协议、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七、质量检验档案(药品验收记录、药品购进票据、中药材、中药饮片装斗复核记录等)。

八、药品养护档案(药品质量养护检查记录、近效期药品催效表等)。

九、药品使用档案(药品处方)。

十、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统计表、温湿度记录等)。

十一、不良反应档案(不良反应记录)。

十二、中药饮片装斗复核记录。

药品购进验收制度

一、药品购进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二、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明药品批发企业(中标企业)进货。

三、建立健全药品购进验收程序,防止假劣药品进入药房,切实保证购进药品的质量完好、数量准确。

四、检查验收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

五、购进药品必须有合法票据和随货电脑清单、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记录,记录载明供货单位、到货日期、品名、规范、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字等内容(村级医疗机构可在随货电脑清单上做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时间、结论、验收人员签字等)。

六、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符合规定的包装,包装必须印有或贴有标签,标签必须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并具有检验合格章,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七、药品验收入库时应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药品不得入库。

八、对验收不合格或质量可疑的药品、应拒收入库,要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报告单位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九、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传染病报告率、及时率均达到100%,提高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质量,特制定如下制度:

1、各门诊科室均应设立门诊日志,病房(即住院部)应建立住院病人出入院登记本。所有门诊、住院部、检验科、放射科均应建立传染病登记本并备有传染病报告卡。

2、门诊日志项目至少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诊断病名、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诊或复诊九项基本内容。门诊日志应由临床医生填写。病名项目应填写诊断的病名,不能填写症状。如属法定报告传染病,各个项目均应填写完整,且住址要求详细到村组或xx路xx门牌;如属非传染病,至少应记录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病名和就诊日期等五项。

3、住院登记项目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等九项。住院登记各个项目均应填写完整,属法定报告传染病的住址要求详细到村组或xx路xx门牌。

4、门诊日志和住院登记中14岁以下(包括14岁)儿童均应填写家长姓名。

5、化验登记项目应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送检样品、送检医生、检验项目、检验日期、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人员和报告日期。

6、放射科检查登记应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送检医生、检查日期、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检查医生签名、初步诊断和报告日期。

7、传染病登记本项目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诊断病名、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科室、报告人、收卡日期、收卡人、登记日期、网报日期、订正病名、订正时间。14岁以下(包括14岁)儿童应填写家长姓名。

8、门诊日志、住院登记、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化验登记、放射科检查登记各项登记应填写清楚,诊断明确,符合要求,不缺项目,且至少应保存3年。

9、门诊或住院部临床医生在诊断出法定报告传染病时应填写门诊日志或住院登记、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并及时上报防保科的疫情管理员。

10、检验、放射科医生检出阳性结果应与临床医生相互沟通并按规定将传染病疫情及时上报防保科的疫情管理员。

11、保证网络直报有专用电脑,专人负责,专人报告,保持网络和信息通畅。疫情网报专用电脑的管理要严格遵循疫情网报电脑管理制度。防保科要落实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和网络直报工作。防保科疫情专职管理员要负责管理好分配给单位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如发现帐号和密码信息泄露要及时报告院领导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12、防保科疫情管理员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将卡片分类登记,核实无错项、漏项、逻辑错误后,按规定及时进行网络直报,避免迟报。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实行网络直报的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诊断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实行网络直报的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13、防保科疫情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各科室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每天定时到门诊各科室和病房了解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发现漏报要及时补报。

14、质量控制:疫情管理班子每旬对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定期对本院门诊各临床科室门诊日志登记、住院登记、检验登记、放射登记、各科室包括防保科传染病报告记录和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等进行自查,并把自查监测情况及时向本院领导汇报,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本院领导每次检查和处理结果记录资料要保管齐全、整洁,随时接受检查。各科室要按要求做好整改,发现传染病漏报应及时做好补报。

15、落实奖惩制度,按有关规定做好传染病报告工作的科室和个人,要给予表扬或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不按规定报告的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扣发个人工资或劳务费,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6、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并由疫情管理班子检查督促是否落实到位。

17、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医务人员对传染病报告重要性的认识,共同做好疫情报告工作。对新上岗医务人员和实习生要及时进行岗前传染病报告知识培训,通过考核全面掌握传染病报告知识方可上岗。

18、疫情报告资料管理: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必须保存3年。疫情资料要存放于加锁的柜内并由防保科疫情管理员专人保管,疫情管理员要做好疫情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凡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将疫情资料复制或借出。疫情保密性文件或资料的存档和销毁,应经单位领导批准,统一有关规定处理。

19、疫情报告资料利用:每月对本院报告的疫情进行一次动态分析。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

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二、医疗废物包装要求

损伤性医疗废物放入利器盒,其他类别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包装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的包装袋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三、医疗废物收集要求

1、放入包装袋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2、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闭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4、批量的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并设立专门登记本、有专人负责。

6、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和中文标识,中文标识的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生产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7、五类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9、医院污物的分类收集: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疗废物,红色袋装放射垃圾。

四、医疗废物登记要求

1、科室必须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与废物处置工作人员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科室废物处置工作人员与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医疗废物暂存点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医疗废物转运要求

1、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院垃圾暂存处。

3、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使用垃圾收集箱以防止造成包装物或者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每日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5、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要求

(1)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日。

(2)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六、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易于清洁和消毒;避免阳光直射;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七、个人防护要求

1、运送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在收集、处理医疗废物时要求穿隔离衣、戴帽子、口罩,穿长袖手套,穿胶鞋。

2、保洁公司对公司所属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八、人员培训

1、医院感染管理科及病区必须对新进保洁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2、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九、其他注意事项

1、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保洁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2、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我对村卫生室管理的几点看法 篇6

有关村卫生室管理和乡村医生执业的法律法规逐步趋于完善, 主要有《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村卫生室管理办法 (试行)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药品管理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在日常监管中, 上级有关部门通过宣传教育和责任追究, 使乡村医生依法依规执业, 建立起良好的医德医风, 杜绝各种违规行为, 把村卫生室建成农牧民群众信赖的、首选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同时, 管理方也要自觉增强依法管理意识, 不能觉得乡村医生属于自己管辖, 一切由我说了算, 时不时地以吊销许可证、不准开业来吓唬他们。事实上, 监管方也是为乡村医生服务的, 即便村医在工作中有一些失误, 也不应轻易吊销执业许可证, 发现问题应该做到依法处理, 整改提高[1]。

二、建立村级卫生服务与村民需求相适应的观念

乡村医生的基本职责就是为当地农村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是否解决了当地群众的基本健康问题, 村民是否觉得卫生室的服务方便、价廉、有效, 应该成为我们管理村卫生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一些地方的监管方往往忽视了这些方面, 在监管中主要考虑的是是否有利于监管, 是否与上面的文件相吻合, 而忽略了一些客观原因, 从而导致乡村医生对监管不满意, 群众也有意见。

比如,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 一些地方为了方便管理, 确保门诊统筹资金安全, 简单机械地规定每个乡村医生每年的医药费总额不能超过多少元, 引发的问题便是医疗服务工作开展较好的村卫生室达到规定的医药费总限额后, 村民去这些卫生室就诊就不能报销医药费, 而是要到更远的乡镇卫生院或者自己不愿意去就诊的其他卫生室被动地看病抓药, 不仅村民看病不方便, 而且也挫伤了医疗服务开展得好的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 减少了卫生室合理的业务收入。

再如, 一些地方为了防止村卫生室滥用药物, 减少医疗安全风险, 禁止村卫生室输液或在国家《村卫生室管理办法 (试行) 》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附加限制条件, 控制村卫生室输液业务。这样一来, 确实遏止了部分乡村医生靠输液逐利的不良行为, 但农村患者多年来能在村卫生室输液的便利条件被取消, 偏远山区的农牧民需要输液时不方便了。部分乡村医生因为不允许输液, 门诊人次减少, 业务收入降低, 而有的乡村医生实际上仍然在偷偷输液。因此, 在制定村卫生室管理制度时要认真做好调研分析, 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下, 尽可能适应当地村民的意愿。

三、树立村卫生室管理与满足乡村医生基本生活需求的意识

村卫生室管理与县乡公立医疗机构管理最大的不同点在于, 乡村医生是农民兼医生, 且大多数乡村医生是男性, 是家庭主要劳动力, 需要担负一家人的基本生活, 保证家庭的基本支出。乡村医生除了来自卫生室的收入外, 还要依靠农牧业所得来维持生活。所以, 在医学培训、补助发放等方面更需要关心乡村医生的特殊性。

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出台的各项制度, 对公立医疗机构而言主要是偏重于工作方面, 各项举措与医务人员的工资收入关联度小。而对村卫生室来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公共卫生服务与经费分配等, 都与乡村医生的个人收入息息相关。所以, 在制定关系农村卫生管理的相关措施、制度时, 要建立与乡村医生生活、生存状况紧密结合的意识, 从有利于农村卫生事业长足发展的角度进行管理[2]。否则, 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就会不牢靠。

四、正确认识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的关系

乡镇卫生院的职责之一是对村卫生室进行规范化管理, 村卫生室须接受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同时,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都在为当地农村居民服务, 这就要求上级监管部门对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在滥用药、输液等业务监管中一视同仁, 一碗水端平, 以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技能为主, 尽量避免禁止性规定。需要乡镇卫生院在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划分和经费分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措施制定、药品采购管理等方面做到公正、公平、科学, 克服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在经济效益方面的无序竞争[3]。乡镇卫生院要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 一方面通过管理, 努力把党和政府的农村卫生政策落实好, 同时也要发现和掌握村卫生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广泛了解村民的健康状况, 听取村民需求, 及时向上级汇报反映、建言献策, 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稳步发展, 促使农牧民健康状况持续改善。

参考文献

[1]万和平, 金培武.本市乡村医生队伍和村卫生室建设存在问题与政策建议[J].上海医药, 2015;18 (4) :16-19.

[2]夏松青.论村卫生室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中的地位和作用[J].中国实用乡村医生杂志, 2012;19 (11)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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