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地理概念大全

2024-07-03

高中地理概念大全(精选8篇)

高中地理概念大全 篇1

1.天体与天体系统

天体是就宇宙间物质的存在形式而言的,各种星体和星际物质的通称。

天体系统是就天体的运动关系而言的,是指运动着的天体因相互吸引、相互绕转所构成的相对独立和层决不同的系统。

2.流星体、流星现象与陨星

运行于行星际空间的固体块和尘粒称流星体。当它高速冲入地球大气层,与空气分子激烈碰撞而燃烧产:生的光迹称为流星现象。

降落到地面未能燃烧尽的流星体的“残骸”则称陨星。

3.昼夜之分、昼夜更替与昼夜长短

昼夜之分是指由于地球是不发光、不透明的球体而引起地表向日的一半明亮而对应的另一半黑暗的现象。昼夜更替是由于地球自转而使地球产生的白昼与黑夜以一个太阳日(24小时)为周期的交替现象。

而昼夜长短、是由于黄赤交角的存在和地球公转引起太阳直射点的移动,使除命道外的各纬度昼夜长短产生周年变化的现象。

4.节气与季节

节气是根据天气和物候的演变情况确定的,以太阳在黄道上运行15.为划分标准,一个回归年有24个节气。

季节;是根据各地正午太阳高度和昼夜长短的周年变化情况确定的,以太阳在黄道上运行90度为划分标准;二者在一定程度上都反映了一年中寒来暑往及物候的变更情况。

5.气温递减率与地温递增率

前者表示对流层内气温随高度而逐渐下降的变化率。平均每上升100米,气温下降0.6℃。

后者表示常温层以下一定深度内,地温随深度逐渐增高的变化率。平均每深100米,温度增高3℃。

6.太阳辐射、太阳辐射强度与太阳常数

太阳辐射是一个物理概念。是指太阳向宇宙空间发射的电磁波和粒子流。太阳辐射强度是一个物理变量,指每平方厘米的地球表面每分钟获得的太阳辐射能量。

其大小随纬度、太阳高度和时间而变。而太阳常数是一个物理常量,指在日地平均距离条件下,地球大气上界太阳高度角为90°时的太阳辐射强度。其数值为8.16焦/厘米·分。

7.海陆风、季风与季风气侯

海陆风是由海陆之间的气压日变化而引起的,仅出现在滨海地区,是一日之内风向转变的现象。季风是由海陆热力性质的差异所导致的海陆之间气压中心的季节变化(或气压带和风带位置的季节移动),而季风是一种大范围内的盛行风向随季节有显著变化的风系。

但有季风的地区不一定就形成季风气候,只有在海陆对比显著、风向变化明显的热带、副热带和温带大陆东岸的季风区分布的才是季风气候。

8.气象、天气与气候

气象是表明大气特征的物理状态和物理现象的总称。包括气压、气温、温度、风、云、降水等要素。天气是指短时期某地义气中的气象变化情况。

它是由各种气象要素综合表述的大气物理状况。气候则是指一地区多年现察所得到的概括性气象情况。天气是多变的,而气候则较为稳定。

9.水体与水圈

水体是指由天然或人工形成的水的体,如海洋水、河流水、湖泊水;大气水等;水圈是地球上各种水体的总称,是一个连续的不规则的圈层。

10.径流与径流量

径流是指降水扣除蒸发量等损耗后沿地表、地下运动的水流。径流量则是指一定时段内通过某一河流断面的水量,单位:立方米/秒。

11.汛期与洪水期

汛期是指江河由于流域内季节性降雨或冰雪融水引起定时水位上涨的现象。洪水期则指江河湖泊中水位超过正常水位达到洪峰水位及其以上的时期。

12.水资源、水利资源与水力资源

广义的水资源是指地球表层可供人类利用的水,狭义的水资源则是能为人类直接利用的淡水。水利资源指能被人类控制或基本控告的应用于灌溉、给水、发电、航运、养殖等方面的用水。

近年来常以“水资源”一词替代、包容“水利资源”。水力资源属于水利资源的范畴通常指天然河流或湖泊、波浪、洋流所蕴藏的动能资源。

13.地壳、软流层与岩石图

地壳的范围是在地表以下、莫霍界面以上。软流层位于地幔上部,在地下约60千米—250千米至400千米处。岩石圈则从软流层以上直到地表。三者的关系可表示为:岩石圈=地壳十上地幔顶部=软流层以上部分。

14.矿物、矿产与矿床

矿物是形成矿产和矿床的物质基础,矿物不等于矿产,只有当有用矿物富集起来达到基农业利用要求时才为矿产。

有矿产不一定就叫矿床,只有矿产的富集地段才称为矿床。矿产是岩石形成过程中形成的,矿床在一定地质作用下才能形成。

15.地质作用、地壳运动与地质构造

地质作用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原因,引起地壳表面形态、组成物质和内部结构发生.变化的作用。按其能量来源分为内力作用和外力作用。

地壳运动仅是内力作用的重要表现形式,而地壳中的各种地质构造基本上都是地壳运动的结果。

16.断裂与断层

断层是岩石在断裂变形阶段产生的,只有当岩石沿断裂面有明显的移动时,才能称断层。形成断层,岩石必定断裂,但岩石产生断裂,未必一定形成断层,关键在于是否沿断裂面有明显的位移。

17.印度详板块与印度板块

印度洋板块为全球六大板块之一,主要以大洋地壳为主,属于大洋板块。而印度板块从属于印度洋板块,是它的一个子板块,为小板块,由陆壳组成,属大陆板块。喜马拉雅山脉是由印度板块(而非印度洋板块)与亚欧板块两个大陆板块相碰撞形成的。

18.风化作用与侵蚀作用

风化和侵蚀都是对岩石的破坏作用。但风化作用相对侵蚀作用来说b是在静态下比较缓慢地进行的,短时间内不易被人们觉察,而侵蚀是在较为明显的动力作用下进行的,易于察觉。

19.生物群落与生态系统

前者是生活在一定自然区域内的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种群的聚合体。其中的各种生物由于彼此间相互影响、紧密联系并与其生存环境进行着连续的能量和物质交换而形成的统一整体即生态系统。二者关系可简单表示为:生态系统=生物群落十生存环境。

20.热带雨林与热带季雨林

热带雨林分布在终年湿热的赤道地区,由高大茂密、常绿的乔木为主组成的植物群落。热带季雨林不连续分布在热带雨林外围干湿季乔交替的热带季风气候地区,由旱季落叶的乔木为主组成的植物群。季雨林与雨林相比,外貌有明显的季相变化,群落组成种类和结构比较简单。

21.土壤、土地与土地资源

土壤是陆地表面具有一定肥力、能够生长物的疏松表层。土地比土壤内涵丰富,除土壤外,土地还包括尚未形成土壤的岩石和岩石风化物。因此。土地是一个广泛的概念。而土地资源是对人类利用而言的,指人类在目前和预见到的将来能开发利用的各种类型的土地。它既具有土地的自然属性,又具有土地的社会属性。

22.森林覆盖率与林木蓄积量

前者是指森林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面积的占有情况。后者则指森林面积上生长着的林木的材积总量,是测定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资源总规模和水平的重要指标。

23.草原、草地与草场

草原指生长在干旱、半干旱地区由旱生、半旱生的多年生草本植物占优势的植被。草地指被覆草原、草甸等植被的土地。草场指用以畜牧的草原、草甸等的统称。草地属于土地资源,而草原、草场属于生物资源。

24.一次能源与二次能源

一次能源为没有经过加工的天然能源;属于自然资源。而二次能源是经过人为加工转换后得到的另尸种形式的能源,不属于自然资源如沼气与人二沼气;煤与煤气、天然气与液化气、核能与核电等都是一次能源与二次能源的关系。

25.大农业与小农业

农业是利用动植物的生长繁殖,通过人工培养和养殖,来获得农产品的一个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其中大农业是指广义的农业概念,主要包括农、林、牧、副、渔各业。而小农业是指狭义的农业概念,专指种植业。

26.耕作制度、复种指数与垦殖指数

耕作制度是指农作物的栽培方式(熟制、布局等)及与之相配套的农技措施的总称。复种指数是一农业地区一年内作物播种面积与耕地面积之比。而垦殖指数则是一国或地区已开垦种植的耕地面积与其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三者在一定程度上分别及映出某地农业生产 力水平、耕地重复利用和开发的程度。

27.工业分布与工业布局

工业分布是已形成的工业生产的地区分布。工业布局除含有“分布”的含义之外,还有把工业生产合理地安排在某地的意思。

28.人口流动与人口迁移

前者是未改变定居地的人口移动。如民工流动、旅游和度假等。后者是指一定时期内人口在地区之间作永久或半永久的居住地的变动。二者的区别表现在是否有较长时间变动居住地。

29.环境容量与环境承载量

前者是对污染物而言,是指环境对污染物的最大允许量。而后者是对人口而言,指一定区域内的自然资源所能养活的人数。

30.领土、国土与国土资源

领土和国土都是从国家主权的角度指一国主权管辖的也域空间。但领土是国家享有完全排他性主权的部分。国土除领土外,还包括国家享有管理和使用权利但不具有绝对占有权的海洋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部分,国土资源指一个国家主权管辖范围内的一切资源的总和。广义的国土资源是指国家的全部资源,包括自然资源、人口资源和社会经济贷源。

高中地理概念大全 篇2

1. 探究地理概念教学的作用

1.1 地理基础知识体系

地理概念是地理基础知识的组成部分,也是理解和掌握地理基本原理、基本规律的关键。按照认知层次,地理基础知识可分为感性知识和理性知识(如表1)。地理理性知识由地理特征、地理概念、地理规律和地理成因四个部分组成。高中地理知识点以理性知识居多,几乎是感性知识的两倍。而高中地理综合性强、涉及面大,课本中出现的概念多,特别是地理术语和地理名词多,学生学习难度大。通过对地理概念体系的教学,可以把那些相对孤立、分散的地理现象和地理概念有机地纳入完整的科学体系之中,使学生形成系统完整的地理知识结构网络。可以说地理概念是构建地理学科体系的基石。地理概念的理解和应用训练在地理教学中必须得到充分落实。

1.2 新课标的要求

自2004年实施新课标以来,高考地理试题在学科能力考查上继续加强,特别突出了对地理概念理解能力的考查,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在制定的地理科高考考试说明中考试能力要求:“正确解释和区分地理概念及其含义。”而学生在这类题目上的得分率却比较低。长期以来,许多中学地理教师认为,对于一些名词概念只要背下来就行了,用不着作深层次的分析,照样能对付高考,现在看来这种认识是非常片面的。如果对地理概念没有准确理解、深刻分析、全面比较、系统综合、灵活运用,单靠死记硬背一些抽象的名词概念是难以达到高考要求的。

2. 地理概念及其分类

地理概念是地理事物的本质属性在人脑中的反映。地理概念和地理表象不同,地理表象反映的只是地理事物的表面现象,而地理概念则是把许多地理事物的具体特征加以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而形成的,因而反映的是同类地理事物的本质属性。地理概念按其外延范围划分,可分为单独地理概念和一般地理概念;按其内涵性质划分,又可分为具体地理概念和抽象地理概念。

3. 地理概念教学的方法

地理概念源于地理事物,掌握地理概念是理解地理原理的基本条件。但只记住一些杂乱无章的地理概念,而不真正理解它,就不能说真正形成了地理体系。因为概念这种东西不是事物的现象,不是事物的各个片面,不是它们的外部联系,而是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要真正掌握地理概念,准确无误地解答问题,仅仅靠机械记忆是不行的,必须善于在学习过程中开动脑筋,勤于思考,及时把感知到的地理表象进行抽象概括,上升到理性认识,才能形成地理概念。地理概念中蕴藏着丰富的地理方法,如何挖掘并有意识地运用这些方法是我们教学训练中的重点。

3.1 运用概念地图

概念地图是一种比较直观的,能够表示、检查、修正、完善知识的认知工具,它通常是将有关某一主题但不同级别的概念置于方框或圆圈中,再以各种连线将相关的概念连接而形成的关于该主题的概念网络,这种形象化的方式可以加深学生对知识结构的理解,促进地理概念的学习。

概念地图最早是20世纪60年代由美国康奈尔大学的诺瓦克教授通过研究基于教育心理学知识理解的案例而提出的。初级的概念地图包括节点、连线、层级和命题四个基本要素节点表示概念,是指感知到的同类事物的共同属性;连线表示两个概念之间存在某种关系;命题是两个概念之间通过某个连接同而形成的意义关系;层级表示同一知识领域中的概念的层次关系、概念地图研究的倡导者诺瓦克,开发了一种典型的概念图模型。例如,有关风这一主题的概念可用以下概念地图进行关系区别 (图1) 从图中可明显看出,“风”属于上位概念,“局地风”、“全球风”和“季风”是并列概念;“季风”属于“风”的下位概念,但却是“冬季风”、“夏季风”的上位概念,概念地图不仅能对同一主题的相关概念进行区别,而且能显示学生对不同概念领域之间关系的理解。

3.2 启发讲授法

教师生动形象而又富有启发性的讲授,是学生感知地理现象和理解地理本质形成地理概念的主要方法。教师通过语言的描绘,把地理事物表现出来,使学生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教师讲得愈生动,学生对地理表象的感知就愈深,就愈容易形成地理概念。启发讲授法就是教师围绕某一地理概念事先设计好一系列富有启发性的问题,一边问一边讲,把学生的地理思维一步步引向深入,直达地理概念的内核。

3.3 比较法

比较法在地理概念的形成过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能使学生认识地理事物的本质特征。地理事物是遵循一定的规律发展的,而在发展过程中,各种地理现象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性,同时因受一定的时间、空间的限制又有各自的特殊性。用比较法可以找出它们的共性和个性及发展规律,在比较中形成地理概念。

如学习内、外力地质作用的概念时,指导学生阅读两个概念的教材叙述,并找出表面文字差异(能量来源与表现形式)。通过思考教师的提问,学生找到了由于表面差异造成的本质差异———外力在环境中的改造作用显示出极强地带性的规律;而内力则显示出极强的非地带性地质规律。为两种规律的出现打下了物质基础。引导学生找出同时性、矛盾性、共同作用于地表等表象联系,进一步剖析出两者的本质联系———内力决定着海陆分布的大势及地表起伏的格局,而外力则是在内力的基础上,对地表进行雕塑和改造作用(主次分明)。再回到各自的定义中,把握其内涵,强调学法的应用与能力形成的关系。运用比较法应注意由易到难,由简单到复杂,切忌简单类比或者为比较而比较。

3.4 逻辑分析法

逻辑分析法也叫综合分析法。所谓分析,就是通过对构成地理现象、地理事物的背景、因素、过程、结果、作用和影响等各个要素进行分析,找出它们的个别特征或属性,弄清楚各个部分在整体概念中的地位,然后综合,即把诸要素的分析结果联成一个有机整体,形成地理概念。

比如学习自然带的概念。首先要求学生阅读自然带概念的综述,并回忆前五章所学内容,引导学生找出与分析下列要点:自然带的出现是以纬度位置和海陆质量差异、分别有一定热量与水分组合为前提条件的;占有一定空间的大陆带状形式;是地表地形、气候、水文、生物、土壤等地理要素综合作用的产物;气候为主导,植被、动物及土壤为标志,地形为基础;带内充分体现了自然环境的整体性,带间充分体现了自然地理环境的地域分异理论。教师引导学生综合分析各要点在概念中的作用,给出概念,并在后面的分布规律与成因中巩固概念,提出学法与能力的要求。

3.5 诗词法

我国的古今诗词歌本身包含有大量的地理知识,而且生动形象直观,课堂吟诵起来朗朗上口,如果教师平时稍稍留心搜集这方面的材料,适当地运用于课堂上,学生爱听爱学,课堂的上的气氛会立即活跃起来,而且让学生经久勿忘。特别是在地理课堂的新课导入时,引经据典,教学效果则另当别论。比如我们在讲山地垂直自然带的概念时,如若生搬硬套地将其定义让学生死记硬背,或略加讲解,相信其教学效果十分欠佳。倘若我们借用唐白居易《大林寺桃花》中的“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显然无须多费口舌,“水热组合状况随海拔高度变化而变化,植被呈相应垂直变化”的地理规律会进入学生的脑海,山地垂直自然带的概念学生便深深地理解了。

3.6 歌诀法

比如在讲世界气候类型时,教师如果把每一种气候类型都板书出来,让学生记在笔记本上,则学生有如背起石板听戏,既难听又吃力,这样教师费了不少的时间和精力,学生反而不愿听,也不愿意记,教与学双边脱节,教学效果非常不理想。如果运用《世界气候歌》,则教师讲得轻松,学生听得舒畅,愉快地记住世界气候类型的分布与判断。

4. 加强地理概念教学应注意的两个问题

4.1 要注意地理概念教学的动态性

地理概念反映的是地理事物的本质属性,学习地理的整个思维过程都是以概念的运用为主线。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积极思维,掌握各种基本的地理概念,是进行创新教育的基础,也是地理教学的基本任务。地理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作为反映地理现象的地理概念,也具有动态性。为适应地理概念内涵的变化,地理概念教学也应具有动态性。教师要注意及时导学点拨,积累概念,建立地理概念体系,有计划地帮助学生逐步形成一些较为复杂的地理概念。

4.2 要注意防止和克服“概念化”教学

重视和加强地理概念教学是完全必要的,但必须注意防止和克服“概念化”教学。所谓“概念化”教学是指在教学中,把生动有趣、个性鲜明的地理事物、地理现象只作简单化的介绍,不认真研究它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联系,忽视共性与个性、一般与特殊的辩证关系,孤立地、片面地对待地理概念或以抽象的概念代替或削弱生动具体的地理现象的教学。

摘要:地理概念是高中地理知识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本文首先探究了高中地理概念教学作用;其次分析了地理概念及其分类;再次从六个方面分析了概念的教学方法:运用概念地图、启发讲授法、比较法、逻辑分析法、诗词法、歌诀法;最后提出了在教学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高中地理概念,分类,方法,问题

参考文献

[1]王兴润.浅谈新课标下的地理教学.地理天地网, 20086-17.

[2]袁书琪.地理教育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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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孙景沂.地理教学中如何区别易于混淆的地理概念问题.地理教学参考, 2002, (4) .

[5]侯立欣.地理概念教学的有效策略——概念地图.中学地理教学参考, 2005, (5) :35-36.

[6]高晓华.比较法在地理概念教学中的应用.当代教育论坛, 2005, (14) .

[7]王旭.浅谈地理概念教学中的能力培养.中学地理教学参考, 1997, (03) .

解读高中地理概念教学 篇3

一、认真备课

备好课是上好一堂的前提,备课时要针对不同的教学基本点,充分挖掘教材中的每个重要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内涵指事物的本质属性,外延指与它相关的对象范围。例如“梅雨”这个概念,不仅要让学生掌握夏初梅子黄熟时,我国长江中下游地区的连绵阴雨叫“梅雨”,还要使学生理解梅雨的成因及其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完整的“梅雨”概念,应包括梅雨的时间、地点、成因、天气特点、名称由来及其在农业生产上的利弊等。

二、讲解透彻

在地理教学中,讲解概念必须注意概念的完整性。在讲解地理概念时,要根据本学科特点,充分运用景观图、课本插图等具体图像使学生在获得地理事物和现象的感性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各种逻辑思维的方法,比较、分析、综合和概括,区别事物和现象的本质属性与非本质属性,逐步由具体的地理表象形成抽象的地理概念,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进一步理解地理事象的规律性。皮亚杰的知识结构理论指出,学生是在自己生活经验的基础上,在生动的生活中建构自己的知识体系。对一些抽象的概念,为避免照本宣科,笔者采用实地观察方法,带领学生到室外实地考察,先观察地理事物的外部特征,再综合分析,抓住事物的本质特征,形成概念的内涵。如教学亚热带常绿阔叶林这一概念时,带学生观察校园里的香樟树、“碧螺春”茶树、广玉兰树等,并與梧桐树、柳树、水杉树比较,了解到前面这三种树木的叶子革质、有光泽、呈椭圆形,并且终年常绿。“常绿阔叶”为它们共同特有属性。它们都是典型的亚热带常绿阔叶树,由这些树木构成的森林即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再让学生自己判断梧桐树、枫树、马尾松是不是常绿阔叶树种?这样学生对常绿阔叶林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就有比较全面的认识。

1.帮抓关键词

表达概念内涵即地理事物本质特征的往往只有几个词语。教师要帮助学生抓住关键词,分析疑难点,如天体“宇宙间物质的存在形式”这一概念,学生对“物质”并不难理解,“宇宙间”却难以确定。笔者指出,地球存在于宇宙空间,是天体。但是在地球大气圈以内的物质只能说是地球上物质,不能说是天体。教师只要讲清地球大气顶部是宇宙空间与地球的界线,学生就容易明白恒星、星云、行星、卫星、彗星、星际物质、运行中的人造卫星和宇宙飞船等都是天体。而停在发射架上的人造卫星,或是降落到地面的流星体即陨星就不是天体。在教学环境合理容量这个概念时应抓住“最适宜的人口”这个关键词。

2.归纳总结

对内容较多、表述较长的地理概念进行归纳、提炼,分层次、多角度地理解。如自然资源的概念,完整的表达是“人类直接从自然界获得并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物质与能量”。如果对这一句话进行归纳、转换,就是下列的两个属性:自然属性、客观性,天然存在,没有经过人类加工;经济属性:有用性,在当今经济技术条件下能用于生产和生活。两个属性缺一不可。这样转换,自然资源的内涵就一目了然。例如,闪电和地震虽然有自然属性,蕴涵巨大能量,但在目前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并不能用于生产和生活,所以它们不属于自然资源。

例如高中地理教材中“自然资源”和“能源”两个概念及其之间的区别和联系,自然资源不全是能源,因为有的自然资源能够提供能量,而有的自然资源不能提供能量。如阳光是自然资源,也是能源,而耕地、铁矿石是自然资源却不能直接提供能量,因而不是能源。

从能源获得的途径分类。能源有的是一次能源,有的是二次能源,一次能源是直接从自然界获得,因而属于自然资源,而二次能源是一次能源经过加工转换而来,因而不属于自然资源,如阳光是能源又是自然能源。而煤气是能源却不是直接从自然界获得,因此不是自然资源。

3.类比地理概念

明确了单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后,为了达到准确运用的目的,还必须搞清概念间的几种关系。

(1)关于近似概念

如天气和气候,国土和国土资源,热带雨林和热带季雨林,水资源、水力资源和水利资源、环境人口容量和人口的合理容量等都属近似概念,很容易混淆。又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土地次生盐碱化是学生容易混淆的概念。只有从本质特征即内涵上区分,找出相同点和不同点,才能确定适用范围。例如降水和降雨,都表示大气中水汽凝结降落到地面这一现象。不同点是降水指从云雾中降落到地面的液态和固态水,而降雨即从云中降落到地面的液态水。可见降雨只是降水的一部分,仅指液态水即雨水。所以在描述气候特征时,如亚热带季风气候年降水1000mm左右,用的是“降水量”;河流的补给形式之一是“雨水”即降雨,二者不可调换。

(2)关于矛盾概念

外延相反的概念叫矛盾概念。如内力作用与外力作用,寒流与暖流,重工业与轻工业,等等。这类概念必须从内涵入手,找出差异再分析外延上的相反性,确定“矛盾”,才能正确区分。如可再生资源和非可再生资源是一对矛盾概念。可再生资源是在人类历史时期内不断更新生长、循环再生的资源;在人类历史时期内不能重新出现的即是非可再生资源。二者的差异便是“人类历史时期内能否重新出现”这一时间尺度,也是导致外延相反的主要原因。根据这一标准分析,矿产资源是非可再生资源,例如煤炭、石油及各种金属矿产等,而生物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资源等都是可再生资源。

(3)关于包含关系的概念

地理环境、社会环境、城市环境三个概念,都表示人类生存的环境。但地理环境是以人类为中心的环境;社会环境是人类在自然环境基础上通过长期有意识的社会劳动创造的人工环境;城市环境是人类对自然环境干预最强烈的地区,人口多、房屋密集、交通拥挤是最大的特点。可见三个概念中,内涵最丰富的是城市环境,外延最大的是地理环境。要区分这类概念,应在确定内涵的基础上,根据内涵大外延小,内涵小外延大的原则分析彼此间的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4)关于概念的广义和狭义

有些概念,由于时间、空间范围不同,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教学时应抓住概念的时间、空间差异找出“广”和“狭”的原因,确定适用范围。如水资源,广义水资源是指水圈内水量的总体;狭义水资源仅指陆地上的淡水资源,不包括海洋水、大气水。这样,从空间范围看,“广”和“狭”非常明显,同样道理可区分广义农业和狭义农业、广义沿海和狭义沿海。

在运用以上方法进行概念教学时,应坚持“理论必须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教给学生有用的地理知识,在学生形成概念时,不仅要使学生背诵概念的词义,而且要使他们会论证、会运用这些概念。教师设计一些习题,在分析概念后及时练习,这样既可检查学生对概念理解是否完整、准确,又可加深对概念的理解。

三、通过联系消化概念培养能力

学生形成地理概念,不能只停留在背诵概念的词义上,还要通过必要的训练,进一步加深对概念的理解,以达到牢固掌握概念的目的。对于一些文字相近而含义完全不同的概念,只有让学生通过反复训练,才能在比较中对概念加以鉴别,避免混淆概念。例如外流河与内流河的根本区别是:A.河流长短的不同;B.河流水量大小的不同;C.河流最终归宿的不同。通过这样的训练,学生深刻理解外流河与内流河的本质区别在于河流最终归宿不同。前者是指流入海洋的河流,后者指流入内陆湖泊或中途消失的河流。另外,植被主要包括森林和草原,学生很容易把“植被”简单地理解为森林,不能把握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区别与联系,通过训练掌握这两个概念。

在判断地理问题正误时,要依据概念进行分析和推理,去伪存真,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例如下列气候类型中属于多雨夏干型的是:A.温带季风气候;B.亚热带季风气候;C.地中海气候;D.温带海洋性气候。判断气候类型虽然是较难掌握的知识,但只要对各种气候类型的概念比较清楚,根据题目所提出的条件或水热资料,对照各种气候类型的特征进行筛选,也就不难判断。

保险法概念总结大全大全 篇4

保险与赌博的区别:①从法律上说,保险在任何国家或地区都是合法的、为法律所保护的;赌博在大多数国家的法律是不允许的。②从道德上看,保险是道德所赞同的行为;而赌博属违反道德的行为。③目的和作用不同,保险能够为人们分散危险、消化损失,达到互助共济,从而实现社会生活安定的目的;而赌博不可能成为安定生活的手段,只会给社会带来消极作用。

保险与保证的区别:①在保险关系中,保险人和投保人是契约当事人,相互间负有义务;而保证只是从属于主契约即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的契约的一种从契约。②在保证关系中,保证人是为他人履行义务,从而享有求偿权;而保险人依约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是履行自己的义务,除非保障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所造成的,保险人无代位追偿权。保险的要素:①保险的前提要素——危险存在;②保险的基础要素——众人协力;③保险的功能要素——损失赔偿。可保危险:是指人身危险、财产危险和法律责任的危险这三大危险中可能引起损失的偶然事件。其构成条件:①事件发生与否很难确定;②事件何时发生很难确定;③事件发生的原因与结果很难确定。保险的分类:①根据保险的实施形式,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②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与无形利益保险;③根据承担责任次序的不同,分为原保险与再保险。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多基于国家社会政策或经济政策需要而举办,是为了实施某项政策而采用的一种手段。自愿保险:是通过自愿的方式,即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来实现的一种保险。

强制保险的实施形式有两种:①有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公布强制保险条例来实施,并授权保险公司为执行机构;②有政府某些行政机关发布有关行政法规或命令,规定在一定范围内的人或物都必须投保,否则就不允许从事法律所许可的活动。原保险:也称“第一次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致损害承担直接原始的赔偿责任的保险。再保险:也称“分保”,是指将原始的保险责任再予投保的保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生活福利而提供的各种物质帮助措施的统称,它不以赢利为目的,多由国家的专门机构管理。保险的职能:组织经济补偿和给付保险金。作用:①有利于人们战胜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②有利于平衡财政收支;③有利于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④有利于积累建设资金。当今的世界保险业发展趋势的特征:①新危险以及技术性要求高的险种不断出现;②信用保证保险和责任保险越来越受到重视;③社会福利性保险及综合保险日益增多;④保险人在承保后,一般都能注意防灾和防损,以减少损害的发生;⑤再保险业务迅速发展,保险业日趋国际化。保险法:是以保险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保险法,一般专指保险契约法。在我国,专指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保险法的立法目的: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保险法立法体例的形式主要有:①单独制定各项保险法律法规,如英国;②并入民商法典,单独制定保险业法,如日本;③制定保险法典公布实行,如我国。按照广义保险法,保险法的内容大体包括:①保险契约法;②保险特别法;③保险业法;④社会保险法。从比较法的角度看,世界各国的保险法可分为三大类:①大陆法系的保险立法;②英美法系的保险立法;③原苏联及东欧一些国家的保险立法。保险法的基本原则:①保险利益原则;②最大诚信原则;③损失补偿原则;④近因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⑴保险利益: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的构成要件:①适法性;②经济性;③确定性。⑵把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合同生效和有效的条件,包含两层含义:①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的人才具有投保人的资格;②保险利益是认定保险合同有效的依据。这就是所谓的保险利益原则。⑶保险利益原则的目的在于限制损害填补的适用,避免赌博行为和防范道德危险。⑷投保人的保险利益存在时间。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存在时间要求不同: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合同订立时可以暂不具有,但在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时,投保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最大诚信原则:⑴鉴于保险合同关系的特殊性,法律对于当事人的诚信程度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民事活动,当事人若有违反,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关系。这就是所谓的最大诚信原则。⑵保险合同中的最大诚信原则,基本内容有三: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①告知,又称申报,是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将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项如实告知保险人。告知的形式有两种,一是采用询问回答式的告知,如我国;二是采用无限告知,如英、美、法。②保证,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投保人担保对某一事项作为或不作为,或担保某一事项的真实性。③弃权与禁止反言。弃权,是保险人放弃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或保证而产生的保险合同解除权。禁止反言,是保险人既然放弃自己的权利,将来不得反悔再向对方主张已经放弃的权利。⑶告知与保证是用来约束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而弃权与禁止反言是用来约束保险人的,它们都是最大诚信原则的具体化,维护了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均衡。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事故发生使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在其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①被保险人只有遭受约定的保险危险所造成的损失才能获得赔偿;②补偿的量应该是等于实际损失的量,即保险人的补偿恰好能使保险标的恢复到保险事故发生前的状态。

近因原则:以导致损失的重要原因或主要原因作为判定一果多因责任的依据,这就是近因原则,我国法律上称之为因果关系。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法律特征:①保险合同是一种要式合同。我国法律规定,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达成保险协议后,保险人应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②保险合同是一种附和合同。具体条款事先已经统一拟定,投保人只能在投保时对已拟定的条款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而不能对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③保险合同是一种射幸合同。在射幸合同中,一方当事人支付代价所买到的只是一个机会,付出代价的当事人最终可能是“一本万利”,也可能是毫无所得。④保险合同是一种最大诚信合同。保险合同的订立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最大诚信,若一方违反,他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宣布合同无效。试述保险合同的附合性及其法律规则:①附和合同是与议商合同相对的一种合同,不是由缔约双方充分议商而订立,而是由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内容,另一方只能作“取与舍”的决定。②保险合同属附和合同,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多由保险人事先拟就;保险人根据本身承保能力,确定承保条件,规定双方权利义务;投保人只能作出“取与舍”的决定。③我国保险法针对保险合同的附和性之弊端,确定了三种规制方式:A.立法规制。即保险条款订立合同规则: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的保险条款说明义务,尤其是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B.司法规制。即不利解释原则:当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就条款发生争议时,法院或仲裁机关应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C.行政规制。即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基本条款和保险费率,由金融监管部门制定。试论保险合同的不利解释原则:①不利解释即不利于合同条款起草人的解释。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应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②不利解释的适用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就其保险条款的文字理解发生歧义时才适用。③不利解释的逻辑依据在于保险合同多采用格式条款,由保险人事先备制,投保人只是对保险人事先拟定的合同条款认可。④不利解释的意义和目的在于保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益。保险合同的分类:①根据保险价值在保险合同中是否先予确定,可分为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②根据合同的性质,可分为补偿性保险合同和给付性保险合同。③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可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④根据保险人所承担的危险状况的不同,分为特定危险保险合同和一切危险保险合同。

定值保险合同:又称定价保险合同,是当事人双方事先确定保险标的价值并载明于保单中的一种包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是不记载有当事人事先确定的保险标的价值的保险合同。定值保险合同的优点与缺点:优点:①由于保险价值事先已协商确定,因而发生保险事故时,不必对损失额再估定,减少了理赔的环节;②由于赔偿金额是以合同约定的保险价值为根据,而不考虑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因此确定赔偿额简单方便,从而避免或减少了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因赔偿额的确定而发生的纠纷。缺点:在于一些投保人置最大诚信原则不顾,利用定值保险的特点,投保时有意过高地确定保险价值,以图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谋取不当得利。补偿性保险合同:又称“评价保险合同”,是指在危险事故发生后,由保险人评定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从而支付保险赔偿金的一种合同。非补偿性保险合同(给付性保险合同):即不以补偿为目的的保险合同。大多数的人身保险合同都属非补偿性保险合同。但人身保险合同中的疾病保险合同、伤害保险合同属补偿性保险合同。特定危险保险合同:是指就一种或多种特定危险事故而保险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保险人列明其所承

保的危险。一切危险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除列举的不保危险即“除外责任”外,承保其他任何危险所致的损失的合同。一切危险保险合同相对于特定危险保险合同的优点:①它为被保险人提供了较为广泛的保险保障;②由于除列举的为不保危险外,对任何危险都予以承保,因此,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便于判明责任,亦易于理赔,从而减少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期限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人。

投保人:也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承担交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的条件:①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②具有保险利益。被保险人:也称保户,是指保险事故有可能在其财产(或身体)上发生的人,即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作为被保险人,一般具有的权利:⑴对保险金的给付享有独立的请求权;⑵除保险金请求权外,在保险合同关系中,被保险人还享有同意权。其具体内容包括三个方面:①人寿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指定须经被保险人的同意;②以他人身体为标的投保死亡保险的,须经被保险人同意;③保险合同的出质、转让一般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受益人:是指保险事件发生后,有权获得保险给付的人。简述受益人与继承人的差别:虽然受益人与继承人都是在他人死亡后受益,但两者的性质是不同的:①受益人享有的是受益权,属原始取得;而继承人享有的是遗产的分割,属继受取得。②作为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无须偿还被保险人的生前债务;而作为继承人,则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的义务。③未指定受益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放弃、丧失受益权者,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为其当然受益人。试述受益人的资格与受益顺序:受益人资格一般没有任何限制,自然人、法人均可成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规定受益顺序。受益顺序的先后一般为:①原始受益人,即订立保险合同时指定的受益人;②后继受益人,即保险单上注明的原始受益人死亡后由其受益的人;③法定继承人。未指定受益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放弃、丧失受益权者,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为其当然受益人。

在各种受益人中,原始受益人优于后继受益人,而后继受益人优于法定受益人,即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人身保险合同订立后,如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更换受益人,被保险人可以声明另定受益人。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同时死亡,不能确定先后的,推定受益人先死,则保险金归于被保险人的遗产,依法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保险合同的形式:是指投保人要求保险和保险人同意承保的意思表示方式。保险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其书面形式通常有:①要保书;②暂保单;③保险单;④保险凭证。

投(要)保书:是投保人填写的递交给保险人的要求保险的书面要约。暂保单:是指在保险单发出以前出立给投保人的一种临时保险凭证。保险单:简称保单,是保险人出立的关于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凭证。保险凭证:是由保险人签发交给投保人业已表明保险合同生效的证明文件。简述要保书的主要内容及法律效力:内容:①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名称和地址,人身保险的受益人名称及地址;②保险标的、保险标的的坐落地点;③保险对象及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④投保险别;⑤保险价值及保险金额;⑥保险期限和保险责任;⑦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其法律效力表现在:①保险合同订立以后,如果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前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或保险事件,要保书作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索赔和保险人理赔的依据;②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如有记载上的不清或遗漏,要保书作为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的补充;③投保人在其填写的要保书中如有告知不实,又不声明修正的,则要保书作为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或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依据。简述保险单的主要内容及法律性质:保险单的内容应包括保险合同的全部条款,①声明事项;②保险事项;③除外事项;④条件事项。法律性质主要有:①保险单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保险合同成立的凭据;②保险单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索赔和保险人理赔的主要依据;③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单具有有价证券的性质,可以充当有价证券使用。保险凭证使用的场合:①在货物运输保险中,根据预约保险单而出立;②在某些强制保险中,用来证明投保人已按规定办理了保险手续,以便投保人等随身携带备有关部门检查;③在团体保险中,总保险单一般有该团体的主持人保管,而团体内部的其他被保险成员则有保险人另外发给保险凭证,作为已办理保险的证明文件。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①保险当事人及关系人的名称、住所;②保险标的;③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④保险期限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⑤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⑥保险费及支付办法;⑦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⑧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⑨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所要保障的对象。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合同所确定的危险事故的发生造成被保险人财产损失或在约定的人身事件到来时,保险人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除外责任:是保险人不承担责任的范围。保险价值:是保险当事人约定的保险标的的价值。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限额,亦即保险人支付赔偿金或保险金的最高限额。保险费:是投保人依约定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保险金:是指保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或在约定的保险事件到来后,保险人所应当支付的赔款。

简述保险合同的常规除外责任:①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所致的损失;②物品的自然损耗;③因战争或罢工造成的损失;④核辐射所造成的损失;⑤其他道德危险所造成的损失。

保险合同的特约条款主要有:①扩大或限制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的条款;②约束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行为的条款。对保险合同进行解释的原则:①保险合同的解释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②保险合同应作出有利于投保人的解释。

保险合同的有效要件包括:①主体合格;②内容合法。③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保险合同的内容合法要求:①保险合同的内容不得与我国现行的保险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抵触;②保险合同的标的必须是法律允许保险的财产、财产利益及人的身体和寿命;③保险合同的内容不得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损害他人的利益。

保险合同的订立要求:①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②双方订立保险合同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③投保人订立合同的要求,必须要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人对投保人提出的投保要求进行修改或附加其他条件的,同样要经投保人的同意。

无效保险合同的后果:①返还保险费;②退还保险金;③赔偿损失;④其他行政制裁。

投保人的义务:①支付保险费的义务;②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③保险事故发生后的通知义务;④接受保险人检查,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义务;⑤积极施救义务。保险人的义务:①给付保险赔偿金或保险金;②支付其他合理必要的费用。

保险合同的变更:是指保险合同成立以后,未履行完毕以前发生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变化以及保险合同内容的修改和补充。保险合同的解除: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保险合同关系。

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况:①投保人因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谎称发生或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③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尽责的;④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被保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或未按要求增加保险费的;⑤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⑥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两年内未达成复效协议的。

保险合同的终止:又称保险合同的消灭,是指保险合同关系的不复存在。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①因保险期限届满而终止;②因保险赔偿金或保险金的给付而终止;③因解除而终止;④因行使终止权而终止;⑤因被保险人、受益人死亡而终止。

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大多属于损失补偿性质的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的标的有两类:一是有形的物质财富;二是无形的经济利益,包括预期利益和消极利益。

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①以赔偿被保险标的之损失为直接目的,严格贯彻损害填补原则,无损失即无风险。②保险人和投保人约定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③保险人的最高赔偿责任以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被保险人所受超出保险金额范围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④保险人对第三人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享有保险代位权。

我国现行的财产保险合同分为:①财产损失保险合同;②责任保险合同;③信用、保证保险合同。财产损失保险合同:是指以补偿有形财产的直接毁损为目的的保险合同。

索赔: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要求履行赔偿的行为。理赔:是指保险人在承保的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提出索赔后,根据合同的约定对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所进行的一系列调查并予赔偿的行为。

索赔与理赔的原则:①保险赔偿,应坚持保险利益的原则;②保险赔偿,应坚持实际现金价值的原则;③保险赔偿,应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

赔偿范围的审核,应注意的问题:①要注意受损财产按什么价格报损,是否合理;②要注意赔付的范围是否符合保险条款的规定;③要注意施救整理费用包括什么项目,是否合理、必要;④在审核赔偿范围时,还要注意哪些属于间接损失有无第三者的责任问题。

代位求偿权:又称权利转让,在财产保险中,由于第三者的过错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

失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了保险金后,有权把自己置于被保险人的地位,获得被保险人有关该项损失的一切权利和补偿。

试论代位求偿权的成立条件:①保险事故的发生与第三人的过错行为必须有因果关系。具体说,A.发生的事故必须是保险合同所规定的责任事故;B.发生的保险事故,必须是第三人的过错所造成。②代位权的产生必须在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之后。代位求偿权实质上是一种转移了的债权,在保险公司未给付保险金之前,他与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者是没有任何债权债务关系的,只有在保险公司履行了其赔偿义务后,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所享有的赔偿请求权才发生转移。

简述代位求偿制的逻辑依据:①财产保险的最终目的是使被保险人受损时能获得赔偿,因此补偿原则是财产保险合同的一项原则。但由于补偿原则的限制,被保险人所得的赔偿不得超过其保险利益,不能因保险关系而取得额外的利益。如果被保险人因他人的过错而遭受损失并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后,还允许其向导致损失的第三者索赔,其所获得必然会超过保险利益。这就违背了保险的补偿原则。但是,被保险人在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后,如果让有过错的第三者逃避其法律上的赔偿责任,这有违背了社会公平的原则;②保险财产灾后往往留有残值,当保险人依约支付了全部赔偿金后,应取得该残值的所有权,否则,被保险人就将取得这部分物资的双重权益。所以,代位求偿制的施行,具体地体现了财产保险的补偿原则,体现了社会公平的原则。

简述权利代位与物上代位的区别:①权利代位是一种债权的代位权;物上代位是一种物权的代位权。②在权利代位中,保险人只享有被保险人应该享有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在保险委付中,保险人在获得保险标的残余物所有权的同时必须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义务。③在权利代位中,保险人行使代位权时所追偿金额不得超过赔偿金额,如有超过部分,应当退还给被保险人;在保险委付中,保险人在处理标的物时所得的利益超过所赔金额,也属保险人所有,不须返还给被保险人。同样,在保险人行使物权而带来的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其赔偿金额超过保险人所支付的保险赔偿金,也归保险人所有,不必退还给被保险人。

委付:是指投保人以保险标的物的一切权利移转于保险人,从而得以请求支付全保险金额的权利。委付制度是海上保险的特殊规定之一。

委付应注意的问题:①委付须经保险人同意;②委付,应就保险标的物的全部提出请求;③委付时,被保险人必须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

重复保险:也称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与数个保险人订立数个保险合同的行为。其特征为:①在形式上,表现为两个以上的保险合同;②在合同的实质内容上,它们的保险标的、保险利益以及保险事故是相同的,而且保险期间相同或发生重合。

重复保险合同各保险人的责任分摊方式:①比例责任,比例责任是我国保险公司对重复保险进行分摊的主要方式。②限额责任;③顺序责任。

企业财产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企业单位签订并为其提供经营、管理保障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也是我国最主要的一种保险合同。其投保人主要有两大类:一是实行独立核算的国有或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二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

企业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财产:从财产的归属或占有上说,凡是被保险人所有或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或与他人所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以及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厉害关系的财产,都属于企业财产保险的范围。

在企业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应承担的保险责任有:①不可预料和不可抗力的事故所致损失;②停电、停水、停气所致损失;③为施救保险财产而发生的费用。“三停”属于保险责任应具备的条件:①遭受损坏的必须是被保险人自己的供电、供水和供气设备;②被保险人自己的“三供设备”的损坏必须是由特定灾害事故所造成;③就范围而言,只限于对被保险人的机器设备、产品和储藏物品的损坏或报废负责。

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①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②核子辐射的污染;③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④保险单内列明的其他除外责任。

保险费率:是保险人以保险标的的损失率为计算基础而规定一定时期一定保险金额收取保险费的比例,通常用千元率来表示。我国现行的企业财产保险费率分为三大类:工业险费率、仓储险费率和普通险费率。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城乡居民家庭签订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它以个人的房屋、家庭生活资料、农村家庭的农具、已收获的农副产品、家禽及个体劳动者的营业用器等作为保险标的。其投保人以城乡居民个人、个体劳动者为限。主要险种有:家庭财产保险和家庭财产两全保险。

一般家财险的可保范围:①房屋及其附属设备;②衣服、卧具、家具、用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交通工具等生活资料;③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的农产品、副业产品、家禽;④个体劳动者的营业用器具、工具、原材料、商品。57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与一般家财险的区别:①保险对象有所不同。一般险对投保人的要求并无不同;两全保险对城市居民承保家庭财产的基本责任和盗窃责任;对农村居民只承保家庭财产的基本责任,一般不保盗窃险。②保险期及保险金额不同。一般险的期限是1年,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两全险的期限分3年和5年两种,保险金额城市居民以1000元为1份,农村居民以2000元为1份。③保险费的性质及交付方法也不同。两全险是带有储蓄性质的还本保险,比一般险的费率要低。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所订立的,以机动车辆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协议。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的厘定考虑的因素:①车辆种类;②车辆使用性质;③承保时间。车辆使用性质具体分为:机关自用、企业自用、营业运输、私有及个人承包运输四种使用性质。

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人对于保险车辆在行驶或停放中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的保险合同。其保险责任包括:碰撞责任、非碰撞责任和施救、保护费用等三类。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以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

飞机保险合同:又称航空保险合同,是以飞机作为保险标的,当承保飞机在保险期内因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及产生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或旅客承担的赔偿责任时,保险人予以赔偿的协议。

飞机机身保险:是指保险人承保飞机在飞行、滑行及地面停放时,不论任何原因造成飞机及其附件的意外灭失或损坏,并负责因意外事故引起的飞机拆卸、重装和清除残骸的费用。

飞机第三者责任险:又称飞机公众责任保险,它承保被保险人因飞机坠落或从飞机上坠人坠物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飞机旅客责任保险:是由保险人承保被保险人因旅客在乘机或上下飞机过程中遭受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其采取限额赔偿方式。

船舶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达成的,以船舶作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对于保险船舶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协议。

船舶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可以分为:①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②碰撞责任;③共同海损和救助。

水上运输货物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达成的,以在海上或内河航行的船只运送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对于承保的货物因运输过程中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的协议。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达成的,以陆上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对于被保险货物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协议。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达成的,以飞机运载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承担被保险货物在航空运输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的协议。

责任保险合同:是被保险人对第三人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在受赔偿请求时,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按照承保的方式和内容,可将责任保险合同分为:①第三者责任保险;②公众责任险;③产品责任保险;④雇主责任保险;⑤职业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合同的标的是一种民事法律责任,其性质:①责任保险的责任是一种民事法律责任;②责任保险的责任是一种对他人的赔偿责任;③责任保险的责任系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责任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参与权?所谓保险人的参与权:是指当责任保险的责任发生后,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和第三人协商赔偿时有参加的权利。在责任保险中,由于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已通过保险合同的建立转移到保险人身上,被保险人与第三者就其责任的承认、和解、否认以及赔偿金额的多寡等问题所达成的协议,均与保险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因此,为了避免损害保险人利益的情况发生,需赋予保险人的参与权,即:未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不得在诉讼中或诉讼外与第三者达成协议,不得以此对第三者进行赔偿,否则所达成的协议对保险人不产生约束力,保险人可不依其协议所决定的责任范围对被保险人负赔偿责任。大多数国家或地区都规定了保险人的参与权。

再保险合同:是相对于原保险合同而言的,又称分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以其承担的保险责任的一部或全部为保险标的,向他保险人转保而订立的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的性质:①属于责任保险合同;②是填补损害的保险合同,属于财产保险合同的范畴。

简述再保险附随义务?再保险附随义务因订立再保险合同而发生,不论再保险合同是否成立,凡因为再保险合同的订立而使再保险接受人知晓的原保险人的业务或财产情况,再保险人应当保密。原保险人和再保险接受人在订立再保险合同的过程中,经再保险接受人要求,原保险人应当告知自负责任以及原保险的有关情况。原保险人因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使得再保险接受人有可能接触、了解或掌握原保险人的业务或财产的有关情

况;为了不使原保险人的业务或财产情况被他人知晓再保险接受人应当予以保密。

再保险合同履行的独立性表现在:①再保险接受人不得向原保险的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险费;②原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得请求再保险接受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③原保险人不得以再保险给付义务未履行,拒绝履行其原保险责任。

信用保险合同:又称商业信用保险合同,指被保险人在信用贷款或售货交易过程中,债务人不为清偿或不能清偿时,保险人将给予赔偿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其特征为:①合同目的的公益性;②主体的特殊性;③承保危险的不规律性。

经营信用保险业务的形式有:①政府有关部门办理;②政府指定国有保险公司办理;③政府向有条件经营该项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颁发特许证。信用保险合同的种类:①出口信用保险合同;②(国内)投资信用保险合同;③(国内)商业信用保险合同。

保证保险合同: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雇员的欺骗舞弊行为给债权人或雇主造成经济损失时,保险人负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其特征为:①保险人资格的特许性;②承保危险的信用性;③当事人身份的三重性;④保险责任的连带性。

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根据保障的危险程度,分为人寿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和伤害保险合同。其特征:①主体特征。主体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即可以是同一个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人;②人身保险合同是定额保险合同;③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必须具有特殊身份关系;④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请求支付。

人身保险合同的分类:①按保障范围划分,可分为人寿保险合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健康保险合同;②按投保方式划分,可分为团体人身保险合同和个人人身保险合同;③按合同实施方式划分,可分为自愿保险合同和强制保险合同。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哪些人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其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与其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有保险利益关系,对同意投保人以其为被保险人的人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①两年后不可否定条款;②迟交宽限条款;③中止、复效条款;④不丧失价值条款;⑤误告年龄条款;⑥自杀条款。

人寿保险合同:是指以被保险人生存或者死亡为保险事故,在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保险人给付一定保险金额予受益人或其他应得之人的合同。其特征为:①无价性;②生死两全保险的储蓄性。

人寿保险合同的种类:①以保险事故为标准划分,分为死亡保险合同、生存保险合同和生死两全保险合同;②以保险金给付方法划分,有资金人寿保险合同和年金人寿保险合同;③以保险合同承保的技术和范围为标准划分,有普通的人寿保险合同和简易的人寿保险合同;④以被保险人的人数为标准划分,有单独人寿保险合同、联合人寿保险合同和团体人寿保险合同。

简易人身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按月交付保险费、无体检的低额人身保险。这是带有储蓄性、两全性的一种简易人寿保险合同。简易人身保险合同分为5年期、10年期、15年期、20年期和30年期五种。

参加简易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包括:凡是当地常住户口、年满16周岁到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即符合全勤劳动和工作条件的人,都可以参加简易人身保险。

简易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满期、被保险人在保险单生效180天后因病死亡或保险期内因意外伤害而死亡或残废,保险公司均负有给付全部或部分的保险的责任。

简易人身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①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对投保条件有隐瞒或欺骗或犯罪行为的;②在合同生效后两年内被保险人自杀或其他故意行为从而导致身亡或残废的;③被保险人因犯罪行为所致的死亡或残废的;④被保险人由于战争或军事行动所致死亡或残废的。

团体人身保险合同:是指以集体作为投保人,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死亡或意外事故伤残、死亡时按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定期保险合同。团体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①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②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③战争或军事行动。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于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及其所致残废或死亡时,按照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合同。其特征为:①伤害必须是人体的伤害;②伤害是意外事故所致。

健康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于被保险人因疾病、分娩,以及因疾病、分娩而致被保险人残废死亡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合同。

健康保险合同的分类:①按保险人承担损失的标准,分为医疗费用保险合同、收入保险合同和死亡与残废保险合同;②以保险事故为标准,分为疾病保险合同和生育保险合同。

76保险业法:是国家对保险企业、保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的法律。保险业法的调整对象一般包括:①国家在监督和管理保险企业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②保险企业相互间因合作、竞争而发生的关系;③保险企业在内部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④国家与保险中介人之间的监督管理关系。

保险业法的体例在制定法中主要有三种:①以单行法规的形式单独制定保险业法;②不单独制定保险业法,制定统一实施的保险法,其中包括对保险业进行调整规范的保险业法内容;③以单行的保险业法或保险法为主,以其他法律规范中调整保险业的规定为补充,使保险业法成为一个集合概念。

保险业法的内容包括:①保险企业法律制度;②保险经营规则;③保险监管法律制度;④保险辅助人法律制度。

保险业法的性质:①从公、私法角度来说,保险业法一般被视为公法性质;②与民商法的关系来看,保险业法是从属于民法范围的特殊法律规范,传统学理论将其归入商法体系之中;③与保险合同法的关系来看,是一事之两法,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二者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在保险法中处于并列地位。

保险业法的作用:①保证保险人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②维护保险业的公平竞争;③促进保险业经营的合理化和科学化;④提高保险业的社会效益。

在保险业发展历史上,保险组织形式的主要形态:①个人保险组织;②公司组织形态;③保险合作社;④国有保险组织。

相互保险社:是由一些对某种危险有同一保险要求的人组成一个团体,如果其中某个成员遭受保险事故时,由全体保险成员共同分摊。

设立保险公司必须具备的要件:①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②有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③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④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⑤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是指保险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设立的,以本公司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经营后果由保险公司承受的分公司、支公司或办事处。其特点为:①不能有独立于保险公司的名称;②不能有独立于本公司的资产;③不能有独立的公司组织机构;④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其民事责任均由本公司承担。

保险公司的变更:是指保险公司在组织、经营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上的变化。保险公司的终止:是指保险公司因发生法定事由,被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终止其经营保险业务的资格。

保险公司终止的事由一般为:①严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②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后90天内未开业;③已丧失保险公司设立时需要具备的条件;④无正当理由,已连续停业6个月或累计停业1年;⑤被其他保险公司收购或兼并;⑥连续3年亏损额占资本金的10%或亏损已占资本金的15%以上;⑦年检不合格,整改无效或连续2年年检不合格;⑧在申请设立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不正当行为;⑨保险公司分立。

保险公司的解散:是指保险公司停止开展业务活动,开始处理未了结事务,通过办理清算行为,使保险公司作为法人的资格消灭。引起保险公司解散的事由包括:①保险公司因分立而解散;②保险公司因合并而解散;③保险公司根据章程的规定解散。

保险公司破产后,破产财产在支付破产费用后的清偿顺序:①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赔偿或给付保险金;③所欠税款;④清偿公司债务。

保险公司业务范围限制规则:①保险分业经营规则;②禁止兼业规则;③保险专营规则。87 试述保险分业经营原则:⑴保险分业经营:是指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⑵实行分业经营原则,首先是由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各自的特点决定的:在标的上,财产险的标的是物,人身险的标的是人;在期限上财产险比人生险的期限要短;在风险上,财产的风险相对较大。其次是经营技术方面的原因决定的。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性质既然不相同,则两者在承保的手续,保险费的计算基础,以及保险金的赔付办法等方面截然不同。再次是基于经济方面的原因。因为人寿保险具有储蓄性质,如允许与财产保险兼营,就会有利用这种储蓄来充当财产保险的赔偿的弊端。因此,实行分业经营原则,不仅有利于保险业经营的稳健,而且有利于保险主管机构的分业管理。⑶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保险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①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限于: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农业保险等财产保险业务,以及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②人身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限于: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以及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③再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限于:上述保险公司的分保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接受境内保险公司的法定分保业务,办理转分保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国际再保险业务。

禁止兼业:即保险公司不得同时经营非保险业务。保险专营:即保险业务只能由依保险法设立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非保险业者不得从事保险或类似保险业务之营业活动。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能力,是保险公司资金力量与自身所承担的危险赔偿责任的比较。

保险责任准备金:是保险人为了承担未到期责任和处理未决赔款而从保险费收入中提存的一种资金准备。保险准备金根据保险业务类可分为:财产保险责任准备金和人身保险责任准备金;依据其用途可分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责任准备金。

如何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①除人寿保险业务外,经营其他保险业务的,应当从当年自留保险费中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取和结转的数额,应当相当于当年自留保险费的50%。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有效的人寿保险单的全部净值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③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已提出的保险赔偿或给付金额,以及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提出的保险赔付金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又称未满期保险费准备金,或未到期风险准备金,是指当年承保业务的保险单中,在下一会计年度有效保单的保险费。未决赔款责任准备金:也称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在会计年度结算以前已发生保险责任而未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在当年收入的保险费中提取的资金。

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标准:①非人寿保险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存方法和标准为1/2法;②人寿保险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存标准为有效人寿保险单的全部净值。对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提取标准:一般是未决赔款的数字百分之百提取,以备赔偿或给付时支付。

91简述未决赔款责任准备金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异同:未决赔款责任准备金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一样,都是保险人为了承担将来的赔偿责任或给付责任而从保险费收入中提取的一种资金准备,都不是保险公司的营业收入,而是保险公司的负债。但两者又有不同之处:①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在保险期间内是否以保险金形式支付出去是不确定的,因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取时,保险事故还未发生,而未决赔款准备金一般是以保险金形式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是确定的,因为未决赔款准备金提取时保险事故已经发生,其支付只是迟早的问题。②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在转化为保险金过程中,有可能是一部分转化为保险金,也有可能全部转化为保险金;而未决赔款准备金一般是全部转化为保险金。③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方法与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提取方法也是不同的。

导致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原因: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已经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保险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提出索赔;②保险人已知保险事故发生,但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因为种种原因未提出索赔,且在索赔时效内,对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有义务支付,因而保险公司需提留资金准备。

93保险保障基金:也称总准备金或自由准备金,是保险公司为发生周期较长、后果难以预料的巨灾或巨大危险而提存的资金,属于后备基金。保险公司按当年保险收入的1%提取保险保障基金,该项基金提取金额达到保险公司总资产的10%时,停止提取该项资金。

保险保证金:是国家规定由保险成立时向国家交纳的保证金额,可以用现金或其他方式交纳,一般是在规定资本金基础上的一项规定。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后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存入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除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

如何提取保险公积金?公积金是从保险公司税后利润中提取的部分资金积累。保险公积金又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两种。保险法定公积金是指按照法律规定从当年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根据保险管理暂行规定,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公积金的用途有:①弥补公司的亏损;②扩大公司业务经营规模;③转为增加公司资本金。

保险保障基金与保险保证金的异同:相同点:两者的功能相同,都是为确保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而设立的。区别:①两者的来源不同。保险保障基金是从保险公司每年的利润中提取的,保险保证金是保险公司成立时,从注册资本中提取的。②两者提取的时间不同。保险保障基金的提存时间是长期的,而保险保证金是在保险公司成立之时提存的。③两者提存的方式不同。保险保障基金是按当年保险收入的1%提取,提取金额达到保险公司总资产的10%时,停止提取。保险保证金的提存比例为注册资本的20%。

我国保险法规定的保险企业风险管理规则包括:①自留保险费的限制。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的4倍。②承保责任的限制。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所承担的危险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③再保险的限制。除人寿保险业务外,保险公司应当将其承保的每笔保险业务的20%办理再保险。

保险资金的种类有:①资本金;②保证金;③营运资金;④各种准备金;⑤公积金;⑥公益金;⑦未分配赢余;⑧保险保障基金;⑨国家规定的其他资金。

保险资金运用的原则:①安全性原则;②赢利性原则;③流动性原则。

保险资金运用的形式:①银行存款。安全性、流动性高,但赢利性较低,一般财产保险业务的资金运用多以存款为主。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政府债券或金融债券,具有安全性、长期性,利率具有稳定性,债券本身也具有变卖性(流动性),因此是保险资金运用的主要形式。③国家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资金运用的禁止性规定: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政权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

国家对保险业监管的原因:①保险业自身特点决定的;②保险合同特点决定的;③保险费率特点所决定的。

国家对保险业监管的目的:①防止保险经营的失败;②避免不合理的营运;消除自由竞争的弊端;③补充行业自我管理的不足。

对保险业监管的形式有:①公示监督形式。是指国家对保险业的实体并不直接监督管理,而是将保险人经营的财务状况予以公布,让公众了解保险人经营的情况,自己作出独立判断和选择。②原则监督形式。是指由国家制定指导保险业经营管理的一些基本原则,并在形式上监督实行。③实体监督形式。是以法规的形式规定保险业的经营准则、保险企业的创设制度、财产监督和人事监督制度等,由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贯彻执行的监管形式。

保险监督管理法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对保险基本条款及保险费率的制订和监管;②对保险公司的整顿;③对保险公司的接管。接管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保险行业自我管理:是指保险人集合起来组成自己的社团组织,进行自身管理或称自律。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根据代理的经营职责分类,可将保险丝代理人分为展业代理人和理赔代理人;根据代理人的职业分类,可将保险代理人分为兼职代理人和专职代理人。常见的兼职代理人有:银行代理、行业代理和单位代理三种。

代理的特征:①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替被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②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民事法律行为;③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为意思表示;④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保险代理的法律特征:①保险代理人的权力有时可超越代理合同之外;②保险代理人在业务范围内所为的违法或欺诈行为,虽未经保险人指示,亦有拘束保险人的效力;③保险代理人知晓的转嫁;④保险人对代理人权限的限制,非经通知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保险代理人有三种权利:①是约定或明显的权力;②是默示权力;③是显有权力。

保险人让第三人了解保险代理权限的方法:①在保险单上注明;②在投保单上载明对保险代理人权力的限制;③用口头或书面通知。

保险代理人在执行业务时受到的限制:①不得为非法保险业经营业务;②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代理人,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③保险代理人办理保险业务时,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保险经纪人的权利:包括经纪自由权、经纪选择权、经纪无因终止权和佣金请求权。保险经纪人的义务:据实报告及妥为媒介的义务和尽力的义务。

保险公证人:是指向保险人或被保险人收取费用,为其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及估价与赔款的理算、洽商,并予以证明的人。

保险公证的内容:①保险公证的经营背景;②出险单位投保标的用途情况;③准确地说明出险时间;④判定出险原因;⑤出险前的防灾和出险后的施救情况;⑥损失物是否是投保标的物;⑦综合考虑并决定是否应当赔付;⑧提出赔付额度建议。

保险法律责任:即违反保险法的法律责任,是指保险人、投保人、保险代理人和经纪人等各种保险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保险法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承担保险法律责任的条件:①行为人有责任能力;②行为人有违反保险法规定的作为或不作为;③行为人的行为造成或足以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④行为人有过错。

保险方的违法行为有:⑴欺诈行为。包括:①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②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⑵非法营业行为。包括:①擅立保险公司及非法从事商业保险业务的行为;②超出业务范围从事保险业务的行为;③擅自变更公司登记事项的行为;④违反偿付能力管理规则的行为;⑤违反监督管理规则要求的行为。

保险方的保险欺诈行为主要有:①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②未曾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③编造虚假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④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

初一地理总检测大全 篇5

时间;60分满分:100分

一,选择。(20分)

1.世界上最大的国家是()

A.俄罗斯B.中国C.美国D.英国

2.世界上最大的大洲是()

A.北美洲B.欧洲C.亚洲D.大洋洲

3.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是()

A.俄罗斯B.尼日利亚C.德国D.中国

4.世界上最寒冷的大洲是()

A.南美洲B.南极洲C.亚洲D.欧洲

5.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是()

A.埃塞俄比亚B.吉尔吉斯斯坦C.美国D.阿尔巴尼亚

6.世界上石油出口量最高的地区是()

A.远东地区B.香港特别行政区C.中东地区D.环太平洋亚太地区

7.世界上最高的山峰是(),它位于()

A.大分水岭;澳大利亚B.比利牛斯山;西班牙

C.乌拉尔山;俄罗斯D.珠穆朗玛峰;中国

8.世界上水流量最大的河是()

A.乌拉尔河B.晴川江C.长江D.亚马孙河

9.俄罗斯最大的油田是()

A.秋明油田B.第二巴库油田C.高加索油田D.新西伯利亚油田

10.全世界最低点是(),它位于海平面以下()米

A.马里亚纳海沟;11034B.贝加尔湖;2212

C.死海;315D.安大略湖;33243

二,填空。(40分)

1.()是世界上陆地最低点,它位于海平面以下()米

2.日本国土面积()万平方千米,人口()亿

3.依次写出世界上国土面积前七大的国家:

4.巴西今年举办世界杯。巴西的首都是(),第二大城市是(),是世界国土面积第()的国家。

5.我国今年在南极新建科考站“泰山站”,它位于南极点的()方向,因为()

6.德国是今年世界杯的冠军。德国位于()洲,是一个()(填“内陆国”、“临海国”)

7.近日,非洲东部爆发了埃博拉病毒。非洲多()种人,()是非洲最发达的国家。

三,议论。(20分)

1. 为什么地中海沿岸的气候与太平洋沿岸的气候截然相反?

2.为什么俄罗斯被称为“海岸线最长的内陆国”?

参考答案

一,1~5:ACDBC6~10:CDDAA(每题2分)二,1.死海 ;3152.37;1.33.俄罗斯,加拿大,中国,美国,巴西,澳大利亚,印度4.巴西利亚;里约热内卢;55.南方;南极点四周都是南方6.欧洲;临海国7.黑;南非(每空2分)

三,1.地中海面积小,无法形成季风气候,太平洋面积大,可形成季风,沿岸为季风气候。

地理学有什么用大全 篇6

在收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愣了许久,作为一个理科生,在大学前对地理最深的印象就是跟会考有关的知识点,学习地理最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考试与成绩,其次是高中的地理老师非常幽默风趣,因此虽然我的文科成绩都出奇地差,但还是对地理抱有浓厚的兴趣 在上大学之前并没有料想到会进入地遥,从初进校园前与朋友们开玩笑说自己以后也许会当一个导游,可能回去深山老林里挖石油。到现在抱着好奇与模糊去完成这篇调查报告,也许也称不上成长了许多,但总算是探索地理道路上的一些前进吧。

当我问我自己

“学地理有什么用?”时,浮现在脑海中的还是一些模模糊糊的轮廓。入学半年,我了解到北师的地理专业有三个分支,分别是自然,人文与遥感。

自然着重于研究我们所居住的地球的环境,包括土壤,地质,水文,气候等等。大自然就像一本永远都读不完的书,我们所居住的,所呼吸的,所依靠的,也许我们自认为我们足够了解它,但它的魅力远不只有我们所接触到的这些。说大一些,学习自然研究自然,是人类与地球与山河逐渐磨合的过程中摸索出的一条道路,帮助我们更加科学地与地球相处,更加有效绿色地运用资源。短期来看,学习自然人类对自己的保护,是寻求利益与可持续发展的平衡,长期来看,对自然的研究与学习更像是贯穿了人类文明史书的并行线。

人文则着重于研究不同地域的人文活动与经济发展,不同区域的功能性的开发。如若说自然是对地球环境的探索,那人文就是将我们的生活与它密切联系的一条不可或缺的纽带。人总是喜爱群聚而居,不论是城市亦或是农村,都是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产物,通过人文地理的研究与学习,我们能深入地研究城市问题及完成城乡规划等等,根据受益对象的不同调整城市或农村中不同功能区域的布局与规划,从而使得当地的经济,交通等得到良好的改善。以我的家乡贵州为例

这里山清水秀,气候宜人,保留了多处古镇遗址等等。崇山峻岭,蜿蜒小溪,还有浓厚的民族风情都为黔发展旅游业提供了坚实的基底与良好的条件。近年来,各大风景区纷纷开放,很大程度上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如黔灵山公园,青岩古镇,天河潭,十里河滩,西江苗寨,小七孔等等。还有以贵州喀斯特地貌为卖点的公园等等。

中学地理概念教学——直观教学 篇7

(一)贯彻地理新课程标准的实施。

2001年教育部制订的关于全日制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包括“前言”、“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实施建议”四个部分。第一个方面:从为什么要学习地理;第二个方面:地理教学内容要求、技能、情感的培养等,构建了中学地理教育的总体结构。根据《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地理教学大纲》的要求,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运用巧妙语言、直观的教具和现代化的综合教学方式,使知识的形象性、具体性和直观性得到准确性的表达,让学生对所学的知识更好的理解与掌握,学会恰当的应用。这不仅为传统地理教学观念、教学方法产生了重要影响,同时也为地理概念的教学革新开辟了新视野。

(二)学生思维发展的需要。

虽然学生的思维在中学阶段已经得到了发展,抽象逻辑的思维开始慢慢脱离形象具体的支撑,实现了思维上的转化,但还需要一定的感性材料进行充实。地理概念的直观教学法,就是将丰富多变的感性材料具体呈现给学生。

(三)适应地理学科教学性质的规律。

中学地理是一门综合了自然要素、人文要素及其它相互关系的学科。直观教学手段,就是将我国中学地理教育的新理念落实到实处的方法,实现抽象知识和直观、生动的感性材料的转化,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在理解的基础上掌握这些地理观念,并应用于自己的实际的学习和生活。地理概念处于初级的地理基础知识结构中,是地理知识脉络搭建的基础。通过直观教学获取地理概念的感性认识,为学生地理概念的学习提供了良好的指导。

中学地理的学习内容涉非常广泛,有神秘天体运动,也有抽象的日界线和时区划分。地理包含很多内容,如生产与生活的发展,自然与人文的相互联系,区域地理及乡土地理的差别,其中地理事物及地理现象的形成及发展表现出的规律,学生很难理解其形成的过程,这时候就离不开直观教学手段在地理教学上的应用,无论是在课堂内的地理教学还是课外的实践教学都是必不可少的。

二、地理概念在直观教学上的表现特点

(一)直观具体性。

地理是专门研究地球表层地理环境的学科。其特殊性是在于其研究对象是地理表层具体的、感受得到的客观的地理事物,是真实客观存在的。

(二)启发性。

著名的教育心理学家们认为:随着年龄的增长,学生认知的发展,求知欲逐渐增强,在青少年时期达到了一个高峰。学生此时需要的是富有启发性的养料,教师的作用就是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满足学生对新知识的需求。

(三)师生的互动性。

直观教学法是师生教学相长的一种手段。直观教学为课堂教学设立了良好的教学情境,师生可以在直观教学情境中展开激烈的讨论,实现思维的扩展,达到了教学相长的目的。

三、地理直观教学法在地理教学应用的研究

(一)多媒体辅助教学的应用。

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是教育现代化的一种体现。多媒体教学应用多媒体技术再现情境,体展示过程,活跃思维。其教学模式声画并茂,激发兴趣,能够让创设的教学环境从抽象的地理概念形象变得具体化,比如“气旋与反气旋的形成”等应用。

(二)地图在地理概念教学的具体应用。

地图是表示地理事物和现象简明而示意性描述的图象。地图的表现形式是使课本抽象化的地理概念化为具体形象化的一种常用的教学用具,具有比较简练、重点突出、概括性高、清晰易懂的特点,比如“洋流”、“气候变化”等应用。

(三)实验法在地理概念教学中的应用。

达·芬奇说:“实验是科学知识的来源,智慧是实验的女儿。”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通过实验设计得出结论,从而完成既定学习任务的教学即为实验法。在新课改的理念下,进行大胆尝试,科学性探索。根据教学内容而设计的实验,能够有效帮助学生理解知识,提高其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还可以加强学生的思维能力,使学生的思维活动处于积极活跃状态,进行更好的思考,从而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比如“热力环流的学习”、“太阳高度的学习”等。

四、地理直观教学在中学地理概念教学中的地位

直观教学是传统教育和现代教育运用的基本教学模式之一,它能有效的提高教学效果,增强学生对事物的感性认识,大大提高学生分析力、观察力、想象力和抽象思维能力。直观教学法的教学效果受限于地理概念应用的好坏。那么,一套系统的科学的直观教学体系是直观教学应用过程中至关重要的技术支撑,所以地理概念直观教学能够对地理教学的实践提供指导性研究。

五、小结

在新课程标准理论的指导下,直观教学改变了传统地理概念教学模式,而是以一种更为直观、具体的方式来展示各种复杂的地理概念。不管是图文并茂的多媒体软件辅助教学,还是简练明了的地图教学,或者是师生互动的地理实验,都有助于学生空间思维能力的培养。

教育心理学理论表示,中学生的思维还处于初级阶段,还需借助具像的材料为支架来进行学习,使其在充分感知具体生动的地理形象时,掌握基础地理概念的知识和时空观念,为学好地理概念创造更好的条件,为学生智力、思维、能力的发展都提供了动力。

参考文献

[1]陈澄.地理教学论[M].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125.

高中地理概念有效教学策略的研究 篇8

1问题的提出

地理概念系统构成地理学科知识系统的骨架,是地理理性知识的基础组成部分,是地理知识点最多的地理理性知识之一,在地理教学和逻辑思维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高中地理课程综合性强、涉及面大,教材中大量出现抽象性、概括性的概念,特别是地理术语和地理名词多,学生学习难度大,是教学的难点与关键。对地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与规律的准确理解与灵活应用是地理学科的基本要求,也是学习和掌握地理科学的关键。地理概念的教学中,教师应抓住关键,破解难点,引导学生掌握概念的本质特征(内涵)以及其适用的范围(外延),并运用地理学科语言描述和阐述地理事物、地理基本原理与规律,以提高地理概念课堂教学的效率。

2高中地理概念有效教学策略

2.1按照地理概念系统内在的逻辑关系循序渐进,结合具体地理教学材料来提出和学习地理概念,揭示地理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最终形成完整的地理概念系统

地理概念的教学应当按照地理概念系统内在的逻辑关系循序渐进,结合具体地理教学材料来提出和学习地理概念。要严格控制教学目标,有的概念需要理解定义,甚至要求从定义出发推导其他概念。如以自然资源概念为基础,推导具体资源的概念、环境资源的概念、资源问题的概念等。有的概念只要结合实例了解大略含义,如地理空间、地理区域等。

2.1.1利用学生已有知识,引入概念教学 : 教学中应重视建立概念学习的条件和背景、建立概念间的联系等现象,激活学生与新知识关联的知识,选择地接受新的信息,最后将新知识与原有知识形成联系(同化),把新知识纳入到原有知识的命题网络中(习得)。

(1)在实地考察中,引导学生学习地理概念: 教师在教学概念时,应遵循由感性到理性的认识规律,丰富学生的地理感性认识,在此基础上形成科学、准确的地理概念。教师可带学生出外实地考察,先考察地理事物的外部特征(感性认识),再综合、分析并把握事物的本质特征,形成概念的内涵。如学习海拔,可带学生去附近大丰港进行实践考察,让学生在观察、分析、比较中得出海洋、平原、冲击平原及海拔等概念。通过实践考察呈现概念,帮助学生快速理解原本抽象的地理概念,提高了学生地理的学习兴趣。

(2)利用学生已有生活经验,帮助学生学习地理概念: 学生日常生活中自觉或不自觉地与地理现象发生联系,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获取、积累了一些与地理现象有关的生活经验。教师应利用学生已有生活经验,帮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学习地理概念,激活记忆,促进新知识的学习与新概念的理解。如讲“月相”概念时,让学生回忆夜晚所见到的月亮圆缺的各种形状及其出现的时刻;讲“太阳高度角”概念时,让学生回忆白天所见到的太阳在天空中位置及其变化。

(3)利用直观手段及多媒体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丰富学生的感性认识,帮助学生习得地理概念: 动感强烈、新颖、别致的信号有助于学生记忆和提取地理概念,教师可利用实物、模型、图片、影像、实验演示等直观手段及多媒体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丰富学生的感性认识,帮助学生习得地理概念。如用等高线地形模型演示等高线地形图或分层设色地形图两个概念时,能突出分层设色的内涵和意义,帮助学生理解同一种颜色表示对应的海拔范围、掌握分层设色地形图。教师可播放相关的录像,学习地震、火山、板块、地壳运动等概念,以刺激学生的选择性知觉,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丰富其感性认识,帮助学生习得地理概念。

2.1.2把握关键词,引导帮助学生从定量与定性两方面理解概念: 教师可采用如比喻等方法,引导帮助学生把握关键词,从定量与定性两方面准确理解掌握概念。如教学地震这一概念,可让学生勾画出教材中关于震源、震中、震级、烈度的定性描述,并把一石子扔进河里激起波浪这一过程比作地震,石子为震源,摔石子的力量为震级,石子的落脚点为震中,所溅浪花和引起的波纹为烈度,引导帮助学生把握关键词震源、震中、震级、烈度并从定量与定性两方面理解地震这一概念,符合中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认知规律,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体性,为概念教学奠定扎实的感性基础。

2.2运用多种方法,引导帮助学生掌握地理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培养学生地理概念的抽象概括能力,深化概念教学

地理概念教学含有丰富的抽象能力培养因素,要在掌握地理概念的同时学会辨证抽象思维,重视从抽象上升到理性具体的过程,例如空间位置是地理事物与其他相关地理事物之间所有空间关系的总和。前一个概念含义只反映抽象的普遍性,后一个概念则比较丰富,反映了事物的内在联系,达到抽象性与具体性的统一。概念内涵的深度与外延的广度成正比,即对地理事物认知的深度与广度成正比。教师引导学生观察比较、交流讨论、比较、归纳概括,引导帮助学生掌握地理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培养学生地理概念的抽象概括能力,深化概念教学。

如自然资源的概念---人类直接从自然界获得并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物质与能量,进行归纳、转换为自然属性与经济属性,可帮助学生把握自然资源的内涵。

再如引导学生利用比较法,帮助辨清概念间的几种关系---从本质特征即内涵上区分,找出相同点和不同点,确定适用范围,把握近似概念(如热带雨林和热带季雨林,水资源、水力资源和水利资源等);从内涵入手,找出差异再分析外延上的相反性,把握矛盾概念(如内力作用与外力作用,寒流与暖流,重工业与轻工业等);根据内涵外延不同,分析彼此间的包含与被包含关系的包含关系的概念(如地理环境、社会环境与城市环境);根据时空的差异,确定适用范围的广义和狭义的概念(如水资源)。比较地理概念的异同,明确不同概念的区别及其联系。通过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似但相异的地理概念的比较,区分其异同,达到深化概念特性和分清概念内涵的目的。

具体措施:1、类比法,对相似或相近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如“太阳高度与正午太阳高度”、“时区与区时”、“天气与气候””等,学生容易混淆,通过类比的方法有助于掌握这些概念的本质,突出其个性特征。2、对比法,对互相对立的、意义相反或接近相反的地理概念,如“气旋与反气旋”、“背斜与向斜”、“可再生资源与非可再生资源”等进行对比,重点讲清其中一个,另一个则引导学生通过对比,得出与此概念相反的属性和特点。以巩固学生对地理概念的掌握。

2.3归纳概括,形成地理概念系统: 地理概念属于基础结构,地理概念系统是地理概念群体,属于中层次结构。地理知识结构系统是地理学科体系,属于高层次结构。学生在掌握大量地理概念和概念系统后,应进一步掌握地理学科体系,完整、准确地掌握地理教科书的全部知识内容。教学中,应使学生从逐个理解地理概念,分门别类的掌握地理概念体系,了解各级地理概念的并列或从属关系,了解概念间的区别和联系,使地理概念成为具有内在联系的系统化的知识,而不是互不联系的、孤立的名词解释。如地形、气候、河流、动物、植被、土壤是并列关系,气候、气温、月平均气温是从属关系。地形和气候是由一系列从属概念组成的大概念,它们各有一个概念群。其它地理要素或经济构成也有一定的概念系统。

2.4避免概念的绝对化,从发展的观点出发,认识概念的本质属性: 地理概念教学应从发展的观点出发,认识到地理概念是灵活性与稳定性的统一,个别概念的内涵和概念系统的构成是在发展变化的。如对可再生资源概念的认识。认识概念的本质属性是地理概念教学的关键,地理概念的泛化和混淆都是本质属性把握不住所致。例如海拔200m以下不是平原的本质属性,美国的大平原,中国的河套平原和宁夏平原等海拔都超过200m。

2.5及时应用知识解释或解决生态系统问题,强化概念教学: 教师要引导学生通过对所学概念的具体应用,即在新情景中解释或解决具体问题,使概念内化到相关概念体系中去,形成新的知识体系。学生形成地理概念,不能只停留在记忆概念的词义上,还要进行定性与定量的训练,以加深对概念的理解,达到牢固掌握概念的目的。在正确掌握概念的基础上,运用相关的地理基本原理,揭示出地理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如植被与森林,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土地的次生盐碱化等概念。

3结束语

教师要不断探索,充分利用地理事实现象和学生已有经历经验引起概念教学,引导学生对地理概念、事象观察比较、交流讨论、归纳概括深化概念教学,学生及时应用所学知识解释或解决具体问题巩固概念教学,以有效提高中学地理概念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陈澄,樊杰.地理课程标准解读(全日制义务教育),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

[2]代礼虎.高中地理概念教学的方法探讨,读写算2011(05)

[3]佚 名.“概念图”在地理教学中的应用 http://www.jhdilifudao.com/NewsInfo-112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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