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计算规范

2024-07-03

园林绿化工程计算规范(精选7篇)

园林绿化工程计算规范 篇1

(一)第一章、规范标准

一、城市绿化植树工程施工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1.0.1 植树工程是城市绿化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统一标准,提高施工质量,使植树工程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城市风景林地、防护林带和道桥绿化等植树工程。

1.0.3 本规范适用于种植干径15cm以下的乔木,高4m或土球直径1.3m以下常绿乔木,高度2.5m以下的灌木和藤本植物的质量技术标准。

1.0.4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以及本市多年来施工经验和技术总结制定的。

1.0.5 为植树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市政设施和绿化工程中草坪、地被、花卉的施工,应符合本市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术 语 2.0.1 植树工程:即园林树木种植工程,包括种植乔木、灌木、藤本树木。2.0.2公共绿地:指各类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以及小游园、街道广场绿地。

2.0.3居住区绿地:指居住区的小游园、宅旁绿地、公共建筑附属绿地。2.0.4单位附属绿地:指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等单位内部自建的绿地。

2.0.5防护林带:指为城市改善环境,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而营建的林带和片林

2.0.6城市风景林地:自然环境优美,风景名胜集中,具有一定规模、范围的绿地地域。

2.0.7道桥绿化:指道路两侧行道树、绿化带和立交桥区范围内的绿化。2.0.8绿化工程:即园林植物种植工程,包括种植树木、种植花卉、种植草坪和地被植物。

2.0.9乔木:主干明显而直立,植株高大的木本植物。

2.0.10灌木:无明显主干或主干甚短,植株低矮的木本植物。2.0.11常绿树:终年具有绿叶的树木,包括常绿乔木和常绿灌木。2.0.11藤本植物:茎干细长,不能直立,攀附在大树或它物上生活的植物。

2.0.12种植土:宜于植物生长的土壤,土壤理化性能好,结构疏松,通

气、保水、保肥能力强。

2.0.13客土:指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树木生长的有害土壤更换成种植土。

2.0.14假植:树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根部、土球用土埋严或围起。2.0.15修剪:指将树体、器官(根、茎、叶、花等)的某一部分剪短或疏删,达到平衡树势,更新复壮的目的。

2.0.16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使枝条分布合理,达到通风透光、减少蒸发的目的。

2.0.17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达到刺激侧芽萌发新梢的目的。

2.0.18成活率:指树木种植后到规定时间,检查的成活株数占种植总数的百分比。

2.0.19非植树季节植树:在本市指除春、雨、秋三季以外季节的植树。也可称树木生长季节的植树。

第三章 施工前的准备

3.0.1 植树工程施工前必须做好各项施工的准备工作,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准备工作内容包括:掌握资料、熟悉设计、勘查现场、制定方案、编制预算、材料供应和现场准备。

3.0.2 开工前应了解掌握工程的有关资料,如用地手续、上级批示、工程投资来源、工程要求等。

3.0.3 施工前必须熟悉设计的指导思想、设计意图、图纸、质量、艺术水平的要求,并由设计人员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3.0.4 现场勘查,施工人员了解设计意图及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勘查,一般包括:现场周围环境、施工条件、电源、水源、土源、交通道路、堆料场地、生活暂设的位置,以及市政、电讯应配合的部门和定点放线的依据。

3.0.5 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以下内容:a)、工程概况:工程项目、工程量、工程特点、工程的有利和不利条件。

b)、确定施工方法:采用人工还是机械施工,劳动力的来源,是否有社会义务劳动参加。

c)、编制施工程序和进度计划。

d)、施工组织的建立,指挥系统、部门分工、职责范围、施工队伍的建立和任务的分工等。

e)、制定安全、技术、质量、成活率指标和技术措施。

f)、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水、电源、交通道路、料场、库房、生活设施等具体位置图。

g)、施工方案应附有计划表格,包括:劳动力计划、作业计划、苗木、材料机械运输等。

3.0.6 编制施工预算应根据设计概算、工程定额和现场施工条件、采取的施工方法等编制施工预算。

3.0.7 重点材料的准备:如特殊需要的苗木、材料应事先了解来源、材料质量、价格、可供应情况。

3.0.8 做好现场准备,包括:三通一平,搭建暂设房屋,生活设施,库房。事先与市政、电讯、公用、交通等有关单位配合好,并办理有关手续。

3.0.9 关于劳动力、机械、运输力应事先由专人负责联系安排好。

3.0.10 如为承包的植树工程,则应事先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办理必要手续,合同生效后方可施工。

第四章 苗木质量要求

4.0.1 苗木本身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绿化美化效果,为此苗木质量应符合苗木出圃质量标准和设计对苗木质量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a)、乔木的质量标准:树干挺直,不应有明显弯曲,小弯曲也不得超出两处,无蛀干害虫和未愈合的机械损伤。分枝点高度2.5-2.8m。树冠丰满,枝条分布均匀、无严重病虫危害,常绿树叶色正常。根系发育良好、无严重病虫危害,移植时根系或土球大小,应为苗木胸径的8-10倍。

b)、灌木的质量标准: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严重病虫危害,灌丛匀称,枝条分布合理,高度不得低于1.5m,丛生灌木枝条至少在4-5根以上,有主干的灌木主干应明显。

c)、绿篱苗的质量标准:针叶常绿树苗高度不得低于1.2m,阔叶常绿苗不得低于50cm,苗木应树型丰满,枝叶茂密,发育正常,根系发达,无严重病虫危害。

第五章 种 植

第一节 定点、放线

5.1.1 定点放线要以设计提供的标准点或固定建筑物、构筑物等为依据。5.1.2 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要准确,标记要明显。定点放线后应由设计或有关人员验点,合格后方可施工。

5.1.3 规则式种植,树穴位置必须排列整齐,横平竖直。行道树定点,行位必须准确,大约每50m钉一控制木桩,木桩位置应在株距之间。树位中心可用镐刨坑后放白灰。

5.1.4 孤立树定点时,应用木桩标志树穴的中心位置上,木桩上写明树种和树穴的规格。

5.1.5 绿篱和色带、色块,应在沟槽边线处用白灰线标明。5.1.6 自然式种植,定点放线应按设计意图保持自然,自然式树丛用白灰线标明范围,其位置和形状应符合设计要求。树丛内的树木分布应有疏有密,不得成规则状,三点不得成行,不得成等腰三角形。树丛中应钉一木椿,标明所种的树种、数量、树穴规格。

第二节挖种植穴、槽的质量标准

5.2.1 挖种植穴、槽的位置应准确,严格以定点放线的标记为依据。5.2.2 穴、槽的规格,应视土质情况和树木根系大小而定。一般规定:树穴直径和深度,应较根系和土球直径加大15-20cm,深度加10-15cm。树槽:宽度应在土球外两侧各加10cm,深度加10-15cm,如遇土质不好,需进行客土或采取施肥措施的应适当加大穴槽规格。

5.2.3 挖种植穴、槽应垂直下挖,穴槽壁要平滑,上下口径大小要一致,挖出的表土和底土、好土、坏土分别置放。穴、槽壁要平滑,底部应留一土堆或一层活土。挖穴槽应垂直下挖,上下口径大小应一致。

5.2.4 在新垫土方地区挖树穴、槽,应将穴、槽底部踏实,注意现在以及将来的沉降程度。在斜坡挖穴、槽应采取鱼鳞坑和水平条的方法。

5.2.5 挖植树穴、槽时遇障碍物,如市政设施、电讯、电缆等应先停止操作,请示有关部门解决。

第三节 客土、施肥

5.3.1 树木生长、发育都离不开土壤,因此土壤好坏影响着树木的成活,具体要求如下:

a)、种植树木所必须的最低土层应视树木规格大小而定,一般较树木根系至少加深30-40cm以上。

b)、种植前对土壤进行勘探,化验理化性质和测定土壤肥力。

c)、对不宜树木生长的建筑弃土,或含有害成份的土壤,必须进行客土,换上适宜树木生长的种植土。

d)、如设计规定或有特殊要求还可掺入部分腐植土,以改良土壤结构和增加肥力,一般可掺入1/5或1/4的腐植土

5.3.2 为供给树木养分,促进发育生长,可采取施肥措施,一般要求如下: a)、施肥所需肥料应是经过充分腐熟的有机肥。

b)、施肥量应根据树木规格、土壤肥力、有机肥效高低等因素而定。c)、施肥的方法:将有机肥搅碎、过筛与细土拌匀,平铺坑底,上面覆10cm种植土。

第四节装运、卸苗和假植

5.4.1 装、运、卸和假植苗木的各环节均应保护好苗木,轻拿、轻放,必须保证根系和土球的完好,严禁摔坨。

5.4.2 装裸根苗木应顺序码放整齐,根部朝前,装时将树干加垫、捆牢,树冠用绳拢好。

5.4.3 长途运输应特别注意保持根部湿润,一般可采取沾泥浆、喷保湿剂

和用苫布遮盖等方法。

5.4.4 装带土球苗木,应将土球放稳、固定好,不使其在车内滚动,土球应朝车头,树冠拢好。装绿篱苗时最多不得超过三层,以免压坏土球。

5.4.5 运输过程应保护好苗木,要配备押运人员,装运超长、宽的苗木要办理超长、超宽手续,押运人员应与司机配合好。

5.4.6 卸车时应顺序进行,按品种规格码放整齐,及时假植,缩短根部暴露时间。

5.4.7 使用吊车装卸苗木时,必须保证土球完好,拴绳必须拴土球,严禁捆树干吊树干。

第五节 修剪

5.5.1 树木移植时为平衡树势,提高植树成活率,应进行适度的强修剪。修剪时应在保证树木成活的前提下,尽量照顾不同品种树木自然生长规律和树形。修剪的剪口必须平滑,不得劈裂并注意留芽的方位。超过2cm以上的剪口,应用刀削平,涂抹防腐剂。修剪的方法,一般采取疏枝和短截。

5.5.2 树木的根部和高大落叶乔木树冠的修剪,均应在散苗后种植前进行,一般剪去劈、裂、断根、断枝、过长根、徒长枝和病虫根、枝。

5.5.3 灌木、绿篱、花篱或需造型修剪的树木,除根部修剪在种植前进行,树冠部分应在种植二遍水扶直后进行。

5.5.4 常绿乔木一般可不修剪,仅剪去病虫、枯死、劈、裂、断枝条和疏剪过密、重叠、轮生枝。剪口处留1-2cm小木橛,不得紧贴枝条基部剪去。

第六节 种植

5.6.1 种植的时间选择,一般应选择在蒸腾量小和有利根系及时恢复的时期。在北京地区可在春、雨、秋三季进行,以春季为主。

5.6.2 种植的质量标准:

a)、种植的苗木品种、规格、位置、树种搭配应严格按设计施工。b)、种植苗木的本身应保持与地面垂直,不得倾斜。

c)、种植时应注意苗木的丰满一面或主要观赏面应朝主要视线方面。d)、种植规则式要横平竖直,树木应在一条直线上,不得相差半树干,遇有树弯时方向应一致,行道树一般顺路与路平行。树木高矮,相邻两株不得相差超过30cm。

e)、种植苗木深浅应适合。一般乔灌木应与原土痕持平。个别快长、易成活的树种可较原土痕栽深5-10cm,常绿树栽时土球应与地面平或略高于地面5cm。

f)、种植带包装的土球树木时,必须保持土球完好,包装物应取出。5.6.3 种植的程序和方法: a)、散苗:将苗木按定点的标记放至穴内或穴边,路树应与道路平行散放。

散苗后再与设计图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b)、还土:核对根系、土球与种植穴的规格是否符合规范的标准。合格后向种植穴内还土至合适的高度并踏实。

c)、种植:

1)、裸根树木种植时,应将根部舒展、铺平,不得窝根,随后填土至1/2时,将树干向上提动,但不得错位,使根与土壤密接,沿穴壁踏实,再将土填至地平。

2)、种植带土球苗木、树木入穴后,土球放稳,树干直立,随后拆除并取出包装物,如取出包装物确有困难时,应将包装物尽量压至穴的底部,随填土随踏实。种植绿篱时,土球完好的应在入槽前拆除包装物,再置于槽内。

d)、开堰:种植后应在树木四周筑成高15-20cm的灌水土堰,土堰内边应略大于树穴、槽10cm左右。筑堰应用细土筑实,不得漏水。

e)、立支柱:种植后需要支撑的树木,可采取单支柱法、双支柱法、三支柱法,支撑应牢固,一般支柱立于土堰以外,深埋30cm以上,将土夯实,支柱的方向一般均迎风。树木绑扎处应垫软物,严禁支柱与树干直接接触,以免磨坏树皮。支柱立好后树木必须保持直立。

f)、浇水:新植树木栽后24小时内浇第一遍水,此次水量不宜过大、过急,三日内浇第二遍水,十日内浇上第三遍水,此两次水量要大,应浇透,以后转入后期养护。每次浇水后均应整堰、堵漏、培土、扶直树干,第三遍水后可封堰。

g)、非种植季节种植,应采取以下措施:

1)、苗木应提前采取修枝、断根或用容器假植处理。2)、对移植的落叶树必须采取强修剪和摘叶措施。3)、选择当日气温较低时或小阴雨天进行移植,一般可在下午五点以后移植。

4)、应采取带土球移植。

5)、各工序必须紧凑,尽量缩短暴露时间,随掘、随运、随栽、随浇水。6)、夏季移植后可采取搭荫棚、喷雾、降温等措施。

园林绿化工程计算规范 篇2

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成为了评价城市建设的标准之一。高质量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不仅能够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也使人们的生活水平及工作环境得到了提高。因此,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尤为重要,这也对施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于此,本文就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规范化的管理进行了探讨,以期提供参考。

2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立项阶段的规范化管理

2.1项目的申报组织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单位年度园林项目总投资计划由建设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公布,时间、地点要求统一,从而科学组织与展开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在申报之前,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需要事先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2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审定

送报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被纳入各事业单位的预算资金项目中,并直接进入当年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库中,其也被纳入各事业单位预算资金项目中;如果某一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并非是某事业单位预算资金的项目而是属于新增项目,则需要经过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的园林工程项目评审才能加以确定。

组建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库评审专家小组,技术审查的主要依据是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中的相关技术内容,从而为项目评审专家提供科学的参考。可行性评估之后,相关的评审专家需要提出相关的技术指导意见,并按照综合的评价结果对不同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进行打分排序。

建设单位对当年新增项目经费的合理安排,需要充分结合新增因素项目排序情况以及年度预算资金进行科学确定,并将当年未安排的城市园林工程项目纳入下一年度城市园林工程项目库中。

2.3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库的科学管理

涉嫌违法运作或严重违规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不能接受相关建设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协调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情况不真实、提交的相关材料存在严重虚假情况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相关内容经过重大调整却未进行再次申报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由于其它相关外力因素导致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不能继续实施的情况。

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采购招标阶段的规范化管理

3.1设置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专职人员管理人员与采购小组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关建设单位须设政府采购专职员一名与采购小组一个,下属各部门应增设政府采购专职员1名与成立政府采购小组一个。

采购需求主要由政府采购小组来全面负责,同时其还负责验收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与监督、审核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统筹、跟踪、协调采购工作主要由建设单位政府采购专职人员负责,其主要的工作职责就是采购符合招标要求的文件与上传和下达以及跟踪文件,与此同时对采购的合同进行备案并提醒。

3.2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采购的前期管理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前期设计以及造价咨询及和相关采购需求准备工作需要由建设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并要求各部门人员严格按照本年度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实际预算要求进行科学管理。

《政府采购资金分配审批表》的填报需要通过建设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经各部门填报并将相关的数据资料纳入建设单位财务部门采购指标体系中。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评标原则、企业具体情况等共同组成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实际采购需求,具体的项目采购需求以及财政预算金额的确定需要结合建设单位的评标原则进行科学确定。

3.3明确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采购上传的责任主体和内容

已经过审核的采购资料需经各部门上交建设单位,采购信息的上传需由政府采购专职人员利用政府采购网进行上传。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资料主要包括城市园林工程技术图纸以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具体工程量清单、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实际采购需求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重大议事记录等。

3.4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机构和招标文件的科学确定

招标实施机构的科学确定需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文件初稿的编制需要结合招标实施机构的项目需求进行;招标文件的初稿由招标实施机构以及建设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并完善修改后,结合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预算资金实际金额以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文件编审原则对建设单位的最终招标文件进行确定。

3.5开评标过程的参与以及确认评标结果

结合我国建设单位相关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实施准则,评标工作的科学进行需要由建设单位指派和委托相关的专业人士进行评标现场的答疑解惑。

评标结果确定以及评标的责任人确认需要结合建设单位的相关评标原则进行科学确定。

3.6合同签订权责的明确

政府采购专职人员主要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跟踪以及相关备案信息的录入,与此同时与建设单位业务部门进行积极联系与沟通。

采购合同的签订需要当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签订之后还需要交由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科学备案处理。

4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规范化管理

4.1要科学汇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设计图纸

设计单位需与建设单位进行及时沟通并联系,以便在工程项目设计之前相关技术人员更好地熟悉现场,积极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设计准备工作,从而为项目设计奠定积极的技术基础。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设计图纸的汇审以及审查意见的出具需要通过建设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科学评定,现场拍照以及会议纪要记录主要由监理单位负责。当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设计图纸符合施工要求后,需经过相关施工技术指导专家的签字确认;对于不符合施工技术要求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图纸,需返回要求相关技术人员重新进行修改、完善。

4.2熟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和施工开工会议的召开

施工之前建设单位需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及时沟通联系,以便让相关施工方与工程监理方尽快熟悉施工现场,从而全面做好相关的施工技术前期工作。

设计单位要做好《设计合同》、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合同》、监理单位要做好《监理合同》。

开工会议需由建设单位组织,由设计、施工、监理三方单位共同参与,会议纪要的记录以及开工会议现场的拍照工作需要由施工监理单位全权负责。

《设计合同》以及《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和《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等相关的资料文件必须要经过相关建设单位责任人审核和签定后才能全面进行施工[1]。

4.3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科学管理

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科学管理必须做到“无重伤、无死亡、无倒塌、无中毒、无火灾、无不文明用语”等,施工过程中需将每月的的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3‰以下,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达标率要达到100%;与此同时还需要在施工过程中备好相关的紧急处理预案。

施工过程中,需将大门设置在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出入口,然后清楚标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企业的所属标识或企业具体名称;与此同时需将施工项目的平面图以及工程概况资料牌设置在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同时应该清楚标明施工企业人员名单以及施工监理人员的联系方式及文明施工牌示等。

施工过程中为了明确施工责任,双方应该签署施工劳动合同,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当双方发生争执时按照合同内容解决。

在施工过程中为了保证施工技术人员免受伤害,需要为其提供安全防护服装以及安全防护技术工具,并及时全面告知其施工过程中的隐患点以及危险点,提升施工技术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在施工时要求施工人员配戴安全帽,并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分项施工工程项目以及隐蔽性施工项目在施工时需要充分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将资料及时保存。

施工中所用到的脚手架需要经过科学的计算分析才能进行准确安装。经过合理的验收之后才能投入使用,并保证做好相关维护工作。

做好施工场地的安全网连接以及护栏维护等工作,保证相关的设备装置都处于正常状态,随时能够投入使用,没有经过相关管理人员的同意,施工人员不得擅自随意挪动施工器械。

在施工之前需要对施工场地中所用到的施工照明设备以及施工提升器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检查,分析其性能,保证一切安装以及操作都能严格按照相关的技术要求进行作业,并经过合格验收之后才能投入使用,专用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管理,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4.4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

施工项目监理机构的设置必须要按照施工监理合同进行操作,同时要配备好施工人员以及施工设备和相关的施工总监理工程师等。

需科学编制施工实施细则以及施工监理操作规范,确保施工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全面发挥自己的监督管理职能,并严格按照施工监理的操作细则对施工设计以及施工勘察和施工工程的技术质量及施工安全验收等内容进行监督管理。

对于施工技术单位随意更改或者增减工程量的行为要予以规范,严格控制其每一个操作环节,对于变更的工程量要做好施工记录与核实工作。

对于施工中所用到的钢筋材料以及水泥和和其它相关的技术材料要进行登记以及查验,经过牌照登记等环节之后,对设备以及施工材料的合格证进行验证。

对施工工期的控制与管理需要按照工程合同情况进行,必须做到真实有效。合理合法,严审施工项目竣工结算前申报支付工程款总额应该低于合同总价的85%,对于因故超期进行施工的情况也要进行严格审查。

在施工中需要不定期组织相关的工程会议,及时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证分析,对于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的环节应该予以返工处理,并严格按照施工合同中的管理规定控制施工工期。

4.5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款进行严格管理

严格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资金支付情况进行管理,按照合同情况对园林工程的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审核,必须保证合法、真实而有效;在竣工结算之前,保证工程支付项目的总金额应该低于合同总金额的85%,以审计部门的审核定价标准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与支付。

5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结算与决算、送审阶段的规范化管理

5.1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结算与决算书的编制

施工工程项目资料需经过施工单位进行整合,施工项目的决算需经过编制部门进行操作,在项目决算书中一定要对施工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施工技术资料有效真实,避免出现虚假的信息以及结算和预算超过合同报价的情况。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批准文件、资金状况;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确定方式;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公告、文件、报价书、合同书、审批表;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工程项目设计变更、产品检验报告;延期工程的签字、确认;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预(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及材料设备定价依据;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竣工报告;建设、审核、施工单位三方审计单。

进一步做好工程项目原始资料的保存工作,具体的原始资料包括以下9种:施工前与施工后的现场照片;隐蔽工程施工现场照片;增减或设计变更的资料;项目经理、总监任命书;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具体方案;施工例会资料以及施工量;施工过程中的相关验收资料;施工安全检查协议书;施工中上下级沟通联系资料。

5.2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资料的送审

首先需要严格做好施工工程的结算内审工作,相关审核资料由第三方施工单位审核确认并签字之后交于第三方送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集中审计。

及时办理财务决算以及竣工结算手续,项目竣工结束3个月之后应该全面办理好施工项目的财务决算手续[2]。

现代城市园林工程项目施工是一项十分系统的工作,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不断会有新的施工技术方式应用到整个工程项目中,从而对园林工程的安全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减少城市投资损失以及进一步规范施工技术操作流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6结语

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是现代化城市发展的重要工程项目。由于其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的作用,因此备受相关部门的关注。与此同时,对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的技术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只有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才能进一步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从而使其既具有生态环境调节作用,又具有一定的观赏性。

参考文献

[1]刘莉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管理探讨[J].山西建筑,2013(14).

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工序及其规范 篇3

关键字:绿化工程 ,种植土, 客土 , 规则式种植

园林绿化工程是建设风景园林绿地的工程。园林绿化是为人们提供一个良好的休息、文化娱乐、亲近大自然、满足人们回归自然愿望的场所,是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城市生活环境的重要措施。本文目的在于阐述园林绿化的规范与特征,回顾其发展历史,指出园林绿化的不足之处;园林绿化研究的范围,园林规划与设计,园林施工,园林养护等。并尝试着提出一些规范性的技术原则和要求。

1、施工前准备

1.1 城市绿化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绿化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施工。施工人员应掌握设计意图,进行工程准备。

1.2 施工前,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人员应按设计图进行现场核对。当有不符之处时,应提交设计单位作变更设计。

1.3 根据绿化设计耍求,选定的种植材料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规定。

1.4 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施工计划书,定制施工程序和进度计划,大型及重点绿化工程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1.5 城市建设综合工程中的绿化种植

2、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

2.1 种植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病虫害,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计要求。生长旺盛,姿态丰满,品种优良,苗源取近原则。

2.2 苗木挖掘、包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一般土球大小为胸径的8-10倍.包装时用草绳将根部土球包扎好,使土球不松散。

2.3 观叶植物,叶色应鲜艳,叶簇丰满。

2.4 铺栽草坪用的草块及草卷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杂草不得超过5%。草块土层厚度宜为3~5cm,草卷土层厚度宜为1~3cm。

2.5 播种用的草坪、草花、地被植物种子均应注明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重量、采收年份、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自外地引进种子应有检疫合格证。发芽率达90%以上方可使用。

3、种植前土壤处理

3.1 种植或播种前应对该地区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采取相应的消毒、施肥和客土等措施。

3.2种植地的土壤含有建筑废土及其他有害成分,以及强酸性土、强碱土、盐土、盐碱土、重粘土、沙土等,均应根据设计规定,采用客土或采取改良土壤的技术措施。

3.3 绿地应按设计要求构筑地形。对草坪种植地、花卉种植地、播种地应施足基肥,翻耕25~30cm,搂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种植穴、槽的挖掘

4.1 种植穴、槽挖掘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

4.2.种植穴、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必须准确,标记明显。

4.3 在土层干燥地区应于种植前浸穴。即在种植前先向穴内浇灌水。

4.4挖穴、槽后,应施入腐熟的有机肥作为基肥。肥料不要直接与根头接触,即在肥料上盖层土。

5、苗木运输和假植

5.1 苗木运输量应根据种植量确定。苗木运到现场后应及时栽植。

5.2 苗木在装卸车时应轻吊轻放,不得损伤苗木和造成散球。吊时在树身上绕草绳或其他保护材料。

5.3 起吊带土球(台)小型苗木时应用绳网兜土球吊起,不得用绳索缚捆根颈起吊。重量超过1t的大型土台应在土台外部套钢丝缆起吊。

5.4 土球苗木装车时,应按车辆行驶方向,将土球向前,树冠向后码放整齐。

5.5 裸根乔木长途运输时,应覆盖并保持根系湿润。装车时应顺序码放整齐;装车后应将树干捆牢,并应加垫层防止磨损树干。如长时间运输每超过12小时在根部洒水一遍,最好用湿布盖根部。

5.6 花灌木运输时可直立装车。装时要整齐,带土球的把土包扎好。

5.7 装运竹类时,不得损伤竹竿与竹鞭之间的着生点和鞭芽。

5.8 棵根苗木必须当天种植。裸树苗木自起苗开始暴露时间不宜超过8h。当天不能种植的苗木应进行假植。

5.9 带土球小型花灌木运至施工现场后,应紧密排码整齐,当日不能种植时,应喷水保持土球湿润。

5.l0 珍贵树种和非种植季节所需苗木,应在合适的季节起苗并用容器假植。

5.11种植后一定要浇透水。

6、苗木种植前的修剪

6.1 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宜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对树冠进行修剪,保待地上地下平衡。

6.2 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6.2.1 具有明显主干的高大落叶乔木应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芽上短截,可剪去枝条1/5~1/3。

6.2.2 无明显主干、枝条茂密的落叶乔木,对干径10cm以上树木,可疏枝保待原树形;对干径为5~10cm的苗木,可选留主干上的几个侧枝,保持原有树形进行短截。

6.2.3 枝条茂密具圆头型树冠的常绿乔木可适量疏枝。枝叶集生树干顶部的苗木可不修剪。6.2.4 常绿针叶树,不宜修剪,只剪除病虫枝、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和下垂枝。

6.2.5 用作行道树的乔木,分枝点以上枝条酌情疏剪或短截,并应保持树冠原型。

6.2.6 珍贵树种的树冠宜作少量疏剪。

6.3 灌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6.3.l 带土球或湿润地区带宿土裸根苗木及上年花芽分化的开花灌木不宜作修剪,当有枯枝、病虫枝时应予剪除。剪下来的枝条应及时处理掉。

6.3.2 枝条茂密的大灌木,可适量疏枝。

6.3.3 对嫁接灌木,应将接口以下砧木萌生枝条剪除。

6.3.4 分枝明显、新枝着生花芽的小灌木,应顺其树势适当强剪,促生新枝,更新老枝。

6.3.5 用作绿篱的乔灌木,可在种植后按设计要求整形修剪。苗圃培育成型的绿篱,种植后应加以整修。

6.4 苗木修剪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6.4.l 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

6.4.2 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距留芽位置以上1cm

6.4.3 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或漆油漆将截口包裹住。

7、树木种植

7.1 应根据树木的习性和当地的气候条件,选择最适宜的种植时期进行种植。

7.2. 种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核对苗木品种、规格及种植位置。

7.3 对排水不良的种植穴,可在穴底铺l0~15cm砂砾或铺设渗水管、盲沟,以利排水。

7.4 树木种植后浇水、浇水时应防止因水流过急冲刷裸露根系或冲毁围堰,造成跑漏水。浇水后出现土壤沉陷,致使树木倾斜时,应及时扶正、培土。

8、大树移植

8.1 移植胸径在20cm以上的落叶乔木和胸径在15cm以上的常绿乔木,应属大树移植。

8.2 大树移植前应对移植的大树生长情况、立地条件、周围环境、交通状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移植的技术方案。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机械移植作业。

8.3 当要移植大树时,移植时间宜一年前确定,移植前应分期断根,修剪,做好移植准备。

8.4.大树移植后,必须设立支撑,防止树身摇动。

8.5 大树移植后,两年内应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做好修剪、剥芽、喷雾、叶面施肥、浇水、排水、设置风障、荫棚、包裹树干、防寒和病虫害防治等一系列养护管理工作,在确认大树成活后,方可进入正常养护管理。

园林绿化工程计算规则 篇4

围堰工程分土围堰、草袋围堰:土围堰工程量按围堰的长度以延长米计算;草借袋围堰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

二、园林绿化工程

1.不论树木大小均按株计算。

2.种植花卉、挖铺草皮以平方米计算。

3.绿篱种植不论单排,双排均以延长米计算。

三、堆砌假山及塑假石山工程

1.假山的工程量按实际使用石料数量以吨计算。计算公式:堆砌假山工程量(吨)=进料验收的数量-进料剩余数量。

2.塑假石山工程量按其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四、山路、园桥、地面

1.各种园路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两边各放宽5cm乘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2.各种园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按平方米计算。

3.园桥:毛石基础、桥台、桥墩、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石桥面按平方米计算。4.室内地面以主墙间面积计算,不扣除磉磴(西半球顶石)、落地柱、垛、间壁墙所占面积,应扣除0.5m2以上的佛像基座、香炉基座及其它室内装饰件底座所占面积,室外地坪和散水不扣除天花乱坠子所占面积,应扣除0.5m2以上的树池、花坛、沟盖板、须弥座、照壁等所占面积。

5.墁石子地面不扣除砖、瓦条拼花所占面积,若砌砖心时应扣除砖心所占面积。

6.用卵石拼花、拼字,均按花或字的外接矩形或贺形面积计算其工程量。

7.贴陶瓷片按实铺面积计算,瓷片拼花或拼字时,按花或字的外接矩形或贺形面积计算,其工程量乘以系数0.8。

五、园林小品工程

1.堆塑装饰工程分别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塑树根或仿树形柱、枋竹形柱分不同直径按米计算。

2.小型设施工程量:

(1)预制花檐、角花、博古架分不同规格按延长米计算。

(2)现浇彩色水磨石飞来椅按扶手长度计算。

(3)木纹板工程量以平方米计算。

(4)砖砌园林小摆设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砖砌园林小摆事实设抹灰面工程量以平方米计算。

园林绿化工程计算规范 篇5

算规范》之间的区别

发表日期:2012年3月16日 出处:房管处 【编辑录入:base】

在工作中我们时常会遇到从事建筑施工的从业人员,他们拿着我单位出具的房产测量报告来咨询房屋建筑面积。同一幢房屋,房产测量中房屋建筑面积与建筑施工中的房屋建筑面积结果不一致。这是因为《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与《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535-2005)中有些部分的计算规则不同造成的。

《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是由国家建设部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2000年8月起实施的,适用范围为房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利用、交易、征收税费,以及为村镇规划建设提供数据及资料。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535-2005)是由国家建设部自2005年7月起实施,适用范围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的计算,包括工业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农业生产使用的房屋、粮种仓库、地铁车站等的建筑面积的计算,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建筑房屋计算工程量的主要指标,是计算单位工程每平方米预算造价的主要依据。

上述两个规范的目的不同,适用范围不同。同样的一幢房屋,《房产测量规范》和《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具体不同之处究竟在哪里呢?

第一:低于2.20米得房屋计算规则不同

《房产测量规范》中明确指出:“8.1.2条: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调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灯,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含2.20m)的永久建筑。”“8.2.3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a)层高小于2.20m一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 “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 面积。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 的部位应汁算1/2 面积;净高不足l.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而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汁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

3.0.6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探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l/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3.0.7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rn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8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l/2 计算。

3.0.9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

3.0.10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1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 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13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4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二:阳台计算规则不同

《房产测量规范》中“8.2.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f)挑

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和“8.2.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c)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3.0.18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三:房屋外墙的保温隔热层计算规则不同

《房产测量规范》中未能明确房屋外墙的保温隔热层是否计算,但从2012年3月江苏省实施的《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DGJ32/TJ131-2011)中4.1.3不计算建筑面积应符合以下规定:9 房屋主墙外的保温层、防潮层、采光井等其他装饰性材料的贴面。”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3.0.22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四:墙体粉刷层计算规则不同

《房产测量规范》中未能明确房屋外墙的墙体抹灰是否计算,但从2012年3月江苏省实施的《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DGJ32/TJ131-2011)中“3.1.4在应用图纸进行计算式,当设计无标注粉刷层厚度的,粉刷层厚度统一为0.02m”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3.0.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机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

饰性阳台、挑廊。”

五:自动扶梯等自动工具计算规则不同

《房产测量规范》中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是按照楼梯的计算规则进行计算的。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3.0.24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条文说明第8款“自动扶梯(斜步道滚梯),除两端固定在楼层板或梁之外,扶梯本身属于设备。为此扶梯不宜计算建筑面积。水平步道(滚梯)属于安装在楼板上的设备,不应单独计算建筑面积。”

上述各条,因两个规范的规定不同,所以造成了相同的房屋,参照不同的规范计算出来的面积不一致。

房管处测绘公司

王金鹏

园林绿化工程计算规范 篇6

一、材料变化:

钢筋和混凝土都是大量消耗资源和能源的材料,持续的大规模基建已难以为既;新规范GB 50010-2010坚持“四节一环保”的可持续发展国策,混凝土结构必须走高效节材的道路。

1、混凝土强度等级逐步提升

凝土强度等级逐步提高至C60,强度的优化选择:经济性(强度价格比)随强度递增;淘汰低强度混凝土;

新规范对混凝土的要求有明确的条文:

解读:这里提高了部分情况下的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以适应钢筋强度等级的提高,并可提高结构安全性。

新规范增加了混凝土的剪切变形模量Gc和泊松比的规定:

混凝土的剪切变形模量Gc可按相应弹性模量值的0.40倍采用。混凝土泊松比可按0.20采用。

在确定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疲劳强度设计值的疲劳强度修正系数时,新规范增加

规定“当混凝土受拉-压疲劳应力作用时,受压或受拉疲劳强度修正系数值修改如下:

混凝土受压疲劳强度修正系数

均取0.60。”而且,的取混凝土受拉疲劳强度修正系数

普通钢筋:淘汰低强235Mpa钢筋,以300Mpa光圆钢筋替代;增加高强500Mpa钢筋;限制并准备淘汰335Mpa钢筋;最终形成300、400、500Mpa的强度梯次,与国际接轨。新规范实施后的钢筋牌号及标志为:

HPB300—Φ

HRB335—B HRBF335—BF HRB400—C HRBF400—CF HRB500—D HRBF500—DF RRB400—C 解读:这一变化将对今后结构设计、建筑工程量计算、工程施工等产生最大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

面:

(1)钢筋级别梯次变化,对建筑材料生产产生影响;(2)将对各地标准定额的使用产生影响;

(3)钢筋级别的表示符号变化,将给所有以设计图纸为媒介的工程师带来影响,需要重新记忆,学习和识别;

(4)钢筋级别的变化,将对钢筋的锚固长度的计算产生影响。我们期待以新规范设计的正式图纸的面世!

2、钢筋高强-高性能发展趋势

HRB335—B HRBF335—BF HRB400—C HRBF400—CF HRB500—D HRBF500—DF RRB400—C 增加了以下几条:

4.2.7当采直径50mm的钢筋时,宜有可靠的工程经验。构件中的钢筋可采用并筋的配置形式。直径28mm及以下的钢筋并筋数量不应超过3根;直径32mm的钢筋并筋数量宜为2根;直径36mm及以上的钢筋不应采用并筋。并筋应按单根等效钢筋进行计算,等效钢筋的等效直径应按截面面积相等的原则换算确定。

4.2.8当进行钢筋代换时,除应符合设计要求的构件承载力、最大力下的总伸长率、裂缝宽度验算以及抗震规定以外,尚应满足最小配筋率、钢筋间距、保护层厚度、钢筋锚固长度、接头面积百分率及搭接长度等构造要求。

浅谈门窗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篇7

1.项目名称

1.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4-2013) (注:下文均简称为工程量计算规范) 附录H门窗工程的项目名称统计分类如下:

1.2以上项目名称分类的不完善之处如下:

1.2.1在H.6木窗中列出木纱窗而未在H.1木门中列出木纱门。

1.2.2在H.1木门中, 木门框和门锁安装应该都是属于非成套门里的一部分, 从完整性上看缺少“门扇”项目。

1.2.3在H.2金属门中, 塑钢门放入金属门的分类明显不合适, 塑钢门是复合材料门。

1.2.4在H.2金属门中, 将防盗门作为其下级子目也不合适, 因为防盗门也可以是复合材料门。

1.2.5在H.6木窗中, 飘 (凸) 窗只是窗中的一个类型, 如果将飘 (凸) 窗单列, 那是否也要将“凹窗”或L型窗单列?

1.2.6在H.3金属卷帘 (闸) 门中, 一级分类名称和二级分类名称相同。

1.2.7有金属 (断桥) 窗而无金属 (断桥) 门。

1.2.8将可以和木窗和金属窗并列的复合材料窗作为金属窗的下级子目不合适。同理将复合材料门作为H.5其他门的下级子目也不合适。

1.2.9橱窗在《新华字典》中的定义:商店临街的玻璃窗, 用来展览样品。在H.7金属窗和H.6木窗中没有必要将橱窗单列一类, 因为橱窗强调了玻璃的透明性, 其本质是塑钢窗、铝合金断桥窗、钢窗、木窗或玻璃窗等, 如同没必要将采光窗和通风窗单独列项。

1.2.10有金属卷帘 (闸) 门而无金属卷帘窗, 不完整。

1.2.11在H.10窗帘、窗帘盒、轨中, 窗帘轨的类型决定有无窗帘盒以及窗帘盒的大小, 建议将窗帘轨放在第一位即“H.10窗帘轨、窗帘盒、窗帘”。

1.2.12未将采光通风天窗单列一类, 由于作为坡屋面的组成部分的采光通风天窗和立面窗有较大区别, 故宜单列。

以上项目名称分类可以进一步完善。项目名称分类必须清晰, 层次性是实现清晰性的手段, 分类依据是层次性的基础。

1.3现行的建筑工程计量规范和装饰工程计量规范是合并一册的, 但本人认为装饰工程计量规范宜和建筑工程计量规范分册, 且装饰工程宜区分外装饰工程和内装饰工程, 因为装饰工程计量规范的广度和深度仍有较大完善空间, 门窗工程自然也宜区分外门窗工程和内门窗工程。

1.3.1外门窗有两重含义:如果将整个建筑物视为一个房间, 自然环境即室外环境可作为一个房间, 那么 (室外) 外门窗则是这两个房间之间分隔界线的一部分, 建筑外门窗有气密性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变形性能、保温性能要求;对于毗邻公共房间 (例如公共走道) 的私人房间 (例如一个居民住户) , 房间之间的门窗 (例如住宅户门、走道窗) 对于私人房间而言也是 (室内) 外门窗。

1.3.2内门窗也有两重含义:如果将整个建筑视为一个大房间, 不在外墙或屋面上的门窗都可以看做内门窗;对于私人小房间 (例如一个居民住户) 而言, 房间内部的门窗是内门窗。

1.3.3由于防火排烟门窗生产和人防门生产分别需要获得公安部门和人防部门的许可, 所以可将防火排烟门窗和人防门分别单独作为一类。

1.3.4由于主要通道 (或关键通道) 门、住宅单元 (大) 门、厂房大门、仓库大门或围墙上的门有别于一般房间的门, 或有些门单价较高, 或有些门开启方式较为特别, 或有些门窗有特殊要求等, 可以将此类门窗单独作为一类:其他门窗。

1.3.5由于纱门窗、门窗套或窗帘盒等都附属于门窗或和门窗有一定相关性, 故可将其单独作为一类:门窗附属品。

1.3.6由于铝合金型材、塑钢型材、木型材或钢型材等框扇型材的价格不同从而门窗单价也不同, 故门窗可按“框扇型材材料”分类。

1.3.7由于门窗开启方式不同故所选用的五金不同从而影响门窗单价的高低, 故门窗可按“开启方式”分类。开启方式有固定、内开、外开、内外开、推拉、提拉、折叠、上悬、下悬、中悬 (或翻转) 、立转等。

1.3.8由于门窗的安装方式不同, 例如无副 (或付) 框安装和副框安装, 故门窗可按照“安装方式”分类。

至于哪一种分类方式在第一次层次、哪一种分类方式在第二次层次、哪一种分类方式在第三次层次, 个人认为要综合考虑门窗行业情况、门窗制造与安装、招标清单的清晰性以及造价指标的可比性来确定。

现行工程量计算规范体现了按“框扇型材材料”分类, 肯定了按“开启方式”分类, 但是没有提及按“室外室内”分大类, 没按“ (行业) 许可”分大类, 没有提及按“安装方式”分类, 所以在实际项目中现行工程量清单门窗工程项目设置使用不方便。

1.4以下为本人对门窗工程的项目名称的分类:

1.4.1实务中外门窗可以当内门窗使用, 防火门也使用在建筑外墙上, 采光排烟窗和采光排烟天窗也是外窗, 人防门基本作为内门使用, “其他门窗”有的当内门窗使用有的当外门窗使用。

1.4.2可将金属格栅窗放入钢窗和 (普通) 铝合金窗的下级分类中 (未列出) 。

1.4.3内门窗的木门分类中区分了成套木门和非成套木门, 成套木门的内容包括:门扇、 (双面) 门套和五金, 非成套木门可以按门框、门扇、五金或门套分别计算。将现行规范中木门的“门锁安装”扩大为门五金。防盗安全门的四级分类可以根据框扇材质分类。

1.4.4《电动采光排烟天窗》 (GB/T 28637-2012) 将立面窗 (即侧开型天窗) 归入“天窗”是不恰当的, 天窗属于屋面窗, 立面窗和屋面窗是不同的, 本文将侧开型天窗单独归类为采光排烟窗。

1.4.5现行工程量计算规范中4.2.10条内容为:门窗 (橱窗除外) 按成品编制项目, 门窗成品价应计入综合单价中。若采用现场制作, 包括制作的所有费用。理论上而言, 建筑外门窗应该是在工厂组装完毕调试无误后包装运送到工地进行安装, 但在实际大多数项目中往往是门窗框、固定玻璃和窗扇分别运送至工地并依次安装和组装, 这种做法混淆了成品门窗制造人工费和工地安装人工费。

1.4.6如果门窗的综合单价包括了成品门窗的单价和门窗安装单价, 那么这种做法的优点是简便, 其缺点是无法有效对比分析各投标人的门窗成品单价和门窗安装单价, 从而无法有效选择性价比高的门窗。个人认为应该将门窗成品和门窗安装分列, 便于评标和有利于提高门窗行业的质量水平。对于同一类型的门或窗, 门或窗安装项目可以在门窗成品后面单列, 也可以汇总面积或樘数量后单列一项。

2.项目特征

2.1现行工程量计算规范中门窗的项目特征分类如下:

2.2以上项目特征描述的不完善之处如下:

2.2.1金属百叶窗的项目特征中的“3.玻璃品种、厚度”没有必要单列。

2.2.2金属 (塑钢、断桥) 飘 (凸) 窗、彩板窗、复合材料窗、木橱窗、金属 (塑钢、断桥) 橱窗明确洞口尺寸有其实用性, 便于计算外墙面积、护窗栏杆 (如有) 长度。

2.2.3彩板门和彩板窗的项目特征不一致。金属 (塑钢、断桥) 窗和金属 (塑钢) 门的项目特征不一致。

2.2.4只有在木橱窗中明确“框截面”, 在金属 (塑钢、断桥) 橱窗、彩板窗、复合材料窗、彩板门、金属 (塑钢) 门、镜面不锈钢饰面门、复合材料门、金属 (塑钢、断桥) 窗等中都没有明确“框截面”。

2.2.5附注中的“以平方米计量, 项目特征可不描述洞口尺寸 (及框、扇的外围尺寸) ”说明不妥, 洞口尺寸或框扇的外围尺寸是基础尺寸, 必须描述。

2.2.6都没有明确必须描述“施工图纸编号”, 忽略了图纸的重要性, 容易造成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或描述和施工图纸不一致的情况。

工程量计算规范的条文说明的4.2.4条第 (2) 条中明确:若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 项目特征描述可直接采用详见xx图集或xx图号的方式, 实际工作中个人的体会是项目特征描述必须包含施工图图纸编号, 没有描述图纸编号是不可能实现对项目特征的进行准确和全面描述, 因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是专业设计师或施工员, 列明图纸编号是造价人员准确和全面描述项目特征的简便方法。

项目特征决定综合单价的范围、组成和金额, 尽管招标文件中会明确技术要求以及有招标图纸, 但是项目特征中的描述仍旧有必要存在且必须和业主的要求或施工图或样品一致。

2.3个人认为项目特征可分四部分:a.门窗代号和关键尺寸 (如洞口尺寸、框或扇外围尺寸、开启部分的门框的内净宽净高尺寸、框或扇截面尺寸、扇厚度等) 。b.材质、表面处理及颜色。c.五金系统、机械系统或电气系统。d.施工图纸编号 (如大样图、剖面图和节点图编号) 。

2.4“门或窗安装”的项目特征描述可以分四部分:a.门窗代号。b.安装间隙, 固定方式。c.嵌门窗樘缝的材料, 副框材料。d.施工图纸编号 (如安装节点图图号) 。

3.计量单位

工程量是数字和计量单位的结合, 先明确计量单位, 通过工程量计算规则来确定数字, 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关联的。

《新华字典》中“樘”的定义为:门框或窗框;量词, 指一套门 (窗) 框或门 (窗) 扇。樘可以理解成点概念, 以樘计量有助于确定包装数量、五金数量和避雷接点数量等。“平方米”的定义为:面积单位, 等于每边为1米的正方形面积。m2是面概念, 对于主材 (如铝材、玻璃) 测算、墙体面积计算和门窗造价指标分析等较有帮助。

现行工程量计算规范将樘和m2同时作为计量单位, 造成计量单位的可选性, 这不方便承包人的投标工作、发包人的造价工作和政府造价管理部门的行业造价指标分析工作。为便于投标、评标以及便于造价指标分析, 本人认为计量单位可以约定如下:a.将樘作为室内木门、防盗安全门、人防门和旋转门的唯一计量单位, 因为这些门的尺寸统一性相对较好, 尺寸成系列的门窗在明确尺寸前提下用樘作为计量单位比较简便。b.将m2作为其余门窗的唯一计量单位, 因为其余门窗尺寸的统一性相对较差。

4.工程量计算规则

4.1现行工程量计算规范中门窗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分类如下:

4.2以上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不完善之处如下:

4.2.1复合材料门和复合材料窗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完全一致。彩板门和彩板窗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完全一致。

4.2.2“以平方米计量, 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和“以平方米计量, 按框的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这两者的数量差异很大。

4.2.3在同一个项目, 同时存在塑钢窗和塑钢飘窗时, 两者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完全一致, 差异在于前者考虑洞口尺寸而后者考虑框尺寸。 (塑钢飘窗按展开面积计算是正确的。)

4.2.4对于彩板窗或复合材料窗而言, 当采用副框安装方式时, 副框可以作为成品窗的一部分也可以不作为成品窗的一部分, 其计算规则中的“框外围”是“副框外围”还是“成品窗框外围”呢?

4.3本人认为工程量计算规则可以表述如下:

4.3.1室内木门、防盗安全门、人防门和旋转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以樘计量,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4.3.2其余门窗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平方米计量, 按设计图示门窗框 (或扇) 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按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和按设计图示门窗框 (或扇) 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这两种算法结果之间存在的很大数量差异足以引起造价人员重视, 简单举例如下:外窗洞口尺寸1200mm×1400mm, 采用无副框安装方式, 设计窗框外围尺寸:1140mm×1340mm, 那么洞口面积为1.68 m2, 成品窗面积为1.53m2。按洞口尺寸计算面积要比按设计窗框外围尺寸计算面积相对多计算9.8%[= (1.68-1.53) /1.53], 绝对多计算0.15 m2。外窗洞口尺寸1200mm*1400mm, 采用副框 (截面尺寸为20mm×40mm) 安装方式, 设计窗框外围尺寸:1090mm×1290mm, 那么洞口面积为1.68m2, 成品窗面积为1.41 m2。按洞口尺寸计算面积要比按设计窗框外围尺寸计算面积相对多计算19.15%[= (1.68-1.41) /1.41], 绝对多计算0.27 m2。具体面积数量差异的大小和门窗尺寸的大小有关。

对于以平方米计量的断桥铝合金门窗等外门窗而言, 成品门窗和洞口之间间隙的立面面积是安装材料填充的面积而非成品门窗的面积, 将洞口面积和设计框外围尺寸计算面积之间的差异计入门窗面积是多计算工程量的行为从而直接人为抬高了门窗工程的总价。“以平方米计量, 按设计图示门窗框 (或扇) 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也有利于界定门窗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材料范围以及准确计算材料含量。

所以“以平方米计量, 按设计图示门窗框 (或扇) 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比“以平方米计量, 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更为客观、准确。

5.工作内容

5.1现行工程量计算规范中门窗的工作内容统计分类如下:

5.2以上工作内容描述的不完善之处如下:

5.2.1“门安装”已经包括了“玻璃安装和五金安装”, 属于重复描述。“窗安装”已经包括了“五金、玻璃安装”, 属于重复描述。

5.2.2只有木板大门、钢木大门、全钢板大门、防护铁丝门的工作内容提及“门 (骨架) 制作”、和木橱窗、金属 (塑钢、断桥) 橱窗、的工作内容提及“窗制作”, 其他门窗都未提及“制作”。缺少工厂制造内容。

5.2.3金属 (塑钢、断桥) 橱窗的工作内容提及“刷防护材料”, 实际上塑钢窗和断桥铝合金窗型材的表面处理基本不会在窗安装完毕后进行, 没有必要再单独列为一个部分。

5.3本人认为工作内容可以进行侧重完整性和流程性的抽象描述, 其具体描述可以在招标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进行。个人建议的门窗成品的工作内容描述如下:a.工厂的制造 (材料加工及组装) , 包装。b.装车、运输、卸车、搬运和存放。c.保修。

5.4门窗安装的工作内容描述如下:a.工地的安装:预埋件安装、副框安装、成品门窗安装 (包括:框安装、扇安装、五金安装、玻璃安装、机械系统安装、电气系统安装等。) 、门套安装、门窗樘嵌缝等。b.成品保护。

完整、准确和清晰的门窗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是门窗工程量清单的基础, 是保证门窗综合单价准确性的前提, 也是发包人、承包人、造价咨询公司和政府造价管理部门之间的一个桥梁。以上是本人关于门窗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一些浅谈, 希望得到大家的指正。

摘要:本文讨论了现行门窗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项目特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作内容的不完善之处, 并对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关键词:门窗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项目特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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