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输血科工作制度

2024-05-07

1、输血科工作制度(通用6篇)

1、输血科工作制度 篇1

1.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械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院《输血管理规定》和补充规定。

2.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在输血管理委员会和输血科科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必须向有关人员交待,说明去向、事由、时间并按时返回。

3.一般输血,医生预先填写输血申请单并逐项填写清楚。护理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临床诊断正确无误后,抽取血标本,由专人送输血科。急诊输血亦同时将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一并送血库,否则应立即通知有关医师补齐。

4.血库人员在收到申请单及血样时,与送血人员共同认真核对申请单上的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临床诊断,并与血样标签核对是否完全相符,如有不符,应立即退回重送,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行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

5.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各项检验单必须详细登记并签全名。如确遇难以判断的结果,应向科室负责人或有关上级报告,并认真复查,直至结果明确无误,方可发血以确保安全。

6.统一使用本地区中心血站供应的血液制品,对血站送的血液要认真检查,严格核对,如发现采供血机构所发血的血型标记有误,或标签内容模糊不清,应做好记录,然后通知采供血机构退回复核。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血液一律退回,不得使用。且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及医务科报告。

7.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姓名、性别、并按好、科别、床号、ABO及RH血型、血液的质量和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血液一经领出,不得退回。

8.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9.主动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密切配合临床工作需要,大力开展成分输血和临床用血技术的研究。

10.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ml时要履行报批手续。

11.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当作好血液冷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记录。全血、红细胞冷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血液应当按保存日期的先后排序,分型存放,先存先用。临床医护人员不应拒领。(特殊情况需要保存期短的血例外)

12.贮存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储血室每日三氧灭菌消毒一次;储血室及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需达合格。

13.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及报表,仪器设备及维修记录,试剂质量要有保证,有关资料需要保存十年。

14.在血液贮存期出现血袋标签破损及血液质量问题及保存过期时,由输血科负责人写血液报废申请单,经主管领导确认、批准,即可作出报废处理,并做好记录。

15.必须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遇到疑难及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技师及主任请示。

1、输血科工作制度 篇2

1 血液质量保证

我们科室严格按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试行) 》[1]取血、存血、用血。我们科所有的血液及血液制品均从成都市中心血站购进, 经冷链运回。各个环节都有相应规章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严格遵守。入库前仔细核对编码, 逐一检查每袋血质量, 合格后方能入库。根据品种的不同, 分别保存到相应的容器中。定期查看血液的有效期及外观, 有问题及时按有关程序处理。出库时同样认真核对编码及检查外观。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均不发血:

(1) 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 血袋有破损、漏血;

(3) 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 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 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 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 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 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最终保证发到临床的都是合格安全血。

2 组建质控小组

为了保证输血科工作质量, 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必须建立质控小组。科主任担任组长, 业务骨干为组员。它的主要任务就是协调、监督和促进本科室的质控工作。质控小组结合本室工作特点, 从质量角度出发, 搞好本科职工的分工协作关系。目的是为了实现既定方针、目标。它对输血科所有从事对质量有影响人员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的关系, 从而整体正确处理输血科上下级和同级之间职权关系, 把质量职权合理分配到各个层次及部门, 最终明确本科各个个人在质量工作中的职责。实现全科质控目标。

3 制度建设

为了搞好输血科的工作, 我们结合科室特点, 根据卫生部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2]等。先后建立《标本接收制度》, 《血液出入库制度》, 《血液保存制度》《输血前检查制度》等20多个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和指导我们的实际工作。同时, 根据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更新完善, 已达到制度能指导我们工作, 但不是死硬约束我们工作的目的。

4 标准化操作

输血科工作中, 标本的分析和检测是重点。因此, 我们根据输血技术方面的指导书[3~4], 再结合我们科所购试剂操作说明, 将我科所开展的全部检测项目制作成作业指导书。科室所有成员统一按指导书操作。若有更好更先进的方法, 要经质控小组论证后方可进行更改。这样才能杜绝因操作的随意性带来差错发生, 确保检测报告质量。另外, 对所有仪器设备, 都制定操作规程, 用以指导日常操作, 以利于各种仪器设备的正常工作, 尽量减少仪器设备的故障发生, 保障科室工作的日常运行。

5 人员培训

与检验科相比, 输血科工作的操作并不复杂。但工作者的观念要好, 习惯要好, 规矩要好。在输血科工作, 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程序, 熟练的操作技术, 高度认真负责的精神, 才能保证工作质量。所以, 输血科工作人员除符合有关规定外, 凡是初到输血科工作的人员都要经过培训。培训风险意识, 质量管理知识, 专业技能。熟悉输血科的工作环境, 工作程序, 有关制度及法律法规。10d后才能正式上岗。

6 检测结果复核

检测结果的复核很重要。我们经过一系列分析检测工作, 一个结果出来了, 有凝问者, 当然需要复核。复核可以搞清问题, 消除凝问;没有凝问也要复核, 因为输血是风险的科室, 容不得半点差错或失误。我们检测者不易发现的瑕疵或错误, 给其他同事可能一下就发现了。所以, 我们要对每一次检测结果进行复核, 而且最好是第二者复核, 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7 作好室内外质控

检测结果的正确与否, 这是关系到输血是否安全, 病人是否得到有效治疗的大问题。所以, 我们坚持作好室内质控, 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质控项目有:A, B标准血清, RH标准血清, A, B标准红细胞。定期检查试剂效期, 校准仪器及加样器;随时检查血型卡、合血卡、抗体效价卡、新生儿血型卡有无变形裂孔现象。同时, 积极参加室间质评工作。我们参加了卫生部及四川省的室间质评调查。自从我们参加室间质评调查以来, 回报结果全部正确。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试行) [S].卫医发 (1999) 第6号, 1999: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S].卫医发 (2000) 184号, 2000:1.

[3]高山.输血与输血技术[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4.

县级医院输血科工作体会 篇3

完善制度,依法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对输血工作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是血库的法律性文件,是工作的依据。其中在医疗机构临床输血技术与质量管理中规定,输血科的职能工作范围:“负责全院血液管理工作”。实际工作中,县级医院输血科不仅负责全院血液管理,还承担一个县区域内乡镇卫生院,其他国有、个体、厂矿医院的血液“中转”供应。由于这些医院对输血工作重视不够,一旦在取血、输血过程中发生纠纷,因输血科职能工作范围之规定,存在超范围供血之违规嫌疑,将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在输血预约申请制度中又规定“严禁将血液带到医院外输注(与医院有协议单位除外)”,这样衡量又有可供之责,感到困惑。

笔者建议:①从制度上应进一步明确县级医院输血科是否可作为中转供血机构,必须在职能与工作范围中作为明确规定,以制度为依据。②由卫生行政部门对可供血的医疗单位进行综合素质评估后批准,行文备案,作为符合法律可信的依据。据了解,大多数县级医院没有和基层医院签定供血合同,使输血科工作人员感到责任重大、压力巨大。

加强监管,杜绝隐患

血液管理和具体输血技术是血站、输血科、医院医疗、医技、护理众多人员先后参与共同完成的一项任务,形成了一个严密链环,任何一个环节疏忽即可发生不安全事件。往往基层医院嘱患者家属或单位司机、护工送来血样,要求紧急配血,血样无任何基础资料(姓名、性别、年龄、病房、住院号、床位、用血证明、医护人员签字等)。如不配血,必然引起医疗纠纷,而且耽误了抢救时间。

笔者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应对全县输血工作做出统一部署,并督促检查,使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输血的相关文件具体规定,使业务人员认真学习掌握输血的基本知识、技能,使之充分认识输血工作的重要性,规范医疗行为,避免不该发生的医疗纠纷。

建立中心血库调节机制,减少血源报废

基层县医院输血科为保障全县区域内临床用血,常根据住院病人信息作为每周用血计划,储备一定量的各型血液,血液制品从采集到有效期仅1个月。常出现单血型发病情况,且以创伤所致的急诊病人居多,如创伤性失血休克、肝、脾破裂等手术患者,加之其他醫院用血无计划,难以准确估计,常造成某一血型血液紧缺而另一血型出现库存积压到临床有效期。储存量少,不能适应临床;储存量大,常导致大量血液报废。据本地区县级医院输血资料反映,各县级医院输血科均有相当量的血液报废。由于缺乏有效调节机制,采供血机构亦无法妥善解决。

笔者认为:中心血库对各基层县级医院输血科应建立供求信息联网制度,随时掌握各县级输血科各型血液储备情况,动态管理,组织调配,使血液报废减低到最低限度。通过调节机制,既解决血源供应紧张状态,又减少宝贵资源浪费。

总之,县级医院输血科实际已成为“供血中转站”,既要保证全县各级医疗单位的用血量,又要保证其安全性。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输血科工作范围、职责,使工作人员有章可循。二是要建立健全中心血站调配制度,减少紧缺宝贵血源报废。三是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采取相应的行政手段,解决基层医院血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使县级“供血中转站”工作制度化、用血规范化、操作正规化、环节严密化,确保医疗用血及输血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临床用血安全,使医疗隐患减少到最小限度。

参考文献

1 杨江存,马富春,主编.陕西省医疗机构临床输血技术与质量管理手册.第1版,2006,10.

输血科消毒隔离制度 篇4

二、临床用血管理应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三、工作人员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必须洗手。一旦发生体表污染或刺伤,应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感染管理科。

四、储血冰箱应每周清洁消毒一次,每月对冰箱内壁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菌和霉菌。

五、保持室内环境清洁,每天操作前后及时对工作台面、桌面用消毒液擦拭消毒,有污染时随时消毒。室内地面每天湿式拖地三次,有污染时立即用安多福消毒液擦拭消毒。每周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消毒。

六、玻片、滴管、试管等用后立即放入安多福消毒液中浸泡后,再清洗晾干备用。

七、工作人员必须作好自我防护,上岗前应检查身体并注射乙肝疫苗,建立定期体检制度。

输血科(血库)管理制度 篇5

1、输血科(血库)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血液入库、储存、出库、配型,对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业务素质,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开展工作,保证本院的用血安全。

3、输血科(血库)有职责和义务向临床医师提供输注血液和血液成份的咨询意见或建议,参与指导和协助临床的输血和对输血反应的处理。

4、临床需要输血、配血,应由经治医师提交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的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需要保存期短的血液或其他血液成分(洗涤红细胞、机采血小板等),应提前三天通知输血科(血库),抢救用血立即定型和配血并保持联系。(急诊输血除外)

5、血型交叉配合试验完成后,仔细填写交叉配血报告单并详细核对结果,保留标本7天以上。

6、临床采血时应该详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严防采错血标本;标本送检中应严防损坏或污染。

7、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并做到科学、合理用血和成分输血。病人如有输血反应。应立即分析原因;对疑难血型定型及交叉配血有问题,应及时进行复查、处理。

8、输血科(血库)应定期用紫外线消毒,严防输血感染。

9、做好对受血者输血前如乙肝、丙肝、梅毒和HIV等必检项目的检测。

10、做好各项室内质控工作,维护血库冰箱良好运行状态,确保血液的质量。

1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认真核对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日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12、按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13、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1、上班严肃认真,思想集中,不高声谈笑,不脱岗,不窜岗,仪表端正,挂牌服务,室内整洁,秩序优良。

2、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

3、血液从血站领取后必须及时核对血型、血量、采血时间及检查血液质量(如溶血等)等,并逐项填入登记本,分类放入血库专用冰箱。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发时做到耐心、仔细,做好各类检查和登记,杜绝事故发生。

5、接收血交叉配血标本时,双方进行逐项仔细核对,以及标签号是否与输血申请单相符,检查输血申请单上各项所需填写项目是否填写完整,相关手续按规章完成。如有不符即告送标本者按要求办理后方可收入。

6、血交叉标本量应足够做交叉配血试验。

7、收到标本后应置于规定地点,如遇急诊,应立即进行配血。

8、发血时凭配血报告单发血。血液从冰箱中取出,仔细检查血液质量(如有溶血、污染现象或有疑问应停发)。发血时应核对病人、献血员姓名、血型、血袋号、住院号、床号、用血量等,核对无误后方可发血。

输血科(血库)岗位工作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做好血型的鉴定、交叉配血试验和发血工作。

3、准时上岗,整理工作室内的卫生。

4、检查冰箱的运行情况,记录温度,检查所用的配套试剂的贮量,不足时及时按规定申领补充。

5、清洁仪器(主要为除尘),按卫生要求处理上日留下的标本及卫生用品并放于规定容哭内。

6、检查血液制品的储备情况,做好当天输血准备工作。

7、工作内容:血型鉴定(正、反定型);Rh鉴定;配血、不完全抗体检测;标准红细胞悬液的配制。及时向用血科室发血,及时做好相关人员核对并签名。

8、急诊用血按有关规定优先配血。

9、中午下班前,检查血液制品的储备情况;检查冰箱运行的情况并记录温度;检查试剂、卫生器械贮量,不足时及时按规定申领补充。

10、整理工作台,交接班并作书面记录。

11、检查血液制品的储备情况;填写血液制品的领用单,交给指定人员到血站领血并及时入库;抗人球蛋白试验请交给领血同志及时送往采供血机构;处理遗留的工作。

12、进行常规工作。

13、准备次日术中输血的工作,将所需血液提早一夜完成,并储备于专用冰箱。

14、将交叉后原始标本放于专用冰箱内,需保存7天以上。

15、原则上应在完成当天的工作后下班,遇特殊情况与当日夜班协商交班。

16、下班前再次检查血液制品的储备情况;整理所辖工作区的卫生;与夜班者交接班并作书面记录后准时下班。

17、主动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密切配合临床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18、及时将用血计划,报市(县)献血办,做好有关用血管理工作。

19、及时统计,分析临床各科的用血情况,按规定报本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小组)和医务科,并做好本院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的指导。

输血科(血库)登记、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

1、到采供血机构领取的血液制品,必须及时登记入库,登记时要详细记录献血者姓名、血型、血量、血制品名称、采血日期、制备日期、有效期及登记者的双签名。

2、配血、定型后的血液制品或直接输注的成份,必须逐项记录受、献血者姓名、血型、血量、配血时间、标本号、制品名称、检验者、核对者、取血者、取血时间以及检验收费等内容

3、输血科(血库)台帐统一记录登记本存放指定地方,并保存10年以上。

4、由临床科室反馈的输血反馈单必须登记在指定登记本上。

5、血库专用冰箱、水浴箱、低温冰箱的温度及运行状况24小时内各记录4次。

6、输血用器材必须详细登记试剂名称、批号,有产品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有效期等内容,并有批批检报告。

7、仪器维修、试剂进货、消耗等应有专门记录登记。

8、交叉配血后样本保存7天以上。

输血科(血库)血液贮存、运输制度

1、入库的全血、RBC悬液等红细胞制品温度控制在2~6℃,血小板振荡保存于20~24℃,禁止接受不合格血液入库;血浆在-20℃以下低温冰箱中保存;贮血冰箱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2、交叉管、备血管、血型鉴定管存放在冰箱中.并且保存7天以上。

3、交叉配血试剂、血型鉴定试剂存放在试剂冰箱中,严禁试剂与血液混存。

4、血液运输必须使用专用取血容器。领取血液制品时应核对血液制品的种类和数量,检查血液外观及血液有无异常现象,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交接血液。

5、血液在运输中保持合适的温度,不同血液成份最好分别存放于不同的取血容器中。

6、血袋装入取血容器一定要轻拿轻放,特别是冰冻成份在运输中避免剧烈振荡。

7、血液运到医院后要开箱逐一检查血袋有无破损,封口是否严密,标签是否污损,如有上述情况之一者不得使用。

输血科(血库)血液发放制度

1、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安全用血,保证医疗质量。

2、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在接到临床科室输血申请单时,应仔细审查并核对血交叉标本。

3、认真核对献血员血袋的标签:字迹清楚,型号标志明显;血液质量:无溶血、无重度脂血、凝块。无冷凝用细菌生长现象。

4、遵守操作规程,血液正反定型、RH血型、盐水交叉、不完全抗体检测等四项试验缺一不可,并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发现问题时汇报上级医师。

5、取血与发血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科别、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观察保存血的外观,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发出。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A、标签破损,字迹不清。B、血袋有破裂、漏血。C、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D、血浆呈严重乳糜状或暗灰色。

E、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F、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G、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H、过期或其它须查证的情况。

7、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8、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输血科(血库)查对及交接班制度

1、到采供血机构领取的血制品由当班人员负责核查,开箱逐一核对所领血液种类及数量,并检查血袋有无破损、封口是否严密以及标签是否污损、血液外观质量是否可靠,如有上述情况之一者,不得使用。

2、发血时,取血与发血双方共同核查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室、床号、血型、血袋号、血液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以及库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发出。

3、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等内容,床边核对患者姓名、确认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4、输血科(血库)均提前10分钟交接班,交接班时明确未完成的任务,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办理用血手续的,由血库当班人员负责查对催办。

6、血库入库登记本登记完毕,由工作人员查对并封存。

输血科(血库)输血告知制度

1、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2、根据患者病情需输血治疗时,经治医生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履行申报手续,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后报输血科(血库)。

3、决定给患者输血前,由经治医生负责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经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双方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于病历中保存。

4、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5、按照本市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要求,通知患者家属办理用血相关手续。

6、对普诊者和择期手术患者,经治医生应当动员患者自身储血或自体输血。

7、如输血中或输血后发生输血不良反应等情况,临床医生除向患者作好解释,还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8、输血完毕后的血袋,要求及时送回输血科(血库),保存24小时后焚烧处理。

报废血液备案管理制度

一.血液报废审批制度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报废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制度:

1.三方责任:血液报废管理实行院、部、科三级管理负责制,第一责任分别为院领导、医务科科长、输血科主任。

2.血库存放的血液制品因多种原因过期失效或变质必须及时申请报废处理。3.血液报废程序:由血库工作人员填写“血液制品报废申请审批单”,经科主任确认、批准,报业务院长审批后医务科备案,交财务部下账即可作报废处理,将此袋血液从信息管理系统中出库。

4.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报废:

4.1肉眼观察发现有中度以上溶血或有大量血凝块者; 4.2血袋破裂或封口不严密者;

4.3标签遗失或破损难辩、模糊不清者; 4.4经细菌培养证明有细菌生长或真菌生长; 4.5超过有效期的血液制品。

5.报废血液贴上“报废”标记,并待处理。6.报废血监控:输血科严格执行血液专贮冰箱温度管理和血液效期管理,规范血液的运输、发送和使用管理,控制血液过期报废或非正常报废。开展对报废血液的适时监控,定期统计分析和查找报废原因,防止人为过失造成的血液报废。

二.血液报废处置制度

1.报废血处置登记:报废血液实行单袋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血液来源、血袋编号、血液品种、血型、血量;报废原因、确认人、审核人、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处置人、处置去向。

2.报废血无害化处置:报废血先破袋毁形,经高温、高压处理后,由专人收集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点”。

3.三方签字:报废血处置方与医疗废物暂存接收方、医疗废物暂存方与环卫特殊垃圾场,三方履行报废血双交接签字登记手续,严防报废血液流失院外。

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及回报制度

输血反应是指在输血过程中或输血后,受血者发生的不良反应。在输血当时和输血24小时内发生的为即发反应;在输血后几天甚至几月发生者为迟发反应。一般包括: 1.发热反应 2.过敏反应 3.溶血反应

4.输血后移植物抗宿主病

5.大量输血后的并发症(循环负荷过重、出血倾向)6.细菌污染引起的输血反应 7.输血传播的疾病

一、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二、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三、临床输血出现不良反应和发生输血相关疾病时,相关科室医师应详细记录输血反应反馈卡后送输血科,并及时调查处理。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并向负责供血的血站反馈。

四、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应对输血不良反应进行定期分析,制定对策,不断提高临床输血安全水平。

输血反应登记报告制度

(1)凡接到临床科室反映有输血反应时,检验科医师应及时深入临床科室,妥善处理并报告科领导、医务科。

(2)记录发生输血反应患者的姓名、血型、住院号、科室、所输血液制品的名称、献血员姓名、血液编码、输入量

(1)凡接到临床科室反映有输血反应时,检验科医师应及时深入临床科室,妥善处理并报告科领导、医务科。

(2)记录发生输血反应患者的姓名、血型、住院号、科室、所输血液制品的名称、献血员姓名、血液编码、输入量、反应症状、处理方法、结果等。

(3)及时收回因输血反应未输完的血液,重复交叉配血和正反定型,必要时进行抗体检测以及其它相关检测。

(4)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临床科室以利临床医师对症治疗。(5)检验科医师应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治疗情况,及时发现输血反应,并宣传教育输血反应防治知识,提高临床诊断输血反应能力。

(6)严重的输血反应,在处理后(必要时应及时)立即由科领导上报医务科。

输血感染登记、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当出现输血后感染病例时,经治医师应立即填写输血后感染报告单,上报医务部、护理部、检验科血库。

2、检验科血库接到报告后应深入临床科室,记录发生输血后感染患者的姓名、血型、住院号、科室、所输血液制品的名称、献血员姓名、血液编码、输入量、感染症状、处理方法、结果等,对疑为输血后感染病人进行评估,并详细做好记录,必要时请市中心血站专家会诊评估。

3、因输血发生感染性疾病,经治医生必须认真按照要求填写感染疾病报告卡,24 小时内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4、因输血所发生的感染性疾病,血库必须将受供血者血样重新进行实验室检查,并及时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5、医务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查找感染源及追踪感染原因,做好相应登记,写出调查报告,同时要及时上报市中心血站处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6、经治医师、护士应配合职能部门查找、追踪感染原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7、主管院长接到报告,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控制工作,并从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予以保证。

8、患者在接受输血治疗一段时期内出现输血传染病症状,如病毒性肝炎、艾滋病、梅毒等,除向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外,应向供血机构书面报告。

输血前检查核对制度、一、输血前的检查核对,是对患者生命安全的一项保障措施,科室全体人员要认真负责,确保血液输用前的最后关口。

二、接到输血申请后,必须对患者进行输血前的各项检查,包括 血型鉴定和抗体筛检,确保患者输血安全。

三、配血前,必须对供血者血型进行复检,确保袋内血液血型准确无误。

四、血浆融化过程中,必须严格对号,严防血浆标签贴错,造成错输异型血浆。

五、交叉配血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改动操作过程,确保配血过程准确无误。

六、输血前必须检测血清学指标,包括乙肝各项指标、丙肝抗体、HIV抗体、梅毒等,确保在发生输血感染疾病时查找原因。

七、血液发出前,必须再次核对患者信息资料和血液信息资料,并与取血人员共同进行核对。

八、血液发出前,再次对血液质量进行核对,确保质量合格后方可发出。

九、出现异常情况的血液,不准输血到临床。

十、对于特殊情况下的血液,如出现冷凝集等,要对取血人员交代清楚,或直接通知临床注意输血温度、速度,确保临床输血安全。

血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管理制度

为了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有关规定,确保血液样本的有效性,防止发生差错事故,以及便于追踪调查,特制定本制度。预防患者血标本张冠李戴,应根据医院护理部要求,建立有利于鉴别病人信息的一切措施。血标本由输血患者所在科室采集,不得由别的科室代为采集。住院患者采集血标本后又转科或转床,此时需要输血应重新采集血标本。已执行给患者配戴腕带的医院可以例外。如果患者未配戴腕带,又不知血型者,应严格遵循两次采集血标本的规定,即检验科做正定型,输血时由输血科复查正定型,加做反定型,或者备血时由输血科做血型鉴定,不配血。输血时,重抽血标本做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如发现两次血标本血型不一致或者血标本血型与《临床输血申请单》所填写血型不一致时应通知所在科室重抽血标本。采集血标本时,采血护士必须认真核对受血者身份,如果患者是清醒的,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的亲属确认患者身份。只有当《临床输血申请单》与患者腕带的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二者有矛盾时不得采集血标本,不得使用来源不明或者无人对其来源负责的血标本进行交叉配血。绝对禁止通过床头卡来核实患者身份。使用条形码的,应在采血后将标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检测项目的条形码标签贴在采血试管上并与患者腕带资料仔细核对。血标本采集后,采血护士必须在离开患者床边之前在血标本标签上标明患者姓名、病案号及血标本采集日期(应强制执行该项规定)。不要在采血前贴上标签,一位医护人员不得同时采集两位患者的血标本,因为这样做存在将血样注入到错误的试管中的危险。使用血标本专用试管采集的,应将试管上两个相同的号码条其中一个粘贴在该患者的《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最好由采血者和患者在申请单上签名共同确认血标本的正确性。若患者不能签名时,则应说明理由,并请随同人员见证并签名。保证采血和填写标签人员由同一人完成,出现任何差错均由同一人负责。推荐标签在计算机上完成并打印,以避免书写错误。贴有标签的血标本连同输血申请单经核对后由医护人员送输血科(血库),双方仔细核对患者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及试管与输血申请单的号码是否一致等,并签名确认。不得由非医护人员送血标本。输血科工作人员在检验前必须确认试管上的标签与输血申请单上的资料一致,如有疑问应重新采集血标本,不得电话询问后就擅自修改错误的标签及输血申请单。血标本须不抗凝或EDTA抗凝(大约需5ml血液),且要做到八不收: 8.1 血标本无标签或填写不清不收;

8.2 血标本与申请单所填项目不符不收; 8.3 血标本量少于3ml不收; 8.4 血标本被稀释不收(如从输液管获取血标本,应以生理盐水冲注,并将首先抽取的5ml血液弃去,以防血标本被稀释);

8.5 血标本溶血不收(溶血性疾病可例外,为了防止对溶血结果误判为阴性,建议反定型及交叉配血的红细胞中加入适量EDTA盐水溶液。由于EDTA能够螯合补体激活所需的Mg2+和Ca2+,故可阻断补体活化引起的红细胞破坏,即溶血;或者在试验前后作溶血程度的比较)。

8.6 用肝素治疗者的血标本未用鱼精蛋白对抗使之凝结不收; 8.7 非医护人员送血标本不收;

8.8 用右旋糖酐、聚乙酰吡咯酮(PVP)等大分子物质治疗后采集的血标本未作标记说明不收(如已标记说明应将红细胞洗涤)。脂肪乳可干扰配血实验结果,在输用脂肪乳之前应抽取血标本备用。献血者的血标本必须从与血袋相连的塑料管中获得。10 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或血标本能代表患者当前的免疫学状态。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献血者的血标本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放入2~6℃冰箱至少保存1天。

血液贮存质量监测规范

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验收核对。内容:运输条件、物理外观、包装是否合格,血袋是否有破损,标签字迹是否清晰、内容是否完整。标签上标明供血机构名称及许可证号、供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成分制备日期、效期、储存条件等。

2.进入输血科(血库)的血液及成分,必须入库登记。登记内容:献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效期、入库时间、入库人、移交人等。

3.全血、成分血按A、B、O、AB血型分类储存于血库专用冰箱或专用冰柜不同层内,标识明显。不同日期的血液依先后次序存放,整齐排列,不能倒置,以便发血时观察红细胞和血浆层界面。

4.红细胞类制品2~60C保存,血浆和冷沉淀-20℃以下保存,血小板20~240C振荡暂存。

5.当储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每天定时作冰箱温度记录。

6.各类血液及成分严格按照规定储存期限保存,过期血一律不得用于临床,严格执行报废血的报批手续,并作好相关记录。

7.根据临床和库存需要,每天作好用血计划和预约血液工作,节约血液,避免浪费。

8.每天下班前,做好血液交接工作,核对实际库存数量、记录数量、电脑储存数量三者是否一致,作好交接记录,每月盘存库存血液一次。

9.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冰箱每周消毒一次,冰箱消毒效果监测每月一次,菌落数<80cfu/10min或<200cfu/m3(培养皿90mm细菌培养),无霉菌生长。

10.必须随时储存足量的A、B、O、AB型血液,不能空库和缺型,随时保证临床用血需要。

11.做好储血室内的物表、地表、空气消毒工作,并作好记录。12.做好报废血液和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

13.妥善保存血液出入库记录及资料,每年上交档案室保存至少十年。

血液贮存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一、输血科工作人员应根据血液贮存质量检测规范,做好各项记录。

二、输血科负责质控工作专职人员应每日定期检查各项相关检测记录,反生问题时应及时向输血科主任报告,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三、当有列情况之一者,应及时与本溪市中心血站联系:(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液中有明显血凝块(3)血袋有破损、漏血

(4)血浆呈乳糜状(暗灰色)或红色(溶血)(5)血浆中有大量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有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色

四、当血液保存期过期时应该按照医疗垃圾处理,做好报废血液和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做好相关记录。

五、输血后的血袋应交回输血科2~6℃保存至少1d,后按照医疗垃圾处理。

临床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及评估制度

由于人类血液成份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几乎不存在完全同型的血液成份,这使受血者可能发生多种不良反应或潜在的风险。为及时正确处置输血不良反应,尽可能避免或减轻输血不良反应对患者造成的伤害,制订本制度。

一、输血不良反应的概念:输血不良反应是指受血者输入血液或血液制品过程中或输注结束后出现某些症状和体征,并且用原有疾病不能解释的情况。

二、分类:过敏性反应或类过敏反应;发热反应;溶血反应;细菌污染的输血反应;循环负荷过重;枸橼酸盐中毒;氨血症与电解质、酸碱平衡失调;肺微栓塞;输血后紫癜;含铁血黄素症;出血倾向;空气栓塞;低温反应;输血后静脉炎。

输血不良反应按发生的时间分为即发反应、迟发反应、输血相关反应。即发反应(即发型输血不良反应):是指输血当时和输血后24小时内发生的反应。迟发反应(迟发型输血不良反应):在输血后几天、十几天或几十天后发生的反应。输血相关反应:是指与输血有直接关系,含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的反应。

三、输血相关性疾病:输血后肝炎;艾滋病;梅毒;巨细胞病毒感染;疟疾;成人T细胞白血病;弓形体病;输血相关性急性肺损伤;输血相关性移植物抗宿主病;其他经血液传播性疾病【庚性肝炎病毒(HGV)朊病毒---新克雅氏病非典型肺炎病毒(SARS)】

四、输血不良反应预防:患者输血时应先慢后快,输血过程前15分钟输注速度应缓慢,滴速不应超过5ml/min,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五、输血不良反应处置

(一)凡发生与患者输血相关的不良反应事件,必须被视为疑似输血不良反应。

(二)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减慢或暂停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并立即通知医师;

(三)医师应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1、医师判定为患者疾病引起的反应,可继续输血,但须密切观察。

2、轻微输血不良反应,经对症处理后,症状减轻或消失,可继续输血,但必须密切观察。

3、输血不良反应较重,应停止输血,积极对症治疗。

4、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积极治疗抢救。

5、通知采供血机构,封存血袋;立即调查输血不良反应原因,为治疗抢救提供有利情况。

6、临床科室发生输血不良反应应立即通知输血科,严重输血不良反应还应通知医务科,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不良反应,应通知输血科、医务科、感染管理科,并逐项填写输血不良反应记录表,送输血科。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备案。

六、输血不良反应调查

(一)轻微输血不良反应的调查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负责;

(二)较重输血不良反应的调查由患者收治科室负责;严重输血不良反应的调查由医务科负责。

(三)疑为细菌污染性不良反应的调查由感染管理科负责。

(四)输血科等相关科室应积极配合输血不良反应调查工作。

七、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做以下核对检查:

(一)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二)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三)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

(四)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五)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六)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七)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八、疑似输血传染疾病调查处理

(一)查阅当时输血前检测结果。

(二)具体见感染管理科相关制度。

九、输血不良反应评估

(一)填写输血不良反应记录表上报输血科并在病历中记录反应处理过程。

(二)输血科登记输血不良反应记录表,以月为单位向医务科上报。

(三)严重输血不良反应,输血科应认真分析输血不良反应原因,作出正确的反应评估报告,将评估结果反馈给临床科室并上报医务科。

相容性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制度

1、严格按科室制定的操作规程手册,做好输血相容性实验室检测工作。

2、实验室人员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做好检验记录,确保检验结果的及时、准确。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做好检测记录,确保检验结果的及时、准确。做好实验数据的登记、保存、归档工作,遵守检验报告签署程序,认真执行拟稿、审核、签发、修改、存档程序。

4、遵守《实验室用电用水安全规定及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5、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着工作服,每周全面清洁实验室一次。

6、实验室试剂应按规定配制使用,试剂瓶应有标签,使用完毕放回原处。

7、污染物要经消毒、灭活后再冲洗和倒弃,使用完的器皿要及时清洗消毒,污染物和非污染物应区分开。

8、严格按按条件和规定,做好标本的保存、登记工作。

9、严格遵守《数据处理控制程序》,做好保密工作。

10、室内禁止吸烟、饮食及聊天。

11、非本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12、发现异常情况,应马上向有关领导报告。

输血科血液入库、核对、储存制度

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验收核对。内容:运输条件、物理外观、包装是否合格,血袋是否有破损,标签字迹是否清晰、内容是否完整。标签上标明供血机构名称及许可证号、供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成分制备日期、效期、储存条件等。

2.进入输血科的血液及成分,必须入库登记。登记内容:献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效期、入库时间、入库人、移交人等。3.全血、成分血按A、B、O、AB血型分类储存于血库专用冰箱或专用冰柜不同层内,标识明显。不同日期的血液依先后次序存放,整齐排列,不能倒置,以便发血时观察红细胞和血浆层界面。

4.红细胞类制品2~6℃保存,血浆和冷沉淀-20℃以下保存,血小板20~24℃振荡保存。

5.当储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每天定时作4次冰箱温度记录。

6.各类血液及成分严格按照规定储存期限保存,过期血一律不得用于临床,严格执行报废血的报批手续,并作好相关记录。

7.根据临床和库存需要,每天作好用血计划和预约血液工作,节约血液,避免浪费。8.每天下班前,做好血液交接工作,核对实际库存数量、记录数量、电脑储存数量三者是否一致,作好交接记录,每月盘存库存血液一次。

9.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冰箱每周消毒一次,冰箱消毒效果监测每月一次,菌落数<80cfu/10min或<200cfu/m3(培养皿90mm细菌培养),无霉菌生长。10.必须随时储存足量的A、B、O、AB型血液,不能空库和缺型,随时保证临床用血需要。

11.做好储血室内的物表、地表、空气消毒工作,并作好记录。12.做好报废血液和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

13.妥善保存血液出入库记录及资料,每年上交档案室保存至少十年。

输血科领血、发血管理制度

1.从血站领取血液时,派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持取血证领取。

2.从输血科领取血液,由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持取血单领取。3.科室有专人负责发血或谁配血谁发血,禁止非专业人员发血。

4.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血型,献血者条形码号、血型、血量、品种、配血结果、有效期、失效期及血液的外观质量等,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发血。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发血: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液中有明显血凝块;

(3)血袋有破损、漏血;

(4)血浆呈乳糜状(暗灰色)或红色(溶血);

(5)血浆中有大量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有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色;

(8)过期或其它需要查证的情况。6.配血结果未出来前或配血结果有疑问时严禁发血。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于2~6℃冰箱保存至少7d。

7.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输血科,医护人员取血时,一次只能领取一位受血者的血液,决不允许一人同时领取几位受血者的血液。

8.输血后的血袋应交回输血科2~6℃保存至少1天。

输血前和输血期间管理制度

一、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生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及/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二、护士接到输血医嘱时,两人认真核对医师填写好的《输血申请单》的正副联,并将填写完整的《输血申请单》的副联粘贴于配血管上。

三、采集血标本时,护士持《输血申请单》及贴有标签的试管至患者处,当面核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门急诊号、血型和诊断,无误后方可采血,采血后两人在《输血申请单》下面签名。操作要求:一人一次一管。

四、采集血标本时,不得在输入大分子溶液通道中取血,应在另侧肢体血管取血,以防影响血型交叉试验结果。

五、采血后由医护人员或专人将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交血库,与血库工作人员双方逐项核对。护士收到血型鉴定单时,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无误后通知患者或家属,并将血型鉴定单粘贴于检查报告粘贴纸右上角,两人在血型鉴定单右上角上签名。

六、取血时必须携带病历和《病人专用领血单》、《血型鉴定报告单》。取血护士与血库人员双方交接核对:

1、受血者的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门急诊号、血型(包括Rh因子)、血液成分、血量;

2、核对血袋标签:献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包括Rh因子)、血液的有效期;

3、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液,血袋内血液有无溶血及凝块。双方核对无误后,在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共同签字。

七、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拒领: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八、血液领回病房后,由两名医护人员共同负责核对,核对的信息同取血时的信息,无误后登记在输血登记本上,并在《输血申请单》反面签名。如有两袋及以上的血液,先进行总核对,然后一袋一核对一签名。

九、血液从血库取出后30min内进行输血,不得加温,输血前将血袋内成分轻轻摇匀,避免剧烈振动,输血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输入的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酸性或碱性药物、高渗或低渗溶液,以防血液凝集或溶解。

十、输血时,必须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至床旁,用两种识别患者的方法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血型(包括Rh因子)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严格执行“三查十对”,三查即查血的有效期、血液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十对即对受血者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血型鉴定单、交叉配血试验结果、供血者血袋条形码编号、血液成分、血量、血袋编号。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十一、护士在采集血标本及输血时,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识别患者的方法进行核对。所有患者除均要使用床头牌识别外,清醒患者另外使用“反问式”的识别方法,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另外使用“腕带”识别。

十二、输血前、后静脉滴注生理盐水冲洗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两袋血之间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十三、输血过程中应掌握先慢后快原则,开始输血时速度宜慢,观察15min无不良反应后,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输血全过程和输血后30min内都必须严密观察有无输血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更换输血器,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

2、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和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3、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积极配合抢救,并保留剩余的血液及输血器具供检查分析原因。

13、输血完毕,及时收回输血袋并登记于专用记录本上,回收的血袋集中放置于4℃冰箱内,于24小时内由工勤人员签收并送回血库。

十四、如有输血反应,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送血库保存。

输血前双人、双核对签字制度

一、输血前由两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做好“七查、八对、九不用”工作。

二、“七查”指:①查血站名称;②献血编号或者条形码号;③献血者血型;④血液品种;⑤采血日期及效期;⑥储存条件;⑦输血器材质量。

三、“八对”指:①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②病案号、住院号;③病室、床号;④病人血型;⑤配血结果;⑥献血者血袋号;⑦血液品种;⑧血量。

输血科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为确保输血安全有效,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

2.接收血液标本时,必须认真核对标本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血型和临床诊断等。检查血液标本是否有溶血、污染、血量不够等,不符合配血试验要求的标本拒收。

3.配血前必须对病人及献血者血型两次确认,必须作正反血型鉴定,无误后方可配血。

4.《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所填血型与标本管标示血型不符时,病人或家属对血型有异议时,立即通知临床科室重抽标本,复查血型,还有疑问时,立即床旁复查血型,再有疑问时,立即请示科主任处理。

5.配血中发现主、次侧有一侧凝集,一律不得发血,立即报告科主任,作进一步检查。

6.领血人必须是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发血前必须核对受血者姓名、年龄、血型、住院号,科别、床号、临床诊断等,以及献血者血袋条码号、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种、血量等,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

7.如有群伤、需输血的病人太多,分轻重缓急配血,先配危重病人的血液,再配病情较轻病人的血液,并立即报告科主任请求援助。

8.输血科(血库)必须储备一定量的血液,保证应急用血。

9.认真做好输血前检查工作。

10.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职业暴露的发生。

11.正确合理使用化学试剂(药品),有毒有害物品专人保管,防止事故发生。

12.正确处理医疗生物垃圾,防止交叉污染发生。

13.做好水、电、气防火防灾工作。下班前必须关闭所有不用的仪器、空调等用电器,关好水、气管开关,并作好交接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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