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24-05-05

辽宁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共10篇)

辽宁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篇1

一、申请条件

1.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

2.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拟申请院系专业的《推免生招生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阅读拟申请院系专业的《接收推免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院系联系方式等)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条件者,尽早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建议在10月5日前),网上缴费,按申请院系《推免生招生简章》的要求网上提交PDF版相关材料。材料须含能准确联系的电话号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其中《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为复试重要依据。

2.招生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招生院系严格按照本院系《接收推免生简章》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招生院系在考生报名三天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招生院系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招生院系在院系网站主页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细则。

招生院系按照本院系《接收推免生简章》公布的工作时间,在院系网站主页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复试细则,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上网阅读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在9月28日至10月15日之间。

5.考生参加复试。

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按照招生院系简章要求电话面试、网上面试,或实地面试。面试时只须携带证明身份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不需其他纸质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时对相关材料提问)。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6.招生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招生院系汇总复试情况,报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四年备查。如待录取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则招生院系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7.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招生院系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招生院系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9.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6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

三、培养工作

被我校接收的免推硕士生或直博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包括:

1.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条件成熟者可在大四期间完成文献阅读和论文开题。

2.大四期间可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课的学生,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由任课老师和学院出具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在其它211高校(含非211高校但为省级重点学科)听课的学生,由该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成绩,由该生导师所在学院认定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3.可在大四期间提出读研期间短期出国研修计划,由该生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择优资助。

4.优先选拔为硕博生,享受硕博贯通培养的各种优惠政策(请咨询报考院系)。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和硕博生(硕士阶段)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硕博生(博士阶段)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0号)执行。硕博生资助标准高于一般硕士生。

五、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电话:027-87542552,027-87541746    邮箱:zhaoban@mail.hust.edu.cn

网址:www.hustzs.cn(提供在线咨询)

2.华中科技大学监察处

辽宁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篇2

一、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可以优先录取。

4.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只限于申请人本科专业所对应的硕士学科、专业。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详细情况请咨询各学院)

1.对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有参考价值的申请人自述(另附页,重点介绍你的学术背景、获奖和发表文章、曾经作过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根据各学院要求参考填写:表格位于“下载专区-招生资料下载”。

2.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3.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形式的学术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如果有);

4.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由教务部门书面证明(如果有);

5.其它获奖或资格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果有)。

以上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打(复)印。

三、申请程序

1.注册:9月20日起,申请人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网上注册,填报相关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获得推荐资格。

2.报名:9月28日――10月7日,申请人填报我校相关学院专业。

3.复试:10月8日起,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筛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并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按要求到校参加复试。

4.待录取:10月25日前,各学院根据复试情况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接受待录取。

5.上报:10月26日后,学校上报待录取名单并按要求公示。

四、其它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招生学院(研究院)联系方式

学院(研究院)代码招生学院(研究院)名称联系电话001地球科学学院89733074002石油工程学院89733098003化学工程学院89733089004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89733495005地球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89733597006理学院89732280007工商管理学院8973379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80116374009外语学院8973328提高采收率研究院89733439022非常规天然气研究院89739051023新能源研究院89739070024中国能源战略研究院89731752

辽宁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篇3

第一条 所有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第一学年内均享受一等普通奖学金(6000元/学年)。

第二条 学校划拨专项资金,设立优秀推免生生源奖学金。

优秀推免生生源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包括我校学生在内的来自全国重点高校、国家级重点学科的推免生(不含专项计划推免生),政治思想合格、身心健康,非外语专业汉族学生或民考汉学生全国大学英(俄)语六级达到426分(含426分)以上、民考民学生全国大学英(俄)语六级达到390分(含390分)以上,外语专业学生英(俄)专业八级考试良好以上。

优秀推免生生源奖学金设置两个等级奖励,奖励资金分别为10000元/人、6000元/人。人文社科类专业要求本科学习成绩平均分(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分别为前3%、前5%,理工类专业要求本科学习成绩平均分(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分别为前5%、前10%。

在校期间获得由教育部、科技部、团中央、工业与信息化部或文化部组织的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的推免奖励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申请高一等级奖励。

学校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在入校取得正式学籍后一次性评定奖励。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完成硕士阶段学习中途退学或取消学籍者,学校追回该项奖学金。第三条 获得优秀生源奖学金的推免生,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仍可按要求正常参评其他类奖助学金。

辽宁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篇4

一、申请条件

具体条件见《上海财经大学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上财研﹝2011﹞18号)》。

二、申请程序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为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用户,签订个人承诺,在线填写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下载并打印申请表、个人陈述及专家推荐信,完成网上报名程序。我校2012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系统开放的时间暂定为8月20日-9月25日。

申请人须于9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或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申请材料包括如下部分:

1.上海财经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

2.上海财经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3.上海财经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即需要2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复印件1份、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能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7.所在院校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以上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具有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复试时提交。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申请材料寄送地址及邮政编码为: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43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为:国定路777号育衡楼A207室。复印件均请使用A4纸。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三、选拔考核程序

有关院(系、所)将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最迟于2011年10月中旬前组织差额复试。对于通过复试并拟被我校录取的申请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寄发《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函》。

拟被我校录取的申请人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母校教务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生报名表,并在规定的时间按所在母校规定的方式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凭校验码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将无法被录取。

四、其他事项

1.2012年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外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2.会计学院因已在夏令营中完成了校外推荐免试生的选拔和接收工作,本次将不再接受校外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申请。

3.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辽宁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篇5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

5、国家英语四级成绩≥425分;

6、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7、身体健康。

二、招收专业及名额

20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除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详细专业目录可查看我校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查看),也可查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中招收推免生专业目录。推免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可根据实际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学院名称拟招收推免生数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5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45管理学院40机械工程学院25外语学院13环境与建筑学院17理学院8社会科学学院3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18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1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8

三、申请程序

1、9月下旬,教育部开通推免服务系统后填报上海理工大学;

2、各学院对申请者情况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

3、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复试时间地点,组织学生进行复试,复试后将复试结果报研招办审核;

4、研招办审核通过后,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通过复试的推荐免试硕士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

5、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将被我校拟录取为2016年硕士研究生,将于2016年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办法

(一)复试时请提交以下材料交院系审查。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体检表(参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须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样表可点击下载);

4、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国家英语四级425分以上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否则我校将拒绝申请人的免试申请。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1、应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

设定以下主要参考指标: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 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等

(3) 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 外语能力(听力、口语)

(5) 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6)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要突出对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和实践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2、复试方式

复试包括笔试与面试。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笔试考核由各学院统一组织,笔试科目参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

(2)面试

面试由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具体要求:

①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含外语测试);

②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③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④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三)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为40分,面试为60分。申请调整笔试和面试比例的`学院,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按调整后的比例计算。

2、复试时填写《上海理工大学推免生复试情况表》,并附有详细明确的复试情况记录,复试内容附后,并由复试小组成员写出评语并签字,根据复试综合情况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签署录取意见并报研究生院。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

根据复试情况择优录取。

六、资助办法

资助办法请参考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usst.edu.cn)管理规定栏《上海理工大学201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和奖助方案实施办法》。推免生优先评定一等奖学金。

七、其他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八、咨询及举报电话

研招办咨询电话:021-55272521

监督及举报电话:

纪委监察处

联系电话:021-55270716

电子信箱:jw@uss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

电话:021-55272521

传真:021-55272521

辽宁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篇6

复试结果通知单

考生姓名:

奖助学金(√):全额奖学金(),半额奖学金(),零奖学金();

助学金();

专业类别(√):学术性学位()、专业学位()

拟录取专业及代码:拟录取导师:

说明:我校2012年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奖学金用于冲抵研究生学费,考生在复试、录取时确定第一学年奖学金类型,第二、三学年根据我校有关规定重新评定奖学金,现将有关说明如下。

1、奖学金类型包括:全额奖学金、半额奖学金。

全额奖学金不需交学费;半额奖学金需交一半学费;零奖学金需交全额学费;

2、学费标准:

(1)医学门类所属专业:9000元/年;(2)其他专业(非医学):8000元/年。

3、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2012年4月份将对获得初录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正式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录资格后,本科必修、选修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录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底发放。

5、校外推荐免试生凭此“复试结果通知单”和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到我校研招办开具“接收函”。

中南大学(学院)

(公章)

辽宁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篇7

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经研究,学校制定了《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湖南农业大学 2014年9月10日

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制度,是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广大在校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做好该项工作对于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推动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促进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维护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秩序,根椐《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免试,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中所称的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中所称的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第三条 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荐工作和接收工作坚持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接收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

第四条 进行推荐和接收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

第五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推免生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名额分配原则、具体方案及推免生名单等重要事项均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六条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和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分别具体开展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工作。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以及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纪委监察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等为成员,办公室设教务处。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研究生院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研究生院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研究生院。各相关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研究生教育工作负责人和相关学科的教师、导师代表组成的院级推荐、接收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学院的推荐、接收工作。

第二章 推 荐

第七条 推免生资格申请需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品行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了高等学校学生义务;在校期间曾获校级(含相当于校级)及以上荣誉;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学业优秀。第1至第6学期所修课程(含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教学环节)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以内;非英语和非日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四级或八级成绩合格以上(含合格),日语专业学生专业日语四级或八级成绩合格以上(含合格);通过学校规定的国家级或省级计算机统考且成绩合格以上(含合格)。

(四)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2003年卫生部、国家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第八条 为鼓励学生在学期间全面发展,学校安排一定比例的推免生指标给如下2小类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申请者如符合如下条件,其基本条件中第1学期至第6学期所修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放宽至前50%以内。

(一)在所学专业领域内取得突出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

1.在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或全国、地区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在国际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注:每个团体项目最多可从前3名中推荐1人)

2.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指导老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为第二发明人。

3.国家授权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第一完成人;或指导老师为第一完成人,学生为第二完成人。

4.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者。

(二)担任过校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校社团联合会主席或副主席、校学生纠察队队长或教导员、院团总支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职务满一年以上(含一年),愿意保留入学资格两年,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自愿在我校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

第九条 符合本实施办法第七条(称第一类)的申请指标等额分配到学院,具体分配办法为:预计本科毕业生人数,权重为0.8,招生硕士点数,权重0.2,四舍五入。符合本实施办法第八条的(称第二类)申请指标不分到学院,由学院按条件推荐。

第十条 学院推荐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符合本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八条条件的申请者,可同时申报第一类、第二类。

(二)学院按专业进行综合排名,并组织申请者进行综合测试和面试考察,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对不同专业的申请者,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主要依据专业领域内的学术成果、获奖情况、外语过级成绩、综合测试以及面试情况进行排名和推荐。学院不得将不符合条件者、综合测试和面试不合格者予以推荐。

(三)学院对符合第八条条件(第二类)的申请者,如符合推荐条件、综合测试和面试合格,可不限额向学校推荐。如出现同时符合本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八条条件,且同时申请了第一类、第二类,综合测试和面试合格者,学院可在第一类中向学校推荐相同数量的候补,其余情况为等额推荐。

第十一条 推荐材料要求。学院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务处报送如下材料:

(一)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名单。

(二)学院推荐工作方案。

(三)学生申请表。

(四)专业学习成绩排名表(通过综合教务系统指定途径输出)

(五)综合测试和面试考察材料。

(六)学院推荐工作综合报告。

(七)学生成绩单(教务秘书统计、注明平均成绩和专业排名,学院盖章)。

(八)奖励证书(复印件,审核人签字,学院盖章)。

(九)当年推免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第十二条 学校对推免生资格的审定程序:

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或对可能有的异议进行妥善处理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审核,确定推免生名单。教务处汇总相关材料,移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上报省级招办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 接 收

第十三条 研究生院将拟接收推免生数量通过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各招生专业一般均留出一定名额招收统考生。我校各学术型招生专业均可接收学术型推免生,专业学位类型仅限金融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和兽医硕士五种类别接收专业学位推免生。

(一)接收校内推免生的条件按学校推免生推荐条件执行。

(二)接收校外推免生的条件:符合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第二章十四条之规定,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三)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英语过六级者优先。

第十四条 学校接收推免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布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和拟招收人数。

(二)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报名志愿,上传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费。学校审核报名信息,发送复试通知,复试通知经考生确认后,学校下载复试名册。

(三)研究生院牵头组织制订对推免生申请者的复试办法。各学院和相关学科组织对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经考生同意后,确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四)学校报送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经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布录取名单。

第十五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推免生资格:

(一)经批准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受到处分的。

(二)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

(三)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接收为推免生者,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

(五)其他影响录取的事项发生的。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六条 加强对推荐及接收工作的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涉及推免生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均由集体决策。

第十七条 学校将推免生政策规定、有关推免生资格、招收推免生名额、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公开。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第十八条 学校将推免生工作中学生的申诉,纳入校内申诉范围。

第十九条 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如出现把关不严、营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核减相关学院下一的推免生指标。

第二十条

如发现学生在推免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除取消其录取资格外,另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个人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有关表格材料可从学校指定网站下载。

第二十二条 每年的推荐与接收工作,依据上级要求与安排,由教务处、研究生院起草,由学校签发工作通知。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辽宁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篇8

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2011年7月修订)

推荐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推免生的选拔工作,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推免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有利于深化学校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

二、组织与领导

1.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本科教学的副校长担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纪监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政策和计划,制定本校推免工作方案。

2.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由本学院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成员主要由学院相关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等组成,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动员、审核、推荐、材料报送等工作。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延长学制攻读双学位的学生除外);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政治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有献身科学的精神和为国家作贡献的责任感;

3.本科一至三年级二次以上(含二次)被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次以上(含一次)被评为优秀三好学生; 4.学习成绩优秀,三个学年主修专业综合培养计划要求的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前15%,必修课首次考核成绩合格且一般不低于80分,预科生、内地西藏班学生、内地新疆班学生、艺术及体育特长生的成绩以原始成绩为准;

在校期间参加国际、全国和全省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的学生以及参加全国和全省文艺或体育比赛的个人或团体的主力队员,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可放宽至前25%,必修课首次考核成绩合格且一般不低于70分;

5.全国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达到500分以上或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6.身心健康,有足够的精力完成研究生学业;

7.品行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艺术学院学生按艺术专业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执行。

对于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志于在就读硕士研究生之前从事两年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学生,基本条件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华南工„2005‟30号)要求,由学院参照相关条件研究确定推荐为保留入学资格两年的推免生。

对于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学生,基本条件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华南工„2005‟30号)和《关于实施200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华南工学„2006‟7号)要求,由学院参照相关条件研究确定推荐为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的推免生。

(二)优先推荐条件

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1.近两年参加国际、全国和全省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获奖的个人或团体的主力队员,其中参加全国挑战杯竞赛获奖的主力队员参照《华南理工大学参加挑战杯系列竞赛的有关规定》(华南工学„2009‟5号)执行。

2.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表现优秀者。3.在核心或统计源刊物上发表论文者(第一作者)。

4.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或文艺竞赛获第一、二名或省大运会获第一名的个人或团体的主力队员。

5.对有特殊学术专长,且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3名以上(含3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在学院公示。

四、推荐名额及接收单位

1.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数、学科发展、本科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教学管理规范、上学年推免工作情况等因素,对各学院推免生名额实行动态管理(其中推荐外校名额占学院推免生名额约35%)。

2.接收单位为国家重点科研院所和“211工程”高校,优先考虑“985工程”高校。接收专业为全国各重点大学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原则上每位研究生导师接收推免生不超过2名。

3.各学院各硕士招生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当年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的60%。

五、推荐流程

推免工作一般在每年的9月至10月进行,基本流程如下: 1.学生填写免试申请表等相关表格,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学生推免资格及相关材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

3.学院将公示通过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汇总报送教务处; 4.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材料,确认公示名单; 5.学生参加面试、体检等; 6.教务处汇总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最终名单;

7.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签订《华南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并进行网上报名。

六、其它事项

1.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不得中途退出且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

2.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若受到党(团)行政处分、课程修读或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将被取消推免生资格。

3.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毕业当年必须入学(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两年的推免生除外)。

七、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辽宁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篇9

中国传媒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致力于广播、电视、电影、网络、出版、报刊及新媒体等信息传播领域高层次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是一所文、工、艺、管、经、法、理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信息传播为特色的综合性大学。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并设有6个博士后流动站。

一、招生计划

中国传媒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400人左右(实际招生数按国家当年下达具体招生计划为准)。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数约占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数的25%,各专业拟招收人数参阅我校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各专业的具体招生计划数在复试前根据国家当年最终下达指标数和生源情况确定。

二、初试方式及报考条件

我校2014年初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详见教育部网站)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两年以上学习或工作且进修完相应本科段主干课8门课程(能提交有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的人员,按大学本科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目前国家本科毕业证书分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三类。

毕业时获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考生或专续本、专升本、专接本等应届毕业考生,为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

毕业时获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考生,为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网络教育除外)。

报名时,如考生既是成人高校或专续本、专升本、专接本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也有大专毕业证书且符合专科报考的所有条件,此类考生可以选其中一种类别报考:

①选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时,填写本科学历注册学号,填写毕业时间、学历等项目时,要以本科毕业当年度的时间、学历水平为准;

②选专科身份报考时,填写毕业时间、学历等项目时,以专科的毕业时间、学历水平为准。

①、②不能同时填报。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的其它专业学位(艺术、工程、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与传播、出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

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推免生须是经考生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资格的高等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其报考单位复试并被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中国传媒大学2014年各招生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具体接收办法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文件。

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考生在报考中国传媒大学前,应认真阅读《中国传媒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选择中国传媒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中国传媒大学考点的网上公告,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为保证与考生的信息畅通,请务必填写移动电话号码。有些重要的临时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发给考生。

(6)报名日期由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过期不予补报。如有变化,以国家教育部通知为准。

(7)报考中国传媒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必须选择“中国传媒大学”报考点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5.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辽宁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篇10

研究生教育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制度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在选拔工作中,在保证学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前提下,要重点考核学生平时学习成绩和科研能力,突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核,确保从本科生中推荐出一批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的学生。

二、免试推荐研究生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全国CET-4考试合格;

4.前三年学习成绩中一般不能出现不及格课程;

5.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位、独立学院和三校生)。

三、选拔条件

1.一般类推荐,各学院对满足基本条件的各专业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按照三年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排序,分数高者列前。

2.在全国性A类科技竞赛(见附件)中获得一等奖的本科生,满足基本条件且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列前40%。

3.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被SCI,SSCI收录的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的本科生,满足基本条件且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列前40%。

四、选拔办法:

1.学校成立推荐工作领导组,对推荐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2.各学院须成立由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5人组成的推荐小组。院长担任组长,院党委书记和相关直属研究所所长担任副组长。在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一般类推荐,各学院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推荐名额,对申请者按三年加权平均成绩排序进行初选,得出进入复试的名单,通过复试确定推荐人名单,报研究生院公示后录取。

4.凡符合选拔条件2的本科生可申请报名。研究生院会同相关处室审核申请材料合格后,取得复试资格。申请者通过学院组织的复试后,由研究生院公示后录取。

5.凡符合选拔条件3的本科生可申请报名。研究生院将会同相关学院组织专家答辩会,答辩通过者可获得复试资格。申请者通过学院组织的复试后,由研究生院公示后录取。

6.对符合选拔条件2和选拔条件3的本科生,研究生院将列入专用推荐指标,不占用各学院的推荐指标。

7.按选拔条件2和选拔条件3录取的本科生,只能在本校攻读本专业的硕士学位。

五、获准被免试推荐的学生,如果在毕业之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2.出现不及格课程;

3.毕业论文成绩达不到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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