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4-05-24

全市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通用8篇)

全市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1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年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因去年一月至今年3月,省法院要求报送“大调解”工作宣传稿件,4月未再作相关要求。在这里,为了更好地掌握两级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请各法院回去后将今年上半年的稿件按照已往格式报送,以后每月4号仍按以前要求报送中院政治部宣教处。),我市两级法院的司法宣传上稿率同比有所上升,司法宣传工作正在进一步有序推进。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部分法院领导不重视、归口管理部门不统一、宣传态势不均衡、稿件质量不高、宣传工作少而案例居多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市两级法院司法宣传工作,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如何搞好司法宣传工作谈一些意见。由于时间关系,不可能面面俱到,也不可能对司法宣传工作深入展开来谈,根据我市两级法院近年来存在的主要问题,下面我重点谈谈如何协调内外关系及如何开展舆情监控、网络阅评工作。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司法宣传工作如何协调内外关系

(一)把握两种关系。司法宣传部门、人员要充分把握好法院在对外宣传工作中的主动地位,要认识到媒体需要法院这个新闻富矿,需要法院配合、支持,其扩大影响力,追求读者量所开办的政法类栏目迫切需要法院新闻支撑。在新闻线索上,法院与媒体分别处于主动与被动地位,离开法院主动的线索提供、稿源提供,媒体刊发的社会新闻可读性差,就不得不被动接受影响力削弱、读者量减少、发行量降低等不良现实。认识到这一点,宣传工作就不会被媒体牵着鼻子走,就不会在面对媒体采访时畏手畏脚、瞻前顾后。

(二)疏通内部渠道。目前,全市法院都有对外宣传通讯员,阆中、营山、西充、蓬安等法院的通讯员在收集线索、采写稿件时,能主动与中院政治部宣教处衔接,无论在本院,还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宣传渠道都比较通畅,但综观全市两级法院,内部协调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是由于外宣人员太少,同时要兼顾信息、调研工作,还要处理一大堆的上级来文,应对媒体采访的衔接、接待等工作,部分法院外宣人员还要起草领导讲话等,在对外宣传上疲于应付。另一方面是由于部分法院通讯员以前未从事宣传工作,刚刚充实到宣传岗位,甚至刚刚从其他部门来到法院,对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不太熟悉,自身法律素养、新闻素养需要提高。同时,由于两级法院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宣传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存在问题,部门职责未能明确,导致新闻源缺乏、新闻点流失。在此,我就如何搞好内部协调谈几点看法,主要是解决“线索收不拢、点子想不到、稿子写不来、定稿发不出”等问题。一是疏通线索收集渠道。法院新闻线索可分为静态线索和动态线索两类。静态线索包括内部文件、工作简报、情况反映、判决书、执行和解协议、调解书等工作情况反映形成的文件和有效法律文书。动态线索包括法院开展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案件现场执行以及突发事件等。由于内部机制等历史原因,承办案件的业务部门担心审判秘密泄露或者担心当事人纠缠、扭闹,不愿将已经形成的有效法律文书交给宣传部门。一些部门领导甚至认为宣传工作与己无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宣传部门发现好的新闻线索收集相关法律文书时,甚至以案件尚未审结予以推辞,致使一些新闻线索因时效等问题而流失。同时,两级法院均存在开展重大活动、举行重要会议时不通知宣传部门参与,待会后一段时间形成简报等材料后要求宣传部门进行宣传,甚至根本未将相关材料交给宣传部门,致使宣传部门在采写综合性材料时一头雾水,无从着手,即使勉强写出稿件,其着眼点也不高,无法反应全局工作。为此,要疏通线索收集渠道,必须切实解决内部机制问题,明确各部门向宣传部门定人、定期提供新闻线索的职责,宣传部门在向个部门收集线索时,部门必须予以配合,对于部分不利于对外宣传的线索,由宣传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院领导把关,部门不得借故推脱。二是疏通稿件写作渠道。收集到新闻线索后,通讯员必须选取有利于维护法院、法官形象的角度,选取对受众进行法制教育的角度,仔细琢磨宣传点,而后立即着手进行写作。为了防止新闻侵权,在写作时对案件涉及的当事人应一律使用化名,其住所所在地用某某代替,涉案金额一般用大致相等的近似数据,防止当事人因对号入座而纠缠撰稿人。对于通讯员不能把握好的新闻线索,可以与中级法院政治部宣教处联系,合作采写稿件。对于纯典型、新型案例的写作,通过再现案例情节、法律剖析、法官说法、法条链接等形式,教育群众。对于反映法院工作的报道,应从服从、服务于地方大局着眼,宣传法院在工作中的亮点、特色,取得的工作成效及社会效果等,正面宣传法院业绩、塑造法院形象。三是疏通稿件审核渠道。稿件形成后,应交由宣传部门负责人审核,宣传部门负责人把握不准的,应与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沟通,必要时报分管院领导审核。通讯员与记者合作采写的稿件,由于记者对法院工作不熟悉,其写作中涉及的法律专业术语、法律释明会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甚至一些记者为寻求新闻卖点而断章取义,给法院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凡此类合作稿件,在刊发时必须先交回法院宣传部门进行审核,做到宁缺毋滥。业务部门通讯员写作的稿件,一律实行归口管理,由部门领导审核后,交宣传部门审核,防止出现不良情况后,宣传部门因为不熟悉情况而无法向媒体解释,致使工作处于被动局面。四是疏通稿件外发渠道。目前,两级法院通讯员形成的稿件,大多数能够及时外发到媒体,但仍有极个别法院不知道如何与媒体联系,不知道媒体用稿渠道,仅通过看媒体刊头的邮箱传稿,对于未征订的主流报刊(如《法制日报》、《四川法制报》等)、未联系的主流网络媒体(如《中国网》、《中国法院网》等),无法外发稿件,其刊(播)稿件停留在市级等一些低级别媒体,宣传面不宽、影响力不大、效果不显著。各法院通讯员必须通过互联网收集到各大主流媒体的用稿邮箱,将写好的稿件逐一投递(不可群发,群发会给编辑造成一稿多投的印象而降低稿件采用率。)

(三)搭建外部平台。一是院主要领导与当地党委、政府及其宣传部门、新闻媒体主要负责人的沟通协调,争取主流媒体,寻求战略配合。重点是法院工作情况汇报、通报,重大宣传事项的沟通、协调。二是宣传管理部门与媒体总编室(包括平面媒体与电视类、网络类媒体)的协调,争取媒体版面,寻求宣传载体。主要是通过召开新闻联席会,日常联谊的形式,联络感情,进行沟通,使其能够在法院需要的时候,提供版面,派出记者配合法院宣传。三是通讯员与编辑、记者的协调,争取多发好稿,提高采用率。与编辑长期联系的通讯员,可以通过电话、QQ等方式多进行平常的交流沟通。不常或者未与记者、编辑联系的通讯员,可以找与他们熟悉的通讯员索要联系方式,主动与编辑、记者沟通,介绍自己相关情况,请其多予支持,一般情况下,编辑会认同这种做法,在选取稿件时会予以考虑。同时,通讯员必须研究一段时间内各媒体的用稿意向,其开办栏目所需稿件的题材,甚至篇幅。尤为重要的是,通过沟通,掌握编辑的上班时间(各地上班时间不一样、各媒体上班时间也不一样,而编辑收到的稿件较多,媒体版面有限,不可能全部用完,编辑一般从最新到的邮件中选取,除经常联系且稿件用来顺手的通讯员稿件会留意外,一般随手就删除了。掌握好了编辑上班时间,在那一段时间内发送邮件,加上平常的联络,稿件采用率自然提高)。同时,要了解编辑的稿件来源渠道,一些编辑喜欢从网易邮箱中寻找稿件,而部分喜欢QQ直传稿件(此类编辑有固定的通讯员群,发稿没有承担责任的后顾之忧),如果随意发送稿件,可能会被闲臵,最终导致因稿件时效而实效。稿件发出后,应通过电话或QQ留言等方式,提醒编辑发稿。

(四)构建联动网络。一是重大事项与媒体沟通协调。重大事项的宣传报道,需要较大版面,同时,也可能因通讯员自身写作局限,不能全面反映相关情况,此时,与媒体协调,派出记者进行专题采访报道尤为重要。二是负面报道争取媒体理解、支持。此类报道在我市已出现过几起典型案例,主要是媒体前来采访时,不按照规定接受采访,采访后又不予以协调,甚至臵之不理,或者予以推脱,最终酿成严重后果。在发现负面报道苗头后,可以通过单位出面协调,也可以通过通讯员找熟悉的编辑请求其不发稿件,或者叫记者出面协调不要写稿(曾经出现过类似情况,编辑发现了法院的负面报道,主动与中院通讯员联系,通过协调,编辑表示不会发稿,最终也未刊发。还有就是几年前市委暗访组到法院暗访,发现有驾驶员玩游戏,得知情况后,通讯员与暗访记者联系,要求该记者当晚关掉手机,编辑无法联系记者,后来因时效问题,稿件没有发出)。三是用典型案例作为砝码,与媒体及其记者进行谈判,争取多发工作类稿件。媒体需求大量案例稿件,对法院工作类稿件不感兴趣,但如果法院以一些典型案例、独家案例为砝码,与其沟通,作为发工作稿件的条件,可能会收到一定效果。

二、如何进行舆情监控、网络舆情阅评

(一)舆情监控。舆情监控的目的就是要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有质疑早回应、有杂音早消化。两级法院对舆情监控工作应由政治部(处)实行归口管理,落实专人每天在固定时间浏览互联网。各部门一旦发现舆情,应立即电话通知政治部。下面我对舆情监控分类进行说明:一是网络舆情监控。要重点监控网民活跃程度高、影响较大的网站。运用百度、谷歌等搜索网站,采取“关键字”定向排查等方式,掌握舆情信息网站、相关评论文章量、主要跟帖内容等情况。二是平面媒体及电视媒体舆情监控。平面媒体监控可以通过阅读报刊、杂志等发现舆情,或者通过“关键字”搜索发现舆情,电视媒体舆情监控相对较难,但出现舆情前一般有记者前来采访,舆情刊播后会有人电话告知或咨询。三是上访舆情监控。主要是监控当事人上访或来信来电反映情况。四是突发事件舆情监控。主要是监控执行过程、庭审过程中突然发生的事件或者偶发性事件。

(二)舆情处理。发现舆情后,立即下载或复印相关舆情文章,重点收集网站上的网友评论,分析研判舆情发展动向。对网民关注度高、影响较大,并可能成为持续关注焦点的舆情,第一时间直接向院领导汇报;对网民关注度相对较低,影响尚未扩大,但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舆情,应将相关情况上报院领导。同时,在查明事件真相的基础上,拟定舆情处臵方案,明确舆情处臵时间、程序和舆论引导方向、方式,落实舆情监控、引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查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针对舆情反映的重点、难点和网民关注的焦点,第一时间在网上公布事实真相。对反映属实的负面舆情,通过约请面谈、院长督办、在线交流等方式,引导网民。在确定舆情基本平息和趋于平稳之后,要继续做好后续监控,随时关注发展动向,防备出现“波浪式”反弹。

全市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2

1 进一步深化对发展现代畜牧业的认识

什么是现代畜牧业?

现代畜牧业相对于传统的畜牧业就是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畜牧业, 是高度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畜牧业, 是技术密集、科技含量高、可控性强的畜牧业, 是饲料、兽药、种畜禽和养殖、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的畜牧业。

现代畜牧业与传统畜牧业的主要区别在哪里?

就我市而言, 在于生产方式、管理方式、经营方式的转变, 即由传统的分散养殖生产方式向适度规模养殖发展转变;由高风险、低效益向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转变;由自然形态的小生产方式向高度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方式转变。

在发展现代畜牧业中政府做些什么?

一是政策引导。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的自主权, 发挥好政府的引导作用, 落实好各项有关政策, 用政策的力量引导和推动现代畜牧业发展。二是组织协调。科学地搞好规划, 按照现代产业成长规律、市场经济规律组织实施规划, 运用行政资源进行组织协调, 形成“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的有机结合。三是人才培养。四是加强服务。

2 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 突出工作重点

全市要紧紧围绕建设全省畜牧业经济强市的目标, 坚持“五化、三大”的发展原则, 健全“两大体系”, 突出“三个提高”, 壮大奶牛、生猪、肉鸡、肉兔四大产业, 大力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走优质、高效、安全、生态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到2010年, 全市畜牧业产值达到125亿元, 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5%以上。存栏奶牛7.5万头以上, 出栏生猪500万头以上, 出栏肉兔3000万只以上, 出栏肉鸡7000万只以上, 主要畜禽规模养殖水平达到50%以上, 畜产品加工产值与畜牧业产值之比达到1∶1, 基本实现我市畜牧业现代化。

2008年, 全市畜牧业产值要增长15%以上, 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8%, 农民人均牧业增收150元以上;新增奶牛1万头;出栏生猪420万头, 其中DLY猪300万头以上;畜禽规模养殖水平达35%以上, 其中, 生猪、奶牛、肉鸡和肉兔的规模养殖水平提升10个百分点;全市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到100%, 确保清净无疫和畜产品安全。

围绕上述目标的实现, 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2.1 突出抓好奶业发展

奶业, 是眉山的特色产业。奶业发展是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突破点。要按照全市现代畜牧业发展的统一规划和部署, 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力争用三年时间, 将我市建成中国南方优质奶源和牛源基地。到2010年, 全市实现新增规模存栏奶牛4.5万头, 新建标准化奶牛小区96个。2008年全市新建成标准化奶牛小区18个。

2.2 统筹发展生猪、肉鸡和肉兔产业

生猪是我市的传统优势产业, 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之一, 要把生猪产业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来抓, 确保2010年全市出栏生猪500万头以上。同时, 要继续抓好肉鸡、肉兔等优势产业的发展,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2.3 抓好示范片区建设

今年, 每个区县都要确保初步建立一个示范片区, 重点抓好:以蒙牛、菊乐、妙士等乳制品加工企业为核心, 辐射带动东坡、仁寿、彭山、青神新建奶牛小区6个。以蒙牛现代牧场、新阳平、新希望示范奶牛场为核心, 辐射带动洪雅、丹棱新建成奶牛小区12个。以巨星集团为龙头, 建成106线现代生猪示范区为核心, 辐射带动东坡区尚义、白马、三苏、秦家、万胜等乡镇新建万头猪场3个, 千头猪场7个;同时建成103线优质猪示范片区, 辐射带动东坡区、彭山县和青神县新建万头猪场5个, 千头猪场15个。以温氏肉鸡为核心, 辐射带动东坡区富牛、崇礼、土地和彭山县黄丰等乡镇新发展年出栏肉鸡1万只以上的规模户500户。以九升兔业为核心, 辐射带动东坡区白马、尚义等乡镇新发展年出栏肉兔5000只的规模户150户。

2.4 抓好龙头企业发展

龙头企业建设是实现产业化经营战略的关键环节, 也是发展现代畜牧业的先决条件。坚持培育一个龙头企业就是培育一个产业的理念, 扶小引大, 不断壮大龙头企业。重点加快蒙牛乳品加工企业和现代牧场建设, 今年要建成投产。加大提升菊乐、新阳平、妙士等现有企业的产业化水平, 确保全市鲜奶日加工能力达到1200吨。积极做好巨星公司三年兴建100万头生猪养殖基地项目的启动建设, 今年要全面完成种猪场建设, 力争出栏生猪10万头以上, 同时完成100万头生猪精深加工项目的立项工作。鼓励支持九升、海顺等肉兔龙头企业, 温氏肉鸡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创造眉山品牌。

2.5 抓好产业化经营

进一步深化“7+1”产业化发展模式, 积极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 建立龙头企业与养殖农户、养殖基地紧密联结、互利共赢的发展机制。特别要引导饲料生产企业和肉乳加工企业投资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直接参与现代畜牧业规模化养殖, 并带动发展一批适度规模养殖户。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 重点抓好以奶牛、生猪、肉兔、肉鸡龙头企业为依托的专合组织发展。

2.6 抓好对畜牧业的投入

要积极争取国家对奶牛、生猪等畜牧产业的扶持政策, 充分用好用活省上对建设丘区三市现代畜牧业发展试点市的一系列政策。今年, 市上已制定了2008年奶牛引种和小区建设补助政策。要充分发挥这些政策的激励作用, 吸引更多的民间资金投资奶牛养殖小区建设。各区县要利用各地自身优势, 抓好现代畜牧业项目招商, 确保完成奶牛小区的招商引资任务。各级都要多方面加大投入, 促进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良种良法推广、规模化养殖基地建设、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安全监管。保险公司要探索建立适合本地区不同畜禽品种的政策性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农业担保体系建设, 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现代畜牧业建设。

2.7 抓好疫病防控和执法

按照“政府保密度, 部门保质量”的要求, 全面落实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规模养殖场的防疫和监管。重大动物疫病必须应免尽免, 确保质量。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大饲料、兽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管, 从源头上抓好疫病防控。

3 进一步加强领导

在全市文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3

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文艺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投身建设现代化包头的生动实践,通过各种文艺样式讴歌人民、讴歌时代,凝聚力量、凝聚人心,我市文艺事业呈现出一派繁荣发展的生动景象。一是文艺创作成绩显著。我们推出了一批优秀的舞台剧、影视、文学、艺术作品,荣获国家和自治区级重要奖项达100多项。电影《吴运铎》、广播剧《宗旨》荣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话剧《惊蛰》荣获中国话剧艺术最高奖“金狮奖”,舞蹈《醇香》、摄影《北纬45°心情草原》、撕纸《吉祥草原》、中国画《天韵草原·赛场》分别荣获“荷花奖”“金像奖”“山花奖”“中国百家金陵画展金奖”,一大批好作品流传广泛、影响深远。二是特色文艺各领风骚。糅合包头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精髓独创的地方剧种漫瀚剧,成为改革开放后我区第一个走向全国的地方戏曲剧种,赴10多个国家进行交流演出,市漫瀚剧院被文化部命名为“天下第一团”。土右旗连续两次被文化部评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二人台文化艺术之乡”,被自治区文化厅确定为内蒙古二人台艺术节永久举办地。我市民间剪纸艺术,兼具北方游牧和中原农耕文化特质,成功入选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为我国为数不多的剪纸艺术品牌。三是文艺人才声名远播。著名美术教育家兰尚濂老师,桃李满天下,很多学生成为中外知名的画家、教育家。美术大家刘大为、杨飞云,长期担任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和中国油画院院长职务,艺术成就非凡;著名书法家麻天佑半个多世纪笔耕不辍,其隶书作品人称“麻隶”;白铭、闫汝勤、任德超、潘志成等一批书画大家,作品广泛流传,形成了当代书画界的“包头现象”。著名诗人纪征民作词、国家一级作曲家王星铭作曲的歌曲《我从草原来》,传唱祖国大江南北。老一辈作家玛拉沁夫、歌唱家马玉涛,深受全国人民爱戴。国家一级编剧闫甫、郭长岐多年倾心戏曲创作,为漫瀚剧成为创新剧种奠定了基础。四是群众文艺方兴未艾。鹿城文化艺术节、新年音乐会等一批品牌文化,为文艺精品走进群众提供了展演展示平台。社区之光大舞台、少儿艺术节、农牧民文化大院风采大赛、老年艺术节、文博书法绘画展等一批特色群众性文化活动载体,既让群众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文艺创作,又让群众享受到了更多的文化成果,展现了强大的感召力和影响力。五是文艺队伍发展壮大。我市已拥有书法、美术、作家、摄影、曲艺等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文艺协会会员3000多人;国家一级编剧、演员30多人;有影响力的民营文艺机构200余家;一批中青年艺术家迅速成长,业余作家、民间歌手、民间艺人不断涌现,网络作家、个体演艺人员等新生力量持续壮大,为包头文艺事业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

文艺事业是党和人民的重要事业,文艺战线是党和人民的重要战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文艺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着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着力推动中华文化繁荣兴盛。2014年10月,总书记主持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透彻地阐述了文艺的重要作用、根本方向、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创造性地回答了事关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我国文艺工作和文化建设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15年10月,中央制定下发了《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深入贯彻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是指导我国文艺事业和文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意见》精神,努力推动我市文艺事业和文艺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

文艺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当前,我市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正处在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璀璨明珠的关键时期。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进程,如火如荼的现代化建设实践,既搭建了文艺事业的大空间大舞台,也呼唤着文艺事业的大繁荣大发展。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一定要充分认识文艺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更好履行自身肩负的使命和责任,把自己的追求奋斗融汇到实现中国梦的伟业中去,融汇到建设现代化包头的实践中去,努力成为时代风气的先觉者、先行者、先倡者,努力创作更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优秀作品,书写和记录人民的伟大实践、时代的进步要求,鼓舞和激励全市各族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迈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第一,坚守为民导向,努力在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中体现文艺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社会主义文艺,从本质上讲,就是人民的文艺。”“文艺要反映好人民心声,就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个根本方向。这是党对文艺战线提出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决定我国文艺事业前途命运的关键。”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要求,切实把握文艺创作的人民取向、文艺发展的人民坐标,真正做到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为人民抒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就要始终怀有真挚爱民的情感。有没有感情,对谁有感情,决定着文艺创作的命运。古往今来,那些关心群众疾苦、关注人民生活的伟大诗人作家,那些历经磨砺而愈显珍贵、大浪淘沙而更加醇厚的传世经典,之所以被人们津津乐道、世代相传,就是因为他们始终把人民的冷暖放在心上、把万家的忧乐倾注笔端。比如,屈原的“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寄托了对人民命运的悲悯;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尽欢颜”,包含了对百姓冷暖的关切;鲁迅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表达了对人民群众的热爱,等等。文艺工作者要想有成就,就必须对人民饱含真挚的感情、怀有浓重的热爱,自觉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欢乐着人民的欢乐、忧患着人民的忧患,为人民创作、为人民放歌,从而赢得人民的敬仰和爱戴。

nlc202309090206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就要充分反映人民大众的心声。文艺创作的根在基层、本在人民,只有让人民成为主体、成为主角,只有顺应人民意愿、反映人民关切,文艺创作才会始终充满希望和活力,文艺工作者才真正践行了服务人民的创作导向。我国著名作曲家聂耳,始终坚持为劳动人民、劳苦大众进行创作,被称为是“在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把自己的创作和感情倾注于被压迫劳动人民、为劳苦大众而歌的作曲家”。我市创作的话剧《北梁人家》,描绘了2000多名干部与北梁群众肝胆相照、同心协力,共圆“宜居梦”的感人事迹,反映了北梁人民期盼和梦想,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强烈共鸣。广大文艺工作者要想创作出深受群众喜爱的作品,就必须代表他们的利益、表达他们的心声,为他们写和作、为他们歌和唱、为他们鼓与呼,做他们多彩生活的演绎者、真实感情的传递者、心灵诉求的代言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就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的需要。人民的需要是文艺存在的根本价值所在。当前,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消费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人们对精神文化生活有了更多诉求,对文艺作品的质量、品位、风格有了更高要求。文艺工作者要把人民作为文艺审美的鉴赏家和评判者,以充沛的激情、生动的笔触、优美的旋律、感人的形象,不断创作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让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迈上新台阶。当前,随着我市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不断扩大,外地人对包头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他们想了解包头的经济社会、历史人文、民族风情、地方特色,这些光靠对外宣传、官方介绍是远远不够的,靠外地人亲自了解、亲身感受是很有限的。而文艺是最好的交流方式,在这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广大文艺工作者要立足包头大地、传承包头文化、讲好包头故事、唱响包头声音、光大包头形象,让外地民众通过欣赏我市作家艺术家的作品来深化对包头的认识、增进对包头的了解。

第二,发扬精品意识,努力奉献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

一个时代的文艺成就,需要优秀作品来体现;一个地区的文艺高峰,需要优秀作品来构筑。当前,我市文艺创作总的态势是好的,但扛鼎之作、经典之作还不是很多,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广大文艺工作者要紧紧抓住创作这个中心任务,努力推出更多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传世之作。

要扎根人民、扎根生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艺创作方法有一百条、一千条,但最根本、最关键、最牢靠的办法就是扎根人民、扎根生活。”当年柳青、丁玲等老一辈作家,为了创作一部好作品,在村子里一住就是几年,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作品的人物都是有着生活原型的;路遥创作《平凡的世界》时,亲自下煤窑、当矿工,感受其中的人物心态和生活。这些作品之所以有影响力、得到群众认可,是因为它们从劳动群众的最深厚根基中汲取了养分。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坚持虚心向人民学习、向生活学习的创作态度,从人民的伟大实践和丰富多彩的生活中汲取营养,努力创作出更多“沾泥土”“带露珠”“冒热气”的作品。要建立健全作家、艺术家深入群众、体验生活的常态化制度和机制,大力弘扬“走转改”精神,深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最前线,深入重点民生工程最前沿,深入农村牧区、街道社区、企业学校最基层,使作品始终体现时代特色、群众立场和生活温度。

要善于挖掘、善于发现。我市历史悠久、底蕴深厚,草原文化与农耕文化、黄河文化与阴山文化、西口文化与工业文化多元交织、融汇发展,孕育形成了包容开放、兼容并蓄的独特文化品质,为文艺创作提供了丰厚的土壤和资源。广大文艺工作者要根植包头文化沃土,努力推出更多具有包头特色、反映包头风格、体现包头气派、展现包头风貌的文艺精品,让它们在祖国文艺百花园中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当前,我市正在进行许多具有新时期特点的伟大建设,改革开放、创新创业、转型发展,城市棚户区改造、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等,都为艺术创作提供了丰富题材。广大文艺工作者要深入挖掘我市人民群众在这些伟大实践中的事迹,努力从实践中获取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创作源泉,推出更多反映人民群众热火朝天搞建设、为幸福生活而奋斗的励人作品。

要潜心研究、潜心创作。从古至今,凡是传世之作、千古名篇,必然是笃定恒心、倾注心血的作品。汉代司马迁用毕生精力著成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被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清代曹雪芹写《红楼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最终铸就了世界文学史上的奇峰;我市蒙古族作家玛拉沁夫用近30年的时间酝酿打造《茫茫的草原》,创作了我国文学史上较早反映蒙古族人民生活与斗争的长篇小说。这些文学巨匠孜孜以求、精益求精的创作精神,为我们树立了典范、树立了丰碑。广大文艺工作者要以先贤为范、向经典看齐,静下心来、克服浮躁、拒绝喧嚣、耐住寂寞,用情感和功夫锤炼、用时间和心灵酿造,努力打造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时代精品,创作更多有正能量有感染力、能传得开留得下的文艺巨制,推出更多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传世之作。

第三,大力铸造灵魂,努力在传承和弘扬中国精神中发挥作用

文艺是铸造灵魂的工程,文艺工作者是灵魂的工程师,要切实担负起举精神旗帜、立精神支柱、建精神家园的崇高使命,履行好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包头各族人民力量的神圣职责,真正发挥文艺引领时代风尚、铸就民族魂魄的重要作用。

要凝聚实现中国梦的正能量。紧紧围绕我市正在开展的“中国梦·尽责圆梦”“德润鹿城·文明包头”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以自己熟悉和擅长的文艺形式,深情讴歌各行各业践行“中国梦”的奋斗历程,全面反映包头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用优秀作品汇聚起建设包头、共筑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继续发扬我市在蝉联四届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核心价值观生动活泼地体现在文艺作品中,生动形象地展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唱响爱国主义的永恒旋律。正确、生动地反映和描写包头发展史,大力弘扬包头文化核心理念,引导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激发起各族人民热爱包头、建设包头、发展包头的豪迈热情和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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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弘扬真善美的时代主旋律。追求真善美是文艺的永恒价值。艺术的最高境界就是让人动心,让人们的灵魂经受洗礼,让人民发现自然的美、生活的美、心灵的美。比如,根据我市全国“孝老爱亲”道德模范朱清章真实事迹改编创作的电影《守候》和话剧《惊蛰》,生动再现了朱清章三十年不离不弃,终于唤醒植物人母亲这段撼人心魄的人间真情,弘扬了中华民族孝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让广大观众受到极大的感染;以文艺志愿者为主题的《爱+1度》微电影,深刻诠释了志愿服务精神,让更多人认识到了志愿服务的价值和快乐。这些作品不仅向世人生动传递了向上向善的价值观,还引导人民增强了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做好新时期文艺创作工作,必须要继续坚持真善美的时代主旋律,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旗帜,通过精彩的故事、鲜活的语言、丰满的形象,使人们感悟和认同社会主流价值。

要坚守中华文化自信和自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这些年,我市广大文艺工作者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丰润作品,使文艺创作有了更为丰富的哲学内涵、人文精神、教化思想、道德理念,增强了作品的历史厚度和文化底蕴。新的时代条件下,要继续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接续好中华文脉,溯到源、找到根、寻到魂,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价值理念、道德规范和生活智慧挖掘出来,把中国人民世世代代传承下来的精华部分发扬光大。要找准当代生活的底蕴和传统文化血脉之间的契合点,创作更多具有中华文化底色、鲜明中国精神的文艺作品,在弘扬中华美学精神、彰显包头独特魅力中,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

第四,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成为德艺双馨的优秀文艺人才

文艺能否给人以价值导向、精神引领、审美启迪,取决于艺术家的思想水平、业务水平、道德水平。广大文艺工作者要牢记德艺修养这个根本,追求德艺双馨,赢得人民尊敬。

要提高艺术修为。现在,有些文艺工作者创作的作品人们不喜欢,不是曲高和寡,而是曲低和寡,主要原因是文化功底不深,实践功底不深;有的不注重积累积淀,把主要精力和心思用在宣传、广告、公关上,结果是昙花一现,很快就被遗忘了。古人经常讲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实际上只有学富五车、才能才高八斗。我们一些文学大师、艺术大家,无不是经过日积月累、艰苦磨练才修成正果的。历史只承认真正的艺术,关键是要舍得下硬功夫、下苦功夫。广大艺术工作者尤其是年轻艺术工作者,一定要学习和发扬老一辈艺术家的优良传统,自觉坚守艺术理想,讲品位、重品质,不断加强思想积累、知识储备和艺术训练,持续提升自己的学养、涵养、修养,努力通过潜心钻研、苦心历练达到成功的彼岸、艺术的高峰。

要恪守道德情操。精品力作都是有大德的文化人所作,屈原的《离骚》、司马迁的《史记》、范仲淹的《岳阳楼记》、岳飞的《满江红》、文天祥的《过零丁洋》,之所以千古传颂,就是他们本身的为人境界高。广大文艺工作者必须注重品德修养,自觉锻造人格修为,打牢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根底,严明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保持“乱云飞渡仍从容”的定力,恪守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职业道德,努力做到以德立身、以文化人。要处理好义利关系。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之风,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时代风尚,为历史存正气、为世人弘美德、为自身留清名,努力以高尚的职业操守、良好的社会形象、文质兼美的优秀作品赢得人民喜爱和赞誉。

要强化文艺担当。文艺有教育、认识、审美、娱乐等功能,但教育是第一位的功能。一部好的作品可以引导人们崇德向善、积极向上;一部坏的作品可能让人走火入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文学艺术家影响的是全社会的人,一定要在文艺育人、弘扬正气上发挥更大作用,在促进社会和谐上担负重要责任。总书记在《忆大山》一文中写到,大山是一位非党民主人士,但他从来也没有把自己的命运与党和国家、人民的命运割裂开来。他利用与基层民众水乳交融的关系,以诙谐幽默的语调,合情入理的分析,乐观豁达的情绪,去劝说人们、影响人们,主动地做一些疏导和化解矛盾的工作,让人们看到光明和希望,对党和国家的前途充满信心。大家一定要学习贾大山的思想境界和精神追求,在团结人民群众、营造社会和谐上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五,坚持党的领导,努力为全市文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党的领导是文艺繁荣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自觉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极端重要性,从建设文化强市、打造文明包头的高度,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文艺工作的领导。

要把握文艺发展的正确方向。各级党委要把文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文艺工作的宏观指导,贯彻落实好党的文艺方针政策,把握处理好党性和人民性、政治立场和创作自由的关系,切实做到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掌握文艺改革发展领导权。要选好配强文艺单位领导班子,把那些德才兼备、熟悉文艺工作规律、能同文艺工作者打成一片的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要高度重视文艺阵地建设特别是网络文艺创作生产,加强正面引导,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决不给错误文艺思潮和不良文艺作品提供传播渠道。各级宣传部门要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做好文艺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和团体协同推进,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文艺工作新格局。

要加大文艺人才培养力度。文艺的发展首先看作品,作品的背后是人才。没有好的人才培养模式,就没有好的作家、艺术家。要加强高端人才、人民喜爱的名家大师和民族文化代表人物的培养、锻炼和使用力度,造就一批造诣高深、成就突出、影响广泛的文艺领军人物。要大力宣传推介有突出贡献的文化名家,整合社会资源,对他们承担的重点项目、重要演出等给予支持,力争有更多的名人入选自治区、国家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要引导和扶持群众中涌现出的业余作家、民间歌手、民间艺人,发展壮大民间文化人才队伍,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要强化文化人才梯队建设,建立后备人才库,发挥老专家、老学者、知名艺人的“传帮带”作用,大力培养接班人,推动青年文化人才快速成长。要牢固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观念,积极探索凝聚、吸纳、利用各类文艺人才的有效渠道,加强文艺人才引进,壮大文艺人才队伍。

要营造良好的文艺创作环境。环境关系文艺生态的涵养,关系文艺事业的健康发展。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拿出细化、量化、具体化的落实措施,更好促进文艺创作生产。要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文艺人才、尊重文艺创造的良好氛围,使优秀作家艺术家专业上有权威、社会上受尊重。要加强对文艺队伍的团结引领,诚心诚意同他们交朋友、为他们办实事,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倾听他们的心声和心愿,在政治上充分信任、在创作上热情支持,营造有利于文艺创作的良好环境。要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形成健康有序的良好市场环境。要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出作品、出人才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创新精神和创造活力竞相迸发、文艺精品和文艺人才充分涌现、文艺影响力和传播力不断扩大的生动局面。

各位艺术家、同志们,伟大的时代催生伟大的作品,伟大的作品助推伟大的时代。希望大家不辜负时代召唤、不辜负人民期望,多出精品、多创佳绩,为开创我市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新局面,全面建成更高质量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6年4月15日)

全市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4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

王一炬

(2011年2月15日)

同志们:

下面,我根据中院党组的意见,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关于2010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0年,我市法院在省高院、市纪委的领导和中院党组的统一决策部署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审判中心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深化。全市法院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党组的重大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一起部署、落实和检查考核;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反腐工作计划;按照一级抓 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落实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廉政党课等廉政制度,建立健全干警廉政档案;领导班子带头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

二是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深入推进。更加注重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通过法院文化建设特别是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内正外公的司法环境;认真组织开展了“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教育活动,推行 “一线工作法”,每位领导均明确一个解难项目,实行包案负责,督办落实;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学习周活动,要求干警争做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模范;强化警示教育,通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和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干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三是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重视制度建设,通过健全制度堵塞漏洞,积极构建公正廉洁司法的长效机制。中院对2006年以来的规章制度进行了统一汇编,印发中院机关各庭处室,要求认真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进一步促进了规范化建设。以迁入新大楼办公为契机,开展文明办公室评比,及时制定《中院机关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全面开展办公秩序和工作环境整治,确保机关整洁有序文明规范。瑞安、苍南、泰顺等法院都在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 的尝试;同时,全市法院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四个规定”等规章制度,不断提升制度执行力。

四是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全市法院普遍建立起巡查制度,加大对考勤、司法礼仪、工作纪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督促干警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落实案件质量评查、督查制度,对二审发回重审、改判以及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启动督查程序;加强公车管理,全市法院公务用车均安装了GPS定位系统;开展了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和评估拍卖工作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案件回访活动,对1176件案件的当事人进行了回访,架起了法院与人民群众沟通、理解的桥梁,增进了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联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5名违反审判、执行纪律的人员依纪作出了处理。

五是司法为民举措进一步落实。各法院重视司法礼仪建设,严格执行省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省高院“六条禁令”、《全省法院关于规范司法礼仪若干规定》;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行院长、庭长接访、监察室投诉接访与立案庭日常接访的联动机制,畅通、拓宽信访投诉渠道,受理群众投诉、举报194件次;建立廉情预警机制,认真核查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对于上级法院和有关部门要求报结的案件,认真组织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切实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化落实“便民诉讼20条”,切实方便 群众诉讼;加强立案大厅建设,公布全市法院导诉电话;进一步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建立涉民生案件审判“绿色通道”;建立互联网门户网站,组织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法院“公众开放日”等活动,依法保障群众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回顾过去的一年,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全市法院广大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中院机关被省高院考核评定为2010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单位。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思想上还不够重视,行动上还不够自觉,工作落实上还不够到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二是少数法官还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的现象,个别法官办案随意性大,久拖不审、久执无果、久调不结的现象依然存在(如鹿城法院几位干警就因为办案严重不负责任、久拖不决等原因被处分,2010年,全省法院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22件22人,其中我们温州有6件6人)。三是个别法院在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方面仍然存在着“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这些问题影响了法院的声誉和司法的公信力,必须下大力气认真地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任务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中央政法委决定,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省高院齐奇院长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要求,2011要按照“教育、机制、查处”三管齐下的反腐基本思路,变被动抓为主动抓,积小廉洁为大廉洁,坚持零容忍,抓早抓小,从严治院不动摇,务求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明显成效。据此,2011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全国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以落实“五个严禁”和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为突破口,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具体要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司法廉洁教育。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要切实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督促广大法院干警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要结合全国政法机关将要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先进示范教育、反面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为主要抓手,进一 步深化司法廉洁教育,各法院要按照要求,精心组织,深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每一名法院干警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什么入党、为什么当法官、为什么奋斗和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审判机关的新变化、新气象。

(二)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各法院要结合自身实际,努力完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制度措施, 把各项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逐一分解,明确每一项工作的具体内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工作要求,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责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调度,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与责任,细化对业务部门、综合部门的监督、检查管理范围和工作目标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动态监督和管理,切实解决廉政建设部署与落实检查脱节的问题。要积极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把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 进一步增强责任感。

(三)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落实。一是要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暂行规定》,今年,中院将对1-2个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二是要认真落实审判、执行公开制度。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作用,加强对立案、分案、庭审、合议、文书制作审核、宣判、送达等各个流程环节的跟踪管理,实现对审判工作的全程、动态管理监控,积极探索诉讼裁判文书在网上公开,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三是要认真落实审判执行监督制度。要严格落实案件回避制度、审限管理、说情登记、拒贿拒礼登记等项制度,加强对案件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监督制约。要继续完善案件回访制度,使之常态化、制度化。四是要进一步完善案件督查制度,加大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力度。各法院要加大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和群众信访反映突出案件的督查力度,中院拟组织对二审改判的刑事和民事案件的专项督查。要以制约和监督司法权运行为核心,进一步规范司法管理权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完善分权制衡的执行工作机制。

(四)大力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2010年,中院被市委政法委确定为开展政法文化建设的试点单位,去年9月份,市委政法委在永嘉召开全市政法文化建设现场会,提出了具体要求,各法院领导要以此为契机,更加重视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到精心设计、认真谋划,积极探索构建具有法院特色的廉政文化体系,引导干警自觉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树立廉洁司法的价值取向。要突出本单位廉政文化建设的特色,采取建立廉政网页、举办廉政书画展览、张贴廉政名言警句、组织文艺汇演、廉政主题演讲、知识竞赛及法官宣誓等形式,大力开展更加丰富多彩、更具生机活力、更富法院特色的廉政文化活动。要在各项工作中注重增加文化含量,深入挖掘、吸收中外法律文化中的精华,切实增强法院廉政文化的感染力和渗透力,保持廉政文化建设的生命力,使法官在潜移默化中受到优秀文化的熏陶。要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既要善于总结推广先进典型,不断充实和丰富法院精神文化的内涵,使全体干警学有榜样、赶有方向;同时要注重抓住反面典型,教育干警汲取教训,防患于未然,努力在全市法院和法官中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一是要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是规范权力的运行,如果各级法院领导不能带头遵守,反腐倡廉就将成为一句空话,就难以推向深入。因此,法院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带头落实各项廉政制度,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 生活各项准则,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特别是要倡导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时刻检点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注意净化自己的社交圈,正确选择个人爱好,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坚决防止形成“小圈子”、结交“小兄弟”、放纵“小爱好”,始终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二是要重视发挥廉政监察员作用。切实加强对日常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突出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严格落实干警个人廉政事项报告制度。第四季度要在全市法院开展优秀廉政监察员评选活动;三是积极探索建立以明查暗访为主要手段的审务督查制度。紧紧围绕司法公正、审判作风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和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多发性、苗头性问题建章立制,形成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四是开展审计工作“回头看”活动。针对2010年市审计部门对我市11个基层法院院长经济责任同步交叉审计中指出的问题,中院将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存在问题单位的整改情况;五是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交往活动。2010年12月份,中院法官协会和市律师协会协商出台了《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该《意见》包括如何加强司法业务研讨交流、资源信息如何共享、相互配合与监督,以确保司法廉洁等内容,旨在推动法官与律师 之间的正常沟通,防止因律师与法官的“不当关系”而影响司法公正。各法院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的业内业外交往,推动建立法官与律师互相尊重、互相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要定期征求律师对法院和法官的意见及建议,努力为律师参加诉讼活动提供便利。

(六)认真做好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确保举报邮箱、录音电话、来信来访渠道的畅通,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办理群众举报,做到群众举报件件有登记、件件有回音。解决信访问题的出发点,就是要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对发现的举报线索要抓紧核实,查清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是否属实,通过调查澄清事实、解决问题、保护干警、纯洁队伍,通过对来访人实实在在的、有说服力的反馈结果,做好工作,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切实减少重诉重访和越级上访。在查处问题的同时,对诬告和陷害干警的,要在事实的基础上,做好澄清说明工作,切实保护好我们的干警。要重视舆情监督工作,做到冷静应对,正确处理,维护法院的形象。

(七)探索开展法院队伍调研。齐奇院长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指出,年内,各单位都要按照省高院的部署,拿出符合本单位实际、符合审判工作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规范文件,以便对照实施,以严格的管理和监督,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去年,中院被市纪委确定为“排查岗位风险、健全防控机制”活动的试点单位之一,已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行了初步探索,在这方面,苍南法院走在了全市前面,去年已经出台了专门的规范性文件。2011年,各法院要按照省高院的要求,全面构建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找准廉政建设与审判工作的切入点,紧紧抓住审判和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和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广泛运用“制度加科技”的方法,对审判、执行活动的每一个办案节点和每一个工作环节实行全方位的监督,力争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要深入开展法院队伍建设调研活动。为了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今年,我们将在全市法院开展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公正”为主要内容的法院队伍建设情况专项调研活动,要求每个法院院长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一篇论文,并组织学习交流,以提高领导抓队伍建设的水平和能力。

(八)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贯彻执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依法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违反《法官法》中13个不得有行为。要按照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四个一律”要求(即对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吃请、娱乐、财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公正执法、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队伍; 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继续落实“五个严禁”规定,重点查办法院干警以案谋私、贪赃枉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和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审判纪律规定,对已经查实的案件,要依纪依法及时严肃作出处理。坚决纠正在查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案件工作中存在的“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现象,对瞒案不报以及干扰办案的,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认真抓好省高院司法巡查的整改工作。去年7至8月份,省高院对中院开展了司法巡查。经巡查组反馈,我市法院各项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还存在诸如个别法院班子自身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有的法院干警队伍内在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审判质量和司法作风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管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改进等问题。今年,我们要围绕司法巡查反馈的意见抓好整改工作。中院机关已经出台了整改方案,并制订了整改落实任务分解表,每项整改任务都确定了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具体责任人。今年,要组织开展对整改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全市法院要围绕司法巡查反馈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切实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同志们,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开创全市法 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在此,对在座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长期以来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也希望各位一如既往地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全市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5

——在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

邱 志 丰 2010年7月28日

根据院党组的决定,我就信访积案清理和案件评查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关于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工作

今年初,中央政法委决定今明两年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工作,要求将2009年底以前发生且至今尚未息诉罢访的涉法涉诉来信和来访化解90%以上,结案的标准是“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根据中央的要求,省高院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决定从2010年3月至2011年7月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以下简称清积活动),要求尽一切可能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彻底化解矛盾,在2010年10月底前化解50%,2011年春节前化解70%,2011年6月前化解90%以上。

(一)全市法院涉诉信访积案基数

积案名单是省委政法委排查汇总确定的,到目前为止,确定全市政法系统需集中清理的信访积案共521件,其中属 于法院系统的共268件。该268件信访积案中,原中院名下的有123件,根据排查时确定的责任单位划分原则,将其中中院二审维持原判的积案进一步明确交办基层法院,交办的文件已下发到各基层法院。交办后,全市法院268件积案,事权单位属于中院的为51件,其他(台州法院等)3件,各基层法院为214件,具体分布:鹿城52件,龙湾7件,瓯海14件,乐清27件,瑞安30件,永嘉28件,平阳15件,文成8件,泰顺6件,苍南27件,洞头0件。

(二)积案化解进度

上述信访积案,通过前段时间的边排查边化解,第一批至2010年6月底上报结案65件,第二批至2010年7月15日上报结案17件,合计已报结82件,全市法院目前化解率为30.6%。其中中院报结22件(含其他2件),鹿城11件,瓯海5件,龙湾3件,乐清7件,瑞安11件,永嘉12件,平阳3件,泰顺2件,苍南6件,文成据说已化解2件,尚未上报,洞头没有清积交办任务。

(三)结案形势分析

从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出,法院的清积工作形势十分严峻。总体说是基数大,时间紧,任务重,后期结案压力大。全市法院系统268件,相对全市政法系统积案总数521件来说,占一半以上。在全省法院系统中,数量也是最大的(杭州156件,宁波216件,台州251件)。虽然,目前我市法 院30.6%的结案率在全省法院系统中算是高的,但离90%的结案要求相差很大,而且应该说除前期已化解的案件,剩下来的大多是多年的信访老案,件件都是硬骨头,成因复杂,化解难度大,因此要在剩下不到一年的时间,确保“在2010年10月底前化解50%,2011年春节前化解70%,2011年6月前化解90%以上”的目标实现,法院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二、关于清积活动的几项具体工作和说明

(一)关于责任主体确定和领导包案工作的落实 根据上级的要求,对于列入清积范围的信访积案,都要按照“五个一”的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即:一名包案领导、一个责任部门、一名责任人员、一个工作方案、一个化解期限。领导包案要真包、全包,做到“五个包”: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

1、责任主体的确定。根据最高法院确定的责任主体原则,所有列入清积范围的案件,不论所涉案件是否经过上级法院审查,原则上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作为责任法院负责清理;如果上级法院改判一审结果的,由上级法院作为责任法院。对一人多案、人案分离和跨地区的案件,要在案件登记核实后,协调确定清理工作责任主体。案件涉及人民法院和其他主管部门的,要及时报请党委政法委指定责任部门,共同做好清积工作。

根据上述原则,中院已经对省委政法委交办我市法院系统的268件积案,进行甄别确定,进一步明确交办各基层法院,各法院要切实承担起清积任务,全力化解。

2、领导包案责任的确定。在2010年7月8日召开的全市开展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和案件评查活动工作会议上,已统一对领导包案责任进行了部署,要求在2010年7月16日前确定上报。中院的包案工作方案经崔院长审定,已正式发文上报。但到目前为止,部分基层法院的领导包案方案尚未上报中院,希望已确定领导包案的法院,在报政法委的同时,上报中院备案。

同时,需要说明的是,以往信访积案的化解主要由立案庭、审监庭和执行监督处等部门负责。但此次清积任务繁重,必须发动更大范围的力量参与,参照省高院确定的责任部门分工原则,根据案件类型和具体情况,结合院领导的分管内容和各业务庭室的力量等因素统筹考虑确定责任部门。原则上包案领导由院领导担任,责任部门由各业务庭室负责,责任人由中层干部担任。在担任部分清积任务的同时,立案庭要有效担负起此次清积活动的沟通协调、信息报送、数据统计和督导总结等各项工作,审监庭要有效担负起组织案件评查和积案专项复查的任务。

3、稳控责任的落实。市委政法委在部署“五个一”包案责任时,同时要求上报稳控责任人,希望各基层法院在确 定领导包案的同时,积极与基层党政部门配合,及时通报敏感信访信息,及时移交稳控任务,有效落实稳控责任,确立起“法院管案件,政府管稳控”的责任体制。

同时,中院的51件积案需要基层法院一并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沟通落实稳控责任,所涉名单已按照信访人辖区同交办名单一起下发各基层法院,请各基层法院注意落实。

(二)关于结案标准的确定

结案的标准问题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问题,有必要做一说明。考虑到涉诉信访的特殊性,根据省委政法委的意见,经省高院研究决定,清积工作的结案方式可以包括如下7种:

1、签订息诉罢访协议;

2、最高人民法院复查后作出驳回通知、不予立案决定等终结结论;

3、省涉法涉诉问题工作小组认定为无理访;

4、案件进入再审程序;

5、信访人因违法上访受到治安行政拘留以上处理;

6、经省人民政府指定医院鉴定信访人患有精神疾病(其合理诉求必须予以解决);

7、信访人事实息访,最近一年未发生任何信访行为(需经省高院确认来省进京信访纪录)。

另外,根据排查阶段中央政法委确定的排查范围,有6类案件可以不作为积案:

1、对已有结论的历史遗留问题而信访的;

2、法律程序尚未终结而信访的(已立案复查但尚未进入再审程序的除外);

3、已签订息诉罢访协议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而信访的;

4、中央政法部门已作出终结决定或省涉法涉诉问题工作小组已认定无理访而信访的;

5、以违法闹访受到依法处理为由而信访的;

6、对政法机关有充足理由明确作出不予受理、不予立案等决定不服而信访的。但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争议较大的应纳入清积范围。

我们认为,上述6类案件既然不属于积案排查范围,如果此次仍列入积案名单的,经努力难以化解的,可以予以排除报结。也就是说,排查的6项排除情形可以作为省高院确定结案标准的补充(主要增加3类,即1、2、6)。

(三)关于清积工作的步骤及措施

信访积案的化解工作,总体上要做到“四个到位”:即合理诉求解决到位,错误瑕疵纠正到位,实际困难帮扶到位,思想教育疏导到位。由于这次积案清积的工作分解到各业务庭,而业务庭平时接触信访较少,为避免清积工作无头绪、无从下手的状况出现,延误化解进度,我结合以往做法以及与市委政法委沟通协调的意见,根据省高院《实施意见》的 6 要求,就化解积案的办理步骤和进度要求和具体措施作个说明:

1、立卷建档。在“五个一”包案方案确定后,立案庭逐案建立信访档,收集有关信访材料,填写个案详情表后,移交各责任部门办理。

进度要求:所有积案必须在7月底前落实包案,并移交责任部门。

2、依法审查。责任部门在收到交办的信访积案后,必须组成合议庭,由包案责任人担任审判长,并确定专人承办。调齐全部案卷,对原案的处理结果组织一次全面审查,须在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写出评查报告,并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提出明确的化解工作方案和化解期限。如原案尚未经过申诉复查程序的,可以向立案庭编立“监字”或“申字”案号后,走一次复查程序。经审查认为原案有错的,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依法纠错,按审级需要上级法院启动程序的,通过立案庭逐级上报。经审查认为原案处理有瑕疵但实体并无不当的,设法做弥补工作。需要说明的是,评查报告要对案件进行评判,如果认为案件本身有问题需通过程序纠正的,又是上级法院维持或者已经过上级法院再审的,作为事权法院无法启动程序的,应拿出意见并提出建议上报,由上级法院启动程序。

进度要求:需要报请上级复查或启动审判监督的案件必须在8月底前完成。

3、矛盾化解。在案件审查完毕结论明确的基础上,各个案件都要根据事先制定的化解工作方案有序开展化解工作。化解工作采取包案领导约访,到上访人所在地接访,做各方当事人调解工作,联系各方座谈会诊,召开信访听证会,上下联动给予司法救助,对违法上访行为予以惩戒等方式,各种措施综合运用,按照“四个到位”的要求,尽一切可能化解矛盾,息诉罢访。化解期间当事人来院上访的,由责任部门的承办人负责接访。

在这里,请各位包案领导和处访同志要善于借力,根据以往成功化解的经验和做法,法院拿出结论后,要积极主动和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努力取得他们支持,请当地党委、政府牵头协调,法院积极配合。

进度要求:矛盾化解可以在案件审查阶段就开始,边评查边化解。化解进度需在每月20日报立案庭汇总,至9月20日前尚不能化解的案件由包案责任人做出书面情况,报包案领导审签后,报立案庭汇总后报清积工作领导小组。

4、案件终结。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息诉罢访的,可按照省委政法委的要求作案件终结工作。终结工作有两个途径:一是进行无理访认定;二是报请最高院做出复查结论。报请最高院复查的,前提须是省高院二审或者是省高院有复 查结论,而且难以保证在结案期限内办结,故基层法院的案件不建议采用该方式终结。因此,无理访认定将成为此次清积活动的重要结案方式。但需要强调的是,无理访认定只是对确属无法息诉罢访的积案所采取的后备结案方式,应当避免出现不认真做息诉工作、未做到“四个到位”,就草率启动无理访甄别。对于要求有一定合理性或者确有实际困难的上访人,因其要价明显过高而无法息诉罢访的,可对其合理的救助款项采取提存或者预留的办法后,书面通知上访人。如其拒不受领,继续上访的,可启动无理访甄别。由于无理访甄别程序比较复杂,需经过评查、申报、初审、听证、复核等程序,耗时较长,为避免不能在结案期限内结案的现象出现,对符合无理访申报条件的案件,各立案庭配合组织材料,赶进度,抢时间,尽快报请同级政法委评查,组织申报。

进度要求:第一批无理访报请无理访甄别的初审材料,需于2010年8月底之前上报中院。

5、办理报结手续。所有结案的报结手续,需由承办人提出书面结案报告,经合议庭评议后,报请承办部门领导和包案领导审核后,由各级人民法院成立的清积工作领导小组或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结案报告应及时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并逐级报省高院备案。前期已报结而未列入包案的积案,由立案庭负责办理报结手续。

在清积过程中形成的评查报告、合议笔录、化解工作方案、座谈会纪要、接访笔录、原案处理裁判文书、有关信访材料、息诉罢访协议等,都要做好书面材料的制作和保存工作,结案以后要装订成册,以便省市政法委验收检查。

(四)关于清积督导和通报工作

为推进清积工作的有序开展,中院将建立清积督导工作制度,加强对清积工作的督查指导。中院将抽调一批业务精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法官,成立清积督导工作小组,由市中院领导带队,汇同市政法委,根据各地清积工作进度和实际需要,不定期到各基层法院地开展督导工作,集中指导研究解决积案清理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巡回督办积案化解工作进度。

各法院均应建立相应的清积工作通报机制,由立案庭负责按月收集清积工作进度,进行通报,并及时报送同级政法委和上级法院。

三、关于案件评查工作

中央政法委为了推进三项工作重点工作,继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后,根据中办发(2009)46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为期三年“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全省每年要评查一万件案件,今年我市共要评查1078件案件。根据温政法(2010)61号《温州市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落实到我市两级法院的评查案件数量为400 件,重点评查历年越级访案件和部分2009年办结的民商事案件。前期我们已经将该400件案件的评查任务,依据各法院的收案比率和信访形势,进行了分解落实。

案件评查活动要与清积工作相结合。此次列入清积的案件一律列入评查范围,其次重点评查2009年群众反映强烈的初信初访案件。列入清积的案件首先由包案的责任部门组织初查,提出书面评查报告;再由省市政法委重点抽查一部分,中院组织评查小组采取个案抽查、交叉评查等方式进行复查。

案件评查工作,必须逐案认真分析,查明原因,找出症结,提出解决方案。对评查中发现的错案、瑕疵案等依法予以纠正;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或者因工作作风问题引发涉诉上访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加大评查追责力度。通过案件评查活动,推动清积工作的进度,减少信访积案存量,使法院干警树立案件质量意识、责任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新的信访案件的出现。

四、关于做好清积和案件评查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此次清积和案件评查活动是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清积评查工作是今明两年法院工作的重点,其成败直接影响法院工作的整体成效。所以,务必将清积工作列入工 11 作议程,院党组尤其是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形成“全院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该项工作自3月份开始部署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法委和法院均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中院于5月成立以崔盛钢院长为组长的清积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清积评查工作汇报,并进行全面部署。各法院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指导本地法院清积工作,定期听取清积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清积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一配置审判力量,确保清积评查任务完成。

(二)树立信心,拓宽思路,全力破解清积难题 此次列入清理的积案,成因复杂,多年不能化解,全部实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确实不大现实。但是,应该看到:一是省高院的结案标准,已经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方法和思路,用省高院俞新尧副院长的话来说,要善于用奇兵,善于出奇招,拓宽思路,精心组织,攻难克坚,确保清积任务的顺利完成。二是要充分利用这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机会,充分争取支持,用党委政府的资源解决一些困扰我们多年的老大难问题。

(三)紧密依靠党委,疏通案件出口

在清积活动中,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法院理诉、政府解难、多元化解”的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要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进展,紧密依靠党委 做化解工作。尤其是对化解过程中涉及政策调整范围的事项,要在党委领导下争取政府支持,综合运用政治、经济、社会手段妥善解决。对确属无理又无法彻底化解的案件,要在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充分运用无理访甄别机制,疏通案件出口,确立起“法院管案件,政府管稳控”的责任体制。

(四)依法打击违法信访行为

各法院要加强宣传,努力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表达诉求。对于上访群众的个别过激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予以批评教育,防止矛盾演化升级。对不听劝阻,执意进行闹访、暴力访等非法上访行为,故意损坏公私财产,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或者扬言制造极端敏感事件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予以惩戒。对无理访人员的违法上访行为,要根据省公检法三家联合下发的文件予以处置。各级法院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心,对于以信访为借口通过串联组织示威游行、冲击国家机关等闹访案件;以信访为借口牟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与境外反华势力暗中勾结,蓄意毁坏政府形象、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要注意搜集固定证据,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配合做好案件侦破工作,坚决予以打击。

(五)加强信息交流,形成工作合力

各法院在集中清理活动中,要及时总结有效化解的成功经验,对典型案例及经验要及时报送信息,以便相互交流、借鉴,共同提高处理涉诉上访案件的能力。各级法院的办公 室和立案庭要紧密配合,共同做好集中清理活动的信息报送编发工作。下级法院对交办的案件要及时反馈,定期报告,有什么困难、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法院汇报沟通,上下级法院共同研究,必要时共同接访,一起化解。

(六)保证日常信访秩序,推动源头治理

这次清积的任务很重,一定程度地牵制了我们的审判力量。希望大家注意不要顾此失彼,立案信访部门要抓好日常信访接待工作,处理好初信初访,注重源头治理。要加强对越级进京访人员的化解和稳控,控制越级进京访的数量。在清理过程中作风粗糙、推诿扯皮,引发新的上访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发现原办案人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6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全国法院解决执行难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5年工作,研究部署今年我院执行工作的主要任务。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通知》和上级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我院今年执行工作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实

2005年12月26日,中央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政法[2005]52号文),专门对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作出部署。《通知》指出,在各级党委领导、支持下,各地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执行难得到一定缓解。但当前一些地方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强制执行率明显上升,阻挠执行时有发生非法干预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在当地党委领导下,积极开展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和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积极推进人民法院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立统一管理、统一协调、高效运行的执行工作体制,实行执行公开制度,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水平。《通知》强调,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建立的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要与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房地产管理、工程招标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信息管理系统链接,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国家执行威慑机制,通过禁止被执行人融资、置产、出境、日常高消费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2006年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解决执行难电视电话会议,曹建明副院长在会上作了讲话,对贯彻《通知》精神,切实解决人法院执行难作了全面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于2006年1月至6月,在全国法院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对“五类”案件进行集中重点清理: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案件。曹建明副院长要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要达到3个目标:一是凡有执行条件的超期限案件要全部执行;二是防止新的积案发生;三是为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奠定坚实基础。曹建明副院长强调,中央政法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多管齐下,密切配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力争使执行难问题有根本性好转。此次活动是全国法院“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执行工作影响和干扰的一次重要实践。执行中遇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严重干扰或者非法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甚至煽动群众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要及时报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及时严肃查处,并选择典型案例予以通报。要加强与公安、检察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暴力抗拒执行、非法处置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查处一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此类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声势,形成强大的社会威慑力,力争执法环境在短期内有明显改善。

2006年3月7日,市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和全国法院解决执行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了2005年工作,研究部署了全市法院今年执行工作的主要任务。我们执行干警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牢固树立“主角”意识,及时把握、充分利用这一良机好契机,自觉依靠、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社会各界配合,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制定全面、具体的实施方案,通过这次活动,真正解决一些突出问题。

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狠抓“九个方面”规范,全面提升执行工作管理水平

2005年,我院认真贯彻十六大和中央11号文件、省委12号文件精神,把解决“执行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树立司法权威、推动法院工作的突破口,积极参与全省法院开展的解决“执行难”竞赛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464件,执结443件,结案率达95.5%,比上年上升了1.7个百分点。同时,组织力量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大执行活动。

6、7月,集中清理了涉农案件、涉法上访案件和久拖未结案件;11月份起,集中清理了涉金融借贷案件、逃避执行案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采取电视公告举报有奖、交叉执行、换人执行、并案执行、夜间突击执行等措施,坚持依法公正执行,敢于碰硬,廉洁执法,执结了涉法上访、外出逃债等“骨头案”68件,有力地突破了“执行难”的难点,兑现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价值达6830多万元,维护了司法权威。

2006年是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的重要一年,也是党中央动员全党全社会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关键一年。新形势、新任务对我院执行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体执行干警坚定解决执行难的信心,要在党委领导下,结合去年

部署开展的“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坚持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能力,努力开创我院执行工作新局面。今年的执行工作重点要抓好“九项规范”建设。

(一)规范执行流程管理。执行流程是执行工作的主体,规范执行流程管理是实现执行高效和公正的关键,规范执行工作的核心。近几年来,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了执行流程管理规定,加强对案件执行各个环节的管理、控制和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从目前的情况看还有待完善。今后我们要加强研究,力争出台完整细致的流程管理规定,明确权限,明确职责,统一规范执行人员在执行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从立案到结案各个环节管理,切实解决超期限执行、消极履行职权的问题。

(二)规范执行分权和执行监督。2002年省法院出台了《关于执行分权制约行使的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提出执行裁决权、执行实施权两权分离行使的规范要求。从当前执行工作实际看,一是要依法行使好裁决权。坚决杜绝执行人员超越权限行使裁决权。不具备法官资格的工作人员绝对不能行使裁决权。坚决杜绝将依法应由合议庭行使的裁决权交由个人行使。这些严重违反执行程序的做法,一经发现,应予撤销,并追究有关执行人员责任。二是要依法行使好审批权。法律、司法解释和省法院规定部分执行裁决权和一些重大执行实施权必须经院长审批。三要强化和规范执行监督。重点解决个别法官执行不力、拖案不办的问题,按照《人民法院执行纪律处分办法》整治消极、错误、违法执行问题。四是认真对待和处理信访工作。要进一步规范“三来”执行案件的处理程序,设专人处理执行“三来”案件,从登记、办理、督办、回复各个环节建立起一套程序制度,确保执行监督权落到实处。

(三)规范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按照省法院《关于对适用中止执行的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裁定中止执行前要穷尽调查、搜查、审计等执行措施,中止执行只能计算一次结案,恢复执行时不能重新立新的案号。要区分中止和终结的概念,避免执行工作的混乱。省法院已经下文废止了1999年出台的《广东省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几类案件的暂行规定》,今后不再适用。

(四)规范委托评估、拍卖工作。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选拍卖的方式。对拟拍卖的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应当准许。财产拍卖前,应当对拍卖财产的权属状况、占有使用情况等进行必要的调查,制作拍卖财产现状的调查笔录或者收集其他有关资料,并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具体案件需要办理委托评估、拍卖的,必须从选定的中介机构中摇珠选定,不准当事人协商选定和指定委托中介机构。对涉案财产决定交中介机构评估、拍卖的,必须严格执行合议、审批和文书送达的有关要求。决定拍卖当事人财产,应当先行作出裁定并送达有关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委托评估、拍卖必须向受托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委托函。重大拍卖活动,案件承办人应当到场监督。

(五)规范执行结案。结案是执行流程的最后一环,意义重大。要严格掌握各类结案方式的适用条件,防止错误适用和滥用。执行结案方式有四种: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2、裁定终结执行;

3、裁定不予执行;

4、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穷尽执行措施后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而裁定中止执行的案件以及达成和解协议而裁定中止执行的案件,可作结案统计。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是独立的结案方式,但达成和解协议部分履行,其余无履行能力的,应按执行中止结案,不能以“和解”结案。要完善结案呈批手续,杜绝随意结案、不经审批结案。所有结案案件均需填写结案呈批表,报局长审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应当有结案报告,报主管院长审批结案。

(六)规范执行事项公开程序。公开透明原则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实践证明,人民法院把执行工作的每一事项都及时公开告知各方当事人,这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人员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减少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疑虑和误解,防止执行工作的随意性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要很好地总结和推广这些经验,把各种体现公开透明原则的做法纳入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把执行工作都置于阳光之下。

(七)规范执行款物管理。执行款物规范管理,是防范执行人员、财务人员贪污、挪用执行款物的必要制度。要实行专户管理、专人管理、人款分离、监督制约,严格执行款物的收取、保管和支汇、领取制度,确保执行款物管理安全。要经常检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及时堵塞管理漏洞,防患于未然。

(八)规范执行档案管理。执行档案管理是目前执行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上次检查发现不少问题:案件装订归档不及时;未严格按照标准装订归档;立案、评估、拍卖、结案、送达法律文书的资料不全等。省法院已经出台了执行档案规范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对执行文书制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按照执行案件的类型和执行工作的各个阶段,对需要归档的执行文书材料作了明确的规定。全体执行干警要认真学习掌握,严格遵照执行。

(九)规范法警参与执行。根据《广东省法院司法警察参与案件执行暂行规定》,法警参与执行的方式包括直接执行、跟案执行和集中执行。除集中执行由院长统一指挥,法警部门集中警力,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障执行活动顺利进行外,直接执行和跟案执行法警必须在执行局的安排下参与执行,并接受执行局的管理。法警参与执行的,必须在执行局的安排下,凭执行法官签发的裁定、命令、通知等执行法律文书,实施送达、调查、拘留、拘传、搜查、查封、冻结、扣押等执行实施行为。执行裁决权只能由法官实施,法警不得行使。

另外,有一个需要特别提到的问题,就是对于交叉执行和指定执行案件在具体操作中,有两种倾向是值得我们注意的:一是个别法官出于种种考虑,对一些有可供执行财产而久拖不执的案件,压着不上报;二是一些申请执行人认为异地执行给他们带来不便,不愿意接受异地执行。为有效解决这两个问题,必须建立规范、透明的程序制度,明确所有执行案件在超过一定的执行期限后,将全部“打包”移交上级法院指定执行;这些超期案件申请执行人也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指定执行,从而更好地发挥这项措施的效用。

三、明确重点,加大清案力度,确保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质量和效率

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市中院的部署,从现在起到今年6月底,法院系统要对超期限的执行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省法院为此专门下发《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通知》(粤高法明传[2006]16号)作出部署。我院要严格按照省、市法院的要求开展清理积案工作。结合上级的部署,我提四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院要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好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讲求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将该活动作为贯彻中政委《通知》和“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来抓;执行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一线解决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清理活动抓出成效。二是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动员摸底阶段,在3月中进行。主要任务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计划、摸清底数、动员部署。第二阶段为集中清理阶段,从3月起至6月上旬。我在这里强调,这个阶段的工作是最为关键的,主要任务是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重点清理5类案件:

1、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

2、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

3、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

4、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

5、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案件。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在6月中下旬进行。主要任务是进行督促检查,查缺补漏。领导小组届时将组织到执行局和各法庭检查。三是要讲究方法,提高清案效果。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中,既要全面清理,又要突出重点;既要运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手段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又要建立国家执行威慑机制,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既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主动争取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对于一些重大案件要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自觉接受监督,又要动员和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有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促进执行积案的解决;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执行工作机制,规范执行工作,依法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坚决杜绝执行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通过集中清理积案活动,进一步巩固去年开展执行专项整改活动取得的成果。四是要搞好经验总结,迎接检查。在清理执行积案中要注意发现典型案例,充分运用新闻媒体、信息通报等渠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良好的执行氛围。同时,要认真做好准备,收集整理有关材料,建立清理积案专项活动台帐,迎接上级法院督促检查。

全市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7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 也要清醒地看到, 我市教育事业发展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高等教育方面, 主要是标准和水平问题, 与国内外先进院校相比, 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都还存在差距;基础教育方面, 最突出的问题是优质教育资源相对不足, 需要在现有基础上, 进一步实现高水平的均衡发展。对这些存在的问题, 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下面, 我结合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 就做好下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 讲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教育事业发展正面临新的重大机遇

在新的历史阶段, 知识对于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 群众对高水平教育的期待越来越迫切。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 连续制定、出台《科技规划纲要》、《人才规划纲要》和《教育规划纲要》, 对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 这是我们面临的重大历史性机遇。

1.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 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教育是国家和民族发展最根本的事业, 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强国必先强教, 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更多的精力支持教育事业。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指出:只有办一流教育, 才能出一流人才, 才能建设一流国家, 明确提出到2012年实现教育财政性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这一系列重要论述和举措, 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 体现了建设教育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的远见卓识, 体现了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坚定决心, 必将推动我国教育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2. 新一轮的科技和产业革命, 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当前, 如何克服金融危机的影响, 走出经济发展的低谷, 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 是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发达国家纷纷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人才的争夺, 力图抢占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发展的制高点。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 提出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并与60年前的社会制度转型、30年前的经济体制转轨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这是决定中国现代化命运的又一次重大抉择。加快经济发展方式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需要大力发展教育事业, 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

划纲要 (2010-2020年) 》 (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 , 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教育规划纲要》从2008年8月开始起草, 历时近两年时间, 汇集了全国500多位知名专家学者, 先后两次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经过国务院常务会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审议后正式颁发。《教育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借鉴世界先进的教育理念, 从总体战略、发展任务、体制改革、保障措施等方面对2010年到2020年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制度设计和具体安排, 内容涉及教育改革、对外开放、重点项目建设等各个方面, 涵盖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 描绘了今后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蓝图, 是指导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将推动真正办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现代化教育。

4. 构筑“三个高地”、打好“五个攻坚战”, 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的一系列重要精神, 着力构筑“三个高地”, 全力打好“五个攻坚战”。今年上半年, 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106亿元, 同比增长18%, 增速位居全国第二;完成地方财政收入501亿元, 增长35.2%;工业总产值8069亿元, 增长34.9%;固定资产投资2939亿元, 增长34.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94亿元, 增长19.0%;实际到位外资59亿美元, 增长20.0%, 经济社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国内外实践表明, 一个城市的崛起往往与教育的发展, 特别是大学的发展密切相关、相辅相成。天津市建设我国北方经济中心、国际港口城市和生态城市的进程, 也必将是与之相适应的高水平现代教育体系不断完善的过程, 必将是教育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过程。

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一定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 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抓住机遇, 开拓创新, 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以学习贯彻《教育规划纲要》为动力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今年下半年, 既是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冲刺阶段, 也是谋划“十二五”规划和未来十年教育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与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今年“两会”期间对天津工作提出的“四个着力”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起来, 与坚持“三服务”、推动教育系统全年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体现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思路举措和实际行动上, 把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到新水平。

1. 深入学习领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

这是全市教育战线当前的首要任务。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要按照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 抓紧制定学习方案, 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班、宣讲团等多种形式, 组织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广大教育工作者认真学习, 深入了解全国和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深入了解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深入了解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战略任务, 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区县和学校要充分利用暑期, 开展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方法的学习讨论, 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在教育系统掀起学习规划纲要的高潮, 显著提高教育工作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2. 高水平制定我市教育发展规划。

这是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前提。要瞄准国内外先进地区和一流院校, 在办学体制、教学内容、教育方法、评价方式等多方面进行大胆探索, 研究制定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年纲要、“十二五”规划和一批专项方案。要坚持远近结合、详略结合, 十年重在五年、五年重在前三年的可操作意见, 八个方面的发展任务按照分工都要认真研究, 提出具体方案。针对我市实际情况, 突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个重点,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发动广大师生员工提出意见建议, 使规划的制定过程成为集中各方智慧、凝聚发展共识、创新改革思路的过程。要坚持体现天津特色, 努力构建符合时代发展规律、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 与天津城市定位要求相适应的现代教育体系。

3. 加快海河教育园区建设。

今年初, 我市与国家教育部签署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以及天津大学、南开大学新校区两个协议。要抓住有利时机, 进一步加快海河教育园区建设, 保进度、保质量、保安全, 确保年内高标准完成园区一期工程。要统筹协调7所职业院校年底整体搬迁、平稳入驻, 实现规模效应和集约办学。要进一步研究120多所中职学校的资源整合, 搭建职教资源共享平台, 增强竞争能力。要加快天津大学、南开大学新校区建设的各项前期准备, 力争早日开工。

4. 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

要按照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职业教育优化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要求, 结合“十二五”规划的制定, 组织专门班子研究政策措施。要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 办好广播电视教育、老年教育, 构建终身学习、全民学习体系, 促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提高全市的文明程度。要鼓励多方面力量投资办学, 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办出特色, 逐步形成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 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5. 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创新。

每一个单位、每一所学校都要研究国内外同类院校的办学经验, 不断深化管理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 创新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 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要坚持以人为本, 注重学思结合, 知行并重, 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大学软件学院的建设, 创新了企教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要认真探索, 办出水平和特色。对《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十个方面的重点改革项目和即将出台的相关配套措施, 要主动对接、钉紧靠上, 争取把天津作为试点, 争取在资金、项目和政策上给予更多支持帮助。要大力推进教育对外开放, 采取多种办学形式, 学习引进先进教学方法, 不断扩大留学生规模, 提高境外办学水平。

6. 促进人才培养与科研成果转化。

强化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的结合, 加快产学研一体化的进程。推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滨海新区龙头项目, 组织科研攻关, 不断转化一批成熟的项目, 确定一批新的项目, 筹备一批前瞻性的项目, 形成科技项目的“三个一批”, 让科研成果走出实验室, 实现产业化, 变为现实生产力, 把科研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为天津构筑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产业结构做出贡献。继续办好六大产学研联盟, 落实科技特派员计划,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

7. 加快实施校园环境提升工程。

要按照全市奋战300天的部署要求, 进一步明确校园环境提升工程的进度要求和质量标准, 认真做好首批10所高校校园环境提升工作。要总结前期工作经验, 制定完善下一步规划设计方案, 继续实施道路整修、架空线入地、秋植绿化等工作, 建立健全日常维护和管理。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 逐步把校园建成全市环境最优美、最靓丽的地方。要及早动手, 加快大运会场馆建设, 全力做好大运会各项组织筹备工作。继续做好大学债务化解的后续管理, 推进医科大学、工业大学、理工大学、中医药大学、体育学院新校区建设。

8.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要认真落实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 组织召开我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 交流经验, 制定出台具体措施。要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 继续搞好9月份新学年第一课的教育, 组织优秀大学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 引导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天津, 与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要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式, 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 主动释疑解惑, 加强心理疏导, 化解矛盾纠纷, 最大限度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 多方面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亲和力、感染力。

9.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要围绕学习贯彻《教育规划纲要》和10月份即将召开的全市教育大会精神, 把创先争优内化为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和科研工作的动力。要从实际出发设计争创载体, 根据各单位的发展规划确定争创目标和工作重点, 根据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情况确定争创形式。市委教育工委、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全市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 按照“五个好”、“五带头”的标准,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 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保证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实际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1 0. 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要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谐校园建设的十项措施, 细化测评指标体系, 组织督促检查, 作为考核学校领导班子、评价办学成果的重要依据。要抓紧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继续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管理, 在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 全面落实资金、人员, 加强人防、技防,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 加强对学校门卫、在建工程、公共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的排查, 做好暑期学生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等问题, 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监管, 及时封堵有害信息, 把问题解决在发生之前, 把各种可能影响校园和谐稳定的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要加强领导班子、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 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 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关键在领导班子, 关键在各级干部, 关键在广大教师。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水平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为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1. 要树立战略眼光。

一流的教育需要一流的领导者和管理者。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宽广的世界眼光, 坚持教育家的思维和视野, 把学校的建设置于国内外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背景下来认识和研究, 置于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全局下来思考和定位, 置于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教育需求下来谋划和推动, 引领学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要坚持解放思想, 与时俱进, 善于总结发扬自己的成功经验, 善于学习借鉴别人的先进经验, 善于消化吸收再创新, 着力增强领导班子的改革创新能力、办学治校能力、和谐校园建设能力, 充分发挥引领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核心作用。

2. 要聚集和培养一大批优秀人才。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 是高校改革发展的关键力量。引进一个优秀人才, 可以形成一个团队, 带动一个学科;大批优秀人才的聚集, 可以从根本上提升学校整体发展水平。要以海纳百川的胸怀、求贤若渴的感情、千方百计的招法, 积极吸引国内外高水平创新人才, 构建人才集聚、服务和创业的平台, 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要鼓励创新, 善待挫折, 宽容失误, 激励成功, 尽心竭力帮助解决学习、科研、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学校能解决的绝不拖延, 解决不了的请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负责研究协调, 统筹安排, 努力营造有利于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3. 要着力干事创业。

各级领导干部是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的落实者, 是各自区域和学校的战略规划者和政策制定者, 也是教育教学科研等具体工作的管理者。要大力提倡勤学善思、锐意进取的作风, 只争朝夕、雷厉风行的作风, 团结协作、艰苦务实的作风, 亲力亲为、钉紧靠上的作风, 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 把精力放在抓落实中, 及时研究解决制约教育发展、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办成一批有利于当前和长远发展的实事好事。要强化决策目标、执行责任和考核监督三个体系, 在统一规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方面明确责任领导和部门, 明确时间进度和量化指标, 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都能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广大教师是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生力军。要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首位, 引导广大教师更加重视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要用事业凝聚教师、用实践培养教师、用真情激励教师, 全心全意教书育人, 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要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 采取更有力的措施, 提高教师地位, 维护教师权益, 改善教师待遇, 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尊重教师、教师全身心服务奉献社会的浓厚氛围。

全市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8

2011年,是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取得喜人成绩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下,桂林全市和旅游行业深入实施“旅游兴市”战略举措,按照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发展和向上争取政策两手抓,突出抓好现有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全面启动了世界旅游城等旅游项目建设;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对口向上争取支持,及时跟进总体方案报批工作;坚持老城区旅游改革提升和桂林世界旅游城创新发展两条路径,着力推动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增强旅游业发展动力和综合竞争力;着力推进实施旅游项目建设,不断夯实旅游业发展基础;着力促进旅游业与文化、商贸、工农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着力提升旅游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进林旅游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2011年,全市接待游客总人数2788.17万人次,同比增长24.12%,其中入境游客164.39万人次,同比增长10.61%,占全区比重为54.29%;全市旅游总收入首次突破200亿元,达218.34亿元,同比增长29.74%,其中入境旅游收入40.13亿元,同比增长17.6%,占全区比重58.72%,旅游业质量效益明显提升。我市获得“2011中国特色休闲城市--最美休闲城市”、“最中国文化名城”等荣誉。市旅游局荣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旅游局联合颁发的“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下面,我就2011年桂林旅游发展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加快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进程

试验区建设获得国家和自治区层面大力支持。国家旅游局领导对我市建设旅游试验区提出重要指导意见。自治区成立了以马飚主席为组长的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以高雄副主席为组长的桂林世界旅游城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各项有关工作。

试验区总体方案批复已经列入国家发改委议事日程。刘君书记、李志刚市长亲自带队,积极向自治区政府领导及自治区相关厅局争取支持。《试验区总体方案》经自治区主要领导审定并上报国务院,通过努力,上报文件由国办批转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将组织国务院有关部委研究以《试验区建设规划纲要》的方式给予批复。

我市列入“国家旅游产业用地管理改革试点城市”。国土局向国土资源部成功申报“国家旅游产业用地管理改革试点城市”。

二、桂林世界旅游城建设拉开序幕,试验区明确重要载体和突破口

2011年5月27日,自治区马飚主席亲自在桂林召开现场办公会,确定建设桂林世界旅游城的重要决策,明确桂林世界旅游城作为试验区建设的重要载体和突破口。2011年10月25日,桂林世界旅游城揭幕仪式隆重举行,自治区郭声琨书记、马飚主席亲自为世界旅游城揭幕。《桂林世界旅游城概念规划》通过自治区批准并加紧实施,相关配套专项规划编制完善中。一批重大项目开竣工,基础设施建设全面铺开,掀起了桂林世界旅游城建设新高潮。

三、积极推动旅游项目建设,强力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围绕4条旅游发展轴带,打造“三大特色旅游产品、三大水陆游线、七大旅游品牌”,强力推进项目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旅游试验区全面夯实基础。

旅游项目建设提升旅游效益。“两江四湖”二期工程等一批项目建设加快实施。桂林万福休闲度假区等一批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集中开工,资源天门山景区、神龙水世界景区竣工并试运营。加快完善旅游项目库建设。向自治区和国家发改委申报重大旅游项目7个。上报旅游配套资金项目53个。景区发展更趋多样化,产品结构不断丰富完善。香格里拉大酒店等一批高端酒店形成优良品牌并获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旅游项目建设助推县(区)旅游发展。各县(区)充分把握旅游试验区建设契机,把发展旅游业列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阳朔县围绕“创标”工作重点加强了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与改善;临桂飞虎队遗址公园、灵川桂林东部凤凰城、兴安乐满地高尔夫D场、全州湘山寺、灌阳千家洞风景区、资源八角寨、永福金钟山景区、荔浦银子岩二期、平乐漓江小镇、龙胜温泉改造、恭城县山寨-水寨等项目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秀峰区成功举办首届三月三民族歌圩节,叠彩区正在推进“三大板块”建设,七星区正在规划建设桂林市体育旅游休闲中心,象山区力促万福度假村建设,雁山区大力推进愚自乐园二期建设;旅游发展总公司加快了漓江东岸景区建设步伐,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成功打造动感丹霞·桂北休闲旅游新地标产品。县区旅游吸引力不断提升。2011年,阳朔、龙胜、兴安、荔浦接待入境旅游者分别同比增长16.16%、15.33%、13.64%和13.70%,永福、平乐等其他县增幅明显。

四、多渠道开展旅游营销,旅游质量效益稳步提升

旅游总收入增幅持续数年超过接待游客总人数增幅,2011年全市旅游总收入相当于全市GDP的16.34%,旅游质量效益凸显。

营销手段丰富创新。境外市场方面,积极组团开展境外针对性促销。参加德国柏林国际旅游交易会等国际旅游展会10个。加强台湾市场直接促销和新马市场自主促销,复苏日本、韩国市场,紧密与印度、俄罗斯旅行商的联系,积极利用媒体资源和航线开通开展宣传促销。国内市场方面,继续开展“旅游大篷车”促销。参加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等国内旅游展会近20个。通过举办“桂林城市名片征集活动”和网上开通“桂林旅游局”官方微博宣传桂林旅游。加强了“南方旅游城市合作体”等区域旅游合作。组织了一批旅游专列来到桂林。

入境市场结构更趋完善。境外客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外国人份额突破百万达103.72万人次,占入境旅游者比重63.09%。南美洲、印度、中东、俄罗斯等市场增幅较大。马来西亚入境游客达17.02万人次,增长31.45%,位居我市入境客源国首位,国家旅游局领导高度肯定我市马来西亚穆斯林市场开发经验。

国内市场效益稳步提升。全市各旅行社共接待游客总人数365.84万人次,占全市总量13.12%。出游方式日益多元化,自驾游、自助游、会奖旅游、婚庆旅游等新兴旅游形式不断丰富,旅游新业态成为居民消费热点。全市举办各类会议5000多个。各县区积极举办具有本地特色节事节庆活动,对当地经济效益的综合拉动作用明显提高。

五、精心打造节会品牌,“中国桂林国际”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第五届国际旅游论坛圆满举办。来自美、英、法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要、专家出席第五届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世界旅游组织执行主任弗雷德里克·皮耶莱、国家旅游局杜一力副局长出席会议并对论坛作出高度评价。

第三届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锦上添花。本届山水节与“国际论坛”同期举行,300多位嘉宾参加活动,70多家媒体全面宣传报道,在各类媒体发表信息3万多条。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被评为中国“十大旅游类节庆”。

第二届桂林国际旅游博览会亮点突出。郭声琨书记、高雄副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和国家旅游局、中国贸促会等有关领导亲自出席开幕式。共吸引全球59个国家和地区的旅游业界人士,专业参展商超过800家。桂林国际旅游博览会被评为“2011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品牌展会50强”。

六、丰富提升旅游产品质量,切实增强产业发展动力

旅游标准化建设取得成效。根据国家旅游局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要求,加强对这两个试点单位进行精心指导,经过一年的努力,阳朔县和桂林乐满地旅游标准化整体水平全面提高,荣获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称号。《阳朔民居旅馆服务质量要求与等级划分》已由自治区质监局发布实施。全市新增五星级饭店1家,4A级景区2家,22家旅行社获得星级。

乡村旅游和特色旅游小城镇发展势头良好。阳朔县兴坪镇、恭城县红岩村荣获第二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兴安忘忧谷、永福银洞村横石屯等4家单位评定为广西农业旅游示范点,全市新增二星级以上农家乐35家,其中阳朔奥德克培训中心成为全区唯一一家五星级农家乐。八路军办事处被评为全国红色旅游先进单位。

七、不断规范旅游行业管理,进一步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漓江景区整改强力推进。国家旅游局、自治区高度重视强力推进漓江景区整改工作,国家旅游局有关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并提出整改要求,自治区高雄副主席作出重要指示,自治区旅游局陈建军局长亲自率队到桂林指导漓江景区整改工作。刘君书记、李志刚市长亲自部署,并两次作出重要批示。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交通局、旅游局、漓管局等26家责任单位组成的漓江5A级景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李志刚市长亲自到一线检查指导。陈丽华副市长、周卫副市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明察暗访。有关县区及市各相关职能部门通力配合。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进入关键的攻坚阶段。

旅游市场整治成效显著。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专项治理“零负团费”工作会议,市公安、交通、旅游等10个职能部门联手开展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行动。建立了旅游信息舆情报告制度,全年及时处置网络舆情16起。深入推进实施新条例。旅游市场总体平稳、有序,游客满意率保持在97.7%以上,旅游投诉同比下降21%。中国旅游研究院在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游客满意度抽样调查中,我市2011年第四季度排名全国第2位,全年排名第7位。

旅游市场秩序良好。多次开展全市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举办多期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培训班及安全员执证上岗培训班。黄金周、小长假等节假日平稳度过,全市旅游市场平稳有序。

八、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行业人员素质

业务培训和普法教育深入开展。举办旅游质量标准、统计、旅游安全、普法、职业道德农家乐等各类培训班98期。参加培训人员涵盖旅游企业负责人、中层业务骨干、导游等一线从业人员。我市三次援藏的导游员刘萌刚被评为“2011年中国旅游十大风采人物”。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总揽全局、正确领导和市人大、政协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及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全市各部门,尤其是涉旅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旅游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旅游局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我市旅游产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如旅游发展方式还不能完全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旅游产业结构仍需大力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有待大力提升,旅游发展投入总体不足,旅游基础设施尚不完善,旅游配套设施还不健全,旅游企业规模不大,旅游服务水平还需大力提升,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还跟不上旅游业快速发展的步伐。

各位领导,同志们,以上我仅就2011年全市旅游工作做一个简要的报告。等会,陈丽华副市长将全面部署2012年旅游工作,李志刚市长将做重要指示,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去,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开拓进取,团结拼搏,圆满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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