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党委落实队伍建设年实施意见

2024-09-12

煤矿党委落实队伍建设年实施意见(精选6篇)

煤矿党委落实队伍建设年实施意见 篇1

煤矿党委落实队伍建设年实施意见 露天煤矿党委关于落实队伍建设年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我矿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使之更加适应我矿跨越式发展的需要,根据平庄煤业公司队伍建设年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就落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队伍建设年”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全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班子创“四好”、党员争“四先”、员工做“四有”活动,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三支队伍整体素质,为加快推进

我矿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总体目标

以班子创“四好”为目标,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努力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作风切实转变、工作机制更加健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执行力和业务能力,提升廉洁从政和务实高效形象。以党员争“四先”为切入点,着力培育素质优良、精干高效、爱岗敬业、充满活力的党员队伍。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永葆先进性,使其对新形势下的使命和任务更加明确,成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典范、保持我矿跨越式发展的骨干和优秀人力资源。

着力培养和造就“四有”员工队伍,使全矿员工思想道德水平、专业技能和整体素质普遍提高,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明显增强,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推进我矿持续、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三、建设措施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始终把理论学习放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首位,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重点是引导干部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廉洁意识。要坚持抓好理论中心组学习,采取领导宣讲带学、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切实提高干部思想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个月安排一次。要积极组织开展“荐书促学”活动,政工部每半年要推荐一本有价值的书籍,指导各党支部制定集中学习和自学计划,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

2、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继续完善干部考核办法,弥补年终一次性对科级干部考核方式方法的不足,建立科级干

部日常考核机制。通过日常工作指标考核、突出贡献记功和重大过失记过、严格执行班子和干部连带责任追究制度等手段,强化过程控制,全面准确地掌握了解干部工作实绩情况,使考核真正做到客观、公正,切实发挥考核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导向、评价、监督作用。

3、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方式方法,促进领导班子团结,提高班子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能力。民主生活会前,重点做好集中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民主生活会上,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后,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实实在在的抓好整改。

4、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民主决策程序,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切实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程度。加强对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过程的监督,把握监督重点,定期通报领导班子对重大事项决策的情况。

5、推进干部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建设,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保证体系。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对于干部提拔、交流、调整、降免,普遍进行组织谈话和廉政谈话。有干部群众上访,或发现存在问题的,进行日常谈话。严格执行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6、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露天煤矿后备人才及中层干部考核晋级管理办法,加强对入库人员的管理、培养和考核,建立后备人才管理长效机制,真正为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搭建平台。综合运用多种措施,进一步完善人才育、留、选、用机制。

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1、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一是要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原则,创新和加强党支部工作。要坚持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活动基本制度,确保党组织活动正常化。进一步完善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党员议事制度,重点是做到党组织活动有实效,使党组织各项工作成为水平高、效果好、有吸引力和影响力的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织自身建设。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按照“融入型”党建格局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完善“三争、四创、五好”党建杯竞赛办法,以此为载体,规范党支部建设。对各党支部实行分类指导,按照一类党支部争先进,二类党支部创优秀,三类党支部达标准的目标,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上水平。各党支部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小组建设,到年末,有两个党小组以上的党支部要确保建设一个规范的党小组。三是要加强对基层

党建工作的考核指导,实行月报告、季考核、年度综合评比。各党支部要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月报表,把本支部党组织生活、思想教育、学习培训、活动开展、阵地建设等情况及收到的效果按月上报政工部,以便及时沟通党支部工作情况。政工部要按照达标竞赛办法和月度报表情况,每季度对基层党支部进行一次考核、调研。考核情况做为年度评先选优的基础依据。党支部建设情况做为党支部书记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和党支部工作经验交流会,定期组织党支部书记到其他兄弟单位进行考察和学习,开阔视野,促进工作。五是要按照矿党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党组织的学习力、创新力和执行力。

2、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要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党课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

好党员的集体学习。每年党员参加集体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各党支部要引导党员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加强对党员学习的具体指导。二是各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党员围绕生产经营开展技术革新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把生产经营的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实现重要岗位有党员,关键时刻见党员。要认真做好帮助党员的工作,关心党员思想政治上的进步,及时解决党员思想疑难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在艰苦环境中工作的党员和困难党员。三是要进一步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制度,坚持定期与经常相结合,每月到联系点一般不少于一次,重点了解联系点安全生产、经营指标、员工思想动态和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四是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对担任各级各类管理职务的党员,实行目标管理;对广大普通党员,实行岗位管理。五是加强党员发挥作用载体建设。按照集团公司党

委要求,深入开展共产党员争“四先”、做“四优”活动,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先进性。要开展党员议事活动和党代表视察活动。政工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议什么、怎么议”,制定出党员议事活动的具体要求,指导此项活动的开展。党代表视察活动要每年组织一次,重点视察基层安全思想教育和基层党建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继续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普通党员设岗定责”等活动,使党员在活动中提高素质,发挥作用。六是认真做好组织发展工作,严格发展程序,保证党员质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加强思想上入党教育。

加强员工队伍建设

1、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各党支部要按照员工做“四有”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员工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引导广大干部员工在自觉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

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坚持不懈地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坚持不懈地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教育。坚持不懈地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员工行为规范》为准绳,规范员工的文明行为。坚持不懈地开展学赶先进教育,尤其是要从身边的先进学起,激励员工爱岗敬业、争创一流、锐意进取、勇于赶超的精神。

2、强化技能人才培养。员工培训部门要认真抓好员工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把员工学习教育培训从知识传递型转向知识应用型,从单一灌输型转向激发自主学习型,从传统理论学习型转向业务技能智力培养型转变,把员工的学习力转化为工作创新力。要选派思想觉悟高、业务素质过硬、工作作风扎实、有发展潜力的员工有针对性、有计划、有步骤地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班,加快紧缺专业技师、高级技师等方面技术人才的培养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岗位专业理论水平和实

际操作技能。要积极开展“以师带徒”、“学技术、练绝活”等活动,努力营造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氛围。要加大对学习典型的宣传力度,引导和激发员工学技术、练本领的积极性,确保员工队伍技术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3、强化员工安全思想教育。各党支部要结合本支部实际,把员工安全思想教育同班组建设结合起来,制定本单位班组建设计划,深入开展创建“三优”班组、“三零”班组和质量标准化进班组活动,认真推广白国周安全生产管理法,并逐步形成具有本单位特色的班组管理方式方法。同时,要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充分运用板报、安全演讲、有奖抽答、知识竞赛等员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价值观和操作技能,切实规范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最终使每名员工由被动安全型转变为主动安全型;由依靠制度强制执行转

变为养成良好习惯自觉遵守;由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

煤矿党委落实队伍建设年实施意见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扎实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

(一)统一思想认识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关系中华民族长治久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的重要职责,是党中央根据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入贯彻新时期党中央和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加快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实现富民强区目标,具有重大意义。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坚决抓好落实,推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二)把握总体要求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促进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认真履职,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持把厘清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作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点,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坚持把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为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重点,突出纪委主责主业,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坚持把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作为推进和保障“两个责任”落实的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两个责任”问责追究体系。努力建设政治清明、干部清正、政府清廉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和治理体系,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三)自觉担当责任

各级党委和人大、政府、政协党组以及法院、检察院党组,要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当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各级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按照党委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自工作,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职能,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在全区上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督检查、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格局。

二、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主体、也是工作落实主体。要按照党章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每年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

2.健全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及时制定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完善责任体系,督促下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并以适当方式在党内通报。

3.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加强对巡视工作的组织领导,扩大巡视范围,强化问题导向,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巡视监督内容,着力发现问题,注重成果运用,形成有力震慑。

4.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6.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7.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要求,与时俱进,适时清理、修订完善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明确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的要求、方法、路径、平台,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遵守党内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党内法规的执行力。

8.深入推进源头治理。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二)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

1.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要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积极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组织推动,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并进行专题研究和具体安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根据工作分工,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强化工作指导,履行分管职责,落实具体任务,注重日常监管,搞好廉政风险防控。

3.加强督促检查。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勇于担当,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加强教育,经常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4.当好廉政表率。党委(党组)每位成员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执纪监督专门机关,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监督责任。要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

(一)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严格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群众工作等纪律,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加强执纪执法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四)强化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执行情况的督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持续强大震慑。

(五)全面加强党内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各项监督措施。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强化廉政教育,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患于未然,治病于初始。

(六)严格实施责任追究。要强化执纪问责,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依据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和自治区的《实施办法》(内党发〔2012〕19号),严肃追究责任。

四、健全落实“两个责任”的保障措施

各级党委、纪委要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健全完善和认真执行各项具体保障制度和措施,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进行。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各级党委、纪委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案件查办工作、工作总结报告等重要工作进行审阅把关,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作为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党组)、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落实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究的依据。

(二)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报告制度。各级党委、纪委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并作为党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向同级党委全委会、纪委全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上级党委、纪委结合报告情况,适时分别听取有关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工作报告。

(三)健全述责述廉制度。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年终工作考评和责任制考核,围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风建设、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和廉洁从政情况等方面内容,撰写述责述廉报告,进行大会或书面述责述廉。其中党委主要负责人向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述责述廉,并在全体委员中进行测评。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在届内要述廉两次。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的党组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报告报上一级党委,同时抄送上一级纪委、组织部。

(四)实行党政正职接受评议制度。下级党政正职述责述廉报告报上级纪委,接受上一级纪委审阅、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同时运用民意测评、问卷调查、第三方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群众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评价,并纳入干部考核评定结果,作为奖惩使用的依据。

(五)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职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六)强化党委、纪委约谈制度。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社会评价、政风行风社会满意度测评、信访举报、违纪违法案件案发情况等,适时约谈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委和同级党委、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党组主要负责人约谈党组成员),指出其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抓小抓早,及时纠正。各级纪委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下一级党委、纪委和同级党委、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听取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七)完善专项检查考核制度。每年结合对各盟市、区直机关部门的“三位一体”考核,由自治区党委常委带队对盟市厅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将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并及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八)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四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腐败问题不查处不报告的,对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落实“两个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传导压力,构建责任链条,一级抓一级,切实抓好落实。要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创新工作方法,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一项一项抓好落实。要强化对下级党委(党组)和纪检机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要经常研究、督查、考核“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各级纪检机关要及时向党委(党组)汇报上级纪委有关工作要求,及时贯彻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切实解决落实“两个责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按照中央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各级纪委要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条主线,突出执纪和查办案件这一主业,强化监督问责这项主责,更加科学有效地协助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参与、配合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适应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主动承接由纪检监察机关回归到党委、政府各部门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任务,如惩防体系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防止出现监督“真空”和任务落实“脱档”现象,重点解决好部门和单位落实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问题,健全和完善相关责任体系、任务体系和落实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煤矿党委落实队伍建设年实施意见 篇3

一、填空题(共21题)

1.《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指出:_______,是党中央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对于确保全面深化改革顺利推进,加快建设“三个陕西”,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忧患意识、担当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_______,持之以恒抓作风,坚定不移反腐败,以良好的党风促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3.《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决策部署,明确_______,完善体制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级党委切实履行总揽协调、全面主抓、推动落实的主体责任。

4.《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指出,_______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

5.《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指出,要把_______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统筹谋划,主动作为,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6.《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指出,各级党委要带头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原则、_______。

7.《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指出,班子成员要坚持以信念、_______、实干立身,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嫉恶如仇,对一切不正之风敢于亮剑,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权力,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

8.《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指出,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行_______重要领导干部,全面落实省委加强干部交流及管理办法,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

9.《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指出,严格落实省委关于_______的意见、新提拔领导干部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等规定,从权利运行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入手,切实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10.《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指出,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质改革,认真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保证纪委监督权的_______,保证派驻纪检机构集中精力履行监督职能。

11.《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指出,_______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2.《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指出,要牢固树立不_______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明确划定责任,带头履行职责,确保“一岗双责”要求落到实处。

13.《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指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谋划部署要职责、推动落实要尽责、出了问题要_______。

14.《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指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首先是_______,承担着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要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勇担当、做表率,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政府工作各方面、各环节。

15.《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指出,_______是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一把手,要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当好助手,在履行监督责任上主动作为,聚焦主业开展监督检查,有效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落实。

16.《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指出,_______在协助党委做好选人用人工作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要把选用干部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

17.《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指出,各级党委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推行有效管用的制度、措施和办法,不断丰富具有陕西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_______。

18.《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指出,实行_______制度。各级党委要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体责任人要对本地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中工作总结报告等进行审阅,提出意见并签名,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

19.《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指出,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_______。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的意见,各级党委每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20.《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指出,坚持把_______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大考评力度,创新考评方法,健全考评机制,充分发挥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

21.《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指出,实行_______,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问责。

二、选择题(共11题)

1.《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指出: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_______等党内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A.《中国共产党章程》

B.《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C.《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D.《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2.《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提出的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点任务:_______。

A.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B.选用好干部

C.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D.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3.《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提出的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点任务:_______。

A.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B.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C.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D.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

4.《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提出的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_______。

A.履行领导责任 B.强化组织推动 C.加强教育监管 D.发挥表率作用

5.《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强调: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领导责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积极推动本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_______。

A.重要工作亲自部署 B.重大问题亲自过问 C.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D.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6.《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强调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清单:_______。

A.落实分管职责 B.加强风险防控 C.加强日常监管 D.自觉接受监督

7.《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强调的关于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要求有:_______。

A.健全责任体系 B.整合领导力量 C.完善协调机制 D.强化工作指导

8.《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强调,各级党委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推行有效管用的制度、措施和办法,不断丰富具有陕西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群”:_______。

A.实行“签字背书”制度

B.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 C.完善党政正职接受评议制度 D.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

9.《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强调,各级纪委要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聚焦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坚守责任担当,加强执纪问责,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应有作用:_______。

A.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B.严格纪律监督。C.深化作风督查 D.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0.《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强调,加强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坚持把科学考核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大考评力度,创新考评方法,健全考评机制,充分发挥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_______。

A.严格监督检查 B.改进巡视工作 C.完善考核机制 D.强化责任追究

11.《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强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保障措施:_______。

A.加强组织领导 B.创新工作机制 C.强化纪委监督责任 D.加强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

三、简答题(共5题)

1.《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指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2.《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指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3.《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指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4.《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指出,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有哪些?

5.《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指出,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有哪些?

四、论述题(共1题)

1.结合实际谈谈领导干部应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共21题)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 2.主体责任 3.责任清单 4.各级党委 5.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 6.恪守规矩

7.人格 8.党委全委会无记名票决 9.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 10.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11.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 12.抓党风廉政建设 13.问责 14.政府党组的书记 15.纪委书记 16.组织部长 17.“制度群” 18.“签字背书” 19.双报告制度 20.科学考核 21.“一案双查”

二、选择题(共11题)

1.ABC 2.ABCD 3.ABCD 4.ABCD 5.ABCD 6.ACD 7.ABCD 8.ABCD 9.ABCD 10.ABCD 11.ABCD

三、简答题(共5题)

1.《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决策部署,明确责任清单,完善体制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级党委切实履行总揽协调、全面主抓、推动落实的主体责任,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2.《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的目标任务:围绕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明晰责任内容、划清责任边界,构建科学规范的责任体系;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制度支撑,构建运转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督查考评、严格责任追究,构建完整闭合的追责链条,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3.1.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2.选用好干部。3.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加4.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5.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违纪问题。6.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

4.一是履行领导责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积极推动本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是强化组织推动。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坚持做到专题研究、分解任务,抓好督促落实。三是加强教育监管,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和监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职尽职。四是发挥表率作用。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为广大党员干部当好标杆、做好示范。

5.班子成员要牢记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身份,自觉把反腐倡廉作为分内之事,找准定位、实化措施,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每个班子成员都要履行好以下职责:一是落实分管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加强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三是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煤矿班组建设实施意见 篇4

一、班组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班组是煤矿管理体系的最小单元,是安全生产的最基层组织,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最终都要落实到班组、体现在现场。实现班组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是夯实煤矿安全基础、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推进企业安全发展的关键环节。只有加强班组建设,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减少和杜绝“三违”行为,才能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创建层次,开创安全生产良好局面。

(二)班组是煤矿企业的细胞,企业的执行力要在班组中体

现,企业的效益要通过班组实现,企业的安全要由班组来保证,企业的文化要靠班组来建设,班组的管理水平决定企业的管理水平。加强班组建设,强化班组管理,是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切实加强班组建设,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才能充分调动班组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安全高效的完成企业各项生产指标。

(三)班组是团结广大职工的主要阵地。加强班组建设,可以通过班组强化企业对职工的重视、关心和爱护;加强班组建设,可以通过班组及时准确地反映职工的意愿和需求,稳妥处理各类盾;加强班组建设,可以充分发挥班组的管理职能,进一步提高班组的民主管理、自主管理水平,构建和谐班组。因此,加强班组建设,是企业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企业的需要。

二、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

成企

业各项生产任务为目标,以全面开展自主管理和安全诚信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班组管理机制,创新班组管理模式,强化班组安全诚信建设,夯实班组管理基础,增强班组团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执行能力、实践能力,推动班组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企业振兴发展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

(二)具体目标。班组建设要适应企业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通过持续、有效地加强班组建设,到2012年,实现以下六个方面的目标:

1、安全方面:杜绝轻伤以上的人身事故,实现班组安全生产“零事故”;90%以上班组达到无“三违”班组创建标准。

2、标准化建设方面:班组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全面达到一级水平,工程质量实现动态达标;精品工程率达90%以上。

3、自主管理和安全诚信建设方面:所有班组(职工)达到A 级诚信组织(个人)标准;90%以上班组(职工)达到AA 级诚信组织(个人)标准;60%以上班组(职工)达到AAA 级诚信组织(个人)标准。

4、素质提升方面:所有班组长达到中级工水平,60%以上达

到高级工水平;70%的技能岗位职工达到中级工水平,30%技能岗位工人达到高级工及以上水平。

5、文化建设方面:以建设具有企业特色的班组文化为目标,通过班组文化的传播,积极塑造班组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章守纪、团结和谐的良好形象。、品牌建设方面:以“安全质量好、责任落实好、业务技能好、团结建设好、任务完成好”为标准,把班组建设成为安全、高效、优质、文明的品牌班组。

三、组织领导

成立班组建设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负责班组建设的宏观协调与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落实。

四、班组长的职责和权力

(一)班组长的职责

1、安全管理职责。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本班组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本质安全、珍爱生命”的安全理念,深化安全诚信建设,打造班组特色安全文化,创建本质安全型班组;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措施,抓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加强职工岗位行为规范教育,确保本班职工持证上岗、遵章作业,负责排查并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和问题,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严把安全生产第一道关口。

2、生产管理职责。负责落实矿及区队下达的生产任务,领导本班组增强“精细、高效、文明”的生产意识,分解落实生产经营任务,科学安排劳动组织,合理配置生产要素,搞好现场精细化管理,狠抓节支降耗,提高生产效率,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质量管理职责。负责领导本班组牢固树立“质量就是安全、质量就是品牌、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效益”的质量理念,加强质量标准化建设,抓好质量管理,全面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工作质量水平。

4、其他职责。负责领导本班组的团队建设,争创学习型班组,打造优强品牌团队;做好班组思想政治工作和民主管理工作,关心并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开展岗位练

和分配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自身建设,注重业务学习,提高技术水平,做到自身技能过硬,带头完成工作任务,为班组树立榜样。

(二)班组长的权力

1、安全管理权。有权检查职工安全作业情况,制止和处理职工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在遇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自身无力解决时拒绝开工或停止生产,以保证职工生命安全和安全生产。

2、生产组织权。有权根据区队生产目标要求,制定计划,分配任务;有权进行现场指挥协调,合理配置生产资料,科学调配劳动力。

3、考核分配权。有权按照“按劳分配”原则和上级规定,对班组成员工作绩效设定考核指标,有权按照班委会研究意见提出本班组职工分配和奖励的主导建议,对违反工区或本班规定的职工提出处罚建议。

4、其他工作权力。有权制定本班组工作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向区队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推荐副职管理人员、推荐本班组优秀职工参加上级组织的评先、疗(休)养、学习培训等。

五、班组长的岗位及职数设置

(一)班组及班组长职数设置以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为前提,坚持“合理配置、精干高效”的原则。在充分调研的情况下,根据各单位的专业性质、人员结构分布等实际定编。

(二)班组长职数设置由劳动工资科核定、组织人事科备案。

各单位不得随意组建或撤销班组机构,不得随意增加班组长职数,未经审核、备案的班长一律不得享受相关待遇。确因工作需要组建、撤销班组机构和撤换班组长的,由单位

矿研究后确定。

(三)全矿采掘、井下辅助、地面单位共定编设置班组156 个。其中:采掘单位88 个、井下辅助单位43 个、地面单位25 个。

(四)全矿共设置班长188 名、副班长144 名,其中:采掘

单位设置班长88 名、副班长88 名;井下辅助单位设置班长69 名、副班长44 名;地面单位设置班长31 名、副班长12 名。

(五)基层单位班组定编及班组长职数设置情况见附表2。

六、班组长的选拔、产生及管理将班组长上升一个层次任命,提升一个等级管理。明确班组长资质条件,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和机制,建设班组长后备队伍,开办班组长培训学校,提高班组长政治业务素质。

(一)任职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作风正派,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生产指挥能力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现场工作经验和应急处理能力,熟悉所管辖的生产系统和主要工种的技术业务。

3、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关心职工,无不良记录。

4、新聘班组长原则上要具有中专(含普高、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中级工及以上水平,通风、机电、运输专业需具备高级工、技师以上的职业技能。

5、新聘班组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2 周岁,身体健康,具有

于一年。确实具备熟练的业务技能和丰富的现场管理经验,且经矿班组建设委员会同意连聘连任的在职优秀班组长,年龄可适当放宽。

6、实习期满的主体专业高校毕业生,或从事本岗位三年以上且副班长岗位工作经历不低于一年的大中专毕业生。

(二)选拔、聘任程序

1、班长的招聘或民主推荐工作在矿班组建设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具体由组织人事科负责。

2、各单位在招聘或民主推荐班组长前,应召开班子会,拟定招聘或民主推荐方案,并进行公示。

3、发布公告。由招聘或民主推荐单位在本单位公布公开招聘班组长职数、报名条件和方法。

4、公开报名。采取单位推荐、群众举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每人限报1 个职位。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报名地点在单位党支部办公室。

5、民主测评。测评人数不低于本单位在岗人数的80%,赞成

票超过三分之二者方能入选。

6、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班组长任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并公示,公示时间五天。

7、决定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任班长,报矿研究同意后行文下发聘任通知,并办理聘任手续。

(三)后备人选

1、后备班组长与矿聘班组长的产生条件和程序相同。

2、后备班长的职数按本单位班长职数的1:1 比例设置。

3、后备班组长产生后,基层单位需将后备人员情况报矿班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使用管理、班组长每次聘期为3 年,考评合格者可连聘连任。

2、班组长根据考核结果,每年调整补充一次。

3、凡班组长工作调整或岗位发生变动的,需及时对班组长岗位进行调整补充,调整补充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空岗期间,可由现职副班长或优秀后备班组长临时替岗。

4、调整补充新班组长,必须从现职的副班长或后备班组长人选中考察、研究及申报,同时要选出新的后备班组长人选,经组织科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履行相关程序,报矿班组建设管理委员会同意,方可聘任。

七、班组长教育与培训

(一)班组长职业生涯设计

由班组长进行自我规划,使其明确自己的学习、成长要求和

目标,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职业生涯规划要形成书面材料,交矿班组建设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依据本人发展情况指导班组长及时修订和调整成长成才规划,把规范目标变成可操作的具体行动指南。

(二)培训管理

1、实施以学历、职称、技术为内容的素质教育工程,通过自培、自考、委培等多种形式,强化班组长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班组长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全面升华班组长的技术、管理、组织、决策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在职培中心加挂“班组长学校”牌子,班组长的培训教育由职培中心全面负责实施。

3、在任班组长和班组长后备人选,每年在班组长学校累计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得于40 学时。

4、班组长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集团公司组织的脱产培训。、每年由职培中心下达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基层单位党支部书记作为职工教育培训第一责任者,要积极配合做好班组长培训教育工作,按时、按要求输送班组长参加培训。

6、职培中心要按要求,及时组织职工参加中、高级工技能鉴定,对鉴定不合格的,必须组织重新学习培训。

八、班组长待遇及考核

(一)班组长待遇标准

1、经济待遇

(1)岗位津贴:

采掘单位班长岗位津贴12 元/班,副班长10 元/班;井下辅助单位班长岗位津贴10 元/班,副班长8 元/班;地面单位班长岗位津贴8 元/班,副班长6 元/班。

(2)月度绩效工资:

采掘单位班长月度绩效工资为500 元,副班长400 元;井下辅助单位班长月度绩效工资为400 元,副班长300 元;地面单位班长月度绩效工资为300 元,副班长200 元。

(3)岗位工资:

采掘单位班长岗位工资标准为本班职工平均岗位工资的1.4—1.6 倍,副班长按班长的80%执行;井下辅助、地面单位班长及副班长岗位工资按照本班组岗位工资系数执行。

(4)考核

班组长的安全与质量考核、生产任务考核、工作能力考核等

考核考核情况,严格按照矿安全生产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政治待遇

(1)担任班长一年以上或连续担任副班长两年以上,且满足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要求的在职劳务派遣工,优先转为全民合同工。

(2)班组长优先参加集团公司和矿组织的学历教育。

3)班组长优先享受外出疗(休)养。

(4)在发展党员过程中,班组长可优先作为发展对象。(5)提拔、任用副科(区)级干部,优先考虑班组长。

(二)班组长“一票撤销”制

凡班组长出现下列情况的,一律解聘:

1、严重“三违”或踩“安全红线”的;

2、内班组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或2 起轻伤事故的;

3、班组内出现“三违”治理弄虚作假现象的;

4、不按规定执行工资分配民主公开程序被查处的,或被职工举报工资分配弄虚作假,经查属实的;

5、内班组发生2 起职工偷盗工业物资行为的。

九、班组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全面学习推广“白国

周班组管理法”,引导和培育具有企业特色的班组文化,积极塑造学习型、本安型、技能型、和谐型班组,努力打造团结协作、诚实守信的班组团队。

(一)建设学习型班组。各单位善于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完善班组长学习、交流机制,通过开展座谈会、工作会、总结会、现场会等形式,定期总结分析班组长工作情况、交流班组长日常管理心得,努力提高班组整体管理水平。建立职工学习园地,及时组织职工学习上级各类文件精神和规章制度,加大职工学习保障资金投入,为各班组订阅书籍、报刊、杂志等,丰富职工学习内容,鼓励职工积极争当新时代的学习型矿工。

(二)建设本安型班组。以开展安全诚信建设为契机,鼓励

基层各班组积极创建无“三违”班组、安全诚信班组。逐步完善职工日常安全宣传教育机制,深化形势任务教育、活动,推进党员示范岗、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年文明号和工人先锋号创建。结合职工岗位行为规范教育活动,提升质量标准化创建境界,努力实现作业现场环境的标准化向人的行为标准化转变,不断提高班组本质安全程度。

(三)建设技能型班组。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适应性强 的职工队伍为目标,将班组作为技术革新、技术创新的重要阵地,努力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技能型班组。要在深化现有技能比武、劳动竞赛、岗位练兵活动的基础上,把各类竞技活动向技术创新比赛推进延伸,鼓励职工开展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等竞赛,支持职工参与技术交流、科研攻关等活动,不断提高职工操作技能水平。注重发挥劳模标兵的楷模作用和示范带头作用,深化“劳模工作室”创建,把职工的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经济效益。

(四)建设和谐型班组。把和谐企业创建延伸到班组。进一

步深化班组民主管理,全面推行班务公开,各个班组要建立完善工时计分、收入分配、自主管理等制度,并广泛征求班组职工意见和接受职工监督,保障职工享有对企业发展、班组生产目标任务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对推荐入党、薪酬分配、推优评选、培养提拔等事项的参与权、监督权。要完善内部互帮互助、谈心交流等机制,做到安全上相互提醒,工作上相互帮助,生活上相互关心,学习上相互提高。要丰富职工文体活动内容和载体,矿工会与基层各单位都要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文艺汇演、才艺展示、文体竞技等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让职

工保持团结和谐、心情舒畅,为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汇聚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在坚

持每季度开展 “六好”班组长评选活动的基础上,每年10 月组织开展优秀、金牌班组及班组长评选活动。原则上,金牌班组长从优秀班组长中产生,优秀班组长从季度“六好”班组长中产生。

(六)设立班组长节。每年10 月中旬为班组长节,举行优秀、金牌班组及班组长表彰大会,举办优秀班组文化建设论坛,开展领导干部与班组长面对面沟通交流活动,大力宣传推广班组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以点带面推进班组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七)会议制度。矿班组建设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

头,管理委员会成员参加,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班组长例会,基层区队每月度召开一次,分析前期班组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对策,安排部署当前和下一阶段班组建设重点工作。

十、监督与考核

(一)成立班组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小组,在矿班组建设管理

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监督管理小组由纪委、组织科、工会、工资科等部门组成,纪委为牵头部门。主要对班组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主要围绕基层单位班组设置、班组长配置、班组工资分配、班组长待遇执行等情况,开展专项效能监察。

(二)相关考核

1、对不按照规定和要求履行班组长选拔、聘任程序,而私自设立班组长或副班长岗位的基层单位,除追缴私设班组长或副班组长给予的待遇和津贴、责令撤销外,对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罚款500 元。

2、凡拟聘的班组长,不是从现职副班组长或后备班组长中选拔、申报的,直接取消其聘任资格,并对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罚款200 元。

3、安监部(办)、生产部(办)、保卫等部门,每月15 日前将上月基层各个班组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治安综合治理等情况报送至矿班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送不及时或报送信息存在虚假内容的,对责任单位或部门主管罚款200 元/次。材料报送后,由劳动工资科严格按照班组长待遇及工资收入管理等相关规定审核各班组、班组长上月工资收入。对未按规定执行班组、班组长工资收入分配的,一经核实,对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办事员、工资科负责人和相关的工资审核人员各罚款500 元/次。

十一、本实施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煤矿党委落实队伍建设年实施意见 篇5

各党总支(支部)、各村党支部、各企事业党组织: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决定建立**镇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镇纪委、镇组织口、镇宣传口、镇信访办、镇城管执法中队、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民政办、镇财政所、镇中心学校、镇卫 1

生院等十家单位组成。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共性职责和本位职责两个部分。

一、共性职责

成员单位的共性职责包括四个方面:

(一)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单位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措施

1、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到班子的每一个成员,责任到人,落实“一岗双责”。

2、明确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规范议事规则和程序。党组研究问题时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有关规定办,不随意简化,变通。

4、执行民生生活会制度。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各项工作上新的台阶。

5、加强作风建设。制定措施着眼改善民生这个核心,切实抓好单位(系统)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建设。

6、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学习,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做到自爱、自警、自重、自律。

7、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对干部的监督延伸到社交圈、生活圈,以及八小时工作时间外,做到警钟长鸣。

8、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制度。

(三)积极履行针对“难点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进行治理的工作职责

(四)积极参与、协调和配合镇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组织和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本位职责

(一)镇纪委

1、协助镇党委制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实施方案,并召集联席会。

2、指导全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组织协调与监督检查。

3、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行为。建立信息综合反馈机制,督促检查联席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镇组织口

1、协助镇党委抓好基层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2、指导全镇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完善村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3、督促指导全镇各级组织积极开展创新党务公开工作。

(三)镇宣传口

1、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宣传教育。

2、负责指导全镇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

3、督促指导全镇廉政文化产品的生产,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和文化素质,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4、依法依规强化对农村文化市场的监管。

(四)镇信访办

1、负责及时转办、交办、督办的来信来访,建档立制,完善工作机制。做到有访必接,有接必答。

2、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督促各级健全农村信访网络和处理机制。

3、负责并落实领导批办件,上级交办件和本局立案件的审结工作。

(五)镇城管执法中队

1、负责对全镇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活动的监督。

2、督促各村加强对农村建筑市场的安全监管,制定相应制度。

3、严格城镇建设及农村建房的规划管理,提高乡镇城镇管理水平、服务水平。

(六)镇农业服务中心

1、督导全镇农业系统行风建设,增强服务“三农”的意识。

2、协同做好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指导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经济,提供服务,维护农民利益。

4、积极查处或协助查处涉农案件。

(七)镇民政办

1、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2、指导政务、村务公开工作,不断丰富和拓展公开的内容,规范公开的形式、时间和程序,并加强监督检查。

(八)镇财政所

1、制订政府投资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2、负责建立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管采分离”。

3、按规定落实惠农政策,发放惠农补贴资金、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等款项。加强乡村财务管理及农村集体“三资”使用的管理,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4、贯彻落实土地承包等涉农政策,监督检查减轻农民负责工作。

5、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涉农案件。

(九)镇中心学校

1、全面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创造性开展校风校纪建设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2、指导各学校校务公开工作。

3、检查并规范各学校的教育收费工作。

4、积极查处或协助查处全镇教育系统的违法违纪行为。

(十)镇卫生院

1、负责全镇卫生系统的行风建设和行风治理工作,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2、规范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机制,纠正违规行为。

3、依法依规开展医疗服务工作,并开展督办检查。

4、积极开展、探索创新农村医疗便民服务、诚信服务的办法和机制。

5、负责指导各卫生院的院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公共卫生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煤矿党委落实队伍建设年实施意见 篇6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

见》的实施办法

海办发[2010]79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海委发

[2010]10号)(以下简称《意见》),整体推进“525”人才工程,切实发挥人才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鼓励人才创新创业,现根据各镇、各部门工作职责及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主要职责分工

县委组织部:负责统筹《意见》的实施及督查工作,创新创业人才评选及各类人才待遇落实工作,各类人才培训的牵头工作,读研奖励,列入省级以上引进计划对象配套补助,人才身心关怀工作,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汇报《意见》执行情况等;制订创新创业人才奖评选办法,每年制定《意见》目标任务分解通知。

县人社局:负责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常年受理人才安家补助、生活津贴、个人所得税补贴、企业储备人才奖励、引智项目补助、招聘人才宣传摊位补贴、实习基地补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补助的申请,并做好审核工作;做好企业人才培训工作;做好与上海杨浦的人才协作、对接和服务工作;做好蓝领人才、优秀大中专毕业生评选工作,制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补助、名技师、技术能手评选、“十佳”大中专毕业生评选等办法;根据引进人才的总体规划和目标,测算出5年内人才公寓所需套房数、房型面积标准,同时每年测算出所需的公寓数和房型标准,供住建局规划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每年人才公寓租售对象和租售标准的审核确定及落实到位工作;挂钩部分镇做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管理人才、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的引进工作。

县科技局:负责做好企业聘请专家来海短期服务和带技术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人才待遇落实工作,院士工作站补贴的审核工作;制订企业聘请专家来海短期服务补贴、院士工作站补助、十佳“来海服务专家”评选办法和科技兴县功臣评选等办法;挂钩部分镇做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管理人才的引进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制订鼓励和扶持发展创业投资的政策意见,筹建发展创业投资公司;做好实施重大项目的创业人才政策待遇落实工作;挂钩部分镇做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管理人才的引进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人才公寓的规划、建设工作,根据人才需求每年提供各种户型的套房;制订人才公寓规划建设销售管理办法。

县教育局:负责制订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工作意见,会同人社局帮助解决优秀人才子女入学问题;挂钩部分镇做好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的引进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编制人才专项资金预算,同时根据各职能部门审核情况及时兑现各类奖励、津贴、补助资金;会同人社局制订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各镇、开发区:利用人才优惠政策,做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管理人才、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的引进工作;组织企业做好人才津贴、补助和各类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海安镇、开发区要明确专人负责《意见》落实工作,负责做好创业园、孵化器等创新创业人才载体的建立和有关服务工作,配合做好人才公寓的建设工作。

1根据上述工作职责分工,将落实《意见》任务进行分解,2010年落实《意见》具体工作任务安排详见附件

1、附件2。今后每年年初将下发当年任务分解通知。

二、重点工作要求

(一)关于人才引进工作

工作要求:落实《意见》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出台兑现各类津贴、补助、奖励办法,依靠政策吸引人才。要突出企业引才的主体作用,各镇分解的引才任务,要分解落实到镇属重点企业。人才引进过程中的相关手续,县人社部门要实行“一站式”服务和限时办结制,保证高效便捷。要定期组织企业赴外招才引智,并举办好县内人力资源市场交流活动,同时做好与上海杨浦的人才协作、对接和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

参与单位:人社局、科技局、发改委、教育局

(二)关于柔性招才引智工作

工作要求:建立便捷、灵活、有效的人才“柔性”引进机制,不拘一格,引进人才、智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产学研对接活动,加强校企合作,积极鼓励企业聘请专家来海开展短期服务工作。鼓励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技、人社部门要分别制定考核奖励标准,抓好运行质量,利用外地人才智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责任单位:科技局

参与单位:人社局

(三)关于激励优秀人才工作

工作要求: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科技兴县功臣、大中专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人才、来海服务专家评选奖励办法,认真开展评选活动,进行表彰奖励。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实行期权、股权激励。

责任单位:组织部

参与单位:人社局、科技局、发改委

(四)关于人才公寓建设

工作要求:县住建部门做好“人才公寓”规划工作,安排适当位置,兴建一批专家公寓、普通公寓和职工公寓。出台人才公寓规划建设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划建设、入驻对象、享受标准、申购程序、租售价格标准、产权管理、物业管理和组织机构等方面内容。住建部门每年根据人社部门提供的测算数,做好不同户型人才公寓的建设工作。同时,在公寓周边引进教育、医疗、餐饮、娱乐、体育、金融、交通等功能性设施,打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责任单位:住建局

参与单位:人社局、发改委、国土局、财政局、物价局、行政服务中心、动迁公司、海安镇、开发区

(五)关于发展创业投资

工作要求:出台鼓励和扶持发展创业投资的政策意见,吸引我县民营企业单独或与有实力的创业投资公司合作,成立民营创业投资公司。同时鼓励和引导外地各类创业投资机构以及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我县的创业投资。

责任单位:发改委

参与单位:国投公司、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工商局

(六)关于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

工作要求:围绕提高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与国内知名高校合作举办培训课程班,对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和机关事业单位中从事经济工作的党政人才进行培训。有计划地选送优秀人才到国内外知名高校进行系统培训。突出抓好大学生(包括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培训,引导一

部分大学生投入到创业大潮中。对优秀人才获得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责任单位:组织部

参与单位:人社局、发改委

(七)关于人才载体建设

工作要求:增强海安县创业园的功能作用,新建有利于企业孵化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创业载体。进入东区西园孵化器发展的科技型企业可以优惠价购买或租用园区办公、生产、科研用房,第一年免收租金,第二、三年租金减半征收。同时做好进入江苏华新高新科技创业园、启迪(海安)软件科技园创业人才的各项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海安镇、开发区

参与单位:科技局、人社局

(八)关于人才投入

工作要求:县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人才专项资金,列入预算,主要用于支付各项补助、津贴及奖励等。出台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及时兑现审核通过的各类补助、津贴及奖励,确保专款专用。

责任单位:财政局

参与单位:组织部、人社局、科技局

三、加强组织领导

1.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坚持把人才工作作为经济发展的第一要务优先落实。建立健全人才工作责任制,按照“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要求,把《意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镇、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其中引才任务考核,各镇、开发区与相关部门进行捆绑式考核。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职能,做好落实《意见》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发挥各自优势,目标一致做好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各部门要对照分解的任务,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具体举措,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任务。各镇、各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和一名职能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这项工作。

2.严格对照条件,做好审核工作。《意见》规定了优秀人才享受的各项政策待遇,事关人才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各职能部门要严格对照条件,按照相关程序,做好各类项目的服务工作。资金审核发放、人才公寓申请租购等过程,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除追回相关经济补贴或奖金外,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加强政策宣传,形成良好环境。《意见》中规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对于人才而言具有较强的吸引力。要利用网络、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意见》及我县其他人才优惠政策,宣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宣传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成功事例,增强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共识,营造鼓励探索、支持创新、宽容失误的良好氛围。

附件:

1.2010年落实《意见》目标任务具体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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