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主体验收与竣工验收(程序、资料、条件)

2024-05-24

工程主体验收与竣工验收(程序、资料、条件)(共8篇)

工程主体验收与竣工验收(程序、资料、条件) 篇1

一般情况下,主体结构验收,对于框架部分,是在钢筋混凝土工程全部完工,填充墙砌完才可以进行验收的,现在大部分都是如此操作的,因为这样可以抓紧时间,减少工程实际施工时间。但真正按要求来说,必须要待主体结构所有施工任务完成,施工技术资料中混凝土、砂浆等试块试验合格、统计评定合格,基础土方回填、土方密实度试验合格后方可真正进行主体中间结构验收,并且此时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等级才可以真正意义上被评定为合格。

一、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具备条件:

1、完成主体结构工程设计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主体工程完工之后对工程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供主体结构施工质量自评报告,该报告应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3、监理单位在主体结构工程完工后对工程全过程监理情况进行质量评价,提供主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当由总监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进行检查。对工程主体实体是否与设计图纸及变更一致,进行认可。

5、有完整的主体结构工程档案资料,见证试验档案,监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

二、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验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主体工程验收通知书

2、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砼强度验收记录

6、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

三、主体结构验收的基本程序: 1.在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内容,并自验合格的基础上,施工单位对将验收的施工的内容进行自评。

2.由施工单位报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进行主体结构分部的实体检测报告。3.监理单位对验收部分检查工程资料和验收,并出评估报告。

4.由业主向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提交结构验收申请表,申请进行主体结构工程的中间验收。

5.在当地质安站的监督下,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按设计要求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共同进行验收。

附录:基础(主体验收程序及准备事项

一、基础(主体分部验收参加单位

1.1 该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单位技术质量科负责人;1.2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1.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1.4质量监督站项目负责人

1.5监理公司项目监理组人员

二、基础(主体分部验收程序: 2.1基础(主体分部验收由监理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2.2施工单位代表汇报基础(主体分部施工过程中组织、自控等方面施工情况及基础(主体质量自评结果;2.3监理公司项目总监、总监、总监代表汇报基础(主体分部施工过程中监理所做的监理工作及基础(主体分部质量监理评估意见;2.4与会各方代表到施工现场实地察看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2.5检查完毕后回会议室,由设计及各单位专家对所验收的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议;2.6由建设单位项目代表队对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议;2.7由项目总监结合各方意见,形成基础(主体综合验收意见;2.8最后请质量监督部门对所验收的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进行核定。

三、基础分部验收需要准备的事项: 3.1承包方: 3.1.1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报监审批(申请验收时一并将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汇总报监理审核;3.1.2验收申请经监理批准后确定验收时间,并提前一天将基础分部验收汇报材料报监理审核(基础分部验收汇报材料应加盖施工单位行政章;3.1.3清理施工现场及基础内垃圾杂物;

3.1.4拆除所有基础内模板;3.1.5堵好基础墙脚手洞;3.1.6弹好基础地圈梁上表面轴线及-0.10m标高线和竖向轴线。3.2监理方: 3.2.1根据施工承包方申报的验收申请,首先核查基础分部质量控制资料是否完整、齐全、有效(重点检查砼试压报告和砂浆试压报告数量、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3.2.2复核基础地圈梁轴线和截面尺寸偏差及表面平整偏差;3.2.3抽测基础地圈梁(框架工程砼回弹强度,有地下室工程抽测板墙、柱砼强度;3.2.4现浇板面厚度、室内净高、开间尺寸;3.2.5编写基础分部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加盖代公司行政章(评估报告份数一般按到会验收单位每单位1-2份;3.2.6上面工作经检查、复核评定合格后用监理工程师联系单形式及时联系业主方商洽验收时间。

3.3业主方: 3.3.1根据监理方报告确定基础分部验收时间,及时提前通知本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质监站项目负责人,告知基础分部验收时间。

四、主体分部验收程序及准备事项 4.1承包方:

4.1.1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报监理审批(申请验收时一并将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汇总报监是审查;4.1.2验收申请经监理批准后,确定验收时间,并提前一天将主体分部验收汇报材料报监理审核(汇报材料应加盖施工单位行政章

4.1.3拆除主体工程所有梁、柱、板模板并清理出建筑物内垃圾;4.1.4堵好内外脚手洞及框架填充墙体斜塞墙体;4.1.5弹好楼层0.50m的水平线;4.1.6配合监理进行楼层现浇板厚度、楼层净高、开间等几何尺寸、梁、柱砼回弹检测工作。

4.2监理方: 4.2.1根据施工方申报的验收申请,首先核查主体分部质量控制资料是否完整、齐全、有效(重点检查砼及砂浆试压报告和砂浆试压报告、数量、强度是否达到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及砼评定强度是否满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4.2.2复核楼层现浇板厚度,楼层净高、开间几何尺寸、梁、柱、板砼回弹等工作;4.2.3编写主体分部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加盖公司行政章。(评估报告份数一般按到会单位每单位1-2份

4.2.4上面的工作经检查,复核、评定合格后,用监理工程师联系单及时联系业主方商洽验收时间。

4.3业主方:

4.3.1根据监理方报告确定主体分部验收时间,及时提前通知本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质监站项目负责人,告知主体分部验收时间。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具备条件及提供资料

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具备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当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3、监理单位对工程全过程监理情况进行质量评价,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当由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5、有完整的工程项目档案资料,包括监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并符合本省城建档案业务技术的标准。

6、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7、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后,有经建设或监理单位等认可的整改结果资料。

10、建设单位已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竣工验收通知书

2、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建筑工程面积汇签表

6、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7、民用建筑工程节能施工质量验收汇总表

8、图书馆、商贸楼等公共建筑及六层以上建筑必须提供消防验收合格证明书(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工程主体验收与竣工验收(程序、资料、条件) 篇2

关键词 预评价 单项指数 综合指数 职业病危害

资料与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精神,按照《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卫生预评价规范》的要求,对某公司均质刨花板生产线进行了竣工验收卫生学调查与评价。

生产环境中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①削片工段:噪聲、粉尘。②环式刨片工段:噪声、粉尘。③干燥分选工段:噪声、粉尘。④调胶工段:甲醛、噪声。⑤铺装热压工段:甲醛、噪声、粉尘。⑥毛板加工工段:甲醛、噪声、粉尘。⑦毛板加工工段:粉尘、噪声、甲醛。⑧包装工段:甲醛、噪声。⑨锅炉房:粉尘、噪声、热辐射。

现场调查:了解生产工艺的全过程和确定生产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具体防护措施等情况。

现场测试:在正常生产状态下,按照《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卫生预评价规范》的要求,连续测定3天,每日上、下午各1次,每次同一点不同时间内测定,每次采3个样品,测试结果取算术平均值。毒物测试按照《车间空气监测检验方法》、《有毒作业场所空气采样方法》GB13733-1992和《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进行测定分析;粉尘测试方法按照GB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的规定执行;噪声根据《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规定的监测方法执行。

测试条件:在正常生产状态下测试。

评价级别:I≤1.0合格;I=1.0~1.2基本合格;I=1.2~1.5限期治理;I>1.5不合格。

评价标准:根据计算的综合指数的数值,对照《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卫生预评价规范》规定的综合卫生预评价分级标准,作出卫生预评价结论。

卫生学调查及监测结果

厂区布局情况:生产区产生的有害气体、粉尘和噪声对办公室影响较小,各车间的距离适度,减少了各车间职业病危害因素交叉污染。

卫生防护设施:该公司主要职业病危害以生产性噪声、生产性粉尘、生产性毒物为主。全厂共安装16台通风除尘和排毒设施,主要分布在砂光裁板工段、干燥分选工段、铺装热压工段、毛板加工工段;高噪声设备如削片机、空压机、鼓风机等的基础做了减震处理,削片机、空压机集中在门窗密闭的隔离室,各设备的就地控制台放在隔离室内;调胶工段使用低摩尔比脲醉醛树脂胶,自动调胶,并安装4台轴流风机排放毒物气体。

采光照明情况:生产工作面有足够的光照度,达到卫生要求。

现场监测情况:①生产性粉尘:A.生产环境空气中粉尘浓度:粉尘污染主要存在于削片工段和环式刨片工段。本次设监测点16个。结果表明,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粉尘单项指数Pi=0.31。B.粉尘样品游离SiO2含量<10%。②生产性毒物主要是甲醛。生产环境空气中甲醛浓度本次监测了7个点,测定结果均低于国家卫生标准。单项指数Pi=0.08。③生产性噪声强度本次共监测19个点,其中平均值超过85dB(A)的3个点,主要在削片环式刨片、干燥分选工段、环式刨片工段:刨片机最高达96dB(A)。上述部位并非工人8小时操作位。操作间噪声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按国家规定:每增加3dB时,工人停留不超过6小时,91dB时不超过4小时,94dB时不超过2小时。上述超标部位都有操作间,工人偶尔出来检查或调试,累计时间一般1~2小时。真正有问题是在刨片工段的维修人员,必须在配戴耳罩、耳盔等防噪声个人防护用品。

综合评价:①削片工段综合指数I=1.37,综合卫生预评价:限期治理。②环式刨片工段综合指数I=1.26,综合卫生预评价:限期治理。③干燥分选工段综合指数I=1.36,综合卫生预评价:限期治理。④铺装热压工段综合指数I=1.20,综合卫生预评价:基本合格。⑤毛板加工工段综合指数I=0.73,综合卫生预评价:合格。⑥砂光裁板工段综合指数I=0.93,综合卫生预评价:合格。⑦包装工段综合指数I=0.51,综合卫生预评价:合格。⑧锅炉房综合指数I=0.86,综合卫生预评价:合格。

建 议

加强对接触生产性粉尘、生产性毒物和生产性噪声作业工人的安全知识教育,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提高工人自我保护意识。要定期对生产环境空气中生产性粉尘浓度、生产性毒物浓度和生产性噪声强度进行检测,定期对接触粉尘、毒物、噪声的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调离,保护作业工人健康。

为了防止二次尘源污染,车间一定要执行不清扫不交按班制度。

要有专业队伍或人员定期对防护设施进行维修保养,经常保持防护设施完好状态。

在装卸比脲醛树脂胶罐时,要防止泄漏,加强个人防护,配戴防毒面具或戴防毒口罩,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

加强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企业法人及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切实把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综合来看,影响综合指数增高的因素主要是削片机、刨片机处,因此对噪声超标作业场所应安装消声设备或减少接触噪声时间,按照《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规定,每增加3dB(A),接触时间减少一半,如作业场所噪声为97 dB(A),每个工作日接触噪声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虽然削片和刨片工段均有操作间,但在此处工作的检修人员,必须配戴耳罩、耳盔等防噪声的个人防护用品。

结论:均质刨花板生产线设计比较先进,布局比较合理,生产性粉尘、生产性毒物和生产性噪声的防护设施基本齐备,经连续3天对各项卫生指标的测试除个别点超标外,90%达到了国家卫生标准。经过整改后,同意投产使用。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卫生预评价规范.

竣工验收程序及资料目录 篇3

一、消防验收(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需要资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2、原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发的所有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以及消防专项论证、会审纪要;

3、工程建筑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的施工安装单位对隐蔽工程、固定消防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的记录及水系统的耐压试验报告(均应由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室内装修工程还应提供室内装修工程隐蔽工程记录);

6、所有消防设备和产品选用的厂家、类型、数量及产品的检查报告(室内装修工程还应提供装修选用产品的厂家、类型、数量及产品的检查报告);

7、市消防监督机构认可检测单位对固定消防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钢结构防火保护的检测报告(只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建筑不作要求)和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报告;

8、施工单位责任人签名、建设单位责任人签名、监理单位责任人签名认可,三方单位盖有公章的钢结构防火处理详细施工记录报告;

9、自动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合同;

10、竣工图纸的电子文档2份;

11、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厂家合格证。

12、施工、工程监理、检查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二、建设局质检站资料检查、监督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前置条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需要资料:

1、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4、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估报告(原件);

5、建设单位出具的见证取样授权书;

6、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7、监理公司对现场监理人员的委派书;

8、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原件);

9、图纸审查报告、图纸审查合格证书(复印件);

10、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11、沉降(变形)观测报告;

12、建筑节能子分部验收报告;

13、消防验收合格证。

三、并联验收

(一)市建委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质检站验收)

1、《成都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施工许可证查原件收复印件)/ 6

2、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日期应以质监站监督检查之日为准)

3、《成都市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建设合同履行确认证明》。

(二)建筑工程环保验收

1、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原件、涉及柴油发电机、中央空调等强噪音设备项目和生产餐饮油烟、餐饮废水项目的提供),无上述污染源的项目提供市环保局出具的《现场验收记录》

(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之前已验收)

(四)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1、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五)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取得人防验收备案表)前置条件:消防验收合格

1、《建设项目修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三份

3、区规划局核发的1:500规划总平面图一份(核验原件收存复印件)。

4、成都市人防办审查通过的人防工程施工图一套(建筑、结构、水、电、风)。

5、人防工程技术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隐蔽工程记录,质量保证和自检、监理资料、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等质量备案资料一套。

6、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建设、防护设备厂等单位出具的该项目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消防验收合格证(核原件存复印件)。

8、人防设计院评估报告一份。

(六)建筑工程设施项目竣工验收(若无时不需要)

1、涉水事项(包括项目中的取水工程、排水工程、节水工程、河渠整治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竣工图,并附电子文档。

2、上述涉水工程如果存在竣工图与设计图不符的情况,需提供由甲方出具关于设计变更的情况说明。

3、排水质量验收报告(监理单位出具)

(七)建筑项目卫生竣工验收(食品生产企业、公共场所及供水单位)

1、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涉水产品的卫生行政部门许可证批件(水箱、水泵、管材的卫生许可批件 复印件)。

2、餐饮、食品生产工业、公共场所应提供建筑、通风空调、二次供水竣工图(光盘)。

(八)建筑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若无时不需要)

1、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5份)。

(九)市林业园林竣工验收

1、市规划局审批的总平面图(复印件,须与原件大小相同)。

2、绿化竣工总平面图(即注有绿地面积表的房屋竣工规划测绘图)。

(十)建筑项目有线电视系统竣工验收

1、有线电视系统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2、不涉及有线电视的写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十一)建筑项目国家安全事项验收

1、建筑及强、弱点竣工图各一份(附光盘一份)。

2、国家安全防范系统完成情况说明。

(十二)工程资料进城建档案馆审查(城建档案进馆审核意见书)/ 6

地面建筑竣工档案进馆内容一览表 A、综合性文件(原件)

1、关于项目立项登记通知、项目备案的通知、项目建议书批复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专家建议文件。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图(复印件)、界址点成果表及红拨图。

3、征地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

4、政府建设用地批准书、划拨建设用地文件、国土使用证(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有关协议。

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6、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环保、消防、白蚁预防、文物勘探、抗震设防等)。

7、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环保、消防、卫生、人防、市政、园林等施工图审查意见表)(复印件)。

8、中标通知书、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9、建设项目列入计划的申请文件、批复文件或计划表。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骑缝章总平)(复印件)、坐标放线交接单、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复印件)。

1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12、竣工测绘管线成果表及竣工验收测绘图。

13、监理单位有关质量问题的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B、土建工程竣工文字材料(原件)。C、给排水、电气(强、弱电)、消防、通风、空调、电梯、装修(装饰、幕墙)工程文字材料(原件)。

D、竣工图(原件)。

E、电子文档及声像资料。

(十三)建筑工程规划核实验收

前置条件:取得城建档案进馆审核意见书。

1、《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申请表原件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经办人员委托书原件1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竣工验收测绘图及建筑工程规划测绘成果报告书。

5、房产测绘技术报告(原件及2份复印件)。

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7、城建档案进馆审核意见书。

六、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表签字盖章完毕)所需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表2份(原件)。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及合格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5、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6、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估报告(原件)

7、规划、消防、环保、气象、人防等部门出具竣工验收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核/ 6

原件收复印件)。

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9、电梯竣工验收安全检验合格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10、工程结算书封面(甲乙双方公章、造价师资格章)(收原件);

11、建设单位按照质量监督机构整改通知要求完成的整改报告(原件);

12、城建档案馆审核意见书(原件)。

七、备案资料移交档案馆(建设规划部门移交)

附件: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办事指南

(一)市建委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1、《成都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施工许可证查原件收复印件)

2、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日期应以质监站监督检查之日为准)

3、《成都市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建设合同履行确认证明》(八宝街市建委八楼公建处)

(二)建筑工程规划核实验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竣工验收测绘图及建筑工程规划测绘成果报告书

3、房产测绘技术报告(原件及2份复印件)

4、城建档案进馆审核意见书

(三)建筑工程环保验收

1、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原件、涉及柴油发电机、中央空调等强噪音设备项目和生产餐饮油烟、餐饮废水项目的提供),无上述污染源的项目提供市环保局出具的《现场验收记录》

(四)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表格在下载)

2、原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发的所有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以及消防专项论证、会审纪要

3、工程建筑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的施工安装单位对隐蔽工程、固定消防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的记录及水系统的耐压试验报告/ 6

(均应由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室内装修工程还应提供室内装修工程隐蔽工程记录)

6、所有消防设备和产品选用的厂家、类型、数量及产品的检查报告(室内装修工程还应提供装修选用产品的厂家、类型、数量及产品的检查报告)

7、市消防监督机构认可检测单位对固定消防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钢结构防火保护的检测报告(只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建筑不作要求)和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报告

8、施工单位责任人签名、建设单位责任人签名、监理单位责任人签名认可,三方单位盖有公章的钢结构防火处理详细施工记录报告

9、自动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合同

10、竣工图纸的电子文档2份

11、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厂家合格证

12、施工、工程监理、检查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必查工程申请消防竣工验收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属于抽查范围的工程,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备案后抽中的工程提供以上资料(合格后在消防网站打印合格证明交市建委窗口;未被抽中的工程提供消防机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交市建委窗口)

(五)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1、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六)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1、市人防办审核通过的人防工程施工图一份(建筑、结构、水、通风、电)

2、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隐蔽工程记录、质量保证和自检材料、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等质量备案资料各一份;

3、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防护设备厂等单位出具的该项目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各一份;

未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须提交市人防办出具的“异地建设费核定单”和缴费凭证(收据联);2010年后缴费的须提交人防出具的“建设项目人防工程/ 6

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人防工程建在建设项目其他标段的须出具载明此内容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书、总平图及情况说明(查原件收复印件)

(七)建筑工程设施项目竣工验收

1、涉水事项(包括项目中的取水工程、排水工程、节水工程、河渠整治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竣工图,并附电子文档

2、上述涉水工程如果存在竣工图与设计图不符的情况,需提供由甲方出具关于设计变更的情况说明

3、排水质量验收报告(监理单位出具)

(八)建筑项目卫生竣工验收(食品生产企业、公共场所及供水单位)

1、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涉水产品的卫生行政部门许可证批件(水箱、水泵、管材的卫生许可批件

复印件)

2、餐饮、食品生产工业、公共场所应提供建筑、通风空调、二次供水竣工图(光盘)

(九)建筑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1、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5份)

(十)市林业园林竣工验收

1、市规划局审批的总平面图(复印件,须与原件大小相同)

2、绿化竣工总平面图(即注有绿地面积表的房屋竣工规划测绘图)

(十一)建筑项目有线电视系统竣工验收

1、有线电视系统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2、不涉及有线电视的写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十二)建筑项目国家安全事项验收

1、建筑及强、弱点竣工图各一份(附光盘一份)

2、国家安全防范系统完成情况说明

工程主体验收与竣工验收(程序、资料、条件) 篇4

一、工程建设前期法定建设程序资料

1、立项申请报告批复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工程规划许可证

4、土地使用证

5、环境影响报告表

6、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7、公安消防审核意见书

8、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9、免标工程施工企业资质核准意见书

10、免标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意见书

11、工程质量保证书

1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勘察合同、设计合同

13、白蚁预防合同

14、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15、施工安全监督登记表

1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7、建设工程规划报建汇审表

18、工程建设前期法定建设程序检查表

19、工程概况、项目机构、监理备案表及报验表

20、工程造价(预算书)

商住楼竣工资料目录

(第二册、共九册)

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技术资料

(一)、施工管理记录

1、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2、工程开工/复工申报审表

3、设计图纸会审记录

4、设计变更记录

5、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回复单

6、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7、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

商住楼竣工资料目录

(第三册、共九册)

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技术资料

(二)、施工过程记录

8、工程基线复核表

9、单位工程坐标定位测量记录

10、地基基坑回填施工检查记录

11、地基基坑开挖、施工检查记录

12、屋面泼水、淋水、蓄水试验记录表

13、厕所、厨房、阳台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淋水蓄水试验记录表

14、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表

15、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表

16、工程(工序)间交接质量检查记录表

17、混凝土坍落度检测记录

18、混凝土养护情况记录

19、隐蔽验收记录

20、防雷引下线连接记录

21、管道水压试验记录

22、阀门安装前试验记录

23、管道系统冲洗记录

24、室内消火栓试射试验记录

25、室内排水管道灌水试验及通水试验记录

26、室外排水管道灌水试验及通水试验记录

27、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商住楼竣工资料目录

(第四册、共九册)

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技术资料

(三)、试(检)验报告

28、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29、水泥质保单、复试单汇总表

30、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31、防水材料检验报告

32、砂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33、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

34、混凝土试块试验结果汇总表

35、混凝土抗压强度计算表

36、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报告

37、砂浆试块试验结果汇总表

38、砂浆抗压强度计算表

39、砂浆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

40、钢材质保核查记录表

41、钢筋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检验报告

42、钢筋焊接试验报告汇总表

43、钢筋焊接接头检验报告

44、砖试验报告汇总表

45、烧结普通砖检验报告

46、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报告

47、铝合金建筑型材检验报告、建筑外窗性能检测报告

48、建筑给排水用硬聚乙烯管材、管件检验报告

49、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报告

50、砼板厚及钢筋的保护层厚度检测报告

51、地基轻型动力触探试验检测报告

52、电线电缆进场检验报告

53、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检验报告

54、管道工程水压试验检测报告

55、电气设备及线路绝缘电阻检测报告

56、电气保护接地及等电位检测报告

57、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报告

58、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59、建筑物沉降观测检测报告

6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商住楼竣工资料目录

(第五册、共九册)

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技术资料

61、随机监督抽检检验报告

62、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说明书(建龙砼资料)

63、工程用材、试件见证取样清单、64、工程用材产品质量合格证

65、工程用材产品质量证明书

商住楼竣工资料目录

(第六册、共九册)

三、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基础与基础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主体结构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装饰装修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防水屋面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四、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土方开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土方回填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现浇结构模板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模板拆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5、钢筋加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6、钢筋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7、混凝土施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8、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9、现浇混凝土结构观感质量及尺寸偏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二)主体结构工程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1、现浇结构模板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2、模板拆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3、钢筋加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4、钢筋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5、混凝土施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6、现浇混凝土结构观感质量及尺寸偏差检验批验收记录表

17、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8、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商住楼竣工资料目录

(第七册、共九册)

四、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三)装修装饰工程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9、找平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0、一般抹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1、铝合金门窗制作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2、木门窗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3、金属门窗安装制作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4、门窗玻璃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5、饰面砖粘贴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6、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7、双飞粉涂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四)、屋面工程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8、屋面找平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9、卷材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0、细部构造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1、保温层屋面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五)、建筑给水排水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2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3、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4、室内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5、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6、室外给水管道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7、消防水泵结合器及消火栓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8、室外排水管道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9、室外排水管沟及井池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六)、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0、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1、接地装置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2、避雷引下线和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3、开关、插座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4、普通灯具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5、工程用材、试件见证取样清单、工程用材合格证

五、竣工验收文件

(一)、验收文件

1、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

2、施工技术总结

3、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4、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6、质量评估报告

7、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8、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9、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10、安全评价书

11、规划验收文件

12、公安消防验收文件

13、环保验收文件

14、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15、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

16、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17、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8、工程验收计划书

19、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1、工程造价结算书

(二)、监理文件

(三)、工程相片

(第九册、共九册)

(四)竣工图纸

1、建筑竣工图纸

2、结构竣工图纸

验槽、基础、主体验收程序及资料 篇5

所有建(构)筑物基坑均应进行施工验槽。基坑挖至基底设计标高并清理后,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勘察、设计、建设(或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验槽,合格后方能进行基础工程施工。

一、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和条件

(1)勘察、设计、建设(或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负责及技术人员到场;

(2)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

(3)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4)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良好的基槽。

二、无法验槽的情况

(1)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

(2)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

(3)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

(4)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

(5)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

三、验槽前的准备工作

(1)察看结构说明和地质勘察报告,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告所提供的是否相同;

(2)询问、察看建筑位置是否与勘察范围相符;

(3)察看场地内是否有软弱下卧层;

(4)场地是否为特别的不均匀场地、是否存在勘察方要求进行特别处理的情况,而设计方没有进行处理;

(5)要求建设方提供场地内是否有地下管线和相应的地下设施。

四、推迟验槽的情况

(1)设计所使用承载力和持力层与勘察报告所提供不符;

(2)场地内有软弱下卧层而设计方未说明相应的原因;

(3)场地为不均匀场地,勘察方需要进行地基处理而设计方未进行处理。

五、验槽的主要内容

不同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不同,基础形式不同,验槽的内容也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点:

(1)根据设计图纸检查基槽的开挖平面位置、尺寸、槽底深度;检查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开挖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仔细观察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和有关异常土质是否存在,核对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

(3)检查基槽之中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

(4)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

(5)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的异常点位进行复核检查。

六、验槽方法

验槽方法通常主要采用观察法为主,而对于基底以下的土层不可见部位,要先辅以钎探法配合共同完成。

(一)观察法

1.观察槽壁、槽底的土质情况,验证基槽开挖深度,初步验证基槽底部土质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观察槽底土质结构是否被人为破坏。

2.基槽边坡是否稳定,是否有影响边坡稳定的因素存在,如地下渗水、坑边堆载或近距离扰动等(对难于鉴别的土质,应采用洛阳铲等手段挖至一定深度仔细鉴别)。

3.基槽内有无旧的房基、洞穴、古井、掩埋的管道和人防设施等。如存在上述问题,应沿其走向进行追踪,查明其在基槽内的范围、延伸方向、长度、深度及宽度。

4.在进行直接观察时,可用袖珍式贯入仪作为辅助手段。

(二)钎探法

1.工艺流程

绘制钎点平面布置图→放钎点线→核验点线→就位打钎→记录锤击数→拔钎→盖孔保护→验收→灌砂。

2.人工(机械)钎探

采用直径φ22~25mm钢筋制作的钢钎,使用人力(机械)使大锤(穿心锤)自由下落规定的高度,撞击钎杆垂直打人土层中,记录其单位进深所需的锤数,为设计承载力、地勘结果、基土土层的均匀度等质量指标提供验收依据。是在基坑底进行轻型动力触探的主要方法。

3.作业条件

人工挖土或机械挖土后由人工清底到基础垫层下表面设计标高,表面人工铲平整,基坑(槽)宽,长均符合设计图纸要求;钎杆上预先用钢锯锯出以300mm为单位的横线,0刻度从钎头开始。

4.主要机具

钎杆:用直径为φ22~25mm的钢筋制成,钎头呈60°尖锥形状,钎长2.1~2.6m;

大锤:普通锤子,重量8~lOkg;

穿心锤:钢质圆柱形锤体,在圆柱中心开孔φ28~30mm,穿于钎杆上部,锤重lOkg;

钎探机械:专用的提升穿心锤的机械,与钎杆、穿心锤配套使用。

5.根据基坑平面图,依次编号绘制钎点平面布置图

按钎点平面布置图放线,孔位洒上白灰点,用盖孔块压在点位上作好覆盖保护。盖孔块宜采用预制水泥砂浆块、陶瓷锦砖、碎磨石块、机砖等。每块盖块上面必须用粉笔写明钎点编号。

6.就位打钎

钢钎的打入分人工和机械两种。

人工打钎:将钎尖对准孔位,一人扶正钢钎,一人站在操作凳子上,用大锤打钢钎的顶端;锤举高度一般为50cm,自由下落,将钎垂直打人土层中。也可使用穿心锤打钎。

机械打钎:将触探杆尖对准孔位,再把穿心锤套在钎杆上,扶正钎杆,利用机械动力拉起穿心锤,使其自由下落,锤距为50cm,把触探杆垂直打入土层中。

7.记录锤击数

钎杆每打入土层30cm时,记录一次锤击数。钎探深度以设计为依据;如设计无规定时,一般钎点按纵横间距1.5m梅花形布设,深度为2.1m。

8.拔钎、移位

用麻绳或钢丝将钎杆绑好,留出活套,套内插入撬棍或钢管,利用杠杆原理,将钎拔出。每拔出一段将绳套往下移一段,依此类推,直至完全拔出为止;将钎杆或触探器搬到下一孔位,以便继续拔钎。

9.灌砂

钎探后的孔要用砂灌实。打完的钎孔,经过质量检查人员和有关工长检查孔深与记录无误后,用盖孔块盖住孔眼。当设计、勘察和施工方共同验槽办理完验收手续后,方可灌孔。

10.质量控制及成品保护

(1)同一工程中,钎探时应严格控制穿心锤的落距,不得忽高忽低,以免造成钎探不准,使用钎杆的直径必须统一。

(2)钎探孔平面布置图绘制要有建筑物外边线、主要轴线及各线尺寸关系,外圈钎点要超出垫层边线200~500mm。

(3)遇钢钎打不下去时,应请示有关工长或技术员,调整钎孔位置,并在记录单备注栏内做好记录。

(4)钎探前,必须将钎孔平面布置图上的钎孔位置与记录表上的钎孔号先行对照,无误后方可开始打钎;如发现错误,应及时修改或补打。

(5)在记录表上用有色铅笔或符号将不同的钎孔(锤击数的大小)分开。

(6)在钎孔平面布置图上,注明过硬或过软的孔号的位置,把枯井或坟墓等尺寸画上,以便设计勘察人员或有关部门验槽时分析处理。

(7)打钎时,注意保护已经挖好的基槽,不得破坏已经成型的基槽边坡;钎探完成后,应做好标记,用机砖护好钎孔,未经勘察人员检验复核,不得堵塞或灌砂。

(三)验槽注意事项

验槽时应重点观察柱基、墙角、承重墙下或其他受力较大部位;如有异常部位,要会同勘察、设计等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四)轻型动力锨探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基坑底普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现场也可用轻型动力触探替代钎探):

1.持力层明显不均匀;

2.浅部有软弱下卧层;

3.有浅埋的坑穴、古墓、古井等,直接观察难以发现时;

4.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时。

基础验收需要哪些资料?

一、地基验槽记录

二、预检工程记录

三、工程定位测量及复测记录

四、地基钎探记录

五、基础混凝土浇灌申请书

六、基础混凝土开盘鉴定

七、基础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八、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九、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土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一、回填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二、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三、钢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四、砌体基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五、模板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六、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基础验收流程

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监理预验(包括现场实体建筑物和资料整理)→合格后,通知质检站设计院勘察单位验收时间→正式举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几方共同签字认可

基础分部(桩基子分部)验收表,此验收表要甲方监理设计院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盖章认可的.另外别忘记准备验收签到表

主体结构验收流程

主体结构验收的基本程序:

主体结构验收的基本:

1.在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内容,并自验合格的基础上,施工单位对将验收的施工的内容进行自评。

2.由施工单位报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进行主体结构分部的实体检测报告。3.监理单位对验收部分检查工程资料和验收,并出评估报告。4.由业主向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提交结构验收申请表,申请进行主体结构工程的中间验收。

5.在当地质安站的监督下,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按设计要求和

附录:基础(主体)验收程序及准备事项

一、基础(主体)分部验收参加单位

1.1 该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单位技术质量科负责人; 1.2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1.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1.4质量监督站项目负责人 1.5监理公司项目监理组人员

二、基础(主体)分部验收程序:

2.1基础(主体)分部验收由监理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2.2施工单位代表汇报基础(主体)分部施工过程中组织、自控等方面施工情况及基础(主体)质量自评结果;

2.3监理公司项目总监、总监、总监代表汇报基础(主体)分部施工过程中监理所做的监理工作及基础(主体)分部质量监理评估意见;

2.4与会各方代表到施工现场实地察看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

2.5检查完毕后回会议室,由设计及各单位专家对所验收的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议;

2.6由建设单位项目代表队对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议; 2.7由项目总监结合各方意见,形成基础(主体)综合验收意见;

2.8最后请质量监督部门对所验收的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进行核定。

三、基础分部验收需要准备的事项: 3.1承包方:

3.1.1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报监审批(申请验收时一并将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汇总报监理审核);

3.1.2验收申请经监理批准后确定验收时间,并提前一天将基础分部验收汇报材料报监理审核(基础分部验收汇报材料应加盖施工单位行政章); 3.1.3清理施工现场及基础内垃圾杂物; 3.1.4拆除所有基础内模板; 3.1.5堵好基础墙脚手洞;

3.1.6弹好基础地圈梁上表面轴线及-0.10m标高线和竖向轴线。3.2监理方:

3.2.1根据施工承包方申报的验收申请,首先核查基础分部质量控制资料是否完整、齐全、有效(重点检查砼试压报告和砂浆试压报告数量、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3.2.2复核基础地圈梁轴线和截面尺寸偏差及表面平整偏差;

3.2.3抽测基础地圈梁(框架工程)砼回弹强度,有地下室工程抽测板墙、柱砼强度;

3.2.4现浇板面厚度、室内净高、开间尺寸;

3.2.5编写基础分部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加盖代公司行政章(评估报告份数一般按到会验收单位每单位1-2份);

3.2.6上面工作经检查、复核评定合格后用监理工程师联系单形式及时联系业主方商洽验收时间。3.3业主方:

3.3.1根据监理方报告确定基础分部验收时间,及时提前通知本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质监站项目负责人,告知基础分部验收时间。

四、主体分部验收程序及准备事项 4.1承包方:

4.1.1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报监理审批(申请验收时一并将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汇总报监是审查);

4.1.2验收申请经监理批准后,确定验收时间,并提前一天将主体分部验收汇报材料报监理审核(汇报材料应加盖施工单位行政章)

4.1.3拆除主体工程所有梁、柱、板模板并清理出建筑物内垃圾; 4.1.4堵好内外脚手洞及框架填充墙体斜塞墙体; 4.1.5弹好楼层0.50m的水平线;

4.1.6配合监理进行楼层现浇板厚度、楼层净高、开间等几何尺寸、梁、柱砼回弹检测工作。4.2监理方:

4.2.1根据施工方申报的验收申请,首先核查主体分部质量控制资料是否完整、齐全、有效(重点检查砼及砂浆试压报告和砂浆试压报告、主体结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第一部分 开工前资料

1、施工许可证

2、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3、质量监督登记书

4、施工图会审记录

5、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6、开工报告

7、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8、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9、技术交底记录

10、测量定位记录 第二部分 质量验收资料

1、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2、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隐蔽验收记录

4、监理单位对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第三部分 试验资料

1、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砂、石检验报告

3、各强度等级砼、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4、砼、砂浆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及试验报告

5、砖强度试验报告

6、钢材质保书、复检报告

7、钢筋连接(焊接、机械连接)检验报告

8、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9、主体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第四部分 材料、产品、构配件等合格证资料

1、水泥出厂合格证(含28天补强报告)

2、砖、砌块出厂合格证

3、钢筋、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套筒出厂合格证

4、钢桩、砼预制桩、预应力管桩出厂合格证

5、焊条及焊剂出厂合格证

6、预制构件、预拌砼合格证 第五部分 施工过程资料

1、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工程测量、放线记录

3、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4、施工日志

5、砼进场记录

6、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7、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原因调查、处理记录

8、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及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9、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

10、工程质量整改情况报告及复工申请

11、工程复工通知书

12、监理大纲、监理细则、监理日志

13、旁站监理记录表 第六部分 其他资料

1、施工单位主体分部工程自评报告

2、质量监督记录整改回复

3、行政处罚记录

钢筋隐蔽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图会审记录

2、技术核定单或工程洽商文件

3、钢筋、水泥、砂、砖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试报告。

4、钢筋连接(焊接、机械连接)检验报告

5、钢筋、模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隐蔽验收记录

基础验收程序

基础验收由监理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

1、首先由质量监督站核实五方责任主体是否到场,是否具备资格;

2、由施工方介绍施工基本情况,并作出自我评价;

3、由地勘单位介绍地质勘探及验槽情况;

4、由监理单位专监介绍施工过程监控情况及对施工质量作出评价,在由总监对施工过程或施工质量作出评价;

5、由设计院介绍工程设计基本情况及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进行评价;

6、由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对施工质量作出评价;

7、由总监综合五方责任主体的意见,评定基础是否通过验收;

8、请质量监督站领导发言作指示

9、最后由建设单位项目主管或项目经理总结。

主体验收程序

主体验收由监理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

1、首先由质量监督站核实五方责任主体是否到场,是否具备资格;

2、由施工方介绍施工基本情况,并作出自我评价;

3、由地勘单位发言;

4、由监理单位专监介绍施工过程监控情况及对施工质量作出评价,在由总监对施工过

程或施工质量作出评价;

5、由设计院介绍工程设计基本情况及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进行评价;

6、由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对施工质量作出评价;

7、由总监综合五方责任主体的意见,评定基础是否通过验收;

8、请质量监督站领导发言作指示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手续 篇6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

[2000]142号文)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单位特制定工程竣工验收方案,请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

一、本项目有关情况:

1、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

2、已经建设(监理)、设计、勘察、施工等单位共同预验收,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3、涉及设计文件的变更,已由设计部门签署认可文件,其中重大变更已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

4、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已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5、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已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进行了检查,并已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7、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其中包括:□桩基、□钢结构、□幕墙、□装修、□安装、□节能等)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并符合要求;

8、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并符合要求;

9、专项工程(□桩基、□地下防水、□钢结构、□幕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节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安装工程)已按要求办完相关专项验收手续;

10、报建面积为m2,实际竣工面积为m2,超出面积已按要求办完相应批准手续;

11、已具备以下文件:

(1)、单位工程施工许可证

(2)、重大设计变更补充审查意见书

(3)、规划部门的认可文件

(4)、消防部门的认可文件

(5)、环保部门的认可文件

(6)、气象部门的认可文件

(7)、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

(8)、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9)、单位工程质量保修书

(10)、工程合同付款不拖欠证明

(11)、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2)、电线、电缆检测

12、本项目配套工程已办完相应批准手续。

二、竣工验收的组织:

本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监督。

竣工验收时间为 200年月日9:00时,地点均为现场。

三、验收人员:

根据规定,我单位组建了竣工验收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相关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验收组成员中土建、水电及其他安装专业方面的人员配齐,验收组组长由方国强担任,具体名单另附。

四、竣工验收标准:

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五、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1、由竣工验收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包括□水压、□通电、□排污主管通球、□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层高、□方正度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结论,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组人员分别签字、单位盖章;

5、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组将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6、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的质量问题,验收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组人员分别签字,但各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并委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各单位公章;

7、当竣工验收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协商不成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商裁决。

六、承诺: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天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七、本方案已抄送有关部门及验收组成员。

建设单位:(盖章)

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主要人员

分组 姓名 单位名称 职务 执业资格

注册号

组长

副组长

小组成员

注:

1、可根据专业类别增加或减少验收组。

2、本方案一式五份,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各一份,监督站一份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工程竣工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监理公司 建设单位。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

(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

(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

(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 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

(二)、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3、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14、燃气工程验收证明。

1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6、已按政府有关规定缴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

17、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三)、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验收会议上,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察等各方的工程档案资料摆好备查,并设置验收人员登记表,做好登记手续。

1、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主持验收会议(建设单位应做会前简短发言、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介绍及会议结束总结发言)。

2、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4、验收组和专业组(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监督站和其他有关专家组成)人员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5、专业组、验收组发表意见,分别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签名(盖公章)。

(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监督站操作)

1、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送监督站审查,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2、监督站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后(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另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对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进行审核,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

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建设单位操作)

(一)、备案准备的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汇报材料 篇7

120万吨/年机械化采煤升级改造项目

竣工验收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山西柳林煤矿有限公司,对大家来我矿进行进行竣工验收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将柳林煤矿120万吨/年技改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向各位进行汇报:

一、项目审批及建设基本情况

山西柳林煤矿有限公司60-120万吨/年机械化采煤升级改造项目,省煤炭局于2008年1月10日以晋煤行发[2008]54号文件批准。项目批准后,我公司积极组织项目实施,2009年7月9日,省煤炭厅以晋煤办基发[2009]21号文件批准了由太原市名仕达煤炭设计有限公司为我矿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2009年9月21日,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吕梁监察分局以吕煤监监察字[2009]56号文批复了由太原市名仕达煤炭设计有限公司为我矿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2009年11月27日,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09]291号文批准开工建设。该项目设计概算11243.45万元,批准概算10790.05万元,截止2010年9月底,实际完成投资10788.2万元。

批准开工以来,经过一年多的建设,矿井地面工程和井下井巷

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全部技改任务,矿井各大系统已经形成,安全设备设施已配备到位,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齐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完备,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管理有序。2010年9月,经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0]1085号文批准,进入联合试运转阶段。

二、矿井概况

山西柳林煤矿有限公司位于柳林县城北4km的屈家沟村,行政区划属柳林县柳林镇。批准开采煤层为4、5、8煤层,井田开拓方式为平硐开拓,现采煤层为4煤层,井田面积8.9447km,现矿井工业资源/储量为7771万吨。该矿始建于1969年,1971年投产,原证照生产能力60万吨/年。矿井地质构造简单,井田构造总体呈一走向近南北、向西倾伏的单斜构造,局部略有次级起伏,地层倾角2°—7°,一般为5°左右。矿井正常涌水量为60m/h,最大涌水量为80m/h,井田内4#、5#煤层水文地质类型基本一致,划分为中等。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52.7m/min,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7.51m/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41m/min,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6m/min,为高瓦斯矿井,各煤层均有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燃倾向等级为Ⅱ级,属自燃煤层。

三、各系统建设情况

(一)采掘系统

1、矿井为平硐开拓方式,现井下布置一个综采工作面,一个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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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

综掘工作面。2、4101首采综采工作面采用四条巷道布置,两进两回,工作面长度170m,走向长度1700m。

3、综掘工作面采用S100E综掘机掘进,配备有JZP—100A型转载机和SSJ800/90型可伸缩胶带输送机。

(二)提升系统

混合平硐安装一台DTL型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和一部KWGP—90/600J型无极绳牵引普轨卡轨车。DTL型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担负矿井的原煤运输任务,带宽1200mm;KWGP—90/600J型无极绳牵引普轨卡轨车担负矿井的材料和设备等辅助提升任务。

行人平硐安装一部RJY45—6/1186型架空乘人器和一部RJY30—6/600型架空乘人器,担负矿井人员出入井任务。现系统运行良好。

(三)运输系统 1、主运输系统

运输系统由西胶带下山带式输送机、采区煤仓、集中胶带下山带式输送机、井底煤仓和混合提升平硐带式输送机组成。

2、辅助运输

材料、设备采用矿车、平板车装载,由混合提升平硐无极绳牵引普轨卡轨车下放到井底车场,再由集中轨道下山无极绳牵引普轨卡轨车运至西轨道下山4101回风顺槽口,然后由4101回风顺槽内 3

调度绞车运送至采煤工作面。

(四)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通风,通风方式为中央边界式通风。

新鲜风流:由混合平硐/进风平硐/进风行人平硐→集中轨道下山/集中行人下山/集中胶带下山→西轨道下山/西胶带下山→工作运输顺槽→综采工作面;

乏风风流:由工作面回风顺槽→西回风下山→集中回风大巷→回风立井排至地面。

回风立井安装两台FBCDZ—№28B型防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配用2×450KW电机,一用一备;掘进工作面通风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每个掘进工作面配备两台FB—№7.1型37KW轴流式局部通风机,一用一备,完全满足矿井生产的通风要求。

(五)压风系统

矿井设计压缩空气量为22.29m/min,采用地面固定式压风机站。地面压风机站选用两台GA200—8.5型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单台供风能力34.0m/min,一用一备,完全能够满足生产用风。选用Ф159×6.0㎜无缝钢管将压缩空气从回风立井送往井下用气地点,现系统运行良好。

(六)防灭火系统

矿井现安装一套黄泥灌浆系统,泥浆泵型号为3PNL,该系统运

4

行良好。按照安全专篇要求,在带式输送机巷道内每隔50m设置一组消防栓,其它巷道每隔100m设置一组消防栓;在井上下分别设置了消防材料库,并按要求配备了消防器材。

(七)防尘系统

矿井在综采工作面安装有煤层注水设施,注水泵型号为5D-2/150。各系统、各转载点、采掘工作面均按设计要求设置了防尘设施。

(八)、供水系统

矿井工业场地供水系统分为地面生产、生活及消防供水与井下消防洒水供水两个系统。地面生产、生活及消防供水以取奥陶系马家沟组裂隙水为水源,现有管井1眼,日供水量为1000m/d,水从深井提升至地面,经管道输送至工业场地50m的清水池,在清水池内经二氧化氯消毒后,又经加压泵房进入600m的高山清水池,供生产生活用水及消防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井下消防洒水水源取用矿井处理水,在污水处理站建有容量为1000m

33的井下消防洒水池。目前整个系统已全部投入使用,运行良好。

(九)排水系统

地面建有完善的防洪排水系统,场区内设置有排水沟,采用暗沟及明沟结合的排水方式将场区雨水汇集在排洪沟,然后排至屈家沟河道。矿井排水采用中央集中排水,回风立井附近设有采区水泵房和配套水仓,配备MD155—67×4的水泵3台,配用200KW的高压 5

电机。进风平硐井底设有中央水泵房和配套水仓,通过管道将井下涌水排至污水处理站。泵房配备MD155—67×4的水泵3台,配用200KW的低压电机。目前,整个系统已投入使用。

(十)供配电系统

矿井工业场地内建有一座35/10KV变电所,主供电源一回引自城关35Kv变电站母线,另一回引自穆村110KV变电站,另一回路带电热备用,任何一路电源均能承担矿井全部负荷的用电。35/10KV变电所内设有SZ10-16000 35/10KV 16000KVA主变两台,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台主变检修或故障停运后,另一台主变能保证矿井所有用电负荷正常运行。中央变电所主接线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设置联络开关。

(十一)瓦斯抽放系统

柳林煤矿为高瓦斯矿井,综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为35m/min以上。因此,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要求,在回风立井场地内建了一座永久性瓦斯抽放泵站,有两套单独的抽放系统,实现了高低负压系统各自独立抽放。省煤炭工业厅验收合格,并以晋煤瓦发[2010]650号文予以批复。

(十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本矿配备KJ70N型煤矿安全生产监测系统一套,并配备了KJ-219型产量监控系统和KJ278-F型下井人员监测系统。该系统配置灵活、合理,软件功能丰富,操作使用方便,可监测整个矿井6 的环境、生产工况等参数,并具备分站异地控制、分站断电保护功能、故障闭锁功能及风电瓦斯电闭锁功能,系统具备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功能。

(十三)通讯系统

已建立了完善的生产调度、行政调度及通讯设施,完全可以满足矿井生产需要。

井下通讯电缆沿混合平硐敷设至井底车场等候室交接箱,再经分线合引至各主要硐室及作业地点,并设有矿用防爆电话机。

(十四)地面生产系统及行政福利设施

1、井下生产的原煤由混合平硐提升至地面后,经井口房至筒仓筛分间栈桥,经过破碎等环节后进入筒仓。现混合平硐井口房、混合平硐井口房至原煤仓栈桥、原煤筒仓、矸石仓、筛分间及其它单位工程,安装已全部完成,并已投入使用。

2、行政福利设施有办公楼、调度楼、职工食堂、锅炉房等,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3、劳动安全

煤矿设立劳动安全组织机构,负责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工伤保险金,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4、煤矿救护

柳林煤矿与吕梁市矿山救护大队签订了矿山救护协议,并编制 7

了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四、联合试运转及分项工程(专篇)验收情况

柳林煤矿进入联合试运转以来,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我矿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矿井开拓、采掘系统、通风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综合防尘系统、防灭火系统、防排水系统、提升运输系统、供电系统、通信照明系统等各个系统试运行的情况进行自检,认为各大系统设施建设完全符合矿井设计及有关要求,符合《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标准》、《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可以投入生产使用。

联合试运转期间,山西正诚矿山安全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对矿井上下采、掘、机、运、通各系统进行了现场核查,出具的《验收评价报告》认为该项目已经具备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2010年12月8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吕梁监察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矿井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并以吕煤监监察字[2010]149号文件批复;2010年12月9日,山西省卫生厅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了专项验收,并以晋卫监督[2010]141号文件予以批复;2011年1月10日,消防专篇经柳林县公安消防大队验收并以柳公消验[2011]第001号文件批复;2011年1月9日,环保设施经省环境保护厅验收并以晋环函[2011]87号文件批复。现已具备综合验收的基本条件,望各位领导与专家在本次验收中,能够进一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宝贵的指导意见,以使矿井及早转入正常生产。

汇报完毕,谢谢各位!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篇8

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于年初制定竣工验收计划,并按计划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列入竣工验收计划的项目,项目法人应提前完成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竣工验收委员会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等单位代表组成。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养护等单位代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但不作为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

二、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车试运营2年以上。

(二)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

(三)工程决算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经审计,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

(四)竣工文件已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的全部内容。

(五)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合格,土地使用手续已办理。

(六)各参建单位完成工作总结报告。

(七)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三、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程序

(一)公路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应按照公路

工程管理权限及时向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二)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验收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组织现场核查。审查同意后报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三)以上文件齐全且符合条件的项目,由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知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开展质量鉴定工作。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要求完成质量鉴定工作,出具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并审核交工验收对设计、施工、监理初步评价结果,报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五)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四、竣工验收主要工作内容:

(一)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

(二)听取公路工程项目执行报告、设计工作报告、施工总结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及接管养护单位项目使用情况报告。

(三)听取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及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四)竣工验收委员会成立专业检查组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审阅有关资料,形成书面检查意见。

(五)对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审定交工验收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初步评价。

(六)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确定工程质量等级,并综合评价建设项目。

(七)形成并通过《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八)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印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九)质量监督机构依据竣工验收结论,对各参建单位签发“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五、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各方的主要职责

(一)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对各参建单位及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等级,形成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二)项目法人负责提交项目执行报告及验收工作所需资料,协助竣工验收委员会开展工作。

(三)设计单位负责提交设计工作报告,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四)施工单位负责提交施工总结报告,提供各种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五)监理单位负责提交监理工作报告,提供工程监理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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