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实施方案5则范文

2024-09-05

关于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实施方案5则范文(精选9篇)

关于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实施方案5则范文 篇1

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计生办、县计生妇幼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精神和要求,现就我县开展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以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为核心,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利和发展权利,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具体实施和逐步推进,促使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加快流动人口市民化进程,最终达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基本建立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

三、工作任务

1.宣传教育服务。强化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开展以关爱流动人口为主题的宣传服务活动,引导流动人口树立科2-

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工作,实现流动人口信息跨部门、跨系统、跨地区共享。

四、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强化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工作理念,指导社区(村、居)和辖区内流动人口用工较多的企业加强流动人口属地管理工作,为辖区居民(含流动人口)和企业职工提供“一站式”公共服务。

2、大力推进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坚持“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原则,依托山西省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促进基本信息、婚姻信息、孕产信息等网上互通,开展流动人口变动趋势的动态监测和综合分析,全面掌握流动人口生存、发展状况,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信息支撑。

3、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经费保障机制。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按照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标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满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需求。

关于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实施方案5则范文 篇2

今年以来,在市人口计生委的关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以“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项考核”为统领,始终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为原则,以抓流动人口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突破口,在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完善服务管理网络、落实服务管理人员、经费和优质服务上下功夫、抓落实,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就具体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咸阳市被国家确定为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市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把试点工作放在突出位臵予以安排部署。区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听取计生局关于试点工作的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协调财政、教育等部门解决有关问题。并及时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四大家主管领导为副组长,14个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把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试点工作纳入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全力予以推进。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并于今年3月24日召开了 全区均等化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试点工作。要求各镇办、各部门要坚持党政领导、部门协作、优势互补、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推进此项工作。建立区级、镇办和社区三级服务管理网络,规范管理,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建立以宣传倡导、便民维权、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奖励优待等均等化服务工作机制。将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试点工作作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重要内容,加大督促检查和奖惩力度,确保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近年来,我们按照《条例》和《规范》文件精神,要求各镇、办定期免费为流动人口组织开展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在流动人口密集的社区设臵了流动人口避孕药具自助领取箱。提出了“您到来我欢迎,您需要我服务”的口号,为育龄人口提供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致富信息、就业岗位、帮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建立了流动人口计生爱心超市,通过发放“爱心倡议书”、公布“爱心捐赠”热线电话、开展“我为流动人口献爱心捐款、捐物”等活动为流动人口爱心超市的正常运作提供物质保证。流动人口困难家庭凭计生爱心领货券就可领取所需的基本生活用品。为了稳步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引导流动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人的全 2 面发展。我们在全区全面开展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三清楚、六均等、一满意”活动。“三清楚”,即办事处、社区利用定期清理清查活动对居住在本辖区的流动人口做到户籍地清楚,婚育、避孕状况清楚,现居住地清楚。“六均等”,即实行六项均等化服务。“宣传教育服务均等”即依托社区人口学校举办流动人口婚育知识培训班,引导流动人口树立婚育新观念。“免费技术服务均等”即区、镇办设立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公开流动人口免费服务项目、内容及程序。“生殖健康、随访服务均等”即村(社区)依托计生技术服务室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服务。“优生优育服务均等”即将流动人口纳入“母亲健康工程”、“优生促进工程”和“家庭创业工程”实施范围,与常住人口享受同等服务。“免费避孕药具服务均等”即在社区、服务站、市场、企业及流动人口集中的村居设立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设立避孕药具自取箱,为流动人口免费提供避孕药具服务。“关怀关爱服务均等”即流动人口在辖区享受同常住居民一样的子女入托入学、生育关怀、特困帮扶等服务。“一满意”即让辖区所有流动人口满意。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让流动人口在区享受到与常住人口同样的待遇和服务。

(三)推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更好地发挥计生、公安、教育、民政、财政、人社等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我们组织六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试点 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将流动人口均等化工作纳入本系统的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使流动人口均等化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同时开展。要求计生部门在全区开展“三清楚、六均等、一满意”活动。辖区各派出所建立社区民警与计生专干的协作机制,利用每季度清理清查协助计生部门做好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维护工作,及时沟通人口出生登记相关信息,提供有关流动人口信息和户籍资料。各计生办要及时将流动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检查情况等信息,通过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等便捷方式通报其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逐步取消由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本人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的方式,减轻流动育龄群众负担。各学校积极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工作,向广大师生和育龄人群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避孕节育、优生、优育、优教等知识。把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我区教育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子女就学保障制度。坚持以全日制公办学校接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为主,实行统一的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对民办学校管理、指导和扶持,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子女与常住人口享受同等教育的权利。民政部门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社会救助和综合帮扶力度。按照分类施保、突出重点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家庭及时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并对重度伤残家庭按规定给予大病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生活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财政部门进一 步完善了对计划生育公共事业经费的投入机制,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区级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工作所需经费按预算落实到位,保障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人社部门要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劳动就业服务,完善就业培训、援助和扶持等政策,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的岗位信息、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等基本就业服务。通过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系统推进,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运行机制,把流动人口均等化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我区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根本宗旨和“热情周到、依法办事、清正廉洁、高效服务”的工作原则,立足实际、整合资源,建立了一个区级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并在7个镇、办相继建立了镇办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打造便民政务,受到群众一致好评。中心主要针对群众在办事过程中环节程序多、时间长、效率慢等实际情况,吸取基层群众意见,实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咨询、二胎指标审核、婚育证明办理、奖励扶助的审核等事项的一条龙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区、镇上下联动,使“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极大地发挥了为民、便民、利民的作用。有效解决流动人口证件办理难、免费节育措施落实难、生殖健康服务难等问题,为全区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服务。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市场成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把计划生育协会组织融入到流动人口中,吸纳个体私营企业经理、老板加入计生协会 组织,形成多种行业的流动人口计生协会队伍,发挥计生协会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作用。同时,制定了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章程,明确了工作责任,实行会长负责制,形成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由流动人口计生协会自我管理服务的新模式。

积极组织计生、妇联和人社等部门加强流动妇女维权网络建设。切实发挥区、办、村三级妇女维权组织的作用,发放流动妇女维权服务卡,做好流动妇女接访工作;区总工会在各类流动妇女较多的企业推进建立职代会等多种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组织,坚持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区妇联、区司法局不断健全妇女法律援助机制,发放法律援助卡,成立区妇女维权法律专家团,深入流动妇女之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专业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活动;区人社局进一步完善了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服务体系,面向社会提供政策解答、信息咨询服务、受理电话举报投诉;对农民工拖欠工资和工伤医疗,简化程序快立快审快结,特别是对法律援助案子,更是突出一个快字,充分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关怀。

(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基础建设

为了全面适应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需要,近年来,我们不断强化服务管理网络建设,全区基层计生专干工资由区财政统一解决,建立了一支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目前,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已延伸到社区(村),形成了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网络。我们建立了 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和监测制度,内容涵盖了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数据库,据此掌握流动人口流量和流向,分析流动人口现状和发展趋势,为领导决策和服务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在2011年6月份,我们在全区开展了全员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和信息更新录入工作,把清查流动人口的底数和具体流向,搞好全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数据库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基本实现了适时采集、动态监测、综合分析、科学决策的工作目标。据第四季度流动人口清查报表汇总显示,我区流动人口17731人,已全部录入在库。全年组织了4次人口计生质量指标抽样调查,重点抽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情况。检查后及时反馈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追查改进结果,进一步提升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利用计生春训会、基础帐表卡册等专题培训,建立了统一规范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资料。并组织工作人员定期下社区,针对存在问题开展流动人口业务面对面培训。以开展创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社区活动为载体,夯实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基础。

(六)流动人口利益表达及维权机制建设

一年来,我们通过免费为流动人口农民工提供避孕药具,组织技术人员上门提供科普知识,生殖保健知识,免费进行生殖健康检查,免费发放生殖健康宣传资料。组织计生工作人员深入村组,召开群众会、座谈会,认真宣传计生政策,针对农民工的需求,对各种证件的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再 生育的审批等进行现场解答,主动与流动人口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凡是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在低保、救助等普惠政策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并优先列入计生“三结合”帮扶户。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和生育,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把生育关怀行动落到实处。对外出的人员,上门为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对申请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上门为其现场办理;对已外出而没有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由本人将相关资料寄到计生部门,计生部门办理后直接邮寄到当事人手中。对流入我区的人员,建立联系制度,帮助他们解决在就业、就医、入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并在流动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中开展帮扶活动,做到流动人口与户籍地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

(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方面的创新情况

近年来,我区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区上印制了《给新市民的公开信》《致房屋业主的一封信》等宣传品5万余份,在节假日、计生活动日上街向流动人口发放。镇办、社区在运用宣传标语、板报为群众搞好计生宣传教育的同时,流动人口计生协管员、中心户长深入到出租房对流入人员开展“零距离”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宣传,转变了流入人口的婚育观念,提高了流入人口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证、验证工作的认识。从2006年开始,我区流动办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印发了“亲 情服务卡”,实施定期免费“三查”。为了方便群众,服务站医护人员组成医疗队每月定期深入到各社区和辖区企业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进行体检,拓宽服务项目,免费增添了心电图、测量血压、血糖测试等六项常规检查。还在流动人口密集的社区设臵了流动人口避孕药具自助领取箱,细致周到的服务既提高了流动人口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又使“三查两清一服务”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目前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由于基层信息采集质量不高、内容不全,导致流动人口底数与实际情况还有一定的距离。

2、由于部门间信息网络不通或信息资源无法共享,导致区域协作和均等化服务不能完全展开。

3、由于缺乏必要的工作保障,导致基层基础工作相对薄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针对基层信息采集质量问题,我们将要求镇、办社区计生干部加大流动人口集中清理清查活动工作力度。利用集中清理清查活动掌握全区流动人口底数,并将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全区所有的流动人口。

2、在服务内容上要全面拓展。一方面,要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在计划生育宣传倡导、生殖健康、生育关怀、便民维权、奖励优待等方面服务的均等化;另一方面,要结合相关部门职能,整合资源要素,逐步推进流动人口在社会保险、劳动就业、教育培 训、公共卫生等方面服务的均等化,做到在保障流动人口基本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保障流动人口的发展需求和个性需求。

3、在服务机制上要全面落实。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加大经费投入、综合治理力度,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目标考核机制、措施保障机制,努力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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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全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机制建设会议精神,确保《广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提出的免费服务任务的完成,最大限度提升流动人口基本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一盘棋”工作机制的全面建立,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解决流动人口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创新机制为核心,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原则,通过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利,促进流动人口与城镇居民服务均等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初步建立健全“政府主

县教育局要结合我县实际,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安排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完善流动人口同住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同住子女享有公平均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县卫生局要为流动人口提供与区域内户籍人口同等的传染病防治、儿童预防接种、妇幼保健等均等化服务。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采集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加强房屋出租管理,为流动人口提供符合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

县司法局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律援助。

县工商局在办理各种证照时,要为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服务。

(四)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人口计生部门在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面,要做到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同投入、同考核。

1.宣传教育服务

强化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开展“关爱流动人口”“关爱留守儿童”“关爱留守老人”等主题宣传服务活动,制作和发放免费宣传品,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以及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科普知识,保障流动人口免费参加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知识以及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引导流动人口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达到

95%以上。

2.免费技术服务

完善政策,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服务项目,按规定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的孕情环情检查。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在我县接受健康检查免费率达到100%,免费药具获得率达到95%。

3.优生优育服务

全面启动流动人口“优生促进工程”,对符合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口已婚待孕妇女组织开展免费新婚培训、孕前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培训、孕前优生筛查,对高危人群提供叶酸或复合营养素等服务项目;推广出生缺陷风险评估,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开展幼儿早教;做好宣传倡导,防止发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保证母婴安全。

4.生殖健康服务

依托各级卫生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为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提供生殖健康咨询指导,免费落实结扎、放环手术,提供必要的随访服务,每年进行一次妇检、康检,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实名登记制度,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实行网络化管理。

5.奖励优待服务

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各有关单位对自觉落

制定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考核评估意见,将各职能部门和乡镇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情况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体系,每年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1年9月12日

三江县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唐利林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 成 员: 曹业平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覃富聪

县人口和计生局局长

谢少奎

县卫生局局长 唐祖悦

县财政局局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韦运清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梁日美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群星

县教育局局长

陈小明

县工商局局长

覃建勋

县司法局局长

荣福清

房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覃富聪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772--8612130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制定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的公共服务政策、措施和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各成员单位负责本部门范围内公共服务政策的调研、建议;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制定的完善公共服务的政策、措施;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实施方案5则范文 篇4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和管理,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我镇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树立以人为本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理念,积极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有效途径,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创新服务管理机制,强化服务管理措施,在我镇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村(居)组织主导、职能部门参与、保障有力、综合治理”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格局,从而实现全镇社会经济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统一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适应我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需要,相应的组织网络、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建设不断深化,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惠及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维权机制不断健全,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预防、控制和打击流动人口违反计生政策的能力不断增强,流动人口违反计生政策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努力实现流动人口从静态到动态管理的工作目标。

三、领导机构

镇党委政府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吴世平任组长,镇长黎伟民、党委委员谭景祥任副组长,李元波、欧建光、赵舒、王仙桃和相关村(居)1

党总支书记任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设镇计生办内),由谭景祥兼任办公室主任,计生办工作人员和相关村(居)主任及村专干为成员。

四、方法步骤

我镇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各村要认真组织学习省、市、县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及时研究提出贯彻意见;各村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村两委成员任组员的流动人口领导小组,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切实解决制约工作开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展开工作阶段。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抽调村组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做好流动人口调查登记和建档立卡工作,全面开展服务管理工作;推行“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以证管人”、“以网管人”等有效办法,及时排查整治计划生育隐患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反计生政策的现象。

(三)推广经验阶段。各村要认真对专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查找不足,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制度,发现和培养典型,推广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措施。

(四)巩固完善阶段。由镇计生办牵头,对照上级有关要求,以“底子清、情况明、管理严、服务好”为目标,对重点村、重点场所、重点区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查漏补缺、完善工作,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长效机制。

(五)总结验收阶段。以上级制定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工作考核办法为依据,每年年底采取自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每年年终对本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年底进行总结表彰评比。

五、工作措施

(一)划分区域和责任,统一工作方法

1、划分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镇政府将根据生物医药园区流动人口分布情况及发展趋势划分管辖区域,各村(居)按照镇政府统一划分的区域,明确本村(居)应管辖的范围,并对辖区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情况(含流动人口异动、婚姻、孕情、生育、措施、隐患)统一管理,各村党总支书记负总责,由村专干每月将流动人口报表上报镇计生办流管员。

2、明确责任,分片负责到人。各村(居)根据所管辖区的分布情况将任务分解到组指导员,再分别委派一名村支两委人员负责各片流动人口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3、统一方法,确保措施到位。各村(居)组指导员必须确保每月清查本组的流动人口,填写好组指导员工作报表并交给村专干汇总,发现流动人口孕妇或生育情况,必须立即上报村专干或镇计生办。

4、资金保障,奖惩与实绩挂钩。

镇政府将根据组指导员的人数每月定时发放补助,标准为元/月,补助的发放将根据工作实绩按时配发。每少报表一次或报表不齐全、不准确的,扣发当月应发放的补助;若发现流动人口有异常情况而故意瞒报,扣除该片组指导两个月的补助;若在省、市、县计划生育抽样调查中,哪一个片的流动人口出现问题,扣除该片组指导两个月的补助,未出现问题的片,则给予适当奖励。

(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

1、健全工作制度。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领导小组

及其办公室负责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对各村的流动人口小组工作指导和协调,及时了解掌握各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工作整改力度,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2、健全工作考评制度。镇与村签订责任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纳入镇村、各站所职责任务,实施严格考评,兑现奖惩,确保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详细规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考核内容,把考核结果纳入考评指标,进一步增强各村、各站所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严格分类管理,实现精确管控

1、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各村(居)计生专干负责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各村(居)计生专干与组指导员要及时做好所管辖区流入(流出)人口、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以及三厅(餐饮厅、洗浴厅、歌舞厅)等流入人口的相关情况的信息采集、登记工作,全面、动态、准确地掌握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并将其纳入流动人口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每月上报镇计生办。镇计生办要对各村(居)提供的流入(流出)人口信息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办理)和相关的服务管理工作,同时要整合公安、工商、文教、卫生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人口信息资源,实行信息采集合作与共享机制。

2、“以房管人”。以出租房屋管理为出发点,强化“谁出租、谁负责”意识,明确房屋出租人职责。各村(居)与出租房主要签订责任状,建立每月定期上门检查核对制度,及时对出租房居住人员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暂住人口、出租房变动的,及时向镇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反馈,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对要求租借住房或包住客房15天以上的流入育龄妇女,应核查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及时

了解、掌握和报告流入人口育龄妇女的孕情、生育、节育等情况,发现其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是政策外怀孕的,应及时报告镇计生办。

3、“以业管人”。根据建筑工地、企业、餐饮服务、娱乐场所等用工单位雇用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强化“谁用工、谁负责”意识,推行融治安防范、矛盾调处、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生育、卫生防疫于一体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业主责任制,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落实到用工单位、经营业主。每个用工单位要指定一名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内部流动人口登记办证工作,做到“一月一统计,一月一上报,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确保责任区负责人能够及时掌握用工单位流动暂住人口动态情况。

4、“以证管人”。采取有效措施,方便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加强暂住户口登记、婚育证办理和查验等基础工作,真正做到流入时间、从业单位、有无子女、孕检情况和节育措施“五个清楚”。对有固定居所和职业的一般外来流动人口,实行日常化管理;对居所临时、工作不稳定的临时性务工人员,实行跟踪管理;对男女同居的流动人口实行重点管理。

5、“以网管人”。充分利用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库、全员人口信息库等系统的比对,实现网上人口在线跟踪管理。镇流管员要及时、准确的录入村级上报的流动人口信息并进行网络反馈,发现隐患对象,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以便研究与制定处理方案。

(四)发挥职能作用,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1、规范日常管理。各村(居)协助镇计生办做好国家规定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动员和指导流动已婚育龄夫妻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组织参加孕情、环情检

查,做好药具发放和随访服务工作。依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和优惠政策,帮助流动人口解决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2、加强宣传教育。依托网络,整合社区资源,为流动人口送政策、送知识和送服务上门,向流动人口大力普及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多方面知识,开展“关怀关爱”等便民利民系列活动。

3、维护保障权益。通过推行阳光计生行动,公开服务单位和服务项目、公开计划生育办事程序与维权举报电话,实现维护流动人口在计划生育方面的合法权益。

4、加强打击处罚。房屋出租户和流动人口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如果不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将给违法生育对象以可乘之机,损害房屋出租人及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二0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附表一:洞阳镇流动人口网格化管理责任示意图

附表二:村干部及组指导员职责

附表三:洞阳镇流动人口工作组指导员报表

关于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实施方案5则范文 篇5

广元市朝天区东溪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0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

计划》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为加快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流动人口工作新机制,经研究决定,现将《2011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0年月日

主题词:人口计生流动人口工作计划通知抄送:区政府办区计生局广元市朝天区东溪河乡党政办2010年 月 日印发

共印15份

2010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2010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一盘棋”工作方案》(国人口厅发[2010]21号、《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国人口发[2009]24号)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不断深化乡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的基础上,加强对跨地区流动人口聚集重点区域的服务管理,拟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认真开展流动人口集中宣传服务活动

一方面,要通过开展送政策、送宣传、送服务、送温暖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关心、关爱流动人口,最大限度地争取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认真开展上门视访和慰问、扶助活动,关注流动人口的生产、生活、生育状况,千方百计帮助流动人口家庭及子女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向流动人口解答生育政策、生殖保健知识,解决相关证件的办理等有关问题;要按照国家规定的便民维权十项措施,让群众来电、来函和投诉案件得到快速解答和处理,做到无恶性案件的发生。

另一方面,要将认真清理流出(入)人口底数,特别是对18-49周岁流出(入)育龄妇女的居住、婚育等情况要认真入户见面核实到位;要认真清理流出(入)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及生育情况,确保长效避孕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清理《流动人

口婚育证明》办(验)证情况,对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要限期补办到位;要认真清理流动人口用工单位、房屋租赁户和流出(入)已婚育龄妇女履行情况,严格兑现违约责任。(该项工作内一个季度开展一次,每次活动要有开展活动的图片、简报、工作小结和工作记录。)

二、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综合治理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明确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职责,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和协调相关部门的配合,联合开展督查或专项清理等管理服务工作,形成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和服务的工作格局。流出(入)地要把流动人口纳入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免费孕检、国家规定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服务和相关帮扶政策),以主动积极的态度探索建立流动人口互动有序管理的新机制,要在流出地、流入地共同管理的基础上,坚持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围绕流动人口办证、验证、租房、用工等环节,在现居住地形成有效的管理和服务机制,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管辖谁清理的原则落实职责,控制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和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该项工作内至少要有两次以上联合开展督查或专项清理,工作情况要有记录。)

三、巩固和完善流动人口“区域协作”

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管理和服务工作,突出重点,突出难点,分类管理,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创

新宣传服务载体,最大限度减少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流动人口“区域协作”管理服务有序开展,在“区域协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现居住地和户籍地共同管理,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工作职责,明确各自管理服务的责任,规范并推行“区域双向互动协作共管”制度,推行和落实“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主动与流出(入)地建立区域协作(即:联合查办、处理违法生育案件,协商征收社会抚养费;为群众办理相关证件时及时沟通,不互相推诿),巩固完善“省内一盘棋”机制。(该项工作内除了要有相关制度外,还要有工作记录,要确保相关工作及时沟通,不互相推诿。)

四、确保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交换质量

利用国家、省、市、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平台交流基本信息,实现信息共享,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一是要树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全乡“一盘棋”的理念;二是要严格按照区人口计生局对信息平台工作的要求,做到接收、反馈和发起个案协查的信息及时准确;三是要确保信息平台个案信息的提交率、接收率、协查反馈率和协查反馈“查无此人”真实率;四是确保流出(入)个案信息在一个月内及时录入和更新;五是国家、省、市、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平台接收、协查反馈的个案信息的时限统一界定在五个工作日内。(该项工作内要确保信息个案提交率100%、接收率100%、协

查反馈率100%和查无此人真实率100%。)

五、认真建立流出(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登记簿

为加强基础工作,强化村流动人口登记制度,突出重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工作有的放矢,提高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按照区人口计生局的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建档。一是要确保应登记对象不漏人,登记对象为年满15周岁以上(含15周岁)的流出(入)育龄妇女;二是要确保登记的相关信息内容不漏项。(该项工作内要确保应建档率100%、建档信息个案项的准确率100%。)

六、全面实施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诚信合同

为积极探索“以村民自治为基础,以诚信计生求实效”的计划生育新型服务管理模式,结合我乡流出(入)育龄女实际情况,更好体现以人为本、方便群众和突出实效的原则,通过与流出(入)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诚信合同方式,使广大育龄群众树立“诚信计生”理念,这是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认真落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将带给广大育龄妇女极大的便利,切实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探索建立流动人口“户况图标”管理系统

为扎实推进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的要求和指示精神,以满足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为出发点,在流动人口较多的村建立流动人口“户况图标”管理系统。以流动人口“户况图标”管理系统为载体,不

断完善“房东报告登记、干部上门服务”的管理服务机制,确保对流动人口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提供优质的服务。希望在乡居委会和菜子坝村委会 “户况图标”管理试点工作中,务求实效,认真做好并总结经验,以便在全乡范围内推广。

八、及时报送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情况及报表

关于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实施方案5则范文 篇6

工作的安排步署

县计生妇幼服务中心、各乡(镇)计生服务站: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应县人民政府(应政发〔2009〕2号)《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依法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流入育龄妇女基本免费服务项目落实到位,推动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再上新水平,现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部门职能优势,完善“党政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制度落实到位、定期考评奖惩”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信息化带动、依法维权”的流动人 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制,以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通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活动,建立起相互衔接、责任共担、任务明确、管理到位、服务周到、信息共享、资源互用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免费服务内容

免费提供宣传资料、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免费办理婚育证明、免费进行生殖健康检查、免费进行计划生育手术、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一)、免费对象

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育龄群众,并在本县境内居住的。

(二)、免费技术项目

孕情、环情监测;

放、取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⑶ 人工流产、引产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具体来讲:已纳入本县管理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妇,持《暂住证》、《婚育证明》、《身份证》,可享受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

A、已婚育龄妇女持《婚育证明》可以在用工单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免费领取避孕药具。

B、居住地乡镇、村居按照孕情检测有关要求,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每年不少于四次的孕检服务,及时在《婚育证明》上登录孕检结果,并出具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将服务情况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过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向户籍地提供已婚育龄妇女的孕情。

C、每年为已婚育龄妇女免费生殖健康查体,建立生殖健康档案,并提供规范的跟踪随访管理服务。

D、县计生妇幼服务服务中心为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和孕期在10周以下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实施上述手术的育龄妇女还需持有居住地开具的《介绍信》等情况说明书。

E、已婚育龄妇女实施取出宫内节育器手术,实行居住地与户籍地信息通报制度。

三、技术服务机构

县计生妇幼服务中心作为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面向全县所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育龄群众,开展各项 服务;各乡(镇)计生服务站承担本辖区流入育龄群众基本免费服务项目落实。

四、基本要求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在搞好技术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完成以下内容的服务工作。

一是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优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环境,为流动人口搭建公共管理服务平台,使流动人口更好的融入到城市经济社会建设中,享受到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待遇。

二是加强宣传,提高流动人口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意识。积极拓展宣传阵地和宣传方式,向流动人口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相关知识,提高流动人口依法维权和自我保健意识,转变婚育观念,自觉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规定。

三是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立卡,将资料录入微机数据库,纳入日常管理和服务,组织辖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按规定参加生殖健康检查。协助乡(镇)(社区)计划生育部门为流动人口办理、查验相关计划生育证件。

二00九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 流动人口 免费服务 安排步署

关于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实施方案5则范文 篇7

安 排 意 见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融入到整体人口计生工作布局中。现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努力推动全乡(镇)人口计生工作快速、持续、健康发展,为我乡(镇)人口计生工作创造良好氛围。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以合同约束为手段,实行分类精细化管理,落实包村帮户责任。

为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真正做到流动人口底数清、情况明,随时掌握流动人口的婚育情况,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行以合同约束为保障,以分类精细化管理为手段,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达标。首先由各村在规定时间内对本村的流动人口进行清理,彻底摸清流动人口的流向、1 现居住地、婚育、节育情况。其次,按自愿平等的原则,根据《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规定,村民委员会与当事人或相关责任人签《计划生育诚信合同》、《流出人口责任人合同》,实施分类精细化管理,对于未婚男青年和已落实女扎措施一年以上的已婚育龄群众列为放心型,纳入一般管理,但必须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将生育对象,已采取上环措施,男扎、女扎不满一年和使用药具避孕的对象纳入重点管理视线,实行监控管理;将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无生育指标的已婚育龄群众纳入重点管理范围,实行重点管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各包户干部必须清楚掌握流出对象的基本信息,随时与流出对象责任人保持联系,及时跟踪变动情况(特别是期内出生人口和手术库存情况),一经发现流出人口有返回的,必须24小时内上报计生办、流管办;二是若包户干部工作不到位,造成外地生育返乡和返回手术库存出现漏报,并不及时处理的,出现一个期内外流生育返乡漏报,对包户干部扣罚工资200元,两个或以上按倍数处罚;出现一例期内外流返乡手术库存漏报对包户干部处罚150元,发现后在5天内不及时消化的,每一例加罚200元,超过的按倍数处罚。

(二)一月一清、搞清底数,加强源头治理

为了充分掌握源头数据,及时搞准流出、流入信息,使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实行流动人口跟踪管理承包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网络功能作用,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纳入村(居)民自治的重要内容,2 在全面推行“村(居)民自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村“两委”,计生协会和“三代人员”的作用,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流动人口“一月一清一查”制度,做到婚育、节育、住址、职业四清。特别是在传统节日期间,要抓住流动人口大量返乡的有利时机,及时开展清理工作,对流动人口应检对象进行妇检,对应术对象及时兑现手术。

(三)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1、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明确各相关单位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职责,逐步形成 “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信息共享、管理互补、服务互动”的综合治理机制。各有关单位在为流动人口提供管理服务时,要密切配合计生部门,形成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格局。

2、为了把我乡(镇)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根据“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管理、谁的地域谁清理”的原则,乡计生办、流管办和村要与所辖行政企事业单位、私营业主、房屋出租户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保障工作的有效进行。

(四)加强“两地”协作,实现流动人口的异地查询和“双向”管理

运用电话、《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等纸质信息,及时向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从业地人口计生部门通报流动人口婚育、生育、3 节育等有关信息,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的沟通,与县内周边乡镇及流通渠道出人口较集中的省、市、县、乡镇实行流动人口的异地查询,密切“两地”协作,真正实现流动人口的异地查询和“双向”管理。

(五)转变观念,突出服务

进一步转变管理服务理念,把“以人为本,突出服务”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切入点,大力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对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除了按法律法规落实有关奖励及兑现优惠政策和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外,对其在就业、就医,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给予帮助和照顾。

(六)加大宣传,突出效果

为了让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使广大育龄群众知晓,通过群众大会、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流动人口须知》《用工单位须知》《房屋出租户须知》宣传品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扩大宣传范围,强化宣传效果。

(七)加强培训,努力提高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素质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流管办要大力加强对包村干部和村干部的业务培训,定期不定期地举办培训班,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严格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制发的《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严格做到依法行政,对损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从而杜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中恶性事件的发生。

总之,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努力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服务水平。

关于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实施方案5则范文 篇8

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精神,紧紧围绕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7‟11号)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降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人口问题为目标,以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为中心,以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新机制为动力,以依法行政为前提,以村(居)民自治为基础,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若干规定》为依据,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努力推动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围绕“强化基层建设,夯实基础工作;加强综合治理,实行齐抓共管;不断开拓创新,争取一流业绩”的基本思路,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坚持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通过示范、规范、创优等工作措施,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积极创新服务管理措施,进一步营造各部门齐抓共管、社区依法自治、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既定的各项工作指标得以圆满完成,有效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工作指标

全面完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在上级组织的明查暗访和考核中取得较好成绩,努力争取在全市的位次前移。具体指标如下:

孕情报告单寄回率达80%。

收集辖区人口流动、迁移和经济情况等的基础信息。

1、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信息采集、录入、准确率达95%以上。

2、信息反馈率达95%以上,信息反馈查无此人比例控制在15%以内;避孕节育、一孩生育服务管理通报接收率达95%以上。

3、流出育龄妇女《婚育证明》办证率达85%以上;流入 人口育龄妇女《婚育证明》查验率达95%以上。

4、流动人口免费技术服务率达95%。

四、管理措施

(一)成立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领导组,具体领导、组织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督促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进一步强化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召开部门联系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议,明确部门职责。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人大、政协、公安为副组长。成员单位:发改、区工商、国税、公安、住建、房产、城管、卫生、民政、人事和社会保障、教育、计生,财政、司法、民宗、交通、区总工会、妇联、各乡(镇)、办事处。

(二)三城办事处要按社区为单位,设立以社区委会支书为站长,主任为副主任,“两委”班子成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兼)职人员为成员的基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流动人口和房屋出租户少的地方可按流动人口100名或房屋出租户50户左右标准跨社区建站。),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的流入人口进行服务管理。

(三)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重心在社区,坚持以社区为主,以社区为工作平台,充分发挥社区作用,强化综合治理,加强地区间、部门间协作配合与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待了解乡镇、办 事处流出人口集中的地方后再定),打牢各项基础,营造全社会参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工作格局,坚持做到基层管,基础实。

(四)培育示范典型。各社区都要设立各自的样板,以点带面,促进和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探索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有效途径。重点做好住宅小区的人口规范管理的试点、推广工作。今年,将在三城办事处打造创建3个“流动人口示范化社区”(流入人口);在旧圃镇锦屏村、永丰镇三甲村、青岗岭乡青岗岭村、布嘎乡白石村、苏甲乡小松树村、大寨乡窝凼村开展“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示范点”创建工作。(具体打造2个示范点)

(五)对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兼)职人员进行月考核,参照村宣传员考核办法。(结合《工作手册》运转、流动人口信息掌握和服务管理等内容进行考核,按月上报考核结果)

(六)孕情报告单寄回全区统一要求使用全国统一制式。与市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协商彩超在年终考核时是否承认。

(七)结合两个“主题月”活动为流入人口开展服务工作。在3月份集中清理辖区内的流入人口(主要在三城办事处),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工商联、计生、商会组织一次座谈会,记录信息。7月份组织一次健康体检(地点:服务 中心)

(八)针对流动人口报表数据不实的情况,今年到各乡(镇)、办事处调研,了解基层存在问题和掌握好的经验、做法;认真核实上报数据,指出存在问题,促进报表数据真实、准确。

(九)加大培训力度,树立宣传教育的首位意识。区人口计生局将组织一次对各乡(镇)、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兼)职责人员的业务培训(时间待定),并计划在今年的7月份开展一次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检查和妇科病普查普治活动,以提高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切实解决流动人口在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

(十)加强合同管理,全面推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村(居)民自治。今年,各乡(镇)、办事处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加大“一放二扎”工作力度,确保完成结扎目标任务,要按照《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居)规民约》的条款,对流出人口进一步实施“六个一”管理措施:即签订一份明晰的计划生育合同书;明确一个可靠的联系人;落实一项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办理一份合格的《婚育证明》;寄回一份真实的妇检证明(孕情报告单);对流入人口管理要按照“以静制动”的原则,关键是管理好出租房屋这一环节,严格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 谁负责”的原则,与辖区的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主、房屋出租户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坚持教育与处罚、奖励扶助与执行计划生育相结合,着重对房东进行宣传,使房东增强对计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十一)及时、准确录入全国流动人口管理平台(PAIDS),进一步提高信息平台使用率。各乡(镇)、办事处对流动人口管理平台和信息平台实行专人管理,要提高对管理平台的认识,充分利用好管理平台和信息平台指导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按时录入、提交和反馈流动人口信息,对每条信息都要认真核实,增强责任感,不能随意以 “地址不祥”、“姓名有误”而反馈“查无此人”的无效信息,每月根据村级月报告单及时调整录入流动人口管理平台。

(十二)加强对流入人口的管理和服务。一是强化服务,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让流入人口同等享受优先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把好“六关”(入住、验证、签约、孕检、服务和通报联系);从实际出发,按照小区结构进行分类管理。

1、楼幢式管理,由社区委会支书负责;

2、平房散居式管理,由社区主任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兼)职人员负责;

3、公寓物业公司式管理,由物业公司负责;

4、机关、单位小区式管理,由单位法人负责。

(十三)坚持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确保目标的完成。区人口计生局将于今年的3、7、9月对各乡(镇)、办事处进行阶段性指导和季度督查;10月起开始对全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实行专项考核和集中精力迎接省、市的年终检查,对考核结果在全区进行通报,以全面推进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十五)加强督促,抓好工作落实。一是建立每半年全区物业管理工作例会制度,一并落实各办事处物业管理、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关于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登记信息情况,并向领导组报备情况。二是进一步建立与各物业管理工作协调沟通机制、房屋租赁监证工作情况月报表制度,了解全区房屋租赁情况,督促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备出租屋信息。三是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例会制度(每半年),落实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共同做好流动人口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四是督促物业企业履行和承担社会管理责任,积极协助,配合综治、公安等职能部门加强对物业小区内出租房屋和流动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督促物业企业配合所在社区居委会建立和健全物业小区出租房屋信息管理及相关报备制度;督促物业企业及时将小区业主房屋出租的有关情况及登记情况信息向辖区派出所、社区、领导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进行报备。

(十六)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在流入人口的就业、就医、子女入学,暂住证办理、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和法律咨询等方面实现同城待遇,进一步 加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与维权服务,进一步提升面向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水平,依法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服务好,待遇同。

关于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实施方案5则范文 篇9

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鄂政办发[2010]44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555号),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稳定全省低生育水平,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省是人口大省,也是流动人口大省。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省以务工经商为主体的流动人口规模不断扩大,目前已达850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14%。大量流动人口,在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给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带来了巨大挑战。目前,流动人口年龄结构和利益诉求发生较大变化,“80后”成为流动人口主体,占到总量的60%以上,在流入地结婚、生育的比例日益增加,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同时,流动人口举家迁移、长期居留趋势更加明显,怀孕、生育的数量将不断增加,非婚生育、非意愿妊娠时有发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全省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的重要因素。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新时期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有利于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事关低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事关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工作部署上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实创新,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推动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

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积极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机制

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全国“一盘棋”、“三年三步走”的统一部署,积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长效机制,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管理一体化。

(一)强化统筹管理。统筹管理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人口计生党政领导线、相关部门线、人口计生部门线目标管理责任制范围,纳入农民工联席会议和流动人口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工作内容,加强部门统筹协调、促进政策衔接,切实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推行服务均等。服务均等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基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落实率,实现免费服务全覆盖。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帮助解决空巢家庭、留守儿童的实际生活困难。积极探索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途径和措施,为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累经验。

(三)实行信息共享。信息共享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途径。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纳入地方信息化发展规划,纳入全省各地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两个全覆盖”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和重点地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监测制度,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平台。人口计生、公安、统计、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建立流动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做好流动人口全员信息采集、录入、上报和统计分析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流动人口特别是对无固定居所、无固定工作人员的登记工作,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去向、婚育情况。

(四)加强区域协作。区域协作是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的关键环节。各地要树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意识,积极推动省际、市际、县际间“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责任共担”,不断加强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的协调配

合,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服务管理。各地要根据流动人口的总量、流向等实际情况,加强和推进两地或多地的区域协作,通过签订区域协作协议、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召开区域联席会议等形式,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服务等活动,形成区域协作长效工作机制。

(五)坚持双向考核。双向考核是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要手段。要着眼于制度建设,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考核方式方法。按照流入地、流出地共同管理、共同服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流入、流出地双向考核、责任共担,从流出地掌握的情况,考核流入地的职责落实情况;从流入地掌握的情况,考核流出地的职责落实情况。

三、切实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措施

(一)实施部门综合治理。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部门职责范围,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工商等部门应当结合部门职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相关管理制度,及时向所在地同级人口计生部门通报在办理有关登记和证照等工作中了解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情况等计划生育信息。国资委、经信委等部门要加强对所管理的企业落实法定代表人人口计生工作责任制情况的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人口计生工作责任制,做好本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接受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在招聘外来人员时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做好登记,加强监管,并定期向人口计生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二)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充分发挥社区的前置性、基础性作用,以村(居)民自治和协会组织建设为载体,形成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全方位、广覆盖的服务管理体系。加强村(居)民计划生育工作分类指导,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把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措施通过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形式固定下来,促进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注重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建立健全“依托企业建协会、选聘法人当会长、围绕服务强管理,加强管理促融合”的机制,引导广大流动人口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整合部门政策资源,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由户

籍人口延伸到流动人口,建立有利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救助、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社会经济政策。要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地对流动独生子女特困户、贫困女孩、奖励扶助人群中的特困户给予必要的扶持和救济,切实帮助解决流动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各类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知识的宣传咨询服务,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保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实行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各级政府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查找问题,研究对策,落实措施,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统筹管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合力。

(二)加大投入保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建设,按照人均管理200—300套出租屋或300—500人的标准配备流动人口协管员。各级政府要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各级要确保经费投入到位,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督促检查,不断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双向考核机制,对各地各部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日常管理,对不认真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失误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坚决防止违法生育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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