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东北销售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2024-08-11

中国石油东北销售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精选5篇)

中国石油东北销售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篇1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考勤,统一实施集中管理,根据国家、地方、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分公司。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三条管理职能。考勤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制度。人事处(组织部)(以下简称“人事处”)负责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的建立,负责公司机关考勤的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分公司班子党政正职考勤管理;

所属分公司考勤由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人事部门负责本单位考勤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机关处室、所属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考勤的管理工作;

劳务派遣和实习人员的考勤,由用人单位负责。

第四条所属分公司各部门和机关各处室要加强对员工的—1—

考勤管理,并指定一名人员负责考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准确按日记录本部门员工的出勤、缺勤、请假情况,妥善保管相关证明。

(二)负责统计当月本部门员工的出勤、缺勤、请假情况。

(三)每月5日前将经本部门考勤表上传至协同平台,并将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考勤表》和相关证明提报人事部门。

第五条迟到、早退和旷工的界定:

(一)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为迟到。

(二)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者为早退。

(三)工作时间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以旷工处理: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

2、用不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

3、不服从工作调整,经教育仍不到岗;

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

5、员工迟到、早退的时间累计计算,当月累计达2小时且不足4小时者,按旷工半日计算;当月累计达4小时及以上者,按旷工1日计算。

(四)迟到、早退和旷工属于违纪,一律不得使用公休假或补休假冲抵。

第六条违反考勤制度的有关规定及处理。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如发现弄虚作假、袒护、包庇、谎报考勤的,扣发部门负责人当月50%绩效工资。

(一)员工当月旷工3天以内的,按实际旷工天数扣发工资、津补贴,扣发当月绩效工资,扣发缺勤月预兑现绩效工资;当年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的,扣发当月全部工资,扣发缺勤月预兑现绩效工资。当年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的,或累计旷工5天及以上的员工,为严重违反单位劳动纪律,解除其劳动合同。

(二)当月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绩效工资5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5次以上(含5次),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第三章加班管理

第七条加班是指公司安排员工在法定节日或双休日从事工作的行为。加点是指公司安排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从事工作的行为。

第八条加班申请流程。

(一)所属分公司员工加班前,需本人在协同平台填报《加班申请单》,填写预计加班时间、加班原因及工作内容等,经部门负责人、分公司工会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经理审批通过后,报人事处负责人、总经理审批。

(二)公司机关员工加班前,需本人在协同平台填报《加班申请单》,填写预计加班时间、加班原因及工作内容等,经部门负责人、机关工会负责人、人事处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

(三)所属分公司和公司机关员工实际加班后,需在协同平台填报《加班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和人事部门审批通过后,报人事处负责人审批。

(四)没按上述审批程序履行加班手续的,其实际加班视为无效,不发放加班费,不安排补休。

第九条加班时间。加班时间要按照工作内容严格控制,加班时间应如实计算,所属分公司党政领导或机关处室负责人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条员工工作日延时加点和双休日加班后,安排补休。员工可累计计算补休时间,每次补休最多不超过3个(含3个)工作日,补休应在加班后60天之内完成。补休前需本人在协同平台填报申请补休,申请审批后方可补休。请假手续与审批权限按员工休假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一)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二)非公司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到岗的。

(三)员工在休息日参加公司组织的政治和文化活动的。

(四)员工在休息日参加培训和会议的。工作时间之外,接待客户的。

(五)公司安排员工值班的,其性质不属于加班加点,不

能享受加班加点待遇。

第十二条日基本工资标准按照月工资除以21.75计算。第十三条严格加班考勤管理,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印发《中国石油东北销售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东人字〔2013〕174号)同时废止。

附表:1.考勤表

2.加班申请单

中国石油东北销售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篇2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积极弘扬“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企业精神, 认真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 不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努力完善内控体系和HSE管理, 在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同时, 树立了中国石油良好的品牌形象。十年来, 在全体人员的努力下, 油品销量连年有新突破, 营销能力快速提升, 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整体呈现出健康、文明、和谐、向上的氛围, 尤其是在财务和会计管理方面, 上海公司财务处秉承“业绩导向、顶层设计、程序之上、注重执行、量化评价、持续改进”的原则, 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 积极推行精细化管理, 建立并健全财务内控体系, 完善各种制度与奖惩机制, 为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的发展, 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一、优化财务机构设置, 建立“两级”制度管理模式

根据上海地区区域范围广的特点, 公司改变了原有集中核算管理的模式, 采取设立财务处、结算中心、营销中心财务部的“两级”管理模式开展日常财务核算管理工作。财务处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的总体工作, 包括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管理、预算管理及控制、股权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结算中心为财务处的附属中心, 主要负责油卡及非油品结算业务;营销中心财务部负责加油站日常销售核算及管理工作。

采取“两级”财务管理模式, 使财务工作的操作性及针对性更强, 各部门职能权责更加清晰明确, 在财务管理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既相互独立, 又相互制衡。营销中心财务部更能够结合加油站实际情况, 迅速作出反应并及时向财务处反馈, 账务处理更加及时, 会计信息来源更加准确、可靠。

二、加强加油站资金安全管理, 实施有效控制

资金管理水平的高低, 决定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加油站每天的现金流量是十分巨大的, 如何加强资金安全管理, 对公司财务资金管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 公司建立起了一整套加油站收银、投币、银行上门收款、过夜资金存量管理、款项到账监控的流程控制措施及管理办法, 分环节做到精细化管理、制度化要求、流程化控制, 进而有效保障了加油站资金安全。

为了加强资金安全管理, 确保世博期间资金安全零事故目标的实现, 公司于今年4月份下发了《关于世博会期间资金安全管理方案》, 并配合股份公司要求完成了加油站资金安全管理自查整改工作。其中对加油站岗位设置、资金管理、油品管理和账务管理等内容进行了重点检查, 自查比例达100%。同时特别加强修订了防抢、防盗、防火、防恐以及未上门收款加油站资金送存预案, 制定了安全管理月活动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 逐个加油站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进行排查;通过完善检查台账, 采取自查、复查和全面抽查等形式, 加强了加油站资金、施工改造、应急预案演练、隐患治理整改等环节的安全检查, 并针对各种预案进行反复演练, 提高员工资金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 确保加油站资金安全。

三、规范会计核算, 为公司促销增量提供有力保障

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是财务管理工作的一项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内容。财务部门作为公司一个服务支持部门, 在做好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上, 其最重要的职责就是以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为导向, 履行自身服务职能, 为公司开展各项业务、促销增量、创效增益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公司在开展新业务、制定新方案的过程中, 财务部门从筹资、采购、销售、核算、结算等各个环节全程参与, 制定与之相适应的财务核算、结算管理办法, 并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来对此进行监控, 既满足了公司规模扩张、业务开展、创效增益的需要, 又使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合法、有效进行。

四、积极开展经济效益预测, 全力作好经济活动分析

预测分析是为决策分析服务的, 它是决策分析的基础, 是决策科学化的前提条件。通过加强经济效益预测分析, 不仅为企业领导者经营决策服务, 而且强化了经营管理, 提高了经济效益。

按照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指示和上级公司的要求, 财务处牵头组织制定了《关于开展月度效益预测工作的办法》及《关于加强月度经济活动分析工作的规定》, 明确了各营销中心和相关职能处室在效益预测及经济活动分析工作中的职责。在完成规定分析内容的同时, 认真研究确定了15项分析专题, 涉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通过“定期预测、定期分析”, 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了有力依据。

五、以倡行“微笑服务”为先导, 为公司发展保驾护航

中国石油东北销售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篇3

资格认证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设一支与国际水准销售企业相适应的加油站经理队伍,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落实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规范加油站经理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加油站经理资格认证,是对加油站经理实行岗位管理,明确入职门槛,打通职业发展通道;是通过先进、适用的指标评价体系,用统一的评价标准,对加油站经理知识结构、专业技能、综合素质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科学评定等级。

第三条 加油站经理资格认证,对培养和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社会责任感强、业务水平高、具有市场竞争能力、应变能力的加油站经理队伍,对提高加油站运行的效率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四条 工作原则

(一)顶层设计,分级实施。销售公司对资格认证体系进行顶层设计,安徽公司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地市公司配合执行。

(二)全面覆盖,公开公正。覆盖现任和后备加油站经理,认证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三)统筹安排,稳步推进。按照销售公司制定的工作方案,积极稳妥地开展认证工作,首轮初级认证、逐级认证结束后,实现认证的常态化。

(四)系统考核,共享成果。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实操技能和综合素质能力;其中,实操技能的考核部分直接采用技能鉴定结果。

(五)评聘分开,动态管理。认证资格是岗位聘任的前提,资格到期要重新参加认证。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公司所属各分公司。

第二章 等级设置

第六条 加油站经理资格分初、中、高三个等级。第七条 初级加油站经理应具备的素质能力:

政治素质好、社会责任感强;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能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够指导加油站员工进行工作或协助培训一般操作人员;具有良好的安全环保意识、市场竞争意识、效率效益意识、维护品牌意识;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营销服务能力。

第八条 中级加油站经理应具备的素质能力:

政治素质好、社会责任感强;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独立解决加油站关键技能操作和工艺难题;在加油站技术攻关、工艺改革和技术改革方面有创新;能够组织指导加油站员工进行工作和培训初级资格人员;具有一定的资源分配能力;具有良好的安全环保意识、市场竞争意识、效率效益意识、维护品牌意识;组织领导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营销服务能力。

第九条 高级加油站经理应具备的素质能力:

政治素质好、社会责任感强;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完成复杂的工作;独立解决加油站高难度的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加油站技术攻关、工艺革新和技术改革方面有创新;在加油站管理领域有先进做法;能够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具有较好的资源分配能力;具有良好的安全环保意识、市场竞争意识、效率效益意识、维护品牌意识;具有优秀的组织领导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营销服务能力。

第十条 初、中、高三级资格通过认证考评体系量化考核,分级确定。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十一条

安徽公司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认证实施方案。

(二)负责认证申报及资格审查工作。

(三)负责组织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培训。

(四)负责组织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考试。

(五)负责组织中、高级综合能力考评,做出认证结论。

(六)负责制定使用认证资格的管理办法。

(七)负责认证人员聘用、推荐交流、动态管理工作。成立安徽公司加油站经理资格认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各业务处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第十二条

各分公司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资格认证工作的动员宣传工作。

(二)负责组织认证报名工作。

(三)负责组织远程培训学习、集中培训。

(四)负责配合鉴定站做好现场考核(试)工作。

(五)负责组织初级综合能力评价,做出认证结论。

(六)负责做好资格认证其他各项工作。

成立分公司加油站经理资格认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第四章 资格申报

第十三条 申报条件

(一)初级:已取得加油站操作员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现任加油站经理。

(二)中级:已取得初级加油站经理资格两年以上的现任加油站经理。

(三)高级:已取得中级加油站经理资格3年以上并取得加油站操作员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现任加油站经理。

第十四条 鼓励机关人员参加加油站经理资格认证。

(一)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主办岗位; 2.具有助理职称。

(二)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主管岗位; 2.具有中级职称;

3.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三)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高级主管及以上岗位; 2.具有高级职称。

第十五条 其他人员参评资格参照第十四条相关条件。第十六条 首轮认证的资格年限执行以下条件:

(一)取得初级加油站经理资格,并在加油站经理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可参评中级。

(二)取得中级加油站经理资格,具备加油站操作员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并在加油站经理岗位上工作8年以上,可参评高级。

第十七条 后备加油站经理可参加初级加油站经理资格认证。

第十八条 破格申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初、中级加油站经理,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资格认证:

(一)在加油站经营管理方面,总结出先进、适用的做法并广泛传授应用的;

(二)在加油站技术改造、技术攻关、技术革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获得国家级一类竞赛(国家有关部委、行业、集团公司联合组织的跨行业、跨地区竞赛)前五名和国家级二类竞赛(行业、集团公司牵头,与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组织的同行业、跨地区竞赛)前三名的,安徽公司级竞赛第一名的。

第十九条 参加认证人员,发生安全环保责任事故、重大质量计量责任事故、重大新闻事件和重大违纪违规案件的,两年内不得参加高一等级的资格认证申报。

第二十条 高级加油站经理资格认证数量由销售公司实行指标调控,中级加油站经理资格认证数量由安徽公司实行指标调控。

第五章 认证工作管理

第二十一条 资格认证工作遵循“培训与资格认证相分离”的原则,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培训、统一认证、统一发证(五统一)的制度。

第二十二条 认证工作分为培训、考核(试)、认证三个环节。

第二十三条 培训

(一)理论知识培训。主要以远程培训形式进行。设置油品基础知识、HSE知识、现场管理与服务、营销与客户管理、油品业务(计量、质量)、非油品业务、加油卡业务、设备管理与维护、财务知识、信息系统、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管理沟通、团队建设、加油站媒体应对等15门课程,40个学时。

(二)实操技能培训。内容为加油站操作员中级、高级职业资格所对应的实际操作项目。

第二十四条 理论知识考试。直接纳入鉴定考试序列。由各单位鉴定站按照鉴定考试流程,组织现场考试,参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8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成绩进行公示,有效期两年。

第二十五条 实操能力考核。直接使用加油站操作员技能鉴定结果。

第二十六条 理论知识考试和实操能力考核合格后进入认证环节。机关及其他参评人员,没有实操技能鉴定结果的,要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鉴定考核结果。

第二十七条 认证

(一)组织综合能力评价

按照《加油站经理资格认证综合能力评价表》内容,制定评价细则及方式,成立5-9人的综合能力评价小组,由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及专家组成,评价小组成员对亲属、师生、师徒等实行回避制度。其中:

初级:本人提交述职报告,不组织面试,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上为合格。

中级:本人提交述职报告,由各分公司组织答辩,在指标调控范围内,评价得分在80分以上为合格。

高级:本人提交述职报告,由安徽公司组织答辩和综合能力评价。

(二)公示。根据考核(试)成绩和综合能力评价结果,确定认证等级,公示认证结果。

(三)发证。认证合格人员的相关资料,由公司上报销售公司备案,并由销售公司核发资格证书。

第二十八条 首轮认证结束后,加油站经理资格认证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每年10月份安徽公司上报本认证结果,11月份销售公司核发证书。

第六章 资格使用及管理、第二十九条 初级认证同时为上岗资格,新上岗加油站经理须具备初级资格。现任加油站经理要在规定限期内取得初级资格证。

第三十条 资格证书三年有效,到期须重新参加本等级的认证。

第三十一条 《加油站经理资格证》证书如在有效期内遗失,可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出补办申请。

第三十二条 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加油站经理资格同选拔使用、聘任上岗、考核评价、薪酬待遇、津贴补贴、成长发展挂钩,作为重要依据。

第七章 附则

销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4

制定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考勤规定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适用范围:湖南办事处所有员工。

一、工作时间

1.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特殊岗位需要延长工作时间须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并在第一到岗时间一天内开具调休单。

二、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并打卡。不得无故迟到、脱岗、早退、旷工。

(1)迟到、早退10分钟内罚款10元。迟到、早退10分钟至30分钟内罚款20元。

迟到、早退30分钟至60分钟,罚款30元并扣除当天工资;迟到、早退60分钟以上,算做旷工;连续迟到三次,第三次迟到当旷工处理。

(2)旷工一天,罚款50元,扣除2天工资及当天奖金,并给予口头警告。

2、公司员工必须亲自打卡,如发现代打卡,代打一次对双方当事人处以30元罚款。并对代打者给予口头警告。

3、公司在上午9:30分实行当日收卡考勤制。

每月准许三次(含三次)缺打卡,但须有主管领导当日在卡上签注,视为在岗。三次以上按旷工处理。

4、因公外出者,应提前填写外出登记表。如遇紧急情况未登记者,回公司后应及时登记并向主管领导以书面形式说明外出原因,否则按旷工处理。

5、因公出差的人员,应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如自驾车须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成行。并交考勤员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因特殊原因未及时填写出差申请的,在到岗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未补办者按旷工处理。

三、休假制度

1、公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排放假日期与天数。

2、婚假:达到国家规定婚龄可享受3天带薪假期。审批权限为总经理。

四、请假制度

1、公伤假: 为带薪假,视假期长短,在没有正式人员替补顶岗前可享受基本工资。审批权限为总经理。

2、病假: 为不带薪假,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超过10天者或年累计超过60天者公司考虑解除劳动关系。3天以内(含3天)由主管领导审批生效,3天以上由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生效。事后补办手续审批依据为医院证明。

3、事假: 为不带薪假,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超过5天者或年累计超过30天者公司考虑解除劳动关系。请假半天至1天时间,必须提前2个工作日做书面申请,审

批权限为部门主管;请假1天到3天时间,必须提前1周做书面申请,审批权限为公司经理;请假4四天到6天时间,必须提前2周做书面申请,审批权限为公司总经理;请假时间超过1周,不予审批。

4、每月事假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算旷工,周例会或月例会时间不予请事假。

五、旷工制度

1、正常工作日不在岗者,以旷工论。

2、上班时间脱岗、擅离职守者,以旷工论。

3、在岗不作为,上网玩游戏或拒不执行,故意拖延领导交代任务者,以旷工论。

4、申请假期不被批准,擅自不到岗者,以旷工论。

5、次日假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办妥手续。当月累计超过三次事后请假者,以旷工论。

6、批准假期已满,未申请续假而不到岗者,以旷工论。

7、旷工时间基数为0.5天起,月度旷工3天或年度累计旷工15天者,算自动离职。

六、加班制度

1、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招商会议不属加班范畴。

2、额定工作量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当日事不能当日完成的不属加班范畴。

3、出差期间逢公司规定休息日不属加班范畴。

4、因请假、调休原因造成工作延误,不属加班范畴。

5、加班基数为2小时起。以考勤卡为依据。

6、调休基数为4小时起。调休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生效。调休单不得事后补办。

7、调休员工应提前交接好工作,如已预见而未交接工作而造成客户、同事投诉,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8、享受公司手机补贴的员工,调休期间不得关闭手机。如违反每次按照补贴金额扣除50%补贴。

七、执行日期

本制度从2010年11月26日起实施。员工违规主管领导及时指出,并开具员工处罚单。考勤所罚款项将用于湖南办举办员工活动。

八、条款释义

电网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篇5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行为,建立和维持公司良好的生产秩序和劳动纪律,树立员工严谨的纪律意识,形成良好的工作状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法律依据。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员工是指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在岗人员,在公司工作的劳务派遣员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是考勤纪律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考勤纪律的总体统计、管理和考核。

第五条 各部室和分公司是员工考勤的日常管理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考勤管理,按要求逐日做好考勤记录,并交人力资源部汇总。

第三章 请假程序及批准权限

第六条 公司领导请假由办公室按市公司领导干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办理。

第七条 公司中干请假程序。部室或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请假,须先向分管领导请假,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休假前须明确其请假期间的部门或分公司临时负责人;部门副职负责人请假,须先向部室或分公司正职负责人请假,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 一般员工请假程序。一天以内的,由班组长批准;两天以内的,由部室、分公司负责人批准,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三天及以上的,由部门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条 公司中干和一般员工办理上述请假程序时,须本人亲自办理并填写员工请(休)假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本人确实不便办理手续的,必须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第十条 员工假期期满后,须按管理权限,向批准该假期的相关部门及时履行销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四章 员工作息时间和加班管理

第十一条 员工根据工作岗位分为标准工时制和非标准工时制,标准工时制作息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标准工时制包括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作息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节。

第十二条 每个岗位具体实行的作息时间以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如遇公司作息时间调整,则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员工岗位发生变化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员工劳动合同变更手续,再次明确岗位作息时间。

第十三条 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的部门,应事先提交《加班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人力资源部将据此进行加班工资造发,未按规定程序履行加班手续的均视为无效加班。

第十四条 节日值班人员以公司办公室有关值班通知为准。

第十五条 员工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进行的加班一律不支付加班工资,由部门或分公司负责人安排补休;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发生的加(值)班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章 假别及假期待遇

第十六条 事假。员工因个人事务需离岗办理,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填写员工请假审批表。事假超过半天者,停发休假期间的工资。当月请事假累计达4个工作日的,每个工作日计扣月绩效奖金的10%;5个工作日及以上的,停发当月绩效奖金;季度累计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及以上的,计扣当年10%的年终奖。

第十七条 病假(含非因工负伤)。员工患病需停工治疗或休息的,应凭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病历和休息证明,并按请假程序经批准后方能休假。

第十八条 病假待遇。员工当月内请病假累计3-5天者计扣当月绩效奖奖金的10%;累计6-10天者计扣30%;10天以上者停发当月绩效奖金。

员工患病停工治疗休息在六个月以内的,其医疗期病假月工资为: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月基薪的75%发放;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月基薪的85%发放;

(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月基薪的95%发放;

(4)连续工龄满30年及以上的,按本人月基薪的100%发放。

员工患病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上的病假工资在上款规定的基础上再降低20%,并且停止享受企业年金。全国劳动模范、省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或曾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九条 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含职业病)需要停工治疗或休息者,应凭劳动局的工伤证明、医院证明,按停工留薪期相关规定休假。

停工留薪期满或工伤治疗终结时,根据医院原始资料及相关的劳动能力鉴**论,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复工手续。

工伤员工在停工期内工资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公司各类绩效奖不予享受。本规定前发生的工伤,按原相关协议履行。

第二十条 婚假。婚假假期为5个工作日,如男、女双方均符合晚婚条件再增加婚假10个工作日,再婚婚假为5个工作日。婚假从员工领到结婚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婚假期间不计扣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条 生育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丧假。员工本人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的,在填写请假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给假5天,丧假期间不计扣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条 年休假。公司在岗员工,连续工龄满1年及以上的,可享受年休假。具体标准为:

(1)员工参加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2)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享受10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3)工作满20年的,可享受15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4)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部级劳动模范(包括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者),不论参加工作年限长短,均可享受15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第二十四条 年休假申请程序和要求。每年年底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员工当年年休假天数的核定并通知各部门和分公司,由各部门和分公司负责人在确保不影响工作和生产的前提下,制定本部门和分公司员工年休假计划。

年休假实行公司安排和员工自愿申请两种形式,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工作间歇期或工程间歇期安排员工休假。如本人不同意在安排的休假时间内休息,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的年休假。

员工申请年休假须提前一周填写《请假审批表》,完善相关手续并获得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将根据考勤情况监督年休假计划的执行。

第二十五条 员工申请事假或病假时,应先用当年未休完的年休假进行抵消,请假天数不够抵消的,再按事假或病假相关规定办理。员工年休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薪酬待遇不变。

第六章 违纪处理

第二十六条 员工违纪分为严重违纪和一般违纪。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属于严重违纪:

(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离岗和其它违纪累计超过3次的;

(2)旷工3天及以上的;

(3)在办公或工作区域内吵架、打架,造成不良影响的;

(4)以暴力或凶器威胁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

(5)带头滋事或煽动他人滋事,影响企业正常工作秩序的;

(6)因违反公司纪律,给公司形象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公司1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7)作为考勤纪律的监督者、记录者或执行者,对考勤弄虚作假,一年内累计出现3次及以上的;

(8)触犯刑法的。

第二十七条 对严重违纪的处罚。员工出现一次严重违纪的,将计扣员工3个月绩效奖金;情节严重的,除计扣3个月绩效奖金外,还将计扣当年全部年终奖;情节特别严重或影响特别恶劣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八条 一般违纪及处罚。未构成严重违纪的为一般违纪,包括迟到、早退、离岗、旷工和其它违纪等,对一般违纪的处罚如下:

(1)员工出现迟到、早退、离岗或其它违纪的,按50元/次予以考核;

(2)员工旷工1天的,计扣半月绩效奖金;

(3)员工旷工2天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计扣一个月绩效奖金;

(4)作为考勤纪律的监督者、记录者或执行者,对考勤弄虚作假,出现一次计扣1个月绩效奖金。

第二十九条 迟到、早退的时间界定适用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实行非标准工时制的项目生产人员由各分公司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七章 其 他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根据国家或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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