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2024-05-28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共10篇)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篇1

根据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示,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有效防范、处置我校复学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强化本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落实复学时期各项防控措施,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建立健全上下一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调度,高效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定不移把党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成立XXXX学校复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

成 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

负责学校复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挥,及时请示报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信息报送务必“快、准、实”,并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

(二)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XXX

成员:党政办、政教处、教务处、安保处、总务处、团委、工会主要负责人

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起草审核重要文稿;负责全校防控工作的督办落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上传下达,组织各处室、班级开展防控应对措施,推进疫情防控工作落实。

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党政办XXX任小组办公室主任。党政办、团委负责校园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教育处合理组织,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政教处、安保处组织全校师生疫情安全登记排查。总务处做好疫情防控的后勤保障,准备、存储防控物资。

2.排查防控组

组长:XXX

成员:党政办、政教处、教务处、安保处、总务处、团委、工会主要负责人

对复学后返校师生情况做好风险研判,指导各处室、各班提前做好复学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对密切接触者和区外返回人员进行摸排,落实体温检测、人员隔离、晨午检等各项措施,实行疫情日报制度,发现情况及时处置,并在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小组。

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保处,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安保处负责牵头全校排查防控。

3.宣传报道组

组长:XXX

成员:党政办、政教处、教务处、安保处、总务处、团委、工会主要负责人

负责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组织各班上好疫情防控健康教育第一课,加强师生的健康教育和自我防护。引导学校师生对疫情的正确舆论,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做好学校网上信息发布的管理和引导。

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团委,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由团委牵头。

4.整治卫生组

组长:XXX

成员:党政办、政教处、教务处、安保处、总务处、团委、工会主要负责人

组织在各班、处室及校园做好清洁、消毒、通风等工作;负责发动干部职工、学生开展除四害、讲卫生,广泛进行健康教育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勤洗手、戴口罩,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

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团委,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防控要求

1.复学前,对返校师生、干部职工健康情况做好风险研判,对校园全面消杀,准备疫情防控物品,设立临时隔离室,制定复学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防控要求和疫情处置流程。所有师生、职工要申报健康状况。所有密切接触者和区外返回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春节以来外出情况表并居家隔离观察14天,身体无异常情况才能返校。各班级老师配合安保处对学生进行排查登记,各处室对本部门人员进行排查登记。

2.严格门岗管控,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对进出人员实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双登记”,做到“三严禁”,即严禁任何社会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严禁任何学生家长私自进入校园,严禁任何未经体温检测、未带口罩人员进入校园。寄宿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原则上严禁学生外出校园。

3.取消集中报名,学生直接入校上课,不组织开学典礼、集中升旗仪式、广播体操等聚集性活动。

4.落实晨午检制度,学校每日对师生健康状况摸排登记,对缺勤人员第一时间做好追访,了解原因。加强家校联系,要求家长密切掌握学生身体状况,每天测体温两次,有情况立即向学校报告。增加校内巡逻巡查频次,及时观测、准确把控师生在校期间的身体状况,及早预警,快速处置校园突发事件。

5.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全体师生及职工在校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做好校园环境卫生和消杀工作,每天早中晚(入校前、午休、放学后)对校园消毒3次。用过的口罩按要求规范处置,实行垃圾定点投放。

6.加强健康教育宣传,上好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复学第一课,教育广大师生严守防控纪律。要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微信、校网、电话等方式,积极向师生普及疫情防治知识。

三、应急处置流程

1.校内一旦发现体温异常人员要立即进行隔离并报告120。发生疫情事件,要立即对传染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落实隔离措施并报告120,要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对事发现场封锁和消杀。与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各处室要服从统一领导,负责好各部门的疫情监测工作,师生发生疫情后,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疫情事件的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报告,不得延报。同时在得知信息第一时间内用电话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XXXX党委政府报告,半小时内用信息形式详细报告,上报内容客观详实,不漏报、瞒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报告信息的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事件初步性质、范围、严重程度、事件发生原因、报告时间、涉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通讯方式,以及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

3.发生疫情事件后,应遵循“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XXXX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学校党政“一把手”是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事件发生后,各工作小组要及时指导组织开展防控、消杀、宣传、稳控工作,控制局面。

20XX年XX月XX日

XXX学校党政办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二

为扎实做好学生复课前的疫情防控,保证开学后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县教育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度本疫情防控

应急演练ェ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开学复学复课师生返校疫情防控演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总指挥:***

总策划: ***、***

参加人员:***、***、***、***、全体科任教师、门岗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宿管人员。

ニ、演练准备

校园内卫生清扫与消毒,打扫时间预定4月**日上午包括:年级办公室、学生教室、学生宿舍、食堂、校园

院落、隔离室、门卫室。

工作要求:卫生干净整洁,整体消毒一遍。防疫物资

准各:消毒液、喷雾器、ロ罩、手持体温计。

三、演练流程

时间:4月**日九点开始。

1.学生入学班主任提前在班级群中下通知,按上级要求

于几月几日复学。学生返学时需要提供健康监测卡、返校时自驾车来学校,乘坐公共汽车时做好自身防护。班级错时开学,**班9点入校,**班10点入校,**班11点入校。返校时穿校服。

2.入学体温检测

要求:学生佩戴ロ罩列队,间隔一米,采用测温设备逐人测试体温,体温正常方可入学,体温高于37.3度的需要家长领回。家长在学生入校后离开。

演练时体温检测老师:***

3.晨检上课进入教室前进行晨检,检查体温并记录。教室内学生分散座位,教师授课时需要佩戴医用ロ罩。班主任安排班干部每天定期开窗通风。

演练时晨检老师:***、***

演练时记录老师:***、***

演练时上课老师:***、***

演练时上课地点:**班。

4.课间活动各班前后两个门都要打开,前门进,后门出,学生课间活动有序进出教室。校园内不聚伙。

5.学生用餐学生就餐时分时分批独立就餐,学生排队距

离不小于ー米,学生就餐时同向而坐间距大于1米,11点

45分**班全体、**班男生食堂打饭,12点整**班女生、** 班全体食堂打饭。学生餐具清洗要求排队,保持安全距离,依次清洗。

演练时组织老师:***、***

演练内容:排队一一洗手一一打饭一一就餐一一餐具清洗。

6.学生住宿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每天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学生应做好寝室卫生、个人卫生,不得串门走

动,发生发热、咳嗽等情况时,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学生

进入宿舍需进行体温检测,进入宿舍楼后不拥挤,有序进

入宿舍。

演练时测体温老师:***、***

演练时宿舍楼内老师:***、***

演练地点:女生宿舍。

7.学生放学错时、有序放学

8.发热病例应急处置学生在校期间,如有发热病例出

现,上课教师、宿管老师为第一发现人,应第一时间报告

并通知家长,立即将学生送至校内隔离观察室,核实体温

后,通知班主任和学校疫情防控联络员,同时将其他学生

带到备用教室。消毒人员对教室或宿舍进行消杀,发热学

生离开隔离室后对隔离室进行消杀。

演练时上课教师:***(引导发热病例到隔离室)

演练时发热学生:***

演练时引导教师:***、***(引导其他学生到备用教室)负责消毒教师:**、***

演练地点:**班(临时备用教室:**班)

演练内容:发现发热病例一一及时上报一一引导到隔离室一一引导其他学生到备用教室一一教室、隔离室消毒本次演练按

照“细致、严谨、慎重”的原则依次进行各个流程。

希望通过此次演练,让每位教师熟悉学生一日常规的具体要求,确保真正开学后不出任何问题。

氺氺氺氺氺氺

2020年4月**日

学校疫情防控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以及教育部、省教育

厅相关文件会议要求,引导我校师生和家长在疫情期间科学应对可

能出现的认知、情绪、行为、躯体上应激反应,尽量做到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带给师生的心理伤害,最大范围地提供心理支持服务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我校成立了疫情防控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班主任

三、工作原则

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我校疫情防控工作中,由小组牵头构建校危机防控工作小组,逐级建立相应机构,疫情期间有序开展我校学

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以减轻疫情给学生带来的心理伤害,保证我校学生心理健康及和谐发展。

首先通过家长对我校学生全面开展排查工作,确定具体需要重点关注学生及人数,分层分类为不同情况的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危

机干预及心理辅导,全面做好疫情期间的心理危机干预、心理支持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急预案 篇2

第一条: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现长周期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依法防控、常态常备、科学精准、防线前移、关口内置等举措,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分级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具体负责疫情防控的领导、指挥、组织、协调等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哨点信息部、“四个口袋”管控部、卫生防控部、社会管控指导部、信息系统平台及技术保障部,落实会商调度、风险研判、培训指导、联防联动、应急演练、信息发布、督查督导、提示提醒等工作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健全触发机制、应急响应机制、扁平化指挥机制,提升核酸检测、流调溯源、隔离管控、医疗救治、免疫能力,科学配备各方力量,始终保持应急状态,加强各类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各相关环节协调联动,确保指挥系统反应灵敏、指挥有力、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属地责任,科学研判形势,加强工作调度,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健全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第五条: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海关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工作方案等,增强防控措施针对性,指导行业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第六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落实主体责任,服从属地管理,严格执行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场所消毒、门禁管理、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分类防护、流行病学调查配合、异常信息上报等工作,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条:个人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落实疫苗接种、测温扫码、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治疗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第八条: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宣传力度,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合理增设临时接种点,鼓励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应种尽种。

第九条:民航、铁路、海关、边检等单位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邮政管理、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筑牢外防输入防线,坚持人、物、环境“三链同防”,筑牢基层、数字防线,扎紧国际航班入xx、进口货物以及国际邮件入xx、其他口岸经第三地入xx、中高风险地区流动入xx“四个口袋”,有效防范疫情输入传播风险。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数据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落实健康码管理制度,依托全省统一的健康码数据系统,对处于不同疫情防控风险状态的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依法依规精准赋予绿色、黄色或者红色健康码,并完善转码服务机制,符合转码条件的,及时予以转码。健康码仅用于疫情防控。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主动申领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做到应设尽设、逢进必扫、一门一码、一店一码、一场所一码。对无法使用场所码的老年人、未成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相关场所应当提供纸质登记等替代服务。

省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数据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设置和使用电子卡口,做好数据安全保障、运行规则优化等工作,满足保通保畅和疫情防控需要。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疫情发生发展情况和防控需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核酸检测机制,因时因势动态调整核酸检测频次,并按照区域人口密度、群众需要、功能定位等,科学合理设置便民核酸采样点,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数据管理等部门应当坚持关口内置,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发挥发热门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村)、网格、酒店、口岸、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共交通工具等哨点的监测预警作用,落实来(返)xx人员信息报备制度,加强重点人员、重点机构、重点场所、重点物品和环境、重要时段监测。

各哨点发现可疑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初筛阳性人员、确诊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第十三条:出现首发阳性病例(含初筛阳性)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实行省、市、县级扁平化一体指挥,在24小时内迅速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公安、通信管理、数据管理等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快速核查、精确定位,组织开展传播风险评估,综合研判病毒来源、传播途径和风险人群,落实相应处置措施,在最短时间内“圈住、封死、捞干、扑灭”疫情。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划定、公布高中低风险区域,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实施动态调整,实现精准防控,切断传播链条,防止疫情扩散外溢。

第十五条: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供应。

中风险区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每户每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指定区域购买或者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资。

低风险区强化社会面管控,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人员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离开所在城市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第十六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以及社区(村)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管控转运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开展中西医协同隔离治疗或者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报。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健康监测。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应当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医学观察期间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不得外出。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遇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十七条:社区(村)应当组织做好宣教、排查、管控、服务工作,落实健康宣教、环境整治、人员排查、居家管理、生活保障、心理疏导、关爱服务等网格化管理措施,紧盯流动人员、管好重点场所、严控聚集活动、加强应急准备,配合落实信息报备、核酸筛查、人员转运、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第十八条:新冠病毒暴露风险高、传播风险大、抵抗力较低的重点人群应当落实日常防护措施,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加强健康监测,按照要求接受核酸筛查和疫苗接种。

车站、地铁站、机场、物流园区、农贸市场、商场、酒店、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的场所和汽车、地铁、火车、飞机等密闭交通工具,以及学校、医疗机构、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托幼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单位,应当根据当地风险级别,强化防控措施,控制人员密度,避免聚集性活动,做好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健康监测等工作。

冷链食品生产、运输、贮存、经营等场所应当落实清洁消毒和从业人员日常防护、健康监测、核酸筛查等防控措施,降低疫情发生和传播风险。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对不同风险人员实行分类筛查,适时启动全员核酸筛查和重点人群核酸筛查,根据流调溯源、社区封控范围、核酸筛查结果等情况,科学确定筛查范围和频次,查清阳性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数量及分布等情况,按照疫情发展变化规律,及时调整防控措施,抢抓时间实现社会面和隔离点“双清零”。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发布疫情有关信息,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热点问题。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舆论引导和监督,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倡导公民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第二十一条:网信、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大对涉及疫情谣言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谎报疫情以及编造、传播有关疫情发展或者应急处置虚假信息等造谣传谣行为。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体育场馆、会展场馆、市民活动中心等公共基础设施,加强羁押、监管、隔离和强制医疗等场所建设和改造,为疫情应急医疗救治和患者隔离预留应急需求转换设施设备,健全日常运营维护和应急管理制度,保障常态化防控与应急状态快速衔接转换。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定点医院建设,指定综合能力强、救治水平高、感染防控基础好的医院作为疫情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并按照平急结合原则和方舱医院设置要求,加强方舱医院建设。

第二十三条:公安部门应当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依法采取强制隔离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暴力伤害医护和防疫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

第二十四条:数据管理、通信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科学运用数据资源和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建设,提升可视管理、态势感知、疫情预警、人物同防等全周期全流程疫情防控功能,优化完善全省统一的核酸检测、来(返)xx报备、健康码(场所码)、阳性快报、自动筛查、购药登记、区域协查等系统,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为疫情风险研判、防控措施制定和资源统筹调配等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支撑。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统筹做好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解决物资供需、生产、储备、流通、社区配送等相关事宜,保障水电气暖正常供应。

商务部门应当强化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六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正常生产秩序,提供线上政务事项办理服务,做好企业纾困帮扶工作,确保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实行闭环管理,不停产、不停工。

第二十七条:交通运输、民航、铁路、公安、邮政管理等部门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实行运输应急通行证制度,合理设置运输中转站,保障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畅通。

第二十八条: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正常就医需求,畅通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新生儿等急救“绿色”通道,督促医疗机构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应当加大对医务工作者、人民警察、基层干部群众、志愿者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力度,按照国家和本省相关规定,落实补助、津贴等相关政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侵犯他人隐私,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疫情防控工作中知悉的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应当加强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全方位、可持续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防止不落实、推诿落实“四方责任”和防控措施或者层层加码、过度防疫,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整改,保障疫情防控政策有效落实。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未依法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篇3

一、防控目标

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督促落实并完善校园防控措施,在属地相关部门指导下,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掌握学校疫情防控动态,防止疫情在校园扩散蔓延。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__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__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进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高店中心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本预案将及时进行更新。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以当地政府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具体分工和要求,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快速反应,分级负责。根据疫情的起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如有疫情发生,事发单位要立刻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和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迅速予以处置。事发地教育部门应急指挥机构要协调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充分运用现代通信技术和信息网络,建立和完善疫情信息反馈机制。规范和强化信息反馈的时限、程序、职责和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向上级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通报),确保信息畅通、快捷高效。加强分工合作,紧密协调配合,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加强值班值守安全保卫、信息报告等制度。

(四)以人为本,突出重点。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及时果断进行处置,把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作为处置疫情的首要任务。坚持疏导为主,疏散为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和群众,共同参与,科学救助。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改进应急救援装备和设施,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要特别重视对弱势群体人员的帮扶工作。

(五)群防群控,依法处置。各乡镇中心校要加强辖区内学校管理,协助并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学校要加强与辖区党委宣传、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有序处置疫情。对极少数利用疫情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法律程序,严肃进行处理。

五、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情防控工作专班主要职责是:根据疫情趋势,及时研判我校防控策略,商定应对措施,做好学校的疫情防控、教育教学、信息排查、综合保障等;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统筹协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进行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实施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追究。

学校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是: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管理和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确定工作方案,部署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与上级应急指挥系统的联络,根据疫情发展,及时向镇政府和县教育局报告有关信息,汇报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疫情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职责是:分析、研究防控工作形势,提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建议;听取疫情工作组汇报并指导开展工作;负责与业务主管单位的沟通联络工作;指导各乡镇中心校、各学校和局直各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疫情处置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学校组织机构及职责

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疫情防控工作校长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根据县教育局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本校的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检查督促学校内部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开展对学校师生员工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发热、咳嗽、呼吸急促和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学生,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及时送指定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明确学校疫情的报告人,按要求及时向县教育局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等上报疫情发生情况,疫情发生时,学校要根据所在地政府的部署,启动各自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组织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六、应急策略及日常演练

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分析研判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的几种情景,制定防控应急策略,并切实加强日常演练,使防控应急的各项措施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确保在真正出现疫情时能拉得出、用得上、防得住。

(一)应急准备

1、人员到位。学校疫情防控相关人员要提前到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进入工作岗位,确保学校门前交通疏导、引导学生有序排队(每人间隔1米以上)、人员身份核验、体温检测、首次返校师生健康证明查验,以及复检观察区、隔离室、教室、食堂、宿舍、课外活动场等重点区域都有专人负责,不缺位、不空岗。

2、制度到位。制定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学前准备工作方案、开学工作方案,联防联控制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及病因追踪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通风及消毒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等疫情防控工作“三方案九制度”,重点抓好制度落实。

3、措施到位。

认真制定开学方案,分批次、分年级、分时段错峰入学返校,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要提前精准摸排师生健康状况,逐人建立健康档案,教育师生员工每天在家测量体量,发烧的师生员工不得返校。教职员工持证、扫健康码、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学校。大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组织开展校园大扫除、大清洁和通风消毒工作,开学前对学校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加强校园出入管理,实行全封闭管理,与教育教学无关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内。

认真做好学校门前交通疏导,引导学生快速通过体温检测持证出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除了一些必要的教学活动之外,其他聚集活动一律取消或延后举行。要严格校内餐饮、食堂管理,实行错峰就餐、分散就餐、室外就餐等,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学校食堂严禁使用冷链食品。要重点加强教室、宿舍管理,严格控制教学班额和寝室居住人数,定期通风消毒,引导学生少出门、不扎堆。要按照建立学校与就近医疗机构对口联系制度的要求,积极协调就近医疗机构指派医疗人员,在开学两周内到学校定点服务,协助处置师生发热、流感隔离送医等问题。家属区与教学区必须通道分离,并设立明显隔离标志。加强疫情防控专题培训,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4、保障到位。学校设立复检观察区和隔离室,并按照《河南省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物资配备建议清单》,把各类疫情防控物资配备到位。要及时向本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积极争取工作支持,把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的筹措、准备、采购、储备纳入当地统筹安排。

(二)应急响应

结合学校日常教学和生活实际,在做好有序入校、开展教学和课外活动、放学疏散、饮食就餐、进出宿舍等演练的基础上,重点组织演练三种场景中出现疫情的应急响应。1。校门口发现疫情。在学校门前经热成像测温仪或手持式红外测温仪检测发现有师生发热的症状(或者通过观察发现有师生出现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情况),值班人员要当即向学校值班领导报告,并将可疑师生引导至复检观察区进行体温等复查检测。确实存在发热等症状的,要送至隔离室,打电话向师生家属通报情况,并拨打120电话调派救护车接送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治。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疫情防控人员和发病师生都要采取戴好口罩、保持手卫生、与他人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等防护措施。

2、教室内发现疫情。学生进入教室,在开展晨午检或日常教学中,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班主任或授课教师要当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将有发热等症状的学生送至隔离室,打电话向学生家长通报情况,同时拨打120电话调派救护车接送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治。学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部门和疾控部门报告,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排查、隔离与发热学生近距离接触的其他学生,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相应处置工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疫情防控人员和发病学生都要采取戴好口罩、保持手卫生、与他人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等防护措施。

3、宿舍内发现疫情。学生在进出宿舍或在宿舍居住期间,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宿舍管理员要当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将有发热等症状的学生送至隔离室,打电话向学生家长通报情况,同时拨打120电话调派救护车接送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治。学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部门和疾控部门报告,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排查、隔离与发热学生同寝室或近距离接触的其他学生,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相应处置工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疫情防控人员和发病学生都要采取戴好口罩、保持手卫生、与他人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等防护措施。

(三)应急总结

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演练结束后,要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认真反思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对演练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提炼总结,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今后学校快速应对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奠定坚实基础。

七、善后与恢复工作

疫情事件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要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各学校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解决实际困难,加大校园环境整治力度,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因疫情而被治疗的师生员工,必须在恢复健康、经卫健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复学、上班。要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疫情损害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对疫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八、防控保障

(一)信息保障。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疫情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信和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按规定配备疫情防控设施设备(如疫情隔离场所、紫外线灯、口罩、测温仪等)和消毒药品,为疫情防控提供物资保障。

(三)资金保障。安排充足的疫情防控资金保证疫情防控所需。

(四)人员保障。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学校卫生队伍建设,为疫情防控提供人员保障。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篇4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危害,确保医患身心健康生命安全,保证养老院正常服务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文件精神,结合养老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新冠肺炎基本处理原则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高度敏感、果断处置’的指导思想,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处置原则,严格控制传染源,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积极救治病人,迅速控制疫情,防止新冠肺炎疫情扩散。

二、新冠肺炎应急处置流程

(一)积极主动报告启动预案

出现发热、咳嗽症状等可疑人员,立即启动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机制,在做好疑似患者隔离工作的同时向上级和主管单位报告情况,做好转诊定点救治医院的准备,等待上级医院救护转诊,及时给县医院发热门诊联系,由县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治。

(二)做好自我防护

在去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前,发热人员务必佩戴口罩,做好自我保护,避免交叉感染。

(三)及时反馈结果

县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后,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在加强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防控新冠肺炎的宣传力度,做好新冠肺炎的应急措施。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经有关部门核实,立即实行本预案。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篇5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对出现新冠肺炎症状或疑似症状者,全力迅速组织救治和集中管理。

(二)属地管理,快速反应。校内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快速、妥善学校突发疫情。

(三)联防联控,科学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学校领导要立即深入现场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启动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快速有效的处置工作流程。

(四)即时监测,强化预防。学校建立即时监测制度,全面掌控开学后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尽力避免学校突发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

(五)严格检测,迅速隔离。严格把好入校“关”;遇有身体感冒发烧症状,立即进入隔离室、临时留观室,进行专业检测,经检测有疑似症状时,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按照“边处置,边报告”的原则,迅速报告120救护中心,尽快将症状人员送往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救治。

(六)高度重视,迅速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发热病人或突发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主观臆断。在按照疫情流程处置的基础,需在2小时内“成文”报告教体局。

二、应急处置职责

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校内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校长(法人)为总负责人,与分管校领导具体抓的疫情工作的落实,并将责任分解到各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对处置,配合上级进行救治、隔离等工作;及时向上级等报告处置工作进展与结果,配合进行症状原因调查。

三、应急处置

(一)第一时间隔离。校内出现新冠肺炎症状或疑似症状者,须在第一时间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启用所在场所隔离观察室,由120救护专业人员或专业医疗机构作进一步检测处置(确定性质)。

(二)进行终末消毒。由学校保洁对病例停留过的教室、走廊等所有室内、外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停止使用空调,及时清除消毒剂残留。

(三)迅速排查密接。配合上级领导立即摸清病例在发病前14天的接触史,协助确定密切接触人员初步名单;通过发布排查通告等方式,进一步排查潜在的密接人员,协助确定密接人员最终名单。密接人员须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隔离、检疫等防控工作。

(四)调整工作安排。根据教体局疫情防控指挥中心要求和安排,可果断采取临时停课、放假、校内局部或整体封闭管理等有针对性的工作调整安排。

(五)做好家校沟通。及时与病例近亲属(家长)取得联系,如实告知发病情况和处置措施,做好安抚、慰问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六)加强舆情应对。根据教体局疫情防控指挥中心疫情通报和要求,学校要提前研判涉及学校疫情的热点问题,准备回应口径,密切监测舆情动向,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平抑社会不实传言,有效引导社会预期,确保学校稳定。

(七)疫情处置程序。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接到发病人员信息后,按下列程序处置。

1.立即通知负责人陈孟带发病人到隔离室等待检测处置;通知留观室负责人陈新路带发病学员前后左右4人到留观室观察;

3.立即向学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值班校长报告;

4.立即向120救护中心报告,120救护车迅速赶到学校检查核定病情性质,进行专业处置;

5.根据120初步核定性质,对疑似新冠肺炎病例,由120救护中心联系,迅速转移到医院检查、诊治;

6.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发病情况和学校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意见,向学生家长通报学生发病情况,取得家长理解和配合。

7.保安、咨询师协助任课教师组织班内其他学生,迅速带离至一楼大厅,对学生进行防控知识再教育和心理情绪安抚疏导;

8.保洁人员迅速对所在班级进行消毒和通风处理,对所在楼层、楼梯、走廊、各种扶手、饮水机、卫生间等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处理。

四、处置流程

(一)自感身体不适或检测异常的处置。在校内任何教室或室外场所,一旦自感不适或检测发现师生员工体温≥37.3℃,应由所在场所负责人员,立即将异常人员带至就近的临时留观点,为其佩戴一次性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并进行陪护、安抚,同时报告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异常人员带离后,场所其他工作人员负责登记现场师生员工个人信息(如果人员位置固定,也可以不用登记),提醒在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减少人员接触,注意观察自身状况,然后继续正常在校学习生活。没有接到明确的排除病例信息前,有关现场人员不得离开学校。

(二)临时留观点的处置。在临时留观点,由学校向上级报告,由120专业救护人员到学校对有异常情况的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简单询问,如果确认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则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如有境外或省外重点疫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应参照疑似病例处置,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如果体温<37.3℃,由120救护中心联系医院定点检测医院根据实际,决定是否继续观察还是返回学校恢复正常学习生活。

(三)转运与诊治。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后,按照联防联控机制,由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新泰市人民医院,通知120救护车到校,转运指定的定点发热门诊进行诊治。患病人员是学生的要通知家长(不允许家长自驾运送)。学校隔离室工作人员应在做好个人防护后(二级防护,佩戴N95口罩、手套和工作服),随行赴医疗机构予以协助,并做好记录。

1.定点医疗机构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原则上须由医院提供诊断证明,症状消失(发热患者症状消失48小时,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身体痊愈再返校,严禁带病返校。学校要及时将排除信息通知现场登记的师生员工,提醒其仍需做好个人防护和观察。

2.师生被诊断为确诊、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第一时间按要求上报市教体局疫情防控指挥中心,并告知患病人员家长(家属)。

(四)确诊后处置与善后处理。在上级领导统一组织下,疾控机构第一时间进校指导学校共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筛查、确定集中医学隔离人员范围、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等工作;如需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为未成年学生的,学校要配合做好相关学业辅导与心理安抚工作,其他善后处理可参照《山东省高等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办法》。

(五)学校留观室安排。学校在教室三设置为临时留观点,留观点需避开必经通道,相对远离师生集中活动场所。如多人同时出现异常时,应各自单间隔离。

(六)疫情防控期间,以班级为单位管理。不得组织跨班级的聚集性活动,师生学习轨迹相对固定。师生员工以家庭为单位每日监测、上报健康状况、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第一时间快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

(七)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区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重大聚集性疫情(3例及以上新冠肺炎症状或疑似症状者),学校向教体局疫情防控指挥中心报告,视情可同时直报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报告时限及程序

(1)初次报告。学校出现新冠肺炎症状或疑似症状者,发病第一时间向学区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

(2)进程报告。在突发疫情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疫情发展情况报告学区领导。

(3)结案报告。突发疫情结束后,应将疫情防控结果报告学区领导。

5.报告内容。初次报告: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症状、可能的原因、已采取的指施等。

6.进程报告内容。病例诊断与治疗情况、病情变化情况、密接人员排查及隔离情况、疫情控制情况、造成疫情的原因、进一步的防控措施等。

7.结案报告内容。疫情处理结果(包括疫情性质与发生原因)、防控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工作保障

1.组织保障。学校要坚持底线思维,主要负责人员要靠前指挥、主动担当,依法依规统筹抓好学校开学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抓紧制定完善学校应急处置预案,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

2.信息保障。学校要完善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收集、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

3.物资保障。学校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包括口罩、测温枪、隔离服、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用品。为妥善应对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提供物资保障。

4.人员保障。学校要组建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队伍,以卫生室为主,一旦启动应急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防护知识、救治技术的培训。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应急工作人员开展应急演练。

5.善后恢复。学校要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患病师生的善后工作,对疫情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整改,严防疫情复发;因突发疫情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须对校内有关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并根据疫情形势科学研判,有序安排复课。因疫情隔离或住院的师生,须在恢复健康并经卫生健康部门确定无传染性后方可返校。

五、追责问责

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6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此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学校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暴发和蔓延,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三、防控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各单位成立领导机构

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严格落实学校各项防控措施,各单位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周密方案,组织力量开展防控,依法依规有序管控,构建“学校—学院—班级”三级预防控制体系。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二)做好值班值守

认真落实学校值班制度,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三)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面向全校师生员工,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工作群、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并编发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醒外出师生员工和家属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做好自身防护,加强体育锻炼;引导师生员工及家属寒假期间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要求师生员工不得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强化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及时发布校内疫情有关信息,避免引发师生员工恐慌。(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离退休工作处、校团委、研究生院、校医院、国际汉学院、各人才培养单位)

(四)了解和掌握假期师生员工动态

1.了解和掌握学生假期去向,做好信息登记。(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2.掌握寒假期间留校学生情况,密切关注和监测留校学生的健康状况;做好留校学生的晨午检工作,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者,及时报告至校医院;留校学生不得随意离校。(责任单位:学生管理部门、各人才培养单位)

3.加强与参加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师生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其健康状况,并通知其停止一切社会实践活动。(责任部门:校团委、各人才培养单位)

4.全面了解本单位教职员工及其家属假期外出、亲友来访及健康情况,及时掌握动向,做到精准摸排。(责任单位:人事处及其他各单位)

5.认真统计湖北籍学生相关信息,并将信息报送学生管理部门、校医院备案。如发现有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者,第一时间报告校医院;及时了解掌握这部分学生情况,表达学校的关心关爱,加强健康和防疫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学生管理部门、各人才培养单位)

(五)加强管控大型活动

全校暂停举办大型聚集活动;召开小型会议,参会人员应正确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并做好其它防护措施,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六)加强校园和家属区安全管理

1.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严格控制校园外来人员,做好家属区外地来汴人员摸排工作;加强保卫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在学校进出口处设置红外线体温监测仪或体温测量设备,必要时设置进入车辆消毒设施。(责任单位:保卫处)

2.督促物业对家属区严格管理,做好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登记备案工作;居民凭有效证件进出家属区;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家属区。(责任单位:总务处、后勤集团总公司)

3.暂时关闭校内和家属区教职工活动中心。(责任单位:离退休工作处)

(七)加强联防联控

加强与开封市卫生健康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调整校内防控工作措施。积极配合有关卫生健康部门,加强科研攻关,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责任单位:校医院、医学院、淮河医院、第一附属医院)

(八)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上级要求和疫情发展形势变化,确定新学期开学时间;做好学生延期返校的准备,提前安排好延期期间的值班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及其他各单位)

2.通知假期返乡学生,未到开学报到时间禁止学生提前返校,已经购票或其他原因需要提前返校的,应及时调整返程安排;凡是发烧、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者,症状消失前14日禁止返校。(责任单位:学生管理部门、各人才培养单位)

3.假期期间,提醒从疫区返校教职工自觉居家健康观察14天,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主动向本单位报告健康状况;对从疫区严重地方返校教职工开展追踪和医学观察、健康筛查,及时向校医院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校医院及其他各单位)

4.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设预检分诊处,做好门诊记录,对发热病人实行首诊跟踪负责制,及时了解发热师生员工病情转归,必要时学校统一设立隔离区。一旦发现疑似病例,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按开封市卫生健康部门有关要求进行处置。(责任单位:总务处、校医院)

5.落实后勤、卫生设施保障。在春季学期开学前,组织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地面桌椅进行擦拭消毒,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加强食堂、饮用水等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午检工作并备案检查。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责任单位:总务处、后勤集团总公司、校医院、各相关单位)

(九)加强疫情监测和摸底排查

1.开学报到时,全面开展健康状况排查,对从疫区返校的师生进行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及时报告校医院并提醒做好防护措施,帮助其到就近医院接受诊断治疗,校医院按要进行相应的跟踪指导。(责任单位:校医院及其他各单位)

2.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学生晨午检工作,及时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做好晨午检记录,预防和控制群体性疫情发生。(责任单位:学生管理部门、各人才培养单位)

(十)做好经费和物资保障工作

根据需要,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红外线体温计等,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责任单位:财务处、校医院、各相关单位)

(十一)及时报送疫情信息

严格执行疫情信息逐级报告制度,建立疫情信息员制度,校医院设疫情处置专员1名,各单位至少设疫情联络专员1名,各年级设疫情报告专员1名。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单位如无异常情况,每天下午15:00电话报告至学校总值班室;如有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予以处置,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至人员归口管理部门,同时报送至校医院和学校总值班室。

四、责任追究

2022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7

一、毫不松懈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的各项防控措施

(一)内部管理防控

1.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室内体育场馆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流通。

2.做好体育场地、器材器械、场馆服务台、电梯、卫生间、通勤工具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的清洁消毒工作,对场馆中人员易接触的设施和部位定时进行擦拭消毒。

3.认真做好垃圾分类,保持场馆环境整洁,垃圾箱及时清理和消毒,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规范垃圾收集处理。

4.加强应急值守,场馆重点岗位、门卫等要加强人员配备,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人员加强巡查,确保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

(二)工作人员管理防控

对场馆工作人员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包括行程轨迹查验)、实名登记等措施,并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三)对外服务管理防控

1.在场馆醒目位置设立禁止人群集聚活动标识牌,标识牌上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联系方式,提醒参加运动人员遵守防控要求,注意个人防护。

2.进入场馆人员要科学合理佩戴、规范使用口罩。对进入场馆人员测体温、检查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

3.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控制参加运动人员数量,提倡分时段、间隔性和分散式锻炼,防止人员过度聚集。

4.对进入人员一视同仁、实行无差别对待。不以性别、国籍、种族等原因阻止任何人正常进入(场地满员、需提前预约等管理原因除外)。

二、严格控制春节期间举办体育赛事活动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_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工作组《广东省多地发生本地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试行)》要求,严格控制举办大型体育赛事活动,鼓励组织开展线上体育赛事活动。对确有必要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在经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体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按照“谁主办、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压缩规模、控制人数、佩戴口罩、监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确保赛事安全有序开展。

三、实施属地管理

园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篇8

一、成立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园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

二、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复工复产期间如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启动本预案。

(一)散发病例

1.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临时医学观察点或单独隔离观察间进行留观,联系园区所在社区(村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初步排查后,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确诊后报告当地疾控机构。

2.配合疾控机构开展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诊治。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

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咐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健康管理员,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所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3.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车间、办公场所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场所、生产车间、食堂、宿舍、会议室、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进行消毒;各工作场所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员工做好手卫生。

4.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企业停工停产等措施。

5.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本园区医务人员要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继续做好园区内职工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疾控机构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做好宣传和员工心理疏导工作。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员工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应报告当地疾控机构,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建筑、院落实施硬隔离。

三、预案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可由园区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通用应急预案 篇9

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机关和事业“返岗”人员科学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_疫情防指〔20__〕_号)《关于印发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返岗”人员科学防控实施细则的通知》(_疫情防指〔20__〕_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防控工作部署,坚持“群防群控、稳防稳控、常防常控”,做到“外控源头防输入、内断传播防蔓延、中建机制强督导”,为“返岗”人员提供安全健康工作环境。

二、工作目标

各单位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返岗”人员防控措施得力;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建立,责任明确,功能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完善;单位内部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毒消杀防疫及时;办公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经常;单位进出车辆、人员进行登记、检测严格;全体人员体温检测每日落实;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有效。

三、实施办法

(一)建立防控工作机构。市直机关建立“返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防控工作总体安排、部署、检查、指导工作。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_担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_,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_担任副组长;下设五个工作组,综合组由市委办副主任_负责,督察一组由组织部干部科科长_负责,督察二组由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_负责,督察三组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_负责,督察四组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_负责。各组联络员由负责同志自行指定。

(二)加强岗前疫情检查。人员“返岗”前,要切实做好人员管控和健康防护,如实准确填报所有返岗人员相关信息,特别是返岗前活动轨迹和接触人员情况,按要求上报市委办,经分类汇总后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直各单位有后勤服务保障人员的,由其管理使用部门负责统计,并按规定时限及时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总。以上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确保纵向到边、横向到底,不漏一人,为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科学防控提供准确无误的数据信息。对已经进行居家隔离的工作人员,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体温检测,检测结果报市委办,隔离期满未发现异常的,经所在单位党(党组)批准后方可返岗。

(三)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各单位要按照防疫要求,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办公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办公场所、会议室、接待室等,保证自然对流通风,确保充分通风透气。要对“五小”场所(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重点部位采取定时消毒、清洁、通风换气等措施,保持卫生清洁。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严禁垃圾偷倒乱倒。

(四)加强食堂就餐管理。做好市直机关餐厅及各单位自管餐厅的卫生管理工作。食堂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体检,确认健康后方可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时必须佩戴合格口罩;各单位要积极改善生活条件,为进出取餐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要加强食堂餐具、食材、食品留样、电器、电力、燃气等安全管理,确保餐饮安全。要采取灵活、分散方式保障员工用餐,严禁出现“扎堆就餐”等现象。

(五)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各单位要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对办公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以单独的办公楼(院)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原则上封闭办公楼(院)大门,做到办公场所与外界封闭。外单位办事人员必须提前预约、佩成口罩、详细登记、量体温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入内。在办公楼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检测设备。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确保每一名工作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储备足够的消毒剂并掌握其配制使用方法。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办公场所人员进出档案,做好排查和登记。对进出办公场所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严格管控人员出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外出流动。

(六)严禁借调借用人员。在疫情结束前,各单位原则上不再新抽调挂职锻炼和借调人员,不得使用来自重疫区人员,特别是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及有接触史的工作人员。14天内有过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人员,需立即报告工作单位,自返回或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起,居家隔离观察14天。

(七)严管交通运输工具。返岗单位的公务车和工作人员乘坐的私家车等交通工具应经过严格消杀过程,原则上以上交通工具疫情结束前不得往返疫区,确需前往疫区办公的需经单位党(党组)批准后进行,以上交通工具严禁在重疫区所在城市区(高速服务区)下车逗留,并安排专人负责过程中各项疫情防治工作。以上交通工具出差返回后,要集中进行消杀,严防疫情进入我市及办公场所。

(八)加强应急情况处置。各单位对每名返岗人员都要登记造册,及时掌握工作人员的动态信息,密切关注返岗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出现相关症状,应及时启动诊断、隔离、治疗等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单位应制定疫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提前与市卫健委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工作人员出现疑似症状,确保及时送院诊治。

(九)强化防疫常识普及。各单位要通过办公楼电子屏、发放防疫常识小册子、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张贴公告通知等形式,帮助“返岗”人员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沟通,一旦发生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返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按照“党(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上下左右协调配合、密切沟通联防联控”的要求,建立领导组织机构,统一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相互掣肘。各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防控一线,及时发声指导、掌握疫情、采取行动,全面加强信息报告、物资保障等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遏制疫情在基层蔓延扩散。

(二)严明纪律规定。全市各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党组)要充分认清疫情严峻形势,切实加强返岗人员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迅速行动、周密安排、科学调度、细致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服从大局、令行禁止,切实增强落实力、执行力和穿透力,本着对党绝对忠诚的原则,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返岗”人员科学防控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急预案 篇10

(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行党委书记;副组长:分行党委委员;分行各部室、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行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分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防控工作。各二级机构应成立相应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二)防控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2)研究制定分行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3)统筹组织协调分行疫情期间复工防控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落实分行每日疫情防控的监测工作,并按相关要求整理汇总报总行及当地政府、监管部门;2)牵头做好各类防疫物资的采购和调配,为分行员工的安全健康提供保障;3)做好各项后勤服务工作(环境卫生消毒、食堂供餐管理等);4)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5)落实好分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其他工作要求,确保分行防疫工作和业务经营工作顺利开展。

防控工作方案

(一)关于疫情防控准备

1.防疫信息告知。通过张贴告示、手机短信、微信工作群,及时向员工告知疫情防控提示,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宣传,确保做到广而告之。

2.人员信息排查。对全体员工(包括保安、保洁、客服、绿化、金盾等人员)开展假期生活旅行情况登记造册,全面掌握分行员工和共同居住的家人,是否离宁及前往地点、身体健康状况,是否与湖北籍或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信息。

3.人员分类管理。优先安排本地或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到岗。对14天内有湖北、浙江等重点疫区旅行史的已返宁人员,应隔离观察,由各部室登记并随访其健康状况。对非重点疫区返宁人员建议也应隔离观察后方可到岗。

(二)关于疫情防控后勤保障

4.防疫物资保障。做好口罩、体温测量仪、消毒水、护目镜、防护服等防疫物资采购储备,制定物资分配方案,做好物资领用台账。设立专门的垃圾箱用于口罩等防护设施丢弃。

5.员工用餐保障。食堂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和口罩,加强对食堂设备设施和餐具的消毒管理。疫情期间暂停早晚餐供应,每天仅供应午餐。午餐采取集体预订用餐形式,各部室派专人自行刷卡、领取、发放,员工在各自工位就餐,用餐后需及时清理,避免污染办公环境。

6.环境消毒防护。每天对办公区域公共场所组织专人消毒,特别是门厅、电梯间、楼道、走廊、卫生间、开水间、会议室、食堂等区域进行定期消毒,每日3次。加强对员工、保安、物业人员宿舍以及监控室的管理,定期进行消毒。

7.加强通风换气。加强工作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畅通。督促办公人员每天定期开窗通风,关闭办公场所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疫情期间,行员可不穿行服,注意保暖;办公场所一律禁止吸烟。

(三)关于疫情防控日常管理

8.加强自我防护。通过微信工作群发出通知,要求个人上下班路上要配戴防护口罩,尽量骑车开车,尽量不乘公共交通。严格遵守分行办公场所进出管理规定,凡进出办公场所和在办公场所工作必须戴口罩,并服从测温人员管理。上班期间非紧急重要事项,原则上采用电话、邮箱联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面对面沟通,尽量不在办公场所串岗、不去外单位办事、不接待外来人员。

9.每日健康报告。每天18:00前,分行每位员工分别要在各微信工作群中报告本人健康状况,各部室应于每天18:30前及时向办公室反馈信息。如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人出现感冒、发热、乏力、咳嗽以及呼吸困难等症状时,要立即报告,并及时就医。另外,员工居住地如发生新增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应一并报告。

10.每日测温登记。每位员工每日需进行两次体温测量,每日上下班必须检测体温和登记,物业人员在老大楼南门和汇金大厦1楼、13至16楼进行体温测量登记。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分行办公场所,并立即指导及时就医。同时,办公场所仅开放唯一进出通道,其他通道予以关闭。

11.减少人员集聚。尽可能不召开人员聚集的现场会议,通过视频、电话、工作群等信息交流形式开展工作。特殊情况需要的必须戴口罩,尽量避免人员集聚。疫情期间,暂停洗衣等服务,关闭超市、健身房等职工活动场所,取消日常职工集体活动。

12.外来人员管理。上班时一般不接待外来人员,严禁外卖、快递等闲杂人员进入。如有紧急重要情况必须接待的,要求物业人员做好访客信息登记、手部清洁、体温检测工作。分行在老大楼3楼、5楼中厅和汇金大厦1301设立外来访客临时接待区,定期进行消毒。

(四)关于疫情防控其他有关规定

13.弹性工作制度。分行临时实行弹性工作制,上班时间为8:30-9:00,下班时间为17:00-17:30,工作人员可错峰上班、轮流到岗。开业网点不超过网点数量的三分之一,原则上网点作息时间为9:00-16:00,具体安排由各经营机构视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分行各单位由负责人视工作要求实行弹性上班制度,实施AB角轮班,在确保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一般岗位人员可移动线上办公。

14.开展健康教育。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弃和公共场所不戴口罩等不良行为,营造“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大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正确认识和防护能力。

15.避免声誉风险。疫情期间,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经营、管理、服务的各项细节,避免舆情事件发生,持续加强疫情间的舆情监测,防范舆情风险。

16.营业网点防控。制定一线网点营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做好员工的健康排查、个人卫生防护、营业场所消毒、客户体温测量登记以及突发情况处置等相关防控措施。

应急处理方案

(一)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

一旦出现疫情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分行办公室,并由分行办公室向分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二)加强对密切接触者管理。

分行员工或共同生活的人员出现病例后,分行相关部室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疫情处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严格按照疾控机构的要求,服从疾控机构的管理,对所有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观察。医学观察期限14天。每天2次报告体温和其他健康情况。

(三)加强病例疫点消毒管理。

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病例办公场所等疫点的终末消毒,对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消毒。具体消毒办法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终末消毒技术指南(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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