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田镇开展春耕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

2024-07-30

水田镇开展春耕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精选5篇)

水田镇开展春耕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 篇1

督查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春耕”农时季节农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结合我镇春耕生产实际情况,为查找隐患及时治理,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此,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水田镇“春耕”农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忠进(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张忠虎(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陈崇嘉(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兴华(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曾思丽(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白其红(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刘杰(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耿国华(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何仕敏(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农业服务中心,张忠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一切日常事务。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5月底。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通过各村自查,实地查看、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对各村进行综合督查检查。

四、具体检查时间

2011年4月12日——4月30日

五、检查内容

1、对省、市、区、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落实情况。

2、是否发挥农机安全协管员作用,落实“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

3、是否与“三创一办”工作紧密联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力度,按要求建立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督查制度,针对开展工作情况是否有相应的软件资料印证。

4、是否落实春耕备耕期间农机安全宣传、年检审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创模”活动大力宣传《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5、是否建立农机安全学习培训制度;各村是否建立健全安全学习制度;是否坚持并有记录及学习人员签名。

其中以对拖拉机“黑车非驾”及违法载人进行专项整治;作好春耕备耕农业机械安全检查;与公安交警、派出所密切配合,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路查路检为重点。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要高度认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农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村支书亲自抓、村主任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督促检查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不走过场、搞应付、走形式。

2、加强监管,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坚持问责制,实行责任追究。

3、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赶场天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4、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入户关、检验关,切实抓好年检审工作,夯实专项整治工作基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水田镇人民政府

水田镇开展春耕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2016年11月27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市召开的贯彻会议精神,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国家领导同志对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2月8日, 由高玉金副局长带队, 综合计划科、土肥站、植保站、市农机管理所 (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 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组, 对濠江、潮阳、潮南等区开展农牧业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指导工作。

本次检查9家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社, 涉及禽畜养殖、农产品加工、农资销售、农机使用等与农业息息相关的经营主体。每到一处, 检查督查组听取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和执行情况汇报, 深入生产场地查看实际情况, 检查安全管理记录, 排查安全生产隐患, 提出整改落实要求。同时, 强调“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要求, 要求企业及职能部门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监管责任、强化生产单位主体责任。特别是针对上报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的合作社, 检查督查组对其风险源进行严格检查指导, 落实相关部门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 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进行防范, 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确保生产安全。

水田镇开展春耕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 篇3

专项督查工作总结

局安委办: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湘高安办函【2015】46号)要求,由

牵头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专项督查工作,周密部署,对全线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了认真的复查抽查,切实解决了影响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集中精力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对《关于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安全生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整改工作方案》(湘高局路政【2015】249号),《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湘高局工程【2015】344号),《关于印发湖南省高速公路系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严打严治”和危险品运输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高局路政【2015】481号),《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隐患台帐管理工作的通知》(湘高安办函【2015】38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活动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复查,坚决遏制安全隐患的死灰复燃,确保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运转。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以娄衡高速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为本次督查工作的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成员:建设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各监理及施工单位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安全部,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专项督查工作。

三、工作内容

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专项督查工作开展以来,娄衡公司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一方面在抓好正常的每月日常检查的同时,对全线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了认真的复查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扎实深入开展。对照以往检查所发现的隐患台账,以及较易出现安全隐患的施工区域,进行跟踪复查,加强监控,确保不反弹,同时不放松对娄衡高速全线的隐患排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检查活动,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严密排查,覆盖全面,不留死角,排查出的问题即时整改,不出纰漏,不出事故。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摸清了存在的隐患,落实了整改措施和责任,实现了源头防范和长效管理,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苗头,通过排查、及时发现、整改,基本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具体发现问题如下:

四、下步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和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二是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三是全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之,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我们要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狠抓事故源头管理,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良好。

湖南省娄衡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水田镇开展春耕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 篇4

工作督查方案

为切实推动全县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大力推进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确保集中整治阶段行动取得实效。经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督查。

一、主要任务

1.督查检查各乡镇、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扫雷”及“清零”阶段行动情况。包括:召开相关会议、制定措施及工作推进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台帐及信息上报情况。

2.督查检查各有关乡镇和单位自2018年以来省市督查组及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通报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3.督查检查九大专项整治行业牵头单位统筹协调、召开调度会议、宣传教育、信息收集统计上报等情况,建立隐患排查台帐、隐患整改治理台帐情况,开展“扫雷”及“清零”行动具体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督查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九大整治行动期间安全生产管控措施情况,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同时抽查重点企业,查看企业组织培训及开展“三违”行动情况及开展隐患自查情况,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情况,及其他履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情况,健全制度、宣传教育、安全管理、应急保障等情况。

二、督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督查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工作,以现场督查检查具体隐患点为主,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督查时间:2018年7月

日-7月

日。

三、督查具体分工

本次综合督查工作成立县专项督查组,分别由县安委办(安监局)领导带队,抽调安监、城建、城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工信、消防、旅发委等部门从事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组成,对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所属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查。

督查对象:长宁镇、晨光镇、留车镇、南桥镇、吉潭镇、澄江镇、桂竹帽镇、文峰乡、三标乡、菖蒲乡、龙廷乡、丹溪乡、项山乡、水源乡、罗珊乡,县安监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旅发委、县城管局、县城建局及县消防大队。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全县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是彻底整治安全领域“想不到、管不到”的突出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清零”行动又是关键环节。各乡镇、各单位要主动支持配合县督查组开展工作,合力抓好集中整治“清零”行动工作。

(二)强化意识,狠心整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整改实效,把安全隐患当前事故来对待,认真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隐患整改销号,确保每一处隐患均能实施闭环管理。

(三)认真组织,严格督查。督查组成员要深入基层,仔细核对安全整治台帐,对照县安委会印发的《2018年寻乌县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对每一项隐患整改情况如实做好记录。本次督查工作坚持与企业专项督查相结合,检查各位安全整治工作的同时抽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提升安全条件。同时,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

(四)定期通报,严肃问责。隐患不除、安全难保、事故难绝。县安委办将及时收集隐患整改进展情况,书面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对检查发现责任不落实导致隐患整改不力的,提请县安委会下发督办函,同时报县委、县政府分管或挂点领导。对因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

寻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水田镇开展春耕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 篇5

云霄县交通局开展交通行业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局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漳州市交通局开展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漳交办明电[2008]31号)的要求,此次专项行动的时间从4月下旬开始至7月底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县交通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督查目的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国家关于交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交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我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式的持续稳定。

二、督查形式

为加强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

方海赐局长为组长,黄志义、高清忠、张云、吴文贤副局长,吴进福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综合指导、协调和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安保股负责。督查工作采取交通行业企业自查与交通管理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督查行动与效能监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县交通行业企业必须按照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排查工作的实施意见》(云交安[2008]5号)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

三、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的内容:

1、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2008年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2、各单位贯彻落实(云交安[2008]5号)等文件要求,开展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等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

3、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等;

5、打击非法建设、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等;

6、交通行业企业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执行新建、改造、扩建项目“三同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2)专项督查的内容:公路、内河交通、交通运输,特别是旅客运输、危货运输、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制订和贯彻执行情况。

四、督查方法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实际,现场督查;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发现问题,边整边改;反馈意见,分级督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措施,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切实抓好。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工作,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运管所、地方海事、工程股要制定专项督查实施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把专项行动部署、工作方案落实到基层、企业。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专项行动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既要全面发动,督促行业和企业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发、安全生产形式严峻的道路旅客运输、危货运输、内河交通、各类交通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把安全事故降下来。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张贴标贴、悬挂横幅等形式,并结合“安全生产月”和“海西安全发展行”活动的开展,加大对交通行业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企业和从业人员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我局举报电话:8532360、8523909。

(五)建立督查机制。我局将结合市局组织每月一次督查活动开展对各企业专项行动的督查。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特别是由于隐患排查不力而引发的重特大事故,要予以严肃处理。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建设信息沟通和情况汇报制度,及时总结、分析、研究专项督查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并于7月18日前上报百日督查行动的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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