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木工施工承包合同

2024-08-04

工程木工施工承包合同(精选8篇)

工程木工施工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加快工程进度,便于现场施工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以及《劳动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甲方将本工程木工工程项目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权益平等、相互制约协调关系的原则制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范围:

1、基础底板、侧模、柱、梁、板、梁、构造柱、楼梯、墙板、屋面构架、、雨棚、女儿墙压顶、部份设备基础、水箱、阳台、窗台等装、拆模,小型预制构件模具,水电穿楼板孔洞后浇砼装模,后浇带的装拆及清理卫生。

2、清理桩头、楼板、柱、梁、墙板装模所用的内脚手架及支模板。

3、各种规格模板制作、刷油、运输(场内)、安装、扣件洗油、切裁剪力墙止水螺杆钢筋。

4、拆卸模板后,脚手架的拆除,钢管、扣件、模板、木方、树撑等的堆码、转运(甲方指定地点)。

5、模板拆除必须将其清理干净,涂刷脱模剂并码好,便于吊装(包括最后一次使用后)。

6、木工工作台搭拆。

7、木工用材料卸车、转运。

8、工程上无任何计时工。

9、主体工程所用直条、木荡子及其它工具斗把等。10、11、协助施工员进行分中、定位、外角吊线等。

基础主体工程正式开工后,必须保证24小时轮班作业。

三、承包单价:

按第二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内容,按达到验收标准的实际建筑面积以 元/平米的价格承包给乙方,人工费大包干计算。施工中小型变更均不另计算任何费用。

四、付款办法:

五、工程质量要求

1、该工程按优良工程进行施工及验收。施工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内容、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操作规程操作、按国家验收标准验收。承包人应选择技术素质高、责任心强的职工,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职工不得偷工减料,以“高标准、严要求、重质量、讲信誉”完成本商业楼工程。

2、从基础开始的各项分部分项工程均按图纸尺寸装模成型,不得有走模、变形情况出现,严格控制各层楼面,柱、梁标高尺寸,装柱前先清理柱头灰渣,装模后梁内、柱内、梁上的木屑、木头清理干净,外伸阳台、装饰线条、楼梯间、柱均必须吊垂直线,上下一条线,柱梁拉通长线,所有柱、梁、楼面均为清水模,楼面、梁起拱高度按跨度的2%-3%(按设计图纸要求),浇灌砼时派专人护模,确保各类构件按图施工准确无误,模板接缝严密,拆卸方便。

3、如发现有走模、变形现象,应立即处理、凿除。

4、支模架根据梁断面尺寸确定立管间距。

六、工期要求

1、严格按照项目部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分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条件和客观原因阻止施工和延误工期,影响其它工种的施工。如因天气原因造成延误工期,应采取有效的保证措施赶上(加班、加施工人员)。

2、密切与各工种配合好,在保证工程安全、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完成任务。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

1、进入工地的施工人员必须有身份证、暂住证,且注册登记。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好安全帽。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施工规范、规程、工地管理制度;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配,严禁酒后作业、穿拖鞋、赤膊进入施工现场。

3、上班前须对施工用具、架子进行检查,对脚手架、探头板和有安全隐患的地方需整改后方能进行施工。

4、对平刨机、电钻、锯台均必须有专人操作,操作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离人断电关闸。下班前认真检查各机械设备,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解决。各种机械设备不得带病作业,且必须有漏电保护和安全防护装置完好。

5、一切听从施工员指挥,不得冒险蛮干,否则后果自负。

6、材料、设备吊装由甲方配专人指挥,且乙方派人配合,不得随便指挥吊车作业。

7、做到工完场清、收工脚下清,下班后各种剩余材料清检堆码好。8、工地上严禁喝酒、赌博、喧哗吵闹、打架斗殴。一旦发现送交保卫科或公安机关处理,项目部不负任何责任,且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9、不得向外抛东西。

10、发生人为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当事人)。

八、其它事项

合同未尽事宜在施工中双方协商解决并形成书面文字。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本着权益平等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工程完成经验收合格,双方结算付清工程款,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工程木工施工承包合同 篇2

1)代建方风险的风险权重为28.41%,是风险因素中权重最大的。代建方选择的失败可能导致全局性的严重损失,甚至是项目全局的失败。很多时候,业主无法在事前对代建方行为进行实时的观察和监督,同时由于代建方业绩指标的可计量程度低等原因,业主无法在事后对代建方的行为后果进行准确的评价和控制。这样,在签订合同时,就必须考虑到如何减弱合同关系不对称的程度,加强对代建方的控制[2]。首先,应从代建方选择入手,选用实力强,有大量成功项目经验的公司作为合作对象;其次,应该加强技术和必要的商务沟通。利用和管理好代建方,将对项目是极其有益的。2)决策风险的风险权重为15.25%,是风险因素中权重其次的。由于决策的常态性,所以决策风险发生的概率也是相对较大的。决策之所以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是由工程项目本身的技术经济特点所决定的[3]。首先,应从决策者自身素质入手,加强团队决策,减少个人主观意见对项目不合理的影响;其次,应该对数据进行核实和验证,减少因决策数据不准确而影响决策成果;再者,还要加强决策工具和技术的学习和应用,对数据进行快速而正确的处理,形成正确的决策意见以指导项目实施。3)资金风险权重为11.15%,是重要的风险因素。对于项目资金管理来说,内部资金管理办法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资金计划管理、资金支付管理。资金计划管理、资金支付管理在项目中最重要的风险便是预付款管理。资金计划管理是对项目上应该支付的款项做到提前一个月上报,以便财务部门根据上报资金计划来准备资金。4)合同风险权重为10.31%,是重要的风险因素。控制合同风险的主要措施应该包括:熟悉和掌握工程施工阶段的有关法律法规;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标文件,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掌握市场价格动态要素;加强履约管理,分析工程风险;管好分包商,减少风险事件。采用转移合同风险措施,包括向对方转移风险和向第三方转移风险。比如:推行索赔制度、推行担保项目目标部分无法实现,严重的还可能产生项目目标的流产,出现烂尾楼,导致旷日持久的诉讼和纷争,损害一方或多方的利益,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对项目施工合同进行正确的、全面的风险评估,在风险评估的

制度、推行保险制度。特别是重大分项的投标报价说明中要求承包人做出保险承诺。另外,在实际工作中,选择项目合同类型时主要考虑项目性质、复杂程度、环境、风险程度和甲乙方的兴趣及合作基础等多种因素[4]。5)经济风险权重为8.98%,是重要的风险因素。该风险属于环境风险。一个复杂的外部环境可能给项目带来较多的不确定性并给项目带来巨大的损失。作为项目管理者,不能对此类风险进行控制,只能适应。应多与政策制定和执行部门加强沟通,及时了解最新信息,对于该类风险应采取风险回避的措施或适当的风险自留。对于由于宏观调控和经济疲软等可以采取放弃项目或调整投资方向;对于材料涨价,可以动用涨价预备费进行处理。

工业项目本身风险管理内、外部环境极其复杂,整个项目周期内涉及到环境、技术、经济和管理等方方面面。加上代建工业项目市场刚刚起步,也具有许多不成熟和有待改进的方面。另外风险管理和评价的方法种类繁多,但具有较高集成度和成熟灵活的风险评价方法却不容易找到,各类评价方法所建立模型的适用性极为有限并存在难以评估的缺陷。这些都期待今后的工作当中进一步探索和研究。

参考文献:

[1]王卓甫,谈飞,张云宁,等.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

水利电力出版社,2007.

[2]王卓甫,简迎辉.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及其创新[M].北

京:中国水利电力出版社,2006.

[3]李佳升.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7.[4]刘荔娟.现代项目管理[M].第2版.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

版社,2003.

[5]龚敬.浅谈建设工程风险管理[J].山西建筑,2010,36

OnrisksofownersofagentindustrialprogramsbyanalysisofAHPmethod

W ANG Peng

Abstract:ThepaperadoptsthecommonAHPmethodintheriskanalysis,analyzestheproblemsintheriskmanagementoftheagentindustrial programs,andtheidentificationmethodsfortheprogram risks,andpointsoutrelativestrategies,soastoreduceoravoidrisks,toquickenthe

基础上采取有针对性的合理应对措施,是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实现项目目标的关键。笔者通过长期的《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的教学、研究以及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同技术支持服务的探索,进行了一定的总结思考,认为对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风险评估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合同的合法性评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具体应符合这几个方面的规定:

1)合同主体的合法性评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主要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发包人应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发包人对承包人,以及承包人对发包人的主体资格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特别是邀请投标项目,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千万不能掉以轻心。承包人对发包人的主体资格调查主要是调查发包人是否是法人或法人授权,是否具有支付工程价款的能力。发包人对承包人的主体资格调查主要是调查企业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近三年完成工程的情况,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企业的等级,生产能力及设备,企业的技术力量,企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可用于投标工程的资金状况,企业的简历,承包类似工程的经验,企业的质量意识及质量保证体系,企业的履约情况,近两年介入诉讼的情况等。

2)合同形式的合法性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合同客体的合法性评估。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客体主要指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建筑物以及施工安装行为等,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和建筑物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强制性标准,合同约定的质量不得低于该强制性标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4)合同内容的合法性评估。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约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都是违法合同,都不受法律的保护。

2 合同的完备性评估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一般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附件,有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等。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词语定义及解释,合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施工合同的监督与管理,信息管理,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施工安全管理与风险管理等。由于建设工程在建造过程中受到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条件、社会条件、人为因素等影响,建筑物结构复杂,体积大,建筑材料类型多,工作量大,施工周期长,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主体除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以外,还与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建筑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其他施工承包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因此合同很复杂。建议选用GF-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具体工程的特点加以取舍和补充,使得合同文件和内容更加全面和完备。

3 合同双方的责任、权益评估

在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风险评估中,合同双方的责任、权益评估是重点中的重点,是合同双方关注的核心。发包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有: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现场和施工用地;提供水、电、电讯线路到约定地点,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需要;提供有关水文勘探资料和地下管线资料;提供现场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有关资料;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需要的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申请批准手续;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主持和组织工程的验收;支付合同价款等。承包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包括: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质量、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用房及设施,发包人承担费用;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发包人承担费用;负责保修期内的工程维修;接受发包人、工程师或其代表的指令;负责工地安全,看管进场材料、设备和未交工工程;负责对分包的管理,并对分包方的行为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安全施工,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持现场整洁;按时参加各种检查和验收等。对于部分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也可以通过专用条款约定,交由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承担相关费用,或部分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通过专用条款约定,交由发包人完成,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4 合同风险的评审、认定和评价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都有风险,在实际工程中,发包人往往利用本身的发包地位,将风险尽可能多地转嫁给承包人,而尽可能少地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例如工程款下浮较大幅度,工程量增加在一定范围内不调工程总价款,增加项目在一定费用范围内不增加工程总价款,要求承包单位垫资等,这些压缩承包人利润空间的做法,虽说从表面上看是减小了发包人的风险,而实质上是加大了发包人的风险,因为当承包人无利可图时或需要亏损时,必然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例如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这必然对发包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例如解决垫资问题,通过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政府规定,给发包人施加压力,逼迫发包人提前支付工程款;例如利用农民工上访给地方政府施加压力,造成社会关系紧张等;或将工程完成一部分后开始拖延,并寻找发包人的过错不断索赔,或停止施工与发包人诉讼解决纠纷,影响了发包人的生产和工作。

发包人应对合同风险认真进行评审、认定和评价,对承包人的履约能力进行评价,分析承包人的财务状况、技术力量、劳动生产率水平,是否利用其他公司的名义承接工程,社会信誉度如何,有无被政府列入企业黑名单的经历等。发包人的工程技术难度如何,有无高支模、深基坑支护、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大跨度结构的施工安装、高耸结构的施工安装等,以及需要特种技术施工安装的工程项目,分析承包单位有无承包类似工程的经历,有无对应的资质等级等。正确分析承包人的利润水平,在此评价的基础上,考虑承包人的承受能力,适当降低发包工程价款,转嫁部分

文章编号:1009-6825(2011)08-0240-02

广西高速公路房建工程管理方法分析

黎宇黄超良

摘要:以平钟高速公路房建工程建设管理经验为依托,针对高速公路房建工程特点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分析结果表明,通过对高速公路房建项目设计阶段和施工过程进行合理的预控,房建工程如期完工并非不可及的目标,业主管理中需加强主要制度、合同管理及奖惩措施的研究制定工作,同时结合工程实际强化制度执行力。

关键词:高速公路,房建工程,管理中图分类号:TU 712

广西桂林—梧州公路平乐—钟山段是全长110km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达27亿元,是广西通往粤、港、澳的便捷通道。项目全线房建工程主要集中在服务区、停车区和收费区,共9个施工点,总建筑面积约11 000m 2。本人主持了该项目房建工程的招标工作,并作为主要人员参与了其建设管理和收尾审计决算工作,对高速公路房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形成了较为全面的认识。结合平钟高速公路房建工程建设期间的经验,本文按房建项目实施流程对管理工作要点进行了分析,以供其他类似工程借鉴和参考。

1设计阶段

高速公路房建设计需充分体现高速公路所经路段的文化风貌和建筑特点,在满足基本服务和远景预期需要的前提下,给上路者体验当地风土人情的机会,形成一定的感官及文化享受,提高其上路积极性,进而提高项目运营收益。因此,业主需始终要求设计单位根据上述目标进行设计,提高工程适用年限,减少施工期间的变更。作为项目业主,需主动参与到房建设计的立项研究工作中,敦促设计单位对不同路段的房建工程,结合所处地区的地形地貌、民建特色及服务需要等,准确界定设计风格和远景用地范围。同时,安排房建专业人员随时督查初步设计方案是否

工程风险。

承包人应对合同风险认真进行评审、认定和评价,根据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认真加以分析,分析企业是否有对应的技术力量,是否有成熟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能够按规定完成该工程项目,根据合同,自己的利润空间有多大,能否达到自己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要求,承包人要认真分析发包人的支付能力,有无财务状况不断恶化的现状或趋势,发包人的融资能力如何,发包人的社会信誉度如何,对存在的风险自己有无应对措施,自己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在合同谈判时尽可能将风险性因素罗列出来,对自己不能承担的风险要坚决拒绝,对自己能够承担的风险从获益的角度和承接工程的角度认真考虑,积极承担。文献标识码:B

与立项意图相符、勘察资料是否翔实、设计深度是否有利于施工实际需要、工程投资是否在项目预算范围内及设计方案能否满足工程总体进度计划要求等等,敦促设计单位按合同约定投入设计人员履约,确保业主设计意图得以贯彻,并如期取得设计文件。

2施工阶段

2.1质量管理

在工程开工前,业主需与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一起,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各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以利于现场管理人员有效的发挥质量监控作用。施工前准备时,承包人需将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控制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需监督承包人制定和执行有关施工规范和措施,尤其是工程质量控制规范和措施。监理工程师必须敦促承包人认真组织进行施工图会审和技术交底,强化对关键部位技术工作的审核工作。在重点工序施工前,还必须对关键检查项目进行复查,如建筑物设计轴线坐标、基础土质和三维坐标、混凝土配合比及其模板规格、主材检验等重要项目,杜绝重大差错质量事故的发生。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质量事故坚持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质量责任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整改不放过等原则,同时,敦促承包人严格执行质量控制三道防线,即每道工序完后,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涉及内容多,关系复杂,时间长,任务重,合同风险有时难以识别和评估,但是只要我们认真对待,不断总结,系统地加以完善,善意地按市场规律经营,认真评估合同的合法性、完备性,合同双方的责任和权益,合同风险评审、认定和评价,工程项目目标一定能实现,承发包双方一定皆大欢喜,合作共赢。

参考文献

[1]赵润山.谈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和风险及防范[J].山西建筑,2009,35(35):197-198.

工程木工施工承包合同 篇3

摘 要:首先在对建筑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的功能进行论述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建筑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实际情况,分析了其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然后再以解决这些问题为目的,从工程项目施工全周期的角度出发,简要地阐述了基于跟踪管理理念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信息管理方法。建筑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是当前建筑行业迅速发展的必然要求,既对当事双方有着制约的作用,同时又是对当事双方的负责任,尤其是在当下市场经济错综复杂的环境下,做好这项工作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建筑管理;合同管理;合同信息

建筑企业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是企业对市场作出的承诺,是遵守契约精神的基础,因此针对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信息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企业能够适应市场规则需要、满足市场发展需求、并最终获得市场认可的基本保障。为了保证建筑施工企业的高效和可持续的发展,在日益激烈的市场中获得足够的份额和更大的优势,就必须加强企业的合同信息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在保证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使企业自身的合法利益也得到维护,从而使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因此而得到更大地提升。

一、建筑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的功能

(一)项目承包施工合同是构建当事人双方法律关系的基础。合同作为一种构建当事人双方法律关系的有效方式,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中得到广泛应用。在当前以平等主体为主要构成形式的建筑市场中,不能够依靠单一的行政命令设置法律关系,需要建设方与施工方在法律范围内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达成共识,并以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的形式形成法律文书,之后由各方履行合同信息规定的义务,通过相互配合,最终完成工程施工。

(二)项目承包施工合同是明确当事人双方行为规范的有效补充。当事人双方在施工活动当中的权利与义务的明确依据的是国家的建设法规,这也是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之一。但是,因为建筑施工活动的复杂性、多样性和特殊性,使得制定的法律并不能够将其中所有的施工活动囊括进来,而需要通过当事人的约定内容才能够满足工程项目承包管理的不同要求。因此,合同约定也就成为了确定建筑施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另外一种方式,并以之作为除强制性法律之外的施工规范的有效补充。

(三)项目承包施工合同是保护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合同中包含的内容与信息是当事人所约定的,但是合同中所约定的权利义务的法律效力则是由国家承认和保护的。一旦建筑施工双方出现合同纠纷,国家司法机关将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的有效性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督促义务人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或者承担对应的责任。同时,合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中的具体内容一部分包括国家法律规定,另一部分则来自于当事人的合同约定。

二、建筑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信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信息不规范。建筑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中的信息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对象,但是随着近些年来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企业由于精力的分散以及人为因素的影响,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在不断地降低,没有制定并形成专业的合同管理规范规则,导致合同中的信息存在着欠准确、欠细化、不法分子利用合同的便利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出现。从施工合同的制定角度来讲,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专业范围较多,加之合同管理还关系到项目管理系统正常开展的顺利程度,因此,制定一个科学、合理、规范的施工合同尤为必要。这要求合同信息的制定人员不但要具有专业的理论知识、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出色的管理能力,同时还要求他们能够遵守造价管理和相应的法律法规。但是,当前建筑施工合同中的信息主要是由发包方制定,因此合同的主要内容也多考虑发包方的利益,损害了承包方的利益,这对后续合同的执行产生了负面影响。

(二)建筑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管理意识薄弱。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员结构复杂,人员素质高低不同,且法律意识较为薄弱,没有专业的合同管理意识,不能够认识到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这样三个方面:其一,施工合同中信息和义务的规定不统一,存在着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其二,大多数的承包人资质不达标,违反了合同中的相关信息规定,且以借助虚假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经常发生;其三,一个工程分包给多个承包商的情况较多,而承包商又分包给下线多个更小的承包商,这样层层转包的方式给合同信息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三)建筑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缺乏一个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随着建筑工程建设规模的扩大,建筑市场的相关体制和规范正在持续的完善。可是相比较而言,对于施工合同的信息管理工作则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就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诸多的建筑施工企业因为没有重视合同管理的信息体制建设,更没有设置专门的合同监督和管理机构,没有对合同管理的程序予以明确,因而导致了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职责混乱、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的不断发生。同时,合同管理与监督工作不到位,企业没有一个完善、可执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不能对工程项目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价,这也是当前建筑承包企业合同信息管理存在的另一个具有代表性的问题。这些因素都会使得合同信息管理水平低下,增加企业施工项目的管理风险。

三、基于跟踪管理理念的建筑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信息管理方法

(一)对各项书面文件进行审查和控制。当工程项目施工开始之后,对合同中的信息进行的任何改动都必须向合同管理人员上报。传达至分包商的所有指令及其与业主间的书面交流都必须由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将具体情况记录在案。在施工现场,往往因为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和随机性,导致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会出现偏离预定目标的情况,若不能够得到及时的纠正,将会因为积少成多的原因导致工程建设总体目标与设定目标相偏离。这时,就需要基于跟踪管理理念,分析现场的实际情况,找到导致偏差的主要原因,对其中的不确定因素进行纠正,调整执行流程和具体的执行方法。

(二)对标志性的合同及事件进行跟踪。对施工中标志性的具体合同信息及事件进行跟踪是一项极为细致的工作,该项工作需要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数量、时间和费用等进行跟踪分析,通过这种对每个阶段标志性的事件进行跟踪管理的方式,能够确保整个工程项目的执行力度,使得各项管理项目都能够得到贯彻与落实。比如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就可以及时的对它们进行深入分析,以避免由于长期的细微偏差而导致的工程建设目标偏离问题的发生。

(三)对合同跟踪管理的次序予以明确。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合同数量多,且各种施工日常管理工作千头万绪,容易出现管理混乱的问题。因此,在具体的合同信息管理工作中,就必须对管理工作的次序予以明确,从而确保各项工作能够协调进行。例如,对于其中高频率的管理工作,在合同信息管理工作中要有明确的管理程序,且程序的设定要依据建筑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规律,并与具体的工程建设方案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够保证合同得到贯彻执行;而对于其中的低频率工作,则应该设置对应的应变程序以防患未然。

(四)构建档案管理系统对文件进行管理。在合同信息的跟踪管理工作中,随着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会产生大量的文件资料,这时设置合同管理文件管理系统就尤为必要。通过设置管理系统,能够对产生的所有合同文件进行科学、系统的收集,并对这些文件进行统一的整理和保存,从而提高合同信息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1] 李正义. 论建筑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信息管理与风险控制[J]. 房地产导刊, 2014(31.

木工施工承包合同 篇4

甲方:湖南航天建筑工程公司柳叶湖度假区东江村公寓式安置小区项目部 乙方:

为了确保柳叶湖度假区东江村公寓式安置小区主体工程的顺利施工,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形式:甲方将柳叶湖度假区东江村公寓式安置小区主体木工部分工程承包给乙方,甲方提供制模原材料(模板、木方、马钉),乙方负责钉子、铁丝;乙方实行单包工,甲方协调助乙方处理当地民工务工问题。

二、工程承发包范围: 1)配合项目部作好施工放样;

2)无条件搞好工地所需小件制作(凳子、挂尺、条尺);、3)混凝土的制模、装模、守模、拆模(含门窗、施工洞); 4)屋面工程;

5)所有施工现场木质料清理。

三、承包单价及结算

1)单价 元/m2(结算面积以设计图纸为基准。变更工程量以甲方变更通知为准实行增减)。

2)主体三层结构完成后按工程工价付 %,主体六层结构完成后按工程工价付 %,其余款项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四、质量标准:合格。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服从施工员指挥和接受监理部门质量监督。不得出现走模错装现场。做到拆模后不动一钻一锤,如质量出现差错和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并罚款300元,罚款在工资结算时扣除。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赔偿所有损失,并且无条件接受甲方处罚。

五、工期:工程总工期为 天。乙方必须按项目部时间安排保证施工工期,无故拖延工期甲方将按每天1000元对乙方进行处罚,如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工,甲方有权废除施工合同,对前段工不予计价付款。

六、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管理,自觉按安全规程操作,确保施工安全。如果出现安全事故,甲方不负责任何经济赔偿。同时,必须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1、自觉做好安全防护,戴好安全帽,否则发现1例罚100元;穿软底鞋、穿长衣长裤,否则发现1例罚款100元;酒后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现1例罚200元。

2、施工时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乱动用电设施,不得随意挪动安全防护,不得随意抛丢各种物件,不得随意生火,否则每发现一例罚款500元。

3、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未作处理不准施工,否则,罚款500元。因此而出现的安全事故,甲方不予负责。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文明守纪,不得随意带走任何物件,不得争吵打闹,不得随意大小便,否则,每发现一例罚款500元。

5、上下班途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人车安全。如途中出现安全事故,甲方不予负责。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工程木工承包简单合同 篇5

乙方:

经甲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甲方将xxxxx主体工程木工工程双包给乙方施工。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筑面积按施工图纸计算,结构层次按图纸设计。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即包括所有砼成型措施费用。机械设备自理。

三、工期要求:自开工基础土方开挖好后,工期要求 必须至一天,资奖励制度5000元。

四、质量要求:主体工程必须符合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并确保质量等级为省优工程。

五、付款方式:主体施工过程预付工程款,主体竣工验收付工程款,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天内付清。

六、结算方式:按图纸建筑面积元/平方米结算。

七、双方职责:

1、甲方提供乙方施工图纸,施工员同乙方一同放线,找水平等技术措施。

2、甲方及时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教育。

3、乙方必须按时完成甲方交待的工期进度、质量等级要求,达不到工期进度和质量要求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要做到工完场地清理,整洁符合文明工地标准。

5、乙方必须自行组织安全教育,同自己工人签订安全合同,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6、乙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不得有吵架、斗殴行为,如发现一次扣款5000元,并负责自己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7、乙方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而返工,乙方必须承担一切材料,工资等损失。

八、甲、乙双方在协议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木工分项工程承包合同 篇6

发包方: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勘测生产基地工程(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杨波 身份证号码: ***331(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工程施工需要,将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勘测生产基地工程木工分项以包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促进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明确双方职责,根据我国现行的《建筑法》﹑《合同法》﹑《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一:工程名称: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勘测生产基地工程 二:承包方式及工程内容

1.承包方式;本工程木工模板制作和内模板架搭设工程采取包清工的形式,(模板制作和内模板架搭设工程的耗材及周转性材料由乙方承包);

包工包料内容:乙方负责本工程涉及模板制作安装和内模板架搭设的一切工作;(其中包括所有线条、压顶、构造柱等二次结构模板制作安装)。±0.00以下所有工程。

主要包括:钢管、扣件、螺丝、九夹板、50*100mm松木方料、铁钉、对拉螺栓、(地下室剪力墙对拉止水螺栓由甲方提供)、上部结构穿螺杆用的PVC管,完工模板退场、模板工程所用材料回收及堆放整齐、混凝土跑模的凿除、模板涂刷脱模剂等施工工具及机械等;支模所用的钢管、扣件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材料的同时必须提供材料质保书和合格证。地下室的螺杆割除由乙方负责。乙方提供的模板必须60%以上是新模板。

模板和内模板架的安装拆除、对拉螺栓的加工安装及支护的拆除、涉及模板工程材料的水平运输等;

2. 模板和钢管拆除后统一由项目部指挥整齐堆放; 三:施工工期

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安排组织模板制作和内模板架搭设工程施工,保证工程进度。

2.若乙方原因无法按期完成工期每延迟一天,每天罚款300——500元计,从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工期顺延。四;技术资料供应

甲方在开工前根据工程承包范围,提供模板工程所需要的施工图纸及变更通知一套。

五:工程结算及付款

1.工程造价:按照施工图纸计算的建筑面积为依据结算,图纸更改部分相应更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量计算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综合单价人民币: 壹佰零伍元整(105元/㎡)进行结算;(其中:地下室及主体、上部结构按80元/㎡,二次结构模板22元/㎡,其它:小型机械、清理、管理等3元/㎡.)2.进度款支付:按每月完成进度面积的工程量结算。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款结算,甲方并于下月15日前支付上月的工程款;

3.主体结构验收后付至总价的95%,余总价5%待乙方材料全部清理、退场完,工程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付清。

4.如果有关部门检查提出整改,乙方必须限期内整改完成。

5.甲方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后,乙方必须确保将工资发放。如因乙方工人工资未发放到位,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负责。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遵照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必须保证达到合格; 2.乙方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及时办理与钢筋、混凝土工序的交接手续;

3.混凝土浇筑期间,乙方必须安排足够的人力,监护模板,及时封门字洞,对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出现情况予以及时处理;

4.乙方模板投入套数三套,乙方的施工方案必须经过甲方的审核批准完善后方可施工;

5.在模板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出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否则甲方将予以经济处罚;

6. 甲方应及时填写拆模报告确定拆模时间,乙方拆模时间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

7.局部混凝土超标部位乙方负责处理,若处理不及时,甲方安排处理,处

理费用从乙方完成工程量中扣除;

8.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施工要求的情况,甲方通知乙方限期整改,整改不及时或效果不显著,甲方将有权给予经济处罚,包括终止合同,清退乙方出场,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接受。

9.为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及安全文明施工的顺利执行,乙方必须在进场时,同时调进价值20万元的模板做为乙方的保证金。七: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承担整个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方面的责任及费用;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搞好三级安全教育;乙方在进场前必须向甲方提交施工人员名单、工种、特殊作业人员证件。

3. 乙方必须保证所承担工作范围内的场地、作业区、宿舍的文明施工要求,甲方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检查,对于检查不合格的情况,乙方应及时整改,否则,甲方将予以经济处罚;

4.乙方必须在进场10天办理完本单位需用的各类证件及手续,费用乙方承担; 乙方必须固定一名工长在现场,方便现场事务;

5.乙方承担自己施工职责范围内的现场、施工区域、生活区域的文明施工环境,保证工完料尽场地清;若不能保证,甲方有权安排人员处理,同时甲方将给予乙方双倍的处理费用的处罚;

八:劳力及材料管理

1. 乙方需用劳动力,应提前报甲方审查同意,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进住人员必须持有五证(身份证、暂住证、上岗证、就业证、计生审检证)等有效证件。不具备五证等有效证件,被查处罚款的一切责任及工人不能发放工资均由乙方承担。

2.工地严禁使用未满16岁的童工、疯病、精神病者及50岁以上的劳动力。

3.乙方所有材料保管及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九:奖罚方式

1.施工验收不符合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标准,乙方必须及时负责返工,认真整改,直至全部符合要求,其一切返工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赔偿因此造成 的材料损失费。如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现实无法整改,甲方派人整改或采用加固补救措施,按其一切费用计算均由乙方负责。

2.严禁自己烧饭烧水,住入生活区的民工必须在食堂吃饭,如发现自烧者,用具没收,处罚每次200元。

3.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精心操作在每一层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将材料堆放在指定地点,材料堆放整齐,垃圾应时清理干净,做到完工料清,文明施工;

4.乙方不得擅自切割钢管,若切实需要切割钢管应通知项目部,乙方编制合理的方案,并由项目部认可后方可切割钢管; 十:双方职责 1.

甲方职责

(1).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 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2).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处理,监督工程质量,组织工程验收;(3).为乙方免费提供生产、生活用电、用水、垂直运输工具。

2. 乙方职责

(1). 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于开工前编制好模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甲方审批;

(2). 准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工作例会;严格施工标准,保证施工质量;(3). 负责本分项工程的内业资料的填写上缴;

(4). 负责施工期间所承担工作范围内的设备、人身安全责任; 十一:管理制度

1.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组织足够的劳动力,加班加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

2. 班组长应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法规、法令,督促工人遵纪守法,文明施工,同时搞好宿舍、食堂的周围环境卫生,禁止粗言野语、打架斗殴等现象,违反者按治安处罚条例处罚外,每人每次罚款200-500元,造成刑事犯罪送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1. 每月工资根据班组工人三级教育及暂住证由项目部发放到工人。

2.乙方若在工程施工中没有按时完成并且劳力不足或严重劳力不足所造成停工半停工状态,项目经理部有权不经过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乙方自愿承受所有损失,清退出本项目部现场。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结清费用后失效;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木工分项工程承包协议书

补充协议

甲方: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勘测生产基地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陈志英 身份证号码: ***125(以下简称乙方)

1、因甲方工程施工需要,将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勘测生产基地工程木工分项工程承包给杨波施工(另见双方施工合同),为了促进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杨波另将本工程仓库1二层以上木工分项工程以包清工的形式承包给陈志英施工。承包价格、责任及任务等详见杨波、陈志英双方签字生效的合同。

2、现为加快工程进度,经甲、乙双方协商,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甲方规定的施工任务(2013年农历年底完成二、三层结构,2013年3月底结顶,二次结构按甲方的进度安排及时跟上),甲方在乙方与杨波的合同价基础上增加10元/平方米(合计肆万元人民币)补给乙方。2013年农历年底付给乙方贰万元,余款贰万元待本工程结构中间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给乙方。

3、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结清费用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工程木工施工承包合同 篇7

建设工程项目由于规模大、投资额度大、工期长、技术性强以及外部环境复杂,使得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潜在的索赔机会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是多方面的。本文意在使承包人能成功捕捉索赔机会,并充分利用合同条款赋予承包人的权利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并达到目的。

1 承包人索赔概述

1.1 承包人索赔的概念

承包人索赔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或与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发生了非承包人自身原因所导致的工程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长,按规定程序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行为。

1.2 承包人索赔的特点

1)索赔是要求给予费用和(或)工期的主张,是履行合同的正当权利要求。2)索赔的依据是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建设惯例。3)索赔是因非自身原因导致的。4)与合同比较,已发生了额外的经济损失和(或)工期延误。5)索赔必须有切实有效的依据。6)索赔是单方面行为。一般可通过协商方式友好解决,否则,可通过仲裁、诉讼等司法途径解决。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下承包人的索赔权利

在施工管理中及时、准确、全面的发现索赔机会是索赔工作的前提,所以就要求施工管理的工作人员要非常熟悉施工的顺序和要求,特别要熟悉合同条款,全面掌握承包人的索赔权利,据此进行索赔。根据2011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涉及承包人索赔权利的条款共40条。

其中,可索赔工期、费用及利润的条款有22条,分别是1.5迟到的图纸和指示、1.6联络、2.2现场进入权、2.3许可或批准、2.5发包人或其他承包商原因、4.1监理人的权利、4.3监理人的指示、4.4监理人的确定、5.6(1)道路通行权、6.2施工组织设计、6.4测量放线、7.3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7.4不可预见事件、7.7.2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施工暂停、9.1变更、9.10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10.4.2支付预付款、13.6.2工程试车中的责任、12.2.3隐蔽工程监理人重新验收、13.5接收与部分工程的接收、10.5.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及15.1发包人风险。

可索赔工期、费用的条款有2条,分别是1.9化石、文物和15.3不可抗力。

可索赔费用、利润的条款有10条,分别是1.7权益转让、1.10知识产权、7.8提前竣工、9.9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9.11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1.2竣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14.2缺陷责任、14.3保修责任、17.2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和17.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

可索赔工期的条款有2条,分别是9.5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和14.1缺陷责任期。

可索赔费用的条款有4条,分别是5.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1.2安全生产措施费用、10.6质量保证金和14.2.2缺陷责任期内的检测费用。

3 承包人索赔的计算

承包人索赔计算就是通过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说明应得的延长时间和(或)经济补偿的款额。计算分为工期索赔的计算和费用索赔的计算。

3.1 工期索赔的计算

1)网络计算法。通过对延误事件发生前后网络计划的对比分析,计算出延误事件发生前后的工期变化时间,根据工期变化时间计算工期索赔值。该方法的基本思路是:假设工程施工一直按照原网络计划确定的施工顺序和工期进行,现发生了一个或多个延误事件,使网络中的一项或多项施工延长持续时间,或施工顺序发生变化,或增加新的施工,将这些施工受影响后的持续时间带入网络中,重新进行网络分析计算,得到一新工期,新工期与原工期之差就是延误事件对总工期的影响,即为工期索赔值。这是一种比较科学合理的分析计算方法。

2)比例计算法。该方法适用于计算索赔事件对总工期的影响,有两种方法:a.按照索赔事件价款占工程合同总价的比例计算,公式为:总工期索赔值=(新增工程量价款/工程合同总价)×原合同总工期。例如:某工程合同总价6 000万元,合同总工期为30个月,现发包人新增工程的价款为400万元,则总工期索赔值=(400/6 000)×30=2个月。b.按照单项工程工期拖延的平均值计算。例如:某工程有A,B,C三个单项工程,由于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及时,分别影响工期20 d,12 d和10 d,则承包人提出:总工期索赔值=(20+12+10)/3=14 d。

3.2 费用索赔的计算

费用索赔是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是承包人索赔的重点和目的,工期索赔一般也是为了费用索赔。

1)索赔费用的组成。a.人工费: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b.材料费:是指由于索赔事项的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c.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d.现场管理费:是指承包人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现场管理费。e.利息:包括拖期付款利息,索赔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等。f.间接费:主要指工程延误期间及变更索赔所增加的管理费。g.利润:除不可抗力外的索赔外,一般均可计算利润,利润百分率与投标时保持一致,并且要考虑投标降造系数,作为该项索赔的利润。

2)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a.总费用法。先计算出该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总费用,减去投标时的费用,就得到索赔费用额。这种方法多用于综合索赔,原因在于多个关联索赔事件交叉发生后,很难准确分清每个索赔事件的影响和损失,只能综合计算和索赔。b.分项法。是按照实际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及按取费标准计算间接费的分项计算法。这种方法适用于一事一索赔的单项索赔。c.实际费用法。是按单个索赔事件所引起的费用变化分别计算索赔值,一般先分析一个或一类索赔事件所影响的费用项目,计算每个费用项目受索赔事件影响的费用数值,通过与合同价中的费用进行比较即可得到该项费用的索赔值。这种方法能比较准确、客观的反映承包人的实际损失,也易于被发包人接受。

4 索赔文件的组成及撰写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意向和索赔报告,这些索赔文件的撰写水平很大程度上影响索赔能否成功。

4.1 索赔意向通知

按照合同要求的格式,主要说明索赔事项的名称,可引用合同条款,提出索赔要求。至于要求的具体内容,在随后的索赔报告中详细说明。

4.2 索赔报告

索赔报告的内容会因索赔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四方面内容:1)总论。包括序言、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2)索赔依据。主要是说明自己具有的索赔权利,这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索赔依据内容主要来自该合同文件,并参照有关法律规定。包括索赔事件的发生情况,处理过程,合同根据。主要作用是让发包人和监理人能系统的了解索赔事件的始末,并认识到该项索赔的合理合法性。3)索赔计算。计算要翔实,包括索赔工期的时间和(或)款项总额,索赔的计算过程,计价方法和开支项目、款额要合情合理。4)索赔证据。索赔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证据资料,以及对这些证据资料的说明,通常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工程图纸、变更及签证、会谈纪要、来往文件、施工日志、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表、材料和设备采购发票、气象报告、工程照片、会计核算资料、法规性文件等。索赔证据一定要翔实可靠,一定要能全面支持所提出的索赔。

索赔报告撰写的一般要求是:索赔事件要真实,造成的损失要确凿,责任分析要合理,索赔计算要准确,索赔报告要简明、索赔结论要明确。

总之,工程索赔是承包人维护自身权益,合理规避风险,减少意外损失的一种手段,它贯穿于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作为索赔管理人员必须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较强的索赔意识,在充分理解合同文件的基础上全面了解施工过程,高度重视工程事件,善于捕捉索赔机会,本着依合同、重证据、讲信誉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按照程序进行索赔工作,就一定能够达到成功索赔的目的。

参考文献

[1]何伯洲.建设工程合同实务指南[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2.

[2]何伯森,张水波.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05.

工程木工施工承包合同 篇8

关键词: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索赔

中图分类号:F2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5-0137-02

随着国内企业国际承包工程经验的积累、业务的扩展,我们逐渐具备了承担项目的实力,有些工程的组织和质量都很出色,但亏损和效益低比较普遍。中国公司在对外承包工程或国内的外资工程中大都负担了较多的风险,牺牲或影响了可能的效益。

建筑工程的风险是不可避免的,应由合同双方合理地分担,这个分担的准绳和保障就是合同。在国际承包界已经形成了以法律合同观念为基础的日常管理制度和专业人员构成的成熟的合同管理体系。下面结合笔者在理论学习和工作中的实践体会,谈谈加强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管理几个重要方面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原则:

一、精确界定合同工作范围

我们的项目管理者通常缺乏对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的认真研究,忽视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本质区别。有些人甚至习惯性地认为业主和监理下达指令的工作不能不执行。实际上对于额外工作,承包商并没有义务一定执行,而需要重新协商、定价、并可以坚持重新签约;对于附加工作,也应区别几种不同情况,判定是属于合同清单已列的工作,还是合同清单未列出但又在合同范围内的。对于后者,应该定新的单价,核定新单价时,根据不同情况又有多条原则,这些原则在FIDIC标准合同中通常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区分在于判定该工作是否为原合同所必要的,没有这部分工作,原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是否可以发挥预期的作用。

二、工程变更的索赔

一项大的土木工程总要有变更,因此也总是存在着索赔的可能。在国际承包工程中经常遇到业主和监理咨询工程师硬将事实上的变更工作挤入原工程清单中旧科目和单价的情况,或是只发出口头指令,却不以书面确认,使承包商蒙受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目光敏锐、及时发现,据理力争,及时书面确认变更令,确认计价方案。只要是监理咨询工程师指示的施工方法、次序或质量要求、标准的改变,即便没有变更令,根据合同解释原则,也可以视为可推的变更令。我们在工地大量要处理的是工程变更,我们经常在项目结束发现亏损后一揽子提出的索赔,其内容有很多是应在发生当时以工程变更处理的。即便是总价合同,有时也允许计量设计变更并随之调价。如果盲目扩大索赔的范围,反而会使问题复杂化。

三、现场自然条件及其变化

土木工程中不利的现场条件和条件的改变很常见,但这种风险应被合理的分担。业主通常会在合同中写入免责条款(如现场确认书中的描述等)或把勘探地质材料报告作为非正式文件。但这并不能真正将风险转移给承包商,从法律上说尤其如此。尽管咨询咨询工程师一般都要“捍卫”原地质报告以维护其声誉,说这种条件承包商应合理地预见到,这确实会给承包商带来一定困难。只要承包商认真进行了现场考察,周密地估计、预测现场条件达到合理的程度,在极不利条件出现或原文件所述有重大改变时证明:这属于与图纸和勘探资料之中所描述的条件有本质不同的现场条件;或合同中未做描述,但即便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合理地预料,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和附加成本就要由业主负担。

四、加强合同管理措施,抑制不公正行为

从合同上说,承包商必须执行咨询工程师在合同范围内的所有指令;但同时,他可以不执行超出咨询工程师授权范围的指令。对于合同范围内的指令,他也有提出计量计价要求的权力,尤其是对工程变更。如果咨询工程师无视合同规定的计量计价程序,不经与承包商商议而诸事自己说了算或对变更不予计量,又属于违约行为。

有的咨询工程师习惯发口头指令而不予计量,承包商可以即以书面确认并申请计量计价,按合同规定(FIDIC和I .C.E都是这样)如咨询工程师不书面否认,在规定日期后(七日、十四日等)届时生效,如此办理,上述行为自然收敛。

有的咨询工程师为避免附加成本,保持预算不突破,当工程情况变化需要采取附加措施时不明确下指令,而是建议承包商如此这般。如果这种情况不是有经验的承包商可能合理预见到的而附加措施又是执行合同所必需的,根据法律原则解释合同的默示条款(Implied term),咨询工程师必须及时做出指示,否则又是违约,可以索赔。

五、停工、仲裁和终止合同

在国际承包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客观的原因或合同某一方原因导致暂停施工的情况并不罕见,严重的可能导致终止合同。暂停可能是由业主或其授权咨询工程师指令的,也可能是由于特别紧急状况所迫。还有一种情况是承包商提出的。这在FIDIC第三版及以前版本和I .C.E第五版及以前诸版都是没有的。FIDIC第四版69.4条规定当业主不按规定期限支付工程款而使承包商财源枯竭,无法继续施工时,承包商可主动提出暂停施工或放慢施工进度。

尽管在国际工程实践中,承包商提出暂停施工的权力有限,但我个人认为应充分利用这个权力以摆脱被动局面。例如:有一个项目,业主财政紧张,在支付上严重违约又无力改变,我承包公司举棋不定,勉强垫资支撑近一年,最后还是提出了暂停,而这个项目二年后才复工。回头来看,长期垫资还不如及时停工。

在业主违约的情况,果断暂停或以终止合同相威胁,对中国公司特别重要(终止的具体提法和策略应听取律师或专家的意见)。因为对于信誉本身就不太好的业主,“绥靖”可能导致更加被动。

仲裁通常不被认为是好的纠纷解决途径,但如果明知胜算较大,而且金额巨大,却无处讲理,另无他路,也该尝试。在发展中国家,“咨询工程师”通常被指定为业主的某一官员,而且监理咨询工程师在合同中的身份只是“咨询工程师代表”。这样,在合同管理实践中,我们应充分利用咨询工程师的争议调解权,还可以通过业主来制约监理咨询工程师的某些不公正行为。

正式仲裁前一般会先进行调解,有的国家和地区还有专门的调解机构。找一个中间机构来调解,如土木咨询工程师协会等,出于声誉等各方面因素,一般会比较公正,也经济得多。这时,聘请法律顾问、请著名律师出书面意见,引用所在国诉讼和仲裁安全,及时提到的仲裁威胁都是有效的手段。在这些综合措施下,一般显失公平的业主或咨询工程师就开始退让了。另外仲裁或调解也并非一定要对整个合同,而可以就某一项索赔或某一个问题,如不可预见的不良现场条件的判定等。总之,为了比较公正、合理地解决合同纠纷,应利用各种可以利用的方式和手段。绥靖的代价往往是利益。

加强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对于提高项目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承包工程项目的效益,都有重要作用。合同管理与其它工程管理环节丝丝相扣、互相影响。有些索赔提不出来,是因为成本核算精度不够;没有实施网络计划管理,许多延误就无法证明等。改进和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是中国承包公司共同面临的问题。

六、如何改进合同管理工作

(一)普及和加强法律观念、合同意识

凡事从合同规定的责权利出发去考虑,项目负责人应时时牢记合同管理贯穿项目始终的原则,即便是做具体工作的咨询工程师也应把技术问题与合同条款联系起来考虑,以技术方案在合同上的影响经济效益作为评价可行性的重要指标。比如打桩遇到不良地质情况,应在准备技术方案的同时,分析是否已超出了合同规定的情况;是否需动用超出预定方案的资源已并应告知合同管理人员,看是否属于业主应偿付的情况。

项目组碰到天灾人祸或其它特殊情况,应同时想到保险公司是否应赔偿,业主应负什么责任。在着手处理时及时做好记录并按时按既定方式向有关部门通知并提供有关的资料表格。其中某一步骤的不完整或不合理规定都可能影响风险的分担和承包商全部权利的实现。

合同和法律观念还涉及到签收发文、分类档案系统、同期工作记录和签认、书面证据和及时确认口头指令等等。这当中应避免可能由于因袭老经验和按习惯做法而忽视合同法律原则的情况。比如:不少人认为工程承包合同是协议签字后才生效的,但实际上按照合同法的原则,一个报盘(要约)被无条件接受(即承诺)时,合同就约束双方了。也说是说,从收到中标通知书起投标人就成为合同中的“承包人”了。从这个时刻起,业主有什么行为违背合同精神,就可以视为“违约”了。

(二)设置专人或组负责合同管理,编制有关规程手册,使合同管理程序化和制度化

在国际上,合同管理知识是项目管理人员的必备知识,并没有负责计量的Q.S专门归口管理。这种人学过工程,还学过法律,有合同管理的专门知识和经验,对合同的理解、解释、执行、纠纷等决策都要听取他们的意见。这些人利用已成熟的制度有效地进行合同管理,保证了对合同正确理解、对已完工程的正确计量,对额外工作的准确判断和对额外成本的索偿。大的问题出现时,再聘请合同专家和律师加盟。

适当雇佣专业的合同管理和索赔公司也是应该考虑和比选的方案和选择,在许多情况下不是值得的,从学习、借鉴、提高的角度来说,尤其如此。

针对我国公司合同管理普遍偏弱的情况,建议多进行一些普及和研讨活动,特别是由有关专家编写出可操作的规程、手册等,再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同时,应争取设专人或小组专职或侧重合同管理,从合同角度影响和参与决策。项目签约、开工、接受变更令、停工、复工、纠纷都应尽量征求专门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见,以避免项目在合同管理上失控。

中国承包公司在合同管理工作上与国际市场的差距客观上起到了限制和阻碍承包事业发展的消极作用,也大大影响了整体经济效益。我国的国际承包工程企业应积极培养合同管理的外向型人才,开展对合同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不断汲取、引进国外先进的体制和做法,不断提高合同管理和项目管理水平,加快我国承包工程事业的发展,带动国内工程市场的发育、项目管理体制的健全和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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