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名称变更公告

2024-05-30

关于公司名称变更公告(通用9篇)

关于公司名称变更公告 篇1

原名称:XXXX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制造、安装;电缆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开发产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变更后名称:XXXX技术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电工技术研发、新材料的开发和应用;电线电缆制造、安装;电缆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开发产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电工电气设备制造销售。(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公司名称变更后原XXXX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债权债务由XXXX技术有限公司继续承担,签订或正在履行的合同仍然有效,原公司使用的商标及各类资质文件新公司暂时延用,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公司营业地址、联系方式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

特此公告!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名称变更公告 篇2

一、研究设计

(一) 研究假设

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是现代市场经济和证券市场运作的基础, 对经济发展和金融体系的稳定具有积极而重大的意义。从内容上看公司治理包括内部治理机制、外部治理机制和相关法律环境, 内部治理机制主要是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之间形成的一种制衡机制, 外部治理机制包括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中介结构等通过价格、人才竞争等方式对公司产生约束和激励作用。对于合理的公司治理模式并无定论, 不论是以内部监控, 还是以外部监控为主的公司治理模式, 都无法完全根除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不规范行为。但公司治理机制在企业信息披露中是不容置疑的, 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 对规范上市公司包括信息披露在内的行为具有积极的作用。上市公司年报重述公告的发布通常与信息披露不当联系在一起, 这种信息会直接传递到董事会、股东大会, 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的内部监督部门, 负有监控的责任和义务, 对管理层的不当会计行为作出反应, 如辞退、降职等。基于此, 提出如下假设1:

假设1:重述公告的发布影响管理层的任职

财务报表重述的内容从涉及会计科目到不涉及会计科目, 重述原因从工作失误到受到外部压力, 存在各种特征, 从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角度, 较多重要事项的重述可能说明管理层没有“克尽守职”。上市公司内部监管体系在考察管理层管理活动的效果时更加关注的企业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 比如, 可能承担的未来债务、对外担保等问题。基于此, 建立假设2:

假设2:管理层变更与是否涉及重要事项重述、与重要重述事项的数量、与是否涉及重大对外担保重述均正相关

Hemang等 (2006) 的研究认为美国上市公司财务重述发生后管理层变更比例增加, 内部董事持股比例与管理层变更负相关, 但相关关系不显著。Shawver (2003) 的研究得出董事持股有助于抑制公司财务舞弊, 董事会持股比例的增加有助于提高董事会的监督积极性, 从而更加关注管理层不当会计行为背后可能存在的问题, 因此, 在对管理层不当会计行为进行变更惩罚的表决上起到推动作用。我国董事会内部董事在董事会中占有绝对优势, 董事会持股比例与内部董事持股比例基本持平, 董事会持股比例的增加有助于提高监督效率。基于此, 建立假设3:

假设3:董事会持股比例与管理层变更正相关

国内学者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都肯定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认为随着独立董事人数比例的增加, 其监督作用不断增强, 公正性提高 (陈宏辉, 2002) , 管理层不当重述会计行为发生后, 独立董事通过加强后续监督力度的方式对管理层施加监督压力, 同理, 审计委员会的成立也在监督和约束管理层行为上起到了积极作用 (杨忠莲, 2006) 。基于此, 建立假设4、假设5:

假设4:独立董事比例与管理层变更正相关

假设5:审计委员会的成立于管理成变更正相关

(二) 样本选取

按照上市年度、总资产、CSRC行业分类选择控制样本, 排除数据缺失如 (表1) 。为了能够提供一个研究标尺, 按照行业、规模、上市时间选择了相应的控制样本。首先按照CSRC行业分类标准, 选择总资产在0.75到1.25倍之间, 与上市公司同一年上市的控制样本, 符合标准的有控制样本的重述公司合计38家, 扩大上市年度差异到年后2年, 最终的样本公司有67家。本文使用28个月的窗口期, 低于Beneish (1999) 的4年, 高于Karen Hennes (2007) 等的6个月, 主要基于以下两点:首先, 如果不选择相对较短的研究期间, 那么变更很可能取决于其他因素, 而不是重述;其次, 从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变更时间看, 主要集中在重述后3-5、12-14、23-25个月之间, 因此推断管理层变更可能与任职期限存在一定的关系, 选择28个月有利于对任职期限进行考察;第三, 国内外学者研究指出业绩与管理层变更之间的关系比较显著, 因此相对较短的窗口期有助于减少业绩可能对变更造成的影响。

(三) 变量选取

本文变量选取如下: (1) 管理层变更效应变量选择。本文所定义的管理层变更是指董事长、总经理或者财务负责人变更情况。如果重述后24个月内董事长、总经理或者财务负责人中一人离开了公司, 就算发生了变更, 判断标准如下: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时年龄在60或60以内;如果为实际委派, 不因实际控制人变动而变动;公司没有发生破产、重组;任期未满。 (2) 公司治理变量。国内外研究学者发现, 公司治理对管理层变更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杨忠莲 (2006) 发现审计委员会的建立是董事会中增加的一支财务治理力量, 能够对财务报表重述具有抑制作用。而且公司独立董事的建立在监督上市公司舞弊行为上起到积极作用。Erickson等 (2003) 和Richardson等 (2003) 发现与控制样本相比重述公司以股票为基础的补偿方式在CEO薪酬中占有更大的比重, 说明管理层持股在不当会计行为上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基于以上相关研究文献, 选择审计委员会、管理层持股比例、管理层两职状态、独立董事的比例作为公司治理指标的控制变量。 (3) 控制变量的选择。根据国内外研究成果, 本文选择的影响重述公告的控制变量主要包括:第一, 盈利能力:Hemang等 (2006) 的研究发现, 发生重述的公司在重述后整体业绩表现都很差, 他们的实证研究表明ROA与变更与否显著负相关。考虑到中国国情, 企业盈利能力指标与管理层变更同样存在相关关系 (吴春燕, 2006) , 因此, 选择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和净利润指标作为控制变量。第二, 财务杠杆:Karen等 (2007) 的研究发现财务杠杆在决定管理层去留的问题上影响力不大。我国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的高负债经营情况, 董事会在考察决定管理层变更过程中很可能将这些指标考虑在内, 本文采用总负债/总资产对财务杠杆进行衡量, 该比率越高, 企业风险越大, 董事会因此辞退管理人员的可能性越大。

注:“*”代表在5%水平上显著;“**”代表在1%水平上显著;Restate表示是否重述, 重述=1, 未重述=0;CHMGE代表董事长重述事件发生时的年龄;CHMTENURE代表董事长变更时的任期, 处于任期前期=1, 处于任期中期=2, 处于任期后期=3;CHM/GM代表董事长是否兼任总经理, 是=1, 否=0

注:“*”代表在5%水平上显著;“**”代表在1%水平上显著

*在5%水平上显著;在1%水平上显著。

注:“*”在5%的水平上显著

注:“*”在10%的水平上显著;“**”在5%的水平上显著

二、实证结果分析

(一) 变更样本控制样本管理层变更多元逻辑回归

(表2) 回归结果显示董事长变更受到其年龄和任期的影响, 重述与否的影响力并不显著。 (表3) 在多元回归分析显示总经理任职对变更没有显著的解释力, 是否发生重述与变更与否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同时多元回归模型显示资产负债率对总经理变更与否具有极强的解释力, 说明在考虑是否继续留任总经理时, 董事会可能会综合考虑几年总经理在任职期间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 对企业可能的长期偿债压力关注较多。是否重述没有进入多元回归模型, 净利润和总资产指标进入模型并且回归系数非常显著, 但回归系数极小, 因此这些对财务负责人变更的影响力有限。在 (表4) 按照是否涉及重要内容的重述进行分类, 结果显示, 涉及到重要内容重述的财务负责人变更情况受到每股收益和独立董事比例的显著影响, 因此说明重述事件发生后, 财务负责人行为可能受到了来自独立董事的压力。每股收益指标进入模型也说明, 在上市公司中财务负责人任职情况受到财务状况的影响。通过董事长、总经理变更多元回归结果, 发现任期情况对管理层变更有影响力, 为了进一步证实重述公告的管理层变更效应的存在, 进行了非参数检验, 如 (表5) 所示。从统计结果上看, 董事长、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变更均小于0.05, 接受假设1, 即财务报表重述公司在董事长变更、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变更显著大于未发生报表重述的公司, 但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单独变更情况没有通过检验。

(二) 管理层变更与重述公告特征、公司治理、财务特征多元逻辑回归分析

管理层变更与重述公告特征回归分析结果见 (表6) 和 (表7) 。Forward逻辑回归显示, 重要事项的数量、与是否涉及重大对外担保重述进入模型, 虽然模型整体判别度并不高, 近64.2%, 说明重要事项的数量和重大对外担保事项重述对管理层变更具有相对显著的解释力, 验证了假设2。 (表8) 显示了引入财务、治理控制变量的逻辑回归分析结果。可以看出, 董事会持股、资产负债回归系数都通过了5%水平下的显著性检验, 说明董事会持股比例与变更与否显著正相关, 持股比例越高变更可能性越大, 验证了假设3, 董事会持股比例越高越倾向于更换可能存在不当会计行为的管理层。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成立与否与管理层变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 没有进入多元回归模型, 假设4、5没有得到验证。

三、结论

不论是非参数检验结果还是多元回归结果分析, 与控制样本公司相比, 重述公司在重述公告发布后都出现了较高比例的管理层变更现象, 具体实证研究结果如下:第一, 重述公告的内容对管理层变更的影响比较显著, 重述涉及重要性内容, 管理层发生变更的可能性越大。通过逻辑回归发现事项重要性对管理层变更具有较强的解释力, 大量重要披露信息被重述, 说明原报表的质量较低, 导致了重大错报漏报的发生, 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机制通过对管理层任职的负面作用, 对管理层“失职”行为作出惩罚, 这种惩罚表现为辞退和被迫离职或原因不明的降职等特异性变更。第二, 逻辑回归分析没有发现管理层变更与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比例存在相关关系, 说明不当会计行为发生后, 审计委员会成立与否和独立董事比例对管理层变更与否没有显著的统计解释力。相反, 董事会持股比例对变更与否具有显著的解释力, 说明随着董事会持股比例的增加, 提高了其监督的力度和积极性, 因此, 在发现管理层不当会计行为 (重述行为) 时, 更倾向与解释相关管理层职位。第三, 股东大会在对公司经营业绩进行评价时, 长期偿债能力指标可能受到的关注更大。通过逻辑回归的逐步回归, 资产负债率对管理层变更具有较强的解释力, 特别是在分析总经理变更中, 财务杠杆与总经理变更显著相关, 这可能说明资产负债率是对管理层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

摘要:本文从公司治理效果对财务报表重述公告的管理层变更效应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重述公告发生后重述公司管理层变更比例显著高于控制样本公司;董事会持股比例与管理层变更显著相关, 董事会治理在约束管理层会计行为上具有积极作用;是否涉及重大担保事项的重述、资产负债率与管理层变更正相关。

关键词:财务报表重述,管理层变更

参考文献

[1]王佳声:《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披露的互动:理论与实证研究》, 《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

[2]陈宏辉、贾生华:《信息获取、效率替代与董事会职能的改进》, 《中国工业经济》2002年第2期。

[3]龚玉池:《公司绩效与管理层变更》, 《经济研究》2001年第10期。

[4]吴春燕:《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非常规变更影响因素及绩效差异实证研究》,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

[5]蔡宁、梁丽珍:《公司治理与财务舞弊关系的经验分析》, 《财经理论与实践》2003年第6期。

[6]Fama E.F. Efficient capital markets: a review of theory and Empirical work. Journal of Finance, 1970.

公司名称变更函(公司) 篇3

致:

感谢贵公司长久以来对我公司的支持及帮助,现我公司为非法人企业,为了以后更好合作,由非法人企业变更为法人企业。即由重庆市XXX药业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市XXX医药有限公司,在此,请求贵公司同意将重庆药品交易所的合同及配送关系转让给重庆市XXX医药有限公司,由重庆市XXX医药有限公司继续履行重庆药品交易所的一切权利义务。为谢!

希望得到贵公司的理解与支持,秉持以往与我公司的合作方式,继续给于我公司最大的支持与鼓励,我们也将更加努力地为贵公司服务。同时希望贵公司给我公司复函,同意此变更。由我公司名称变更给贵公司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重庆市XXX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 篇4

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几年来我们公司在不断的发展、扩大,得到了各界的好评及认可,经相关单位的审计,工商局的批准。我们公司从2012年6月4日起原XXXX科技有限公司改名为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请全体员工从即日起无论出差、住宿、办事、购货开具发票必须用公司的新名字,一定要有“股份”字样。

另外请公司员工注意,凡是手中有没报销完的发票整理好、贴好请尽快邮寄相关部门,相关部门领导签字、审核后,再经财务审核后报销入账处理。此项工作在本月底前结束。如不能及时报销后果自负。

望全体员工给予支持。

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变更函 篇5

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发票、账号和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及业务关系不变。

因公司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衷心感谢您一贯的支持和关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和您保持愉快的合作关系,并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xx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 篇6

山东黄金归来庄矿业有限公司: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莱芜一品商贸有限公司”名称从2014年4月14日变更登记为“山东一品商贸有限公司”,届时原公司“莱芜一品商贸有限公司”的业务由山东一品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经营,原公司鉴订的合同继续有效。

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企业注册号:***账号:……… 税号***.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因公司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献意!衷心感谢您一贯的支持和关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和您保持愉快的合作关系,并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特此通知!

莱芜一品有限公司(盖章)

山东一品有限公司(盖章)

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函 篇7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x年7月3日,现因企业发展需要,从x年8月18日起,正式升级为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更名后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所有业务往来、债权、债务转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原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银行帐号、开户行不变。

开户名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xx市建行营业部

帐 号:

行 号:

税 号:

地 址:xx市经济开发区飞云新区纬十一路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法人代表:

xx公司热忱欢迎海内外客商莅临考察,共创双赢!

-8-18

公司名称变更的通知函 篇8

*******有限公司:

由于我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将原来*******公司名称变更为华*******公司,新公司将继续延续*******与公司合作的业务,原贵公司预收的款项将由新公司发货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期将由新公司开展*******,我公司证明该业务真实可靠,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公司名称:******* 税号: ******* 开户行:******* 账户:******* 附件1:新营业执照

附件2:授权经办人相关信息及身份证明

特此通知,顺祝商祺!

公司名称变更申请书[定稿] 篇9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EIJINGADMINISTRATIONFORINDUSTRYANDCOMMERCE

(2011年第一版)

投资人(合伙人)授权委托意见

兹授权委托作为代表或代理人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事宜: 授权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授权权限如下:(请在以下选项后划“√”,不选或者涂改授权权限的,本授权委托意见无效。)1不得修改申报文件任何内容。()

2授权修改申报文件出现的错误文字内容。()

3如申请的企业名称未能核准,授权修改、增加或减少企业名称字词表述。()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请详细注明:

代表或代理人签名:代表或代理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文件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全体投资人(合伙人)签名盖章处(企业变更名称只加盖原企业公章):

年月

注:

1、代表或代理人是指受企业或者投资人委托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自然人。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时,代表或代理人应是单位股东(投资单位)的职工或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投资人、合伙人)之一。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时,代表或代理人应是本企业的职工。

2、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不使用本委托书,应提交专门的委托文件。

3、“全体投资人签名盖章”:①办理内资名称预先核准的,由全体股东(投资人、合伙人)签字或盖章,其中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投资者、合伙人)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法人投资者)加盖本单位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会成员签字。②办理外资名称预先核准的,合资、合作企业由中方投资者加盖单位公章,外方法人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自然人投资者由本人签字;独资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由本人签字,法人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由本人签字,中方法人合伙人加盖本单位公章,外方法人合伙人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③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时,由拟变更企业加盖公章。

4、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的投资人本人亲自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应当粘贴投资人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并在“全体投资人签名盖章”栏目签字,不用填写授权时限、授权内容。

5、本页填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并签名盖章。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表

注:

1、“主营业务”是指企业所从事的主要经营项目(即占单位增加值较大部分)例如:信息咨询、科技开发等。企业名称中的行业用语表述应当与其“主营业务”一致,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申

请跨行业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应当作为主营行业。

2、“企业类型”栏目填写时请在相应的选项框“□”内打“√”。分支机构的“企业类型”同隶属企业。例如:北京华达贸易有限公司分公司的“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

3、企业申请名称变更时,如申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登记事项填写。

4、申请企业集团名称及集团名称简称的,可在“申请名称”栏目中注明集团名称简称。

5、有关企业名称的解释说明内容请填写在“备注说明”栏目中。

6、本页填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并签名盖章。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表

注:

1、请认真阅读《一次性告知单》有关投资人出资资格的规定,投资人应符合法定出资资格,不具备出资资格的应当更换出资人。

2、外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人)填写国别(地区),内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人)填写证照核发机关所在地省、市(县)。

3、投资人(合伙人)名称或姓名应当与资格证明文件上的名称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姓名一致,境外投资人(合伙人)应按照翻译原则填写中文名称或姓名,填写准确无误。

4、变更名称同时变更投资人(合伙人)的,应填写拟变更后投资人(合伙人)名称(姓名),不变更投资人(合伙人)的,填写原投资人(合伙人)名称(姓名)。

5、申请设立分支机构,请在“投资人(合伙人)名称或姓名”栏目中填写所隶属企业名称。

6、申请设立集团,请在“投资人(合伙人)名称或姓名”栏目中填写子企业名称,“投资额(出资数额)”栏目中填写母企业在子企业的投资额及比例。

7、“投资人(合伙人)类型”为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请选择填写。

8、本页填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并签名盖章。

一 次 性 告 知 记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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