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

2024-06-11

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精选8篇)

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 篇1

土地整理开发项目:是指以土地为对象,通过工程、生物等综合措施,把尚未利用或者已被

破坏的土地资源或者利用不充分的土地资源变为可充分有效利用的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是一项达到扩大再生产,形成新的固定资产和新的生产能力的投资建设活动。

一、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意义

1、项目决策的依据

2、筹集资金的依据

3、开展规划设计的依据

4、签订有关合同、协议的依据

5、建立项目组织的依据

6、申请施工许可的依据

二、土地整理开发项目立项要求

1、明确整理开发对象

2、明确土地开发审批

3、明确国家投资取向

三、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本内容

项目概况:介绍土地整理项目类型和来源、性质、范围、规模、工期、任务、目标等。报告编制依据:法律法规、土地开发整理政策、地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地方的相关

规定、有关行业技术规范与标准。

项目区概况:基本情况、土地利用现状、基础设施

项目分析:

项目规划方案及建设内容:

投资估算:

土地权属调整:

组织实施管理:

效益分析:

结论与建议:

四、新增耕地潜力分析

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 篇2

1.1 研究背景

近几年,国家提出“推进土地整理,搞好土地建设”的口号,土地整治在宏观政策支持下得到快速发展。特别是1998年《土地管理法》出台后,国家将土地整理在法律层面上重新进行了规范。随着土地开发整理行业的崛起,在繁荣的市场经济形势下,各开发企业在管理上表现出来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开发管理不严格、成本投入高、施工质量差等现象,虽然制定了一些制度,建立完善了招标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监理制等规章制度,但仍然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天津市土地整理工作是从2002 年开始的,当时规模很小,资金量不大。2012 年3 月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建设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分配天津市“十二五”期间建成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规模224万亩。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57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35万亩。“十二五”期间,全市以十五个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域为主体,重点建设宝坻区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四期),武清河北屯、下伍旗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等。为更好地保障天津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大土地开发整理投资力度,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前,土地整理全过程(项目立项、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后期管护)的成本投入虽然实行了相应的制度,但是仍存在一定的问题,管理不够规范,没有系统研究。

1.2 研究意义

从宏观上,有利于国家对土地开发整理资金进行调控。通过对农用资金的管理,来影响全社会投资的总规模,是调节投资结构、项目结构、地区结构的一项重要手段。

从微观上,一方面能够防止突破资金规定限额,另一方面能够促进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充分利用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使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达到最好。

有利于解决我国土地管理过程中资金的巨大需求与有限供给之间的矛盾。

实施土地开发整理成本控制,提高农用资金投资效益,能有效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农民增产增收、保持农业持续发展。

2 土地开发整理成本控制相关概念

2.1 土地开发整理的环节

土地开发整理区域的选址,实地查看项目开发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气候条件等是否适合开发,以及开发整理完成后的社会经济效益如何。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邀请专家对项目立项进行论证研究。

土地开发整理前一定要确定土地权属,做好变更登记工作,协同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文件备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审核审批工作。

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招投标环节。施工方确立了择期组织进行施工,在开发整理施工阶段注意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和农业环境。

施工完毕后组织专家进行审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比如镇政府进行后期维护管护的工作交接工作。大部门土地利用指标直接进入开发企业的内部数据库中。

2.2 成本控制概念

2.2.1 作业成本法

作业成本法首先根据各阶段作业对资源的需求,将现有资源按需求分配到作业中,并计算出作业成本;然后再按产品生产过程所消耗的作业量将作业成本计入到产品成本。此方法把产成品、资源作业或作业中心均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并且按照成本动因来解释成本动态。

2.2.2 标准成本法

标准成本法是指以标准成本为中心,实际上就是就某项具体的内容进行定额,以明确其在经营管理中控制的目标值。通过标准成本的拟定、实行、核算、控制、寻找差异并分析原因等一系列环节,将成本的核算、控制、考核、分析融合,从而实现成本管理目的。所谓标准成本是指在有效经营条件下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和技术测定后必须发生的成本。

2.2.3 目标成本法

目标成本法是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基础,为达到特定的目标利润,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进行设计、计划、生产,致使成本降低的一种成本管理方法。其最大的特点是基于市场给定的价格来决定成本,确定成本以市场为导向,其目的是在产品的研发阶段或设计阶段便确定好产品的造价,而不是在制造过程中再考虑降低成本。

2.3 土地开发整理成本控制

2.3.1 定额控制法

定额控制法是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将生产建设过程中所用到的直接材料、人工等耗费等进行定额控制,按照制定的预算定额对成本投入进行管理控制。在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可以使用成本定额法来进行管理主要原材料的消耗,如按照整理面积使用的土地平整、复垦量等。

此外,施工过程中的工作量也可以采用定额法进行管理,按照项目的进度、施工阶段、施工工序等,根据工作量制作标准工时,并以此科学合理配置劳动量及劳动工时,有利于对劳动力工作效率进行考核。

2.3.2 制度控制法

制度控制法是指在企业内部根据实际的经营情况,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约束成本费用的支出。员工的行为以及业务的开展都可以按照成熟有序的规章制度来顺利开展。比如制定成本审核制度,财务人员按照审核制度对照每一项发生的业务进行核查,如果超支则对应相关的管理办法。

土地开发整理企业要学会建立制度来控制成本开支。第一步要明确成本控制范围,哪些成本项目需要控制,哪些不需要控制;第二步要明确控制程度是多少,不能一味地追求控制限度,要按照额度有章可循;第三步要有配套的考核奖惩机制,保障建立的制度能够落实到位。

2.3.3 挣值分析法

挣值分析法又称为偏差分析法。挣值分析法最早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研究项目的施工进度与费用的关系,分析计划进度与费用和实际的施工阶段进度与费用之间的差异。

挣值分析法能够对项目成本消耗量和施工进度进行对比,通过预测成本投入量和进度状况来控制整体施工情况。通过挣值分析法,企业管理层不仅能全面了解项目成本进度状况,还能对项目进度未来趋势有效预测,更好地推动项目进展。

以t为时间变动量,T为总施工期,t(O≤t≤T)定义三个函数:

①按照计划规定,完成工作的预算费用(Budgeted Cost of Work Scheduled,BCWS),又被称为“计划投资额”。

BCWS=计划工作量×预算定额,表示依照进度计划应完成的工作量。

②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已完工程量的预算费用(Budgeted Cost of Work Performed,BCWP)是指根据进度计划,在t时刻已经完成的工作,按照批准认可的预算标准所需要的资金总额。

BCWP=已完成工作量×预算定额,主要反映的是该项目按照合同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

③施工完成后,已完成工作的实际费用(Actual Cost of Work Performed,ACWP)。ACWP是指根据进度计划,在t时刻已经完成的工作实际支出的总金额,又称“消耗投资额”(见图1)。

运用挣值分析法可以对项目的费用、进度进行客观的评估。评价的指标有:

①费用偏差CV(Cost Variance)

CV=BCWP-ACWP

CV为正值,表示项目运转在预算范围内,各项成本支出均在预算控制内。

CV为负值,表示项目运转超出预算,实际费用大于预算的费用。

②进度偏差SV(Schedule Variance)

SV=BCWP-BCWS

SV为正值,表示提前完成了项目进度,实际完工进度早于计划完工进度。

SV为负值,表示项目进度比较延迟,实际完工进度落后于计划完工进度。

③进度绩效指数SPI(Schedule Performance index)

SPI=BCWP/BCWS

SPI=1,表示进度符合要求。

SPI > 1,表示进度提前,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提前。

SPK < 1,表示进度延误,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

④费用绩效指标CPI(Cost Performance Index)

CPI=BCWP/ACWP

CPI=1,表示实际费用和预算费用大体一致。

CPI > 1,表示实际费用小于预算费用,即节约了项目建设成本。

CPK < l,表示实际费用高于预算费用,即超支了项目建设成本。

2.4 土地开发整理成本的构成

土地开发整理成本是指土地开发从投资决策到销售全过程所花费的费用,包括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 前期工程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拆迁补偿费)和不可预见费。

2.4.1 工程施工费

工程施工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组成。

施工机械费=工程量×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单价

2.4.2 设备购置费

设备购置费是指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按照计划设定的需要安装的一些设备,比如购买安装电力设施、水井设施、保护耕地标志牌设施等发生的费用。

在预算编制的目标设计时,由于市场条件、实际施工条件的不同,采购的设备不能完全一致,所以不能按照统一的价格来计算,只能编制目标价格。另外,在购置设备时,往往会发生运输费,运输费和设备购置费统一计算,这也是不能忽略的一项重要费用。

2.4.3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的组成为:设计费、招投标费、监理验收费和财务费等。

3 宝坻区黄庄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成本控制实例分析

3.1 开发整理项目的基本情况

宝坻区黄庄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于2012年12月经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立项,批准文号为津国土房资函字〔2012〕1911号,批复项目类型为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批复项目建设规模为749.70597公顷,涉及宝坻区黄庄镇小辛码头、南辛码头、吴家辛庄、北里自沽、苑洪桥、李宦庄以及大白庄镇南杨码头、北杨码头共8个行政村。项目所需资金自行筹措解决,增加的耕地指标纳入市耕地指标储备库统一管理。

单位:公顷

项目区土地总面积754.06845公顷,位于天津市宝坻区东南部,涉及黄庄镇小辛码头、南辛码头、吴家辛庄、北里自沽、苑洪桥、李宦庄以及大白庄镇南杨码头、北杨码头共8个行政村。

项目建设规模为749.70597公顷,项目区由于部分地块农民整理积极性不高以及一些地块为殡葬用地,拆迁难度大,为保证项目集中连片,因此列为不动工,不动工面积为4.36248公顷。

项目区新增耕地主要来源于对沟渠和农村道路的修整,整理后预计新增耕地面积为49.98646公顷,新增耕地率约为6.67%。

项目预算投资518.0179万元,单位面积投资约为0.6910万元/公顷(460.64元/亩)。项目所需资金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筹措解决。

3.2 开发各阶段的成本控制

3.2.1 前期开发阶段的成本控制

3.2.1.1 项目开发的经济条件

项目区实施了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农田灌排系统和道路系统得到了大大改善,旱、涝灾害得到了有效控制。再经过此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平均耕地质量预计提高一个等级,项目实施前项目区主要种植水稻、玉米、棉花等粮食和经济作物,项目实施后,全部改为水稻,且产量及产出投入比将较大幅度地提高。

3.2.1.2 项目开发的社会效益

项目的开发能够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通过土地开发整治,项目区内的土地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利用,经过平整、复垦,废弃的土地重新变为耕地,将配套设施建立齐全,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内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效率。通过土地整治,新增耕地49.98646 公顷,并且提高了耕地质量,农作物产量也得到了相应地提高。

3.2.1.3 项目开发的场址条件

项目区农民进行过自行开发,且宝坻区农业部门于2011 年对项目区进行了农业综合开发,对项目区的基础设施进行了修复和完善。通过对项目区进行现场踏勘,交通条件非常优越,区位优势十分明显。乡村公路交织成网,村村通路,可为项目区的农业耕作提供极大方便。项目区已基本具备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所必需的道路、排灌设施、电力设施及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见表1)。

3.2.1.4 建立项目的目标成本

宝坻区黄庄镇的农田开发整理项目属于宝坻区重点开发项目,质量要求比较高,需要达到高级验收条件。这就意味着在开发投入方面会增加投资,加大成本投入力度,设立的目标成本也相对较高。按照项目预算报告书来看,设定的预计目标成本为518万元。在制定目标成本的同时,还需要考虑自身资金量的实际问题,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增加投资,所以企业在设定目标成本的同时,要准备出充分的机动余地,深入分析,综合考量各方面的因素来设定目标成本。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天津市工程造价信息》及市场调研材料价格等相关材料,制定宝坻区农田开发整理项目目标成本(见表2-表6)。

根据目标成本及当时耕地指标平均售价,计算项目财务指标,以确定项目的可行性。

净利润=340.26 万元, 利润大于0, 说明宝坻区黄庄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具有可行性,可以进行开发整理。

成本利润率为65%,说明利润空间非常大,此开发整理项目能产生可观的利润。

3.2.2 招投标阶段的成本控制

招投标阶段是选择具有相关施工资质的建筑施工方来完成整个土地整理项目,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择适合的施工单位来进行建设施工。

在土地开发项目招标中,可以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来进行,计价方式一目了然,明细中表明了总价和单价以及投入的施工量。土地开发的施工清单可以标明平整土地量、灌溉排水、田间道路、水利设施等报价,这样的报价能够清晰真实地体现出各个参与招标施工单位的施工成本,土地开发整理单位在做选择时能够有直观的感觉,不仅能够节省时间,还可以简化操作流程。

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的制度和流程,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合理最低价中标原则。宝坻区项目的招投标在众多的优秀施工队伍中选择了报价合理并且具有多年施工经验的企业,充分体现了招投标本身的意义。

3.2.3 开发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

宝坻区的开发整理项目在施工阶段是按照前期预算编制报告的进度进行实施,施工进度以及投入的成本按照实际情况有条不紊的顺利开展,下面是施工阶段各个环节所进行的成本控制措施。

3.2.3.1 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的作用

工程监理师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对工程进度以及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如果没有监督监管一方,施工单位将对工程的投入量无所顾忌,工程的质量没有评判标准,这样造成的成本投入将非常巨大。在宝坻区开发项目中,工程监理的存在为工期的控制、材料的使用、资金的及时拨付都起着保障性作用。另外,监理人员具有非常丰富的专业知识,对项目建设能起到指导性作用,能够分析出成本投入产出不一致的原因并能够提出行之有效的可行性措施。

3.2.3.2 加强合同管理, 严控进度款的支付

施工过程中的资金拨付都是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的,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也就约定同意合同规定的条款。对于敏感易产生纠纷的问题一定要在合同中列明,如有必要在主要合同后面加上附加合同。合同的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减少合同错误可以减少施工方和监管方、开发企业之间的推诿扯皮现象。

在给合同订立价格时要按照市场价格确立,对于无法预见的成本项目,采取参照市场上类似的产品价格。在给对方拨付款时,严格审核项目进度,确保是否需要进一步投入资金;确定项目进度符合合同约定后,才能进行拨付款。

3.2.3.3 利用挣值分析法对项目成本、工期动态进行分析

采用挣值分析法进行成本控制分析,是考虑到项目施工具有动态性,随着项目的进展,投入的成本费用也在变动。挣值分析法是将费用和进度综合起来进行分析的一种方法,对比实际投入的费用和预计产生的费用,从而得出项目的进度和费用是否合理。如果采用常规的成本控制分析方法,只能对事后项目进行静态分析。

使用挣值分析法对宝坻区开发整理项目的投入资金进行计算,计算分析过程见表7-表10。

我们利用挣值对宝坻区整理项目开发阶段第9 周的费用、进度进行评估,总体分析第9 周的成本绩效情况(见图2)。

所有计划工作的预算成本应该为408 万元,实际花费421万元,实际工作的累计挣值为314.8万元。

费用偏差CV=BCWP-ACWP=314.8-421=-106.2万元。

费用偏差CV<0,说明施工中对成本的投入量超出了预算,项目已经超支运转。

进度偏差SV=BCWP-BCWS=314.8-408=-93.2万元。

进度偏差SV<0,说明施工进度赶不上计划进度,项目正在落后于计划。

成本执行指数CPI=BCWP/ACWP=314.8/421=0.74<1,即花掉1分钱,只获得了0.74元的收益,实际费用高于预算费用。

单位:万元

单位:%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进度执行指数SPI=BCWP/BCWS=314.8/408=0.77<1,说明项目值完成了预算的73%,项目进度比计划时间长,进程延误。

临界指数=SPI×CPI=0.74×0.77=0.56<1,项目进度对整个工程不利。

这说明在整个工程项目建设中, 主要是因为开发施工阶段的工程滞后导致项目建设的整体滞后, 主要原因是在施工阶段现场的设计变更较多,造成工期的延迟和成本的增加。

4 土地开发整理成本控制对策研究

4.1 建立健全土地开发整理成本控制体系

4.1.1 利用信息技术降低企业成本费用

成本控制过程中,要学会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来帮助实现目标。信息技术的手段有几项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是能够快速的处理大量信息,节约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率;二是能够获得的信息准确,减少了很多中间环节,比人工处理信息便捷;三是减少了处理信息的成本,如果用人工来处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一旦出现错误,将会重新进行核算;四是采用信息技术能够改变传统的成本核算方式,得出的数据能够顺利地进行分析得出结论。通过这几项便捷的信息处理手段,能够有效的降低成本支出。

4.1.2 重点研究成本控制过程中的敏感因素

在成本控制过程中存在几项敏感因素,对成本变动的影响想非常大。比如工程施工的变更、设计的变更。要建立相应的变更控制体系,加大审核力度,做好前期设计规划工作,减少变更事项的发生。对这些敏感因素重点研究,采取专门的措施实施重点控制。如果企业内部条件允许的话,建立变动因素分析模型,进一步分析每一项目变动产生的成本调整。

4.1.3 高度重视开发整理的预算管理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在开发实施之前,会邀请权威专家进行评审,对设计的可行性及预算进行论证。在进行预算编制的过程中,编制人员按照既定的工程定额进行测算。比如前期阶段的设计费都能够找到地方或者国家的相应标准,如果找不到相应标准可以对比曾经开发过的典型项目的实施费用。预算阶段是整个开发施工过程的统领阶段,每一项的具体施工都是按照预算来进行的。预算做的不科学会给后期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所以要高度重视开发整理的预算管理,建立相应的预算管理体系,使预算管理程序化。

4.2 加强对土地开发前期阶段的成本控制

4.2.1 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成本控制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在施工前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论证,是为了保证开发项目以最少的资金投资来获得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可行性研究分析主要包括三方面:第一方面论证项目的具体操作性是否可行,项目区的施工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第二方面论证项目的社会效益,开发项目的施工完成后带来的社会效益是多少,对农业发展具有多大的意义;第三方面论证市场定位及经济方案是否可行,能否带来经济效益等。

4.2.2 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

设计阶段是土地开发整理中成本控制的关键阶段。项目在通过可行性研究分析论证之后,设计阶段中的成本目标是重要的考虑因素。设计对施工全过程中的影响比例不同,对建设工期的影响比例能够占到60%,土地开发企业应该与设计单位共同配合,完成好设计阶段,从而实现开发整理过程中成本控制目标。

4.2.3 招投标阶段的成本控制

招投标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将多家具有相关施工能力和经验的企业召集在一起,共同竞争同一个开发整理项目。通过招投标,对比不同施工企业的成本,选择最优最强的施工队伍。在招投标程序中,要注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

4.3 施工开发阶段成本控制对策

4.3.1 加强施工过程中协调管理

首先,成立施工建设督办小组,建立相关的例会制度。督办小组的职能是召集施工方、监理单位定期汇报工作进度,对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处理。对于复杂的问题应专门组织研讨会,协调推动各项工程的顺利开展,保障农田整理项目如期完成。

其次,加强设计部门与施工部门的联系,协调解决由于设计带来的各种问题。往往由于施工技术人员对设计环节的错误理解,造成施工与设计不一致。所以要提高设计的质量,避免由于设计上的技术问题带来的失误。图纸会审是将各个专业的交叉点明列出来,找出大家不懂的设计点;设计交底是让施工单位明白设计意图与施工的具体环节,减少往复沟通带来的人工成本。

4.3.2 加强工程变更的管理

在开发整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当遇到施工的实际情况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若施工条件无法改变,就要申请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在农田整理项目中经常出现。工程变更往往会造成项目工程的修改或者返工,造成成本的重复浪费,为了有效控制工程变更带来的成本变动,就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可以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工程变更评估管理体系,加强审核签证管理制度,建立程序化的评估体系严格控制变更情况的发生。

首先,建立科学合理的工程变更管理评估体系。当出现工程建设申请变更时,由施工单位的牵头部门组织申请,出具变更申请原因及意见。变更申请由开发企业的相关部门经过流转转到审批部门,审批部门经过对工程项目的分析、工程量的增减以及成本投入的变化研究变更的必要性。一般情况下,当出现变更申请时,施工单位的意见往往非常重要,当变更申请审批下来,成本投入资金重新补款进行相应的工程调整。施工单位随时掌握变更的工程进度以及产生的影响,并形成报告以备查阅。

其次,在形成科学合理的科学评估体系中,加强设计变更审核签认的管理程序。设计师对实际施工条件做出初步判断,对工程量的变动做出测算分析,变更申请提供的变更依据要由设计单位、工程部、施工单位共同审核确认后,再提交主管的总经理审批,审批完成后才能有效。涉及到大额的资金变动、设计图纸的整体调整时需要报政府的审批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4.3.3 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之前签订承包合同,施工阶段的工程成本控制应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发生的情况来进行控制。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对施工单位做出全民评价,完善各方面的条款约定,将潜在风险责任提出来进行协商。在加强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成本控制中,需要把握以下几方面。

首先,采用信息化技术处理大量合同。目前,信息化技术应用非常普及,开发施工过程中需要签订大量的合同,如果用人工处理既费时又费力。用信息化处理手段将合同统一分门别类的整理汇总,需要调用哪一款合同,在信息库里随时都能调取,既方便又省时间。

其次,严格控制施工进度款的拨付。目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合同签订中,约定工程项目的拨付按照“四四二”的方式进行拨付,即现行拨付整体资金40%作为启动资金,为顺利开展项目施工工作奠定基础,等到项目完成到双方约定的进度时,再拨付40%的中期款项,但中期款项不是一次性拨付,是按照实际的施工进度,审计出具的审查意见分项拨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最后的20%尾款。

最后,明确合同中约定的模糊事项。随着开发整理项目的进度,各种繁琐复杂的事项随之而来,可能会出现许多不能预见的问题。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都有可能带来成本变动,因此,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以往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列入其中,明确责任方及处理对策,并对后期工作处理的手续做出明确规定。比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工人的伤亡事件,施工方就要进行医疗赔付,这种不可预见的成本支出在项目中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明确施工方的责任,简化事件处理流程,将不可预知的事项造成的成本损失降低到最小。

4.4 竣工阶段土地开发成本控制对策

竣工验收阶段是施工建设周期中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成本控制体系中最后的阶段。开发企业根据签订的合同以及竣工验收核对材料对比施工情况进行查验。验收过程中的项目成本控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切实做好开发商、施工企业、区县耕地管理方相互交接制度,保证农田整理项目的完整性。高度重视竣工验收的交接管理工作,确保验收合格之后进行交接。验收交接之后在发生的一切损失都要有接管方来承担。做好责任的划分和成本费用的科学合理分配。

其次,重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审计工作。不仅要重视审计项目的事后审计、竣工审计,更要重视事前和事中审计。开发整理项目的审计工作参与开发项目施工全过程。事中审计,即在施工阶段中的各个环节审计,过程中的动态审计能够及时帮助施工企业纠正成本投入量,使问题整改更具有针对性,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开发项目之前做好审计,可以对编制工作提供指导,使开发项目施工方案的编制更趋合理,替工程项目管理者把好目标成本关。还可以帮助开发企业科学设定目标成本,有效合理规避可避免的损失。

最后,对施工的工程量严格审查。在审查工程量时,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只要是合同中约定的费用,必须按照合同履行。对于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方式,对工程预算外的费用严格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签证以及对设计提出变更的,不支付其费用;对于施工完成后再进行变动的或者在工程量清单中未列明的,可以根据事先约定的条款进行相应的调整。在工程结算时,对于工程量清单中存在的项目,按照报价单中的价格给予支付;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但是市场中存在类似的,参照类似工程项目报价来确定。对于没有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或者预算定额中的规定执行。

参考文献

[1].张喜荣王天伟.我国土地开发整理的基本特征和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建议.科技和产业.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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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庞立光.关于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管理的几点建议.建筑与发展.2014.1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评审浅析 篇3

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概述

土地属不可可再生资源,具有稀缺性和利用的外部性,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农业生产大国,土地资源更珍贵。土地开发整理是国家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有效途径。

1998年9月28日中华人发共和国第八号令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并于1999年1月日起实施,土地开发整理有了法律依据;2000年国土资源部制定并实施《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号)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282 号)等部门规章,各省也参照制定出台了各自的实施规范及细则。2001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在各省、市全面展开。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特性

2.1规模大、分布广、项目区较远、交通不便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主要为农业用地开发整理,项目分布于农村耕种地或离村庄较偏远的地方,交通不便利。

2.2建设周期短、施工受气候、季节影响大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1-3年(重点及示范项目不超过3年、补助项目1年),项目施工受气候影响较大,在北方地区,冬季冻土,无法施工,在南方地区,雨季也不能施工。项目目的是提高耕地质量和农业产出率,让农民增收,项目施工时还要要考虑农民的耕种季节,尽量不影响农民耕种。

2.3资金无偿投入

当前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资金投入基本上是无偿提供,从国家到地方,制定的土地开发整理有关规定,基本上都是以无偿提供为主,有偿使用为辅的方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投资多元化,应当对有偿和无偿的范围应有原则的界定,转变成以有偿使用为主,无偿提供为辅。

2.4无法形成实物资产移交

项目投资大部分不形成实物资产交付使用,除项目资金用于购置与项目配套的设备形成固定资产外,开发整理后的土地移交用户,不进行固定资产移交,直接冲减投资。

2.5项目费用按预算核定

项目实施执行预算管理,超支一律不补。项目按下达预算执行,如项目投资需增减,必须报原批准部门审批,其他费用按工程费的一定比例核定,并有明确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评审重点及难点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评审在评审目的、程序、内容与一般基建项目评审是一致的,但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有其特点,在项目评审重点及难点上存在一些需特别关注的内容。

3.1实施执行管理

3.1.1管理制度的执行

因项目实施起步晚,各省、市、县起步时间参差不齐,部分项目实施单位首次承担,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如项目招投标、合同管理等没有经验、不规范;项目法人制、监理制流于形式等。在评审时,评审人员需重点关注,且有时需帮助协调、解决评审中发现的一些问题。

3.1.2执行管理

国家投资项目执行管理过程涉及多个部门,项目承担单位有的是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也有的是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而实施单位大部分为县级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在资金拔付管理、费用支出上存在:项目前期工作费、业主管理费、竣工验收费等项目承担单位留下一部份再拔付到项目实施单位,或都实施项目报账制,按项目进度拔款;工程款、规划设计费、测量费等有的由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支接支付;有的拔到项目实施单位由实施单位支付。项目资料、档案分部门管理,在评审及核查时,需各部门同时提供资料才完整,在评审过程中需各相关部门配合、协调。

3.2工程费用的控制

3.2.1工程量计算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量准确计量存在较大困难。设计规划图计量及实物计量都存在较大困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规划内容均为不规则体,无详细标注尺寸、无法按图准确计算工程量,而实物计量也存地困难,尤其是土石方工程的工程数量难以准确计量,故如何审核该分部工程的工程量尤为重要。可采用挖填总量平衡、平均挖填高度等方式筐算工程量的合理性。

3.2.2综合单价的确认

项目涉及的工程内容较简单,但工程量大,综合单价的细微差异可导致总价相差较大产生较大差异。尤其在开发项目中土石方工程所占比例较大,综合单价影响工程总价比较突出。项目通过招投标后,投标范围内的综合单价大部分已确定,但因为招投标过程不规范,很多项目施工单位采取低价中标或不平衡报价,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变更、签证方式从新确认综合单价获取高额利润,如何确认这部分综合单价尤为关键。

3.2.3工程变更、签证及措施费用

项目普遍存在前期可研、规划设计不到位,实施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签证较多,有些工程变更、签证工程量比招投标时的工程量都大,设计、现场监理人员如把关不严,该部分工程核实较为困难,只能通过评审人员经验来判断其合理性。

3.3其它费用的控制

其它费用包括前期工作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和不可预见费等。各项费用均有明确开支范围及标准。评审及核查过程中,其它费用超支情况经常发生,特别是前期工作费中的可行性研究费,预算编制费、土地清查勘测费因市场竞争不充分,合同价一般都高于规定开支标准。

3.4资金管理与核算

3.4.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具有来源的固定性及使用的限制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282 号)明确规定了资金的使用的范围、开支标准等,项目资金管理属专项资金范畴。

3.4.2资金拨付渠道:三种资金拨付渠道,财政渠道(财政部-省财政厅-州财政局-县(市)财政按进度拨付)、国土渠道(财政部-省财政厅-省国土-州县(市)国土部门)、财政国土混拨。

3.4.3项目资金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为了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都能清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评审的全过程,财务评审人员必须编制科目对接表、调整分录明细表及国土资财会计报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会计报表两套报表。

3.5规划设计与预算执行情况对比分析

项目实施预算管理,超支一律不补。而项目前期可研、规划设计较粗糙,资金计划下达后需重新进行规划,设计和预算或者在实际施工中直接更改设计,为了控制项目投资不超过下达预算,项目承担单位往往通过减少实物工程量或删减工程内容来控制总投资,大部分项目工程实施内容及实际投资与项目规划设计与下达预算相差较大。

3.6土地权属及效益评价

土地开发整理的总目标是保持国家耕地的总量平衡,但最根本的是使农民受益,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在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制定好土地权属方案、做好权属调整工作是项目能否申报及实施管理成功的关键,国家〈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3]287号)做了明确规定。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合作协议 篇4

甲方: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沧源县东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提高土地利用率,拓宽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投入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1 999】3 58号)等法律、法规、政策,制定优惠政策,引入市场机制,通过招标、协议、合资、合作等方式鼓励、吸引入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资金投入土地开发整理,逐步形成土地开发整理的市场化、产业化,实现财政增收、用地保障、经济发展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临沧市双江县布京村等9个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合作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9个项目总建设规模67745、1555亩,总投资14788.0666万元,项目实施后预计可新增耕地49062.144亩(具体项目详见附表:《双江自治县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表》)。

第二条项目实施原则

(一)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五项制度”原则,即公告制、1

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及法人责任制。

(二)项目实施:四统一原则,即实行统一招投标、统一管理、统一实施、统一监理。

(三)项目实行统一实施的原则。一年内完成项目实施及验收报备(自项目实施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合作方式

(一)本协议范围以包括所有9个项目67745.1 555亩土地整改项目中产生的实际面积为准。

(二)乙方根据双方约定的、甲方提供成熟的具备开发整理条件的实施计划向甲方指定专用账户一次性注入开发整理资金,由甲方成立“双江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及各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指挥部全权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并由甲方指定双江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开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银行专用账户,项目所有的资金均通过该账户独立运作。

(三)关于项目中的开支、业务管理费和工程款,按《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甲方按项目领导小组制定的项目审批程序审批开支。

(四)项目及资金管理

1、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一次性打入1.5亿(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土地开发整理资金。

2、自开发整理资金打入之日起开始计息。,3、待项目完成并竣工验收后,及时进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并收回本金及利息。

(五)双方利润分配

1、为保障乙方投资利益,在获得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后,甲方应尽快组织指标流转,流转价格不得低于15000元/亩,取得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费首先提取乙方投入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成本及利息,利息按月息1%计算。

2、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所得资金首先提取乙方所投入资金及利息后,所余所得资金再按甲方72%,乙方28%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项下第三条第四项约定,按期支付项目资金。如乙方有违反其中任一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并终止与乙方相关合作。

2。甲方负责完成《双江自治县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表》项下9个项目申报并获得立项批准文件。

3.甲方负责开展《双江自治县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表》项下9个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前期准备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招投标、委托项目工程监理、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实施的管理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

4、项目竣工验收后流转期限为两年。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对项目的全程实施有知情权及监督权。

2.甲方出让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后,在1 0个工作日内,应当根据乙方项目投资成本和应获得的利润,将资金打到乙方指定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支付,否则甲方需支付给乙方每月3%资金占用补贴。

4、项目具备实施条件,乙方要求甲方在资金打入甲方指定账户一年内完成项目实施及项目验收,并将获得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进行流转,及时收回乙方所投入的资金本息,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支付,否则甲方需支付给乙方每月3%资金占用补贴。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若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甲方应在l 5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投资及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若乙方违约,则对甲方作出对等赔偿。

第六条争端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该协议中发生争议时,应本着互相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附表:《双江自治县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表》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_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资金进入甲方指定账户后生效。

(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指定账户:指定账户:

协议签订地点:云南省双江自治县

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 篇5

(国土资源部财〔2001〕41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或国家参与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由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编制,并对其编制质量负责。

第四条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应根据项目规划、设计(即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量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的施工方法,参照国家或省最新颁布实施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等预算标准,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第二章 项目预算文件的组成

第五条 预算文件则封面、目录、预算编制说明、预算计算表格及附件组成。

第六条 预算文件的封面和扉页应按规定格式制作,扉页应有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编制、复核人员姓名并加盖印章,编制日期等内容(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一)。目录应按预算表的表号顺序编排。

第七条 预算编制说明的文字力求简明扼要。主要内容包括:(一)项目概况

说明项目的性质、类型、地点及地貌类型,开发整理总面积、预计净增耕地面积及其、占总面积的比例,项目预算总投资及项目资金来源,项目分期进度安排,分年度说明项目实施内容及分年度投资计划等。(二)预算编制依据

说明项目预算编制所依据的项目规划、设计图件及说明、图纸资料批准文号,就采用的指标、定额、费用标准及价差调整等有关文件的依据或来源,进行详细说明。(三)取费标准和计算方法的说明

简要说明预算表格中各项数据的计算方法和定额换算关系。(四)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着重投入与产生经济效益分析,内容主要包括实物工作量的部署、增减调整因素分析,施工方案与技术需要与可能分析,单项工程技术手段、生产组织对工种成本的影响分析等。其中,投入指标重点分析项目总投资和总成本;对产出指标,重点分析产量指标(整理面积、新增耕地面积)、工程质量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等。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主要说明项目的建设优势及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其他与预算有关但不能在表格中反映的事项。

第八条 项目预算应按统一的预算表格计算和填制。预算表格主要包括:(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总预算及分年度预算表,是汇总反映项目总投资和分年度投资预算的预算表格。

(二)总预算汇总表,主要反映完成一个项目所需的投资总额,并列出了项目各个阶段投资金额的预算表格。

(三)工程施工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预算表,是对各单项工程预算的汇总,具体反映项目施工阶段投资额度的预算表格。

(四)直接费预算表、其他直接费预算表和间接费预算表,是对工程施工费预算表中内容细化说明的预算表格。

(五)人工费预算表、材料费预算表和施工机械:使用费预算表,是直接费具体说明的预算表格,各预算表中应包含各单项工程中设备安装、调试所发生的费用。

(六)设备购置费预算表,是针对项目各单项工程涉及到的设备购置价的预算汇总,不包括设备安装、调试等费用的预算表格。

(七)前期工作费预算表,是汇总反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审查及报批费、土地清查及项目勘察费、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费、项目招标费和工程监理费等前期工作费的预算表格。

(八)竣工验收费预算表,是汇总反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验收费、项目决算的编制及决算的审计费,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费、基本农田重划及标记设定费等竣工验收费的预算表格。(九)拆迁补偿费预算表,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拆迁的房屋、林木及青苗等所发生的适当补偿费用预算表格。

(十)业主管理费预算表,是汇总反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的组织、管理所发生,的各项管理性支出的预算表格。

(十一)不可预见费预算表,是汇总反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设计变更及不可预计因素等发生变化而增加费用的预算表格。(十二)土地开整理项目季度分月用款计划表,是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分年度预算及项目实施进度编制的项目按季分月用款计划表格。

以上表格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二。

第九条 附件由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书、项目规划设计、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编制预算依据的预算标准等组成。

(一)项目申请书,是项目预算文件的重要补充文件。其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性质、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申请的理由、项目总预算和项目预期成果等。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三。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摘要书,是对项目可行性报告主要内容的简要摘录,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项目立项批准单位、项目背景、项目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项目投资规模、主要工程内容及费用构成、资金筹措、财务分析、预期经济与社会效益分析、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分析,项目实施条件(含人员、资金及基础条件)结论及建议等内容。具体格式详见附件四。(三)项目规划设计

项目规划设计是指项目承担单位组织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项目规划设计。主要包括项目规划、设计图件及说明。(四)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是确定单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观场平面图及主要技术措施等内容,合理组织施工的重要文件。

(五)编制项目预算所依据预算定额、费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第三章 项目预算的组成和项目划分

第十条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包括资金来源和支出预算。其中: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投入和其他投入;支出预算内容包括项目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

(一)工程施工费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组成。

1、直接工程费,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由直接费、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组成。

(1)直接费,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

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人工费按单项工程分别填表列报。公式为:人工费=工程量×定额人工费。

材料费,指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的用量。材料费按单项工程分别填表列报。公式为:材料费=工程量×定额材料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指使用工程机械进行施工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台班费预算价格按照地方最新颁布实施的定额标准进行计算。施工机械使用费按单项工程分别填表列报。公式为:工程机械使用费=工程量×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

(2)其他直接费,指工程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内容包括: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冬雨季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所需增加的费用。

施工辅助费,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和工程定位复测费等。其中: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检验试验费,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及设备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指项目在施工过程用于定位测量和复测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3)现场经费,指为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生产和管理所需的费用。

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现场管理费,指现场管理人员为组织施工生产所发生的工资、办公费用、差旅交通费等费用。

2、间接费用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组成。(1)企业管理费,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内容包括:

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以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差旅交通费,指企业职工因工出差、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误餐补助费、劳动力招募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办公费,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帐簿、会议、水、电等费用;

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指企业在施工期间按规定对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及维修费用;

工具用具使用费,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工会经费,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保险费,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税金,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2)财务费用,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短期贷款利息支出、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投标和承包工程发生的保函手续费等。

3、计划利润,指按照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的利润。公式为:计划利润=(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费率(3%)。

4、税金,指按国家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率按照所套用的定额计取)。公式为: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税率。

(二)设备购置费,是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中设计的设备所发发生的费用。设备购置价不参与费率计取而设备安装及调试的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参与相应费率计取。

(三)其他费用,包括前期工作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和拆迁补偿费等。

1、前期工作费,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在工程施工前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项目立项审查及报批费、项目可行性研究费、土地清查费和项目勘察费、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费、项目招标费、工程监理费等。

(1)项目立项审查及报批费指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立项及报批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2)项目可行性研究费指项目承担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按规定应支付的费用。

(3)土地清查,勘察费,指土地开发整理对土地的权属调查,地籍测绘、土地评估及项目勘察所发生的费用。其费用按照土地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取费标准进行编制。

(4)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费指项目承担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时,按规定应支付的费用。

(5)工程监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委托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所发生的费用。公式为:工程监理费=工程施工费×费率(0.5%~1%)。

前期工作费按不超过工程施工费5%计算。公式为: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费率。

2、竣工验收费,是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完工后,因项目竣工验收、决算、成果的管理等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项目工程验收费、项目决算的编制及决算的审计费,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费,基本农田重划及标记设定费等;竣工验收费按不超过工程施工费的3%计算。公式为:竣工验收费=工程施工费×费率。

3、业主管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的组织、管理所发生的各项管理性支出。主要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业务招待费和预算标准编制费等。业主管理费按不超过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三项费用合计2%计算(其中预算标准编制费费率为0.04%~0.15%)。公式为:业主管理费=(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费率。

4、拆迁补偿费,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过程需拆迁的房屋、林木及青苗等所发生的适当补偿费用。

(四)不可预见费,指在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设计变更及不可预计因素的变化而增加的费用。不可预见费按不超过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三项费用合计3%计算。公式为:不可预见费=(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费率。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具体组成内容如下:

第十一条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按工程可划分为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其他工程。

(一)土地平整工程,主要由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土石方运输和平整土地等组成。

(二)农田水利工程,是指对洪、涝、旱、渍、盐、碱等进行综合治理和水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下,对水土资源、灌排渠系统及其建筑物等进行的建造。主要由排灌工程、喷滴灌工程、竖井工程、排灌电气工程组成。

1、排灌工程由支沟渠、田间排灌渠、地下排灌工程及排灌系统的其他工程组成。

2、喷滴灌工程由喷灌工程、滴灌工程组成。(1)喷灌工程,指实现喷洒灌溉的工程设施。(2)滴灌工程,指采用滴灌技术的灌溉工程设施。

(3)排灌电气工程由配电设备及其他(包括小型变电站及配套建筑物)、线路架设、管线敷设组成。

(三)田间道路:是农村道路网的延伸,沟通田块之间的联系。田间道路由田间道和生产路组成。

1、田间道:主要为货物运输、作业机械向田间转移及为机器加油、加水、加种等生产操作过程服务。

2、生产路:为人工田间作业和收获农产品服务。

(四)其他工程:是指农田生态防护林,水土保持工程等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1、农田生态防护林,指配置在农田上的防护林,其主要作用是降低害风的风速,改善农田小气候环境,为农作物生长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农作物获得丰产。

2、水土保持工程,指项目区为保持水土流失所采取的生态保持工程。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项目划分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预算编制的依据、程序和方法

第十二条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为:(一)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二)项目规划、设计图件及说明;(三)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五)《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六)《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

(七)参照国家或省最新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等定额标准及有关文件。

第十三条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一般应按如下程序进行编制。(一)了解工程地点、规模、类型、技术数据、工程施工方法等。(二)确定编制原则和依据。

(三)确定编制预算单价所采用的定额标准和有关数据。(四)编制各单项工程预算。(五)汇总总预算。

(六)编制分年度投资预算。

分年度投资预算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总进度计划安排进行编制,按施工进度安排的单项工程分年度完成的工程量和相应的预算单价进行编制。(七)预算编制的复核与修订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完成后,由预算复核人员进行复核,修订后签署姓名并盖章。

(八)编制预算说明。(九)预算打印、报送预算编制完成后,打印装订成册,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第十四条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一般按以下方法进行编制。(一)按项目工程内容,选择、确定切合实际的预算定额标准。(二)确定工程量计算项目,计算工程量

根据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结合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按照相关预算定额的项目划分、工程量的计算规则等规定,确定分项工程,计算其工程量。(三)编制项目预算

工程量计算并经复核无误后,应严格按照预算定额中有关子目的内容及顺序,认真填写预算表,使预算表中所列每一个分项工程的定额编号、工程项目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单位基价等均与定额要求相符。具体方法为:

1、套用定额单价及编制补充、换算单价;

2、计算直接费(定额直接费);

3、进行工料分析;

4、计算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汇总工程施工费;

5、计算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汇总项目预算。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地方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封面格式

附件二:预算表格 附件三:项目申请书

附件四:可行性研究摘要书 附件一:封面格式

一、封面

××××项目预算书(一号黑体字)

项目承担单位:(三号宋体字)预算编制单位:(三号宋体字)编制日期: 年 月 日(三号宋体字)

二、扉页(签署页)××××项目预算书(二号黑体字)

项目承担单位(公章)负责人:(签章)(三号宋体字)复核人:(签章)(三号宋体字)编制人:(签章)(三号宋体字)编制日期: 年 月 日(三号宋体字)

附件二:预算表格

1、表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总预算及分年度预算表

2、表2总预算汇总表

3、表3工程施工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预算表

4、表3-1直接费预算表

5、表3-1-1人工费预算表

6、表3-1-2材料费预算表

7、表3-1-3施工机械使用费预算表

8、表3-2其他直接费预算表

9、表3-3现场经费预算表

10、表3-4间接费预算表

11、表4设备购置费预算表

12、表5-1前期工作费预算表

13、表5-2竣工验收费预算表

14、表5-3拆迁补偿费预算表

15、表5-4业主管理费

16、表6不可预见费预算表

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 篇6

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0]3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国家测绘局,国家海洋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

为加强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切实做发耕地开发工作,部研究制定了《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告部耕地保护司。

二000年十一月七日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切实做好耕地开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国家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上缴中央财政部分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包括重点项目、示范项目和补助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国家以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目的,集中资金成规模进行耕地开发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示范项目是指国家在耕地开发中,为完成有关土地开发整理管理与技术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任务,具有示范作用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补助项目是指国家对特定地区耕地开发给予适当资金补助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

项目的审查确定和组织实施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符合土地利用计划;

(四)以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为主,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

(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六)因地制宜,先易后难,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四条 国土资源部负责项目的审查确定、项目计划与预算的编制、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及项目终验等管理工作;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实施、初验及成果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项目申报

第五条 国家对项目建设实行一年一定制度。新建项目实行申报与审定,续建项目实行核定。

第六条 各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土地后备资源状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土地利用计划、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预算负责组织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为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的项目须经地(市)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集中报国地资源部。项目申报实行一年一报,每年申报时间为第四季度。

申报项目原则上以重点项目为主,示范项目与补助项目为辅。对于土地违法严重造成耕地大量减少的地区,不应安排重点项目和示范项目。

第七条 项目申报条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重点项目申报条件

1、基础条件:项目所在区位具有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所必需的路、水、电等配套基础设施;或已经拟定相关的道路、水利、电力工程、村庄改造等建设方案,有关措施与资金已经落实,拟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或上述几项建设正在实施。

2、建设规模:土地开发:丘陵山区100-600公顷(1500-9000亩),项目相对集中连片,单片面积不少于20公顷(300亩),片块不超过10片;平原地区400-2000公顷(6000-30000亩),项目相对集中连片,单片面积不少于50公顷(750亩),片块不超过10片。土地整理:丘陵山区100-1000公顷(1500-15000亩),项目相对集中连片,单片面积不少于40公顷(600亩),片块不超过10片;平原地区400-2000公顷(6000-30000亩),项目相对集中连片,单片面积不少于60公顷(900亩),片块不超过10片。

土地复垦:丘陵山区60-400公顷(900-6000亩),项目相对集中连片,单片面积不少于20公顷(300亩产),片块不超过10片;平原地区200-1000公顷(3000-15000亩),项目相对集中连片,单片面积不少于60公顷(900亩),片块不超过10片。

3、项目净增耕地面积比例:土地开发净增耕地面积不低于项目规划设计面积的60%;土地复垦净增耕地面积不低于项目规划设计面积的40%;土地整理净增耕地面积不低于项目规划设计面积的10%。

4、资金配套:国家根据批准的项目预算安排投资。中央资金与地方资金原则上按1:1比例配套,其中地方资金省、地、县级资金配套比例由各省(区、市)确定。地方配套资金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地方分配部分和其它与耕地开发有关的资金以及社会筹资。

(二)示范项目申报条件

1、基础条件:项目所在区位具有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所必需的路、水、电等配套基础设施;或已经拟定相关的道路、水利、电力工程、村庄改造等建设方案,有关措施与资金已经落实,拟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或上述几项建设正在实施。项目具有代表性。

2、管理工作:项目所在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有关政策配套、管理机制与手段、应用先进科学技术等方面工作比较突出。

3、建设规模:不高于重点项目同等类型建设规模。

4、资金配套:国家根据批准的项目预算安排投资。项目投资以中央资金为主,地方进行资金配套。地方配套资金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地方分配部分和其它与耕地开发有关的资金以及社会筹资。

(三)补助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所在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受灾地区。通过项目建设,能增加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当地经济。

2、建设规模:项目相对集中连片,丘陵山区100公顷(1500亩)以上,平原地区200公顷(3000亩)以上。

3、资金配套:国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其于资金由各省(区、市)根据地方各级财力自行解决。

第八条

项目申报要求:

(一)规划建设期:重点项目、示范项目规划建设期不超过3年,补助项目规划建设期一般为1年。

(二)资金使用范围:符合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

(三)投资额度:依据当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建设实际情况进行投资测算,但项目投资标准不得超过规定的预算标准。

(四)项目评估论证:重点项目与示范项目应由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组织评估论证。补助项目可不予评估论证。

第九条

项目申报材料:

(一)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报告;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评估意见;

(三)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的审核意见;

(四)涉及土地开发的有关批复文件;

(五)项目总体规划图、项目区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六)其它有关资料(如有关影像资料等)。

第十条 国土资源部根据项目计划与预算,每年对续建项目进行核定。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上报核定续建项目所需材料,上报材料时间为每年7月。核定续建项目的上报材料包括:

(一)项目计划与预算实施情况;

(二)续建计划任务;

(三)配套资金承诺意见。

第三章 项目审查和项目计划与预算下达

第十一条

国土资源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其中,对建设规模超过600公顷(9000亩,含9000亩)的重点项目组织进行评估,符合规定要求的,纳入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备选库);并通知有关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单位,按规定要求编制项目规划设计、项目计划和预算,逐级上报。

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规划设计、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审核,将审核同意的项目排列优先顺序,报国土地资源部。每年上报时间不迟于5月底。

第十二条 国土资源部对上报的项目规划设计、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审查,符合部有关规定的,纳入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初审库)。

第十三条 国土地资源部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土地利用计划、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预算、项目入库(初审库)情况、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等,组织编制国家项目计划与预算,并通过部专题会议或部长办公室会议确定。

国家项目计划与预算中的项目是在各省(区、市)推荐意见的基础上,从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初审库)中筛选。

对于续建项目,在项目承担单位按时保质完成上一项目计划任务与预算且上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按原批准的项目建设规模与期限,纳入项目计划和预算。

第十四条

国土资源部将国家项目预算报送财政部,经同意后,由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共同下达项目计划与预算。

下达执行的国家项目计划与预算中的项目纳入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预算库)并予以公告。

第四章 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五条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批准下达的项目计划与预算,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项目实施。

批准下达的项目计划与预算和申报的项目计划与预算不一致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批准的项目计划与预算执行,并将实施方案逐级上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第十六条 项目实施应实行公告、工程招投标、项目法人、工程监理等管理制度。

项目实施应采取合同管理方式。由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实施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严格管理。

第十七条

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半年组织项目申报单位向国土资源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第十八条

项目计划与预算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得修改。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的,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项目实施前应明确土地权属关系,项目实施过程中一般不作权属调整;项目竣工后,应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及时进行土地权属调整、变更调查和登记发证等工作。

第五章 项目验收及成果管理

第二十条

年未或项目竣工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批准下达的项目计划与预算,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项目的验收或竣工验收。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规定做好项目的结算或决算工作。

项目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执行情况、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资金配套与使用情况、土地使用管理与工程管护措施、土地权属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等。

第二十一条 项目验收采取自下而上方式进行。

(一)自查。项目计划任务完成后,县(市、区)或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自查;自查完成后,向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将自查情况和有关材料一并上报。

(二)初验。有关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验收组,对自查成果进行初验。在本省(区、市)范围内,所有项目初验后,将所有项目的建设与初验情况进行汇总,报国土资源部。

(三)终验。国土资源部根据省(区、市)初验情况,组织进行项目终验。其中,补助项目委托有关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终验。

国土资源部根据项目验收情况对项目计划与预算完成情况予以总结和公布。

第二十二条 国土资源部在组织进行项目终验后确认项目任务完成的,作为该项目下一续建的依据;确认项目规划设计任务全部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的,颁发项目合格证书。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规定期限内不纠正的,停止安排下一项目计划并取消项目所在县(市、区)申报项目资格。发现有截留、挪用和挤占项目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二十三条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新增耕地纳入省级补充耕地储备库。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形成的新增耕地不得作为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

第二十四条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新增耕地要严格加以保护,并不断提高质量,符合条件的,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新增耕地与其它农用地应及时加以利用,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可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

第二十五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做好项目成果有关档案管理工作,从项目申报到验收通过的有关文件和资料,要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各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规定,制定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地方分配部分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办法,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 篇7

1 土地工程开发整理存在的问题

1.1 土地工程开发整理规划执行难,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落实受到冲击

当前, 我国各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 对完善规划体系、实现土地开发整理目标十分必要。土地整理专项规划的补充耕地任务主要是通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来实现。由于“占一补一”的补充耕地行为的分散性、局部性和无规划性, 势必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整体推进产生不利影响。“占一补一”的土地整理行为未能实现规范的项目化管理原因很多, 主要因为实施占补平衡的补充耕地任务较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任务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在比较利益上存在明显的优势。在土地开发整理成本相近的情况下, 耕地开垦费的收取额度往往比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单位投资额度要高。因此, 目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目标内涵偏窄, 极大地弱化了项目对保证我国耕地安全的作用。

1.2 战略重点定位不准, 影响实施效果

各地在土地工程开发整理的申报和实施过程中, 对完成项目新增耕地重视程度较高, 而往往会忽视质量的问题, 认为项目新增耕地是硬指标, 而质量问题个软指标, 这是认识是完全错误的, 两者的土地工程的开发和整理过程中, 地位是同等重要的。土地工程的开发和整理需要事先今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研究, 最后要形成一份完善的实施方案, 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 因此会被忽视。耕地的后备资源是不同的, 有的地方多, 有的地方少, 是有一定限制的, 因此在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 为了“占补平衡”任务的完成和“总量平衡”目标的实现, 就会对土地资源进行过度的开发和使用。我国的土地资源具有四方面的特点, 第一是土地资源面积较大, 但由于人口数量较多, 造成人均土地占有量较低;第二是我国的土地资源类型复杂多样, 成西高东低的形式, 西部区域多是山脉、盆地和荒漠, 造成可以耕地的面积较小;第三就是土地资源的利用情况也较为复杂, 不同地区的土地生产能力有很大的差异;第四是土地资源的地区分布不均, 给土地资源的开发和整理造成一定的难度。由于受到我国土地资源影响, 土地整理应该是土地工程开发和整理的重点内容, 整理中低产田的成本, 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改善生态环境和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得以实现, 最重要的是能够对粮食安全的贡献率有一定的保证。在土地资源开发和整理过程中应将土地整理为主定为战略重点, 其中重点是整理基本农田, 还要加强对划入到基本农田中的中低产田的整理, 促进我国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高。

1.3 现行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制约了土地工程开发整理项目的如期顺利实施

“缴用挂钩”原则限制了土地工程开发整理项目大规模得实施。我国土地工程开发整理项目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的各级留成部分, 在项目报批时采取“缴用挂钩”原则。现阶段, 主要倾向于由国库逐级转移支付的模式。这种资金支付渠道在发挥自身优势的同时也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顺利实施造成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项目资金支付中间环节偏多影响了资金拨付效率, 财政和国土部门之间存在诸多的协调与沟通, 财政部门的上下级之间也存在许多报批环节, 使资金在拨付使用之间存在时间上的错位,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往往因资金未能及时到位而影响到工程进度。

2 土地工程开发整理项目的对策

2.1 开拓筹资渠道, 汇集多方力量

充足的资金支持是实现土地开发和整理的基础, 因此在土地工程的开发整理过程中要保证土地整理资金的充足, 这样才能实现土地的整理达到或超过预期的效果。土地整理专项资金是土地整理资金的主要来源。但就土开发和整理过程中, 还可以进一步的拓展很多方面的资金渠道, 来增加资金的支持。一是要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 通过提高农民的投资, 让广大农民也广泛的参与到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 还要对“谁整理谁收益”进行大力的宣传, 并也要坚决的落实到位, 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的引入, 给土地工程的开发整理提供充足的资金。二是可以向我国内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 这种形式较为先进, 但要及时的进行贷款的偿还。三是要对外资的积极引入, 增加土地工程的国际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可能有一个项目会存在不同的投资部门, 这样一来就会有不同的规划理念, 对土地工程的开发和整理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的难度。因此在整理过程中要建立一个协调各部门管理的管理部门, 加强上下部门间的沟通和联系, 从而能够使各方的资金得到有效的汇集、各方的投资资金也聚到了一起, 共同处理工程整理过程中的不同项目的开发和整理, 包括防洪基项目、引水项目、干渠项目等重点项目的开发和整理。充足的资金支持可以实现土地工程的顺利开展和实施, 对工程的运行都有一定的保障。

2.2 规范定额标准运用, 实事求是编制预算

土地工程开发整理预算定额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济核算的基础依据, 因此, 规范使用预算定额是编制投资预算的根本。从国内的国土定额运行情况, 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以臻规范运用、实事求是的目的是邀请预算定额标准编制人员或者预算专家, 对设计、施工、审查人员进行强化培训, 深刻理解土地工程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内在含义, 掌握预算定额的使用条件, 从而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结束语

土地工程的开发整理能够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在一定程度上对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有所提高, 增加粮食的安全指数。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 还会使我国的耕地面积增加, 促进我国农村的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进行土地的开发和整理过程中, 要充分考虑影响工程开发和整理的因素, 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及时的处理, 是工程的制度和质量能够进一步完善, 增加土地工程开发和整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参考文献

[1]郑慧敏, 刘艳, 孙华.土地整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浅探[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 2007 (6) .

我国土地开发整理的相关研究 篇8

【关键字】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利用现状;问题;建议

一、土地开发整理的含义及内容

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等相关要求,通过行政、经济、法律和相关技术手段,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整、改造、综合治理,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土地整理一般包括农地整理和非农地整理,主要是关于农地整理。通过对农地的整理可以更好的调节农村用地结构和土地的生产条件,提高土地的生产质量,增加可以利用的土地面积,进一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二、土地开发整理的原则

土地开发整理必须要依据一定的原则,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关的经济、技术、法律等手段,对一定区域内的土地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最终达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得土地资源得到最大化利用,土地生产和生活条件得到最大限度的改善。因此,对土地开发整理应该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土地本身具有鲜明的地域性,位置的固定性,因此对土地的开发利用,不同的区域有着不同的特点,我们要从生产发展的角度出发,考虑土地资源的特性,对土地进行有目的的开发整治和利用,充分结合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通过对土地开发整理地区的实际考察,针对地区间的实际问题,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

2坚持依据规划,科学、合理地进行土地开发整理的原则。我国国土面积辽阔,国土面积位列世界第三位,但是这并不代表我国的土地资源丰富。我国面临着巨大的人口压力,必须在有限的国土面积上满足十三亿人的衣、食、住、用、行等生活的方方面面,由此看出我国土地资源十分有限,且可供开垦的土地更是十分珍贵,为了更合理的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我们必须要对于土地资源进行科学的规划和整理,以保证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

3坚持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协调统一的原则。对土地资源的利用要综合考虑土地的质量、数量、生态环境问题,要注重三者关系的协调统一。在强调耕地占补平衡与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时,应注重补充耕地的质量与生态保护问题,只有确保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方面的协调统一,才能使土地开发整理达到更好的预期效果。

三、我国当前土地利用的现状分析

随着国家现代化的不断发展和人口数量的的不断增加,我国对土地的越秀越来越大,尤其是要保障人们的生活及居住条件方面,对土地资源的需求更加迫切。当前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的面临问题有:(1)耕地质量的严重下滑。过分追求土地的产出而忽略对土地质量的养护,使得土壤的肥力不断下降。(2)非农用地的增加农用地数量的减少。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大量农民向城市的集中,不单单是增加了城市土地的用地压力,同时,一些农村地方对土地的管理不到位,使得农村出现大量闲置的宅基地以及抛荒的农地,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土地资源大量浪费。(3)土地利用过程中,存在大量的环境污染问题。由于对土地利用不合理现象的存在,以及生态环境的破坏,越来越多的土地受到环境的威胁得不到合理的开发,同时也使得大量优质耕地遭到破环。

四、土地整理存在的问题

土地整理在实现耕地占不平和,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以及保证粮食产量和综合生产能力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现行的法律制度、相關的规划制度等,导致土地整理中出现一些不可协调的矛盾和问题。

1过渡追求耕地数量,忽视耕地质量。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多地少,人均耕地面积很低,在土地规划早期,为了保证粮食的产量,保障人们生活水平,国家注重对耕地面积的扩展,以求最大限度的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却忽视了对土地质量的维护。这使得部分地区在开展土地整理规划时盲目追求数量扩大,求大求多,导致增加的耕地肥力较差,不能很好的发挥土地的潜力反而进一步导致土壤结构的破坏和土地肥力的下降。

2土地开发整理设计模式单一,规划刚性强。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设计要求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开展,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既要考虑当地经济的发展又要考虑土地资源的的区域局限性,但是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多数地区并没有做到因地制宜的要求。

五、土地开发整理的建议

1土地数量增加和质量提高并重。土地开发整理不仅仅是要求扩大大土地的数量,在对土地开发整理的过程中也要关注对土地质量的提高,通过提高土地的质量实现土地产出的提高,实现耕地总量占补平衡。第一,我国相关部门可以制定一些具有较高操作性的土地质量提高标准,使土地质量的提高有章可循;第二,对土地开发整的地类进行地力鉴定。对于一些被评价为不适宜耕作的土地,政府部门要进行选择和舍弃,避免过度投资。

2加强因地制宜原则。不同地区的土地开发整理的项目面对不同的土地问题,在对土地进行整理时,要注重对不同区域土地的实际状况进行考察,根据不同地域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该地区的开发整理项目,提高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可操作性,才能更好的解决不同地域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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