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2014年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小区

2024-08-04

巧家2014年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小区(通用7篇)

巧家2014年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小区 篇1

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农业厅关于申报2014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通知》,县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局通过精心筛选出3户,拟申报2014年生猪标准化养殖场,现将3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名单予以公示。

1、巧家县药山镇三鑫生态养殖场,法人代表:阮俊飞,建设地址:药山镇荞麦地村,建成时间:2011年5月,当前生猪存栏385头,2013年出栏肉猪565头。

2、大寨镇富饶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法人代表:罗富饶,建设地址:大寨镇大寨村,建建成时间:2012年9月,当前生猪存栏326头,2013年出栏肉猪565头。

3、包谷垴乡兴明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法人代表:杨兴明,建设地址:包谷垴乡包谷垴村,建成时间:2011年6月,当前生猪存栏356头,2013年出栏肉猪538头。

拟申报建设内容:沼气及污水处理;猪舍标准化改造;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补助金额每个场35万元。

公示期七天,公示期间,若有认为拟申报对象不符合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条件和要求,以及有单位和个人在项目申报、审核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材料等形式举报。受理举报电话:0870-7128186、7124127 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

巧家县农业局

巧家2014年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小区 篇2

1标准化生猪养殖小区的建设

1.1小区地址的选择

标准化生猪养殖小区地址的选择除了具备普通养猪场的条件外,还要保证所选区域未被污染而且未发生过污染,饮用水的水质要符合国家关于无公害生猪养殖的标准,并且要保证水源充足。同时小区位置与屠宰场、铁路、居民区、学校等公共场所的距离不得小于2km,与其它养殖小区的距离不得小于1km。确保小区的水、电、交通等设施充足、安全、通畅。

1.2对小区建筑的要求

首先,建筑的材料必须环保,不得含有放射性、甲醛等有害物质,对生猪的生存和生长不构成危害,对环境不能造成污染。

其次,为了能够有效防疫,在小区周围需要建设围墙、防疫沟或者隔离带等设施,与外界进行隔离处理。

最后,小区的设施必须要完善,布局必须要合理。为了做到安全生产管理和有效的防疫灭病,在小区中需要设置三个区域:生活管理区、生产区以及废弃物无公害处理区,而且这三个区域的布局要合理化,根据所处区域常年的风向(由上到下)、地理的坡度(由高到低)等要素顺次安排。此外,三个区域需要设置围墙或者绿化隔离带来进行分隔,在布局过程中要既保证三个区域的独立性又要方便三个区域的联系。生产区域需要根据生产工艺和流程要求设置猪舍、饲料库房、饲料调配间以及饲养员休息室等设施。猪舍的设计要符合光照、通风、防火、防疫等要求。生活管理区域根据实际工作要求设置办公室、宿舍、值班室、兽医室等设施。小区的生活管理区域需要设置在小区的大门处,大门口要设置车辆行人出入的消毒设施。废弃物无公害处理区域需要设置病猪隔离室、病死猪处理间以及存粪场和化粪池,注意做到防渗漏、外溢和污染[1]。同时,在小区的道路建设中需要设置专门的污道。

2标准化生猪养殖小区的管理

第一,多个养殖户联合建立的养殖小区,要以合作社或者养殖协会的组织形式进行统一管理,对于同一个品种的生猪要统一用料、用药、防疫、管理和销售。

第二,对于生猪饲料需要严格按照《生猪饲养饲料使用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调配和喂养,为生猪提供全面的营养,严禁擅自调配无营养的饲料,禁止使用含有盐酸克伦特罗以及三聚氰胺等含有毒物质的饲料[2]。

第三,对生猪的防疫和消毒,要遵循国家相关的防疫消毒规定,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规则来进行生猪免疫和环境消毒,有效控制疫病发生。

第四,发现病猪后要及时隔离和治疗,治疗的药物必须要符合国家关于无公害畜禽饲养兽药的相关规定。对于治疗无效病死的猪要按照无公害处理规则,及时进行无公害处理。

第五,小区内环境卫生的管理要符合国家关于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粪便无公害化处理以及污染物排放的相关处理规定进行操作。对小区内的废弃物、猪舍内的粪便及时处理,保持小区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六,小区内的人员、动物、物资的运输采用单一流向方式,生猪养殖中不得与其它动物混养,减少不良环境对生猪产生的应激效应。

第七,尽量采用自繁自养的方式进行生猪繁殖,如果无法避免从外地引进生猪,需要从非特定的病原区进行引进,并进行严格的检疫和隔离观察。

第八,完善小区各项管理的制度,做好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养殖人员的专业素质。

3结语

综上所述,标准化生猪养殖小区的建设是社会养殖业进步的标志,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养猪技术的成熟,加强了养殖业的标准化管理,为养殖业的发展和食品安全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林福森,孙洪海.标准化猪养殖小区的建设与管理[J].当代畜禽养殖业,2015(6):21.

巧家2014年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小区 篇3

本项目根据申请单位(养殖小区)所在地周边种植业、水域环境和自然条件等,在奶牛和生猪养殖小区,推广“三改两分再利用”治理技术,即“改水冲清粪为干式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道排污,固液分离、雨污分离,粪污无害化处理后农田果园利用”。

其中,固体粪便采用强制通风静态垛堆肥技术模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制成初级有机肥,该系统的主要组成为:发酵车间、多级发酵槽、生物质除臭设施、通风管道和风机、专用翻堆车等;液体尿污采用田园利用技术模式进行厌氧无害化处理以后,进入氧化塘,供农田、果园等灌溉利用,为无公害农产品提供有机肥水资源,实现粪污“零排放”,该系统的主要组成为:集污池、调节池、高效厌氧池、氧化塘、固体液体分离机等。

实施两种技术模式组合,根据模式工艺流程进行粪便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设计和建造。

相关支持

资金方面,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项目建设采取中央财政补贴、养殖小区自筹共同参与的方式进行,地方财政应给予补助。补贴标准:根据养殖小区采用的本指南推广的组合治理技术模式,每个小区补助约7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专用机械购置补助、设施建造补贴和技术培训。拨付方式为中央财政资金直接补贴养殖小区,由农业部拨付省畜牧主管部门,小区到省畜牧主管部门报账。

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项目采取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两级合同的方式。农业部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遴选、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省畜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项目申报、实施和资金管理工作;县畜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服务和监督工作,县畜牧(农业)局(办)要设专人负责,养殖小区所在地方政府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成立项目协调组和专家组,主要负责评审养殖小区技术模式,提出标准工艺设计,进行技术咨询、培训和指导,检查工程质量。

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项目实施期限为一年,期满后由农业部组织验收。农业部和省畜牧主管部门设立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申报条件

一、须为在某一地块集中建造畜禽圈舍、农户分户饲养的生产方式,养殖场和专业村不属于此范围;

二、规模化程度高,类型为年存栏500头左右的奶牛养殖小区,年存栏3000头左右的养猪小区;

三、规范化程度高,总体设计合理,有粪便和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区域,并有一定的设施基础;

四、产权明晰,管理组织(如村委会、管理委员会、协会等)运行得力,有章程、制度,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

五、辐射作用强,所在县分布有数量较多的养殖小区,治理技术模式能够在当地推广;

六、业主和养殖户具有环保意识,对小区粪便和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有积极性。

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养殖小区根据本指南要求编制《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项目申报书》,县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其编制(资金用途要明确具体,并且不得超出本指南规定的内容);

二、县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指南的申报条件进行实地核查并签署意见,经地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将申报书提交省畜牧行政主管部门;

三、省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指南的申报条件进行项目筛选,提出审核意见,以正式文函向农业部申报;

四、省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文函、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报送农业部畜牧业司(3份)和财务司(1份);

五、超过申报控制数的、不符合申报材料形式要求的以及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具体事宜,可咨询养殖小区所属地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

注:本文节选自农业部新下发给各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的《07年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项目指南》,阅读原文件,请登录www.zfxm.com

巧家2014年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小区 篇4

发表时间:2008-04-09 00:00:00

发改办农经[2008]524号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厅)、农业(农牧、畜牧)厅(委、局、办):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53号)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今年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支持生猪扩繁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并重点向今年遭受雨雪冰冻灾害地区倾斜,同时调剂资金支持受灾地区种鸡场恢复重建。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生猪扩繁场。基础母猪饲养规模在500头以上;未发生过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情;远离城乡居民居住区、隔离条件较好;经营状况良好、项目资本金充足;具有地市级以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各种所有制企业。

(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实现饲养标准化。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一。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模养殖场(小区)。

(三)种鸡场。年出栏鸡雏1000万羽以上;未发生过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情;远离城乡居民居住区、隔离条件较好;经营状况良好、项目资本金充足;具有地市级以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各种所有制企业。

各省(区、市)不得重复安排2007年已安排过中央投资的扩繁场和规模养殖场(小区)。受灾省(区、市)要向受灾严重县(市)倾斜,优先支持受灾严重的扩繁场和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生猪扩繁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粪污处理、猪舍、实验室改扩建、性能测定、疫病防控设施及仪器设备购置等。

(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粪污处理、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要优先安排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三)种鸡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禽舍、实验室以及粪污处理、疫病防控等设施恢复重建。

三、分省建设任务及中央投资补助标准

各省(区、市)具体建设任务和中央补助投资控制规模详见附件三。应严格按中央补助投资控制规模和项目补助标准向国家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不得擅自调整项目补助标准。

各类项目的中央投资补助标准为:

(一)生猪扩繁场。根据规模大小,每个生猪扩繁场中央补助投资100万元。

(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分年出栏500—999头、1000—1999头、2000-2999头和3000头以上四个档次予以补助。其中:

年出栏500—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20万元,其中:苏浙粤每个补助15万元,西部12省(区)每个补助25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20万元,京津沪地区不安排。

年出栏1000—1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40万元,其中:京津沪苏浙粤每个补助30万元、西部12省(区)每个补助50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40万元。

年出栏2000—2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60万元,其中:京津沪苏浙粤每个补助50万元,西部12省(区)每个补助70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60万元。

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80万元。

考虑到云南、贵州两省的特殊情况,云南、贵州两省可适当降低年出栏规模,安排部分300-499头的养殖场(小区、重点户),中央平均补助投资仍为10万元。

(三)种鸡场。根据规模大小,每个种鸡场中央补助投资100万元。中央补助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地方政府要根据项目改扩建实际的规模大小,安排必要的配套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四、项目组织申报程序和要求

按照特事特办、适当简化程序、强化地方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的基本原则,项目申报采取以下方式:

(一)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小区、重点户)。按照本通知要求,省级畜牧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提出项目总体安排方案后,省级畜牧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的组织编制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的审批及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由有关市、县畜牧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联合上报省级畜牧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省级畜牧主管部门汇总提出审查意见,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各地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公示并确认项目无争议后,才能编制上报项目可研报告。

(二)生猪扩繁场、种鸡场。按照本通知要求,省级畜牧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可研报告,于3月14日前联合上报至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将申报文件与可研报告电子版通过农业建设信息网上报农业部。农业部于3月20日前将项目可研报告批复文件下发到省级畜牧和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批复的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批复文件,于3月25日前联合上报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逾期不报的,国家将不予安排投资。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畜牧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紧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日

更多最新法规:

a..商务部关于下达2008年输美纺织品第二次业绩分配可申请数量方案的通知 /商务部(2008-4-7)

b..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2007年1-9月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8-3-10)

c..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生猪扩繁场和种鸡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2008-3-3)

d..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2008-3-21)

e..关于修订硫普罗宁注射剂说明书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3-25)

f..关于加强奥运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8-3-21)

g..关于印发2008年农村公路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交通部(2008-3-27)h..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为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2008-3-25)

i..公安部奥运安保工作组关于加强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奥运安保工作组(2008-3-28)

j..关于印发《奥运交通安全集中宣传工作方案》和《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安部(2008-3-27)

k..关于印发《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总体方案》的通知 /公安部办公厅(2008-3-30)

巧家2014年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小区 篇5

为提高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水平,转变畜牧业增长方式,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稳定生猪市场供应,带动广大农民发展养猪业,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根据XXX《关于申报XX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场的实际,现将本实施方案申报如下:

一、项目选址合理

本场位于XXX市XX镇XX村,距村民居住地XX公里,处在XX市政府规定的禁养区以外,交通便利,水电畅通,四周地势平坦,通风良好,设计布局科学合理,生活区和生产区相对分开,猪舍临近有一口XX亩鱼塘。

二、设备设施配套完善

猪场地势平坦,圈舍朝向合理,猪栏、食槽、通风系统和采暖防冷设备设施较齐全;消毒池、消毒室、消毒机等消毒防疫设备基本配套;污水排放、粪便堆放、无害化处理比较科学合理,主要通过沼气池发酵处理后沼液沼渣用于种植芒果、瓜菜,还有 一部分排放到鱼塘中养鱼。实行综合利用,发展生态循环经济,增加收入。

三、搞好防疫,科学管理

按照《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 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防疫消毒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疫苗饲料进出库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制度等,切实做到管理科学化、防疫消毒制度化、操作规范化、设计布局合理化。

四、设立专帐,用好资金

计划投资XX万元主要用于猪舍标准化改造、粪污处理、水、路、电防疫配套设备建设。

1、猪舍标准化改造建设。猪舍改造XX平方米,每平方米XX元,投资XX万元;

2、建造沼气池。建造沼气池XX立方米,投资XX万元。

3、水电建设。安装水管XX米,架设电路XX米,合计投入XX万元。

4、购置疫苗冷藏柜、防疫设备等投资XX万元。

5、建设无公害饲料发酵池XX立方米,投资XX万元。

五、确保项目实施,接受检查监督

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遵守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门帐户,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投资项目按质按按 时完成,决不挪用、挤占国家专项资金。同时,要积极主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对我场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共同把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好、管理好,发挥应有的效益。

巧家2014年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小区 篇6

(调研报告)

近年来,畜牧业正在由传统的小农户散养方式向现代的规模化集约化方式进行转变,在这转型的关键时期,如何将提升养殖水平、稳固养殖规模、预防动物疫病、防治养殖污染、抗击市场风险等就成为了加快养殖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

根据我县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的一系列重要措施,特别是以实施XX县现代畜牧业“6115”工程和优质生猪“七个一”工程建设为重点的畜牧产业化纳入了政府确立的重点建设项目,必将全面提高我县畜牧业良种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全力实现绿色品牌战略,切实保障动物卫生安全和畜产品在质量安全,推动畜牧业生产发展上水平、上台阶。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促进生产进一步发展,帮助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国幸福家园”具有重要意义。

结合在基层工作的经验,通过与农村现实情况相联系,认为:根据当前畜牧业发展的形势,把生猪作为重点产业来抓,应该说,这找到了提高我县畜牧业综合生产力和行业竞争力的有效突破口,能全力打造国家优质畜产品战略保障基地县,并可以通过实施畜禽良种工程,促使畜禽数量、质量和养殖方式进一步提升。而要达到这一目标,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是切实可行的和必然的途径。

一 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小区的意义

大力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小区是畜牧业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全县生猪养殖速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对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促进生产进一步发展,对建设“中国幸福家园”具有重要意义。

发展生猪产业是促进畜牧业优势地位的重要途径。建设生猪养殖小区是畜牧业现代化养殖方式转变、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畜牧业行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措施。以XX镇生猪养殖为例,近年来,全镇生猪数量、质量和养殖方式都发生了显著变化,规模化养殖场和大户都得到了较快发展,生猪养殖大户达到80余户,全镇2009年出栏生猪56000头。根据当前全镇畜牧业发展的有利形势,把生猪作为重点产业来抓,是提高全镇畜牧业综合生产力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生猪生态养殖小区,增大户饲养规模,实现粮食就地转化,劳动力就地转移,提高养猪业比较效益,可以为农民增加更多的收入,有利于加快生猪产业的现代化建设。通过建设生猪养殖小区,实行标准化生产,实施良好的养殖方式,生产出优质的生猪产品,有利于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可以减少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净化了农村的生活环境,改善人居生活条件,实现农村经济社会与人居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 发展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的基本要求

建立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小区,可以在规划区域纳入相当数量有适度规模的养殖户,要求其生猪养殖应达到年出栏育肥猪150头以上或母猪存栏20头以上,标准化圈舍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

其圈舍规范,外观统一,采光良好,通风及保温系统完善,具有自动采食和自动饮水功能,粪污排放及无害化处理设施齐全,场内整洁,环境优美。通过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在环保、防疫、管理方面做到有环保设施、有反应程序、有管理组织、有管理制度,在养殖技术上做到良种、良舍、良法、良料、良防。在生态建设上做到人畜分离,配套建设生物隔离带;雨污分离,配套建设明暗隔离沟;粪尿分离,配套建设沼气池、贮粪池;母子分离,配套建设保育栏、隔热顶;料水分离,配套自动喂料箱、饮水器;病健分离,配套建设消毒池和隔离舍。

三 对加快发展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的的引导

对养殖基础好、群众积极性高的村、组,要实施正确引导、优先发展。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规模适度、人畜分离、管理规范、综合利用”的思路,充分考虑水源、交通、、防疫环污等因素,制定具体的建设方案,分步实施。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建立的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要科学、规范地做好场址选择、圈舍设计、生产规模和养殖品种、饲料供应、防疫制度、粪污处理等方面工作,减少资源耗损和环境污染,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提升农民居住环境质量,建设优美家园。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对饲养小区的污染物必须进行处理或综合利用,防止对环境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应将(沼气)生产、有机肥料生产和养殖业污染物处理有机结合在一起,通过沼气发酵技术利用畜禽粪便进行沼气和沼肥生产,合理循环地利用物质和能量,解决燃料、肥料、饲养矛盾,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良性循环,因地制宜推广“猪-沼-果(桑)”、“猪-沼-菜”、“猪-沼-鱼”等循环经济模式。同时,要搞好小区绿化、美化。在小区内造林种林,美化环境,做到三季有花,四季长青,同时形成一个防护屏障,有利于防疫。严格免疫程序,定期注射疫苗,定期进行消毒和检疫,饲养人员经常观察畜群,发现病死畜禽及时隔离或无害化处理,有疫情及时报兽医人员。小区内应饲养优质瘦肉型猪种,生产优质商品仔猪和育肥猪,要控制药物添加剂,要加强饲养管理,推行种猪、仔猪和有肥猪分段饲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实现良好的养殖方式。

综上所述,我认为,从畜牧业发展的方向看,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态化的畜禽养殖场是畜牧业的长远发展目标。通过建立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小区,优先发展一批生猪生产基地,使之形成规模优势,对于提高养殖专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保障畜产品安全有着重要意义。先发展一批现代畜禽生产基地,尽快形成规模优势,争创品牌优势,实现畜牧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从近几年的农民增收来源构成看,以生猪为主的畜禽养殖业起到了重要作用。发展生猪生态养殖,增大饲养规模,实现粮食就地转化,劳动力就地转移,提高养猪业比较效益,就可以为农民增加更多的收入。建设生猪生态养殖小区,实行标准化生产,通过良好的养殖方式,生产出优质的生猪产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建立相对独立的养殖小区,也可以减少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净化了农村的生

活环境,改善人居生活条件,实现农村经济社会与人居环境的协调发展,进一步促进“中国幸福家园”的建设。

巧家2014年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小区 篇7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加强我县生猪养殖业环境监管,规范生猪养殖业环境管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环境权益,根据《吉安市2013年生猪养殖污染整治行动方案》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摸清生猪养殖业污染底数和环境守法状况,提高环境监管水平,防止和减少生猪养殖污染,督促生猪养殖场(小区)治理废水,严格禁止养殖废水直接排入江河,促进生猪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决定成立“新干县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统一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调度、联络协调、重点督察、总结汇总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

三、检查对象

(一)县农业(畜牧兽医)、工商、环保部门登记和备案的生猪养殖场(小区);

(二)达到农业(畜牧兽医)、工商、环保部门登记或

备案规模标准、但尚未登记备案的其他生猪养殖场(小区);

(三)群众投诉强烈的生猪养殖户、生猪散养密集区和水库周边的生猪养殖场;

(四)《畜牧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的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户、生猪散养密集区。

四、检查内容

(一)生猪养殖场(小区)登记或备案情况。达到农业、工商、环保部门登记或备案规模标准的,是否进行登记备案,选址是否符合农业部门要求,是否位于环境敏感区。

(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是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执行“三同时”制度,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在投入运营时是否落实。

(三)污染治理设施或无害化处理设施情况。是否采取清污分流和粪尿的干湿分离等措施;是否建有污染治理设施或无害化处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设置生猪废弃物的储存设施和场所,储存场所是否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遗撒、防恶臭等“四防”措施;是否对生猪废弃物采取还田、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制造再生饲料等方法进行综合利用,用于直接还田利用的生猪粪便是否经处理达到规定的无害化标准。

五、整治重点

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

严肃查处,并督促生猪养殖场(小区)、生猪养殖户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

(一)合理规划生猪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全面清理布局不合理和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对地处禁养区等环境敏感区的,责令限期搬迁或关闭。

(二)明确整治工作重点。突出重点抓示范,扩大辐射带动面,重点整治年出栏500头以上、2007年以来获得过生猪标准化建设、大中型沼气建设、沼气以奖代补,“菜篮子”工程等国家项目的猪场。对环保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未正式投入使用的生猪养殖场,要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的予以关停。

(三)未进行环评审批的新、改或扩建的生猪养殖场,责令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

(四)禁止生猪养殖场直接向河道(水库)排污。鼓励建立沼气池,进行粪污处理,严禁将畜禽粪尿、污水任意倾倒或排放河道(水库)。所有生猪养殖场必须建设污水处理池,做到达标排放。废水治理、粪便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污水超标排放的生猪养殖场,要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

(五)新建、改建、扩建生猪养殖场未按规定向农业等部门申报和登记备案及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对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依法进行查处。

(六)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私设排污口或者排污

暗管的,责令限期拆除,并依法处罚。

(七)对未按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行为,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依法处罚;对未按规定缴纳排污费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依法处罚。

(八)进一步健全生猪养殖场(小区)的监管档案,建立和完善基本数据信息,并将其纳入日常监管范围,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管模式。

六、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9月5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进度,细化措施手段,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二)调查摸底阶段(9月6日-9月15日)。根据整治内容,积极开展调查摸底,梳理出本区域内生猪养殖污染现状,包括场区布局、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粪污利用和排放模式、粪污是否达标排放及对周边环境影响等情况。农业(畜牧兽医)、环保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开展生猪养殖调查摸底工作。

(三)综合整治阶段(9月16日-9月30日)。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开展综合整治。按照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划分,属布局不合理和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必须搬迁或关闭,对逾期未自行搬迁和清拆的生猪养殖场由当地政府对其实施强制清理和搬迁;限养区内生猪养殖场实行畜禽养殖存栏总量控制,必须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未实

现达标排放的将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实行依法关闭处理;适养区范围的生猪养殖场必须完善环评和养殖手续,配套沼气池等环保设施,实现粪污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严厉打击生猪养殖场非法养殖和排污行为;对于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养殖场必须限期搬迁或关闭。

(四)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5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总结,确保对违法养殖企业处罚到位,整改到位,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方案,同时建立检查活动联络员制度及工作例会、统计分析、跟踪督办等制度,扎实有效推进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二)规范制度,及时反馈

指定专人负责生猪养殖污染专项行动信息调度报送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信息质量及信息调度的通畅及时。

(三)强化措施、力求实效

县环保、农业部门要协调合作,加强养殖场污染治理的技术、工艺的支持和指导,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依法查处各种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对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综合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对不

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企业依法给予处罚。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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