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财政局)

2024-07-22

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财政局)(共9篇)

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财政局) 篇1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纠风工作和全省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省关于开展2010年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我县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开展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构筑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客观要求,是规范强农惠农资金管理、服务“三农”发展的重要举措。开展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检查力度为手段,以落实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强农惠农资金使用不够规范、监管不够到位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增强财政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为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通过开展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力争实现强农惠农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更加阳光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监管范围和内容

全县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范围,包括各乡镇(场、区)、各涉农部门安排使用的财政强农惠农资金。主要涉农部门和单位包括发改、财政、农办、农业、水利、林业、教育、科技、交通、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环保、文化、卫生、人行、建设、民宗、经贸、移民开发、粮食、农机等。重点检查四类资金:第一类,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如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真实、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第二类,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如农村“水、路、电、气、房”等资金。第三类,农主社会事业投入资金,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财政扶贫资金。第四类,其他重点“三农”专项资金,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对产粮大户奖励补助资金等。

为确保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清查结合、纠建并举,突出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摸清资金底数。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强农惠农政策项目及资金使用安排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摸清资金底数和流向,主要对2007-2009年

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进行统计汇总,并建立数据库,供日常管理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在清查中要严格工作标准和要求,坚决杜绝漏报、瞒报现象发生,务求工作规范、数据准确。

(二)强化检查监督。要以落实中央、省和市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深入开展强农惠农重点项目资金监督检查,既要对2007年以来各级财政安排的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以要突出重点,着重检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特别要注意检查和纠正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坚持标本兼治、查纠并举,边查边改,通过监督检查,及时查找和发现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处理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并从资金管理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完善,堵塞漏洞,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确保强农惠农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

(三)规范动作程序。各乡镇(场、区)、各有关涉农资金管理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着力抓好规范权力运行规程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细化量化裁量

标准,压缩自由裁量宣传单,优化强农惠农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程序。要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当前要着重推行重点强农惠农项目资金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确保项目资金“阳光”动作、公正透明。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同时,还要积极利用各部门的门户网、单位系统网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将有关强农政策、制度、办法、立项指南等在网上进行公布,让基层群众及时了解信息,掌握动态,提高政策透明度。要进一步创新资金分配管理机制,积极推广公式法、因素法等资金分配方式,推行专家评审制度,避免强农惠农资金安排的随意性,实现公正、公平分配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要通过加强信息技术平台建设,开展网上审批,实现资金全程网络监控,促进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四)建立健全制度。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制订和完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制度,进一步明确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申报条件、扶持重点、使用范围、报批程序、资金拨付与监管、检查验收方法等,严格按制度管理。要积极推行“一折通”或“一卡通”,对石油价格补贴、粮食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生态公益林、农村低保等补贴类资金,坚持方便群众原则,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等方式,及时足额地兑现给农民,切实把强农惠农实事办好。要认真落实工程项目“五制”,重点工程项

目要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竣工验收制度,做到项目建设有人管,资金风险有人担。项目竣工验收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管护措施,建立强农惠农工程项目建设与管护并重的良笥运行机制,确保强农惠农工程能够长期发挥效益。要推行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奖罚分明的绩效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项目跟踪问效,逐步扩大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绩效考评范围,进一步强化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激励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乡镇(场、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强农惠农监管工作,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工作组织保障机制,及时成立由领导挂帅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周密安排,把握进程,确保领导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二)分级负责,分片督导。今年,全县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继续由县纪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牵头,县直各相关涉农部门配合,并实行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分片督导的机制。资金监管工作,加强指导,抓好落实。各乡镇(场、区)、县直有关部门要扎实抓好监管工作。乡镇(场、区)是财政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申报的第一关,也是强农惠农

项目资金监管的最后一关,要充分发挥就地就管监管作用,积极参与强农惠农项目立项、申报、评估、项目实施了、竣工验收、补贴资金发放及监督检查等,保障强农惠农项目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财政局) 篇2

自从农村的税费改革后, 中央逐渐推进“多予、少取、放活”这一强农惠农方针的执行, 一方面农民的负担减少了, 另外一方面国家对农业的补贴也加大了。目前对强农惠农补贴的涵盖面较广, 涉及到农林牧业、社保、计划生育、农机补贴、农技使用等;对农民的补贴方式也增多了, 除了较为常用的“一卡通”支付方式, 还有由下至上的部门审核、提货直接抵扣、承保机构兑付、工程验收报账等多种方式, 这些补贴和方式的执行将有利于农业的发展和农村建设, 并最终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从政策而言, 强农惠农的政策涵盖了中央政策、省委省政府的政策、人保部政策、县市地方政策等多个层级, 相关部门在粮食的收购价、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规模化养殖的用水用电优惠、信贷支持、农技用具购置补贴、农村太阳能利用、职业技能培训、养老保险缴纳等多个方面均出台了政策。

在农技推广上, 2010年中央1号文件定位于“三农问题”, 着重加强对农业技术的利用率提升, 提出了要加快培育特色产业、各地要组织实施《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 充分发挥地方优势资源, 引导特色产业健康发展;同时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农产品加工, 加强农产品的创新力度, 提高农产品加工深度、质量安全水平、产品附加值和产品档次, 提升乡镇企业员工素质等, 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和专业示范村镇建设。可以说, 目前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强农惠农和农技推广的重视程度更高, 也将有利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执行及农技推广效果的体现。

强农惠农需要发达的科技和高素质的农民, 为了提升农业技术水平, 提升农民的素质, 需要加强农技推广工作。目前, 农技推广是强农惠农的重要内容, 它主要包括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农技培训、农村实用拔尖人才选拔、科技入户“阳光工程”、惠农“四补贴”等等。目前强农惠农和农技推广资金的监管网络和资金配套措施并没有产生预期的效果, 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强农惠农资金和农技推广监管和使用存在的问题

1、强农惠农政策宣传不够

目前用于强农惠农政策的内容较多, 每个项目的资金较分散, 很多农民的信息渠道主要是电视和邻里传播等, 这导致其无法详细了解政策的内容, 例如在强农惠农项目对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工程中的支农资金、规模化生产的优惠、良种的补贴等了解不够, 在农机具的购置补贴政策上的宣传也不足, 导致很多农户并不会主动购置农机以提升农产品产量等。

2、项目体制存在问题

从项目设计上看, 不能因地制宜, 搞全国一刀切, 有些项目非常符合地方实际, 又立不了项, 而且争取项目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又相当巨大, 中间缺乏有效的审查和监管以及协调服务的职能机构。项目申报部门也存在职能交叉, 缺乏信息共享, 不能有效整合, 很多地方为能够争取到强农惠农资金往往同一项目多头申报, 重复申报, 造成资金的管理和核算难度, 有的甚至虚报项目, 造成项目资金的巨大浪费。

3、地方配套政策难落实

强农惠农资金投入量大, 但在资金拨付过程中挤占、截留或变相截留的情况较为严重, 尤其是资金流转环节多, 各职能部门又承担着项目管理与资金拨付的双重职能, 财政拨付项目资金往往需要通过有关部门转拨到具体实施单位, 很难保证项目资金足额到位。另外项目的地方配套支持有限, 且有的地方根本无法落实, 县 (市) 财政拮据的地方很多部门预算安排与实际支出矛盾较为突出, 为了保证行政正常运行, 从部门利益出发, 往往放大项目预算, 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4、资金管理使用难规范

强农惠农项目的立项一般在年初, 但资金的划拨上财政一般集中在年底或者跨年度拨款, 不能按照项目预算及时、足额拨款, 致使项目的前期申报和实施工作经费困难。如农技推广中的农业技术培训项目, 一般都是集中在年初, 但因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从而影响了项目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实施质量, 大多数项目资金的使用不能对号入座, 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管理的难度, 项目与项目之间资金挪用情况时有发生。财务不能严格按照资金拨付性质核算, 在资金使用上“看菜吃饭”, 很难合理地规划项目资金的收入与支出, 使项目资金预算流于形式, 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监管的难度。

5、监督不力, 农技推广相关项目的执行质量得不到保证

很多农技工程均是通过上级招标, 设计部门和投标部门在设计和施工前并没有深入农村了解实际情况, 这影响了项目质量;同时由于资金使用存在很多的漏洞, 项目内资金的挪用和挤占现象较多, 容易造成项目工程无法按时按质完成, 这也影响了工程的质量。国家今年提出要对农技推广法和种子法进行执法审查, 这也是针对目前农技推广项目执行质量较差的现状提出, 可见农技推广项目的执行质量还有待提升。

三、完善强农惠农和农技推广资金的监管, 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

强农惠农和农技推广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事关惠农强农政策的落实, 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 做好资金的使用和监管有利于新农村的建设, 并促进城乡经济的协同。

1、完善资金使用制度,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

资金的监管和使用最重要的一项制度是要严格建立和执行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财务管理制度, 做到专户、专款和专用。为明确资金的收支明细, 便于建立责任制度, 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资金需要专门的业务职能科室负责资金的管理和核算, 资金的发放对象、开支等均需要由这些科室按照国家政策予以执行, 财务管理科室要将会计核算贯穿于整个资金拨付和验收过程中, 责任要落实到专门的科室和专管人员。其次在资金使用上要能够做到专款专用, 资金的使用要有专门的管理制度, 对农户的发放资金要尽量能够通过一卡通工程进行执行, 方便农户的支取, 对于专项资金也要开展专项检查和审计。为了让资金能够真正发挥使用效益, 政府部门要每年都执行多次事前、事中、事后的检查活动, 政府部门要能够抽调队伍深入乡村, 开展大规模的资金检查活动, 及时纠正和整改不规范的行为。再次, 要设立银行专户, 强农惠农和农技推广资金不要和其他国库资金互相挪用, 政府单位要在银行为强农惠农和农技推广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财政部门要在收到上级拨付的强农惠农和农技推广资金后及时存入专户, 并按照规定的政策和程序下拨至指定的用户和项目中。

2、灵活采取多种资金使用方式,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为了提升强农惠农和农技推广资金的使用效率, 确保农技推广的效果, 政府部门可以采取集中使用和专项使用两种方法。集中使用是将多种资金捆绑使用, 在做好各项项目资金的专项使用的前提下集中使用资金, 放大资金使用效益。例如, 借鉴六枝特区的方法, 整合资金使用平台, 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的前提下, 将投向和目标较为相近的资金进行统筹集中使用,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借鉴六枝特区的方法, 在提升农技推广资金的使用效率中, 政府在向企业推广技术中, 可以将农技推广资金、产业化扶持发展资金、农牧业基地建设资金、金融资金等集中使用, 扶持壮大龙头企业, 有效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在向农民推广技术的时候也可以将这部分农技推广资金、农业开发资金和扶贫资金集中使用, 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另外, 在资金的专项使用上, 可以借鉴云南普洱景谷县的做法, 通过规范农技推广的改革和完善项目资金的管理, 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农技推广的资金使用需要用于农技人员下基层开展技术的指导和培训的费用支出、农业科技示范户的物化技术补助、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补助、聘请专家费用, 农技人员和新型农民培训费用、技术资料印刷和制度建设、工作考评等补助等。在农技推广资金的使用上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避免出现资金的挪用, 同时资金的使用和完成情况需要得到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的验收和审计。

3、加强阳光工程建设, 强化监管的问责制度, 提升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水平

一要提升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水平, 加强监督队伍的建设。加强监督人员水平的提升, 监督人员的教育要常态化、多样化, 提升监督队伍的政治素养和监督能力, 提升监察的效果, 同时要能够做好监督队伍的配置建设, 完善专业人员的配置, 并充实监督队伍。二要政府单位强化各级部门的监管责任, 强化领导责任。各职能科室要负责各自资金的核算和使用, 财政部门要能够对资金使用的合法和合规进行核查, 项目的实施部门要能够对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的检查和监督, 做到资金能够拨付到项目中, 管理和监督也要深入到项目, 核算也要具体到项目的各个明细。农技推广项目单位要向基层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完成的情况、资金的使用明细情况等。三要继续加大纪检监察部门对资金使用的检查力度, 促进各个部门的积极配合和纪检监察部门发挥职能作用, 坚决查处挪用专项资金、占用强农惠农的资金现象。为了更好地监督项目实施单位的实施情况, 县市项目办公室要设立举报电话, 并将这些电话公布至农村基层等, 纪检部门也要认真落实举报的政策和事项, 对发现的违纪行为也要能够做好惩处, 各个审计单位也要做好审计、检查和稽查工作, 对挪用、贪污、骗取农技推广资金的人员要依法追求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政府要建立较为完善的全方位问责机制, 问责机制要包含领导和各级员工在内, 应建立问责机制的包括审计执法、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多个方面。首先要保证问责机制的公平、公正, 制度要严肃;其次, 问责机制是长效机制, 不能随意更改;再次, 政府内部要建立救济和申诉机制, 保证错误的问责能够得到纠正。而在问责过程中, 需要把握以下的程序, 首先是认定程序, 需要依照国家的规定认定责任的归属和严重性划分;其次是启动问责程序, 要规范操作程序, 规定相应的后果承担者;再次是补救程序, 即给当事人一个自我解释的机会, 避免不恰当的问责行为。总之, 问责的建立需要长期的摸索, 需要做到制度化。

本文以强农惠农和农技推广的资金监管和使用出发, 探讨具体的解决措施, 希望能够对相关的行业和企业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刘尔思、徐翔:云南省涉农产业资金构成及效率研究[J].技术与市场, 2010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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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谭明珍:加强涉农资金监管, 促进恩施和谐稳定[J].清江论坛, 2008 (2) .

[4]杨华、李承前、陈翊东:加强惠农资金发放的监管[J].农村财政与财务, 2009 (4) .

加强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的思考 篇3

一、加强和完善资金监管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健全管理制度,把住监管源头。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形成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从源头上加强资金监管。主要从三个层次健全了资金管理制度:一是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江西省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提出涉农资金管理的总体要求和原则,着力构建强农惠农资金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二是对每个专项资金都制定了管理制度,涵盖项目资金申报、拨付、管理、考评各个环节,明确资金管理具体要求。据统计,2010—2013年,我省共制定各项管理制度50余项,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三是对大额专项资金印发年度立项指南,明确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和资金绩效目标。各市县也进一步加强了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如于都县先后制定了《于都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于都县财政支农资金报账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提出了“做到四个明确,坚持四个结合,建立四项机制”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思路;会昌县财政部门主动与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出台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给资金安全提供了“保护伞”、资金运行铺设了“安全轨”。

(二)创新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为确保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真正惠及农民,江西省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一是高位推动机制。超前谋划、及时汇报、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对现代农业、小农水重点县等重大项目,省级由分管副省长为组长、项目县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均成立了高位推动的项目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落实。二是协调配合机制。注重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在资金投向、区域布局、关键环节的确定等重大事项上,坚持共同协商制度,发挥部门的主动性,增强部门的责任感。如现代农业项目,省财政充分尊重农业、林业等专业部门的意见,共同做好项目调研、方案编制、项目监管等工作。三是资金整合机制。鼓励县级围绕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支农专项资金进行整合,实现规模效益,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采取直接补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实物补助等多种支持方式,调动各方投资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四是监督管理机制。将项目立项、资金拨付、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全过程纳入监管范围,对小农水重点县等重大专项资金采取“公开评选、竞争立项”方式确定项目县,全面推行“现场核查制、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负责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管理模式,全部实行县级报账制。支农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统一拨付,对工程类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对实行招标的物资采购和劳务,由财政直接支付到物资和劳务供应单位,涉农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到农户。

(三)强化检查考评,保障监管成效。为保障强农惠农富农资金使用绩效,江西省加强监督检查,组织绩效考评,强化结果运用,调动市县及部门抓好资金监管的积极性。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在巩固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查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明确乡镇财政监管支农资金的主要任务和要求,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就地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加强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二是实施专项检查。在完善日常监督机制的同时,及时选取农机购置补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扶贫等一些重大支农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充分利用下基层调研、考评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三是组织绩效考评。与相关部门一道,对现代农业、小农水、扶贫等大额专项资金开展实地绩效考评。将考评结果与资金分配直接挂钩,使绩效考评成为最直接、最有力的管理手段。对考评成绩好的县,给予奖励,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力度;对成效不好、排名滞后的项目县,实行末位淘汰。让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地方先干事、多干事、干成事。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监管氛围。有计划地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方式,广泛宣传强农惠农政策,让人民群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利用村务公开栏等公开涉农政策资金,接受群众监督,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近两年,针对部分干部群众对政策种类、补贴标准、补贴对象了解不系统、不全面的现象,江西省安排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与省委农工部一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一次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活动。一是编印强农惠农政策小册子。搜集、整理中央和江西省主要强农惠农政策,编印20万册强农惠农政策小册子,便于各级领导干部和基层工作人员掌握、了解和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督促政策的贯彻落实。二是印制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墙报。将强农惠农政策印制成宣传墙报,张贴至全省17万个自然村,以便农民掌握政策、监督政策落实。三是开辟农村政策一问一答电视宣传。与江西电视台合作,开辟农村政策一问一答栏目,一天播出一条,连续播出300天,宣传300条强农惠农政策,有效保障了强农惠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二、当前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涉农资金管理交叉分散现象仍然存在。目前,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有发改、财政、农业、水利等农口部门和涉农单位,涉农惠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工作机制,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二)设区市和基层监管积极性还未充分发挥。目前实行的省直管县体制弱化了设区市对县的监管。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两家共同管理的项目资金,市县财政在项目申报立项阶段难以介入,后续的财政监管难以到位。而乡镇财政所对项目资金就地就近监管的作用难以发挥,一是自身条件限制,存在人员较少、素质不高的现象,而且经费较紧、待遇偏差;二是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和资金的使用都在县里,无法对上级进行监管。同时,基层财力总体紧张,对项目管理工作经费难以保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金使用和监管力度。

(三)依法办事意识和执行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当前,重资金争取、轻资金管理,重分配权力、轻监管责任的现象仍然严重。有的地方依法办事意识不强,对执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主管部门认为资金管理是财政部门的事,甚至违规使用资金,制度的执行力和操作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监督处罚及问责难以到位。专项资金的绩效问题越来越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为此,相关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制定了严格的处罚办法。比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考评办法规定,若被审计、财政监察机构等部门检查出存在重大违纪行为并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票否决,按有关规定处理。但由于种种原因,监督处罚“雷声大、雨点小”,有些资金违规违纪问题,问责往往难到位。

三、加强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的对策思路

(一)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进一步完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工作领导协调。二是中央财政要进一步完善“中央宏观指导,地方自主选项”的工作机制,在明确政策目标、管理要求的前提下,给地方更多的自主权。对一些重大项目,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等,允许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作经费,用于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和资金监督检查等方面。三是地方在项目确定和资金安排上,要科学决策,坚持规划先行,以规划统筹项目,推动资金整合使用。一方面要立足全局,按照轻重缓急和突出重点的原则,把重点放在促进区域内项目的合理布局、资源的优化配置上,使各个项目和各类资金做到统筹考虑、同步深入、相互促进,努力使资金安排和项目建设更好地符合区域长远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要加强规划引导,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专项资金进行整合,统筹安排,并注重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

(二)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财政及相关部门的资金监管职责。一是省级财政在做好项目总体规划,把握分配原则的同时,要将重心放到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监督制度执行上,切实加强对市、县财政的监督管理。二是强化设区市财政部门监管职责,前移审核关口,凡省直管县要求中央和省资金及政策支持的,必须由设区市审核后,统一向省申报。三是县级财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介入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与相关部门共同遴选项目,联合行文逐级上报,加强全过程的监管。四是采取措施加快健全乡镇财政机构,赋予乡镇财政监管职能,增强乡镇财政管理能力。省、市、县财政部门在有关管理制度和拨款文件中,要明确提出乡镇财政监管资金和项目的要求,便于乡镇财政开展监管工作。乡镇财政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和建设项目的监督、巡查,及时反馈信息,充分发挥就地、就近监管的优势。五是明确主管部门的权利和责任。尤其要明确,资金从财政拨付到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后,资金安全和财务管理是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主管部门在享有项目申报、立项、评审和审批权利的同时,更要承担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责任,落实措施,堵塞漏洞,共同管好用好资金。

(三)切实增强依法办事意识和制度执行力。一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尤其是对基层干部和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教育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农财干部和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增强对各项政策和管理制度的执行力。二是强化制度建设,重在细化完善工作流程,对项目的申报、论证、立项、评审、批复、实施、竣工,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账务处理、监管惩处各个环节都要制度化、程序化、明晰化,特别是要规范资金在财政、金融机构以及项目单位之间的运行过程,确保执行顺畅,管理高效。三是强化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的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资金运行制约机制,加强重大项目资金审核和跟踪问效,保证每笔资金都有据可查。要结合金财工程“大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县、乡两级的国库集中支付,保障资金安全。

(四)切实加大监督处罚力度。一是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一方面,县级财政部门要对资金的拨付实行实时动态监控,对去向不明的资金实行彻查。每年应联合项目主管部门对每个专项开展自查,把事前审核、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在县级自查基础上,设区市一级应加强抽查。另一方面,要确保来自上级的监督得到加强,中央和省级有关部门每年至少应选择1—2项大额专项资金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可以依靠财政监督机构、审计机构和中介机构的力量。二是普及公示制度,充分利用相关媒体、乡村公共场所进行公示,提高资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和广大群众的监督;设立专门的财政支农资金举报电话和信箱,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参与支农资金的监督使用。三是强化工作问责,建立更加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处罚力度,保证监督效果。对支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严重违纪违规现象要从严从重坚决查处,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自查不严、走过场的要给予处罚;对检查人员和考评人员在工作中不负责,敷衍了事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作者单位:江西省财政厅农业处)

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财政局) 篇4

根据《关于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乡党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县大力落实强农惠农资金重大部署,结合我乡实际,认真开展了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真正做到民得实惠,党得民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果。现将我乡开展落实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我乡开展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情况

(一)种粮直补惠农资金落实情况

通过积极落实种粮直补惠农资金,使全乡农民得到实惠,促进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2012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14196元,农作物良种补贴元,已经通过信用社“一折通”全额发放到位。

(二)医疗保障惠民资金落实情况

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乡积极开展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现了全乡广大群众家喻户晓、人人明白、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11年、2012年,我乡参合率已达90%。

(三)其他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

我乡退耕还林补偿金、新农建设资金、扶贫开发资金等监管非常到位,完成了对退耕还林补偿金于2012通过“一折通”方式发放,完成了对其他惠农资金拨付落实工作。

二、我乡对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为了扎实有效推进我乡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将此真正变成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我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以村两委干部为成员的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强农惠农资金,开展实施强农惠农行动。

根据要求,我乡成立了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检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对违纪违规问题督促查处等工作。

(二)精心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

为了能够有效地将强农惠农资金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专门制定《安和乡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进行分工部署,确保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的贯彻实施。

(三)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我乡认真总结以往经验教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通过乡政务公开栏将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张榜公布,通过宣传标语、政务公开等形式将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进行宣传,使强农惠农政策广泛深入人心。同时,积极创新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工作机制,使强农惠农资金得到更好的落实。

(四)认真督查,严格考核

乡党委适时听取各有关人员关于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汇报,并严格检查验收。对进度不快、工作措施不力的情况,进行及时督办,限期整改;对落实强农惠农工作中政令不畅,疏忽职守的,对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有问题的,对乱摊派、乱收费的,对挪用、挤占、抵扣、滞留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的,按照党政纪严肃查处。

三、我乡下一步开展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的工作方向

(一)加强宣传力度。强农惠农资金发放面广,情况复杂,必须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尤其是加大对村民组长的业务培训,提高认识,为做好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奠定基础。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日常督查,确保资金及时全额到位。二是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实行阳光工程,接受群众监督。

安和乡人民政府

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财政局) 篇5

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和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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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和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近年来,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增加强农惠农资金投入,强化强农惠农资金管理,有力地支持了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但部分乡镇和部门在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影响了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和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为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根据全州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清查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我县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力争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分口把关。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实行资金管理- 2 - 单位负总责、各相关涉农部门分口把关的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制,层层抓落实。

二是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既要对县级财政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三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建立专项清查工作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组织专项清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协调推进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专项清查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此次专项清查的范围包括全县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安排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主要包括财政、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国土、交通、扶贫、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教育、计生等部门。

(二)清查内容。各相关部门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强农惠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主要检查2007—2009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一是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如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资金。二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如农村“水、路、电、气、房”等资金。三是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财政扶贫等资金。四是其他重点专项资金。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退牧还草饲料粮补助经费

- 3 - 等资金。

特别要注意检查和纠正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二是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三是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四是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五是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六是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存在的问题。七是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0年8月开始至2010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15日以前)。成立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县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启动专项清查工作。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专项清查的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排查解决存在问题,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县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清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组织安排本县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填报《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情况统计表》(由县财政局制作发放),并于2010年8月10日前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8月11日前全县汇总表和部门报送的基础表格送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阶段(8月16日-9月25日)。

县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抽查方案,确定重点抽查单- 4 - 位,在相关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抽查,抽查面不低于所涉及部门总数的60%。根据抽查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整改。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州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配合州扶贫办牵头的检查组,对我县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根据重点检查情况,进一步开展相关整改工作。

(三)整改总结阶段(9月26日-11月25日)。

各有关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各有关部门于10月8日前将专项清查工作总结报县领导小组,县领导小组汇总形成专项清查工作总结报州级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清查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二)健全工作机制。专项清查工作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片、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一是统一领导机制。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各环节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二是分片工作机制。县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单位各自负责本单位的指导、督促、抽查以及本部门的自查等工作。三是协调配合机制。各成员单位在清查工作中遇到与其他部门和单位相关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需要解决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予以解决。抽查阶段,各成员单位除做好分管单位的抽查外,还应根据县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派

- 5 - 人参与其他单位的检查。

(三)严厉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有关部门对自查、抽查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查办力度,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又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推进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制度创新。通过专项清查,一方面要总结提炼各乡镇、有关部门好经验、好做法并进行推广;另一方面要全面查找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制度、体制、机制,促进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宣传工作,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广播电视、会议和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宣传专项清查工作。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县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主动收集、整理分管单位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清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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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人员名单

为了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根据全州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部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单位

组 长:方永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苏建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晓华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周继朝 县监察局副局长

李 斌 县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尹团才 县发改委副主任

吕 宝 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

陈荣华 县审计局副局长 柏永相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张正清 县科技局副局长 姚鹏本

县民政局副局长

周世宏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景发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家明 县环保局副局长 郭汝金

县水利局副局长 李天福

县农业局副局长 李永寿 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 7 - 李楚芳 县林业局副局长 杨永昌 县文体局副局长 普文兰 县卫生局副局长 王庆升 县商务局副局长 赵秀梅 县建设局副局长 李正良 县交通局副局长 何 静 县扶贫办副主任 胡家龙 县生创办副主任

苏长春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吕宝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专项清查日常组织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清查,研究制定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解决专项清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专项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及时向上级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县财政局:综合协调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审计局:配合县财政局做好专项清查的组织工作,并对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以及查处强农惠农资金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问责督查。

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县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清查工作。

主题词:财政

资金

清理

通知

────────────────────────────────────────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

──────────────────────────────────────── 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8月9日印发 ────────────────────────────────────────

乡镇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工作汇报 篇6

一、基本情况

自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以来,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到了组织领导,人员、资金、任务、政策五落实,充分调动了广大退耕还林农户的积极性,经过各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共完成退耕还林9452亩,配套荒山造林4093.4亩。共5村47个组,丘块781个。

二、检查工作情况

根据《德阳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工作具体方案〉的通知》精神,镇上成立了以副镇长刘平为组长,林业站站长李勇为副组长,林业站护林人员为成员的“退耕还林自查验收小组”验收小组于2012年7月10日至7月15日对全镇的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工作进行了自查。

三、自查方法

此次清理清查的重点内容是XX年—2012的退耕还林资金、天保工程资金、林业产业发展、病虫害防治、涉林基金等。

四、自查情况

通过此此次自查,共5个村47个组,丘块781个。面积9452亩,XX年—2012资金发放总额为了5501700元:水口村5个组,243亩,丘块16个;双流村9个组,面积2053.8亩,丘块221个;龙居寺村12个组,面积1575.8亩,丘块103个;龙泉村14个组,面积1676.4亩,丘块46个;下院村8个组、面积3903亩、丘快397个。

同时抽查退耕农户地震后的受损情况。

五、自查结果

通过自查,责任制落实情况,责任书签定情况,后续产业分年实施情况,林木保存情况。资金兑现情况等,都以落实。

六、存在的问题

1、地震后,各村组农户都在忙着自建和永久性住房建设。没有时间和精力对退耕还林的抚育落实。

2、树种与设计有个别丘块不一致。

七、整改方案

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整改领导小组深入村组各农户开展调查研究,分别制定了分年实施,没整改到位的不得兑现今年补助。

1、对管护不到位的,进一步落实了管护责任,以加强对森林管护,对部分未完成抚育任务的,由村上具体负责,督促各农户在8中旬完成抚育任务。

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财政局) 篇7

市强农惠农资金 专项清理工作的检查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分片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指示,我们于9月19-21日,深入到**两个地区,通过听汇报、查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重点检查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发放情况。我们认为**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做得严谨细致,底数清楚,措施得力,为各项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提供了很好的保障。

(一)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各县(区)都认真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政策落实程序,规范重点环节管理。礼县在落实惠农政策上提出了坚持“五到位”、“五到户”和“八不准”:即宣传发动到位,排查摸底到位,公示审核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发放到位;政策宣传到户,摸底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资金兑现到户;不准擅自变更补贴项目和内容,不准随意变更补贴范围和标准,不准擅自抵扣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由村、组集体代领、代发补贴资金,不准无故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搞暗箱操作,不准出现因工作原因而引发群众集体上访和其他不稳定因素。

(二)健全制度,建档立卡。两当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上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对农民群众宣传“一册明、一折统” 的管理意义,及时向群众印发了《告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制定了《两当县惠农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办法》;对各种补贴政策依据、“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讨论评议意见、审查考核报表、补贴标准及分配数据、享受人员名单及时张榜公布并全部装订归档,建立完整的惠农政策落实档案。

(三)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宕昌县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纳入全县经济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并列入各乡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与各乡镇签订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制定了相应的奖罚措施办法。

(四)建立台账,及时发放。各县(区)都认真做好强农惠民政策的落实和补贴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建立了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等台账,做到早计划、早安排。在各项资金到位后,准确及时地发放到农户手中,并指定专人负责各类补贴项目资金的审核和管理工作,确保无超报、漏报与错报行为。杜绝了截留、挤占、挪用、抵扣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实践证明,开展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是我们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个新的重要抓手,为改进干部作风,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发挥着积极作用。下一步,希望**市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强农惠农政策上做好以下几点:

1、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真正让农民群众对强农惠农政策看得懂、摸得着、盼得到,充分得到实惠。强农惠农政策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抓好政策的宣传工作,对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至关重要。希望十堰市采取形式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了解和掌握政策,不断提高对政策的知晓率和认知度,增强政策的执行力和操作力,确保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2、着力建立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制度规范机制,使政策执行快捷有序。要结合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找出了制度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发放办法:一要进一步强化资金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行惠农政策财政补助“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办法,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资金发放效率;二是认真总结经验,对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制度和监督缺失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利用整改阶段,制定完善相应的改革措施;三是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发放长效机制,做到惠农资金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加强审计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惠农资金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和群众手中。

3、及时开展基层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一线人员的办事水平。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愈来愈重视和扶持“三农”工作,惠农政策不断出台,补贴标准亦不断提高变动。因此,要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让他们熟练掌握政策,提高办事效率。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真正实现“落地生根”、“惠农强农”的目标。

(二)地方配套资金落实难。上级在安排一些惠农项目时,往往要求地方按一定比例出资配套,而陇南各县(区)财政都比较困难,一些项目的配套资金由于涉及民生大事,县上不得不想尽办法拆东墙补西墙调剂解决,无疑使捉襟见肘的地方财政雪上加霜,不堪重负。据我们调查统计,目前,在我市已落实的32项惠农政策中,要求市、县两级资金配套的就有13项,分别要求从1%到6%由地方资金配套。两当县实有农村人口3.8万人,2008年惠农资金需要县级配套达362万元,占当年全县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1661万元的22 %。县上无法筹集到这笔资金,只好挤占其它项目的专项资金补上,导致财政寅吃卯粮,县财政不堪重负。

(三)惠农政策宣传存在一定盲区。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愈来愈重视和扶持“三农”工作,惠农政策不断出台,补贴标准亦不断提高变动,但一些地方政策宣传工作没有跟上,加之一些农民文化水平较低,接触电视、广播等媒体较少,而一些村、社干部对惠农政策的宣传解释敷衍了事,不够深入,使得相当一部分群众对国家出台的各项惠农政策了解不多,对各项资金补贴标准搞不清楚,存在着“盲从”或“稀里糊涂拿钱”的政策困惑。

(五)贫困县乡办公设备条件差,影响了惠农政策资金的及时发放。我市除徽县、成县的一些乡镇办公条件稍好外,其它贫困县乡办公条件普遍较差,尤其受“5.12”地震的影响,许多乡(镇)至今还在活动板房内办公,办公条件十分简陋,一些乡镇唯一的1台电脑还是七、八年前“世行”项目配备的老式电脑,功能极差,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量大面宽,涉及范围广,上级部门对乡(镇)政策落实的时效性和上报的电子数据信息要求高、时间紧,使得大部分乡(镇)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工作,严重影响了政策资金的及时发放和数据信息的及时上报。

(六)农村低保对象界定难,引发了许多新的矛盾。农村低保制度是政府对家庭平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居民,按照保障标准进行的差额补助,我市人均每年补助一般在600元左右。如果按每户家庭人口4.5人计算,享受低保每户每年补助就是2700元,这是一个农民外出辛苦打工半年的收入,这笔钱对于绝大多数农户来说是一笔十分可观的收入,不可能不人人关注而人人“眼红”。但在实际操作中,农村低保户对象很难界定,这是因为在农村,家庭收入特别好的农户和特别差的特困户是极少数的,量大面宽的是彼此相差不大的中间户(其中包括约5%—10%的低收入家庭),处于中间状态的农户实际收入很难搞清楚,低保对象评给谁大家都感到不公;加之有些村干部暗箱操作,优亲厚友,把低保享受看成一种特权的象征,产生的效果是“嫌贫爱富”、“奖懒罚勤”。因此,引发的矛盾也比较多,使得一些地方干群关系十分紧张。

(七)政策本身存在一些亟待完善的地方。主要有:(1)农村低保面太窄,标准过低,不足以解决目前农村贫困人口的实际生活困难问题;(2)农机具补贴标准不统一,对未列入重灾县的宕昌、礼县两个县执行标准低(补贴30%),远低于其它7个重灾县执行标准(补贴50%),严重影响了两县群众购机的积极性;(3)去年以来,粮食直补政策资金向种粮大县倾斜,省上因此调减了非种粮大县粮食直补资金,引起群众不满甚至误解,认为上年多今年少是乡镇干部克扣了资金;(4)农村沼气池建设补助标准太低,目前修建费用(不含人工费)至少要2000元,而目前补贴为1500元,致使一些群众因拿不出自筹资金而放弃,影响了项目的落实;(5)许多惠农政策落实要求时效太紧,使得基层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导致虚估冒算,不按入户核实、张榜公布等规定程序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6)支农资金多头管理且交叉重复管理并存,既加大了行政成本,又影响了资金落实时效;(7)农机具补贴手续繁杂,补贴项目太窄,一些供应商搭售配件脱离实际,补贴资金有时几个月都不能领到,群众意见较大;(8)退耕还林补助统一在农发行办理,而我市农发行在各县没有网点,要求其它八县都在武都行开户,由武都进行转账,导致运转周期延长,增加了运行成本。

三、几点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调研组在广泛征求意见并深入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积极探索强农惠农政策整合的路径办法,着力提高政策资金使用效益。调研中我们欣喜的看到,我市的礼县、西和等一些县在这方面已经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借鉴他们的经验,建议在不调整原有管理体制、不改变资金原有性质的前提下,市县(区)可以积极探索将一些强农惠农项目资金实行有机捆绑,匹配投入,实行项目共建,资源共享,各记其功,力求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同时按照“减少交叉、权责一致、强化协调、增强服务”的原则,出台相关政策,简化程序,减少环节,鼓励以村为单位,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将分散发放的惠农资金集中起来用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亟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上,使惠农资金发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的更大作用。

(二)积极汇报争取上级逐步减少或取消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减轻地方财政压力。鉴于我市各县(区)财政都比较困难、落实强农惠农项目配套资金困难较大的实际,建议市政府积极向上反映,争取尽可能取消或减少地方配套资金,或者区别不同县(区)财政状况制定不同的配套政策,以减轻贫困县财政压力,确保强农惠农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真正让农民群众对强农惠农政策看得懂、摸得着、盼得到,充分得到实惠。强农惠农政策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抓好政策的宣传工作,对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至关重要。各县(区)要采取形式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了解和掌握政策,不断提高对政策的知晓率和认知度,增强政策的执行力和操作力,确保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四)着眼于农村发展变化实际,积极完善惠农政策及其资金管理发放办法。首先,要积极汇报争取中央和省上完善各项惠农政策: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直补、小麦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村低保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惠农政策的扶持力度,适当增加补贴范围,提高补助标准;二是农村沼气池建设补助标准太低,建议提高到每池补助2000元,以推动农村环境保护,调动农民利用清洁能源的积极性;三是建议省上对我市九县(区)农机具补贴执行补贴50%的统一标准,并适当扩大补贴项目,简化办理手续,使补贴资金能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四是建议中央适当延长退耕还林政策补贴年限,着眼于扶持农村替代产业,以解除退耕农户到期后生活无着的后顾之忧。其次,要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发放办法:一要进一步强化资金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行惠农政策财政补助“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办法,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资金发放效率;二是认真总结经验,对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制度和监督缺失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制定相应的改革措施;三是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发放长效机制,做到惠农资金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加强审计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惠农资金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资金运转不出问题;五是改变目前退耕还林补助由武都农发行向各县转账的做法,建议市上与金融部门协调,建立新的直通发放渠道。

(五)重视解决乡村办公条件差及信用社网点不足的问题。建议从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每年新增的支持“三农”资金中,切出一块,集中解决乡村办公条件差、设施配套落后、信息数据上报不及时、贻误政策落实等问题。同时加强乡(镇)信用社网点建设,解决信用社网点少的问题,力争做到一乡一点,以方便群众办理业务,使各项惠农资金得以及时发放。

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财政局) 篇8

2010年7月16日

一、关于清查工作的背景

中央这次为什么要统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专项清查工作?其深刻的背景有3个方面:一是这几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大幅度增加了资金投入。但总体的资金投入底子不清,情况不明,无法正确地估价和判断政策的力度和政策执行的效果,迫切需要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二是广大农民作为政策的受益主体,对政策的执行还有不少的反应,来信来访时有发生。长此以往,势必影响党和政策的形象,影响农村的和谐稳定,迫切需要及时地加以纠正和解决。三是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是中纪委第5次全会、国务院第三位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一个实际步骤。

二、关于清查工作的目标

1、摸清底子,全面准确地掌握强农惠农资金的种类、规模和结构,并为下一步加强和完善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2、排查问题,及时纠正政策执行中的各种偏差,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全面整治和净化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环境,巩固和扩大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3、完善制度,针对政策落实过往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分析原因,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提高政策落实质量,更加有效地维护农民的权益。

三、关于清查工作的任务

1、清理。有三个层次的问题:第一,清理谁?清理所有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凡是安排资金的单位、凡是使用资金的单位,凡是既安排又使用资金的单位,都要纳入清理的范围。第二,谁清理?自己清理自己,自清自查自纠,对所安排和使用的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的梳理,统计核实,并按统一表格进行填报。第三,清理什么?一是清理统计本级财政安排的所有涉农项目和资金;二是清理统计各项目资金的设立时间、管理使用部门、支持对象、资金用途和管理制度。

2、检查。第一,检查的为:2007-2009年三个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第二,检查的环节为: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批、拨付、使用和项目资金的管理制度;第三,检查的重点为:中央规定的17大项21小项,同时对查出有问题的项目资金都要统计;第四,检查的方式为:本级自查和上级抽查相结合。本级自查面达到100%;上级抽查采取统一领导、分片负责的工作机制,抽查面达到50%以上。

四、关于清查工作的步骤

分四个阶段:

1、部署启动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此阶段中央为5月底至6月中旬,我省为6月底至7月初。

2、自查自纠阶段:主要任务是,清理填报项目资金情况,检查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纠正和处理违纪违规案件,审核填报发现的问题和涉及的金额,完善和规范相应的政策和制度。此阶段中央为6月下旬—8月31日,我省为7月上旬—8月21日

3、重点检查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重点检查方案,分片组织开展重点抽查,督促市县进一步整改,做好阶段性总结工作,并迎接中央的重点检查。此阶段中央为9月1日至9月30日,我省为8月22日至9月10日。

4、整改总结阶段:主要任务是,整改落实中央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全面总结清查工作,客观估价强农惠农政策执行情况和资金管理现状,提出加强和规范管理的措施和建议。此阶段中央为10月8日—11月30日,我省为9月11日—11月30日。

五、关于清查表格的填报

(一)表一说明:

1、指本级财政安排用于县级及以下的强农惠农资金,用于本级支出的不填报。

2、本级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项目,就是指现行部门预算中的系统财务,由部门预算单位填报,财政审核确认。当然这里面也有一部分是安排用于本级或市级的项目,这里不需要剔除出来,不然太复杂。

3、对本级财政转移支付项目,由财政部门填报。一是财政各处室待分配专项资金。二是预算一般性转移支付用于县级及以下的强农惠农资金。比省级安排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资金,本是对乡镇防疫员的工资收入补助,但也是强农惠农项目,应予统计。

4、县级安排合计栏中,本级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项目,不包括用于本级农口部门的项目资金,也指系统财务部分。

(二)表二说明:

1、检查发现的问题,指同级或上级财政监督、审计、纪检机关检查出的问题,即审计、特派办、专员办、财政监督、纪委等有效力的检查都应填报。

2、不论资金来源,问题发生在哪级,就填报在哪级,上级部门不需填报。

(三)表三说明:

1、表三是对表二的细化,将检查出的问题逐个落实到具体的专项资金上。

2、除表中列举的17大项21小项外,凡在以往检查和本次检查中对发现有问题的其他专项资金,也应进行列举和统计。

六、关于迎检的准备工作

1、向中央交出一本完整的账。全面统计我省强农惠农资金的种类、规模和结构,分析政策覆盖范围和投资增长强度,体现省委、省政府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反映农业农村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深刻变化。

2、向中央提供一批新鲜经验。通过开展清查工作,全面反映我省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做法、经验和效果。并着力从政策设计、制度安排、程序规范和机制创新等方面,对一批管得好、用得好的专项资金进行总结提炼,向中央反映和提供一些影响大、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实践指导。

3、向中央反映我省查处的力度。我省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肯定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既然是一项检查工作,必须要发现一些问题,查处几个典型案件,表明我省的态度和决心,彰显我省清查工作的力度和效果。

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财政局) 篇9

根据会议安排,现在我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情况统计表有关注意事项和口径向大家作一下简单介绍。

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强农惠农专项清查工作情况统计表的总体要求:

本次清理范围主要指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县级及以下的强农惠农支出(含政府投资),不包括各级财政安排涉农部门的基本支出,以及上级涉农部门用于本部门的专项支出

1、本表格实行分级填列,逐级汇总的原则。程序是:县级财政部门有关科室负责汇总对口服务涉农部门及向乡镇转移支付强农惠农专项资金设立和自查自纠的有关情况,上报济南市财政局对口处室复核后,报送本局内牵头科室农业科汇总,然后再报送济南市财政局农业处。

2、各单位必须于7月20日前,随自查报告一同报送财政局相关对口科室,财政局有关科室审核汇总后于7月22日前随科室自查报告一同报农业科。(附电子版)

强农惠农专项清查工作情况统计表一共有四个统计表和一张封面组成,为了统一口径、圆满顺利地完成统计报表工作,我现逐一进行解释:

一、封面部分

主要是注意:

1、各要素填列完整;

2、复核人签字一栏,由市财政局各有关科室科长签字,表示对单位或乡镇填报信息无异议。

二、表

1、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情况表

从标题上就可以看出这个表主要突出的是清理,清理的内容就是两个方面,一是项目数量,二是资金总量。

注意事项:

1、填报口径:本表只填县级资金支持项目,按照资金的来源由各级财政和涉农部门对应填列,且“实际安排资金数”只填列本级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数,不包括上级补助(下拨)资金数。其中:“本级部门预算中安排项目”由涉农部门填列,“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项目”由财政部门填列,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汇总,避免重复或者漏报。如“

三、地(市)级安排合计”部分由市财政局和市直涉农部门填列,“本级部门预算中安排项目” 由各部门分别填列,“对下级转移支付项目”由市财政局各业务处室填列,且各业务处室负责汇总各部门填报情况。县级以此类推。

2、市财政各科室在汇总乡镇财政报送的专项设立有关情况时,应对性质相同、用途类似的专项进行合并归类和汇总,并对合并归类后的专项设立情况进行一一列举,安排资金合计数要与下级各单位报送的合计数一致。强农惠农资金类别和具体专项附后,明细表中没有列明的要补充填列。

县级填列专项资金名称时,要在专项前加××县(市、区),如××市××县××专项资金,要在“专项名称”栏填列“××县××专项资金”。

3、此表中第3列“专项设立时间”指本级第一次安排资金的年份;第4列“管理使用部门”若仅涉及一个部门则填一个部门名称,若涉及多个部门则填多个部门名称;第5列“支持对象”和第6列“资金用途”可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情况摘要填列;第7列“管理制度名称及文号”填写已制定的管理制度名称及文号(只填本级财政和涉农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另外,要注意“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项目”的“管理使用部门”,如果是由涉农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下达的,填写涉农部门名称,如果是财政单独下达的资金,则填写财政部门。

4、本表中行次可以根据需要增加,但为便于汇总,中央、省等行次不得删除,不能因为工作需要对本表进行结构性的添加或删除。

三、表

二、强农惠农资金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此表用于统计各级财政和涉农部门内部以往检查被发现的和此次自查自纠发现的强农惠农资金违纪违规问题和整改纠正等有关情况。主要根据以往上级或同级审计、纪检、监察、财政、检察及有关部门出具的各类审计检查报告以及这次清查工作情况进行填报。

1、填报口径:本表涉及的资金覆盖各单位、各乡(镇)收到的各级所有强农惠农资金。这一点就是表

二、表三与表

一的重大区别。

2、按照问题所发生的级次,由各级各有关部门填写本部门内部曾被有关部门检查发现或者通过此次自查自纠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和整改纠正情况。如省级部门对县级部门进行检查,发现县级部门存在的挪用上级下拨资金的问题,则由县级相应部门填列在“县级及以下”,上级部门不需填列。上级部门将对下级部门填列的情况进行审核。

3、此表中有关问题按照专项资金所安排的年份填列。如2009年发现的挪用2007年安排的专项资金的问题则填列在2007年对应的列中。

四、表

三、强农惠农资金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1、此表用于统计2007-2009年部分强农惠农项目违规违纪问题涉及的资金情况,按照问题所涉及的金额,填列在安排资金的相应年份。问题发生在哪个级次、哪个部门,就由该级次相应部门填列。

2、此表仅列举部分强农惠农重点项目,涉及其他项目资金的违规违纪问题,也须在表格中增设相应行进行填列。表3中资金合计数要与表2中“发现违规违纪违法金额”相一致。

总体看这四张表,反映出来了市县强农惠农项目的总量,涉及总金额,及各级资金违纪违规整改的情况,但并不能直观反映我市2007-2009年各级所有强农惠农资金的总数,资金去向和资金使用情况。为方便下一步的工作,更好

地迎接省和中央的检查,我们正与济南市财政局联系,研究制订辅助表格,尽快发给大家。

本表格电子版,农业科已发布在市财政局内网主页“政务公告”专栏,市直各部门及乡镇财政所自行在财政局内网主页上下载。(网址:http://)

以上就是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情况统计表有关口径解释。如有解释不到位或概念仍然不清晰的,请会后与我们联系,我们可以答复的将马上认真答复,我们答复不了的,将汇总后尽快向济南市财政局反映。济南市财政局如有新的动向和变化,我们将及时通知各成员单位,谢谢大家。

二0一0年七月十一日

自查自纠报告提纲

一、工作开展情况

1.专项清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动员部署情况; 2.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情况; 3.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4.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所做的主要工作、采取的措施;

二、开展专项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

主要包括: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创新强农惠农资金有效使用管理机制;规范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等方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二)本次专项清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工作打算

包括思想认识方面,整改措施的落实方面,资金安全有效使用长效机制建立方面等。

(二)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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