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3年欧元6个月理财产品

2024-06-2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3年欧元6个月理财产品(通用3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3年欧元6个月理财产品 篇1

发行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产品编号:021302

产品要素:1.认购资金/认购资金返还/投资收益币种:美元

2.投资期限:2个月

3.销售日期:2013年1月30日至2013年2月4日

4.起息日:2013年2月5日

5.到期日:2013年4月5日

6.清算日:2013年4月5日

7.资金到账日:2013年4月6日

理财投资方向:境内同业拆借市场工具

年化收益率:0.75%

计划募集金额:本产品无募集金额上限

认购金额:最低7500美元,产品认购起点金额以上按照100美元整数倍累进认购。

本金偿还与收益支付:资金到账日一次性偿还本金并支付收益

天数计算惯例:ACT/365,每月按实际天数计算,每年按365天计算。赎回和提前终止:理财合同期内,客户不可提前赎回,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权提前终止该产品。

风险评级:极低风险产品,本产品为保证收益类理财产品。

适合客户类型: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风险承受力评估报告评定,适合于无投资经验及有投资经验的低风险承受力客户。

购买方式:凭本人外币活期账户和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并完成客户风险承受力评价调查。

风险揭示:1.理财期内,遇市场利率上升,客户理财收益率不发生变化。

2.客户不可在理财合同期内提前赎回,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权提前终止该产品,可能会导致该产品提前终止。

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调整导致的风险。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3年欧元6个月理财产品 篇2

代100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协议书

特别提示:邮政储蓄银行提醒您在填表申请办理个人理财产品相关业务前详细阅读相关个人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个人理财产品说明书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完成认购后,请妥善保存经邮政储蓄银行签署的本协议书客户

联以及相关的理财产品说明书。凡填写并签署本协议的客户,视为自动认可相关理财产品说明书内容,并愿意受其

约束。

请妥善保存好协议,本协议书本身无价值,不能质押,不能转让,不做现金等价物。

本协议签署地必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点柜台、财富中心或理财中心,在其余地点签署无效。

第一联银行留存联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POSTAL SAVINGS BANK OF CHINA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协议条款

一、产品释义

本协议项下的理财产品:是指甲方将人民币资金委托在乙方,乙方为甲方进行组合投资,并在到期日按约定的理财单位净值计算向甲方支付收益的产品。本产品的投向为信托投资理财计划,具体投资比例以本协议书中记载编号的产品说明书为准。交易日:指甲方和乙方签署本协议且甲方将理财资金存入本协议指定理财交易账户所绑定的储蓄结算账户,并由乙方系统做止付的日期。产品成立日:理财产品正式成立,银行开始进行委托投资信托计划的日期。到期日:指协议中若无提前终止权的情况下,结束理财计划,计算本金和相应收益的日期。入账日:指甲方在理财计划实际终止,将甲方按照产品说明书约定,将应计本金和收益存入本协议指定理财交易账户所绑定的储蓄结算账户的日期。支取日:指甲方在产品实际到期日(含)后办理支取本金和收益手续的日期。

二、本金和收益的返还

1、交易日,甲方须本人持身份证办理,开立邮政储蓄银行结算账户和理财类交易账户,办理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后,该部分资金将被止付,客户不能对该部分资金办理现金支取、转账或消费。止付资金在结算账户中正常按活期利息计息。

2、在产品成立日前一工作日乙方系统自动将交易日止付的认购本金扣款,若因甲方结算账户被冻结、划转等原因导致扣款不成功者,视

为自动解除本协议,乙方将自动撤销甲方此购买行为。

3、在产品实际到期后,乙方于入账日将本金和收益划入本协议中甲方指定理财交易账户所绑定的储蓄结算账户。入账日后,甲方即可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任一网点从储蓄结算账户支取理财资金。

4、交易日至产品成立日、入账日至支取日之间人民币交易资金按活期储蓄利率计息。产品实际到期日至入账日为清算期,不计息。

5、在本协议未终止前及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将协议中指定的资金账户销户。

6、本产品预期综合年收益率以本协议书及本协议书中记载编号的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预期综合年收益率为准。

三、甲方提前支取

除产品说明书中另有约定外,甲方不能在到期日之前提前支取本协议项下的人民币资金。

四、税收条款

本产品中乙方不承担代甲方扣缴相关税费的义务,但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五、质押条款

本产品不能办理质押贷款,是否可开立存款证明由产品说明书规定。

六、免责

1、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及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知甲方,并采

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小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由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而导致的风险,乙方不承担责任。

3、本协议中涉及的所有日期如遇中国及国际市场银行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由此导致的风险,乙方不承担责任。

4、如由于甲方的原因,本协议指定的资金账户和理财本金和收益被司法机关要求冻结、划转,则乙方有权自该款项被冻结或扣划之日起

终止理财协议,停止向甲方支付投资收益。由于提前终止交易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将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将此损失从甲方的资金账户或理财本金以及收益中扣除。

七、追索条款

若因本产品投向的信托计划发生违约事件,或信用联结产品中借款人发生违约事件导致甲方的理财资金发生损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其向债务人、信托计划受托人及信托计划担保人追偿其理财本金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债务人发出催收函,提起诉讼等方式,乙方代理期限为二年。乙方在行使代理权过程中产生的与诉讼有关的费用及律师代理费由甲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致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乙方营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协议的生效及终止

1、本协议在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终止日为产品到期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3年欧元6个月理财产品 篇3

各省(区、市)邮政公司:

为认真落实银监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相关持证要求,确保全国邮政金融网点理财业务销售人员持证上岗,集团公司与邮储总行决定于2012年12月下旬,利用中国邮政网络培训学院(以下简称中邮网院)培训考试平台,组织开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理财产品销售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考试”活动。现将活动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

(一)考试人员范围:代理金融网点理财业务销售人员,其中专兼职理财经理为必考人员。

(二)免考人员范围:通过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和个人理财两门考试的人员,持有CFA证书、AFP证书、CFP证书、CHFP证书的人员。

二、考试内容

《理财经理持证上岗培训教材——营销技巧分册(试用版)》、《理财经理持证上岗培训教材——理财业务分册(试用版)》。

三、考试方式和时间

(一)考试方式:采用网上在线限时答题,计算机阅卷判分 的方式。闭卷考试,考生有1次正式考试、1次补考的机会。

(二)考试时间:2012年12月24日至2012年12月28日五天,其中12月24日-27日为正式考试时间,28日为补考时间。每天8:30-17:00,共设8个场次,具体场次及人数分配详见附件1。

(三)考试地点

各省邮政公司根据参加考试人员数量情况,以县以上单位,设立计算机考试地点,并组织员工在考点集中参加考试。

(四)考试规则与注意事项

1.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其中,单选题40道,每题1.5分,计60分;多选题10道,每题2分,计20分;判断题20道,每题1分,计20分;总计70道题,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2.考试时间为60分钟,在60分钟内完成答题,点击“提交”结束考试。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答题、系统将自动提交。

四、考试实施流程

本次考试实施具体分为以下六个阶段:

(一)报名阶段。12月1日起,中邮网院将在邮政业务分院开设“理财产品销售从业人员资格学习专区”(以下简称“专区”),各省可组织员工登录中邮网院(网址:http:// 中邮网院联系人及方式: 刘 涛:(0311)85998813 田卫辉:(0311)85990340 中邮网院服务支持电话:400-010-1890 附件:1.考试时间安排表 2.学员报名及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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