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同力硕士报道

2024-05-10

上外同力硕士报道

上外同力硕士报道 篇1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13-07-09 浏览次数:

通知对象:定于2013年9月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的同等学力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人员

具体时间: 9月11日(星期三)、9月12日(星期四)

上午8:30—10:30、下午1:30—2:30

地 点: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1号楼研究生部408室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经单位同意;

2.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3.申请人已通过国家规定的统一考试;

4.申请人在2009年9月以后开始在我校参加课程班学习,修完我校规定的所有学分并且每门成绩均在75分以上(含75分)。

提交材料: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请于上述时间来我校报到,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士学位证书及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规定的统一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请将成绩查询网页打印下来;

4.公开发表的和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原件及复印件,期刊请复印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正文,专著请复印封面、封底、目录及内容);

5.填写完毕的《上海外国语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原件(请见附件下载),包括单位人事部门、基层组织或部门的意见以及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其中至少有一名推荐人为上外教师);

6.论文指导费(需以现金方式到我校财务处支付,具体金额请参见入学时和我校签订的协议书);

住宿:

需要在我校长期住宿的学员,请直接和我校宿管科联系:

联系时间:7月每周周二上午、周三上午(8:30-11:00),8月每周周二上午、周三上午(8:30-11:00)。

办理住宿手续前,请先办理报到手续,并携带论文指导费发票和身份证。

重要提示:

1.论文答辩时间为2014年5月,不可延长或提前,请安排好个人工作和学习时间。

2.如无法在此期间按要求完成论文撰写和答辩,则无法申请学位。

3.通过答辩和学校审议,将于2014年6月获得学位。

附件:上外同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doc

上海外国语大学 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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