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2024-07-23

全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调研报告(通用7篇)

全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篇1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监督计划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X于去年X月中旬带领调研组,先后深入X市、X县、高新区等地,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讨论、查看管理台账和资产负债表等方式对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全市国有企业共计X家,资产总额X亿元,负债总额

X亿元,形成国有资产X亿元,其中:市级企业资产总额X亿元,负债总额X亿元,形成国有资产X亿元;县区企业资产总额X亿元,负债总额X亿元,形成国有资产X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全市独立核算的国有金融企业共X家,资产总额X亿元,负债总额X亿元,形成国有资产X亿元,其中:市属金融企业资产总额X亿元,负债总额X亿元,形成国有资产X亿元;县区金融企业资产总额X亿元,负债总额X亿元,形成国有资产X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全市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X个,资产总额X亿元,负债总额X亿元,净资产总额X亿元。其中: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X个,资产总额X亿元,负债总额X亿元,净资产总额X亿元;县区行政事业单位X个,资产总额X亿元,负债总额X亿元,净资产总额X亿元。全市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X亿元,其中:公共基础设施(主要是公路、机场、航道、水库等)X亿元;市政基础设施(主要是园林绿化、地下管网、供水供气供热等)X亿元;政府储备物资X亿元;保障性住房X亿元;受托代理资产X亿元;其他资产X亿元;全市文物X万件。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全市总土地面积X万亩,其中:农用地X万亩,建设用地X万亩,未利用地X万亩。全市林地面积X万亩,占国土面积的X%。全市矿产资源有石油、天然气、煤炭、页岩气等X种,其中:石油储量X亿吨,煤炭储量X亿吨,天然气储量X亿立方米,紫砂陶土储量X多万吨。全市水资源总量X亿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总体情况

市政府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机制建设,加大国有资产底数摸排统计力度,推进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狠抓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增强管理公开透明度,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

(一)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和重组整合加快推进,混改、股改继续深化,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取得显著成效。X家集团公司全部控制在三级以内,“一企一策”制定压减方案,对“X+X”户市属国有企业实行脱钩改革。制定《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企业薪酬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按月对企业融资、还本付息等情况摸底,每季度末对企业重大财务风险隐患进行排查,风险预警机制和融资担保动态管理持续强化,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高。

(二)提高风险管控水平,发挥金融服务实体作用

国有金融企业改革有序推进,企业运营效益明显改善,金融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深入推进,国有金融企业逐步纳入产权登记管理系统和绩效评价体系,各级财政部门及金融机构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通过财务快报、专项汇报、财务决算等手段,加强国有金融企业各项指标监测分析,国有金融资产监管不断强化。出台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金融方面扶持政策,控制担保费率不超过X%,构建政银企复工复产对接平台,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持续增强。

(三)促进资产合理配置,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出台《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取得实效。印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实施办法》,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各类经营性资产统一移交市国资中心集中监管。在建工程转固和公共基础设施入账工作深入推进,固定资产条码化管理持续加强,管理信息化水平稳步提升,资产管理基础不断强化。对超标配置、低效运转或长期闲置资产在不同部门和单位之间调剂、共享使用,对老城区闲置政府公寓楼、干部周转房和涉案资产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公开拍卖。减免中小企业房租政策落实有力,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中小企业给予X个月房租减免,共计X万元。

(四)强化自然资源保护,推动自然资源高效能管理

一是加强土地资源管理。

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试点,有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重构,“城市双修双改”不断加强,城市环境持续改善。国土“三调”工作扎实推进,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深入开展。统筹安排项目用地,推动重点项目及时落地,X年全市共完成国有土地供应X宗X万亩,出让X宗X亩、成交价款X亿元。二是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制定《延安市自然资源领域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矿业开发布局持续优化,矿产资源用途管控不断加强。废弃矿山拉网式地质环境综合调查深入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持续加强,先后创建绿色矿山X个,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协调发展、同频共振新格局初步形成。三是强化林业资源保护。新一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圆满完成,森林资源动态管理持续加强。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更新工作深入开展。重大违法案件打击力度加大,全市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X起。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X年未发生大的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六次蝉联“全国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四是统筹做好水资源管理。黄河引水工程按期通水,南沟门水利枢纽及南北线供水工程建成投用,吴起大树梁等一批水源工程建成投用。王瑶水库、红庄水库、南沟门水库和X个县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和重新划定工作顺利完成,一级保护区实现全封闭管理。城区供水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对X处农村供水水源采取围网隔离、设立界桩、安装摄像头等防护措施。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推进,我市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不含金融企业)

一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滞后。

多数市属国企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完善,“三会一层”决策监督制衡机制不完备,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不够明确。市场化经营机制还不完善,企业等靠要思想依然严重,主动搞营销、做推广、跑市场意识不强。薪酬与绩效挂钩、市场化薪酬分配、中长期激励机制尚不健全,薪酬制度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二是项目投资质量不高。企业项目盘子储备容量小,缺乏投资额度大、辐射带动强、社会效益好的项目。重点项目主要集中在传统行业板块,缺乏高精尖技术要素支撑。三是风险管控不容乐观。部分企业资产负债率高,非标类高成本融资品种多,还本付息金额大,企业盈利能力难以支撑债务偿还,依靠借新还旧,陷入以债养债恶性循环。截至去年X月底,市属国企负债总额X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X%,X户企业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负值。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管理机制尚不健全。

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措施不够到位,出资人职责机构分散、多头管理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资本规模偏小。全市国有金融企业整体还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偏小、数量较少,短期难以对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三是结构多样化不足。我市国有金融企业大多为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和股权投资基金公司,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核心业务仍是空白。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

部分单位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责任意识不强,“国有”意识淡薄、“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处置”等问题依然突出。二是资产管理规范化程度不高。资产登记、变更、注销、处置、盘点不及时和底数不清、账实不符等问题仍然较为普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机制不够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制度执行不够到位,资产动态监管仍需加强。三是资产管理绩效不高。资产统筹调配机制不健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只讲需求、不计成本,盲目购买、重复配置和闲置浪费问题依然普遍存在。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资产底数不清。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调查统计还存在基础资料搜集难、数据陈旧、基础数据不准确等问题。台账数据绝大多数为实物量,缺乏货币量统计,无法准确展现资产的市场价值,部门统计数据有交叉重叠和漏报漏统问题。二是保护与开发利用矛盾突出。自然资源保护和节约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重开发轻保护、资源利用粗放等问题仍然存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三是水污染防治压力较大。市辖区水环境质量不高,水资源保护基础较为薄弱,偷排直排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事件时有发生,水污染防治成效不够明显。

四、几点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党的十九大强调,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党中央明确要求政府每年要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不能等同于其他专项报告,要提高政治站位并放在更加重要位置。要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以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为重要抓手管好用好国有资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国有资产各类信息平台建设,切实提高信息共享水平。推动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更好发挥审计的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作用。依法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让人民真正监督。

(二)深化国企改革,壮大国有企业发展实力

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健全管理者和员工贡献与薪酬、职务相挂钩的激励机制,强化绩效管理。加大在建、续建、新建项目投资和建设力度,助推我市经济稳步增长。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加强企业风险管控,厘清政府债务与企业债务边界,严控负债规模,确保资金链安全。

(三)优化资本布局,做大做强国有金融资本

认真落实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深化国有金融企业改革,激发和释放企业活力。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培育壮大地方金融领军企业,拓展金融市场深度广度。建立现代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体系,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以管资本为纽带,以产权监管为手段,加快构建市场化管理机制。抓好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对金融企业国有资本变动实行全流程监管。缩短融资链条,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四)加强规范管理,提升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质效

摸清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家底,做到实物清楚、数据准确、账实相符。强化“国有”意识,把资产管理放在与财政资金管理同等重要位置,提高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将资产管理嵌入财政预算管理核心环

节,设置资产上账前置环节,实行先上账后报销。健全资产统筹调配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避免资产闲置浪费。

(五)注重生态保护,提高自然资源资产效益

全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篇2

松滋市目前共有农村村级小学30所, 在校学生6884人, 村级小学占面积324591平方米, 房屋建筑物82961平方米, 资产总额6944.7万元, 负债总额908.4万元。2007年校财局管前共有村级小学90所,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 农村村小生源逐年递减, 加之调点布局力度的加大, 农村村级小学不断减少, 2010年全市仅剩村小46所, 被撤并的原村级小学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物由于是村级所有资产, 没有移交到教育部门, 由原村级小学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处置和管理, 教学仪器设备调入了学生并入的小学。教育部门负责就近安排撤并村小的学生就读以及教学仪器设备的接收调配, 被撤并村小的债务, 按照负债随资产走的原则, 由当地乡镇政府牵头, 学校与村民委员会协商, 学校建设性债务随资产留所在了被撤并学校所在的村, 并由村负责偿还, 目前基本上已清偿, 学校运行所形成的债务划转到了学生并入的学校。

松滋市目前有村级小学30所, 其房屋建筑物、教学仪器设备划归教育部门所有及管理, 土地属国有的15所165638平方米, 土地属村集体所有的15所158953平方米, 30所农村村级小学共有债务908.4万元, 其中运行性债务35.6万元, 基本建设债务819万元, 撤并村小划入债务53.8万元。已由学校增收节支偿还债务36.9万元, 目前农村村级小学债务余额871.5万元。

在调研中发现不少问题。一是法定的资产所有者与土地所有者不统一, 带来了学校基本建设立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时有政策障碍, 特别是一旦出现资产争议, 难于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所有者的权益。二是农村村级小学办学规模小 (生源少) , 按现行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分配原则, 不足100人的学校, 按100人安排学生公用经费, 即使按200人安排学生公用经费, 也很难满足学校运行的基本需求, 村小不得负债运行。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 学校的布局又不能过度集中, 特别是丘陵及山区, 村级小学的运行十分艰难。三是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变更, 人口出生率将会逐年递增, 现行的办学规模, 难于满足递增人口的就学需求, 到时再新建学校的投资额度大, 县级政府的压力大。

全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篇3

关键词:林场改革;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引进人才;保障民生

2015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要求各省(区)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体制。为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确保我省国有林场改革顺利推进,我们与省林业厅对全省国有林场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并在省内选取部分市(县)的基层林场进行了调研,省林业厅还到浙江(先行试点省)进行了学习考察。我们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本调研报告,为制订我省《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提供了依据。

一、我省地方林业国有林场发展状况

(一)历史沿革。我省国有林场是地方国有林区的主体。一部分是在新中国第一代森林经营机构(森林抚育站)基础上建立的;另一部分是由于森工企业任务繁重,逐步将无力经营的天然次生林交给市县林场经营形成的;还有一部分是由国家投资在荒山荒岭上通过大规模造林形成的。

(二)基本情况。目前,我省有425处国有林场,占全国8.7%,分布在13个市(地),78个县(市、区)内。林地面积726.1万公顷,为全省林地面积的28.75%,为全国国有林场的12.74%;活立木蓄积4.1亿立方米,为全省的22.58%,为全国国有林场的17.27%。职工78382人,其中在职职工51872人、离退休职工26510人。2014年度全省国有林场收入25.33亿元、支出28.76亿元,收支差额为-3.43亿元。

(三)在全省生态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国有林场为主体的地方国有林区与龙江森工、大兴安岭并称黑龙江三大国有林区。重点公益林297.7万公顷,占国有林场林业用地面积的44.7%;一般公益林221.8万公顷,占国有林场林业用地面积的33.3%。全省享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312万公顷,被纳入中央生态公益林补偿范围的国有林场327个,为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防风固沙、水源涵养、国土安全等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战场。我省在国有林场经营区内建设的各类型自然保护区92处,占全省自然保护区的45%;63处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在国有林场经营区内,总面积155.1万公顷,占国有林场林业用地面积的1/4。可以说,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在维系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二是防风固沙、涵养水源的重要屏障。地方国有林场森林主要分布在大小兴安岭、完达山、张广才岭、老爷岭和森林资源破坏严重的嫩江、松花江流域及三江平原腹地,多为次生林和天然原始林,既有边境县(市)的国防林、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特种用途林,又有以嫩江、松花江为主的五大江河水系和多处大中型水库周围的防护林,是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嫩江、绥芬河等五大水系的发源地和涵养地,是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重点区,成为防风固沙、涵养水源的生态屏障重要组成部分。三是维护国土安全的重要基础。我省拥有边境线3023公里,18个边境市县有84个国有林场,其中有38个国有林场沿边境线上与俄罗斯水陆接壤,为维护国土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管理体制。自1952年成立第一个国有林场以来,地方国有林区管理体制经历数次收放、合并,形成了目前以市县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按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可划分为省、市、县(区)和企业管理四类。省属18处林场;市属48处林场分别由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鸡西、双鸭山、鹤岗、七台河和黑河八个市林业局管理;县(市、区)属332处林场,大部分由县(市、区)林业局直管,齐齐哈尔、大庆、绥化市所属县(市、区)的部分林场,林业局与其是业务指导关系,人权和财权由县政府直接管理;其他行业林场分别由龙煤集团和佳木斯造纸厂等管理。按照隶属关系:省属18处,市(地)属48处,县(市、区)属329处,其他行业30处(龙煤集团28处,辰能林业公司2处)。按照单位性质:事业368处(其中全额6处、差额51处、自收自支311处),企业56处(其中原事业转制为企业的林场19处、行业部门所属企业林场30处、原市县区属的企业林场7处)。

(五)经营机制。自2001年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以来,国有林场的中心任务从培育、经营、管护、利用森林资源转为以林业生态建设为主,部分国有林场停止了采伐活动,国有林场的性质应由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为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但国有林场一直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经营模式。

二、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定位不清晰、体制不顺畅。国有林场从事的是公益事业,但企业化的管理使一些地方政府在处理国有林场各项工作时受到误导,影响了对国有林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也制约了国有林场的发展,国有林场逐渐形成了“不城不乡、不工不农、不企不事”的局面,使国有林场发展陷入困境。

(二)经济总量小、职工收入低。全省国有林场2014年经营收入25.33亿元,场均经营收入596万元,与国内经济发展较好的浙江等省相比差距较大,与拥有资源总量不相称。国有林场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不大,既没有形成适合本地发展的主导产业,也无力引导和发动职工因地制宜发展自营经济。2014年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21541元,仅为我省社会平均工资42700元的50.4%,低于森工国有林区,大部分林场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收入。黑河市国有林场职工2014年人均收入仅为1.84万元,低于当地农民收入水平。全市国有林场在职职工中兑现全额岗位工资的仅占总数的19.8%,档案工资的占38.8%,以田抵资的占9%,还有32.4%没有工资收入。林口县国有林场场长月工资1880元,副职领导月工资1650元,主要职能人员月工资1490元,管护员月工资1350元,工资性收入低下导致林业职工家庭抵御风险能力较弱,有的出现因病、因灾返贫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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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保能力不足。国有林场在职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42581人(其中:参加事业单位的有29975人、参加企业的有12606人),未参保的有9291人,参保率82%;参加基本医疗保险43826人(其中:参加机关单位的有26214人、参加企业及城镇居民医疗的有7256人、参加新农合的有10356人),未参保8046人,参保率84%。大多数林场参加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为当地统筹,缴费比例偏高,最高达40%。同时,还要负担离退休人员生活费非统筹部分(约占退休人员生活费50%)。一些林场只能参加保障水平相对较低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社保缴费已经成为林场沉重负担,净收入全部被吃掉还不够。鹤岗市林业局所属单位承担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达40%,还要承担离退休人员生活费非统筹部分,2014年核定缴纳养老保险2690万元,医疗保险540万元,合计3230万元,超过其木材生产纯利润。

(四)人才匮乏、冗员较多。在我省国有林场5万多在职职工中,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仅占12.57%,其中获得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只占9.6%,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人才明显不足。国有林场地处偏僻,经济落后,待遇低下,新毕业的大中专学生不愿到林场工作,严重制约着国有林场的发展。由于林场营林工作量的减少,用工量也相应减少,平时在岗职工只有林场管理人员、森林管护人员及后勤等,占林场职工的30%—50%,其余人员有的从事季节性劳动,有的在自己分得的“工资田”中从事种植业,有的外出打工。齐齐哈尔市发展林场402名在册职工中,在岗职工仅为66人,种工资田269人,内部退养67人。

(五)林权问题不容忽视。由于国有森林资源产权主体不明确,管理权和经营权混淆,出现省、市、县政府都是国有森林资源产权主体的问题,一些市县政府和林业局甚至个别国有林场随意将森林资源抵押、流转。据不完全统计,国有林场已有95万公顷林地产权发生变化。其中:承包44.26万公顷、占流转总面积的46.5 %(下同);转让13.10万公顷、占13.7%;租赁9.42万公顷,占9.9%;股份制11.24万公顷,占11.8%;合作9.66万公顷,占10.1%;抵押1.59万公顷,占1.6%;其他类型5.72万公顷,占6%。按流转对象看:流转到企业和个人79.45万公顷,占80.4%;流转给本林场职工15.52万公顷,占19.6%。其中除了省政府批准的流转试点外,其余均属各地自主非法流转。哈尔滨市政府将市林业局胜利林场、呼兰区黄土山林场、阿城区的两个林场抵押给国家开发银行。

(六)脱离同级财政预算管理。1996年国有林场管理体制下放市县管理后,全省只有少数行政编制人员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绝大部分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经费主要依靠国有林场上缴利润弥补,为自收自支管理方式。东宁县林业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一直维持自收自支方式,未纳入财政预算。

三、意见建议

(一)准确把握国有林场改革方向、原则和要求。国有林场改革要坚持走公益性改革为主的方向,以厘清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各方面关系为主线,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坚持改善民生、保持稳定,要明确市(县、区)政府是国有林场改革的责任主体。

(二)理顺管理体制,搞活经营机制。一是推进国有林场政企、政事、事企、管办分开。理顺政府部门与国有林场的关系,市、县所属国有林场作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还国有林场事业法人地位,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林业部门负责资源监管、业务指导和党务管理,解除林业部门既是管理者又是经营者的双重身份,实行经营权和管理权分离。二是推进国有林场从事的经营活动实行市场化运作。对于商品林采伐、林业特色产业和森林旅游等暂不能分开的经营活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鼓励职工联合成立专业合作社,通过投标、承包、租赁等形式取得林地经营、国有资产运营、森林资源培育管护、生态建设等工程施工或经营权,在竞争中自求发展。林场承办的企业要从林场剥离出来,成为独立法人,国有林场可作为出资人,享有出资人权益。有条件的可整合国有林场经营性资产和资源,引入战略投资者,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股份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

(三)全力保障民生。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林场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国有林场改革后,职工统一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按照政策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改革前国有林场拖欠的社保费一次性补齐,免收滞纳金。改革后,国有林场职工社会保障统筹缴费纳入财政预算。鉴于改革前国有林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问题复杂,建议由省人社、财政、林业部门联合制定政策措施,对此进行规范。完善国有林场社会救助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和遗属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四)积极引进人才,妥善安置富余职工。针对目前国有林场人才匮乏的实际情况,建议有关部门对有意愿到国有林场工作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出台优惠政策,以吸引人才,提高国有林场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安置富余人员:一是通过财政专项经费采取购买劳务的方式安排其从事森林抚育、造林和管护等工作;二是对接近法定退休年龄的富余职工,可利用林辅用地安置,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三是利用现有经营项目组建新的法人经营实体方式安置或由林场为富余职工提供林业特色产业等工作岗位逐步过渡到退休;四是鼓励国有林场职工离岗创业,对经单位同意的可在3年内保留原职工身份,对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五)完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按照中央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的要求,明确由省政府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人职责,按照林地性质、生态区位、面积大小和对社会全局利益影响程度,建立省、市、县分级监管资源体制,实行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明确产权主体和监管责任。将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纳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国有林场场长实行森林资源离任审计。实施以提高森林质量和严格控制采伐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森林经营方案的执行力度,严格按照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采伐限额、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和开展森林经营活动。

(六)完善林业财政政策。以此次国有林场改革为契机,捋顺林业与地方财政的关系,国有林场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国有林场与林业主管部门的经济联系,重新核定林业主管部门的人员和机构经费,避免由国有林场养林业局的局面。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财政厅农业处)

责任编辑:洪峰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篇4

(篇一)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安排,4月底至5月上旬,区人大财经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和财经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组成调研组,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章淑英带领下,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到区国资办、商务局、区粮食局、房管局、工信委、朝阳产业园、东市街道、北门街道等单位,对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去年十月底,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复核的决定》,区财政、审计及国资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清查工作组,历时一个月,重点清查复核了31家行政事业单位,9个工程项目。本次调研有关数据在**年全区国有资产清查复核结果的基础上作了补充和完善。

(一)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情况

全区非经营性资产中房产面积为2296053.43㎡,已抵押面积8224.27㎡,非经营性土地面积为904336.5㎡。

(二)经营性国有资产情况

全区经营性资产中房产面积421927.276㎡(已办证面积87445.186㎡,未办证面积337890.75㎡,已抵押面积72321.706㎡),其中:住宅所管理的直管公房面积为**57.62㎡,其余经营性房产面积为220269.656㎡;经营性土地面积929421.7㎡,其中:已办证面积744411.69

㎡(含城投674亩土地),已抵押面积641260.68㎡(含城投674亩土地),未办证面积185010.01㎡。

1、经营性资产管理形式及隶属关系情况

(1)资产已移交且经营管理权一并移交给区国资公司的房产面积有36856.156㎡,店面64个,分别占经营性房产总面积(不含住宅所经营性房产面积)16.73%的和店面总个数的6.14%。

(2)资产已移交,但资产仍由原单位控制,经营收入仍由其自行收取,这类房产面积共有2314.04㎡,店面8个(沙溪农贸市场),分别占经营性房产总面积(不含住宅所经营性房产面积)的1.05%和店面总个数的0.77%。

(3)资产未移交,授权经营(区商务局)的房产面积有19712.4㎡,商铺886个,分别占经营性房产总面积(不含住宅所经营性房产面积)的8.95%和店面总个数的85.03%。

(4)资产未移交,自行经营管理的房产面积有161387.54㎡(不含住宅所经营性房产面积),店面有86个,分别占经营性房产总面积(不含住宅所经营性房产面积)的73.27%和店面总个数的8.06%。其中非住宅房管理所有营业店面65个,营业房面积5595.68㎡。

(5)资产未移交,自行管理的政策性经营资产面积**57.62㎡,为住宅所管理的直管公房,由物价局定价,占全区经营性房产面积48.1%,住宅房管理所管理的直管公房总户数约为3500户,其中1/3为老旧危房,面积约6万㎡,1000户左右。**年住宅所危房维修费用66.9万元,维修户数约为180户。

(6)经营性土地总面积929421.7㎡,其中449335.58㎡土地划归区城南投资公司名下,划转区国资公司的土地面积94877.29㎡,剩余385208.83㎡留在原单位。

2、经营性资产的经营收入情况

经营性资产**年经营总收入约为2232.61万元(不含住宅所经营收入),其中进国有资产专户495.3078万元,另有1737.3022万元未进国有资产专户。经营收入收缴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由区国资公司直接经营管理的经营收入有495.3078万元,占总收入(不含住宅所经营收入)的22.19%。

(2)资产已移交,但经营收入仍由原单位收取的有2.3万元(沙溪农贸市场),占总收入(不含住宅所经营收入)的0.1%。

(3)资产未移交,授权经营管理的是区商务局的资产(白鸥园、八角塘农贸市场和大江南),收入共计400.62万元,占总收入的17.94%。

(4)资产未移交,自行经营管理的经营收入有1334.3846万元(不含住宅所经营收入),占总收入(不含住宅所经营收入)的59.77%。其中主要有:非住宅管理所经营收入478.31万元,文广新局资产经营收入220万元,粮食局资产经营收入270.42万元,朝阳产业园资产经营收入90.53万元,东市街道资产经营收入60万元,交通局资产经营收入52.72万元,北门街道资产经营收入34万元,卫计委资产经营收入34.22万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3.61万元、区农水局11.76万元。

(5)资产未移交,自行经营管理的政策性经营资产收入为住宅所直管公房房屋租金收入339.27万元。

二、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始于**年,历经9年时间,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国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仍有很大差距,国资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存在资产流失风险。

根据区委[**]9号文件的规定,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由区财政局统一管理,经营性资产由区国资办统一管理。但是目前,我区国有资产在监管的体制、机制上还没有真正理顺。监管和接受监管体系不畅,有的还仅停留在行业监管上,国资办对部分单位不能完全行使相应的监管职责,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隐患,且由于资产分散,没有集中统一管理经营,无法充分发挥全区国有资产的整体效益,难以做大做强区级投融资平台。分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存在国有资产多头管理现象。

我区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单位和部门较多,主要有区国资办的国资经营公司、区商务局的商业国资经营公司,区房管分局的非住宅所和住宅房管理所,区粮食局的粮食国资经营公司和粮油收储公司,区工信委的国资经营公司、朝阳产业园的上饶市朝扬资产管理公司以及部分单位无专门机构自行经营管理等模式,由于多家管理,国资监管部门对国有资产监管难以到位。

2、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意识不强。

一是不够重视,不少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存在重资金管理、轻资产管理,重资产数量、轻资产效益的思想,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产权意识淡薄,不少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房屋资产有多少,是否具有产权,是什么性质的产权,存在哪些风险所知不多;三是部分单位未建立严格的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将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3、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不健全、不规范。

一是未移交资产的原产权单位未建立完整的台账管理,有的虽建立了台账,但未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二是大部分单位未明确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国有资产管理杂乱无序,且由于单位人员变动,城市改造征迁等原因,国资管理缺乏延续性;三是部分资产的资产性质已改变未及时作变更,影响国有资产管理及时性和准确性。如:一小、六中两处都已由原产权单位收回做教学辅助用房,财政局、妇幼保健所、文化馆、图书馆四处资产也因为原产权单位工作需要已收回,经统计这部分资产约有**㎡。四是对财政投入新形成的国有资产没有及时入账,应移交的国有资产移交不彻底,资产大部分证件不齐,失去了融资效益。如:区商务局的原大江南商厦、八角塘部分资产、区粮食局的财富广场、非住宅所的65家店铺、上饶慧谷大厦、东市街道的海西酒店、北门街道的瑞成酒店等都未办理产权证。有的资产甚至连办证的原始基础资料也遗失,如:灵溪镇镇政府办公大楼建设图纸遗失。

4、国资部门监管职责难以到位。

授权管理国有资产的部门,没有按照授权经营管理协议执行,比如资产经营计划,经营状况未按要求上报国资部门;自行经营管理的部门,对外招租、拍租、招商未按要求上报国资部门审批,未将当年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资专户,也没有按规定交纳资产占用费;工程项目部的经营性资产,项目责任单位未及时向国资部门报备和按规定移接交,存在流失的隐患。大部分资产用于平衡项目物管费及拆迁安置,未产生任何收益。据**年全区国有资产清查复核,项目部房产面积总计90739.24㎡,经营性收入总计约131万元,分别是:住宅所五三花苑3500㎡、非住宅所解放安置小区10764.46㎡、灵溪镇铁路北移安置小区3150㎡、信息服务业产业园21000㎡、上饶慧谷16900㎡、上饶淘宝园28000㎡、商业国资公司长塘棚改项目7030.76㎡、区商务局带湖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394.02㎡。

5、国有资产被侵占现象较为突出。

有的企业由于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以及改制时对资产清理不够彻底,导致有的资产被强占,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如区就业局的三间店面从**年至今被原改制企业负责人徐焕冰强占,区工信委下属原纺织供销公司一套住房**年被原职工张启炉强占,原电池厂食堂于**年也被原职工郑强强占并翻新建起违章建筑,水南街道下属原常青机械厂土地于**年被改制企业负责人陈德强占。

6、存在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现象。

部分国有资产未在该单位固定资产账上,但资产收益却在该单位财务账面上反映。如:区接待办的账面反映,**年8月至**年7月收取区国际会议中心场租费

95.09万元,但会议中心及信州大酒店这两处资产产权单位为区城南城投公司。

7、存在部分资产遗漏未上报资产清查

调研中发现少数单位还存在有部分资产未上报,其中经营性房产面积3408.66㎡(区商务局宝泽楼5间店面108.66㎡、区粮食局粮油储运公司仓库约3300㎡),非经营性土地面积约600㎡(区工信委位于上饶县罗桥街道一处废弃砖瓦厂的土地)。

(二)国有资产经营不规范、效益偏低

1、部分国有资产经营不规范。

一是部分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国资监管部门,自行出租国有资产,如原区中小企业局自行将土地租赁他人;二是部分单位管理的资产,租赁收益偏低,如区商务局的白鸥园共有摊位500多个,但**年全年净收益只有168.14万;三是部分资产租赁时间过长,未充分发挥资产效益。如区人社局的信州饭店(20年)、东市街道的海西酒店(18年)、区商务局的原大江南商厦(17年)、北门街道的瑞成酒店(15年)、区国资公司的吉阳国际大酒店(13年)。

2、部分国有资产收益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全区**国有资产收益总收入2571.8824万元,其中进国资财政专户495.3078万元,自行收取并上交财政非税收入账户1799.49万元。另有241.17万元国有资产收益既未进国资专户,也未进财政非税收入账户体系,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有:①朝阳产业园朝扬开发公司90.53万、②区农水局6.74万元③区粮食局143.9

万元(其中洪客隆67.4万元、盈盛家园1.5万元、粮油储运公司仓库75万元)。

3、国有资产经营方式单一,效益低下。

全区国有资产总量庞大,但经营方式基本都是租赁权拍租和协议租赁,由于方式单一,效益低下。特别是近几年受经济大环境影响和电商的冲击,国有资产收益更是不容乐观。全区**国有资产收益只占国有资产总额的5‰左右。

4、国有资产经营税费等成本较高。

由于大部分经营性国有资产是通过公司形式进行经营,且同时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除需缴纳房产税(12%)、增值税(5%)、企业所得税等税金外,还需交纳资产占用费(5%)和财政调控费(5%),国有资产的经营性成本较高,尤其是人员负担较重的单位,经营性收入入不敷出,收支难以平衡,如区住宅所现有职工绩效工资目前仍有资金缺口。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使用和保值增值,调研组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对全区国有资产运营的决策和监督管理,研究解决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单位在国资管理工作的职责,明确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国有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单位的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负总责,切实承担起本部门、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责任。要加强国资监管队伍建设。要在确保国资监管部门职责到位的同时,要加强监管队伍政治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和监管整体水平,使之与新形势下国资监管的要求相适应。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职责和任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对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管理。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逐步对全区现有多家国资经营机构进行整合重组,对全区的国有资产真正实行由区国资办一家统一管理。

(二)明晰产权,健全管理制度。要进一步明晰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把应归国家所有的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彻底摸清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企业资产“家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台账和数据库,认真借鉴外地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定出台《信州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要建立资产保值增值的指导机制和考核机制,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对国有资产管理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通过建章立制,加强监督检查,从而提升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效果。探索建立国资管理部门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横向联网的动态管理信息平台,逐步对资产购置、资产出租以及资产处置等管理事项实现网上申报、审批,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行政事业资产信息,实行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从入口、使用到出口等各环节的动态管理,以信息化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购置、新建、使用、处理、报损、移交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完善资产会计账目,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楚、档案齐全。

(三)严格管理,实现保值增值。一要提高资产的运行效率。在保证政府需要使用的前提下,对零碎、收益差或者闲置的资产资源,要采取对外出售、资产置换、挂牌招租等市场化运作形式,尽快盘活存量资产。要加强合同管理,研究制定房产租赁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权责条款和合约期限;对现存租赁期限过长的合约,相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资产收益。二要加强监督管理。国资、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切实加大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突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产权变动的监督,规范和完善非税收入的管理,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水平。三要加强房产管理。特别是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区国资办要会同相关单位,认真梳理分析原因,积极取得市里有关部门支持,对能采取措施补办手续领出产权证的房屋,要及时排定计划时序,明确责任要求,落实人员经费,强化跟踪考核,督促早办快办。对无法办理产权证的房屋,要探索发放内部登记证等形式加强监管。四是各工程指挥部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账卡、档案管理制度和使用情况报告,资产处置要报国资部门审核批准。五是开展专项清理,收回被强占的国有资产。由区国资办牵头,联合区法制办、各产权单位,开展专项清理行动,采取法律手段收回被个人强占的国有资产。

(四)整合盘活国有资产,做大做强融资平台。加快国有资产整合盘活,充分发挥政府性闲置资产整体效益,将分散的资产集中、把僵死的资产做活,做足经营文章,将全区投融资平台做大做强。一要将全区所有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起来统一营运,整合到信州区投资控股公司,扩大信投公司资产规模和实力,提升融资能力,加大资本运作力度,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二要加强土地收储力度。土地收储是融资平台做强的基础,要把所收储的土地资产纳入融资平台,增加平台的资产总额。增强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能力,扩大融资规模,支持重点工程建设。三是加速城建资产货币化处置,尽快完成原各指挥部的剩余物业拍卖,回笼资金。

(篇二)

为全面了解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区人大常委会于10月下旬启动了对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的调研。调研组认真学习了涉及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深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和部分单位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现状

近年来,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促进全区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截止**年底,全区276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120.29亿元(其中固定资产28.20亿元,流动资产62.48亿元,在建工程、无形资产29.61亿元),累计折旧3.33亿元,负债总额42.55亿元,净资产总额74.41亿元。截止**年9月,全区40家国有企业资产总额449亿元,负债总额199亿元,净资产总额250亿元,上缴税金8000万元,从业人员867

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总面积581786.49平方米(其中经营性房屋面积125711.66平方米);国有林场面积36504.6亩。

(一)国资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

为进一步强化全区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在管理上做到有章可循,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年,区国资中心开始独立运行,专门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工作。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实施《铜梁区国有资产出租出售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国有资产出租出售行为,制定出台了实施《铜梁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考核办法》、《铜梁区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严格规范了决策权限和程序,完善了经营管理者考核、奖惩和薪酬制度;出台了《铜梁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完善了《铜梁区国有企业管理办法》,推动了国资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二)国资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

1.加大国资管理力度。为深入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五强化”加大管理力度。一是强化资产配置。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依法实施政府采购,从严控制,合理配备。二是强化宣传制度。反复宣传资产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梳理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资产理念,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认知水平和工作力度。三是强化资产使用。建立健全资产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建立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落实责任人,每年清查盘点国有资产,摸清家底,及时报送国资部门登记备案,做到账实相符。四是强化资产处置。依法处置纳入产权交易的国有资产,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目前,已妥善处置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已出售国有房屋

78宗,未能办理产权证转移登记的106户,针对固有资产处置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按照政府非税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五是强化资产清查。**年,区国资中心已聘请中介机构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健全了信息管理系统,做到及时更新。

2.加强国资监督检查。国资中心协同财政、审计等对全区33家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单位和国有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于查出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国有企业的合并、分立、转移重大财产等重大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分级进行评估、审核、批准,国有企业资产转让按照有关规定在产权市场上公开进行。

(三)国资运营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经营性资产实行公开竞租,收入不断增加。如人民医院爱心超市面积70平方米,出租挂牌价20万元/2年,最终成交价高达93.2万元/2年,溢价73.2万元,很好的实现了资产保值增值。二是进行国企改革和优化重组。制定了铜国资〔**〕120号《铜梁区区属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总体方案》,保留国有企业32家,合并部分职能、经营范围相同的国有企业8家。截止**年10月,已改革完成的企业16家,除区领导批示暂缓及带承包经营到期后按要求退出的2家外,其余企业改革工作正在有序的推进。

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意识不强

一是区国资管理部门机构设置定位不科学。区国资中心系区财政局下属副处级事业单位,而其职责为管理全区国有资产和资本,无法充分发挥国资监管职能。二是重视程度不足。从调研的情况看,部分单位重财轻物,重购建轻管理,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不高,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产权意识淡薄。部分单位存在国有资产管理台账不完善,随意处置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四是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没有建立国有资产内部管理制度,资产管理无章可循,随意性大,存在管理职责分散、多头管理和无人管理的情况。

(二)国有资产管理基础相对薄弱

一是账实不符,家底不清。虽然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基本信息,但仍然存在部分单位上报数据不够准确,有漏报、少报的情况。部分单位资产管理核算不合规,存在账外资产、账实不符的情况。二是部分房屋未确权办证。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单位房屋未办理产权证登记手续的占抽查单位的53.13%;而部分单位建房的原始资料不齐,存在有房产证无土地证,有土地证无房产证,甚至两证全无的现象。三是经营性资产管理不到位。部分单位租赁国有资产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和公开竞租等手续,存在自行定价出租出借的情况,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管力度不够大。四是资产整体回报率不高。有的单位由于经营性资产面积小、分散等原因,有部分土地、房屋被闲置,或使用绩效不高。还有部分土地、房屋的租赁期限过长,租赁价格过低。从此次调研情况来看,有的单位擅自将租赁期限明确为

40年,甚至有的单位的房租出租价格未按照市场行情逐年递增。

(三)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效益不高

一是政企职责划分不明。调研发现,存在有的行政事业单位部分干部到企业兼职兼薪,部分单位随意向企业借用车辆和人员,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立不彻底。二是收益绩效不高。全区国有企业主要布局于传统行业和服务行业,企业规模小,经管人才缺乏,市场盈利能力、竞争力和带动力薄弱,还有少数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三是发展后劲不足。受国家政策因素和政府投资性项目建设的影响,国有企业资金需求不断增加,投融资困难。当前,房地产形势不佳,土地出让金收入减少,资金积累缓慢。我区重点国有企业融资规模逐步扩大,还贷压力大,做大做强的发展后劲不足。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国有资产是社会公共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各项职能、实施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物质保障。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应当强化和落实综合管理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要进一步承担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责,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国有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单位的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负总责,切实承担起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我区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一系列配套监管制度,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相关人员,明确职责和任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对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管理。

(二)加大力度,严格管理,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开展资产清查。区政府要及时组织财政、审计、国土等部门,对全区国有资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进一步摸实我区国有资产的数量、类型、性质等情况,理清资产的产权归属、管理与使用情况,掌握资产经营和收益入账情况,摸清家底,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台账。二是加强房产管理。特别是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区国资中心应会同相关单位,认真分析原因,充分论证办证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对能采取措施补办房屋产权证的,要及时制定计划,明确办理责任人,落实办理经费,强化跟踪考核,督促尽快办理。对无法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则要加强管理,存量房产、可利用的闲置房产,要进行集中管理,统一经营。三是突出保值增值。要严格按照《铜梁区国有资产出租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实行公开竞价招租,确保出租出借过程公开透明,实现资产的优用和效益最大化。对现存租赁期限过长的合约,相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研究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权责条款和合约期限,提高资产收益。

(三)用好增量,盘活存量,做大做强融资平台

一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改革。要按照“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的原则,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的思路,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符合全区实际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二是提高经营绩效。通过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做大做强国有企业,针对国有企业散、小、弱等问题,要通过整合资源,加大部分弱小企业分类处置力度,对发展潜力好的企业,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扶持事关社会经济发展的优势行业,组建大企业,充分发挥企业规模效益,提高企业市场抗风险能力,培育企业市场影响力,增强企业盈利能力。要着力减轻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充分尊重国有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企业的自主经营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三是发挥国有资产整体优势。加快国有资产整合盘活,充分发挥政府性闲置资产整体效益,优化资产资源配置,整合经营性资源,扩大融资规模,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做大做强全区投融资平台。

(四)强化监督,规范收支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科学设置国资管理机构,进一步理顺国资管理部门职能职责。国资部门、财政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资产收入收缴和使用规章制度,把好资产“入口关”,规范收支行为。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切实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和规范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应当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隐瞒、截留、坐支和挪用。明确国有企业管理权限,将目前归口各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国有企业统一纳入国资管理部门监管。重点国有企业要依法依规、尽职尽责加强对子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大力推进企务公开,加强企业职工民主监督。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强化出资人监督,建立对重点国有企业一年一次的审计制度。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工作,强化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使权力等的监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狠抓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建立

健全重点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评估、决策事项履职记录、决策过错认定标准等配套制度,严厉查处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的行为。

(篇三)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4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我市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形式,先后深入到财政、水利、农业、交通等部门及市城投公司、城建公司、富春大酒店、溪北洋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市属国企,详细了解我市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情况,并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市政府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与市委组织部、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进行交流探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及全民所有制等企业68家,分别隶属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管理,资产总额为

784154.12万元。

㈠加强政策引导,注重规范管理。市政府制定了《政府主导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管理职责、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清查、报告、监督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使全市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全面开展国有企业调查摸底工作,摸清了全市国有企业基本情况、董事、监事及经营班子成员等情况,逐步建立起

“全面、准确、细化、动态”的基础数据库,实现了信息化管理,不断

夯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规范管理的基础。

㈡完善预算编制,实行全口径管理。为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国有资本的合理配置,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闽政〔**〕35号)文件要求,市政府从**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年**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方案》,国有企业按照国有资本经营可分配利润收入的5%测算编报,将城投公司等8家国有企业纳入编制范围。**年,共上缴市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8万元,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8万元;**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8.3万元,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8.3万元。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建立,初步实现了对国有资本从配置“入口”到处置“出口”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㈢搭建融资平台,壮大资产规模。为更好地发挥城投公司融资平台作用,**年,市政府将市城建公司、粮食购销公司、福兴交通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城东水厂、穆阳、赛岐自来水厂、安居住宅建设开发中心、白云山旅游开发公司、市兴安公司等十家国有企业整合成为城投公司的独资公司,将人民会场、干部招待所、老干局地块转让并出让给城投公司进行三旧改造,增加城投公司的资产,该公司**年成功发行企业债券10亿元;市福兴、国投、城建等公司累计在恒丰银行、农发行等贷款约10亿元;溪北洋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于**年通过二次增资至1亿元,融资贷款金额达15亿元;市富信融资

担保有限公司,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服务全市中小企业发展,为防范金融风险作出积极努力;新成立的市水利建设投资公司和交通建设投资公司,将作为水利、交通建设投融资平台,为推进全市水利、交通设施建设发挥更大作用。融资渠道的不断拓展,为解决全市各类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缺口瓶颈问题提供了有效解决途径。

㈣探索国企改革,激动发展活力。为充分发挥国有资本能动作用,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年,市政府推动市城投公司下属的**市自来水厂等4家企业以净资产占40%的股权,福建中闽水务集团公司以现金投资占60%的股权,联合成立**市中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按照福建中闽水务集团的管理模式和制度要求,逐步发展成为定位清晰、主业突出、管理专业的国资运营主体,不仅减轻了市本级财政在管网改造等方面的资金负担,也降低了运营成本,实现了资产保值增值。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在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从调研了解的情况看,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㈠管理体制尚未理顺。目前我市没有统一管理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专门机构,挂靠在财政局内设机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的“市国资办”,即无编制,又无监管职权,难以发挥监管作用;虽已出台《**市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的若干意见》,但尚未组织实施;目前68家市属国有企业分别隶属于21个主管部门,管理分散、多头管理,行业管理与出资人管理、主管部门与监管机构之间职责不明,企业管理权和经营权的不分离等现象普遍;政府融资平台类公司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没有充分整合有限的资产资源,国企竞争优势被削弱。

㈡监督管理不够到位。我市部分主管部门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意识比较淡薄,管理职责落实不力;有的未设置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管理专人专岗;有的对下属国企仍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与管理办法,即使有建立管理制度,也没有严格执行;有的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管缺乏力度,对国有资本缺少阶段性的财务审计,为资本流失埋下隐患;一些政府性投资项目特别是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形成的资产缺乏监管,管理主体尚未明确,建管职责落实不到位,资产登记、移交、日常管理等制度不够完善。以上原因,造成我市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难以保值增值。

㈢国有企业经营困难,发展后劲不足。我市市属国企营利能力较弱,截止**年,我市68家国企中体现盈利的只有17家,亏损49家,其中27家已处于非正常运营或关闭闲置状态,个别实为空壳企业,无经营性收入,部分企业只能靠所属店面租金、承包金等收入供养职工;企业债务负担较重,负债总额432761.61万元,资产负债率达55.19%,且融资性债务将在今后一段时期达到还款高峰期,偿债压力较大;企业主营业务规模小且分散,整体效益低,管理成本高,未能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作用,如市公交公司近年来在保持较大车辆购置投入的情况下仍处于长期亏损状态;部分企业内部机制不活,机构臃肿,人员负担重,如市宾馆、农垦公司等个别老企业,历史欠债多、包袱重,职工生活费、欠缴社保金等费用数额较大,收不抵支,职工安置问题多,遗留问题亟待解决。

㈣现代企业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市现有大部分国企是为完成政府特定的工作任务而成立的国有公司,没有严格按照《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运作,缺乏市场经营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抵御风险能力差,特别在投融资、招投标、重大事项请示、人员薪酬等很多方面形成较大空白;企业劳动、人事、工资三项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企业负责人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管理人员的选任不规范,用工人员管理随意性大,个别“僵尸”国企甚至还出现招人现象;分类考核激励体系尚未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干好干坏一个样”心理普遍存在;薪酬制度不规范,待遇不高,专业人员引不进、优秀人才留不住,导致国有资产无法发挥物尽其用、物尽其值的效应。

三、意见建议

㈠实行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集中统一监管。要建立健全统一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监管体系,立即着手成立我市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监管专门机构,按照“统一管理、严格管理、贴近管理”的原则,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代表市政府对全市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统一监管,通过直接监管、委托监管和指导监督相结合的多种监管方式,对全市国有资本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促使国有资本投资、经营和管理在政府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要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单位的管理职责,切实承担起本部门、本单位的国有资本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机构和人员,履行职责和任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市有关规定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进行有效监管。

㈡不断加强国资监管体系建设。要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市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的若干意见》,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等政策和制度,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指导。要组织专业审计机构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进行全面审计,彻底摸清资产“家底”,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形成规则统一、权责明确、分类分层、规范透明的市属国资监管全覆盖体系。要学习借鉴宁德市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管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市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统一管理运营要求的措施和各项制度,实现从“以人管事”向“以制度管事”转变。

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入贯彻市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举措,积极推广市供水公司合并重组先进经验,分门别类整合、重组国有企业。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统筹安排、分类推进不良企业和不良资产的市场化运作,尽快盘活存量资产;严格控制和高度重视企业债务和历史遗留问题,分类研究化解方案,提高融资平台的偿债能力,有效处置债务;统一调配,统一安置国企人力资源,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要建立国有企业负责人管理考核体系,形成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进入退出机制,建议采取组织委派、企业内部竞争和社会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健全完善市场化选拔任用制度;制定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办法,实行

“绩效考核加奖励”“年薪制加奖励”等薪酬管理办法,形成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要深化企业“用工、人事、薪酬”等内部改革,加快建立员工择优录用的用工制度,以依法签定劳动合同等形式,明确双方权力和义务;积极推进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加快建立能进能出的人事制度;规范收入分配,建立健全收入能高能低的员工薪酬制度,实现“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全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篇5

行视察调研的建议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外事委员会: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局牢固树立经济建设与防震减灾一起抓的指导思想,狠抓工作落实,把加强工程抗震设防,提高震害综合防御能力,作为保障全市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责任和目标。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点,为使建设工

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提高抗震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我们一是将抗震设防行政审批管理纳入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实行并联审批,加强管理。二是通过市政府制定《潍坊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意见》,明确个相关部门的义务和责任。三是对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项目,加大地震行政执法力度,责令其改正。

通过以上措施,我市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方面,取

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表现在:一是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落实还不够到位。建设工程抗震设防

要求审批还没有依法真正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二是市属

各开发区没有专门机构负责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致使符合安评条件的建设项目未经过地震安全性评价即开工建设,给这些工程的地震安全留下了隐患。对出现的地震违法事件,开发区无力解决,由于特殊政策,市级执法人员也无法介入进行行政执法。

为提高对建设工程地震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和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希望在市政协强有力的支持下,尽快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健康发展。

以上建议当否,请批示!

2018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篇6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年**月**日,我单位现有固定资产累计**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空调、档案保管设备及照相机等。

二、管理情况

1、建立组织、明确职责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增强基层单位管理固定资产意识以及相关管理人员责任心,我局设立资产管理员并进一步明确了资产管理员的职责。资产管理员熟练掌握《关于修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区经费管理办法》等涉及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业务的文件要求,同时全面掌握全局固定资产登记使用情况。这样即保证了资产管理信息畅通、政策的实施,又方便了资产管理上下沟通与衔接,对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将产生积极作用。

2、抓好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年,我局*开展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摸清了“家底”,强化了国有资产管理,优化了资产配置,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为科学编制预算,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提供准确依据。

3、规范资产增加、使用、处置手续

通过对全局固定资产清查,清晰掌握了固定资产存量、分布、结构及使用情况,及时输入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对全局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动态管理,加强新增资产配置审核工作,规范资产处置程序,确保资产高效使用。

全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篇7

郑州市二七区水磨小学

2018年9月

水磨小学关于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资产调研报告

为了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和深化国有资产体制改革,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运作,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等价值。根据工作安排,郑州市二七区水磨小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水磨小学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和成效

(一)健全了资产管理体系。从组织机构看,水磨小学的国有资产的运营工作不仅有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和关心,而且还有相关资产网络的管理作支撑。

(二)摸清了资产管理家底。年初以来,根据财政局的相关要求,水磨小学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对全校的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到2017年底,水磨小学国有资产共162.4611元,到2018年8月底,水磨小学国有资产共194.8568元。其中土地房屋面积1460平方米,土地面积5400平方米。

(三)规范了资产经营行为。水磨小学资产的购置等经营,依托于国资网和郑州市二七区政府采购网以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按照“截时截标、价格优先”的原则,对于采购方面依据性价比的原则进行采购,实行阳光公开操作,实现了固定资产使用的最优化。

二、水磨小学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近年来,水磨小学国有资产管理上的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人员不专业。

由于学校教师的上级分配是绝大部分为师范类,所以,学校没有在后勤维修和会计方面的专业教师。

(二)人员不充足。

由于农村教师的人员不充足,所以,学校的固定资产由任课教师进行管理。由于教师有教学教育等相关教育活动需要处理,所以,在处理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上就暴露出人员略显不足的问题。

三、加强水磨小学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措施

针对目前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校国有资产管理要遵循“资产精细管理、单位有效使用”的原则,着力加强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创新发展,首先必须在思想认识上有新的提高。国有资产是社会公共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权建设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履行各项职能、进行社会管理、创造物质财富、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物质保证。搞好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牵涉面广,工作量

大,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利益格局的调整。因此,要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把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好、营运好,以推进我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弄清家底,强化监督。根据区政府、区财政局对全区国有资产清理整合的要求,我单位国有资产购置、新建、使用、处理、报损、移交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检查,严肃杜绝违规处置行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符合我校国有资产统一管理运营要求的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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