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

2024-08-03

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精选9篇)

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 篇1

建 省

教 育

厅 福 建 省 财 政 厅 文件 福 建 省 公 务 员 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团闽委联„2011‟1号

关于做好2011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

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团委、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公务员局),省直团工委,各有关高校团委、学生处: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福建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委八届七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充分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正确疏导大学生就业压力,引导高校毕业生在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贡献力量,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决定,继续在全省实施“福建省 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以下简称“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2011年“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拟从闽籍或在闽普通高校应届或历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募300名志愿者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享受省财政一般转移支付和财力相当于一般转移支付水平的财政困难县(市、区)的乡镇开展为期二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农村金融、居家养老、青年工作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同时,继续做好2009年招募的两年期志愿者和2010年招募的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和就业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

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备奉献精神,能切实履行志愿者光荣的职责。

3、具备服务岗位所需的相应的专业知识。

4、符合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6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83年7月1日后出生)。

二、政策支持

参加“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享受如下待遇和保障政策。

1、服务期间,志愿者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并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按省项目办统一确定的保险公司、险种和保额办理。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

3、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的“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行将期满当年起,三年内报考我省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既可按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报考,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

4、当年服务期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

5、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愿意继续在我省农村基层工作的,在我省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由接收单位直接报县(市、区)人事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相关手续。

6、当年服务期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 专门职位。各级人事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拿出一定比例的专门职位,组织面向“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包括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7、服务期间,由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档案保管、转正定级等人事代理服务,并建立期满“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专门人才数据库,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

8、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等有关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缴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开业有贷款需求的,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相关扶持政策。

9、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其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支教服务期间计算教龄。其中:到乡(镇)机关和单位驻地在乡(镇)的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被录用为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公务员,不实行见习期工资,可直接按本单位同等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标准确定;被县级以上(含县级)事业单位聘用,已明确岗位的,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本单位相同学历新聘用人员定级工资标准确定;未明确岗位的,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工资待遇。在今后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10、实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国家代偿政策。参加“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志愿者,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 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各高校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实际制定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参加“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的具体措施,也可以奖学金等方式支持毕业生参加“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为困难毕业生偿还助学贷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毕业生列入学校该毕业生就业率统计。

11、服务期满,由志愿者服务所在县(市、区)项目办和人事部门共同考核并做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推荐参加各级优秀(杰出)青年志愿者的评比。

三、经费保障

1、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保险、培训等费用由省财政专项补助。

2、省财政、设区市财政和县财政分别拨补一定经费作为各级项目办工作经费。

3、鼓励社会各方面对大学生志愿者的工作、学习、生活、就业和创业提供帮助和支持。

四、工作要求

我省今年的就业形势仍然严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压力仍然突出。实施“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意义重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协调量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以项目运作的方式扎实推进这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1、深化认识。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符合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规律,符合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急需,有效地服务了大局、服务了社会、服务了青年。它缓解了大学生就业压力,缓解了欠发达地区人才紧缺状况,对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要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加强督导,精心组织实施。

2、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项目领导机构和项目管理机制的建设,明晰职责、相互支持、加强沟通、紧密合作,保障计划的顺利实施。要进一步加强省、高校、设区市、服务县项目办工作,整合社会资源,为“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实施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3、广泛动员。各级项目办和省内高校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确保每一个高校毕业生及时了解;要努力在校园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大学生中进一步唱响“到欠发达地区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感召和动员大学生自觉选择到基层、到艰苦环境中锻炼成才,同人民紧密结合、为祖国奉献青春;要围绕“老百姓得实惠、志愿者长才干、全社会树新风”的主题,突出宣扬志愿服务理念,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形成参加“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光荣,投身 基层大有作为的积极导向。

4、按需选拔。要在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根据“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需求,选拔思想过硬、品学兼优、具有较强奉献精神的毕业生参加这项计划。各级项目办要严格按照“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2011年实施方案(文件另发)确定的岗位申报和招募选拔程序,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公平有序。要指定专人负责,并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备份工作,确保按需招募目标的实现。

5、搞好服务。各服务县项目办要为志愿者安排好服务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落实相关保障政策。各级项目办和各高校项目办要认真组织志愿者体检工作,严格把关;及时跟踪了解志愿者的工作、生活等情况,积极给予帮助支持。

6、严格管理。要按照《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项目办、服务单位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志愿者的管理。在完善组织系统管理的同时,要通过民主选举志愿者服务队长、建立志愿者临时党团组织、成立志愿者俱乐部等多种形式,加强志愿者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充分调动志愿者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志愿者之间扩大交流、加强沟通、团结互助、共同提高,努力探索新的志愿者管理模式。各级项目办要加强志愿者信息数据库建设,及时准确地掌握志愿者在岗服务和期满就业情况。

7、鼓励和引导志愿者扎根基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出台落实鼓励志愿者扎根基层的政策。通过整合资源,为志愿者在基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务 员 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2011年2月23日

主题词:扶贫 大学生志愿服务 通知

抄送: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领导唐国忠同志、洪捷序同志。

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

2011年2月23日印

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 篇2

科技经费投入是加速科技进步的核心问题, 我国各省市都十分关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体制的深入改革, 福建省改变了科技经费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局面。近几年来, 在全社会科技经费的投入中, 政府财政科技拨款所占比重逐步下降, 企业投入的比重不断上升, 基本上实现了以政府为引导、以企业为主导的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科技投入新体系。为加速科技进步, 提高福建省的科技竞争力, 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 研究福建省目前财政科技所面临的问题十分重要。

2 福建省财政科技投入的现状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 福建省的科技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 这与省内各地方政府对科技活动投入密不可分。但是目前福建省的财政科技投入水平仍处于全国的中游位置, 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方面。

科技投入主要依赖于当地的科技财力资源, 福建省自改革开放至今, 全省科技经费投入稳步上升。2010年福建省科技经费筹集总额为231.01亿元, 其中政府资金23.23亿元, 占10.06%;企业资金180.59亿元, 占78.17%;金融机构贷款18.77亿元, 占8.13%;其他资金1.91亿元, 占3.7%。R&D (研究开发) 经费内部支出总额为102.13亿元, 占GDP比重为0.94%。从投入分析来看, 企业已逐渐成为福建省科技经费投入的主体。

目前, 福建省的科技投入的现状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得以总结:

2.1 财政科技经费拨款

2010年, 全省财政科技经费为32.31亿元, 比上年增长了15.8%, 是2005年的2.49倍。2003—2010年, 全省财政科技经费拨款的增长率最高的是2007年达到了43.28%, 这说明2007年在财政科技投入上是个重要的分水岭。同时, 财政科技经费拨款占全省财政支出的比重保持在1.2%~2.4%, 而比重最低的年份是2009年为1.2%, 其次是2010年为1.91%, 这说明近两年财政科技经费拨款占财政支出有所下降。

2.2 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经费

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经费在科技研发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支出的多少往往可以对经济发展带来非常大的推动作用。从2003—2010年, 增长率最高的年份是2003年达到了53.7%, 最低的年份是2005年为19.32% (详见下表) 。2010年, 福建省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经费内部支出为170.9亿元, 比2009年增长了26.24%, 是2005年的3.18倍。

3 福建财政科技面临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3.1 福建省财政科技投入所面临的问题

福建省的财政科技投入所面临的问题可以从科技人力资源配置、科技经费投入以及科技资源配置体制等几个方面体现出来。

首先, 从科技人力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 2010年全省科技活动人员为86184人。每万人口中科技活动人员为23.94人, 同期全国科技活动人员为3814654人, 每万人口中科技活动人员为29.17人, 相比之下, 福建省科技人员资源配置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由于观念上的差距, 人才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重视, 人才的潜能不能完全发挥, 人才的成长环境还不够完善, 无法吸引和留住人才。福建省目前现有的科技人力资源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以在科技人力资源配置方面, 应该提高制度吸引力。

其次, 从科技经费投入的角度来看, 科技经费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之间保持一种均衡是实现科技进步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的必要条件。近年来, 福建省科技经费投入不断地增长, 到2010年, 全省R&D研究经费占GDP的比重为0.94, 已经逐渐靠近我国1%的平均水平。虽然目前还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 也与华东、华南沿海省市相比也存在一定的差距, 但是可以看出, 我省的进步非常明显, 我们可以比较一下2000年福建省R&D活动经费占GDP的比重为0.54%, 这说明经过十年间的发展, 我省的科技经费投入实现了量变到质变的突破, 这体现了我省科技投入制度的优势。

最后, 再从科技资源配置体制来看, 目前, 福建省科研开发体系由各级政府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科研机构等组成。2010年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科学研究与开发机构为96家, 政府主导的科研机构基本都有条块分割、设置重复的弊端。目前, 福建省科研开发体系缺乏有效的“产学研”的联动机制。这种科技资源配置体制可能会产生科技力量的分散和科技资源的浪费, 导致管理分散、宏观调控乏力、科技与经济脱节的后果。

3.2 完善福建省财政科技投入的对策

完善我省科技投入的对策, 无非是尽快解决我省科技经费投入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对我省近五年科技投入数据的分析, 以及对其中简要问题的总结, 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阐述对策:

3.2.1 完善科技法规, 规范科技投入, 加大对科学技术的宣传普及力度

我们要在全省范围内, 牢固树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 提高社会对科技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认识。同时在已经形成了的相关科技法规中, 我们看到《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及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 都对科技投入问题作了一些规定。但是目前, 这些法规仅对科技投入某一方面内容作出了规定, 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缺乏引导和激励社会各类资源积极投入的调控机制, 社会资金难以有效进入科技领域。所以, 我们在加大对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思想的宣传力度的同时, 我们也要加强科技立法, 使福建省的科技投入取得法律保障, 稳定科技投入渠道, 强化科技投入力度。

3.2.2 增加政府对科技经费的投入, 同时强化企业在科技投入中的合理分配结构

我们从上面的分析中, 也可以看到, 近几年来, 政府对科技经费的投入持续增加, 同时大部分的经费都向R&D活动倾斜。同时, 我们也要看到尽管科技经费持续增加, 但是依然离国际水平甚至沿海发达省份的水平还有一段距离, 我们应该保持更大力度的增加。因此, 要实现这个目标, 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科技的投入, 而且重点资助R&D活动项目, 以便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

同时, 企业作为全社会科技投入的主体, 更应该发挥这个领头羊作用, 以便推动企业技术的进步。目前我省企业的科技活动主要还是突出以R&D成果应用为重, 而对原始性的基础研究投入甚少, 甚至有逐步递减的趋势。因此, 企业的发展不仅要注重科技经费投入的短期效益, 更要注重科技经费投入的长期效益。因为我省经济现代化的建设和发展依赖于企业的发展, 企业的发展又依赖其研究与创新的能力、技术进步的水平和市场竞争的能力。所以, 企业在投入大量经费于R&D成果转化的同时, 也要适当增加对基础研究的理性投入。

3.2.3 实施积极有效的人才政策, 建立多元化科技资金投入结构

目前, 我省的科技人力资源不足的局面一时还难以改变, 所以我们必须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政策, 创造一个良好的有利于留住人才、发展人才的环境。我们要深化分配制度改革, 制定以科研成果权益归属和技术创新收益分配制度, 改进、完善科技奖励制度, 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同时还要建立和规范人才流动制度, 推进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 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我们也要注重科技资金投入体系的完善性、合理性, 这将直接影响科技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益。多元化的科技资金投入体系, 以及适度的科技投入规模, 有利于发挥科技财力资源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益。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有利于稳住科技队伍而发挥科技人力资源的作用。政府还要努力创建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资本市场体系, 鼓励创业投资, 引导和激励社会资源对科技创新活动的投入, 形成以政府为主导, 以企业为主体, 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科技投入新体系。

参考文献

[1]陈舒.福建省科技资源配置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 2003, 6 (3) :36-38.

[2]王健, 阮文工.对福建省科技投入现状与问题的分析[J].华东科技, 1999 (8) .

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 篇3

方案提出,每所学校、幼儿园按要求设立治安保卫机构,配齐配强治安保卫人员和保安员,师生200人以下的学校、幼儿园,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分别不少于1名,200人以上的,每增加200人,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各增加1名;100人以下的,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少于1名;100~500人的,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少于2名;500人以上的,每增加500人增配1名保安人员。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分期分批组织保卫干部、保安员、特种岗位人员进行省、市、县三级岗位培训,实现所有保卫干部、保安员及特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方案要求,强化网络监控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治安防控、安全管理、应急指挥等多位一体的综治安全工作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视频监控系统还要具备与上级业务部门、公安机关等对接共享功能,音像信息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校园重要部位和场所配备“一键式报警”设施,并实现与公安机关联动。

方案提出,午托应坚持公益性服务和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学校接受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委托,通过食堂统一配餐或由具有资质的快餐公司配送午餐,安排学生在教室休息并实施有效管理。鼓励学校试行“弹性离校”做法,对按时离校确有困难的学生,批准适当延长离校时间。

共青团福建省委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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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会文章——第67期:我心目中的基层团干部(组织部:邱建芳)2009-10-10 9:58:31 来源:机关党委

我心目中的基层团干部

――组织部邱建芳

各位团干:

早上好!今天我想与各位交流的是“我心目中的团干”。之前已经有好几位同志就此题做了精彩的演讲,令我受益非浅。大家都认识到,团干部作为团员青年的领头人,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团组织的兴衰,也直接影响着青年的前进步伐。一支“党放心、青年满意”的高素质团干队伍,一支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竭诚服务青年的团干队伍,是团的事业不断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增强团组织战斗力的基本保证。那么,要打造一支这样的队伍,每个成员的自身素质的提高是必不可少的。赖军书记曾经在会上说道:团干部要“站起来能说,坐下来能写,走出去能干,躺下来能睡”,这四个“能”形象概括了对团干部素质的总体要求,令我深受启发,我想就根据这个要求,结合我的基层团工作经历,具体谈谈我心目中的基层团干部。

首先第一点,是站起来能说。基层团干部虽然层级较低,但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着一级团组织所有工作的正常开展。一方面要取得单位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支持,一般通过多请示、勤汇报、沟通等方式,让党组织及时了解团委的工作情况,以得到资金政策等各方面的支持;另一方面基层团干部直接面向农村青年做工作。农村青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村精神风貌,一个村的青年人普遍遵纪守法,积极进取,那么这个村必然安定祥和,生活相对富足,反之,如果一个村青年人游手好闲,整天无所事事或聚众赌博,那么这个村肯定不乏偷鸡摸狗的事,民事纠纷不断,从而影响村里的安定和谐。因此引领青年积极向上,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是基层团组织青年工作的一个重点。但是农村青年普遍文化水平较低,政治意识淡薄,对党的方针政策不了解或了解不全面。基层团干部不可能完全通过文件的形式开展工作,更多的时候需要与团员青年面对面的进行交流。因此拥有流畅、条理清晰、富有鼓动性的语言表达能力,是基层团干部最有效的工作手段。以上两个方面都要求基层团干部要时刻注意创造条件、有意识地锻炼提高自己“站起来能说”的能力,避免造成自己不愿说,说了青年听不懂或不愿听的恶性循环。

第二点,是坐下来能写。在工作交流中我发现,有相当一部分的乡镇团干部对工作没有进行认真总结,属于“有头没尾”。一些团干部缺乏对文字综合能力的重视,热衷表面活动,不肯下苦功夫钻研写作的技巧,或者不愿提起笔将工作落到字面,形成资料;或者写出来的材料不切合实际,空话、套话连篇,缺少基本的思想性、逻辑性,更为可惜的是,有些团干部明明做了大量有效工作,却因为不会总结而事倍功半。团的岗位是流动的岗位,团的工作中有许多可以为未来的工作提供有价值、可借鉴的经验,而做好对工作的总结,为后来者留下宝贵的资料,是共青团事业有效传承的手段,因此坐下来能写也是团干部能力素质的重要体现。

第三就是走出去能干。要说得好、写得好,我想都需要一个基础,那就是干得好。基层团干部要如何发挥作用有效开展工作,我想举一个自己的例子。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党委选出十个村作试点,先行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实现村容整洁的目的。这项工作的一个重点就是空心房整治。(所谓空心房,指的是较长时期无人居住、管理的破旧房屋。一般是农民另建新房后舍弃不用或仅用来堆放柴草、杂物的老旧房屋。空心房绝大多数为土坯房,使用年限超过二十年以上,不仅长期占用土地,浪费土地资源,而且年久失修有碍观瞻,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经党委研究,抽调一批干部分十个工作组进村入户做工作,不想遇到很大的阻力,一小部分群众狮子大开口,想借此向政府要求补偿一大笔拆迁款,更多的阻力来自村里的老年人。他们普遍认为老屋是祖上之业,不得流于外姓他族,有钱就维修没钱就撂着,总之不愿拆除,更不能拆了卖地盘,工作组的干部与村民磨破嘴皮子仍成效甚微,拆迁工作一时陷入僵局。了解到这些情况,镇团委当即召开村团支部书记座谈会,会上向各位团支部书记宣传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使他们认识到“空心房”改造既是节约土地的需要,也是建设新农村居民社区、改善居住环境的需要,会上还展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精品点的图片,让他们感受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变化,激发他们求美求变的强烈欲望。紧接着我又随团支部书记们入村与团员青年座谈,力求做通做透青年人的思想工作。慢慢地开始有村民主动找工作组签拆迁协议,原本固执已见的老人也陆续松了口同意拆迁,他们表示家里的晚辈说拆迁不仅是支持政府工作,更是为了将来有更好的生活环境,既然年轻人都能放得下祖辈留下的产业,做老人的也就没什么好坚持的了。大势所趋下,原本想敲竹杆的村民也只好放弃了借机发财的念头,与工作组签 订协议。在这项工作中,镇团委得到党委领导的肯定,也赢得同事们的一片喝彩。我想,从中不难发现,基层团组织尽管存在资源少、领导不够重视等困难,只要团干部抓住关键问题,找准切入点,扬长避短,在党政中心工作中同样也能发挥团组织的重要作用。

第四就躺下来能睡。顾名思义,就是要求我们年轻团干部在面对各种困难、各种挑战时都能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众所周知,团干部既无权也无钱,团的岗位流动较快,也使团工作在基层团干部的个人成长中突显不出太大的作用,一些领导干部对团工作不了解、不重视,(有一次我随分管领导接待一位体制外的客人,闲谈中客人提道:现在好多乡镇的团委书记都是由一些年轻的女干部来担任。分管领导答: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计生工作要经常下村抓对象放环结扎,年轻女干部做不来;农业工作吧夏天防汛冬天防火,下田上山,女同志体力跟不上;社会综治工作经常要处理突发事件甚至是群体事件、暴力事件,女同志就更不合适了。所以只能放在团委、妇联一类的岗位上,组织大家开开联欢会,搞点什么比赛娱乐娱乐的,还比较合适些。)这位领导的说法显然有失偏颇,但不可否认也代表了一部分乡镇干部对团组织、团工作、团干部的认识。他不仅说明了女干部在乡镇工作中的弱势地位,同时也道出团工作在乡镇一级被边缘化的状态。很多团干部长期受这些思想的影响,久而久之不免产生些不平衡的心理,甚至也认为团工作在乡镇工作中是可有可无,直接影响工作积极性和热情。在这时候,我想就需要我们时刻保持一种良好的心态,淡定从容,拿得起放得下,真正做到心无杂念,躺下来就能睡得着。

最后我想说,无论是在机关还是在基层,对于我们每个团干部来讲,在人的一生中,能够在共青团这样一个充满活力、面向未来的事业当中承担一份工作,将会成为人生履历当中一段十分珍贵的经历。只要我们倾注热情、扎实工作,时刻以四个“能”来要求自己,我想我们的团干部经历一定会更有意义、更有价值,以上是我的一点浅见,不对之处敬请各位前辈批评指正,谢谢!

责任编辑: 主编信箱:gqt_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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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 篇5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房屋

白蚁防治收费标准的通知

(闽价[2002]房572号 2002年11月4日)

省建设厅,各市、县(区)物价局、财政局:

你厅《关于申请重新核定白蚁防治收费标准的函》(闽建计[2002]44号)收悉。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179号)规定,结合我省试行一年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对我省房屋白蚁防治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取得法人资格,并具有白蚁防治资质的事业单位,依据有关规定与建设单位签定《白蚁预防合同》,按照房屋建筑白蚁预防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操作,可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委托防治单位收取房屋白蚁防治费。白蚁防治企业具备上述条件,并取得同级房屋管理主管部门批准,也可以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二、房屋白蚁防治收费标准:

(一)新建房屋防治收费:

第一层(地基基础含地下室):每平方米6元(按建筑面积计,下同),要求实行全面覆盖性施药处理(包括沿墙深度30cm范围内、地下室墙体高度1m范围内浇药液);

第二层以上(含第二层):每平方米1元,要求在第二层以上(含第二层)凡二层以上墙体高度50cm范围内、室内地坪垫层、房屋建筑内的电梯井和管缆井等的地坪和内墙接合缝隙处、管道经过处、门窗框架(不包括装修所用材料)等均应作预防处理。

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篇6

【发布文号】福建省人民政府令2013年第131号 【发布日期】2013-12-23 【生效日期】2013-12-2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31号

《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1月26日省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苏树林 2013年12月23日

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撤销、申报、执行、绩效管理和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安排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专门设立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所在单位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本省使用政府性基金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省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专项资金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设立、合理使用、绩效优先、公开透明、跟踪监督的原则,并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专项资金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注重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实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专项资金管理职责:

(一)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政策研究,会同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

(二)负责专项资金设立、调整、撤销和申报等事项的审核工作,按规定程序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三)组织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四)组织开展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组织专项资金执行期满或者被撤销后的清算、资金回收以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六)监督专项资金支出活动,并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专项资金管理职责:

(一)会同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

(二)按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专项资金支出预算;

(三)负责本部门对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执行已经批复的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

(四)提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并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跟踪和评价;

(五)负责对本部门执行期满或者被撤销专项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审计、监察机关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督,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规定行为进行处理。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专项资金收支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进行投诉、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 设立、调整和撤销

第九条 专项资金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省人民政府决定设立,不得重复设立,不得增设与已设立的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或者用途一致的专项资金。

第十条 设立专项资金,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或者由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要求省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的,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向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专项资金,应当提供设立依据、实施规划和绩效目标,必要时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对专项资金设立的必要性、可行性、资金规模和绩效目标组织评审、论证。必要时可以通过公开形式听取公众意见。

设立专项资金应当明确执行期限,执行期限为1至3年。

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经批准设立后,应当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具体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绩效管理、管理职责、分配办法、申报条件、审批程序、执行期限、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主要内容。

第十三条 专项资金执行期满后,自动终止。确需延续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重新申请设立。

第十四条 专项资金在执行期间需要调整使用范围或者金额的,由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调整实施规划和绩效目标,经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 专项资金在执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报请省人民政府撤销该专项资金:

(一)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专项资金设立的目标失去意义或者需要完成的特定任务已不存在的;

(二)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达不到主要绩效目标的。第十六条 根据省人民政府的决定,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根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对专项资金进行整合,统筹安排、合理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章 申报和执行

第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会同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规定组织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依照有关规定应当经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核上报的专项资金项目,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将审核意见和申报材料报送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第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接到专项资金申报后应当及时对受理的申请进行审查。对重点项目或者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当组织专家成立评审论证小组或者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进行评估论证。对经济、社会和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当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依法应当进行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第十九条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补助标准、项目评审结果等,编制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分配方案,送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

第二十条 专项资金的申报单位和个人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以同一项目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说明已申报的其他专项资金情况。

第二十一条 参与专项资金申报、评审等有关工作的专家或者市场中介组织应当依法遵循公正诚信原则,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和其他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不得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不得无故拖延专项资金的拨付。

第二十三条 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按照批准的计划和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变更项目内容或者调整预算。确需变更项目内容或者调整预算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第二十四条 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及时按照批准的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的计划和内容实施项目,不得挪用专项资金,不得无故拖延项目实施进度。

第二十五条 预算执行中形成的专项资金结余,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收回,项目未完成的可以结转使用。

第四章 预算绩效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专项资金应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建立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制定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指导、监督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专项资金执行期间,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监督和绩效评价,对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专项资金执行绩效进行监督检查,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第二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专家、市场中介组织等第三方实施绩效评价,并对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的工作进行规范。

第二十九条 专项资金执行期满后,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组织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绩效情况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条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应当作为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改进预算管理、编制以后部门预算、安排财政资金和实施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调整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或者金额的,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依法没收违法所得。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在3年内禁止申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未能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在专项资金申报、评审等有关工作中存在虚假、伪造行为的专家或者市场中介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在3年内禁止参与专项资金申报、评审、绩效评价等有关工作。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无故拖延专项资金拨付的,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未执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预算或未经批准变更项目内容或者调整预算的,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拖延项目实施进度的,由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限期退还相应款项,并在3年内禁止申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第三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理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为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国家和本省临时安排的专项资金和抢险、救灾资金,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 篇7

科技是拉动经济增长的火车头, 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对福建省而言, 发展科技的紧迫感尤为强烈。当前, 福建省的科技发展既迎来历史机遇, 又面临重重挑战。首先, 党的十八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强化科技创新得到福建省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地区创新体系快速推进, 创新型省份的战略格局初见端倪。其次, 福建自贸区的重大发展机遇将为科技进步发挥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再次, 经济新常态的大背景迫切要求进一步强化科技先行发展的战略地位, 以求把握先机, 赢得主动。最后, 福建省科技基础薄弱, 需要发展科技实现自我跨越。

发展科技需要资金投入, 科技支出是科技发展的物质保障。其中, 财政科技支出在社会科技总支出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这是由科技活动的外部性、风险性和战略性所决定的。为了大力发展科技事业, 改善经济社会发展质量, 福建省不断提高科技投入强度, 社会科技总支出快速增长, 作为社会科技总支出重要构成的财政科技支出增长更是迅猛。但是, 福建省财政科技支出的相对规模依旧偏小, 结构也有待优化, 资金管理模式还需改进。在此情形下, 福建省财政科技支出的经济效果究竟如何, 值得探讨。为此, 本文将基于福建省财政科技支出与经济增长的实际情况, 借助适当的计量分析工具, 定量分析和评价福建省财政科技支出的经济效果。

二、模型选择、变量选取及数据处理

考虑到大多数文献仅仅单纯讨论财政科技支出与经济增长间的联系, 往往忽略经济增长中资本和劳动等要素的影响, 容易扭曲财政科技支出的经济效应, 很难准确评价它在经济增长中的实际作用, 所以本文在C-D生产函数的基础上建立包括资本、劳动和财政科技支出等要素在内的模型进行分析, 即。对上式左右两边同时取自然对数, 得到, 此即本文研究的理论模型。

接着对用于实证分析的变量指标进行选择。第一, 经济增长指标。文中采用G D P指标来测度经济增长, 记为GDP。第二, 财政科技支出指标。文中采用公共财政支出中用于科学技术的支出来衡量财政科技支出, 记为FEST。第三, 资本投入指标。文中采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来近似衡量生产过程中投入的资本, 记为FAI。第四, 劳动力投入指标。文中采用全社会从业人数来近似替代生产过程中投入的劳动力, 记为SE。

指标选取完成后, 还需对数据进行初步处理。本文采用的是1978-2014年的相关时间序列数据。为了消除物价上涨引致的价格偏差, 上述前三个指标都以1978年的物价指数为基准进行平减处理, 得到指标PGDP、PFEST、PFAI。为了令数据趋势线性化, 避免数据剧烈波动, 控制时间序列数据中异方差的影响, 本文对上述四个指标还进行了取自然对数的变换, 这并不影响变量间的协整关系, 得到指标LPGDP、LPFEST、LPFAI和LSE, 此即最终用于实证分析的四个变量。

三、 单位根检验、 协整检验和Granger因果检验

在协整检验之前要先进行平稳性检验, 了解每个指标的单整阶数。检测序列平稳性的有效方法是单位根检验, 它包括ADF检验和PP检验等类型。本文借由ADF检验来检查序列是否存在单位根, 结果如表1所示。

由表1可知, 原序列LPGDP、LPFEST、LPFAI和LSE的t统计量都超过10%显著性水平的临界值, 故不能拒绝原假设, 表明它们都是非平稳序列。经过一阶差分后, D (LPGDP) 、D (LPFEST) 和D (LSE) 的P值都低于1%的显著性水平, D (LPFAI) 的P值也低于10%的显著性水平, 所以拒绝序列存在单位根的零假设, 表明这些序列都是平稳的。综上, LPGDP、LPFEST、LPFAI和LSE都是一阶单整序列, 即I (1) 。既然四个变量都是I (1) 序列, 满足同阶单整的要求, 那么它们之间可能具有协整关系, 这需要通过协整检验予以确认。

本文采用Johansen协整检验来考察LPGDP、LPFEST、LPFAI和LSE四个序列的协整关系, 结果如表2所示。对于不存在协整方程的零假设, 迹检验统计量66.0590超过5%显著性水平的临界值47.8561, 因此可在95%的置信水平下拒绝零假设, 认定四个变量间具有一个协整关系, 且该协整关系如表3所示。

表3的数据显示, LPGDP、LPFEST、LPFAI和LSE四个序列间的一个协整方程为

在这个双对数形式的回归方程式中, 福建省财政科技支出的经济增长弹性系数为0.8074, 表明财政科技支出与GDP之间存在正向的长期均衡关系, 财政科技支出每提高1%, GDP平均增长0.8074%。虽然协整检验近似估计了四个序列间的一个协整关系, 然而量化这个长期稳定关系的协整方程仅仅显示它们之间的数量比例关系, 而没有揭示它们之间因果关系的更多信息, 所以需要借由Granger因果检验寻找解答。表4给出了代表财政科技支出的LPFEST与代表经济增长的LPGDP之间的双向Granger因果检验结果。

对于LPFEST不Granger导致LPGDP的零假设, 对应的P值为0.0599, 因而可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零假设, 认为LPFEST构成LPGDP的Granger原因, 意味着财政科技支出Granger导致了经济增长。对于LPGDP不Granger导致LPFEST的原假设, P值为0.1804, 大于10%的显著性水平, 所以接受原假设, 认为经济增长不是财政科技支出的Granger原因。可见, 福建省财政科技支出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因果联系是单方面的, 财政科技支出统计上显著作用于经济增长, 经济增长却未明显影响财政科技支出。

四、基于VAR模型的脉冲响应分析和方差分解

VAR模型是由多元时间序列组成的自回归模型, 当中各个变量用特定经济系统中全部变量的滞后值的函数来表示。经过对由LPGDP、LPFEST、LPFAI和LSE四个变量组成的不同滞后阶数的VAR模型的LR, FPE, AIC, SC和HQ值进行比较, 最终确定模型的滞后阶数为3。得到的模型如下:

只有平稳的VAR模型才可用于脉冲响应分析和方差分解。为此, 对模型进行平稳性检验, 取得图1中的图像。图1表明模型的所有特征根均不超出单位圆, 故而判断所建立的VAR (3) 模型是平稳的, 可用于进一步研究。 (见图1、图2)

脉冲响应分析关注各个内生变量的冲击或变化对其自身和其他内生变量造成的影响。从图2能够了解财政科技支出的一个冲击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在前7个滞后期内, LPGDP对LPFEST的一个冲击马上作出反应, 但是反应既不稳定也不强烈。直到第8期, LPGDP对LPFEST的响应逐步趋于正向, 并持续上升到第14期达到峰值0.0156。此后, 虽然响应程度稍有降低, 然而依旧维持正向, 且相对稳定。总体而言, 当财政科技支出受到冲击后, 能够通过特定的传导路径将冲击传递给经济增长。经历一个波动过程后, 财政科技支出的变动将带动经济增长同向变动, 尽管这种促进作用相对微弱, 然而具有较长的持续效应。 (见表3)

经由对比每一个结构冲击对通常以方差测度的内生变量波动的贡献水平, 方差分解能够识别并量化各个结构冲击的关键程度, 披露各种随机扰动对VAR模型内生变量的紧要程度。表5显示了LPGDP方差分解的结果。纵向分析数据发现, LPGDP对其自身的贡献率一直很高, 虽然经历了一个下降过程, 但贡献率都能维持在74%以上的水平。LPFEST对LPGDP的贡献率呈现缓慢上升态势, 后劲较强, 在第25期达到最大, 约为10.14%。横向分析数据发现, 在1-10期内, LPGDP的贡献率虽然持续下降, 不过仍是四个变量中最高的, LPFEST的贡献度增长十分缓慢, 是所有变量中最低的。在11-20期内, LPGDP的影响仍然逐渐减小, 却还是四个变量中最大的, LPFEST的贡献度快速提升, 末期与LSE不相上下。在21-30期内, LPGDP的贡献率相对稳定, 仍是最高, LPFEST的影响继续扩大, 并达到其最大值, 进而超过贡献率微小波动的LSE。

可见, 在四个变量中, 经济增长对其自身的贡献率最高, 说明福建省经济增长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本身的增长惯性。财政科技支出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仅次于经济增长自身, 可是总体贡献率水平偏低, 最高仅为10%左右, 况且它作用于经济增长滞后显著, 要经过10年左右才能产生持久和稳固的影响。

五、结论

本文选取L P G D P 、LPFEST、LPFAI和LSE四个时间序列定量分析了福建省财政科技支出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平稳性检验表明四个变量都为I (1) 序列, 同阶单整意味着它们之间可能具有协整关系。Johansen协整检验指出四个变量间具有可用协整方程加以刻画的长期均衡关系。协整方程显示, 财政科技支出的经济增长弹性系数约为0.8074, 即财政科技支出提高1%, 经济对应增长0.8074%。由Granger因果检验发现, 福建省财政科技支出单方面作用于经济增长, 而经济增长尚未给予财政科技支出有力支持。

此后, 本文基于VAR (3) 模型对四个变量进行了脉冲响应分析和方差分解。脉冲响应分析发现, 经济增长能够对财政科技支出的冲击立即作出反应, 但这种动态响应短期内并不稳定, 直到中长期才形成相对平稳的正向响应。尽管财政科技支出的变动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程度比较微弱, 但能产生经久稳定的积极作用。方差分解的结果再次映证了这一结论。虽然财政科技支出经济效应要历经较长的酝酿期才能完全释放, 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也处于较低水平, 却可对经济增长发挥积极和长久的影响。

为了改善福建省财政科技支出的经济效果, 可从财政科技支出的规模、结构和管理三个角度着手。首先, 既要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强度, 也要健全其增长保障机制。其次, 改善和调整财政科技支出的地区结构和项目结构。最后, 推行精细化的财政科技支出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余可.基于VAR模型的地方财政科技投入与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以广东省为例[J].学理论, 2011 (15) , 135-140.

[2]铁卫, 王天恒.财政科技支出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以陕西省为例[J].统计与信息论坛, 2012, 27 (2) , 43-47.

[3]易丹辉.数据分析与EViews应用[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8.152-244.

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 篇8

(一)成人高等教育是提高国民文化素质,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主要渠道

全面小康社会要求“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科技和文化创新体系、全民健身和医疗卫生体系。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消除文盲。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福建省与其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据统计,“福建国民的文化素质综合指标在全国居21位,在沿海7省市中居最后一名。其中文盲半文盲占15岁以上年龄的比例为21.24%,居全国第23位;大专以上教育程度的人口比例为1.45%,居全国第23位;普通高校在校学生数为7.34万人,居全国第18位;高等院校数为 34所,居全国第18位。”国民文化素质低下,不仅直接影响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而且严重制约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成人高等教育作为“传统教育向终身教育发展的一种新型教育制度”,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特点和优势,运用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如业余、脱产、函授、自学等学历教育和专业证书、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非学历教育,开发人力资源,提高国民文化素质,为我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二)成人高等教育是落实“科教兴省”的重要保证

实施“科教兴省”战略,科技是关键,教育是基础。实现现代化是目标,三者密不可分。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科技进步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从20%提高到了45%,科技综合实力从1981年的全国第22位跃居第11位,但与福建人均GDP已居全国第7位的经济发展趋势相比,科技发展仍然明显滞后。”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科技人才总量不是,科研实力相对薄弱。“人才总量在密度上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各类科技人才占总人口的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53个百分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仅需要培养数以千万计的高素质专门人才,而且需要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的劳动者。成人高等教育的培养对象主要来自现代化建设第一线的在职从业人员,既是学习者,又是管理者和生产者,他们的数量和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我省21世纪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因此,大力发展成人高等教育,是落实我省“科教兴省”战略,保障和推进我省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三)成人高等教育是实现高教大众化的重要途径

我国《面向2l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到2000年我国高等教育入学率达到11%左右,到2010年入学率接近15%,基本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福建省高等教育十五计划》也明确提出,“十五”期间福建高等教育毛入率达15%,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初级阶段。预计到2005年,我省国内生产总值将达到6040亿元,人均超过2000美元,达到高等教育大众化所要求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1000至3000美元的国际标准。但我省高等教育要实现大众化,还需付出极大的努力。由于历史原因,国家对福建的高等教育布点少,投入也少,造成了福建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与全国相比差距较大,特别是高等教育规模偏小,已成为制约福建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瓶颈”,许多有志青年因此失去了进入高等院校深造的机会。尤其是从现在起到2007年,是福建高中阶段教育学龄人口入学的高峰期,普通高中生数每年将增长13%以上,在校生每年增长15%以上;

在今后3年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净增3万人以上。要解决我省高等教育规模偏小这一“瓶颈”,缓解广大高中生、社会生的沉重升学压力,不能仅靠有限的几所省内普通高校,更不能靠省外普通高校分到福建的有限招生指标,成人高等教育也是实现我省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一支生力军。

二、福建成人高等教育的现状分析

(一)办学规模不断扩大

据2002年统计,全省共招收本专科学生104331人,其中成人高等教育招生35382人,占整个招生人数的43%;全省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283249人,其中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85919人,占整个在校生人数的30%;全省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54779人,其中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18004人,占整个毕业生人数的32.89%。2002年,全省高等教育自考助学班入学人数9577人,取得毕(结)业证书4886人,电大注册视听生毕(结)业人数2123人。与此同时,成人高等教育还对各行各业的在岗劳动者实施各种形式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培养的各类人才,在满足一些普通高校毕业生分不去、留不住的地区、行业、中小企事业单位以及基层生产管理岗位对人才的需求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教学管理趋于规范,教学质量逐步提高

近年来,我省通过健全有关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各项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成人高等教育质量的监控。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了《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规范了教学管理,统一了教学要求和培养规格,组建了成人高校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学科组,积极开展教学研究,编写了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应用文写作、经济数学、财务会计等5门公共课程的教学大纲。

(三)办学特色日益显现

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在长期的教育改革实践中,探索出一条既适合福建省情又具有成人教育自身特点的发展道路,并积累了一套成功的办学经验。如正确处理成人教育与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关系,坚持成人教育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坚持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做到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等。

在充分肯定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我省成人高等教育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首先,对成人高等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政府领导者及业务主管部门由于受传统正规教育思想的影响,不能实现从一次性教育到终身教育的观念转变,对成人高等教育的发展未给予应有的重视和扶持。成人高等教育没有专项经费投入,没有综合定额专项拨款,教育行政部门所出台的许多教育政策不能惠及成人高校。同时,社会上许多人对成人高等教育也存在模糊认识,认为成人高等教育是“补偿”教育,是学校的“菜篮子工程”,是一种低标准的高等教育。

其次,教育结构不合理。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条块分割的办学管理模式,使得成人高校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市。如我省独立设置的16所成人高校分布在福州、厦门、南平、漳州等地区,而闽东、闽西地区无—‘所成人高校。同时,成人高校专业设置重复,比例严重失调。文科、管理、经济类发展过快,工农医等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专业比例偏少或短缺。专业设置的不合理,导致我省人才结构的不合理,使一些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人才短缺;另一方面,又造成人才的过剩及浪费,增加了学生就业的难度。

第三,办学条件差。按照教育部[98]27号文件,我省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中只有3所达到设置成人高校的要求标准,其余13所分别被出示红、黄牌,三明业大、南平业大、漳州教育学院、省直业大等4所院校被停止招生。其原因是办学条件普遍较差,场地校舍简陋,仪器设备严重不足。据2002年统计,我省成人高校总占地面积为1911亩,其中不到100亩有七所,最小的一所占地仅有2.2亩;校舍总面积 716112平方米,其中不到10000平方米的有2所,最小的一所仅有4647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13197.98万元,其中不足500万元的有7所,最少的一所只有 96万元;图书资料209.28万册,不到10万册的有6所,其中有13所学校达不到50册/每生。

第四,师资力量薄弱。全省16所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专任教师总数虽然达到1719人,但与我省成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相比,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存在很大差距。一是成人高校专任教师数量偏少。在16所独立设置成人高校中,专任教师达到 100人以上的有8所,占总数的50%;专任教师 50-100人之间的有两所,占12.5%,其余6所专任教师均在50人以下。二是专任教师结构不合理。16

所成人高校只有13人具有教授职称,而没有职称的专任教师则达112人;具有硕土以上学位的仅127人,而专科以下学历者就有175人。

三、推进福建成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转变观念,提高对成人高等教育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全社会要破除成人高等教育不是正规教育的传统教育观念,充分认识到成人高等教育是福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途径,是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构建学习型社会的有效载体,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必要条件。成人高校主管部门和领导要树立大教育的观念,关心和支持成人高等教育,把成人高等教育纳入全省高等教育中通盘考虑,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二)明确定位,实现成人高等教育的职能转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成人高等教育作为向终身教育发展的一种新型教育制度,其职能重心要逐步从学历教育向继续教育、岗位培训转变。《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了要建立我国的终身教育体系,而如果没有发达的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就无法实施终身教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应运而生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也需要建立在发达的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体系的基础上。因此,福建成人高等教育应该扬长避短,把职能重点转移到继续教育、岗位培训上来,为福建终身教育体系的建构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调整结构,促进成人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

为了打破目前部门分割、条块分割的封闭式办学体制,使成人高等教育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根据“国家扶持、办好一批、合并重组一批、调整转制一批”的原则,对福建现有成人高校进行调整,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首先,对以发展远程教育为主的广播电视大学,通过政策扶持使其进一步发展。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把现代远程教育摆在教育现代化的高度,指出这种教育形式是今后我国继续教育、成人教育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因此,应通过政策扶持,大力发展电大远程教育,其它成人高校也应根据自身条件,逐步实现现代远程教学。

其次,普通高校的成人学院或成教部应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和品牌效应,通过结构调整,突出特色,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2002年,24所普通高校在我省各地举办的函授部、夜大学、成人脱产班的在校生达56078人,占全省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的65%。因此,普通高校是我省成人高等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再次,把一批具有一定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的成人高校改制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或普通本科院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指出,“现有的职业大学、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和部分高等专科学校,要通过改革、改组和改制,进一步调整为职业技术学校(或职业学院)。”鉴于目前我省本科院校数量偏少和本专科比例严重失调的状况,应通过联合重组的形式把我省的经管、财会、金融和政法4所管理干部学院组建成一所本科院校。这样,既能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减少教育资源的浪费闲置,又能提高这四所成人高校的办学层次和办学竞争力,解决我省高等教育特别是本科教育数量偏少的难题。

(四)改苹创新,增强成人高等教育的适应能力

发展成人高等教育,必须围绕发展主题进行改革与创新。要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革和创新成人高等教育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一是专业设置创新。要改革专业设置管理,放宽对成人高校专业设置的控制,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二是学制管理改革。成人高等教育实行的学年制管理方式要求学员必须达到相对的修业年限才能毕业,缺乏必要的弹性,使得工学矛盾十分突出。因此,成人教育比较适合实行学分制,既鼓励学有余力的学员修完学分提前毕业,也允许学员因工作原因而延长学习时间。三是入学考试改革。目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必须通过成人高考才能被录取并获得学籍,这与当前世界上通行的开放式教育的发展趋势和我国高教大众化的战略目标不相吻合。因此,应改革入学考试制度,允许部分年龄偏大的业务骨干通过工作考核或单位推荐进入高校学习;不同地区的成人高校可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划线录取;还可以实行“宽进严出”的管理办法。通过上述改革与创新,可以使成人高等教育更能适应新的形势、新的要求,更加快速、健康地发展。曰作者单位: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 篇9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

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本厅对外投资处、经济合作处 ] [ 2012-08-03 12:49:47 ] 点击数:

闽外经贸计财(2012)63号

各设区市外经贸局(不含厦门)、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为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5〕255号,以下简称《办法》)和《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做好2012年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2012〕141号),继续对我省企业从事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予以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包括内容

(一)境外投资

指在我省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我省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二)境外农、林、渔和矿业合作

境外农业合作是指我省企业通过开办企业、购买或租赁土地等方式在境外开展的农作物与经济作物种植、畜牧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等方面的经营活动。

境外林业合作是指我省企业通过签订合同(协议)、购买林权或采伐许可证、兴办企业等方式在境外开展的林木种植、采伐、更新及木材加工、回运等方面的经营活动。

境外渔业合作是指我省企业通过签订合同(协议)、购买捕捞许可、开办企业、派出渔船等方式,在境外从事的渔业捕捞、养殖、加工、销售及相关产业的开发等方面的经营活动。

境外矿业合作是指我省企业通过在境外投资设立企业或直接以购买矿权、产能投资、专项经营许可、资源偿付等方式,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加工等经营活动。

(三)对外承包工程

指我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营、管理等活动。

(四)对外劳务合作

指经商务部批准的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与国(境)外允许招收或雇用外籍劳务人员的公司、中介机构或私人雇主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有组织地招聘、选拔、派遣我国公民到国(境)外为外方雇主提供劳务服务并进行管理的经济活动。

二、2012年重点支持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

(一)我省企业以直接投资实施的境外研发中心项目、装备制造业项目;进入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实施的项目;境外农、林、渔、矿业合作项目。装备制造业包括: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行业大类代码c35-c42)。

(二)我省企业实施的特许经营类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使用中国工程技术标准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和以人民币计价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

特许经营类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包括:BOT(建设-运营-转让)及其衍生方式(BOOT建设-拥有-经营-移交、BOO建设-拥有-经营、BT建设-移交、TOT移交-经营-移交)和PPP(公共、私营领域合作)项目。

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支持的内容及标准

(一)直接补助

1.前期费用

前期费用是指我省企业为从事境外投资(不包括国内企业之间转让既有境外投资权益)、境外农、林、渔、矿业合作,在项目所在国注册(登记)、购买资源权证之前,或对外承包工程签订合同(协议)之前,为获得项目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法律、技术及商务咨询费。

指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机构为项目提供法律、技术、商务和投融资咨询服务所发生的支出。

(2)勘测、调查费。

——项目勘察费(不包括油气、矿产资源勘探费)、论证费和规划费;

——渔业资源探捕费:购买探捕仪器设备费、代理费、船舶注册费。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评估报告编制费。

指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预可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安全评估报告所发生的支出。

(4)购买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等资料费。

购买项目(资源)勘察许可证、捕捞许可证、标书、技术资料、软件等所发生的支出。

(5)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等资料翻译费。

指委托专业机构或人员翻译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等资料所发生的支出。

支持标准:专项资金对不超过项目中方投资额或合同额15%的前期费用给予支持,一个项目只能享受一次支持。增资项目不予支持。

2.资源回运运保费。

我省企业开展境外资源开发将其所获权益产量以内的农业(包括大豆、玉米、小麦、天然橡胶、棕榈油、棉花、木薯)、林业(原木、锯材、板材)、渔业和矿业(包括铁、铜、铝、铬、铅、镍、锌、钾、铀)等合作产品运回国内,对从境外起运地至国内口岸间的运保费,按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费用的20%给予补助。计算运保费的资源产品进口数量以海关统计数据为准。

企业实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换回的,不超过与外方签署的开发投资合作协议合同总金额的资源产品运回国内,对从境外起运地至国内口岸间的运保费给予补助(享受补助的回运资源种类比照上述境外农、林、渔、矿合作项目执行)。

3.“走出去”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对在境外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的企业为其在外工作的中方人员,向保险机构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予以补助,每人最高保险金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保费支出的50%。

4.境外突发事件处置费用

境外突发事件指从事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的企业派出的人员因恐怖、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发生伤亡等紧急事件。相关处置费用包括企业赴境外处理突发事件工作人员的护照、签证、国际旅费和临时出国费用,补助标准参照《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的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1]73号)执行。

5.外派劳务人员的适应性培训费用。

对开展对外劳务人员适应性培训的企业,根据实际培训并派出人数,每人补助不高于800元。

6.企业投保海外投资保险的保费

对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投保海外投资保险, 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保费支出的50%。

直接补助费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申请企业实际支付费用的50%。

(二)贷款贴息

对我省企业从事境外投资,境外农、林、渔、矿业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对外设计咨询,用于项目经营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贷款给予贴息。贷款可从境内银行取得,也可由我省企业在境外设立的控股企业从我国银行在境外的分支机构取得;特许经营类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贷款可由境外项目公司从境内银行取得,也可从我国银行在境外的分支机构取得。

人民币贷款贴息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基准利率,实际利率低于基准利率的,不超过实际利率;外币贷款年贴息率不超过3%,实际利率低于3%的,不超过实际利率。已累计3年享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给予贴息。

(三)支持限额

同一企业当年获得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累计补助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四、申请企业和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申请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1.在我省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已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资格的批准文件;

3.近5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4.在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截止日前,已缴回拖欠的应缴还财政资金借款本金;

5.按照《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商合发[2010]520号)、《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计制度》、《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制度》(商合发[2010]519号)规定,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主管部门报送所开展业务的统计资料。

(二)申请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登记或备案;

2.在项目所在国依法注册、登记或备案,项目依法生效;

3.项目金额标准:

(1)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且单笔贷款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2)境外投资及境外林、渔、矿项目中方投资额不低于1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且单笔贷款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3)境外农业合作、境外研发中心中方投资额、对外设计咨询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且单笔贷款金额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4.项目适用时间:

(1)申请前期费用的项目,新设类项目的境外注册(登记)时间、并购类项目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合同生效时间、对外设计咨询项目的合同(协议)签订时间、境外农、林、渔、矿业合作项目的境外注册、协议(合同)签订、取得资源权证、捕鱼许可证或租赁土地时间在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

(2)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其项目合同和贷款合同在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正在执行,并在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截止日前已支付此期间利息;

(3)申请资源回运费用补助和“走出去”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的项目,其项目合同(协议)在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正在执行,并在此期间内运回的权益内资源产品(以海关报关单为准);

(4)申请境外突发事件处置费用补助的项目,突发事件在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并且项目合同(协议)在此期间正在执行;

(5)申请外派劳务人员培训直接补助的项目,在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派出劳务人员。

(6)申请海外投资保险保费资助的项目,其项目在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正在执行,实际保费在上述时间内发生并支付。

五、申报及资金拨付程序

(一)企业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2012年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及说明(附件1、2)的有关要求提供,并于 8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的基本资料一式二份、项目资料一式一份报相关设区市外经贸局(外经科处);基本资料一式二份报相关设区市财政局(外经科处)。

(二)各设区市外经贸局和财政局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于2012年8月25日前形成书面联合请示件、申报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附件10)和基本资料各一式一份分别报送省财政厅(外经处)、外经贸厅(经济合作处或对外投资处);项目资料一式一份由相关设区市外经贸局直接报送外经贸厅(经济合作处或对外投资处)。省属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于2012年8月25日前将基本资料分别报送省财政厅(外经处)、外经贸厅(经济合作处)各一式一份;项目资料一式一份直接报送外经贸厅(经济合作处)。资金申请文件和附件表格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yinyi007@sina.com。

(三)当年已获得相同性质的其他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年度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支持。

(四)各设区市财政局、外经贸局要切实履行责任,认真审核上报材料,确保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企业申请材料要按相关规定妥善保管,以备核查。省财政厅、外经贸厅将随机抽取相关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核。

附件: 1、2012年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2012年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说明

3、企业申报项目明细表

4、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室)意见

5、直接资助项目基本情况及费用支出情况明细表

6、资源回运费用单据明细表

7、申请贴息项目基本情况及2011年度银行贷款付息一览表

8、银行贷款收息结算情况表

9、经确认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企业对进入本区企业的意见

10、申报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

11、“走出去”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明细表

12、境外突发事件处置费用明细表

13、外派劳务人员适应性培训明细表

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福建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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