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4-05-17

关于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共10篇)

关于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篇1

和2013年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继续推动我校实验实践教学改革,创新实验教学模式,培养大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教育厅通知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开展2013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为我校2012、2013级本科学生和2013级专科学生;

2.项目组成员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及自主创业有浓厚的兴趣;

3.项目分个人和团队2种形式,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校企交叉、学科交叉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团队项目优先;

4.指导教师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讲师(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扎实基础和较强的指导学生研究的能力。

(二)选题范围

1.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2.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3.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4.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5.社会调查项目;

6.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及自己或团队感兴趣的研究对象。

(三)申报程序

1.以个人或团队形式进行申报。申请人填写《西藏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经指导教师审阅并签署意见;

2.二级学院项目领导小组按照项目分配名额数(见附件2)确定推荐申报项目,并填、报《2014年西藏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二级学院推荐项目一览表》(见附件3),项目申请表文档及电子版与推荐项目一览表报教务处实践实验科;

3.教务处组织学科专家组进行评议,学校大创项目领导小组评审,经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审批并推荐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参评项目。

(四)注意事项

1.未通过2012年项目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及成员以及承担2013年项目的负责人及成员不得再次申报;

2.项目选题应注重创新性和个性化,避免与历年项目雷同;

3.预申报项目学生应加强与指导老师的充分沟通及联系,须征得双方同意后再行申报;

4.各类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5.每位指导教师每届指导项目不超过2个;

6.经费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干多少事,花多少钱”原则,按照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学校财务制度合理制定经费预算,根据计划实施情况有效使用项目经费。

二、2013年项目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对象

我校《关于2013年西藏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院教发[2013]2号)文件所列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项目。

(二)验收要求和安排

项目结题验收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项目组向所在二级学院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结题验收材料(见附件4),各二级学院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答辩验收。

第二阶段,教务处组织学科专家组评审,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组织复答辩。

第三阶段,学院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终审,并在全院范围内公布结果。

三、具体要求

1.本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请于5月30日将项目申报表、结项材料等统一报教务处实践实验科。

所有通知及附件见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

特此通知。

附件1:《西藏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附件2: 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二级学院名额分配表 附件3:西藏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表

附件4: 2013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项验收材料

教务处

关于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篇2

(试行版)

第一条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是培养学生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重要载体,是学生知识、素质和能力教育,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为更好地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加强我校学生项目组织与管理,保证项目质量,鼓励广大师生投入到创新创业实践教学中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收标准:

一、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

1.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学生成员为第一作者);

2.在核心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学生成员排名前三。);

3.获特级、Ⅰ级、Ⅱ级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4.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受理(以获得申请号为准);

5.获得著作版权

6.获得新增国家级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7.项目成员能严肃认真地完成项目,其项目成果具备良好的创新性与应用性,能真实反映学生成员实践创新能力的提高(本条件需项目组提供有力支撑材料,由答辩专家组一致认可);

达到以上任意条件之一符合验收标准。

二、省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1.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学生成员排名前三。);

2.获特级、Ⅰ级、Ⅱ级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获ⅢA级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4.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受理(以获得申请号为准);

5.获得著作版权;

6.获得新增省级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7.项目成员能严肃认真地完成项目,其成果具备较好的创新性与应用性,能真实反映学生成员实践创新能力的提高(本条件需项目组提供有力支撑材料,由答辩专家组一致认可));

达到以上任意条件之一符合验收标准。

注:

1.“新增国家级竞赛”、“新增省级竞赛”是指不在《学科竞赛一览表(五级制)》内重要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此类竞赛由答辩专家组认定。同一竞赛获奖按最高级别奖项计算。

2.发表论文以取得录用通知或正式刊登为准;专利以取得专利受理号或授权号为准。

三、校、院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验收标准由学院参照省级标准制定(应低于省级标准);

四、创业项目验收标准:

1.创业实践项目发展历程(时间为序的大事记,至少是项目每个月的基本进展情况记录)

2.创业实践进展情况的分析报告通过项目评审专家审核,同意结题(总结取得进展情况,提出继续开展的合理计划;创业实践活动碰到困难难于继续的实施的,应进行案例分析,剖析原因。)

3.创业项目注册实体、同时提供3个月财务运行资料

4.创业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创业竞赛奖项(提供奖状)

5.入驻校外创业孵化基地3个月以上

关于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篇3

及对2013立项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就2014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立项及对2013立项项目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4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立项

(一)本次立项范围

1.大学生课外的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

2.大学生参加教师在研的科研项目并承担部分研究内容。

3.大学生科技开发与制作项目。

4.各种形式的创新性项目、社会实践性课题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对于大学生参与的研究性、创新性程度较高的实验项目,可望取得成果的,学院可作为重点项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程序

1.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由各学院组织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及学生申报。

2.教师立项的项目申报人填写《本科生创新研究项目教师立项申请书》,并在相关学院组织学生报名并确定参与项目学生名单,学生每人填写《本科生参加创新研究项目报名表》,报名表要附在申请书后面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处实验教学科。

3.大学生单独或以小组申报的项目由学生填写《本科生创新研究项目学生自主立项申请书》,进行自主立项项目申报,并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处实验教学科。

4.所需表格从网上下载,网址:jwch.sdut.edu.cn/下载专区/实验教学。《大学生创新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见:jwch.sdut.edu.cn/规章制度/实验教学管理。

(三)审核立项

1.学院成立专家组对申报项目按要求进行初审并评选重点项目,每个学院初审通过项目一般不超过30项,教师和学生申报项目特别积极踊跃的学院最高不超过50项,重点项目占初审通过项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20%。初审通过的项目和重点项目汇总后,填写《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学院申请立项情况汇总表》,于2014年5月15日前将汇总表的电子稿和打印稿、各个项目申报材料的电子稿和打印稿各一份报教务处实验教学科。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的项目将在网上向全校发布,并作为山东理工大学2014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

(四)注意事项

1.每位教师申报的教师立项项目数一般为1个。教师立项项目必须有大学生参与,项目负责人为教师,成员为大学生。每个项目的报名学生数一般不超过5人。

2.学生自主立项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项目负责人为学生,成员为大学生。每个项目的报名学生数一般不超过5人。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自主立项项目数一般为1个。

3.作为项目负责人,2013有立项项目但尚未结项的教师和学生,暂缓申报2014的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

二、2013立项项目验收

1.由各学院组成验收专家组负责对本学院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成,专家名单和验收程序报实验教学科。各学院验收专家组,务必于2014年5月8日前对2013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按要求组织结项验收。

2.项目完成结项,须提交合格的学生实验或研究报告,填写项目验收表,相关样品、实物、资料留存在各学院备展。

3.凡2014年5月8日前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认为自动中止,学校不再进行审核和打印证书。

4.为保证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的质量,学校拟对2013立项项目的验收情况进行检查,教务处根据学院报送的验收程序安排专家参加学院组织的验收。

5.项目通过验收审核后,项目负责人务必尽快报销项目费用,各项目经费已经由学院分管实验教学的副院长分管,不用再到教务处签字。

各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工作,并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进行项目验收,组织教师和学生踊跃参加今年项目的申报工作。

联系电话:2780845(内线8845)

E-mail:lab@sdut.edu.cn

教务处

关于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篇4

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我院将继续开展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与数量

本次申报为创新训练计划项目,2014年我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共分配15项,其中一般项目10项,指导项目5项。

二、申报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面向全院本科学生申报,原则上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鼓励低年级学生申请。申请者可以是个人或团队,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

2.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

3.申报者需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项目过程记录和总结报告,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4.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训练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请有意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同学,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并于4月15日前将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纸质材料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和电子稿送至科文学院办公楼211教学事务部综合办公室。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遴选推荐。

联系人:齐行权;联系电话:80270220,电子邮箱:kwjwb@jsnu.edu.cn。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3:专业门类目录

科文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关于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篇5

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我校决定启动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含“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现将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向学生广泛宣传,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应尽量征集遴选具有创新性或为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各类竞赛做准备的项目,建议项目组成员形成年级梯队,主要吸收二、三年级学生以1-5人为单位自愿组合成项目组进行选题。各项目组填写《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或《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向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申报。

二、申请项目的项目成员组必须征求指导教师的同意,申报成功后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得无故终止项目,不得随意更改项目指导老师,项目成员,项目内容。成功入选参加挑战杯比赛的创新创业项目,不得随意拒绝参加挑战杯比赛,如果违反以上原则,将终止该项目的所有权利。

三、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所有申报材料纸质档(必须一式三份)和电子档请于2014年6月16日前报校团委导航站(校团委一楼会议室)。

四、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立项答辩,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燮、赵成强 邮箱:572948380@qq.com

联系电话:028-84078762,***

共青团成都理工大学委员会2014年6月5日

附件:1.《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2.《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关于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篇6

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依据我校下发的《关于对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盘锦校区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形式

1.国家级、省级创新训练项目

盘锦校区国家级、省级创新训练项目由盘锦校区教学事务部组织专家进行检查,各项目负责人须参加答辩,每个项目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2分钟,中期检查答辩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2.校级、校区级创新训练项目

校级、校区级创新训练项目由各学院(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检查,实行公开答辩,检查时间由各学院(部门)具体安排。

二、检查内容

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下一阶段工作计划以及过程记录填写情况等。

三、材料提交

1.项目负责人填写过程记录册中的《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并完成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中期检查表的填写和上传工作,于10月14日前将过程记录册和电子版(附件1)报至各学院(部门)秘书处,国家级、省级材料由学院(部门)秘书收齐后统一提交到教学事务部(G01-E201房间)。

2.各学院(部门)于10月22日17:00前将校级、校区级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结果(附件2)签字盖章后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教学事务部。

联系人:林勐;

联系电话:0427-2631952;

电子邮箱:menglin@dlut.edu.cn。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盘锦校区教学事务部

关于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篇7

一、2011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题工作

(一)结题项目申报范围

2010立项项目、2009延期项目。

(二)提交材料

1.2010立项项目由学生用原有用户密码登陆系统完成结题填报并上传结题成果,用户密码忘记可向学院管理员查询。需要延期的项目由学生在线填写延期申请,无故不结题项目将中止,主持人也不能再申报新项目。

2.2009延期项目由学生提交纸质结题成果1份。

二、2011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立项工作

(一)工作原则

1.创新研究与专业特长相结合。重点支持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的项目。

2.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重点支持应用性与实证性研究,特别是围绕当前社会热点问题、大学生生活学习问题和创新创业问题及我校科研工作重点的项目。

3.应用研究和科技竞赛相结合。重点支持能够参加全国、省、市各类科技竞赛比赛的项目。

4.自主申报和专家评审相结合。重点依靠各单位择优推荐。

5.立项和结题相结合。重点支持项目结题率高的单位,结题率低将影响新项目的立项申请。

(二)立项申报要求

1.申报者: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项目主持人有未结题项目不能申报。

2.项目组成员:

(1)不少于5人(包括主持人)。

(2)主持人及主要成员只能参加一个项目。

(3)鼓励组建高低年级学生结合的梯队,鼓励学生跨专业合作。

3.项目指导教师:项目组须聘请一名指导教师,并在其指导下开展研究工作。

4.研究内容应明确具体,有可行性和创新性。与以往立项项目雷同的不得重复申报。(科研工作网站http://kyc.synu.edu.cn/查看以往项目名称)

5.项目期限: 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6.预期成果形式:须选择下列成果形式之一。

(1)论文: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字数不低于1500字。

(2)调研报告:要求具有完整的数据统计、问题及原因分析,建议明确且具有可行性,并附有原始调查问卷、访谈记录、分析报告等。

(3)科技产品、艺术作品(制作):软件系统光盘、模型设计、艺术设计、艺术作品等。

7.申报方式:

(1)201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网址为:http://210.30.208.187/synukyc/kyapp/),由学生注册登录学生科研申报系统在线申报,学院在线审查推荐,学科与科研工作处终审立项。

(2)各单位审核推荐后将项目申报汇总表盖章后报学科与科研工作处备案。

(三)项目管理

1.项目类别:本立项分为重点项目(A类)、一般项目(B类)。

2.资助原则: A类项目由各单位组织初审并推荐,学科与科研工作处复审并资助;B类项目由各单位资助,报学科与科研工作处备案。

3.限额申报要求:原则上在校学生规模在千人以上单位可报3项A类,其它单位可报2项A类。

三、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6月14日-7月1日学生在线项目申报和结题申报

7月 2日-7月 5日学院在线审核项目申报和结题申报并推荐

7月 5日-7月11日学科与科研工作处组织专家评审

2.联系人:

业务咨询:李守信联系电话:86592983E-mail:46938165@163.com

技术咨询:楮孝希联系电话:86598405***

关于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篇8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天津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师大政发„2012‟47号)和《市教委关于2013年市属普通高校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津教委高„2013‟4号)精神,学校决定在2013继续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类型

2013,学校仅受理“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申报。

1.创新训练项目。指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在学生自主申报“院级”立项的基础上,经校评审委员会推荐,择优按照“国家级”、“校级”分别给予立项资助,项目周期一般为一年。

2.创业训练项目。指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由校团委在申报项目中择优评选出“校级”项目,经评审委员会推荐,申报“国家级”立项,项目周期一般为一年。1

二、申报学生范围

我校1~3年级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学有余力且对创新实践有较强兴趣和志向的,均可申报。已获得2012国家级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2012校级项目,有较大创新或研究进展的前提下,可以在拓展课题研究内容和研究深度的基础上,继续申报2013国家级立项。

三、项目来源

学院专家组依据本学科专业的办学特色拟定的研究课题;各精品(优秀)课程建设团队结合课程教学模式改革需要拟定的体现研究性、创新性的研究课题;各实验中心公布的研究课题;创业教育类课程的课程设计;学生个人或团队根据研究专长独立选择的课题;依托学生自主管理实验室、学生创新工作室、学生专业社团的模拟商业运作;社会调研项目和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等。

四、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要求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选题科学合理,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内容与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项目进度与经费安排合理,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预期成果可以考查。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可以个人或团队(参加人不超过5人)的方式进行申报,鼓励以团队协作、跨年级、跨专业组建学生团队申报。

3.申报项目必须配备指导教师。项目导师可为一名或多名,一

名指导教师原则上最多同时指导两个(不含在研项目)校级或国家级项目。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学生可根据项目需要跨学科邀请指导教师,创业训练项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由具有合适资历的校外指导教师与校内教师联合指导。

4.有条件的学院,应开展院级立项活动,在院级立项项目中择优推荐校级立项项目。

5.各学院按专业数和在校生规模情况,限推荐10~15项校级立项。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1.创新训练项目申报学生按要求认真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于4月12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经学院评审、组织立项答辩后,择优推荐校级项目。2012校级未结项项目通过学院直接申报2013国家级立项,不占学院推荐名额。

2.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学生按要求认真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由申报项目负责人于4月12日前将申请材料直接报送校团委,由校团委组织评审,择优推荐校级立项。

3.4月17日前,各学院将推荐的校级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四份、《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版(申报书不

含附表,word2003版本)发送至教务处高原办公网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4.学校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校级立项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建议给予校级立项资助的项目名单,择优推荐“国家级”立项项目,报市教委评审。

5.专家委员会推荐的国家级立项项目,需单独参加立项答辩,答辩通过的,正式推荐国家级立项。

6.所有学院推荐校级立项的项目按实际情况,以每项0.2~0.5万元标准填写经费计划。学院建议推荐国家级立项的项目按实际情况,以每项1~2万元填写相应经费计划。经费计划随《申报书》附表一同上报。

7.项目《申报书》中涉及签字的,必须由负责人或指导教师本人亲笔签名。《申报书》一律双面印刷,左侧装订。

8.2013校级立项项目全校不超过150项,推荐国家级立项不超过50项。

教务处联系人:王妍、高原

联系电话:23766251、***

纸质材料送交地址:办公楼A104

附件:1.天津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2.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教务处

关于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篇9

关于2014年青岛理工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推动我校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开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通过资助、扶持一批优秀学生科技项目,推动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加强以科技学术活动为龙头的特色校园文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批实践素质高、动手能力强的科技创新人才。现面向全校师生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立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加立项。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为一、二、三年级本科生或一、二年级研究生;项目组成员数量、年级结构要合理。

3.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项目小组,但必须有负

责人,且个人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4.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5.申请者必须在1—2名指导教师(至少1名具有高级职称)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项目申报类型

申报项目的形式分为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

三、申报的研究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选题要结合专业知识,符合学生实际水平;

2、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具体、具有前瞻性;

3、具体合理的研究技术路线和可行的研究方案;

4、申请资助的项目,可以是学生独立或合作完成的;也可以由教师指导完成;或是由教师主持的科研项目的可分割的一部分,由学生独立完成的;项目的研究期一般在六个月到十二个月之间,最长不超过二年。但必须在毕业前结题。

5、申请者和合作者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初步具备了必要的研究条件,由申请者承担主要研究任务,并有能力在规

定的时限内取得预期科研成果;

6、研究成果具有一定学术意义、实用性或推广价值;

7、项目研究可聘请教师参与指导;

8、研究取得的成果第一作者署名必须为学生本人。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四、立项数量

校团委将组织有关专家从申报的项目中评选出一定数量的科技创新项目作为校级支持立项的项目。

五、项目申报程序

(一)立项申报

1.申请者自主选题或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择合适的课外科研或实践课题;申请者填写《青岛理工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提交所在学院。

2.学院团总支对申请项目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对拟推荐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并按要求加盖公章后,填写《青岛理工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校团委,同时上报电子版。

3.所有项目必须经学院推荐,学校不接受学生个人直接申报。申请资助的课题要求在一年内完成,一般不得延期结题。

(二)评审立项及公示

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方案可行性审核,对评审通过并立项的项目进行公示。

(三)立项通知:

公示期结束后发放“青岛理工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通知书”,并签订《青岛理工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合同书》(见附件3)。

六、项目考核

(一)中期考核答辩:

各院应定期跟踪检查项目进展情况;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进度及时填写并上交《青岛理工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中期研究报告》(见附件4);校团委在立项周期之内组织负责人进行项目中期考核答辩,对没有进展的项目取消立项资格。

(二)项目结题报告:

1.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时间提交《青岛理工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5)、研究论文及成果实物等。经学院组织预审后,将合格报告提交校团委。

2.校团委组织召开结题评审会,对学院报送的合格结题

报告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并准予报销研究经费。

3.结题的优秀项目将由校团委选拔参加各级各类学生科技学术竞赛活动,如:“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其他学术论文评比等。

七、经费管理

1.校团委负责全校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经费的预算、拨付、审核与结算工作。按照《青岛理工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青理工校发【2007】08号)的相关规定,对于批准立项的学生科研项目,学校将给予经费支持。

2.各学院团总支负责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管理及经费的审核与结算工作。

3.项目经费的使用需经过指导教师、学院团总支同意签字,并报校团委批准后方可给予报销。

4.除由于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或客观的学术原因外,没有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校团委将收回全部或部分立项经费。

八、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4年3月2日之前将预审完毕的《青岛理工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和《青岛理工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统计表》交校团委办公室,过期不予受

理。

九、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联系

联系人:东忠方

地点:长江路校区1-301

联系电话:0532-86875716

邮件地址:dongzhongfang@163.com

附件:

1.青岛理工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

2.青岛理工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统计表

3.青岛理工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合同书

4.青岛理工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中期研究报告

5.青岛理工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书

6.青岛理工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展上报格式

共青团青岛理工大学委员会

二Ο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共青团科技创新立项通知

关于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篇10

江大教„2014‟9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及省级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江苏省“十二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提升工程的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将组织开展2014年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及省级项目推荐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和数量

2014年校级“大创项目”拟立项200项。学校对立项项目给与经费资助,资助额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一般为

1000-3000元不等。校级项目立项后,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当年分配的省级项目推荐指标,在校级项目中择优进行推

荐。省级“大创项目”分为三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省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省教育厅根据情况给予不同的经费资助,省级项目由我校落实资助经费。省级项目资助经费总量为3000-6000元不等。省级重点项目由教育厅遴选推荐国家级“大创项目”,国家级项目资助经费总量为6000-20000元不等。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

2、项目申请人为在校非毕业班本科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的项目优先考虑。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一项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且不得一次同时参与两项“大创项目”。

3、每个项目至多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行业、企业一线专家加入指导教师团队的项目优先考虑。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大创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省级重点项目指导教师必须具有),35周岁(含35周岁)以内的指导教师职称要求可放宽到中级职称(比例应控制在50%以内)。

4、申报项目所需实验实训场地和仪器设备条件完备。

三、选题范围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内选题。范围包括:

1.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2.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3.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4.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5.社会调查项目;

6.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四、立项原则

1.注重过程参与。“大创项目”的实施更加注重实践创新研究过程。学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验实训、组建实验实训设备、实施实验实训、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和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

2.注重实践创新。鼓励学生结合学科专业,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积极参与实验实践活动,在探索、研究、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

3.注重切实可行。“大创项目”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五、工作要求

1.申请人须认真填写《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交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审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填写《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2014年学院推荐项目一览表》(附件2)。

请各学院将附件1申报表(电子档、纸质档1份)、附件2学院推荐一览表(电子档、纸质档1份)于3月28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学校组织专家遴选优秀项目予以立项并择优推荐省级项目,经公示后组织申报人填写相应的国家级、省级项目申报书上报教育厅。

附件1:《江苏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2:《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2014年学院推荐项目一览表》

附件3:《专业门类目录》教 务 处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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