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工作实施意见

2024-06-05

普法工作实施意见(共10篇)

普法工作实施意见 篇1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五五”普法的启动之年,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届X中全会精神,以《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为依据,围绕社区的中心工作,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研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并全面启动实施,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手段,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巩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强化重点对象的学法,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紧紧围绕实现“十一五”规划和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中心任务,开展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不断增强全民法律素质,为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而努力。

二、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任务:

(一)认真落实街道“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动员部署大会精神,成立社区普法领导小组,强化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全面启动实施“五五”普法。

(二)制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充实普法骨干队伍,开展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建好“五五”普法工作台帐,为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奠定基础。

(三)围绕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确保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地贯彻落实。加强房屋拆迁、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四)根据区“五五”普法规划,完善和加强重点对象的学法制度。

1.认真抓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法制观念。继续通过市民法制学校的有效载体,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组织青少年开展各种寓教于乐的社区法制教育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

2.认真抓好外来人口的法制教育,依托“外来人口法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形式和工作内容,不断增强外来人口的法制意识,切实把外来人口法制教育工作抓出实效。

(五)努力创新形式,不断增强普法的实效性

1.要面向广大群众组织法制文艺、法制宣传栏、法制知识竞赛、法制主题教育、多媒体法制宣传等方式,不断增强普法的实效性。

2.认真组织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活动质量。

3.深入开展“民主法制示范社区”活动。

三、要求

1.社区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本意见,切实抓好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普法工作实施意见 篇2

一、问: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不包括股权分置改革持有的限售股权,下同)且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且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将该限售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非满足该准则规定条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且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企业应当在首次执行日进行追溯调整。

企业在确定上市公司限售股权公允价值时,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根据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应当是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采用估值技术时应当尽可能使用市场参与者在金融工具定价时所使用的所有市场参数。上市公司限售股权的公允价值通常应当以其公开交易的流通股股票的公开报价为基础确定,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表明该公开报价不是公允价值的,应当对该公开报价作适当调整,以确定其公允价值。

二、问:企业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其认股权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企业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发行的认股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有关权益工具定义及其确认与计量规定的,应当确认为一项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并以发行价格减去不附认股权且其他条件相同的公司债券公允价值后的净额进行计量。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三、问:企业在首次执行日之前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如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进行追溯调整?

答:企业在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会[2007]14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视同该子公司自取得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其原账面核算的成本、原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按照权益法确认的损益调整及股权投资准备等均进行追溯调整;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在公司设立时已折合为股本或实收资本等资本性项目的,有关追溯调整应以公司设立时为限,即对于公司设立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已折成股份或折成资本的不再追溯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也应采用上述同一原则处理。

首次执行日之前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首次执行日对其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按照2007年2月1日发布的专家工作组意见执行。

首次执行日按照上述原则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后,相关调整情况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四、问: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建的,有关资产、负债的价值如何确定?

答:国有企业经批准进行公司制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会[2007]14号)的规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负债。国有企业经批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五、问:证券投资基金、信托项目以及其他类似基金、产品等,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施的几点意见 篇3

关键词:学校教学工作 学校管理 考核奖励机制

一、做好常规教学管理与教研活动计划的落实

全面实施“吉林省义务教育新课程计划”,开全学科,开足课时,做到常规教学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做到表课一致,保证所有学科都能正常开展。保证教学时间,保证学生的学习和每日至少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认真落实《吉林省义务教育教学常规》,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打造学校高效的课堂、精细的管理。深入开展以“校级公开课”“双三课”和“教学开放日”等活动为载体的“课堂教学研讨”活动。活动中把“集体备课”“双三课”和“推荐骨干教师”三项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备好课,讲好课,评好课,选准人”。第一,各教研组要按照学校各项工作总体计划的安排和要求,以开展教研活动为主要内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教研组工作计划”。第二,学校通过严格的检查措施,保证全校的教研活动顺利有效地开展起来。以教研组为单位,由教研组长组织,学科业务领导参与检查指导。学期初教研组做出具体的活动安排,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教研活动的任务,明确教研活动的目的,明确教研活动的时间,明确承担教研活动的教师,明确开展教研活动的方法。强化教研组长职责,要求各教研组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学校月重点工作安排表”的有关安排,每周一填写一份“教研组下一周的教研活动安排表”,并按时组织进行。通过三项活动的密切结合,来实现“实践、发现、研究、解决课本和课堂教学教学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目的,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认真落实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各项要求,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种学习和培训,实行“上级培训”“校本培训”和“教师自培”三结合的办法,以学习“新课程、新理念、新技术”为主要内容,有计划地对教师进行培训,“工学”兼职。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教师培训计划》和《校本培训计划》,做到任务具体,目标明确,时间明确,责任到人,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组织教师参加省、市、县级和外地名校对新课程教学研究活动的学习。及时安排教师进行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能力的训练、学习和培训。认真研究和实践校本培训行之有效的方法,做到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教师进行校本培训。为实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学校加强教师专业发展的培训,努力做好“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训工作,打造出更多的省市级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并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中的引领与辐射作用。选出专业知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肯学习,爱钻研、善总结的中青年教师作为上级业务部门的培训对象,并根据上级的培养条件向上推荐骨干教师进行培训。组织“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对普通教师进行“一帮一”的培训活动,要求优秀的教师制定详实的带徒计划,对所帮助的青年教师的培养与提高写出具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真正达到一人发展全员提高的引领作用。

二、加强学校管理,为学校教育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学校要加强在校学生的管理,特别是住宿生的管理。学校在抓好课堂教学的同时,还要提高课余辅导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安全健康的生活、愉快地学习。教师要针对学生的学习实际合理地安排辅导时间和辅导学科,对不同的学生提出不同的要求,并加强过程管理,严肃学生纪律,及时地对学生进行检查和调查,及时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努力使学生的食宿满意,学生成绩得到明显提高。做好防控流失生工作,提高適龄少年的入学率和在校生的巩固率。处于初中阶段的学生,由于特殊的生理时期与心理特点,致使这个阶段的学生情绪波动性很大,处于叛逆期的学生,更需要家长与教师与其进行沟通。因此,教师要利用学期初的有利时机,对流失生进行集中多次家访,注重实效。实行防控流失生的单项奖惩政策。实行防控流失生责任制,提高在校生的巩固率。学年初召开家长会。开展创建无流失生班级活动,实行专项表彰奖励制度,力争把流失率降为0。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建“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校园环境。利用板报,学习园地、班会、集会对学生进行交通、劳动、饮食、防冻、取暖安全教育和环保、国防、道德及法制教育,利用重大节日开展读书征文活动,组织参加青少年科技艺术大赛。

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及时、高效、优质地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学校的“月份重点工作安排表”,将“教育局年度工作要点”“进修学校年度工作要点”“教育局年度目标管理督导评估实施细则”及局长的讲话等文件和会议精神按时逐一列入,提前打印下发到学校各室各组,以保证及时落实和完成。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实行过程管理和效益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制定印发“月份学校重点工作安排表”“日常工作计划表”“月份领导工作汇报表”等计划检查表格,实行月安排、月检查、月汇报、月通报制度等运行过程督导措施,促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奖励机制,提高教师的工作热情

普法工作实施意见 篇4

2007年,我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七中全会和党自治区党代会、十七大的基本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扩大教育覆盖面,努力使全体职工的法律素质有新的提高,从而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任务是: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普法依法治理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现就我社2007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着力提高职工法律素质

1.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继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教育活动,普及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知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的尊严,培养职工的法制理念,促进职工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全体职工真正懂得学法用法,不仅要讲权利,维护合法利益,也要讲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3.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市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通过深入和集中培训,使职工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理解得更透、体会得更深、把握得更准,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取

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4.深入学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加强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5.深入学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职工的遵纪守法意识、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提高职工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性,为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6.加强领导干部和干部学法守法工作。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习,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不断创新领导干部学法形式,增强学法用法效果。通过法制讲座、脱产培训、考试、考核等形式,加强廉政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养干部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法纪观念,提高干部职工依照法律行使公共权利的能力。

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提高法治宣传效果

1.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提高法治宣传效果。全社干部职工要积极撰写法制宣传稿件,积极

开展法治宣传报道,要通过我报媒体的优势大力开展以案说法,传播法律知识,扩大宣传面,满足广大群众对法律文化的需求,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效果。

2.积极组织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要结合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提升法治宣传的覆盖面。

3.抓好集中宣传活动,要结合报社工作实际,利用法制宣传月等有利时机,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全面报道,开展广泛的社会宣传活动,使法治宣传形式适应不同社会群体学习法律知识的实际需要,营造法治宣传声势,提高宣传效果。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形成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以总编为组长、副总编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建设。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要求,努力做到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机构、人员、经费”的落实。

3.进一步加大学法用法监督制约激励机制。建立完善干部学法用法监督约束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监督、通报的有效机制,确保“五五”普法和“法治中卫”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中卫日报社

2012年六五普法实施意见通知 篇5

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治省、依法治区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全街道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快依法治街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促进我街道依法治街规划目标的实现,加快推进白马街道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根据省、市、区“六五”普法规划,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立足于社会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立足于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总体要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街,促进我街道各项事业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

二、目标任务

(一)普法目标

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适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和街道民主法制建设的现实需要,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民法律意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街道公务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全街道各个系统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普法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宪法意识;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要进一步深入开展以“讲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全街道管理部门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2、深入学习宣传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规定。坚持文产业普法与市场法治实践相结合,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法律法规,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要围绕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文专项治理活动,使法治化管理水平跃上新台阶。

3、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文化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文化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大力整顿网吧、广电、出版、音像、演出等文化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文化产业依法守法经营体系建设的宣传、普及,维护正常的文化市场秩序。

4、扎实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根据区委、区政府“六五”普法要求,紧密结合整治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以案说法”、“以案学法”等活动,促进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共同构建良好的经营秩序;要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校园”等六进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要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力促让 “六五普法”运动在基层生根发芽,产生深夜影响。

三、对象和要求

(一)普法对象

白马街道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白马街道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广大农民群众。重点加强领

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和农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基本要求

1、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集体学法制度、法律知识讲座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等,确保领导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社会事业的能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2、着力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组织开展公务员法制培训,以开展“双十佳”创建活动为载体,坚持法制宣传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推动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深入开展。按要求建立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考核制度,保证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把学法情况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提高公务员带头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意识,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不断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

3、着力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建立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特别是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及时组织学习,熟练掌握。教育执法人员遵守职业道德、遵守执法程序。坚持实行岗位考试考核,加强政纪法纪教育,增强执法人员执法为民意识、服务和守法意识、权利和义务意识,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4、着力提高管理相对人的依法办事观念。大力培养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整顿和规范普法形势和要求,开展多种类型的法制培训。推进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工作,规范社会秩序。

四、普法方法

1、联系实际,狠抓落实。要结合各村(居)实际情况及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既要顾全大局,又要

突出重点;既要轰轰烈烈,又要扎扎实实。防止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明显实效。

2、学用并举,整体推进。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法制实践相结合。贵在坚持学法,重在依法治理。在内容、方式上不断创新,学用并举,整体推进。

3、形式多样,深入宣传。要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法制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举办法制图片展览;利用电影“2131”工程,把优秀电影送到农村,使广大公民受到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白马街道“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玉顺同志任组长,局分管领导刘宗强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刘宗强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努力形成 “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做好组织、协调、稽查和指导,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任务的完成。

(二)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奖励制度,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治理工作同评先进单位、文明单位、晋升晋职结合起来,加大普法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检查评比中的比重,以调动各方面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三)建立督查机制。加强对各村(居)的法制宣传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定期监督检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认真做好阶段性的工作总结,以考核、考评、督导、视察促进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规划、计划、制度、经费、奖励措施等落到实处。

(四)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其政治素、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培养

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

关于市普法工作之意见 篇6

关于市普法工作之意见

年,我市普法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着眼于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全面加大工作力度,实现普法工作的创新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这是对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为法制宣传教育工

作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指明了方向。各地各单位要宣传好十七大报告中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有关论述,围绕新的目标和要求来开展各项普法工作。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要围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大力开展宏观调控、节能减排、知识产权等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

二、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关注和服务民生做好法制宣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围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三旧”改造、“三农”工作和环境治理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教育、医疗卫生、就业、扶贫、社

会保障、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继续开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企业所得税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法律的宣传普及。要围绕“北京奥运会”,继续开展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知识产权等与奥运有关的法制宣传活动。要结合上半年全市正在开展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重点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换届选举有关的法律知识,积极开展“法律进村镇法制宣传月”活动。换届选举后,要采用集中培训、专题辅导、法制讲座等形式,对新任村委会干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宣传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开展刑事和治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使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过程。

三、狠抓“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基层。“法律六进”活动,是“五五”普法的重要形式和载体。今年工作的重点是继续巩固和深化“法律进村镇”、“法律进社区”和“法律进企业”活动,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单位”活动。要结合实际完善“法律六进”活动配套意见和推进方案,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要培养和树立“法律六进”的先进典型,以典型示范带动“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市普法办将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宣传活动,举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研修班”,组织领导干部旁听有关行政执法、职务犯罪等具有代表性的法院庭审活动;将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

例》的宣传普及,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并对法制副校长工作及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召开青少年法制教育座谈会,总结推广各地的经验做法,探索新形势下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途径;于适当时机召开基层普法工作经验交流会,并对第三批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广东省民主法制示范村和民主法制示范社区进行表彰;探索依托社区大学开展社区普法的新模式。http://

四、建立有利于法制宣传教育的措施制度,努力使普法工作刚性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有刚性措施,以利于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推进。各地要把握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及时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区科学发展观考核指标体系。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市“五五”普法规划关于“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和阶段性考核、评比工作”等规定,制定普法

绩效评估标准。市普法办将于年中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各地各单位要在做好本地本单位“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的同时,做好迎接省、市检查的准备工作,以考核、考评促进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综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进一步巩固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地各单位要继续宣传贯彻《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按照《条例》的规定整合各方资源,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普法的合力。各级普法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专业法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合作,共同开展好各种法制宣传活动;加强与人大、政协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邀请他们参与“五五”普法中期检查,督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政府部门网站建设,开设政策法规解读栏目,方便市民学法。要继续发挥好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组织新闻工作者围绕中心开展法制新闻宣传。要进一

普法工作实施意见 篇7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一) 建立健全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机制。

省政府成立了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领导小组 (鲁政办发[2007]196号) , 省经贸委为副组长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 杨国良副主任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经济运行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各地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上下密切配合, 形成工作合力, 保证工作联系畅通。各市经贸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能, 明确工作职责, 确保关停和淘汰任务的完成。

(二) 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认真履行省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要求和政策, 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提出下达各市关停淘汰计划, 公布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企业名单, 调度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处理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日常事务, 组织全省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验收, 督促各市组织核查验收, 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 加强有关处室协调配合。

委内有关处室认真履行职责, 相互配合, 形成合力。经济运行局负责我省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全面工作, 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综合法规处负责对关停和淘汰工作中涉及法律、法规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协助处理有关涉法事项;技术改造处负责制定全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方案, 优化全省水泥工业结构和布局, 做好新上新型干法水泥项目的核准与等量淘汰立窑工作的结合;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处负责暂停立窑水泥生产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工作。省建材办发挥行业管理与协调作用, 参与水泥淘汰落后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对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布局提出建议, 同时配合质监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各处室协调配合, 共同推进关停和淘汰工作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 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 抓好淘汰水泥落后产能产业政策的落实。

根据《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6]96号) , 我省已将水泥机立窑列入淘汰类的落后工艺。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淘汰立窑水泥生产企业产业政策的落实工作, 加大对水泥立窑企业实施差别电价、暂停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等政策的实施, 严格执行环保、质监等法律法规, 督促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全省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

(二) 下达分年度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任务和企业名单。

省政府已与各市签订了《山东省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责任书》。根据省政府要求, 公布下达全省分年度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任务和企业名单, 明确各市关停任务和企业关停时限。各市可在完成或不低于年度关停和淘汰任务的情况下, 经省经贸委同意后, 适当调整本市关停和淘汰计划。对限期内未关停和淘汰的产窑水泥生产企业, 由省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 严格新上新型干法水泥项目的核准。

新上的新型干法水泥项目, 必须在符合全省布局规划的基础上, 由项目建设地所在市、县 (市、区) 政府和承建企业出具等量或超量淘汰立窑水泥生产能力的承诺 (对应淘汰的立窑应为2008-2010年未拆除的) , 由淘汰立窑的企业出具拆除立窑的承诺, 由属地市经贸部门向省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具体负责部门为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局) 提出请示, 申报对应落实淘汰立窑水泥生产能力, 核实批复后, 由省经贸委技术改造处办理核准手续。鼓励本地区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不足的市从其他地区购并拆除立窑水泥产能指标。

(四) 严格控制立窑水泥生产企业改建粉磨粘。

凡立窑水泥生产企业改为粉磨站的, 必须拆除现有立窑, 以原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磨机改为粉磨站生产。由企业出具书面停止立窑生产和使立窑完全失去生产能力的证明, 附立窑完全失去生产能力的照片、工商登记经营内容变更资料、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资料, 向属地县 (市、区) 经贸部门提出申请, 由市经贸部门组织现场核查后, 向省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局) 提出申报请示, 经审核批复后, 以粉磨站名义申请水泥生产许可证。新建粉磨站项目的备案工作由省经贸委技术改造处负责。

(五) 做好淘汰立窑水泥企业有关认定甄别工作。

凡因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涉及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事项, 均由各市经贸部门提出请示, 由省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局) 审核认定。凡因企业自主行为造成生产许可证超期, 15天内未提出产业政策方面申请的立窑水泥生产企业, 省经贸委不再给予认定。

(六) 做好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奖励工作。

省里将对淘汰任务完成好、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 给予一定数量的资金奖励和补助。具体办法由资源节约处、经济运行局商省财政厅有关处室拟定。

三、抓好核查验收, 确保关停和淘汰任务的完成

(一) 严格核查验收标准。

省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窑体全部拆除, 立窑完全丧失生产能力“的验收标准, 认真组织核查验收。

(二) 严格核查验收组织。

核查验收工作由省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定期进行。

(三) 严格核查验收程序。

一是拍照记录立窑拆除现场情况, 对未拆除立窑的企业主要设备现状拍照记录并说明情况。二是按照核查验收表要求, 逐座造册登记, 由核查验收组与各有关市经贸委共同确认签字后备案。三是听取各市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总结汇报。

(四) 核查验收的时间。

核查验收原则每半年组织一次, 时间定在7月上旬和12月20日左右。

四、建立健全调度通报制度

普法工作实施意见 篇8

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小学升入初中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提高治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统筹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每一所初中合理划定对口小学(单校划片)。对于城市老城区暂时难以实行单校划片的,可按照初中新生招生数和小学毕业生基本相当的原则为多所初中划定同一招生范围(多校划片)。优质初中要纳入多校划片范围。

片区划定后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

二、有序确定入学对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小升初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为小升初学生登记、随机派位及遏制学生无序流动等提供基础性保障。

单校划片学校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入学。多校划片学校,先征求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随机派位工作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

未在户籍所在片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片区初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审核,统筹安排就学。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三、规范办理入学手续

县域内初中新生入学手续办理工作要在同一时段进行。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有效证明,到拟升入的初中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入学手续。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汇总入学手续办理信息,对实际办理入学手续人数超出或不满计划数的学校,及时进行必要调整。

四、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小升初工作开始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县域内小升初具体政策,每所初中划片范围、招生计划、程序时间、办学条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特长生招生信息和录取办法,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

小升初期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公布招生结果等相关信息,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学校也要主动公开招生结果等重要信息。

五、逐步减少特长招生

强化义务教育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的目标任务,逐步减少特长生招生学校和招生比例,到2016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应降到5%以内。没有特长生招生方式的地方不再增设该方式。特长生招生具体办法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六、做好随迁子女就学

坚持深化改革,分类推进,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问题。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制定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的政策措施,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实施工作。各地要依法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积极接收随迁子女就学,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融入城市生活。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地方,要扩大公办学校容量,鼓励社会力量办学,购买民办学校服务,加大对接收随迁子女学校的支持力度,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特大城市要结合城市发展规划、人口控制目标和教育承载能力,稳步有序地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

七、大力推进均衡发展

各地要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整体提升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办好每一所初中,为小升初工作夯实良好基础。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大力推进学校联盟或集团化办学模式。将不低于50%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并完善操作办法。

八、试行学区化办学

要因地制宜,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办学水平大致均衡的原则,将初中和小学结合成片进行统筹管理,提倡多校协同、资源整合、九年一贯。推动学区内学校之间校长教师均衡配置,促进设施设备和运动场地等教育教学资源充分共享,全面提升学区内教学管理、教师培训、学生活动、课堂改革、质量考核等工作水平。

九、加强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制订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小升初工作机制。要加大查处力度,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国家开展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认定、相关考评与各地小升初工作情况挂钩。

十、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要围绕政策制订和实施的具体办法,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使之家喻户晓,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要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小升初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要倡导科学教育理念,让各界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努力营造小升初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教育部

普法工作实施意见 篇9

2012年普法工作意见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开展“六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阶段。各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扎实做好“六五”普法组织实施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全面加快法治镇创建进程,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启动工作,积极开展组织实施工作

(一)按照“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开展工作。根据全国、省、市、县“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我镇“六五”规划的新要求,按照我镇“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内容积极开展组织实施工作。

(二)抓好各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各行业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各行业系统要按照本地、本部门、本系统的“六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组织实施工作。

(三)继续做好“六五”组织领导工作。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普法人员队伍建设;坚持开展培训活动,提高普法人员素质。

二、深化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教育公民树立宪法意识、公民意识,自觉学法守法,维护法制权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

(二)深入宣传促进经济发展法规。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大力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提升区域发展活力,深入学习宣传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与人才教育培养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发展绿色经济,深入学习宣传资源节约和管理、节能减排、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环境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结合整治危害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发展的各类违法现象,开展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为重点的宣传活动,营造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围绕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深入学习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防灾减灾、公共卫生、物业管理等法律法规;围绕城乡一体化发展,深入学习宣传拆迁补偿、土地管理、土地征用等法律法

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法律法规,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四)深入宣传强化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宣传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深入开展;认真学习宣传维护归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认真学习宣传维权、信访、投诉、调解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公正司法、执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切实加强重点对象普法教育

(一)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工作,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对全镇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公务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二)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进村社”工作,完善社区(村)自治和服务功能。加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与农民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扩大普法固定阵地网络,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村民的普安教育,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维护权益靠法”的法治氛围。

(三)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工作,全力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进一步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建设,结合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青少年学生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公民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各学校要根据学生特点进一步明确学校法制教育目标,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与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与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

(四)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工作,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各类企业要进一步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和培训制度,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提高企业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深入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五)积极开展“法律进单位”工作,重点抓好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促进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管理。针对各单位的特点和职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健全完善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各单位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

四、深入法治镇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我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法治镇创建工作,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镇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将法制宣传教育寓于社会管理、法律服务、执法实践、法律保障之中,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法制宣传教育中服务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教育引导公民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自觉学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二)深入推进行业依法治理,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行业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

(三)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夯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基础

(一)将法制宣传与法治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二)以“六五”普法为契机,充分发挥板报、墙报、宣传专栏、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等公益性法制宣传阵地,不断推进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充分运用广播,开展普法专栏,采取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效果。

(四)充分发挥互联网、普法短信、远程教育等新媒体作用,组织参与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全国青少年网上法律知识大赛等活动。

(五)充分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

六、完善保障机制,确保普法和法治镇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普法和创建法治镇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结合“六五”普法规划,积极邀请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方面领导参加“六五”普法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督促。

(二)各村两委会,镇级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认真抓好本地、本部门普法和法治镇创建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和创建法治镇工作的深入开展。

普法工作实施意见 篇10

今年是完成“四五”普法和“十五”期间依法治省工作各项任务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检查验收和全方位展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年辉煌成就的一年。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通知》和市“四五”普法规划,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普法教育,加强政府行政能力建设,加强行业依法治理,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进一步增强全民法律素质,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实现未来五年的“三大跨越”,全面建设小康六安,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人文法治环境。

一、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四五”普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继续深入宣传宪法,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要重点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同时,要把学习宣传延伸到农村、社区和学校、把宪法交给广大人民群众,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围绕加强政府行政能力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服务型、廉洁型、法治型政府建设。

(三)大力开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法制宣传教育。要重点宣传好《安全生产法》、《传染病防治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信访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法规实施主管部门,要拿出宣传计划,切实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地实际和行业工作重点,宣传好相关法律法规。

(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教师尤其是法制课教师的法律培训,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增强教师依法施教的意识和能力。要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法制教育主渠道作用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辅助作用,积极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政法各部门、共青团组织、关工委等有关部门要以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开展社会青少年法制教育,共同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

(五)大力开展与公民权利义务相关的法制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守法维权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法制宣传工作方向,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送法到农户活动,大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他们依法维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教育,确保第六届村民委员会选举顺利进行。要继续重视和做好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民工维权救助行动,保障民工的正当权益。

(六)建立健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要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巩固和扩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要继续加强公务员分期分批学法培训,党校主体班次学员学法和全员学法考核工作。要认真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执法培训、考核、资格确认制度。

二、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整体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在巩固全面清理行政许可规定和实施主体的基础上,切实抓好配套制度建设。继续健全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决策责任等制度。审判和检察机关要围绕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加强对司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深化审判和检察工作改革,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工作制度,维护司法公正。

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商业欺诈行为,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社会稳定。

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和“民主法治示范学校”创建和命名表彰活动。

三、精心组织检查考核,巩固和扩大普法依法治理成果 今年是贯彻实施各级人大常委会“四五”普法决议、各级党委、政府“四五”普法规划和安徽省“十五”期间依法治省纲要的检查验收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安徽省2001—2005年依法治省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已发至各市、县(区)党委、政府,市里将据此制定相应的检查考核办法。各地、各部门要先行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检查验收准备。在4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里的检查考核办法的要求,成立由各县区、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的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制定检查考核方案。

(二)抓好自查验收工作。5月份,各地、各部门要在动员发动的基础上,对本区域、本单位、本系统开展自查验收工作,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拾遗补缺,并写出自查验收总结报市普治办,迎接市里检查考核。

(三)迎接市里检查考核。市里将于6—7月份对各地、各部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各县区要制作一部反映本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电视专题片(有条件的部门也可以制作),各县区、各部门要整理一套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以全面反映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成果。

(四)总结推广典型。市里检查考核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推广先进典型,进一步补差补缺,迎接省里的检查考核。

四、以纪念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为契机,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自1986年开始实施全民普法教育五年规划以来,今年是开展全民普法教育二十周年纪念之年。要结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认真筹划,积极开展好纪念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推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就和主要经验。

(一)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种宣传纪念活动。要把二十周年宣传活动与第五个“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结合起来,认真制定纪念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活动方案,采取党政主要领导发表重要讲话、召开座谈会、举办图片展、制作播放电视巡礼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和社会效果等形式,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法制宣传的浓厚氛围,推进“四五”普法的深入开展,为“五五”普法打下坚实基础。

(二)充分发挥传播媒体在纪念活动中独特职能作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站等传播媒体要积极参与到纪念全民普法二十周年活动中来,周密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报道我市普法依法治理的先进典型、工作经验和工作成效。各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主动与新闻单位配合,协助开办宣传栏(节)目,大力宣传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典型人物、工作做法、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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