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泄漏处置及消防演练实施方案

2024-06-12

危险废物泄漏处置及消防演练实施方案(共7篇)

危险废物泄漏处置及消防演练实施方案 篇1

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员工安全消防防火安全意识及危险废物安全运输知识,加强平安工厂建设的有效进行,使大家掌握防火知识和准确使用消防器具,提高处置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和突发火灾火警事件能力,检验我公司编制的环保及安全演练应急预案的可行性,为以后编制更新应急预案提供宝贵的实践经验,为诸多应急预案的.实际操作提供借鉴,使环保及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演练时间

20xx年5月30日上午11:30点演练预备会(公司会议室)

20xx年5月30日下午16:00点模拟演练开始

三、参与人员:公司在职所有员工。

四、演练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1)总指挥:

职责:做好决策,指挥及全面统筹部署预案演练工作,讲解演练程序和意义。

(2)副总指挥:

职责:做好参谋,负责收集相关信息,如:着火源位置、燃烧物及其性质、周围状况、危险废物运载状况及处置物资存放地点等,协调各组之间的运作,指挥灭火组及环保应急处置力量部署,提醒灭火组及应急处置组注意事项。

(3)组长:军

职责: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工作,负责公司本次演练的组织和操作训练工作。

(4)义务队员:

职责:负责公司本次演练的具体操作并承担各项具体职责。

(二)危险废物应急组

组长:付友良

组员:

职责:负责危险品运输车辆出现废溶剂泄漏的现场处置及场地打扫,掌握和了解危险废物的应急处置方法。

(三)灭火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学习并掌握常用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如:各类消火栓、灭火器、水带、水枪等;

(四)观摩组:公司其他员工

(五)通讯联络组:

职责:负责与医院、消防队联系,争取快速救援。

(六)医疗救护组:

(七)摄像组:

职责:负责危废品应急处置及消防演练活动全过程拍照。

五、演练前准备

(一)演练前一周综合管理部向各级部门及组别下发演练通知,并在演练前1天向公司员工通报,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二)演练物资准备

付友良负责:大油桶(半截)2个,汽油10升左右,打火机2个,废布头若干。

佘继涛负责:废包装桶(贮存有自来水)、防毒面罩8只,消防沙若干、消防铲5把。

谢建军负责:干粉灭火器12瓶,危化品运输车辆由综合部安排。

(三)演练的程序

(1)xx:30分各演练物资准备到位。

(2)义务消防队员集合(5月30日下午xx点50分)。

(3)xx点50分,公司全体员工列队观摩。

(4)各小组整队清点参加人数并向总指挥报告。

(5)xx点55分,总指挥讲话

(四)各就各位,进入现场

保安队长谢建军带领参演人员到达演习地点。

六、演练阶段

第一部分 危险废物应急演练

(一)现场情景

xx点00分, 消防池(设定场所)外停放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承载的稀料桶坠落车箱,桶盖脱落,稀料溢出包装桶,押运员立即实施救援并及时报告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发出支援救援处理信号。

(二)实施步骤

(1)16点00分许小军宣布演练开始;

(2)危险废物应急小组接到应急支援指令后,立即到达现场并发现危化品运输车辆承载的稀料桶坠落车箱,桶盖脱落,稀料溢出包装桶,押运员正在处置中。

(3)应急小组成员立即对稀料桶进行加盖,并使用消防水对溶剂进行稀释,利用消防沙进行堵截。

(4)堵截成功后,用包装袋清理含有溶剂的消防沙,整理和清理现场完毕。

第二部分 消防演练

(一)由**讲解自救逃生方法

(1)手拿湿毛巾捂口鼻,低头弯腰往安全出口位置;

(2)当浓烟弥漫,呼吸困难,地面一至二十公分高的空间内,浓烟较少,可匍匐扶墙逃生(当其他构建物倒塌,靠墙较安全,起支撑作用;还可起稳定、引导作用)。

(3)当被困无法逃生时,积极呼救,可采取用彩色布条挥动呼救、夜间可用电筒晃动照射呼救等。

(二)灭火现场演示

(1)由谢建军现场演示如何使用灭火器和消防水。

(2)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展示

A、一组用消防水灭火;

B、二组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C、其他员工参与。

第三部分 演练结束

义务消防队员到指挥台前集合;

(2)赖副总对应急预案演练进行点评(全公司员工参加);

(3)宣布演练结束;

(4)义务消防队员合影;

(5)收拾、清理现场。

七、演练要求

(1)公司全体员工应当有组织的认真学习有关消防安全知识,积极参与演练;

(2)各部门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救援器材的正确使用和相关救援措施,了解和掌握相关救援常识;

(3)在演练过程中各级部门人员要互相配合、协同作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力的安全防范措施,使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得到贯彻落实,认真检查各岗位的危险源是否得到处理和解决,防止事故的发生。

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演练方案 篇2

使员工熟悉车间、原材料仓库化学品发生泄漏时如何进行紧急处理以及在处理过程中如何保证抢险人员安全,并把环境危害程度降到最低。2 参加人员

应急演练人员具体分工如下: 总指挥:邬春辉

副总指挥:赵菊林

现场协调: 施国平现场应急指挥:

徐建清

现场应急副指挥:

苏正红

现场处置人员分工:警戒小组:马宝英

抢险小组:杨俊华

疏散小组:从允喜

清洗小组:陈红 消防小组:李伟 演练日期及时间

2014年7月16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 4 场景设置

2014年7月16日下午15:00,原材料仓库作业人员发现油漆桶破裂,涂料发生泄漏,立即向现场应急指挥报告,现场应急指挥现场确认后,立即集合各应急小组人员,宣布原材料仓库发生事故,应急开始,并指示各应急小组按照各自职能开始应急救援工作。

本次演练主要锻炼原材料仓库作业过程发生小规模泄漏时应急人员现场抢险堵漏、疏散、警戒和处置能力,不涉及人员急救及全厂人员疏散过程。

5演练内容

5.1演练程序

(1)原材料仓库作业人员发现油漆桶破裂,涂料发生泄漏,立即电话通知

应急指挥;

(2)应急指挥现场确认后通知各应急小组人员仓库外集合点集合,宣布应急救援开始;

(3)各应急小组人员根据各自职责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开展应急救援: a疏散小组负责将车间、成品仓库等作业人员疏散至安全区域(本演习中安全区域即厂房东侧马路);

b警戒人员用安全警示带将进入生产车间的道路进行警戒隔离,并在路口值班,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区域;

c消防小组准备灭火器,一旦抢险过程发生火灾,进行扑救;

d抢险人员进入现场首先打开仓库抽风机,保证工作区域通风,再开始抢险:

(4)泄漏点处置完毕,由现场应急指挥和设备工程师对修复部位进行检

查,确认处置成功后,安排洗消组人员进行现场清洗;

(5)清洗小组对泄漏至仓库地面的物料用自来水进行冲洗,冲洗水冲至车间导水槽,再由泵打至废液收集桶;

(6)清洗完毕,由仓库安全负责人宣布应急结束;

(7)全体人员集合,应急总指挥对演习过程及结果进行讲评。

5.2 演练安全注意事项

抢险及洗消人员需佩戴防毒面具,穿防化服,防腐手套、耐酸碱雨靴及防化眼镜;现场抢险过程要防止人员被滑跌;倒罐过程中使用的泵须具有防腐、防爆性质。疏散演练总结及报告

演练完成,由管理部负责将本次演练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存档。7协调事项

7.1 请上海鸿恩涂装有限公司全体人员配合演练;

7.2 演习器材及物品:应急水泵一套、应急倒罐方桶一只、拆卸泄漏管道或阀门工具若干、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个和4KG手提干粉灭火器3瓶、安

危险废物泄漏处置及消防演练实施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xx省实施方案》(xx发〔xx〕xx号)和《xx省生态环境厅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xx发〔xx〕x号)精神,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不及时、处置出路不通畅问题,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试点工作目标

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点多、量小、收运贮存难、收集率低、管理风险高等问题,提升我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防范环境管理风险。同时,探索有效收集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的方法和途径。

二、试点工作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区域管控”的原则,找准监管短板,以问题为导向,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

突出重点:着重加强废机油、漆渣等危废收集转移暂存和运维。

区域管控: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转运的试点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服务范围是**县,能够积极落实生态环境部门相关监管要求。

三、试点工作内容

试点单位可从事**县范围内合法的机动车维修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经营活动,允许收集、贮存的危险废物类别为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废塑料机油壶油格、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吸音棉。采用统一收集处置模式,本次试点原则上不新建危废贮存仓库。

四、试点工作步骤

(一)试点申报阶段(2019年11月10日)

1.申请。有试点意向企业(经营机构)在摸清全县辖区内机修行业危险废物底数的基础上于2019年11月10日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试点申请,提交申报材料,其中申请书(见附件)和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核。

2.公开评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县交通运输局根据申请单位报名情况,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审查、现场踏勘,并邀请3名危废行业技术及管理方面的专家进行论证,确定一家条件较为成熟的企业作为试点单位。如只有一家报名,经专家论证后符合条件的直接确定为试点单位。

(二)项目建设阶段(2019年11月)

试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布设危废收集设施。

(三)审核运行阶段(2019年12月)

试点单位点位布设完成具备危险废物收集处置条件后,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县交通运输局提出核查申请,经审查通过后,准予经营。

五、措施保障

(一)强化准入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试点单位准入要求,确保试点单位有能力承担试点任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准入条件和程序开展试点相关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试点单位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组织架构清晰、责任体系完备的危险废物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体制,依法开展危废经营活动,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要求,按季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并在每年3月30日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县交通运输局提交上经营情况自查报告。

(三)严格执法监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试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和监测,督促试点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对试点单位开展全面核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六、其他

首次集中收集试点期限为一年,试点期满后经评估合格后可延长期限。

附件: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申请书

附件

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申请书

单位名称(公章)

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环保联系人、联系电话

两名以上环保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明、劳动合同

危险废物泄漏处置及消防演练实施方案 篇4

2005-04-18

本 期 要 目

王心芳副局长在山东调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情况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主持召开医疗废物处置座谈会

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美国和欧洲危险废物处置技术考察

国家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天津)中心可研评审会召开

江西省危险废物和九江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可研评审会召开

辽宁本溪、营口两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评审会召开

月报制度执行情况的通报

【总局动态】

王心芳副局长在山东调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情况

2004年11月24日至12月2日,国家环保总局王心芳副局长在山东省济南、淄博、烟台、威海、青岛、东营、滨州等地调研《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落实情况。国家环保总局规划财务司刘启风副司长、规划院邹首民副院长陪同参加了调研。

王心芳表示,山东省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他指出,要认真研究《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很重要,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要采用国际上的先进技术,制止落后的设施建设,用标准推进技术进步,建设示范工程,从技术、管理上树样板,研究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技术路线和管理模式。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主持召开医疗废物处置座谈会

2004年11月23日,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和国家环保总局规划财务司联合主持召开了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工作座谈会。国家发改委姜伟新副主任、国家环保总局王心芳副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营单位、大专院校、设计院等有关单位的24名专家,围绕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布局、医疗废物管理等主题展开讨论。

会上专家们充分肯定了《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实施近一年来取得的主要成绩,同时结合布局、处置技术和改进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等方面纷纷献言献策。

会议认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布局上,必须坚持《规划》中确定的集中处置的原则,以地级市为单位集中布局。医疗废物的界定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规定和范围进行,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必须按照感染性废物进行管理,严禁回收利用。会议提出,应切实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环境监管工作,尽快启动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等基础能力建设,在《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实施中,要统筹兼顾,以硬件建设带动软件建设,相互促进,确保处置设施建成并发挥效益。

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美国和欧洲危险废物处置技术考察

应美国贸易发展署的邀请,由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司长周建为团长,中国环境规划院副院长邹首民、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投资司城市建设投资处副处长王悦现、国家环保总局规划与财务司规划处副处长房志以及甘肃、新疆、中国环境保护公司、青岛中核元宏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代表组成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技术考察代表团一行八人,于2004年11月6日至11月18日对美国危险废物处置技术设备进行了考察。

在美期间,代表团考察了伊利诺州芝加哥市Bond Tech公司提供技术和设备、Stericycle公司运营的高温高压蒸汽处置医疗废物装置、密苏里州的Onxy北美环境服务公司、马里兰州Clean Harbors公司化学废物综合处理设施、巴尔第摩市Hankin-ThermAll公司、洛杉矶ACS公司气体焚化炉技术设备、洛杉矶General Atomics公司医疗废物处置设施、SANITEC公司、亚太环境技术公司危险废物等离子体焚烧处理设施等,并与美国贸易发展署在其总部联合举行了“中美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技术研讨会”。

2004年10月30日至11月11日,由国家环保总局规划财务司刘启风副司长任团长,由深圳市环保局、总局环境规划院、深圳危险废物处理站、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以及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北京龙源宏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组成考察团,在前期与奥地利SEILER Verfahrenstechnik GmbH公司技术交流的基础上,考察了专业破碎机生产厂家ing.christian.com,参观了应用SEILER公司技术的匈牙利T.V.K.Eco Missio工业废物处理厂,与SEILER 公司进行了详细的技术交流,并开展了商务谈判。考察团认为,SEILER公司为尾气处理的专业公司,购买的带热解工艺的回转窑技术设备具有一定的特色,且在匈牙利有成功的运行实践。国内的工程设计公司应在后续项目设计等实施阶段注意对废物性质适应性、进料、总图布置方面的改进,以使SEILER公司技术设备更能符合国情,更快更好地推进项目实施,树立示范。

【规划实施】

国家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天津)中心可研评审会召开

2004年11月23日,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在天津主持召开了“国家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天津)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会。出席会议的有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污控司、环境规划院、天津市环保局等单位代表以及相关单位人员,会议邀请了十一位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

根据《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天津市环保局经过申请,组织天津京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建设国家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天津)中心。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建设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指导性意见(计办高技[2002]767号)》,项目法人委托天津国际咨询工程公司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

与会专家在听取了汇报及现场实地考察后,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讨论,认为该工程中心的建设对落实《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项目申报单位建有我国首座集资源化、焚烧、安全填埋为一体的现代化危险废物处置示范基地,自主研发、制造了一套45吨/日的回转窑焚烧系统,并在吸收国外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套较科学的危险废物管理系统。项目申报单位积累了多年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的技术研究、设备设计、工程建设、安全运行方面的丰富经验,已形成产业化基础较好的科技成果,拥有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队伍和经营管理人员,在国内本领域具有较突出的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项目申报单位符合《国家计委关于建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指导性意见》的要求,具备实施该项目的基本条件。

与会专家结合报告的修改提出了详尽的意见和建议。建议进一步明确中心的任务和工作重点,完善和充实中心的建设内容,调整投资重点,进一步细化投资估算。

目前该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修改完善过程中。

江西省危险废物和九江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可研评审会召开

2004年11月20日—21日,江西省工程咨询中心在江西九江主持召开了江西省危险废物和九江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来自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环保局、业主单位江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可研编制单位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以及省内外的专家、代表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洪亚雄副院长、吴舜泽主任参加了会议。

该项目统筹考虑了江西省危险废物和九江市医疗废物的处理处置,兼顾综合利用、焚烧、安全填埋,符合《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要求。会议一致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评审,同时对含铜废液来源、铅酸电池回收规模、安全填埋方式和第一期建设规模等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建议加快征地、配套资金、收费制度等前期工作进度。

辽宁本溪、营口两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评审会召开

2004年11月28日,辽宁省发改委和环保局联合组织召开了本溪、营口两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会。国家环保总局规划财务司房志副处长出席了会议,环境规划院派人参加了会议。

经过与会专家的认真评议,认为本溪市和营口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选址合理,各项前期工作进展较好,具有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与会专家对项目设施规模的选择、技术来源的落实及成熟可靠性、运营成本分析、可研报告深度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修改要求和建议。

【各地进展】

月报制度执行情况的通报

根据《关于建立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工作进展月报制度的通知》(环办[2004]52号)中的要求,各地应在每月5日之前上报上月《规划》项目实施进展。北京、深圳、福建、青岛、吉林等省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了11月份工作进展。

工作月报制度执行以来,北京、青岛、深圳和吉林省执行情况一直较好,每月按时上报,特别是吉林省,内容清楚,项目进度连贯性好,以信函和电子邮件形式同时上报。以上工作对国家环保总局掌握项目进度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危险废物泄漏处置及消防演练实施方案 篇5

一、泄漏的定义、表现形式、分级及主要危害。

1、泄漏是指工艺介质的空间泄漏(外漏)或者一种介质通过连通的管道或设备进入另一种介质内(内漏)的异常状况。

2、泄漏的表现形式。化工生产过程中的泄漏主要包括易挥发物料的逸散性泄漏和各种物料的源设备泄漏两种形式。逸散性泄漏主要是易挥发物料从装置的阀门、法兰、机泵、人孔、压力管道焊接处等密闭系统密封处发生非预期或隐蔽泄漏;源设备泄漏主要是物料非计划、不受控制地以泼溅、渗漏、溢出等形式从储罐、管道、容器、槽车及其他用于转移物料的设备进入周围空间,产生无组织形式排放(设备失效泄漏是源设备泄漏的主要表现形式)。

3、泄漏表现形式与结果。根据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气体、粉尘泄漏可能导致的结果不同将泄漏分为易燃易爆介质泄漏和有毒有害介质泄漏两种。易燃易爆介质泄漏可导致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有毒有害介质泄漏可导致职业病、中毒、窒息、死亡等事故。

4、液体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气体、粉尘泄漏分为轻微泄漏、一般泄漏、严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四级。

1)轻微泄漏:指静密封点的渗漏(无明显液滴)和滴漏(大于5分钟1滴)以及动密封点每分钟滴漏超过指标5滴以内。

轻微泄漏一般是因法兰密封面或垫片失效、阀门不严或密封失效或管线、设备上存在微小砂眼等导致的物料轻微外漏。轻微泄漏因泄漏量少,冷却散发快,一般不会导致着火、爆炸等事故;轻微内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轻微污染。

2)一般泄漏:指静密封点泄漏的液滴小于0.5滴/秒,但尚未形成连续液滴的状态,或动密封点每分钟滴漏超过指标5滴以上。一般泄漏会形成累积,落到高温管线或设备上可引起冒青烟或小火,短时间内一般不会造成较大危害;一般内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较小污染。

3)严重泄漏:指静密封点泄漏的液滴大于等于0.5滴/秒,并达到了液滴成线的状态,或动密封点每分钟滴漏超过指标10滴以上。

严重泄漏可能会引发火灾,并导致周边管线、设备损坏和环境污染,从而导致更大的火灾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严重内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污染。

5)不可控泄漏:指因为密封失效或者管线设备严重腐蚀穿孔、断裂导致的危险化学品突然间大量泄漏的情况。不可控泄漏会因泄漏介质或周边环境不同导致重大火灾、爆炸、人员窒息、中毒死亡等恶性事故的发生。特别严重时,还会对周边居民、厂矿企业、机关学校等造成严重威胁;不可控内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严重污染。

6)惰性气体泄漏分级参照危险化学品气体泄漏标准。7)真空管道泄漏一般指空气进入真空设备管道内部,属于气体泄漏的一种。

二、泄漏风险防控计划

1、识别泄漏风险

(1)全面开展泄漏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依据有关标准、规范,组织相关人员对可能存在的泄漏风险进行辨识与评估,结合岗位实际设备失效数据或历史泄漏数据分析,对风险分析结果、设备失效数据或历史泄漏数据进行分析,辨识出可能发生泄漏的部位,结合设备类型、物料危险性、泄漏量对泄漏部位进行分级管理,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当工艺系统发生变更时,要及时分析变更可能导致的泄漏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2)定期对易发生逸散性泄漏的部位(如管道、设备、机泵等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排查出发生泄漏的设备要及时维修或更换。实施泄漏检测及维修全过程管理,对维修后的密封进行验证,达到减少或消除泄漏的目的。

(3)各分厂、岗位根据所使用的物料危险性和泄漏量,对可能发生严重泄漏的设备,要采取第一时间能切断泄漏源的技术手段和防护性措施。实施源设备泄漏事件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加强对生产现场的泄漏检查,努力降低各类泄漏事件发生率。

(4)规范工艺操作行为,降低泄漏几率。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工艺参数大的波动。装置开车过程中,对高温设备要严格按升温曲线要求控制温升速度,按操作规程要求对法兰、封头等部件的螺栓进行逐级热紧;对低温设备要严格按降温曲线要求控制降温速度,按操作规程要求对法兰、封头等部件的螺栓进行逐级冷紧。要加强开停车和设备检修过程中泄漏检测监控工作。

(5)加强泄漏管理培训。各分厂、部门要开展涵盖全员的泄漏管理培训,不断增强员工的泄漏管理意识,掌握泄漏辨识和预防处置方法。

2、泄漏风险防控的基础建设(1)、设置重大危险源SIS安全监控系统,保证一旦发生泄漏后紧急切断与系统的联系。

(2)、危险化学品罐区设置防腐防渗围堰,保证泄漏液不会外漏排入外环境。(3)、重大危险源丙烯腈罐区设置设置泡沫灭火系统和水幕墙。(4)、危险化学品罐区均设置泡沫灭火系统和消防水系统,并配备有足量的手提式和推车式灭火器。

(5)、生产岗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坚持密闭操作,并在动静密封点处设置泄漏收容容器。

(6)、生产系统使用或存在危险化学品岗位和装备处均设置监控系统,并配备足够的灭火装备和泄漏收集设施。

2、泄漏风险防控的人为管理(1)泄漏管理主要包括泄漏检测与维修和源设备泄漏管理两个方面。要通过预防性、周期性的泄漏检测发现早期泄漏并及时处理,避免泄漏发展为事故。

(2)泄漏检测与维修管理工作包括:配备监测仪器、培训监测人员、建立泄漏检测目录、编制泄漏检测与维修计划、验证维修效果等。

(3)源设备泄漏管理工作包括:泄漏根原因的调查和处理、泄漏事件的评定和上报、泄漏率统计、泄漏绩效考核等。泄漏检测维修工作要实行PDCA循环管理方式。对所有的泄漏事件都要参照事故调查要求严格管理。

(4)建立定期检测、报告制度。对于装置中存在泄漏风险的部位,尤其是受冲刷或腐蚀容易减薄的物料管线,要根据泄漏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的周期性测厚和泄漏检测计划,并定期将检测记录的统计结果上报给企业的生产、设备和安全管理部门,所有记录数据要真实、完整、准确。

(5)建立处理、消除管理制度。企业发现泄漏要立即处理、处置、及时登记、尽快消除,不能立即处置的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建立设备泄漏台账,限期整改。加强对有关管理规定、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记录文件以及采用的检测和评估技术标准等泄漏管理文件的管理。

(6)本公司装置设备、材料采购上要严把质量关,确保所采购的设备、材料质量合格。

(7)开工前生产部应组织编制详细的开工方案,对升温、升压等操作进行详细的规定;确保装置在开工和正常生产过程中运行平稳,避免大幅度的温度和压力变化造成的泄漏。

(8)生产岗位应对生产区、罐区对一般泄漏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及时做到早发现、早治理,防止泄漏扩大。

(9)任何人发现化学品泄漏、工艺泄漏时,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逐级上报。对于大量化学品泄漏,经应急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请求外部援助。

(10)在采取任何控制措施时应本着不会暴漏于化学品危害中或发生任何可能的伤害的原则进行处理。

(11)员工必须清楚处置处理化学品泄漏应配带的防护用品、泄漏预防设备及泄漏控制设备的储存位置。泄漏必须以如下的原则处理:停止泄漏、围堵泄漏、清除泄漏。

(12)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确保能够采取正确的措施预防和控制化学品的泄漏。

(13)可能发生泄漏或释放的区域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危险化学品仓库、重大危险源罐区、配料罐、聚合釜、DAC生产装置区、水合装置区、卸料装置等区域必须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泄漏可能性较大的区域和存放高危险物品的区域,必须进行特护的监测检查。

(14)在对有泄漏可能的物质进行运输和装卸时必须格外注意,将泄漏的潜在可能降到最小,员工也要定期进行培训,并在发生事故及时报告。(15)所有设备及工艺的操作程序中必须有适当的规定来预防泄漏或将其减至最少,操作中必须提供总体的要求及细节说明,如操作顺序、设备或管道减压、管线断开、设备净化、停电补救等。

(16)各分厂应定期对储罐、管道、排气口、加料口、设备等定期进行检查,装卸原料时不应发生泄漏现象,如有泄漏应及时采取措施。

(17)在大量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区域和存在罐、釜、塔满溢可能性的区域,必须准备有泄漏控制器材来防止化学品进入下水道或溢出。

三、泄漏的应急响应

1、泄漏检测(1)泄漏检测范围。泄漏的检测包括日常巡视检查检测和发生泄漏的专业检查检测。公司各岗位当班员工负责本岗位分管范围内的储罐、设备、管道、阀门、机泵及整个生产过程物料储存、输送、使用的泄漏日常检查检测管理;泄漏的专业定性定量检测一般泄漏由由公司化验室负责,严重泄漏 由公司安环部外协专业机构完成。

(2)泄漏检测周期。日常检查检测一般一小时一次,发现异常时及时增加检查频率。专业检测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3)泄漏检测程序。检查检测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然后按照逐台逐段进行检查,若发现滴漏、气体外泄,按泄漏的级别及程序进行汇报和处理;每次的检查检测结果要填写有关的记录,记录要求清楚、准确、完整,并在泄漏现场做出标记。

(4)泄漏检测方法。日常检查检测主要用眼睛观察、耳朵听声和可燃气体检测仪检测。

空气中油蒸汽的检测所取气、液样要符合规定,取样化验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最少为两人同行,否则不得参与检测取样工作,检测的数据要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若现场检测人员感到不适或接到撤离的指令后,应立即撤离。

(5)重大泄漏现场实时监测由公司化验室负责应急环境污染物监测或委托县环保局监测站监测。

(6)根据泄漏的扩散速度和当时气候、地域特点,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7)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环境污染变化趋势,预测事件的发展情况,为公司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2、泄漏的报告。(1)泄漏报告程序。首先发现泄漏人根据泄漏情况及时汇报给当班班长,班长检查落实泄漏级别后,微小泄漏及时通知当班调度和生产部,安排维修人员及时检修;漏点较大但对环境不会造成较大危害时,及时通知当班调度和生产部,安排维修人员及时检修;如果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时,应及时通知当班调度、生产部和安环部,由生产部或安环部负责人汇报给分管经理和总经理,由分管经理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发生重大泄漏事故时应由应急指挥部联络组向县消防、环保、安监、公安、医疗、当地政府等单位报告。

(2)任何人发现化学品泄漏、工艺泄漏时,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逐级上报。对于大量化学品泄漏,经应急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请求外部援助

3、泄漏的应急响应

(1)根据泄漏级别启动泄漏应急处理措施,发生重大泄漏时: a报警,应按照泄漏报告程序进行。要及时报警用以通知应急中心和消防队员。穿戴正确的防护用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停止泄漏。停止周围所有工作并确保无点火源。按应急中心指令正确关闭泄漏所在区域生产线。将所有员工撤离至上风向的集合地点。用路障、警戒线或其他隔离物质将泄漏区域隔离,避免其他人员误入其中。

b现场保护。由公司岗位班长和值班人员负责,公司应急救援队保卫科的人员到达现场后,由保卫人员负责现场的保护工作。

(2)所有全厂紧急响应决定必须由应急领导小组结合化学品工艺、物料的危害、泄漏原因及天气情况等综合因素,判断并做出决定。

(3)情况紧急时需要控制和阻断所有通道,以免不知情的人员进入。(4)泄漏处理过程中的公众安全应急响应 a立即将泄漏区周围至少隔离50米。b撤离非指派人员。c停留在上风向。

d不要进入地势低洼地区。

e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用大量清水冲洗物料污染处。f呼叫120或者其他急救医疗服务中心。g如果患者停止呼吸,应进行人工呼吸 h如果出现呼吸困难应进行吸氧。i脱去并隔离受污染的衣服和鞋子。j保持患者温暖和安静。

k应让医务人员知道事故中涉及的有关物质,并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四、泄漏物的消除处理

1、.必须尽力减小泄漏的危害和影响,直到泄漏完全被控制。如果泄漏会产生蒸汽且物料是水溶性的(如氨气),水雾可以极大程度的降低蒸汽的浓度。如果泄漏物是液体,应首先关闭排放系统各级阀门,阻止物料的泄漏。泄漏得到控制后,即可通过清理,真空吸收,挖掘,使用吸收剂,桶装等措施恢复泄漏现场。

2、.对于挥发性的液体,可通过使用泡沫灭火器将泄漏成功控制。吸抽的软管可穿过覆盖在泄漏物表面的凝胶状泡沫收集泄漏物。

3、对于大量粉尘的泄漏,水雾或水帘能提供有效的保护屏障。总之对于任何形式的泄漏,任何能够正确保护人员,终止泄漏的措施均应被采纳。及时的沟通,清晰理解各自的职责以及正确的响应措施都是安全有效响应的关键。

4、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引流到安全地点,防止外流

5、稀释和覆盖

6、收容(集)大量泄漏可用隔膜泵将泄漏物料收集到容器或储槽内,泄漏量小时,可用木屑、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并收集到密闭容器中

7、废弃,将收集的废弃物按国家危险废弃物的处理法规处置,用消防水洗消含有少量物料的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五、公司各种化学品泄漏的防控处理措施

1、丙烯腈罐区泄漏事故的处理措施

操作人员发现AN泄漏时,但一时不能控制局面,应采取如下应急措施:(1)立即切断贮罐有关联通阀门和电源;

(2)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及时查明AM泄漏部位及原因,下达应急救援指令;

(3)抢险队来到事故现场后,迅速佩戴必备的防护器材和用具,在岗位操作人员的配合下,实施抢险抢修;

(4)当班调度员应做好停车工作;(5)本岗位及与本岗位较近的岗位除少数人员处理事故外,其余人员应快速疏散到安全地带。

(6)抢救人员到现场后,实施现场中毒人员和受害人员救护;(7)化验人员到现场对危险源的危害检测,并作出定性定量结论;

(8)针对AN泄漏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和空气造成的危害及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9)应急救援组应在人员撤离后清点人数,并及时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10)救援组立即将泄漏的AN放入事故池中,并加水稀释,再添加NaoH、磺酸,生成无毒聚合物,再入污水站处理。

2、白油罐泄漏事故处理措施

(1)当白油罐(或白油输送管道)泄漏(或大量白油泄漏),但一时不能控制事故局面时,应立即停车,切断有关阀门和电源;

(2)立即用大量的水稀释并向公司救援指挥部报告,迅速通知当班调度员及维修工到现场查明事故原因,及时由现场指挥人下达应急救援指令;

(3)抢险队立即到现场,实施抢救、抢修;

(4)距离白油罐较远岗位可按操作规程停车;采取卸压、切断电源等,避免连锁事故的发生;

(5)当白油罐或白油管道发生严重爆裂,无法实施堵漏作业时,应立即用大量的水稀释,并排到到事故池内,加偏铝酸钠进行消解。

(6)在实施自救的同时,公司救援指挥部应马上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社会支援;调动消防队,进行全方位,立体化抢救;(7)医疗救护人员到现场后,立即救护中毒和受害人员;(8)根据当时风向,风速和白油泄漏情况,判断其可能扩散的方向和速度,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通知(或上报)上级领导部门,并通知有可能被白油泄漏污染的居民进行疏散和转移;

(9)事故处理后应对现场进行洗消;

(10)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写出事故报告,将事故报告报上级有关部门;

3、丙烯酰胺泄漏事故的处理措施

(1)当闪蒸器、提浓塔或AM贮槽外漏会造成人员中毒,应立即报告公司作停车处理;

(2)调度员通知锅炉停止向干燥机送蒸汽,疏散人员到空气新鲜处;(3)当人员发现中毒时,应立即通知抢险队现场抢救,将中毒(轻微)送到空气新鲜处呼吸新鲜空气,并吃解毒药品,重者立即送医院救治;

(4)抢修队到现场后,应穿戴防护用品,立即进行抢修。

(5)将泄漏的AM溶液收集到固定的容器内,加入CuSo4进行消解处理,形成无毒的自聚物。

4、盐酸、烧碱、丙烯酸贮罐泄漏事故的处理措施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受害人员;(2)当危害物触及人身时,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在清洗同时,将沾有酸、碱的衣服迅速脱去,直到冲洗干净为止;

(3)如危害物溅入眼内,要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眼、脸然后送医院救治;(4)如烧伤过重或范围过大时,要将受害者立即送医院治疗;

(5)盐酸、液碱、丙烯酸泄漏,可集中收容入事故池,分别碱、酸进行中和处理。处理后的事故液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5、蒸汽管道泄漏的处理措施

(1)发现管道蒸汽泄漏的人员,要立即向当班班长、段长、分厂厂长及调度汇报。

(2)分厂及班组有关人员立即到达现场,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查找泄漏点,确定泄漏影响范围,关闭相关阀门,必要时关停总阀。

(3)泄漏处周围要做好安全措施,防止蒸汽伤人。同时要密切监视损坏部位的发展趋势,做好事故预想。

(4)分厂及维修相关人员要尽快决定抢修方案,并上报公司(5)根据抢修方案,动力分厂组织抢修力量,准备抢修所需材料、工器具等,装设照明,搭设脚手架,办理工作许可证后,对泄漏点进行抢修。

(6)处理人员应做好防烫准备,按要求穿戴防烫服、防烫面具和防烫手套,同时有人进行安全监护。

(7)泄漏点冷却下来后,应组织人员查明泄漏原因,焊接管道,更换发生损坏的阀门或垫片。

6、天然气泄漏的应急处理措施

(1)在处理天然气泄漏,排除险情的过程中,必须贯彻“先防爆,后排险”的指导思想,坚持“先控制火源,后制止泄漏”的处理原则,灵活运用关阀断气,堵塞漏点,善后测试的处理措施。

(2)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严禁车辆通行和禁止一切火源,如禁止开关泄漏区电源。

(3)天然气一旦发生泄漏,排险人员到达现场后,主要任务是关掉阀门,切掉气源,如果是阀门损坏,可用麻袋片缠住漏气处,或用大卡箍堵漏,更换阀门。若是管道破裂,可用木楔子堵漏。积极抢救人员,让窒息人员立即脱离现场,到户外新鲜空气流通处休息。有条件时应吸氧或接受高压氧舱治疗,出现呼吸停止者应进行人工呼吸,呼吸恢复后,立即转运至附近医院救治。

(4)及时防止燃烧爆炸,迅速排除险情。现场人员应把主要力量放在各种火源的控制方面,为迅速堵漏创造条件。对天然气已经扩散的地方,电器要保持原来的状态,不要随意开或关;对接近扩散区的地方,要切断电源。

(5)用开花水枪对泄漏处进行稀释、降温。

危险废物泄漏处置及消防演练实施方案 篇6

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北京航天凯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候选单郑州大学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北京市志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候张 统 王守中 董春宏 刘朝阳 王剑峰 倪 军 许 宏 卢林刚 方小军 韩 丽 李志颖 侯瑞琴 刘士锐 王开颜 选人 马 文

项目属环境保护与公共安全领域。1.研究目的我国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大国,引发的恶性事故呈多发上升趋势,由此造成的环境污染以及生态破坏问题给城市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尽管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了严格的监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但因缺乏快速高效的处置技术和装备,在事故面前往往束手无策。为此,北京市科委设立重大专项,军地共投入3000余万元,自2009年始,针对占比达44%的酸性化学品,尤其是腐蚀性强、易挥发、有毒有害的典型酸性化学品泄漏事故,展开监测预警与评估技术、泄漏应急处置及污染治理技术与装备研制,取得了系列技术创新和关键装备突破。2.主要技术创新(1)提出了酸性危险化项目简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与污染防治方法,研制出酸性化学品泄漏事故监测预警与评估决策系统;(2)创造发明出以硝酸、硫酸、硫化氢等为代表的有毒有害典型酸性化学品泄漏的环保型专用及通用处置粉剂,开发出泄漏介

危险废物泄漏处置及消防演练实施方案 篇7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

2004年5月

一、总则

1、复核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批复》(国函【2003】128号文),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环发【2004】16号文),以及《关于落实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有关安排及下一步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04】144号),为贯彻落实《全国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基于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及要求,特制订本项目复核大纲,开展规划项目复核工作。

项目复核的目的是:检查项目前期工作情况,严把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和质量关,规范项目建设,保证项目技术水平,保证投资效益,切实实现安全处置。

2、复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国务院关于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批复(国函【2003】128号)

关于印发《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环发【2004】16号)

关于落实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有关安排及下一步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04】144号)

关于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项目复核委托函(环财【2004】22号)

关于严禁建设简易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的紧急通知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

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

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

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选址、设计与建造规范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3]199号文件)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74号)。

3、复核原则

遵守《规划》。规划确定了7条原则:(1)集中处置、合理布局,(2)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统筹规划和建设,(3)采用先进实用、成熟可靠技术,切实实现安全处置,(4)功能齐全、综合配套,(5)加强监管能力建设,(6)提高设备制造水平、积极推进产业化,(7)先行试点、稳步推开。这是开展《规划》项目前期工作、进行项目复核的基本原则,并贯穿于规划实施的全过程。

因地制宜。各地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条件等差异较大,需要在项目复核工作中,在保证安全处置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保项目建成并发挥作用。

协商完善。我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经验不多,项目复核的目的就是通过听取多方意见、集思广益,完善建设方案等前期工作,在项目复核过程中,本着在法规和技术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复核人员与项目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面平等讨论、磋商,完善可研报告。

客观公正。项目复核以确保建设水平为中心,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向各地收取项目复核评估费用,明确项目复核的范围和重点,客观公正地提出合理意见,推进《规划》项目健康运作。

4、复核重点

本大纲的复核对象为《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凡纳入《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项目,必须由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对项目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纳入国家投资计划。

本复核大纲即是国家环保总局开展项目复核时的依据和标准,主要针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规划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和环保局项目审批时也可作参考。

项目复核的中心是通过检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和深度,保证建设水平的基本目的。项目复核重点分为2个方面,一是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说明如何实现安全处置和达标排放,二是各项项目前期工作是否具备开工和资金拨付条件。主要复核要点为:(1)项目建设的布局、规模、选址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合适可行,(2)项目配套条件如项目业主、配套资金、收费政策是否落实,(3)项目的技术工艺设备能否实现安全处置,(4)项目投资和财务评价测算的收费标准是否合适。

5、组织形式

项目复核工作由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国家环保总局规划财务司组织项目复核工作,由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以下简称规划院)具体承担项目复核及相关技术工作。

规划院组织复核专家组,通过召开专家组评估会议、征求专家书面意见、现场考察等形式,形成项目复核意见。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领导小组通过会议形式审议复核意见,形成复核结论,提交国家发改委。

6、复核程序

各省发改委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对规划项目进行审批后,将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有关批复文件等材料同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国家环保总局提出申请,上报,进入项目复核阶段。具体程序可以分为如下6个步骤:

1、程序审查。收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后,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首先进行程序性形式审查,审查项目材料是否齐全、工艺技术路线是否基本符合有关要求、地方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复等。对于材料不齐全、工艺技术路线明显不符合相关要求、可研内容和深度明显达不到要求的,告知省级审批部门核项目单位,补充相关材料后重新进行程序审查。

2、专家初审。对材料基本齐全、工艺技术基本合理的项目,规划院将有关材料提前发送复核专家,根据专家书面意见,规划院适时组织专家评估会议,必要时可请项目业主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到会,质疑、讨论,形成专家组评估意见。对于项目复杂、影响较大的项目,可以进行现场考核。

3、交换意见。规划院将结合程序审查和专家评估意见等,与项目业主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进行协商,交换初步审查意见,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和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要求达成一致。

4、修改完善。对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应根据项目初步审查意见,请项目单位补充、修改和完善,对项目规模、选址、技术、投资等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报原审批机关对可行性研究报告重新报批。

5、提交复核报告。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完善并能达到复核要求后,由规划院综合专家意见、项目进展情况、可研报告修改情况等,向国家环保总局提交复核意见。

6、会议审查。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复核进展情况,召开会议,审议项目复核报告,会议通过后即转送国家发改委,纳入国债投资计划。

为提高效率、少走弯路,规划院将派专家参加各地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会和环境影响评审会等,在各地提交项目复核申请、正式开展项目复核之前提前介入、前置审核,尽可能规范项目前期工作、保证项目前期工作进度。

二、布局复核

遵循《规划》确定的集中处置、合理布局的基本原则,各省项目布点数量和布点位置以《规划》项目表为基础。严格控制在项目表外新增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布点。在不增加布点的基础上,确需改变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地点(城市)的,需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结合对废物产生量、运输距离等因素,对布局方案进行比选、论证,经核实后可以作个别调整。

鼓励城市交通发达、城镇密集地区的城市联合建设、共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按照无害化的要求自行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接纳处置周边地区同类型的危险废物。鼓励依托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建设区域性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鼓励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统筹建设。省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所在的城市,原则上不得再另行新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可在同一场址分别建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或者选择能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统筹处置的工艺设备。

坚持“三位一体”的建设模式,原则上要求新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必须在同一地点同时配备综合利用、焚烧和安全填埋等工艺装置。采用焚烧工艺处置医疗废物的城市,可以考虑焚烧当地适宜焚烧的危险废物,并在设计上应进行充分考虑。

三、选址复核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场址具有较高的社会敏感性,必须在环境、社会、经济上充分可行。应综合考虑处置设施的服务半径、运输距离、交通、土地利用状况、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条件、基础设施状况、公众意见等因素,在综合比选基础上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应附项目选址位置图(包括各个备选地址),并同时标识周围水域、主导风向、交通干道、居民区、饮用水源地、工业区、危险废物重点产生源等与选址有关的情况。可研报告中可列出2~3个备选场址,经比选后推荐首选场址。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还要在可研中确定各中转站的选址。

首先复核项目材料是否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国家环保总局(或省局)的批复意见。二是复核环境影响评价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是否落实。三是复核场址环境地质、工程地质等资料。危险废物填埋场应附有地质勘探报告,有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下水位等有关参数。四是复核是否有当地规划、土地管理等有关部门的许可证明材料(如征地批复文件、报批文件等)。五是复核以及水、电、路等配套条件落实情况,包括水量水质、用电负荷、供电等级、供电协议、变配电方案等。

四、建设规模复核

1、废物产生量调查

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提交项目覆盖区域内危险废物产生量的详细统计数据和调查数据。将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除医院临床废物以外的45种废物和列入《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医疗废物纳入相应的产生量统计范围,并要求70%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产生量落实到具体的产生源,并在报告中附主要产生源清单,并分地区、行业、处置途径、现状处置情况等进行分析,给出目前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基本流向和对应数量。

医疗废物产生量应通过对不同类型的代表性医疗机构实际调查,区分病床和门诊医疗废物产生量,参考国内外经验数据,综合分析得到全部医疗废物产生量,并将医疗废物产生量最后全部折算到病床上。应同时给出各医疗机构的床位数、病床使用率、门诊量数据,尤其需要对传染病院床位数情况予以单独说明。除分析正常情况下的产生量外,还要考虑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等特殊情况下的医疗废物产生量。

2、废物性质调查

在进行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调查时,应结合实测情况进行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特性分析。主要包括物化性质分析和生物毒性分析,如热值(高位热值和低位热值)、成分(水分、灰分、挥发分、可燃成分)、固态碳、容重(密度)、有机和无机成分、元素分析(尤其是氯、汞、钙和铅)、pH值等,对于医疗废物,还需要进行细菌总数、大肠菌数、沙门氏菌等生物毒理指标分析。

3、建设规模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产生量应按照处置工艺的不同,分类汇总。充分考虑项目初期收缴率不足、政策执行不到位等因素,建设规模的确定不应以预测期期末的规模确定,防止规模过大。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必须对区域内已建成或在建的其他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包括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回收企业)有明确的处置方案,否则不应将区域内所有需要集中处置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量作为确定建设规模的依据。对于可以被城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统筹处置的易焚烧类危险废物,不能在区域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和城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规模确定上双重计算。

省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安全填埋场的规模需要根据区域危险废物的调查,综合考虑需直接填埋的危险废物、需经过预处理后填埋的危险废物以及区域内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处置后的残渣等因素确定。填埋场能够容纳的填埋废物的实际体积应是在理论容量的基础上,考虑填埋废物的初始密度、上覆压力作用下的最终压实密度,以及覆盖层物质的体积、固化处理添加物的体积等因素后确定。安全填埋场应当保证建成后具有10年或更长的使用期。填埋场应合理确定分期建设规模,严禁一次建成。

医疗废物建设规模一般不应超出规划中确定的规模。

原则上不容许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主体设备配备备用能力。危险废物系统配置上应满足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在检修期间的贮存需要。对于医疗废物,可以采取冷藏、利用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处置、临时委托相邻城市医疗废物处置等途径解决设施检修期间的处置需要。

若采用回转窑焚烧炉,一般不应配备2个以上(含2个)的同类型生产线。确需配备的,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并详细说明多个生产线之间的工艺组合关系、与尾气处理系统的匹配性等问题。

确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模要充分考虑规格化因素。可以按照40、30、20、15、10、8、5、3吨/日进行设计。

五、收集运输系统复核

危险废物收集运输系统包括危险废物中转站设置(中转站数量、选址、占地面积、主要配置、收运范围)、收运时间和频次、收集容器、贮存设施。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系统包括运输路线、车辆配置、周转箱规格和个数、收运时间和频次,一般情况下不宜建设中转站。收集运输系统应提出全过程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应急措施等管理要求。

1、危险废物中转站

危险废物中转站可按照“一市一站”原则,综合考虑服务区域、运输距离、交通等因素,同时满足环评要求,合理设置,配备必要的收运车辆,明确中转站贮存时间。

2、收运方式

危险废物: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应采用不同的运送车。所配备的运送车辆应满足运送周期内的废物产生量,并合理地备用应急车辆。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结合废物调查,确定各类运输车辆的规格、数量、要求。

医疗废物:由集中处置单位负责向各个收集点提供专用的周转箱(桶)收集,配备数量时根据产生数量和医疗废物密度(无实测数据时一般可采用200kg/ m3)计算得出,同时考虑到周转箱互换情况,保证一定的富余数量。医疗废物运输一般应采用陆路方式运输。转运车数量根据运输路线合理确定,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一般情况下,转运车的有效载重为1吨。对于传染病医院产生的高度感染性医疗废物,使用固定车辆转运,并且不得再混运其它医疗废物。

3、收运路线和频次

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的废物运送路线图应兼顾安全性和经济性。应明确收集频次和运输路线,并落实到各产生量大的企业或医疗机构。运送路线要求要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域和交通拥堵道路。

4、贮存设施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明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进场贮存操作程序、贮存设施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计包括不同危险废物贮存容器的选择、形状、材质;贮存库设计面积、分区情况;附属设施(隔离设施、报警装置、防风防晒防雨设施、消防设施、警示标志)的设计;防水设计;污水收集设施设计;贮存设施示意图等。

医疗废物贮存设施设计包括面积、分区情况(冷藏库与普通库、高度感染性医疗废物和一般医疗废物等);附属设施(隔离设施、报警装置、防风防晒防雨设施、警示标志)的设计;防水设计;污水收集设施设计;贮存设施示意图等。

填埋场应设暂存库,暂存库内应分区设置,以便将已经检测和未经检测的废物分区存放,经过检测的废物按物理化学性质分区存放。

省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贮存库应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贮存面积专供省级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使用。

六、高温热处理系统复核

1、进料配伍

接受鉴别

危险废物接收系统包括自动计量设施、卸料设施、卸料场地。自动计量设施应具有称重、记录、传输、打印与数据处理功能。其中地磅的规格应按运输车最大满载重量的1.7倍设置。卸料设施、卸料场地应满足危险废物运输车顺畅作业的要求,同时卸载区应设置必备的消防设施。

处置设施应设置化验室,配备危险废物特性鉴别的仪器设备。化验室仪器的规格、数量及化验室的面积应根据处置设施的运行参数、规模等条件确定。

进料系统

根据焚烧厂的规模和不同危险废物的物理化学特性,应针对不同物理形态的废物确定不同的进料方式和装置。在焚烧炉炉体结构设计上应体现出不同的进料口设计。同一焚烧设备处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时,医疗废物应有单独的进料路线、装置和系统配置要求。危险废物入炉前应酌情进行破碎和搅拌处理。

进料系统实现自动进料,进料口应配制保持气密性的装置(可采用双闸门密闭连锁控制);进料路径畅通,防止堵塞;进料系统应处于负压状态,防止有害气体溢出;液体废物输送时,充分考虑防腐和防堵塞。医疗废物进料口的尺寸应与采用的包装袋和利器盒的尺寸相配套,保证包装物完好、顺利地进入焚烧炉。

配伍系统

应根据产生量调查,确定入炉掺配的原则,根据废物的状态、产生量和燃烧热值进行入炉的搭配,明确废物的高位热值和低位热值,设计合理的废物配伍方案,给出严禁入炉废物、可以直接入炉的废物以及可以进行组合后入炉的废物,提出配伍和入炉的基本要求。

2、焚烧工艺设备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进行炉型比选,确定焚烧炉工艺、设备设计参数、结构、尺寸,以及焚烧系统关键设备的技术性能,列出焚烧系统设备一览表(设备名称、材质、规格、型号、数量、国产或进口)。需详细阐明工艺技术来源和特点,该工艺和设备近3年内在相似工程中成功应用的2个以上的实例。可以进一步在可研报告附录给出设备说明书、必要的设备图纸等技术资料,并有主要设备性能参数保证书以及清楚表达设备的系统组成、构造、性能、特点的图纸和说明,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

热工计算

采用高温热处理系统(包括焚烧、热解工艺等)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基于物料性质,详细论述焚烧系统的热工平衡,明确理论热工平衡和实际热工平衡之间的差异,为工艺控制选择奠定基础,同时提交沿程的温度平衡、热平衡和物料平衡数据。

在温度平衡中,根据国家标准要求和相关技术要求,同时兼顾各装置的适应性和考虑物料含氯量的露点温度,明确焚烧系统中各控制点的温度控制值和控制幅度,其中包括第一、二燃烧室出口中心温度,余热回收系统、急冷室、除酸装置、布袋除尘装置和烟囱的出口温度等。

根据热力学原理和温度平衡值计算得出焚烧系统、余热回收系统等热量。明确第一、二燃烧室的燃料补充量;明确理论空气量、过量空气系数,理论/实际需要烟气量和产生烟气量,余热回收系统和急冷塔用水量(或为产生蒸汽量)。

应给出工艺各段(包括尾气处理等)关键元素(如氯等)和物质的排放速率和排放量,以及各类消耗物质,如石灰石、活性炭等的使用量,得到污染物排放的源强,同时应考虑事故排放量的计算。

炉型选择

危险废物焚烧炉型应优先采用对废物种类适应性强的回转窑焚烧炉。医疗废物焚烧炉型选择时,单台处理能力在10吨/日以上的焚烧炉应优先采用回转窑焚烧炉,鼓励采用连续热解焚烧炉;小于10吨/日,优先采用连续热解焚烧炉、高温蒸煮等工艺,严禁采用单燃烧室焚烧炉和炉排炉。积极发展和鼓励其他新技术的开发和示范建设。

设备性能

焚烧处理系统应该包括进料系统、焚烧炉、燃烧空气系统、辅助燃烧装置、残渣处理系统、紧急排放烟囱等。进料系统主要设备包括加料器、料仓、传输带、液压推料器。焚烧炉必须配备一燃室和二燃室,燃烧室后设置紧急排放烟囱。燃烧空气装置一般由一次风机、二次风机、空气加热器、其他辅助系统组成。辅助燃烧装置包括储油箱、油泵、减压阀、阻火器、截门、过滤器、放空阀和燃烧器等。

焚烧炉应选择技术成熟、自动化水平高、运行稳定的焚烧炉。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具备一定超负荷处理能力。实现连续、自动的投料和清灰。配备有运行工况(温度、炉压、一氧化碳、氧气)的在线监测装置、自控连锁装置、记录装置;焚烧炉应设置防爆门或其他防爆设施,燃烧室后应设置紧急排放烟囱,并设置联动装置使其只能在事故或紧急状态时才可启动。燃烧器具有自动点火、大小火自动调节、灭火保护、故障报警等功能以及良好的燃料分配和合理配风的性能。风机的最大风量应为最大设计风量的110%-120%,风量调节宜采取连续方式。采用油燃料助燃时,储油罐总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冷启动点火用油量的1.5 ~ 2.0倍。供油泵不宜少于2台,且应有1台备用。供油、回油管道应单独设置,并在供、回油管道上设置计量装置和残油放尽装置。采用重油时,还应设置过滤装置和蒸汽吹扫装置。引风机采用变频调速电机,注意材质防腐问题,需要配备备用引风机。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逐一说明设备性能参数,如燃烧配风机(空气需要量、风机型号、流量、全压、电机、功率)、引风机(排烟量、风机型号、流量、全压、电机功率)、废液泵(废液量、容积、供液量、液泵能力、型号、流量、工作压力、电机功率)、油泵(小时油耗、容积、供油量、油泵型号、流量、工作压力、电机功率)、水泵(包括湿式除尘器水泵、余热锅炉供水泵和热水泵,流量、型号、扬程、电机功率)、烟囱(排烟量、烟气流速、直径、高度、材质)。

结构尺寸

结合焚烧炉工艺设计过程,可研报告中要求确定出焚烧炉的主要规格, 应详细给出焚烧系统关键部分(一燃室、二燃室、烟气处理等)的基本结构、重要尺寸,这些尺寸与焚烧系统的烟气流速、烟气量、停留时间、处置效果相互耦合。如回转窑的重量、耐火材料的重量、炉长、外径、内径、有效尺寸、耐火材料(包括隔热和受热耐火材料)种类和厚度,倾角、转速、炉壁材料。针对腐蚀、堵塞、结垢等问题,设备必须设置必要的检修孔,检修孔设计要考虑实际操作可能。

推行主要设备规格的标准化。对于10、20、30、40吨/日的回转窑处理系统,回转窑外壳内径一般应分别为1.8、2.4、2.8、3.0米,长径比为6~12,转速一般为0.4~3.5r/min,停留时间为30~60分钟甚至更长。

材质要求

烟气中含有HCl和SO2等腐蚀性很强的气体,发生低温腐和高温腐蚀,需要考虑设备、材料、烟气净化装置的防腐、耐高温等问题,尤其对于医疗废物、氯或氟等元素含量较高的危险废物,应选择适宜的防腐材质,以确保处置系统正常运行。投资估算应与材质的选择相联系。

焚烧炉所采用的耐火材料的技术性能应满足焚烧炉燃烧气氛的要求,质量应满足相关的技术要求,能够承受焚烧炉工作状态的交变热应力。对回转窑内膛、二燃室、烟气净化处置系统等选用与适应温度分布和变化幅度的耐火材料,并指明各耐火材料相应的耐火温度。

明确引风机、设备、余热锅炉、洗涤塔、除尘器、布袋(滤袋和袋笼)、烟囱等环节的材质,根据露点温度等因素,选用具有抗酸、抗腐蚀、抗干湿的材料。

应特别关注余热利用锅炉材质问题,充分考虑烟气对锅炉的高温和低温腐蚀问题。

3、尾气处理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明确采用的烟气净化系统的组成,尾气处理必须包括急冷、除酸、除尘、控制二噁英和重金属装置等,工艺必须完整。应详细说明各组成部分的工艺、参数、结构、尺寸、材质,分析其与废物特性、焚烧污染物产生量的变化的适应性,根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特性、系统工艺、热工计算等确定污染物的产生量、浓度、削减量、处理效率、排放浓度。

余热回收

应综合考虑焚烧厂的规模、废物种类和特性、用热条件以及经济性等因素后,确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热能是否利用以及利用方式。余热锅炉选择时应充分注意焚烧烟气的高温和低温腐蚀问题,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明确锅炉材质。余热利用锅炉宜选择中压参数的自然循环锅炉。焚烧热能的利用应避开200-6000C的温度区间。利用焚烧热能生产饱和蒸汽或热水时,热力系统中的设备和技术条件应符合国家《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1992)的有关规定。对“热电联产”需进行经济性评价。回转窑的余热可以回用于一次风或二次风的加热。如果焚烧规模不大、无用热需求基本稳定的余热用户,或者进料含氯量大于5%时,不提倡余热利用。

急冷室

必须配备急冷室,控制烟气200~600℃温度区间的停留时间小于1秒,防止二噁英的再合成。急冷室要明确进口温度、出口温度、烟气停留时间、急冷室尺寸、进水量、容积传热系统和雾化器的参数指标。进水量(热能计算)可以参照类似净化设备取容积传热系数为520~615 kJ/m3·h·℃,烟气流速取2~315m/s。采用湿法急冷时,要注意引风机等设备材质要求。

酸性气体去除

根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特性分析,得出酸性气体污染物的产生量、浓度等。酸性污染物的去除可采用半干法工艺或湿法工艺。应分析工艺选择的理由,注意尾气处理工艺与相关工艺的相关性(如废水处理工艺)。

半干法工艺包括吸收塔、雾化器等。应符合下列要求:(1)吸收塔的高度应能满足必要的反应时间;(2)吸收塔出口的烟气温度≥130℃,保证在后续管路和设备中的烟气不结露;(3)雾化器的雾化细度应保证反应器内中和剂的含水量完全蒸发。半干法对操作水平要求较高,如烟气在喷雾干燥吸收塔中的停留时间、吸收浆液中吸收剂的粒度和浓度、喷嘴等,需要确保足够的烟气停留时间。

对于含氯量高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采用湿法工艺具有一定的优势。湿法工艺具有同时净化颗粒污染物和气态污染物的功能。在控制循环利用废水颗粒物浓度等的条件下,湿法工艺产生的废水经过处理后可以部分循环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1)吸收塔的高度应能满足必要的反应时间,材料具备抗酸气、酸水性能等;(2)填料的耐久性和防腐性好、比表面积大等,吸收效果好;(3)喷淋管道;(4)废水处理。湿法工艺需要注意净化后烟气温度显著降低对最终烟气排放、扩散的影响,并应具有降低烟气含水量的措施。选用石灰作为吸收剂需要注意设备结垢问题。

活性炭吸附装置

主要是用来加强二噁英和汞等重金属的去除效率。位置可以设置在吸收塔和除尘器之间。优先选用椰壳活性炭或者经过处理后的活性炭。活性炭装置要明确反应剂量、浓度和接触时间和注射速度等。具体反应剂量由二噁英的含量和净化要求决定。注射速度约为100mg/Nm3。对于PAC和石灰浆液混合喷射系统,需要注意管道腐蚀、料浆粒径控制等问题,确保活性炭与烟气的湍流混合。活性炭喷射系统要有适当备用。应建立活性炭喷入系统与运行控制的联动自锁装置,系统内设低压和高压输送空气报警系统,当空气中压力损失不正常或管道阻塞时自动报警,设置活性炭喷入系统管道固体流探测器,对系统内无活性炭时自动报警。应定期对活性炭喷射体积计量器(螺旋)等进行校准、维护。

除尘

根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特性分析,明确其粉尘负荷、处理风量、粒径分布、平均/最大浓度、真密度、含氧量、湿度、酸碱性、温度和磨损性等。除尘装置要明确设计流量、含尘量、烟气温度、废气特性及排放标准。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适宜的除尘装置有湿法除尘和袋式除尘装置。其中普遍使用的有喷淋塔、文式洗涤器及布袋除尘器等。工艺的选择主要是从烟气特性、除尘器适用范围和分级效率、同其他净化设备的协同作用或反向作用的影响等角度来分析。烟气净化系统的除尘设备优先选用袋式除尘器,不得使用静电除尘和机械除尘装置。布袋除尘装置要明确其进气方式,烟气和尘粒下落方向,形状,滤袋形式、材质、尺寸、厚度、个数及其排列;过滤速度和过滤面积;区室数目;滤布材质及其承受的张力;清灰方式、清洗时间和频率;灰斗;旁路和热风循环系统;整体尺寸等。急冷水分在进入布袋之前应完全蒸发。

引风机和烟囱

风机要明确其引风量。引风机应采用变频调速电机。引风机材质要考虑防腐等问题。烟囱设置应符合有关规定。烟囱要明确其高度、出口内径、材质、排气温度、排气速率、污染物排放浓度和速率。引风机计算风量应包括下列内容:(1)在医疗废物焚烧运行中,过剩空气条件下的湿烟气量;(2)控制烟温用的补充空气量;(3)炉内喷水降温时蒸发汽量;(4)烟气净化系统投入药剂或增湿引起的烟气量的附加量;(5)引风机前漏入系统的空气量。

4、废水灰渣处理

残渣处理系统

残渣包括炉渣和飞灰,二燃室固态沉降物、换热器积尘、除尘污泥等。其中,炉渣处理系统应包括除渣、冷却、输送、贮存、碎渣等设施的设计。飞灰处理系统应包括飞灰收集、输送、贮存、排料、受料、处理等设施。应特别注意各装置的密封措施及飞灰的无害化处理技术的选取。

危险废物焚烧残渣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填埋处置。对于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3-1996)鉴别后不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可按一般工业废物处置。飞灰必须经过稳定化处理后再进行安全填埋。

医疗废物焚烧过程产生的飞灰属危险废物,飞灰必须密闭收集贮存,并按照GB18598《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固化填埋处置。医疗废物焚烧产生的炉渣可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经检测属于危险废物的除外)。其它烟气净化装置产生的固体废物按GB5085.3鉴别判断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如属于危险废物,则按危险废物处置,否则可按一般废物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残渣处理系统应有稳定可靠的机械性能和易维护的特点。炉渣和飞灰处理系统各装置应保持密闭状态,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危险废物残渣的运输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运输的标准来进行,应对残渣和飞灰的数量进行记录。

残渣处理装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与焚烧炉衔接的除渣机应有可靠的机械性能,有保证炉内密封的措施;(2)炉渣输送设备应有足够宽度;(3)应建有存贮焚烧残渣的设施,其容量宜按不低于5天的储存容量确定;(4)残渣处置装置设计要考虑残渣排出的温度对设备材质以及冷却设备的需求。

烟气净化系统采用半干法方式时,飞灰处理系统应采取机械除灰或气力除灰方式,气力除灰系统应采取防止空气进入与防止灰分结块的措施。采用湿法烟气净化方式时,应采取有效的脱水措施。

废水处理系统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焚烧厂废水处理系统部分包括运输车辆、转运工具、周转箱(桶)的清洗消毒废水、生产工艺废水、生活污水、雨水的收集、处理系统。对每类废水的产生量、污染物种类、浓度以及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对不同污染物的处理方法,处理成本,处理效果。

应按焚烧场的初期雨水、消毒水、尾气处理废水、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水等类型,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分别论述相应的水质、水量、浓度、去向、排放要求、处理工艺、设备和投资。

焚烧厂区排水应采用雨污分流制。焚烧厂内作业区周围应设置集水池,并且能够收集25年一遇暴雨的降水量。经收集池收集的贮存及作业区的初期雨水必须经过有效处理,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方可排放。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必须设置运送车辆清洗场所和污水收集消毒处理设施。清洗污水应收集入污水消毒处理设施,不可在不具备污水收集消毒处理条件时清洗,禁止向环境直接排放清洗污水。采用湿法尾气处理工艺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处置系统,必须配备完善的废水处理工艺。

医疗废物处置厂必须设置医疗废物运输车辆、转运工具、周转箱(桶)的清洗消毒间,清洗消毒间采取机械强制通风,全封闭、微负压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消毒水处理问题有单独说明。医疗废物焚烧厂清洗、消毒产生的废水按医疗机构产生污水处理,并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有关规定执行,产生的污泥属危险废物,应进行焚烧处理。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厂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宜优先考虑循环再利用,回用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25.1-1989)。当经处理过后的废水需直接排入水体时,需要考虑排入水体的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水质应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值。

采用湿法工艺对烟气进行处理时,必须建设完善的废水处理设施,除去废水中的重金属和有机物。各种设备冷却水和其他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可重复利用。

5、自控监测

焚烧系统必须配备自动控制和监测系统,在线显示运行工况和尾气排放参数,并能够自动反馈,对有关主要参数进行自动调节。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设备,在进料系统、焚烧控制、热能利用、烟气处理等工艺环节,能够实现自动监测、实时反馈、集中监视、分散控制、连锁自控、报警应急。应有一定自控系统和监测系统备品备件,确保焚烧系统长期运转。应包括自控和监测系统(包括监测分析试验室)的要求、投资等方面的内容。

自控系统

宜采用DCS 或者PLC自动控制系统。对贮存库房、物料传输过程以及焚烧线的重要环节,应设置现场工业电视监视系统。在中央控制室能通过分散控制系统实现对进料系统、焚烧系统、热能利用系统和烟气净化系统控制等的集中监视和分散控制。对不影响整体控制系统的辅助装置,可设就地控制柜,必要时可设就地控制室,但重要信息应送至中央控制室。对贮存库房、进料料斗料位、焚烧炉燃烧及除渣池状况应设置现场工业电视监视系统。料斗料位由抓斗起重机控制室的监视器显示,焚烧炉燃烧及除渣池状况由设置在中央控制室的监视器显示。应设置独立于分散控制系统的紧急停车系统。报告中应指明各工艺正常控制条件、控制条件允许变化幅度,以及超过允许变化幅度后的控制措施。对各动力设备的风机、油泵、水泵、灰渣传送带、进料装置等实现自动控制和显示。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附图详细表示自控系统情况。

监测系统

应对焚烧烟气中的烟尘、一氧化碳、硫氧化物、氧含量实现自动在线监测,并配有自动记录功能。鼓励对氯化氢进行在线监测。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应与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网。烟气黑度、氟化氢、氯化氢、重金属及其化合物应每季度至少采样监测1次。所有的自动监测数据应系统保留。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说明监测点位和监测项目。

6、系统配置

完整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应包含进厂危险废物运输系统、接收系统、分析鉴别系统、贮存与输送系统、焚烧系统、安全填埋系统、热能利用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残渣废水处理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电气系统、报警系统、应急安全防爆系统等14个系统,以及燃料供应、压缩空气供应、供配电、给排水、消防、通信、暖通空调、机械维修、车辆冲洗等设施。

完整的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中心应包含医疗废物收运系统、接收系统、贮存与输送系统、焚烧系统、热能利用系统(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烟气净化系统、残渣废水处理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电气系统、报警系统、应急安全防爆等系统,以及燃料供应、压缩空气供应、供配电、给排水、消防、通信、暖通空调、机械维修、车辆冲洗等设施。其中贮存系统要求配备冷藏贮存库,残渣处理系统要求密闭输送,并进行固化处理,车辆冲洗场要求对转运车辆和周转箱(桶)进行消毒处理。

复核时重点复核系统配置的完整性以及相互匹配性。对于每个组成系统,要求阐述清楚其组成部分、设计原则、设备要求、工作程序与内容等方面。

七、安全填埋系统复核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安全填埋系统设计原则;安全填埋场总体设计,包括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类型选择、总图布置等;接受和贮存系统设计;防渗系统设计,粘土防渗层和人工合成衬层材质的选择和规格、技术指标,粘土性能和来源分析,施工工艺和技术、防渗系统结构详图以及衬层设计材料表,防渗膜的保护设施;渗滤液控制系统设计,包括渗滤液控制系统的组成,排水层、过滤层和集排水管道材质的选择,渗滤液控制系统结构详图和有关说明,收集系统施工材料汇总,雨水集排水系统和地下水集排水系统的设计;渗滤液处理系统和防雨水系统设计。若填埋场自设渗滤液处理设施,应包括处理系统的处理方法与能力设计,工程及运行设计。集排气系统的设计;监测系统,渗滤液监测点和地下水监测井的布置(图)、监测项目和采样频次,地表水和废气监测点的布置、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等,运行监测和有关操作之间的关系,渗漏防范和渗漏应急措施;公用工程设计,主要包括填埋场的供电、给水、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厂房建筑与结构及其它辅助设施的设计;填埋场施工与验收,主要对粘土衬层、人工合成衬层和集排水系统施工的程序、方法、工具和工程质量进行描述;对验收的程序进行描述;填埋场运行作业,填埋场运营单位的资质与条件,机构设置与劳动定员,人员培训计划,运行规章等,填埋方式和详细的填埋操作方法、步骤,填埋机械的选择和设备规格,分期操作方式;有关环保、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设计;封场计划;总平面布置,包括布置的原则、平面布置的说明和平面布置详图。

1、预处理系统

危险废物入填埋场前必须经过分析和鉴别,填埋场必须自设分析实验室,对入场的危险废物进行分析和鉴别。建有分析实验室的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厂,其分析能力必须同时满足焚烧、填埋及综合利用的分析项目要求。至少应具备Cr、Zn、Hg、Cu、Pb、Ni、Cd、As等重金属及氰化物等毒性的监测能力,还要能够进行废物与废物间、废物与防渗材料间的相容性分析。超出自设分析实验室检测能力以外的分析项目,可采用社会化协作方式解决。废物接受区应放置放射性废物快速检测报警系统,避免放射性废物入场。

填埋场应当具有对不能够直接填埋的危险废物进行稳定化/固化的预处理能力,一般处理重金属污泥和大多数表面处理废物、焚烧飞灰等。主要设备一般包括破碎设备、搅拌设备等。

稳定固化系统包括处理危险废物种类及数量,处理能力,工艺比选,工艺流程、指标,固化材料消耗,处理成本,处理效果,处理后废物总量,主要工艺设备,主要设施设备布置情况。

应根据废物调查,明确可以直接填埋的废物量和废物种类,根据预处理工艺的不同,确定需要预处理的废水种类、数量、预处理工艺、预处理后的总填埋量。

危险废物预处理、贮存、运输等环节要考虑废物相容性问题。

2、防渗系统

防渗结构必须采用双人工衬层,可采用柔性或刚性结构。在压实的粘土衬层上铺设两层人工合成的衬层,压实后的粘土衬层厚度应>=0.5m且渗透系数=<1.0×10-7cm/s。衬层材料优先选择高密度聚乙烯(HDPE),该材料必须是优质品,禁止使用再生品。上下衬层的厚度应分别达到>=2.0mm和>=1.0mm。有关材质选择和技术要求应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3、渗滤液控制系统

渗滤液控制系统包括渗滤液集排水系统、雨水集排水系统、地下水集排水系统和渗滤液处理系统四部分。

渗滤液集排水系统由初级集排水系统、次级集排水系统和排出水系统组成,其中初级集排水系统由排水层、过滤层、集水管组成,排出水系统包括集水井、泵、阀、排水管道和带孔的竖井组成。排水层材料、过滤层材料和集排水管材应符合有关规定,集排水管道应首先用无纺布包裹,管材优先选用HDPE材质。

填埋场应在上游和周边设雨水集排水系统;应设立区域堤坝,并设立独立排水系统,将填埋区的渗滤液和未填埋区的未污染雨水分别排出;应建设对包括全场雨水进行收集和处理的系统。

地下水排水系统包括按水流方向布置的干管和横向布置的支管,干管应保证两根以上,管道下部应铺设混凝土管基,管道直径应不小于15cm。

渗滤液在排入自然环境前必须经过严格处理,满足废水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渗滤液如果不能送到市政污水处理厂或其它污水处理场处理,则必须在场内单独设置渗滤液处理设施。

对于同时具有焚烧和填埋工艺的危险废物综合性处置中心,应统筹考虑焚烧和填埋污水处理系统

4、监测系统

在运行期和封场后应对渗滤液、地下水、地表水和大气进行监测,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明确各监测点的布置、监测项目、采样频次。渗滤液监测包括水位和水质监测,监察频率应最少每月一次。地下水监测井最少应有四口,上游设一口,下游设三口,成扇形分布。地下水污染监测应在封场后连续监测30年。重点监测渗滤液水质水量的情况,如发现指标变化或超标,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5、封场

应制定符合标准的封场措施,并保证在封场后持续进行30年的护理和监测。

6、系统配置

填埋场应包括接受与储存系统、分析鉴别系统、预处理系统、填埋系统、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监测系统、填埋气体收集控制系统、最终覆盖系统等。其中场址选择、防渗层结构设计、水气集排设施是关键环节,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的具体条件进行优化设计。接受与贮存系统和分析鉴别系统可以与焚烧厂合建。填埋场应设备用电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设有火情监测和灭火设施;应建一定量的停车场和车辆清洗设施。

八、总图布置复核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总图布置应统筹考虑各工艺,尤其是焚烧处置工艺和填埋工艺。应在场区平面图中给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系统的总体布置。人流和物流的出入口应分开设置,并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厂区主要道路的行车路面宽度不宜小于6米,车行道应设环形道路,应方便危险废物运输车的出入。厂房外应设消防道路,其宽度应大于3.5米。全部厂区道路应采用水泥混凝土或者沥青混凝土,道路的荷载等级应符合国家《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1987)中的有关规定。

1、高温热处置系统

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主要建(构)筑物应包括:地磅房、焚烧厂房(含尾气处理设施)、稳定固化车间、废水处理车间、填埋场、废物贮存库、油料库、变配电所、备品材料库,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办公楼、分析化验室、食堂、浴室、锅炉房、汽车库、洗车房、停车场、传达室等。办公和生活设施用房要按实际需要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装修标准,外立面一般不得进行装修,室内装修应简洁大方,不得用高档装修材料。

焚烧厂应以焚烧厂房为主体和中心进行布置,其他各项设施的布置应按处理流程合理安排。生产设施应与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形成明显的分区。道路设置应根据处置规模、运输要求、管线布置等因素合理确定。地磅房应设在焚烧厂物流入口处,洗车设施宜位于厂物流出口附近。处置场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

2、安全填埋系统

填埋场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隔离带,及安装防止家畜、野生动物和无关人员进入的必要设施;填埋场入口处必须设有相应吨位的地磅房;填埋场必须有洗车设施,洗车设施宜设于距离停车场、污水处理系统及填埋场出口最近的位置;填埋场区的主要道路的行车路面不宜小于6m,各个处理单元旁边都应设有消防道路,消防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3.5m。总平面布置图上应包含出入口、填埋区、预处理区、分析监测区、渗滤液处理区、贮存区、洗车区、停车区等主要内容,其中某些设施与焚烧工艺统筹合并建设的,也需在填埋场平面布置图上进行表示。填埋场附属设施占地比例不应超过总面积的50%,填埋场的主要废物处理设施应当与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相隔离。

九、投资和财务评价复核

1、投资估算

对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内还单独建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建设项目,应列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建设投资,主要包括厂房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等。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投资估算不能将焚烧系统投资仅作为一个数据列出,应分进料、一燃室、二燃室、尾气处理、废水处理、灰渣处理、余热利用、自控、监测等项目逐一列出。对于关键设备的结构、材质、性能等应加以说明,与投资估算挂钩。

2、财务评价

财务评价的目的是通过成本核算测算处置收费的建议价格,该价格应包括收集运输成本。要求进行盈亏平衡分析和敏感性分析。

十、项目建设和运营条件复核

1、项目法人结构

项目法人必须是企业,可以是股份制企业,申请使用国债资金的项目,项目法人结构中必须有国有资本的出资代表,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府管理部门不能作为项目业主。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可研报告中应对项目法人情况给出说明,包括法人结构、各投资方背景、经济技术实力、公司章程等。

2、项目法人技术能力

项目业主应有从事相关领域的工作背景,有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或者上述机关出具的意向性文件。

3、资金情况

重点复核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配套资金应不留缺口。配套资金来源为本级政府的,应附政府计划或财政部门承诺文件;来源为项目法人自有资金的,应附银行验资证明;来源为银行贷款的,应附贷款银行的证明文件。

可研报告应确定铺底流动资金数量及其来源说明。

4、收费制度

可研报告应附政府(或其物价部门)批准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文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附相关的收费文件。最好附有与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签订相关的委托处置协议。政府批准收费文件应对收费方式和标准做出明确规划,收费标准不低于可研报告中测算的建议标准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的性质应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危险废物收费的具体原则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由设区的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危险废物收费原则按重量进行,且对不同种类、危害特性和后果的危险废物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医疗废物按照病床数、按月计收,对无固定病床的医疗机构可按每月平均产生重量协议收费。

5、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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