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2024-09-05

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共11篇)

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篇1

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池沟村现有432户1629人,总流域面积9.1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290亩,人均耕地面积3.86亩;退耕还林面积725亩。农作物主要以蔬菜为主,玉米、马铃薯为副。另外种植小杂粮。2016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8008元,经我村自查发现粮食直补、退耕还林、低保、五保、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等各项惠农政策资金都已发放到位,并积极的进行了公开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精准扶贫方面:2013年扶贫建档立卡69户220人,2014年脱贫54户175人,2015年脱贫8户25人,未脱贫7户20人,2016年新纳入5户16人,返贫1户2人,2016年贫困发生率为2.33%;2017年建档立卡户为13户38人;2017年4月对2014-2016年脱贫人口进行全面核查过程中,回退5户11人,其中因房退回1户3人,因患大病退回1户1人,因整户主要依靠一、二类低保金等政策性收入维持生活退回3户7人;本次全面核查工作新识别贫困人口11户29人,其中因灾纳入1户1人,因缺劳力2户4人、因病3户11人,因残4户12人,因自身发展动力不足1户1人。2017年11月新纳入建档立卡户1户2人,2017年享受雨露计划政策的只有1户1人,经本次自查发现精准扶贫新纳入和识别符合规定程序,专项资金落实到位,不存在任何问题。

社会事业发展现状:经村两委自查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参合1536人,实参合1504人,参合率97.9%;养老保险应参保842人,实参保657人,参保率83.23%(已领养老保险261人);低保户71户211人,其中一类5户9人,二类18户57人,三类18户50人,四类30户95人,由于本村经过每月低保动态管理,整户取消7户22人,新增3户9人,提标2户7人,现有低保户67户189人,其中一类5户9人,二类18户54人,三类14户42人,四类30户84人;五保户3户3人;临时救助共有4人;两项补贴共有共有16人;燃油补贴共有5人。经本村自查发现2016-2017年冬春生活救助资金领取人员赵登科存在问题,赵登举为池沟村村主任赵忠的父亲,经调查发现,赵忠由于垫付我村2016年11月修建后湾庄至陈家庄社道路时占用的邢克仪猪圈围墙的赔付费用400元,200元为赵登举作为老党员的慰问金。之后对于此次自查进行了整改,故此将赵忠本人户头600元资金进行了全额追缴,并上解至区民政局,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村党支部书记李海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对村主任赵忠本人,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自来水应接水户数379户,实接水户数329户,整户外出、城区居住和亲戚共用自来水的38户,剩余12户未通水,计划2017年全部实施完成;10个村民小组照明、动力电全覆盖;镇村主干道为沥青路,村社砂化道路13公里;危房改建累计实施73户,其中2016年实施4户,2017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户5人,计划实施危房改造项目35户。

产业经济发展现状:境内种植业主要以蔬菜为主,马铃薯、玉米为副,年种植蔬菜2500亩以上、马铃薯种薯700亩、玉米900亩。2016年秋覆膜投放8吨,其中片带建设投放250户,完成率100%;2017年春覆膜投放3吨,完成率100%;马铃薯良种调运完成2吨,完成率100%;巩固退耕还林项目节柴炉投放26台。蔬菜种植和劳务输出占农民人均纯收入比重较大,依托牛肉拉面、精准扶贫培训输转110人。

项目建设:香泉镇池沟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于2016年4月动工建设,项目建设占地36亩,总投资133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556.2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85.4万元,区级配套资金68万元,整合其他专项资金233.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016.4万元。该项目分为三个施工地点同时施工,新建住宅50套,人饮工程1处,排水管道2.1公里。

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篇2

(一) 基本情况

武威市农民从2002年开始, 逐步享受到了退耕 (牧) 还林 (草) 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两免一补”、小麦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村特困家庭医疗救助等共28项补贴补助, 补贴项目从开始的2项增加到了现在的28项, 年均增加4项, 补贴金额从开始的1307.2万元, 增加到了现在的44400万元, 年均增加7182万元, 年均增长549%。强农惠农政策的出台力度不断加大, 标准不断提高, 规模不断扩大, 覆盖面也越来越广, 几乎涵盖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事业的各个方面。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给武威市农业和农村注入了新的活力, 有效地促进了武威市农业的发展, 以及农民的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的进步。

(二) 基本做法

武威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中的基本做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2009年之前各项强农惠农政策都由各相关部门分头落实, 程序、要求、做法都不尽一致;二是对一些涉及面广, 农民群众普遍受惠的政策, 各相关部门都能按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 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集中人力贯彻落实;三是张榜公示, 落实到户到人;四是基本上都能做到收发分离, 两条腿走路;五是“卡、折”方式和现金方式并存, 以“卡、折”为主;六是2009年开始陆续都改革到了“一册明、一折统”支付方式, 实现了政策多头出、发放一个口, 提高了服务效率和满意度。调研中农民群众普遍反映有了“一册明”就知道了党和国家对农民给了哪些政策, 我们从哪些方面享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使“一册明”让我们明白了、清楚了原来我们享受着这么多国家的好政策。农民群众十分拥护“一册明、一折统”改革。

(三) 主要成效

强农惠农政策涉及到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从政策设计的角度分析, 惠农是基础, 强农是方向, 目的是化解“三农”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明显感受到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切合农业实际、农村情况和农民愿望, 政策的贯彻落实调动了农业生产积极性, 激发了农村发展活力, 增加了农民收入。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强农惠农政策对农村经济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两免一补”极大地减轻了农民的教育负担;农村合作医疗解决了大部分农民住院负担重的问题;退耕还林不仅改善了生态环境, 也解决了部分农民的生计问题;良种补贴提高了粮食生产良种覆盖率, 农机具补贴促进了农机装备水平的提高, 这些政策措施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促进了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二是强农惠农政策对农业生产影响深远。武威市的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等农业生产性补贴总额达到近4.44亿元, 人均276.54元, 这些补贴对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不仅体现了党和国家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政策取向, 同时也减轻了农民因农资价格上涨造成的生产压力, 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对种粮农民收入的保障作用。

(四) 落实层面存在的问题

从武威市的贯彻落实情况来看, 落实层面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上, 由于政出多门, 要求不一, 存在着管理部门多、兑付环节多、滞留延压多和工作效率低、补贴透明度低、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由于宣传不到位, 工作欠扎实, 存在着农民拿了补贴不知道补的是什么, 不明白自己应该补多少, 不清楚补贴发放的相关政策, 影响了强农惠政策效果, 并且由于不清楚不明白导致对相关部门不信任、不放心。三是存在着上面千条线, 下面一根针的不匹配, 各相关部门对自己执行的强农惠农政策认识比较到位, 对政策要求比较熟悉, 但到了乡镇一级就存在说不清道不明的情况, 突出表现在你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了没有, 回答一般都是落实了, 你问一项具体政策落实了没有, 回答一般都是还没有。

(五) 政策层面存在的问题

从武威市的执行情况来看, 目前强农惠农政策在政策面上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有政策, 没法规。农民群众对政策调整的担忧突出, 群众形象地说上面能不能把各项补贴政策像赋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样固定下来, 给农民再吃上一个长久有效的定心丸, 以调动农民发展生产、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 带动农民投入, 带动农村消费。二是资金增长快规模小, 投入机制不完善。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窄, 力度小, 尚未形成稳定长效、不断增长的强农惠农投入机制, 未能有效带动农业对社会资金吸附能力的提升, 农业基础设施改善对上级的依赖性强, 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投入欠账多, 资金缺口大, 难以适应城乡一体化格局发展的需要。三是种类多标准低, 能惠农难强农。尽管截至目前在武威市统一执行的强农惠农政策已达28项, 县区也都陆续出台了一些补贴政策, 实际执行的在30项之上, 但大多数都是标准偏低, 覆盖面偏窄, 带动作用较弱, 因此难以起到强农的作用。四是管理分散, 存在随意性。由于强农惠农政策涉及部门多, 部门的条条框框多, 在落实兑付环节表现的既乱又散, 部门执行的随意性较大, “越位”和“缺位”同时存在, 影响了强农惠农政策效应, 补贴资金的聚合效应也难以发挥。

二、强农惠农政策的完善对策

(一) 理顺强农与惠农的关系

强农惠农政策实施以来, 从政治、经济、社会层面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但从基层落实情况来看, 对强农和惠农政策的界定尚不清楚, 因此, 在制定设计政策时, 应对强农政策和惠农政策做一个基本的界定:强农政策应侧重从增强和巩固农业基础地位设计, 着眼于强化农业基础设施, 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惠农政策应侧重于让农民群众享受均等化的公共服务, 着眼于保障农民群众生活, 提升农村生活水平。从实践看, 惠农是基础, 强农是方向, 应紧密结合实践经验梳理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 进一步理顺强农惠农的关系, 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应。

(二) 建立普惠与专项相结合的政策体系

从武威市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来看, 在操作上普遍存在着把强农政策当惠农政策执行, 把专项政策当普惠政策执行的情况, 这突出表现在把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这项维护粮食安全的专项政策当成了普惠政策, 种不种粮都给补贴, 种不种地也都给补贴, 影响了直补政策效果, 但也说明群众呼唤普惠政策, 为了更好地发挥政策效果, 有必要从政策制定和设计层面区分普惠政策与专项政策, 使普惠政策更好地发挥保障农村民生的作用, 使专项政策更有效地提升农业生产水平。

(三) 建立补贴与激励相结合的政策机制

农业是弱势产业, 农民是弱势群体, 需要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扶持, 需要工业的反哺, 需要城市的帮扶, 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在提升农业生产能力, 推进农村社会发展, 激发农民积极性上, 要探索建立补贴与激励相结合的政策机制, 最大限度地发挥强农惠农政策的效果, 最大限度地发挥补贴资金的效益, 引导带动各方面的投入, 形成强农惠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形成财政直补、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贴息代补等投入激励机制, 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使各项生产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 使各项生产要素向农业农村集中, 有效推动“三农”问题解决。

(四) 树立扶持特色与支持优势并重的政策理念

强农要有抓手, 惠农要有支点, 强农惠农政策的制定和设计要突出针对性, 要带有预见性, 要形成多层次的政策体系, 要在扶持特色与支持优势上寻找突破, 尊重经济规律, 顺应自然规律, 体现发展规律, 重点支持发展现代农业, 大力支持发展优势特色农业, 实施“一村一品”、“一地一业”、“特色显明、优势突出”战略, 加快形成优势产业和优势农产品基地, 提升专业合作组织水平, 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实现“产量明显提高, 质量明显提升, 农民明显增收”目标。

(五) 建立强农惠农资金“一册明、一折统”发放通道

总结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经验, 改革补贴资金支付方式, 在不改变主管部门政策解释权、补贴对象认定权、补贴金额确定权、补贴程序核定权的前提下, 由财政部门将各类强农惠农补贴项目、标准、金额、领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以“一册明”通知到户, 以“一折统”发放到户, 建立起“明白、阳光、集中、直达”的补贴资金发放通道, 简化程序, 防止暗箱操作, 减少环节, 防止节外生枝, 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户到人。

◇作者信息:甘肃省武威市职业学院

◇责任编辑:张效功

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篇3

一、对乡镇惠农资金的审计

如今,大部分地区在乡镇这一级改变了以往造册发现金的惠民资金兑付方式,取而代之的是建立以乡镇为单位的惠民资金发放系统(俗称“涉农补贴内网”),运作方式是由乡镇涉农职能部门报送农户信息到镇财政所,再由镇财政所将这些信息录入到系统,确认无误后由上级一次性通过资金发放系统直接将各项惠民资金兑付到农户所持的账号上。这种方式减少了以往容易出现的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也给与之相关的审计工作带来了“难题”,首先,基层的审计工作基本停留在“看账本、看票据、看资料”的“三看”水平,而以上述方式统一发放惠农资金后,乡镇财政所一般只在系统上操作,不设配套的账票,对这部分资金的审计逐渐演变成简单看汇总表,无法核查其中的科学性、合理性,甚至连真实性也难以核实,无法洞悉其中的问题;其次,基层审计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审计人员承担的工作量很大,审计方法方式相对落后,对这种电子化资金运行模式显得不太适应;最后,技术力量薄弱,投入不足,对通过系统来运行的资金无法跟踪审计,资源不能共享,落实审计困难重重。

要改善上述“审计困境”:一是与时俱进,确保审计工作在思路、技术、方法方式上不落后于审计对象,大力推动审计工作的创新,改变以往落后的工作方式,在新的工作模式下发掘工作方法,确保能及时发现资金在合法合规性及科学合理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要加强审计队伍的建设,及时吸收和培养技术人才和业务能手,在队伍建设的过程中适当向基层倾斜,形成一支结构合理、术业有专攻的审计队伍;三是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技术投入,并适当探索与第三方(尤其是科技创新型公司)加强技术合作,把基层审计工作逐步引向电算化的发展方向。

二、对农村项目资金的审计

为发展好乡村经济,富裕广大农民,国家近年来扶持了一大批致富项目,对农村注入了大量的项目发展资金,可很多地方对这些项目资金的审计却有明显的短板,体现在重资金经实效,看重资金的手续、票据,疏忽于项目的实际效益,没有把审计工作从资金监督提升到国家治理层面。

审计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发挥作用:一是改变思路,把对项目资金的审计重点由事后审计改为事前、事中、事后并重,在资金运行的开始阶段,审计部门就应该加入到项目科学性、可行性的论证当中,从审计角度提出意见,坚决杜绝中看中听不中用的项目,为国家节省资金;二是提高审计部门的话语权,审计部门的作用不应只体现在“事后”处罚,应当适当参与到项目资金运行的各个环节,不应把自身工作局限对财务收支的审计,而应该把项目和有关政策能否最终落实作为重点;三是审计部门应出重拳“打假”,一些地区以上马项目为名,行套取资金之实,往往在票据的合法合规性上无懈可击,但是多数项目都最终“流产”,无人关注实际落实情况,资金浪费巨大,项目却不了了之,而审计部门由于相应的手段不完善,体制不健全,对于这种行为不能及时获取线索,对于变相改变项目资金用途的行为无法及时发现。凡此种种,需要重新审视基层审计工作,建立一套与基层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工作机制,促使项目资金到基层能用的真、用的实、用的有效益。

三、对基层工程资金的审计

农村地区的工程建设往往由村集体包揽,主要集中在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很多地方的实际情况是由于缺乏专业的有资质的工程承包方,这些工程一般由村干部主导,镇一级部门负责监督,这样的运作方式无法保证工程的质量,对后续管理和维护也无法有效监管。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的困难是:基层工程资金运行本身不规范,手续混乱,没有相关资质,该履行的手续受制于农村实际条件变相凑合,票据混乱,管理粗枝大叶;很难甄别工程的真实性,比如有的村上开展路桥工程,最后审计时就是一堆票据,由于工程多,审计人员不足,逐一到实地查看工程显得力不从心,实地查看时审计工作者也只能在村干部的带领下“指哪看哪”,个别地方甚至一条路一座桥就能应付好几年的“实地查看”;相关财务规定不符合基层实际。要加强对基层工程资金的审计,审计部门要从上述问题入手,与镇上、村上一道,不断完善工程资金在农村基层的运行机制,逐步规范审计对象的計划、资源投入、组织实施、效果评价、政策调整各个环节;要学会运用新的思路破解难题,比如在工程的真实性甄别上,可以大胆尝试与第三方合作,探索利用卫星高分辨率对地成像技术来监测工程的实际开展情况,也可以通过畅通各种举报渠道来掌握工程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假大空工程;要与基层上下联动,充分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协助完善有关财务规定,避免审计上的规定与底层实际“两张皮”而使审计工作无法开展。

四、对村级财务的审计

目前很多县市对乡镇一级的财务审计比较重视,对村一级的财务审计往往失之于松,村级财务在实际运行中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对村级财务审计的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村级财务制度有待改进,一些规定与实际情况不相符,运行也不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人员缺乏相应的财会水平,使得村上财务底子不清情况不明,对村上的审计无从下手;二是审计部门指导相关部门对村级财务审计的力度有待提高,要杜绝“人情审计”,不能因为基层有现实困难,就放松要求,降低审计质量,相反应迎难而上,不断督促其改进。

加强村级财务审计,对于完善村级财务制度,规范村级财务运行,有着重要意义。对于能否合法、规范、有效地推进国家出台的农村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在基层“落地生根”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审计部门应该以更强的工作力度,超常规的工作思路,摸索路子,探求新方法,依法持续推动村级财务审计:一是参与改进村级财务制度,使之更加适合基层的实际情况,同时也便于高效地审计,切实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规范贡献力量;二是指导参与改进村级工作机制,建立与财务规范相配套的流程,把村级财务头绪捋清,做到审计部门对辖区内村级财务底子清情况明;三是强化审计部门内部监督,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培养审计人员克服基层困难的勇气和思想觉悟,以更强的责任意识,切实保质保量做好村级财务审计工作。

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篇4

自纠自查报告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有关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及时发现和纠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中央和省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关于印发〈省农委开展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农委纪发〔2012〕27号)文件要求,我站在对2008年-2011年各项农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清查和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了建立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市农机总站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召开了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专门成立了农机强农惠农政策清查自纠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督站,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工作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一是检查项目申报立项情况,项目建设工程招标、施工、监理、验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虚报项目,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二是检查有无贪污、截留、挪用、挤占、浪费专项资金以及违规报销其他费用等问题;三是检查项目实施效果,是否存在违背农民意愿,脱离实际的问题。同时,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积极落实专项补贴资金设专户、建专帐、确定专人负责的“三专”制度。

(二)确定重点,强化监督。

主要针对2008年-2011年以来的农机购置补贴档案材料、深松补贴台账、保护性耕作项目设备采购明细进行了清查、农机专业合作社运行情况。保证每项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到实处。

一是重点针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结束的2008至2011四年,查看了农户身份证复印件、农户购机申请表、购置机械发票复印件、动力机械牌证记录等档案材料。核实了各乡镇2008至2011四年深松补贴作业面积、机车、补贴金额,考验了我市四年来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运营情况,检查了我市2010年组织实施的保护性耕作项目以来招投标、项目设备采购及项目实施情况等。二是组织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分成四组采取电话回访、进村入户走访等形式。分别对我市四年来农机购置、深松补贴、农机专业合作社、保护性耕作项目进行检查核实。

(三)规范管理、认真自查

1、农机具购置补贴

针对我市7个乡镇76个行政村。市农机总站工作人员对两年来享受农机购置的每个乡镇随机选择3-5个村屯,每个村屯选择2-3户农户,共170余户进行了入户调查。核实了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机械的使用情况。

2008年,共对上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补贴资金250万元,其中,90万元万元用于购置水田用插秧机187台。160万元用于购置大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等36台(套)。

2009年,全年共对上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86万元,共补贴购置大中型拖拉机150台,配套农具4台(件);补贴联合收获机械63台;补贴水稻插秧机2台。

2010年,对上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补贴资金638万元。补贴拖拉机及配套农具384台(件),补贴水稻插秧机101台,补贴购置种子处理机8台。

2011年,共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约557.94万元,补贴轮式拖拉机354台、插秧机110台、联合收获机33台。

2008至2011四年农机购置补贴的使用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农委农机机局《黑龙江省农业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省农委农机局《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方案》的规定执行,经自查购置补贴资金及时、安全、准确到位,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2、深松作业补贴

针对我市2008至2011年四年来各乡镇秋季深松整地作业,市农机总站工作人员对各乡镇上报深松补贴台账、作业机车交工单、补贴代金券等相关材料进行了二次核查,并对每个乡镇上报的深松作业面积采取电话回访,走村进户回访等形式进行一一核实。对2009年深松补贴问题乡镇已下达整改通知书。

目前,2008年-2009年我市深松补贴工作已全部完毕,由于省级2010年深松整地补贴资金下拨较晚,2011年深松整地资金还未下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市深松整地资金补贴力度。现深松作业各项数据已核查完毕,2010年-2011年深松整地资金还未拨付到各乡镇农户手中,经检查我市2008年、2010年、2011年深松整地无虚报、漏报发生。

3、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

市农机总站工作人员联合各乡镇农机站深入各农机合作社对2008至2011四年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组建和运营情况进行的实地考察,主要检查了合作社组建至今运营状况、农机具工作状态,规范农机合作社制度等软件材料与硬件设施。

自2008至2011年四年间组建的5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分别为工农兰河农机专业合作社、双丰镇青林农机合作社、九河泉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铁力市东升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铁力市益民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5家合作社总投资达2270万元,共购置大中型农机具120台(套)。

经检查,我市5家合作社运营情况良好,制度规范,机械设备完整、对我市农业生产贡献巨大,无空留场院、变卖机械现象发生。

3、保护性耕作项目

保护性耕作项目是我市2010年引进并实施省级推广项目之一,市农机总站工作人员分组深入工农乡、铁力镇及周边地区对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招投标情况、设备采购情况、保护性耕作项目推广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我市保护性耕作项目档案材料完备、项目资金明细清晰、“三专”制度上墙、完整、耕作机械齐全并全部在可使用状态、项目运作情况良好,无机械变卖机械、投机套扶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现象发生。

项目建设规模为建设保护性耕作工程区面积4万亩。项目概算总投资7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30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50万元,农民自筹资金150万元。

2010年,项目实施保护性耕作面积8000亩,其中玉米种植面积5000亩,大豆种植面积3000亩。2011年项目实施保护性耕作面积1.1万亩,其中玉米种植面积6000亩,大豆种植面积5000亩,项目区实施保护性耕作项目玉米平均亩增产6%,大豆平均亩增产8%以上。

今年,我市计划实施项目区保护性耕作面积1.5万亩,其中玉米1万亩,大豆5000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机补贴资金下拨时间晚、数额有限,农民对农机需求较大,这直接影响了补贴效益的发挥。另外由于农机企业和农机具补贴品种是由省上指定的,购机农户反映选择余地较小。

2、由于柴油价格和人工费用过快上涨,农民秋整地成本大幅度增加,国家的部分强农惠农补贴被柴油价格和人工费用上涨所抵消,致使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效应大大减弱,农民深松整地积极性很低。

3、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缺乏相关配套扶持政策,农机合作社机库用地、燃油贵等“两盼”问题难以解决。

4、此项工作涉及面广、量大,工作中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此项工作没有相应的工作经费,项目开展难度大,而且有些配套资金很难落实。

三、意见与建议

1、一些项目配套资金很难保证,影响了中央和省上强农惠农政策的全面落实。希望省上在争取中央各项补贴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补贴力度。

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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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饶晓)鄂州市梁子湖区根据省、市纠风办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三抓一促”,扎实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抓宣传,促认识提高。5月初,梁子湖区召开了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动员会,区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镇长、纪委书记、分管农业、财贸副镇长、农办主任、财政所主任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自查自纠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各乡镇、村、组也相继召开了强农惠农资金自查自纠专题会;全区共拉宣传横幅7条,刷宣传标语120条,张贴宣传资料300余份,全区上下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极大地提高了干部群众思想认识。

二是抓自查,促整改到位。各乡镇作为牵头组织单位,抓牢抓实各镇行政村、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的自查自纠工作。以机动地虚报冒领粮食补贴款,“三重”问题、种植大户为重点进行自查公示,采取拉网式核查方式,对每村、每组、每户进行逐一排查核对,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并采取改正、删除、核减面积、追缴违规资金、处理相关责任人员等措施将查出的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抓督查,促质量保证。区纠风办、农林局、财政局组成了联合暗访督查专班,对全区各乡镇28个行政村就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入户暗访抽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区进行了公开通报。

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篇6

来源:市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1-07-12

中共保康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立学

今年4月份以来,保康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组建9个工作专班分别由9名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为其两个月的走访调查、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在督促各地各单位及时纠偏、认真整改的基础上,对突出问题产生的根源及解决办法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思考,以期有效服务领导决策。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各乡镇、县直各涉农部门上报的自查情况和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专班监督检查来看,近三年来,虽然我县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方面工作力度较大,取得了很好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虚报冒领资金问题时有发生。惠农政策资金落实中最普遍最突出的问题表现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如在落实“家电下乡”惠农政策中,我们通过对购买2台以上家电产品农户进行逐户核查,发现存在经销商和农户串通,虚报冒领、套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现象。在调查中职学生补助政策落实中,发现承担政策兑现的中职学校对提前退学、辍学、就业的学生不是及时主动上报名册申请减少资金拨付,而是故意隐瞒事实,截留财政划拨的补助款。在实施劳动力转移就业“阳光工程”中,原县劳动和就业保障局在2007年至2009年,采取重复申报参加培训人员的方式,套取就业培训补贴39450元(2010年已处理)。

(二)少数项目资金存在挪用现象。部分基层单位为发挥项目建设的综合效应,存在未经审批即自行调整项目资金用途的现象,如两峪乡、龙坪镇将个别村危房改造等部分项目资金进行捆绑使用,改变了资金用途。环保局在落实村庄连片整治项目政策时,未按要求实施项目,将上级下达的垃圾处理项目和污水处理项目资金,补助给农户用于开展庭院绿化。

(三)增加农民负担苗头亟待遏制。部分单位对农民负担问题重视不够,如在落实新农保政策中,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县人社局不经公开招标,私自指定农民群众定点照相单位,从中收取赞助费,迫使定点照相单位及其委托照相单位(个人)将照相费用从过去的10元/人涨为15元/人,加重了群众负担,目前此案正在查处之中。

(四)非法占有侵民利问题依然存在。尽管我们近年来查处了一大批基层党员干部侵犯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并进行了公开处理,但是仍有个别村干部心存侥幸非法占有惠农资金。如今年我们查处的某村支部书记刘某非法侵占案,刘某在为该村复员军人屈某代办申领优抚款手续时,将镇民政办核发给屈吉军的优抚存折据为已有,并于2008年元月至2011年元月先后取出现金1万余元供自己使用,刘某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之处分。

二、产生上述问题的根因

(一)法纪观念不强,思想认识模糊。一些部门、单位在贯彻减轻群众负担、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各项规定中,思想上不重视,态度上不积极,行动上不能同上级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小团体思想占了上风,没有意识到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事关端正党风,加强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甚至错误地认为,在现行“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下,巧立名目多收点费和截留政策资金是给地方财政分忧解愁,为经济发展多渠道筹资,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一旦查处,至多追究单位责任,不会追究个人责任。

(二)服务理念不浓,滥用手中职权。部分党员干部尤其是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党员干部,存在“官本位”思想,没有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到日常为基层群众服务之中,没有把工作职务和岗位当作服务群众的窗口,而是作为权力的象征,借助手中权力“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造成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甚至贪腐。

(三)财政保障不足,部门利益驱动。一是体制机制原因,在现行行政体制和财政分税体制下,尽管进行了多轮机构改革,减人减事减支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经费紧张的矛盾依然没有得到解决,为了维持单位运转和保障职工工资福利,部分单位通过乱收费和截留政策资金增加收入。二是小团体利益作祟,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有的只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制定政策只顾及局部和个人,没有从全局着想;有的为给自己出政绩,不切合实际地乱上项目、铺大摊子。三是满足违规开支的需要,乱收费和截留政策资金的收入除一部分纳入财政专户外,其余则入了单位“小金库”,用于单位接待费用、职工福利等支出。

(四)监管不够到位,惩戒教育不力。一是工作力度不强。尽管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逐级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齐抓共管,收到了一定成效,但从实际工作看,工作力量仍显单薄,协调配合力度不够,监管层面狭窄。二是监督管理不力,现行管理部门都是本级政府的组成、直属部门,尽管在工作上有明确的分工和管辖范围,但由于违背政策乱收费或不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对象大多是其系统内二级单位或基层人民政府,对出现的问题一般仅限于提出整改建议,至于整改结果如何,群众是否满意,没有硬性规定。三是惩戒力度不够。很多情况下,当执纪执法机关查处部门乱收费和截留强农惠农政策资金问题时,就会出现诸如上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干预和说情、违纪违法单位恶意抵制等一系列问题,造成只对收费主体进行经济处罚,而很少对收费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更谈不上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导致管理部门不能严格依法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违纪违法者起不到惩治教育的作用。

三、解决的办法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构建“不愿为”的自律机制。要以开展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党的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岗位廉政教育、依法行政教育、典型激励教育、反面警示教育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各地各单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利益观、群众观,处理好全局和局部利益的关系,克服本位主义、小团体思想,提高以国家利益、群众利益为重的自觉性;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利益的关系,改变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的短期行为;牢记党的宗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真正使我们党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入耳、入脑、入心,生根、开花、结果。

(二)加大纠偏查处力度,着力构建“不敢为”的惩治机制。一是深入开展明察暗访。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各地各单位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巡回式、拉网式明察暗访。要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纠风网络作用,随时就地发现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中的各种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二是督促问题整改到位。要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逐个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纠正,要督办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严格实行时间倒排、责任倒查、销号解决,确保情况查清弄明、问题彻底纠正、责任追究到位。三是严查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从严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强化查办案件综合效应,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对同一部门或系统及其二级单位多次因不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被查处的,要作为典型案例公开处理,督导发案单位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

(三)加大制度建设力度,着力构建“不能为”的防范机制。要针对在拉网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制度体系,探索建立覆盖强农惠农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惠农政策资金公示制、惠农政策监督卡和惠农补贴发放“一卡通”制、惠农资金专户管理制、惠农资金备案制、惠农政策落实无差错双向承诺制、涉农部门配合协作管理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监督制、惠农资金县乡村三级监控制、惠农政策资金监管绩效考评制、惠农资金落实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规范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形成事前预警、事中跟踪防范、事后审核问效的多层次、全方位“大监督”格局,为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资金安全、高效运作提供制度保障。

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篇7

受省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我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监督检查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今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社会和谐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集中性的监督检查工作从今年2月开始到8月底结束,历时半年,共分动员部署、学习培训,摸清底数、自查自纠,交叉检查、督促整改,总结评估、深化提高四个阶段。这次监督检查坚持纠防结合、注重预防的方针和全面检查、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这四个关键环节,重点检查了2006年和2007年全省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和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苏荣亲自召集有关领导同志进行专题研究,亲自审定《关于在全省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多次听取有关情况汇报,作出明确指示。省领导吴新雄、王宪魁、凌成兴、熊盛文等同志也都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尚勇到任后,多次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组织协调,切实督促整改,务求实实在在成效。为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委专门成立了以省委常委、副省长陈达恒为组长,省监察厅、省委农工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16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2月12日,春节假期未过,陈达恒同志就召集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开会,明确职责分工,制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先后多次听取各督导组、各交叉检查组情况汇报,具体部署每个阶段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时转发了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方案》。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级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特别是与各级财政、农业、农工委和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多次派出暗访组、督导组深入基层、深入农户了解情况,督促指导;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监督检查各项工作。

由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密切配合,上下齐心协力,广大群众大力支持,目前,集中性的监督检查工作如期完成,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基本摸清了全省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和20项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通过全面调查摸底和逐级统计汇总,基本掌握了全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总体情况。据统计,自监督检查工作以来,全省新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162.83万份,加上此前签订的631.02万份,共签订各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793.85万份,换发全省统一印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593.24万本,新证到户率达90%以上。2006年和2007年,全省20项强农惠农政策资金共185.75亿元,拨付资金178.17亿元,资金拨付率为95.9%。二是及时纠正了一批违反政策的行为。全省共纠正承包期内违法调整或收回承包地问题514个,涉及面积2.4万余亩;纠正强迫流转土地问题20个,涉及面积304亩;处理违法违规征占土地问题99个,涉及面积1082亩;处理征地补偿费不及时足额到位问题27个,偿还金额759.3万元。全省各地共查出各类违纪违规资金7.97亿元,整改到位资金7.18亿元,整改到位率90.11%。三是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涉农案件。全省共查办违纪违法案件254个,17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25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是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风廉政教育,贯彻落实政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明显增强。

实践证明,省委、省政府的这一重要部署,完全符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可以说,这项工作我省抓得非常主动、非常及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几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继续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大力调整财政分配体制和支出结构,以发展现代农业和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强化农村公共服务,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仅2007年我省就实施128项强农惠农政策,涉及财政资金403.7亿元。在2007年实施的40项公共财政政策新增资金中,涉及“三农”的有27亿元,占62%。通过采取这一系列的积极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特别是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多地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但是,通过这次监督检查也发现,一些地方、部门和基层单位在落实中央和省强农惠农政策上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亟待我们认真研究,切实予以解决。

(一)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此次检查共涉及扶贫开发、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新农村建设试点直接统筹资金、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等20项资金。这20项强农惠农资金,2006年、2007年中央和省共安排185.75亿元。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各地共查出各类违纪违规资金7.97亿元,其中:滞留6.59亿元,截留414.72万元,挪用2630.32万元,贪占112.88万元,其他1.06亿元。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1.资金滞留问题比较突出。自查自纠报表反映,全省共查出滞留资金6.59亿元,占违纪违规资金总额82.68%。财政资金年末结余金额较大,达14.06亿元,占资金总量7.56%。滞留与结余资金总计20.65亿元,占资金总量11.11%,其中,退耕还林资金4.15亿元,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2.14亿元。大量资金留存在账上,没有真正发挥其强农惠农的作用,不仅大大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容易滋生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2.截留挪用资金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全省共查出截留各类专项资金414.72万元,挪用2630.32万元。如,萍乡市湘东区教育局截留学杂费补助120.7万元抵扣区属学校的作业本费和电教设备款。景德镇市乐平市农业开发办挪用农村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专项资金210万元补充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赣州市会昌县将2006年省财政下拨的无公害脐橙示范基地建设经费50万元用于当地现代农业基地建设,改变了项目用途。从此次检查情况看,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挪用现象尤其突出,且普遍存在扩大支付范围现象。如:宜春市查出所属县(市、区)共挪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350.3万元于敬老院建设、发放困难补助等。

3.配套资金难以到位。在检查中发现,对明确要求市、县、乡财政配套资金的专项资金,基本上没有配套到位。如:抚州市南丰县桑田镇乌脚陂渠道维修改造项目3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和灌区维修改造项目8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没有配套;黎川县6.177万元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地方配套资金没有到位。吉安市安福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资金2006年、2007年有393.8万元配套资金没有落实;遂川县财政扶贫配套资金市级138.26万元、县级272.7万元没有落实到位,等等。

4.套取贪占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从各地查处的涉农案件看,套取贪占涉农资金现象在基层还时有发生。如,宜春市农业开发办原主任冯子谨等人挪用、套取、贪占农业开发项目资金56万元;九江市湖口县流芳乡虚报种植面积套取粮食直补和综合资金15万元;吉安市吉州区水务局会计贪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50万元,携款外逃;新余市分宜县凤阳乡雁塘村虚报移民人数,套取移民资金7.1万元,等等。

5.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白条报账、大额现金支付现象严重。如,宜春市靖安县璪都镇、双溪镇分别用白条支付修路工程款35万元和82.5万元。二是资金管理不规范、有的专项资金没有设立专项账户。如,赣州市全南县交通局没有建立“公路建设资金专户”,公路建设资金与县交通局机关经费账目混在一起;南昌市所检查的县均将自然救助资金与民政救助资金混淆使用,等等。

分析上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滞留的情况看,主要原因有:一是有些资金上级下拨得较晚,当年拨不出去,形成滞留。二是财政部门与有关主管部门沟通、配合不够,导致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如退耕还林资金由于林业部门在对项目进行验收时,核减了不合格面积,造成了资金沉淀在财政专户中。三是部分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有的项目甚至未开工,造成滞留。如农村沼气资金由于很多地方项目未实施,资金滞留在财政专户。四是有些政策在基层执行中存在问题,造成资金滞留。如,南昌县粮补资金71.71万元资金滞留在专户上,主要原因是粮补资金一直按税改2002年时计税面积为依据进行补助发放,但近年来,该县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等征用了原土地计税面积,导致部分粮补资金难以发放到位。从深层次分析主要有:

1.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分散和交叉重复并存,难以形成合力。现行的财政支农资金的科目分类,管理体制都是以部门块块为主,目前财政支农资金分属财政、科技、发改委、水务、林业、国土、农业、教育、交通、民政等多个部门管理,各部门对政策的具体理解、资金使用要求各不相同,在资金分配上自成体系,致使项目申报各自为政,不同渠道的支农资金存在多头申报,交叉重复,资金管理的方式多样等问题,如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在农业开发和水利两个部门存在重复;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存在发改委、交通、财政等多个部门管理的问题。部门之间缺乏配合的管理模式,使得支农项目点多面广,单个项目投资额较小,难以形成支农资金集中使用的合力。

2.财政管理体制有待于进一步理顺。主要是现行财政新旧体制双轨运行,财政上解基数过高,包括向市财政上解财力,且逐年递增,留县级财力减少,造成部分县级财政能够或基本能够维持“吃饭”财政,在保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的压力下,安排其它资金难免会捉襟见肘,这也是县级财政安排支农资金比例逐年下降的主要原因。这种体制造成部分县级财政收入虽然连年增长,但可用财力难以满足公共服务的需要,支农项目配套资金难以到位。

3.专项资金支出缺乏必要的论证、管理和监督,削弱了资金的使用效益。目前,财政支农工作的主要内容往往是分资金、下指标,相关部门下达的支农资金一般是依据单位报送、领导批示等确定,项目缺乏必要的论证。同时,由于资金供给范围模糊,各项支出没有一套规范的资金标准,财政对各项支出专项资金管理大多没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致使项目资金中常出现重拨轻管、频繁追加、调整支出的情况。另外,由于相关部门只管资金不管项目实施,事前调查、事中督查、事后检查不到位,致使不少项目资金未能实现其应有的效益。

4.涉农资金管理链条长、范围广、管理成本高。现行的支农资金拨付渠道有两种:一是财政部门渠道,二是行业部门渠道。财政部门的投入按层次拨付,行业部门的投入按条条拨付。由于两种渠道的资金运行均不同程度存在环节多、过程长、管理成本高等问题,致使规范的管理监督体制难以形成。尤其是惠民资金,涉及千家万户,从省、市、县到乡、村,最后到农户,管理链条长、运作程序多、管理成本高。而且不少支农项目基本没有安排相应工作经费,导致一些部门和基层单位为了弥补工作经费不足,出现“吃项目”和挤占挪用财政支农资金的现象。

5.基层领导干部财经纪律意识淡薄,基层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一些基层干部,也包括个别市、县领导干部,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意识比较淡薄,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有的甚至把挪用项目资金比作是“把买醋的钱用来打了酱油”。受这种错误思想的支配,强农惠农资金使用随意性较大。同时由于乡镇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相对偏低,造成基层财务管理不规范。

(二)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政策还落实不到位。一是承包合同签订率还没有达到100%,部分村组没有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给农户。全省没有一个市的证书发放率达到100%,最低的还没有达到80%。二是发放到户的证书填写不规范,有的证书行政管理部门不盖章,有的没有填写土地承包共有人,有的没有填写承包地四至界限,特别是基本农田上证率很低,大部分此栏空白。有的村组甚至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截留,不发给农民,以集体管理为名,掌控土地的权力,侵害了农民利益。

2.不少地方仍存在违法违规调整承包地现象。我省基层普遍的做法是“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不少县乡政府在执行中央关于维护承包权长久不变的政策上缺乏坚决性和主动性,往往以老百姓习惯做法为由,对村组干部违法调地行为不制止、不纠正,导致已经发放的《承包经营权证》起不到保护作用。据农业部门对360户农户开展的一次问卷调查,有158户农户反映自1998年以来调整过承包地,占问卷总数的44.76%,其中有103户农户反映是由村组干部发起调整的。

3.土地补偿款发放管理亟待改善。一是征地补偿费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在这次检查中,几个被检查的地方应该发放的征地补偿金额为1921.2万元,实际只发放了759.3万元,尚差1161.9万元没有到位。二是大部分被征地的村组,没有按照《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款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05〕1号)的要求,实行专户管理,没有做到“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被征地农民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4.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管理不到位。农民承包土地后,如何确保其农用性质不改变,乡村干部疏于管理,国土部门又难于管理,一些乡村甚至以罚代管,造成不少农田被用于建房、烧砖等非农建设,致使宝贵的耕地被损毁和浪费。在土地流转方面,有的违背农民意愿搞强制性流转,有的对农户流转的指导服务不到位,流转合同签订率低、签订不规范、为日后纠纷埋下隐患,个别甚至截留、挪用、抵扣农民土地流转收益。

5.土地承包和流转档案管理不规范。按照法律规定,农户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发放情况、各村组承包地底册等重要原始资料,在乡村组都应当健全档案,加强管理。但这项基础性工作基层不重视,加上一些地方撤乡并村移交工作滞后,导致原始资料严重散失,农户一旦起纠纷,往往查无根据,增加了矛盾的调处难度。

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基层对稳定土地承包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不懂得这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是关系到农村长期稳定的基础制度;不懂得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随意调整承包地是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不懂得收回出嫁女的承包地,是侵犯了妇女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不利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不懂得现阶段土地承担着双重功能,而且保障功能一定程度上超过了生产功能,片面看重其生产性作用。二是村组干部将调整承包地作为管理农民的手段。被干部认为不服管理的农民,往往以调减、调换其承包地为要挟或制约。而且,每调整一次土地就能显示一次村组干部的权威,是村组干部主动挑起调地的动因。三是乡村经济发展压力大。一方面平时没有将注意力放在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的管理上,无暇顾及承包经营权证变更和土地承包、流转档案管理。另一方面,为了招商引资,在需要占用农民承包地或集中流转农民承包地时,不依法办事,不顾政策规定,往往动用行政力量调整农民承包地。四是现行国家征占用土地政策不完善。没有真正体现“谁征谁补、征谁补谁”的原则,不仅征地补偿标准低,而且补偿款往往是全体集体组织成员平分,然后将全村土地打乱重分。五是土地流转市场建设滞后。土地流转中心、托管中心、土地银行等各类中介组织发育不良,外来客租地只能找当地乡村组织,为其从中渔利带来了便利,同时也挫伤了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前不久闭幕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发展工作做出了重大部署,再次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可以预见,今后,中央和省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将不断加大。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我省农村改革发展步伐,全面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必须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一)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增强贯彻党的农村政策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采取多种形式,把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广泛宣传到基层、宣传到农户,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熟悉有关政策,成为落实政策的明白人,并能对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实行有效的监督;要加强对广大干部尤其是农村基层干部的政策培训,把党的农村政策列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干部培训课程,使广大基层干部都能正确理解和把握政策,不断提高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操作力;要加大对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的宣传力度,扩大示范效应;要对查处的案件进行深入剖析,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在媒体上刊登或录制警示教育片,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做到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教育警醒一批干部。

(二)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要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要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三个明显高于”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三个大幅度增加”的要求,不断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扶持力度。要充分考虑我省各级财政比较困难的实际,尽可能减轻市、县项目配套资金的压力。二是要创新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强有力农村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加强涉农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明确项目审核、资金拨付、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三是要加强支农资金整合力度。针对涉农资金“散、慢、弱、低”现象,集中性质相似、功能相近的支农资金,统筹安排使用,集中财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降低资金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要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监管机制。要结合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增加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在充分发挥现有网络系统作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财政支农监控网络,实现资金运行的全程动态监控。

(三)采取积极措施,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要继续落实二轮承包政策,进一步明确承包关系。全面完成省政府部署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工作,确保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两个100%”落实到农户。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杜绝随意调整农民承包地的错误做法。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激励机制,促进农村土地多形式流转。要加大农民征地补偿款的监管力度,坚决防止抵扣、挪用、截留等现象的发生,保证农民征地补偿款及时、足额到户。对集体土地补偿款,要充分尊重被征地农民的意愿,实行透明公开的管理,确保其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集体福利、公益事业。要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作用,坚决制止乱占乱用基本农田的违规行为。

关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 篇8

自2011年3月5日召开全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专项检查电视电话会后,办事处工委高度重视,于3月7日下午和3月8日上午分别召开了办事处党政联席会议和办事处机关科室、农业单位负责人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市、区专项工作的会议精神,结合办事处的实际,认真了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办事处基本情况

辛安渡农场是一个农业大场,总幅员面积52平方公里,辖有10个农业大队,1个农业开发公司;总人口1.7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38万人;农业承包户4539户,农业劳力6535人,现有耕地56028亩,其中种植业可耕面积48471亩,辖内现有2个奶牛小区、1个万头种猪场、2个5万只蛋鸡养殖场,是一个农、林、牧、副、渔农业综合发展的农场。

二、2010年政策落实情况

1、粮棉油补贴(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2010年,严格按照政策补贴标准(即粮食补贴69.59元/亩、棉花良种补贴15元/亩、油菜良种补贴10元/亩)对粮棉油种植5085户(其中粮食种植户2911户、棉花种植户1877户、油菜种植户297户),种植面积30579.5亩(其中粮食种植面积19703亩、棉花种植面积9570亩、油菜种植面积1306.5亩),补贴资金1609208.75元(其中粮食补贴1452593.75元、棉花良种补贴143550元、油菜良种补贴13665元),全部如期以“一折通”形式发放落实到户。

2、农机具购置补贴

2010年全场共购置农机具903台套,共补贴资金169.5万元,仍采取购置直补政策。

3、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

2010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共补贴家电979台,补贴金额269060.07元,补贴汽车52台,补贴金额190449元。

4、农垦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情况

2009年—2011年2月共办理“两类”人员参保479人,领取退休养老金391人,月养老费244394元,先延后补88人。交费情况:领取退休养老金交费391人,交费金额6243029.8元;先延后补交费88人,交费金额1146526.9。通过自查未发现违规参保情况,退休养老金存折全部发放到个人手中,征缴养老金已上缴到区人社局基金中心。

5、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情况

因2010年度,区财政局下拨移民培训资金7万元,办事处已使用3万元,余4万元为2011年使用。

6、农业项目建设情况 2010年度,办事处涉农业项目16项,369.8万元,目前,已按计划已落实到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民流动性大,承包土地转包现象也较为普遍,常出现原承包主与现种植人为补贴产生矛盾,单方出现向上反映。

2、农户对发放“一卡通”因未收费存管不重视,出现取后随扔或谎报遗失,为如期补贴落实,重新开户,形成部分农户一户多卡。

四、下步工作

1、加大此项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农户了解各项政策的规定;

2、进一步做好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自查工作;

3、设立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举报箱。

辛安渡办事处纪工委 2011年3月10日

1、百镇千村建设经费 30万

2、碎石路建设 80.98万

3、以钱养事 80.2万

4、农业税收 103.02万

5、动物疫情补助 0.96万

6、农业救灾 15万

7、灾后补助 5万

8、动疫经费 0.8万

9、土地流转 15.93万

10、农业示范户贴息 0.96万

11、小农水建设 8万

12、水产项目补助 13万

13、公益林补助 0.95万

14、农业防疫经费 3万

15、林业项目补助 7万

16、小农水 5万

农业局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汇报 篇9

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XX区农牧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对在百忙之中来XX区检查指导工作的厅领导一行表示欢迎和感谢。按照通知要求,下面我就XX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作如下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具体工作落实情况

1、农业综合补贴资金发放落实情况

我区收到市财政局下拨种粮农民补贴资金XX元,发放种粮农民补贴资金XX元,补贴面积57,782.14亩,补贴户数XX户,补贴标准每亩XX元。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结余XX元。XX年XX区种粮补贴面积XX亩,发放种粮补贴XX元,涉及农户XX户。其中,XX办种粮补贴面积XX亩,发放补贴资金XX元涉及补贴户XX户;XX办种粮补贴面积XX亩,发放补贴资金XX元,涉及补贴户XX户;XX镇种粮补贴面积XX亩,发放补贴资金XX元,涉及补贴户XX户。XX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至今未接到自治区相关文件,还未发放。

2、农业产业化资金使用情况

XX年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协调领导下组下达XX区XX年第 二批农业产业化资金XX万元,实际到位资金XX万元,另外XX万元未下拨资金主要用于农残速测设备、农产品标示的采购,由自治区农牧厅统一招标,以实物发放到各市县。下拨的XX万元资金主要用于XX庄园酒业有限公司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XX市XX区XXXX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及产地认定。目前,农产速测设备已采购完毕,设备已经到位,XX市XX区XXXX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费用XX万元已经支付给自治区农牧厅环保站,其他费用待检验报告出来以后予以支付。

3、动物防疫资金情况

XX年支出情况。XX年共支出春、秋动物防疫经费XX元。其中:支出无害化处理XX元、消毒人员劳务费XX元、支出动物防疫员劳动报酬补助及保险XX元、购置消毒药XX元、购置动物防疫物资XX元、动物免疫死亡补偿费XX元,实验室经费支出XX元。XX年自治区拨付XX区动物防疫工作补助共计经费XX万元,其中:拨付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XX万元,6月支XX区村级防疫员补助XX万元。拨付XX区动物防疫工作补助资金XX万元,目前共支出XX元,结余XX万元。具体支出包括: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补助XX万元、动物防疫易耗品支出XX万元、消毒、无害化处理、免疫应激死亡补偿等经费支出XX万元。自治区拨付XX区动物防疫 体系建设项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指标XX万元,实际支出XX元,结余XX元。

XX年支出情况。XX年共支出春季防疫经费XX元。其中:支出无害化处理劳务费XX元、支出动物免疫死亡补偿费XX元、消毒人员劳务费XX元、实验室经费支出XX元、上半年村级动物防疫补助XX元。

4、基层农技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基层农技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补助我区资金5XX万元,目前该项目正在按照项目要求加紧实施,截至目前已使用资金XX元,其中支付技术资料印制费用XX元,支付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补助费用XX元,支付农业科技示范户物化技术补贴XX元,支付科技网络书屋建设费用XX元,支付农技人员培训费用XX元,制度建设等其他费用支出XX元。剩余资金XX元待项目验收和对农技服务人员考核结束后兑现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补助、聘用技术专家补助和对完成农业技术推广重大任务的人员进行绩效奖励。

5、设施农业建设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自治区批复XX区设施农业提质增效项目建设补助资金XX万元,用于XX办事处XX村设施农业建设补助。该项目完成日光温室建设XX栋并投入生产,自治区财政厅下拨资金XX万元,该笔资金经XX区农牧局、XX办事处拨付给了项目 建设单位天峰弘业贸易有限公司。XX年自治区财政厅下拨了剩余资金XX,该笔资金目前在XX区财政局账户,待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后拨付给建设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因种粮面积核实与征收耕地由不同单位负责,造成部分已征用的耕地没有及时核减,继续领取种粮补贴资金现象。我区检查核实XX年有XX户,多补贴了XX多领取补贴资金XX二是技术力量薄弱,蔬菜、水产、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十分短缺,技术服务工作难以正常开展。三是设施农业的现代化程度较低,示范基地建设缺乏资金,现代化农业机械和高新技术难以普及。XX开发区低洼盐碱地日光温室建设投资大,成本回收周期长,影响了农民在设备和技术引进方面的投入。四是XX开发区农民文化程度偏低,在基层农技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过程当中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的主要工作

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篇10

学校根据隆回县有关惠农政策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使教育惠农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政策制度更加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更加阳光规范,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地处羊古坳镇龙家湾村。我校现有教职工5人,在校学生总数117人(不含幼儿园学生)。我校根据县乡政府的指示件精神,认真落实惠农政策。

二、成立机构

学校领导充分重视,全体教职工各司其职,分工明确,把惠农工作落到实处。

组 长:邹芳

组 员:彭小龙 刘桂红 邹丽香 刘田秀

三、认真落实

1、“两免一补”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强农惠农政策”深入人心。

在学校及周边墙体书写“两免一补”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图片、印发宣传标语等,及时将党的惠农政策宣传到学生和家长心中,让农民群众、教师、学生都了解中央的政策,了解申领国家资助的条件、程序,了解免费教科书、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标准,使“两免一补”工作及时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监督。

2、严格落实收费政策。

切实贯彻执行市县有关收费政策。学校按照国家和区市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收取费用,并在学校校门口公示栏按要求公示,全面执行免学杂费、书费,无乱收费行为。

3、学校坚决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审批手续。

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学校在年初做好预算,上级按时拨付资金,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存在挪用及发放补贴等违规使用现象。学校各类经费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经费报销先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用途,财务人员审核票据符合规定后,由财务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批,坚持三人以上签字制度。对数额较大的开支项目,由学校校委会集体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无统一购置教辅材料的问题,学校及班级没有给学生办理任何商业保险。

经过自查,学校没有违规违纪现象,并且重大事项及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透明、阳光。

龙家湾小学

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篇1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强惠农资金管理,根据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强农惠农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区开展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惠农政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我区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的自查工作非常重视,把它作为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维护农民利益的大事来抓,成立了由区管委会副主任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并设二个自查指导小组。要求各乡镇处也成立相应的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切实搞好自查工作,确保惠农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

二、制定方案,统一思想

为使自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们根据实际制发了仙女湖区强农惠农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自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

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7月27日下午,管委会组织召开了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会议,部署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各乡镇处和区直有关部门对2008年到2009的强农惠农资金进行了认真清理和自查自纠,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四、全面自查,突出重点

在各乡镇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我区组织自查指导小组分别下到全区各乡镇处对全区的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摸底检查,听取汇报,逐一核对,全区强农惠农重点检查的资金4942.182万元,涉及项目15个。在掌握基本情况后,对4个乡(镇)、办事处财政所帐薄进行了检查,核对资金数量及下拨情况。重点检查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补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农村公路改造资金等强农惠农专项资金。对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抽查,要求实行专户专帐或报帐制管理的项目资金,按文件要求办理。通过查阅资料、核对帐薄,各项直补资金指定了专人负责审核和管理,建立了台帐、受益人花名册,根据核定的面积、金额、补助标准、人数等有关资料,通过“一卡通”发放,足额拨给受益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补助资金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台帐清楚。移民项目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等要求实行报帐制的项目实行了报帐制。要求下拨到项目单位的资金根据文件精神逐级下达。

(一)2008-2009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2008年上级补助资金201.54万元,区级配套7.8万元;2009年上级补助资金211.35万元,区级配套8.11万元,全部通过专户下拨。

2、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008年上级补助资金九龙1万元,2009年上级补助资金九龙1万元。

3、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008年上级补助资金22.08万元,2009年上级补助资金21.49万元,全部通过专户下拨。

4、农作物良种补贴:2008年上级补助资金48.20万元,(河下镇26.482万元、九龙山乡14.568万元、钤阳管理处4.526万元、凤凰湾办事处5.004万元);2009年上级补助资金107.10万元,(河下镇55.91万元、九龙山乡30.202万元、钤阳管理处11.626万元、凤凰湾办事处9.423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5、财政扶贫资金:2008年上级补助资金10.5万元(河下镇5.5万元、九龙山乡3.5万元、钤阳管理处0.5万元、凤凰湾办事处1万元),2009年上级补助资金16.1万元(区本级10万元、河下镇4.1万元、九龙山乡1万元、凤凰湾办事处1万元)。实行专户报账制。

6、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008年上级补助资金140.35万元,其中:2008年现金补助资金12.2万元、下拨乡镇资金12.02万元(河下镇1.59万元、九龙山乡2.23万元、钤阳管理处3.88万元、凤凰湾办事处4.32万元),结余资金0.18万元;粮食补助资金128.15万元,下拨乡镇资金126.3万元(河下镇16.7万元、九龙山乡23.4万元、钤阳管理处40.8万元、凤凰湾办事处45.4万元),结余资金1.85万元; 2009年上级补助资金137.48万元,其中:2009年现金补助资金7.9万元,下拨乡镇资金7.23万元(河下镇0.93万元、九龙山乡1.31万元、钤阳管理处2.76万元、凤凰湾办事处2.23万元),结余资金0.67万元;粮食补助资金82.84万元,下拨乡镇资金75.9万元(河下镇39.45万元、九龙山乡12.01万元、钤阳管理处3.46万元、凤凰湾办事处1.47万元),结余资金6.94万元。2009年上级拨付2008年—2009年政策性补助资金46.74万元,其中:2008年补助资金9.75万元,下拨乡镇资金9.38万元(河下镇2.53万元、九龙山乡1.04万元、钤阳管理处5.05万元、凤凰湾办事处0.76万元),结余资金0.37万元;2009年补助资金36.99万元,下拨乡镇资金36.5万元(河下镇6.54万元、九龙山乡6.2万元、钤阳管理处11.3万元、凤凰湾办事处11.46万元),结余资金1.49万元。按验收合格实际面积实行一卡通发放,结余资金在财政专户。

7、粮食、农资综合直补:2008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补助资金311.84万元,其中:粮食直补补助资金68.9万元,下拨乡镇资金61.54万元(河下镇31.84万元、九龙山乡17.88万元、钤阳管理处5.92万元、凤凰湾办事处5.9万元),结余资金7.36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补助资金242.94万元,下拨乡镇资金240.96万元(河下镇124.67万元、九龙山乡70万元、钤阳管理处23.19万元、凤凰湾办事处23.1万元),结余资金1.98万元;2009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251.38万元,其中:粮食直补补助资金60.22万元,(河下镇29.63万元、九龙山乡17.99万元、钤阳管理处6.82万元、凤凰湾办事处5.78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补助资金191.16万元,下拨乡镇资金235.76万元。(河下镇115.99万元、九龙山乡70.43万元、钤阳管理处26.69万元、凤凰湾办事处22.65万元)。上级下拨的资金已扣除历年账上结余,按实际面积和补贴标准,全部由乡镇财政所直接支付到农户存折。

8、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2008年农饮安全上级补助资金31.6万元,下拨乡镇31万元(河下镇8.7万元、钤阳管理处11.7万元、凤凰湾办事处10.6万元));2009年农饮安全上级补助资金200.82万元(河下镇106.53万元、九龙山乡167.94万元、钤阳管理处31.98万元、凤凰湾办事处0.9万元))。根据由发改局和经发局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实行专户报账制。

9、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补贴:2009年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补助资金63.02万元,其中:家电下乡补助资金38.02万元(下拨乡镇39.45万元,河下镇22.51万元、九龙山乡12.01万元、钤阳管理处3.46万元、凤凰湾办事处1.47万元),汽摩下乡补助资金25万元(下拨乡镇12.21万元,河下镇7.09万元、九龙山乡3.46万元、钤阳管理处0.67万元、凤凰湾办事处0.99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已兑付。

10、新农村建设资金:2008年上级补助资金257.5万元,区配套资金82.5万元;(河下镇156万元、九龙山乡106万元、钤阳管理处50万元、凤凰湾办事处28万元)。2009年上级补助资金277.2万元,配套资金106.8万元;(河下镇150.8万元、九龙山乡128万元、钤阳管理处57.2万元、凤凰湾办事处48万元)。全部通过专户下拨。

11、能繁母猪饲养补贴:2008年上级补助资金28.904万元,区配套资金7.226万元,(河下镇27.04万元、九龙山乡4.2万元、钤阳管理处2.61万元、凤凰湾办事处2.28万元)。全部由乡镇财政所直接支付到能繁母猪饲养户。

12、农机购置补贴:2008年上级补助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43万元(挂靠渝水区),2009年补助资金14.76万元,购机时一次性抵扣。

13、高产油茶补助资金:2009年上级补助2008年高产油茶补助资金3.1万元,已拨区经发局,实行专户报账制

14、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基金:2008年上级补助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1517.872万元,2009补助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1581.48万元。一部分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一部分拨付到项目单位。

15、农村公路改造资金:2008年上级补贴资金56.09万元,2009年市交通局拨付区交通局2008农村公路建设县乡水泥路国改补贴经费56.09万元;区交通局下拨河下镇23.78万元、九龙乡26.35万元、钤阳5.96万元。2009年补贴资金24.8万元,2010年拨付2009年农村公路(第一批)补贴24.8万元;下拨河下镇16.48万元、九龙乡8.32万元。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

从检查及其自检情况看,我区的强农惠农资金基本上都制定了较完善的管理制度,资金拨付也比较及时,使农民群众真正享受到了国家政策的优惠。但在具体操作和执行过程中,通过检查也反映了一些问题。

1、部分资金存在滞留的情况。退耕还林资金检查时,河下镇政府滞留公益林资金55万元,但近日已整改下拨。

2、直补资金存在多头申报的问题。凤凰弯办事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核实不够严谨,退耕还林面积已申报,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面积没有核减下来,存在多头申报,几年以来致使资金沉淀25.32万元在帐上。

3、变更项目建设单位及内容。农村饮水工程以村委名义申报项目,项目资金到位后,变更项目建设单位及用途,如凤凰弯办事处以东坑村委名义上报农村饮水工程项目,然后将项目资金转回凤凰弯办事处,区审计已罚款处理。

五、整改措施

1、河下镇政府滞留公益林资金55万元,近日已下拨。

2、我区将加强管理,严格规范操作,杜绝多头申报、套取资金现象。多头申报沉淀下来的直补资金,建议上级财政抵下的直补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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