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框架合同及安全协议

2024-09-10

分包框架合同及安全协议(精选5篇)

分包框架合同及安全协议 篇1

甲方: 江苏金卓能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一、工程名称:宋都南郡社区服务中心网络、电子围栏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施工及服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2、江苏省和合同履行地通信工程建设及服务相关标准;

3、相关设计文件、设计会审纪要、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单位相关要求及设备供应商的具体技术要求;

4、其它依据: 与总包单位,建设单位或设备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及工程设计。

三、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期需重新签约。

四、双方承诺:

1.甲方承诺:

1)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或服务条件,及时办理分包结算及付款,在双方合作期限及范围内,保证乙方为甲方在该地区的唯一合作单位。2.乙方承诺:

1)乙方向甲方承诺在双方合作的期限及范围内只为甲方一个单位服务,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等,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2)乙方向甲方承诺服从并执行甲方企业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材料(物资)管理、安全生产(含本合同附件中《安全生产(服务)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评定标准、本合同有关廉洁协议等规章制度。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将严格按照本合作框架协议、分包合同约定条款和《安全生产(服务)协议书》、甲方《对合作供方和分包项目的管理及考核办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范》等制度和规定组织施工,规范竞争和用工行为,落实安全、环境保护措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或满足业主(建设单位)质量、工期要求,切实维护甲方声誉。若违反本合作协议、《安全生产(服务)协议书》及上述其它之规定的,或发生各类安全、质量、综合治理等事故、事件,乙方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和服从甲方的处理决定和处罚。3)乙方应交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费用,并落实安全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乙方承诺为从业人员购买相应的雇主责任险,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在施工期间,乙方员工发生的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双方主要职责: 甲方:

1、负责施工技术指导及安全、质量检查工作;甲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检查标准和检查评分表格。

2、提供相关资料和竣工技术资料辅导工作;负责对乙方工程资料的检查考核。

3、甲方如检查发现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设备、仪表、车辆不符合实施管理要求,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乙方在撤换时限内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该项目派工,另行调整合格资源,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时序完成进度进行监督管理,有权进相应的考核。

乙方:

乙方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质量标准

1、政府部门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相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建设单位相关技术规定、工程设计批复文件、设计交底会议纪要以及工程设计文件。

3、设备厂商与建设单位的销售合同中提出的,与本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工作界面内的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要求。

4、甲方相关质量管理制度。<二>、服务要求

1、乙方在甲方指定城市区域内进行通信室内分布工程施工,按照供应商及甲方的要求、相关管理规定自己负责项目的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及室内分布相关谈点工作(其他专业不涉及)。

2、乙方必须以建设单位合同承包方的名义进行施工,乙方应为建设单位提供高满意度工程,乙方应和甲方共同维护建设单位及承包方形象,乙方不得做虚假承诺及超出自己服务能力的承诺。

3、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资,不得产生劳务纠纷,如因乙方拖欠工人工资,产生的任何事件对甲方产生不良影响,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任何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严格遵守甲方及建设单位 公司工程管理规定,施工图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以及甲方技术交底资料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及时填报相关报表、办理隐蔽工程施工签证、验收手续和提供竣工资料,不服从建设单位或甲方管理要求,发生重大服务投诉,进度不符合建设单位及甲方要求,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负责做好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的验收、清点、保管及工余料的清理和移交等工作,特别是电缆及馈线等重要材料的保管及时缴料工作,做好材料进出库记录,配合甲方定期检查仓库工作,严禁私卖、组织或参与盗卖通信缆线、器材案件,一旦发生,乙方无条件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依法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订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人身、车辆、器材、在用设备和通信安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质量事故和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全额赔偿(包括保修期间内发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部门有关规定,承担所有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8、做好工程施工中的保密工作,因乙方泄密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9、乙方应加强施工人员管理,执行建设单位和甲方的施工规范要求,文明施工,不得吵架斗殴,不得损害在用通信设施和第三方财物。

10、工程材料、各类费用均按竣工工程量据实结算,乙方不得高估冒算,不得向甲方或建设单位无理取闹,材料超用、浪费、盗卖均由乙方赔偿。

六、检查和返工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管理人员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或服务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供应商或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七、费用及结算:

双方约定江苏省南京市全区江苏电信发包的室内外分布项目,其中:

1、工程人工费、机械费、仪表费、辅助材、安全生产费等,按照工程结算实际到账金额,乙方分配 陆万元整(6万元),所有开票的税金均有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双方均不得就未到账的金额向对方提出分配要求,电信运营商分包标准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甲方给乙方的施工费用中,已包含工程施工中的各项规费、措施费、安全生产费、税金等,以及乙方为其现场从业人员办理的意外伤害险等险种的相关费用,乙方无权向甲方提出任何其他费用结算要求。

3、乙方前期发生的施工费用由乙方先行垫支垫付。

4、工程款到甲方账后,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完成向乙方支付;

5、结算时,乙方需要提供符号财务相关规定的具有税务专用章的正式发票。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组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施工人员到施工现场。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若遇业主要求与安装规范不符时,乙方须要求业主在工程备忘录上说明业主要求,并由乙方与业主共同签字确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现的设备发货及设备问题,有义务及时反馈给甲方。否则,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

3、乙方施工达不到甲方要求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满足甲方要求。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甲方要求,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拒绝返工或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没有返工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需要返工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进行施工,相应的施工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扣除,支付给第三方。因乙方拖延返工,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4、乙方如发生严重安全或质量事故,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施工,并按双方签订的《施工生产安全协议》处理相关事宜。

5、如若在施工期间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出现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甲方及建设单位相应的处罚。

6、非因设备、主材、天气影响不能按时开工或开工后非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是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延误工期的,甲方以每天扣除乙方总承包工程款的5% 累计进行处罚,并同时承担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7、乙方应接受业主的质量抽查,在乙方负责的工程中抽查打分低于及格分(90分),每下降1分扣罚乙方1%工程款(在乙方负责的工程款中扣除)。

8、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上受到最终业主索赔时,乙方应承担经济赔偿,对甲方造成声誉的损失,甲方将保留索赔权。

9、乙方施工中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罚,按甲方的管理制度执行,以邮件通知为准。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突发性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其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⑴、工程本身的损害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甲方所供材料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⑵、甲方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各自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⑶、乙方所购材料、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⑷、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廉洁协议

1、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甲方工作人员应保持与乙方的正常工作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合同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介绍亲属或亲友到乙方单位任职,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项目中为家属或亲友谋利益。

5、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6、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消费娱乐场所。

7、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应向甲方风险管理部或甲方单位领导举报,也可向甲方上级主管单位举报。经查证属实,甲方将视情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8、本项目进行中,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的行为,甲方将视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总承包工程款10%的违约金,或者视情况而终止合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情况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合同解除

1、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再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b、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一方依据本条第2、3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3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协议第十七条第3款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二、安全协议

双方关于安全方面的约定见本协议附件,附件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其他

1、无权转让协议: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方。

2、保密条款:除法律规定的要求外,合同自签署之日起 叁 年内,甲乙双方不得将合同的具体内容和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无法解决的,任意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壹 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6、本协议有效期为2017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委 托 人: 委 托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施工生产(服务)安全协议书

甲方:江苏金卓能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为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明确甲乙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在合作项目上不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双方共同签定施工生产安全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法将工程分包给乙方后,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承担的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必要的安全抽查和安全监管。对乙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要求。对违反安全协议,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发生安全、消防、综合治理、环境事故、事件、损坏甲方信誉、给市场和客户甚至社会带来负面影响的,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和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向乙方告之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同时,有义务督促乙方投资人、单位负责人在保证安全生产方面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有义务督促乙方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义务督促乙方对所承担的建设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具体工程开工前,甲方项目部工程管理人员应向乙方管理、技术人员就有关工程项目的技术规范和安全、环境要求进行必要的技术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并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督促乙方做好危险源的辨识,编制施工方案和制订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措施。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不服从管理或管理不善而导致责任性安全生产、消防、综合治理、环境事故、事件,由此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履行安全方面的义务,配备安全员并赋予相应职责和权限,做到挂牌上岗,严格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乙方应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依法办理工伤等社会保险事项,同时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3、乙方应组织从业人员完成每年必须经过的规定学时的教育培训,包括三级教育培训。从事登高、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乙方应在存在危险因素的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在用设备、施工机具和施工车辆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严禁带病使用和带病行车。

4、乙方在项目施工前,应对施工班组和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乙方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必要时,组织做好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评价,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和实施方案,制订安全技术保障措施;乙方应教育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

5、乙方向从业人员宣传综合治理、安保、消防等法律法规,教育员工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爱护顾客财产,杜绝发生火情、火灾、盗卖电缆等治安事件。应按环境管理要求向作业人员宣传环境保护意义,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做到文明施工,清洁生产,对可回收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等分类处置。如在施工中发生综合治理、安保、消防、环境污染事件、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6、乙方承诺,将安全生产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7、乙方应组织制定并实施乙方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一旦发生安全、综合治理、环境事故、事件的,应在8小时内如实向甲方项目部(经理)如实报告事故、事件情况,并有义务配合甲方或有关方面做好对事故的调查,有义务对善后事宜进行及时处理。

三、违反安全协议的处罚条款: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忽视安全生产,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存在安全隐患,发生安全、消防、综合治理、环境事故的,甲方除应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外,可按以下条款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1、违反本安全协议的规定,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处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⑴ 违反安全协议,不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未有效开展安全检查活动的; ⑵ 违反安全协议,施工中应设而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 ⑶ 施工中不向施工班组和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或交底没有记录的,以及施工中明显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

⑷ 施工中施工人员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的; ⑸ 未经过培训上岗和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 ⑹ 所使用的施工设备、机具、施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 ⑺ 施工中发生责任性轻伤事故的;

2、违反本安全协议的规定,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责令停止施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⑴ 违反安全协议、施工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⑵ 违反安全协议、施工中发生责任性人员重伤事故的; ⑶ 发生责任性消防、综合治理、环境污染事件、事故的; ⑷ 发生事故后迟报、缓报或谎报的;

3、违反本安全协议的规定,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责令停止施工,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⑴ 违反安全协议、施工中发生责任性人员死亡事故的; ⑵ 发生责任性严重的消防、综合治理、环境污染事件、事故的; ⑶ 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的;

⑷ 造成顾客投诉,事故、事件严重影响甲方信誉或给市场甚至社会带来负面影响的;

四、其他规定:

对乙方的处罚,由甲方工程管理部开出《罚款通知单》,乙方应在15天的期限内,将现金交至甲方财务部。乙方如对处罚存有争议,应在7天之内向甲方书面申请复议,也可在10天之内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乙方如对处罚没有争议而逾期不交的,甲方将按处罚金额的10%乘以逾期天数收取滞纳金,并在分包结算款中扣除。

本安全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项目部对乙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规定,如与本安全协议书条款有冲突的,应按本协议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 托 人(签字): 委 托 人(签字):

年 月

年 月

劳务分包合同协议条款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生产需要,甲方现同意将(项目名称)中的(劳务分包工程名称)按劳务分包方式委托乙方负责的(班组名称)施工。为使本工种工程能保证优质、高速及安全文明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明确双方在建筑劳务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有关条款如下:

一、承包方式

本工程劳务分包采用整个工程项目人工费和少量辅助材料包干方式,包人工费、包辅材、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劳保用品(强制性采购)进行承包施工(承包范围见附件1)。属于承包范围内的工作,甲方不再给予计时工签证,乙方不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补价差;但因图纸变更或甲方同意的返工,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本劳务分包合同为实物工作量单价包干合同,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工程变更、设计修改或增减工程量,包干单价不作调整。包干单价已包含乙方及乙方代表的劳务工集体为完成指定工作量所必须采购的辅助材料、工具设备、保险费用、劳动工资以及可能发生的加班工资;劳动工资必须随本合同约定的实物工作量结算方法进行同步结算并及时发放。

二、结算方法

1、本劳务分包合同按成品包干单价(价格清单见附件2)和现场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其中承包范围外的借用工单价按每工日工资40元计算;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中途退场,无论任何原因,甲方对乙方的实物工程量的结算仅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的50%给予确认;

2、本劳务分包工程按月进行中间结算。在次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指定的劳资员(或商务经理)提交经施工员确认形象进度、质检员核定质量等级的当月《劳务分包工程实物工程量结算书》(一式两份)。劳资员(或商务经理)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根据图纸、合同和现场完成核量核价;

3、本劳务分包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乙方向甲方申报本劳务分包合同实物工程量的竣工结算;所谓的验收限定以甲方同业主间的施工合同约定 1的中间验收或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为准;甲方指定人员必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劳务分包合同实物工程量的竣工结算的审核;

4、上述结算书在甲方指定人员核定后的三日内由乙方签字认可并报甲方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作为双方结算依据;否则,视为无效。

三、付款方式

1、对于本劳务分包合同,甲方按月支付实物工作量结算款的80%(剩余20%作为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以及尾工工程的保留金在本合同竣工结算后一次性付清)。在甲乙双方办理每月结算手续后,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附上《劳务分包工程劳动工资表》,其中劳动工资表必须经过表列人员共同会签;

2、甲方指定劳资或财务人员审阅乙方的付款申请和《劳务分包工程劳动工资表》并核查①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材料管理的所有奖励和罚款数额以及②以劳务分包合同的付款条件及结算文书为基础的应付/应扣款金额后报甲方负责人审批;

3、财务人员根据审批意见办理付款,其中①劳动工资必须在甲方财务人员监督下(必要时)直接发放到劳务工手中(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领款签署、工资表由财务部门存根备查)②劳动工资总额不得超出以劳务分包合同的付款条件及结算文书为基础的应付/应扣款金额(如乙方编制的当月劳动工资总额超出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限额,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4、在本劳务分包合同承包范围全面结束并完成本合同实物工程量的竣工结算后,甲乙双方办理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的所有奖励和罚款数额以及往来帐款的核定,乙方清结其所属班组劳务工劳动工资(提交相关的证据如工资表)并向甲方上缴工作牌或工作卡后,甲乙双方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各月安全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以及尾工工程保留金的还返手续。

四、适用标准

本劳务分包工程管理适用标准包括①工期、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和验收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见附件3)和②工序、技术、材料、合同、劳资等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法(属于指导性标准,见附件4)以及③甲方围绕上述标准推行的奖罚措施及其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见附件5)。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⑴、乙方劳务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后,甲方应对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社会治安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⑵、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技术资料,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及时提供必备的机具(若遗失或损毁者照价赔偿)。一般手工机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⑶、甲方负责安排好乙方工人的连续生产,避免停工窝工。若不能保证连续生产,甲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

⑷、甲方为乙方工人提供食堂就餐和临时宿舍居住。乙方工人可在甲方医务室就医(医药费自理)。如乙方或乙方人员与甲方不存在纠纷,甲方对应收取乙方相关人员每人每月80元的水电费、住宿费、搭伙管理费给予免收。

⑸、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其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考试并负责申报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

2、乙方责任

⑴、乙方如成立法人单位,须将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法人委托授权书等有效证件交甲方进行审查,并提交复印件一套作为协议附件。

⑵、乙方应与被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办理有关人员劳务用工手续、劳务暂住证和劳动保险或安全生产保险,特别强调乙方及所有工人在进场三天内必须购买意外人身保险和人身意外医疗保险(费用由乙方或工人自负、得益由付款人享受,手续可由甲方代扣代买统一办理)。

⑶、乙方应对进入施工现场工作的劳务人员进行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劳务人员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50周岁,并且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乙方按规定将劳务人员登记造册,并为劳务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其个人档案应具备以下内容:

①、务工人员登记表(附照片);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③、外出务工许可证(含技术等级)<原件>;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原件);⑤、特种作业人员需具备操作证(复印件);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具备“上岗证”。

⑷、乙方必须健全管理班子,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乙方必须保证劳务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单方面调整人员。保证按期保质完成甲方安排的生产任务,并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当甲方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生产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征得甲方劳资组与项目经理部同意可将队伍进行适当调整,并向甲方出具书面调整安排意见。

⑸、乙方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验收规范、施工图纸及有关说明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它工具,如发生损坏,应按甲方有关规定赔偿。

⑹、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劳务工人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用品。

⑺、乙方应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消防、计划生育、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场容卫生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六、安全生产及安全事故处理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地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当地政府颁发的其它有关规定;

2、对乙方使用的各类机械、脚手架及防护措施,双方应由主管部门(或指定的负

责人)做好交检工作,并做好记录存查。

3、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

伤亡事故定性后,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属乙方责任,由乙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处理,甲方不负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应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如本工程业主对甲方给予处罚,乙方必须分摊20%的罚款额;

⑵、属甲乙双方责任,由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协商处理,费用承担按各自的责任大小按比例分摊,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工人及家属;如本工程业主对甲方给予处罚,乙方必须分摊10%的罚款额;

⑶、属甲方或第三方责任,按法律程序裁定;如本工程业主对甲方给予处罚,乙方不分摊罚款额。

七、变更和违约

1、变更程序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法变更(补充)劳动协议。变更协议文本或补充协议条款必须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使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协议时,应由双方协商小、解决,并做好善后工作。

2、违约责任

⑴、甲方违约

①、由于甲方安排任务不及时或因材料、机具供应不及时,造成停窝工超出3天时,超出部分按实际发生窝工数向乙方劳务工支付生活补贴,标准为_10元/人·天(停工、窝工记录应由双方现场负责人洽商签署,作为付款凭据)。

②、由于本工程的业主原因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停窝工,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进行签证索赔工作;在签证索赔得到有效确认后,甲方和乙方根据停窝工签证中的人工费总额按60%:40%的比例分成。

③、甲方任务不足时或确实需裁减人员,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协议。

④、由于甲方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⑵、乙方违约

①、乙方人员未按协议约定时间进场,在双方再次商定的时间内仍未进场,甲方可向乙方提出经济索赔或终止协议书;乙方无故撤走部分或全部劳务工人,并因此对工期造成影响时,甲方除有权拒付尚未支付的劳务费及终止协议外,可向乙方提出索赔。

②、乙方人员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进行调整,乙方如不调整,甲方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直至终止协议。

③、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工料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劳务费中予以扣回;因工期延误必然引起损失,甲方有权给予处罚。

八、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首先由甲方所属项目部进行充分协商解决;若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协议调整委员会(小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合同文件组成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条款

2、双方会签现场管理规定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作指令等

5、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会议纪要

十、合同生效

本协议正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送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本合同经双方指定代表人签定后生效;协议期满,办理有关结算后即终止失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装修工程分包合同三方协议 篇3

业主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广西广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丙方):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经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将“阳光世纪商业综合楼”的外墙装修工程分包给丙方,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和文明施工的目标,特制定本三方协议。明确各自的责权利,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阳光世纪”商业综合楼外墙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南宁市北湖南路35号

工程内容:“阳光世纪”商业综合楼玻璃幕墙、铝塑板幕墙

二、工程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

丙方根据甲、乙方认可的方案以及施工图的要求对商业综合楼的外墙装饰工程工包料施工。

三、结算方式:

1、甲方直接与丙方进行结算,结算方式双方另订协议确定。乙方给丙方在结算手续上提供便利(如为丙方的签证及结算资料盖章等)。

2、甲方按与丙方结算总价的5%给予乙方项目部工程配合费及2%的工程管理费。

3、工程的税金含在丙方的承包价中,由丙方负责激纳。项目部工程配合管理费自身的税金已含在配合管理费内,由乙方激纳。

4、乙方与丙方再另订分包合同具体确定双方责任,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5、至2008年9月30日止阳光世纪工人生活区水、电费用由乙方

负责缴纳,此后工人生活区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缴纳。

四、工程管理:

乙方与丙方完善分包手续,乙方对工程进行全程跟踪控制管理,并配合丙方施工,竣工资料由丙方负责收集、整理并提交乙方,由乙方汇总统一申报竣工验收。

五、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由乙方委托甲方直接拨付给丙方。需支付工程进度款时,由丙方提出申请,乙方签字确认并出具支付委托书后报甲方审核。

2、甲方在给丙方拨付进度工程款的同时,按付款额的5%付给乙方配合费。

六、三方责任约定:

1、甲方责任:甲方根据合同的付款条约,根据工程进度给乙方和丙方,分别拨付配合费和工程进度款。若甲方未能及时付款,则甲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且工期应顺延。

2、乙方责任:与丙方完善相关分包手续并备案,按分包合同履行总包的权利和义务,负责对丙方施工全过程进行全面管理。协助配合丙方做好现场成品的保护、防火防盗、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3、丙方接受乙方的管理,按分包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并保证提供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与样本及甲方要求的相一致。丙方所承包的分包工程的质量保修由丙方负责,丙方在质保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在接到保修通知后24小时之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维修处理并扣除相应的质保金。质保期内,因工程质量导致的损失,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丙方应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工程的安全管理和人身安全,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安全责任由丙方自

行负责。

七、本协议履行期间有争议时,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

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本协议自订立之日

起生效,保修期满后,本协议告终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开户银行:

帐号:

2008年月日2008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开户银行:

帐号:

2008年月日

主材甲供施工分包合同协议 篇4

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全称)XX 集团

项目经理部 乙方:(全称)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将

的部分

工程劳务承包给乙方施工,在乙方认真研究施工图和进行了详细现场勘察,经过对本工程项目情况的全面了解,以及对合同内容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及内容:

(1)承包范围:

;(2)工作内容:,具体承包项目见《劳务承包项目及单价表》(附件)。

4、劳务承包工程数量:不超过设计图纸数量的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

注:双方商定,乙方完成的劳务承包工程数量及质量必须经过甲方技术负责人、计划负责人、安质负责人、总工程师、项目

经理逐级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否则不作为乙方实施施工的证据及双方结算依据。

5、劳务承包方式:甲方包所提供的主要材料

(具体见甲供材料附表);乙方包人工费、除甲方提供的材料以外的其他一切附属材料、机械机具设备等完成工程任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第二条

合同工期 1、开竣工日期:暂定

****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工期

个月(甲方可根据业主对甲方进度要求调整乙方工期),具体开工日期根据现场工作面的提供时间确定,但总工期不变。

2、进度计划:乙方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未完成甲方要求的计划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3、工期延误:如遇下述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现场代表确认,经监理工程师、业主批准后,工期方可相应顺延:①重大工程量变化和重大设计变更;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约定的合同条款为准)。

除此之外的任何情形不作为乙方工期延误的理由。

第三条 工程价款的确定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1、本合同工程价格采用固定综合单价,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不含甲方供应的材料)、机械费、劳保费、安全风险费、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缺陷修复、政府税费以及各类临时设施费、可能存在的施工干扰而增加的窝工费等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内。综合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工期的变化、天气影响以及工程量增减等其他任何因素而调整。

双方应充分考虑市场影响,本合同在履行期间由于国家和地方法令、法规、政策、物价等原因发生变化,致使工程项目劳务费增加或减少,均不得调整本合同单价。

2、为完成本合同工程的所有项目详见《劳务承包项目及单价表》(附件),该表上没有的项目已经包含在相关的工程项目中,其费用已经分摊在相关细目单价中,甲方不另行计量和支付。

3、暂定合同总价:人民币

元(¥

元),乙方实际应得工程款为根据设计图纸及甲方技术交底要求的,经甲方确认的合格工程量乘以相应《劳务承包项目及单价表》单价。

4、工程施工期间新增加的项目,若《劳务承包项目及单价表》中有相应的项目单价,则按该单价执行;若无相应的单价,则参照相近的项目单价。如无相近的单价,则甲乙双方协商单价,并签订补充协议。

5、工程量计量规则程序: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如无约定的,以甲方另行制定的《工程量计量规则》为执行依据。

第四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及结算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签订合同前,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不低于合同总价的 5%),在本合同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质量保修期满并办理完最终结算后 30 天内一次性不计息息退还。

3、验工计价:每月计价一次,乙方每月 25 日前报送本月(上月26 日至本月 25 日)完成的工程量报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工程量报表后 5~10 日内,甲乙双方相关人员到现场实测、验收本月完成的工程量,按第一条第 3 款程序逐级报批后作为本月的计价依据。

4、工程结算:在本合同劳务承包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由乙方向甲方申报办理工程结算,如乙方不主动申报的,甲方不承担最终结算前的欠款利息及违约责任。

5、价款拨付:待业主的计量款拨付给甲方后 10 天内,甲方根据乙方的计价金额(不超过业主相应的拨款额)预留工程计价款(10%)的质量保修金(包含安全措施保留金 2%),并代扣由甲方代乙方支付的税费及材料费等其他费用后支付给乙方。

6、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完工结算时扣留 5%保修金,于质量保修期(2 年)满后,如工程无质量问题时全部无息退还乙方;如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如接到甲方返修通知之日起 7 日内,乙方不到施工现场处理,则由甲方代乙方保修,发生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索。

7、税费:每次拨付乙方劳务承包工程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与拨款额相等的符合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或减额支付计量款,或按税务机关有关规定扣除相应的税金。

第五条

材料供应 1、甲方负责提供

到施工现场,材料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应按照设计图纸限额用料,超过限额的,乙方应自行承担

超过部分的材料费,并应承担超额材料费 20%的甲方管理费; 2、乙方负责除甲供材料以外的附属材料,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第六条

乙方人员及机械设备要求 1、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且不低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机械设备数量,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 7 天内进场。甲方要求的最低进场人员和机械数量详见附件,若人员机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场,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有权另行选择其他队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所有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均由乙方自行保管、维修。对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撤离或更换。如人员及机械设备无法按要求进场或进场后经常不在场,或人员不能胜任本工程要求,或机械设备性能和数量不能满足本工程进度、安全、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和增加。

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更换、增加或经更换、增加后仍不能满足合同要求,将视为乙方无能力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减少乙方承包内容或无条件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现场指令及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施工,且随时接受业主、甲方、监理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合格工程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返工并承担一

切损失。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工程变更,否则由此引起的数量增减或质量问题,均须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和费用,且再按承担费用的 1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隐蔽工程具备覆盖、遮盖条件或满足中间验收要求的部位,乙方自检自查合格后在隐蔽前 24 小时内通知甲方现场代表(监理由甲方通知)。经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后,方可进行隐蔽和后续工程施工,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乙方在完成合同规定的和甲方要求增加的工作内容后,须备齐有关资料,申请工程验收。验收中若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直至验收合格,并承担全部费用。

4、从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即进入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限为

年,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一切保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须达到合格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须 100%。质量验收标准以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

2、因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乙方还要承担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若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时,乙方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且须积极主动解决问题,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如乙方未能及时解决,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产生的后果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全面管理。

(2)负责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负责控制测量和技术管理。

(3)负责办理征地拆迁,提供生产用地、进场主便道的修建。

(4)负责提供施工用电到二级配电箱(生活用电费乙方承担)。

(5)编制施工进度计划,人员、材料、设备等进场计划。

(6)负责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和试验;负责对每道工序的质量进行检验。

(7)负责对已完工程组织竣工验收,负责竣工资料的编制和汇总并按合同规定办理验工计价和竣工结算手续。

2、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协调和管理,否则甲方将按合同条款第十二条进行处理。

(2)指派

为工地现场代表(联系电话:),负责组织施工并与甲方进行工作联系,签署相关文件;

为现场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负责技术管理,签署相关文件,、为现场物资材料、机械设备负责人,受乙方委托办理从甲方所领用物资材料签字、设备租赁台班签字等手续,签署相关文件。

乙方工地现场代表及现场技术负责人必须常住工地,外出必须向甲方代表书面请假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未请假的,按

元/人.天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乙方不得将工程进行转包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须承担合同额 10%的违约金及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4)乙方承担除甲方供应材料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其他材料、机械设备、工器具等,并负责各类到场材料和卸车、存放、至加工场或施工现场的装卸、搬运、覆盖、看护等工作。

(5)按甲方标准化工地建设的要求负责现场生活及生产用房(砖房或活动板房)的搭建、标识标牌制作、施工现场内的临时道路养护等临时工程,并承担全部费用。

乙方现场内的临时道路必须满足重型车辆的能行要求,否则材料运输车辆不能到达施工作业面或材料堆放场地而发生的材料转运费由乙方承担。

(6)负责所施工范围内生产、生活用水的水源、抽水设备、管路铺设并承担全部费用。

(7)负责二级配电箱之后的电力线路敷设并承担费用。乙方承担其施工用电及生活用电费用,用电量另安电表单独计量,综合电价按

元/千瓦计算。

(8)甲供材料用量实行限额供应,限额供应的标准为甲方依据设计图所核定的数量。

无论任何原因,如乙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核定限额用量,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费用,具体标准为:混凝土按

元/m3,钢筋按

元/吨,钢模板按

元/吨计算赔偿额,该款项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用量限额计量规则如下:

钢筋限额用量=设计净用量×1.02

混凝土限额用量=设计数量×1.015

乙方不得倒卖、盗卖甲方提供的材料,一经发现,视为违约行为,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倒卖、盗卖材料价值的 3-5 倍违约处罚。

(9)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甲方技术交底、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

(10)乙方每次作业后应做到工完料清,保持现场干净整洁,材料堆放整齐。工程完工后由乙方负责清理施工现场,并承担费用。遇到业主等上级部门检查工地乙方应无条件安排人员和机械按照甲方的要求整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因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整理,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人员进行现场整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负责承担本方所有人员的各种劳动保险费用,并应为其所属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12)施工过程中对于甲方要求的合同工作内容以外的项目、突发事件处理、自然灾害的抵御等临时用工,乙方必须积极配合。

(13)乙方应充分考虑雨季和台风的影响,做好材料及工程成品的覆盖、保护工作。

第十条

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务必做到材料堆放整齐、机具停置有序、各种施工标牌齐备(现场施工标牌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安装和维护,直至本合同工程结束)。

2、乙方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均要挂牌持证上岗,并按甲方要求

提供相应的证照。

3、乙方在作业中要爱护生态环境,严格按照环保的要求进行生产和管理,不得随意倾倒废弃物、排放污水;不得对施工范围以外的植被、树木进行破坏,严格遵守当地交通、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做到文明,安全生产,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的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并承担费用,否则甲方将每次给予

元的违约处罚。

5、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6、乙方对施工现场内的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负全部责任。若因乙方原因出现伤亡事故,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7、本工程实行安全措施保留金制度,于每月计量支付时扣留。若乙方的安全措施投入不足,甲方有权将该笔保留金直接用于乙方现场安全生产投入,多退少补(无息)。

第十一条

劳务用工 1、乙方应与其所有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所有人员缴交社会保障保险;乙方应将劳动合同原件、进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由甲方备案。若由于乙方未与劳务人员签订合同导致的劳动争议纠纷及其他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劳务人员进场后,乙方必须组织岗前培训和教育,岗前培训

和教育的内容包括工程的质量要求、技术规范、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等。对特殊工种,如电焊工、起重工、电工等,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资格证书原件交由甲方保存。

3、乙方必须及时足额按时发放工人工资。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本方劳务工花名册、由工人签字的工资单,在甲方监督下发放工资,并将工资单副本交由甲方保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若因乙方工人工资发放不及时引起的一切纠纷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甲方给予乙方

万元的违约处罚。若乙方工人工资发放不及时,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计价款中代扣应付工人工资费用,直接代付给工人。

若发生工人投诉、罢工、聚众闹事等行为,给甲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全部费用,甲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乙方

万元的违约处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在约定的工期内完工的,每拖延一天违约处罚

元。若乙方施工能力差,连续

个月未能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限期内退场。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不能按期完工交付使用,乙方须按

元/天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3、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经修复后仍达不到合同要求的,甲方将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工程量不

予计量,工程款不予支付。

4、乙方及其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下列情况时,每次向甲方赔偿违约金

元;以下情况累计发生 3 次以上的,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赔偿甲方,乙方须在指定限期内退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1)不能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进场施工。

(2)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协调、管理,经甲方书面通知整改3 次以上的。

(3)不按有关图纸、技术交底及标准规范施工。

(4)乙方人员、机械设备配备不足,无能力继续施工。

(5)乙方将本合同工程转包或转让给他人。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方法 1、若双方产生合同纠纷,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商定:如因合同效力或其他原因,导致依法解决争议时需对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工程造价或司法会计鉴定,则甲方可直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乙方对鉴定结果予以认可。如甲方委托的工程造价鉴定或司法会计鉴定单位无法定资质,则按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其它条款 1、如甲方要求乙方施作的合同工作量以外的各类杂工,应在完工后的 3 日内按照甲方提供的“临时用工签认表”经甲方 2 个以上现

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如只有甲方 1 人签字无效)后计入当月验工计价中,工费标准按

元/工日计算;逾期视为乙方自愿,费用由乙方承担。

2、无论如何,乙方不得以采取停工的方式解决问题,否则,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每次

元的违约处罚,情况严重者,将解除合同,给予清退出场。

3、乙方因施工进度、质量受到业主表扬或奖励,甲方视情况进行奖励。因施工进度、质量受到业主批评或违约处罚,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责任大小进行相应处罚。

4、乙方指定如下地址和联络方式为送达地址。甲方按如下地址或联络方式发出的信件、传真、电子文档,不论乙方是否签收,均视为送达。

4.1、通信地址: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4.2、如乙方地址和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和联系方式发出的信件、传真、电子文档等文件,即使被退回,也视为送达,免除甲方继续通知的义务。

4.3

乙方账户名称:

开户行:

号:

第十五条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届满、价款结清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3、乙方必须在

****年**月**日前向甲方交纳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到帐后双方签章,合同成立,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承包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4、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即:

(1)合同附件;(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3)施工图纸(含变更设计)、技术交底;(4)施工期间业主、监理、甲方所发布的各项管理及技术文件等。

附件:1、附件 1《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书》 2、附件 2《劳务承包项目及单价表》 3、附件 3《本合同工程主要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最低进场数量表》 4、附件 4《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机械设备最低进场数量表》 5、附件 5《甲方供应材料及单价列表》

6、乙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果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35 号

附件 1 1 :

安 全生产包保责任书

方:

方:

为了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及我公司、项目部的相关规章制度,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劳动保护,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监督力度,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落实管理目标责任制,确保项目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甲、乙双方签定本责任书。

一、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因工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 2.杜绝道路交通主要责任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杜绝重大设备损毁,杜绝火灾和爆炸事故; 3.减少职业病的发生,杜绝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4.轻伤率控制在 2‰内; 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率 100%,优良率 80%。

二、甲方职责 1.甲方应当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立专职安全员;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

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乙方工人入场后,甲方有关领导(工区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有关部门应组织乙方所有人员进行入场安全“三级教育”,并留书面记录存档。

3.甲方在施工开始前向乙方提交必要的施工场地,告知工程情况和施工现场状况,并就所作业范围内危险源进行说明。明确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

4.乙方所有进场工人或更换工种的工人上岗操作前,甲方应针对工作性质和特点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甲方应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对乙方日常作业按项目制度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并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给予及时解答或提出有关解决意见。

7.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文件精神。

三、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法律法规及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相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甲方制度执行,乙方不得有异议。

2.乙方要组织人员学习安全法规,并熟悉施工作业现场,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3.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组织岗前培训和教育,岗前培训和教育的内容包括对从事工种的质量、安全、技术规范、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和技术交底等,让乙方人员熟悉掌握有关操作规程和操作技术。对特殊工种,如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乙方对施工现场内的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及由施工引起的第三方人身、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技术交底、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协议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严格服从甲方人员管理,并应主动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对甲方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

5.乙方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违章违法行为,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6.乙方需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对新进场的职工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 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考试卷交甲方存档。对班组内新老人员进行合理的搭配,对新职工起传、帮、带作用,负责参与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及主持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建立安全生产台帐,按建设行政部门及业主、监理和甲方要求施做安全内业资料,并报送甲方存档。,7.乙方配备专职安全员标准:劳务施工人员在 50 人以下的,应当配备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 人-200 人的,配备 2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 人及以上的,配备 3 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 5‰,专职安全员名单必须报项目安质部审核,专职安全员要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

8.现场管理有序,道路顺畅,管线布置合理,材料堆放整齐,防护设施按规定配置且完好有效,安全标牌齐全且符合规定,夜间施工时,现场要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9.乙方应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有关安全知识的学习,并将签到记录交由甲方存档。乙方班组长要组织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各班每周至少一次应留有记录),班前活动书面材料须在当月 25 日之前报送甲方安全员存档.10、乙方进入工地的各种人员要相应地固定,不得随意招用社会闲散人员或不明身份者进入,无“身份证”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单方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报甲方同意,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前,应及时将名单报甲方,包括从事施工的各种证件,特殊工种(如焊工、电工等)应具操作许可证,进场交甲方保存,另交二张一寸照片备用。

11、乙方应在所有进场人员中按每十五人抽一人的原则,配备义务治安消防员,并将名单报送项目安质部。

12.乙方应加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事故的处理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3、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且积极主动处理解决问题,并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如乙方未能及时解决,

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产生的后果及相关费用和责任归属乙方。如产生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14、乙方应按建设部门和业主要求及我项目相关规定保证安全专项资金投入,现场作业人员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按甲方要求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做到遵章守纪、作业标准、行为规范,无违章现象。

15、施工时务必保证交通顺畅及安全,控制噪音、粉尘和泥水排放,减少扰民,并符合当地交通、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16、乙方有责任保护好地下已知或不明管线,破坏或发生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7.乙方应为其管理人员及工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负。同时甲方按建设部门和业主要求统一办理的工伤保险,属于乙方工程范围的费用归属乙方。

18.乙方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规定以及甲方有关要求执行,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必须及时足额发放。甲方每次拨款前,乙方应提供每个工人的工资单,并由乙方工人签字后在甲方监督下从乙方计价款中支付,工人签字的工资单交与甲方存档。乙方需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条例并随时关注班组内工人的身体及心理、思想动态。若发生工人劳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若造成甲方被劳动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业主处罚,造成的损失及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视情节严重情况有权追加对乙方的处罚。

19、乙方要充分考虑雨季和台风期间的施工,认真做好防雨防台

措施。

四、安全奖罚 (一)、奖励 1.乙方完成责任书安全目标,无发生伤亡事故、道路交通责任死亡事故、火灾、坠落、坍塌等事故,遵章守纪服从管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情况良好,可获得项目安全达标奖励,甲方奖励乙方 1000~10000 元(或视承包金额确定)。

2.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现事故预兆,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或者在重大事故抢救中有功,甲方视具体情况给予 500~10000 元奖励。

(二)、处罚 乙方在施工中凡出现以下问题,针对不同情况,按下列规定处违约处罚:

1.发生重伤事故,违约处罚 5000~10000 元(次/每人)。

2、发生等级安全事故的经济处违约处罚。发生一般事故的,一次处违约处罚 5000 元;发生较大事故的,一次处违约处罚 1 万元;发生特重大事故的,一次处违约处罚 5 万元。

3.如有发生重大设备损毁、火灾、爆炸事故和道路交通主要责任事故的,视直接经济损失大小给予乙方相应的违约处罚款。直接经济损失 10 万元以下的,对乙方违约处罚 5000 元;直接经济损失为10~20 万元的,对乙方违约处罚 5000~10000 元;直接经济损失为20 万元以上的,对乙方违约处罚 3~5 万元。

4.对于内部组织安全检查不达标,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全项目通报批评,且每次违约处罚 200~1000 元。在第三方检查中, 被业主、监理通报批评的,每次违约处罚 2000 元;被局级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违约处罚 5000 元;被省部级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违约处罚10000 元。

5.若因乙方工人工资发放不及时引起的一切纠纷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给予乙方 1~2 万元的违约处罚。若发生工人投诉、罢工、聚众闹事等行为,给甲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全部费用,甲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乙方一定的违约处罚款。

6.其余安全奖罚条件执行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相关安全制度规定。

7.以上所述问题如对甲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信誉损失的,甲方将对乙方加倍处罚。

五、其它 1.本责任书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2.本责任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

3.本责任书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其中一份交甲方安质部备案,乙方执一份。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附件 2 2 :

劳务承包项目及单价表

工程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暂定工程数量 含税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单价包括的主要工作、工序内容 1

合计 元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附件 3 3 :

本合同工程主要管理人员、特殊工种

人员最低进场数量表

工程名称:

序号 岗位 数量 进场时间 备注 1 现场负责人 名 合同签订之日起 5 天内技术负责人 名 合同签订之日起 5 天内安全员 名 合同签订之日起 5 天内电工 名 合同签订之日起 5 天内施工员 名 合同签订之日起 5 天内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附件 4 4 :

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机 械设备

最低进场数量表

工程名称:

序号 机械(仪器)名称 进场数量(台)

进场时间 备注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附件 5 5 :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谨此确认,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

法定代表人 签

2010 年

日(企业公章)

致中铁

项目部: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谨代表本公司委托

(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代理人,并授予代理人如下权利:

一、以委托人名义与贵单位洽商、澄清、补正、递交、修改报价,订立合同,履行相关手续; 二、以委托人名义与贵单位办理中期支付计量、计价、结算、领取签认往来书面材料文件,处分合同权利义务;

本公司承诺,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概由委托人承担。

特此授权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项目部: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谨代表本公司委托

(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代理人,并授予代理人如下权利:

一、以委托人名义与贵单位订立合同,签收往来文件,处分合同权利义务; 二、以委托人名义对合同履行中贵单位所供物资、工程材料签字认可; 三、以委托人名义对合同履行中贵单位提供的机械设备租赁使用费用签字认可; 本公司承诺,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概由委托人承担。

特此授权

委托人:

年 月 日

项目部: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谨代表本公司委托

(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代理人,并授予代理人如下权利:

一、以委托人名义订立合同,履行签字手续; 二、以委托人名义与贵单位办理计价结算、周转借款、合同价款借支和领取手续; 三、为减少中间环节,方便现场管理,对应付本公司的合同计价款、周转借款、工程结算款等所有应付款项,贵单位可以直接支付给代理人

个人账户,开户行:,户名:

,账号:。

本公司承诺,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概由委托人承担。

特此授权

委托人:

年 月 日

甲供材料补充协议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为确保原材料质量,加快工程施工进度,进一步推进矿井建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乙方需要,在甲方可能的范围内,甲方可为乙方提供所需的部分材料。现就需甲供的部分材料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如下补充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供材料的范围 甲供材料包括的范围为:大厂普通硅酸盐水泥 32.5、42.5、石砂、碎石(石砂及碎石仅限矿利用井下岩石、煤矸生产的石砂及碎石,如不能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概由乙方对外自行采购,以下同)。

二、甲供材料的计划 乙方必须在每月 20 日前将次月的需甲供材料计划报甲方供销部备案,因计划上报不及时或厂方原因造成的无法供应等影响施工,其损失由乙方承担。计划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并有相关责任人签认(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加盖项目部公章)方可有效。材料计划单中应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拟使用部位、到货日期。

三、甲供材料的检验检测 1、需甲供普通硅酸盐水泥进场后,乙方必须对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外观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按相

关规定送相关检测机构予以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如发现材料异常,及时通知甲方并做好材料的封存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协助甲方对不合格材料进行清场及向供应厂商索赔,确保原材料的进场质量。

2、甲供的石砂、碎石,乙方应先将其取样按相关规定报送相关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检验检测符合要求时方可向甲方提供材料甲供计划,乙方检验检测的结果应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备案留存。如因乙方未按此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直接使用,一经发现,甲方相关管理部门将予以重处,并要求乙方立即返工,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所有返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因擅自使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一并追究乙方责任。

四、甲供材料的领用程序 乙方领用材料应提前 3 天通知甲方供货,甲方供销部按照其提供的材料计划组织供货,甲、乙双方现场验货确认后,由甲方开据领料单,领料单必需填写清楚领用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领料单上必须由乙方负责人或者委托人签字确认。

五、甲供材料的运输、储存与保管 甲供材料的交货地点仅限于甲方矿区范围内施工单位仓库或材料堆放点,矿区范围内的运输、储存及保管概由乙方负责,其运输、储存及保管环节出现的材料损耗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货款支付与结算 每月 25 日前由乙方配合甲方供销部对账,核对无误后由甲方出具《甲供材料对账单》,财务部凭材料领用出库单及对账单办理甲供材料结算,在拨付乙方当月工程进度款时

甲方从进度款中扣回(如乙方不接受甲方与供销商及运输商签订的合同单价<详见附件:水泥产品代理协议及买卖合同>,乙方可自行采购材料;乙方投标材料单价与甲方与供销商签订的合同单价的价差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

法人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二O一三年

二O一三年

水电安装劳务分包合同协议书 篇5

工程总承包公司名称:【简称甲方】

项目现场负责人:【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劳务分包负责人:【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工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山东恒沣膜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厂房及职工公寓(简称)

工程地点:周村秀强门业东侧;淄博天浩织染有限公司北侧

建筑面积:综合厂房8066m²;职工公寓:2979.53m²

1.2工程承包范围:

分包范围:工程范围与内容:(包括厂房、公寓宿舍建建筑面积、施工图内合约所属的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图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不包括资料、预结算)

(1)室内给水管网安装;

工作范围: 现有图纸室内给水预留、洞口封堵距室外墙皮1.5m处;洁具安装,交工 不包括:消防系统及其设备预留安装;图纸变更;订购供水机械设备安装;台架砌,垒砼筑、饰面、防水、张贴、涂刷;自制设施制作。

(2)室内排水管网安装;

工作范围: 现有图纸室内排水预留、洞口封堵;距室外墙皮1.5m处及洁具安装交工不包括:雨水管网;订购供水机械设备安装;台架砌,垒砼筑、饰面、防水、张

贴、涂刷;自制设施制作。

(3)室内照明插座线路安装;

工作范围 : 现有图纸室内照明系统预留、安装。及消防强电管线预留穿绳

不包括:后期变更及增加;主电缆入内主箱压、烫、做、接;台架砌,垒砼筑、饰面、防水、张贴、涂刷;消防强电管线穿线、焊、接。

(4)室内照明灯具、插座、开关、电箱安装;

工作范围: 现有图纸范围内低压部分数量

不包括: 配电室内高低压设备设施安装;台架砌,垒砼筑、饰面、防水、张贴、涂刷;消防点位、警示安装;

(5)防雷接地安装

工作范围: 楼内外防雷、接地、等电位。

不包括: 距室外墙皮1.5m以外;配电室等电位、高压进户接地、低压接地

(6)采暖系统安装

工作范围:

1、综合厂房全部;职工公寓预留采暖主管至分水器

不包括:自制散热器等非成品制作;室内地暖;距室外墙皮1.5m以外管线

(7)弱电系统安装

工作范围:室内网络、电话、电视的弱电线管、线盒的预埋及管内穿绳工作,并保证管线畅通及配合弱电专业公司工作;

不包括:消防弱电;点位安装;主微机室安装;弱电桥架制作安装;安防系统。

承包方式:清包工(含小型机械工具及所用耗材如切割片、钻头、电锤头、电磨头、电镐头、石材切割片等易耗材料。不包括焊条、胶水、钉子、铁丝、汽油或液化气等非机械耗品)

1.3合同工期:

进场日期:2011-11-8

工程工期为: 2011至

1.4质量等级:合格

1.5合同工作范围内价款:

1.5.1 综合厂房单价:47元/m2(建筑面积)职工公寓单价:65元/m2(建筑面积)

1.5.2 综合厂房合同价款:¥万元;职工公寓¥万元

第二条:图纸

进场当天,发包人应提供图纸壹套(未含竣工图)

第三条:甲方安装驻工地代表

3.1甲方安装驻工地代表姓名:

3.2职责: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给乙方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合同约定的义务,并与业主协调;及时提供业主及监理确认签发完毕变更单或图纸。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协调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用临时水源、电源,临水供水至主干管,临电供电至三级电箱;(楼层或其他,隔层或是每层);

4.2提供乙方人员食宿场地;水电免费

4.3负责提供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如有变动,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4.4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在施工现场的各种手续并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4.5保证春节前、夏收前、秋收前乙方工人工资能及时发放;

4.6及时反馈业主及有关方面下达的洽商、变更、签证等施工有关资料。

第五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5.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5.2职责: 按照甲方的工期总控计划、质量目标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精心组织施工,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义务,遵守甲方的《项目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第六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6.1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并在一周内根据所负责项目图纸提出设备材料计划,6.2严格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

6.3按照甲方代表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经甲方代表认可,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与其他分包人进行交叉配合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乙方应对甲方指令进行复核及确认。

6.4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代表对质量、进度的管理。

6.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乙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6乙方必须向甲方上报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名单。

第七条:结算与付款

7.1 结算依据:以建筑面积按照设计图纸依据

7.2按节点进度支付工程款:一层封顶支付9%,二层封顶支付8%,三层封顶支付7%;四层封顶支付7%;给排水管线安装完毕付15%,电气穿线烫锡完毕装完成支付15%,弱电穿绳安装完成支付10%;防雷安装调试完毕支付14%;临水通水,临电试电完毕支付6%。工程进行中甲方要赋予乙方正常成生活、耗材借支费用。

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与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安装工程款总额的6%;剩余3%为保修押金,保修期按照业主与总包方的合同约定年。

以上支付节点均按实际完成面积支付。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业主、甲方确认的可以顺延工期:

8.1.1遇有大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较大时;

8.1.2不可抗力;

8.1.3非乙方施工项目对工期造成影响时;

8.1.4甲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其它情况。

8.2严格按甲方工程部进度计划施工,如完不成时,如乙方严重违约,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8.3如因业主及甲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后十五天内,乙方不要求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零工费用;如超过十五天甲方给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实时零工费用。

第九条、质量预验收:

9.2乙方施工质量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其返工的材料费用由乙方自身承担;

9.3业主、甲方供应材料造成的质量问题引起返工延期等原因造成的材料浪费、工期延误及甲方其它损失,均由业主、甲方承担。并给与乙方相应费用

第十条:补充条款:

10.1在工程施工中,依照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印刷、复印的各种通知、任命、证书、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均以对方负责人签字为准,必注明相应价格或人工费用,如无签字,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10.2如因甲方所供材料不及时,工期顺延。

10.3施工中音像资料图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甲方负责乙方工人入场三级教育及提供相应安全措施工具

10.5工人零工按现时工价均值180元/每人工日计费

10.6

10.7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秉公办事,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及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和违约时,应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解决不了,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提交本工程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或仲裁机构解决。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3.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13.2本合同规定结算付清尾款之日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合同及附件,补充的合同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合同订立时间:2011年月日

合同定立地点:工程现场

本合同双立约定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项目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劳务分包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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