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开发建设协议

2024-08-18

合作开发建设协议(精选15篇)

合作开发建设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及政策,在公平、公正、合法、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范围内,就合作开发商丘市舒皇家饰有限公司归德南路东侧厂地一事,双方进行了友好协商,甲方将自有土地(不包括地上厂房及依附属物,乙方需用土地时甲方无条件拆除)。以壹仟柒佰伍拾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进行开发和建设,双方在合作建设期限内,双方达成如下合作条款:

一、自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乙方在动工前向甲方支付土地款贰佰万元,方可动工。4个月内最低付总款四分之一。

二、动工后10个月内,乙方逐步向甲方付清土地款1750万元。乙方付总款的一半时,甲方将土地证交给乙方办理一切手续,乙方资金短缺时,应在售房处筹款付给甲方。

三、10个月后乙方如不能及时结清余款时,乙方将所剩余款折合土地价50万元/亩的基础上加10万元(若一年后,乙方付不清款,在每亩地50万元的基础上每亩每年递增20%)。

四、乙方在动工期限内,甲方应及时处理自身与外界所有债务关系,不得影响乙方施工。

五、乙方动工期限内,甲方应积极协调周边关系。房地产开发手续问题甲方概不负责但可以积极配合。

六、在项目建设中,本协议为不撤消协议,任何一方无权违约,撤消协议。若有单方面违约,违约方除应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负责赔偿。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合作开发建设协议 篇2

为贯彻落实生态发展战略, 加快实施“宽带中国”战略, 日前,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与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在南京签署合作协议。江苏通管局局长苏少林、副局长朱新煜, 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副厅长蒋巍以及三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朱新煜、蒋巍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根据协议, 双方将按照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江苏”、“宽带江苏”建设的部署, 加强联动监管, 共同指导通信运营企业树立“超前发展、环保优先”理念, 在通信网络布局规划、基站环保管理、基站信息化建设、电磁辐射科普宣传等领域展开深入合作。特别是在通信基础设施环保管理方面, 省环保厅将根据基站的建设特点, 出台符合江苏省实际的基站环境保护管理、技术规范, 明确基站环评标准、站址及其变更等具体要求, 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 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省通信管理局将推动出台《江苏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 监督企业加强基站建设项目的环保管理,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验收制度。

合作开发建设协议 篇3

签约仪式上,陈吉宁代表清华大学对王洪章、张建国一行的来访表示欢迎,并对中国建设银行给予清华的长期支持表示感谢。他回顾了清华与建行的合作历程,充分肯定了建行为清华师生提供的优质服务和所做的重要贡献。陈吉宁表示,建行与清华具有相近的价值追求与核心理念,正在努力建设国际一流商业银行与世界一流大学,在各自领域为实现“中国梦”做出了重要的知识、技术、人才和经济贡献。希望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互惠互助,携手发展,通过教育与金融的结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更大的知识、技术、人才和经济贡献。

王洪章代表中国建设银行对清华大学的信任支持表示感谢。王洪章表示,清华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在实现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作为清华的战略合作伙伴,建行长期以来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并始终关心青年学子成长,努力为清华发展提供帮助。王洪章指出,目前双方合作进入更加全面、深入、紧密的新阶段,希望通过进一步深化合作,提高建行对教育行业的服务水平,全面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实现“清华梦”、“建行梦”,为更好地实现“中国梦”而做出更大贡献。

签约仪式后,王洪章、张建国一行还在程建平、姜胜耀等的陪同下,参观了清华校史馆和下一代互联网国家重点实验室。在清华校史馆,王洪章、张建国一行听取了对清华百年校史的介绍。在下一代互联网国家重点实验室,王洪章、张建国一行听取了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主任、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国家下一代互联网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吴建平对下一代互联网的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究以及推广应用情况的介绍。

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办公室、公共关系与企业文化部、个人存款与投资部、机构业务部、北京市分行、中关村分行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清华大学校办、财务处、教育基金会、学生部、图书馆、经资办、控股公司、经管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中国建设银行是成立于1954年10月1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国有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主要经营领域包括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资金业务,在中国内地设有分支机构14121家(2012年)。2005年,中国建设银行在国有四大商业银行中率先上市。截至2012年末,中国建设银行市值达到2000多亿美元,居当时全球上市银行的第二位。

清华大学与中国建设银行保持着长期的合作关系。2007年4月,中国建设银行与清华大学首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期间兑现百项服务承诺,为清华提供了全方位、深层次、高品质的经营服务。此次签订新的《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双方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银监会:稳健的货币政策符合我国宏观经济形势

近日,国务院制定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银监会对《意见》进行解读时指出,稳健的货币政策符合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形势。

银监会表示,当前我国经济增长总体平稳,物价形势基本稳定,稳健的货币政策符合我国宏观经济形势,政策实施效果良好。

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一方面要统筹兼顾稳增长、调结构、控通胀、防风险,合理保持货币总量。要把好流动性控制的“总闸门”,通过综合运用数量、价格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适时适度地进行预调微调,保持金融市场的总体稳定,为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条件。

另一方面,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充分发挥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等政策工具对资金流向的引导功能,同时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更大程度由市场决定资金价格。通过货币政策引导和市场价格机制将资金资源配置到符合经济规律,亟待转型升级的领域中去,配置到具有经济效率,能够创造就业的企业中去,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实体经济资金使用效率。

土地合作开发协议 篇4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甲方:乙方:

土地合作开发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已经取得座落于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本项目”),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合作开发本项目,并达成一致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JB45-023地块

3.项目规模: 总占地面积90335 m2,总建筑面积225837.5 m2其中项目占地面积JB45-02地块60490m2、JB45-03地块29845 m2规划建筑面积 JB45-02地块151225 m2、JB45-03地块74612.5 m2

4.项目规划用途: 商业及住宅用地,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项目证件及手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成交确认书、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JB45-023地块各一份)

第二条项目合作形式

1.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开发。甲方负责本项目的建设、销售,乙方委派财务人员监督资金流向。

2.在本项目开发过程中,前期总投资为人民币伍亿元(包含土地费用),乙方投资人民币贰亿元 拥有40% 的股权;甲方负责本项目的建设、销售和项目运营,并享有60%的股权,3.在本项目开发过程中,出资与收益均按股权比重进行分配。

4.开发资金投入总额与时间:

4.1 乙方投入本项目土地成本按规划楼地面价为JB45-02地块:2264.83 元/ m2;2,本项目总投入土地费总价为 19800.0万元。

4.2甲方前期投入本项目合作开发资金为 人民币叁亿元,具体投入方式依项目建

设进度分期分批投放建设资金。

4.3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十天内,甲方打入泰宇公司帐户人民币XXX元 作为定金。

第三条合作期限

本项目开发期限为三年,自签约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销售、全部办理完小业 主房产证并项目清算完成时止。

第四条合作期间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和所需要资金的投入,包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办理、项目设计、建安工程以及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工作所需费用的投资,确保本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2.负责选择、确定和安排合适的施工单位对项目工程的建设。

3.负责项目全部营销总策划和销售工作,负责处理项目销售收益问题,并以投资商的名义出现在媒体上。

4.甲方在签了本合同并支付了定金后,有权使用该项目及土地使用权进行融资。

5.负责本项目广告设计、媒体宣传工作及相关费用。

6.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请求乙方配合工作。

7.甲方保证,在以乙方名义开发本项目过程中,凡涉及该项目开发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及风险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但如因甲方在本项目开发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被有关部门追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合作期间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建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并按政府要求缴清了相关土地费用。

2.确保提供的建设项目的使用权真实无其它争议性;确保该土地使用权无其他所涉债权债务,无任何第三方纠纷。

3.协助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并提供完整齐全有效的资料。

4.协助办理本项目融资工作,并提供一切按金融机构或银行要求提供的完整齐全有效的资料。

5.乙方保证在甲方以乙方名义开发项目过程中,不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的正常开发、销售;不因乙方债务等原因查封甲方投资的本项目房产。否则,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违约一方除应承担 人民币伍百万元 违约金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该负责赔偿。

2.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如甲方违约,由甲方有权没收甲方支付的定金。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非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2.按本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时间到达后,协议即行终止。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的不抗力事件,只是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时间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件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件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合作开发协议 篇5

乙方:公司

根据武汉的城市总体规划发展目标,为加快经济发展,优化投资环境,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作开发协议。

一、甲方提供位于的占地约亩的一宗土地与乙方进行合作开发,具体位置与四至范围见附件规划图。甲方负责该宗地的征地拆迁、用地报批、办证等手续,并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对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乙方应参与竞标,在中标后向甲方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对该宗地进行开发建设。

二、该宗地中约有亩土地的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甲方确保将该宗地挂牌时的规划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三、甲方确保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能按评估价每亩人民币 万元为底价在土地交易中心挂牌出让,以期顺利完成该宗地的开发工作。该每亩人民币万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土地征地补偿费、征地管理费、契税、印花税、过户交易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防洪费、测量费、评估费、招拍挂费用、过户交易手续费等所有税、费,以及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至乙方名下前应支付的其他费用。

四、为加快完成该宗地相关手续的办理并在土地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的前期投资款。该投资款在乙方参与该宗地的使用权挂牌出让的竞投时,可直接作为竞投保证金,并在乙方中标后转为首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五、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办妥相关手续,并将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

为回报乙方对该宗地的前期投资,若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中标价在每亩人民币万元以上的,则对于中标价超过每亩人民币万元的部分由双方按甲方占%、乙方占%分成。乙方依据本条约定可分成的收益,无论乙方是否中标均为有效。

若乙方中标的,则乙方人民币万元的投资款及分成的收益全部转为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首期款。若乙方未能中标的,则甲方应在收到中标方支付的首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向乙方返还万元人民币的投资款并支付全部的分成的收益。

合作建设民房协议 篇6

甲方:工程总担任人:

乙方:工程总承包人:

根据《建筑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单方在对等志愿,公道公道,互惠互利的准绳下,经过单方商量就公众合作建房工程达成协议,为标准建筑公众合作工程中单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规则,期望单方严重施行,单独恪守。

建筑工程概略

公众合作建房工程是民用合作建筑。本工程设想为砖混构造马鞍架一层平房两幢建筑,建筑面积___。工程预算造价:每平方米___元,总建筑价钱___元。

建筑设想请求

1.本工程为砖混构造合作平房建筑,建筑面积___㎡,院内+-0.0以马路标高而定。

2.砌体材料采用10机制红砖,75混合砂浆砌筑,墙体厚度除图纸说明者外,均为240,墙体转角及与隔墙连接处,每10皮砖设墙体拉接筋一处。

3.外装修:院内立面均为瓷砖贴面,光彩自选。院外1:2水泥砂浆加粉饰缝拉毛,并白水泥刷白。

4.内装修:卫生间,洗嗽室,橱房立面均贴200__300白瓷面砖。

其他内墙面均为水泥砂浆抹面,纤维素大乱白,刷室内白涂料二遍。一切房间空中均铺地板砖,层次及光彩自定。

5.门窗立樘及油漆:-4居中樘,-6靠外墙面安装,其他门均与封闭方向墙面平齐立樘并加装木门帖脸。均居墙中樘,-4与室内墙面平齐立樘。门的油漆按装修而定。

6.屋面由坡屋面和平屋面组成:坡屋面为檩条,木椽,面板,草泥铺设机制红瓦,坡挑檐为铺设棕白硫璃瓦,平屋面水泥砂浆加防水粉加压抹光。前檐屋面排水采用管排至空中,管径100。

7.橱房餐厅隔断:下为900高120砖墙并帖白瓷面砖,上为铝合金窗隔断。两头为-4推拉门。

构造设想阐明

1.本工程采用条型根底,深度开挖至老土,原土夯实3:7灰土300厚,请求分层夯实。

开挖时如遇墓穴或软土,请求另行处置。

2.根底圈梁,压顶圈梁,梁,板均为20。钢筋保护层厚度:梁25,板15。

3.钢筋:“中”“中”辨别表示为1,2级钢筋未说明分布筋为中6-250。大梁两头配置弯起筋一根。

4.门窗洞口过梁均为预制过梁,选用相关标准图集。

照明设想阐明

1.采用一相二线50220电压供电,进户线采用钢制支架排挤引来,支架提早预埋。

2.进户线处做反复接地处置,使用高低圈梁钢筋焊接引至地下。

3.导管穿线管保护,在墙,圈梁,顶棚吊顶上面暗设,管径挑选:2__2.5,中15,3-4__2.5,中20。

4.配电箱为铁制成品暗装,设置地位自定,暗箱开关核心距地1.4,暗箱插座核心距地0.3,橱房,卫生间暗装插座核心距地1.5或距吊顶0.3。细致设置地位及数目按甲方请求而定。

供排水设想阐明

1.给水设想阐明:冷水采用抽井水上屋顶,设置水箱供水。热水采用太阳能热水器供水。

2.排水设想阐明:采用管排水,搞地基时做地沟,小型化粪池,合作土建预留安装洞及套管施工。

部分材料请求

水泥:均使用武山鸳鸯水泥辨别为:高低圈梁,坡挑檐均使用425标号水泥,其他使用325标号水泥。

钢筋:均按图纸请求,图纸说明的“中”“中”辨别表示为1,2级钢筋,未说明分布筋为中6-250。大梁两头配置弯起筋一根。

檩条:驮墙檩条小头为16公分,空墙檩条小头为20公分。上房客厅与厢房客厅的两头檩条必须放一根大檩条,像桴子一样大。

其他材料:地板砖,立面墙瓷砖,硫璃瓦,木制门,室内白瓷砖等材料甲方自选,自选后构成的价差由甲方找补。

承包施工方式

本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须保证通电,通水,通路,建筑面积平整,不能影响施工。与周边邻居因地界,建筑物,线路等纠葛由甲方出面处理。

本工程施工方式为包工包料,面积价钱一次_包死。工程必须严重按图纸设想施工,乙方不得随便改动图纸设想,未经甲方赞同不得随便添加面积,不得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

因施工进程中,发觉设想成绩,的确需求变卦的,需单方商量分歧,重新签定变卦合同书前方能生效。否则甲方概不供认,不承担经济义务。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耗费,安全施工,要有足够的安全保证机制和措施,因乙方不留意安全,呈现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一切义务。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承受甲方监理工程职员的监工,并承受公道化倡议并采用。

本工程预定工期为120天。

本工程的从属工程:大门,围墙,化粪池,蕴藏室,院内软化等项目不包括在本合同内,从属工程价钱另议,价钱约定后签定建筑从属工程合同书。

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付款方式为现金领取。

工程竣工按合同总造价先期预支40%,主体竣工后预支30%,粉刷竣工后预支20%,总体工程峻工验收合格后亏损款项10%部分一次_付清。

工程其它事项

工程在建立进程中,单方都要严重恪守合同,不得随便终止合同。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难,可终止合同中止清算。

工程在建立进程中,因市场发作变化,原材料上涨或降落,必须严重恪守合同约定价钱,不得随便跌价或压价。

工程未尽事宜,单方随时商量处理,并签定工程辅佐合同书。

本合同确需改正必须经过甲乙单方商量,分歧赞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单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单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甲乙单方必须单独恪守。

甲方:工程总担任人:

乙方:工程总承包人:

朗盛与韩泰轮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篇7

在协议框架下,朗盛与韩泰轮胎将在产品开发的初级阶段共同研发新的高性能合成橡胶产品以及提高轮胎性能的应用。

2008年起,朗盛与韩泰轮胎开展紧密合作,前者向后者长期供应高性能轮胎产品的核心原材料—溶聚丁苯橡胶和钕系顺丁橡胶。此次签署的新合作协议将进一步增进朗盛与韩泰的合作关系。

自韩国、欧盟和日本相继推出轮胎标签法,市场对于高品质轮胎的需求日益上涨,因此高性能轮胎市场增长迅速。2012年12月,韩国成为继欧盟之后第二个实施强制轮胎标签法的市场。韩国的轮胎工业和汽车工业对用于生产高性能轮胎的高性能合成橡胶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此外,日本于2010年推出自愿轮胎标签制度巴西将于2016年推出标签法,而中国和美国也正在制定相关的计划。

阿里与云南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篇8

“互联网+”理念自今年“两会”提出之后,日益成为全国各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云南省,也加快了发展信息经济的步伐,这一次云南省选择了阿里巴巴集团。在云南省人民政府与阿里巴巴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之际,双方共同主办了这次“互联网+”云南论坛,希望藉此为西部经济腾飞插上新的翅膀。

共同力推“智慧云南”

在论坛举办前夕,云南省人民政府与阿里巴巴集团正式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共同推动“互联网+”战略在云南的落地,在云计算和大数据、互联网旅游、城市服务、电子商务、智能物流等多个领域开展深入合作,促进云南的“智慧旅游”发展,提升城市服务水平,开创“互联网+云南”的新局面。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陈豪,阿里巴巴集团总裁金建杭出席签约仪式。云南省副省长刘慧晏与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胡晓明分别代表双方签约。

金建杭表示,阿里巴巴与云南的合作,恰逢其时,互联网已经从IT(信息科技)时代发展到DT(数据科技)时代,阿里巴巴愿意用自己的技术、平台和各类应用场景帮助云南更快实现“智慧云南”。

云南是中国西部的重要战略省份,也是互联网经济的新兴蓝海。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14年12月底,云南省网民规模达1643万人,网民普及率35.1%,相比全国平均水平的47.9%,云南省的互联网应用水平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农业和旅游成最大亮点

云南地大物博,具有非常丰富的农业资源和旅游资源,在本次论坛上,农业和旅游也成为云南电子商务经济最大的亮点。

据阿里旅行总经理李少华介绍,云南旅游在阿里旅行平台上优势十分明显,从目的地旅游商品销售额来看,云南在国内度假目的地中排名第一,份额达20%,在所有目的地中排名第三,仅次于马尔代夫和泰国。目前,阿里旅行平台已经汇集了近2000家云南旅游商家,在线商品数近8万,可售卖酒店数量超过1万家。2014年,超过220万名消费者通过阿里旅行平台来到云南旅游,其中80后占比54%,90后占比20%。据悉,4月28日,阿里旅行将与当地旅行社合作,首推“去啊专线”云南团,以推动云南旅游O2O化,提升云南旅游品质和溢价能力。

在“互联网+农业”领域,云南也毫不逊色,据阿里研究院统计,2014年云南省农产品卖家总数近2万家,在全国排名第10位,普洱、三七、鲜花等产品在全国排名都比较靠前,其中普洱一年销售额达10亿元。目前,淘宝特色中国已经在云南开通了云南馆、香格里拉馆、丽江馆等地方馆,成为地方农产品原产地直销的重要平台。云南省政府和阿里巴巴集团代表均表示,要携手努力,让云南成为全国人民的“菜篮子、果篮子”。

2014阿里农产品白皮书发布,无线化和O2O成未来趋势

本次论坛上,阿里研究院正式发布了《2014年度阿里农产品电子商务研究报告》。阿里农产品电子商务研究报告自两年前首次发布以来,已经成为国内农产品电子商务领域的风向标。

报告显示,2014年农产品网商群体迅速扩大。截止到2014年年底,阿里零售平台上经营农产品的卖家数量为75万个,相较2013年增长61%。同时,阿里零售平台上注册地址在乡镇的农村卖家达66万个。

与此对应,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也再创新高。2014年,阿里平台上完成农产品销售483亿元(有效GMV),同口径相比,较2013年增长70%。

从具体类目来看,阿里零售平台上,零食/坚果/特产为最大农产品类目,占比32.21%,但占比有所下降。从增长趋势来看,鲜花绿植类目增速最高,达到165%。从单品来看,阿里零售平台上枣类为销量最大单品,销售额超过18亿元,乌龙茶、普洱等也排名前列。增幅最快的单品为牛油果,增幅达到676%,紧随其后的是桑葚、鱿鱼、柠檬、榴莲等。

无线化和O2O正在成为农产品电子商务的重要发展趋势。2014年,在阿里零售平台上,农产品在无线渠道的交易占比从2013年的14.23%提升到38.60%。2014年,随着O2O生活服务的崛起,相关农产品O2O交易迅速飙升,较2013年增幅达到1548.32%。

土地合作开发协议范本 篇9

甲方: 村队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位于的土地开发事项进行协商,甲方因筹

集开发资金困难至今没有开发该地,现为了让村民从发展中尽快获利。根据国家及省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及精神,结合甲方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多次协商,甲方同意将其位于横山西沙占地亩土地使用权与乙方

合作投资开发,现就具体合作方式及开发所产生的效益分配达成如下协议:

的投资额为土地评估作价的数额。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担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的费用并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性质调整报批、项目施工建设报批报建、竣工验收等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并提供与办理手续

相关的证明材料,使本协议书第一条全部土地变更为项目开发所需要的用

地条件(土地来源为国有出让,用地性质为住宅或商服用地)。

2、负责组织协助乙方人员协调村民关系,清理场地,解决场地遗留问

题。

3、确保土地权属清晰,不涉及任何诉讼,仲裁程序和债权债务纠纷,也未设定任何抵押。保证乙方开发权的唯一性和完整性,未经乙方同意不

得与其他开发商签订任何合作合同及协议。

4、在项目竣工后,负责根据乙方的要求无条件地协助配合乙方办理房

产分配过户时的全部手续。

5、在国家现有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合作项目积极争取各项税费减免等

优惠政策。

6、可根据本协议书约定享有应有分配收益的权利。

7、乙方有权对土地开发过程中所有财务派人进行监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整个项目开发运作管理各个环节的统筹安排,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施工、人员招聘、开工及竣工时间。

2、协助甲方办理上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用地报批和土地产权分

割过户等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并承担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办理各

项行政审批手续的费用。

3、负责投入资金完成合作项目的全部施工建设。

4、可根据本协议书约定享有应有分配收益的权利。

5、负责项目开发完成后的销售(包括委托销售),销售收款的管理。

合作方式方案二

第一条合作内容

1、甲方将其位于横山西沙占地亩(土地使用权证号:;

具体位置以四至界线图为准)的土地交由乙方建设开发,该项目的开发建设

标准按主管部门批准为准,乙方或乙方关联的公司是上述所有土地开发权的唯一享有者,对上述所有土地的开发和管理运营享有全部权利并承担全

部责任。

2、由于目前合作项目用地需要整理清场,为保障双方合作项目的顺利

推进,当乙方出资取得补办土地使用权证后,甲方负责组织人员协调村民

关系,进行场地清理(具体为青苗赔偿、建筑物搬迁等),乙方支付清场费,使之具备可以进场施工建设的条件,同时甲方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交

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土地使用证补办完成后五 日内,乙方支付人民

币万元给甲方,作为合作项目的定金。

第二条土地费用及出资方式

上述所有土地现状为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办理变更为国有出让住宅

和商服用地的费用需补交的40﹪出让金及土地登记等费用,由乙方支付,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交由乙方抵押贷款,甲方配合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等。

土地按市场价值评估后价值以乙方参股形式投资在土地开发建设中,其余

开发过程中所需款项均由乙方筹集出资。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组织协助乙方人员协调村民关系,清理场地,解决场地遗留问

题。

2、负责土地权属及使用性质调整报批,项目施工建设报批报建、竣工

验收等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办理过程中提供所需手续的证明材料,使本协议

书第一条全部土地变更为项目开发所需要的用地条件(土地来源为国有出

让,用地性质为住宅或商服用地)。

3、确保土地权属清晰,不涉及任何诉讼,仲裁程序和债权债务纠纷,也未设定任何抵押。保证乙方开发权的唯一性和完整性,未经乙方同意不

得与其他开发商签订任何合作合同及协议。

4、在项目竣工后,负责根据乙方的要求无条件地协助配合乙方办理房

产分配过户时的全部手续。

5、在国家现有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合作项目积极争取各项税费减免等

优惠政策。

6、可根据本协议书约定享有应有分配收益的权利。

7、乙方有权对土地开发过程中所有财务进行监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整个项目开发运作管理各个环节的统筹安排,如项目规划、设

计、施工、人员招聘、开工及竣工时间等,由乙方根据开发进展确定落实。

2、负责办理上述所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用地报批和土地产权分

割过户等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并出资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手续的费用。

3、负责投入资金完成合作项目的全部施工建设。

4、可根据本协议书约定享有应有分配收益的权利。

第四条收益分配

项目建成销售完毕,双方按投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双方的出资额比

例为:。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书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

协议书及相关补充协议条款,造成项目无法如期施工建设或不能实现协议

书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目的,是严重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向违

约方索赔。

2、若上述土地发生权属争议纠纷问题,甲方应负责全面处理协调,不

得影响项目开发。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无法协议解决的,同意提交

西安仲裁委员会榆林分会仲裁员独任审理。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协议书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的公章后生效。

第八条合同份数

本协议壹式份,双方各执贰份,贰份用于上报主管部门备案,具

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收益分配方案一

第四条双方本次合作采取实物分配的模式,具体方式为:

1、在项目竣工后建成的房产中,甲、乙双方分配的房产按出资额比

例:分成,其中甲方占成,即甲方可分配获得不超过平方米的房产,其中,商铺平方米,住宅平方米,剩余的商铺和

住宅房产均归乙方所有。

2、上述分配的房产均为毛坯房。双方分配房产时办理相关手续产生的各项税费根据有关规定由双方自行负担。

收益分配方案二

第四条双方本次合作采取货币增值收益分配的模式,具体方式为:

1、按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该土地开发完成全部投资成本费用决算,对

产生的利润进行分配。

2、在项目建成房产出售后,甲、乙双方按工程决算后收益进行分配,按出资额比例:分成,其中甲方占成。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书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

协议书及相关补充协议条款,造成项目无法如期施工建设或不能实现协议

书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目的,是严重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向违

约方索赔。

2、若上述土地发生权属争议纠纷问题,甲方应负责全面处理协调,不

得影响项目开发。

第六条附则

1、在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的公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壹式陆份,双方各执贰份,贰份用于上报主管部门备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双方所出具之有关项目的所有批文、报告均作为本协议书附件,并视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合作开发协议书 篇10

甲方:

乙方:

因经营需要,甲乙双发本着平等互惠、有利于生产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开发协议:

一、甲乙双方合作开发桐楠格C栋(金色家园)项目。乙方提供项目需要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工程所需费用和资金全部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提供项目报建、报税、开工及验收等工程需要的一切证照手续。该项目所需要的税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均有甲方负责和代办缴纳,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甲乙双方保证该项目手续齐全合法。甲方有责任和义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信誉;乙方给甲方提供便利的条件。

四、项目竣工后由乙方提供相关手续,甲方自行办理销售许可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有效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销售完毕后自行终止。

六、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留存并报相关部门存档。

甲方:

乙方:

国药集团与成都市签署合作协议 篇11

据报道:日前,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司与成都市政府在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正式签署合作协议。成都市副市长何华章与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卫平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

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代表市委,市政府对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刘存周董事长和佘鲁林总经理访问成都表示衷心欢迎,对双方合作协议的签署表示热烈祝贺。多年以来,成都市与国药集团建立了十分良好的合作关系,他希望以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成为良好的新开端,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成都市市长葛红林在签约仪式上致辞,他说,国药集团作为我国医药行业的龙头企业,从19g8年至今,已先后7次将成都作为医药,器械大型展会的举办城市,有力地促进了成都市会展行业和医药行业的发展。相信有了这些成功和愉快的合作基础,随着今天合作协议的签署,双方合作必将进—步深化。 在会见和签约仪式上,刘存周对成都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给予国药集团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说,近年来成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会展业发展,不断完善会展设施和服务水平,成都已成为中国最适宜举办会展的城市之一。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密切双方多年来已经形成的良好合作关系。国药集团将在成都进一步加大投入,夯实医药分销,兴办医药工业,建立科研基地,为成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希望成都市委、市政府对国药集团在蓉发展一如既往给予大力支持。

合作开发建设协议 篇12

3月3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 在产品互供、物资采购等方面开展合作。

中煤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能源企业, 主营业务包括煤炭生产及贸易、煤化工、坑口发电、煤矿建设、煤机制造、煤层气开发, 以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等, 是我国第二大煤炭生产企业。中煤能源是中煤集团发起成立的股份制公司, 2006年12月在香港上市, 于2008年2月回归A股。

荒山开发合作协议3 篇13

(以下简称甲方)

云南万道香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更好地盘活闲置荒山资源,充分发挥联营优势,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方)与云南万道香茶业有限公司(乙方)双方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亩荒山荒地,地块位于

(四至界线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用于种植油茶。

二、合作期限: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合作年后,如乙方需此合作协议,可以再延长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合作方式和利益分配:

1、合作方式:甲方提供荒山土地资源,乙方出资开发和管理,双方合股

经营。如需甲方(群众)参与开发和管理的,乙方要按照市场价格支付工资(按日、月、年计算均可,由双方具体协商)。

2、利益分配:油茶挂果后,按当年利润收入进行分配(即甲方百分之叁

拾;乙方百分之柒拾)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分配比例。本合同中甲方以土地入股。

3、中耕管理:乙方对基地每年要进行至少两次管理,如乙方连续两年不

进行管理,由甲方对基地进行管理,而乙方又不支付任何劳动报酬的,甲方有权收回基地,不再进行入股。

四、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茶园管理,与政府协助乙方调解好土地纠纷

及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五、乙方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如需葬坟的乙方应给以甲方提供便利,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六、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后开始生效,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

自更改合同,如有单方违约的除赔偿对方所有损失外,处罚总投入20%的违约金。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附合作地块四至界线图一份和群众三分二以上表决意见。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政府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技术开发委托合作协议 篇14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委托代理人电话: 传真:

受托方(乙方):委托代理人电话: 传真: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机密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实现:

2.技术内容:

第二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

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开发周期计划、参加人员、交货时间等;

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2.提供方式: 直接当面提供给甲方指定人员

3.其他协作事项:另一方尽可能给予帮助或者协助。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退回当事人一方;

第四条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 人民币××元整(¥元)

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预付,项目验收完成后付,余下月付清。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帐号为: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

约确定。

第六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

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第七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

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

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

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5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保密

乙方确认并同意保密信息是甲方有价值的、专用的、独特的财产,因此,乙方同意从甲方披露信息之日起:

1.1 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除非得到甲方事先的书面同

意;

1.2 不把保密信息用于双方合作项目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1.3 不把任何保密信息披露给除为实施合同的目的而需要知晓保密信

息的职员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员;

1.4 在没有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准用任何方式复印或复制任何保密

信息以用于项目以外的任何目的;

1.5 除非得到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改变保密信

息的任何部分, 或分解保密信息或试图改变或分解保密信息, 乙方也不

准让他人去做或试图这样做。

1.6乙方同意以对待自己专有和秘密信息的同样的注意去对待以上

列举的义务,但是这些注意在任何情况下不能低于合理的注意。

1.7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所有的保密信息和复印件都由甲方享有所有

权。在合同终止之时以及在甲方要求的任何时候,甲方可以选择要求乙方

将其手上保存的所有的书面保密信息迅速销毁并向甲方通知上述资料的销毁情况,或者将其手上保存的所有书面保密信息迅速交付甲方。所有口

头的保密信息则将继续受到本合同的保护。

1.8合同本身的保密性。乙方无权披露本合同的存在,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和约定按机密信息对待,且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十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①标准:国家标准;②方法:专家评审。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

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

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

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

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

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培训甲方技术人员和主要操作员掌握该

技术成果;

2.地点和方式:甲方指定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

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赔偿合同金额的10%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

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

第十六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

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技术风险指当事人努力履行,现有水平无法达到,有足够技术难

度,同行专家认定为合理失败;第十七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提交各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复印件及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在合同履行中,第三人公开相同的技术成果。第十八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章)乙方:(章)签 字:(签名)签字:(签名)职务:职务:

日期:日期:

备注:可附附件!

附件件数:份

慎与国际投行合作“对赌协议” 篇15

(一) 对赌协议的含义

对赌协议, 又叫价值调整协议 (VAM: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 , 是一种带有附加条件的价值评估方式。对赌协议是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协议时, 双方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的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 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 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对赌协议实际上是一种期权的形式, 但是与期权又有所不同, 期权是在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后, 获得行使或不行使约定条件的权利, 而对赌协议是签订协议的双方, 无论约定的条件出不出现, 都会有一方行使权利, 期权只是一种投资安排, 而对赌协议是一种融资安排。简单地看, 它仅仅只是投资方和企业出于对企业未来前景的不确定性, 为确保各自的利益而列出的一系列金融条款, 因此其本身并无恶意善意之分, 区别在于是更加维护投资方利益还是更加有利于企业。但是不然, 从国内一些著名的对赌案例可以看出, 这实际上是投资人为保护自己的投资利益而签订的一项措施。从国内企业来讲, 企业也是希望能够做大做强的, 正是为了能够扩大生产, 增大企业规模, 在企业资金短缺而又无法获得大量贷款的时候与国际投行巨头进行融资合作,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 签订对赌协议只是投行巨头规避风险的自我保护措施。

对赌协议在国际上已经普遍存在, 也是国际投行在进行投资时最喜欢的措施。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活跃, 尤其是风险投资的发展, 国际企业对国内企业的投资中对赌协议的运用也日渐广泛。

(二) 对赌协议的主要内容

国外对赌协议约定的范围比较广泛, 有财务方面的, 也有非财务方面的, 涉及企业运营治理的多个方面。除了以“股权”为“筹码”外, 治理层和投资方之间还会以董事会席位、二轮注资和期权认购权等多种方式来实现对赌。对赌的核心是融资方与投资方对企业未来价值的预期不同;对赌双方所关心内容会因具体情况不同而不同, 双方会根据各自的预期对协议条款进行约定。国外对赌协议通常涉及财务绩效、非财务绩效、赎回补偿、企业行为、股票发行和治理层去向六个方面的条款。在财务绩效方面, 若企业的收入或者净利润等指标未达标, 治理层将转让规定数额的股权给投资方, 或增加投资方的董事会席位等。在非财务绩效方面, 若企业完成了新的战略合作或者取得了新的专利权, 则投资方进行下一轮注资等。在赎回补偿方面, 若企业无法回购优先股, 投资方在董事会将获得多数席位, 或提高累积股息等。在企业行为方面, 投资者会以转让股份的方式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 或者以在董事会获得多数席位为要挟, 要求企业重新聘用满足的CEO等。在股票发行方面, 投资方可能要求企业在约定的时间内上市, 否则有权出售企业, 或者在企业成功获得其他投资, 且股价达到一定水平的情况下, 撤销对投资方治理层的委任。在治理层方面, 协议可约定投资方可以根据治理层是否在职确定是否追加投资, 治理层离职后是否失去未到期的员工股。

目前还少有国内投资机构与国内企业签订对赌协议的案例, 只有外国投资企业与国内企业签定的对赌协议。而且国内企业通常只采用财务绩效条款, 一般也都以单一的“净利润”为指标, 以“股权”为筹码, 区别只在于条款的设计。根据协议条款, 投资方通常会有三种选择:一是依据单一目标, 如一年的净利润或税前利润指标;二是设立一系列渐进目标, 每达到一个指标, 股权相应发生一定的变化;三是设定上下限, 股权可依据时间和限制范围实现变化。如蒙牛与摩根等投行约定的条件是:假如蒙牛在未来3年内年盈利复合增长率若达不到50%, 蒙牛治理层就要将所持7.8%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外资股东;徐工集团与凯雷则对新增的6000万美元注资的约定是:若2006年徐工机械达到约定赢利目标, 则凯雷收购85%股权的出资额将由2.55亿美元增至3.15亿美元;雨润与高盛等约定的条件是:若雨润2005年赢利达不到2.592亿港元, 投资者有权要求大股东以市场溢价20%的价格赎回所持有的股份;摩根士丹利及鼎晖以5000万美元置换永乐总经理陈晓手中20%的股份, 并约定:假如永乐未达到约定的赢利指标, 可能向外资股东转让高达9394.76万股的股份。由此可见, 国内企业的对赌协议包含三个要素:企业盈利目标、股权交易量和股权交易价格。当被投资企业未达到约定盈利水平时, 企业治理层需向投资方低价转让一定量的股份, 如蒙牛、徐工和永乐;或者是企业治理层需高价购回投资者持有的股份, 如雨润。

(三) 对赌协议的特点

1.筹码特殊:

对赌的评判标准是企业未来的价值, 而赌的筹码多为股权、期权认购权或投资额等。这种特殊性质对企业影响深远, 可能会导致企业股权结构、经营方式、人事任免甚至是企业控制权发生重大变化。

2.高风险:

这里的高风险是针对融资方而言的, 因为投资者通常都会为自己制定保护措施, 最大程度降低自身的风险。如果企业家急于获得融资, 而对自己企业的发展和内部外部环境估计不足, 不去衡量投资人要求的合理性, 一旦经营环境发生变化, 内部或者外部的不可控变数带来的负面影响导致原先约定的业绩目标不能达到, 企业将不得不按照约定通过割让大额股权等方式补偿投资者, 其损失将是巨大的。企业管理层在决定是否采用对赌方式融资时, 应谨慎考虑各种因素, 权衡利弊, 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3.投资方地位强势:

这是对赌协议的最大问题所在。投资方往往抓住了融资方急需资金支持的这一软肋, 在进行投资时必然要求融资方签定对赌协议, 为保护自己的投资利益, 这一点无可争议;但是对赌协议的内容大部分会由投资方决定, 如果“赌注”太大, 这无疑将会对融资方造成很大的压力。而融资方要么接受条款, 要么放弃融资。融资方始终处于弱势地位。

4.期望趋同:

从对赌协议的内容来看, 双方都是想把企业做大, 把业绩做好, 在这一点上投融资方的目标是相同的, 这是对赌协议的可取之处, 也是融资方接受对赌条件的原因。因为对于投资方来说, 与业绩推动下的资本增值相比, 对赌协议中涉及的价值补偿并不足以满足投资人的期望。

5.精心设计的条款:

与高盛、摩根等国际著名投行机构将对赌内容和程序、利益和弊端操作得炉火纯青相比, 国内众多企业和机构尚对此不甚了解, 这些精心设计的条款之中实际上潜藏了许多致命的陷阱, 许多企业很难真正理解这些条款的含义, 加上融资的迫切性, 使得国内企业对协议条款以及这些投行巨头认识不清, 一旦出现纠纷, 企业就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二、国内著名对赌案例介绍与案例分析

(一) 案例介绍

案例一:摩根士丹利等三家国际投资机构投资蒙牛乳业。

摩根士丹利等投资者为了使预期增值的目标能够兑现, 与蒙牛管理层签署了基于业绩增长的对赌协议。双方约定, 从2003—2006年, 蒙牛乳业的复合年增长率不低于50%。若达不到, 公司管理层将输给摩根士丹利约6000万~7000万股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果业绩增长达到目标, 摩根士丹利等机构就要拿出自己的相应股份奖励给蒙牛管理层。2004年6月, 蒙牛业绩增长达到预期目标。摩根士丹利等机构“可换股文据”的期权价值得以兑现, 换股时蒙牛乳业股票价格达到6港元以上;给予蒙牛乳业管理层的股份奖励也都得以兑现。

案例二:英联、摩根士丹利、高盛投资太子奶

2007年初, 太子奶创始人李途纯联合三家投行出资7300万美元成立了“中国太子奶 (开曼) 控股有限公司”, 三家投行占离岸合资公司30%股权, 李途纯持股70%。同时, 三家投行与李途纯签署“对赌协议”:在收到7300万美元注资后的前3年, 如果太子奶集团业绩增长超过50%, 就可调整 (降低) 对方股权;如完不成30%的业绩增长, 李途纯将会失去控股权。最终太子奶未能完成目标, 被英联等三大投行接手。

案例三:摩根士丹利、鼎晖投资等投资中国永乐

2005年1月, 摩根士丹利等投行斥资5000万美元收购当时永乐电器20%的股权, 并与永乐签订对赌协议, 该协议规定, 如果永乐2007年 (可延至2008年或2009年) 的净利润高于7.5亿元 (人民币, 下同) , 外资方将向永乐管理层转让4697.38万股永乐股份;如果净利润相等或低于6.75亿元, 永乐管理层将向外资股东转让4697.38万股;如果净利润不高于6亿元, 永乐管理层向外资股东转让的股份最多将达到9394.76万股, 相当于永乐上市后已发行股本总数 (不计行使超额配股权) 的约4.1%。永乐未能完成目标, 导致控制权旁落, 最终被国美电器并购。

(二) 案例分析

从蒙牛、太子奶和永乐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对赌协议其实是可怕的, 尽管蒙牛成功了。这种可怕性一方面是由于赌注太大, 蒙牛对赌案中赌注为6000万~7000万股的上市公司股份;太子奶案中则是对企业的控股权;永乐案中为4697.38万股永乐股份, 因此一旦失败结果也是可怕的。另一方面是国际投行巨头用这么高的股权份额作为赌注, 反映出他们的逐利性, 在与他们合作的时候可以形容成“与狼共舞”。

对于国内企业来说, 对赌协议的前半部分其实是投资方对融资企业的激励, 如果融资企业完成某预定目标, 则可以从投资方得到约定的股权。这其实也是投资方解决与融资方之间代理问题的一种措施, 因为投资方并不参与到日常的经营中, 而是将资金投入企业后由企业自行使用。对赌协议的后半部分则过于苛刻, 因为企业一旦完成不了预定的目标则必须给予对方对赌协议中约定的股份, 这违背了对赌协议最初的目的:互利双赢。对于融资企业来说压力太大, 而且这种压力很难转换成动力, 这种压力实际上将双方推向了对立面, 让融资企业背负着沉重的心理包袱:只许成功, 不能失败。一旦失败结果就像永乐和太子奶一样, 失去对企业的控制。

另一方面, 投资有成功就有失败, 但是无论融资企业完成目标与否, 对于投资者来说, 他的损失是微小的, 因为所有的风险都已经转嫁给了融资企业。如果融资企业完成了预定目标, 结果就是双赢, 双方都获得相当可观的收益。但是如果融资企业没有达到预定目标, 那么投资方至少可以保证自己的投资不缩水。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资本的逐利性和剥削性, 因为投资方希望自己的投资不是无功而返, 对于国际投行巨头来说, 没有高收益就是无功而返。摩根士丹利、高盛等投资者不是战略投资者, 他们特别崇尚短期快速获利, 并十分关注其投入资本的流动性, 在战略上并不关注被投资企业在商品经营领域的长期发展, 难以在战略、经营上与既是管理层又是股东的企业人员风雨同舟。

三、对我国企业签订对赌协议的建议

与国际投行合作确实能为企业带来发展所急需的资金支持以及服务支撑, 但同时也要考虑到对赌协议的高风险性, 企业必须结合企业自身条件和国内、国际经济环境等因素, 做好充分准备。

(一) 选择合理融资方式

从国际投行获得融资是不是最好的途径值得商榷。从目前可获得的融资方式来看, 企业的融资方式和途径多种多样, 企业可以优先选择风险较低的方式筹集资金, 如银行借款等。与国际投行合作, 一方面确实可以得到快速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 但是也要看到不利的一面。国内的企业应该首先确定自己企业的发展思路。不要急功近利, 在确定企业急需融资而又无法快速从银行或者其他途径获得时, 才选择对赌协议方式融资。但即使是选择了对赌协议方式融资, 也需要对投资机构, 投资条款, 协议内容等做详尽的调查分析, 以免日后出现问题时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二) 充分认识对赌协议, 做好心理准备

相对于国际投行巨头来说, 国内企业对对赌协议的认识以及了解要差很多, 因此国内企业要对对赌协议的条款内容做到充分理解, 以防其中设有陷阱。对企业自身的状况和将来的发展前景都要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不要对自己企业的经营前景过于乐观, 更要对当前的经济金融形势充分把握, 做好有可能失败的心理准备。

(三) 努力提高企业自身素质, 与投资方认真合作

与对赌协议融资的投资机构相比, 国内企业甚至是企业的管理者都比较缺乏资本运作经验和各种金融工具方面的专业知识。另外, 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也直接关系到是否能够完成对赌协议中的约定目标。从目前的案例来看, 我国企业在对赌协议中约定的盈利水平过高, 对企业的压力很大, 有时会迫使管理层做出高风险的非理性决策, 导致企业的业绩进一步恶化。因此, 努力提高管理者素质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做好企业自身的功课, 将会大大降低对赌协议融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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