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通用7篇)
鄂尔多斯市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1
鄂尔多斯市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饲料工业发展和保证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2009年饲料专项整治成果,完善饲政管理队伍和饲料检测机构建设,促进饲料工业规范化发展,为鄂尔多斯市畜牧业生产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饲料质量安全这一核心,强化饲料市场监督管理手段和措施,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注重全程监控,舆论引导与饲政督查并重,努力营造健康的产业发展环境,提高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继续对饲料行政监督管理队伍进行培训,提高全员素质;加快市饲料监督检查站质检人员配置和机构认证工作,使市饲料检测机构尽快全面开展工作,饲料产品监督抽查达到200个批次以上,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和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动物源性饲料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工作重点
(一)依照相关饲料法律法规,结合饲料监督检测工作,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查扣无证、无号、无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取缔“三无”企业。发现问题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处理,并上报结果。
(二)加强饲料生产企业备案工作,并继续清理2009年未备案企业,同时注意获证满五年饲料生产企业的换证工作。切实做好统计工作,数据力求完整准确。月底前完成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基本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三)严查蛋白原料、自配料、动物源性饲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的质量安全问题,以及违法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四)严格检查在牛羊饲喂过程中使用“瘦肉精”行为,各地要采取多种措施,防止恶性事件的发生。
四、工作安排
3月底前各旗区制订工作计划,成立领导小组,部署饲料安全整治工作。3月20号到10月底开展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完成监督检测任务。自治区将在11月份进行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总结,各旗区将总结材料于10月30日前上报市饲料工作办公室。
五、总体要求
(一)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争取增加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投入,统筹考虑监督检查、检测、执法各项工作,协调理顺监管机制。
(二)全面落实饲料质量安全责任
饲料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养殖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产业平稳发展,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十分关注,工作必须抓紧抓实,责任必须落实到位。市旗区两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层层分解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责任,做到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每一项工作都要有部署、有标准、有检查、有总结。要坚持地区政府统一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坚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要切实加大各项工作监督检查力度。
(三)加快饲料管理队伍建设,完善饲料管理机构 各旗区要注重饲料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饲料管理机构,增加投入、责任到人,加强饲料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其管理执法能力。
(四)切实做好各种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市旗区两级畜牧饲料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要顺藤摸瓜,一查到底,不放过一个问题产
鄂尔多斯市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在2009年工作基础上再通过一年的努力,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保持稳定,禁用农药残留占不合格比例继续下降,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放心农资覆盖率显著提高,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恶性坑农案件基本消除。农资市场准入机制不断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和农资质量监控追溯体系逐步健全,农资监管信息体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协调合作机制、检打联动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
二、 工作重点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升,控制风险隐患,不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稳定,禁用农药残留占不合格比例继续下降。
2.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科学合理使用的宣传培训和监管工作;二是加强杜绝使用甲胺磷等禁限用农药宣传工作;三是加强农业生产标准化实施工作,开展生产技术指导工作;四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此项整治由市场信息处、农业处、园艺特产处分工负责。
(二)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整治
1.具体目标 清理规范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以下简称“三品”)地方性法规及标准,进一步落实“三品”监管工作职责,落实“三品”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三品”行业自律,使“三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2.主要任务 一是继续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及专项整治行动,在“三品”的重点企业,针对重点食品继续开展清理整治和规范巩固工作,组织对“三品”企业、产品违禁添加物的监测和监管;二是开展“三品”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开展“三品”标志市场专项检查,对重点地区标志使用行为进行督查;三是开展“三品”质量监测,确保“三品”质量水平。
此项整治由省绿办牵头负责。
(三)2010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1.具体目标 通过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使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放心农资覆盖率显著提高,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恶性坑农案件基本消除。农资市场准入机制不断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和农资质量监控追溯体系逐步健全,农资监管信息体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使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2.主要任务 一是清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理整顿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二是强化农业行政许可事后监督,检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后动情况;三是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市场、重点品种,有计划地开展各种专项活动;四是加强农资产品登记管理和质量监督抽查,扩大监督抽查范围,公布监测结果;五是集中力量查处农业投入品相关违法案件;六是开展农资宣传,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识假辨假维权能力。
此项整治由政策法规处负责。
三、总体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月1日~2月底)
部署2010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下发文件,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整治方案,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0月底)
1.加強质量监测 要制定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重点开展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基地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2.加大查处力度 要加大禁限用农药、伪劣农业投入品的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技术指导。
3.加强督导整改 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4.加强制度建设 要引导农资经营企业建立实施进货查验、进销货台帐制度、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指导农产品规模化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完善种植记录,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有效实施。
5.加强农技指导 各级农业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利用农技推广体系、下乡调研和开展监测工作的机会,大力开展违禁农药危害宣传工作,开展农药使用情况调查,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开展标准化生产。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2月)
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省政府食品安全整顿的统一安排进行总结验收。
四、主要活动安排
(一)召开委内各处室及有关单位参加的协调会,研究制定我省具体整治工作方案,上报农业部、省政府后,下发执行。
(二)2月份上旬,组织全省各地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
(三)3月上旬,召开一次行业内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落实属地整治重点任务。
(四)3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一次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督导,查看各地各级农业部门动员、部署和实施情况。
(五)分别于4月份和6月份,举办两期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培训班。
(六)8月中旬,结合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场会,召开一次会议,总结上半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研究部署下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七)11月中旬开始,结合农业部、省政府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做好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 我委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组及办公室,整治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有关工作,抓好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和省政府食品安全整顿方案的落实,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本方案,制定各地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责任,加强和完善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认识,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加以细化,明确分工,及时指导整治行动实施,顺畅开展整治工作,取得整治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整体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的范围广、因素多,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完成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的同时,梳理当地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一并整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配合,强化与外部门的协调,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进展,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建立信息双重报送制度,及时报送信息,准确反映工作进展。从2010年2月开始,每月28日前要向省农委农产品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和有关牵头单位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报送材料要综合各整治行动参与部门的信息,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
鄂尔多斯市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3
正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0—2012年正阳乡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特制定《2010-2012年正阳乡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五日
抄 送:县爱卫办 档
(二)2010-2012年正阳乡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
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反映社会精神风貌和文明进步程度。建设一个整洁、良好、健康的城乡环境,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爱国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改善。但是,当前城乡环境卫生总体状况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脏乱差”现象比较普遍,超过三分之一的垃圾随意堆放,约一半的生活污水随意排放,街道还存在不少卫生死角;管理机制不健全,一半以上的村组没有专职保洁员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群众环境卫生意识薄弱,卫生习惯较差。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乡政府决定开展“正阳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以下简称整洁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行动目标
总目标是,通过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宣传健康环境理念,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大力加强农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通过开展3年的整洁行动,到2012年底,力争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10%,完成95%以上的村组的环境综合整治;
——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15%;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0%。
三、行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清理整治活动。在街道重点清理影响环境卫生的死角,保持街道的卫生整洁美观。在村组清除各类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清理柴堆、粪堆、坑塘,搞好室内外卫生。
(二)加强各村、各单位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集镇垃圾清运设备的投入,有步骤、有重点、有规范地建设村乡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实行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开展村庄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垃圾、人畜粪便等统筹清理、收集和处理。
(四)做好重点场所、行业、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强学校、车站和流动人口及农民工聚集地、卫生院、旅游景区(点)环境卫生的管理。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餐饮业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五)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大力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按照国家农村改厕项目要求,落实责任,加快实施步伐,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沼气池建设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公共场所、卫生院及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工作。
(六)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重点行业的老鼠、蟑螂危害控制达标工作,降低城乡病媒生物密度,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七)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传递健康信息,弘扬健康文化,使群众了解环境与健康关系,提高居民的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整洁行动列入发展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确保落实。
(二)部门合作。双创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村、各单位要协调相关部门,确定每年工作重点,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检查、督导,建立规范的信息统计、数据汇总、资料收集工作机制。
(三)宣传动员。广泛深入宣传报道,营造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发扬爱国卫生传统,开展义务劳动日活动。组织妇女、党员和青年投入到整洁行动中来,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
鄂尔多斯市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4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管理能力和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大型商场超市、工贸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开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教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实施“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进行整改。
2、建立联合管理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积极配合,主动作为,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依法严格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针对大型商场超市、民族宗教活动、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学校、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一是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二是全面排查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不齐、数量不够等问题,建立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三是建立微型消防站,落实微型消防站队员。四是开展自查、自纠、自报,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2022年底前全面优化提升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2、大型商场超市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场超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场超市内部按功能分类分区、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建立每季度对消防设施、重点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要切实落实隐患整改;四是建立全员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22年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3、工贸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依法建立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各工贸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积极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每年督促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综合执法办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联合管理机制。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在居民住宅区、企事业单位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四)打牢乡村火灾防控基础。
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加强对乡村小微企业、加工生产作坊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重点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实出问题。各村要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乡村振兴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村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高乡村抗御火灾水平。2022年底前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医疗卫生、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息,列出整改计划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六)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中之重;政府各办(所)中心要将消防知识纳入“五进”活动宣讲内容;司法所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学校要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政府各办(所)中心、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村组干部、网格员、企业从业人员、乡村酒店、农家乐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
按照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艰等内容,全面做好专项行动的部署发动。(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政府相关办(所)中心,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三)集中攻坚(2021年)。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政府相关办(所)中心,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四)巩固提升(2022年)。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政府相关办(所)中心,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开整体治理水平。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政府相关办(所)中心,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領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二)强化统筹推进。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认真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鄂尔多斯市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5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和消防基础建设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有效根治。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九小”场所、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有效根治。(二)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
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三)火灾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
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配合市有关部门完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的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四)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改善。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五)社会消防安全总体环境全面优化。
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控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本杜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
1.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对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规划部门要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重要内容,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消防车通道改造划线费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
(2)XX街道和洄田街道的较大型超市实行“一市一策”治理。安监站、消防站、规划办结合辖区各超市使用建筑物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XX城镇化建设,2020年,制定实施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停车场建设列入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出三年工作计划。按照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2020年,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2.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3.开展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明确和落实地下空间使用单位、管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二是涉及人防工程的,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三是全面排查测试地下空间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落实维护保养制度;四是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问题进行清理,确保畅通;五是依法查处违规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使用液化石油气等行为;六是按规定拆除可燃易燃装修材料。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地下空间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地下空间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地下空间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4.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5.开展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石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石化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二项任务。积极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
6.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各有关部门要对“九小场所”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整治,分类建立台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媒体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2020年6月底前,以村(居)为单元,全部排查完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20年底,“九小”场所突出隐患有效整治。2022年,建立有效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机制。
(2)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老旧小区、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各有关部门每年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老旧社区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7.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有关部门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3)抓好物流仓储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全镇范围内的物流仓储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分析评估本市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明确和落实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的消防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教育、卫生健康、宗教、商业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开展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达标创建活动
。消防救援机构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打造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加强消防站点建设。按照“大站建强、小站建密、微站建广,织密城乡灭火救援网”思路,2020年至2022年,力争建一支专业的微型消防站。
2.加强消防力量建设。根据国家综合性救援力量发展规划,建精建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力量。全面落实《XX省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建设管理办法》,加大专职消防队伍征招力度,到2022年,实现各类队站满编执勤。加强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和其他社会志愿消防力量建设。将各类消防力量纳入119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建立完善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四联”机制。
3.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任务需要,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按国家标准配齐配强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完成各类器材装备的统型建设,强化器材装备的信息化、全寿命管理。
4.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结合老城改造、新城区开发、工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对消火栓的维护保养。
5.加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按照“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的要求,对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改造,打造智能指挥系统和智能指挥中心,按标准配齐关键通信装备,定期开展“多部门、多力量”通信演练。
6.打牢乡村火灾防控基础。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四)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1.配合XX市建成“智X119”消防大数据中心。在智慧城市总体框架下,围绕“四个统一”(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运维、统一推广)和“共建共享”(资源共享、集约共建、高效运维、成本共摊)工作要求,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共享汇聚融合“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消防实战指挥平台、综治信息平台、雪亮工程平台和基层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数据资源。
2.推进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重点场所消防设施实施物联网改造升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成物联网改造。在老旧高层建筑、学生(员工)集体宿舍、养老福利机构、集贸市场、群租房、棚户区、“三合一”场所和其他“九小”场所普及应用NB-IoT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在寄宿制学校、员工集体宿舍、医院等电气火灾高风险的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使用NB-IoT
智慧安全用电装置。消防维保服务企业建立消防维保物联网监控系统,对所服务项目的消防设施运行、故障报警等进行实时监控,规范消防维保服务工作流程,提高维保服务质量。打造一批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示范区。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五)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各级党校要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内容;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结合“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三、整治步骤
从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6月)。
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部门、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
各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对本行业本地区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三)集中攻坚(2021年)。
各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四)巩固提升(2022年)。
各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各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镇党政办。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镇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并成立XX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程海兰任领导小组组长,王永钢、王韶东、段林水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及村(居)委会负责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段林水任办公室主任。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相关部门及村(居)委会负责现场担任。各部门村(居)委会、林场、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二)强化监督执法。
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依法采取罚款、临时查封、责令“三停”、行政拘留等措施,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或区域性隐患问题突出的,由政府挂牌督办。对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推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三)强化统筹推进。
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城镇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区域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四)强化示范引领。
我镇将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鄂尔多斯市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6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关注消防 生命至上”为主题,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现实斗争,动员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凝集社会安全发展共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扎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持续掀起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热潮,全面提升公民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为我市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副中心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
11月1日至30日。
三、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事处副主任李明恩任组长,安监办、综治办、社会事业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区域发展办、综合执法办等部门的负责安全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策划、协调“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冯宇航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1.参加“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11月初,市防委将在市文化艺术中心广场举办20xx年全市“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通知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居民代表等现场参与。随后,结合疫情防控实际,举办街道“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2.参与消防文化作品评选活动。按要求在辖区内征集消防主题的文学、图片、海报、漫画、影视、文创、新媒体等各类文创宣传作品,参加线上展播评选、颁奖、展览等活动。
3.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和“三合一”场所等领域整治,发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持续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二)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活动
1.行业消防安全大宣传。宣传月期间,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安监办、综治办、社会事业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区域发展办、综合执法办、党建办等部门要组织一次分管行业消防安全宣讲活动,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对消防从业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一次专项能力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开展一次全员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2.重点群体消防安全大宣传。依托传统主流媒体和官方新媒体平台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消防科普、警示教育和提示宣传,广泛播发“小火亡人”类警示教育片。各村(社区)月内通过分类开展鳏寡孤独、老弱病残以及居民自建房、沿街商铺、“多合一”场所和中小企业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等群体教育培训至少1场,教授火灾报警、灭火器使用和疏散逃生方法。
3.网格消防安全大宣传。组织各村(社区)、公安派出所等网格力量共同参与消防常识宣讲提示活动,针对农村、社区和居民家庭,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开展“全民消防大学习”活动
1.网络消防安全大提示。各责任部门、各村(社区)要积极转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推送的关于“关注消防 生命至上”主体宣传信息,开展声势浩大的网上消防安全大提示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
2.在线消防常识大学习。人员密集场所,要组织本单位人员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开展在线学习,积极参与答题考试,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参与率和考试通过率达到100%。
3.消防场馆互动大体验。消防救援部门组织评定命名一批,通过“消防体验场馆预约平台”,到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与预约体验活动。
(四)开展“志愿者消防大行动”活动
1.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配合上级部门积极做好辖区消防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建队工作,街道成立1支优秀消防志愿服务队。
2.开展消防志愿者宣传培训。充分发动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对辖区各类志愿者队伍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讲和技能培训,提高志愿者队伍整体消防安全素质。宣传月期间,消防志愿者培训覆盖率不低于50%。
(六)营造消防宣传月活动浓厚氛围
1.社会面亮彩宣传。督促沿街商户利用LED显示屏、橱窗、标语、海报、条幅等,全方位宣传提示消防安全。辖区地标性建筑、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亮彩”宣传,11月1日、9日、15日和30日18时统一播放消防安全公益提示并定格至24时,其他时间滚动播发。
(七)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组织派出所、村(社区)、物业管理人,全面摸清群租房、出租屋底数,检查、消除堵塞安全通道、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明火等隐患,定期清理楼道内杂物,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坚决防止发生火灾。
2.加大重点单位员工宿舍监督抽查。各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定期抽查宾馆、饭店、洗浴、足疗等人员密集 场所,督促相关单位在员工宿舍设置灭火器、独立式火灾烟感探测器和简易喷淋系统,明确负责人,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3.强力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各部门、村(社区)要紧盯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突出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隐患清单台账,压实监管责任。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底层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共用疏散楼梯、占用堵塞安全出口、沿街门店留宿人员超过3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等突出问题。
4.持续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开展好“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补充完善出租房消防安全目标人群,精准推送提示信息。采取发布通知、楼长入户宣传、张贴警示标语等,提示火灾危险性、疏散逃生方法和灭火器材使用方法,提升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是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维护冬春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载体。各部门、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点任务,迅速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拓展形式内容。要创新思路、因地制宜,综合运用警示性强、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积极策划组织特色消防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宽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控”体系,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
领导机构
xx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领导机构明确为xx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各部门、各下属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定期研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结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绩效考核。
工作专班
组 长:xxx 副总经理
副组长:xx 安全总监
成 员:集团公司总部各部室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部,主任由安全监督部部长担任,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部署,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协调、督导、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工、主责部门,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督促主责部门落实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检查下属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和工作进展情况。
三、主要任务
落实2个专题任务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三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四是分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五是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六是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七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八是推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九是加强应急体系基础建设。
重点开展10项专项整治
1.大临建设安全整治。
2.隧道施工安全整治。
3.高墩大跨桥梁施工安全整治。
4.高边坡路基施工安全整治。
5.深基坑(基础)安全整治。
6.支撑体系安全整治。
7.大型(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8.营业线、工程线(轨行区)安全整治。
9.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
10.火工品安全整治。
四
进度安排
从2020年x月至2022年xx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2020年x月)。
排查整治(2020年x月至xx月)。
集中攻坚(2021年)。
巩固提升(2022年)。
五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规章制度。
严格督导检查。
注重典型引路。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1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或D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20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逐一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 37243-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的有关方法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22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x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4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公安、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4月25日国家传达国家煤监局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视频会精神、x月x日xx省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及省、市、县政府关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大环境。
二、整治目标
用三年时间,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改进,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素质能力不断提升,有效防范化解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消除较大及以上安全隐患,防范事故能力显著增强。
1.安全生产持续保持稳定,井下杜绝死亡事故,地面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2.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3.完善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4.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动态达标;
——采煤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
6.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
7.煤矿职工学历满足要求,职工素质显著提高,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一般从业人员初中以上;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中专以上;
——安全管理人员大专以上,矿长和总工程师本科以上;
——职业技能人才比例达到40%以上;
——安全管理人员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达到15%以上。
8.劳动用工更加规范。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XXX(矿长)
副组长:XXX(总工程师)
XXX(安全矿长)
XXX(生产矿长)
XXX(机电矿长)
XXX(矿长助理分管通防)
成 员:XXX(安全副总)
XXX(通防副总)
XXX(防突副总)
XXX(地测副总)
XXX(机电副总)
XXX(运输副总)及各部室、区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江海成兼任。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督促、协调、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活动。
四、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 长:XXX(矿长)
副组长:XXX(党委书记)
XXX(总工程师)
XXX(安全矿长)
XXX(生产矿长)
XXX(机电矿长)
XXX(矿长助理分管通防)
成 员:副总工程师及各部室、区队负责人
(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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