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4-08-19

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精选6篇)

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篇1

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改革创新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加快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4号)要求,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服务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适应现代企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要求,创新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传统的学徒培养方式,探索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健全完善企业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为提高劳动者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促进企业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支撑。

(二)目标任务。在企业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进一步发挥企业的培训主体作用,通过企校合作等方式,组织有培训需求的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参加新型学徒培训,探索企业职工培训新模式,完善政策措施和培训服务

体系,加快企业后备技能人才的培养。

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主要内容

(一)培养对象和培养模式。企业新型学徒制以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为培养对象。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即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等模式共同培养新型学徒。

(二)培养主体职责。学徒培养的主要职责由企业承担。企业应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培养目标、培训内容与期限、考核办法等内容。企业委托培训机构承担学徒的具体培训任务,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培训的方式、内容、期限、费用、双方责任等具体内容,保证学徒在企业工作的同时,能够到培训机构参加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承担企业学徒培养任务的院校,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后,对企业学徒进行非全日制学制教育学籍注册,加强在校学习管理。

(三)培养目标和主要方式。学徒的培养由企业结合岗位需求确定,培养目标以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培养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职业素养等。要以企业为主导确定具体培养任务,由企业和培训机构分别承担。在企业培养主要是通过企业导师带徒方

式,在培训机构培养主要是采取工学一体化教学方式。学徒培训期满,经鉴定考核合格,可按规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三、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体系

(一)建立企校双师联合培养制度。企业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企业导师要指导学徒进行岗位技能操作训练,帮助学徒逐步掌握并不断提升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使之能够达到职业技能标准和岗位要求,具备从事相应技能岗位工作的基本能力。培训机构为学徒指派指导教师,负责承担学徒的学校教学任务。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二)推行技工院校弹性学制和学分制。技工院校应积极承担学徒的教学培训任务,要结合企业生产管理和学徒工作生活的实际情况,采取弹性学制,实行学分制管理。鼓励和支持学徒利用业余时间分阶段完成学业。要建立和完善适合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学徒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可获得技工院校毕业证书。

(三)健全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投入机制。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由企业根据学徒实际工作贡献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学徒基本工资。企业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向培训机构支付学徒培训费用,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由政府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

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企业对学徒开展在岗培训、业务研修等企业内部发生费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四)完善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开展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补贴数额一般可按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以培训费发票为准)的60%确定,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应控制在4000-6000元的合理区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培训后未能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

企业新型学徒制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支后补、按年度事后结算的办法,企业在开展学徒培训前将有关备案材料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年度培训任务完成后由企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备案材料包括:学徒培养计划、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学徒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企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材料包括:除前述备案材料外,还应附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四、实施步骤

试点为期两年,实施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5年7-8月):启动阶段。印发试点工作通知,确定试点省份及试点企业,启动试点工作。第二阶段(2015年9月-2017年5月):实施阶段。各省指导试点企业制定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有序开展试点工作。第三阶段(2017年6-7月):总结阶段。对各省试点工作进行总结,修改完善企业新型学徒制政策。

五、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篇2

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培养对象有企业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 按照政府+ 企业+ 院校参与的原则, 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 即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学院、教育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等模式共同培养新型学徒。技工院校要改变过去的理论+ 实践教学模式, 为“校企双制”、“工学交替一体”等多种人才培养新模式, 将课堂教学和企业实践有机结合, 理论知识和实训教学有机结合, 技能学习和素质培训有机结合, 转化模式培养。在具体实施上, 可采用校企双制教学模式、理实一体化培养模式, 根据教学计划选择适合的专业和班级开展教改试点工作。

二、创新教学方式

工作任务是指一个具体工作领域, 完整工作过程的任务。一体化教学是指以工作任务为指导的教学方式。一个任务一般由8-15 个典型工作任务构成, 一体化课程以典型工作任务为基础, 企业工程师技师学校教师共同审定。实践专家来自于企业的工程技术工人、工程师、技师和车间主任。典型工作任务需要符合企业的职业发展历程, 才能培养出企业需要的优秀高水平技能人才。课程目标要围绕典型工作任务确定, 选择课程内容, 制订专业教学计划, 构建工学结合的一体化课程体系, 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一体化教学是将企业生产的实际任务、工作程序和规范融入到教学中, 模拟企业生产现场, 按照企业标准和规范实施教学项目, 规范操作, 做到了“所学的即是将来工作所需的”。学生的学习更具目的性、针对性, 学习起来也更有热情, 同时增强了质量意识和成就感, 做到了“学习即工作, 工作即学习”, 真正实现从学生向“职业人”的转变。

三、创新一体化教学方法

一体化教学打破了以往的课堂的教学模式。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体化教学过程分六步组织实施。

1. 任务导入, 知道信息 (1) 通过具体任务或举例引入课程, 学生明确“要做什么”, 学生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提高。本步的工作对象:任务书、工作页。 (2) 获取与完成该任务有直接联系的信息, 设计出工作目标, 找出存在的困难、完成工作的条件和方法步骤;提高了学生学习管理、归纳分析的能力。本步的工作对象:工作页、参考教材、技术手册或规程、计算机、教师等。

2. 制订计划设想工作任务的内容、步骤、阶段划分、所需材料和工具等, 列出多种完成任务的可能性。提高了学生的计划、设计能力及方法能力。本步的工作对象:工作计划、工作页、参考教材、技术手册或规程、教师、组员。

3. 制定决策。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讨论问题, 获取答案, 为下一步做好准备。提高了学生设计方案的能力。

4. 计划开展。按照既定方案展开工作, 在工作过程中获取知识和技能。它是学生工作过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提高了学生的方法能力、规范作业的能力及专业技能。本步的工作对象:原材料、工具、设备、规程、技术手册、教师、组员。

5. 记录调整。在实施过程中, 及时观察和记录这些偏差, 并作出合理调整。提高了学生的专业技能、方法能力、规范作业、数据处理的能力。

6. 结果评价。以展示、介绍、演说作为任务结果, 接受其他同学以及老师从技术、经济、社会、思维发展等多方面的评价, 找出缺陷并找出缺陷的原因, 作出修正。提高了学生的沟通、信息处理、综合评价的能力。本步的工作对象:劳动成果、媒体工具、评价表、记录单、工作页、教师、组员。在整个学习过程中“引导”起关键性的作用。

四、创新师资队伍培养方式

要做好技工院校企业新型学徒制, 必须要做好师资队伍培养工作。教师队伍分为企业导师和学校导师两类。技工院校选定好学校导师, 负责承担学徒的学校教学任务。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企业导师是指在企业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企业导师要指导学徒进行技能操作训练, 使学徒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并不断提升, 从无到有, 使之能够达到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工作要求, 具备从事相应工作的基本能力。在上, 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建立校企合作新型学徒制, 深化教学方式和教育模式改革。创新一体化教学方法。创新师资队伍培养方式。同时在人才培养中还要注意改进评价制度, 要把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劳动价值创造能力作为评价培养质量的一个核心指标。校企联合的新人才培养模式, 让学生更符合企业的需求, 增加就业机会, 同时也能让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 有效培养人才, 使个人迅速成长为企业骨干。人才质量, 关键要看用人单位、行业等评价, 加大这方面的权重。为此, 人社部制定了《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推进技工教育改革。在新的一轮职业教育改革浪潮中, 我们要正确领会中央职教会议精神实质, 结合技工院校实际, 不断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 大胆创新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 积极推动教学改革, 稳步提高教学质量, 促进技工院校的内涵发展。

摘要: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深幅调整以及就业结构、就业方式的变化, 需要大量的合格的技能人才, 而技工院校教育教学方式的固化迫切需要改变目前教育方式, 因此如何做好技工院校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这是我们当前亟待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

关键词:企业新型学徒制,教学方式,一体化教学方法

参考文献

[1]刘欣.《职业教育研究》.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2013.3.

[2]赵伟.《中国职业技术教育》.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2013.4.

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篇3

摘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自2015年7月开始启动,已在全国12个省(区、市)进行了首批试点。技工院校是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的关键配角,应主动承担起企业学徒培养的任务。本文分析了技工院校在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中理应担当的角色,提出其在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中采取的相关举措,并对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进行阐述。

关键词:职业培训 技工院校 企业新型学徒制

2015年7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启动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随后,在北京市等12个省(区、市)开展了首批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每个省(区、市)选择3~5家具备相应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作为试点单位,每家企业选拔100人左右参加学徒制培训。试点工作通知是下发给各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的,从人力资源视角来开展试点,重在企业人才培养,旨在完善政策措施和培训服务体系,为企业培养后备技能人才。虽然新型学徒制的培养培养责任主体是企业,鼓励技工院校(培训机构)积极参与,但绝不意味着技工院校,特别是尚未启动试点的地区中的技工院校就该坐观其效、被动作为。

一、技工院校在企业新型学徒制中的角色分析

2015年7月颁布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即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由此可见,企业新型学徒制虽然名称前冠以“企业”二字,但绝不是企业唱“独角戏”,而是主体责任由企业承担,技工院校积极配合,担当关键“配角”,并且责无旁贷。技工院校在企业新型学徒制中必须担当好以下角色:一是深入企业调研,主动寻找合作契机;二是与企业联合招工(招生),并为学徒注册技校学籍;三是与企业共同研究制订学徒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四是为学徒指派指导教师,负责承担学徒的学校教学任务;五是实施工学结合培养方式,采取一体化教学;六是建立弹性学制和学分制,使得学徒工作和学习两不误、学技术与拿证书两全其美。

二、技工院校在企业新型学徒制中的工作举措

2015年7月首批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在北京等12个省(区、市)启动,超过全国三分之一,2016年7月第二批试点在河北等10个省(区)启动。对第二批10个试点省(区)的技工院校而言,更要积极抓住机遇、顺势而为。在学习借鉴首批试点的技工院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内行业企业实际,主动与企业对接,制定好本校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举措,笔者建议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1.深入企业调研寻求合作对象

成立调研小组,深入本地区企业开展培训需求调研,详细了解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规划、企业人才结构、用人需求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產规范、职业素养等内容,结合本校专业特色、师资力量、实训条件、教学模式等,客观评判学校专业与企业岗位的匹配度,凝聚校企利益最大公约数,寻找互利合作的契机。

2.联合招工(招生)

校企共同制定招工(招生)简章,开展招工招生工作。由于企业新型学徒制招工与一般的企业招工不同,招生工作要做好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对培养方式、培养单位(企业和培训机构)、待遇补贴等做出充分说明。在新招用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成为企业正式员工的同时,技工院校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为其注册非全日制学制教育学籍。

3.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成立校企联合教研室,由学校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程技术等人员共同组建,根据企业人才岗位要求,为企业量身打造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将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职业素养等内容纳入培养方案,从源头上解决学校教学内容与企业岗位需求脱节的问题。

4.共同组建师资队伍,实行“校企双导师制”

为学徒指派学校导师。学校导师应具备熟练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培养学徒专业能力,提升其综合素质和未来职业发展空间。学校参与选拔企业导师,指导学徒进行岗位技能操作训练,帮助学徒掌握提升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双师选择采取“师徒双向选择、校企适当调整”方式,一般校内导师带徒不超过15人,企业导师带徒不超过5人。建立双师交流反馈机制,便于对实施过程跟踪管理。

5.实施工学一体化教学

加大硬件投入,完善实训设备,建立具备一体化教学条件的实验实训室。采取“教、学、做、考、评”五位一体的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模式。以工作过程为导向,整合优化课程内容,建立基本技能、综合技能、岗位技能和职业素养等分层次、递进式的模块或项目,形成具体的行动对象。实施小班化教学,打破以课时为单位的教学安排,采用半天或一天为教学单元组织教学。

6.建立弹性学制和学分制

由于学徒的“员工”身份,使得其难以完全脱产而进行全日制学习,学校必须结合企业生产管理和学徒工作生活的实际,采取弹性学制,实行学分制管理。利用学徒业余时间、企业生产淡季分时段开展教学,必要时送教下厂,建立“厂中校”。建立和完善适合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学徒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将颁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学徒培训期满,经鉴定考核合格,按规定授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三、技工院校在企业新型学徒制中面临的问题

首批12个省(区、市)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不过一年多时间,第二批10个省(区)的试点尚未开展实质性工作,因此,试点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诸多难点问题。就技工院校而言,面临的问题可能来自三个方面:

1.选择合作企业比较被动

企业新型学徒制由企业发挥主体作用,试点企业必须是大中型企业,遴选条件比较高。对于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这样的企业较少,这些地区的技工学校参与进来的更少,一时难以形成规模效应。此外,大中型企业一般自身已具备较为完善的培训机构或自主举办技工学校,其他具备同等条件的技工学校难以分一杯羹。对于这些技校而言,选择合作企业比较被动。此外,培训费用等直接利益问题会构成企业选择合作学校的主要考量因素之一,合作的竞争压力必然落到备选的技工学校身上。

2.招工(招生)不易且培养周期长

对于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而言,缺乏对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的了解,虽然签订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但看到试点二字会产生“试验品”的感觉,且在1~2年的培养期内只取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学徒基本工资,对学徒的吸引力不够强,招工(招生)不容易。按照市场规律而言,企业招聘人员往往希望能迅速投入生产并带来高效产出,招进学徒进行1~2年的培养,短期内也难以出高效。

3.开展一体化教学的投入成本高

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篇4

我院被列为四川省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为切实做好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5〕44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准确把握现代学徒制的内涵

现代学徒制是传统学徒制融入了现代学校教育因素,企业与职业院校为满足相互需求合作实施的一种职业教育制度。它作为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深化,是校企合作不断深化的一种新的形式,顶岗实习、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是一种递进关系;其核心思想是以学习者为中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通过实岗育人,兼顾社会需求和人的自我发展的需求。校企一体化是现代学徒制的基础,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现代学徒制的核心内容,校企共建师资队伍是现代学徒制的重要任务,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是现代学徒制的重要保障。

二、指导思想

现代学徒制是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形式,是推动学院“一个中心五个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途径。全院教职工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试点先行、强化内涵、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以重点专业建设为切入点,以推进产教融合、提高质量为目标,以创新招生制度、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为突破口,以建设校企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为着力点,为学院品牌塑造和特色形成提供有力支持。

三、工作目标

学院各教学单位遴选校企合作基础好、岗位技能要求高、适应需求的专业,开展各项试点工作。2015年,院内立项试点专业3-5个,其中1-2个专业推荐省级试点立项;经过努力,力争有试点专业进入国家试点项目;通过试点、总结、推广,进一步扩大试点覆盖面,探索具有学院特色的学校与企业两个主体、学生与员工两个身份、校内与校外两种学习环境、教师和师傅两类教师、学习和工作两个任务、职业资格证和毕业证两个证书六方面融合的实现形式,使现代学徒制成为学院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

四、重点任务

(一)学校和企业双主体育人,改革培养模式

选择有意愿和担当、有实力的企业作为试点合作伙伴,通过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校企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选用教材,共同设计、分段实施教学,共同制定和实施考核评价标准,共同开展教学研究等,充分发挥企业办学主体作用,实现校企双主体育人。

(二)学生和员工双重身份,改革招生模式 学院与合作企业联合招生或通过订单班方式,选择有意愿的学生进入学徒制试点专业或班级,实现招生即招工、毕业即就业。对学生进行双重教育与双重管理,学生在校学习时既是学校学生,又是企业的学徒。

(三)教师和师傅双导师教学,集聚教学团队

学生的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由职业院校的教师完成教授,学生的职业岗位实际操作知识和技能则由企业师傅进行传、帮、带,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知识与技能的完全融合。同时,专任专业教师必须努力提升自身的双师素质。在校教学期间,以教师为主,师傅为辅;在企业教学期间,以师傅为主、教师为辅。

(四)工学交替,变革教学组织和管理模式

现代学徒制将教学空间延伸由校内到校外,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在教学管理运行中,要求做到工学衔接合理,在教学管理的方方面面充分体现以他方为中心和一切为了学生更好地发展的教育理念。依据培养过程中学生发展的共性和个性需求选择教学组织方式,实行校企共同参与的“柔性化”的教学管理模式。通过课程体系的重构、课程内容的重组,构建融合学生人文素养、专业知识、职业技能、职业态度和职业素养的培养体系,其中包含通过校内实训、校外实训和顶岗实习递进式的系统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

(五)针对性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改革评价模式 校企共同实施课程管理、共同评价课程实施效果和评估人才培养绩效。建立以目标考核和发展性评价为核心的学习评价机制,有利于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以能力为标准,实施过程考核,创设学生学习和创作成果展示及各项评优活动平台,突出对学生人文素养、沟通能力、职业素养、文化自觉等方面的评价,将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师傅评价、企业评价、社会评价相结合,积极构建第三方评价机制。

五、组织实施

(一)成立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世伦(院长)副组长:赵齐阳(副院长)成员:谭静(教务部副部长)、欧庆明(学务部常务副部长)袁丁(对外合作部常务副部长)肖兰(质量部副部长)王雁(财务资产部副部长)罗晓彤(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侯志春(公共服务学院常务副院长)胡晓曦(艺术设计学院常务副院长)刘洋(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杨乐清(汽车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点专业教学团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系统设计,并积极利用学院战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资源开展试点指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教务部,负责试点工作日常事务(包括项目认定、合作企业、政策宣讲等)。办公室主任:谭静

(二)主要措施 1.选择试点企业和专业

(1)在紧密合作的企业中选择实力强、资源丰富并热衷于职业教育的企业;

(2)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和合作企业的意愿,确定招生的专业和规模,一般选择就业岗位实践技能要求较高的专业开展试点。原则上学历教育试点专业每班40人,每个专业试点规模建议为1-2个班;

(3)在国家招考政策范围内,学院与合作企业共同研制招生与招工方案,符合试点要求并立项的项目可以进入学院当年的招生简章;

(4)校企双方本着“合作共赢、职责共担”的原则共同制定校企合作方案。

2.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自职责

学校与企业签订联合培养的合作协议,学生(或家长)与企业签订学徒协议,体现双主体育人、双导师教学,明确员工和学生双重身份。通过协议约定企业、学校、学生在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中的主要职责。

3.成立专业学徒制工作小组

在原有的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基础上,联合试点企业,由职教专家、企业人员、专业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相应专业的学徒制工作小组,主要是负责该项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的确定、专业课程的建设、教学方式的创新、学生学业的评价等等;同时,该小组还要负责选派优秀的企业人员担任学生的导师(师傅),一般一个师傅不宜超过十个学生。

4.校企共同制定培养方案

(1)学校与企业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相应的教学内容和合作形式,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学生考核办法,将学生工作业绩和师傅评价纳入学生学业评价标准;

(2)在人才培养目标的指导下,由职教专家、企业与学校、教师与师傅的共同参与下,按照“企业用人需求与岗位资格标准”来设置课程,建设课程标准,建成“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大类课程+专业核心课程+教学项目”为主要特征的适合学徒制的专业课程体系。其中核心课程可以根据企业需求适当增减,教学项目是完全按照企业需求,在课程专家、企业技术骨干和学院专业教师的共同努力下开发适合企业的项目课程,并由企业专家和专业教师共同来承担教学任务,尤其是专业实训环节。

5.教学时间安排

(1)根据学院3+7实践育人体系,重构学徒制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以此作为工学交替和教学时间安排的基础。按照岗位工作任务选择课程教学内容,基于岗位工作流程组织教学,包含通过专业认识实习、校内实训、校外实训和顶岗实习递进式的系统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学生毕业时同时取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2)一般情况,试点专业企业承担课程总量保持在40%左右,因专业和企业实际情况而异。

6.资源建设与共享

(1)企业为实习提供技术熟练的师傅,指导和监督学徒的技术训练;

(2)企业要投入大量资金以提供足够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实际训练所需的原材料,以供学徒实践学习所用,并且能够提供足够的岗位让学生实践;

(3)积极鼓励引企进校;

(4)学院要为企业提供技术力量和职工培训的需求;(5)基于互联网+与人才培养的融合,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校企资源的实时共享。

7.学生管理

(1)学生在学徒期间,企业全程跟踪,和教师积极配合密切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同时设立各类奖学金,激励学生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企业储备人才;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要接受学校和企业的双重管理。8.教学过程管理

(1)企业全程参与学徒班级的教学,派遣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指派能工巧匠担任学生的师傅;

(2)学院教师要经常性与企业进行研讨,开设符合学生理论学习及企业实践特点的校本课程。

9.教学质量监控

(1)学院与企业共同制订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对教师和师傅进行考核,对优秀的教师和师傅在评优方面优先考虑;

(2)围绕行业、企业用人标准,针对不同类型的课程建立不同的评价标准,自我评价、学生评价、企业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建立以能力为核心,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学生评价模式,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10.学生就业(1)企业要全程参与学生的学业及思想品德、职业素质评价,可用企业员工的标准来要求学生,作为三年后学生录用的条件之一;

(2)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获取。

(三)实施步骤和进度

1.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15.10-2015.12)

(1)出台《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推进方案》;(2)各教学单位确认试点专业、人数和合作企业:2015年启动的试点专业在现有专业中选择,2016年启动的试点专业要制订招生录取和合作企业用工一体化的招生招工工作方案;

(3)以专业学制为一个试点周期,提交试点专业建设任务;(3)学院组织申报、评选、立项,遴选试点优秀方案上报省教育厅(2015年10月30日前);

(4)组建试点专业建设委员会;

(5)试点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包括: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岗位标准、质量监控标准,学分制管理办法、弹性学制管理办法,校内实训基地教学实践计划、企业轮训岗位群实习计划等。

2.第二阶段:初步实施(2016.1-2016.8)(1)组建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级,签订学徒、学校和企业三方协议,或签订学徒、监护人、学校和企业四方协议,落实学徒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等;

(2)试点院校与合作企业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制定企业师傅标准,编写基于岗位工作内容的实训教材,共同制订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的激励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3)聘请合作企业优秀技术技能人才授课,邀请企业高管进行专题讲座或宣讲企业文化;

(4)确定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5)建立报告制度,由试点二级学院总结试点专业第1学年工作开展情况,撰写工作报告。

3.第三阶段:持续推进(2016年9月-2018年8月)(1)合作企业选拔优秀技术技能人才担任师傅,师傅承担的教学任务纳入考核,并可享受相应的带徒津贴;

(2)试点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制订每个轮训岗位的实习考核标准,合理设计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师傅评价、企业评价等表格,通过行业、企业或第三方机构等对实习学生轮训岗位群进行技能达标考核,并组织学生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建立学生实习管理档案,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实习情况,全程跟踪指导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4)建立学院、企业和学生家长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

(5)落实合作企业免税等优惠政策,探索校企双方人才培养成本分担机制;

(6)建立试点单位定期检查、合作企业及时反馈等形式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7)第一批、第二批试点专业每年总结试点专业工作开展情况。

4.第四阶段:总结推广(2018年9月-2018年12月)(1)总结学院试点工作的经验与不足,加强现代学徒制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现代学徒制的运行机制、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等;

(3)交流推广试点专业成熟的工作经验和做法。

(四)预期成果

通过试点、总结和推广,希望形成以下试点成果: 1.具有学院和专业特色的校企合作方案; 2.三方协议模版;

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 4.多方参与的考核评价标准和制度; 5.教学运行与质量监控体系与机制; 6.人才培养成本分担机制; 7.校企资源共享共建模式; 8.企业岗位标准; 9.学徒管理办法;

10.师傅遴选标准、考核办法及激励机制;

11.课证、课程置换、学籍管理等教学管理文件和制度; 12.兼职教师岗位管理办法;

13.教师挂职锻炼(双向)促进办法;

14.学生权益保障,保证合理报酬,落实学徒的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的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学院参照省级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为试点专业提供配套支持。制定试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及激励机制,评选并奖励先进实习单位、先进试点班、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师傅和优秀学徒,提高企业的责任感和社会服务意识。

(二)经费保障。学院预算专门经费用于试点工作,主要包括企业的补助经费、师傅的指导经费、学生实习的补助经费,学院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经费向试点专业的兼职教师倾斜。同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奖补资金。

(三)机制保障。加强区域、校校协同,建立有效的学习、交流、沟通机制;以试点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业建设委员会为载体,建立保障试点工作科学决策机制;建立试点工作年报年检机制,落实二级学院试点工作主体责任。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篇5

方新旗

(3月31日上午09:00雷迪森度假酒店)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试点方案研讨会在太湖之滨湖州隆重举行。首先,我谨代表湖州市政府,向前来参加研讨会的各位领导和专家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湖州工作的各位嘉宾表示衷心的感谢!

借这个机会,我简要向大家介绍一下湖州的基本情况。湖州是一座具有2300年历史的江南名城,现辖德清、长兴、安吉三县和吴兴、南浔两区,户籍人口260万,总面积5818平方公里,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93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达到59.5%。湖州具有四个鲜明特点:一是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二是人文荟萃、文化底蕴深厚;三是山水清丽、生态环境优美;四是民风淳朴、社会和谐稳定。湖州城乡统筹好,新农村建设在全国有很好的影响,去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91︰1,好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在刚刚闭幕的湖州市第七次党代会上,我市提出了全力打造特色产业集聚区、统筹城乡先行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幸福民生和谐区,加快建设“富饶、秀美、宜居、乐活”的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近年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较好发展,去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18亿元,增长10.8%;财政总收入219

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22.1亿元,分别增长27.1%和25.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6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5381元,分别增长10.9%和13%。

发展职业教育是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就业、改善民生、加快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全市职业教育水平得到快速提升。目前,我市共有15所中职学校,其中国家级重点职校达9所,省级重点3所,3所学校进入国家示范校建设行列;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优质资源覆盖面达到90%。“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继续高度重视和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以“职业教育内涵提升现代化建设工程”为抓手,扎实抓好“现代学徒制”等育人新模式的探索试点工作,推动全市职业教育再上新台阶。

这次,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试点方案研讨会在湖州召开,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的好机会。我们相信,通过本次研讨会,一定能够在湖州和与会者之间架起一座沟通与合作的桥梁;我们也深信,通过与会人士的深入交流、共同努力,一定能推动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工作实现新的发展。我们衷心希望各位领导和嘉宾对湖州的职业教育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我们湖州的同志虚心学习、真诚请教,努力推动我市职业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最后,预祝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领导和嘉宾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云南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 篇6

云南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自主创新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决定》等文件精神,按照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6〕110号文)的要求和部署,2006年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工信委、省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云南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并制定了《云南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现在此基础上进行了适当调整,形成本方案。

一、试点目标

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探索促进企业成为自主创新主体的有效模式和措施。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培育形成一批技术创新体系健全、持续创新能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及示范性、带动性较强的创新型企业,引导更多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促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全省新型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

——试点企业总体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发展方式明显转变,循环经济发展成效突出。

——试点企业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努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企业技术创新机构建设、科技投入、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获取、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和产业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试点企业积极申报和承担国家、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努力吸引和凝聚高层次人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试点企业努力开展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等的科技、经济合作与交流,利用社会资源的能力显著增强。

—1— ——试点企业积极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组织职工进行技术开发、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引导职工增强节约意识,推广应用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

二、工作原则

(一)自愿申报。企业自愿申报试点,以开展试点为契机,积极制定和实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办法和措施。

(二)突出引导。加强政府的引导,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

(三)注重集成。省有关部门扶持企业自主创新的科技计划、基地建设、人才培养等措施有效集成,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向试点企业倾斜。

(四)分类指导。选择不同产业、不同类型的企业开展试点,分期分批推进试点和评估命名。

(五)重点推进。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试点,发挥其对各类企业自主创新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试点条件

从我省十大重点产业中选择一批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理念和文化创新等方面基础较好的企业进行试点和培育。试点企业必须具备以下试点条件:

(一)具有一定经济基础和产业规模的盈利企业。2011年销售收入分别为:工业及高新技术企业1亿元以上、农业企业6000万元以上、转制为企业的科研院所3000万元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70%;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企业核心技术或产品至少获得1件国家发明专利或6件实用新型专利、1件植物新品种、6件软件著作权、1项全国驰名商标等授权(认证),或主持制定过至少1件行业、国家或国际技术标准。—2 —

(三)持续创新能力较强,具有技术研发机构和稳定的研发队伍。2011年研发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比例处于同行业前列。

(四)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健全的财务制度及能保证稳定增长的研究开发费用投入制度等。

(五)工会组织健全,正常开展活动,企业劳动关系和谐。职工技术创新活跃,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在同等条件下,对以下企业给予优先试点。1.高新技术企业;

2.拥有通过国家或省认定的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等的企业;

3.被确定为省级试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牵头单位。

四、试点内容

(一)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工作取得新成效

试点期满,企业新产品及技术性收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应达40%以上。

(二)建立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试点期满,企业当年R&D经费投入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省属国有企业1.5%以上,转制为企业的科研院所5%以上,其他企业3%以上。

(三)企业技术创新平台不断完善和升级

制定、完善企业技术中心的相关制度、发展规划,购置相应研发仪器和设备,积极争取通过国家或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等的认定,改善技术中心的科技基础条件和研究开发条件,满足企业自主创新的需要。

(四)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取得新进展

试点期满,企业从事研发工作的企业R&D人员、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比开始试点时

—3— 增加20%以上,企业人员结构明显优化。

(五)知识产权获取能力显著增强

试点期间,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应用、保护能力明显增强,新获1件(项)以上的国家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全国驰名商标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授权(认证),或主持制定1件以上的行业、国家或国际技术标准。

(六)企业主要经济发展指标持续提高

总产值、增加值、销售收入、利润、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实现稳定增长。

(七)节能降耗取得新进展

资源利用率高,环境保护达国家要求,万元增加值能耗年均降低4%以上。

(八)产学研合作实现新突破

试点期间,积极参与国家或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组建。试点期满,至少与1所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九)引导广大职工为企业技术创新建功立业。

试点期间,企业每年组织1-2次职工技术技能大赛或岗位练兵,提高职工技术技能素质。

五、扶持措施

(一)四部门在各自计划项目安排中对试点企业给予倾斜支持,对试点企业的申报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建立绿色通道,加大扶持力度。

1.省科技厅对试点企业重大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等项目给予支持,优先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推荐申报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相关科技计划项目和国家重点新产品认定,并按要求积极安排国家项目的匹配经费。

2.省国资委对省属国有试点企业提质增效、节能降耗等产业化项目给予支持,并优先落实有关扶持政策。—4 — 3.省工信委对试点企业技术改造等项目给予支持,并优先组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推荐申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4.省总工会对试点企业优先安排和组织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二)积极鼓励和支持试点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品牌战略。积极推动试点企业独立或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机构,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优先安排试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和优先给予专利年费补助。

(三)积极支持试点企业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组织试点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支持试点企业培养国际化人才、复合型人才。组织开展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技术技能素质。试点企业的技术带头人、重点项目负责人优先推荐纳入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四)省科技经费对每户试点企业安排50万元创新试点引导经费,试点企业按不低于3:1的比例配套,专项用于试点企业技术创新平台条件建设。

六、试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省科技厅牵头,省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协调办公室组成联合工作组,负责确定试点企业名单、组织开展试点和对试点企业进行考核评估。通过考核评估的试点企业,将命名为“云南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并授牌。

(一)试点企业名单的确定

在各企业申报和主管部门推荐试点的基础上,联合工作组负责组织评审和确定试点企业名单,审核批准企业试点方案。

(二)试点工作的开展

四部门联合行文发布试点企业名单,并按照经审核批准的试点方案,与试点企业签订试点工作计划任务书,组织开展试点,试点期一般为3年。

—5—

(三)考核评估

四部门联合围绕企业试点工作任务书的执行,组织开展对试点期满企业的考核评估。

(四)命名和授牌

通过考核评估的试点企业,将命名为“云南省创新型企业”并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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