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车辆管理系统

2024-05-21

小区物业车辆管理系统(精选9篇)

小区物业车辆管理系统 篇1

为规范本小区的交通管理,维护小区内部的停车秩序,保证车辆的交通安全、停车安全,为业户提供安全、便捷的车辆管理服务,现制定停车场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 所有出入地下车库的车辆,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服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管理,爱护车库设施设备(包括电气、消防、停车等设施设备)。

第二条 进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的车牌必须与在物业管理处登记的一致,方可进入地下停车场停车。

第三条 车辆应停放在业主所认购或承租的车位内,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他人车位。第四条 如车主想更换所租车位,需到物业管理处进行登记变更,经许可后,方可停放。第五条 地下车库车位仅供停放业主车辆,业主不得随意改变车位的用途,不能占用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停放车辆,严禁在车位上搭建安装原有设施以外的设施,严禁在车位上摆放杂物或堆放物品。

第六条 车辆进出车库时要严格按车库规定路线行驶,应按照干道先行的原则礼让行车,不得堵挡道路和车库出入口。

第七条 车主不得把贵重物品放在车内,要关(锁)好车门、车窗,防止车内物品丢失,车辆及车内物品发生被盗或损坏,所产生的经济赔偿由责任方承担或向保险公司理赔,物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未成年儿童和老人不得单独进入地下车库,监护人应承担教育监管责任,如因未成年儿童和老人进入车库而发生伤害及至他人车辆或公共设施设备损坏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不按规定停车,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有权将违规车辆拖离,拖离费用由违章车辆车主承担。

第十条 业主应自觉保持车库卫生,防止漏油和严重污染车辆污染车库。

第十一条 地下停车场禁止洗车、修车、学车、练车和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第十二条 地下停车场内不允许有危害公共卫生的行为,禁止倾倒垃圾和有毒物品,严格控制噪声。

第十三条 车辆管理系统使用详情请参照《业主手册》。第十四条 本管理规定为暂行规定,解释权归深圳市信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所有。管理规定在实施过程中有不妥或需调整,请广大业主积极给予我们建议及意见,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小区物业车辆管理系统 篇2

随着汽车产业的繁荣和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 停车矛盾日益突出, 特别是在汽车行驶停放的问题上, 由管理引发的一系列矛盾已占据了社会矛盾的一部分。车辆管理是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 近几年因停车问题而产生的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屡见不鲜, 这不仅影响了业主们的正常生活, 也造成了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误解, 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活秩序和社会和谐。因此, 无论业主还是物业服务企业, 都希望能找到解决住宅小区停车难的良策。

我们会经常听到这样的埋怨———园区内的车位是小区的配套设施, 本就是属

落实科学的发展观, 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和环境, 用科学的方法指导、开展工作, 让职工学会创造, 鼓励职工不断创新, 在创新中体验创造成功的喜悦和幸福;其次建立激励机制, 深化人事、劳动、分配等制度的改革, 把着眼点放在增强职工进取心和竞争意识上, 充分调动职工工作和生产积极性, 并不断改善职工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三是不断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注重职工对文化生活的追求和需要, 开展知识竞赛、歌舞、摄影、绘画、书法、体育比赛等文化娱乐活动, 振奋职工精神, 陶冶职工情操, 丰富职工的生活, 让广大职工都能感受到良好公路文化氛围的影响。

当然, 为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参与意识, 保证职工的参与率, 在公路文化建设活动的开展中, 还可以尝试做好四个方面的结合:一是做到“说服教育”与“活动体验”相结合。同对待其他新生事物一样, 职

□文/晏祥宝

于全体业主的, 难道不该无偿使用吗?小区内停车所收取的费用为占地费, 物业管理企业究竟该不该不承担保管责任?业主几十万的汽车丢失了, 物业管理企业需要全额赔偿吗?业主停车入位的时候车还是好的, 但是出车位后就有了划痕, 物业管理企业需要承担责任吗?相对其他小区停车费, 有的小区却较高?

小区经常出现这样的局面:小区地面的临时车位常常不够;地面的固定车位被外来的车辆临时占用;晚间汽车的报警笛声爆响引来居民的怨声载道;收取停车费用时的解释工作困难, 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发生争议;小区发生车辆损坏、丢失事件, 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责任界定不清等纠纷。

工对公路文化建设的活动开展总会有一个从不了解到了解, 从不理解到理解的认知过程, 这就需要我们公路文化建设的组织者和倡导者们首先做到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宣讲, 进行必要的“说服教育”, 让职工充分了解活动建设的意义, 使员工对行业及自身所担负的使命、责任有较为清晰的认识, 从而引导职工积极参与到建设活动中;二是做到“他律”与“自律”相结合。正如人的指头有长短, 单位每个职工的政治素养和道德水平也有高低, 职工参与的热情也有高低。素质相对高的职工基本上一点就透, 参与的热情也较高, 自律性相对较强。而对于个别素质相对偏低, 参与热情较低的职工, 除了单独指导外, 还需要用制度来规范约束, 也就是“他律”, 直至最后内化为员工的自我意识和自觉行动;三是做到“高起点”与“低起点”相结合。针对不同的人群, 制定不同的计划, 做不同的阶段要求, 力求达到共同

停车位供不应求、公共区域的变相侵占、空间的日益狭小、停车位的权属问题日趋尖锐, 再加上由此而引发的车辆管理中的丢失、受损诉讼纠纷, 停车问题已成为社会稳定、生活和谐的不和谐因素。因此,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管理问题已成为当前物业管理活动中十分突出的问题, 对于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合理化已成了当务之急。

二、产生住宅小区停车管理矛盾的原因

现代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相当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抛弃了自行车, 以汽车代步, 存放所占用的面积大了不少倍。停车需要空间, 而我国是个土地资源紧缺的国家。停车用地的性质也发生了演变, 由

参与, 共同提高;四是做到“时段性”与“渗透性”相结合。公路文化建设没有统一的模式, 目前基本上都处于探索阶段, 为保证此活动能够得以长期有效地开展, 使公路文化建设真正发挥出提升行业形象的作用, 有必要制定近期-中期-远期的不同规划和创建要求, 使这一项工作真正做到深入人心。

总之, 公路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 它需要全体公路人的广泛参与和持之不懈的努力和奋斗;更是一个关键工程。因为公路文化建设水平的优劣, 将直接关系着公路行业的和谐、效率和发展前景。只要我们从行业战略管理的高度, 从行业改革发展稳定的角度, 重视公路文化建设, 抓好公路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建设, 我们就一定能够建设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实现公路又快又好的发展愿景。

(作者单位:蚌埠市公路管理局) “公用”变为了“共用” (当然有一部分为私人所买断使用权, 因此“私用”也应运而生) , 导致目前停车与停车管理的严重冲突。停车管理看起来仅涉及车主与管理单位, 其实不然。停车难问题充分暴露了停车场管理的体制和管理机制问题。

第一, 政府方面。对开发的物业 (矛盾最集中的是住宅类物业) 所配套的停车区域 (车位) 并无严格要求, 给了开发商追求最大居住功能目标一个可乘之机, 对停车要求考虑较少。政府在审批开发项目时, 往往缺乏前瞻性, 缺乏高度和远见, 把权宜之计当作解决问题的根本。国家未出台指导性文件, 业主与车位的配置比例五花八门、无所适从, 缺少规范和科学性。有的开发商以楼盘品质决定车位, 中产楼盘、高档楼盘, 车位配得足, 普通住宅小区车位配得少, 未能顺应国家经济发展、百姓收入提高、车价逐步走低的趋势。

第二, 开发商方面。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的, 在满足业主需求方面, 经常有挤占或“忽视”的行为, 为日后管理工作埋下隐患。一方面住宅小区建成后将投入使用50~70年, 就算开发商考虑到停车位问题, 但由于私家车的数量增长速度过快, 还是反映出前瞻性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开发商配建的停车位不足。开发商既不愿牺牲宝贵的土地, 又不愿意资金积压, 自然选择少建停车位。

第三, 物业管理单位方面。物业管理是物业服务, 政府、开发商搭建平台, 由物业管理企业演出。但这个“舞台”先天不足, 演出时畏首畏尾, 缩手缩脚。车位归属问题其实与物业管理企业没什么关系, 但与服务活动有密切关联, 作为物业服务单位, 当然希望有关方面解决这个问题, 不再代人受过或与服务搅和不清。但同时物业管理单位服务水平也不高。不可否认, 在停车管理纠纷中有一部分是因为管理单位自身问题而导致, 使得简单问题复杂化了。由于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滞后, 人们对物业服务消费的误解和曲解, 物业管理企业承担了过多的社会责任, 分散了物业管理企业的精力, 混淆了职能和责任, 在车辆管理方面也不能幸免。

三、破解住宅小区停车管理矛盾的建议

首先, 利用价格杠杆, 引入竞争机制。要彻底解决停车难问题, 需要从源头动手, 豁开制约停车场经营管理市场化发展的瓶颈, 采用价格听政的方式确定停车场收费水平和方式, 同时引入竞争机制, 能够交给企业建的停车场尽量交给企业。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停车场管理的责任问题, 政府加强对停车场经营管理的监督, 给停车场经营管理创造一个宽松而和谐的环境。

其次, 分清停车管理中所涉及的各方责、权、利。开发商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 取得用地许可证, 获得了红线以内的土地使用权, 并在其上构建房屋。简而言之, 开发商拥有区域内的全部产权 (除了部分面积要按照国家规定留用人防) , 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置权。当然, 开发商必须依照国家相应规定, 分配一定的面积建设配套设施, 其中包括停车场。购买房屋的业主同时具有使用停车位的权利。但在开发商取得销售许可证后楼盘开始销售时, 楼盘销售的面积是按照户内使用面积与公共面积的分摊之和计算的, 而不能够计入分摊的公共面积包括机动车库。这便说明了业主购买房屋所支付的费用里, 不包括停车面积, 换言之, 业主没有权利无偿使用停车位。结合以上两点不难发现, 业主有权使用停车场, 但却不能无偿使用, 因为停车场的产权方———开发商持有其收益的权利。所以, 分清楚停车管理中所涉及各方的责、权、利, 对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来说都很重要。

再次, 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调节干预作用。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各类物业特别是住宅类物业 (尤其是普通住宅小区) 的停车设施 (含车位) 在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经过科学的分析, 确定不同物业作为配套设施的停车位的配比, 具有较长远的前瞻性, 不仅能够满足目前的需要, 还能适应较长时期的需要。各地政府应当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消费行情, 有意识地引导车辆消费, 采取适当的措施, 相对限制购车行为。比如, 以提高停车服务费为经济杠杆, 以限制机动车辆数量增长的速度。政府出台鼓励相关方面投资建设停车设施的政策, 物业管理单位也可在政府批准后投资车位建设, 以满足业主停车需要并在管理服务中受益, 享受政府有关优惠政策, 作为对物业服务的支持。

最后, 物业管理企业需要健全管理制度, 单设客户服务部门。物业管理是服务行业, 是人性化的工作, 而非机械化的生产, 物业管理企业工作人员的言行对于工作质量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单独设立客户服务部门, 主要负责协调客户与各方关系, 以“人心换人心”, 做客户的贴心工作, 给客户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在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 物业管理企业要站在客户的立场上, 为客户着想, 为客户争取利益, 这样才能够获得客户认同。同时, 物业管理企业的经理人也要积极营造企业文化, 争取让业主融入企业文化中来。健全物业管理企业停车管理制度, 具体包括:完善业主公约、停车协议等相关文件, 并在其中明确各项费用的取费依据及用途;将物业管理企业相关制度在员工内做普及培训, 使得每一位相关岗位的员工均可以向业主做出准确、统一的解释;充分利用公共宣传区域, 普及管理文化, 将理念随时随地、点点滴滴地渗入业主心中;物业管理企业要严格正规管理, 仔细检查进出车辆, 控制停车区域的人流, 按时间表巡视停放车辆, 及时检察并做好记录, 控制非正常事件发生的几率;以优越的条件鼓励、倡导驻场车辆具备相关保险, 以分解责任压力, 物业管理企业也可以在保险公司购买公共财产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险种, 用来分担企业风险。

摘要:随着汽车保有量的激增,住宅小区车辆管理问题已成为当前物业管理活动中十分突出的问题,对于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合理化已成当务之急。本文从住宅小区停车难现状着手,分析造成停车难的各种原因,提出有关建议。

关键词: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车辆管理

参考文献

[1]张春普, 程莉娜.对城市住宅小区停车位相关法律问题的探究[J].学术论坛, 2009.2.

[2]蔡劫.浅析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制度[J].海峡科学, 2008.12.

小区物业收费管理系统 篇3

关键词 ASP.NET 信息管理 数据库 收费系统

中图分类号:TP311 文献标识码:A

0 引言

作为城市发展建设的一个主要发展力量,物业收费管理事业正在伴随着城市房地产的迅猛发展蓬勃兴起,广大百姓在成为购房客户的同时也成为了物业的业主,他们在享受拥有产权兴奋的同时,也更加关注在居住区内是否能享受良好的服务、物业是否能够保值增值。因此,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创造合理的规模效益,已经成为现今物业收费管理的关键问题。提高物业收费管理水平必须使用先进的管理理念、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小区管理内容繁杂,日常各项收费是小区的主要收费项目,如果使用传统的手工管理方式,将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要想用较少的人力完成复杂的管理,就必须要有一套科学、高效、严密、实用的物业收费管理系统。

1 业务流分析

小区物业收费(管理)系统工作流程为:系统启动并进入登录界面,根据不同的用户进行登录,所有用户都可以浏览系统主页面。通过权限判断,注册用户除了可以浏览信息操作外,还可以进行对自己注册资料的操作(包括对自己的资料的录入、修改和删除的操作),以及图书借阅、查询等功能。管理员可以对系统信息进行添加、修改和删除的权限,及对系统管理的所有功能进行操作。

本系统的业务流程图如图1所示:

2 系统开发目标

(1)操作简单、界面友好:完全控件式的页面布局,使得信息的录入工作更简便;许多选项包括房屋信息、业主信息、销售信息等只需要点击鼠标就可以完成。(2)即时可见:对信息的处理(包括添加、修改、删除)将立即在对应的页面显示出来,达到“即时发布、即时见效”的功能。(3)功能完善:不仅包括常见系统的信息管理的各个方面:信息录入、浏览、删除、修改、查询等各个方面,完整地实现了系统对即时信息的管理要求。而且,还能进行对会员的管理,对会员的资料进行审核,以及上传文件的管理。(4)方便移植:系统应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和适用性,同时注意到先进性。针对不同的用户,只需要稍作修改就可以开发出适合自己特点的小区物业管理系统。系统界面中所需的数据都存放于数据文件中,只要对该文件做部分修改,就能在系统界面上实现及时更新的效果,减少了更改系统源代码的复杂性。(5)动态管理:对系统数据库实行动态操作,能实现对数据库信息的动态查询、动态更新修改和动态录入数据。

3 数据库设计

通过系统功能分析,针对小区物业管理系统,总结出如下的需求信息:(1)用户分业主用户和管理员用户;(2)注册用户无需要登录就可以进行论坛操作;(3)管理员用户登陆后可进行管理员信息、房屋信息及销售记录信息的维护。

经过系统功能分析和需求总结,考虑到将来功能上的扩展,设计如下的数据项和数据结构:(1)管理员信息,包括数据项:帐号,密码,权限等。(2)房屋信息,包括数据项:ID,房屋名称,地址等。(3)业主信息,包括数据项:编号,业主姓名,价格等。

得到上面数据项和数据结构以后,就可以设计出能够满足用户需求的各种实体,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为后面的逻辑结构设计打下基础。这些实体包含各种具体信息,通过相互之间的作用形成数据的流动。

4 管理模块界面设计

用户界面的大部分功能都是以管理模块为前提的,因为用户模块所显示的数据大部分需要通过管理模块来添加。因此,我们首先要来介绍管理模块的设计与开发。管理模块相对业主模块要复杂一些,因为在这里需要对所有信息进行维护,包括浏览、增加、修改和删除等操作。为了便于系统维护,页面的命名才用“模块名+功能名”的方式。概括起来,管理模块具有以下功能:(1) 管理员管理;(2)房屋信息管理;(3)设备信息管理;(4)投诉信息管理;(5)收费信息管理;(6)系统参数管理。

本系統包括五个模块:(1)人员与安全管理模块;(2)房屋模块;(3)设备管理模块;(4)收费理模块;(5)投诉管理模块。

人员与安全管理模块主要包括对物业管理人员和业主的信息管理。包括录入人员的基本信息;用户权限分配,对物业管理人员和业主进行权限的分配。

房屋管理主要包括:房屋信息管理和房屋情况统计。其中房屋信息管理包括对房屋的基本资料的录入,变更和查询等。房屋使用情况统计实现对房屋现有状况的统计和查询。能够以列表显示空房、出租房屋和个人住宅。能够显示哪些房屋在装修时经过改动,哪些没有经过改动。

设备管理模块主要包括设备信息管理和报修管理。设备信息管理包括对小区设备的基本信息的录入,修改,查询等。报修管理负责对设备故障报修的添加,查询,对设备维修情况进行记录,并能统计出老旧或多次报修的设备。能够打印报修单。

收费管理模块主要包含收费管理和收费统计。收费管理负责对收费的金额,人员日期等基本信息进行添加和查询。收费统计能够统计显示出已缴费的业主名单,和欠费的业主名单等。能够打印收费、欠费单。

投诉管理模块主要含有投诉管理和投诉统计。投诉管理主要对投诉的详细内容进行添加记录,对投诉案件的级别分出轻重缓急。投诉统计是指统计查看投诉的类型(安全类、民事纠纷、物业服务类、环境类、设备类等),显示类型的具体列表,并能打印列表。并能查询已解决和未解决的投诉。本系统是一个在线小区物业收费系统,采用ASP.NET+SQL2008的模式来订制的一个小型电子服务平台。本系统从功能上来说,比较完备。系统以Web界面与用户交互,为用户提供信息并接受其操作,同时通过数据库管理系统来存储信息数据。系统实现了对信息数据的浏览、查询、编辑和管理等基本数据库操作,系统采用了模块化设计方法,根据用户的需求及程序的应用与维护的易用性,将各个部分置于不同的模块当中,方便了程序的扩展与维护,同时建立了程序功能复用的基础。

5 总结

本系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对数据库操作的性能有待进一步优化,虽然本系统优化了不少,但要达到理想状态还有一段距离。根据系统的不足,继续改进和完善本系统。

参考文献

[1] 汪晓平,钟军.ASP.NET网络开发技术[M].北京:人民邮政出版社,2003.12.

[2] 张一鸣,桂林,张家祥.个人网站组建实用教程[M].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04.1.

[3] 龙马工作室.ASP.NET+ SQL 2005组建动态网站[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8.

物业服务合同与小区车辆安全 篇4

1999年3月18日,原告顾某在购买房屋时,与被告物管公司签订了一份《物业管理合同》。该合同约定:由物管公司对X泉家园小区进行物业管理;小区实行全封闭式庭院管理,24小时保安系统,防火、防盗监控系统管理;物管公司保持小区的所有公用设备、机械、包括小区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话系统、电梯系统、煤气系统、给排水系统等性能良好和运作正常。

2003年12月31日,顾某购置一台原田牌助力自行车,价值1950元,未办理牌照。2004年1月9日晚,顾某将助力自行车停放在小区西南角的车棚内,后发现助力自行车丢失。顾某遂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出具了刑事案件发、破案登记表。同时,顾某向被告物管公司反映了车辆丢失情况,物管公司与顾某共同观看了事发时间的监控录像资料,录像中图像显示为空白。2004年11月4日,顾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物管公司安全防护管理不善为由,要求物管公司赔偿其丢失的车辆损失1950元。

以案说法

审理过程中,顾某诉称:合同约定物管公司应实行24小时保安系统,防火、防盗监控系统管理;可案发后,物管公司提供的监控图像资料显示为空白,表明防盗监控系统存在问题,物管公司违反双方管理合同的约定,未尽安全防护管理职责,因此,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被告物管公司辩称: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物管公司负责小区的保安工作,包括定时巡逻、维持小区秩序、对小区进行一般性的治安管理。但《物业管理合同》不能视为保管合同。物管公司对顾某的自行车不具有合同保管义务。本案中自行车丢失结果发生原因是因犯罪行为所致的,与物管公司无因果关系。物管公司已履行应尽的安保义务,故无需赔偿原告任何经济损失。对于监控图像资料显示为空白,物管公司解释为:当时录像显示并无异常,因该录像无保留价值,故已被删除。

审理期间,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到现场进行勘察,发现车辆被盗当日该小区监控设备全部停用,物管公司称设备故障已停用几天,正在维修,而最近时间的录像资料,也因录像带使用年限过长,已经报废处理,无法提供。

人民法院另查明,物管公司在该小区设置二处简易、无封闭的自行车棚,未设专门管理人员,双方均承认对自行车在该二处车棚的存放未发生保管费用。

综上,人民法院认为:

1、关于双方对车辆的存放是否存在保管关系的问题。物管公司在小区内设置了二处无人看管的自行车棚,为小区业主提供了自行车存放的配套服务设施,而对自行车的存放问题,双方未签订书面的保管合同,物管公司未收取、顾某也未交纳该项保管费用,故双方并不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保管合同关系。对顾某车辆丢失的损失,物管公司不承担保管合同法律意义上的赔偿责任;

2、关于物管公司是否存在违约的问题。在双方所签订的管理合同中,已明确了物管公司的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小区的保安工作,保持小区的正常秩序和尽力使业主或用户免受骚扰,保持小区的所有公用设备、机械包括保安系统等性能良好和运作正常。物管公司已设置防盗监控系统,该系统系属整个保安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设置防盗监控系统的目的在于便于保安人员全面掌握小区安全管理中的动态情况,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在发现业主的人身、财产遭受不法侵害后,有义务及时予以制止或协助报案,同时,录像资料中对事件真实客观的反映,作为证据中原始的视听资料,也有义务及时保留、封存、提供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为业主挽回、减少经济损失提供帮助。顾某车辆丢失后已向物管公司进行反映,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在事发时间监控录像的显示情况上,双方陈述意见却截然不同,顾某始终称当时录像画面为空白,物管公司却称现场并无异常情况出现,物管公司在无办案机关确认的情况下,未将该录像资料保存,而物管公司对双方存有争议的事发时间其防盗监控系统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性能良好、正常运作及其已尽到符合管理公约中所尽的义务负有举证责任。因其无有效证据予以证明,可确认其在安全防范中疏于管理,违反了双方所签订的管理合同中保证保安系统等性能良好、运作正常的约定。对此,物管公司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关于损失赔偿金额的问题。物管公司疏于安全防范管理,违反了双方管理合同的约定,但顾某的自行车的丢失并不是该违约行为直接造成的,且安全保卫工作是整个物业服务管理中的一个方面,故物管公司不负有全部赔偿责任,可视其违约情况,适当做出赔偿,应酌定按车辆总价值1,950元的百分之二十即390元赔偿为宜。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

(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物管公司赔偿顾某原田牌助力自行车损失,按该车原价值1,950元的百分之二十即390元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顾某。

二、本案诉讼费由物管公司承担。

专家意见

近年来,因小区内停放的车辆被盗而引发的索赔纠纷时有发生,已成为物业管理纠纷中一大热点、难点问题。司法实践中,如何界定这类纠纷的性质,是正确处理这类纠纷的首要的法律问题。

车辆被盗的纠纷尽管其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共同的事实是当事人之间即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被称为“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而且一方提供服务,另外一方支付报酬,因而是双务、有偿的合同;车辆丢失后业主如果要求物业承担责任,即使约定不清,也一定是合同约定的责任即违约赔偿责任,而不可能是法律规定的责任;丢车的业主与物业之间都是特定的,具有相对性,被损害的权利也具有相对性;从损害后果来看,无疑是财产性质的。所以物业与丢车的业主之间的纠纷无论定性、审理和判决依据都应当按照合同法的原则和规定进行。因此,因车辆丢失而引发的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纠纷,是合同之债而非侵权之债。

在明确合同责任的基础上,还要具体区分合同的性质或类型。实践中,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通常不会就车辆停放与管理问题成立专门的合同,而只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成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订立“物业服务合同”。这两种物业服务合同,通常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即为一种集体合同及附合合同,表现为格式条款,单个的业主通常没有自主选择的余地,而且通常将车辆保安的内容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一项附加条款。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界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目前,实务中存在“保管责任说”、“服务合同说”和“委托合同说”三种观点。“保管责任说”认为:小区的道路或车位应当是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资源,但现实生活中业主往往需缴纳较高的停车费用,因此物业公司管理停车系有偿服务,停车费系保管合同的对价;交付并非特指手至手的交付,因车辆本身具有特殊性,业主将车辆驶入该物业管理区域,并在物业公司指定的区域将车辆停放,就应视为交付的完成;按照合同法第365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上述车辆交付符合保管合同的成立要件。“服务合同说”认为:“服务合同”已为《物业管理条例》所规定,因此已成为典型合同(有名合同);业主将车辆停放在小区的指定位置,表面上看来,物业公司好像已经实际管理车辆,但实际上车辆的管理权还是由车主本人掌握,并没有实际转移车辆的占有,车主还可以随时使用车辆,并不需要事先通知物业公司,因此上述特征与保管合同的构成要件大相径庭;从物业公司设立的目的来看,维护小区居民财产安全是物业公司的一项重要职责,但物业公司并不负有绝对的安全和保管义务;车主每月缴纳的数十元到数百元不等的费用,相对车辆的价值而言微不足道,因此将合同界定为保管合同有违等价有偿的准则。“委托合同说”认为,该合同属于一种有偿的委托合同;业主委托物业公司处理事务,即提供保安服务及其他服务;业主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也就是报酬;物业公司对于业主的车辆所负的是受托人的义务。

本案中,原告顾某是将其自行车放在小区设置的简易、无封闭的自行车棚,该车棚未设专门管理人员,顾某可以自由存放或取用自行车,且未通知物业管理人员对其进行特别看管,因此,原告顾某与被告物业公司之间不存在保管合同,顾某不能以物业公司保管不善为由,要求物业公司对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物管公司保持小区的所有公用设备、机械、包括小区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话系统、电梯系统、煤气系统、给排水系统等性能良好和运作正常”,而原告自行车被盗当日小区的监控设备却全部停用,系物业公司没有按《物业管理合同》约定履行应尽的义务,因此物业公司在合同义务的范围内存在过错。尽管监控设备停用不必然导致原告的自行车被盗,但该行为使车棚处于无监管状态之下,增加了车辆被盗的风险,而且由于无法提供案发当时的情况,不利于公安部门后期对案件的侦查。因此,法院以被告因疏于安全防范管理,违反了双方管理合同的约定为由判令被告承担原告的部分损失。

小区车辆管理 篇5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小区、企事业单位车辆进出管理的旧有模式亟待改进,提高管理的自动化水平。湖南博睿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车辆出入管理系统”能够对进出小区、企事业单位的车辆进行高度自动化的有效管理。

产品特色:

 符合标准GA/T761-2008《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 VIP尊贵卡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自动读卡,读卡距离2~3M,无需车主用手挥卡,自动检测开启道闸,使用便捷,彰显高贵身份。

 车辆防盗安全卡(可与车钥匙挂在一起)控制车辆非授权进出,及时发现无安全卡、安全卡与车辆不一致等异常事件,保障停车安全。

 外来临时车辆取票取卡缴费进出,有效控制闲杂车辆的进入。

 多种款式控制机可选,色彩、造型统一风格,时尚、稳重、专业的外观设计,体现现代小区的智能形象。

 自动档车道闸,车辆自助进场,电脑自动计费管理准确、客观、规范,缓解车辆进出及停车纠纷矛盾,提升管理形象。

 车位自动管理,车位数量自主定制,临时车位自动计数满位处理。 智能卡技术管理车辆进出,一卡一车控制,卡与车牌绑定。 车辆进出全电子化控制记录,电脑计费。

 提供从简易读卡进出到多进多出带车牌识别、车位引导联网的各种功能与配置的系统,扩展功能多,大系统结构,升级空间大,满足各种客户的需求和预算。 使用数字挡车道闸,提供出众的稳定性和防砸功能,专利技术精铸四连杆机构、70W一体化减速力矩电机、智能控制单元,集成多种防砸车、防砸人功能,配备发泡橡胶条防砸杆,确保车辆安全进出万无一失。

技术支持服务:

小区车辆管理办法 篇6

车辆进出管理

第一条 小区安装停车场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车辆智能化管理。车辆在通过大门道闸时必须一车一杆逐一进出,不得尾随前车冲卡。

第二条 实行来访车辆登记制度。来访车辆应登记后,驶离时在小区出口处付费。

第三条 前来小区执行公务的警车等车辆后出入小区可免缴费。

第四条 小区车位满位,安保员应及时告示并拒绝其他外来车辆进入小区。

车辆行驶管理

第五条 小区主干道实行单向行驶。司机必须依照交通标识的指示路线行驶,不得逆向而行。

第六条 为了保持小区的安宁,小区内车辆不准鸣喇叭;晚间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小区道路上不得试刹车、练习驾车、修理或清洗车辆等。

第七条 进出小区内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车辆停放管理

第八条 车位的设置。停车位分为固定车位与临时车位二种,统一编号。固定车位标有车牌号,供小区已购车位和已租车位居民停车。临时车位无车牌号标志,主要供外来临时车辆停车。

第九条 车辆的停放。小区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未经安保员同意,来访车辆不得占用固定车位。车位内不得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条 车位的申请。无欠费记录的车辆使用人,小区居民可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等到物业公司办理固定车位登记手续;每套住宅居民只能拥有一个固定车位。对确需第二个固定车位的居民户,经批准后可以申请登记,按第二个固定车位的停车费标准缴费。但无车位居民应优先考虑。

第十一条 车位的登记。车位使用人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签订车辆停放协议,缴费,领取停车证(置于车辆挡风玻璃右侧内)。手续办理不完备不能领取停车证,也不得使用固定车位。

第十二条 车位的变更。变更固定车位使用人仅限本户居住人,经物业公司同意后并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 车位的退还。车位为全体业主的共有资源,业主产权转让、租赁户更变等,应及时到服务中心办理退还手续,不得擅自转让车位。一旦发现,将收回原使用车位并取消双方车位申请资格。车位退还后如再次申请须另行申请登记。

停车收费管理

第十四条 停车费标准。

第十五条 逾期未缴费,无故逾期七天以上禁止车辆进入小区,逾期十五天以上收回车位另行安排。

笫十六条 物业公司应加强管理,改善服务,规范收费。收费后应向缴费人出具缴费凭证。缴费人应妥善保存缴费凭证备查。坚决杜绝侵占停车费和权钱交易等行为。

违规处理管理

第十七条 小区车辆管理以疏导为主,处罚为辅。由物业公司管理为主,居委会积极支持,居民和车辆使用人主动配合,各方齐抓共管,必显成效。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者,报请公安部门处理:在小区内强行逆向行驶的;故意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大门口或通道上堵塞交通的;车辆在小区内行驶途中或停车时发生意外,造成人员受伤、车辆或其他财物损坏且协商无果的;故意损坏或盗窃他人车辆及财物的;车辆使用人不服从安保劝阻和解释,企图强行闯入小区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者收回停车证,停止使用固定车位或禁止车辆来访。经查确系伪造或仿冒、出售或转借停车证;不服从车管员与安保劝阻而多次违规停车或行驶的。

第二十条 因停车或行驶不当,造成小区公共设施、草坪和道路损坏的,按实价赔偿。

第二十一条 对在小区内超速行驶、鸣喇叭、使用远光灯、练习驾车等行为,安保员应及时予以制止。制止无效时,应将违规车辆的车牌号及违规情节报告物业公司服务中心备案,并对该车辆使用人进行公开警示或限制该车辆进入小区。

小区物业管理系统的分析与研究 篇7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小区成为了主流的住宅方式, 小区的物业管理也应运而生。对于小区物业管理来说, 其数据量大, 重复的信息多, 物业管理工作复杂多变。这就使得一个现代化的物业管理系统可以为物业管理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从而使小区管理人员更加准确、方便、快捷、高效的管理和查询, 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物业管理的效率, 节省了大量劳动力, 这也是物业管理正规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因此, 开发一套高效率的小区物业管理系统软件是十分必要的。小区物业管理系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的系统, 它是一套面向对象的、分布式B/S结构物业系统。

1 系统需求分析

物业管理系统是包含的服务内容有基础性物业服务和专项服务。基础性服务包含: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环境卫生、安全防范、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消防管理、公共绿化。专项服务包含:私人生活秘书服务、留言服务、房屋代管服务、出租车代叫服务、接待访客服务、文化教育服务等。具体而言, 物业管理系统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模块。

1.1 综合管理服务模块

这一模块主要是包括房型资料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园区管理、专项维修基金管理、服务规范、装修管理。

1.2 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模块

这一模块主要包括门岗执勤时间记录、交接时间记录、巡逻岗人员记录、车辆管理、报警中心执勤情况。

1.3 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模块

这一模块主要包括园区设施的维护、供电系统的维护、供水系统的维护、排水系统的维护、升降系统的维护消防系的维护。

1.4 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模块

这一模块包括室内卫生、地下车库卫生、室外卫生。

1.5 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模块

乔灌木的养护、草坪的养护、花坛的养护。

2 系统设计

2.1 系统功能模块设计

系统设计是一个把系统需求转换成用系统表示的过程。通过对目标系统的分析和研究, 做出了物业管理系统的总体规划, 这是全面开发系统的重要基础。在对物业管理系统全面分析调查的基础上, 制定出物业管理系统的总体规划。系统包括基础服务子系统、专项服务子系统。

2.1.1 基础服务子系统

这一子系统包含日常管理、收费管理、小区服务、系统设置、

公共信息发布五个模块。日常管理模块:包括用户管理、房产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和车位管理。收费管理模块:可以发布小区内物业收费通知, 查询各项费用的收支记录。小区服务模块:包括客户服务管理 (投诉、意见) 、环境管理 (保洁绿化) 、保安消防管理。系统设置模块:设置、管理业主和管理员不同角色登录系统的权限。公共信息发布模块:发布新闻、当日门岗执勤人员信息、保洁人员信息、绿化养护人员信息、设施设备维护人员信息。

2.1.2 专项服务子系统

这一子系统是针对业主专项服务需求设计的, 其所提供的服务费用不包含在物业费中。主要是包含订报、送奶、私人生活秘书、房屋代管代租、留言、出租车代叫、接待访客、文化教育等。

2.2 数据库设计

数据库是本系统的核心和基础。它设计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整个系统的质量。通俗地说, 数据库设计就像高楼大厦的根基一样, 如果设计的不合理、不完善, 将在系统开发过程中, 甚至到后期的系统维护、功能变更和功能扩充时, 引起较多问题, 严重时甚至要重新设计, 重做大量已完成工作。根据系统的需求, 建立管理员信息表、业主资料表、收费记录表、房产信息表、员工信息表、车位信息表、报修信息表、保洁绿化任务表、业主建议表、角色信息表、权限表、角色权限关系表十二个表来存放数据。

3 结语

随着智能化物业的发展、普及网络技术的快速提升, 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将在未来的几年内更广泛和深入地运用于物业管理行业, 并和物业的智能化系统实现真正的无缝链接, 完全做到集约化管理。随着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日益规范和组织的日益庞大, 物业管理公司跨地域的经营已渐成规模。这时计算机的广域网络技术的应用、Inter net与Intranet技术的应用, 办公的自动化以及与智能化系统、金融电子系统的结合都是物业管理的计算机化的发展方向。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住宅小区数量不断增加, 业主对小区的功能要求由简单的居住要求扩展为舒适、美观、高质量的居住生活环境, 智能化的物业管理也就应运而生。本文分析并设计了一套基于B/S架构的智能物业管理系统。

关键词:物业管理,MIS,B/S,智能化

参考文献

[1]张立波.物业管理模式创新与智能化社区建设实务全书[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 2003.

[2]陆斌.略谈智能化住宅[J].上海房地, 2005 (8) :45-46.

[3]陆伟良, 诸建华.智能建筑物业管理[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 2002.

[4]李苏剑, 游战清, 胡波.企业物业管理理论与案例[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2.

浅议小区物业管理系统的开发 篇8

关键词:计算机技术;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中图分类号:TP311.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5-0157-01

一、使用工具

目前在我国市场上可用作企业级的开发工具有很多,在此笔者选用JAVA SERVER PAGE进行简单描述。

Java Server Page简称为JSP,是由Sun公司在Java语言上开发出来的一种动态网页制作技术,它提供了一种建立动态网页的简单方法,并为开发人员提供了一个Server端框架,基于这个框架,开发人员可以使用多种语言,灵活快速地创建和维护动态网页。JSP能够快速的开发出基于所有Web服务器和应用服务器环境,独立于平台的应用程序,而且具有非常强的可伸缩性。这种跨平台特性己包含了目前大部份网站服务器配置环境。

数据库采用Microsoft SQL Server 2000,其具有以下的优点:一是信息易于查找和使用。二是支持Web功能的信息共享。三是提供名称自动更正功能。四是具有子数据表功能。五是数据访问页功能等等。

在小区物业管理系统的开发过程中,第一,开发者要对目前的前沿技术具有一定的认知。第二,将一些常用技术应用到系统开发中,并具有一定的责任感。第三,要结合自身的条件,在共同研讨和协商的情况下进行知识共享和交流。

二、需求分析

在软件工程中,需求分析指的是在建立一个新的或改变一个现存的电脑系统时描写新系统的目的、范围、定义和功能时所要做的所有的工作。需求分析是软件工程中的一个关键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系统分析员和软件工程师确定顾客的需要。只有在确定了这些需要后,才能够分析和寻求新系统的解决方法。在小区物业管理系统开发的过程中,需求分析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用户需求分析。在进入系统之前,要进行身份确认,只有用户名和用户密码都相符的用户方可进入系统,为了防止不合法用户对数据的察看和修改。系统可把用户分为二个级别:住户和管理员,住户可以管理自己的信息,可以提交报修信息和投诉信息,可以浏览收费信息和楼盘信息。管理员可以设定用户名、密码和其权限,还可以对纪录进行增加、删除、修改等操作。

(二)系统功能需求分析。小区物业管理系统是为了对小区物业实行计算机化的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用户。主要功能应该有楼盘信息、收费、报修、投诉、维修、基本资料管理以及对系统自身的用户权限管理等。物管中心不但应含有小区日常项目的信息,而且还应该包含对各项功能的查询功能。而系统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提高系统安全性和对系统提供良好的维护,如用户权限可以为用户提供权限服务。通过该系统,可以使小区的管理人员工作系统化、规范化、自动化,从而提高小区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

(三)性能需求分析。系统的性能需求应该至少包括以下三点:一是灵活的数据记录编辑功能,可以随时对记录进行增加,修改,更新,删除,浏览等编辑操作。并将查询方式有机溶入编辑界面,可以实现对某项记录定位,再进行编辑,修改,更新。二是多个数据库表的任意组合条件的查询。便于在实际档案管理操作中对保种情况,多种条件下的人员情况进行统计查看。三是具备分级用户权限管理设置,以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三、数据库设计

系统可采用模块化程序设计方法,这样既便于系统功能的各种组合和修改,又便于未参与开发的技术维护人员补充、维护。在系统功能分析的基础上,考虑JAVA SERVER PAGE程序编制的特点,可以大概得到如下所示的系统流程图。

系统后台数据库中可设计6张数据表,分别为业户信息表(x_yehu)、报修信息表(x_baoxiu)、投诉信息表(x_tousu)、收费信息表(x_shoufei)、留言信息表(x_liuyan)和管理员信息表(x_admin)。具体结构设计如下:

(一)操作员信息表(x_yehu)。操作员信息表主要用于存储系统小区内住户的信息,主要字段有ID、姓名、性別、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登录账号、密码等。

(二)投诉信息表(t_tousu)。投诉信息表主要用于存储业主的投诉信息,主要字段有投诉时间、投诉原因、业主ID、投诉状态等。

(三)报修信息表(t_baoxiu)。报修信息表主要用于存储业主的报修信息,主要字段有报修时间、报修原因、业主ID、报修状态等。

(四)收费信息表(t_shoufei)。收费信息表主要用于存储对业主的收费信息,主要字段有收费时间、收费项目、业主ID、收费金额等。

(五)留言信息表(t_liuyan)。留言信息表主要用于存储业主的留言信息,主要字段有留言时间、留言标题、留言内容、留言业户等。

(六)管理员信息表(t_admin)。管理员信息表主要用于系统管理员的信息,主要字段包括:编号、登陆账号、登陆密码。

总之,住宅小区作为主流的居住方式,对于小区管理出现的新问题。不必采用传统的、落后的人工的方式管理小区,可以采用一套小区物业管理系统软件就能很好的解决问题了。采用一套小区物业管理系统软件从开发工具、需求调查和数据库设计三个方面入手进行管理,希望对各个小区的物业管理系统开发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百度百科,浅议小区物业管理系统的开发。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篇9

一、小区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小区机动车辆的管理,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车资源,确保车辆遵章行驶、有序停放,创造一个优美、宁静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小区设定专职车辆管理员,对小区业主(使用人)的车辆实施全面管理,建立详细的车辆管理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姓名、房号、车辆型号、车牌号、车辆颜色、联系电话等),对登记备案的业主(使用人)车辆,由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发给出入大门通行证,通行证每换发一次。

2、小区机动车辆泊位分为地下车库、地面车库、地下车位和地面车位。对已出售给业主(使用人)的车库或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费;对无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车位,实行有偿租用,地下车库或车位的月租费,根据市场价核定,不另收管理费;地面停车位的收费标准参照《杭州市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即: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货车包月费每辆100元整、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公车包月费每辆150元整,不另收管理费;对在小区临时停车不超过1小时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1小时的,每辆每4小时2元整,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连续24小时)停车服务费,每辆超过6元的,按6元收取。对长期租用车位的业主(使用人),小区管理处应每年与其签订一次租用合同。

(因各地收费政策和标准不同,仅作参考)

3、对已出租的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出已出租的标识,并设有专人管理,阻止和劝解其它车辆占用此车位。地面可出租的车位,优先出租给就近居住的业主,如就近业主不租,可租赁给其他业主。

4、已购置车库的业主,应自觉将车辆停入库内;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应按车管员指定的地点停放;所有车辆均不得在小区道路上随意停放;尤其禁止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对外来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执勤门岗应做好询问登记工作,发放临时出入证,必要时还应及时与业主取得联系,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入。

5、拥有车库的业主(使用人)在车辆入库后,应及时关闭车库门;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业主(使用人)离开后,须及时关闭车门、车窗,不要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车管员和保安员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应及时通知车主,以防止车内物品失窃。停车场仅提供停车场地,并要求车管员和保安员加强巡视检查,如出现车辆丢失或车内物品被窃,应积极配合车主查找并提供其它帮助,但不负赔偿责任。

6、对业主(使用人)的车辆,车辆管理员应坚持对其车辆的门、窗及外表状况实行日常检查和每月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并做好必要的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业主(使用人)。

7、小区道路和停车场严禁学习驾驶、试车,不得无故使用车载报警器,严禁随意鸣喇叭。

8、对进入小区载有业主的出租车须换证通行,对载有外来人员的出租车应谢绝入内。夜间22:00后,谢绝出租车进入小区。

9、对从小区驶出并携带较贵重或大量物品的非业主车辆,执勤门岗有权进行检查或要求做出说明。

10、大型货车、客车原则上不容许随意进入小区,如遇特殊情况需进入,因提前申请并征得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的同意。

11、小区应设立机动车辆行驶标识,包括:行驶方向、行驶路线、限速、限高、禁鸣、禁烟火等,业主(使用人)须遵章执行,出入大门应各行其道或先出后进。

12、车辆管理员和保安巡视员应确保行驶通道和消防通道的畅通,要做到管理有序,无乱停、乱放车辆的现象。对随意乱停或侵占已购(租)车库、车位业主利益的车辆,实行广大业主舆论监督、保安管制和社区交警共同管理的方法进行。

13、对所有进出小区的非业主车辆和出租车实行凭车辆出入卡进出,执勤门岗必需在卡上注明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所访业主姓名、执勤门岗姓名,并应妥善保管好出入卡,不得丢失。

二、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的管理

1、小区如设有停车棚,应作好明显标记。存放车辆的业主(住户)必须按规定有序地停放车辆。

2、自行车出入小区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3、外来人员的摩托车和自行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

4、小区治安巡逻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5、业主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单元楼道内。

三、地下车库(位)管理规定

为确保地下车库交通安全、道路畅通,车辆遵章行使、有序停放,特制定本规定:

1、严格遵守市交通管理规定,遵守各项车辆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第一”的原则。

2、车库通道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3、车库通道、消防通道内禁止堆放任何杂物,确保车库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4、车库内必须配备各种安全设施和标志、配备消防器材。

5、禁止把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地下车库。

6、禁止任何外来车辆、闲杂人员进入地下车库。

7、严禁任何货车、卡车、大型车辆进入地下车库。

8、车辆出入地下车库时,必须按规定的指示标识行使。

9、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后,必须停放到自己的车库(位)内,严禁占道停放,私占他人车库(位),严禁压线停放。

10、车库内禁止鸣喇叭,限速行使,遵守车库停车标识,禁止涂改或覆盖车库内原有停车的标识和号码。

11、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停放后,必须关好车辆和车库门窗。

12、严禁在车库内清扫、清洗车辆及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工作。

13、定时对车库进行清扫,定时打开车库内风机进行通风换气。

14、定时对车库进行巡逻检查,对停放不到位、占道停放等车辆进行纠正。

上一篇:施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下一篇:电信机务员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