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退伍义务兵的安置

2024-07-04

城镇退伍义务兵的安置(通用8篇)

城镇退伍义务兵的安置 篇1

农村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农村入伍的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将回乡务农。但是,国家和社会对农村退伍义务兵在生产、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困难,视不同情况予以解决。家居农村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创办退伍军人两用人才服务机构,开发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在思想、政策、资金和物质上扶持退伍军人勤劳致富;大胆启用退伍军人承担乡村基层组织和乡镇企业管理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农村招收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应当安排工作。

安置资格的取消。在五种情况下,退役士兵将被取消安置资格:

(一)无正当理由,本人要求路途退伍的;

(二)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

(三)在部队或者退伍后待安排工作期间犯有刑事罪(过失罪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四)为谋取安置资格办理假材料、占用农村指标入伍、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城镇退役士兵,以及在农村入伍后私自购买城镇户口的;

(五)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

接收安置的程序。退伍义务兵在回到接收地30日内,持退伍证和部队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并携带户口报入处户籍簿、《城镇义务兵家庭生活补助领取证》及其他有关材料,到接收地区县民政局安置科办理报到、接收手续。

对符合有关外地入伍退伍义务兵在安置条件的和入伍时为本边区农业户口,退伍后可转为非农业户口条件,且材料齐全的,自区县安置部门上报省市区安置部门之日起,一个月内审批完毕,由区县安置部门开具申报户口介绍信。持申报户口介绍信到户口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入报手续。

对本边区在职入伍或入伍同时已发安置通知书的对象,由户口落户地区县安置部门开具介绍信,介绍回原单位报到工作。

退役士兵的异地安置。根据实际情况,退役士兵也可以异地安置。允许异地安置的情形有四种:一是国家或者军队建设需要的;二是服现役期间,家庭常住户口所在地发生变动的;三是结婚满两年且配偶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有生活基础的(在驻地找对象结婚或婚后将配偶户口迁往驻地的除外);四是其他特殊情况经省级心上人民政府安置部门批准的。其中,“结婚满两年且配偶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有生活基础的”,是指配偶婚前在当地(驻地除外)生活且有常住户口。对于配偶婚前因工作调入、毕业分配、转业、退伍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迁往当地,具有常住户口且有稳定职业的,也视为生活基础在当地。

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的有偿转移。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的有偿转移,是指按照均衡负担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的原则,承担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指令性任务的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全部落实当年安置计划,愿以经济补偿形式来代替其履行安置退役士兵的一种形式。

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金专项主要用于:

(一)对自谋职业不再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一次性经济补助;

(二)对超额完成指令性安置任务的单位给予补偿;

(三)用于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和价值规律开发使用相关事宜经费;

城镇退伍义务兵的安置 篇2

关键词:城镇化,农村水库移民,安置策略

水利水电工程在防洪、灌溉、供水、发电以及综合利用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但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大量水库移民。如何安置好规模庞大的水库移民, 促进移民生产生活的恢复和发展, 成为水库移民政策的重心。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加速期, 社会各个环节都在经历巨大的历史转型。在此时代背景下, 农村水库移民的安置策略应结合当前社会实践结构发生的最新变化进行相应调整。换言之, 应该将农村水库移民的安置与社会发展的时代需求结合起来, 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双赢。为了深刻把握这一问题, 本文将先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农村水库移民安置政策进行分析, 在此基础上, 结合城镇化转型的时代背景, 剖析农村水库移民安置政策的现实困境及其应对之策。

一、农业安置: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水库移民安置的主要方式

新中国成立以来水库移民补偿安置政策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变迁, 即以土地互换为主补偿阶段 (1950~1957) ;依靠行政手段低补偿阶段 (1958~1978) ;规范土地征用, 实行开发性移民 (1978年至今) 三个阶段。〔1〕这三个阶段的差异在于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 水库移民安置从“重工程, 轻移民”、“重搬迁, 轻安置”、“重生产, 轻生活”, 逐渐走向工程与移民、搬迁与安置、生产与生活并重的格局。仔细梳理1978年前的现代化历程, 可以发现, 此前的政策倾向与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下整个国家现代化的发展困境与战略选择极为契合。由于当时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初期, 需要完成原始资本积累, 这就必然造成生产与生活的两难困境。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 为了确保经济的高速增长,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整个国家偏向了生产忽略了生活。不论城市和农村, 普遍强调生产, 国民生活水平都较低。这是造成1978年前水库移民安置补偿水平较低的社会结构性原因, 也是当时移民工作中普遍出现的“舍小家, 顾大家”等政策性口号的实质性根源。

随着三大改造基本完成, 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形成, 由于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就业渠道趋于狭窄, 开始出现了城镇难以全部安排新成长劳动力就业的情况。国家为确保工业化、城市化的稳步进行, 逐步建立了以户籍制度为标志的城乡二元体制, 有效控制了农民向城市的迁移。在1958~1978年这个户籍严格控制阶段, 基本上遵循的是一种“反城市化”的逻辑。〔2〕在此背景下, 国家对农村水库移民采用“一元独大”的农业模式安置。〔3〕这种安置模式是符合当时国家发展实际的。处于工业化初期的中国, 非农化安置显然不切实际, 只是由于“重生产, 轻生活”的政策偏向, 这一阶段的安置补偿标准普遍较低。

改革开放后, 国家工业化、城市化步伐逐渐加快, 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 但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体制延续至今。国家虽然逐渐放开农民进城的限制, 农民开始有条件地进城, 但是, 整体而言, 农民在城市落户仍然受到严格控制。本质上看, 国家控制农民进城, 是由工业化仍未完成, 工商业难以吸收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客观现实所决定。因此, 改革开放后农村水库移民采取了“农业安置为主, 其他安置方式为辅”的安置策略, 基本契合经济社会的发展现状。从一些实践看, 非农化安置存在较大的风险。有研究发现, 由于三峡库区工业基础差, 农村移民素质普遍偏低, 非农化安置困难重重。〔4〕因此, 农村水库移民必须坚持“农业安置为主”的基本原则。〔5〕总之,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水库移民安置主要采取“农业安置”的基本策略。从安置效果看, 虽然迁移后移民得到的土地资源可能减少, 但“农业安置”基本能够保障农村水库移民的生活。

二、城镇化背景下“农业安置”的实践困境

经过三十年的高速发展, 中国工业化进入中后期, 城镇化基本实现, 农村社会也相应发生巨变。首先, 从工业化角度看, 工业化的长足发展, 吸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 大量农民已经实现职业的非农化, 非农收入在农民家庭收入中占据重要地位。农业生产的地位下降, 农地在农民的经济安排中更多地发挥社会保障的功能。其次, 从城镇化的角度看, 按照城镇常住人口统计, 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1.3%, 其中包括1.6亿的农民工群体。未来城镇化的发展速度将进一步提升, 目前, 国家正在整体规划新型城镇化战略。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 而人的城镇化中最大的难题是如何让农民市民化。〔6〕因此, 未来将有大量农民进城落户定居。第三, 从农村社会的变迁看, 城镇化的迅速推进必然意味着村落的空心化, 并促成村落的终结。〔7〕同时, 农业要真正实现发展, 必须走规模化道路, 这也必然要求不断转移农村人口, 实现农民的非农化。社会结构的巨变在水利水电工程所在的农村同样发生着, “农业安置”已不能满足农村水库移民的发展需求。

本文以湖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农村外迁湖北荆州滩桥镇的移民为例做进一步分析。2010年11月, 来自丹江口市六里坪镇的马家岗村、孙家湾村和狮子沟村约2800人迁移到荆州滩桥镇进行集中农业安置 (人均获得1.5亩土地) , 建成马家岗新村和武当园村。2014年3月初, 本课题组成员到该地进行关于移民生活状况的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150份, 回收有效问卷138份, 有效回收率为92%。本次调查发现, 延续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农村水库移民农业安置模式存在诸多困境。

1. 人去楼空———农业安置难以实现“稳得住”

(1) 移民点入住率低, 返迁率高。本课题组进入滩桥镇两个移民村发现, 75%左右的移民家庭大门紧闭, 通过访问村干部了解到, 不在移民点的移民中, 大部分人都返回了迁出地十堰市, 少部分人在外地务工或者荆州市内工作。即使留在移民点的家庭, 也大多是老人、中年妇女和小孩, 全家人常年在移民点居住的家庭非常少。问卷调查发现, 受访对象中, 仅7.9%的家庭全家人常年在移民点居住, 平均每个家庭只有一半的人常年在移民点居住 (平均比例为50.7%) , 且67.4%的家庭常住人口低于平均比例。同时, 受访对象中, 45.7%的家庭中有人常年在十堰居住, 且家庭中超过一半的人常年在十堰居住 (平均比例为56.8%) 。

调查显示, 移民在移民点常年居住的原因主要是没地方可去 (77.5%) , ①年纪大 (74.6%) , 带小孩 (42.0%) , 老家十堰没有资源 (31.2%) , 只有11.6%的人是因为在移民点所在市内找到了合适工作。移民返迁十堰并常年居住的原因主要有迁入地发展不足 (91.4%) , 怕血吸虫病 (86.2%) , 在迁出地的城镇里有稳定工作 (82.8%) , 在迁出地的城镇里有住房等个人财产 (69.0%) , 在迁入地找不到工作 (63.8%) 。可见, 移民返迁十堰并常年居住的重要原因是在搬迁前已经实现城镇化, 不仅有稳定工作, 还购买了商品房。

(2) 移民住房成本高, 收益低。移民安置点住房按人均24m2的标准建设, 移民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性购买。对于原房产赔偿总数不足支付安置地房产的, 国家按人均24m2的标准补贴, 人均房产超过24m2的部分由各户用其他补偿经费或个人积蓄购买。调查发现, 除了国家补贴外, 平均每户花费了3万~4万购买超过24m2的部分, 且又花费了1万~2万装修费。部分移民因住房购置而欠债, 但移民点的住房使用率极低。和农民工群体一样因工作原因常年无人居住, 但春节也有很多家庭不回移民点。问卷调查发现, 受访对象中, 4.4%的家庭一次都没在移民点过春节, 13.2%的人只有一次, 16.9%的人有两次, 21.3%的人有三次。村干部告知, 丹江口市六里坪镇老家有在新房过年聚人气的传统, 一般要在新房连续过三个春节就表示安家了。即使有这个传统, 也只有44.1%的家庭自搬迁以来4次都在移民点过春节, 这其中又有12.3%的家庭是部分人在移民点部分人在十堰分开过的春节, 分开过的原因有新房留人过年冲喜, 老人身体不便回十堰, 年轻人不愿意到移民点过年, 等等。

由于荆州市地处江汉平原, 农业人口多, 工商业发展不足, 且移民点地处城郊, 离市中心有一小时的车程。经济发展不足导致移民点空置住房的租赁市场未能形成, 当前仅有几户住房出租给前来种地的外地农民, 租金低而住房折旧严重。同时, 由于常年无人看护和住房本身质量问题, 大多住房屋檐开始裂开和脱落, 部分墙面出现裂痕。移民普遍担心, 如果常年不居住不维修, 房子垮掉浪费钱财。因此, 少部分移民正在等待农村宅基地的改革, 寻思卖掉移民点住房。

2. 地出人闲———农业安置难以实现“能致富”

调查发现, 移民由山区迁入江汉平原, 不适应当地水田种植, 加之职业的非农化, 农业安置未能让移民安居乐业。受访对象中, 82.6%的农户将土地全部转出, 余下的17.4%也是小部分自己种植大部分转出。土地由村集体统一租赁, 移民获得650元/亩/年的租金, 2013年, 移民家庭平均获得4710元土地收入。这远远低于搬迁前的土地收益。如原武当园村的移民反映, 搬迁前地处山区且毗邻企业, 一小戳儿韭菜可卖8元, 一亩地蔬菜卖2万多元, 加之柑橘等经济作物, 土地收入可观。土地转出后, 留守在移民点的妇女和老人大多处于无业状态。受访对象中, 搬迁前仅有1.4%的人料理家务, 没有无业人员;而搬迁后19.6%的人在家料理家务, 还有17.4%的无业人员。失业和土地收入的减少导致移民搬迁后家庭总收入的下降。50.7%的人表示搬迁后家庭收入大大下降了, 24.6%的人表示有些下降。可见, 城镇化背景下, 农业安置并不能解决农村水库移民的经济发展问题。

即使毗邻武汉市的农业安置移民同样面临“难致富”的困境。2013年武汉市蔡甸区新民村、黄陂区新博村、汉南区汉江村等地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农村外迁移民向政府部门反映交通不便、收入低、生活来源陷入困境等问题。对此政府出台了补助微小企业创业、劳动用工培训等政策, 通过工业化的路径确保移民生产生活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 农业安置虽然能够在短时间内实现“迁得走”, 实施起来比较方便, 但从长远看, 这种最为稳妥的安置策略却与整个社会城镇化转型的现实相背离, 也难以实现国家移民政策的终极目标———“能致富”。这是由人多地少, 农业在短期内难以实现规模化经营的客观现实所决定的。

三、农村水库移民安置的未来:城镇化导向的多元安置

从20世纪90年代起, 城镇化安置就逐渐被提出。〔8〕〔9〕只是由于当时工业化水平较低, 难以吸纳大量移民, 城镇化安置只是作为一种辅助形式实施。中国工业化已进入中后期, 尤其是国家确立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在此背景下, 未来将出现农村向城镇移民的高峰期, 并且这种迁移更多是市场驱动下的农民自愿迁移。因此, 有必要将农村水库移民与城乡移民这两种人口迁移过程进行整合, 实现部分农村水库移民的自愿进城。从社会转型的视角看, 这意味着要实现移民安置理念的转型, 从传统农业为主的安置模式转向城镇化导向的安置模式。从社会公正的角度看, 有必要建立城镇化导向的多元安置模式, 让农村水库移民共享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成果。

在水库移民安置实践中, 从安置空间看, 一直存在就地安置 (地级市的范围) 和异地安置两种模式。由于本地生态环境脆弱, 土地资源不足, 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滞后, 不得不将一部分移民外迁异地安置。一般认为, 在其它条件相当的情况下, 空间距离越近, 越利于移民适应, 但也方便移民的回流, 不利于安置的长期稳定。〔10〕从理想类型看, 可以根据“就地安置抑或异地安置”和“农业导向抑或城镇导向”两个维度将移民安置分为图1所示的六种安置模式。图中左边是农业导向的安置模式, 即就地农业安置和异地农业安置两种方式, 是国家处于工业化初期、城镇化起步阶段的主要安置策略。图中右边部分四种方式是城镇导向的安置模式, 是当前工业化进入中后期、城镇化基本实现、仍处于快速推进的背景下, 应该采取的安置策略。其中, 就地城郊安置和异地城郊安置实质仍是农业安置, 满足部分不愿意城镇化安置的移民的需求, 在地理位置上由于处于城郊, 因而具有较多的非农就业机会, 有利于移民的经济发展。

从安置成本看, 城镇导向的多元安置并不比农业安置成本高, 有研究甚至指出, 在目前的补偿基础上不需额外的支出就完全可以一次性地解决农村水库移民的城市安置问题。〔11〕最为关键的是, 建立在农民自愿基础上的城镇导向的安置策略旨在助推农民城镇化的转型。需要注意的是, 虽然城镇化安置符合中国社会转型的现实, 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不能一刀切。由于同一村落中各个农户的非农化程度和人力资本水平不同, 城镇化的意愿和能力也就必然存在差异。因此, 我们主张建立城镇化为导向的多元安置策略。具体而言, 根据农村水库移民城镇化的能力和意愿的高低, 可以将农村水库移民分为城郊安置、城镇化安置两种类型。

城郊安置本质上仍属于农业安置, 主要是针对非农化水平低、人力资本不高、城镇化意愿不足的农民。这部分农民如果完全和土地剥离, 实行完全城镇化安置, 可能面临较高的市场风险, 特别是失业风险。因此, 有必要保留部分农地作为其生存的基本保障, 同时, 又有机会在城镇从事非农工作, 形成“离土不离乡”的兼业农民, 满足其生存和发展的双重需求。如果本地的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较低, 则可选择发达地区的城郊实行异地城郊安置。城郊安置与沿海发达地区实行的“城乡联动安置模式”本质一致, 其实质就是让农民在保留部分土地的情况下, 实现非农化就业, 取得了很好的效果。〔12〕

城镇化安置可分为就地城镇化安置和异地城镇化安置两种模式。在充分衡量本地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的基础上, 决定是以就地城镇化还是异地城镇化为主。整体来看, 未来各个地区的城镇化水平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因此, 应采取就地城镇化安置为主、异地城镇化安置为辅的安置策略。从移民的角度看, 就地城镇化安置主要是针对那些已在本市内实现非农化就业、且已拥有或计划购买商品房的移民。异地城镇化主要是针对那些长期在异地城镇工作, 或家中有成员已在异地城镇获得户口, 未来准备长期在异地城镇定居的农民。具体的安置工作中要建立移民参与机制, 让其综合分析不同安置模式的利弊, 合理评估家庭的城镇化能力, 做出理性选择。城镇化安置的风险性明显高于农业安置, 因为农地本身具有就业和社会保障功能。为使城镇化安置能够顺利实施, 必须在政策上进行设计, 考虑进城农村水库移民的基本生存问题, 确保农村水库移民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为此, 首先, 要提高移民补偿水平, 解决移民的城镇住房问题;其次, 应将移民纳入城镇公共服务体系, 和城镇居民享受同城待遇;最后, 继续实施开发性移民政策, 对移民提供后期扶持, 比如, 加强就业创业培训, 提升移民的人力资本, 从而提升其应对风险的能力。

总之, 随着中国社会转型的深入推进, 中国人口将实现人类历史上罕见的城镇化转移, 数以亿计的农村人口将进入城镇。处于这个阶段的农村水库移民没有理由回避这一进程, 相反, 只有积极主动融入城镇化的浪潮, 才能真正获得快速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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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 篇3

提供资金是政府依据立法规定,为退役军人退役后的生活安置提供资金条件的方式。非职业军人,一般在服役一定期限后应退出现役,退役后需要对他们的工作、生产、生活作出适当安排。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向退役军人提供货币资金,可以解决他们在退役安置中对资金的需要,为其开创新的生活创造较好的条件。退役保障金主要包括退役安置费、生活津贴和生产贷款等项目。退役保障金的发放标准一般是根据退役军人的军龄、退役性质等来确定的。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政策的规定,一般而言,保障金标准,军龄长的比军龄短的要高,转业退役的比复员退伍的要高,不安排工作的比安排工作的要高。

提供资金是各国退役安置的主要方式。在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情况下,城镇退伍安置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包干安置办法与扩大企业自主权之间的摩擦不断加大,企业拒绝接收安置退役军人已不是个别现象。因此,制定优惠待遇,鼓励货币安置,向退役士兵提供资金,积极扶持其自谋职业,也就成了稳妥地探索安置工作的新路子。

2.提供服务

退伍军人最好的安置 篇4

目前政府对退伍军人的安置以货币安置为主,城镇退伍人员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费1万元,农村退伍人员按不低于4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但是许多退伍军人受到学历、技能等方面的影响,一时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鉴于上述情况,成都新东方烹饪学校刘老师鼓励退伍军人大胆的走入社会融入社会去实现自己的创业就业梦想!

一、不恋金饭碗 敢揽瓷器活

由于国家安置政策随市场经济发展现状有了调整,使安置改革由计划就业到自谋职业转变,对退役士兵提出了挑战和考验。据相关部门调查统计,如今自谋职业为主,安置就业为辅的格局已经形成,今年全国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接近百分之七十。同时,随着非公企业的发展,各种所有制企业用工对退役士兵的需求也不断增加,纪律严、作风硬、能吃苦、敢战斗成了“两新经济组织”吸纳退伍军人的理由。另外,部分城市今年安置的退役士兵人数比例有所增加,而且已有半数选择了自谋职业。据了解,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和个体企业,安置人数达到一定比例的,三年内可免征相关的费税。

二、不被动就业敢主动选择

与几年前见到岗位就去的盲目性相比,如今退役士兵显得沉稳多了,不再是“挑到碗里就是菜”,而是更加注重专业对口、工资高低、岗位优劣,突出就业质量,实在不满意的仍可自主创业。民政部门希望退伍兵眼界更宽一些,除了谋职之外,创业是最好的手段,全国各地已经有不少创业者取得了成功,因为退役士兵创业也享受相关的政策优惠,既可以单独创业,又可以合作创业。很多退伍军人在选择自主的创业的道路上梦想都已成真。

三、不留在家乡敢外出闯荡

因为当过兵的人视野开阔,知识多,适应快,能力强,远非传统的“农民工”,选择异地就业,正是他们信心的体现、对一名退伍军人来说要择业首先要客观评价自己,适时调整择业心理,了解就业政策,克服模糊认识,调整好择业心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勇敢地迎接挑战,在择业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

餐饮业一直以来就是人们创业良好的发展平台,总体而言,餐饮业是服务行业中最受欢迎的行业。在成都新东方烹饪学校里有不少退伍军人学厨师,打算毕业后从事餐饮行业。

1、转换角色、适应社会需要。求职择业不同于其他社会实践,它是要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并能在这个岗位上充分友挥自己的作用。退伍军人在求职前必须从宏观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了解在实施中的改革措施及存在的问题。了解自己专业和动态、用人数量和标准,同时还应尽可能地了解有关的政策和法规。了解的目的不是研究、评判,而是为了接纳、为了适应。因社会变动迅速,经过数年服役的军人退役时,人才需求的数量和模式与当年入伍时相比有变化。几年的学习,对专业和行业的认识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专业由热变冷了,由“短线”变成了“长线’一些专业地不断地调整和改造中,却仍然跟不上形势的变化和需要。种种现象使退伍军人在求职择业时感到灰心、无奈和迷茫。为了能够有所作为,走出无奈,退伍军人只有正确地认识自己的求职地位,不要把部队、社会、家庭、亲友所给予的尊重、爱护、关心当成社会给予的最终认可,而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投入社会,了解社会,积极主动地去适应社会需要。因为求职择业不是凭理想按图索骥,而是社会选择,优胜劣汰。

2、客观评价自己,树立良好心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长处,也都有自己的缺点和短处,这就是人们常讲的“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所以每个退伍军人对自己的自身能力都应有客观和正确的认识,都应该明了自己能干什么和不能干什么,这就是所谓“知人者智,自知者胆。”只有这样,我们每个退伍军人才能树立好心态,在求职中抓住机 遇,从而避免盲目,减少失败。

良好的择业心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确定适当的择业目标。一个人的择业和本人具备的实力相当或接近,有利于增强其自信心,从而使自己在择业中处于优势地位。日标的适当,决定知己知彼。研究目标扬长避短是成功择业的钥匙。根据就业形势首先确定一个总目标,在总目标不变的前提下,学会适时调整小目标。在择业目标的选择和调整中,应该先就业、再择业、后创业,转变原有的就业观念:

(1)择业的总目标应该相对稳定,总目标的确定一般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职业兴趣确定的,不应轻易地改变。

(2)选择多个具体目标。择业一举成功的情况是不多见的,因此必须准备好几个目标,一旦第一个目标失利,再争取第二、第三个目标。

(3)具体目标的选择要拉开档次。不论是单位层次的选择还是地域的选择都应有区别,非机关、事业单位不去,非大企业不去,势必会使自己陷入被动。

(4)择业意愿要分清主次。无论哪一个择业目标,都不大可能满足求职者的全部意愿。在调整择业目标时,应该根据自己的意愿,首先满足主要的需求,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及时做出决断。

二、避免从众心里。退伍军人处在择业洪流中,期望水平会受到其他择业者期望水平的影响。虚荣心,侥幸心理会使他们改变原有的自我期望而采取不切合实际的从众行为。退役从业、服务社会实现自身价值,是每一个退伍军人的美好愿望。但是有些退伍军人在择业过程中,不是从自身的特点、自身的能力和社会的需要出发,而是在盲目攀比,这样不利于自身价值的实现和长远发展。

三、避免理想主义。近几年,退伍军人择业期望值居高不下,已经影响到顺利就业。在些由于刻意追求最满意的结果,而错过了其他好的机会,有的甚至造成就业困难。尤其是有些条件好的退伍军人,在择业过程中,“脚踩两只船,这山望着那山高”,不能及时调整就业期望值,以至于后来就业困难,悔之莫及。

四、克服依赖心理。有些退伍军人在择业过程中缺乏自信,把希望寄托在拉关系、走后门上,有的甚至由家人出面与用人单位洽谈,孰不知,这样做的结果恰恰让用人一单位对退伍军人产生缺乏开拓能力和工作能力差的印象。当今社会挑战与机遇并存,只有在择业之初,就树立自信心,敢于竞争,才能在众多的求职者中脱颖而出。

3、正确认识社会,寻找最佳位置。选择职业就是选择未来。每个退伍军人,如果正确地选择了职业就是为未来的成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此,退伍军人要把握好机遇,迎接挑战,争取迈好走向社会的第一步。那么,如何迈好这第一步呢?首先需要对所处的社会环境进行较全面的了解和认识,弄清当前面临的就业形势,不应把就业期望值定得太高,即使有热门特长的退伍军人,也同样要不断调整自己的期望值,使自己的理想更加切合实际,这样才能在激烈的职业竞争中掌握主动权,从而求得理想工作。什么是理想的工作?理想的工作,大而言之,就是个人的特长与国家或组织需要相统一的工作:小而言之,就是符合个人的兴趣、爱好、特长,生活福利待遇优越,社会价值取向高,学用一致,与职业理想相统一的工作。退伍军人通过在军队的学习和锻炼,掌握了一定的技能,具备了一定的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退伍之际总是踌躇满志、跃跃欲试,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向往与追求。但是,一个新时代的年轻人,不管你理想的工作是什么,都应该把自己的未来和祖国的命运联系在一起,也是说,在选择职业目标时,心须遵循服从社会需要的原则,充公发挥个人素质优势的原则,和有利于自己成长成才的原则。离开这些原则,单凭个人意愿想入非非地选择,最终不可能找到真正理想的工作,也就不一可能实现真正的人生价值。

如何获取信息。信息是一种有效资源,及时、有效的掌握信息对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显得更加重要。面对日趋严峻的就业形势,求职成功离不开信息灵通。在激烈的人才竟争中,谁能获得更多、更有效的就业信息。谁将赢得就业主动权。因此,退伍军人应当及时、主动、多渠道地去收集社会人才需求信息,并根据自身实际情沉认真地筛选整理,果断地做出正确的处理。就业信息的主要来源。所谓就业信息是指择业者事先可知道,经过加工整理,经被择业者所接爱并对其选择所从事的职业或职位有价值的消息、资料和情报。就业信息、通常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变动性、时效性、传递性、寄载性、共享性、效用性等特性。获得就业信息的主要来源有:

1、退伍安置的主管部门。各地的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是地方政府专门负责退伍军人就业工作的常 设机构。在长期的工作交往中,他们与上级主管部门各级就业指导机构以及用人单位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们所提供的就业信息,无沦是数量还是质量,都具有明显的优势,是退伍军人获取就业信息的主渠道。

2、人才交流中心和人才市场。这是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开办的,专为各类流动人才和求职人员负责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

3、各类“双向选择大会”和招聘活动。各地方或用人单位举办的规模不等、形式多样的确“双选”活动或招聘会,往往具有时间集中、信息量大、针对性强、双方了解与日俱增直的特点,是退伍军人了解信息、成功择业难得的机会。

4、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上刊登的人才招聘启事。但对这种招聘要认真考察,慎重应聘。

关于请求照顾安置退伍军人的报告 篇5

尊敬的市民政局、交通局、交通局运管所领导:

我名:***,在市交通局运管所工作三十来年,现因单位改革内退在家休息。我儿子:***2008年毕业于湖南司法警官学院〃大专。2008年12月1日从市交通局运管所应征入伍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部队某部,于2010年12月满役退伍。在部队两年工作中表现业绩突出,曾在2009荣获部队通令嘉奖,2010年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现如今我儿子已成家,小两口都在家待业,可夫妻生活还需要靠父母供养,为尽快减轻家庭生活压力,敬请各级领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伍士兵安置条例相关规定对我这位运管所的老同志的儿子酌情优先照顾安置为谢!

报告人:***

城镇退伍义务兵的安置 篇6

伴随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 愈来愈多农民群体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 他们被统一安置在规划好的小区, 成为“转型市民”。这使失地农民具备“市民”和“农民”双重属性。失地农民安置小区作为中国城镇化过程的产物, 由于规划设计设计不当, 诸多问题日益凸显。虽然安置小区的形态和建筑单体有所改进, 但社区环境设施设计的简单粗糙, 日益暴露了农耕文化的缺失, “转型市民”生境被孤立。如何满足失地农民的安置住区的真正需求, 建立完善合理的环境设施也是社会当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城郊失地农民安置住区一体化设计概念

一体化是指多个原来相互独立的实体通过某种方式逐步结合成一个单一实体的过程, 最早用于社会学领域。文中失地农民安置小区一体化设计, 泛指打破常规人为专业界限, 针对安置区的共同设计目标, 将场所与总体规划、建筑与景观、设施等这几种不同专业的设计同步进行, 有意识的将各专业设计相关联, 促使设计手法、设计过程、设计效果的一体化。

二、城郊失地农民安置住区一体化设计内容

传统的规划设计重点为平面功能分区;建筑设计则侧重内部空间与建筑外观, 为避免以平面作为设计起点产生的一系列问题, 充分发挥建筑和景观在空间场地中的效果, 故提出将场所的空间形态特征作为设计立足点, 将建筑、景观二者设计同步展开, 且在整个设计过程中有意识得出具体切实的反馈数据, 为总体设计提供基本依据, 达到规划与建筑、景观设计的一体化。

何谓建筑与景观的一体化设计。即以整体规划为统一指导, 将景观意识融入建筑设计中, 强调建筑与环境的自然融合, 真正将建筑作为景观的有机组成部分, 充分发挥建筑在环境中的景观作用。再者, 在景观设计中注入建筑意识。将景观空间视为建筑空间的外延, 强调景观与建筑风格的体系性, 形成浑然一体的整体景观面貌。

在上述研究内容基础上, 城郊失地农民住区环境设施设计也刻不容缓。目前诸多安置小区除了市政设施的介入, 更多是滞后、被动、零散、投机等毫无规划的对其余设施进行补充, 甚至忽略其实用性, 最终导致设计的四分五裂。充分考虑“转型市民”这一群体自身特殊性, 将住区文脉延续性及社区归属感这些因素融入住区设计, 使其形成完整的设计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三、城郊失地农民安置住区一体化设计程序

1.在社区建设过程中要真正以原有的自然生态为出发点, 就不能只片面关注社区内部或外部, 它要求我们全面而深入进行社区居住环境设计前期的调查工作。具体包括考察、发掘当地的地形、地貌、气候、土壤、水文及植被等自然环境方面与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社区网络等人文方面。结合使用对象的委托要求, 组织相关联的专业设计团队, 结合场所具备的特质, 进而明确设计目标并制定各关联专业设计任务书。

2.确定设计任务, 展开总体设计。首先, 由总体规划入手, 结合住区空间形态和功能分区组织, 合理布局建筑群间的道路, 并保留必要环境设施规划用地;届时为保证住区内配套景观效果, 要求景观规划设计方案的同步性, 并核定出相关准确的技术经济指标;而建筑设计可根据规划对其布局、位置、面积展开户型设计;环境设施设计也需明确具体位置、区域面积、设计风格等各方面问题, 形成初步方案。

3.相关联专业共同对初案进行深入分析及讨论, 以便进一步明确相关专业的设计目标, 细化各自设计内容, 核定具体详实的技术经济指标, 形成相对完备的报建方案。

4.报建通过后, 各相关专业人员在共同沟通协调的基础上, 可将后续设计进一步深化, 从而制定建筑造型及风格, 具体化景观布局形式及植物配置, 并将环境设施体系具体化, 从而完成方案的扩初。

5.在扩初方案引导下, 各相关联专业可同步进行施工环图节的绘制, 完成能直接指导施工的有效图纸文件, 这其中各相关专业要相互配协作, 确保设计的整体统一性。

四、城郊失地农民安置住区一体化设计策略

城郊失地农民民安置住区设计涉及问题众多, 需要设计师们应遵循各自的规划理念, 结合专业知识进行综合分析, 从而制定适宜方案。

1.呼吁场所精神, 反映地域特征。旨在将设计转变为针对性设计, 即基于场地原始地域、文化、场地特征、使用对象等因素, 制定适宜方案。正是因为地域、气候、民族、文化、生活特点的差异, 也造就了各种丰富的建筑及景观, 城郊失地农民安置住区作为特定时期的特殊住区形式, 应结合原始地域特征, 发掘村民特殊的文化风俗, 还原或改造生活场景, 创建其特有的乡村文化群落。

2.遵守生态优先原则。强调在区内的环境设施多采用节能型、环保型材料。在植物配置方面尽可能利用原始场所中已有的本土植被。做好原场内树木植被的保留及养护, 对于不能实施原地保留的, 则设法移植至新的景观体系中;做好水资源充分利用, 呼吁在自然资源允许的前提下, 试图构建生态景观模式, 促进形成良性自然资源的循环再生机制。

3.保持设计与时俱进。城郊失地农民安置小区的特殊性质和使用特点要求设计师必须将低碳、环保等节约原则贯彻到底。如:相同条件下, 节能设计需不断优化, 适当引用新能源、新技术, 以满足节能要求。设计同样要反映时代特征, 伴随不同历史时期的科学与技术、经济与文化, 审美需求、材料等方面的变更, 城郊失地农民安置小区建筑设计也需考虑结合时代特征, 结合新材料, 新技术, 体现其时代美感。

4.遵循“TOD”、“TND”模式。结合两种区域规划模式的理念核心指导住区一体化规划设计: (1) “TOD”模式强调道路交通规划的先导性, 将区域内的各级道路交通作为规划引导, 在保证交通道路系统畅通后, 继而沿道路周边布局建筑, 形成自然小区规划。 (2) “TND”模式以组团作为小区的基本构成元素原则, 规划时将建筑群组视为基本组团, 以基本组团作为小区规划的基本细胞, 基本细胞间则通过交通道路体系链接, 不断衍生直至方案生成。

5.使用主体介入设计原则。尊重使用对象的特点, 始终确立“人本主义”的设计理念, 让失地农民直接参与到建筑设计过程中。尤其是在建筑户型设计阶段, 对安置户提出的设计意见予以足够重视, 根据这一特特殊群体的习惯及需求进行针对性设计, 在把握城镇总体规划的前提条件下, 塑造失地农民安置住区的特色区域形象, 创建完整统一的城镇环境。

6.设计体系的整体统一、层次丰富、重点突出。设计需立足于小区整体, 发掘区内各组成要素间关系, 使其形成有机的统一体系。这个体系首要考虑因素是它与城镇空间的协调关系, 建立住区空间与其所属城镇空间的良好关系, 使住区空间能自然融入城镇格局, 并呈现出城镇规划的整体性与秩序性。

在追求空间结构整体统一的同时, 局部空间形态的层次感也尤为重要。应结合住区的场地特质, 发掘场所内潜在的有利条件, 提炼出其中的设计要素, 创建独特色的、丰富的空间结构, 从而呈现空间环境的多样化。这其中还包括会成为区域空间的中心的重点空间, 它在局部范围内起主导性作用。总之, 随着设计由整体到局部的设计的逐步展开, 多样化空间数量会随之逐渐增多, 应始终注重整体统一的空间环境的主导性与约束力。

五、结语

作为已步入城市快速发展期的中国, 城市化产物的失地农民和农民安置住区问题已愈来愈突出, 失地农民的风俗习惯与城市生活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凸显。文中一体化设计试图以“失地农民”的实际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 将使用者、建筑、空间环境视为主研究对象, 以营造宜居型、人性化的安置住区空间为根本目的, 突破相关联专业的人为设计界限, 将几者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从而同形成一个有利于设计实现的完整的设计网络。这为失地农民住区环境的规划设计指明了新方向, 一定程度上拓宽了其发展空间, 但研究仍存在欠缺和不足, 如:有针对性的设计方法, 更有效的设计程序。这都需要我们继续深入探究, 使农民拆迁安置小区户外环境空间日趋完善。

摘要:论文立足于城郊失地农民安置小区的研究现状, 指出这种特殊住区普遍存在的问题, 并围绕其场地、规划、建筑、景观、环境设施等各环节展开研究, 进而明确设计中的核心问题, 提出可行的设计程序, 特别针对空间环境建构过程中的专业配合问题, 提出一体化设计方法。期望在未来的实际项目设计中加以运用, 验证其实施效果。

关键词:城镇化失地农民安置小区一体化设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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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退伍安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7

这次全区退伍安置工作会议的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盛市关于退伍安置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总结去年退伍安置工作,部署今年退伍安置任务。这项工作事关政治稳定,事关国防大局。会前,民政部门已做了大量的调查摸底、通气协商和方案制定工作,区政府专门召开了政府常务会议,对今年的安置方案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研究。下面,我根据研究的意见,讲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2002年全区退伍安置工作的回顾

在去年的安置工作中,全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盛市关于退伍安置政策和文件精神,服从大局,克服困难,想方设法及时妥善安置退役士兵,有力地支持了军队建设,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区经济发展。去年,全区共接收安置退役士兵637人,其中,农村义务兵419人,列入城镇安置的城镇义务兵和转业士官218人。到去年年底,~完成了安置任务,基本上做到了接收单位与退伍军人双方满意。从去年安置情况来看,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在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的新形势下,全区退伍安置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主要在于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高度重视,自觉地把做好安置工作,完成安置任务,作为支持部队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摆上了突出位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都能亲自过问,想办法、出点子、找路子,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城管、城建、交通、卫生等部门,工作做得细、抓得实,积极把矛盾消化在系统内部。贸易资产公司、纺织资产公司千方百计克服困难,能保证将安置对象落实到有钱拿、有事干的单位。特别是城管局在安置任务下达后能迅速落实安置对象上岗。各乡镇以及许多单位在劳动用工过剩的情况下,仍能从大局出发,服从政府安排,安置退伍士兵上岗就业。一些盛市属企业事业单位也能克服困难,积极落实下达的安置计划,由于各级、各部门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及时化解安置不利因素,使安置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是转变观念,多元安置。全区在坚持“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经济补偿、扶持就业、自谋职业”等安置工作新途径。引导退役士兵转变就业观念,鼓励、支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去年,我区共有78名退役士兵选择了自谋职业,政府分别对退役士兵以两年为准,9000元为基数,转业士官以10年为准,13000元为基数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每超期服役一年增加1000元。全区自谋职业人数比上年有了明显增加。实践证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退役士兵的择业观念发生了变化,“自谋职业、经济补偿”的安置办法已被越来越多的退役士兵所接受。与此同时,去年还千方百计拓宽安置渠道,形成了多元化的安置格局,对转业士官,立功、伤病残、女兵在安置上给予优先照顾到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安置渠道拓展到了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

三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退伍安置工作涉及面广,特别是在企业实行减员增效,退役士兵择业标准高的情况下,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显得尤为重要。在这方面,各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去年,民政安置部门和人事、劳动等部门紧密配合、团结协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工作,确保退役士兵第一次就业。人事部门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饱和机构改革的情况下,挤出一定比例的事业编制,用于安置转业士官。劳动部门为制定安置方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并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提供用工信息。在城区安置就业难度大,困难多情况下,各乡镇都能密切配合,积极分担安置任务,重点考虑转业士官和部分立功受奖的在乡城镇退伍军人的安置。这对于缓解安置工作的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是精心组织,政策到位。退伍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就业安置,而是具有特殊意义的社会保障工作,为规范这项工作,区政府专门下发了文件,对接收安置的对象、范围及安置时间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有效地保证了退役士兵第一次就业。民政安置部门在积极宣传安置政策的同时,注重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企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生产规模、经济效益、承受能力以及他们对某些人才的特殊需求,做到尽可能合理地下达安置任务,使各单位承受的安置压力大致均等。这样,赢得了用人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为分配方案的顺利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矗各用人单位以安置法规为依据,正确理解和把握政策,认真贯彻和执行政策,增强了完成任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想方设法创造条件,确保安置政策落实到位。

在充分肯定去年退伍安置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全区的退伍安置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一是安置渠道越来越窄,安置容量越来越小,安置难度越来越大;二是有的部门和单位领导对这项工作还不够重视,在接收安置退伍转业军人问题上,存在推诿、扯皮现象,有的故意拖延上岗时间,使部分退伍军人不能及时上岗就业。三是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隐性失业现象,少数被安置对象的工作、工资、福利待遇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引起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今年退伍安置工作的重要性

退伍转业军人的安置关系到党、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既是一项特殊的社会保障工作,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在当前的新形势下,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安置工作,对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军队和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3年退伍军人安置条例 篇8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退伍军人安顿工作,保障退伍军人退役后的各项尺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相关划定,制定本条例。详细具体情况可以咨询中国政通教育,铺排相关负责人进行答疑。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退伍义务兵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下列职员:

(一)服现役期满(包括超期服役)退泛起役的;

(二)服现役期未满,因下列原因之一,经部队师级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泛起役的(1)因战、因公负伤(包括因病)致残,部队发给《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的;(2)经驻军病院证实,患病基本治愈,但不相宜在部队继承服现役以及精神病患者经治疗半年未愈的;

(3)部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泛起役的;

(4)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经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市辖区民政部分和人民武装部证实,需要退泛起役的;

(5)国家建设需要调出部队的。

第三条 退伍义务兵安顿工作必需贯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顿、各得其所的方针

 第四条 退伍义务兵安顿工作,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安顿工作的情况设置退伍军人安顿机构或者指定工作职员负责办理退伍义务兵安顿的日常工作。退伍军人安顿机构设在民政部分,人民武装、计划、劳动人事等各有关部分应当协助民政部分做好退伍义务兵的安顿工作。第五条接收退伍义务兵时间,按照国务院、中心军委当年的划定执行。因天气或地舆原因;经国防部批准提前或者推迟退伍的,可相应提前或推迟接收。第六条 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当真组织接待。第七条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三十天内,持退伍证和部队先容信到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办理准备役登记,然后向退伍军人安顿机构报到,凭退伍军人安顿机构先容信办理落户手续。

第八条 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的,由当地退伍军人安顿机构按下列划定安顿:

(一)对确无住房或者严峻缺房而自建和靠集体匡助又确有难题的,应当按照国家划定铺排一定数目的建筑材料和经费匡助解决;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下同)以上的,应当铺排工作

(三)对有一定专长的,应当向有关部分推荐录用;

(四)各用人单位向农村招收工人时,在平等前提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义务兵。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超期服役的退伍义务兵和女性退伍义务兵,应当给予适当照顾。第九条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由国家同一分配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顿办法,各接收单位必需妥善铺排。详细安顿按下列划定办理

(一)每年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前,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下达预分劳动指标,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先安顿,待国家计划下达后同一结算;

(二)在部队获得雄师区(含雄师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以上的,铺排工作时,应优先照顾本人志愿;

(三)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和超期服役的,铺排工作时,在前提答应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本人特长和志愿;

(四)在部队被培养成为有一定专业和特长的,铺排工作时,应当尽量做到专业对口;

(五)无合法理由,本人要求半途退伍的;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在部队或者退伍后待铺排期间犯有刑事罪(过失罪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处罚的,退伍军人安顿机构不负责铺排工作,按社会待业职员对待。

第十条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原是城市户口的,由原征集地的退伍军人安顿机构铺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原是农业户口的,原征集地区有前提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铺排适当工作;不能铺排的,按照划定增发残废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糊口。

第十一条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人民集团、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对于因残、因病不能坚持八小时工作的,原工作单位应当按照对具有同样情况的一般工作职员的铺排原则予以妥善安顿。退伍义务兵原工作单位已撤销或合并的,由上一级机关或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安顿。

第十二条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承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前提的,在春秋上可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假如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难题,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分另行铺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

第十三条 退伍义务兵报考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平等前提下,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对在服役期间家庭住址变迁,退伍时要求到父母所在地落户安顿的,经父母所在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证实,应当答应。但国家另有划定者除外

第十五条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泛起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与所在单位职工平等待遇。第十六条退伍义务兵接到铺排工作的通知后,逾期半年无合法理由,并经多次教育仍不报到的,退伍军人安顿机构不再负责铺排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社会待业职员对待

第十七条 本条例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方针:“妥善安顿,各得其所”。其基本含义是:地方各级政府根占有关政策和划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使退役士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得到必要的工作或劳动场所,并施展其积极的作用。

基本原则:“从哪里来,回哪里去”(《退伍义务兵安顿条例》第三条已予以明确)。其含义是:入伍时是农业户口的,退伍后应当回到原户口所在地参加农业出产;入伍时是城镇非农户口的,退伍后仍旧回原户口所在城镇,由当地政府负责就业安顿;入伍时原是国家机关、人民集团、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入伍时原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承学习又符合学习前提的应准予复学。

三、现行退伍军人安顿政策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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