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郭店镇第一幼儿园教师学年评优评先办法(共1篇)
5、郭店镇第一幼儿园教师学年评优评先办法 篇1
新郑市郭店镇第一幼儿园
2013年9月
郭店镇第一幼儿园教师学年评优评先晋级推荐方案
为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公开平等的竞争氛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教师学年评优评先晋级办法如下:
一、评先、评优、晋级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参与文明学校、平安幼儿园的创建活动,不存在因工作失职而被园级以上处分或通报批评,或在师生中、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发生。
2、学年累计事假不超过5天,病假不超过10天,旷工、旷教不满1天;一学年上班、上课、开会累计迟到十次以上或违反其它同一常规要求累计五次以上;教师值日准时到岗,履行职责,无脱岗现象。
3、无论小、中、大班教师所教幼儿在教师的教学中能体会到温暖,在说、唱、跳、弹、画等基本功上有十足的进步,取得家长的满意并在社会上有不错的影响。
4、按要求参加《三至六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培训和大专以上学历、幼师资格证等进修和新郑市、郑州市课题研究,并且每学期课题研究的结果均在“良好”以上。
5、积极参与“三查三评”活动并取得好评,积极参与教师专业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在具备上述条件基础上,“先进”和“优秀”、“申请优先晋级”需按照教师考核得分,扣减奖励分后,从高到低确定人选。但上学被评为优
秀的,需要扣减3分后,参加评优;前一学评为优秀的,需要扣减2分后,参加评优。
三、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加评先、评优和“申请优先晋级”。考核视情节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不顾上级要求,触碰“体罚学生”“乱收费”“违反计划生育”等高压线的。
3、因工作失职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4、参与赌博活动或参与非法上访活动的。
5、违反学校规定或工作失职者而被郭店镇中心学校或新郑市教育体育局处分或通报批评的。
6、无故拒绝(或未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公开课、捐款、护校、值班、临时性工作)者。
四、本办法的“评先、评优、优先申请晋级”适合学年末本镇、本园综合先进的评定。其它类型级别的先进按各类要求参照本办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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