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写作模板

2024-09-11

法律文书写作模板(精选8篇)

法律文书写作模板 篇1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我们找工作的日子已悄悄来临,是时候静下心来写一封求职信了哦。求职信怎么写才能具有特色?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法律专业求职信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专业求职信 篇1

尊敬的领导:

您好!

衷心的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翻阅我的这份求职信,并祝愿贵单位事业欣欣向荣,蒸蒸日上!

我是XX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XX届毕业生,自从进入大学之后,高考后的轻松、获知被录取的喜悦随风而逝,因为一切要从新开始,重新努力拼搏,为下一个挑战的胜利积蓄力量。大学四年让我在思想、知识、心理、生长都迅速的成熟起来。XX大学浓厚的学习氛围,在这厚重的学习氛围中,我成为了一名综合型人才。时光流逝,我怀着我的梦想离开母校,踏上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征程。

我会以“严”字当头,在学习上勤奋严谨,对课堂知识不懂就问,力求深刻理解。在掌握了本专业知识的基础上,不忘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对课外知识也有比较广泛的涉猎。我还很重视英语的学习,不断努力扩大词汇量,英语交际能力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同时,为了全面提升个人素质,我积极参加各种活动,这些经历使我认识到团结合作的重要性,也学到了很多社交方面的知识,增加了阅历,相信这对我今后投身社会将起重要作用。

我现在是一名应届生,我以满腔的热情,准备投身到现实社会这个大熔炉中,虽然存在很多艰难困苦,但我坚信,大学生活给我的精神财富能够使我战胜它们。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希望贵公司能给我一个发展的平台,我会好好珍惜它,并全力以赴,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奋斗,为贵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此致

敬礼!

求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法律专业求职信 篇2

尊敬的xx公司领导:

您好!衷心的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翻阅我的这份材料,并祝愿贵单位事业欣欣向荣,蒸蒸日上!我是北京人文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xx届毕业生张xx,自从进入大学之后,高考后的轻松、获知被录取的喜悦随风而逝,因为一切要从新开始,重新努力拼搏,为下一个挑战的胜利积蓄力量。大学四年让我在思想、知识、心理、生长都迅速的成熟起来。人文大学浓厚的学习氛围,在这厚重的学习氛围中,我成为了一名综合型人才。时光流逝,我怀着我的梦想离开母校,踏上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征程。

我会以“严”字当头,在学习上勤奋严谨,对课堂知识不懂就问,力求深刻理解。在掌握了本专业知识的基础上,不忘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对课外知识也有比较广泛的涉猎。我还很重视英语的学习,不断努力扩大词汇量,英语交际能力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同时,为了全面提升个人素质,我积极参加各种活动,这些经历使我认识到团结合作的重要性,也学到了很多社交方面的知识,增加了阅历,相信这对我今后投身社会将起重要作用。

我是一名应届生现在,我以满腔的热情,准备投身到现实社会这个大熔炉中,虽然存在很多艰难困苦,但我坚信,大学生活给我的精神财富能够使我战胜它们。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希望贵公司能给我一个发展的平台,我会好好珍惜它,并全力以赴,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奋斗,为贵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此致

敬礼

法律专业求职信 篇3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广西师范大学经济法律系的一名学生,即将面临毕业。

广西师范大学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并且素以治学严谨、育人有方而著称,在这样的学习环境下,无论是在知识能力,还是在个人素质修养方面,我都受益非浅。四年来,在师友的严格教益及个人的努力下,我具备了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地掌握了市场营销等有关理论;熟悉涉外工作常用礼仪;具备较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译等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软件。同时,我利用课余时间广泛地涉猎了大量书籍,不但充实了自己,也培养了自己多方面的技能。更重要的是,严谨的学风和端正的学习态度塑造了我朴实、稳重、创新的性格特点。此外,我还积极地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抓住每一个机会,锻炼自己。大学四年,我深深地感受到,与优秀学生共事,使我在竞争中获益;向实际困难挑战,让我在挫折中成长。祖辈们教我勤奋、尽责、善良、正直;福建师范大学培养了我实事求是、开拓进取的作风。我热爱贵单位所从事的事业,殷切地期望能够在您的领导下,为这一光荣的事业添砖加瓦;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学习、进步。收笔之际,郑重地提一个小小的要求: 无论您是否选择我,尊敬的领导,希望您能够接受我诚恳的谢意!祝愿贵单位事业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自荐人:xxx

法律专业求职信 篇4

尊敬的领导:

您好!首先衷心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浏览我的求职信,为一位满腔热情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开启了一扇通往未来成功的希望之门。

我叫赵小平,是一名即将于20xx年6月毕业于北方民族大学法学专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借此择业之际,我怀着一颗赤诚的心和对事业的执著追求,真诚地推荐自己。我热爱专业知识学习,并投入无比热情和努力;同时学习之余,我也热衷于学生工作和活动。在校期间,我掌握了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出色地完成学院安排的学习任务和工作任务,培养了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课余,我利用闲暇时间,参加了计算机等级培训,并顺利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

在学习上我一丝不苟,刻苦努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大学四年里,先后获得过校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以及“洪维宗”奖学金。

工作上态度端正,具有极强的责任心,坚持争创佳绩。我担任四年的班级生活委员,积极为班级同学们服务,获得一致好评;此外,我参加了学院学生会,做了三年的学生工作,期间我成为了一名学生干部,出色的完成了学院和老师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学院领导的一致肯定,这为提高我的组织协调能力积累了一定的基础;同时,我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专业,参加了北方民族大学法学社,并在大二担任了副社长职务,这为提高我的沟通交际能力和培养我的团队合作精神打下了良好基础。

大学毕业,既是一个终点,更是一个起点,步入社会的新起点,一切都将从零开始。现在,我满怀信心地踏上了人生的新台阶,热忱地希望有一个让我发挥潜力和展现价值的舞台。盼望贵单位给我一个机会,创造未来,我将全力以赴,用满腔的热情和辛勤的汗水,奉献自己的青春和才华!

祝贵单位事业蒸蒸日上!期待您的反馈,期待与您共铸美好未来!

此致

敬礼!

求职人:

日期:

法律专业求职信 篇5

尊敬的xx公司领导:

您好!衷心的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翻阅我的这份材料,并祝愿贵单位事业欣欣向荣,蒸蒸日上!我是北京人文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xx届毕业生张xx,自从进入大学之后,高考后的轻松、获知被录取的喜悦随风而逝,因为一切要从新开始,重新努力拼搏,为下一个挑战的胜利积蓄力量.大学四年让我在思想、知识、心理、生长都迅速的成熟起来.人文大学浓厚的学习氛围,在这厚重的学习氛围中,我成为了一名综合型人才.时光流逝,我怀着我的梦想离开母校,踏上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征程.我会以“严”字当头,在学习上勤奋严谨,对课堂知识不懂就问,力求深刻理解.在掌握了本专业知识的基础上,不忘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对课外知识也有比较广泛的涉猎.我还很重视英语的.学习,不断努力扩大词汇量,英语交际能力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同时,为了全面提升个人素质,我积极参加各种活动,这些经历使我认识到团结合作的重要性,也学到了很多社交方面的知识,增加了阅历,相信这对我今后投身社会将起重要作用.我是一名应届生现在,我以满腔的热情,准备投身到现实社会这个大熔炉中,虽然存在很多艰难困苦,但我坚信,大学生活给我的精神财富能够使我战胜它们.“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希望贵公司能给我一个发展的平台,我会好好珍惜它,并全力以赴,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奋斗,为贵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此致

敬礼

法律专业求职信 篇6

尊敬的贵单位领导:

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拔冗阅读我的求职信。扬帆远航,赖您东风助力!我是湖北民族学院政法学院20xx届法律系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虽毕业以一年之久,但任没有机会选择就业,而现在很荣幸深得贵单位所给机会,耳有所闻贵单位是一个极为优秀的集体,我万分想到贵单位供职。希望与贵单位的同事们携手并肩,共扬希望之帆,共创事业辉煌。“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经过三年多的专业学习和大学生活的磨练,以及社会实践工作,进校时天真、幼稚的我现已变得沉着和冷静。为了立足社会,为了自己的事业成功,三年中我不断努力学习,不论是基础课,还是专业课,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大学期间获得20xx、20xx两年度院单项奖学金,计算机过国家二级,同时在课余,我还注意不断扩大知识面,辅修了律师资格职业技能(律师资格培训),熟练掌握了从师的基本技能。利用课余时间自学了计算机的基本操作,熟悉windows操作系统,熟练掌握office20xx办公软件,进行多媒体教学。

学习固然重要,但能力培养也必不可少。三年多来,为提高自己的授课能力,积累教育经验,从大二开始,我在学好各门专业课的同时,还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家教实践活动,为家乡初中多个班级学生进行政治、历史、地理补习,使他们的文科成绩都有较大程度的提高,我的工作也得到了学生家长的肯定和好评。为进一步积累系统的工作学习经验,xx年12月到10年4月我到恩施州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实习实践工作,在5个月的实习期间,我积极向有经验的老师请教,注意学习他们的办案审查过程,并跟随老师前往法庭现场学习公诉程序,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水平和作为一个公诉人员的表达技巧,力争使自己的专业知识得到施展。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和教学实践,丰富了自己的社会知识,也有了过硬的工作作风,扎实地理论基础,较强的自学和适应能力,虽然我的专业与此工作相距甚远,但我相信一个有着极大热情和对待任何工作都充满激情的人,只要是一颗金子,走到哪里都会发光,虽然我无法将自己比喻成金子,但我相信汗水和勤奋是成功的基础,加上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使我对未来的这份工作充满了信心和期望。

十多年的寒窗苦读,现在的我已豪情满怀、信心十足。事业上的成功需要知识、毅力、汗水、机会的完美结合。同样,一个单位的荣誉需要承载她的载体——人的无私奉献。我恳请贵单位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有幸成为你们中的一员,我将以百倍的热情和勤奋踏实的工作来回报您的知遇之恩。

期盼能得到您的回音!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暇审批这份材料。

此致

敬礼!

XXX

法律文书写作模板 篇2

(一) 对电视业创新能力的不利影响

在当今竞争十分激烈的社会中, 任何一种商品的生产者都希望他们生产出来的商品能够获得消费者的喜爱, 这对于电视节目模板的生产者———电视制作人也不例外, 他们希望他们的制作出来的电视节目能被广大的消费者所接受, 获得精神上的肯定和鼓励;另一方面, 他们也希望制作出来的电视节目能以合理的价格出售给电视台, 从而收回制作成本甚至获得预期利润, 以便他们进行再投资再生产, 创作出更好的电视节目, 因此, 满足他们在物质上的利益就显得尢为重要, 否则没有丰厚的授权许可使用费等激励会使得电视节目的制作公司无法进行进一步的原创节目模板的开发。而我国现行的法律中没有规定对电视节目模板的进行保护, 因而造成各省之间及地方与中中央的电视节目相似度太高, 给电视观众造成严重的视觉疲劳。模仿者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使用雷同的电视节目来获取收益, 造成电视制作公司的巨大损失。

(二) 对我国文化事业的不利影响

从当前的电视节目模板交易情况来看, 基本上是我国从国外买进电视节目模板, 没有出口到国外的电视节目模板, 这与我国国家一直提倡和强调的将文化事业走出国门政策不符。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已经到来, 每一个国家都在加强对世界各国的影响, 而文化已日益成为其中重要的一部分, 中国有着上下五千年的悠久历史、丰厚的文化传统, 如果没有及时和适当的传播出去, 这种文化的影响力将得不到很好的体现和发挥。

因此, 加强和完善我国电视节目模板保护体系就势在必行, 一方面要保护好我国的原创性的电视节目, 维护好电视节目所有人的合法利益, 以来推动我国电视节目的发展。

二、电视节目模板受知识产权保护的理论支撑

用法律制度保护电视节目模板需要理论依据和支撑, 电视节目模板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 因此也是一种知识, 法律就理应通过某种方式来对这种知识进行保护, 为全社会增添宝贵的财富。

可以用以下几种知识产权的理论来分析电视节目模板应受保护。

(一) 财产权劳动理论概述

在马克思的理论中, 劳动有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之分, 从劳动的质的区别看, 还可将劳动分为创造性劳动和非创造性劳动, 重复劳动与非重复劳动。而洛克的劳动理论包含了两个基本的论点, 第一个论点是, 一个人基于自己身体的劳动享有财产权。除了他自己外, 其他任何人都对其不能享有权利。第二个论点是, 不是基于对物施加完全的劳动而是对于一个未被他人占有的物体的占有可以产生所有权, 主要观点是对于未被他人拥有的物施加自己的劳动可以对整个物获得财产权。但是, 这种财产权的获得是有条件的。有学者从洛克的劳动理论的两个基本论点中直接推理劳动理论适用于无形财产和知识产权的正当性:第一, 洛克在第一个论点中认为对自己身体的劳动拥有财产权, 而一个人的思想与智慧理所当然属于自己;第二, 在一个没有被他人占有的物体上施加了自己的劳动 (这个劳动中包含了智力劳动) 使得自己对于物创制了财产权 (1) 。

从自然法的观点来看, 无论什么成为财产的标的, 该财产标的是人们从物中制作出来的, 那么人们对该财产享有自然权利, 智力产品可以被理论为“精神概念的有形表达”, 是创造者手和脑的产品。作为智力劳动的果实, 智力产品与有形财产的劳动果实一样, 能够成为财产的标的。 (2) 我们将洛克的财产权劳动理论与电视节目模板的保护进行对比。电视节目模板的形成一般来说会有几个阶段。第一阶段, 它来自于创作者的想法和理念, 包括对节目的整体策划, 节目观众的定位。第二阶段, 是把节目的想法和理念以文字的方式表现出来, 形成文字作品。最后一个阶段, 把文字作品经过排演变成电视节目后在电视台进行播放。电视节目模板转化成电视节目后通过许可授权的方式收回其创作成本甚至是赢利, 这是社会对其智力成果的肯定, 创作者也理应通过他们的创造性劳动来获取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电视节目模板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劳动产品, 是创作者通过他们非凡的智力所创造出来的, 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获得知识产权的积极保护也是理所应当的。

(二) 财产权人格理论

知识产权的人格理论强调智力产品是智力创造者的人格的体现, 20世纪初Joseph Kohler认为, 任何人都有权对自己的财产来主张权利, 并且通过自己的劳动在对自己的财产创造过程中, 毫无疑问会将自己的思想情感等人格方面的因素融入他创造的物中, 这样创造者不仅可以要求禁止把自己的作品当成别人的作品, 也可以要求别人在展现其作品不得改变其形式。这种要求与其说是对创造者的作品实施控制, 还不如说对创造者的人格实施控制, 创造者的人格赋予了创造者要求他人不享有自己的人格的权利, 并且有权阻止他人对创造者没有创造的东西去发挥的权利。作品是作者人格的最好体现之一。 (3) 运用人格理论进行解释知识产权时, 人格理论似乎匠心独特。对于任何一个智力产品来说, 都需要运用人的大脑来进行思考并最终解决问题, 绝不可能只是单纯的体力劳动, 而脑力劳动和创造者的人格是无法分开的。

在电视节目模板中是否也可以运用人格理论呢?笔者认为电视节目模板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制作者的人格在里面, 不同的节目制作其布局、情节、舞台效果等都有所不同, 展示出制作者的人格特点, 不仅是制作者所获得的, 它也是制作者努力的一个产品, 电视节目模板会很好的体现制作者的想要表达的观点、理念与思想情感等人格, 因此制作者拥有电视节目模板的所有权是毋庸置疑的。

(三) 激励理论

行为科学认为, 人的动机来自需要, 由需要确定人们的行为目标, 激励则作用于人内心活动, 激发、驱动和强化人的行为。激励理论是关于如何满足人的各种需要、调动人的积极性的原则和方法的概括总结。激励的目的在于激发人的正确行为动机, 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以充分发挥人的智力效应, 做出最大成绩。

激励理论为论证知识产权的正当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甚至有学者认为激励理论是最有力和最广泛适用的理论。激励论的思想在有关法律和司法实践中也得到了确认。如美国《宪法》涉及专利和著作权的条款, 国会被授权创制知识产权的法律, 旨在“促进科学和有用艺术的进步”, 我们知道, 知识产品对社会是很重要的。知识产权法对创作的激励使不断生产出适合社会需要的优秀产品, 为实现这种社会利益提供了保障。正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前总干事鲍格胥博士在《伯尔尼公约指南》一书中所说的一样:“民族遗产丰富的程度取决于对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水平。保护水平越高, 对作者创作的鼓励就越大;一个国家的智力作品的数量就越大”。

据统计, 2002年至2004年, 电视节目模板交易额达到64亿美元, 而这个数字在2006至2008年度被改写为93亿美元。在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驱动下, 电视节目模板产业作为新兴的创意文化经济, 在全世界范围内保护迅速增长, 其2010年的交易额超过93亿美元, 著名电视节目《美国偶然》的节目模板市场价值甚至高达26亿美元, 然而, 就电视节目这一产业的发展而言, 作为一个创意产业, 其发展路径不外乎两条, 一是完全创新, 二是在他人创新的基础上再创新。既然对整个电视节目产业的竞争秩序具有破坏性的模仿式是不可避免的, 那么对具有创意的电视节目模板的著作权保护就作为这个产业贸易市场中的有效秩序应运而生。从这个意义上说, 对电视节目模板采取著作权保护, 并不是仅仅从保护制作人的权利出发, 为了杜绝电视节目产业的模仿现象, 相反地这是一种的经济补偿方式来赋予一种“天生克隆”的产业以完整有效的秩序。

财产权劳动理论、财产权人格理论、激励理论这三种理论都是知识产权领域中非常重要的理论学派, 在电视节目模板的保护问题上运用这三种理论中任何一种理论可以说得通, 因此就给电视节目模板的保护获得了理论支撑。

目前, 没有哪一个国家的法律明文规定对电视节目模板进行保护。电视节目模板作为一种没有被法律保护的利益形式, 世界各国以及区域性经济组织通过各种方式手段来进行保护。从两大法系来看各自采取的保护方式也是有所不同, 属于大陆法系的德国是明确把电视节目模板排除在版权作品保护范畴之内的国家, 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关于电视节目模板的权利主张都以失败而告终。与此相反的是法国版权法规定, 不论作品的表现形式或方式为何, 一切智力创造成果均受版板法的保护。这为电视节目模板在法国获得版权法保护提供了可能, 但在司法实践中电视节目模板受法律保护的阻力仍然不小。而意大利则将电视节目模板纳入了版权法保护的范畴, 这为其他国家无疑是提供了一个有益的借鉴。属英美法系的英国版权法对其保护范围中没有提及电视节目模板, 只要电视节目模板符合文字或戏剧作品成立的条件就可获得版权法保护, 同样美国的法律并没有明确否定电视节目模板的可通过版权法来进行保护, 于是寻求版权法的保护成为一种可能性。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如澳大利亚则可通过合同法、商标法甚至是专利法对电视节目模板进行保护, 荷兰作为电视节目模板输出大国, 在司法实践中也有过对电视节目模板进行保护的案例。在巴西对电视节目模板诉讼中原告胜诉。除了国家以外, 还有一些自律组织和民间团体如国际电视节目模板认证和保护协会、欧洲电视节目模板协会、国际模板律师协会也对电视节目模板进行积极保护。

从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没有规定对电视节目模板进行保护。在实践中, 发生在不同地方电视台的雷同节目的争执也最终是不了了之。至今没有一件案例表明对电视节目模板的法律保护, 这对于电视产业来说无疑是极为不利的, 笔者呼吁通过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 尽早出台相关法律加强对电视节目模板的保护, 以让电视产业健康发展, 而不至于让电视观众有审美疲劳。

参考文献

[1]罗莉.电视节目模板的法律保护[J].法律科学 (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 2006 (4) .

[2]韩寒.电视节目模板的法律保护[J].法律与社会, 2008 (7) .

[3]李鹏.电视节目模板的法律保护初探[J].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2008 (5) .

浅析电视节目模板的法律保护 篇3

一、电视节目模板的法律保护

由于电视节目模板与文学作品的密切联系,人们在考虑对其进行法律保护时首先想到的往往是著作权法。例如,1989年新西兰的一位主持人Hughie Green在试图给自己的节目“机会在敲门(Opportunity Knocks)”争取“模板权”时,引用的就是著作权法。英国工商业部也曾于1994年建议将电视模板作为文学作品的一种纳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但是,目前世界上还没有哪个法律文件明确规定了“模板权”。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所管理的有关版权的六个条约虽然允许成员国自行决定广播的内容是受版权还是邻接权的保护,但并没有将电视节目模板视为版权法保护的对象之一。

电视节目模板不只包括创意,还包括一系列技术、艺术、商业信息以及实现创意的方法和步骤。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是作品,而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因此,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即固定在某种载体上是电视节目模板获得版权法保护的前提。迄今为止,大多数国家的法庭都对这个问题给出了否定性的回答。早在1975年,法国的一个法庭就以一个电视节目模板只是一个创意、还没有形成具体的形式为由否定其属于版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其后,法国法庭虽然在少数案例中指出电视模板有可能获得版权保护,但事实上却没有给予任何模板以版权保护。在英美法系国家,情形也大致相同。在上文提到的“机会在敲门”一案中,涉案节目主持人的“模板权”主张也被法庭驳回。法庭认为,该节目的所谓“模板”——包括根据“掌声测量仪”测量选手们在节目过程中所获得的观众掌声多寡选出优胜者;主持人一些独特的“口号(catchphrases)”等——更多的是一个创意而没有形成固定的表达。这个案例后来被研究电视模板法律问题的学者以及处理这类案件的法庭所广泛引用。在2003年美国CBS电视台诉ABC电视台案和2004年的英国Miles v ITV Network Limited案中,法庭均认为电视节目模板只是一个创意,并根据思想不受版权保护的原则否定了所谓的节目模板权。

我国与前述国家一样,均是《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我国《著作权法》与前述国家有许多相通之处,因此电视节目模板在我国亦很难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当然,电视节目模板中的很多组成元素都可能受到著作权保护,包括模板的脚本、音乐、舞台设计等往往可以分别作为文学作品、音乐作品和美术作品而受到保护,前提是其符合《著作权法》对于作品独创性、思想的表达、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等要求。

电视节目的名称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其通常由于过于简短,没有表达作者的某种思想而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这方面很有影响的案例是电影《五朵金花》剧本的著作权人季康诉云南曲靖卷烟厂案。出于同样的原因,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在关于某儿童歌曲标题著作权纠纷给某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答复中否定了某儿童歌曲的标题的受版权保护性,尽管该标题构成了该歌曲的重要内容。对于电视节目中的某些口号是否受版权保护则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一些口号虽然简短,但仍然可能体现作者的独特表达,从而受到版权法保护。例如在俞华诉北京古桥电器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中,无论是一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还是二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都肯定了俞华对其所作广告词“横跨冬夏、直抵春秋”拥有著作权。然而,电视节目名称可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因此电视节目的制作者可以将其申请商标获得保护,节目制作者可以在《类似商品与服务区分表》(第十版)第四十一类“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等服务上将节目名称申请注册商标,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使用与该节目名称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让我们再来看看电视节目模板获得《专利法》保护的可能性。专利保护的是一种技术方案,该方案利用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可以解决一定的技术问题,达到一定的技术效果。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电视节目模板”作为一种“游戏规则”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下位概念,因此无法获得专利保护。然而,电视节目中使用的一些道具,例如《中国好声音》中导师坐的椅子,只要是一种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符合我国《专利法》对外观设计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要求,可以申请作为外观设计专利获得保护。

二、电视节目模板的竞争法保护

当前我国出现了一些所谓“同质化”的节目,例如《非常勿扰》和《我们约会吧》,《中国好声音》和《非常6+1》,当我们在看到这些感觉相似的节目时,是否会思考这些节目会鼓励节目制作者之间的竞争,从而丰富人们的文化生活,还是危害正常的竞争秩序,从而损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市场经济鼓励竞争,“同质化”商品或服务的竞争也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现象,然而我们需要探讨的是市场经营者在开展市场竞争过程中,是否违反了公认的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是否由此损害了其他竞争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将不正当竞争行为定义为:“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人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该条进一步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这里所指的“合法权益”包括我国法律上规定的民事权利,还包括虽然不是基本权利,但应当给予保护的“民事权益”,例如商号权等。

《反不正当竞争法》被认为是知识产权法律领域的兜底性法律,法官在处理知识产权民事侵权案件过程中,如果在《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中找不到合适的法律条款,通常会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找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性规定了十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属于知识产权纠纷的包括仿冒纠纷、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虚假宣传纠纷、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纠纷、捆绑销售不正当竞争纠纷、有奖销售纠纷、商业诋毁纠纷、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纠纷等。

让我们大胆设想一下抄袭、模仿电视节目模板是否属于“仿冒纠纷”的一种类型,具体而言是否属于“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英国法上的“假冒商品(passing off)”在该问题上很有借鉴意义,该制度主要用来保护经营者不因为竞争者的误导而失去客户。因此,如果一个电视节目模板创作者能够证明他人未经其授权对其知名节目的显著特征进行了模仿,而使其遭受损失,例如使得其观众收视率降低,或者损失许可费,则有可能赢得假冒商品侵权之诉。在“机会在敲门”一案中,原告也曾对其模仿者提起“假冒商品”之诉。但法庭认为,原告的节目在英国播放,而被告的节目在新西兰播放,不可能引起观众误解,也不会引起观众的收视率下降,因此没有予以支持。每个电视节目模板都包括一些公有元素,也包括一些区别于其他类似节目的特有元素,例如《中国好声音》与其他类似的歌唱选秀类节目存在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盲听”环节,在判断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时,关键是判断竞争者是否对节目的显著特征进行了模仿。另外,节目是否具有一定知名度是该民事权益获得保护的前提,该事实可以通过权威调查机构出具的收视率排行加以证明。并且,权利人还需要证明是否由于其他竞争者的行为遭受到了损失。这里所称的损失主要指观众对节目提供者的混淆,并由此导致收视率的下降。

法律文书写作 篇4

一、名词解释题

1.刑事自诉状

2.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3.行政起诉状 4.管辖异议申请书 5.辩护词 6.法律意见书

二、单项选择题

1.准确表述律师实务文书性质的一项是()。A.规范性法律文件 B.非规范性法律文书

C.具有法律效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书 D.具有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书

2.为提起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而制作的文书是()。

A.刑事自诉状

B.起诉书 C.刑事申请状

D.民事起诉状

3.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的诉讼请求主要应写明()。A.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B.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 C.前二者兼而有之 D.前二者有一即可

4.刑事上诉状是一种辩驳内容的文书,其辩驳对象是()。A.起诉书

B.一审裁判文书 C.公诉意见书

D.辩护词

5.自然人起诉的,民事起诉状首部中应依次写明原告的()。A.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 B.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单位职务或职业、住址等项 C.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单位职务或职业、住址等项 D.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工资级别、住址等项

6.民事反诉状中的反诉请求必须与本诉具有关连性,这首先体现在()。A.都是同样的原告和同样的被告 B.基于同一案件和同一争议内容 C.两诉的提出时间相距不远 D.本诉、反诉并案审理

7.诉讼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民事上诉状的时间是()。A.一审审理已经开始,一审裁判尚未作出 B.一审裁判已经作出,尚未生效 C.一审裁判已经生效 D.一审法院已经受理

8.完整表述民事答辩状制作主体的一项是()。A.第一审被告 B.第二审被上诉人

C.第一审被告或第二审被上诉人 D.第一审被告和第二审被上诉人

9.民事案件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时间必须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A.一年之内

B.两年之内 C.三年之内

D.半年之内 10.将行政复议机关列为被告的行政起诉状,其理由部分进行剖析的重点应该是()。A.原告的所作所为 B.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C.复议机关的变更决定 D.群众的议论 11.行政申诉状的请求事项中要求变更的是()。A.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B.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 C.业已生效的法院裁决

D.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自己的行为

12.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对代理权作出限制的特殊性质案件是指()。A.合同纠纷案件

B.离婚案件 C.损害赔偿案件

D.扶养案件

13.当事人提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时,必须在提交申请书时或在申请书中提供()。

A.担保

B.保证 C.保险

D.承诺

14.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公示催告申请书的目的是请求人民法院发布()。A.公示

B.公告 C.通告

D.布告 15.下列文书中,不能作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申请采取执行措施的依据的是()。

A.党政机关的证明材料

B.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判文书 C.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 D.公证债权文书

16.破产还债申请书中,如果是债务人提出申请,则其首部对被申请人一项的表述是()。

A.全部债权人列为被申请人 B.急切催讨债务的列为被申请人 C.债权数额较大的列为被申请人 D.不存在被申请人

17.法律意见书的制作目的是()。A.为当事人提交法院引起诉讼 B.为当事人参加诉讼时起到证据作用 C.为当事人确定行为提供法律依据 D.为当事人提交检察院举报经济犯罪

18.不应写在辩护词前言部分的内容是()。A.说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

B.说明被告人或上诉人已然交纳诉讼费 C.辩护人出庭前所作的工作 D.对本案的基本观点

19.下列人员中,不具备委托诉讼代理人发表代理词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身份的是()。

A.民事、行政案件的当事人 B.刑事案件的被害人 C.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D.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原告、被告 20.下列人员中,哪一个因不服已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裁决而向司法机关递送的要求按审判监督程序引起再审的书状不称为申诉书?()

A.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 B.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 C.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 D.民事案件的原告、被告

三、判断并改错题

1.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否则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不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2.当事人申请再审,应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1年内提出。()3.执行申请书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

4.辩护词适用于刑事案件的代理,代理词适用于民事行政案件的代理。()5.法律意见书最早出现在法国。()

四、简答题

1.简述刑事自诉状正文部分的组成及写法。2.简述辩护词的结构及基本内容。3.法律意见书的特征有哪些?

五、文书制作题

1.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刑事上诉状。案情介绍

被告人钟××,女,46岁,汉族,河北省×县×乡×村农民,其女梁××与北京市人刘××结婚。19××年2月9日,梁××因煤气中毒死亡,刘家将被告人接来北京共理丧事。刘家提议将梁的遗体“搁下六七天,看能不能缓过来”,被告人同意。2月13日,刘家请被告人看梁的遗体,被告人说“明天看”。第二天,被告人听说其女的遗体已经被“弄走”,即到刘家“要人”,当晚9时又到刘家哭泣。此时,被告人女婿的同学樊××往屋里挤,说:“你别哭了,有什么说什么,人家孩子都睡了。”被告人误以为樊××要打她,即急起追樊×,樊×跑进刘家南屋。被告人女婿的父亲刘×、二嫂支××将门关上,用肩膀顶住门,不让被告人进屋。被告人在屋外推打屋门,不料玻璃震碎,划破支××的右颈静、动脉而致大出血,经丰台区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10时死亡。

检察院认定被告人钟××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3条,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

起诉书部分内容

19××年2月9日,被告人钟××的女儿梁××因煤气中毒死亡,在处理尸体问题上,被告人与梁夫刘××发生矛盾。2月14日21时许,钟××在丰台区看丹前街刘××家西屋哭时,刘的同学樊××往屋里挤,钟××误以为樊××要与其打架,即追赶樊××。刘的二嫂支××为防止钟、樊发生冲突,在樊××进入刘家南屋后,支××与刘的父亲刘×把南屋门关闭,并用身体顶住屋门,钟××在屋外推打屋门,震碎玻璃,致使玻璃片将支××右颈动、静脉刺破,经抢救无效死亡。

被告人钟××之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3条之规定,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判决书部分内容

被告人钟××由于一时气愤,在推、踹屋门过程中,造成玻璃震碎刺死人命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予处罚。根据本案的情节和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3条、第67条第1款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钟××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2.根据以下这份律师和当事人的谈话记录,制作一份民事答辩状。问:你叫什么名字?来这里有什么事?

答:我叫王×余,来这里是请律师帮助打官司的:这里有一份民事起诉状的副本,请律师仔细看一下。原告王×丰是我弟弟,我是他哥哥,今年54岁,也是汉族,××市××厂工人,住乌兰市×街×组。原告人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你一看就明白,我就不介绍了。

问:这份起诉状我看过了,你对原告起诉状有什么意见? 答:王×丰在状子里说的事实符合实际情况,我没有什么意见。但他说的理由不能成立,没有什么道理,据此理由要求与我平均继承父母遗产是不行的。

问:杷你的意见说具体一点。

答:就拿生活上照顾老人来说吧,从1958年起到二位老人去世为止,这么多年来老人饮食起居、头痛脑热皆由我们照顾和操心,花费的劳动还少吗?特别是二位老人生病去世期间,我们花费的劳动和心血就更多了。原告在外地工作,在照顾老人生活方面未尽任何义务。原告在状子里说:父母为我们做了家务劳动,因此我们照顾父母也是应该的,想以此来抵消我们一家侍候老人所尽的义务,这是不合理的。老人为了活动活动身体,有时主动帮助干点家务劳动,但这是老人自愿要干的,并非我们勉强他们干的,这决不能抵消我们对老人所尽的义务。

关于原告给老人寄生活费的问题,从1958年开始到父母去世为止,原告每月平均寄10元回家,这是事实,我们不否认。至于状子说,根据当地群众生活水平,父母在世时每月需要20元左右的生活费。如果生活费指的是父母吃喝用费即伙食费,这差不多,符合实际情况。但是,父母除了吃喝要钱以外,难道就没有别的用项吗?请问衣服坏了要不要置?被子、床单坏了要不要置?父母出门坐车买票要不要钱?老人病了看病吃药要不要钱?这一切用项都是我们花的钱。毫无疑问,对老人生活方面花费,我们负担得比原告要多。

说到房子问题我更有意见。不错,房子是父母于1952年盖的,砖房三间;但到1983年卖房子,时间已过去30余年,房子难道不损坏吗?如果不是我们经常维修,特别是父母去世后曾进行过一次大修,修房顶,拆、砌坏墙,粉刷室内等,花不少钱。如果不是及时维修,经30余年风吹雨打,到1983年能卖7 500元吗? 总之,我对父母尽的义务更多。根据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原则,我认为父母遗产大部分应归我继承,原告最多只能继承三分之一。

问:你还有什么意见? 答:没有什么说的了。不过我说的理由不充分,不深刻,也比较乱,请律师在代书答辩状时,根据我说的意思,针对原告起诉的理由进行答辩,把答辩理由写好。另外,我不懂法律,请律师引用恰当的法律条文,向法院说明我的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公正判决。

问:根据你的意见和要求,根据法律和政策,我们尽力给你写一份理由充分的民事答辩状,明天你就可以来取了。

3.根据下列案情材料,制作一份行政起诉状。当事人基本情况

原告:王×,男,36岁,××县××乡××村村民。被告:××县公安局。案情材料

19××年4月28日,×厂在×地扩建厂房,将工程交杜×的工程队承包。在施工中,杜×未经王×(被处罚人)同意,便在王×的责任田东南角挖池拌灰,直接影响王×的小麦生长。王×多次劝阻,但杜×等人置之不理,继续施工,并说挖池拌灰“没有在你地里,你管不着”。为制止杜×的非法侵害,保护小麦生长,王×与杜×发生口角,并相互撕扯。同年6月5日,××县公安局依据《治安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以王×干扰杜×正常施工,殴打他人,造成杜×轻微伤害为由,对王×处以50元罚款。王×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王×认为县公安局认定他干扰杜×正常施工与事实不符。杜×在王×责任田东南角半米处挖池拌灰,大量灰粉尘不仅散落在小麦上,而且拌灰时溢出的石灰水直接流进麦田,使小麦受害,枝叶枯黄。王×要求杜×易地施工,以停止不法侵害,这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正当行为,根本不存在干扰杜×正常施工的问题。可见县公安局认为王×干扰施工是错误的。

法律文书写作答疑 篇5

1、同学问: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老师答: ①遵循格式,写全事项;

②主旨鲜明,阐述精当;

③叙:事清楚,材料真实;

④依法说理,折服有力;

⑤说明情况,简洁明晰;

⑥综合表达,叙议为主;

⑦行文章法,因文而忆;

⑧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2、同学问: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修改是否违法? 老师答: 经过现场签字确认的笔录当然不可以事后修改。

3、同学问:法律文书的格式要注意哪些事项? 老师答: 分为三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为:首部包括①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②当事人基本情况③案由、审理经过等;正文包括①案情事实②处理(请求)理由③处理(请求)意见;尾部包括①交代有关事项②签署、日期、用印③附注说明

4、同学问:请问老师询问笔录与讯问笔录有何种不同的区别?

老师答: 讯问笔录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制作的如 实记载讯问和供述或者辩解的文字记录。

①讯问犯罪嫌疑人要及时进行。

②讯问中不得少于2名侦查员,要相互配合。

③讯问要依法进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

④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语言不通的外籍犯罪嫌疑人或少数民族罪犯嫌疑人,应请翻译人员参加,并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询问笔录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依法询问证人、被害人时所做的文字记录。

①询问证人应严格依法进行。

②询问证人、被害人应个别进行。

③不得向证人、被害人泄漏案情或表示对案情的看法。

④严禁使用威胁、引诱和其他非法方法询问证人、被害人。

⑤询问记录应客观准确。

5、同学问:死刑临场监督笔录写作和使用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老师答: ①执行死刑后,临场监督的检察人员应当在执行人民法院的相关文书上签名确认,同时应当填写死刑临场监督笔录,签名后入卷归档。

②如果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则应具体记明注射药物名称、剂量以及其他有关情况。

6、同学问:监狱法律文书的种类?

老师答: ①监狱机关内部使用的文书。②向法院和检察院提请审查决定或裁定时使用的文书。③通知有关人员的文书。④其他文书。

7、同学问:公安机关制作的起诉意见书与监狱的起诉意见书有何异同?

老师答: ①文书制作的法律根据不同:监狱起诉意见书制作的法律根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制作的法律根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②文书适用的范围不同:监狱起诉意见书只适用于罪犯在服刑期间又重新犯罪或者发现了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的适用范围具有广泛性,社会上发生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各类刑事案件一般均适用。

③要求起诉的对象不同:监狱要求起诉的对象是正在服刑的罪犯,在文书中称为“罪犯”;公安机关要求起诉的对象一般属于社会上的自由人,在文书中称为“犯罪嫌疑人”。

④制作主体不同,署名不同:监狱起诉意见书的制作主体是隶属于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狱;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的制作主体是公安机关。监狱起诉意见书,最后只加盖公章,不加盖负责人的印章;而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则由公安局长盖章,并在其下加盖公章。

8、同学问:对创建法律文书的部门有无法律限定?

老师答: 按制作主体的不同,法律文书可分为:侦查文书、检察文书、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约束。

9、同学问:各部门法律文书的制定有无法律法规制定?

老师答: 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10、同学问:法律文书的内涵是什么?

老师答: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 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11、同学问: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哪些?

老师答: ①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人民法院向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

②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回转裁定书;

③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人作出的罚款、制裁决定书; ④人民法院就刑事附带民事方面制作的判决书、调解书; ⑤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附带民事财产部分的判决书、调解书 ⑥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书;

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 书;⑧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书;

⑨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作出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书;

⑩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民事方面的生效法律文书。

12、同学问:遗嘱的写作要点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老师答: 遗嘱格式包括:

①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②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

③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④本人财产的说明;(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 的情况)

⑤本人保险的说明;(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 合同单证理赔方法)

⑥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

⑦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

⑧签名及日期

13、同学问:起诉书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老师答: ①当事人部分(即原、被告部分),要注明自然情况。自然人要列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组织要列出起诉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原告在自己的民事人姓名、职务。填写要准确,特别是姓名(名称)栏不能有错别字。地址要尽量详实,要具体到门牌号。最好注明邮编及通讯方式。(下列文书当事人栏要求同此)②诉讼请求部分,要写明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

③事实和理由部分,要全面反映争议事实的客观真实情况,包括争议事实的发生、经过以及您对解决争议的意见、理由和根据。

④证据部分,有三项内容:列述提交的有关书证、物证以及提起能够证明事实真相的其他有关材料;说明书证;物证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的来源和可靠程序;证人的证言内容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

⑤在起诉状尾部,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字;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要填写准确。

14、同学问:民事起诉状首部的内容中必须写明什么? 老师答: ①注明文书名称,在首页正上方标明民事起诉状。

②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公民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当事人不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应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并写明其与当事人的关系;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经营范围和方式、开户银行及帐号等项内容。当事人应分原告、被告、第三人依次写明,如果有数个原告、被告、第三人,则依据他们在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依次排列。当事人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应在各自委托人后写明其姓名及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或其职业。

制作起诉书首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被告的基本情况原则上应与原告基本情况所列事项一样。但由于案件具体情况不同,原告并不一定都能清楚地知悉被告的情况,因而允许原告知道多少写多少。

②关于住址和地址的确定。公民的住址一般指户籍所在地的地址,如其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可写经常居住地的地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地址则指其住所地,即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地址。

15、同学问:公证书证明的内容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老师答: ①公证书编号。

②当事人的基本情况。③公证证词。其内容包括:公证证明的对象.公证证明的范围和内容.证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等。公证证明对象、范围不同,公证的条件、内容和适用的法律也不同,这些都要在证词中有所反映。公证证词所涉及的组织名称第一次出现时必须使用全称;所涉及的日期要采用公历.需涉及农历时应采用括号注明。

④承办公证员的签名或签名章、公证处印章。

法律文书写作2 篇6

法律文书写作

(二)民事起诉书

姓名邹得萍

专业***

学号210030105008

2011-4-2

5科德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热线:***

民事起诉状

原告:B公司住所地:成都市一环路西二段10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邹得萍 科德律师事务所

被告:A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星

住所: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2号 邮编:610041电话:85524495

诉讼请求:

一、停止对原告经营活动的干扰,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二、判令原告终止与原告的《塔机租赁格式合同》关系,归还出租的吊塔设备;

三、律师代理费3000元由被告承担;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9年9月6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塔机租赁格式合同》,约定由原告提供塔吊设备(配备操作人员两名)给被告使用,被告支付租金。2010年5月15日,塔吊在工作过程中钢丝绳突然断裂,坠落过程中击中正在进行高空作业的被告员工甲某头部,造成甲某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甲某家属屡次与被告协商要求赔偿,由于事故发生后工程一直处于停顿状态,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被告只得一次性支付甲某家属六十余万元了结此事。事后,被告认为造成此次事故原告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却举不出来强有力的证据证明原告对此次事故责任。被告因原告拒绝赔偿,找人到原告的营业地恣意闹事,严重影响原告的经营活动和声誉。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直接给原告造成营业困难,导致大量的经济损失,请求被告停止对原告经营活动的干扰,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被告的行为也使得《塔机租赁格式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要求终止合同关系,归还租赁物。

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原告:B公司

广播电视节目模板的法律保护初探 篇7

广播电视节目模板, 在知识产权学界可谓是新生的事物。近几年各地广播电视台层出不穷地克隆综艺节目, 已经把广播电视节目模板的问题提到了桌面上来。这些能够取得巨大成功的广播电视节目, 多数都是运用了高价值的“广播电视节目模板”来运作的。广播电视节目模板起源于一个创意, 从创意到最后形成节目模板, 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过程:脚本、制作和摄制、播放, 然后才形成通常意义上的节目模板。由于节目模板包含许多内容, 有顾问、制作、准则、图像、节目、舞台设计、音乐等, 因此又被称为“广播电视模板包”。

二、广播电视节目模板的价值分析

在实行制播分离制后, 广播电视媒介面临着激烈的竞争, 好的节目模板的拥有成为媒介经营不可缺少的手段。对于广播电视媒体而言, 广播电视节目模板是具有价值的, 它可对具有不同特点的各类流行节目进行区分。就英国广播电视业而言, 其所看重的正是版式所具有的价值, 因此重视节目模板的开发, 从而取得版权, 通过出售版权而广开财源, 这是一条以知识产权为基石的发展壮大之路。只有拥有质量高的广播电视节目模板才能拥有高的收视率, 拥有高的收视率才能拥有高的资金回报, 才能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新节目的开发中。而在中国, 阻碍广播电视业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节目克隆现象严重, 雷同率高。这一问题说到底还是节目制作方独创力不够, 不能开发出属于自己的节目模板, 只有掏大量资金去购买别人的版权, 经过本土化以后, 由于国内不对广播电视节目模板进行版权保护, 被各广播电视台肆意复制, 从而使之失去了收视率。久而久之, 则会形成恶性循环, 阻碍整个广播电视业的发展。

三、我国广播电视节目模板的现状

内地的游戏和娱乐节目没有原创性, 是广播电视界众所周知的秘密。大部分占据广播电视排行高位的游戏益智类和娱乐综艺类节目都可以在欧美广播电视台中找到原型。很多媒体存在“有制造无创新, 有创新无产权, 有产权无保护”的现象。考虑到广播广播电视的公益性, 从鼓励和保护中国广播电视业的角度出发, 国家有关部门本应对节目模板的复制给予明文禁止, 但目前还没做到这一点。宽松的政策环境提供了滋生抄袭者的土壤, 致使我国广播电视节目模板“克隆”现象普遍存在。一个新型的节目模板出现并走红后, 一大批同质化的模仿者和替代品便蜂拥而至, 而这个走红的节目形态绝大多数也是“舶来之品”, 稍加改造后便“投入使用”。

四、法律保护方面的建议

广播电视节目模板, 特别是优秀的广播电视节目模板可能经常被复制。生产商一直指责别人复制。由于广播电视节目模板不属于国际版权和商标的范畴, 生产者一直试图设计创新手段来保护自己的节目模板不被克隆和剽窃。我国加入WTO以后, 广播电视产业逐渐对外开放, 中外媒体间将展开激烈的竞争, 这就要求必须完善广播电视节目模板的法律保护, 以便协调各国在广播电视节目模板法律保护方面的冲突, 提高我国广播电视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我国应借鉴国外保护广播电视节目模板的经验, 发挥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等其它法律的补充作用, 同时完善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 在未来确立一个以著作权法保护为主导, 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为补充手段, 以其它法律为辅助手段的法律保护体系。

(一) 确立著作权法对广播电视节目模板的主导性保护

江西首个获准版权保护登记广播电视栏目诞生。2006年01月, 江西广播电视台创作的《传奇故事》栏目经江西省版权保护中心批准进行版权保护登记, 登记号为2006-H-001。这也是江西省首个依法进行版权保护登记的广播电视栏目。在法律诉讼中, 《作品登记证》是一个重要的法律证据, 随着全社会版权意识的逐步提高, 创作者希望作品在法律上得到著作权的确认, 以进一步明确著作权的归属, 同时为避免版权纠纷, 要求将自己的作品交版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以便今后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登记备案对推动版权保护工作, 提高版权保护工作的影响力, 增进社会版权意识都有积极意义。

广播电视节目模板可以借鉴广播电视节目进行版权登记。而且, 在意大利和所有其他欧洲国家, 没有要求版权作品必须登记才能获得版权保护, 但是, 意大利的版权管理协会、意大利作者编辑协会规定未发表的广播电视节目模板进行登记则有保护的可能性。这个登记可以证明其所有权, 对以后解决广播电视节目模板的争端是非常有用的。我国的广播电视节目模板也可以进行版权登记, 当广播电视节目模板发生纠纷时, 可以以广播电视节目模板的版权登记信息为依据解决纠纷, 以更好地维护广播电视节目模板所有权人的利益。

(二) 确立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广播电视节目模板的补充保护

广播电视节目从制作到投放市场的过程, 完全是一个商业操作行为。广播电视行业中不同的广播电视节目模板竞相吸引观众及广告商, 彼此成为竞争对手, 与商品市场上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关系并无本质区别。这表明, 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者、播放者完全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主体要求。可以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增加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未经广播电视节目模板所有权人同意, 擅自克隆其广播电视节目模板, 损害广播电视节目模板所有权人的利益。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增加一条规定:经营者擅自克隆广播电视节目模板的, 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 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并赔偿广播电视节目模板所有权人的损失。

(三) 确立其他法律对广播电视节目模板的辅助保护

1. 准合同方法保护广播电视节目模板

除了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外, 广播电视节目模板的所有权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 还可以适用其它的法律保护广播电视节目模板。如准合同和不当得利方法。不当得利是为了填补侵权法和合同法之间的某些裂缝的实质权利。要确定恢复原状, 原告必须证明被告不当获利, 而这种不当获利是因为被告侵犯了原告的权利, 在此种情况下可适用不当得利。由于不当得利是一种法律创设的方法, 实际上相当于法律对当事人之间关系的一种强制干涉。这种干涉显然在必要的情况下可适用, 一般而言是利益严重失衡时才被允许。在广播电视节目模板严重侵权和利益关系严重失衡时, 所有权人在举证侵权方获得利益的情况下, 可以适用不当得利或准合同方法保护广播电视节目模板。

2. 合同法对广播电视节目模板的保护

我国很多广播电视公司从国外购买广播电视节目模板, 支付巨额的版费, 都是合同行为, 受到合同法的保护。由于合同是自由的, 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是有效的。在无法定权利的情况下, 当事人可以采用合同方法来保护自己。当事人双方签订广播电视节目模板合同后, 则适用合同法来保护双方的权利。有关广播电视节目模板的合同内容应当具体明确, 当相对方违约时, 广播电视节目模板所有权人可以通过违约责任、先合同义务等有效规制相对方的行为。广播电视节目模板创作者和投资者应当尽量为自己的创意保密。一方面通过与员工签订保密合同以及竞业禁止合同, 防止员工在为自己工作期间或者之后泄露广播电视节目模板以及一些制作细节;另一方面, 在签订使用许可合同时与对方签署一个“保密条款”, 避免对方在获得创意后即终止谈判、自行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违约行为。

3. 专利法对广播电视节目模板的保护

总分式议论文写作模板及解说 篇8

【关键词】 总分式议论文 写作模板 解说

【中图分类号】 G633.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67X(2014)11-001-01

常言道:文无定法。但是对于初学写作的人来说,写作还是有一定的章法可循的。因为任何文体都有其自身的特点,掌握了这些特点,至少可以写出中规中矩的文章,不致出现文体不规范的问题。特别是议论文,基本上都有一定的写作套路,掌握了这些基本套路,也就找到了入门的捷径。等到驾轻就熟之后,再举一反三,寻求变更和创新。而“总分式”议论文,应该说是议论文各种结构类型中使用最为广泛、最易于上手的一种形式,这类文章往往在序论部分(文章开头)提出中心论点,在本论部分(文章主体)将中心论点分成几个基本上是横向展开的分论点进行论证,最后在结论部分(文章结尾)加以归纳、总结或作必要的引申。简言之,即是“提出论点——多角度证明论点——得出结论”这样一种形式。

总分式议论文的文章结构相对较为简单,易于把握,文章结构可见下面的图示:

分论点一+论据+议论分析

(总)提出论点—(分) 分论点二+论据+议论分析 —(总)归纳总结

分论点三+论据+议论分析

总分式议论文结构简单,易于把握,但要想真正写好还需要注意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认真设置好分论点,注意处理好分论点与分论点之间的关系。分论点是从属于中心论点并为阐述、证明中心论点服务的若干思想观点,必须紧扣中心论点。分论点之间既不能互相矛盾、对立,又不能相互包含、雷同。分论点与分论点之间一般是并列式或层进式的关系。并列式是横向展开,用的是横向思维,分论点与分论点之间没有严格的先后顺序;层进式是纵向的深入,用的是纵向思维,分论点与分论点之间有较为严格的先后顺序。

第二,提出分论点之后要有与之相扣合的论据材料和比较充分的分析论证。论点、论据和论证是议论文的三要素,三者缺一不可。论据是立论的根据,是作者用来证明论点的理由和事实。没有论据,你的论点就难以令人信服,文章就显得肤浅乏力。论证是运用论据证明论点的逻辑过程,没有论证,会使论点与论据离散,使文章成为观点与材料的堆砌。

第三,要注意论据及论证方式的多样化,切忌方式单调。论据包括事实论据(如具体事例、统计数字、亲身经历等等),还包括道理论据(如经典著作和权威性的言论,以及自然科学的原理、定律、公式等等)。我们在使用时应注意论据的真实、充分、典型、新鲜和多样化。论证方法则包括举例论证、道理论证、类比论证、对比论证、比喻论证、因果论证等等,我们写文章时,要尽量做到“十八般兵器样样精通”,手法单调会使文章乏味。

有一篇题为“诚信所至,金石为开”的文章,是陕西一位考生的高考考场作文。因其鲜明的观点、充足有力的论据、灵活多变且极富逻辑力量的论证以及精炼老到的语言而被判为满分作文。综合全文来看,这篇文章在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初学写作者学习和模仿。

第一,文体规范。这篇考场作文写得中规中矩,堪称是总分式议论文的样板之作。文章开头援引古语并稍作分析,引出了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在人与人的相处中,不管是同学朋友之间,还是在生意场上,都要始终如一地以诚为本,以信为根”,这是引论。文章的引论部分完全符合考场作文“开头靓、入题快”的要求,很容易获得阅卷者的好感。本论部分,作者先解说诚信的作用,一是“一大美德”,二是“增进情感的润滑剂”,再分析诚信的适用范围,先是人与人之间,再是国家与国家之间,,这属于由“分析问题”到“解决问题”,二者之间是一种层进关系。本论部分的这两个大的层次又可以各分两个小层次。在分析诚信的作用时,作者既按由古到今的时间顺序,又按由“德”到“情”的逻辑顺序;在论述诚信的适用范围时,则采用了先“人与人”后“国与国”的由小到大的逻辑顺序。文章结尾再次援引文首的名句,既收束全篇,又照应开头。整篇文章结构井然,逻辑严密。

第二,论据充分、有力。本文论据丰富,有古代名言,有历史故事,有社会现象,有国际时事;有正面论据,也有反面论据;有间接转述,也有直接引用……具有真实、充分、典型、多样的特点。这些论据的使用,大大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也使文章的可读性增强,富有理趣。论据是立论的基础,若要想写出有分量的议论文,就必须注意材料的积累。

第三,论证方法富于变化。本文既摆事实,又讲道理,在摆事实、讲道理的同时,还兼用对比论证和比喻论证的手法,使文章说理透彻,行文活泼,富于灵动性。文章在分析议论时,要言不烦,文辞优美,很有文采,这使得整篇文章读来文质兼美,富有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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